與扁溝通 柯建銘:感恩餐會屬職能治療 2017/05/19
中央社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已向中監提出申請,今年多了上台簡短致詞。他認為從醫師的角度,阿扁就是個病人,出席感恩餐會就是職能治療的一部分。

陳水扁能否北上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感恩餐會,負責居間協調的柯建銘上午在民進黨團會議前受訪表示,台灣北社社長張葉森昨天指稱柯建銘阻擋陳水扁北上,這是誤會,張葉森已向他致歉,解釋清楚。

柯建銘說,很多黨團成員憂慮扁家與法務部看起來要對撞,他也深感憂心,因此決定南下高雄聽聽陳水扁的想法。了解後發現,申請方式不對,扁家在每個月醫療申請計畫中,只有一句話提到出席519感恩餐會,但這不算申請,必須重新申請,不能不申請就出席感恩餐會,「已經挑戰法務部的底線」。

其次,陳水扁想什麼?柯建銘說,比照去年模式,陳水扁若要講話用錄影帶方式是否可以?陳水扁悍然拒絕,昨天為了這個問題,他與陳水扁醫療小組成員醫師陳順勝、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連絡要有正式的申請,陳致中聽從建議,正式向中監提出申請,另一份是陳順勝提出的醫療計畫表。

柯建銘說,這項活動與去年相同都屬於職能治療的一部分,對病情有幫助,既然去年用這個理由,今年當然可以用這個理由,且對病情有幫助,申請書寫得很完整,當天來回,醫療計畫包括隨行醫師的應變措施、安全措施都很清楚。

他表示,與去年相同只是增加陳水扁要簡短感謝的話,阿扁保外就醫當然是病人,用醫療專業角度看待此事,比較有空間,但不申請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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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風醫藥廣告 去年罰近2億元
2012/02/15 中央社 陳清芳

違規醫藥廣告層出不窮,去年有7894件次遭罰新台幣1億8905萬元,其中不乏名人代言的產品。衛生署並警告,醫美與眼科診所招攬微整形、近視雷射手術的病人,不要遊走法律邊緣。

「醫療、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監控計畫」去年的成績今天公布,違規次數排名前5名的名單為:健康新胺、黃金牛蒡、股立補、高基能好顧醇、宮妍漢方美身法,其中某產品的代言人是影星陸小芬,將由地方衛生局研議如何裁處代言人。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分析,違規廣告的產品型態,以食品514件占59.8%為首,化妝品158件占18.4%次之;宣稱效能類型又以「減肥瘦身」、「美膚美容」、「心臟循環」功效占前3名,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

此外,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指出,近年涉嫌不當招攬業務的違規診所,持續增加中,列入觀察名單的醫療業務包括雷射近視手術在內。

周道君說,不論是用揪團、贈品、折扣等方式招攬病患,都屬於「醫療法」公告禁止的不當行為,涉案醫院診所可被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而且累犯累罰。

他指出,如果廣告內容涉及「近視眼變顯微鏡」等誇大情節,更違反廣告內容不實禁令,還可以加重處罰,情節重大者,會被處以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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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點-再生醫療雙軌制 病人安全空白授權?─細胞製備應遵循PIC/S GMP標準,方能符合國人期待 2023/03/28
工商時報 陳鋕雄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

再生醫療因其強化身體免疫能力、逆轉疾病乃至老化的潛力,被譽為21世紀的先進醫療技術。再生醫療雙法已完成一讀,並已進入立院審議階段,各界期待能為我國建立另一個護國的產業生態系。然而,再生醫療涉及細胞製造及基因轉殖等複雜技術,過程把關若不嚴謹可能產生難解的醫療糾紛。考慮到國際上曾發生過的血淋淋教訓,我們主張基於病人安全理由,《再生醫療法》第11條再生醫療之製備應比照國際標準,符合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PIC/S GMP及優良運銷規範GDP,不能有例外。

在2010年,一位韓國人在日本施打幹細胞後死亡,該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包括:

1.對幹細胞研究的影響:此事件引起日本社會對幹細胞研究的質疑和反對,對該領域研究造成了相當阻礙。日本民間許多研究計畫受波及,整個產業差點因此崩潰。幸好,到了2012年山中伸彌因多功能型幹細胞研究,獲得當年度的諾貝爾獎,才使得整個細胞治療產業在日本重燃熱情。

2.對日、韓兩國關係的影響:由於此事件牽涉跨國施治和醫療紛爭,加上兩國歷史等複雜因素,導致兩國政府和民間關係緊張。兩國人民與醫療界甚至出現互相攻訐的仇恨情緒!

3.對國際醫療旅遊的影響:此事件也引起了人們對於國際醫療旅遊的關注和質疑,提醒人們在接受醫療旅遊時應該更加審慎。嚴重凸顯日本醫師與醫療機構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的不足,揭示日本幹細胞研究法規、製造場所監管機制不足的問題。

面對這個衝擊日本醫療權威的事件,日本政府為重建國民對再生醫療產業的信心,痛定思痛推動改革,包括嚴格法規規範、加強監管和檢查、提昇公眾意識並加強國際合作、建立國際化品質標準。讓細胞治療從製造場域開始,就列入高度的監管,嚴格看待每一個環節與流程,因為這是一個用人命換來的教訓!

在此立法之際,我們強烈呼籲應考慮下列理由,嚴格要求再生醫療之製備應符合GMP和GDP規範:1.病人面─當今先進國家不論藥品或醫療器材皆須符合GMP規範,針對再生醫療之製備不宜有兩套標準,否則無法保障病人的醫療品質與權益,尤其再生醫療之複雜性,更應嚴格把關。

2.法規面─歐盟、美、日等先進國家針對施用於人體的藥品及上市的先進醫療產品均要求GMP優良作業規範,即使是醫院人體試驗或臨床治療也不例外。我們應建立與國際一致的法規標準,使台灣的醫療品質與國際接軌。

3.產業面─2010年日本幹細胞事件嚴重打擊醫療產業,我們立法初期即應予借鏡,以國際標準促進產業永續成長發展,才是我們該有的立法精神。

要建立我國再生醫療產業,應有長遠願景,不能短視。病人安全不能有雙重標準,對於醫療機構的監管,不可過度放寬。特別是在製程規範上,不論是生技產業或醫療機構之製備,皆應與先進國家採用一致管理標準!其製備過程應符合GMP,運輸過程應符合GDP,以保障病人注射或植入到身體裡面的產品,皆受到良好的設計及管制。台灣人的命不能犧牲在監管的疏忽大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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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整形醫生偷換手! 韓「幽靈醫師」害死男大生 2021/09/01
TVBS 記者 楊晴 報導

南韓在昨天立法通過,規定手術室必須加裝監控系統,全程側錄,主要的原因是,南韓的整形業出現「幽靈醫師」,有執刀醫生因為同時要動好幾個手術,居然在病患不知情的狀況下,換手給其他醫師,五年前一名男大生去整形,還因此命喪手術台。

看著螢幕上冷冰冰的手術台,回想五年前自己的兒子躺在上面,嚥下最後一口氣,這位媽媽邊說還是不禁掩面痛哭。

南韓醫療糾紛受害家屬李娜金:「原本進到手術室很正常的人卻死亡,因為沒有物證而無法還原真相,希望不要再有任何枉死的人。」

他的兒子權大熙,當年只是動了最常見的瘦臉整形手術,沒想到49天後失血過多身亡,直到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原來在手術房執刀的不是院長本人,而是非法換手給「幽靈醫師」,也就是沒有外科執照的醫美員工。

南韓醫療糾紛受害家屬李娜金:「醫療犯罪就是未經患者同意,找其他人,也就是『幽靈』,『幽靈』進到裡面動手術,藉由(監視器)才能揭露真相。」

南韓整形界非法執刀猖獗,為了替受害者討回公道,李娜金奔走多年,8月底終於立法通過,強制手術室要加裝監視器全程側錄,因為過去五年就有200多人發生整型醫療事故。

南韓整形醫師金善雄:「(手術室加裝監視器)可以阻止,幽靈手術,非法摘取器官、性侵等犯罪。」

大韓醫師協會發言人朴秀賢:「(加裝監視器)對於醫師採取積極治療時,將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透過錄影保障要改善醫療監管不周,但這項政策可能造成醫護人員,治療時有所顧忌,醫界認為有利也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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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國掛急診的經驗,讓我不禁反思真有落實「病人自主權」嗎? 2021/09/15
文:羅慎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副教授)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病人的自主權必須建立在知情同意上面。但有時病人如果不斷詢問,有時會有醫師認為病人在挑戰他的醫療專業權威,會對病人說你聽我的就對了,不願意的話就另請高明,讓病人只能選擇接受醫生的處置或乾脆拒絕。而這種狀況的發生,醫病雙方其實都有責任。

在醫學倫理中討論到醫病關係時,有兩個基本的、互為表裡的原則:一個是病人知情同意的原則,另外一個就是尊重病人自主的原則。

但是在實際的運用上,我們不禁要問:病人的自主權到底是什麼?或者換一個角度來說,病人有沒有自主權?如果有的話,這個自主權會受到什麼條件的約束和影響?在多大的範圍內,對於什麼樣的醫療處置,病人可以擁有自主決定的權利?他的權利會不會受到尊重?這些都是我們討論醫學倫理時首先要釐清的問題。

在英國掛了急診住院,體驗到和台灣不太相同的「醫病關係」過程
旅居英國的我,在2021年8月17號的晚上由於身體不適,在和家庭醫師電話問診之後,建議我應該直接到醫院的急診室就醫檢查。到了急診處掛了號,大約在4點半的時候,終於見到了值班醫師。他是一位來自新加坡的華人醫師,非常年輕,大約在30歲上下,我們可以用中文說明我的症狀。

他問診非常仔細專注,遇到有不清楚的地方,他還要我再說明清楚一點。差不多過了40分鐘才看診完畢,做完了紀錄。到了大約7點鐘左右,一位護士領我到一個病房裡頭,告訴我醫生認為我的情況並不明確,需要住院做進一步的檢查,才能確定病因。

護理站的護士已經安排好了一個床位給我,床鋪非常乾淨整潔。沒有多久,我的主治醫師來了。她是一個非常年輕的女醫師,態度非常親切,雖然她已經讀過我在急診室的病歷報告,但是還是要問我一些問題,我也一一答覆。

這個過程大概有30分鐘左右,然後她告訴我預定採取的檢查和治療措施;其中包括抽血檢查、腦部電腦斷層掃描(CT)、還有超聲心動圖(心臟超音波,Echocardiography,簡稱ECHO)等等,這跟在台灣的醫院所採取的措施一樣,不同的是,她會將每一種所要採取的措施的原因和可能的結果都告訴我,並且說如果我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提出來,在我完全明白這些措施之後,還要得到我的同意才能夠進行。

遵照醫生的指示,所有的檢查都做了,但醫師說雖然我的檢查結果都很正常,然而我的症狀還在持續當中,為了安全起見,要在我的左胸靠近心臟的地方,植入一個Loop Recorder來監測我出院之後心臟的活動狀況。

這是一種侵入性的措施,所以院方專業的技術人員到病房來跟我詳細的說明其目的、功用、植入的方式、和可能產生的後果(包括會有一個小小的傷口,也可能植入後的疼痛),在我完全了解之後,他就記載在一份記錄表上面,由我閱讀過後確認簽字同意。

8月19號上午,主治醫師再度來巡房,向我說明所有檢查的結果都是正常,但是沒有辦法確定我的病因,她告訴我植入Loop Recorder三個月之後,還要回到醫院檢查。下午2點鐘,植入Loop Recorder,費時只有幾分鐘而已,而且也不感覺疼痛,或許是有局部麻醉的關係吧。出院之前還要再做一次血液檢查,等到結果出來之後,確定沒有問題,才讓我出院,這時大概已經是晚上8點鐘左右了。(後續還要確定做「核磁共振成像,MRI」的時間)。

說了一大段自己住院的經歷,主要是想討論關於病人自主權的問題。

所謂自主,我個人的了解是不受外在條件的影響,而能夠根據醫師的專業判斷與在明白相關資訊的情況之下,做出自己認為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這個決定,必須受到醫療團隊以及病人家屬親人跟社會的尊重。因此從這個界定來說,病人有沒有自主權,在醫學倫理的探討中就變成相當地重要。

當台灣的醫生說「不相信我就請去看別家」,真有落實病人自主權嗎? 台灣在法律上,對於病人自主權界定得比較清楚的莫過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尤其是後者。

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四條:
「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病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統稱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之作為。」

該法第五條:
「病人就診時,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其所判斷之適當時機及方式,將病人之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等相關事項告知本人。病人未明示反對時,亦得告知其關係人。病人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受輔助宣告之人或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時,醫療機構或醫師應以適當方式告知本人及其關係人。」

雖然如此,病人在做自主決定的時候,常常會受到許多外在條件的約束和影響,很難說有真正的自主權。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於病人是否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我認為,在台灣的醫療場域中,病人的自主權是很少的;這是說在進行醫療處置的時候,病人是否被充分告知實施的醫療處置的目的、過程、結果和影響。

舉個例子來說,在看病的時候,如果是比較不那麼嚴重的病症,醫師通常會給病人開藥(或者是打針);很少有病人會問醫生為什麼要吃這個藥?吃了這個藥會有什麼影響?有沒有副作用?如果有的話,嚴重不嚴重?該如何處置?病人真的這樣子詢問醫師的話,有時會有醫師覺得很不耐煩,甚至認為病人是在挑戰他的醫療專業權威,於是就會對病人說吃這種藥或者打這一針是為你好,你聽我的就對了,如果你不願意的話,那你就另請高明,不用來找我,你自己看著辦吧!

若遇到這樣的情況,病人在面對醫生不耐煩的臉色以及醫療專業的傲慢之下,只能選擇接受醫生的醫療處置或者就乾脆拒絕。這是一種零與一,全有或全無的對抗,其中沒有選擇的餘地。在這種情況之下,病人並沒有被充分告知醫師所做的醫療處置之原因、過程、結果和影響,在這種情況之下,又怎麼談得上病人的自主權呢?

很多人或許會覺得一位醫師——特別是有名氣的醫師——每天要診治很多的病人,除了看診之外,還有許多其他的工作要做,實在是非常地忙碌,他又有多少時間和精神能夠給予病人更多的資訊更多的指導?很多醫師只能夠以一種權威的姿態,對病人下達指令,這似乎也是不得已的做法。

當然,從病人這一方面來看,台灣的病人很少會在就醫之前先做好功課,比方說,事先了解自己大概的問題是什麼?病痛的可能原因何在?以及一般可能的處置方法等等,在就診的時候跟醫生提出來討論;過猶不及者,有些病人喜歡利用電視或者電台的醫藥廣告,告訴醫生應該如何如何,但這些醫藥廣告通常只是為了達到宣傳和販售的效果,如果不是把病情刻意的誇大喧染,就是將藥品的療效說得天花亂墜。

這樣的病人讓醫師非常的頭痛,為了減少麻煩,或許就乾脆以權威的面孔來訓斥病人,要不然就請病人去別家醫院看診,這是兩種極端的病人,而大多數則不識不知,不僅無法詢問醫師有關自己的身體狀況,甚至也無法提出任何有關醫療處置的問題,只能完全聽信接受醫生的指導和處方,這樣又怎能說得上病人的自主權呢?

話說回來,我在台灣所認識的醫生當中,也不乏很有耐心,願意跟病人討論病情與醫療處置措施。我不認為他們是因為我在大學教書的關係而對我另眼相待,或許是因為我多少能夠提出問題(有時可能會被認為是愚蠢的問題)請醫生解答,或者是對醫療處置措施提出疑問,要求較為詳細的說明,而我的醫師們也的確樂意來回答,讓我更能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在理解之後,同意醫生的一些處置措施。

當然,台灣和英國的醫生對同樣的病況,可能會有不一樣的處置,很難說誰對誰錯,畢竟這種不一樣的做法,牽涉許多層面,例如其背後的哲學思考、醫療資源的配置、成本與利益間的計算、對病情嚴重與否的認知、文化族群與性別宗教信仰的因素、甚至對病因的不同判定……等等,不是幾句話就可以說得盡的。

但話說回來,若單以這兩個案例來比較,那我們就可以知道,病人的自主權必須建立在知情同意上面。

所謂的「知情」,簡單來說,就是對於醫生的診斷和可能的處置措施,有比較深入而詳細的了解,能夠提出問題跟醫師討論,而且醫師要能夠有比較充裕的時間,向病人解釋說明相關的問題,醫病雙方共同討論,讓病人選擇他自己認為最適當的處置方式。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夠說在知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病人有自主權。

然而,從新聞媒體的報導看來,在台灣病人的自主權有時不會受到完整的尊重——其主要原因可能出在病人的家屬身上:病人的家屬或者認為病人的知識不足以做決定、或者是意識不清、或者是企圖延長病人生命,好與家人見最後一面、又或者是為爭奪遺產之故,否定病人的自主權等等,不一而足。由此也衍伸出諸般法律問題,甚至兇殺傷害,造成家破人亡的慘劇!

儘管我們極力維護病人的自主權,但是人的自主權並不是絕對的。它必須建立在現有的醫療知識跟醫療技術上面,他也要尊重醫師的專業判斷,不可任性隨意(比如要求醫師開立電視或廣播電台販售之某些未經科學證實有療效的「藥物」)。病人在目前的法律和道德規範之下,也不能夠做出傷害自己和違背醫療專業的選擇。

所以在醫學倫理當中,不傷害的原則不僅適用於病人身上,同時也應該適用於醫療專業之上。醫師的職責在於救人,解脫病患的痛苦,提升病患的生活品質。除此之外的作為,並不是屬於病人自主權的範圍。

病人在主張自主權的時候,除了面對醫師的醫療專業權威之外,仍然會受到社會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包含了族群、性別、宗教信仰的有無、倫理道德的規範、以及周遭家人親友和社會的期望所帶來的壓力等等,這些因素也都限制了病人自主權的範圍,以及其強烈的程度。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乃是醫學倫理必然會面臨的重大挑戰。

註解
有關病人自主權的法律規範,可以參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相關條文。比較詳細的分析,可以參見:張婷,2017,〈論臺灣病人自主權之現狀與挑戰〉,《法令月刊》,第68卷第3期,122-139頁。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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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不是神」 B肝治療指引世紀大辯論, 辯出「醫病共享決策 」新高度! 2022/04/11
自由時報自由開講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 劉桓睿

三月底,一場由台灣消化系醫學會舉辦的「 B肝治療指引世紀大辯論」轟動了整個醫學界,會場內更是擠滿了上百位的專業醫師。林口長庚副院長簡榮南的一句:「醫生不是神」,可謂是《白色巨塔》4DMAX版!身為唯一與會的病友團體代表,聽到正反併陳的專業論據、激烈答辯,也看到了「醫病共享決策」的新高度。

中研院廖運範院士、高雄長庚主治醫師陳建宏、林口長庚主治醫師鄭文睿代表的「維持現有健保給付規範」方認為,長期用藥的情況下病友容易忘記吃或感到疲乏而自主停藥,影響治療成效。並且B肝病人其實是有一成的機率會產生自體免疫並痊癒的,應該適度停藥,每兩週回診、抽血追蹤觀察,「不應剝奪病人自然痊癒的機會」。

中研院陳培哲院士、台大內科部主治醫師蘇東弘、義大肝病中心主任許耀峻代表的「放寬給付規範」的一方主張,現行「使用三年需強制停藥,如病情惡化才能再續用三年」的健保給付制度,對病人而言並不公平。B肝治療應持續用藥壓制病毒數,避免停藥造成加速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跳過肝硬化直接轉為肝癌的風險。如需停藥,則應提出「停藥準則」 與自癒的觀察指標 。

有趣的是,撇除兩派立場,國際的B肝治療指引都遠超過台灣目前的給付條件。儘管台灣有著世界最棒的健保制度,現階段B肝的健保給付條件比起先進國家仍嚴格許多。台灣身為肝病大國,並且擁有世界頂尖治療權威,建議政府應該思考放寬B肝用藥給付條件,在早期檢測出病毒時就提供B肝用藥給付條件治療。

至於治療中的病患是否應該停藥?正因為「醫生不是神」,在醫界對於治療方式尚未達成共識情況下,更應該充分告知持續用藥與停藥的利弊,讓病友得以深入了解不同治療方針的科學依據與決策脈絡,以平衡醫病之間的知識/資訊落差,真正落實「醫病共享決策」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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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先生仍無「陪產檢假」 醫:產檢的重大醫療決策需先生參與 2021/12/14

今年政府因應「少子化」陸續推動諸多政策,包含增加產檢次數補助與增加孕婦的產檢假,但先生仍沒有陪產檢假。醫師指出,先生也應該來產檢,並非是「陪」產檢,而是應該一起「學」,且當產檢發生心跳停止、胎兒異常等需要討論的重大醫療決策時,先生才能第一時間參與。

禾馨婦產科診所主治醫師烏恩慈在臉書專頁「烏烏醫師」發文表示,她觀察到許多網友留言「現代女性不是標榜獨立自主嗎?產檢為何需要先生陪?」她認為,陪產檢的目的不是單純讓先生當司機,幫太太拿包包,而是讓伴侶能在產前參與孕期的大小事,透過超音波、胎心音感受胎兒的存在,減少產後「突然」成為爸爸的衝擊感。

烏恩慈指出,當太太緊張不知道該問醫師哪些問題時,伴侶也可補充;當發生心跳停止、流產或胎兒異常需要討論重大醫療決策時,伴侶也可即時第一手獲得資訊加入討論。

烏恩慈表示,有些人覺得先生對懷孕生理變化和產檢項目一無所知,常愣在一邊不知道要做什麼,或是問一些沒有科學根據的迷思,不如不要來;但她的意見正好相反,正因為不了解才更需要積極參與,這也凸顯了孕產知識在性別上的資訊不對等。

烏恩慈指出,以她的觀察,女生只要到一定年紀,聚在一起總免不了交流孕產資訊,也因為懷孕生產是自己身體的事情,對於相關知識學習的意願相對也比較高。相對來說,男性社群就較少有交流相關議題的機會。

烏恩慈表示,英國王妃凱特在推動將準父母課程納入高中生教育,她也認為,高中或大學的通識教育不能只講月經,還應該納入各種孕產知識,讓所有性別的人在懷孕前都能習得正確的知識,例如:懷孕初期可能會脹氣、孕吐、胚胎只要健康一定會長大、胎兒的大小不是看肚子決定、胎兒大部分體重是最後一、兩個月才長等。

烏恩慈認為,陪產檢假、產檢假可統一正名為「生產準備假」,不需要區分誰「陪」誰,一個家庭為懷孕生產的準備非常多,不會只有胎兒檢查,還可能包含助產師、泌乳顧問諮詢、參與雙親教室、參觀月子中心等。

烏恩慈強調,要提升生育率,增加產檢次數絕對不夠,還得關注一個女人在孕期承受的身心改變,要打造友善的生養環境,關鍵還是在於社會有沒有將生育下一代視為大家的責任,而非一股腦推給女性承擔,完整的生產準備假實質上可以讓爸爸能有更多機會參與懷孕過程,同時也宣示懷孕不只是全家的事,也是國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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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版「重消指引」 罔顧病患權益 2019/06/17
聯合報 楊志良(台灣病友聯盟理事長)

聯合報推出「手術室裡不能說的祕密─你用的醫材是幾手貨」報導,揭露部分醫療院所違法進行一次性醫材重新消毒再使用,使病患身處高感染風險。

在民國84年,台北榮民醫院就曾發生重複使用醫材,爆發瘧疾疫情,造成6人罹患瘧疾,最後4人不幸死亡。衛福部有無因此得到教訓?顯然並沒有。衛福部醫事司為了護航醫界,甚至宣布要盡速訂立「醫材重消指引」,此作為明顯是讓國民健康往後倒退一大步,病友團體堅決反對。

醫事司僅要醫院內控
現行醫療器材上市許可,皆需經醫療器材廠優良製造規範(GMP/QSD)申請,以確保品質及產品安全性、有效性,就算是未使用,僅進行分裝的小包裝醫材,都需符合前述規定。醫療院所無法符合前述製造廠規格,不能進行製造藥品、醫材,除因化療需求,醫院才能擁有部分調劑權。

但衛福部醫事司計畫訂立「醫材重消指引」,不需符合前述規定,僅要求醫院進行內控、自行消毒即可,完全罔顧病友權益。

須符GMP/QSD規範
綜觀國外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澳洲等國醫材重消指引機制,皆有明確規定重消醫材產品之標準及規格應與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QSD)一致,且由負責醫材器材許可之主管機關進行管理。

以美國為例,美國食藥局(FDA)規定重消產品需再辦理查驗登記之上市許可,重消醫材被視作為全新的醫材產品,此等嚴謹程序才是保障病人權益之作法。

食藥署無作為也失職
反觀我國,衛福部指派主責管理醫療院所的醫事司進行處理,這是行政錯亂!而食藥署身為審查醫療器材許可的主管機關,於次事件卻置若罔聞,更是完全失職。

醫療器材的重消指引,涉及病人的感染風險及就醫權益,相關會議卻未邀請任何病友代表出席,台灣病友聯盟在此表達強烈抗議。

醫病資訊應充分揭露
一次性醫療器材若重新消毒,有違醫療器材廠優良製造規範,患者使用重消器材未被告知,顯示醫病之間資訊不對等,民眾有權在資訊充分揭露的情況下,作出醫療選擇。

身為台灣病友聯盟理事長,代表台灣病友聯盟提出下列訴求:
1.部分醫療院所自行重複消毒再使用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材之行為,嚴重違反醫材需符合(GMP/QSD)之規定,使病患暴露於高感染風險,應依法處罰,以正視聽。
2.要求主管機關於後續相關溝通會議,需邀請病友團體參與討論、表達意見以確保病友權益。
3.我國重消醫材管理制度須比照國際標準(美、日、澳等國),重消醫材產品應符合製造廠規格(GMP/QSD),並由掌管醫療器材許可之食藥署擔任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以確保病人就醫權益。
4.本次事件送監察院調查衛福部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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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導致不可逆的傷害 消費者如何追究法律責任? 2019/06/20
撰文/江皇樺律師

最近有婦人在舒眠麻醉的情況下,接受了「電音雙波(音波拉皮+電波拉皮)」的療程,疑似因為醫師經驗不足、操作能量過強,使得兩台機器的熱能過度累積而導致婦人深二度灼傷,視網膜還得歷經兩次的破洞修補,讓她泣訴遭到極大傷害。其實這類療程應該在消費者清醒時施打,診所卻以舒眠麻醉方式進行,造成消費者皮膚灼傷而不自知!當醫美導致不可逆的傷害,醫師和診所是否必須負法律責任?消費者又該如何自保呢?

醫師是否違法?宣稱該醫師有其專長的診所是否也應負法律責任?
目前《醫師法》規定,只要取得醫師執照、具備醫師資格,就能操作電波和音波拉皮的儀器,而如果需要動刀的外科手術,則另有法條規範。基本上,外科的拉皮手術屬於衛福部醫事司依照醫療法第62條第二項所制定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二節所列舉之「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因此施行拉皮手術的醫師,必須是「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中接受專科醫師訓練的醫師(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口腔顎面外科、眼科、皮膚科、骨科及外科)。從這一點來說,醫師並未違法。然而,即使操作儀器的醫師具備專科醫師資格,卻疑似因為經驗不足而操作不當,造成患者深二度灼傷還是不爭的事實,除了刑法第284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傷害罪」以外,民法上也可能構成第184條以下的侵權行為,醫師應該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假使醫師實際上並不具備專科醫師資格,卻操作了拉皮手術,就可能構成民法第184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而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只要受害患者能夠確實舉證醫師違反了這條法律,就能請求損害賠償;至於診所方面,也可能必須依照民法第188條規定,負起實際施行手術的醫師連帶賠償責任。

診所疑似使用非原廠機器來執行療程,目前取得儀器的流程規範是否有漏洞?
對於「電波拉皮」,目前台灣法律只有規範施行的醫師必須具備相關專科資格,而在儀器方面,雖然上述提到的「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有部分規範,但範圍只有「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列舉的儀器中並不包含「電波拉皮」相關儀器,所以台灣法律在這方面的取得資格並沒有相關規範,這個漏洞極待相關法令補完,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另一方面,即使原廠聲稱並沒有提供相關儀器給診所,但原廠依然屬於該儀器的「商品製造人」,依民法第191-1條規定,必須證明對於該儀器的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發生的損害不是因該項欠缺所致,或診所確實並不是使用原廠機器,才能在這個案例中免責。

當消費者因診所未善盡說明責任而導致不可逆的傷害,應該如何求償?
如果電波拉皮的原廠確實建議過「該儀器操作應該在患者清醒時施打」,診所或醫師卻對患者施以麻醉,該原廠就能主張「患者的傷害是因為診所或醫師的不當操作所導致」,藉以免除前面提到民法第191-1條的責任。患者如果要追究診所或醫師的法律責任,除了可以主張診所或醫師在實際操作上的過失,還可以主張「未善盡說明職責」。

在這個案例中,醫師在手術過程中對患者具備「保證人地位」,如果因為醫師未善盡說明職責,又錯以麻醉方式來施行手術,讓患者在不自知的情況下被灼傷,醫師就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的「不作為犯罪」。愛美是人的天性,台灣醫美產業的進步並不亞於南韓,但當我們有這麼多的手術方式和施行手術的診所可以選擇,就應該先做足功課,並確認醫師有相當的經驗和專業度,才能在診療時充分諮詢,減少因為「不懂、不瞭解」而產生可能的風險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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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範內容 2019/03/15
醫病平台 陳聰富(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一般而言,人民的自主決定權受法律保護的情形,並非廣泛。單純人民意思決定的自由,受到法律保護的,僅限於被詐欺、被脅迫、性自主決定權、資訊自主決定權、施行人工流產的權利、以及病人自主決定權。

病人自主決定權,表現在二方面:告知後同意法則的同意權及病人末期治療的醫療拒絕權。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以這二項權利,作為規範的內容。

一、告知後同意法則
所謂「告知後同意法則」,是指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的權利。而且醫師在施行手術或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時,具有對病患進行說明的義務。在進行此項說明後,醫師必須取得病人的同意,才可以進行手術或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第5、6條)。

上述的告知後同意法則,就病人而言,是病人行使同意權,同意醫師進行合法的醫療行為。就醫師而言,是負有取得病人同意的義務。醫師如果違反這項義務,他所進行的手術或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就會變成違法行為。如果因此造成病人傷害,醫師即便沒有過失,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例如,病患因子宮肌瘤導致經血過多,同意切除子宮,在手術中,醫師未經病人同意,同時切除並無病變的兩側卵巢,致失去賀爾蒙分泌,導致身體不適。醫師對於病人失去賀爾蒙分泌所生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病人同意醫師進行手術或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本法雖然規定需簽署同意書(第6條),但是同意書只是作為證據之用,口頭同意,也是表示同意,病人不可以主張沒有簽署同意書,醫師就是違法。另外,即使病人沒有同意,但是如果醫師可以證明,假設病人經過說明後,必然會同意進行手術,則醫師仍然不負法律責任。

二、醫療拒絕權
我國規範病人醫療拒絕權的主要法律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這二項法律,都在於規範醫師何時可以撤除病人的維生系統、不給予病人積極治療,但是規定內容,有所不同。

1.安寧緩和條例是針對「末期病人」,作為適用對象。醫師可以依據病人本人的意願、最近親屬的同意、或醫師依病人最大利益,決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本條例適用的對象,僅限於末期病人;但同意撤除維生醫療的人,不限於本人於意識清楚時的表示同意,最近親屬也可以在病人意思昏迷後,表示同意撤除維生醫療。

2.病人自主法的適用對象較大,除末期病人外,並包含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的病人(第14條)。

雖然病人在以上五種狀況,都可以依據病人自主法拒絕接受維生治療、人工餵養,並接受支持性緩和醫療,但是病人只能在意識清醒時,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書面,並經公證或見證後,醫師才可以進行撤除維生治療等行為。病人的親屬或醫師自己,都不可以代替病人決定,這是與末期病人適用安寧緩和條例最大的不同。

換言之,對於末期病人,如果在意識清醒時,簽立「預立醫療決定」,醫師可以依照此項決定,而撤除維生醫療,進行支持性醫療。反之,如未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則能適用安寧緩和條例,由最近親屬或醫師,決定撤除維生醫療。但對於末期病人以外的病人,如永久植物人或極重度失智的病人,如未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則安寧緩和條例及病人自主法,都不能適用。因此,目前的永久植物人及極重度失智病人,並無法依據病人自主法撤除維生治療。

三、病人自主權
病人自主權,是指病人有知情的權利,以及選擇與決定的權利(第4條)。本法為貫徹上述的病人自主權,作成以下規定:

1.任何人在意識清楚時,可以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理病人參與醫療決定、簽署手術或治療同意書、並代理病人表達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第11條)。醫療委任代理人擴大病人的意思活動範圍,代理人可以基於病人的最大利益,進行醫療決定。本法有一項疑義,在於病人未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時,似乎醫療委任代理人即不得作成撤除維生醫療的決定,在某程度上限制病人的自主決定權。

2.在實務上,有的病人家屬為領取父母退休金,而拒絕醫師為病人拔管。也有的家屬為提早繼承,而拒絕醫師進行醫療行為。本法為貫徹病人自主權,規定病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親屬等關係人,不得妨礙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所做的醫療處置(第4條)。換言之,此時醫師可以不顧家屬的意思,而依病人的決定,撤除維生醫療。

3.醫師協助病人善終權,而撤除維生治療或人工餵養,可能觸犯刑法上的囑託殺人罪、負擔醫療法上的行政處罰、或民法上的賠償責任。因此本法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依本法規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生治療等行為,不負刑事與行政責任。除非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也不負民事賠償責任。此外,本法為尊重醫師個人專業與意願,規定即使有病人預立醫療決定,醫師仍得拒絕施行(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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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哭訴「沒做壞事為何被綁?」醫師宣誓:我不要插鼻胃管 2019/03/20
醫病平台 陳秀丹(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善生善終理念的推廣者)

一位九十歲的老太太三度中風,無法行走,終日臥床,這半年來插著鼻胃管灌食,老太太前不久因肺炎住院兩週,出院不到三天就又因發燒被送到急診室,胸部X光片呈現肺炎,開始她最近四個月來的第三次入院。

第一次看到這位病人,只見她的雙手被綁著,很激動,一直要去扯鼻胃管,甚至連腳都扭動起來。老太太的兒子對我說,她在家裏就是這樣,一不小心,鼻胃管就會被扯掉,把手綁起來是不得已的。我試探性的問了這個兒子:「如果是您自己,您要這樣挿著鼻胃管,然後被綁手嗎?如果是我,當我吞不下,我就要死了,我不要被插鼻胃管。」兒子說:「最好不要插,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呀!一個人不能吃,就沒有營養,沒有營養會死耶!總不能看著媽媽活活被餓死吧?醫師,沒有鼻胃管,怎麼可以呢?」

結果,這個病人住院三天中自拔二次鼻胃管,就在第二次自拔管路當下,我剛好走進病房,我說:「鼻胃管不見了!」只見媳婦冷眼的對著外籍看護說:「妳是怎麼顧的?」可憐的看護說:「我就要翻身,才鬆綁,她就自拔了。」好令人心酸的場景,但這樣的場景、類似的對話,每日不斷地在台灣各地上演著,這是一個講究孝順的國度嗎?

當一個人退化到吞嚥有困難時,液體(水)是最容易嗆到的,當情況退化更嚴重,口水也會嗆到,而口水二十四小時都在分泌,如何去防止病人嗆到?這已經不是鼻胃管或經皮胃造瘻所能預防的,因此即便有了鼻胃管或胃造瘻,吸入性肺炎還是無法避免。這就是這類病人會反覆肺炎入院的原因。

如果病人是暫時無法經口進食,短暫的使用鼻胃管灌食是可行的,但如果是退化中的老人,那就得仔細想一想,如果病人自己願意插管,那沒話說,如果他(她)不願意,我們怎麼可以強迫他們被插管、甚至將他們的手綁起來呢?在加護病房裏,曾經有一位九十多歲的老先生向我哭訴:「醫師,我又沒有做壞事,為什麼把我綁起來?」被插鼻胃管的病人吃下的食物,沒有經過味蕾的品嚐,無法感受到食物的酸甜苦辣,他們常說:「醫師,我都沒吃。」

尊重生活品質與生命尊嚴的國家,退化的老人不會被插鼻胃管,照顧者會細心地、慢慢地進行餵食,如果真的不行了,不會強迫灌食,然後老人就順著生命自然的軌道,離開人間,展開另一段靈性之旅。

歐洲有一個國家花了二十年的時間去扭轉該國插鼻胃管、或臨終打點滴的習慣,他們主張——「無久病臥床的老人!」芬蘭的國家政策是希望國人死前二個禮拜才臥床,國家花了很多錢在做預防保健,在做預防骨質疏鬆、預防跌倒,期望其國人有健康的老人生活。台灣剛好相反,花了很多的錢在已經倒地的病人身上。在歐美澳等國,他們不會為無法自然進食的臥床老人挿鼻胃管,或採取經腸道營養等延命措施,他們認為,人終有一死,如果讓老人家這樣延長死亡的時間,反而讓其人權與尊嚴受損,是倫理不容的壞事。

老天讓我們生下來,老天也給了我們很好的退場機制。當人老到不能吃、病到不能吃,此時身體呈現相對脫水狀態,腦內嗎啡的生成量會增加;心、肺衰竭,二氧化碳無法排出,這也會造成所謂的二氧化碳昏迷;肝衰竭時,阿摩尼亞的代謝出問題,會產生肝性腦昏迷;這些都能讓人們可以較舒服地離開人世間,這是老天的恩賜,只是現在的醫療卻忘了老天給我們人類最好的退場機制。

天下雜誌曾經與393公民平台合作,調查台灣臨終前的醫療現況,結果發現許多「另類的台灣第一」,無效醫療非常的氾濫。

台灣有超過五成的醫師為了避免醫療糾紛而實施無效醫療。什麼叫「無效醫療」?也就是這個醫療再也沒有辦法達到醫療「增進病人健康或減少傷害」的目的。無效的醫療分「質的無效」與「量的無效」。「質的無效」是再繼續處置下去,病人仍然處在一種無意識狀態,或是再繼續處置下去,病人仍然會死亡,這是所謂「質的無效」。「量的無效」是假設過去的案例有100個,我們用這個方式繼續救治,病人仍然會死,這就是所謂「量的無效」。事實上,台灣加護病房的密度全世界第一,這並不是台灣人的驕傲,台灣很多人要死之前,會被送到加護病房走一遭,這是非常突兀的事。台灣長期依靠呼吸器維生人數是美國的5.8倍,美國的人口數是我們的十幾倍,可是我們呼吸器依賴的人數竟然這麼多,這令我非常憂心。

現代的社會,孩子生的少,年輕人生活壓力很大。試想,一對中年夫妻,當他們面對雙方家長的老病,以及自己所要撫養的子女、所要付的房貸,如果財力不夠雄厚,你叫他們如何過活?台灣的健保給付無效益的醫療,這助長了許多的老人被現代化的醫療無情的殘害。

在台灣,您可以見到許多的臥床老人,全身攣縮、多處壓傷,插著鼻胃管、氣切管、導尿管,甚至意識昏迷還在使用呼吸器、還在洗腎的癌末病人。這些對外國人而言,簡直是無法理解。

亞里布維曾說:「生命的意義不在於時間的長短,而在思想行動力的衡量。」人活著不只是為了維持一口氣,能感受生命的美好才是真正的活著。放下心中的執念,讓生命回歸正常的軌道,不做生命的延畢生,人生大戲才精彩。

真正的愛是「給愛的人沒煩惱,被愛的人沒痛苦」;孝順兩個字,「順」沒做到,怎能說是孝順?因此,如果老人家不願意被插鼻胃管,那就順他的意思吧!沒有鼻胃管,當然可以,因為沒有一個人帶著鼻胃管來到人世間。

我是醫師,我向大眾宣誓,我不要被插鼻胃管,我要美美的死去;期待十年後的台灣沒有被捆綁的老人,我衷心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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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上路 醫、學界:五大問題待解 2019/01/0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病人自主權利法昨實施,醫界、學界認為有五大問題尚待解決,包括代理人決定權是否優於患者,如何判斷心智缺損是不可逆等,都可能影響患者未來權益。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說,病主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都可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幫病人決定,若代理人非同一人,或決定不同時,如何解決?此外,病主法讓中央主管機關有權公告還有哪些病人也適用,但施行細則僅規定病友團體與醫療機構等可提出建議,未寫明透過何種會議形式,會否變成衛福部說了算?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表示,越晚立醫療決定,越接近現在的意志,以較後期委任的醫療代理人的決定優先,民眾也須循程序變更前面的決定;至於哪些病人適用,討論出草案後,再預告六十天讓各界提供意見。

雙和醫院醫師楊哲銘說,醫療法中沒有醫療委任代理人,醫療委任代理人屬醫療法中所謂的關係人之一,或決定權高於患者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家屬?石崇良則說,醫療委任代理人決定權,高於醫療法中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家屬。

台北榮總醫師吳俊穎說,許多疾病在早期不明顯,如何定義沒有行為能力?確診失智前,可能發生的輕微認知或行為障礙,是否算病主法所謂的心智缺損?石崇良說,以臨床醫師判斷為主,醫學或精神鑑定寫明心智缺損,就屬心智缺損。(本會觀點:醫師不會誤判嗎?以病人權益為優先,才是病主法立法的用意。心智缺損就沒有自主權嗎?)

考量失智者人權,若民眾循病主法決定未來重度失智時,不要管灌餵食,但屆時他表達好餓,此時若不管灌,是否代表失智者生理需求比健康者的意願沒價值?另病主法未考慮退化性失智與血管性失智的差異,後者可能恢復,醫療決定權卻在委任代理人手上,並未比照不可逆昏迷或永久植物人給予觀察期。

亞東醫院神經醫學部一般神經科主任甄瑞興說,針對醫師預期可能好轉的重度失智患者,病主法應給予一定的觀察期。石崇良說,病主法就是因此要民眾預立醫療決定前要先作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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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預立醫療」 生病死路一條?專家來釋疑 2019/01/07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病人自主權利法」昨天上路,今天是正式實施後的第一天上班日,不少醫院接到民眾洽詢電話。有些人擔心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只要生病,醫師就不救人;也有不少同性伴侶詢問如何協助另一半善終。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醫務長何清幼指出,北市聯醫從105年投入衛福部「病主法」試辦計畫,為全國試辦時間最長的醫院,迄今已經協助400多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承辦經驗豐富。

何清幼表示,越來越多「快要做仙」的長輩希望臨終過程可以順其自然,不要急救、不要插管,可以安詳地離開,自己好過,對於子女來說,也是一種安慰。

何清幼說,最近陽明院區協助一名罹患甲狀腺癌的中年女性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先生與兩名女兒都參與諮商過程,當事人首先感謝家人對她照顧,決定一旦病情無法挽回,不要電擊、插管。

先生同意妻子的決定,但女兒則持反對意見,擔心媽媽病危之際,沒有接受急救,家族其他成員恐對晚輩扣上一頂不孝的大帽子,經過醫師、護理師等專業諮商,女兒了解媽媽的想法,現在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就是不希望孩子日後在緊急狀況下,陷入天人交戰。

何清幼說,最近不少有意參與病主法諮商的民眾來電,最大的疑問就是簽署了「預立醫療決定」之後,擔心是不是只要生病了,醫師就不管,死路一條。

事實上,「預立醫療決定」目前僅適用於五大特定臨床條件,例如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如果是其他疾病,醫師仍會提供醫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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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胃管扼殺快樂!全台每年約20萬人受苦 2019/01/1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一根鼻胃管可扼殺人生最大快樂,但據統計,全台每年約20萬多人使用,管餵機會更高出日本5倍以上。國人因鼻胃管受苦,研究卻證實長期置管無法降低吸入性肺炎風險,那鼻胃管到底該不該插?專家表示,醫界應減少置管並積極協助病人脫管,不奪走患者「食的滋味」。

健保署統計,106年裝設鼻胃管的住院、門診及居家護理病患共20.6萬人,每天約1.7萬人接受管灌餵食。作家瓊瑤就曾為這根管子槓上丈夫平鑫濤的子女,如今病主法上路,授予民眾預立醫療決定,其中一項就是拒絕鼻胃管。

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執行長陳柏同表示,該會偕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秀傳醫院及高醫附醫推動「無管人生」已1年多,起心動念是發現日本醫院及長照機構的患者幾乎不放鼻胃管,「但為什麼台灣卻插了一堆?」

臨床上依賴管餵的病患,包括虛弱、肺炎、中風或因外傷腦出血造成的吞嚥困難之患者,醫師可選用鼻胃管或胃造廔。前者是從不舒服的鼻孔入管,後者是以經皮內視鏡造口,再插管入胃。

陳柏同說,國人不喜歡做手術,寧可選鼻胃管。但日本人多選胃造廔,讓臉部維持乾淨,套上衣服也能遮住,即使病人戴上鼻胃管,日本也會積極幫忙脫管,因為戴著管子不好看,「國內照護團隊鮮少如此。」

聯順居家護理所長汪秋蓉補充,人活著的快樂感之一就是維持口慾,日本已進一步推動舒適餵食和無管,積極讓病人「吃」到最後一口。一旦咀嚼被剝奪,老人家即便活著也不會快樂。

陳柏同說,美國及日本醫學學會實驗證明,長置鼻胃管對患者沒有比較好,當病人進入生命末期也無法尊嚴善終。他曾遇到一名男子,對方過去個性外向,卻在置管後不肯外出,原因是發覺自己外觀變得像隻狗,不想出門丟臉。

衛福部立台南醫院高年科主治醫師林佩芬指出,國人認為只要過了急性期就可脫管,不過神經學是「用進廢退」,好比老舊腳踏車,一沒用就生鏽,吞嚥功能也是,導致出院後實際脫管者低於2成。

而且,口鼻置管不舒服,吃食物無滋味。換管會出現傷口,每換一次就痛苦一次,照護者為預防管子被拔,會以約束帶綁住患者。此外,胃酸易順著管子逆流而造成潰瘍,此時再服制酸劑,會降低胃酸殺菌力,反增吸入性肺炎風險。

林佩芬說,鼻胃管的發明原本是為了提供患者營養、防止嗆咳及增加舒適度,但當目標都沒達到,「為什麼還要用鼻胃管?」陳柏同說,病主法上路後讓全民重新思考什麼才叫活著,而無法自主進食,「這根管子已剝奪了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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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嘆「生病還要選日子」 健保署拉高診察費鼓勵投入 11月起 地區醫院假日也看診 2018/10/01
中國時報 魏怡嘉

11月起,民眾周六日及例假日若有看診需要,可到地區醫院,不用 再因附近診所沒開,只能跑大醫院急診。台灣社區醫院協會表示,在 健保署提高地區醫院假日門診診察費的鼓勵之下,地區醫院將投入周 六日及例假日開診,目前全國有361家,扣掉公立地區醫院假日必須 休診之外,希望280多家私立地區醫院假日都能100%開診,讓民眾不 用再為假日看病問題傷腦筋。

周六日國定假 補助增加
健保去年大力推動分級醫療,希望民眾多利用基層醫療資源,卻因 勞基法修法加班費大幅拉高等衝擊,導致基層診所假日開診率偏低。 根據健保署統計,基層診所周六開診率還有80%,但周日就掉到20% ,國定假日更低;不少民眾抱怨假日看病,因附近診所沒開,只能往 大醫院急診跑,大嘆:「難道生病不能選在假日?」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謝文輝表示,在大醫院夾擊下,民眾 對地區醫院較沒有信心,事實上,地區醫院有住院病患,醫院24小時 都有醫護人員,且大多有內、外、婦、兒等科別,可以做檢驗檢查, 開藥也跟大醫院相同,一次可以領7天藥,「長期以來,地區醫院一 直守護社區居民健康,希望藉由這次假日開診,讓民眾走進地區醫院 ,重新認識地區醫院。」

280多家 投入守護健康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為改善假日基層醫療看診情形,健保署決定 拉高地區醫院假日看診診察費,其中周六每一門診察費增加100點, 周日及國定假日加150點,預計1年支出2.38億點(1點約0.9元),以 鼓勵地區醫院多在假日開診,讓民眾周六日及例假日若有看診需要, 能充分利用地區醫院基層醫療資源。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謝武吉表示,現階段地區醫院周六開診率 70%至80%,周日僅20%,目前協會會員對健保署的鼓勵方案均有相 當高的共識,協會希望280多家私立地區醫院周六、假日都能開診, 如此一來,整體開診率可以衝高到周六80%以上、周日近70%,預計 11月即可上路;尤其有些民眾平時需要上班,只有假日有時間看病, 也可以利用假日到地區醫院就醫,以提供民眾醫療所需,進而讓基層 醫療更加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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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明年1/6施行 不溯及既往 植物人、重度失智 可拒無效醫療 2018/10/04
中國時報 陳志祥/台北

為了明年1月6日正式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衛福部昨天發布「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及「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 理辦法」等配套法規,載明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 態或極重度失智等4類必須實施預立醫療決定的臨床診斷標準,不過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此法不溯及既往,所以不適用沒有預立醫療 的現有病人。

為提供無效醫療病人善終,臨床醫療決定以「病人同意為優先,關 係人同意為輔助」。石崇良說,末期病人家屬可代為同意安寧治療, 病主法沒有家屬代為同意之處。

而預立醫療決定書掃描電子檔的法律效力等同正本,石崇良表示, 有些病人可能幾10年前簽署了,可是紙本後來丟掉,而且健保卡只有 註記曾經登錄卻看不見內容,因此電子檔就成了最好的證明。

細則另一個重點是明定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 狀態與極重度失智臨床狀況的判定。包括外傷所致逾6個月、非外傷 所致逾3個月無恢復跡象與腦部重傷害難恢復意識,而重度失智以臨 床失智評估量表3分以上、功能性評估量表7分以上。

新光醫院中風中心主任連立明指出,病主法趕快施行是好事,未來 可望減輕很大比例的負擔,不必醫院、家人都辛苦,其實不能自主的 病人最折磨,以前是家人捨不得,現在民智已開,觀念進步多了。

另外,病人臨床的書面決定與預立醫療決定不同時,應依臨床的書 面明示為優先,不過,如果臨床的決定是拒絕維生醫療或人工營養者 ,在撤回或變更預立醫療決定前,仍應依照原先預立醫療決定內容執 行。

至於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醫療機構,地方主管機關應指定200 床以上合格醫院;而一般醫院診所具特殊專長或位於離島、偏遠地區 ,也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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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到底需要什麼?台灣病友團體的冀望 2018/08/31
元氣網 台灣病友聯盟病友故事工作坊

臺灣病友聯盟以促進病友權益為宗旨,督促政府制定以病友為核心之醫療政策,爭取病友團體在醫療體制中之平等發聲權,並促進病友國際參與能力。為了解病友在目前的醫療體制下還需要些甚麼?本聯盟於七月舉辦首屆病友故事工作坊了解病友團體的需求,透過朝邦基金會張桂芬老師以世界咖啡館的概念,引導免疫、癌症、罕見疾病等7大類團體探究治療過程中病友們「在乎什麼及「希望醫療照顧環境能做些甚麼改變,經由闡述過程及訪談紀錄,最後整合各疾病別病患需求共識,整理如下:

在治療過程中會特別在乎什麼?
本次參與的病友皆屬需長期回診及追蹤的病患,在分享治療經驗的過程中,發現病友對於自身用藥及醫療院所提供的治療教育都相當重視。在醫療過程,病友表示甚少獲得疾病相關的知識,希望醫師能在診療過程中充分確實溝通或透過舉辦疾病講座了解醫療歷程中的相關資訊以減少不安。另外藥品的副作用常因人而異,病友對換藥常有疑慮及憂心,希望能在換藥前對新藥有充分的認識及溝通。此外,如何得知相關疾病治療的專業院所有哪些,減少不必要的轉院過程也是病友們所關心的,期待能建立一個完整的平台供病友查閱新舊藥品及相關治療院所資訊。

希望醫療照顧環境上能做些什麼改變?
討論過程中發現病友困境為資訊的不對等和治療衛生教育不足,以及無法自主選擇藥品的無力,在工作坊中也討論出一些解決方案,整理如以下共識:

現代資訊的流通,病友因不同背景因素而有不同治療方案考量,希望有關當局可以整理目前台灣已可使用的治療及藥物平台,給病友更多治療的選擇。此外,若能有更多相關疾病治療講座,促進病友對醫療照護知識的了解,醫師的溝通也將更有效益。

另外因不是每一位病友都能理解醫療保健及防治的重要性,若在醫療環境上有關當局若能與病友協會聯手合作加強宣導醫療保健的觀念,有助於每位病友自主管理健康,當藥品有藥效問題,也可立即通知病友協會公告,透過專屬病友管道可以直接申報藥效回饋機制,並進一步與醫療團隊討論。

台灣病友團體的冀望
經過本次工作坊的分享,發現病友對醫療知識的渴望依舊很強烈,除了希望能加強醫病上的溝通討論,也期望透過參與公共政策來改善周遭環境提高生活品質,自身疾病經驗分享回饋給其他病友及醫療研究,一同向病友參與醫療體制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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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韋摯/沒依照藥品說明書用藥,發生藥害怎麼辦? 2018/08/02
法律白話文

近日,新聞頻頻報導女性生理期服用日本止痛藥EVE後,因其成分「布洛芬」而引發藥物過敏,且申請藥害救濟的個案也明顯增加,竄升到第七名。新聞一出,造成消費者在服用時會有所顧慮:

我會不會成為下一位藥品副作用的受害者?
談到藥品副作用及藥害救濟,大家不可不知同為藥害救濟前幾名的類型:「仿單外使用」的藥害救濟。

什是仿單外使用?
仿單,也就是藥品說明書(附在藥盒裡的那張紙),會詳細記載藥品應如何使用、服用劑量、適應症,以及可能會產生的副作用。當我們談到「仿單外使用」,最常見的便是「適應症外使用」,也就是在說明書上註明的症狀以外用藥。

廣義來講,仿單外使用的類型,除了適應症外使用,還包括:
藥品使用於非仿單所標示之「劑量」。 藥品使用於非仿單所標示之「期間」。 藥品使用於非仿單所標示之「患者群」。 藥品使用於非仿單所標示之「途徑」。 藥品使用於非仿單所標示之「劑型」。

這不僅在法律上,或是病人的用藥權利上,皆是不容忽視的議題。那麼,如果真的發生藥害,消費者該怎麼辦呢?

醫師可否決定做「仿單外使用」?
舉個例子,當我到診所看病時,醫師憑著醫學知識及藥理機制,能否決定讓我做「仿單外使用」呢?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衛福部的涵釋1,符合情況皆可做「仿單外使用」:
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正當理由)。 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 應據實告知病人。 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也就是說基於醫學上的必要,且具有一定的文獻支持,「仿單外使用」仍屬於合理的醫師裁量權限之內。

反之,如果醫師僅憑藉著坊間經驗談,或所憑藉的依據薄弱,即不能為仿單外使用。若發生損害,可能需負民事損害賠償,甚至刑法責任。

醫師有沒有必要告訴我這件事?
醫療法第81條、醫師法第12條之1都有關於「告知義務」的規定。

醫療法第81條: 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醫師法第12條之1: 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因醫療行為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且直接涉及病人的健康,病人需要經過醫師的說明,才能瞭解醫療的風險及效果,而這也是病人自主權的展現。

那醫師到底有沒有必要告訴病人「仿單外使用」這件事呢?
依據前述衛福部的函釋中,便有說明醫師應據實告知病人,讓病人有知悉的權利。或許有人會說,若醫師通通據實告知,病人可能有顧慮,甚至拒絕,反而錯失治療最佳時機,間接侵害了病人用藥的權利。

筆者認為,這種身陷在醫療父權泥淖中的認知應該被揚棄,反之,應賦予病人決定自己的身體該如何治療的權利(白話點,我大不了去別家看!),亦可避免後續出事的風險。

如果發生問題,我可否請求藥害救濟?

2011年藥害救濟法修正後第13條第8款規定要件如下:
藥害救濟法第13條第8款: 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但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若仿單外使用基於正當理由、合理使用,且未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醫學文獻,仍屬於藥害救濟的一環。如果深信坊間偏方隨便服用藥品做適應症外的治療,則是沒辦法申請藥害救濟的。

甚且,在一些地方診所中,囿於醫師未持續更新醫學知識,或是診所健保的申報制度,導致不可靠的仿單外使用仍十分常見,如Carbamazepine(卡巴氮平)藥物主要用於治療癲癇症、三叉神經痛、腎原性尿崩症和雙極性疾患(躁鬱症),但往往診所醫師卻在未具一定醫學及臨床基礎下,作為治療一般酸痛之用,甚至對於具有HLA-B1502基因之病患疏於注意或檢測,可能會增加造成「Steven-Johnson症候群」的風險。

此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與患者是否帶有過敏基因HLA-B1502具高度相關。如果大家覺得嘴巴破皮痛不欲生,那這種過敏反應大概像嘴巴破皮之「全身版本」,光想像就全身發麻。2

下次在服用藥品前,不妨先看看藥盒裡的說明書,或瞥一瞥診所藥單上的記載,它可是深深攸關你身體健康,不可不知。

最後,看到這裡你可能還會想知道,什麼叫做醫學原理、用藥適當性?讀者若有興趣,可以參閱衛福部所公布的「適應症外使用藥品之審議原則」3,內有供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判斷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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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共享決策 破解寧插管不氣切迷思 2018/05/27
中央社

許多人聽到「氣切」就搖頭,覺得喉嚨挖洞、留疤,也擔心引人側目。北榮建置氣切決策輔助工具,氣切可改善患者生活品質、嘴巴可閉合、也可說話飲食,比插氣管內管好。

當病人沒有辦法自行呼吸或因肺炎感染或其他疾病惡化導致呼吸衰竭,會需要插管使用呼吸器。插氣管內管是經口腔或鼻腔、穿過喉嚨再進入氣管,管長約20至30公分,粗細如喝珍珠奶茶吸管一般粗,病人插管期間必須全程張口,就算是點頭、搖頭等細微動作,也會因為氣管內管摩擦喉嚨而感到痛苦。

插氣管內管也會因為管路留置時間長,增加感染風險;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重症加護室護理長廖淑貞受訪時表示,對長期要插管呼吸者,會建議患者或家屬可考慮氣切(氣管造口術),但很多民眾聽到氣切就直覺很可怕,擔心手術有風險,不能說話、不能吃東西,或因喉嚨挖一個洞,不能保有死留全屍而拒絕。

廖淑貞說,根據臨床病人的意見回饋也發現,插管者因終日嘴巴都要開著,不能說話,只能靠鼻胃管餵食,且因管徑長、呼吸阻力大,也會延緩脫離呼吸器的時間;相反地,氣切者在經訓練後,可說話、可經口飲食,增加脫離呼吸器的機會,且降低非預期氣管內管滑脫、病人也不會因為不舒服一直想自行拔管。

一名患者吳伯伯因呼吸衰竭插管治療,一個月內經歷3次拔管及再次插管,由新竹轉至北榮胸腔重症加護室,接受呼吸器脫離訓練。主治醫師建議先做氣切,但家屬希望再給一次拔管的機會,真的無法脫離呼吸器再考慮氣切手術。

廖淑貞說,醫師的建議可能跟家屬期待有落差,北榮胸腔重症加護室製作的「沸肺圈QR code」,家屬經由手機掃描,就能瀏覽氣切案例分享及相關衛教指導的內容,之後再邀請吳伯伯的女兒共享醫療決策,了解是否應該讓父親做氣切。不久後家人即凝聚共識,同意氣切手術。

術後吳伯伯可閉合嘴巴以唇形表達,不需再因插管24小時張開嘴巴連口水都無法吞嚥,3天後開始練習下床,一週後成功脫離呼吸器下床行走,戴上發聲閥,可順利說話進食,讓吳伯伯女兒直呼:「真的該早一點做氣切。」

決策輔助工具可促進醫病溝通,北榮透過互動式表單分析、協助病人家屬了解決策意願,將氣切執行率提升到100%,患者及家屬考慮氣切天數由7.5天下降到2.5天,也提升氣切病人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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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住精神病院3000多天…生命從住院開始嘎然而止 2018/01/23
聯合新聞網 文/廖福源 挑起一磚一瓦的社會工人

如果說一個人失去了自由,已經有3000多個日子,然後明天仍繼續失去自由,你覺得他犯了什麼罪?

他是一位精神病人

十年前我跟他相遇,眼前是一位看起來風流瀟灑的大哥,留著一頭的長髮,綁上了馬尾,看起來就是一位會讓女人迷戀的男人,這樣的男人開口第一句跟我談的居然是哲學問題。 他問裝著水的玻璃杯裡面是什麼?意識到這是他想和我分享深奧的哲學問題,我不敢輕易地回答,所以我詢問他:那你說裡面是什麼?他回答說是空。於是乎就開始跟我講起了佛法,談起了怎麼用金剛經、地藏王菩薩經在妄念裡面讓自己平靜下來,讓自己懂得人生。他說我上班第一天看起來有些浮躁不安,讓我把心放空。這是我工作第一天從他身上就學到的一課、接受到的幫助,當下對我來說他不是病人,他是一位柔軟良善的人。後來我看著他在與人的互動裡面,常常用他的方式幫助人,使夥伴能夠安心安定。

阿三哥:我被關了6年,到底犯了什麼罪?
一年半以後,我們見面的場景卻是在北部山上的慢性療養院。本來以為這是個只需要一段時間的、慢性的治療與調養。半年就出來了吧…一年了…應該夠了,沒想到已經邁入第9個年頭了。兩年前去看他的時候,他說我被關了6年,我到底犯了什麼罪,可以把我關這麼久,這句話把我塞住了,他把我心裡的愧疚從洞裡拉了出來, 每次去看他我心裡其實都很無力、也很自責,覺得自己怎麼可以容許不公平的事就發生在我眼前,覺得社工就是要改變不公平的事情,我卻眼睜睜的看著他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而我沒有做什麼,我覺得自己就像體制的幫兇,我沒有出聲制止,我沒有付諸行動。

每次我去看他,並不是他決定誰去看他,我能不能去看他,而是哥哥決定。有時候運氣好時,社工幫忙連絡之後,哥哥直接同意我去,但大部分的時候是不被同意的,於是乎我照例打過去跟哥哥說明。我會很快表明我並不會跟他的弟弟討論出院的事,只為了我能夠繼續到醫院看他,這一年1~2次的探訪,我自己覺得能夠到醫院看他,對他來說應該是很重要的事,我是醫院以外代表社會跟他最後的聯繫吧!所以我並不想也不曾挑戰哥哥,為何不讓弟弟出院。

有一次探訪完,心裡看著他好好的一個人,怎麼這麼久還不能出院,帶著一些情緒,直問他的社工,為何容許哥哥單方面可以決定這樣子的事情,難道醫院不用為這樣子的事負起責任嗎!他到底為什麼還不能出院!社工說:醫生判斷他還有一些症狀,還不夠穩定,所以還需要治療。我說已經是兩三年的治療了,你也這麼判斷嗎?你也這麼覺得嗎?他沒有回答。我問:是不是哥哥不放心他出院?社工也沒有說話。我沒有為難社工,客客氣氣的走了,我知道,社工在白色巨塔的最底層,是沒有決策權,甚至是不能有不同聲音的,沒有多說,我就搭接駁車走了。

大概半年之後,我再次的探訪他,這次哥哥一樣很不放心的拒絕社工讓我訪視,但在我厚臉皮的一再提出之後,哥哥還是讓我去看他,這次我還特地帶DV去,想拍他,拍拍想出院的心聲,他的難過,但是我拍完了,我還是沒有用,因為我不知道怎麼用,我心裡還是會害怕我的方法太激烈,會傷害到他的家人,我們之間沒有充分的溝通,可能在他很害怕的時候,我反過來也可能是被他指責的對象, 我沒有準備好,我也覺得他沒有準備好,同時我覺得我並不了解哥哥的經驗、感受,不知道哥哥害怕的是什麼,還有他曾經的、直到現在的承擔是有多麼的沉重, 等我越想越多的時候,我就什麼都不能做,暫時欺騙自己我無能為力,就只是有空的時候再去看他。我告訴自己:這不是我的問題,但我還是會覺得是自己懦弱、自己不敢承擔、害怕犯錯,不敢冒犯錯的風險,自己給自己空間有藉口。

我的工作是阻止人被剝奪 卻沒辦法讓他有尊嚴的活著
我在精障領域工作邁向第十一個年頭,從一個行政人員、變成教保員、變成社工、變成專員、變成組長、變成主任,當然是因為我用盡力氣,也爬得越來越高,好像有許多資源可以調動,可是這一切卻仍無法改變我幫助不了他的事實。他住院八年,失去自由要邁向第9個年頭,他的人生從住院的那一刻起,就停了下來,他被剝奪了很多很多的東西,對比於我的諷刺是,這期間我就得到了很多很多的東西。我的工作是阻止人被剝奪,是爭取人應有的權利,是讓人有尊嚴的活著。我有尊嚴的活著,可是我沒有辦法讓他有尊嚴的活著,所以我忍不住批判自己,心裡有個角落覺得自己不配得到這些所得的,我知道自己不應該這樣子想,可是還是忍不住這樣子想(請不要安慰我,有點糾結的是,我可能還需要用這種方式讓自己撐著,可以繼續打戰,可能是我怕我忘了他在受苦)。

其實最近的兩年我一次都沒有去看他,除了這兩年我真的很忙外,然後一想到他,我也覺得很無力,某程度我是不敢看到他,看到他之後,我覺得我什麼都沒有做到,我又會陷入自責。

9年前他會入院,是因為感情的糾葛,跟家人發生金錢上的衝突,對家人來說,這不是第一次幫他擦屁股,因此哥哥決定不再幫他擦屁股。對手足的照顧者來說, 要他們這樣子照顧自己的手足其實不怎麼公平,自己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要養活自己的一家人,我還要負擔一個不斷讓自己擦屁股手足,的確是不公平的。我知道我必須幫哥哥添柴火、加好油,讓哥哥知道,有事情時我們會跳出來,我們要想辦法讓哥哥有力氣,或儘可能減少負擔才有可能讓哥哥覺得弟弟出來可以的。

我也必須說政府給家屬、給照顧者的支持實在太少了,社區裡面並沒有足夠的資源允許家屬安心、放心,相信當他們的家人有了狀況,社區可以有立即的、幫得上忙的支持服務,政府或社會大眾,只把精神病人當病人看,於是乎有99%的資源都在醫療端,而沒有社區支持的資源。有時候我自己會想,我只是在旁邊喊聲, 擺出一副人權工作者的姿態,可是當發生問題時,我能夠做什麼,我真的能夠幫忙扛嗎?如果哥哥問我:弟弟發生事情時還不是我扛,你們真的可以全責扛嗎?還不是我擦屁股!我會說不出話來,這幾年在心裡持續地跟哥哥有這樣子的對話,在我心裡的來回掙扎。

我知道人權在許多的時候是人的基本尊嚴,有時候是最低的標準,人權也不應該是誰侵犯誰的人權,可是當我不侵犯你的人權,我就要活在隨時可能被你侵犯的恐懼之下,人總是會做出防禦,我不覺得做出這樣子的防禦是合理的,也不覺得 這樣子的防禦,是以侵犯他人的人權為手段,但我覺得會有這種人權互相侵害的狀況是因為,我們的法律設計是把政府照顧人民的責任,轉嫁給在家庭關係裡面逃不開的照顧者,即使精神病人其實已經是成人了,在法律上還是切不開,也沒給家庭照顧者相應的資源,所以我也一直不敢直問哥哥。這個故事也是為什麼我會做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的其中一個故事。

哥哥反對他出院:醫院環境較單純
今年有夥伴單位成立社區居住,提供精神障礙者在社區裡面生活的居住空間,聽說明年也會有新增兩個處所,再加上這幾年工作經驗以及資源的累積,我覺得我累積了一些可以支持他和哥哥的資源。11月時我鼓起勇氣,再去探訪他,同時也準備要面對哥哥。我先連絡了醫院的社工約好要去探訪的時間,果然哥哥再次反對,只是這次很意外的是哥哥居然親自的跑來告訴我:可不可以不要去看他弟弟,我沒有馬上回答。我問哥哥說什麼原因,你會覺得弟弟還不能出院?他說在醫院裡面環境會比較平靜、比較單純、比較適合他,我再問哥哥:當他出來之後,你是有什麼擔心嗎?哥哥說沒有多久就要幫他擦一次屁股,一而再再而三,他覺得很累很負擔。我再問哥哥:所以他的後半輩子都要在醫院過了嗎?這個問題哥哥並沒有回答,我鼓起勇氣跟哥哥說:如果是擔心弟弟出院後,有很多事最後都還要落到你身上處理的話,我這邊可以跟你保證(社工最切忌做保證,我做了,哈哈),我可以幫忙找雇主,我這裡有一個雇主他從來沒有拒絕過我,然後我也會幫他找住的地方,這部分我們這邊可以負責,如果哥哥真的還是不放心,還是我陪你跟弟弟討論,他出院之後的生活規劃,他可以跟你有一個契約承諾,這樣子可以比較放心嗎?哥哥還是覺得說不要啦!他不要出院比較好,在醫院的生活對他來講,也比較單純。我再跟哥哥說這幾年以來,我有聽見家屬們有許多的擔心(指著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海報),每次家人一出事,收拾殘局的辛苦,可是終究就是自己的家人甚至是自己的心頭肉,很重很重,放不開,怎麼樣也切割不了,所以對有些家屬來說,住院可能真的是一種最後的辦法,但是你真的確定弟弟要這樣子一直住下去嗎?這樣子是你想要他後半輩子的生活嗎?如果說我們能夠負擔他的經濟生活、住的地方,甚至是一個出院之後的契約書、承諾書,如果他沒有做到,他再回醫院,這樣子試試看好嗎?哥哥還是搖搖頭。但是哥哥同意我去看他了,說出了他需要這些資源的時候,他會找我討論。

其實我也想過一些很激烈的方式,像是鼓勵他提出行政的救濟、法律的訴訟,但終究覺得這會是讓他出院之後,因為跟家人撕破臉,可能再也沒有家人的方法,所以一直害怕的種種情形,我就什麼也沒能這樣做。

12/1下午特別找了個新的同事,開車去看他,想說好久沒有去看他,開車就可以帶他去外面晃晃走走,看看風景,哪知天公不領情,陰雨綿綿,他說找一家店坐下來聊聊天就很好了,所以我們就找了家咖啡廳坐了下來。

一坐下來他主動的提起兩年前我跟他說的出院後,可以在社區裡生活的方法,我對於他的記憶感到驚訝,這兩年內他是不是一直重複的在想著這件事。可是讓我更驚訝的是已經治療八年了,這一次非現實的想法比以往多更多了,他很平靜地說話可是不實際的內容充斥在當天的談話,醫院給予的真的是治療嗎?8年多了 為什麼8年多的治療,只是讓一個人越來越嚴重,我想起6年多前我問社工的問題:他為什麼還不能出院,是因為他症狀干擾,還不夠穩定嗎?可是又經過6年了,總共8年的治療期間為什麼越來越嚴重。我跟同事的判斷是:他的現實感,更需要生活在現實裡,否則他的妄想跟非現實,就會牢牢地住在封閉的醫院裡頭,更加惡化。這更說明了他在裡面並不是為了治療而失去自由,而是我們的社會無法承擔他、無法承擔家庭的困境,所以他失去的自由是社會該負起責任的。

送他回到醫院後,跟他新的社工見面談話,社工問起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了,還會再來看他,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情感?是不是有什麼樣特別的重要性?事實上並不全然,而是能夠來到活泉的許多會員,大家都可以很自由的選擇在家裡生活,在社區裡面生活,至少可以決定比他更多的事情,也很多人可以在自己的努力之下找到工作,或者透過活泉能夠找到一份經濟自主的工作,甚至是喜歡的工作,覺得自己不再只是個病人,覺得自己是有用的人,他們的生活多了很多很多的可能,可是他沒有,他就是在醫院裡面,他的世界是電視、報紙,是病房裡面的同學。我跟社工說我是帶著愧疚來的,覺得自己是讓他失去自由的共犯。

龍發堂所呈顯的時代意義是精障家庭照顧者的無力承擔、不知所措,不斷重覆遭遇家人出狀況的挫折無望感,醫療及社福系統故步自封、幫不上忙,是精障者與照顧者穿不合身的服務,社會對精障者的歧視與隔離,因此最後所有的不堪承受是由龍發堂來承接。就社會意義層面來說,龍發堂是作為社會的遮羞布,而我們所有的社會系統都應該自我檢討與反省自身之失能。

然而上述的故事正顯示出合法的慢性療養院是龍發堂豪華版,但仍是精神障礙者的隔離島。龍發堂只有一個,慢性療養院卻有無數個,而慢性療養院就是精障家庭照顧者無力照顧的最後一站,是精神障礙者遭社會排除與隔離的證據。以上可能是個過度的比喻與指控,卻也是我眼睜睜看著的主觀感受。

想像一條可以陪他回家的路
我想像著有那麼一天,阿三哥可以在社區裡,用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自在的生活著。我想像那麼一天,哥哥不再緊張的擔心要為阿三哥闖的禍負責,因此可以與他有比較自在的關係。我想像有一天,社區的資源完善了,我們可以這麼計畫:  

一年後他從慢性療養院出院。我們依其需求與狀態,跟他擬定了一份計劃,很長期很長期的計劃,希望能穩住他,也穩住家屬要獨自承擔不安的心。

出院前我們陪同哥哥、阿三哥參觀社區居住的家園,是一間哥哥負擔得起,阿三哥有了工作後,也能自己負擔的社區家園。住在6人以下社區家園裡頭,會有足夠的社工人力去協助阿三哥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適應社區生活的步調。

過去阿三哥的哥哥會擔心弟弟的交友狀況複雜,而影響病情的穩定,但現在可以有社區家園的社工協助,因此交友狀況會單純些,也可以成為阿三哥久違回到社區的人際支持網絡。同時我們與社區家園的社工合作,先讓阿三哥進行社區復健/生活重建,畢竟他已經脫離社會太久,安排他到真福之家「會所」做就業前的準備,各種工作的練習與預備,累積信心、成就感,接軌未來職場所需的態度與能力。

在這段準備的期間,阿三哥固定參與社區家園每週的住民會議,經歷了住民間生活習慣差異的相互磨合與調整,討論家居生活的安排,也為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承擔家居生活的責任,阿三哥感受到自己作為家園的一份子。在精神障礙會所裡,他跟著同儕、職員一起料理著大家的午餐,也順便學習著如何煮飯,可以打理自己的伙食;幫忙做會議紀錄打字,也順便學習怎麼操作電腦;隨著參與的時間認識會所更多後,帶著參觀的來賓介紹真福,讓來賓知道自己幫助了會所什麼,原來精障會員不只是一個被幫助者,也可以為會所付出什麼,自己也可以是個助人者,原來精障會員也承擔起這樣的角色與責任,這也為阿三哥帶來更多的自信。在一年的時間裡,社區家園的社工、會所社工、活泉的我們,互相傳遞訊息,甚至聚在一起跟哥哥分享阿三的近況,討論哥哥的擔憂,讓哥哥的擔憂可以化為我們跟阿三的個人計劃,減少哥哥的擔憂與負擔;我們也使用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家連家的家屬資源,邀請哥哥參與家屬團體,讓其他過來人陪伴他,讓哥哥隨時可以找到討論的對象,雖然哥哥實際上極少能夠參與,但我們也希望讓哥哥知道,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在承擔。

一年後,阿三哥透過會所的就業服務找到醫院傳送員的工作,由於起步難,也久未就業,就從每天四小時、週一至週五的時薪工作開始,剛開始會所的就業服務員陪著他適應許久未踏入的職場上班,一開始還先去試作了這份工作,幫他的工作製作工作流程與分析,希望能減少他初期的學習壓力,然後連續十多天陪同其每日的工作,在現場密集的協助其工作適應,到目前為止阿三哥已經穩定工作四個月了,而會所還為阿三哥的就業順利辦了慶祝會,同時阿三哥也固定的參與會所的就業晚餐及假日休閒活動,跟會所保持著聯繫,有時工作上遇上不順心的事,還會跟阿三哥聊聊,抒解心情。社區家園也在其穩定工作後,和他訂定存錢的計劃,讓他能為獨立生活做準備。

阿三哥回家路的「距離」是在:哥哥覺得沒有人能幫得了他,可以跟他一起承擔風險;社區家園僧多粥少,阿三哥不一定擠得進這樣的窄門,對精神障礙者的排斥與恐懼,也會使得多數的雇主不願雇用精障者,而像會所這樣類型的社區支持機構也遠遠不足,整個台北市只有兩家、新北市一家,假設阿三哥住在北投,他到會所就需要一個小時的車程及交通費,對於有人際退縮及經濟差的精障者,可能就導致他參與度的降低;整體社會對於精障社區機構的入駐多有抗爭,這也反映出,社會對他們的歧視有多麼的可見,影響所及是他們的自我認同與社區支持措施設置的困難。因此阿三哥的「回家」,不僅止於回到家庭,還是回到「社區」裡頭,而這段路程是「社會的距離」要被縮小才能走得到的。

撒祙著路的暗夜長路,該如何支持家屬往下走
有曾在四十多年照顧歷程匍伏前進的家屬跟我說:扑倒,嘛愛扒一把沙起來。第一次扑倒是因為家人宣告精神病的打擊,後來家屬的扑倒是建置的資源不好用、用不上,資源不會主動到你的家裡,資源缺少因應家屬、精障者的差異及條件不同而有彈性的變動能力,資源是短視近利的,我們家屬的照顧卻是長期作戰的。

阿三哥的哥哥是什麼樣的無力感,讓他覺得唯一選擇就是讓弟弟繼續住在慢性療養院,這是他唯一的辦法,就好像龍發堂的家屬也想著:這是我們家唯一的辦法一樣。許多的家庭在送家人長期住院前早就處於長期的孤軍奮戰裡頭,慢性療養院對有些家庭是不得不的最後選擇,也是唯一的選擇。在此之前,照顧者常面臨著的是生病的家人不願意就醫,這是醫療幫不上忙的,照顧者可以找誰商量?誰可以幫得上忙?家人就醫了不願乖乖吃藥,這也不是醫生可以幫得上忙的,但照顧者能出什麼招?當家人說不願做個精神病人,外面的社會不願雇用精神病患,照顧者承擔的是家庭問題,還是社會問題?而這又有誰可以幫忙照顧者回答問題與支持承擔?

當家人因著一再的人際受挫,引發在家庭裡的高張的情緒張力,又或者整年、多年不出門窩在家裡,看著他日漸退化,照顧者是不知所措的,而這些都是照顧者每天都在面對著照顧上的疑難雜症,同時又是用自己的生活在換取家人的進步,用自己都所剩無幾的力氣在交換家人病情的穩定。如果阿三哥的哥哥有一條平常可隨時專門提供諮詢的24小時專線,當阿三哥開始出現異狀,需要有人進到家裡協助時,他就立刻知道哪裡找得到人的立即性的支持,又有人可以隨著他們的家庭的連續性需求變化,進行以家庭需求以核心的個管服務時,然後有屬於照顧者的同儕支持團體等等支持,是不是哥哥可以有別的選擇。當有以上種種支持服務時,哥哥在發生種種狀況時,自然而然地在腦海中可以展開照顧地圖,照顧地圖指引著照顧者,當家庭發生什麼事情時,有哪些資源可以來協助,照顧者可以做什麼樣的學習與預備,當他情緒匱乏時又有誰可以陪伴。

說實在的,能穩住照顧者及精障者的服務會是「有人在的」有溫度的、有人有關係的支持服務,可是我們的政府還停留在透過醫療控制、隔離可怕可憐的精神病人模式裡頭,提供住院這個有限醫療式的唯一選項。

阿三哥回不了家是因為路還沒有舖好?亦或是不知道路怎麼舖(方法)?還是沒有錢舖路(政府投入支持不足)?還是根本看不到路呢?悲觀地來說,整個社會的建構在各方面都還沒準備好,以我自己服務的單位來說,也許我們能承接住一個阿三哥,可是還有一萬三千多名的慢性精神病院住院病人。而我們該思考與知道的是:如果我們再不認真的對精神健康下重本、訂定對策、找好方法,我們社會所付出的代價就是由看不見的家庭成本來承受,緊跟著來的是家屬與疾病當事人之間關係與權利的拉扯,要在必須這麼忍痛將家人送到龍發堂、送到慢性療養院後,日夜承受的心理不安與愧咎,這也許不是家庭的破碎,卻是每個家庭不能說的傷口與秘密,這也再造了精神疾病的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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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個資成為業者商機? 民團批加值應用有違憲疑虞 2017/11/24
聯合報 記者羅真

你知道你的健保個資如何被使用嗎?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與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等團體指出,全民健保資料除作為醫療單位核銷健保給付之用外,也輾轉販售給其他學術或非學術界申請使用,全程無法律授權、規範使用方式,也未告知或取得當事人同意,有違憲疑虞,今日正式委任律師提出釋憲。

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就提到,近年曾有加入家醫群計畫的民眾,其醫療個資被健康食品業者取得後,再回過頭來成為他們的商業推銷對象,類似案件不只一例。

對此,衛福部統計處表示,目前醫療個依的使用依照個資法規範,是否更細緻檢討個資法規範,屬法務部權責,衛福部不便表示意見。但當前的醫療個資使用,申請者須進到全程錄影監控的獨立作業區,取完資料後還須經部內相關單位審查,個人資訊流洩並不容易。

「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將個資身分欄加密,交給國衛院製成大型資料庫,資料庫更在衛福部職務擴編後,增加了112萬多筆「身心障礙檔」、8萬多筆「家暴通報檔」、8千多筆「性侵通報檔」、2萬多筆「兒少保護通報」、3千多筆「單親家庭檔」、3萬多筆「愛滋病檔」、12萬筆「人工生殖檔」等檔案,可販賣給學術界或非學術界申請使用。

只是,這些個資提供給第三方之前,並未知會或取得當事人同意,2012年,上述民團寄發存證信函給健保局(現健保署),2013年提起行政訴訟,但今年初敗訴定讞。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翁國彥律師表示,法官的其中一個想法是,健保資料無法完全去識別化,也由於沒有完全去識別才能進一步加以研究。然而,並非所有研究皆有同樣價值,今年就有美國學者投書國際期刊,點名台灣學者在短時間內利用健保資料庫至少發表151篇論文,質疑其量產學術價值不高的論文,內容對於想作文獻調查的臨床醫師似無助益。

翁國彥說,公務機關在沒有正當程序規範下,大規模強制留存個人資料、建立資料庫,限制了個人隱私權,有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若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保障資訊隱私權的意旨,應屬違憲。

釋字第603號提到,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建立資料庫必要時,應以法律來明定其蒐集目的、禁止法定目的外的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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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同室累壞產婦 國健署將檢討政策 2017/10/17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台灣推動「母嬰親善認證制度」16年,其中一項指標,產後母嬰親子同室率需達標,才能獲取該項評鑑分數。近來不停傳出有孕媽咪生產完後希望休息,親子同室反而備感壓力;國內調查也指,近75%育齡女性主張應由產婦決定,或根本不需親子同室,衛福部國健署表示,近期將檢討政策使其更人性化。

台灣女人連線今年4月針對2000名20至40歲育齡婦女,問卷調查產後住院期間每天適合的親子同室時間,高達71%認為應由產婦自行決定,另有3.1%主張根本不需要親子同室,意即近4分之3不滿該政策,僅4分之1贊同親子同室。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指出,國健署推動哺育母乳、親子同室並非不好,國際諸多研究皆已說明哺育母乳的好處,但也有不少孕婦生產完後,因特殊原因不適合或無法哺餵母乳,卻在政府推動母嬰同室、哺育母乳的政策氛圍下難免產生壓力,或有孕婦表達生產完後疲憊,醫院卻為求認證強推母嬰同室,根本無法休息。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認為,醫療院所在認證制度中,要獲得母嬰同室該項分數,自然產的母嬰同室率需達10%、剖腹產為5%,比率雖不高但定義嚴格,寶寶必須24小時與母親同室,部分醫療院所為達標便無限上綱,扭曲母嬰同室的精神。

黃閔照說,先前婦產科醫學會曾提議,將24小時縮減為12小時,讓產婦有休息時間,當寶寶想要喝奶時,再由護理人員推寶寶進病房即可,卻遭部分專家學者反對,他認為,母嬰同室政策應更有彈性,而非強迫。

黃淑英指出,近年不少推廣母乳哺育的國家,也已從積極促進改為支持,反觀國健署印製的「母乳哺育教戰手冊」,潛詞用字太過強烈,暗示不餵母乳就是不愛小孩,讓產婦徒增壓力與罪惡感,內容應該調整,且母嬰同室與否應由產婦自行決定。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施靜儀表示,母嬰同室規並非強迫,是基於母嬰健康著想鼓勵哺育母乳及親子同室,認證當中的母嬰同室比率也非硬性規定,近期會召開專家會議研議調整,也針對母乳手冊等相關衛教素材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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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院長:決策共享與人民助審 2017/08/20
蘋果日報 施壽全/馬偕醫院院長

半世紀前,台灣醫師可說相對是權威與專斷的;慈眉善目的當然有,但「耳聾瘖啞」的也非少數。所謂耳聾瘖啞,並非真殘障,而是醫師對病家的詢問,相應不理或置若罔聞;如此形容是有點誇張,但只表示在那年代,醫師多半是「高高在上」,與病家溝通極少,功過都看「結果」,有妙手回春的事蹟,但有病人「死得不明不白」的狀況,也不容否認。

隨著人權意識提升,醫師在醫療各職系中,雖然仍居龍頭地位,但已不再一枝獨秀;醫療主流思想,也從過往一切唯醫師馬首是瞻,調整為強調及重視以病人為中心。

主管當局刻正推動攸關醫學倫理的政策,稱為決策共享(SDM, Shared Decision Making)。決策指的是醫療抉擇,從前比較依據專業判斷,如今則需尊重病家自主權利。許多醫院其實早有這項作業,本質就是「溝通」,並非新的東西,只是把溝通更明文化;如能順利推廣普及,讓病家充分了解診治效果與風險後才共下決定,對改善醫病關係及減少糾紛,預期應有正面效果。 那麼,若「決策共享」能降低誤解與促進和諧,是否也可應用到其他領域?

對於公共事務,「決策共享」當然有介入空間,但因人民眾多,決策無法人人共享,歷來都以「代議」方式運作。司法個案雖也如醫療一樣,因為隱私問題,能否公開需要商榷,但司法的通盤性運作程序,因涉及公權力彰顯正義的普世價值,總被當做「公共事務」來檢視。

司法制度因人權提升,上法庭者不被輕待,司法官也不再「高高在上」等等,是值得肯定的進步,但民眾仍不信任司法,原因當然很多,可以調整處也非只有一端,但若從根本談起,「溝通不良」──換個角度說,審判的道理無法讓人心服口服,恐怕還是最核心的癥結。

醫療與司法不同之處,在於前者至少在起初,醫病雙方是合作抗敵,但司法則開始就有兩造對立,若判決不如一方期待,便可能抱怨司法不公,所以審判的道理,就特別需要經得起考驗;但存在於審判中的道理,除了法律專業外,也有民間的常識與情感,一如醫療決策,並非只有對於個別系統器官運作的掌握優先,還要考慮到全人,對於自我生命的價值觀與在兩難中的選擇。

擔任司法官需要通過極高的考試門檻,並非易事,但很會讀書、精通法條的人,卻疏於接觸社會脈動,也非少見,所以時不時就有離譜的判決出現,可說其來有自。若司法官在彰顯正義的作為上,始終只有偏狹的專家思考,就有必要把具「溝通」精神,類似決策共享的機制納入審理過程,也就是讓「非法律」的社會公正人士,有某種程度的助審(陪審或參審),才能使最後呈現的「道理」,更加完善周延。司法改革若著墨未及於此,挽回人民信心的效果恐將極為有限。

當然,另一關鍵性的觀念是,司法與醫療的共同點,基本上就是「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病家需要了解醫療的極限,人民也不能期望,司法官將主觀感受或強烈懷疑當做判決的心證。符合社會大眾的期許,有時只是一時激情,若司法官未能堅守原則,最後的正義向媚俗妥協,則司法再怎麼改革,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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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到一半停電?就醫用藥紀錄這裡查 2017/08/16
蘋果日報 江慧珺

815全台大停電,不少醫療院所因停電造成系統連線停擺,無法即時上傳患者就醫資料。中央健保署今表示,停電期間正好在就醫的民眾,可透過健保「健康存摺」查詢用藥紀錄;若院所因停電無法即時透過健保卡上傳就醫資料,該署也會從寬認定。

昨天傍晚全台無預警停電,健保署表示,停電期間者可上健保署「健康存摺」查詢或下載個人就醫紀錄,還可檢視用藥資料,以避免重複用藥或藥物不良反應;另醫療院所因停電無法即時透過健保IC卡上傳病患就醫資料,該署將從寬認定,原規定24小時內要上傳資料,現放寬至72小時內上傳即可,若有疑問可洽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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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成立「智慧病人領袖學院」 賦權病友參與公共政策 2017/06/29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全民健保決定給付一項新藥時,是否應設置正式的「病友」代表?民團「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認為,相關會議經常由所謂的專家出席,參酌資料為冰冷的實驗數據,會議結果關乎病人的生命樣貌,但他們在會議中的聲音卻微乎其微。

台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教授湯澡薰指出,全民健保決定是否給付新藥有既定流程,其中包括「專家諮詢會議」與「共同擬訂會議」,在共擬會議中,與會代表包括政府代表、專家學者、被保險人代表、醫院代表、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藥師公會等,沒有病人,病人的需求往例是由健保署邀請的專科醫師代為表達。

然而,最近有邀請病人列席上台作10分鐘簡短陳述的例子,報告完畢就得離席,實際運作上,不少病人會因為緊張或對會議程序認知不足,幾乎又錯失一次表達機會。

湯澡薰舉例,曾有一名第四型黏多醣症患者有機會在臨床試驗時取得新藥,因為從小就開始吃、骨骼發展得好,她求學過程順利,一路讀到台大歷史系、常出國,可以發展理想,擁抱成就感,但另一名沒有機會接觸新藥的孩子,因骨骼發育不全,至今幾乎所有時間都在家臥床。

「但病人出席共擬會議的時候,並沒有像這樣完整表達,這些他都來不及提到」,湯澡薰說,很多時候病人不太知道要陳述什麼,不清楚會議的討論重點,或者不了解哪些內容是專家都知道不用一再複述的。

為賦權病友,培養其參與公共政策能力,「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創立「智慧病人領袖學院」,由湯澡薰擔任院長,日前已舉辦過一次教育講座,邀請專科醫師分享治療新知之外,請專家分享會議如何運作,並帶領病友閱讀共擬會議會議逐字稿,也讓病友分組討論,若有機會參與共擬會議,有哪些病人觀點可以在會議中與眾人說明,如疾病對健康、心理與生活的影響、對照護者的影響、醫療科技提供什麼樣的經驗與效果等。

湯澡薰說,病人的參與在國際上越來越被強調,以英國為例,協助衛生部門推行國家健康服務的「國家健康與照顧卓越研究院(NICE)」,其科技評價委員會設有4個獨立的委員會,每個委員會中都有病友團體代表、一般民眾代表,民眾可經由公開透明的招募程序報名,順利成為委員後也將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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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共享決策 解「瓊瑤困境」 2017/05/06
聯合報 劉迪塑、林宜靜/花蓮慈濟醫院呼吸照護中心主任、護理

醫療的決策過程往往不是一蹴即成的,特別是在某些醫學不確定性因素高、偏向價值選擇的臨床情境下,它的複雜和困難程度愈加超乎想像。從作家瓊瑤近日來引發廣泛討論的「鼻胃管事件」,可見一斑。

瓊瑤因不捨失智症夫婿承受鼻胃管放置之苦,最終演變成她與繼子女在網路媒體上對峙的局面。家屬彼此感受不到對方內心真誠的溫柔,各執立場相互論戰,無疑不是生命末期病患的福祉。

究竟這倫理困境的藥石何在?要如何在價值衝突的情況下,做出最符合病人利益的醫療決策?這段時間以來,媒體和網路上不乏對鼻胃管功能、各種急救管路比較、失智症末期併發症、緩和安寧條例等議題的討論。

以瓊瑤和其家屬的學識背景,加上臨床醫師的說明,相信對相關議題必然有某種程度的理解,然而對背景知識的理解,並不足以化解雙方價值對立的困境。

筆者認為,溝通的第一步就是要用「瓊瑤的方式和瓊瑤溝通」,有足夠敏銳度去聽懂語言背後所傳達的真正涵義。就瓊瑤而言,她的深層控訴來自於自覺背叛了她的伴侶,讓無謂的管子加諸於摯愛的人身上;「沒有靈魂的肉體」,已是生命價值的終點。

然而對子女而言,父親終究是父親,無以割捨。「即使父親得了失智症…只要他在自己的世界裡好好地活著就足夠了」,鼻胃管只是一個可以達到維持基本營養需求的簡單途徑,有何不可?

雙方立場看似沒有交集,醫療可以做的事,是用客觀的實證資訊來促進雙方價值觀的對話,而「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SDM),正好可以作為一個促發價值觀溝通的平台。它利用簡明易懂的方式,來提供醫療決策時所需的背景和實證資訊,並提供比較各種可能選項(包括不作為)的優缺點。更重要的是,它強調病人和家屬的價值觀表達,在醫療決策中所扮演的關鍵地位。

病人和家屬依據最在意的價值考量,共同決定後續醫療處置的方向和優先順序,但是家屬也必須了解,這不是他們個人的價值喜好和選擇;反之,必須以病人對自身生命的期待為依歸,設身處地以最貼近病人的想法來為他代言。唯有回歸到病人的自身價值,才有共同的交集。

在醫療決策過程中,決策引導員(Decision Coach)扮演協調者的角色,有效評估病人和家屬在決策前的準備程度,適時做資訊的補位,建立彼此溝通的橋梁。

讓愛變成彼此最真誠的共同語言,而不是「伴侶之愛」與「子女之愛」間的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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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比三家不吃虧?A、B醫師診斷不同 我該聽誰的? 2016/10/23
聯合報 記者徐葳倫

台灣見醫比高,診斷出重大疾病時,可以徵詢不同醫師意見,但「醫」比三家不吃虧嗎?醫師會不會因此不開心、不用心幫我看病呢?萬芳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謝瀛華說,其實無傷大雅,但還是要避免措辭「太尖銳」、「醫師也會很受傷」。

重大疾病 可諮詢第二意見
謝瀛華說明,目前醫界遇到比較複雜的症狀時,可分為兩種診斷方式,一為「整合門診」,另一個是「第二意見」。

「整合門診」會綜合其他醫師的意見,病人有時搞不清楚該看心臟、神經還是循環科,其他像身心類科、精神科也常常重複,整合門診會將重複的門診綜合,給病人客觀的意見。

「第二意見」則例如遇到要不要開刀、需不需要立即開刀的問題,有的醫師認為不能等,有的醫師認為可以再觀察,於是找同一科的第二個醫師,作為意見參考。

「若比較複雜可能還需要第三意見。」謝瀛華說,台灣醫師專業度高、素質也比較整齊,因此停看聽之外,「若情況允許,應多留時間與醫師互動。」

詢問專業後 多依循共識治療
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泌尿科主任薛又仁認為,假設病人被診斷出癌症,大部份都會詢問兩到三位醫師,親屬也會提供一些偏方。詢問過兩、三位醫師後,多半會有一至兩位醫師意見相同,大部份比較複雜的症狀,都會依循治療共識,「除非真的是罕見疾病。」

薛又仁建議,治療上,醫師不單純依據個人經驗,包括外國都會有治療指引(國外引進、配合本土的狀況),如泌尿科本身就有一本治療指引。以攝護腺癌為例,第二期可以用手術或放射線治療,醫師會依據病人整體狀況,決定是否做手術。如果病患身體狀況較差,醫師會建議放射線治療。

回頭找原醫師 措辭要有技巧
如果看了A醫師,又看了B、C醫師,最後又回頭找A醫師,「醫師會不會不開心而不用心幫我看病呢?」

謝瀛華建議,民眾說詞上不要提太尖銳的話。「剛好那天有朋友介紹我看,看了之後,還是覺得您比較好。」醫病溝通說詞上也要表現尊重,例如,「剛好這個醫師有時間幫我看,他認為有這些狀況,您覺得呢?」基本上醫師也樂見、可分擔醫療壓力。但千萬別說「別的醫師看得比你好」,醫師也會很受傷。

「我們常遇到這種狀況。」薛又仁認為,台灣的醫療可見性太高,地小、醫院又多,詢問完決定要給A醫師做,醫師不會生氣、也不需要生氣,「相對是另外一種肯定,因為病人信任我們的專業。」可以跟醫師說:「我回去考慮了很久,還是想請您幫我治療。」但不需要特別提到去找過哪個醫師。

病人信任醫師 醫師會盡全力
薛又仁提到,「基本上,詢問是病人權利。」如衛福部也公布過病人在手術時應該詢問的三個問題:是不是應該治療?有沒有別的治療方式?治療後會有什麼結果?

薛又仁也坦言,現在醫病關係緊張,有些病人也會錄音,「醫師當然會感覺怪怪的。」但醫師訓練的宗旨是人性本善,「只要你願意信任我,我就全力幫你。」要錄音可以,一定要事先告知,「不管有沒有錄音,醫師的解釋方式都一樣。」

▓這樣好不好
看中醫又看西醫 平衡治療不衝突
至於很多民眾常擔心看了中醫、又看西醫,不知道會不會彼此衝突?

謝瀛華說,現在中西醫都有整合療法,西醫在證據醫學上比較充足,有一些檢驗,中醫也有科學化中醫檢查。不論是中醫、西醫為主,基本上都能作整合療法,都能配合。中西醫並不違背,長期療養中醫為主,開刀西醫為主,不要太過偏哪一方。

薛又仁則認為,當然是西醫為主,因為有臨床方面的資料,一方面也是一種保障。北醫出了很多中醫藥物輔助西醫的文章,譬如十全大補湯,可以用來調整化學治療完比較虛弱的症狀;如青蒿素原本是中醫的藥材,萃取後可以進行治療瘧疾方面的疾病,後來也證實西醫可以運用進行治療。

他說,但還是要以病例為主,如果接受西醫治療,可以會診中醫,因中醫不收住院,臨床遇到很多病人去看中醫後,也覺得應該要先看西醫。薛又仁提醒,選擇中醫必須要是GMP核可藥物、有衛生福利部證書,只要開業,一定會看到中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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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判賠金額翻倍 逾7成醫師未投保責任險 2023/03/16
自由財經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

醫療糾紛時有所聞,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19年與2021年相比,因醫療糾紛訴訟案,法院判賠金額翻倍成長,但產險業者發現,原可轉嫁理賠風險的「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投保率極低,逾7成醫師、8成醫療院所未投保相關責任險,仍然暴露於理賠風險中。

產險業者引用衛生福利部統計指出,2021年醫療糾紛調處及訴訟案件僅有809件,是近年新低,但法院判賠平均金額卻由2019年的157萬元,倍增至329萬元,推估除了可能因幾宗高額賠償案件提高整體賠償金額外,不排除法院也拉高對醫療糾紛案件的判賠金額。

為轉嫁醫療院所及醫師執業時所面臨潛藏的醫療糾紛風險,產險業已提供「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給付損害賠償責任保障;醫師公會也曾與產險公會合作,完成定型化契約、統一投保科別分類標準、重新精算保險費率,並訂定醫師業務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標準作業程序(SOP)。目前各大產險公司,都有相關責任險商品,可協助轉嫁醫師及醫院的醫療疏失風險。

不過,根據新安產險統計,儘管醫療糾紛潛在風險逐漸提高,全台卻仍然有超過7成的執業醫師及逾8成醫療院所沒有安排責任險保障,直接暴露於醫療糾紛的風險中。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指出,隨著醫療資訊的普及和病患和其家屬對自身權益的重視,醫療糾紛也漸趨嚴重,若遭遇醫療糾紛,將衍生民事、刑事問題,若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或「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可透過保險公司專業團隊協助陪同和解,必要時也會協助進行訴訟並負擔抗辯費用,讓醫師及院方都可盡早恢復日常醫療活動。

不只醫師可以投保,目前「醫師業務責任保險」也接受具備相關資格的實習學生投保;「醫療機構責任保險」除了可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對象除醫師外,也擴大涵蓋至院內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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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治醫師無法納勞基法 衛福部:將從醫療法補足 2018/11/10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衛福部長陳時中為台灣醫學周開幕演講,提及分級醫療以及住院醫師納勞基法議題。陳時中表示,住院醫師納勞基法進程絕對不變,但是主治醫師是否也納入勞基法,衛福部積極爭取,但是若沒辦法納入勞基法,將會從醫療法中補足,包含退休、獎勵金制度等,給予主治醫師更好的待遇。

陳時中表示,醫師過去一直被視為責任制,許多醫師在討論醫師工時的問題,與受雇關係一同討論,但他認為不是「受雇問題」。他說,自己當過學生,學生的力量很薄弱,難以開口向醫院爭取權利,在住院醫師這一塊會積極保障住院醫師的權益,因此,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一事,絕對不會改變,也正按照時程進行。

至於主治醫師,他認為是應該是「責任制」,但不是對於雇主的責任制,而是對於病患的責任制。當然衛福部也希望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但更希望規畫符合責任制的想法,並從醫療法中做一補足,包含退休權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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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護人員「自假上課」 勞部函釋:違反勞基法 2018/12/06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不少醫院醫療人員被要求進修,卻得使用自己的假。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歷經半年爭取,今表示台北市勞動局日前已作出函釋,指出必修課程的上課時間應視為工作時間,要求台大醫院依勞基法給補休或加班費。

衛福部照護司表示,類似情形在各級醫療院所都屢見不鮮,只要是醫院強制性要求、非醫療人員自願參加的課程時數,勞動部都認定為工時,如若醫院對於相關規定有誤解、未加以遵守,衛福部會積極向院方宣導。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監事、內科病房護理師張佑安說,全院醫療人員每年會被要求接受固定時數的傳染疾病、抗生素等感染管制課程,還有營養、物理治療等跨專業課程、消防安全訓練課程,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工作的醫護人員還得接受多達100小時的急救教育訓練,如果沒有如期取得學分就會影響績效,但這些課程都得利用自己的假去上課。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日前針對會員進行問卷調查,發現高達88%、約2000位員工被強制上進修課,但半數以上的人不能申請加班費、補休或公假。有護理師透露,能不能補休,有時得看單位護理長意願。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理事郭簣瑩說,這些課程有時非常集中,有的護理師被要求得在3天內上完,這嚴重影響護理師上班精神與病人安全。舉例來說,有的小夜班護理師早上8點開始上課,當天下午4點開始上小夜班,直到午夜0點才下班,回家休息8小時後再繼續上課,如何集中精神上班?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廖郁雯指出,今年七月成立即開始針對這個議題向院方協商,但遭院方忽視,因此工會在八月底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勞動檢查與勞資爭議調解,過程中台大醫院找來三名律師屢屢否認工會訴求。所幸上月底台北市勞動局函文台大醫院,認定部分必修課程應視為工作時間、應依法給予加班費或補休,呼籲院方遵守勞基法規範。

台大:持續協商
對此,台大醫院回應,將會配合勞動局規範行事,並持續與工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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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住院醫月工時逾240小時 衛福部回應讓工會傻眼 2018/09/2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長庚醫院又傳血汗?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今日指出,高雄長庚醫院外科部住院醫師,每年固定有1-2個月須輪值急診外科,但工作條件血汗,每次上班12小時、每個月動輒20-22個班,換算下來每月工時逾240小時,有醫師向工會反映急診工作已繁重,還得日夜輪班,身心不堪負荷。

工會將這個問題函文詢問衛福部,衛福部則搬出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回應「這並未超過四周總工時上限320小時」。然而,讓工作量大且日夜輪班的急診醫師一個月上320小時的班,真的可行嗎?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致翰指出,急診工作壓力大,有時沒有片刻能休息、連吃飯時間都沒有,台灣急診醫學會制定的急診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提到,急診每月工作量以160-200小時為佳。

不過,若在急診工作的是派到去輪班的「住院醫師」,就不適用急診醫學會的規範、只適用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問題就出在這裡。黃致翰說,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卻未考量到急診工作與其他科別工作不同,所有住院醫師都統一適用「每四周工時上限320小時」。

他認為,高雄長庚醫院是高雄市首屈一指的醫學中心,處置創傷重症的能力卓越,是南部地區舉足輕重的醫療前線,每日平均外傷來診量為73人,但僅有白天2位、晚上1位住院醫師支撐,影響民眾就醫品質。

黃致翰呼籲,衛福部應提高輪值急診的住院醫師的工時保障,讓這群醫師同樣適用急診醫學會的工時規範,以每月200小時為排班上限,住院醫師工時指引也應隨之修正。他也期待,未來醫師納勞基法保障時,法規能考量到醫師屬不同科別、有不同工作型態,訂定適切的工時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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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職場爭議 擬讓醫事員都可吹哨 2018/10/2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照護司推動的「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目前只讓護理人員匿名舉發職場問題,醫改團體與工會團體指出,醫療院所內各類型的工作者都可能面臨職場爭議,情節嚴重時同樣影響個人與病人安全,盼衛福部全面開放所有職類醫事人員都可利用這平台檢舉不法。衛福部表示,等確認系統穩定,就會全面開放。

嘉義基督教醫院企業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表示,「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目前只受理護理人員檢舉,但其實,一旦健保總額壓縮,許多醫院會要求業績、精算收入,醫院內各類型工作者的工作負荷都會因此增加,因此盼能讓更多第一線的工作者有管道吹哨。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提到,醫改會過去接獲的醫院職場爭議來自各職類醫事人員,醫檢師、放射師、各類復健人員或近日各界關注的體循師勞動條件都應重視。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樂於推動讓各職類醫事人員透過這個平台通報爭議,待確認系統操作穩定就可討論將其他職類工作者納入。

衛福部前年規畫推動「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擬要求醫院在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每月上網提報醫事人力在內等多項指標,一旦比例低於規範,系統就通知衛生局前往查核,這項系統已建置完成,預計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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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確定排除 工會失望 明年9月1日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 2018/10/05
中國時報 魏怡嘉/台北

明年9月1日4000多名非軍職、公職住院醫師將納入勞基法!衛福部 表示,由於主治醫師自主性高,且工作樣態多元,經多次會議討論, 尚有不同意見,此次確定不納入;住院醫師工時,將適用勞基法84條 之一彈性工時,規劃以每周平均80小時為上限,但尚待勞動部相關委 員會開會討論確定。

工時每周80小時為上限
對於明年只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 致翰表示失望,認為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民進黨政府的主要 政見,現在卻跳票了,他們可以瞭解將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有其難度 ,但衛福部應對外公布究竟碰到了什麼困難,未來要如何克服及何時 將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也應有時間表,而不是矇混過去。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進步的做法 ,工時由過去的一周88小時,現漸降為80小時,各醫院在人力調度上 已做好準備,但勞基法源於藍領工時演進,工作時間、工作形態及不 確定性與藍領不同,未來是否會在勞檢上產生矛盾及爭議,是一個挑 戰,醫院也要更為審慎,所幸醫院主力主治醫師此次並未納入,對醫 院的衝擊相對較小,對於衛福部從善如流的做法,樂觀其成。

主治未納入 醫院衝擊小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昨日表示,原考慮將2萬2000多位主治醫師 也納入,但因醫界及各方尚有不同意見,例如交班頻率增加影響照顧 延續性,增加醫療糾紛,也可能導致偏鄉醫療服務無法運作,因而未 獲共識,衛福部將持續與各界協調溝通,待相關疑義釐清及擬有相關 配套措施後,再行納入。

石崇良指出,目前國內有6800多名住院醫師,排除2000多名軍職及 公職住院醫師,明年9月共有4000多名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包括畢 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住院醫師。

明年4000多名醫師受惠
另衛福部也訂定工時指引,住院醫師輪班制者每班以不超過13小時 ,非輪班制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 值班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至於總工時以4周320小 時,亦即每周上限為平均80小時。

衛福部已經訂定醫療機構與住院醫師勞動契約範本,預計於今年底 完成,以提供各醫院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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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醫師納勞基法跳票 衛福部澄清 2018/09/09
中央社

網傳醫師在108年9月納入勞動基準法可能「跳票」;衛福部公關室主任劉明勳說,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確定如期上路,政策不變;但受僱主治醫師部分持續與勞動部協調。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下午在臉書(Facebook)貼文指出:「蔡英文總統政見真的要跳票?今天在一個公開場合,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明年9月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但排除受僱主治醫師,建議部長盡快正式做政策說明,如果政策是確定的,也請告訴國人總統政見跳票的原因。」

據了解,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是在參加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週年會員大會致詞時,回應工會提出的建言書,表達住院醫師將依時程納入勞基法。工會晚間發布新聞稿也指出,陳時中會中表示,108年9月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既定政策。

衛福部公關室主任劉明勳傍晚轉述陳時中說法時表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並適用第84-1條,確定會在108年9月1日上路,政策不變。另外受僱主治醫師部分,在確保民眾就醫權利及醫療品質原則下,還有諸多問題仍與勞動部持續協商。

受僱醫師納勞基法是總統蔡英文政見之一,勞基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但目前住院醫師工時為每週80小時,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連續28小時。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曾表示,勞動部認為一週80小時工時仍太高,且連續工作達28小時,比一般勞工不得超過12小時,兩者差距太大。是否能接受醫師以這樣的工時納入勞基法,仍還要再多方協商。

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石崇良說,修正醫療法訂定醫師勞動專章也是可能的配套之一,將勞基法規範的工作契約、退休制度、職業傷害等權益都放入,一定會讓醫師在108年9月1日以後享有相當勞基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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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何時納勞基法? 衛福部:朝明年9月努力 2018/08/0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陳婕翎

為改善醫師勞動條件,受雇醫師預計明年九月納入勞基法,但一直傳出可能會有變數。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已成立工作小組,朝明年九月入法的目標前進,但由於醫療職場特殊,涉及照顧病患,去年提出的住院醫師工時指引,每周八十小時工時及連續最長工時廿八小時,勞動部尚未接受。

石崇良表示,目前勞基法最大限度是每周工時七十二小時及連續最長工時十二小時,上述住院醫師工作指引的規定時數,與之差距頗大,「確實差得有點多」。但石崇良強調,醫療具特殊性,會持續和勞動部溝通協調。若勞動部實在不同意,不排除考量在醫療法內修訂,保障醫師的勞動權益。

據了解,立法院要求今年底之前,勞動部應預告「醫師納勞基法」,讓醫院能有半年以上心理準備,以便事前調整醫師人力。不過,許多臨床醫師仍擔心納入勞基法跳票,更凸顯醫院成立工會的重要。

另外,醫院成立工會後,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由於醫療產業並非「禁止罷工」的領域,部分民眾擔心醫師、護理師等醫護人員會不會罷工?對此,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指出,醫護人員在取得合法罷工權前,需先與院方協商,簽訂必要服務條款,讓醫院得以維持必要運作,不會損及患者權益,民眾不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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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嫁醫病糾紛 醫師公會與產險業推廣醫師業務責任險 2018/04/19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

醫療技術及醫療品質日益進步,病患或病患家屬對醫療的期待,以及對自身權益重視也逐年提高,但並非所有醫療過程都盡如人意,若發生醫療糾紛時,往往造成「醫病」間嚴重衝突。根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統計,民國76年至104年間,共有9,889件醫事鑑定案件完成審議,其中必須透過「訴訟」解決醫療糾紛的案例高達98%。

為解決醫療事故爭議,促進醫病和諧,立委邱泰源辦公室主辦、醫師公會與產險公會及11家產險公司,今天(19日)舉辦「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合作推廣備忘錄」簽約儀式,希望推廣醫師或醫療院所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分攤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賠償責任風險,讓醫師可更有尊嚴工作、安心看診,病患也能獲得更好醫療品質。

和泰產險指出,「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可保障醫師因執行業務,導致病人體傷或死亡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由於醫師是執行專門醫療業務,需要負較高的注意義務,所以一旦發生業務過失,其中業務過失致死罪或業務過失傷害罪,是大部分醫療糾紛中最常見的刑責。和泰產物表示,像該公司的「醫師業務責任保險」就提供醫師5種保障,包括「(一)有30天基本發現期間、 (二)協助進行民事和解或訴訟及費用、(三)協助進行刑事和解或訴訟及費用、(四)若遭遇病患或家屬恐嚇、侮辱、誹謗或騷擾,可協助進行刑事和解或訴訟及費用、(五)不論是自行開業或在各大醫療診所執業」都有保障。

和泰產險表示,醫療工作壓力負荷大、風險高、糾紛多,影響許多高風險醫療專科醫事人員投入意願,實非民眾之福。和泰產險建議,醫療院所應投保「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醫師應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透過每年固定繳交保險費,分散醫療糾紛賠償風險,醫病雙方才能夠以更正常的管道爭取權益、解決紛爭,對醫院、醫師及病患三方都將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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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院長施壽全:爭取權益不應昧於現實 2017/09/09
施壽全/馬偕醫院院長

人權的伸張,從奴役轉自由,從專制變民主,是許多先人經過很長時間,藉由流汗、流淚、流血甚至犧牲性命的不斷奮鬥,才爭取得來的。但如此得來不易的成果,並非全人類都可享受,迄今仍有不少地區,持續有人民遭受凌虐的悲慘境況,亟待正義的力量,能以具智慧的方式,協助解決問題。

台灣民主發展的速度可謂突飛猛進。不過,或許大眾已習慣於自由與安逸,許多人早就忘了,過去的歲月曾如何的艱辛與困難;有人希望現狀還可更加提升,卻誤認為是一蹴可幾,就造成了種種失控與脫序的現象。

當前的言論可謂萬家爭鳴,想批評誰,就可批評誰;但有憑有據的論述當然有,造謠抹黑,讓人蒙冤的事件也不少,但我們顯然沒有可以防堵或補償的機制。

近年來社會有一種說法:台灣勞工是長期備受資方壓榨的一群!這個觀點或許部分是真,但絕非全部事實。然而,基於此一偏頗的立論,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去年增修了《勞基法》,其中有所謂「一例一休」制度,結果呢?矯枉過正,迄今種種調查都顯示不滿者高達6成以上,成為政府、資方與勞工三輸的局面。昧於現實爭取權益,結果只有自陷困境,不知伊于胡底。

健保開辦20餘年,備受肯定的聲譽,無疑是建立在醫療人員遭受「血汗」的基礎上。如今醫療人員爭取權益,終極目標為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但現在推動受阻,衛福部希望醫師適用84條之1,每周先減至80小時,但勞動部堅持每周72小時是底線,雙方若無法達成共識,政策就會卡關或跳票。

醫療性質特殊,並非誰想做就可做,也不是謀職者絡繹於途的工作。其實政府與醫界都很清楚,將現況工時大幅減低,人手又補不上來,勢必無法維持目前「又快又好又便宜」的品質。台灣人民如果對「急診檢傷三級以上(相對輕症)等6、7小時」、「門診預約專科醫師3周後」、「常規胃鏡排程3個月」、「選擇性疝氣修補或子宮切除1年後」等等,許多「先進國家」的醫療景況,現在就可接受,則當局即刻把醫師納入《勞基法》也無妨,但目前氛圍顯然不是如此。

長久以來,有人不斷把許多醫院污衊為「唯利是圖」,卻對它們對照顧病人的重大貢獻隻字不提,譁眾取寵的心態昭然若揭。對於工時,醫院稍有異見,就被批鬥成「只管業務績效、不顧員工死活」,更是以偏概全,睜眼說瞎話。

醫療人員如果不能常以病人為念,則從業時的誓言都是說謊,更不用提「以病人為中心」的高論了。對於臨床醫療,難道我們只有「沒有醫師可以服務」或「有過勞醫師服務,但可能對你造成危害」兩種極端的選擇,中間都沒有漸進彈性調整的空間嗎?這才是所有社會大眾,需要深思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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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簡可安:生病的醫師制度誰來醫 2017/09/09
蘋果日報

日前衛福部釋出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政策可能跳票,引來各方熱烈討論,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在8月22日表示,目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中,達到每周最高工時的行業,為保全業的72小時,住院醫師雖已降低工時,但仍高出保全業,且《勞基法》規定,連續工作的最高時限為12小時,以值班的住院醫師為例,即使工作時限最低壓到28小時,勞動部也不願接受,由此便可看出欠缺人性化的醫師制度。生病的人可以找醫師醫治,但使醫師過勞的生病制度,又該由誰來醫呢?

許多人應該都有聽過一個國外的研究,連續上班17小時,相當於血液中酒精濃度為0.05%,在台灣,酒駕的定義為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也就是說一個過勞的醫師,其行為上跟一個喝醉酒的人是一樣的,以下列舉兩個小故事來加以說明。

成大醫院一位婦產科年輕的主治醫師說,他當住院醫師時,曾經在值班後的隔天,要為一個病人置放中央靜脈導管,但因為已經連續上班超過20個小時,所以注意力很難集中,一個不小心,居然把原子筆筆芯粗的針,用右手插進自己的左手,當下是痛得要命,除此之外,還得進行針扎流程,防止一些透過血液感染的疾病,後來雖然處置有點延誤,但還是有順利做完。

另外,柯文哲醫師,現任的台北市市長,在2015年於台大的演講中提到,他還在台大醫院當主治醫師時,有一次值加護病房的總醫師,在凌晨時分沒有即時把一位病人的狀況處理好,後來病人不幸離世,隔天他把總醫師叫來大罵一頓,不過他後來也發現到,總醫師之所以沒有處理好,是因為當時是在凌晨3時到6時,大腦功能的運作較差,況且台大這位總醫師在處理加護病房的病人之前,到底已經上了多久的班,更是不得而知了。

醫師也是人,也有疲累、生病的時候,如果我因生病而需要住院,我擔心的不是台灣醫師的專業度,而是在目前台灣醫師的勞動制度下,照顧我的醫師到底可否隨時腦袋清楚地為我拔除身體的病痛。

政府應該要減輕醫師的負擔、改善不良的工作條件,當然,改善醫護的工作條件絕非易事,需顧及目前的醫療人力,有些醫師還會擔心,會不會因此而被資方作為大砍薪水的藉口,也就是如何在人力與薪水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這些事情雖然有某些層面的困難,但政府若是願意重視,並非沒有解決的方法,當初對於執政黨承諾要讓醫師能納入《勞基法》的政策,我心中是充滿期待,希望執政黨能實現自己許下的諾言,而非讓政策演變成純屬利於政黨宣傳的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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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血汗了 全台第一個跨院地區性醫師工會今成立 2017/09/09
蘋果日報 黃仲丘

今年6月30日長庚醫院爆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潮,讓醫事人員開始思考,該如何爭取自身的勞動權益,也間接促成台北市首次有醫師職業工會的成立,工會今舉辦成立大會,已有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等共50名會員加入,希望藉由成立工會,改善血汗工時及不平等契約等問題,目標至今年底前希望能增加至100名會員,並帶動全台其他地區成立工會,共同改善醫師勞動環境。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表示,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承諾,將在2019年9月讓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因此北部幾個醫勞條件改革小組的成員,便醞釀將成立工會搬上檯面,希望以《勞基法》為依據,要求僱主改善不合理的醫療勞動環境。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發起者之一的住院醫師黃致翰表示,過去醫院的勞動環境是階級分明,許多資深醫師可能成為資方代言人,希望藉由成立工會,希望能夠與資方抗衡,改變醫院的運作,今年6月30日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潮,也間接成為讓成立工會從「想法」轉為「行動」的契機,北部幾位志同道合的醫師,也開始找尋想加入工會的夥伴,也著手編寫工會章程,短短從6月底至9月初,2個多月的時間,就促成了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成立。

黃致翰表示,雖然政府曾經承諾在2019年讓醫師全面納《勞基法》,但這項成諾最近看來似乎有跳票趨勢,因此成立工會的首要目標便是全力爭取醫師納《勞基法》,才能藉由《勞基法》依法有據的爭取醫師應得但本來沒有的權利;黃致翰也表示,工會成立後,也將提供各醫院的合約諮詢,一旦發現違法情形也將主動檢舉,日前的住院醫師違收保證金陋習遭檢舉後改善的事件,也是工會檢舉後,所爭取到勞動條件改善。

黃致翰表示,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成員住院醫師、主治醫師約各半,現已有50名會員加入,目標至今年底前能增加至100名會員,現已有其他縣市如林口長庚的醫師積極詢問可否加入,但成立工會須以地區為基礎,工會成員都在北市居多,因此現階段以先成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為根基,將來希望並帶動全台其他地區成立工會,共同改善全台醫師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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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跳票?衛福部先修醫療法 2017/08/2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劉嘉韻、黃安琪

衛福部原拍板二○一九年九月受雇醫師全面納勞基法,但政策恐怕跳票。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坦言,醫療有特殊性,勞動部目前不接受衛福部擬定的每周工時八十小時、連續工作最長廿八小時,因此衛福部決議先修醫療法,增訂「職業傷害保障」等規定,保障醫師勞動權益,草案最快年底出爐。

對於受雇醫師納勞基法恐生變,醫改會、醫勞盟等團體都表示失望。醫勞盟理事長儲寧瑋表示,蔡政府上任之後即承諾要讓醫師納勞基法,由衛福部找各團體協商,時程也都排定,若要解決血汗醫院的問題,應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改變工時結構,才可能改變民眾就醫習慣,進一步有效推動分級醫療。

石崇良說,目前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議定工時的勞工中,每周工時最高的為保全業七十二小時,還是比住院醫師低;住院醫師值班連續工作工時,最低已壓到廿八小時,但勞基法規定最高只能十二小時。但若真的要按勞基法工時執行,相對病人難掛號,開刀也都慢慢排隊,將導致「醫療崩盤」。

石崇良表示,二年後,若勞動部與衛福部仍無共識,醫師納勞基法政策就可能跳票,但醫師仍應得到該有的保障,衛福部決定先修正醫療法當「備案」,增訂醫師職業傷害保障、工作規則及退休制度等,因醫療法適用所有醫療機構人員,公私立均適用,不會有醫師被排除。

醫療法預計增訂的職業傷害保障規定,石崇良說,將以醫師「平均薪資」計算,比勞保的投保薪資計算更高,而醫師的職傷認定,會由專家委員會判定。醫師常見的職災包括放射線暴露、院內感染等。醫療法修正草案最快年底出爐,明年送入立法院,希望以漸進式方法降低工時。

醫改會表示,受僱醫師納勞基法經過立法院黨團協商通過,現傳跳票,無疑打立法院一巴掌。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修醫療法規範醫師工時與勞權,無疑是走回頭路,過去基層醫師即反對,況且勞動部有勞檢人員,衛福部卻沒有,無法稽查工時,也無法保障醫護人員工作不超時、減少過勞問題。

一位總醫師則表示,目前住院醫師調降工時為每周八○小時,若當天值班,隔天早上就能下班,真的「比較人道」,但受雇醫師減少工作時數,必須要有配套,否則人力仍有缺口,年輕的主治醫師和總醫師負擔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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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黃致翰:欺壓醫師的 豈止高額保證金? 2017/08/14
蘋果日報 黃致翰/內科住院醫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發起人

日前媒體報導,全台各間醫院向新進醫師收受1萬至5萬不等的保證金,並且不一定於到職後立即返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實際上本會於今年7月起,蒐集多家醫院契約與招募資訊,業已向台北、桃園、高雄與台中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本月初即獲得「有違法事實,會向醫院輔導,開罰需要有個案提出申訴」等回覆,但亦有醫院直到10日媒體揭露、地方政府上門調查,方才認錯修改規定。

從報導披露到醫院紛紛認錯的現象中,明顯可見醫院知法犯法、執意佔新進醫師便宜的心態,而地方主管機關見明顯違法事實,卻仍只會輔導改善,只在個案提出申訴時方才個案認定並開罰,恰巧呈現我國勞工同時受到資方欺壓、並且權益為政府所漠視的雙邊困境。

然而,解決了保證金一事,不代表契約上的漏洞都已清除。近日我們接到來自北部某醫院醫師的投訴,表示5年前為了因應住院醫師人力荒而提高的醫師值班費,在今年8月起又要調降回5年前的標準。

這種實質上的「薪資倒退」,其實就來自於契約上所明定的「工作報酬:在聘任期間內由甲方依『薪資標準』致俸」等語,而上述的「薪資標準」所為何者?據了解在簽約時並沒有一併附上,也少有醫師看過詳文。於是今天醫院管理階層隨時可依其盈利狀況,有充分理由讓受僱醫師「共體時艱」,只消修改這份虛無縹緲的「薪資標準」即可。

若今天是一般《勞基法》員工,薪資發放方法屬於契約的一部分,要做任何修改都屬於涉及契約內容的更動,容不得資方片面修改的空間。可惜的是醫師至今尚未納入《勞基法》保障,要想主張合理修改契約內容,亦或是對於資方所作所為置之一詞,在醫院當中都是高難度的任務。有的醫師「用腳投票」以離職表示不滿,但也有醫師在臨去之際,受制於數十萬元的「違約金」而不敢動身。其實同樣的邏輯,醫院希望留下人才,就應該提出合理勞動條件與改善工作環境,如果不是工作的「推力」強,又何必設下重重難關?

而我們認為,要翻轉現今扭曲的勞動環境,從契約內容上的改正、耙除不合理的規定,到工作時間與工作量的合理化,以及讓醫師獲得其付出相對應的報酬,既然法律不可靠、政府作為稀少,工會便成最後手段。而我們也希望民眾可以理解,醫療人員並非高薪又貪得無厭,而是如今工作環境逼人上梁山,支持工會與醫師勞工爭取權益,便是守護你我醫療品質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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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醫師收保證金 衛福部要求不得違法 2017/08/10
中央社

有醫院招聘住院醫師,要求新進醫師應先繳保證金;醫事司長石崇良今天說,依法不得收保證金,會去函要求所有醫院重新審視契約不得違法,並納入評鑑。

上報報導,根據調查,包括台北榮總、高雄榮總、馬偕、國泰、雙和醫院等至少9家醫院,在招聘住院醫師的招生簡章、錄取通知或合約上,要求新進醫師須先繳交新台幣1到3萬元不等的「履約保證金」,有的甚至規定要完成1年的醫師訓練後,才退還保證金,已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下午受訪時表示,住院醫師契約收取履約保證金,涉違反就服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衛福部會去函要求所有醫院重新審視契約不得違法,並納入醫院評鑑查核。

石崇良表示,經詢問,醫院會要求新進住院醫繳保證金是因為醫院各別招收住院醫師,住院醫師可能到多家醫院報名,但最後僅選擇一家報到,才會希望醫師繳保證金,確保報到,以免留下名額,但人沒來,造成人力缺口,醫療服務可能受影響。

不過,石崇良說,醫院端收保證金情有可原,但違法也是事實,醫院不該再收保證金,也會再和醫界討論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經中央社記者詢問,馬偕醫院在民國105年就已取消收取保證金;國泰醫院今年也已取消。

台北榮總公關組組長吳建利受訪則表示,保證金規定過去行之有年,會在醫學生錄取住院醫師時,要求繳交1萬元保證金,報到時就會退回,全台多數有訓練醫學生的醫院都有此規定。

吳建利說,醫學系畢業生申請住院醫師時,經常會一次申請多家醫院,錄取後要求繳保證金,目的只是要確認,避免住院醫師名額空下來,最後卻沒報到,對其他人也不公平。

吳建利表示,今年7月26日院方接獲台北市勞動局來函,指出接獲投訴,指院方要求繳保證金規定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已於8月7日公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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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已排到8月卻突遭解職 李石增批衛福部護航長庚 2017/07/2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長庚醫院急診風波帶出醫院管理的討論,前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今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抨擊衛福部護航長庚,強調自己接到一通電話就遭解雇,原來已排到8月份的手術、提前1、2個月約好的門診以及住院病人,就醫權益也隨之受損,而衛福部的調查卻完全參照長庚說法,避談此事。

醫師免職程序有疑虞且影響病患就醫權,是否違法?若無違法,衛福部應扮演何種角色?李石增委任律師李玉海表示,衛福部昨日稱長庚無明顯違法,但就實情而言,仍有討論空間;即使不談違法與否,衛福部作為監督機關,仍有介入釐清的義務。

衛福部「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專案檢查小組」昨日赴長庚實地查核後指出,長庚並未明顯違反《醫療法》,但有4大缺失,包括董事會遭架空且人事重疊、醫師免職無救濟程序、法人投資過於集中、不應以急診收支盈虧作績效管理等,要求長庚3個月內改善。

李石增表示,在長庚醫院服務超過30年,但6月30日王瑞慧一通電話就告知要解除他的職務,院方卻對外宣稱是他主動請辭。他說,按正規程序,主動請辭應在30日前提出,而他7月3日填寫相關表單,正常來說應在8月3日才離開長庚,過程中可以為手上病人就醫作重新安排,並處理研究計畫、助理、資產等相關事宜,但院方皆未讓他做,至今他也未收到離職單、健保退保證明等。

他還提到,院方立即關掉醫師職權,使得他早已排到8月份的手術、提前1、2個月約好的門診以及住院病人就醫權益都受損,這些都在在顯示他被「免職」而非「主動請辭」。

李石增痛批衛福部僅要求長庚加強內部管理,絲毫未顧及醫師工作權、也未保障病患就醫權,「衛福部作為監督機關,應好好處理這件事情,否則未來還會有醫師因為類似事件被解雇」,他也盼能恢復醫師職務,持續保有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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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則堯、陳亮甫:醫師組工會 刻不容緩 2017/07/10
蘋果日報 王則堯/醫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員 , 陳亮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秘書

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離職的事件激起陣陣波瀾,進而引致醫院管理階層人事地震。隨著新聞的播送、社群軟體的發達與他院他科醫師的群起聲援,這次的事件更深刻的讓外界理解到急診專業的價值與重要性,也在社群內外帶起了對於醫院管理手段的批評或討論。

醫師專業自主性高、轉戰其他醫院或開業途徑暢通,可能正因如此長久以來就欠缺集體談判的誘因。急診醫師收入較不需仰賴長期固定的病人,評鑑規定對於急診專科醫師人數的要求,也提高了急診醫師的議價籌碼,整體來說是最有資格「用腳投票」的族群。那麼為什麼組成工會依然重要?

新聞事件其實只反映了冰山一角,在不同的醫療院所「cost down」的策略大行其道,卻由於仰賴醫院儀器設備、對於熟悉病人的固著性,加上開業的管道逐漸限縮,分級醫療的傾斜(集中化),「一走了之」對醫師而言可能不再是那麼瀟灑的決定。就以這次事件的主角長庚醫院來說,之所以先前有恃無恐,原因多半還是因有足夠的內外科醫師人力可供調動。

立基於此,我們無法再期待醫師的勞動處境透過個人的力量就能夠妥善的解決。對於當前台灣醫療困境的詮釋與解方百家爭鳴,筆者認為組織工會、爭取與資方在談判桌上對等協商的權力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工會法》保障了勞方提起協商的正式權力,並且確保勞方不因批評資方作為、提起異議而遭受不平待遇。再者,醫師雖尚未納入《勞基法》保障,但依法仍有組成工會的權力;也因為沒有「順法鬥爭」的基礎,組成工會相形之下更加必要。

工會所談判的內容不僅是在薪資、工時這些基本的工作條件上,舉例而言,如今醫病關係緊張,常有民眾動輒對於服務態度不滿而投訴醫療人員,如果醫療機構基於營利與攬客需求,一味委曲求全,討好提出不理性要求的患者或病家,不僅讓醫療人員灰心,也影響了其他民眾依標準程序接受服務的權益。工會能夠在這些事件上給予個案支持協助,不需要在與管理階層的不對等關係中低頭。

台灣的醫療平價、就醫便利,也因此引致批評健保體制剝削醫療人員而討好社會大眾。站在工會的立場,自然不會否定來自公共資源挹注的重要,另外要強調的是,無論是來自公部門的健保資源或是私部門的自費市場,都須提防資方從中剝削的可能。換個角度想,如果沒有堅實的工會作為基礎,我們又如何期待提高的健保給付能夠確實嘉惠於醫療人員?

過去我們可能都曾抱怨過眼前勞動條件,甚至思考過改變的作為。而如今期待有更多的醫師在上述事件裡看到一些翻轉的可能,願意以團結的力量找回我們的專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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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不合理合約綁住院醫 長庚急取消 2017/07/12
蘋果日報 黃仲丘╱台北

繼急診醫師集體出走,林口長庚醫院昨上午再遭爆要求醫師簽署不合理契約,若未履約,醫師將賠償巨額違約金;院方雖緊急止血,下午便宣布即起全面取消醫師訓練費用償還規定,但衛福部強調,該契約明顯不合理,已要求長庚三天內提出說明,若屬實且不改善,不排除縮減長庚住院醫師名額,甚至撤銷該院訓練醫師資格。

醫事人員勞動維權團體「醫勞盟」昨天於臉書粉絲專頁爆料(goo.gl/nJApTG),長庚提出「儲備主治醫師切結保證書」,要求住院醫師完成四年訓練後,必須到土城分院服務四年,如未履約,除須償還住院醫師訓練薪資加計利息,還要加上未完成服務日數的加倍薪資。醫勞盟質疑切結書法律效力,並指院方未事先告知醫師。

衛福部:可砍名額
長庚醫院昨針對此事發表聲明,指該切結書是為儲備土城分院的主治醫師人才,不是所有住院醫師都要簽署,但為尊重醫師自主選擇服務機構的意願,昨起已全面取消違約懲罰。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住院醫師制度的目的是為國家訓練醫療人才,不是給特定醫院獨佔使用,已要求長庚三天內向該部清楚說明,若證實確有此契約且院方不改善,除可能縮減該院住院醫師名額,也不排除撤銷長庚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蘋果》昨查證多家大醫院,包括台北榮總、馬偕醫院等,均否認有類似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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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醫院當財團「比公權力粗暴」 台大教授籲衛福部管管長庚 2017/07/14
蘋果日報

先前被指為長庚急診事件幕後黑手的前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今出面爆料,指該院董事長王瑞慧要求儘速免職2名前急診主管,後為求自保讓他成代罪羔羊。對此台大醫學院教授王明鉅今在臉書發表意見,指此作法比需逐級審查才能執行的公權力更粗暴,籲衛福部「管管把醫院當作財團的人」。

王明鉅發文指出,此聲明點出董事長直接干預醫院事務與人事,才引起這次的風波,以符合《醫療法》衛福部該介入的規定。

他並質疑,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赤裸裸插手院務,竟可讓在醫院工作多年、負責照顧病患的醫師立即停止醫療業務,是危及病人安全的不當行為。董事長竟然可以直接讓一位在醫院工作多年,沒有任何醫療過失,也負有許多病人的醫療照顧責任的醫師,完全立即停止醫療業務。這已經不只是免除行政職務而已。這是會造成危及病人安全的不當作為,「這到底是一家醫院,還是一個財團呢?」呼籲衛福部應硬起來管理。

以下為王明鉅臉書全文:
衛福部,拿出你們管健保、管醫師的力氣,來管管醫院,來管管把醫院當作財團的人吧。

這份聲明,明白寫著是董事長直接干預醫院事務與人事,才引起這次的風波。這已經完全符合醫療法第45條,衛福部該介入的規定。

令人咋舌的是,從頭到尾完全沒看到醫院院長在這件事中的角色。而只有決策委員會,只有行政中心,直接對醫院醫師的處分甚至任免。

更離譜的是,董事長竟然可以直接讓一位在醫院工作多年,沒有任何醫療過失,也負有許多病人的醫療照顧責任的醫師,完全立即停止醫療業務。這已經不只是免除行政職務而已。這是會造成危及病人安全的不當作為。

這種作法比醫生就算有問題,要停止他的醫療業務,還要從衛生局衞生署逐級審查才能執行的公權力還更大更粗暴。 以公益之名捐錢作醫療公益的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真的有這麼大的權力,能這樣赤裸裸的插手日常院務,真的有這麼大的權力,立即剝奪一個沒有任何醫療上過失的醫師工作權與被他照顧的病人的生命健康權嗎? 當然沒有。

這到底是一家醫院,還是一個財團呢?
衛福部,別再裝聾作啞,別再欺善怕惡,別再柿子挑軟的吃。
硬起來吧。全國絶大部分醫師醫療人員,都會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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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增反擊長庚 控離職單移花接木 2017/07/15
中央社 張茗喧/台北

前長庚決策會主委李石增指控「被請辭」,院方昨天拿出離職單駁斥,卻不讓媒體看到內容。李石增昨晚再反擊,批評院方移花接木,「將免職當作辭職」,強調會爭取到底。

李石增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受到長庚董事長王瑞慧指示將2名急診主管免職,引爆急診醫師離職風波,不料,王瑞慧卻要他扛下所有過錯,他從未向院方請辭任何職務,院方卻對外宣布他請辭消息。

王瑞慧昨天下午也在記者會中反駁李石增指控,長庚醫院特助並拿出李石增紙本離職單,強調院方「不敢空口說白話」,但卻不讓媒體近距離拍攝,無從得知內容。

李石增昨天晚間在臉書發新聞稿反擊,強調他今年已經65歲,在長庚醫院服務30餘年,今年底即將退休,他是否被離職並不是重點,但長庚醫院不顧病人權益,任意將醫生免職,迫害整個醫療體系的任用制度,毫不尊重醫療專業,他實在無法接受,為防同樣事件一再重演,他將爭取到底。

李石增表示,他在6月30日接到王瑞慧電話,稱他行政措施不當,不久後就對外發布新聞宣布他遭免職消息,他獲悉遭免職後,7月3日請秘書辦理免職手續,但事後卻發現被院方「以移花接木的離職申請單辦理免職」,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辭去醫師職的意思。

李石增強調,若他是辭職,按程序須由各部門會簽,再由上級主管簽名,但離職單上僅有上級主管簽字,明顯是免職的辦理方式,院方竟移花接木將它當作辭職辦理。

李石增進一步解釋,他在長庚任職3年以上,根據「人事管理規則」規定,須在30日前自行請辭,且離職日應自請辭後30日開始起算,但院方提出的離職單是7月3日,卻又回溯記載他是7月1日離職,日期順序前後顛倒,不論簽署、程序上均不符規定。

李石增說,針對離職單程序問題,曾委託院方人員協助反應,重申他從未辭去長庚醫院主治醫師的職位,也曾和院方聯繫表達並未請辭,請求7月10日重返工作崗位,在此之前先辦理請假,以維護病患權益,卻遭院方一再抹黑,令人難以接受。

至於前急診主管小金庫一說,李石增也澄清,是院方經營管理組及人力資源部門調查時發現,各別醫師交醫院的科費,竟有私人基金會之捐款憑證,以及有不正確的發票收據往來,還有部分醫師向「急診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論文修繕費用個人總額高達新台幣200萬元等,但是否涉及不法應由檢調或衛福部介入調查,並無涉及誹謗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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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趙麟宇:長庚醫師應覺醒 速成立企業工會 2017/07/01
蘋果日報 趙麟宇/醫師、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企業工會理事長

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部門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除了提交離職人數持續增加,牽涉的院區也越來越多。社會大眾對此相當關切,擔心病患安全與就醫權益是否因此受到影響。

身為醫師,肩負著治療病患疾病的社會責任。如果醫師受到外界因素而分心,無法在工作崗位上專心從事醫療的工作,則其履行社會責任的義務就出現了虧缺。然而醫師不要忘了自身的主體性,有必要也有能力改善醫院內部因素造成自身工作環境不穩定的現狀。解決之道,就在勞動三法當中。

即使醫師目前尚未納入《勞基法》,但長庚醫師是醫療財團法人的受僱員工,可以依照《工會法》第7條成立企業工會。接著可以依照《團體協約法》第2條,與雇主協商簽訂團體協約,講定適合自己的勞動條件。若是談判過程中遇到雇主未能誠信協商,必要時還能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發動爭議行為。

醫師一旦覺醒,會發現法律保障的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都已俱在。只要組成了工會,就不會遇到壓迫時,只有離職一途。而且企業工會可以廣納醫院內所有職類的員工,所有員工的勞動三權都可以獲得保障。以嘉基工會為例,去年3月成立就有超過1000名會員,現在已經開始與資方進行集體協商,預備簽訂團體協約,並未受到刁難。畢竟社會的風向已經改變,認知到醫師的權益也就是病人的安全。

最後提醒長庚醫院的醫師:你有權利也有義務成立工會、加入工會,才是承擔社會責任的最好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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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調漲急診部分負擔 督保盟轟:錯誤政策 2016/10/24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福部健保署擬調漲醫學中心急診部分負擔,明年起輕症衝大醫院急診,部分負擔可能漲至510或550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今痛批,政府利用調漲部分負擔,作為分級醫療作為包裝,絕對是錯誤手段,更是阻礙就醫公平性的大石頭。

「調漲部分負擔完全違背健保精神」,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絕大部分國家為了保障就醫公平性,在醫療分級上並不會透過調高部分負擔作為手段,而健保署竟以門診部分負擔已調漲為藉口,直指「急診部分負擔若不調漲,恐造成民眾都去擠急診」,如此理由簡直荒謬。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聯盟、脊髓損傷者代表劉金鐘表示,曾有一次因膀胱發炎無法排尿,膀胱簡直要爆炸了,去中型醫院求醫,醫院卻直接叫他去大醫院看病;也有很多診所因設備、環境不健全,使得坐輪椅的身障者很難在一般診所或是中小型醫院就醫,必須到大醫院去。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主任李碧姿也說,許多老人家都是多重疾病患者,去一般診所就醫,往往會得到一句話「請您直接去大醫院」,政府應該要看到弱勢民眾就醫困難的問題,而不是靠著提高部分負擔就以為可以改善。

督保盟召集人黃淑英表示,很多症狀在第一時間無法判斷是輕症或是重症,加上基層診所分布不均,在偏鄉地區的診所科別也缺乏,政府不去檢討制度及基層醫療環境的問題,卻把責任轉嫁到民眾身上,調漲部分負擔絕對是錯誤政策,呼籲政府應該先從提高就醫品質與醫療制度改革著手,而不是便宜行事,要求民眾付錢等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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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健保部分負擔草案 藥師公會失望:分級醫療精神蕩然無存 2022/03/17
自由健康網 林惠琴/台北

衛福部昨預告部分負擔草案,針對第2、3次調劑,原先規劃在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領取須收取100元定額負擔,但預告版本調整成在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基層診所或藥局領取都維持免費,對此,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今日發出聲明表示,分級醫療精神蕩然無存,表達深切失望。

藥師公會全聯會指出,全民健保制度聞名全球,促成健保永續發展,應是醫藥界、健保署與人民的共同目標,其中,「分級醫療」更是重中之重。然而,以收入金額計算2020年各級醫院門住診占率,醫學中心門診占52.3%,住院占47.7%,區域醫院門診占52.5%,住院占47.5%,大型醫院門住診分配明顯失衡。

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為,大型醫院擁有先進的醫學技術、設備及研究量能,應集中醫治「急、重、罕、難」病患,至於慢性病患者,通常病情穩定,僅需定期追蹤一次,且請領慢箋第2、3次藥品也無須進入診間,返回大型醫院領藥不具任何實益,應回歸社區醫療體系領藥。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針對衛福部預告草案,將在將在14天預告期間內提出異議,也再次呼籲健保署把握改革契機,透過制度引導及鼓勵民眾一同往分級醫療目標前進,不僅可減少民眾舟車勞頓、返回醫院感染的機會,亦能夠保留大醫院量能給最需要的病患。另外,社區藥局的藥師也具有較充足時間,在民眾領取慢箋同時,一併協助檢視相關用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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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減門診有成 健保署:全國下轉件數一年成長五倍 2019/09/05
聯合報 記者邱宜君

台大公告持轉診者才能現場加號,引發病人及醫師抱怨,包括減量目標不夠精確、病人領藥不方便等。不過健保署表示,各方意見都已納入考量並且設想解方,近一年的醫院下轉件數以較前一年成長五倍之多。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醫改會三年前調查發現,台灣所有醫學中心門診個案大約有10至19%是基層醫療機構就可以處理的輕症,當時台大已算是「 模範生」,門診僅一成輕症病人。朱顯光說,對於台大醫院這樣以重症病患為主的醫學中心,很可能是因重症患者很多,才無法達到減量目標,建議健保署應將大醫院門診減量專注於輕症門診以及穩定慢性病處方箋的領藥門診。

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表示,理論上透過健保署電子轉診平台,診所醫師可以將病人上轉至大醫院,直接完成掛號,不過由於名額太有限,實際上醫師還是常常得開轉診單,讓民眾自己至現場加號。另外,由於基層醫療機構在高價藥物的採購和處方開立比較受限,有時難達到民眾用藥需求,這也會促使民眾越級就醫,或是轉診大醫院之後就不再回來,因此目前雙向轉診的上轉率一直遠高於下轉率。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目前所設定的減量目標,並不包括罕見疾病、重大傷病等重症患者。一旦經由轉診,不論是透過轉診平台或實體轉診單,病人在醫院就醫都會更加方便快速,基層醫療院所釋出處方箋,病人也能取得所需的藥品。蔡淑鈴強調,推動分級醫療,是要讓民眾更方便,讓大醫院醫師不過勞,在各大醫院的支持配合,過去一年的下轉件數已成長五倍之多,希望醫病雙方能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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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醫院門診減量2% 13家醫學中心達標 2018/11/19
中央社

衛福部從今年7月推大醫院門診減量2%,第一季已見成效。90家大醫院中有70家達標,其中19家醫學中心有13家達標。未達標部分健保不予給付,預計減少給付1.33億點。

為落實分級醫療,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從今年7月1日起區域級以上醫院須門診減量一年減2%,以初級照護、輕症、穩定慢性病人為主。醫院若減量目標沒有達標,未達標部分,健保不予給付。

根據健保署統計,今年7到9月,90家區域級以上醫院(已扣除未設減量標準的13家精神疾病、癌症專責醫院及門診量少的醫院)中,有70家達到減量2%標準,達成率77%。其中醫學中心19家有13家達標,達成率68%、區域醫院71家,有57家達標。

達標的13家醫學中心包含台大醫院、國泰綜合醫院、馬偕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亞東紀念醫院、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奇美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健保署長李伯璋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分級醫療是政府重點政策,希望大醫院可以依據醫院特性做醫務管理,將輕症病人下轉,可減少大醫院醫療資源浪費及門診壅塞。

李伯璋說,根據觀察,目前有達標的大醫院都跟下轉基層院所保持很好的默契,小問題、長期慢性病病人可轉到地區醫院、診所照顧,如果病情改變,基層也會把病人上轉,共築對病人有利的照護網。

李伯璋表示,有些醫院執行上遇到困難,如民眾會慕名而來,很難拒絕;或有些病人有多重器官問題,常在醫院看很多科。但這些問題都可以透過醫院管理解決,如和基層合作提供好的醫療網、在醫院開設整合門診,多重問題的病患只要看一次診就可解決問題,就能減輕門診量,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根據健保署統計,今年7月至9月,大醫院門診減量2%未達標的醫院,估計約1.33億點(1點約新台幣0.9元)不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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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醫院這樣轉診 病患:誰還擠醫院等看病? 2018/09/07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

台中榮總與中部1017家基層診所合作的雙向轉診「榮翔計畫」見成效,70歲的吳姓癌症女病患今天現身說法表示,她在醫院化療後,現在轉到診所看糖尿病,用一樣的藥,診所醫師曾梓展也能掌握醫院醫囑等,她很放心;另一名60多歲的吳姓慢性氣喘女患者則分享,以前到大醫院就診要等很久,反覆發作,現在醫院和診所合作,醫院半年才回診一次,「誰還擠醫院等看病?」

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到台中榮總參與「榮翔計畫」成果發表會。他說,台中榮總由院長許惠恒擔任分級醫療管理會總召集人,推動「榮翔計畫」,以行動支持分級醫療,診所透過健保醫療資訊端查詢系統,就能掌握病患在大醫院檢查結果及用藥,加上電子轉診平台,可以追蹤患者就診狀況,等於病患在醫院與診所的合作下,很方便到診所就診,就能享有雙醫師的醫療品質。

吳姓癌症女病患說,她有糖尿病、高血壓慢性病,二年前罹癌,經過醫院治療,半年前完成化療療程,由台中榮總協助,轉診到診所看慢性病,診所醫師曾梓展透過連線就知道她在台中榮總各療狀況,用一樣的藥,只需半年回台中榮總追蹤即可。

前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說,過去診所上轉大醫院的病患,拿轉診單後,就沒有消息,從大醫院轉到診所的病患也只能靠患者轉述診療過程、大醫院醫師診斷內容,一年來與台中榮總結盟後,透過LINE、APP系統,可以更清楚的掌握病患的病況,也可以大醫院醫師在平台上討論,等於病患省去大醫院候診時間,同時有雙醫師診療,提高就醫品質。

吳姓慢性氣喘患者前年中因流感,轉診到院插管治療,待病況穩定後,在個管師協助下,才發現她次在大醫院每次就診都是等很久,卻和醫師講不到幾句就出來,用藥方式錯了也不知道,才會反覆發作,經台中榮總個管師不但教她正確的用藥,下轉到診所就診,還會追蹤,現在病況穩定,也不用常跑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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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鬼門關…動念打造輕急診制度 2018/07/05
聯合報 口述/李相台 整理/記者劉嘉韻

我是專門治療靜脈曲張的基層醫師,專長是血管外科,去年底一場急病,讓我有了打造輕急診制度的念頭。

去年12月23日凌晨,原本我已熟睡,但突然感到肚子一陣劇烈疼痛,連忙去上廁所,卻發現鮮紅的血不斷噴出。

以自己行醫20多年的經驗,我知道是體內大出血,看見身體流出來的那灘血,直覺自己「玩完了」,也連忙把太太叫醒「跟她道別」,跟她說「我不行了,我快要死了」。還好我太太沒被我嚇壞,她直說「你傻啦,什麼道別不道別,現在趕快去醫院!」接著她連忙叫計程車,帶我直奔台大醫院急診室。

不料,才到台大急診沒多久,還沒開始檢查,我就因為體內出血過多而休克昏迷。據我太太轉述,當時台大急診室的醫護人員一擁而上幫我急救,在緊急關頭總算救回我一命;那天深夜我總共輸了8袋血,醒來時已被移入急診加護區。

孩子發燒在哭…卻只能乾等
當我醒來時,發現急診室亂成一團,外面有發燒的孩子在哭、有病人不斷嘔吐,台大急診室擠滿了輕症患者,但這些不舒服的病人在半夜,除了急診也沒地方去。但當晚醫護人員為了我們這些重症的患者忙翻了,只能讓輕症病人一等再等。

一個急診團隊,一個晚上為3名急症患者急救就幾乎「滿檔」,當天晚上除了我,還有一位心肌梗塞、一名自殺病人,為我們這3名重症患者急救就足以讓所有值班醫護忙翻。當天我聽著發燒孩子的哭聲,再看著忙個不停的醫護人員,心疼極了。

當天在急診找不出病灶,胃鏡、腸鏡檢驗都沒有問題,我在急診加護區觀察了2天,最後決定提前出院,把病床讓給有需要的患者。

沒想到一回家後又大出血,只好再去台大,最後在門診麻醉下進行大腸鏡檢查,才發現在腸子的深處有個小血管破裂,連行醫多年的主治醫師也說是第一次碰到。

為何腸子血管會破裂?病名是什麼?不論是我的主治醫師,或是行醫多年的我都講不出來。或許是上帝在我肚子裡特別的安排,讓我體驗急診醫師的辛苦。

太太心急…簽了什麼也不知
當我在急救前,護理人員拿了一疊文件要我太太簽名,當時我太太心想,當時正是性命關頭,不管要用什麼自費醫材,用就對了,文件可以補簽,但依據規定卻只能簽了才能使用自費醫材;事後我太太說,簽了哪些東西她都不曉得,拿筆的手都在發抖。

醫學中心應該留給有生命危險的重症病患,我盼能透過行動,為分級醫療盡一份心力。

早在多年前,我就發現在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多個國家,興起「輕急診」制度,也就是由診所來承擔治療輕微的急症患者,例如車禍骨折、嘔吐、拉肚子等等,而醫學中心的急診室,則留給真正的急性重症患者。

這個構想在我心中萌芽了好多年,但構想儘管萌芽了,卻還沒有生根結果。

急診分級 病人、醫護都方便
我雖然不是什麼大人物,但與全國基層醫師都同樣關心國內醫療體系的一個核心關鍵,也就是分級醫療不彰,將加速健保與醫療體系的崩壞,更使得醫院大者恆大,也無法解決大醫院裡醫護人員過勞等問題。

這次生病經驗,我體會了醫學中心急診醫護的血汗,希望未來成立輕急診暨綜合性診所,協助分流醫院急診室的輕症患者,也將建立特有的會員制度,讓患者事前就提供自己是否有額外保險等資料,也能協助醫護人員判斷,在執行醫療行為時,哪些內容可以有商業保險給付,讓患者在緊急關頭少簽幾份不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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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典範 北市建構整合照護網絡 2018/07/16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為落實分級醫療政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推動「共好合作」概念,整合醫療院所,共享健保電子轉診平台及雲端醫療資訊,落實雙向轉診合作,已獲不錯成效。以北市聯合醫院來說,近三年由醫學中心轉入聯合醫院的病人數成長兩倍,平均每年可達700人次,民眾滿意度達90%以上。

健保署、北市聯合醫院、北市醫師公會、100多家醫療機構代表於16日舉辦「分級醫療雙向轉診,醫起手護市民健康誓師大會」,健保署長李伯璋指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以實際行動響應分級醫療政策,垂直整合上下游醫療資源,落實就醫資源共享,守護廣大市民健康。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指出,近五年各級醫事機構與北市聯醫雙向轉診、轉檢病人,平均每年約1萬9000人次,其中又以基層診所為主,約佔七成,106年更較105年成長8%。自104年起,北市聯醫陸續與台大、新光….等醫學中心合作推動「轉診就醫綠色通道」,讓病人及家屬免於急診室等候辛勞。

黃勝堅進一步表示,北市聯醫與多家醫學中心合作,成為急性後期照護PAC病人承接醫院,目前合作對象包含台大、新光、國泰、台北榮總、三總、林口長庚、馬偕及萬芳醫院等,除在醫院提供急性後期照護外,更配合健保署積極推動居家急性後期照護,讓病人及家屬免舟車勞頓,在家就能獲得復健服務。

黃勝堅說,為讓民眾獲得妥善整合照護,免於奔波,這需要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與基層診所緊密合作與聯結,目前全台北市地區,共有150家醫療機構及社福團體參與「優質社區整合照護網絡」,透過健保署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及電子轉診平台,共享就醫資源,發揮團隊合作,讓民眾更安心。

整合照護網絡包括了六家醫學中心(台大、新光、萬芳、三總、榮總、馬偕)、五家區域醫院(新北市聯醫、北醫附設醫院、三總北投分院、台安醫院、和信醫院)、13家地區醫院(輔大附醫、仁濟、中心診所、關渡、西園、景美、中山、康寧、博仁、協和、萬華醫院、台大北護分院、中國附醫台北分院)、102家診所代表,以及24家社福團體及養護機構。

此外,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與近100家基層診所、護理所及社福團體合作,提供居家醫療整合照護、安寧療護及長期照護等服務,成效卓著。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表示,北市聯醫為北市規模最大的區域醫院,在分級醫療制度中扮演病人救治承上啟下的樞紐功能,對於緩解醫學中心病人壅塞及成為地區醫院與基層診所後盾,責無旁貸。

李伯璋指出,健保署於今年度總額協商時,編列推動轉診的預算,及完成相關支付標準訂定,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期盼提高基層醫師的診療實力,由厝邊好醫師就近擔任民眾健康的守門員,並減少醫療資源不當耗費,達到民眾、醫療院所及健保署三贏之共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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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東共好醫療聯盟誓師 宣示做好分級醫療 2018/06/12
中央社

亞東醫院今天舉行「亞東共好醫療聯盟」誓師儀式,在健保署長李伯璋等人帶領下,中央和新北市各級單位及醫療院所代表共同宣示將做好「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全民共好」的目標。

李伯璋及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亞東醫院院長林芳郁等中央及地區醫療院所代表多人今天齊聚一堂,共同見證「亞東醫院策略聯盟」努力的成果,場面熱烈。

林芳郁指出,已經成立多年的「亞東醫院策略聯盟」,恰好就是承接中央政府分級醫療理念,執行迄今越做越大。以106年度的統計來看,亞東醫療聯盟雙向轉診人數每月高達1800人,一年累計達2萬2000人,比105年增加40%。李伯璋表示,重症由醫學中心等大型醫院處治,輕症由社區醫院接手,是最能發揮醫療效果,也是最符合全民利益的做法。

亞東醫院副院長邱冠明指出,亞東醫院93年成立「亞東醫院策略聯盟」,號召基層院所共同加入,提供基層院所支援、雙向轉診、轉代檢等三大服務內容。歷經14年耕耘,目前已與366家地區醫療院所簽約,尤其是腦中風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規劃非常完善,2014年開辦至今,成功轉銜專責復健醫院的腦中風個案數達339人,高居雙北第一。

最後,李伯璋等中央和各級單位及醫療院所代表舉行誓師儀式,以列車圖案為象徵,共同宣示將做好「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全民共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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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基推「雙向轉診」 向排隊說掰掰 2018/06/26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賴香珊

彰化基督教醫院昨起響應「分級醫療」,總院及彰基兒童醫院每日提供2600個轉診優先號,透過轉診還可減免部分負擔250元。南投昨成立失智共同照顧中心,整合縣內失智症照顧資源,地點在衛福部草屯療養院。

目前彰基合作醫療院所有醫療群241家、長照機構74家、轉代檢院所95家、策略聯盟醫院5家,透過轉診制度患者可不必大排長龍,且免去重複檢查之苦。

中央健康保險署、彰化縣長魏明谷大力支持,昨一起主持「醫療航艦齊力精準啟航」儀式。健保署長李伯璋說,醫院和診所能雙向轉診,透過資訊雲端分享,電腦斷層、X光、胃鏡大腸鏡等轉診後不需重複做,看病更便利;彰基院長陳穆寬表示,透過轉診服務,較困難的藥物甚至可由醫學中心宅配到病人家中。

以往大醫院難掛號,但未來在診所看診,再轉診到彰基,每日可有2600個轉診優先號,並有轉診個案溝通、後送機制、出院準備服務等。

草屯療養院指出,國內疑似和失智患者約27萬人,南投縣約有6000至8000人,失智症成為現今社會最嚴苛的挑戰。

中央去年起在全台籌設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南投今年6月遴選完成,昨在草屯療養院揭牌啟用;草療院長簡以嘉說,院方從事失智症醫療和照服20年,在醫療品質競賽曾獲冠軍,去年更通過國家品質標章認證。

南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將以個案管理方式,協助轉介長期照顧資源,做好協調與銜接,並整合南投失智症醫療院所、失智社區服務據點、日照中心與其他長照服務等單位;諮詢專線049-23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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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轉診制 讓病患獲三心:用心、安心、放心 2018/07/05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今天舉行「以患者權益為中心的雙向轉診」啟航記者會,理事長廖慶龍表示,健保署推動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大醫院每年得減少2%門診量,落實雙向轉診制,也能有效解決大醫院血汗醫護現況,將大醫院的醫療資源留給急重症病患,也讓病患獲得最佳的照護品質。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慶龍表示,以往許多病患有迷思,不管大小病都想往大醫院跑,不僅排隊等候時間長,也可能造成小病浪費醫療資源,更造成大醫院醫護人員工作量大增,成為血汗醫護,而且超過負荷的工作量,更會增加醫護人員的「忙中有錯」。

健保署推動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目標是大醫院需在5年減少10%,小病就回流到診所,廖慶龍說,希望醫師能讓患者感受到「用心」,以患者的權益來思考,「用心」評估,醫院的醫師對穩定的慢性病、及初級照護門診病患等,可轉出至診所,以節約患者看診所需的時間與金錢;而診所的醫師對急重症,或需進一步檢查的患者,應轉診至醫院,確保患者得到最妥善的診療。

診所與醫院合作建立共同照護網,加上健保署已建立雲端藥歷、雲端影像及電子轉診的資料,在診所也可以確保用藥與處置都與醫院等級一致,讓患者可以「安心」接受轉診,尤其是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在診所一樣可以開3個月的處方籤,更不必至大醫院排隊耗費更多時間。

廖慶龍說,醫院與診所合作建立共同照護網,診所可安排病患定期回醫院就診,當病患病況臨時有變化,也可即時安排到醫院就診,建立雙主治醫師照護的模式,讓患者可以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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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要求減少輕症病人 醫師爆料醫院電腦動手腳 2018/04/26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健保署為推動分級醫療,讓各層級醫院各司其職、病人快速接受適當治療,其中一個方式是,要求大醫院減少輕症病人比例,但醫院為留住病人,對策百出。醫師爆料,有醫院重新設計電腦系統,影響醫師把病人病情寫得嚴重一些,苗栗還有醫院在每個鄉鎮下設診所,健保署要求要下轉多少病人都不成問題。

立法院衛環及社福委員會今日舉行「推動分級醫療,強化偏鄉醫療」公聽會,邀集衛福部、各醫師公會、醫改團體共同研討困境與解方。

新竹市醫師公會理事長林安復表示,健保署想推動分級醫療,但上有政策,醫院為留住病人也有對策,舉例來說,醫師不會刻意將病人病碼寫得嚴重一點、藉此留住病人,但是,醫院卻透過重新設計電腦系統,跳出視窗問醫師是不是寫得太輕、要不要把病碼改得嚴重些,這可能影響醫師最終的決定,病人的病情於是被寫得更嚴重;苗栗甚至有醫院在每一個鄉鎮下設診所,因此該醫院就可以放心將病人下轉至自己的診所,健保署要求要轉幾%都沒問題。

林安復說,健保署除應加強對民眾宣導聰明就醫、對醫院轉診率賞罰分明外,也該預防財團法人口口聲聲說設立醫院要治療急重症,結果看一堆輕症門診的情況。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提到,醫療財團法人享有免稅優惠,但是一有盈餘就拿來擴充院區、採購醫療設備進行「軍備競賽」、開接駁車招攬病人等,盈餘並未在好的監督下回歸公益、改善住院與急重症醫療、改善血汗醫護勞動條件、造福偏鄉,同時還把原本在地中小型基層醫院診所的病人吸走。因此,應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的內外監督機制。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理事曾家琳指出,多數民眾沒有家庭責任醫師協助轉診,不知道什麼程度的症狀可以自我照護、什麼病要在哪邊看,使得大醫院人滿為患,真正需要醫療的人等很久。因此,醫勞盟主張,經轉診應免部分負擔,藉由落實轉診來強化分級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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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醫醫療群雙向轉診 落實分級醫療 2018/01/15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為落實分級醫療,高醫去年9月與34家專科醫院、診所成立「高醫健康照護醫療群」,讓慢性、輕症病患經轉診,避免重複檢查、開藥等醫療資源浪費。患者到部分地區醫院,還有醫學中心醫師駐診,醫學中心掛號費和部分負擔要570元,在地區醫院只要150元,省下420元。

高醫去年11月與三民區新高醫院展開醫師駐診、雙向轉診等合作,昨天成果發表,高醫派駐心臟血管內科、胸腔內科、新陳代謝科、肝膽胰、腎臟、胃腸內科及復健科等8位重量級醫師到該院駐診,兩個月下轉百名病情較穩定患者。

新高醫院院長林水龍說,分級醫療講了多年,過去常見地區醫院將病情急迫的患者轉到醫學中心後,病患就不回地區醫院了,該院與高醫建立雙向轉診模式,不僅有醫學中心醫師駐診,還有電子轉診平台可追蹤病情變化,是完善的分級醫療模式。

高醫院長鍾飲文說,高醫已建置健康照顧醫療群雲端平台,病患下轉時,加入的醫師可直接從平台查詢檢查報告及藥歷,避免重複檢查、開藥。

健保署高屏業務組長林立人說,除了推動醫學中心與社區基層醫療成立醫療群,該署也推動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平台,鼓勵醫院上傳病歷摘要及影像檢查報告,讓分級醫療更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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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減2% 大醫院門診超量不給付 2017/11/27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為落實分級醫療,衛福部健保署四月針對未經轉診、直衝大醫院的民眾,調高門診部分負擔,但效果有限。健保署昨天宣布,明年起全國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的門診量,須逐年減少百分之二,目標是五年減少百分之十,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過部分將不予給付,也提供下轉獎勵。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去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的門診量加總約七一八三萬人次,若一年減少百分之二,約影響一四三萬就醫人次,五年總計約七百萬人次。

李伯璋舉例,針對上呼吸道感染、擦傷等輕症,若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願意下轉給地區醫院或診所,將編列獎勵金,每件成功下轉個案額外支付二百點點值;地區醫院或診所上轉病況複雜的患者,也會提供獎勵金補助收治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部分病人存有「大醫院比較好」的迷思,李伯璋強調,基層院所醫師都在大型醫院完成培訓,素質不會差,只是醫學中心、區域醫院的檢驗設備較完善。

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長朱益宏支持健保署推動分級醫療的大方向,但政策如何執行,盼能再更細緻討論,例如除輕症下轉,也應推動慢性或須長期照護的患者回歸基層院所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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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大醫院? 醫:民眾沒有管道瞭解診所醫師能力 2017/08/3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總說民眾迷信大醫院、名醫師,但是否有理由讓民眾能信任基層診所?馬偕紀念醫院總院副院長葉宏一認為,生了病就是想治好,要民眾願意到基層診所就醫,衛福部應建立管道,讓民眾清楚知道診所醫師的能力資格,評鑑或許就是一種好方式。

61歲的卜先生說,生病時通常會直接到大醫院看,因為醫生跟設備比較強。他自認身體硬朗,偶爾才會生病,就算大醫院看病部分負擔費用較貴,「也貴不了多少」、「又不是常常去掛」。若生病期程較長,像之前咳嗽長達數週沒有改善,他還會同時到兩至三家大醫院,參酌不同醫師意見才安心。被問及類似感冒的症狀,為何不到家附近的診所就醫,他回答,「也不知道(診所醫師)好不好,而且咳嗽搞不好不是感冒,還是要到大醫院才能確定。」

● 迷信大醫院? 葉宏一:民眾沒有管道瞭解診所醫師能力
民眾願請假、花錢、跑到離家較遠的大醫院就醫,可能不是迷信二字可簡單概括。葉宏一指出,大醫院有評鑑制度、各項表揚、更經常躍上媒體版面,但基層診所幾乎沒有類似的機會,民眾也就沒有管道得知診所醫師是否夠專業、累積多少手術經驗、有沒有官方認證等,理所當然會流向大醫院。或許衛福部可從民眾如何選擇就醫的角度,重新審視如何推動分級醫療。

● 以價制量引導就醫行為? 曾梓展:價須有感
健保署今年四月推動新政策,未經轉診就直接至大醫院就醫,將要多付部分負擔費用,盼引導民眾就醫行為,但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曾梓展觀察,「只調整100塊,民眾感覺沒這麼強烈」。他認為,不少民眾認為在大醫院就醫「俗擱大碗」,有最多的醫生、最好的設備,因此若要「以價制量」落實分級醫療,價格須讓人有感,應提高檢驗與藥物部分負擔上限,弱勢者則可有補貼措施。

● 在社區就醫 朱顯光:基層醫療量能須壯大
要民眾盡量在家附近就醫,基層的醫療量能也得足夠。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腸胃科主任楊燿榮臨床觀察到,不少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頻繁追蹤,追蹤須有相應的專業設備,但以台南為例,可執行相關業務的基層診所量能並不足夠,因此自小醫院上轉來的病人多,自院內下轉出去的量較少。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則指出,衛福部健保署自92年起就推動由5家以上基層診所與合作醫院共組「社區醫療群」,又稱家醫計畫,鼓勵民眾在社區找到信賴的家庭醫師,小毛病都找該醫師看診,並提供24小時諮詢專線,但目前僅約四成基層院所加入,只照顧到一到兩成的民眾,成效不彰,建議衛福部可將調漲部分負擔所得的6到10億元專款專用,提升家醫群服務量能,讓民眾獲得好的照顧、願意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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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醫療分級 恐變相幫大醫院拉客 2017/08/3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健保署今年4月推出新政策,民眾未經轉診到大醫院就醫,提高部分負擔。健保署統計,4月到6月間,各級醫院門診轉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高達96%是小醫院轉大醫院,醫學中心下轉基層診所只有11件。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說,衛福部應讓醫學中心訂出下轉病人的目標值,定期公布拿慢性病處方箋與輕症病人的下轉數據,否則新制度規畫,恐是變相幫大醫院拉客。

各級醫院今年4月到6月門診量與去年同期比較,大醫院占率略降,小醫院略升。健保署統計,醫學中心自11.01%降至10%,區域醫院自15.34%降至14.82%,地區醫院自9.94%升為10.03%,基層診所自63.71%升為65.15%。

朱顯光指出,不少民眾習慣到大醫院就醫,推動分級醫療,衛福部應將重點放在醫學中心下轉,讓拿慢性病處方箋領藥的病人或輕症如感冒、青春痘等患者,下轉至基層診所,達到目標可獎勵。否則現行轉診優惠下,醫學中心病人未下轉,基層診所就醫的病人還可透過診所醫師幫忙,優先掛進台大、榮總、長庚,變相為醫學中心拉客。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曾梓展表示,大醫院可能有業務壓力或病人想在大醫院就醫,落實分級醫療須多管齊下。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有三分之一的病人未透過轉診,自行回到原來醫院就醫,因此數據無法真實呈現病人回流的樣貌。她樂見上轉量增加,代表病人沒有直接到大醫院,而是經評估有需要才到大醫院。目前只有一季的資料,成效還須觀察,政策須長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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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改善醫療M型化 地區醫院給付10月加碼 2017/09/08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國內地區醫院自健保開辦以來,消失近二百家,各界直指健保支付制度不公、分級醫療未落實。衛福部健保署決定修正支付標準,提高地區醫院門診診察費加成費率、病房支付點數等,保障急診點值。全案經預告程序,並由衛福部核定後公告,預定十月一日上路。

聯合報日前報導國內醫療M型化發展現況,健保開辦至今,地區醫院從五六八家減少為三七○家。為避免厝邊好醫院消失,健保署長李伯璋釋出善意,調整偏鄉醫院住院護理費,加成由現行百分之三點五調升為百分之十五、地區醫院病房費支付點數比照區域醫院、門診診察費加成費率再提高百分之十五,急診診察費保障每點一元。

新制最快十月上路,地區醫院一般病房住院費由五八五元調整為六○五元,偏鄉地區醫院可再加成百分之十五,調整為六九五元;地區醫院病房費支付點數比照區域醫院,調整最多的是加護病房費用,由現行一七三八元調整為二四○六元,增加六六八元。

針對較難招聘醫護人員的科別門診,如一般外科、骨科、泌尿科、消化內科、心血管內科等,門診診察費給付提高一成五,從現行二六○元提高為二九九元。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地區醫院規模小、單位成本高,過去診察費較低,使部分科別招不到醫師,經營困難,經過討論後近日做出調高地區醫院支付標準的共識,預估每年增加預算廿二點一八億元。全案已於健保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擬會議通過。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謝武吉肯定健保署釋出善意,但建議除了支付標準,也須落實分級醫療。例如地區醫院聘一位骨科醫師,每月人事成本約四十萬元,若以門診費提高至三百元計,每月須診療超過一千名患者才能打平,「不可能有這麼多患者來地區醫院看病」。謝武吉指出,許多地區醫院患者少,應要求醫學中心將輕症患者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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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分級醫療改革 終於看到曙光 2017/07/11
蘋果日報 謝文輝/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

目前健保署在報端披露了60億調高重症給付的方案,近日只要通過法定會議就可實際執行,這個方案執行後,才有立場要求大醫院調整現行結構,釋出中、輕症。而壯大社區的部分,健保署也請社區醫院協會研議提出相關方案,來改善提升地區醫院的醫療品質和服務量能,期待地區醫院能質變贏回社區民眾的信心,能負起責任承擔大醫院釋出的中小病。健保署在分級醫療改革的重點兩端,都能用心均衡著力,讓推動的改革,看到了一絲曙光。

孱弱消失的社區地區醫院,其實是今天許多醫療困境的關鍵答案,民國78年台灣還擁有750家左右的地區醫院,普及在每一個社區中,每家地區醫院幾乎都提供急診及門住診服務,那時候有誰聽過大醫院急診壅塞嗎?有誰重症轉診到大醫院會發生因擠爆掛不上號嗎?

30年後的今天,大醫院家數成長二倍以上,診所也大幅的增加,只有社區地區醫院持續消失中,尤其是一般急性醫療服務的地區醫院只剩下200家左右,而還能提供急診服務的可能剩下不到100家,這就是問題的根源。

如果今天振興壯大了社區地區醫院,民眾就近就能取得品質良好的一般醫療及緊急照護,偶有重症才要轉往大醫院,那對民眾是多大的保障及幸福。

社區地區醫院消失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身處小社區,服務量能小,維持團隊的成本極高,在低單價的健保給付下,無法維持住基本的團隊,像地區醫院的急診,有可能每天只有30個左右的患者,可是同樣要維持24小時的醫師、護理人員、放射、檢驗及行政人員的基本結構,單位成本高的嚇人,又沒有重大設備檢查可以墊高收入,只能熄燈。

因此針對社區地區醫院的結構特性,我們要有全新的思維,改變以往所有費用都是大醫院高的想法,要大幅調高地區醫院的門、住、急診之基本費用支付,讓其能支撐維持住基本醫療團隊的架構,才能重新站穩腳步,承擔起社區一般醫療和急診的照護責任,分級醫療的改革才有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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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分級&雙向轉診 醫改成功關鍵 2017/03/21
聯合報 李伯璋/中央健保署署長

過去半年以來,醫界的兩個共通話題,一個是「具名審查」,一個是「分級醫療」,前者只與醫院的申報及審核制度有關,後者則與廣大的民眾及醫療提供者息息相關,尤其是牽涉到就醫習慣的改變,進而扭轉醫療生態,這是一項台灣跨時代的醫療改革工程,需要全民了解並共同支持,才有成功的希望。

國外實施健保的國家,一向實施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在台灣健保開辦之初本來也有規畫此相關制度。但由於未採取強制轉診,民眾隨時可以自由就醫,加上都會區的大型醫院非常多,導致許多民眾往往一生病就往大醫院跑,造成醫學中心人滿為患,等待住院者一床難求,但基層院所卻逐漸萎縮。

醫療體系失衡 基層醫療萎縮
從健保署的統計可看出令吾人憂心的趨勢。民國95年,各層級院所的門診件數占率分布,西醫基層占70.2%,地區醫院占11.2%,區域醫院占10.2%,醫學中心占8.4%;但到了民國105年,西醫基層和地區醫院的占率各下滑到64.7%和9.7%,相反的,區域醫院和醫學中心則上升到14.8%和10.8%。尤其是在大台北地區的民眾,平均每3人就有1人直接到區域級以上醫院就醫。

鑑於國內的醫療體系已呈現頭重腳輕逐漸失衡,蔡英文總統在她的醫療政策白皮書,分別提出醫療體系水平與垂直整合及提升社區醫療照護質量,就是要避免基層醫療繼續萎縮下去。為了促使各層級院所能分工合作,讓大型醫院回歸教學、研究與收治急重難症及罕病。要達到醫療與健保資源做更有效率的分配,唯有落實分級醫療與雙向轉診,自去年8月起,衛福部前部長林奏延和健保署同仁便積極研擬細部規畫,包括召開公聽會,蒐集立法委員及各專家學者意見,終於端出「分級醫療六大策略廿四項配套」,更感謝衛福部現任陳時中部長大力支持,期待這項醫療改革藍圖能以務實又具前瞻性的作法走向坦途。

推動電子轉診 分享照護經驗
健保署從民國92年3月起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迄今接受基層醫師組成社區醫療群照護的民眾已超過260萬人,在此基礎上,健保署今年會持續擴大辦理,鼓勵院所提供病人24小時緊急諮詢專線、與合作醫院設立共同照護門診。為了促使院所之間達到雙向轉診,並且讓轉診病人「找對醫師、看對科」,健保署已建置全國性電子轉診資訊平台,由醫師直接填具電子轉診單,讓醫院的轉診櫃台可主動協助病患順利掛號就診,而且病人在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的結果,則會回傳給診所,彼此分享照護病人的經驗,患者也能獲得持續性的照顧。

調整部分負擔 引導病患分流
當然,為了促使病患分流,從今年4月15日起,民眾經由轉診,在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由210元降至170元,區域醫院的部分負擔也由140元下調至100元;如果逕赴醫學中心就醫者,部分負擔則由360元調升至420元。另外,至醫學中心急診,在完成診療後,檢傷分類若不屬於1、2級有生命危險跡象症患者,部分負擔由450元調高至550元。

在此要強調的是,調整部分負擔目的不在增加健保財務收入,何況調整收費有升也有降,就是藉此因勢利導,也許不可能立即有效紓解大醫院人潮擁擠的現況。不過,要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是為了改善台灣醫療生態,雖非一蹴可幾,但凡事若沒有開始,就沒有改變的機會。期盼全國民眾及醫界人士能深思這其中意義與價值,大家支持這項醫療改革工程,相信你、我及家人一定都能享受到最優質的醫療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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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猝失心跳 診所轉診救回命 2017/03/30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

53歲許姓男子上個月到診所就醫,突然沒有呼吸心跳,診所醫師反應快速,一邊幫他急救、一邊安排轉診,撿回一條命,現在他又回到診所繼續就醫,昨天稱讚轉診制度優良,救了他一命。

許姓男子長期有氣喘的毛病,特別是冬季的時候容易發病,但症狀都相當輕微,上個月他覺得呼吸不太順,馬上到住家附近平日就醫的診所看診,沒想到在診所內突然昏倒,當時他沒有呼吸心跳,家人、醫師看了都嚇一跳,馬上轉診到市立醫院,經過急救,恢復呼吸心跳,又在加護病房住了一陣子,目前狀況良好,沒有後遺症。

診所醫師黃琬君表示,把病患轉診到市立醫院後,住院期間醫院都把相關的狀況回傳給她,一直到最後患者在一張照片裡面比出勝利的手勢,順利出院,看到醫院傳給她的照片,才放下心來, 也感謝醫院的用心。

黃琬君表示,目前的轉診制度相當健全,曾經遇過耳聾又不識字的阿嬤,擔心找不到醫院不敢轉診,她協助寫好轉診單,並聯絡醫院專人協助轉診,順利讓阿嬤就醫。

健保署積極推動醫療分級轉診,3月並推出電子轉診平台,目前的利用率並不高,但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有信心會被接受,轉診的個案會逐漸攀升。

健保署南區分署表示,過去的轉診以紙本居多,也就是在下級醫療院所填寫轉診單後,持單到上級醫療院所就醫,3月設立電子平台以來,目前實行雙軌制,也就是電子平台及紙本並行,有的病患拿到轉診單後還沒有到上級就醫,就已經接到上級醫療院所的聯絡電話,轉診更加的無縫接軌。

健保署從3月1日到28日的統計,全台利用電子平台轉診的個案共有3354人,醫療院所數則為889家,其中以南區(雲嘉南)的情況最好,台北的情況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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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頭吃健保!30家醫院院外門診 一年內撤照歸建 2017/03/23
自由時報 吳亮儀/台北

習慣到醫院院外附設門診部就醫的民眾注意了!衛福部昨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附設的院外門診將撤照,「歸建」原醫院,民眾就醫時部分負擔也將漲價,從基層診所的五十元,漲到最高四百廿元。

登記為診所 每年約60萬人次就診
根據健保署統計,目前全台有卅家醫院附設院外門診部,每年約有六十萬人次患者就診;院外門診部雖名為醫院,但向地方衛生局請領的開業登記是「診所」,相關醫院同時向健保請領「醫院」給付和「基層診所」給付,兩邊都吃,壓縮基層診所的健保總額,也容易造成門診「內轉」大醫院,不用多繳部分負擔的漏洞。

申請5億健保給付 擠壓基層診所
每年健保的醫院總額約四千多億元,基層診所總額約一千兩百多億元,而這卅家院外門診就佔健保的基層診所給付約五億元。未來「歸建」醫院,就不會擠壓到基層診所的給付。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這也是為了推動分級醫療所做的措施,改變民眾有病就往大醫院跑的舊習,小病應先從基層診所或地區醫院看診,若有必要再轉診到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看診。

四月十五日起,未經轉診就往大醫院看診,部分負擔費用將漲價,若民眾原本習慣在醫學中心的院外門診看病,本來部分負擔僅五十元,等醫院將門診中心在一年內歸建後,部分負擔會一口氣漲到四百廿元。

偏鄉、離島仍可設置院外門診
卅家醫院的院外門診中,佔最多的是台北市聯合醫院,有十六處院外門診,北市聯醫表示,將積極配合辦理。 在離島、外島和原住民族地區等醫療資源缺乏的地區,仍可設置院外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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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醫療開步走 北榮將與百家診所合作轉診 2017/02/15
好醫師新聞網記者游尚智/台北

大病上大醫院、小病看小診所一直是分級醫療力推的項目,然而民眾心中疑慮絕對不會因為政策推動而減低,如何提供適當且方便的轉診制度,才是政策能否成功的關鍵。台北榮總鎖定家醫、兒科、婦科、急診等科別的社區診所,已簽定轉診合作50家,還要再簽51家,由榮總做為社區診所的後盾,提供民眾轉診服務。

臺北榮總為響應政府分級醫療政策,提升區域內醫療服務水準,提供轉診連續性照護,特別邀請社區醫療群診所建立雙向轉診合作制度,反應十分熱烈,截至2月13日已有50家診所完成合作簽署,張德明院長,率黃信彰副院長、家庭醫學部陳曾基主任、醫務企管部李偉強主任,於2月13日親赴洪耳鼻喉科診所(北投社區醫療群)、黃正宏診所(磺溪社區醫療群)、李世澤小兒科診所(陽明醫療群)掛牌,未來擬再邀請北投、士林、淡水、蘆洲等社區51家診所參與。

張德明院長表示,民眾於懸掛「臺北榮民總醫院合作診所」牌子的合作診所就診,如需精密檢查或手術等處置,可持診所醫師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院(所)轉診單」至臺北榮總就醫,家醫、婦產、兒科、急診等科別皆設置「指定轉診醫療窗口」,可快速安排就診,且合作診所醫師可經由臺北榮總「轉診資訊平台系統」掌握轉診病人醫療處置結果,俾利銜接後續診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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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醫療分級 陳時中:轉診者優先看診、住院 2017/02/10
中時 倪浩倫

為落實醫療分級,新任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指出,未來民眾若經基層轉診到醫院,「看診、住院」將享有優先權,增加民眾到基層看診的吸力。他強調,未來將以「獎勵」取代「懲罰」,並積極捍衛「醫界尊嚴」。

上任第三天,陳時中今前往拜訪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與近20名基層醫師餐敘。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劉家正指,歐美各國的醫學中心,都已基層轉診病人、醫學研究、教學為訂為,而非不停開設門診來擴大營運,導致常出現國人濫用健保、輕症排擠重症的情形。

陳時中表示,面對落實醫療分級,未來將規劃,「轉診優先」,也就是當民眾在基層診所看診後,若經評估、需轉診到醫院時,在相同病情的條件下,轉診民眾享有看診和住院的優先權,讓民眾不會一有小病就往大醫院擠。

會議中,基層醫療協會拋出「轉診納醫院評鑑」的想法。陳時中表示,此舉擔心增加醫院的壓力和負擔,因為衛福部現正力推評鑑簡化,但若能將資料電腦化、數據化,則可列入考慮。

陳時中說,自己基層醫療出身,基層醫療協會裡很多都是他老朋友,自己一上任就主動表達拜訪之意,今也特地撥出時間來聽取基層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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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知名診所讓非醫護打針 衛生局裁罰5萬 2022/02/17
自由時報 蔡淑媛/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屯一家知名耳鼻喉診所遭民眾檢舉在去年10月就醫打針時,發現打針人員不具有護理人員資格,衛生局查證屬實,依違反《護理人員法》開罰1.5萬,也對診所違反《醫療法》,聘僱容留未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執行護理業務,裁處診所5萬元罰鍰。

葉姓民眾在臉書地方社團貼文西屯區某耳鼻喉科診所,常看到門口聚集打肺炎疫苗人潮,忙不過來診所竟然聘雇未具有護理人員資格人員幫忙打針,指她在去年10月因頭痛就醫在診所打止痛針,手臂疼痛麻痺遲未恢復,也發現施打人員不具有護理人員資格,向衛生局檢舉。

衛生局前往該診所稽查及調查,事證屬實,診所也坦承不誨,衛生局指出,打針人未取得護理人員資格,執行護理人員業務者,依違反《護理人員法》開罰1.5萬;另診所聘僱容留未具護理人員資格者執行護理業務,違反《醫療法》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應由特定醫事人員執行之業務,裁處5萬元,已在去年12月開罰。

葉姓民眾也因打針後手臂仍痛麻申請醫療糾紛調解,昨日雙方在衛生局開調解會,但雙方無共識,調解不成立。

另該耳鼻喉科診所也承接中市快打站、校園施打及1922平台、及疫苗合約診所,衛生局指該診所執行相關業務並非聘雇無護理人員資格打針,不影響疫苗合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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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醫院好 醫策會認證報你知 2017/04/18
蘋果日報 黃仲丘/台北

就醫選擇琳瑯滿目,但民眾最想知道的還是哪間醫院、診所的醫療品質比較好,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簡稱醫策會)今舉辦醫療院所品質認證頒獎典禮,邀請通過疾病照護、健康檢查與美容醫學品質認證之醫療團隊出席頒獎。醫策會表示通過認證的院所,代表有一定的醫療品質,民眾可留意院所內是否有標示認證標章,或可到醫策會官網查詢通過評鑑認證的院所名單,到通過認證的診所就醫,品質更有保障。

醫策會董事長蔡森田表示,醫策會從2009年起,陸續開辦各項品質認證作業,由醫療機構自願性參與,檢視機構合法性、專業人員資格與訓練、安全與風險管控、服務、品質等5大面向。目前醫策會提供的醫療品質認證包括疾病照護品質認證、健康檢查認證、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等,今年通過冠狀動脈疾病照護品質認證通過機構有9家,當中國泰醫院是第三度拿到認證的標竿醫院;健康檢查品質認證機構27家,以新光醫院健康管理部獲得品質認證分數最高的機構、另外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機構有27家,其中采新整形外科整所是獲認證最多次的標竿機構。

今獲得心血管疾病照護認證的標竿機構,國泰醫院冠狀動脈疾病照護團隊執行長柯文欽表示,國泰自2009年為全國第一家通過醫策會關狀動脈疾病的認證醫院,之後持續精進,提升對患者醫療、護理、衛教的連貫照護,今年第三度拿到認證,除了是光榮,也讓醫療團隊有實質提升。

醫策會品質認證專家召集人洪子仁表示,自2009年以來,通過健康檢查品質認證機構有41家,每年有超過100萬的民眾到這些機構健檢,也有超過10萬人的境外旅客會到這些機構做觀光醫療健檢。他說認證就是把藏在細節裡的魔鬼給找出來,以健檢時最常見的大腸鏡、胃鏡做完後,按照標準的作業流程做完後,必須放在自動清洗機清潔45分鐘,醫策會在評鑑時,會根據院所有無寫在標準作業流程上,以及現場環境,來判定是否達到標準,幫醫療品質把關。

醫策會董事張宏如表示美容醫療是最容易遭消費者申訴,因此藉由通過醫策會的認證,提升品質可減少更多醫療糾紛,執行長王拔群表示,評鑑除了針對醫師在美容醫學的訓練執照,也針對手術房、衛生感控、麻醉安全風險都會嚴格要求,保障民眾安全;獲得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標竿機構的采新整形外科整所院長陳子瑾表示,藉由認證可真正為民眾安全把關。

醫策會表示,民眾可留意院所內是否有標示認證標章,或可到醫策會官網查詢通過評鑑認證的院所名單,到通過認證的診所就醫,品質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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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台大醫高薪轉職桃園副市長 王明鉅吐心路歷程:我行嗎? 2022/12/23
聯合報/ 記者鄭國樑/桃園

桃園市準副市長王明鉅今天上午接受中廣「千秋萬事」專訪,表示在台大醫院副院長任職時認識張善政,競選剛開始就被「預約」當選後加入團隊。

王明鉅說,張善政曾以政院政務委員身分參觀台大心血管中心智慧病房,他是台大副院長兩人彼此留下深刻印象,慢慢有交情。後來他到台大竹東醫院任院長,推動推萬人肺癌篩檢工作,邀請張善政來站台,當時張善政已經從政務委員、科技部長升任行政院副院長,他跟張善政說「我不用你的錢,因為已經募到錢,但我需要你的名,需要你來幫忙站台」,張善政一口就答應。

王明鉅表示,他在張善政競選期間聽過他接受專訪,談到確實思考過是否要放棄千萬年薪,張善政說想到如果不去,放棄這個機會,4年後會怎麼面對自己?這些話打動他,現在61歲了,台大、竹東醫院磨練過,如果有和張善政一樣的機會從政,也有支持他的長官,理念相同一起做一些事情,讓桃園人更健康,他覺得是非常偉大的事情。「上醫醫國」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雖然還要說服家人,也要想到面對議會自己是否0K,但是有這個機會,覺得應該把握,張善政市長既然敢用他,他就敢拚奮力一搏,把事情做好。

是否一口答應張善政出任副市長?王明鉅說,張善政很早就問他,競選一開始就問過他,他當時半信半疑,問自己管醫院還可以,要當副市長「我行嗎?」張善政講了些勉勵他的話,並說知道他還有醫院的職務在身,競選期間不用他幫忙,但是「真的選上了一定要來幫我」,所以他在張善政勝選當晚,自己搭台鐵,到中壢下車走20分鐘到競選總部,告訴張善政答案,就是這樣。

王明鉅指出,張善政的市長政策之一,就是跟他一樣,讓桃園人更健康,健康醫療是他老本行要放在前面,桃園醫療資源沒這麼匱乏,但是相對不均,南桃園醫療資源尤其婦幼比較缺乏,張善政要成立婦幼局,桃園是非常新興、蓬勃有朝氣的都會,有醫師同事告訴他到台北市公園看到的大部分是長者,桃園的公園多是爸媽帶小孩出來,這說明桃園是新興都會,很多年輕爸媽帶小孩移居到桃園,交通距離職場不遠,不過年輕爸媽最關心的還是孩子們包括醫療。

王明鉅說,成立婦幼局能更做好女性保護,每個小孩都是寶,順利誕生、長大是很重要的事情,讓年輕爸媽盡量減少後顧之憂,健康醫療網、社福保護是很重要的。醫界也知道「周產期」死亡率其實不低,以台灣醫療水平而言,這個數字應該要比很多國家好看才對,可是現在不是這樣,有很多原因,專業意見要納入要討論,找出解決方向。桃園這樣新興都會,政府有義務和責任要把事情處理好,未來桃園新生兒周產期死亡率全國最低就是目標。

另外是交通,張善政提出1280公共運輸票證優惠政策,台鐵、捷運、公車,各式交通工具1280月票坐到底。王明鉅說,這個想法很好,透過補貼讓大家盡量使用大眾運輸,但是很多時候不光是錢能解決問題,政府要另外提出誘因,像多搭大眾運輸工具可以累積點數,點數可以享受其他優惠,運用科技力量讓誘因出現,改變民眾行為,這在健康上也很重要,例如鼓勵長者每周到診所,到運動中心運動,就給點數、積分,也辦長春派對,讓長輩參加特別為他們做的活動,說不定大家就願意多上運動中心。

他說,張善政也希望大家做這件事情更多思考,利用科技力量,新的科技創新做法,讓民眾更願意參與,多多設計有吸引力的活動,讓活動更有趣,大家更願意配合。

王明鉅也透露自己的健康秘訣,少吃多運動,他說,對桃園的路還不熟,一開始會通車,但一定會找地方住,住在桃園跟土地一起呼吸才能發現問題。希望自己還有力氣、體力、熱情可以發揮所長,讓前面提到的好事可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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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崩壞禁公開?醫師聲援一線遭檢舉:到底有多怕知道 2022/05/04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

新冠疫情導致醫療量能緊繃,北市聯醫急診室仍頻傳湧入大量快篩陽及輕症患者,陽明院區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時常鼓勵、聲援疲於奔命的醫護人員,公開第一線實際情況,卻慘遭檢舉、投訴,讓蘇一峰不解,到底多怕民眾知道第一線狀況?

北市聯醫和平院區急診室護理師昨表示,大量快篩陽及輕症患者塞爆急診室,導致一名OHCA病患無人急救而死亡,而蘇一峰先是透露,昨日半夜11時仍有許多民眾在淒風苦雨中等待一份讓自己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的報告,醫護早已累透了。

晚間再表示,難怪昨天半夜凌晨和平急診請求協助,想要轉2個重症病人過來ICU,直言大家辛苦了,戰場上的士兵哪有不挨子彈,越是英勇的士兵越是傷痕累累。

蘇一峰今在臉書上傳一張台北市政府單一陳情系統陳情案件紀錄表,內容指出,蘇一峰身北市聯醫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近期常接受媒體訪問,甚至將院區民眾就醫、篩檢動態公諸於社群網站及媒體,質疑公務機關所屬員工接受媒體採訪的規範、將民眾就醫、篩檢動態公諸於社群網站及媒體有侵犯及違反醫師對病患動態或個資保護行為。

「現在到底是多怕民眾知道第一線狀況」,對於自己遭到投訴檢舉,蘇一峰表示,居然膽小到匿名去投訴,要求不能再分享第一線醫療崩壞的情況、不要分享民眾大排長龍辛苦的樣子、不要分享醫護人員的辛勞、不要發表第一線醫護的個人意見。

蘇一峰不解表示,到底在害怕什麼,第一線醫護人員的辛苦讓你不舒服嗎?同時也好奇自己會不會被罰;北市萬芳醫院精神科醫師潘建志則留言表示,公文回覆直接寫「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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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大爆滿 8旬婦腹痛無醫院可收治3天病逝 2022/05/05
中時 陳慰慈

疫情升溫,民眾擠爆急診室,排擠其他病患就醫權益,造成憾事!

新北市一名80歲的婦人,1日因下腹疼痛到診所就醫,診所研判是盲腸炎,開立轉診單請她到大醫院就診,只是一連跑了3家醫院,都因為急診人數過多,醫院無法收治,只好返家,隔日婦人兒子打電話到醫院詢問,醫院依舊無法收治,婦人只好先吃止痛藥。

婦人兒子原預計3日帶媽媽再回診所看診,未料當天鄰居發現婦人沒出門,聯繫婦人兒子,婦人兒子趕回家卻驚見媽媽已倒地無呼吸,連忙打119求救,但仍未能挽回母親性命,兒子雖悲痛萬分,但不怪罪任何醫護人員,因為他們真的很累也很辛苦。

新北市衛生局發言人高詩琪表示,市府最近一直不斷呼籲民眾,若是快篩陽有採檢需求,可至新北市11家醫院的防疫急門診或社區篩檢站,也可以利用醫療院所的視訊診療服務,希望大家一起配合醫療分流,把珍貴的急診醫療資源,留給各種疾病的急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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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永遠有改進的空間! 2022/03/04
元氣網 醫病平台 黃達夫(醫院院長)

曾經有人做過研究,認為醫師的養成,從考上執照後,平均大約須要十年的歷練,才會成為成熟的醫師。即使是一位成熟的醫師,也很難完全不犯錯。

在醫師養成的過程,一般在醫學院及住院醫師時期,通常被要求遵循教科書的指引,去做診斷及治療。我們常說醫師的成長,最初要遵守規則,養成後,就要從例外中學習。

而教科書寫的,是發生在大部分病人的狀況。然而,人是上帝創造的個體,而不是工廠製造出來的罐頭,人體的構造,多少都有些許差異,而且,每個人的新陳代謝、免疫反應、疾病的表現、對藥物的敏感度等等,也會有所不同,就如大家的面孔都不一樣,也沒有一種藥,對所有人都一樣有效。

因此,教科書教的,也許對於90%的病人管用,對於其10%的病人就不一定完全適用了!所以,從醫學生時期,我們就要不斷地培養每一位醫者都不可或缺的紀律——「謙虛」的態度,以及按部就班,步步為營,追根究柢的做事習慣。因為,我們面對的是生命,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的疏忽,而造成病人及自己終身的遺憾。

就算我們按部就班、步步為營、追根究柢,一方面,因為病人不是罐頭,不論是診斷或是治療,難免會産生一些不確定性,所以,我常提醒醫學生及年輕醫師,只要有任何疑慮,就要追根究柢及及時請教師長或同事。另一方面,人也非聖賢,難免會犯錯。所以,除了要時時戒慎恐懼外,還要不斷地檢討改進,讓錯誤的發生越來越少,這是最快速的學習模式。

為了促進病人安全、持續提升醫療品質,任何一所醫院都應該建立檢討改進的機制,很嚴肅地舉行例行的「死亡與併發症討論會(motality & mobility conference)」。

在這個討論會中,由住院醫師或主治醫師報告非預期的死亡病例或嚴重的併發症,我們要相信絕大多數醫師都不希望傷害到病人,一旦有疏失發生,都會有很深的自責。所以,這個討論會的目的,不是要指責,更不是要懲罰任何人。而是要經過認真地檢討,去釐清問題發生在哪一個環節,是系統的問題或是個人的問題,然後集思廣益,尋求改進的方法,避免同樣的錯誤再次發生。如此,醫院裏所有醫師的素質,就會不斷地提升。

因此,在「死亡與併發症討論會」上,大家必須心平氣和地,以事論事,完全不針對人。我常跟我的同事説,準備這個討論會的病例時,是給自己有系統地,從頭檢視一次自己的思路與行動的機會,越能夠從大大小小的失誤中,一而再地挑戰自己,就成長得越快。

討論會的目的,不但是自我反省,同時,也是大家一起學習的機會,所以,千萬不要為自己找藉口,永遠要想如何做得更好,否則,就浪費大家的時間了!

看到「延誤診斷的省思」一文,我認為睿宇醫師是一位有自省能力的好醫師,更是一位照顧後輩的好師長。

的確,正如那位年輕主治醫師説的,他處理病人的整個過程大致上並沒有錯,病人受了點苦,但最後的結局是好的。

然而,我們也應該體諒病人的不滿,如果以病人的立場看這件事,他的診斷過程並不順利,心情自然不會很好。而且,他也會擔心,假設開刀進去時,醫師沒有及時發現問題,他的生命可能因此受到傷害。

睿宇醫師的分享,也證實了我前面所説的,做為醫師的我們,永遠要以謙虛的態度,去面對病人,並以正向的態度面對病人的批評。在照顧病人的過程中,也要不斷地反思。因為醫療永遠有改進的空間,而病人是我們最好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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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被叫「護士」集體翻白眼 後輩一理由戰學姐 2022/03/07
聯合新聞網

台灣正名護理師多年,仍有病患與家屬習慣稱呼護士小姐,常令護理師感覺不尊重。卻有一名護理師不在意稱謂差別,而是看對方的態度優劣,直批醫療職場中「真正不尊重護士的,只有機掰的學姐們」。

該護理師在「Dcard」以「不要再說不尊重護理師」為題發文,學姊們每次聽到家屬叫「護士」就集體翻白眼,隨後開始向對方解釋稱謂差異,但她認為「被叫護理師跟護士,對我來說都沒差」,因為遇到的家屬都很尊重護士,反倒「真正不尊重護士的,只有機掰的學姐們」。

醫護相關工作的網友紛紛表示,「態度好的叫啥都無所謂,態度不好叫護理師也是覺得78」、「我比較喜歡他們叫我帥哥」、「完全不care,叫我美女也可以」、「態度好叫護士、護理師、妹妹、小姐我都可以接受」、「畢竟老人家很難改口」、「醫師一天到晚被叫醫生,你有見到他們生氣過?」,但也有人說底線只能接受護士「叫小姐、阿妹ㄚ的一概不理」。

不過,堅持正名的護理師們回應,「正確稱謂還是很重要,就像你不會去亂改亂叫別人名字一樣」,還有人剖析社會觀念「應該要對『士』這個字去歧視化,還有去除/改變國人對於能被稱為『師』的職業才值得尊重的偏差概念比較重要」。

護士與護理師差在哪?主要是專業考試、職級的不同,護士是指高職畢業取得證照,護理師則是專科畢業取得證照,證照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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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部長好酒量 陳識中昔收賄、詐健保費 2021/11/12
中國時報趙婉淳 、 林周義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不認識飲宴現場其他人,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昨直指,影片中大讚陳時中「好酒量」的男子,是曾在北市聯醫心臟內科主任期間收回扣,自行開業後又浮報健保費的醫師陳識中,而聚會時間剛好在健保署擬制定自費醫材上限的期間,質疑陳時中是否違法?

鄭麗文說,陳識中2008年辦理心血管照顧中心醫療儀器及設備租賃等招標案,以綁規格、洩漏底價等方式護航宜德等廠商得標,事後收賄1268萬餘元,遭新北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認定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重判12年。

2017年,擁有台北醫學大學博士學位的陳識中,以全心醫學聯合診所大量申報請領健保費,利用在聯合診所中另成立的診所幫民眾健檢,再杜撰民眾「生病」名目,重複刷民眾健保卡2到3次。健保署2019年對其處以停約1個月的處分,而北檢在今年1月將陳識中等人起訴。

鄭麗文指出,陳時中在去年6月15日出席該場餐會,當時健保署正針對「健保部分給付、民眾負擔差額」的醫療器材訂定自費上限,引發醫界強烈反彈,後來蔡英文總統在臉書表示不同意見,顯然陳時中為了醫材訂定上限被K得滿頭包。

她質疑,陳時中與當時其他出席者是否有職務利害關係?身為公務員,是否能與有裙帶利益關係的廠商或浮報健保費的主任級醫師碰面,是否能接受有女陪侍的「不妥當場所」宴請招待?

對於鄭麗文的質疑,健保署長李伯璋回應,詐領健保費與自負差額特材是兩件事,陳識中過去的行為已受到了處罰,若指部長與對方會面未避嫌,對部長並不公平。他說,每個人在社會上一定會接觸不同場合、遇到不同的人,都有朋友、朋友的朋友,且部長不一定認識對方,若無限上綱,大家都會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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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聲援3Q 醫師全聯會爆內鬨 2021/10/10
中國時報 張薷 、 曾薏蘋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陷入肇逃、涉賭等爭議,民進黨立委邱泰源日前以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名義聲援,此舉引發醫師全聯會內部不滿。前祕書長蔡明忠抨擊,邱泰源僅代表個人立場,不應以全聯會發聲明。時代力量屏東黨部主委詹智鈞則認為,邱泰源用醫師全聯會名義營造醫界挺萊豬立委非常不妥,讓醫師全聯會淪為執政黨發聲工具,失去自我主體性,這可說是台灣醫界最黑暗的一天。

醫師公會全聯會發文指出,感謝陳柏惟為人民生命及健康權益的努力,理事長邱泰源率多位幹部至陳柏惟國會辦公室,感謝他長期關心人民的健康福址,因此向他表示深切感謝之意,並給打氣及支持,並舉「3Q,加油」、「勇者無懼」等看板。

醫師全聯會前祕書長蔡明忠痛批,醫師在社會角色應是中立且具有專業形象,不特別偏袒任何政黨,若是因立委關心民眾健康、醫療界等問題,醫師公會全聯會非常贊同去致意,但若是針對個別議題,除非全聯會有整體共識,否則不宜用全聯會名義。

蔡明忠直言,罷免案在即,而公會理事長公開貼文替陳柏惟打氣,雖沒有明言「不要罷免他」,但喊話「留住陳柏惟」態度顯然不中立,邱泰源不應以全體公會發聲明,應使用個人名義表態。

時代力量屏東黨部主委詹智鈞表示,邱泰源身為民進黨立委,用醫師全聯會名義營造醫界挺一位面臨被罷免的挺萊豬立委非常不妥,請問這是屬於全聯會章程裡面的哪一項任務?醫師全聯會淪為執政黨發聲工具及打手小弟,完全失去自我主體性,這可說是台灣醫界最黑暗的一天。

面對外界質疑,綠營將如何力挺陳柏惟?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昨表示,面對國民黨全黨動員罷免,不能只打空戰,將對支持認真做事的「淺藍民眾」加強反動員。他強調,陳柏惟是問政用心的好立委,民進黨黨公職會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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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一年花多少錢在健保支出看病?點開「健康存摺」一目瞭然 2020/10/31
中時新聞網 小花平台保險+

台灣全民健保的便宜與便利性屢獲世界各地讚譽,也是因為有全民健保,不必像美國人那樣擔心因病致貧。身為台灣人的你我,知道自己每年醫療保健支出多少錢?根據健保局統計資料顯示,國人每人就醫費用逐年成長中,以去(108)年來說,平均每人就醫費用為3萬2,185點(1點約等於0.9元);其中,重大傷病、癌症、肝硬化、腎病或是需要仰賴呼吸器維生患者,其醫療利用率都較一般人高出許多。自即日起,只要下載由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開發的一款應用程式「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並登入「健康存摺」,就能輕鬆查詢個人健康資料,包括:近3年的就醫次數、部分負擔金額、各醫療院所申請的健保點數及手術、用藥、檢驗等各項檢查資料。

在尚未開通「健康存摺」前,不少民眾對於個人正在使用的健保資源其實毫無概念,等到查閱就醫紀錄後,才驚覺原來全民健保帶來極大的助益、如此給力!

健保局統計:去年人均花費健保約3萬元

你也登入了「健康存摺」?據了解,因為政府實施實名制購買口罩,目前全台已有500餘萬人下載「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並登入「健康存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今(109)年8月甫上線新功能,整年度和單次個人就醫紀錄一目瞭然,不像過往健保點數會散落在各個單筆的就醫紀錄中,想要計算健保點數也不知從何算起。

只要看過醫院的收據就會發現,醫療費用不是以「新台幣」計價,而是以「點數」來計算。以往年1點0.9元估算,民眾將年度就醫點數乘以0.9,所得數值大約就等於該年用了全民健保多少錢;不過,另有例外狀況,包括:掛號費、自費就醫等就醫費用,因為屬於健保不給付範圍,就不會出現在「健康存摺」的就醫紀錄。

根據健保局統計資料顯示,國人每人就醫費用逐年成長中,過去5年內漲幅近2成左右,以去年民眾醫療使用率較高的疾病來說,其年度費用較一般人高出許多,像是重大傷病患者費用約為一般人的7倍、癌症和肝硬化患者約為一般人的6倍、洗腎患者約為一般人的20倍及仰賴呼吸器維生患者約為一般人的25倍。

衛福部指出,可能仍有許多人對於登入「健康存摺」一事還是「霧煞煞」,對此進一步說明,絕大多數民眾對於醫療成本是沒有概念的,等到登入「健康存摺」後,看到個人就醫紀錄上的醫療點數都感到很震驚,「希望透過就醫紀錄讓更多民眾了解,好好照顧自己的健康,其實就是幫助健保醫療資源得以永續經營並能發揮最大效用」;一言以蔽之,一旦身體健康出現問題,正是需要健保照顧的時候,也才能真正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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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無障礙友善環境 五縣市竟掛零 2019/05/22
聯合報 記者簡浩正

衛福部在兩年前推動分級醫療、漲部分負擔時,承諾輔導診所規劃無障礙空間,並於健保App提供查詢,盼民眾小病到小診所就醫。

如今分級醫療已推動滿兩年,醫改會今天公布診所無障礙就醫環境調查的體檢報告,發現同時具備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與無障礙溝通三項指標的診所,僅佔全國健保西醫診所的5%,台北、屏東等都會或偏鄉五縣市都掛零,甚至連健保App查詢無障礙診所的資訊都錯誤百出,用來超有障礙,讓行動不便者很無感。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指出,衛福部於兩年前調漲大醫院門診部分負擔,並提出「分級醫療六大策略及配套措施」。當時各界就提醒政府,隨著老化及失能等人口增加,初估行動不便就醫者高達人口的五分之一,若連診所行動無障礙都做不好,恐讓診所就醫行不通、分級醫療推不動。政府曾承諾在「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策略中,輔導基層診所規劃無障礙空間,並可於健保快易通App查詢。

劉淑瓊說,如今推動滿兩年,醫改會依衛福部「全國診所無障礙就醫環境調查表」所規畫的無障礙友善診所三大指標—「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無障礙溝通」,進行診所體檢,全符合為三顆星,扣除無障礙溝通則為兩顆星;體檢發覺多數診所環境不夠友善,上述三指標的達標率分別為59%、26%、17%,

醫改會發言人朱顯光表示,全國健保西醫診所約1萬500家,據上述調查表統計,全國健保西醫診所同時具備無障礙通道與廁所只有21%,但若加上無障礙溝通,則僅5%診所達標。若以縣市別來看,符合三指標的縣市以新竹市32%的達標比率最高,台北、基隆、屏東、金門、連江縣市則掛零。

劉淑瓊說,醫改會也曾至雙北及桃園地區11家醫學中心,實際對百位輪椅、枴杖或助行器、娃娃車族進行民調,發現受訪者中高達六成對診所缺乏無障礙設施或設計不良感到就醫不便;近七成對政府推動無障礙措施覺得無感。因此建議衛福部應重新檢視無障礙資訊之正確性、建立多國語言通譯人才庫、並配合營建署等相關單位修正建築法規,優先將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尺的大型診所納為應設置無障礙設施之建築。

屏基醫院神經內科醫師詹智鈞,也針對診所「溝通無障礙」及格率偏低,呼籲政府與診所應重視。自學印尼語、魯凱、排灣族語的他說,屏東等偏鄉縣市地區有很多新住民或外籍看護,還有需要手語、語音溝通的病人,如果沒有提供無障礙溝通服務,醫師往往無法正確診斷,病人也無從遵醫囑治療,後續反而得浪費更多健保醫療資源。建議衛福部應採推出通用範本,提供各種協助溝通的軟體、影片、表單、藥袋或貼紙,給基層診所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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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醫師手術前飲酒 北榮:考績會議處 2019/01/08
中央社

台北榮民總醫院麻醉醫師鄒樂起,借調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期間,因值班待命時用餐飲酒無法替病患麻醉,新北聯醫緊急調度別的醫師麻醉。北榮說,將提考績會議處。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王祖琪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原擔任新北市立聯醫麻醉科主任的鄒樂起,是民國105年起由台北榮民總醫院借調至新北聯醫,支援擔任麻醉科主任,去年11月30日借調期滿返回北榮。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鄒樂起去年10月在醫院值班時外出喝酒,醫院要為病患手術時,苦尋不著鄒樂起急忙致電聯繫,鄒樂起當晚遲至10時才滿臉通紅返回醫院,因不勝酒力,搖晃走進更衣室後開始嘔吐。

王祖琪澄清表示,鄒樂起在案發當天不是常規班,而是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8時的值班待命麻醉醫師。當天手術房排三床常規手術,在鄒樂起負責支援前,已經有兩床手術進行,鄒樂起在當晚9時負責第三台刀。

王祖琪表示,值班麻醉醫師的職責就是值班期間待命(On call),有刀才會上線。10月4日鄒樂起在晚餐吃飯時有飲酒,當他回到醫院要替病患麻醉時,主刀的神經外科醫師發現鄒樂起全身酒氣走路不穩,無法在3個小時的手術過程,專注精神執行麻醉專業。

神經外科醫師緊急啟動機制,通報值班主管副院長,並請求另外的麻醉醫師支援替換鄒樂起,王祖琪說,第三台手術是脊髓損傷的病患,當晚10時40分至翌日凌晨1時40分,一共手術3小時。

她說,在手術房有主刀醫師、麻醉醫師、麻醉護理師、刷手護理師、流動護理師團隊完成手術,並未讓鄒樂起為病患執行麻醉,也未造成病患的傷害,術後病患與家屬並未抱怨。

王祖琪說,醫院根據異常事件通報記錄,由考績會啟動調查,約詢相關人及當事人陳述,並在11月中旬做成考績會調查報告與懲處建議。

不過,鄒樂起並非新北市立聯醫專職人員,新北聯醫無權懲處,已將建議案與調查報告,移交給台北榮民總醫院。院方說,尊重台北榮總的人事懲處。

王祖琪說,這是新北聯醫第一次發生此類事件,除相當遺憾,也足以作為醫療院所的警惕。她說,第三台常規刀已是下班後的時間,鄒樂起晚上去吃飯是合理的事,但醫療人員基於專業執行任務,有責任與義務維護病患的權益與安全,應要有自律的警覺意識。

北榮聲明指出,有關鄒樂起違反規定一事,依相關規定,提考績委員會議處,並要求鄒樂起引以為戒,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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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衛生所變身咖啡館 偏鄉健康照護升級 2018/12/12
中央社

苗栗縣大湖鄉衛生所致力創新推動地方公衛服務,今天成立健康照護咖啡館,提供居家醫療、長照諮詢、轉介及心理諮商等一條龍式整合服務,讓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再升級。

苗栗縣大湖鄉老年人口比例逾20%,且有近8成鄉民有慢性病問題,大湖鄉衛生所積極投入社區健康促進、延緩老化服務,取得健康促進及高齡友善機構認證,並率全國之先創立「馨圓」健康照護咖啡館,今天由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衛生局長張蕊仙、大湖鄉長胡娘妹、大湖衛生所主任徐春仕等人共同揭牌啟用。

「馨圓」咖啡館位於衛生所大門入口右側,提供免費咖啡、養生茶和點心、水果,並設有多功能運動復健椅,徐春仕歡迎鄉內長輩、社區民眾來喝杯暖暖咖啡「不聊是非,打開話匣子,談的是健康」。館內提供高齡友善服務、長照2.0諮詢和轉介、到宅醫療、居家護理、安寧照護、失智、衰老、失能、飲食評估、心理諮商、運動諮詢及體驗、生活輔具及安排喘息諮詢、社會福利申請等23項服務。

徐春仕推動成立咖啡館,籌備期間順利募集到陶藝家李仁燿致贈陶杯、大湖姜醫師調配的養生茶包、王府飯店贈送的咖啡機及現磨咖啡、大湖農會提供的草莓餅乾等,衛生所變身後洋溢溫馨氣息,讓今天前往做健康檢查的民眾直呼「瞬間壓力減輕不少,感覺貼心又溫暖」。

徐春仕多年來帶領大湖鄉衛生所團隊以各種創新作為獲獎無數,105年更為苗栗縣抱回首座公務人員傑出貢獻團體獎。他說,偏鄉公衛服務需要積極與熱心,更要跑在政策之前,希望整合中央各部會政策,提供單一據點、單一窗口,提供一條龍式服務,才能讓長者免於奔波、四處求助,縮短申請與服務等待時間。

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衛生局長張蕊仙對大湖衛生所的用心表示肯定與感動,期待有更多家庭照顧者在社區中就能接觸到長照資訊、喘息紓壓活動與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實現在地服務、健康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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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近八成診所沒有無障礙通道 衛福部擬獎勵促改善 2018/12/13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推動分級醫療,盼民眾小病到小診所就醫,但行動不便者恐怕很難配合。衛福部過去整理「全國診所無障礙就醫環境調查表」供查詢,但攤開一看,多數環境不夠友善,以台北市為例,名冊上3426間診所中,高達79%、約2709間診所沒有無障礙通道,日前立委王榮璋也點出許多診所前的門檻與階梯是身障者就醫的最大障礙。

對此,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說,衛福部長陳時中責成各司署研議對策,目前醫事司與國健署正建構診所無障礙環境的定義與標準,健保署則擬用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獎勵友善診所。未來將依據司署建構的定義與標準,責成地方衛生局實地走訪確認各家診所的友善程度,並將資訊公開在官網與「健保快易通」App供民眾查詢。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專員汪育儒說,身障者奔波醫院的時間與交通成本很可觀,同樣期盼能在家附近看醫生。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近年也陸續接獲民眾反映,診所外有階梯或停滿機車與腳踏車,讓使用輪椅或助行器的長輩、推娃娃車的年輕爸媽難進入,連復康巴士停車都有困難。

醫改會研究員兼發言人朱顯光認為,衛福部應使用醫療發展基金或健保總額設計獎勵方案,或發放友善診所認證,獎勵診所設計無障礙入口,並為外籍民眾設計文字指引或就醫通譯。汪育儒則說,當前政府部門僅要求醫院設置無障礙環境,身障聯盟則期望診所也強制入法。

有的醫療院所已建置無障礙環境,但衛福部的資訊公開方式卻不夠友善。汪育儒舉例,衛福部官網上的「全國醫療院所無障礙就醫環境資訊」藏在網站深處,年長者、手部失能、甚至一般民眾都難查詢;視障者倚賴電腦讀出網頁上的資訊,但許多網頁與App中卻設計讓民眾點選圖片,此時電腦只會讀「按鈕」,造成視障者不斷聽到「按鈕」、「按鈕」、「按鈕」,無法獲得需要的資訊。

朱顯光則提到,目前民眾使用「健保快易通」App,得進一家家診所,裡頭一律連結到衛福部網站整理的名冊檔案,查詢上不僅麻煩,且點進檔案中最多只能看到縣市分類、未附機構地址,這些都有待改善。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詹前俊說,部分診所位於市中心、甚至是租用空間來開業,要全面強制診所改善環境恐有難度,但協會將盡力配合政府向會員宣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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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電只靠燒煤、天然氣 台大醫師:再多的醫院也沒用 2018/07/15
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

台電深澳電廠非蓋不可,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日前爆台電沒說的秘密是,新深澳電廠擴建根本是為供應給竹科,台電發文澄清是為了平衡全國電力供需,王明鉅再戰台電,並認為未來電力只靠燒煤、燒天然氣來發電,後面衍生無數的健康問題,再多醫院再多醫生再先進的醫療科技也沒用。

王明鉅在臉書PO文呼籲,應向錯誤的政策說不,希望能在年底大選能時能有機會以公投的方式,重新檢討2025核電全部停止的錯誤。他說,進一步了解台電的整個方案,發現了幾個有意思的地方。

一、台電自相矛盾。就在這份方案的第8頁區域平衡中,台電明明白白說,新竹由中部地區供電。但就在第10頁的台灣電網分佈圖裏,卻又把整個新竹全部畫進北部供電範圍內。而且就在這張圖中,還顯示北部的尖峰電力供需缺了57萬瓩。而中部的尖峰電力供需還多了234萬瓩的兩個數字。

王說,新竹被劃在北部用電不可說的原因,他從電網圖上又找到一個答案,離新竹最近的通霄火力發電廠(約200萬瓩),根本沒有接上345KV的電力高速公路,新竹真要由中部供電的話,要從很遠的台中火力發電廠送到新竹,這個電力的損耗可能很大。而且台中的空污,正是選舉中的熱門議題。台中火力發電廠,不能再多燒煤了。

二、在這個方案中台電由2017到2028未來十年的電源開發計畫中,未來各種大型機組的變化
北部燃煤+280萬瓩,燃油-200萬瓩,燃氣+430萬瓩。
中部燃煤發電不變,燃油-28萬瓩,燃氣+594.3萬瓩。
南部燃煤-210萬瓩,燃油-75萬瓩,燃氣+118萬瓩。

王說,十年之後北部燃煤發電,要比現在大增280萬瓩,160萬瓩在林口120萬瓩在深澳。未來整個大台北地區將由一東一西的兩個大燃煤電廠,發出等於半個台中火力電廠電量時,「台北的天空」會是什麼樣子嗎?

看了台電的整個電源開發計畫,他更堅定覺得,目前執政黨的2025非核家園政策錯了,他建議就用核四龍門電廠的270萬瓩取代燃煤的280萬瓩。來保留深澳地區那一大片美麗綠地,來保留附近海域海底的美麗生態,來保留台北的天空仍然能常常是一片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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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推拿、按摩有療效 統統要罰 2018/08/22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台中一名男子自稱是「按摩治療師」,聲稱透過按摩可以治百病,在社群網路上創立群組,廣為宣傳,引發衛生單位關注。

經查證,該名男子不僅自稱治療師也進行醫療行為,挨罰5萬元,衛福部中醫藥司表示,民俗相關調理方式多元,過去許多業者直接會加上「療」字,從民國104年起要求「民俗療法」應改為「民俗調理」,目前仍在輔導階段。

中醫藥司指出,台灣過去皆將推拿、按摩等,稱為民俗療法,近年民俗療法爭議多,療法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因此從104年後,民俗療法全面改名為民俗調理,但是目前該規定僅是規範,並非強制要求,因此至今仍在輔導階段。

不過,衛福部中醫藥司表示,即使名稱尚未調整完畢,但不具醫師執照,卻執行涉及醫療行為者,統統違法,在進行推拿、按摩等過程,若宣稱有療效同樣也會挨罰。

中醫藥司表示,民俗調理業者刊登廣告也千萬不要大意,無論是社群網路、海報單張或名片,都應避免出現影射醫療業務的文字,例如專治五十肩、脊椎側彎、足底筋膜炎、癌症等病症,或提供傷科推拿、淋巴引流排毒、病理按摩、義診服務。

招牌不得使用接骨所、正脊整復所、診療所等類似醫療機構之名稱。另外,從業人員不能自稱按摩或推拿治療師,亦不得提供疾病或藥物諮詢,讓民眾誤認為醫事人員。目前已經配合更名的為足部反射區健康法協會,原先協會名稱為足底按摩療法,經輔導後已配合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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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醫美手術 未來限專科醫師操刀 2018/06/08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為管理醫美亂象,衛福部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明訂削骨、中臉部拉皮、抽取量5000毫升以上的抽脂及腹部整形四大高風險醫美手術,未來只准領有訓練證明的專科醫師操刀。新制最快8月底上路。

醫美市場吸金,因過去未限制醫師施術資格,除了外科醫師,未取得專科醫師的住院醫師、不開刀的內科、小兒科醫師等均投入其中,卻也使醫美亂象頻傳,發生不少整形猝死事件。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該部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及美容醫學相關團體討論後認為,削骨、中臉部拉皮、抽取量5000毫升以上之抽脂及腹部整形等4大手術,因需要全身麻醉,其手術風險性較高,因此納特管辦法管理。

石崇良說,未來醫療院所若要施行4大手術,醫師須具部定專科醫師資格,也應接受過相關訓練並領有證明。另也規範施行醫美手術時,應有另一位醫師同時在場執行麻醉業務,以保手術過程安全無虞,若有突發情形也可協助處置。

因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100床以上的醫療院所有急診室,但99床以下則無。石崇良說,新制要求99床以下的醫療院所,若施行4大手術,就需訂後送轉診計畫,避免緊急狀況發生時手忙腳亂。

另有研究及臨床證實,「吃便便」可以治病,新修正的特管辦法也納入「糞微菌叢植入治療」。該治療技術是透過將健康捐贈者的腸道菌叢,以灌腸、內視鏡或口服膠囊方式植入病人腸道系統,以恢復其腸道菌落平衡,達到治療目的。

去年我國即發表糞微菌叢植入治療首例,一名5歲男童誤食強鹼致消化系統嚴重灼傷,感染抗藥性極高的梭狀桿菌,最後是接受哥哥的新鮮糞便純化過的腸道菌叢而康復。

石崇良說,該項治療也將開放反覆性或常規治療無效的困難梭菌感染患者,醫療機構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後,即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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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給錯藥原來很常見 開刀房出錯率尤其高 2018/06/29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

你知道其實醫療院所開錯藥、給錯藥機率不低嗎?彰化基督教醫院麻醉部部長謝宜哲表示,尤其開刀房內是最複雜與容易出錯的地方,例如強心劑會讓沒有跳的心臟跳起來,「但若打錯,本來正常跳的可能就亂跳,甚至後來變不跳」,研究報告美國麻塞諸塞州總院,手術室內給藥錯誤率高達50%以上,國內給錯藥事件也時有所聞,給錯藥其實給醫護人員很大壓力,所以彰基最近斥資1500萬引進 智慧藥物標籤管理系統,希望提升用藥安全性。

彰基醫療長林慶雄表示,彰基醫院引進新推出的(科多尼Codonics)SLS 智慧藥物標籤管理系統,今天舉行啟用發表會,此系統將搭載院區24間開刀房麻醉藥物自動連線運作。

謝宜哲表示,會引進這套設備,是因院長室提供一份美國麻塞諸塞州總院手術室內給藥錯誤率高達50%以上的資料,用錯藥的錯誤小則包括書寫標示錯誤,大則如給藥錯誤、處方錯誤、判斷錯誤、認錯藥瓶,忘記是否有加藥等,所以也要彰基自我檢視醫院內藥品使用出錯率的情況,有必要再加強使用藥物的正確性,所以引進這套設備,這套新設備在美國也只有500台,國內是首度引進。

給錯藥不管國內外醫療院所都會發生,謝宜哲說,美國用藥品項錯誤約5%,例如原要稀釋打止痛劑,但醫護人員先放了生理食鹽水,卻忘了放止痛劑,後來病人才說怎麼都沒有止痛效果;或是把瑪啡打成鹽酸配西汀,雖二者都屬於止痛藥物,但嗎啡藥效較強,鹽酸配西汀藥效弱,尤其開刀房用藥太複雜,用錯藥更危險。

謝宜哲說,彰基是國際醫療機構認證醫院,對於藥品抽取與施打都有嚴格的管理,藥物一但抽取至空針內,空針即須貼上詳盡標籤,寫上品名、劑量、有效起訖時限,但在緊湊、高壓的麻醉工作中,有時其實難以在有限時間內既要兼顧書寫、紀錄等詳盡卻又繁複工作,也有可能忙中出錯。

智慧藥物標籤管理系統是合併螢幕顯示及語音確認,高度整合的管理系統 是建構醫院最完整麻醉藥物電子標籤資訊管控系統,不僅讓藥物標籤自動取得資料庫狀態,即時動態更新麻醉藥物資訊,符合電子病歷格式,可上傳藥品資訊,管理及追蹤用藥資料,讓病患用藥安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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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檢舉!聘密護、打假卡…地區醫院最多 2018/05/01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開通三個月,衛福部昨天公布通報狀況,共受理廿五件通報案,有護理人員抱怨值班休息室被撤,還有人被迫下班打假卡後繼續工作。衛福部照會衛生局實地稽查,甚至還發現未領執照卻執行護理師業務的「密護」。

衛福部二月起推出「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讓護理人員當吹哨者匿名舉發職場爭議。平台上線前三個月是宣導改善期,今天起,有疑似違反勞基法案件,除了衛生局,也會知會勞檢處稽查,依法論處。

衛福部照護司長蔡淑鳳說,這廿五件通報案,投訴樣態包括,打「假」卡繼續上班十一件、花花班或班次間隔太短十一件、無償待命值班二件、育嬰假期間到醫院打工一件、未滿試用期離職付違約金一件。

其中十九件和勞基法相關,其他為休息室被撤、護病比太高或無照人員檢舉等。

發生爭議地點,以地區醫院最多,其次為基層診所或安養機構,再來才是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尤其是洗腎中心、護理之家,班次間隔經常不到十一小時,許多人小夜班結束,隔天又上白班,明顯違法。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衛福部在匿名吹哨者的保護上,確實比過去好很多,但處理效率有點慢,例如一名金門護理師二月提出檢舉,三月才收到衛福部初步回應,醫院卻還沒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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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新制上路 4大改變牽動你我 2018/05/01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衛福部中央健保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修正案,其中四項新制與民眾息息相關,例如,從六月起,住院時,只要主治醫師同意,病人可到其他醫院看病,廢除住院患者健保卡得交由醫院保管的規定,健保卡不必再押在醫院。失智患者如果行動不便,可由親友代為陳述病情和領藥。

1.未持健保卡就醫不能開慢箋
此外,從即日起,未持健保卡就醫,不可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健保署醫管組組長李純馥表示,過去患者沒帶健保卡,也能開立九十天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若民眾重複領藥,醫師藥師難以查核。為此,未攜帶健保卡只能開立一般處方箋,最多只能開卅天的藥。

2.慢性病藥品遺失需自費購買
另一新制為慢性病患若搞丟藥品,得自費才能再領藥。李純馥說,以往常有慢性病患稱藥品遺失或毀損,而向醫師求情,希望再次領藥,大部分醫師都會再度開藥;先前健保署以行政命令規定慢性病患領藥後遺失或毀損藥品,想再次領藥,就必須自費購買藥品,本次修法一併將此規定納入,將自六月一日起上路,若患者不願自費,醫院可不開健保藥。

健保署長李伯璋譬喻,「就像去提款機領錢,如果搞丟了必須自行負責,不可能叫銀行再給一次」。此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也將新增列印二維條碼,掃描一下就知道用藥內容。

3.住院時健保卡免由醫院保管
在住院方面,過去規定,住院期間要由醫院提供完整醫療服務,故要求住院患者要留置健保卡由醫院保管,但部分醫院診療服務不夠齊全,加上健保卡具有身分證明功能,不只患者抱怨,連醫院擔心保管證件壓力太大,從六月起,院方查驗住院患者健保卡後,就可歸還,經主治醫師同意即可請假外出看診。

4.失智可由他人陳述病情領藥
過去僅行動不便和遠洋漁船船員等可委由他人陳述病情與領藥,本次新增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受監護或輔助,以及失智症病人,也能由他人代為陳述病情和領藥,同樣是六月起上路。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這次條文增列民眾應遵從醫囑,接受轉診服務,作為推動分級醫療、落實轉診就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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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監督醫院人力是否達標 衛福部擬下半年試運作 2018/05/11
聯合報 記者羅真

為改善4年一次的醫院評鑑監督不夠即時、醫院在評鑑前才將人力補齊等情況,衛福部前年就喊出推動「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擬要求醫院每月上網提報包含醫事人力在內的多項指標,一旦比例低於規範,系統就通知衛生局前往查核。醫事司表示,上述系統預計於今年下半年開始試運作,且承諾系統資訊將對外公開,接受各界公評。

衛福部前年規劃推動「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擬要求醫院在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每月上網提報醫事人力、手術照護、急診照護、感染管制、用藥安全等多項指標,一旦比例低於規範,系統就通知衛生局前往查核,若限期未改善則依《醫療法》開罰,盼對醫院的監督管理更即時且到位。

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上述系統委託醫策會建置;由於醫院人力天天在變動,因此,醫院與衛生局的資料連動、自動化監測機制的建立並不容易,還需要一些作業時間,預計今年下半年正式開始試運作,屆時系統資訊也將對外公開,接受各界公評。

不少醫院在評鑑中獲得佳績,卻經常在勞檢中被發現違規,醫改團體與工會團體點出,勞檢之所以較能揪出不法,主要是有工會陪檢與好的內部檢舉人機制,建議將這兩項機制納入醫院評鑑。

對此,石崇良表示,任何意見,只要務實可行都能納入討論,不排除研議比照勞動部的勞動檢查,開放基層醫護工會代表在評鑑時陪同檢查。另外,照護司今年二月起推動「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讓護理人員匿名吹哨、舉發職場爭議,若該平台運作順暢、效益高,不排除將此平台的適用對象擴大到所有的醫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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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護理師爆肝 每年被A走37億元加班費 2018/05/11
中央社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豔今天表示,根據工會最新調查,護理師每天超時工作2小時被當做功德、沒有加班費,推估全台醫學中心護理師每年被凹走新台幣37億元的加班費。

5月12日是國際護師節,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等民間團體,與民進黨立委鍾孔炤、林淑芬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

盧孳豔說,根據台灣護理產業工會於3月1日至4月20日進行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459份,護理師平均年資7.77年,工作職場於醫學中心者45.8%、區域醫院35.7%、地區醫院15%。

她表示,調查結果顯示,今年勞基法二修後,彈性所帶來的後果是,護理師平均工時白班為9.65小時(民國106年為9.96小時、105年10.36小時)。

她說,以醫院層級來看,醫學中心白班平均高達9.91小時,超時工作2小時都是做功德,被認為不可申請加班費,如果以最低平均時薪新台幣200元計算,資方一年凹走在醫學中心的護理產值高達37億元(醫學中心約有3萬5200名護理師,2小時X每個月上班日數22天X12個月X時薪200元X3萬5200人=37億1700萬元)。

盧孳豔呼籲勞動部及衛福部,積極鼓勵護理師加入工會,或鼓勵成立企業工會,勞動部針對各種將勞基法彈性化的作為都不可取,會造成護理師過勞,應將促使工會參與的陪鑑制度,推廣到全國各縣市以便落實勞檢,並加強勞資會議的實質效應。

在醫學中心一般內科任職的爆肝護理師小C說,她待的醫院護病比白班都超過1:7,假日甚至高達1:10,朋友在其他科別,白班護病比甚至高達1:12,都不符合醫院的規定。

她說,高護病比會壓縮到每個病人被照顧的時間,對護理師與病人都有很高的危害。

林淑芬說,2018年是認識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開始,職安法規定,雇主有預防職災發生的責任,包括輪班、夜間工作等都是職災高風險,護理師是集所有職災最高風險於一身的職業。她說,要有好的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才有好的醫療品質。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簡任技正陳青梅說,護理人員目前有16萬多人,8成在醫療機構,重視第一線護理人員的問題,也是維護國人健康最重要的資產。

她說,雙北市醫院評鑑有陪鑑制度,也鼓勵護理師加入工會,並且建立護理職場爭議的通報平台,運作到現在蒐集了30多件,75%與勞動基準法是有關的,也與地方衛生局合作,保障第一線護理人員的工作權益。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陳湘芬說,勞動部鼓勵護理師加入工會,針對成立一年以內的工會,提供補助或教育訓練措施,希望提升醫護產業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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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麻醉新規定 輕、中度麻醉也要專任醫師 2018/05/12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割痔瘡、雙眼皮、隆鼻等醫美手術,都曾發生過麻醉猝死事件,也成為醫美糾紛發生比例最高的項目,「人原本都好好的,進去卻出不來」,讓民眾又愛又怕。為了防堵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衛福部修訂特管辦法,要求未來執行輕、中度的靜脈鎮定注射,須有另一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側,否則將違反醫療法,最重可開罰廿五萬元。

全台執業麻醉科醫師約1200人,多在大醫院服務,小診所礙於成本考量,多由執刀醫師直接施打麻醉,有時候則是由執刀醫師指導專科護理人員執行麻醉,也就是業界俗稱的「麻姐」、「麻護」,又或稱為「麻醉師」。麻醉師與麻醉科醫師完全不同,麻醉科醫師受過專業訓練,隨時監測患者的生命徵象,依照不同的情況給予藥劑,讓手術過程更安全。

另外,麻護若要調整藥劑,必須要有醫師指導,但是醫師多在執刀,根本沒辦法隨時監測,使手術風險加倍,也因為如此,在醫美診所動手術與大醫院相比,風險和糾紛都多上許多。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醫美手術若執行「全身麻醉」或「靜脈注射」至少要有一名專任或兼任的麻醉科專科醫師執行,修正草案中增加規定,未來執行輕度、中度的鎮靜靜脈注射麻醉,不得由執刀醫師執行,須額外有一名經麻醉相關訓練的醫師執行,否則開罰最高廿五萬元,嚴重者可吊銷執照。

台灣麻醉醫學科前理事長、彰化基督教醫院麻醉部長謝宜哲表示,輕度鎮靜麻醉,大概是有人在旁大聲叫仍可以聽見,中度鎮靜麻醉則要用力搖患者才有反應,民眾最常聽到的舒眠麻醉就是中度鎮靜麻醉。

謝宜哲認為,政府願意踏出這一步,改善民眾在醫美手術中的品質,值得讚許。他也希望台灣的醫美診所可參加醫策會的醫美品質認證,更能保障民眾安全。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醫美手術中最危險的項目就是麻醉,認為政府管理強度應該要再增加,另外,也應要求手術同意書明確告知民眾,麻醉科醫師是專任還是俗稱跑單幫的兼任醫師,讓民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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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病比最快8月入法 專家:標準鬆形同虛設 2018/05/26
中央社

衛福部宣布護病比最快8月入法,以醫學中心1:9最嚴,即1名護理師最多照顧9名病人,盼解決血汗護理問題。專家批評,國際間護病比早已進步到1:6,質疑台灣的護病比「形同虛設」。

衛生福利部23日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1修正草案,明訂急性一般病床全日平均護病比,醫學中心不得高於9人、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12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15人。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受訪時表示,為了改善護理師勞動權益、確保患者生命安全,衛福部近年將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但每3、4年才評鑑一次,成效不彰;後來也利用健保連動給付,鼓勵醫院增聘護理人員,但強制力不足。

因此,護理師團體多年來爭取將護病比入法,一旦醫院護病比未達標就能直接依法開罰,隨著近年醫護勞權逐漸被重視,衛福部總算在今年將護病比入法。

然而,這次修法本該是台灣護理師勞權一大進展,但朱顯光卻認為,醫學中心1:9的標準「形同虛設」,有放水之嫌。

朱顯光強調,國際間的護病比標準早已進展到1:6,也就是一名護理師最多照顧6名病人,前總統馬英九時代也曾喊出要將護病比標準1:7,不料實際修法草案中竟放寬到1:9,和目前實際狀況差距不大。

他說,如此一來,即便護病比入法,不僅沒有醫院會違規受罰,醫院也不會因新規定而增加護理人員的人力,有訂跟沒訂一樣,對此他感到相當失望。

此外,入法後該如何落實查核也是一大問題,朱顯光指出,許多醫院在評鑑時總能交出漂亮成績單、拿到大筆獎勵金,但一被勞檢仍是違規一大堆。

朱顯光呼籲,未來護病比入法後,衛生單位在稽查、評鑑時,應比照勞檢規格,由醫護相關工會成員擔任陪檢員,否則再怎麼查也查不出違規,護理人員工作環境也依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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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砸40多億… 白色巨塔發年終 跟你想的不一樣 2018/01/31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黃安琪、鄧桂芬、劉嘉韻、王昭月、林宛諭、蔡容喬、趙容萱

荷包愈來愈薄,勞基法修過後,連續加班12小時都不違法,白色巨塔近年有血汗醫院之稱,醫護人員勞動權益首當其衝。歲末時節,最近各醫院紛紛公布年終獎金,公立醫院比照公務員,核發1.5個月薪資,另加發考績獎金;私立或財團法人醫院則視營運狀況加碼,希望讓醫護人員歡喜過年,來年繼續打拚。

長庚年終6個月加發1.5萬 醫師至少領20萬
去年因一例一休、住院醫師工時降低等,醫療機構須配合人事法令變動,醫院經營者普遍覺得成本增加,但為增加醫護人員留任誘因,在一片哀嚎聲不斷的勞動市場中,長庚醫院首先跳出來宣布「年終加碼」,每一位長庚體系員工,今年年終獎金都比去年多1.5萬元,醫院初估今年至少拿出40多億元犒賞員工。

長庚醫院行政中心副主任蘇輝成表示,長庚每年年終獎金都是「6個月底薪」為基準,外加獎金,今年年終獎金是6個月底薪,每人另外還有1萬5000元,去年的年終獎金為6個月底薪加1萬元,由於醫師薪資浮動,但若以平均值來計算,每位醫師可以拿到20萬元到30萬元年終獎金,護理人員年終獎金也超過10萬元。

振興年終發3.75到4個月底薪 北醫調薪3%
年終同樣傳出好「薪」情的還有其他醫院,振興醫院副院長蔡勝國表示,今年全院醫事及護理人員年終獎金3.75到4個月底薪,去年3.25個月,今年比去年再多0.5個月。

台北醫學大學體系去年響應政府加薪,於去年11月起,全體員工包含台北醫學大學以及附屬醫院調薪3%,人事成本增加約1億6000多萬元。加薪過後的北醫體系,今年年終照舊,行政人員依考績,優等1.5個月全薪,另還有考績獎金及春節獎金等,今年北醫體系員工的荷包比去年滿。估算北醫體系醫師的年終獎金,最少可以拿到9萬元,最多12萬元左右。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日前新光醫院已公告年終獎金為3個月底薪外加績效獎金,並加碼每人5000元獎金與1500元禮券。由於醫護人員是醫院運作的主軸,維持與過往相同的獎金,不因外在因素變動,吸引人才留任;馬偕醫院同樣沒有加碼,維持年終一個月,國泰醫院尚未公布。

彰基9年專科護理師 可拿14萬年終獎金
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周志中表示,今年和去年年終獎金都是2.8個月,本薪加上職務加給、伙食費乘上2.8個月,工作9年的專科護理師約可拿到14萬多元,櫃台等行政人員至少也可拿到5、6萬元,

高雄義大醫療體系相對年終獎金比往年多一些,全體醫護及行政人員可望領到2.5個月,今年起調薪3%左右。高醫大附設醫院表示,該院今年年終獎金比照去年發放1.5個月,全院4千名員工共發出2.5億元,員工還可領取醫療獎金,共約2.4億元,比去年多了近3千萬;高醫體系員工也比照公務人員調薪,將調高3至5%。

中國醫藥大學暨醫療體系董事長蔡長海昨天在尾牙宣布,年終每名員工加發8千元紅包,調薪3%。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基層員工表示,除主治醫師外,每年年終獎金比照公務員,發1.5個月。

台大、榮總、三總 比照公務員發1.5個月
台大、榮總與三總,這三公立體系醫院,院內員工年終獎金不分是否具公務員資格,一律比照公務員核發1.5個月本薪,部分另外加發考績獎金,比照公務員規定,考績甲等加發一個月、乙等則發半個月。不過,相較於私立醫院,公立醫院本薪略高於私立醫院的底薪。

醫師被視高收入職業,醫師=多金?這可不一定,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臨床組教授張承能說,醫師薪資結構特殊,有些醫師可以月薪破百萬、有些醫師一身本領月薪卻只有5到6萬元,主要是醫師有基本底薪,若開刀多、門診量多,健保給付也跟著多,有些醫院會以「做多給多」作為給薪依據,所以有些年輕新進醫師,搶不到病人時,就可能陷入每個月只有5、6萬元的薪資待遇。

張承能說,長庚醫院則是以「系」、「科」等單位,強調團隊合作,同一科或是同一系的醫師,一起統計開刀數、門診量,最後再以系、科為單位,平均給予員工,但是多做的員工會額外給予一些加給,如此一來能提攜新進醫師,也能增進團隊合作,降低「搶病人」的情形,增加臨床能力。

護理人員雖調薪 普遍年薪沒超過70萬
長庚年終喊加碼,但是護理人員卻未見年薪破70萬。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說,護理人員的薪資結構,每家醫院都不一樣,有些底薪高,但加給少,有些底薪低、加給卻高得嚇人,因此護理人員薪資應該要用年薪來看。根據勞動部調查,近5年,護理人員薪資比過去增加11%,但普遍年薪仍未突破70萬。

高靖秋說,多數護理人員年薪落在60萬到65萬元間,換算成月薪,每個月大約是5萬到5萬5000元,不過這必須要上「夜班」。當然,在醫學中心擔任護理人員,薪資一定比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好,不過,即使是醫學中心也有南北差異,根據公會調查,台灣護理人員的薪資,以北部最好,其次是南部,再來是中部、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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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招住院醫師 內外婦兒回春? 2017/11/15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又到了各醫院招募住院醫師的季節,根據衛福部統計,至今年11月止,內、外、婦、兒、急五大科,除了內科招收率八成、兒科九成六,其餘三科皆滿招。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近日公布一份文件,顯示今年台大醫院住院醫師報名熱門程度,今年最熱門排名第一的是眼科,只招三名住院醫師,初審卻有卅二人報名,排名第二、第三名則分別是骨科與精神科。不過,工會強調,該統計只能反映台大狀況,無法表示顯示全國醫院招收現況。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統計,今年台大醫院招收3名眼科住院醫師,卻有32人報名,「槓龜程度」排名第一,而骨科、精神科也各招收3人,卻分別有26人、23人報名;過去普遍被認為人力吃緊的內、外、婦、兒等專科,今年各招收33、21、6、11人,也分別吸引了54、56、48與39人報名。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工會秘書陳亮甫指出,這份文件由工會成員提供,僅反映台大醫院今年招收住院醫師的狀況,不代表全國現況。從熱門程度看來,其中眼科、精神科異軍突起,或許與未來開業潛力有關,而骨科向來是熱門大科,可能因手術量大、自費醫材多且利潤高等,受到青睞;從熱門專科可看出,年輕醫師選科時,會以未來出路為首要考量。

至於一向被認為「很操」的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今年則似乎有回溫現象。陳亮甫分析,台大給予每個專科的培訓都很紮實,並非只有內、外、婦、兒等「傳統大科」較累,眼科、骨科、精神科就沒有壓力,但傳統大科醫療糾紛較多,往年的報名人數只比招募人數略多,今年報名人數卻有增加現象。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賴貞蘭表示,「五大皆空」約出現在民國100年及101年,當時委託專家研究,原因除了「一般醫學訓練(PGY)」從一年改制為二年,五大科工作負荷重、醫療糾紛多、健保給付低,才出現住院醫師空窗。

為填補五大科人力缺額,賴貞蘭表示,衛福部針對五大科醫糾及工時提出改善配套,一○五年起重招公費醫學生挹注偏鄉五大科人力,所以至104年後人力逐漸回穩,甚至回到滿招狀態。

賴貞蘭說,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等五官科,因原本招收名額不多,分別約僅20人到50人不等,和招收名額最多的內科361人相差甚多,也是為什麼五官科總是很夯且滿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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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體系M型化 地區醫院消失200家 2017/08/08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陳雨鑫、謝進盛、蔡容喬、蔣繼平

從去年底至今年五月,在台南善化區經營四十年的兩家知名老醫院相繼歇業,一是位於中山路鬧區的侯安醫院,另一家是僅百公尺遠的謝醫院,據了解未來都將「轉型」為養護中心,爭取長照商機。

健保開辦 地區醫院日趨萎縮
國內醫療院所依規模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與基層診所四個等級。衛福部健保署積極推動分級醫療,但自健保開辦後,國內醫院發展M型化,醫學中心和基層診所不斷增加,地區醫院則減少近兩百家。類似侯安醫院、謝醫院的地區醫院越來越少。監察院調查報告直指,健保給付制度對大醫院有利,使地區醫院經營困難,日趨萎縮。

健保署統計,健保自一九九五年開辦以來,全國特約醫療機構從一萬五千多家成長至兩萬七千多家,其中醫學中心從十三家增至廿六家,基層診所增加近三千家,地區醫院卻從五六八家減少為三七○家。各縣市以高雄市減少卅三家最多,其次是台南市減少廿八家,而嘉義縣減幅六成六最高、屏東縣減幅五成七次之。

無預警歇業 偏鄉醫療雪上加霜
高雄頗具知名度的二聖醫院在高雄氣爆發生時,還被指定為傷患急救及後送緊急醫療站,卻因負責人醫師過世,醫院舊建物不符新法規,今年不得不轉型成骨科診所。屏東縣小康醫院原是新埤、南州、林邊鄰近鄉鎮唯一地區醫院,去年底無預警歇業,居民只得前往較遠醫院看病。 此外,健保開辦後雖基層診所大量增加,婦產科診所卻大為減少,從廿年前的六六九家減少至前年的三六三家,足足少了一半,其中屏東恆春四鄉鎮,目前只有一名開業產科醫師,偏鄉產婦就醫權益值得關注。

監察院調查指出,醫學中心每人平均費用是地區醫院的二點二倍,偏鄉地區醫院更是經營困難。二○○六年門住診醫療費用占率,醫學中心三成二、區域醫院二成七、地區醫院一成六、基層診所近二成五;推估至二○二○年,醫學中心將成長至三成四、區域醫院三成三,但地區醫院萎縮至一成二、診所為二成一,「顯示台灣醫療體系嚴重失衡」。

健保署長:不能讓地區醫院消失
「地區醫院不能消失」,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將從健保總額中撥出廿九億元,額外補貼偏鄉地區醫院支付標準,讓偏鄉醫療不需要經營得那麼辛苦。
李伯璋坦言,過去廿年來從未認真推動分級醫療,使得地區醫院減少,「如果分級醫療不搞定,不但血汗醫院狀況無法解決,台灣醫療制度也永遠沒救」,而今年四月透過調整部分負擔差距,踏出分級醫療第一步,未來將視推動狀況,不排除漸進式加大部分負擔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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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挖走台大33位醫生,輔大醫院效法「梅約診所」為何令人擔心? 2017/03/08
公醫時代 吳懷玨(成大醫學系學生)、張凱評(台大家醫科住院醫師)

2月底輔大醫院高調挖腳台大、林口長庚、新光、國泰等諸多台柱醫師,引發醫界熱烈討論。輔大校長江漢聲強調「師法全球頂尖的梅約診所(Mayo Clinic)」,成為一間「有靈魂」的醫院 。

醫療從業人員或多或少耳聞梅約診所事蹟,或是在尋找臨床解答時使用過梅約診所的醫學資訊。然而,對一般台灣民眾來說,這是個陌生的詞彙。大家都說梅約診所很好,到底好在哪裡?而聲譽上的「好」,在實際情況下,是真的「好」嗎?這個「好」,又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如何運轉起來的呢?是否能夠推及其他地方,包括台灣?

美國最佳醫院榜首「梅約診所」強項在哪裡?
梅約診所在約150年前以明尼蘇達州羅徹斯特鎮(Rochester)的小型診所起家,經過兩代醫師父子經營後,授權給醫院五百多位主治醫師所組成的領導團隊營運。現今不僅有許多分院,有自己的醫學院,在2014-15年《美國最佳醫院排行榜》中,在病人安全、醫療服務過程、醫院結構與醫療結果等項目的綜合指標脫穎而出,更榮登榜首 。

在梅約網站上明確地寫著:「梅約診所是一個由醫師領導的機構。如此一來,可以確保我們的原始目標:『病人的需要為第一優先。』梅約診所最特別的地方在於,醫師領導群與行政同仁間密切合作,彼此運用自身的專業來服務病人及促進醫學進步。」

輔大醫院強調以「愛人」為中心理念,其他醫院核心價值諸如「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護」、「提供民眾身心靈全人之醫治」、「生命、愛心、卓越、創新」,看起來似乎與梅約所說的「病人的需要為第一優先」不謀而合。但梅約與這幾家醫院實踐的路徑,似乎很不一樣。

從策略管理角度來看,美國醫界普遍以服務績效計算薪資(physician fee),梅約則是聘任自己的專任醫師,並採用醫師固定薪資。如此一來,醫師不會傾向最貴的療程、最多的處置,而是以病患真正的醫療需求為主;亦不會像美國其他論量計酬的醫療院所,存在著供給誘發需求的嚴重問題。醫院執行長傑夫.湯普森(Jeff Thompson)也表示,固定薪資的制度讓院內支出下降。舉例來說,梅約診所剖腹產數不多的原因在於,婦產科醫師沒有必須達成一定數字目標的壓力,因此可以等到自然生產。

雖然固定薪資會讓一些醫師不願多為病患付出,引發同酬不同工的疑慮,但梅約本身的卓越程度與文化,依舊吸引各地有強烈服務病人動機的優秀醫師。 每當有醫師應徵,梅約會花2~3天觀察該醫師在臨床與教學上的表現。確定僱用後,再用3年的時間評估是否續聘,最後結果由該院人員投票決定。能夠留在梅約工作的醫療人員,通常都不會想要另覓他處,員工流動率只有1~2%,和其他地方相比極為罕見 。

梅約照護網:服務不侷限於診所之內
梅約診所雖位於美國西北部,其病患卻來自50洲,甚至遍及150多國。2012年大約有120萬位病患接受診所服務,13萬住院人次。從2011年開始,「梅約照護網 ( Mayo Clinic Care network)」開始運作,至今遍及亞歷桑納州、加州、科羅拉多州、佛羅里達州⋯⋯共15州,甚至遠至波多黎各與墨西哥(註)。

梅約照護網提供臨床線上諮詢,全國經過他們仔細挑選的醫事人員可以訂閱「梅約專家大哉問 」(Ask Mayo Expert)線上資料庫,參考梅約診所的臨床實踐。遇到一些尚未被線上資料庫收錄的案例時,可以直接詢問梅約的醫生,而病人不需要多付一毛錢。

據梅約執行長表示,這些困難的案例中大約有10%會送至梅約接受治療。「如果病人距離醫院有段距離,我們會和他們保持聯繫,無論是會診前或會診後,讓他們可以待在家、降低成本,同時又與梅約有所連結。」

除了專業諮詢外,梅約照護網還提供遠距醫療的服務。他們將機器人放在12~15所位處美國西南部的偏鄉醫院,24小時全年無休地讓梅約的醫生得以透過機器人進行診斷。假設一位中風的病人被送進急診室,可以直接接上機器人,在20分鐘內讓梅約的神經科醫師進行檢查、查看斷層掃描、詢問家屬與病患,並給予診斷、開立藥單。計畫推出之後,接受靜脈血栓溶解劑 (tPA) 治療的病人數增加20倍,「8成的病人毋須離開他們自己的社區,」執行長表示 (註)。

拒收賠錢病人,遭到外界質疑
2009年媒體大規模報導梅約診所拒收州外的「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與「低收入補助保險」(Medicaid)病患,此舉被外界解讀為是對聯邦醫療給付表達不滿。根據知名醫師 Kevin M.D. 網站提供數據,對於全美大部份醫生來說,針對Medicare病患的給付金額會比一般商業保險病患少20%,因此70%的醫院在Medicare的項目上都是賠錢的,梅約也不例外,2009年它在Medicare上賠了8.4億美元。

不過梅約表示,被拒收的只會影響一小部份的人,像是來自蒙大拿州與內布拉斯加州的Medicare病患。況且,如果這些人願意多花點額外的費用 (每年約250美金,換算新台幣約7,750元),梅約診所還是會提供服務。

梅約有一半以上的病人來自Medicare或Medicaid,多數以Medicare為主,大約只有5%病患是Medicaid。相較之下,其他醫院接收了將近29%的Medicaid病患,不免讓非梅約體系的醫療從業人員詬病梅約將窮病人推給其他醫院 。

也因此,對「梅約傳奇」保持懷疑態度的聯邦健康政策分析員、醫管人員與立法人員認為,梅約之所以不像其他醫院負擔沈重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它們位在中西部的北方,是相對富裕且糖尿病人數較少的地區。

「如果我們98%的病患都是中產階級北歐裔、沒有人陷入貧窮,我們也不會花那麼多錢,」在賓州大學服務的人員表示,「貧窮的病患回到家後,他們不會得到像中產階級家庭那樣的支持,所以很快地又會住回病房。」和梅約位在同個地區的醫療院所,病患的醫療成本也相對偏低,包括非支薪制的醫院 (註)。

「高品質,低成本」的梅約傳奇可複製?
梅約甚至組織遊說團,要求Medicare病患的給付必須論「成本效益比值」計酬以及論質計酬。此改革不僅獲得共和黨支持,連民主黨都進一步表示,此項改革應以梅約為典範。國會議員也同意,以「價值商數」來決定哪間醫院成本效益最高,以取得最多的給付。

以先前的高血壓計畫為例,梅約改善了高血壓與其他慢性病的追蹤流程,為Medicare省下2,300萬美元,依上述規定醫院可領取部份的錢,因此梅約多拿了1,380萬美元,佔了6成。

對此美國前總統歐巴馬表示:「看看梅約診所做到的事!最好的醫療品質、接近最少的花費⋯⋯大家應該學學梅約,這會省下多少錢吶!」

但承前幾段所述,倘若這些政策分析者的推論正確,梅約的病患和其他地方的病患相比,更有錢、更健康、種族更單一 (且以白人為主),那麼其他地區的醫院就很難複製這種「傳奇」,甚至很有可能邯鄲學步,反而比原來更糟。 「這不是『梅約傳奇』,關鍵在於他們的病人與資金。如果你有那麼多錢的話,你可以吸引好的員工、好的醫生、好的護理師。」賓州大學醫學系教授理查.庫柏(Richard A. Cooper)表示。「如果改革已成定局,只會讓醫院想盡辦法避免提供窮人照護,它們會因為窮人醫療成本更高而被罰錢。」

準獨佔議價能力高 得以收取更高費用
除了平均成本花費不如那些種族多元、收取更多窮人的醫院高,梅約營收豐厚的另一個條件在於它向保險人(商業保險公司、政府)與前來看診的民眾收取更高的費用。

在美國中西部北方,梅約和甘得森 (Gundersen)、馬斯菲 (Marshfield)等診所的招牌,就像連鎖便利商店一樣一個個冒出來。這三大機構在威斯康新、明尼蘇達與愛荷華州北部形成準獨佔(quasi-monopolies) 複合體,新的醫療服務提供單位難以與這些巨型醫事機構競爭。

梅約表示,美國政府應該像梅約一樣提供全面性的「照護網」,協調基層醫師醫院之間的合作。它的「梅約專家大哉問」線上資料庫與線上諮詢服務,讓醫師人力相對稀少的地方,得以取得一定品質的專業資訊。

然而,在當地享有如此龐大的主導權,讓梅約得以有更大的議價能力向保險人與前來看診的民眾收取更高的費用。也因為多付一點錢,可以得到良好的醫療照護,許多外籍人士也前來看診,梅約內部設有換匯處,還有一位中東的教長(sheik) 甚至建造了全鎮最高的建築,作為海外求診人士住宿用的旅館。由此可見,梅約體系已自成一個國際醫療服務中心,與輔大醫院欲創設會員制的高端醫療服務,兼顧理想與現實,有異曲同工之處。 下一個梅約?

梅約的高品質醫療與低成本支出,的確吸引民眾甚至政府官員的嚮往,然而在梅約傳奇的背後,我們更應該深入了解梅約體系自身的努力,以及梅約崛起的外在條件。

梅約體系的固定薪水制度,讓工作者可以專心以病患需求為目標、而不是為了績效而追求開刀數、看診數;而其醫院文化和高品質的醫療水準,也讓它有其他誘因吸引世界的頂尖人才。

然而,梅約所在地區的病人生活水平相對較高,額外的收費、拒收特定病患等作法,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梅約選擇收「符合成本考量」的病人,而它所擁有的準獨佔優勢,也讓它得以收取更高的價格。所以,許多美國醫療機構在收到政府改革Medicare的消息後紛紛表示抗議,其實不無道理,他們說:「事實上,梅約模式難以複製,即使最忙碌的醫院也做不來。如此的改革只會讓服務機構面臨全面性的失靈,損失大筆政府資金。」

回過頭來,我們又該如何看待以梅約診所為標竿的輔大醫院呢?
就醫院本身來說,從各地挖角名醫,可以迅速建立良好的名聲和醫療水準,若同時採取固定薪資制度,想必可以吸引優秀人才投,並且專心以病患需求為目標,為病患選擇最適合、而非績效最高的治療選擇。

然而,輔大選擇在醫學中心已四處林立、平均薪資也較高的雙北地區蓋醫院,特殊的區域因素,也讓輔大醫院的「醫療品質」注定比所得較低的其他縣市醫院來得好。而其VIP制度或許讓醫院的經費籌措較為順利,卻也讓人有「選擇特定病人」的觀感,初期目標僅限定100人或許無傷大雅,但當這種額外收費的制度引發各地醫院群起效尤,那些付不起較多錢看病的病人,又該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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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縮急診留觀床是好是壞?爆量長庚急診創造過的「世界奇觀」 2017/06/29
民報 文/黃筱珮、楊惠君

林口長庚醫院爆出急診醫師恐將大量出走,院方也宣布要將急診留院觀察床(簡稱「留觀床」)由現行166床減至100床,除了內部醫師因急診不獲重視及人事處置上的不滿外,這些措施究竟對就診民眾是否有影響?

台灣醫療高度便利性和自主性,大小病都往醫學中心擠,造成長庚、台大等急診室幾乎全年度塞床,急診床躺不下,走道也擺了滿滿留觀床,形同世界奇景。撇開長庚內部人事處理的爭議,有醫師認為,長庚欲縮減急診留觀床,可紓解急診塞爆的情況;也有醫師認為,留觀床是內部病床調控不當,長庚減床意旨在減少成本開銷而已。

急診沒床位 119救護車的床都被扣留
林口長庚目前留觀床有166床、全國最高,甚至有時季節變化或流感等疫情吃緊時、病人硬要指名送來,留觀床都排不上,直接在地上「打地鋪」由急診醫護處置,「更離奇的是,有時救護車送去,沒有床,救護車、119的床都被『扣床』,直接搬到急診室去,一扣就是好幾個小時,根本世界奇觀。」有急診醫師如此透露。

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北市聯醫和平院區緊急醫療部災難醫學科主任簡立建認為,長庚縮短急診留觀床的作法並沒有不妥,長庚醫院急診塞爆、上百病人睡在急診等床是世界奇觀,等個2天以上更是常態,應該要調整。

「在美國,病人只要在急診待超過24小時,衛生局就會接獲通報,因為病人留置急診嚴重違反感染管控和病人權益,醫院會被調查。」簡立建指出,長庚爆發急診醫師離職潮的事件,政府應該拿出魄力,藉此機會重新建立急重症轉診醫療系統。不過他也呼籲,即便長庚縮減留觀床,也不能讓急重症病患照護品質打折扣,醫療品質和病人權益不可被犧牲。

簡立建提出建言,急重症應該要「分級整合、區域聯防」,長期以來政府都沒有提出有效策略讓急重症賺錢,因此中小醫院都做轉去做小病,急重症丟給醫學中心,才會導致如今的生態扭曲,不該由一家或少數幾家醫院獨大、掌握全區民眾的急重症命脈,今天長庚急診醫師出走引爆民眾如此大的恐慌,正是深刻突顯這個問題點。

有統計 醫院營收50%來自急診病人
不過也有急診科醫師認為,急診壅擠是全院床位調控的問題,跟急診的留觀床數沒有太大關係;長庚減留觀床的作為只是cost down(降低成本),本質在於院方認為急診不賺錢。

不願具名的急診科醫師指出,急診賺不賺錢只是「左手或右手的問題」,台北有家醫院統計,急診只占該醫院收治病人數的25%,但是醫院住院營收有50%是來自這25%的急診病人,若醫院把急診視為「帶路雞」,而不是去切割急診和其它科別營收,那急診應該沒有賠不賠錢的考量。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重症醫學部主任、台灣急診醫學會野外醫學委員會主委高偉峰指出,已經愈來愈多人認同急診病人應該由急診專科醫師負責救治,許多研究也顯示,由急診專科醫師處理急診病人,救活率較高、病人穩定程度也有明顯改善。

急診專科不受重視 醫院評鑑只需50%專科率
但是高偉峰指出,國內急診專科醫師不受重視,從重度急救責任醫院評鑑和醫學中心評鑑就可以看出端倪。評鑑要求急診專科醫師(不含住院醫師)需為總數的50%以上,「這很弔詭」,為什不要求其它科別,例如腦神經外科、心臟科、婦產科…等,也只要50%專科醫師即可?

「特別是醫學中心和重度急救責任醫院,急診專科醫師比例應該更高,就算沒有100%,也要8、9成才合理。」高偉峰希望在長庚事件之後,相關單位對此要有一番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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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員救人怕染愛滋 疾管署釋疑 2017/06/23
中央社

愛滋病毒感染者要不要主動告知救護人員,疾管署今天說,救護人員非屬現行感染者應主動告知對象,且醫護警消本應做好防止感染措施,若認為需納入,可提案討論。

有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爆卦」版發文表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說,「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並在內文附上一張疾管署發函給消防署的公文,內文寫出「HIV感染者於醫療機構治療時,應有告知病情義務,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引起很大討論。

有媒體也報導,疾管署6月13日所發的公文,主要是因花蓮縣消防局日前一名擁有救護技術員(EMT)證照的志工出勤,因手上有些微傷口,並疑似與病患血液有接觸,但病患疑未告知有HIV,送院治療後才由院方通知消防局,花蓮縣消防局發函給衛福部請教相關處置規範。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晚間表示,依據醫療法,「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人員。國際上也沒有強制愛滋病毒患者在待援現場,應主動揭露自身感染狀況的規定。

莊人祥說,以美國為例,若有執行業務暴露血液事件發生,將於到院後由醫事人員判斷,並進行傳染病快速檢測,並提供因執行業務暴露血液或體液的人員預防性投藥等必要處置。

在台灣,莊人祥說,因執行業務暴露於愛滋病毒風險,包含醫護人員及警消人員等,醫事人員會立刻採集病患檢體進行血液傳染病的檢測,並由醫師依據傷口大小、深淺和檢測結果綜合判斷,決定是否給予預防性投藥。

疾管署會全額補助因執行業務而有暴露風險人員的預防性投藥費用。莊人祥表示,自民國96年起至今已補助醫護警消共304人預防性投藥,且沒有任何人感染。

莊人祥表示,有2到3成感染者,其實並不自知己身的感染狀況,根本也無法做到事前主動告知,如果因未告知就鬆懈,反而增加感染風險。為了保護醫護警消安全,本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任何經血液感染的疾病。

有關救護技術員是否應納為愛滋感染者主動告知對象,莊人祥表示,需要討論、修法,下個月將舉行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內政部可提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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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告知義務 不含救護員 2017/06/23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

花蓮縣消防局救護志工協助救護勤務,後來才被通知救助的病患有愛滋病,函請衛福部請教相關處置規範,衛福部回函表示,「HIV感染者於醫療機構治療時,應有告知病情義務,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指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技術員,讓第一線消防救護員感到訝異。

消防署昨天強烈回應表示,全國各縣市消防局救護技術員通常是第一線接觸病患的人,相對風險也高,疾管署函文所引用的法條,等於將第一線執勤救護技術員的生死置於度外,近期將了解當時訂法的評估,並盡速與衛福部疾管署討論修法事宜,強調「絕對不讓第一線救護技術員的生命安全受到損害。」

消防署表示,衛福部疾管署今年六月十三日所發的公文,主要是因花蓮縣消防局日前一名擁有救護技術員(EMT)證照的鳳凰志工出勤救護勤務,因手上有些微傷口,疑似與病患的血液有接觸,但病患未告知有HIV,送院治療後才由院方通知消防局,花蓮縣消防局因此發函給衛福部請教相關處置規範。

疾管署回函指出,按「人類免疾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HIV感染者於醫療機構治療時,應有告知病情義務,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

函文並指出,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是指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醫事專門證書的十五類共廿八種醫事人員,不包含救護技術員(EMT)。換句話說,HIV患者沒有義務告知第一線救護人員的義務,讓消防救護員深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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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放假、隨call上班…走樣排班潛規則累壞護理師 2017/06/30
聯合新聞網

林口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離職潮引發全國關注,醫生及護理人員的勞動環境條件變調走樣,再度讓許多民眾擔憂未來看診可能會受到影響,會不會有更多醫院後續引發連鎖反應?甚至是否有醫療品質下降的可能。

臉書粉絲專頁「戲引子」近日發布一則影片「護理師怎麼了01-強迫上下班篇」探討醫院的勞動環境,引發許多廣大網友迴響,內容主要描述護理人員休假的辛酸,在休假很難的情況下,導致作息不正常,結果身體也不堪負荷倒下。

休假難、想排休更是難上加難
影片中的護理師曝光醫院有一套不成文的休假規定,比方她才剛到醫院,換好服裝準備上班了,這時護理長出現竟然對她說,「你來了呀,噢,那你今天休假吧!」護理長對她表示,今天876號房、306號房及478號房的病人都出院了,所以今天人力充足,「你就回家睡覺吧!」聽完這番話讓她難以置信,因為她才剛到班而已。

另一個情況是,半夜睡覺睡到一半,結果護理長打電話來問她睡了沒,然後要她現在立刻回到醫院上班,原因是「876號房、306號房及478號房現在都住滿病人了,所以現在人力不足,妳就過來上班吧!」影片中的最後,這名護理師因為長期不規律的休假、不正常的班表,自己也成了躺在病床上的病人。

有不少同樣是護理師的網友看完紛紛在底下留言分享自己的慘痛經驗,比方有人就說,「好有感,批假那天又要七點多起床打電話去單位問有沒有批假」、「但有批假又要待在家裡面待命到12點」、「有時候臨時批假還是到了單位才知道,後來回到家卻又被call來上班。」也有人表示,「在外地上班,有家回不得...只能天天關在宿舍待命...超理解的!」、「好有感觸,被連批六天大夜不用上班但要在家隨時準備被call去上班,這種心情誰會懂?」

還有人講到自己親人的工作狀況,她的女兒跟姪女生病了只能自己拿藥吃但還是照樣上班,有時候護理長班表還亂排;甚至有其他網友也跳出來表示,他妹妹是某大型醫院的護士,一個人要跟兩個醫生的門診,誇張又血汗的是八點出門,晚上八點才能回家,休假就是補眠。長期下來,醫院這樣的勞動環境衝擊第一線護理人員,讓她們健康亮起紅燈,這也讓很多網友看了很心疼說,「謝謝你們,真的辛苦了」、「希望未來台灣的醫療體制也能變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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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全國醫事人員的一封信 2017/06/20
醫糾會

台灣的醫事人員你們好:

在台灣有多數競競業業守護人們健康的醫事人員,也有粗心散慢自大以專業自居的醫事人員;前者以病人為本位,提供對病人最有利的治療。後者以專業為本位,忽視病人的狀況與需求,為了自我利益來決定治療的方式(在醫療上選擇對醫師有利治療,在法律上要求除罪化,在健保給付上要求高額給付,在病人疾病上換取高額健保給付)。對於前者的醫事人員,本會代全國民眾向你說一聲,你們辛苦了。接下來的內容,如果你是前者的醫事人員,對你們來說你們將不會遇到這些問題,但是後者的醫事人員,期望你放下心中的成見,如果內容令你反感,你可以換位思考,想像你是醫療事故的受害者,面對的是怎麼樣的一個醫療環境。

首先看到醫師公會全聯會近來發出的聲明,大意為如下幾點:
一、 醫療糾紛是「事後諸葛」,是抨擊醫界、打擊醫師,若助長此風,台灣醫療環境將持續惡化。
二、 「醫師被告得自己證明無疏失、無因果關係」,逼醫師採取最保守、最有保障的醫療方式,將無視對病人最有利的醫療措施。(一般)司法(人員)無法瞭解真實與重要的醫療環節,需對醫療環境或專業有足夠概念才是「專業的法學人士」,否則受病家悲情訴苦,使醫師受不白之冤。
三、 最高法院不應就法理觀點來思考複雜的醫糾問題,要以「緩和醫療糾紛」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最高法院判決未讓醫界信服,否則讓人懷疑。
四、 醫療糾紛,病方敗訴居高不下的主因,在病方濫訴,不在醫療專業不對等。此判決會增加醫療糾紛的濫訴。
五、 需「醫療刑責合理化」來改善醫療人員的執業環境。

本會針對這幾點,給予一些看法,分點回應如下:
一、 「犯錯不可恥,可恥的是知錯不改」。人都會犯錯,而醫療糾紛之發生便是醫療問題之所在。當醫療問題發生,不論是病家或醫方都是當事人,都有可能是犯錯的一方,而「醫療糾紛」便是追尋發現醫療問題並進而解決醫療問題的事件統稱。將「醫療糾紛」說成是「抨擊醫界、打擊醫界,惡化醫療環境」的人,事實上就是要將醫療問題與錯誤掩蓋的人,這才是「惡化醫療環境」的原凶。

二、 對病人最有利的醫療措施是保守醫療?還是積極醫療?是否醫師該負舉證責任?選擇保守或積極治療這並不是二選一的答案,正因為如此專業的醫師才需證明自己的醫療措施是對病人最佳的處置。

對病人最有利的醫療其實是針對病人身體狀況及病情,給予治療,一般而言「慢性病或輕症以保守醫療為主,急症或外傷以積極治療為主。」若「慢症積極,急症保守」,常常會發生醫療事故,原因都是醫事人員的前者自大與後者輕忽造成。例如此次最高法院之案例,病人因外傷而入院,因急診的醫事人員輕忽未詳細檢查,造成病患無法治癒而死亡的結果,這就是「急症保守」的醫糾個案。又例如產婦在還未開始自體子宮收縮以前,婦產科醫師依產檢時程「規劃」進產房時日,在前一日產檢給予子宮收縮塞劑(前列腺素E2),卻對病人謊稱這是明日幫助生產的藥劑,產婦便因此藥而啟動了產程,卻因自體尚未有足夠的內分泌前列腺素,而造成分娩後的子宮收縮乏力(產科教科書:「1、分娩前的宮縮與胎盤娩出後的宮縮是一致的。2、胎盤娩出後,胎盤剝離處需宮縮以止血。」換言之,不當啟動的人工引產造成不良宮縮,連帶使胎盤娩出後的宮縮不良而大出血。PS: 此證據不被法官接受),大量失血死亡,這就是自大醫師的「慢症積極」醫糾個案。

醫生是主導醫療進程與方法的關鍵當事人,有責任說明你的醫療措施是如何站在病人角度,給予最佳的治療,其他的醫療方法並不可行的理由。若連主導治療的「專業」醫師都無法舉證說明,法院檢察官在偵辦中很難證明疏失之因果關係,會將案件委由衛福部醫師審議委員會作鑑定(名為鑑定報告,實為參考,不負法律偽證罪約束)。而在民事庭上要病方舉證因果關係更是困難(沒病歷、數據、權力、專業),這就像不會說ABC的病方,法院卻要病方用英文說明一樣荒唐,在法律上,病方明顯受不公平對待。因此從情理法來看舉證責任由醫事人員負責才能顯示其專業與社會的公平。

三、 「緩和醫療糾紛」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是建立在醫事人員醫治病人的態度上,以病人為本位的醫療,很難發生醫療糾紛,醫病和諧就是友善醫療環境。然而現在的醫界與法界是如何不友善對待發生醫療事故的民眾,而每一位醫事人員或法律相關人員,皆會遇到生病求醫的狀況,正因為醫界及法界長期保護醫界發生的醫療事故,醫審會的醫醫相護、法院審理醫療糾紛訴訟被醫審會挷架,面對事故本該就專業就事實探討,並在偽證罪的法律約束之下,發現事實與真相。然而法界刻意保護醫界,使每個環節都出了問題。就像是醫療事故的發生,是許多醫療治療上的環節出問題造成的。這就像「為了圓一個謊,便說了更多的謊。」許多的謊言對「緩和醫療糾紛」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是沒有幫助的。

四、 醫療糾紛病方敗訴原因除了醫療專業不對等之外,還有醫審會的參考報告護航及法界的縱容。訴訟過程法界需要醫審會的鑑定來辦別是否有疏失,縱使病方提供專業證據,說明被告醫治行為與結果具因果關係,法界也不會輕易採信,因為醫審會鑑定報告與病方證據兩者中,法界只會採用醫審會的報告,採信一個不受偽證罪約束的參考報告,醫界吃定法界無膽也無法做出合理且勇敢的判決,這就是你們醫界認為的「對醫療環境或專業有足夠概念的專業法學人士」。如果醫界及法界都不願意針對醫療事故,給予公正的辦別是非,醫療的錯誤也將會持續,這就是病方敗訴的原因。

五、 醫療刑責不應除罪化。部份支持除罪化的醫師說:「醫療糾紛千錯萬錯,錯在你不該生病。因為你生病,我來協助醫治你,出了事,還來追究我的責任,為什為不怪你自己要生病?」然而生病是人都會遇到的事,因此才有醫師行業的需求。若人皆不會生病,也無需醫師治療。醫療事故將責任怪罪於病人的醫事人員或法律人員,不願意針對問題來解決,只會逃避與卸責,皆是惡化醫療環境的原凶與幫凶。其實病人也可以說:「換個醫生治療、換個治療方式,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醫療事故。」這才是醫療糾紛最需要探討的問題,而不是「醫療的不確定性太高」,「若真的不確定?是否應再思考其它的施治方法?並且誠實告知。」

每位醫事人員都有其專業領域外的非專業,面對非專業上的疾病,將如同一般民眾般尋求相關醫療的協助,所以在台灣的每個人,都有面對醫療的需求,都有面對醫療事故的可能,沒有例外。

為了所有台灣民眾的健康,是否每一位醫事人員都應以促進大眾的健康醫療目標而努力,試問醫療是你們的職志及專業,連你們自己都不願意面對醫療事故,改善並檢討醫療事故的發生,誰又能做到?法官嗎?還是一般民眾?還是利用醫審會來背書漂白,法官認證醫療過程無問題,你可曾想過你們期望執業的「無憂天堂」,是建立在不用負責的他人性命與殘缺之上,如此你會快樂嗎?還是應以病人為中心,回歸到人的價值,工作的價值,這也不就是你們的醫師宣言傳達的理念嗎?

醫療是一項偉大的工作,當病人走進醫院都是相信醫師,願意將自己所有的隱疾或連家人都不知道的私密告訴你,請你珍重彼此的信任,如果你不站在病人立場醫治,如果欺騙病人若病人最後發現,將破壞醫病關係,雙方都受害了。

最後感謝那些競競業業、視病如親如己般守護台灣人民健康的醫事人員,感謝你們的真誠、溫暖、人性與感動,千言萬語也無法表達心中對你們的感謝,也請你們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不要累壞了,台灣民眾需要你們這些良醫、良護們的保護。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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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糾紛 法院這樣判對嗎】舉證責任在醫師無誤 2017/06/06
蘋果日報 蕭蒼澤/律師

醫師對於重大醫療疏失應負舉證責任,也就是醫師方要證明不利之醫療結果跟他的醫療行為二者間,不具備因果關係,始可免責,最高法院的理由是因為原、被告雙方醫療專業不對等,所以舉證責任應轉換。

所以醫方擔心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昨日報載,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妻子在健身房滑倒撞頭,送台大醫院緊急手術後仍重度昏迷,10個月後死亡,陳和3名子女控告急診室醫師林麟、潘為元、吳明勳有醫療疏失,要求台大、醫師連帶賠償1200餘萬元。

高院判原告敗訴,但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本案屬重大醫療瑕疵,因醫病雙方醫療專業不對等,應由醫師舉證因果關係不存在,依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最高法院民五庭認為,《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糾紛原則上應由被害人或家屬負舉證責任,但遇重大醫療瑕疵時,因醫病雙方的醫療專業不對等,應依第277條但書規定,改由醫師負舉證責任。

何謂重大?何謂原則?醫療行為本來就不應該冒險,尤其是摔倒撞到頭而有無造成顱內出血之疑慮,醫師在做判斷應否進行斷層掃描時,本來就更應該借助更尖端之醫療技術與器材,否則要這些醫療器材做甚麼?

或有人認為這樣會導致醫療成本的增加,可是這是二回事,醫療成本的負擔是可以討論的,但像本件在健身房滑倒撞頭,送到台大醫院緊急手術後仍重度昏迷,10個月後死亡,這怎麼可以不用作斷層掃描呢?救人本來就是要窮盡一切方法,這才符合醫師宣示要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的誓詞。

本案最高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的規定,改由醫師負舉證責任,是因為林、潘醫師替陳妻急救時,雖有注意陳妻已嘔吐兩次、瞳孔反應及其他生命徵候,卻沒評估進行電腦斷層掃描,是違反醫療常規的過失。吳明勳是急診室主治醫師,沒在場指導,也沒在陳妻失去意識前親自處置治療,是否符合台大身為醫學中心的醫療水準,值得懷疑,我贊同這樣的看法。

舉證責任的轉換敗訴的機率大約會增加為3倍,但是在適用此一例外之轉換情形,大約也只有10%的案件適用,我們只是希望醫病間能有更完善的溝通,例如本件是否要做斷層掃描也應與家屬溝通,分析機率並做成紀錄,減少醫病雙方之爭議,畢竟生命無價,家屬的抗爭與奮戰是可以想見的。懇切希望醫師能更確實注意病人意識變化,並溝通安排斷層掃描、即時動手術,是否有無可能免於昏迷和死亡,我們不知道,但就是要盡一切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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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嚴正聲明】對最高法院民事庭忽視醫事人員專業及台灣醫療困境,逕認定醫療糾紛應由被告醫師負舉證責任,本會深表遺憾痛心!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2017/06/05

據媒體報導,最高法院罕見就個案判決認為「重大醫療疏失 醫師應負舉證無因果關係」,以及報載「醫界推醫糾刑責除罪化 不了了之」等新聞,本會甚為關切,而對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特殊見解,本會認為似有忽視醫事人員專業及台灣醫療困境之虞,特發表聲明如下,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一、所有醫療處置都有一定常規,且醫師須依當下情況給予適當之處置,世界上沒有「完美的醫療」,必定存在相當的合理風險,否則動輒得咎,將無人願意再投身懸壺濟世的醫療工作;然而,觀諸台灣當前醫療糾紛之實況,常有人以「事後諸葛」態度來抨擊醫界、打擊醫師,完全忽略醫療人員辛苦的付出,若再繼續助長此風,台灣醫療環境將持續惡化,恐非民眾之福。

二、上開最高法院之特殊見解認為,「醫師被告,還得自己證明沒有疏失、沒有因果關係」,儼然是要逼使台灣醫師無視對病人最有利的醫療措施,而都採取最保守、對醫師最有保障的醫療方式?醫者仁心,均盼望病人在其治療下能重拾健康身體,但面對醫療方式的選擇,醫師必須要考量當下所面臨的狀況,以及擁有的醫療資源;無奈者是,司法是事後觀看整個醫療流程,而非當下的臨危判斷。且最高法院的法律審,主要針對法律的適用是否合宜進行書面與法理見解審查,無法瞭解真實與重要的醫療環節,在認知有限的狀況下,以及對醫師專業判斷的資訊不足,若非對醫療環境或專業有足夠概念的專業法學人士,恐怕容易忽略重要的醫療環節與專業,甚而只會看到告訴人悲情訴苦的片段,進而讓醫師受到不白之冤。

三、當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司法院特別重視醫療糾紛問題,並提出諸多緩解醫療糾紛之改革意見,顯然台灣醫療困境已到「國安危機」的險境,故最高法院不應單純就法理觀點來思考複雜的醫糾問題,而應有更宏觀的角度與格局,並以「緩和醫療糾紛」以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綜合考量,始為鵠的,況本案告訴人身分還是司法同僚,最高院廢棄前審判決,理由更應讓醫界信服,否則易啟人疑竇!

四、另依據醫界全國性的醫療糾紛實證研究,病方敗訴原因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不在於醫療專業不對等,而在於病方濫訴案件太多,本判決將會增加更多的醫療糾紛濫訴,豈是國家社稷之福?!

五、本會歷任理事長,均以改善醫療人員執業環境,建立「醫療刑責合理化」之制度,促進雙贏為努力目標,邱理事長泰源於上任後更積極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之立法工作,並多次召開公聽會凝聚共識,本會對於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的修法工作仍積極進行中。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邱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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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要醫舉證 全聯會:醫師不安又痛心 2017/06/05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

最高法院認定一起醫糾案件,應由醫師負舉證責任;醫師公會全聯會今天說,對這樣的判決結果遺憾痛心,憂心要醫界舉證是打擊醫師,呼籲司法正視醫師人權。

前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的妻子,頭部受傷送到台大醫院急救後10個月死亡;陳和子女對台大醫師提告求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原審判決發回更審,舉證責任轉換到醫師身上。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最高法院罕見就個案判決認為「重大醫療疏失醫師應負舉證無因果關係」,針對此特殊見解,全聯會認為似有忽視醫事人員專業及台灣醫療困境之虞。

全聯會指出,所有醫療處置都有一定常規,且醫師須依當下情況給予適當處置,世界上沒有「完美的醫療」,必定存在相當的合理風險,否則動輒得咎,將無人願意再投身醫療工作。

聲明表示,台灣當前醫療糾紛實況,常有人以「事後諸葛」態度抨擊醫界、打擊醫師,完全忽略醫療人員辛苦的付出,若再繼續助長此風,台灣醫療環境將持續惡化,恐非民眾之福。

全聯會秘書長王必勝受訪時也說,此個案判決認為舉證責任應由醫師負責,造成醫界很大的不安,擔心個案會變成通則,會讓醫師面對醫療處置時綁手綁腳,必須防禦性處理;畢竟醫療行為都有風險存在,如果結果不如患者、家屬預期,可能演變成醫療糾紛。

王必勝說,如一名需要開刀的患者,醫師可能會建議可以怎麼處理,但開刀也可能會有併發症發生,如果不幸發生,家屬要告醫師,變成醫師還要舉證說為什麼沒有開成功,這也會影響醫病關係和互信基礎。

如果發生醫療糾紛案件,王必勝表示,當家屬對醫院、醫師處理有疑慮,可尋目前正規管道協助,如找證人或提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由專家來認定有沒有過失,絕對沒有所謂「知識不對等、需要醫師舉證」的理由。

全聯會說,台灣醫療困境已到國安危機險境,最高法院不應單純就法理觀點來思考複雜的醫糾問題,應緩和醫療糾紛及創造友善醫療環境綜合考量,減少病方濫訴,否則非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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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屆醫療奉獻獎報名 五月底截止 2017/05/11
聯合報

第27屆醫療奉獻獎即日起至5月底接受推薦報名,歡迎推薦你我身邊默默從事服務、奉獻人群的醫療及社福人員,報名資料下載網址:http://www.hwe.org.tw或洽厚生基金會(02)2397-5270轉62851王小姐。

醫療奉獻獎訪查員同步招募中,歡迎大專院校學生踴躍參加,報名資料下載網址:http://www.hwe.org.tw或洽厚生基金會蔡先生098776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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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公費生留不住?過來人籲「找回初心」 2017/03/02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

為補足原住民及離島地區的醫療人力嚴重缺乏,衛福部辦理「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去年公費生留任率達七成,但仍有部分醫師於公費期滿後,選擇離開原鄉,到台灣本島或都市發展。畢業自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的連江縣衛生局長謝春福建議學弟妹,找回當初想返鄉服務的「初心」,別把年限當成包袱,就不會那麼痛苦。

「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採獨立招生,對象為離島生與原住民生。衛福部表示,公費生畢業後須在原民部落或離島地區的醫療單位服務一定年限,醫學系7年、牙醫系6年、其他學系則須服務4年不等,違約須付在學期間享有公費總金額的10倍罰款。

謝春福表示,離島或原住民學生在都市讀了7年書,又在大醫院受住院醫師訓練3至5年,已經離開原鄉10年以上,「純樸的心難免被都市的五光十色所影響」,畢業受完訓就會想盡辦法不回鄉,不然就是回來了,但心根本不在,服務態度不佳,這是目前遇到的困境。

謝春福勉勵馬祖的學弟妹,身為離島公費生,要先確認「自己要走的路」,理解學成之後要返鄉服務,「心態上一定要調整,想想自己的初心」,不要把返鄉年限當作包袱,事先做好心理建設,先確認自己的目標是什麼?回鄉服務後才不會有落差,或覺得不平衡、很苦。

同樣是北醫校友的北竿衛生所主任陳行鑫表示,基於對家鄉的情感,加上念醫學院也是難得機會,通常會選離島公費生的學生,回鄉服務的比例很高。

陳行鑫的兒子目前也在北醫就讀醫學系,也是離島公費生。陳行鑫建議學弟妹,多學最新的醫療技術跟學問,回鄉把醫療帶起來,畢業後不管到醫院受訓、返鄉服務,只要抱持問心無愧、回饋鄉里的理念,成就感不會比外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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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不住公費生 偏鄉衛所醫師荒 2017/03/05
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陳妍霖、鄭國樑

桃竹苗地區有很多偏鄉的衛生所鬧醫師荒,公費生來了又走,因留不住人而經常在「誠徵醫師」,讓偏鄉民眾很沒安全感。

苗栗縣18鄉鎮市衛生所,今年出缺6個醫師,4個遞補的都是公費醫師,另2個缺還在等下一梯次公費醫師。

新竹縣山區因地處偏遠,醫療人才難留,不少公費生下鄉服務2年,時間到了就走,台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位在竹東鎮上,經常在誠徵「願到偏鄉服務」的醫師。

院方感嘆說:「真的找不到,只能透過總院調派人力過來支援。」

桃園市復興區前山包括衛生所有5個診所、7位醫師和1個社區藥局,後山靠健保署補助設醫療站,市府費心安排,10多年來由長庚、聖保祿醫療團隊支援,並定期安排骨科等5項專科醫師上山支援,資源和前後山的醫療據點、衛生所、診所分享,減少山區的民怨。

苗栗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古智誠表示,最近幾年公費服務屆滿的衛生所醫師,都選擇不留任,轉往醫院或開診所服務。苗栗縣共有6個鄉鎮市衛生所醫師出缺,今年可陸續補其中4鄉鎮市衛生所醫師缺額。

但公館、銅鑼鄉實在找不到人,只能等明年度的公費醫師缺額,出缺期間,會委託合格醫師以支援方式,協助疫苗施打等工作。

「公費醫師每年招考的員額固定。」古俊賢表示,公費醫師可選留在衛福部醫院或衛生所服務,但大多數公費醫師會選擇留在醫院服務,加上衛生所醫師待遇,不如醫院醫師或自行開業,外島、偏鄉醫院或衛生所鬧醫生荒已是常態。

以醫學院剛畢業的醫師為例,到基層衛生所服務薪資加不開業獎金,每月領不到10萬元,醫院、診所醫師每月薪資約15到20萬元,衛生所薪資不具吸引力,是鬧醫師荒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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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是服務業」挨批 新任衛福部長仍這樣認為 2017/02/08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才剛上任衛福部長,陳時中立即面臨日本核災區食品、美豬輸台等敏感棘手議題,他中午表示,這是態度的問題,以安全第一,將嚴格把關,透過實證科學,並加強檢驗的強度與密度,積極與民眾展開風險溝通。

至於反對或贊成核災食品及美豬輸台,他並未正面回應。部分外界認為,前部長林奏延就是因為處理日本核災區食品輸台一事,宣導不力,引發民怨,重創小英政府民調,才黯然下台。

此外,醫界也指出,具名審核試辦計畫嚴重壓縮醫院獲利,這也是讓林奏延下台的關鍵。

對此,陳時中指出,以往健保審查採匿名,被許多醫師認為黑箱作業,當然匿名審查容易產生弊端,產生不公平的情況,至於具名審查則由個別醫師負責 。

陳時中指出,具名審查仍在試辦階段,實施迄今已經數個月,原本就預定在今年4月開會檢討,希望去除以往弊端,降至最低,當然要往下辦。他強調,一切要用科學證據來講話,理性討論,透過專家論證、醫界參與,才能將審查制度做得更好。

「讓指標來講話」陳時中說,試辦計畫是檢討健保審核的一條路,須根據實證基礎,大家一起討論,參考專家學者、既有數據,才能做出最後決議。

尚未上任,說了「醫療是服務業」一話,引起部分醫界的批評,對此,陳時中似乎仍堅持已見,他解釋,大家可能覺得形容詞不恰當,但醫師誓言的重點之一,就是為人類服務。此外,就法規來看,醫療就屬於保健服務業,大家均應秉持專業服務的理念,來看待醫療。

至於上任後最大的挑戰,陳時中指出,就是讓相關團體對於政府更有信心,支持衛福部整個團隊,「有了信任,才會有合作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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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暴力? 2016/07/18
自由廣場 蔡木章

多年前,家父因右腳踝處傷口發炎致蜂窩性組織炎,曾至台中市大甲某一區域醫院急診室就醫,在醫師診療後由一名男性的醫事人員幫忙清創及換藥。該員示意家父躺在一張診療床上,然後拿起器械(鐵鑷子)就往傷口處清創。每夾一下,家父就痛得全身跳動一次。看到家父如此痛苦,我雖非醫師,但總具有判斷能力,因而拜託這位醫事人員能將家父痛苦降到最低,然得到的回應卻是,這不是你講的?你卡ㄍㄠˊ,你嘎地來(台語),這樣無俚頭、傲慢的回應。如今雖然事隔多年,然每每看到急診室暴力的新聞,總會讓我想起這一幕。

醫院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其中又以急診室為最,探其原因固然很多,例如一些酒醉、鬥毆、甚至黑社會背景的傷患就很麻煩。但是一般民眾至醫院就診,應是迫不得已,而且「有求於人」,醫療人員替病患解除痛苦,感激都來不及,會語言衝突甚至暴力相向,應查究細節及肇因,而不是一味的只撻伐、譴責施暴者,卻無視於問題的根本原因,例如「視病如親」的教育不彰,同理心之蕩然無存的可能性。只單方面的批判民眾的不是,卻無心追究事實的根源,這樣的處理模式,不僅無助問題的解決,反而會助長醫院與就醫者的對立與衝突。

無可諱言,部分醫療工作者,或因工作壓力、或個人情緒管理不佳等諸多因素,常對病患(或家屬)表現出一副專業的傲慢,甚至以「你不知道啦」、「說了你也不懂、不要問那麼多」等的不耐煩。我絕不是贊同暴力,而是反對以暴制暴。一面倒的傾向修法提高刑責,甚至考慮將醫療暴力納入「公共危險罪」,會不會使得白色巨塔更高聳於天際,使醫病雙方的諒解更難以企及?

醫療經營者應重新省思醫院的救人初衷,從人力、設備、流程等各方面營造「視病如親」的友善就醫環境,讓醫院回歸到最初的救人職志,努力、用心的將人心善良面啟迪出來,這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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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向錢看? 換藥挑價差最大的 2016/08/02
自由時報 王錦義、張安蕎

標榜大愛精神的慈濟醫院將進行西藥聯合招標換藥,卻有內部公文顯示初審換藥原則為「價差最大」,遭外界質疑以利潤為導向,也引發內部醫師不滿;花蓮慈濟兒童社區醫療科主任朱家祥即在臉書PO文說:「當醫院的藥被任意因為利潤關係而更換時,藥的療效有何價值?台灣人,祝福你們身體健康。」

慈濟進行六家醫院的西藥聯合招標作業,七月底初審選出一百三十八項將換藥;昨卻在網路流出內部文件,直指初審會議以「價差最大」、「有一家醫學中心使用」、「價差評比|六院一年總額大於十萬者」作初選原則,文中更標示「病人反應及療效問題等專業意見,在初審期間不列入考慮」。這引起院內醫師反彈 。

醫師無奈:祝台灣人健康
朱家祥醫師貼文直批:「當醫院的藥被別有居心的醫院主管和非專業醫藥人員,不依據醫學證據,任意因為利潤關係而更換時,藥的療效有何價值?到底我們在吃甚麼藥?一切都是問號?難怪藥價比糖果便宜。台灣人,祝福你們身體健康。」他建議應要求全國醫院公告採購藥品來源,讓民眾可知藥的來源且有選擇權。

慈濟:尊重臨床醫師意見
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耀仁昨受訪表示,因大環境影響、健保被壓縮,醫院管理階層考量用藥成本,確有換藥準備,但會在成本與療效間找到平衡,不會影響病患權益。花蓮慈濟醫院則回應,換藥未有決議,大原則是影響生命安全、影響生活品質、價差太高而超乎健保給付原則的藥都不輕易換,也會尊重醫師意見,再經各院院長審視才會決定。

據了解,諸如千憂解、樂復得等憂鬱症用藥都有被列入慈濟改用學名藥的考慮名單。花蓮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林啟一表示,原廠藥與學名藥價差很大,有些醫院選用學名藥是目前制度下會走的路,但在病人端,學名藥雖是同成份,但有些人真會出現不一樣的副作用反應,還有些病人換藥就覺得有差,還是呼籲醫師端釋出處方箋,落實醫藥分業。

常去慈濟就醫的蕭姓病患說,大家都繳一樣健保費,有原廠藥可用,為何要換學名藥?醫院不能為利潤而忽略病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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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醫師集結抗議 控亞大附醫削價競爭 2016/08/02
自由時報 何宗翰/霧峰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昨天才開幕啟用,今天就有中彰投數十名醫師、診所醫師公會的會員,到門口綁紅布條抗議,要求亞大醫院將掛號費由50元調整為100元或以上,認為亞大醫院成立應是為地區提供急重症醫療照顧,而非削價競爭鬥垮基層診所,針對醫院派交通車下鄉搶客,也批評是「流刺網式攬客」。

亞大醫院回應指出,關於掛號費收費金額,均依照相關法令辦理,會以照顧鄉親為第一優先考量,未來視營運狀況,進行適度調整;交通車部分是順應民意設置,照顧行動不便的長者及較偏遠的患者,未來更希望藉此與診所共同強化「轉診」服務。

「亞大附醫帶頭破壞健保分級轉診制度,恐將導致健保提早破產!」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曾梓展,今與中區4縣市診所協會代表,到亞大醫院門口舉布條抗議,建請亞大醫院應調整掛號費至合理水準,並檢討交通車定點接送服務,議員張芬郁也到場關心。

曾梓展表示,分級醫療是健保政策,根據健保法43條規定「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30%、40%及50%之費用」,但上述規定多年來均未落實,以致於輕症病患多上大醫院就醫,「重症醫生拿來看感冒!」導致基層醫療萎縮,以及不當急診及血汗醫院等亂象,浪費健保資源。

曾梓展指出,地區醫院屬分級醫療第二級,應以接受轉診業務為主,卻派出交通車載送患者就醫,在鄰近社區定點接送,多重路線沿途載客,宛如流刺網式的招攬病患,由於健保法43條未曾落實,造成民眾可以任意越級就醫,沒有相對應合理費用負擔的機制。亞大醫院設立是為鄰近區域提供重症及轉診後送的醫療照顧,不應用低廉的掛號費來吸引輕症病患。

亞大醫院院長許永信出面和醫師代表溝通,說明掛號費及交通車的疑慮,並表示醫院剛成立,諸多業務仍在摸索學習,有待各界醫療先進提供寶貴建言,「以病人為中心」的辦醫理念是院方最重視的核心價值,將秉持「敦親睦鄰」、「攜手合作」的理念,希望與醫界先進理性溝通,共同為民眾創造更優質的醫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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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醫院又不是慈善機構」 2016/08/03
自由廣場(作者為藥品行銷人員,台南市民)蔡銘燦

十二年前,筆者主跑某私立財團醫院皮膚科用藥。彼時,公司一款治療灰指甲的抗黴菌藥即將過專利期,多家學名藥磨刀霍霍,準備取而代之。由於原廠藥不可能提供比學名藥更好的藥價差給醫院,被換掉幾乎已成定局。雖明知大勢已去,我仍去找醫院主事者溝通,企圖做最後的努力。我深知不可能阻擋學名藥進醫院,只希望能與學名藥「並存」,讓醫師還有處方原廠藥的權利,讓病患還有使用原來藥品治療的機會。然而千拜託、萬懇求,仍無法改變事實。到最後,主事者不耐煩,拋出一句令我至今仍記憶猶新的話:「我們醫院又不是慈善機構!有錢幹嘛不賺!」大哉斯言,對照今天慈濟醫院的換藥風波,無疑是最大的諷刺。

不諱言,「以藥養醫」是醫藥界公開的秘密,藥價差的多寡遂成了醫療院所取捨的標準,也是藥商能否生存的「法寶」。然而,藥價差帶來的「副作用」卻是一籮筐。醫院利之所趨,換藥如翻書,縱然犧牲病患權益亦在所不惜;民眾拿到和上次不一樣的藥,不吃,再跑另一家醫院,健保資源於焉浪費。這是健保必要之惡,苦果卻要全民承擔。

藥價差亂象層出不窮,醫師、病患不堪其擾,醫院形象飽受詬病,堪稱三輸。積習並不難改,健保署若成立「健保藥品物流中心」,供應全國醫療院所,藥價差亂象自然消弭於無形。就看健保署是否有心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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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人權」與「醫療專業」的拉扯 2016/08/02

一則林靜儀醫師立法委員臉書的新聞,內容為「『某醫院聘顧護理人員時,因重視以客為專,注重對病患的服務態度,凡被反應服務態度欠佳之同仁,一年次數超過四次(含)以上,則一律解聘』之合約書不合理」。

林委員認為:1、合約書不合理。2、護理人員不要簽署。3、損害「醫療專業」的行為皆與委員聯絡。

然而全國民眾面對的醫療行為中,若有侵害到「病人人權」的行為時,
1、要向誰客訴?還是不能客訴,客訴有用嗎?「客訴」與「醫療專業」何者優先?
2、病人能拒絕「不友善」的「醫療專業」服務嗎?
3、若有損害「病人人權」的行為時是否也可與委員聯絡?

請問全國民眾,當您有醫療服務的需求時,會選擇如下那一種醫院?
1、在以「醫療專業」至上的醫院中,病人成為一個沒有聲音的商品,送上了「生產線」(進入醫療的標準作業流程),醫護人員依「醫療專業」給予不同的處置,最後完成治療,送出「生產線」。它不考慮病人的感受,因為醫療是「專業」非「服務業」。這就是「醫療商品化」或「商品化醫療」,把病人當商品般處置。
2、在以「病人人權」優先的醫院中,病人與醫療團體共同面對病患所需的醫療服務,醫院盡力提供專業資訊,例如跨科(與疾病可能有關的科別)診治病患,說明不同治療的優缺點,病患依自己與家人的狀況,與醫師一同討論選擇出最恰當的治療方式,醫護與病人是一個生命共同體,共同面對或解決醫療的問題。這即是「全人醫療」。

難道醫師都會選擇進入「商品化醫療」的醫院服務嗎?還是醫師也是「商品化醫療」院所的受害者?立法委員所修的法律,是站在全國民眾的福祉上修法?還是替「商品化醫療」的財團修法?

最後回應一開始的護理人員「不合理合約書」,如果合約書是能避免產生更多的醫療爭議與糾紛,該合約只是一個砥勵的標準,就無不合理。但在「商品化醫療」的醫院中,該合約將病人的「客訴回應」當做考核,違反了「商品應無聲」的前提,對護理人員而言當然就「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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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護理師當服務業?綠委放話要查是哪家醫院 2016/08/01
自由時報

台灣醫護人員時常超時工作,更不時要面對醫療暴力糾紛。但近日在網路傳出一張「護理人員服務態度合約書」,合約中表示,若有醫護人員一年內被投訴四次以上將被解聘。這項規定讓醫師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看不下去,決定要追查出是哪一家醫院。

林靜儀在臉書上貼出這張服務態度合約書,痛批如果護理師的工作是「滿足客戶」而非「護理專業」,那此家醫院申請健保給付之「護理費」不就等同虛報?

林靜儀強調,「客訴」無論是誰都能夠提出,但以毫無專業或根據的意見,來判斷能否勝任專業的醫療工作,不但太任意也違反專業倫理。另外,如果護理師的工作項目不包括「讓顧客開心」的話,就代表這條契約有明顯的問題。

林靜儀表示,目前已經在追查是哪家醫院提出這項契約,得知後會向醫院根據地提出檢舉。林靜儀還提到,其實很多醫院都有類似契約,她呼籲護理師不要簽署,可在彙整後交給公會,再由他們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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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正視醫美產業亂象 2016/07/21
中時 葉圳轍

醫美診所為招攬業務,以違法或不實之醫療廣告行銷時有耳聞,造成近來醫療糾紛申訴案件呈現倍數成長。歷任長庚醫院主治醫師,個人執業19年、醫美執業12年的台南波士頓診所院長陳俊伯醫師表示,醫美產業在台灣正蓬勃發展,但令人憂心的是部分業者以削價促銷及誇大不實廣告(第四台),吸引貪小便宜消費者上門,在低獲利前提下,自然壓縮材料與治療品質,以致糾紛頻傳,也造成劣幣驅良幣現象,讓能提供專業醫美品質的正當診所,營運備感壓力。

而對於醫師為何紛紛轉往醫美產業,陳俊伯提出他20年來的觀察認為,對健保制度的失望為主因之一。諸如不被尊重、規定多、核刪不合理、診察費遞減、申報作業多、行政及審查過於嚴苛、記點警告等,終讓醫師對健保制度充滿不滿和憤怒。

其次是,民眾意識高漲,醫病關係不佳,造成醫師處境弱勢,轉而尋找事業第二春。最後,醫美崛起,全世界皆然,尤其近幾年盛行的韓、日及大陸影劇,讓俊男美女形象大行其道,因而帶動更多醫師往醫美領域發展。

醫美就如同醫療一般,是值得發展的產業類別,政府不應該打壓,應更積極協助發展。陳俊伯說,觀察日、韓、大陸,其醫美發展方興未艾,政府更積極協助其蓬勃發展。反觀台灣因五大科人才缺乏,不見政府實質之解決方案,卻一昧施打壓及刻意立法,設條件嚴格限制醫美醫師資格(特管辦法)期使醫師回流至五大科。最後,衛服部打壓醫美,實是飲鴆止渴,年輕醫師不會因此回到五大科,反而會轉往大陸發展,並讓台灣醫美產業停滯,得不償失。陳俊伯強調,政府應思考如何積極協助台灣優秀醫療資源及人才,讓台灣醫美走向全世界,跟日、韓、大陸競爭,不應刻意立法打壓。

並正視健保諸多不合理的制度,多傾聽醫界聲音,讓更多醫療人才留在健保制度下,繼續為百姓健康努力。同時,相關單位應強力取締誇大不實廣告,杜絕廉價低品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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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 藍委:現就可解決 2016/04/30
聯合報 鄭媁

勞動節將至,朝野立委力推醫師納入勞基法,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李彥秀、蔣萬安昨天舉行記者會,盼衛福部儘速研擬制度,保障醫師勞動權益、提升醫病關係。勞動部與衛福部暫定二○二三年才擬將醫師適用「勞基法」,親民黨團則提案要求勞動部應在二○一八年公告醫師適用「勞基法」。

陳宜民表示,依照現行勞基法規範,「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醫師便可適用勞基法;遑論目前大部分醫師都有繳交勞保費,卻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退休金,實在不合理。至於醫師工時則依醫師性質分別訂定,現行法令即可解決的事,不該再拖。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理事林秉鴻說,財政部已明確將醫生歸類為「薪資所得」、不再是「執行業務所得」課稅;課稅要錢要得很急,相關配套卻沒有完善,造成醫師在法律上有兩種身分,進了醫務室就成勞工,該有的權益卻沒有。

李彥秀說,據統計,我國外科住院醫生每周工作時數高達九十小時,是勞基法規範單周四十小時工時的兩倍以上。醫療糾紛跟工時過長,是造成醫界五大皆空的重要因素,醫師過勞死的新聞更時有所聞。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回應,衛福部會繼續致力讓醫院聘請更多的主治醫師照顧病人,以達成縮短住院醫師工時及加班時數的目標。頁首

全台醫療失衡「有人金包銀 有人不值錢」
2013/03/22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林思宇/台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天表示,全台有逾半數縣市缺乏急重症醫療,導致偏鄉居民「同(健保)卡不同命」,緊急傷病求醫必須靠運氣,不符醫療正義。

醫改會昨召開「搶救五大急重症破網、拒當健保二等公民」記者會,並邀台東縣達仁鄉衛生所主任徐超斌出席,他曾因工作累倒、中風。

醫改會董事長劉梅君指出,從衛生署公布的急重症醫療網發現,十二縣市沒有完整的五大急重症醫院或照護中心,致民眾一旦中風、心肌梗塞、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或新生兒重症,都必須到別縣市求醫;民眾繳一樣的健保費,有人金包銀,有人不值錢。

除金門、馬祖和澎湖等離島本來就欠缺醫療資源外,台東縣也是急缺重症醫療的縣市之一。徐超斌指出,台東縣有廿萬民眾,卻只有七位急診專科醫師。曾有一名車禍硬腦膜上血腫的青年,因送醫延誤而導致植物人,這類個案在台東並不罕見。

不過,健保局主任秘書蔡淑鈴表示,偏遠民眾看病,比都會區民眾不方便,各國皆然;為提升偏鄉民眾醫療可近性,健保局已委託大醫院辦理山地醫療給付效益提升計畫。

以達仁為例,當地一年共繳兩千兩百萬元健保費,但醫療給付達一億一千多萬元,其中包括額外投入一千一百多萬元,讓承作醫院提供專科門診。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也強調,衛署今年提撥近三億元預算,要求十九家醫學中心協助偏遠地區急診照護能力;至於興建南迴醫院所需經費,也已獲經建會核定,預定未來兩年可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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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醫院徵才 進美和搶護理師
2013/03/29 聯合報╱記者劉星君

護理師「缺很大」,各大醫院搶人才。私立美和科技大學今年首次邀請國內28間醫療院所,在校聯合徵才,有近千名護理系畢業生面試,有學生一次錄取兩間以上的醫院,學生說,薪資條件與工作福利是選擇關鍵。

國內培育護理師老字號的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今年有近千應屆畢業生。校長林顯輝說,各大醫院3月起陸續到校園徵才,學校往年採單一徵才,今年首度聯合徵才,有高雄長庚、慈濟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馬偕紀念醫院,國防醫學院三軍醫院等28家參與。

花蓮慈濟醫院護理部主任章淑娟表示,慈濟6家醫院都缺護理人員,至少需要四、五百名護理師,昨各分院共出動17名面試官,其中又以台中的慈濟醫院詢問度最高。

她表示,每年到各校園舉辦40、50場徵才,畢業生若是二技、四技護理系畢業,又有護理師執照,平均月薪4萬2千元到4萬3千元,還不含津貼、績效獎金。她發現,應屆畢業生都主動選擇挑戰性高病房,像是急重症、血液腫瘤科等。

畢業生相當興奮,昨天穿著套裝出席,希望爭取好印象。面試時間從昨天上午8時到下午2時,會場擠滿人潮。

二技應屆畢業生曾莉馨獲兩家醫院錄取,她說「好好考慮選哪家」,林佳諭、林庭安也都獲錄用。她們說,趁著年輕多上大夜班,可累積經驗,服務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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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兒童醫院 7月底開張掛牌
2013/04/02 華人健康網

台灣面臨少子化,衛生署推動獨立的兒童醫院,希望讓兒童醫療集中化,更有助於提升兒童醫療品質,以及強化兒科醫師的訓練,目前已有8家醫院響應,預計7月底前可正式掛牌營業。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地區設立6至8家兒童醫院,今年3月27日發布修正關於兒童醫院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以及公告「兒童醫院評核作業程序」及「兒童醫院評核標準」,讓獨立的兒童醫院也能符合相關評鑑門檻。

在兒童節前夕,衛生署公布第一波確定會成立兒童醫院者,包括台大醫院、馬偕醫院、林口長庚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成大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長庚醫院。

衛生署公布第一波確定會成立兒童醫院者,包括台大、馬偕、林口長庚、彰基、中國附醫、成大、高醫、高雄長庚醫院。

從地理位置來看,北區有3家、中區2家、南區3家,東區則付之闕如。衛生署表示,將協調花蓮慈濟醫院設置兒童醫院,以免花東地區欠缺兒童醫院。

林奏延表示,美國已成立多達250多家兒童醫院,在主要城市均有1家以上的兒童醫院;日本每1個縣,也都有1家兒童醫院。根據美國的經驗顯示,獨立兒童醫院的表現,遠比綜合醫學中心的兒科部門為佳,美國前10名的兒科均以兒童醫院的形式存在,這也是我國推動兒童醫院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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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急診塞爆 75%非急重症
2013/01/20 蘋果日報

醫學中心門診一號難求,部分病患改至急診就醫,致急診也人滿為患。據衛生署統計,75%急診病患是自行就醫,而非經救護車送達或其他醫院轉診到急診室,且重症與非重症病患比率相近,讓醫學中心急診醫師幾乎得花一樣時間診治非重症患者。衛生署昨宣布即起實施「急診暨轉診品質提升計劃」,盼藉由大小醫院結合成急診醫療網,落實急診轉診。

建構轉診醫療網
台灣急診管理學會昨辦研討會,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在會中指依健保資料庫分析,從2000年至2011年,國內急診人數從495萬多人增加至667萬多人,以年增近15萬人成長,且以醫學中心成長最多。
進一步分析,有75%急診病患是自行就醫,顯示病情未到緊急程度。而醫學中心急診室在收治最危急的第一級(急診檢傷分類,依病況嚴重至輕微,依序分一至五級)與第二級病患共近24%,收治非緊急的第四級與第五級患者共近20%,兩者比率相近。
許銘能說,衛署即起實施「急診暨轉診品質提升計劃」,已有26家醫學中心等大型醫院為基地醫院,可與183家較小型區域醫院合作形成急診醫療網,讓急診室依病患病情嚴重度推動民眾小病到小醫院醫,重症再轉醫學中心的觀念。
但新光醫院急診室醫師張志華說,民眾湧向醫學中心,是因對基層院所沒信心,「病人不想轉去小醫院,衛生署什麼計劃都沒用」。

醫病雙方多溝通
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在台北醫學大學舉辦的研討會中也呼籲醫、病間多溝通,他以美國因財政問題曾有財政懸崖為例,指國內因醫療糾紛多致醫病關係緊張,若未改善也可能形成醫病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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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亮/內外婦兒醫療 為何四大皆空?
2012/11/27 聯合報 江東亮/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

回顧醫療四大皆空事件的發展情節,令人玩味。

根據國立陽明大學李玉春教授的說法,「內外婦兒四大皆空」是她創造出來的口號,目的希望全民健保實施總額預算時,不要導致資源錯置,發生辛苦高風險的專科乏人問津。
2009年夏天,監察委員黃煌雄先生開始進行全民健保總體檢。根據他的田野觀察,當時社會對醫療四大皆空的現象,尚持保留態度,而衛生署甚至函覆監察院:內外婦兒四大專科人力並無不足,且總額協商已朝導正科別平衡目標,予以挹注經費。
有趣的是,2011年隨著全民健保總體檢報告的出爐,以及第三波健保改革研討會的舉辦,內外婦兒四大皆空議題突然變得急迫起來,衛生署亦馬上召開守護台灣醫療高峰會議,端出12大解決策略。但究竟空從哪裡來?

領這科證書 卻看那科病人
要確定那一專科的醫師人力夠不夠,首先要定義誰是該專科醫師。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誰領取該專科醫師證書。但實務上,往往是拿此專科醫師證書,卻還看彼專科病人。
以兒科為例,根據2010年健保申報資料,領有兒科醫師證書之醫師所申報的醫療費用中,34%係來自對大人的服務,同時竟然只有28%的兒童醫療費用申報來源,是領有兒科醫師證書之醫師。因此,到底誰是兒科醫師呢?而兒科醫師又是誰?就實務面而言,並不容易歸類。

人力需求大 大醫院招嘸人
既然如此,又有誰知道四大皆空來臨呢?答案是,大醫院。因為全民健保開辦以後,大醫院急遽擴增,以醫學中心為例,1994年只有13家,現在卻高達22家,於是住院醫師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
大醫院每年需要招收多少新住院醫師呢?從衛生署核定的專科醫師訓練容額,我們可以看出端倪。2010年之前,每年核定容額為1948名,其中四大科920名,家庭醫學科150名,及其他專科878名。
然而,自1990年代起,臺灣每年只有1300名左右的醫學畢業生,比專科醫師訓練容額核定數少27%,所以每家大醫院愈來愈容易招不到住院醫師。至於2011年,則又因剛開始實施一般醫學訓練,直接進入專科住院醫師訓練的醫學畢業生人數幾乎減半,招不到住院醫師的問題更加嚴重。

興趣、收入 影響醫學生選科
但是,為什麼是內外婦兒四大皆空呢?首先,個別醫學畢業生的選擇,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根據鄭守夏教授的研究,影響醫學生選擇專科的因素,前三名依序為:生活品質、臨床專業興趣,以及醫療糾紛。所以,眼耳鼻喉及皮膚科熱門,而內外婦兒四大皆空,可說相當正常。事實上,還有其他更冷門的專科,例如:麻醉、放射、核醫等。
但我們更不能忽視醫療市場的力量,因為醫師也是經濟人。觀察醫師對開業地點的選擇,可以發現:社區執業醫師人數多寡,是他們考慮落腳與否的重要決定因素,而是否繼續開業則與其自己執業收入高低息息相關。

專科醫療需求降 醫師減少
所以,當醫師人力總供給量不斷增加時,我們會發現:無醫鄉鎮愈來愈少。以兒科醫師為例,從2000年到2010年,兒科專科醫師人力增加57%,而無兒科醫師鄉鎮,則由207減少為179個。
另一方面,對於醫療需求不斷下降的專科,則該專科醫師人數也會隨之減少。以生產需求為例,在2000年與2010年之間,由於生育率急遽下降,出生數減少46%,向健保局申報生產費用之婦產科醫師人數則同步減少12%。此外,同一期間婦產科專科醫師領證人數只增加19%,遠低於全國執業醫師人力的32%,顯示醫學畢業生選擇接受婦產科醫師訓練人數也大幅下降。

醫療體系改革 是根本之道
目前衛生署解決醫療之空的12項策略,著重提高相關專科醫師的執業意願以及降低醫療糾紛風險,可說已經正視問題,並且向前邁進一大步。但是根據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更上游的因素,包括大醫院對住院醫師的大量需求以及醫療市場的宏觀力量,對產生醫療之空的重要性,而其解決之道則有待醫療體系之整體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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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班表整人 護理工會踢爆5醫院 違反勞基法
2012/06/11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

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等團體成員三、四十人昨天至衛生署陳情,檢舉署立彰化醫院等五家醫院於一周內多次變換班表,沒有適當休息,不但涉嫌違反勞基法,「花花班表」更導致護理人員身心俱疲,危及病人安全。衛生署指出,將把檢舉內容轉交相關醫院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查處,今天也會要求全國廿九家署立醫院全面清查護理人員班表,確保排班合法。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發起人陳玉鳳表示,依《勞基法》第卅四條規定,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限每周更換一次,雖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但換班前應給予適當休息。

但根據工會搜集到的護理人員班表,包括署立彰化醫院、萬華某養護中心、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萬芳醫院、及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等五家醫療機構,都有一周內多次變換班別情況。

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李懋華回應,署立彰化醫院被檢舉的「花花班表」係單一個案,原因出在護理人員與院方的認知有差距,案由勞工局調解中。

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則澄清,經查該院護理單位目前已無「花花班表」,就算護理人員因個人需求主動要求一周內變換班表,亦須填寫申請書,並由主管同意才可實施。

台北市立聯合醫總院指出,該院各院區今年一月起實施「變形工時」,至今剛滿半年,雖然多數護理人員反映良好,但可能仍有部分人員不滿意現行制度,才會提出檢舉,院方會加強溝通。

萬芳醫院則回應,該院護理單位一向採取月固定班別制,就是為了避免俗稱的「花花班表」,但為了病人持續性照護需求,偶有例外無法避免,未來將加強與護理人員溝通。

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等團體的訴求還包括,將護理人員「一周一班別」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明令禁止大夜班接小夜班,小夜班接白班;修改相關工作指引,訂定排班轉換合理休息時間下限為四十八小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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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感嘆外科重症課乏人問津
2012/06/07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即使只有「三隻小貓」選修「基礎外科重症醫學」暑期課,也要開課。他在受訪時說,要像野雞車攬客一樣努力拉學生選課。

日前傳出今年只有3個學生暑修「基礎外科重症醫學」,授課的柯文哲今天在臉書透露,一直猶豫是否開課,3個學分的課程要勞師動眾,不只是授課老師,還有教室、助教、器材、場地,想到最後只能自我安慰,人一生不是每件事都合乎成本,「既然自己以前都說過『悲觀進取』,那就開課吧」。

柯文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消息披露後,好像不開課也不行,因此在6月20日截止暑修登記前,他要想辦法拉學生,就像野雞車攬客。

柯文哲認為,內、外、婦、兒等科四大皆空,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癥結在於台灣的醫師淪為高犯罪的行業,今天又傳出法官控告台大外科醫師胡瑞恆涉嫌醫療疏失,「想走外科的學生,更是被嚇跑了」。

他說,聽聞政府想投入新台幣20億元提高4大科的待遇,如今看來,不如政府用這筆錢早日開辦醫療糾紛保險,不然遇有醫療糾紛傳出,醫師動輒挨告,又被求償數百萬元,沒有醫師能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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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醫師嘆:年輕醫師動力不足
2012/06/02 聯合晚報 蔡容喬/高雄

近幾年醫療體系陸續爆發醫護出走潮,有資深醫師感嘆,年輕醫護人員較重視個人生活,但抗壓性和適應環境能力卻不比以往,「光會要求一星期只能值幾次夜班,卻沒有要求自己專業能力也要相對提升!」

一名中生代小兒科醫師就說,他歷練醫學院、住院醫師、總醫師到主治醫師的紮實訓練,還利用公餘攻讀碩博士班,每週工作近100小時,只想到要怎麼累積實戰經驗,提升醫療能力,好不容易在去年升上教授,足足花了17年。

熱情和投入不足 很難撐下去
他表示,現在年輕醫師動不動就要求,「不能值太多夜班,不然就離職!」這名醫師說,熱情和投入是從事醫療工作最主要的動力,沒有這兩項動力,就很難撐下去。他認為都市年輕醫師投入程度尤其不足,很想請他們去偏鄉看看,有多少病患需要醫師幫助,「希望能激起他們一點點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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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天使淪「阿飄」 抗議畸形班表
2012/06/11 聯合報 劉惠敏、詹建富/台北

「畸形班表、逼我過勞!」四、五十名護理人員昨赴衛生署抗議,點名署立彰化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萬芳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以及萬華某養護中心等五家醫院護理人員班表畸形,乃衛生署長期縱容所致。

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發起人陳玉鳳說,上次陳情至今已一個月,衛生署仍無具體回應。

籌備會指出,有醫院經常出現「花花班」,一周內包括大夜、小夜、白班三種班別;或一天大夜班、才休息一天就轉白班的「阿飄班」。護理人員熬夜上班,休假時昏睡以調整時差,三天內生理時鐘完全反轉,工作時精神不濟,就像「阿飄」。

署立彰化醫院開刀房護理師「小花」說,醫院排班一周轉換多次;才下班回家吃飯、洗澡,不到兩小時又要她回急診手術,再休息三小時又上白天班。小花因胃潰瘍等身體因素離職,她說,開刀房護理人員嚴重過勞,「病人安全何在」?

在萬華某療養中心的「小米」說,兩名護理人員要照顧四、五十床病人,又被迫接「阿飄班」。不到卅歲的她,肝指數已些微異常。

籌備會發起人林美琪說,有醫院甚要求護理人員簽「彈性排班同意書」,同意書明確寫出「不依勞動基準法第卅四條規定之合理班別排班,改依個人需求彈性排班,並自行負責調節休息」。她質問衛生署:「這種排班或要求護理人員簽同意書合法嗎?」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說,五月已發函各醫院,護理人員班表時應符合勞動基準法,勞動檢查結果也已納入醫院評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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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再不改革 倒楣的是病人!
2012/05/04 聯合晚報 李樹人

健保給付、醫院經營、護理人力,原本三者應該緊密互動共生,相輔相成。但現在卻亂成一團,相互批評。護理人員批評「血汗醫院」,醫院則認為新生代護理人員有如「水蜜桃」,但醫護人力不足,醫院只能關病床、減病床,最後倒楣的卻是無辜的病人。

各大醫院一床難求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尤其在急診留觀室更是嚴重,等待病床的急診患者人數始終居高不下。但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對於大部分醫院來說,並非床位病房不夠,而是護理人員不夠用。

明明醫院病房是空的,眾多病患等著住院,但缺護士、缺護理師,以致部分病患無法順利住院,最後只能轉至其他醫院。讓醫院經營者賺不到錢,搥心肝;病人抱病無法住院,傷心又傷身。

儘管如此,許多醫院對增聘醫護人員時相當保守。原因出在健保給付對於醫療照護費用的給付又不乾脆,甚至遠低於檢驗技師、營養師。

健保、醫院、護理,三者環環相扣,多年累積的積怨已深,越來越多的護理人員捨棄了第一線醫療崗位,轉行至其他領域,在醫院負責人眼中的水蜜桃新生代護士,又似乎中看不中用。

雖然有心人士會懷疑,私立醫院是否在「勒索」政府,趁機要求增加給付。但如果國內護理人力嚴重短缺,醫院情願降等因應,連醫學中心都要關床,那急重症病人該往哪裡送呢?原本營利極佳的醫院情願關病床不賺錢,那恐怕已是結構出了問題。衛生署和健保局不能再作壁上觀。衛生署應該審慎看待此事發展,如果明年全國病床減少一成,勢必造成住院病人的大災難。如果住院,還得靠關係、找民代,那健保制度就確實有徹底檢討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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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環境差 10萬領照護理人員未投入職場
2012/05/21 聯合報 張錦弘/台北

考選部指出,近年來護理人員考試平均每年及格1萬3千多人,至今已23萬多人領照,但因工作環境欠佳,有近10萬名領照護理人員未投入職場,國內才會鬧「護士荒」。

近來「血汗醫院」、醫護人員勞動條件太差的議題發燒,有民眾投書媒體,指護理人員考試及格率低、及格人數太少,是導致護士荒的原因之一。

考選部發表統計數字,強調近年來不管護理師高考或護士普考,若以考試及格、領照人數來看,都還符合業界需求,問題癥結在於,領照者不到6成執業,才會造成護理人員短缺。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指出,近11年來護理人員考試,平均每年1萬3677人及格,其中護理師高考平均每年及格率33%,護士普考及格率近37%;而近兩年護理科系應屆畢業生報考護理師考試,及格率更超過6成,題目難易適中,並不會太難。

不過,根據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資料顯示,到今年4月,護理人員有23萬多人領照,但執業人數只有13萬多人,執業率只有近59%。

林光基表示,護理人力短缺,在於工時長、休息少、待遇差,導致近10萬名領照人員並未投入職場,要解決問題,得改善護理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尤其公立醫院應帶頭示範,而不是把考試及格標準降低,畢竟護理工作攸關人命,專業水準仍要把關。

林光基強調,為適時補充醫療機構所需人力,考選部自93年起,將護士、護理師考試,改為每年舉行兩次,第一次落榜者,只要努力,第二次考試上榜率很高。未來考選部也會隨時配合職場需要,適時增辦護理師高考。

至於高職畢業就可報考的護士普考,林光基說,因高職護理科早已升格護專,已確定明年起停辦,不會恢復,今年7月末代護理考試若落榜,高職畢業生要取得專科以上學歷,才能改報考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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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街醫美 前景堪憂
2012/05/24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走在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抬頭望去,醫美整形診所林立,密度之高,遠超過便利超商。台灣醫美市場商機驚人,但許多診所幕後金主卻是髮廊、瘦身業、SPA等老闆,以優渥薪資吸引醫師投靠。傳統的整形醫師感嘆,如果再這樣下去,台灣醫美前景堪憂。

前任中華民國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林靜芸指出,整形、皮膚科屬於醫美核心醫師來源,但全台灣才約1700多名醫師。但台灣目前投入醫美市場的醫師高達1萬2000多人,原來有許多家醫科、復健科、內科、眼科、婦產科、耳喉鼻科等科別醫師都來搶食市場。

全台灣目前約有4萬4000多個醫師,其中就有1萬2000多人投入醫美市場,林靜芸無奈地說,這就是造成醫界走山的最主要原因。健保給付制度扭曲醫療體系,讓許多醫師捨棄正途,改以營利為導向。

例如,幫急重症病患插管,健保只給付500點,差不多400多元,在一般醫學中心,執行插管的醫師大約只能拿到一、兩成,還不到100元,但如果出意外,遇到醫療糾紛,可能得賠上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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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護理專款被挪用? 監委要查
2012/05/26 聯合晚報 甘芝萁/台北

護士荒問題嚴重,工作品質不佳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衛生署今年編列20億元預算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監察委員尹祚芊表示,不少公立醫院將這筆款項列在醫療收入下,可能沒有專款專用,監察院將進行調查。

護士人立荒以及護理工作環境問題,最近引起重視。中央健保保局4月公布10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 為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民國101年編列20億元,被基層護理人員質疑醫院未能專款專用。

尹祚芊表示,她接獲多封基層護理人員的電子郵件,這些護理人員反應,「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的預算,應該是專款專用,用來改善護理環境,但卻被發現為數不少的公立醫院,將這筆撥款列在醫療收入項目下,很有可能造成款項被分散運用到其他地方。

尹祚芊說,如果撥款被列在醫療收入項目下,醫院內部就可以自行運用,例如拿去做為醫師的獎金等等。過去衛生署就已編列這筆專款,早已聽聞曾被挪用到醫生身上,目前她正針對這筆預算的使用情形進行調查,具體了解專款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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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醫事人員 排除適用責任制
2012/04/13 聯合報 陳幸萱、陳惠惠/台北

勞委會去年底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責任制,近日已公告,確定血液透析室、放射線診療部等部門的醫事及技術人員,自三月底排除適用,將回復正常工時,急診室、加護病房等緊急部門醫事、技術人員則至民國一○三年才排除適用。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說,醫療行業不同於一般行業,新規定上路後,醫院人力安排會出現困擾,例如手術過程中每換一次班,都可能增加醫療風險,考量到病人安全,醫院可能不願排較晚的手術。

振興醫院副院長葉明陽說,勞委會避免醫療人員過勞,大原則沒錯,但現今健保給付不足,醫院早已在苦撐,未來經營會更困難。他預測,醫療品質一定會下降。

醫療保健服務業自民國八十七年起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部分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及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勞委會在三月底公告,血液透析室、高壓氧艙單位、放射線診療部門、呼吸治療室的醫事及技術人員已可排除適用,檢驗作業部門、血庫的醫事檢驗人員、救護車駕駛員及技術員、管理資訊系統部門的設計師和工程師、實驗室及研究室的研究技術人員,以及手術室、急診室等場所的清潔人員亦排除適用。

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等特殊部門則有一年多緩衝期,至民國一○三年恢復正常工時。勞委會表示,相關時程及優先排除適用對象,是會同衛生署、勞資團體等開了三次會得到的共識,已考量高技術性人員在人力調度上所需的緩衝時間,應不至於對醫界造成太大壓力。

針對一○三年才排除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醫事、技術人員,勞委會也訂出工時參考指引,勞工每日工時加上延長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遇有緊急情況則不得超過十四小時,並至少間隔十二小時再出勤,每個月的總工時不得超過兩百四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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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怪現象:看護多護士少
2012/04/19 聯合晚報╱社論

護理師人力荒,終於引起重視。從監察院調查報告,到健保給付之檢討,都希望能匡正這個問題。全民健保的美好形象卻包藏著「血汗醫院」的黑暗面,實在諷刺。這再次說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道理,健保「俗擱大碗」的設計和使用習慣,讓醫護工作者和國人健康都付出了額外代價,社會習焉不察而已。

這種額外代價之一,具體而微地呈現於醫院裡「看護多,護理師少」的現象。各大醫院的病房區,常見本地和外籍看護穿梭,比例上高到相當驚人的程度。照理說,生病住院,由醫師、護理師、和各種必要的醫事人員照護。但在台灣「請看護」,幾乎像是病人住院後的必要程序一般,經濟能力稍能負擔的家庭莫不循此途徑;經濟困窘者則惶惶不安,或只能由家屬親力親為分攤照護責任。

本地合格看護的價格不便宜,一日2000元以上;有些病人是通過巴氏量表的考驗,本來就得以聘僱外傭的。所以醫院裡常見這些本地和外籍看護以院為家,和護理師的「分工」也井然有序:翻身擦澡,抽痰餵藥,誰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端看醫院規定和執行嚴格與否。但追根究柢,住院病人何以需要自掏腰包另請看護?恐怕還是和護理師人手嚴重不足有關。健保費便宜,但另請看護等額外支出可不是小數目,這是國外盛讚台灣健保「驚人的低成本」背後的真相。

健保不能倒,二代健保如果保費驟增,又怕引起民意反彈,所以衛生署對健保改革束手束腳。但健保制度事關重大,相當程度的「社會正義」亦牽繫於此,實在需要「開大門走大路」的徹底和開誠布公的檢討,包括接受專業的誠實意見,對利益相關者(例如藥商和財團醫院的經營者)不可妥協,對國人就醫惰性(包括用藥習慣,和最近開始引起注意的「無效醫療」議題等)提出防制方法。不要繼續在苛刻護理師給付這種層面,造成專業的傷害及消費者更大的私人成本。希望執政團隊把「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的魄力,用在健保改革這種實質的大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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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員 明年全面撤出中醫院
2012/04/27 聯合報 詹建富/台北

有關推拿人員執業的爭議,衛生署昨邀集相關團體代表開會後,決定推拿人員執業場所不得與醫療機構設置在同一地址,至於目前中醫診所附設民俗調理區的推拿服務只能繼續執業到年底;換言之,從明年元月起,所有從事傳統整復推拿者都須全面撤離中醫院所,民眾想要藉此紓解筋骨,可能要自掏腰包。

衛生署原訂今年五月起,撤離受聘於中醫院所的推拿人員,卻引發部分中醫界反彈。衛署考量他們的生計,擬以「七不三要」原則,但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批評是走「回頭路」。

昨天會議,衛署終於敲定第四版的「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為了讓醫療歸醫療,民俗調理歸民俗調理,也讓民眾容易辨認,整復推拿人員不得受聘僱於醫療機構,醫療院所必須由中醫師來執行中醫傷科推拿。

衛署決修改之前允許中醫診所與推拿執業場所「同址但不同出入口」的腹案,改為推拿人員執業場所不得與醫療機構設置在同一地址。唯目前仍有近六百家中醫診所附設民俗調理區,因此增訂八個月緩衝期,亦即明年元月就要全面撤離。

石崇良表示,未來整復推拿人員得辦理公司、商業登記,並使用「傳統整復推拿」作為市招名稱,但日後若發現有醫療或給藥等違規,依法起訴就不得再做為執業場所。

不過,對於新版的「八不二要」,台北市中醫師公會理事陳朝龍和推拿自救會副會長高斌書感到不滿,將向監察院及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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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21醫事團體 聯合掛牌
2012/04/07 自由時報 羅正明/桃園

桃園縣21個醫事團體聯合服務處昨天成立,要整合醫師、藥師、藥生、護理師等醫療相關人員的意見,提供立法委員修法時參考。

醫事團體第六屆執行長陳正銘說,大到推拿是否納入醫療、中藥調劑、總額給付等問題,小到便利超商能否販賣保險套等問題,都需要立法或修法來訂出更明確的制度;未來,醫事團體將與關心醫療相關法令的立委配合,整合各醫事團體的意見,做為修法時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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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護士荒 人力短缺7千人
2012/03/10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

事多、錢少、工時長,原本救人的白衣天使紛紛轉行報考空姐,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最新調查發現,國內爆發護士荒,護理人力短缺7000人。理事長盧美秀要求醫院以實際護理人員人數決定病床數,以維護住院病人安全。依此推估,全國至少應縮減兩、三千個床位。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3月5至8日針對全國各醫院進行護理人力調查,總有133家醫院回函,其中120家(90.3%)醫院表示,招募護理人員遇到困難。75家(近六成)表示,很難招聘到足額的護理人員。

整體來說,國內所有醫院護理人員平均缺額率7.2%,估計缺額高達7000人。地區醫院最為嚴重,調查發現,十多家床位少於50床的地區醫院醫護人力明顯不足,員額僅達一半。

就連財務狀況較好的醫學中心也出現人力短缺,調查顯示,國內有三家醫學中心的護理人力缺少了一成,雖然平均薪水較高,還是招不到足額護理人員。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呂月榮指出,台灣每年約有1萬4000多名醫護科系學生畢業,但真正投入醫界的卻只有3000多人,超過1萬人「不務正業」。

「大環境太壞,留不住人!」呂月榮無奈地說,護理人員薪水偏低,升遷機會又少,上班時間又長,必須輪班,負擔過重,在人力缺乏情況下,很容易就出現醫療糾紛,長久下來,醫院當然留不住護理人員。

因此,許多醫護背景的年輕人不想照顧病人,轉而參加美姿美儀補習班,報考航空公司,一心想當空中小姐、空中少爺。有人則選擇至醫美診所,或是一般企業行政部門工作,可以穿得美美的,工作輕鬆,不用輪班,薪水又多。

由於醫護人力短缺,許多醫院小夜班、大夜班護理人員更是不夠用,一個護士可能得照護20幾個病患。盧美秀呼籲衛生署正視問題,建議醫院應以現有護理人員數量來決定病床數,如果護理人員不夠,就應關閉病房減床,以維護住院病人的權益。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醫院出現護理人力荒,衛生署照護處處長鄧素文也有同感,她認為,為了保障住院病人權益,醫院確實應以護理人員的多寡來調整病床數量。另外,醫院應該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及待遇,來留住護理人員。

鄧素文表示,國內護理人力的確不夠,這是大環境因素使然,為改善這個現象,衛生署去年提高醫院評鑑中護理人員設置標準,將每四床就應配置一名護理人員規定,以減輕工作負擔。

另外,健保局今年提撥20億元專款專用,補助鼓勵各級醫院多多聘用護理人員,透過提高薪資,加強工作環境等方式,來解決人力荒問題。

鄧素文說,衛生署已著手檢討相關規定,希望沒能考取國家證照、具有護理背景的人,未來也有機會投入醫療市場。例如,進入長照計畫的服務體系,照顧失能者、失智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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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醫療糾紛 調處成功率下降
2012/03/13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

台北市衛生局去年接獲598件醫療糾紛案件,平均每兩天就有超過三件的陳情案。其中,「醫療爭議」案件為大宗,共有六成二,二成五則是「對醫護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最常發生醫療糾紛的科別則是內、外、婦、兒科及牙科。

相較起前年共有611件醫療糾紛案件,去年案件數小額下降13件,但調處成功率也從三成五下降成二成五。衛生局表示,還需再了解調處成功率下降的原因。

衛生局表示,598件陳情案中,屬「醫療爭議」案件占61.9%為最多,「對院內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案件則占24.7%居次。「醫療爭議」通常是病人對於醫生的處置與流程不滿意或不認同而起的衝突。而「對院內人員服務態度不滿意」,通常是因為醫護人員與病患溝通上出了問題。

衛生局表示,這反映出社會中部分醫療行為,逐漸變成「商業消費」行為。病患對於醫療商品的期待與實際醫療處置間有相當差距,造成醫病關係緊張。舉例而言,醫美糾紛案件數雖然沒有顯著增加,但許多陳情民眾都是因為「做完後效果跟廣告不一樣」,失望之下而陳情。

衛生局表示,衛生局每年都會進行醫院及基層診所的督導考核,也提醒民眾選擇合格的就醫機構及醫師。遇到糾紛時,也可以向北市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小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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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處方浮濫 醫生有責
2012/02/04 台灣新生報

健保資源不足,國內醫政主管單位及醫療機構對藥品管制卻不嚴格,民眾就診,常會取得超量藥物,更嚴重的是連列入管制的藥品,也可以輕易獲得;藥物管理的把關者在醫生,醫生開藥時有責任檢視患者的用藥歷史,作為處方參考,而主管單位也有必要加強規範藥物管理。

本報記者春節前報導實地至醫院就診取藥過程,發現患者可以在不同的診所重覆領藥,而且管制藥品也可以很容易取得,記者僅以口頭敘述病情,竟拿到有「強姦藥片」之稱的FM2,並重複於不同地點的聯合診所就診,可取得雙倍劑量;記者就診費用三百元,可是健保局卻要支付二千元過量處方的藥費帳單。

醫藥主管單位對於藥品管制一向鬆散,最近媒體報導有位住在台東的大陸配偶,返鄉伴手禮竟是看病取得的藥品,她在一個月內到縣內各大小醫院掛號求診,看遍內科、腸胃科到婦產科,領取大批藥品返鄉,理由是大陸看病拿藥價格很高,台灣隨手可得治療各種疾病的藥品,返鄉後成了親友的最愛。

現象顯示,國內醫生開方給藥太浮濫,患者視看病拿藥為理所當然,至於到手的藥品要不要吃下肚,醫生與患者都不太在乎;患者大病小病都要拿藥,醫生處方也十分大方,病人看診付出的代價不高,可是藥價差額卻全民買單。

據衛生署統計,去年全國各醫療院所及藥局總共回收二億五千萬元藥物,這還不包括被民眾丟棄或是囤積的藥物,估計國人每年浪費的藥物超過十億元;民眾隨意丟棄浪費的藥物不僅是一般藥物,其中也包括價格昂貴的胰島素針劑、失智症藥物或是氣喘吸入劑等;可見藥物取得太容易了,就不會被珍惜。

民眾拿到過量藥品,被丟棄造成浪費,若被囤積延後服用則可能有後遺症,要是有如前述陸配拿來當禮品送人,就是慷健保之慨,把全民當冤大頭。

可是管制藥品也可以輕易取得,情況就大為不同,如FM2這種三級管制藥品,藥物成癮或是別有居心的求診者,取得過量管制藥,不論自用、送人、轉賣或惡意濫用,都可能造成社會問題,浪費的不只是健保資源,而是整個社會資源。

部分國人愛看病,去年就醫次數最高者達一千零七十八次,每年看病超過一百次的則有三萬三千人;健保局表示會對就醫次數逾一百次者予以輔導、若輔導無效,從去年十一月一日起,健保局將限制這些患者未來一年最多只可到四家院所就醫;這也許不是制止「逛醫院族」最好的方式,但是健保局至少採取了行動。

藥品泛濫也不是不能管制,管理的機制就在那張健保卡與醫生的態度,健保卡上的磁條,有患者的就診用藥紀錄,病人得了什麼病,醫生處了什麼方子,一目了然;以拿藥品當禮品的陸配為例,她在短短的一個月內跑遍各醫院各科就診,所拿的大量藥品,必定會有重複,也會有不宜同時服用的藥物,如果醫生仍然投藥,就是不負責任。若是遇到管制藥品,重複開方的後果嚴重,醫生的警覺性應該更高,否則就是醫德不足。

國內醫生看診時間極短,許多名醫看病時間更是以「秒」計,這種看診方式,要醫生在開方時先審視患者在其他醫院的病歷及處方,無異緣木求魚;因此如要醫生對患者就醫過程把關,主管單位必得祭出強力手段,如能達到效果,對醫生、病人、健保資源及社會安全,都將是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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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駐診收入 改列薪資所得
2012/01/31 工商時報 陳懷瑜/台北

財政部賦稅署昨(30)日表示,基於衛生署認定大型醫療院所與住院西醫師之間屬於僱傭關係,因此重新規定西醫師綜所稅申報規定,從今(101)年起西醫師申報有關醫院駐診所得部分全部認定為薪資所得,不再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該項改變從明(102)年度5月起申報101年綜所稅適用。

官員表示,多數大型私立醫院或者財團法人所屬醫療院所,都以「駐診拆帳」並根據醫師門診收入支付所得。但所謂稱「駐診拆帳」,是指醫療機構與西醫師間無僱傭關係,駐診醫師提供醫療專業知識與技術,而醫療機構提供護理人員、醫療器材及場所,雙方按駐診收入依合約所訂拆帳比例給付報酬而言。

由於衛生署強調醫療機構與醫師間,應認屬僱傭關係,因此從今年起,除私立醫療機構申請設立登記負責醫師及聯合診所的個別開業醫師,其執行業務收入應依所得稅法執行業務所得課稅外,公私立醫療 機構、醫療法人、法人附設醫療機構等,所聘僱並辦理執業登記的醫師其勞務報酬,以薪資所得課稅,同時廢止有關西醫師駐診拆帳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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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大選下的醫療補償改革
2011/12/08 台灣新生報

總統大選持續發燒,焦灼的三黨將繼續動員爭取醫界和人民的認同,本周馬總統宣布明年一月開辦「生育事故補償計畫」,其實四年前他的競選白皮書就主張成立基金,設置「醫療無過失事故救助辦法」,可是四年來主張仍然只是主張,可見新制所牽涉的層面複雜又困難,現在馬總統提的「生育事故補償計畫」其實是「醫療無過失事故救助辦法」的小規模實驗,從實施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超過三十五年的瑞典經驗來看,婦產科只占申請科別百分之八,但由於新生兒賠償金額大,因此賠償金額占四分之一。

從哈佛公衛學院的研究得知美國醫療訴訟除了無效率。無效果,也無法改善醫療品質來增進病人安全,因為美式醫療訴訟過程冗長,平均耗時七年,又太昂貴,占醫療支出百分之二點四,金額超過五百五十六億美元,更糟的是八成受害者無法獲得補償。同時,醫療訴訟助長防衛性醫療,迫使醫療費用攀升,許多健康指標例如嬰兒死亡率,美國都比不上瑞典、丹麥等國,居先進國家末座。

哈佛學者認為瑞典丹麥的「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明顯優於美國;瑞典從一九七五年開始實施,其效應是每個案件的花費只有美國十分之一,而瑞典一半的醫療受害者在半年內可以獲得補償,一年內獲得補償的占了八成。會有如此大的差別是瑞典以行政取代法律,瑞典體制讓人民相信「不責難醫療」所獲得的補償金額和走法律路線是一樣的,但是法律途徑冗長、痛苦又昂貴。同時,瑞典制度促使醫師承認錯誤,其八成的補償係由醫師主動協助病患提出申請,因而醫療傷害的真相也清楚,增加透明度之後可以讓其他醫療體系警惕和借鏡(本會觀點:難道要醫事人員除罪後,才能讓醫療疏失的真相顯現?換言之,目前的醫療疏失因無除罪化,所以真相果被醫事審議委員會掩蓋。本會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因有特定的職業需不受到法律的約束,連總統一職也需受到法律的約束。現在的醫療環境正因有鼓勵醫事人員除罪化的言論及行為,不去思考及檢討改善可能造成醫療錯誤的行為,反過來要求除罪化,如此本末倒置,令人不可思議。因此只要國內的特定團體把持國內的特定資源,是否能一併適甩「除罪化」?重點不是有無除罪化?而是任何專業人士(例如醫事人員及法檢人員)有無改善錯誤的心及行為。),據此改善缺失確保照護品質。

台灣每天平均有一件半的醫療訴訟,處理醫糾方式沒有明確讓人遵循的文明方式,常見民意代表出面,或拉白布條、丟雞蛋、撒冥紙、抬棺,甚至殺傷醫師等手段,突顯火爆的、日益惡化的醫病關係。另外,民眾偏好刑事訴訟程序,雖然不需花錢雇律師,但將成本轉嫁到國家的檢察體系。

醫療過失舉證困難,傷害因果關係難明,法官因此極度仰賴醫審會的鑑定,數據顯示八成以上的判決提及醫審會的鑑定,而法院認定的結果與醫審會一致的比例高達九成五。台灣醫療鑑定平均一次需十四個月,常常需多次往返鑑定,審判時間往往超過八年,而刑事定罪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民事案件的病患勝訴率低於百分之十八。可以想見拖延多年的訴訟令病患、家屬和醫師痛苦萬分,其實病家往往要的是真相而非金錢,因為訴訟平均補償金額只有八萬元。雖然台灣單件醫療訴訟金額在今夏創下四千三百萬元的紀錄,但該官司拖延超過十年,受害成植物人的病患在今年已死,醫師恐怕也賠不起這種金額,其象徵意義大於實質。

綜言之,現行訴訟制度讓醫療受害者無法獲得補償,過程費時,病人獲得實質金額不高,訴訟成本由國家吸收,因此改革勢在必行。馬政府打算先從「生育事故補償計畫」著手算是勇敢謹慎卻非先知,因為這項概念最先是由反對黨不分區立委所提出,現在執政黨決定跳上這部樂隊車,未來的細節和承諾仍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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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一般收入 牙醫遭補罰
2011/12/20 中國時報 陳懷瑜/台北

高雄市國稅局昨日表示,近期查獲不少牙醫因為短漏報一般收入,導致補稅且被開罰漏稅額0.5倍,因此特別提醒相關從業人員,要將今年全年增加的其他所得如實申報,否則遭查獲開罰得不償失。

國稅局發現牙醫業者較易漏報非健保收入,也就是一般收入,因該業有較多醫療項目,例如患者作植牙、假牙及牙齒矯正等收入,是健保局不給付而由患者自行負擔,業者為了歸避稅負常將一般收入以少報而逃漏所得稅。

國稅局每年皆有蒐集納稅義務人申報的醫療資料,經各國稅局相互通報歸戶後,成為查核時可運用的資料,查審人員查核時會與業者申報收入比對後,逃漏事實將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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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醫護仍無法準時下班
2011/12/07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批評,衛生署新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未考慮輪值3班所需的人力,醫事人員不可能「準時下班」。衛生署則表示,醫院可自行調整人力配置。

醫改會研究員邱宜君今天指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是以「病床」為依據,以致醫改會屢屢接獲陳情,有的是小夜班護士遲至凌晨1時才能下班,令家屬枯等2到3 小時;有的全院唯一的放射師、藥師休假,檢驗師或護士只好硬著頭皮代班。

邱宜君舉例說明,去年新北市有家醫院收治呼吸照護病人,呼吸治療師下班後,40多個病人交給夜班護士、密醫照顧,結果2個病人死亡,護士被告。

邱宜君說,醫改會主張,醫事人力配置應考慮3班醫事人員每班實際照護的病人數,再視醫院病床的佔床率進行個案微調。呼籲選民共同來監督執政者參選人公開表明,究竟是要保障病人與醫護人員,還是要繼續放水讓醫院成為血汗醫院。

衛生署新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後,規定急性一般病床49床以下者,每4床應有1人以上的護產人員; 50床以上者,每3床應有1人以上。一般病床每50床應有藥師1人以上;如採單一劑量,每40床至少藥師1人。急性一般病床每40床應有2人以上醫事檢驗人員。

根據醫改會的試算結果,以住滿病人的60床為例, 60床只要聘請20名護產人員就可以合法設立醫院,20名輪值3班,平均每班7名護產人員,每名平均照顧近9床病人,只要有1人以上休假,平均每人就要照顧超過10 床病人。

同理,醫改會認為,每50床只要聘請1名藥事人員,35床只要聘請1名醫事檢驗人員,就可以合法設立醫院,這名藥師或醫檢師除非1人獨撐24小時且全年不能請假,否則若要準時下班,病人將會無人顧。

邱宜君指出,總統馬英九日宣示要讓「醫護準時下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也宣布民國103年醫事人員回歸合理工時制,以免過勞或忙中出錯傷害病人;然而衛生署採取「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因應配套,根本就是「恐龍」措施。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醫院病床的使用率有高有低,並非時時病人佔床,醫院可自行調整每班人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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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分院斷層掃描 壞了半年沒修
2011/10/30 聯合報 周宗禎/新化

署立台南醫院新化分院近兩個月15個門診停辦,設備破爛沒錢可修,昨天山區何姓老人摔倒撞傷頭,因院方電腦斷層掃瞄機損壞半年沒修,只好送到10多公里外的醫院,家屬指責新化分院是「空殼仔」、蚊子院。台南市衛生局強調,已向上級爭取預算改善。

地方民眾批評,新化分院是因衛生署推拖不給人力設備,且不斷減少服務科別,根本是打算讓新化分院關門大吉。新化分院連家醫科、山區患者多的骨科都沒設門診,院區經常空蕩蕩,甚至出現志工、保全人員比病患還多的現象。

「不管咱山區百姓死活,真的很差勁」,受傷老人的家屬說,多年來政府宣傳要縮短醫療資源城鄉差距,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大家以為起碼山區百姓生活能有所改善,沒想到連醫院設施都縮水,新化分院對左鎮、玉井、楠西等山區百姓非常重要,「缺人、缺設備若不改善,就別說政府有照顧山區居民」。

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新化分院長年問題多出在人事、預算無法獨立,已協調台南醫院派駐醫師服務,並向衛生署爭取預算,希望儘快添購精密醫療器材,市長賴清德已承諾為保障山區患者就醫權益,新化分院不但不能關門,還要趁參加行政院會時反映問題,爭取提升新化分院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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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推他推 病患向誰申冤?
2011/10/06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團隊犯了前所未有的大錯,讓五名無辜病患深陷愛滋感染危機之中。事件發生迄今44天,全案發展卻逐漸走調,外界聚焦柯文哲砲轟衛生署,還有人為他抱不平,但真正受害者卻沒了聲音,無辜病患又該向誰申冤?

衛生署今天公布長達12頁、近萬字的報告中,詳述事件經過、分析失誤原因,以及尚待改善的各種事項,對於五名器官受贈者的後續治療及協助,卻隻字未提。

另外,同樣的醫療疏失若發生在歐美,醫院定要付出慘重代價,賠償金額勢必天價。但反觀台灣這次有史以來最嚴重的醫療疏失,闖禍的主角是台灣醫界龍頭台大醫院,無辜病患相對弱勢,至今還沒獲得應有的實際賠償。

而衛生署痛定思痛,在報告中洋洋灑灑寫出12項改革共識,包括檢討移植作業流程的系統性盲點,但在受害者部分,卻只以一句「皆呈陰性反應」輕輕帶過。

更讓人不解的是,事發至今,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似乎成了隱形人,僅在眾多媒體記者的要求下,公開道歉過一次。儘管院內多位主任私下反彈,批評他「戀棧、沒有擔當」,但他仍不動如山,繼續做院長、躲媒體。

主帥在後納涼,前方則交給大砲醫師柯文哲,與衛生署一來一往,大打口水戰,甚至未來還要舉辦公聽會。但這種爭論,是不是故意轉移了焦點?受害者的公道,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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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愛滋器捐案立院報告 藍綠也舌戰
2011/10/12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衛生署署長邱文達上午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台大愛滋器捐案,面對台大醫院教授柯文哲的接連開砲,邱文達回應指出,將來將由移植專家來專職擔任登錄中心董事長,而不是由衛生署副署長來兼任。

「院長難道沒有責任?要不要辭職下來?」上午的委員會,立委砲口更朝向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直接點名陳明豐應該下台,以示負責。對此,應邀至立法院的陳明豐相當低調,只說,「我們會非常努力來面對,應該有的責任不會逃避」。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衛生署和台大高層都應該負起責任,為何不能事先在相關流程發現問題點。另外,衛生署沒有協助醫院建置一個完整流程,責任更大。

國民黨籍立委陳杰則說,不管是衛生署長或是台大院長下台,都不能解決事情。希望衛生署召集所有相關醫院,盡速舉辦研討會,修改器官捐贈的流程,希望這類的醫療疏失不要再發生。

邱文達指出,衛生署要做的事很多,已經在9月13日邀請上百名專家,舉辦器官移植改革論壇。與會學者總共提出六大建議,衛生署將做全面性改革。

針對國內十家器官移植專責醫院各有各的準則及協調師(本會觀點:不止各醫院有各自的準則,甚且醫療糾紛發生後,醫師專家證人受庭上詢問時皆稱「一般而言我會…,但是也有其它醫院是…」,如此便用一般的『醫療常規』來影響法官量刑參考而予醫師無罪判決。有法官去追不合理的醫療行為或準則嗎?誰應去調查不合理或有害民眾的醫療行為或準則?還是任由各家醫院說了算?或發生糾紛了再任由醫院制定相關『配合』『無罪』的準則?),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未來國內所有協調師將整併一家,就直接納編在登錄中心之下,減少溝通上的疏失。

石崇良表示,為了避免整合過程中發生意外,目前採取先減少再整併的措施,先以地區性來整合;例如在東部、南部、北部、中部,各自整併為一家,再全國逐步整合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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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器捐案懲處非關醫院品質
2011/09/30 中央社 龍瑞雲台北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說,愛滋器捐案懲處是對醫院管理及個人督導不周,非關醫院品質。至於委託台大醫院執行器官勸募計畫,雙方屬契約關係,若契約有錯,衛生署就有責。

台大醫院表示,台大醫院承接並執行行政院衛生署委託的器官勸募計畫,所有規範及作業流程都依照衛生署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的計畫要求執行,並曾於民國97年及去年獲中心頒發優秀器官勸募醫院獎項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今天開罰是罰管理制度與個人,非關品質,雖然有績優的過往、輝煌的歷史,就如全世界最好的某國外航空公司,數年都得獎的,但照樣在台灣也是掉飛機啊,照樣害死人啊!」過去的功績不代表未來的成就,這是兩回事。

他說,台大醫院未將器官勸募納入醫院常規作業,器官勸募主管醫師未確認捐贈者檢驗結果,醫檢師未主動提醒,錯失另一及時阻止移植愛滋器官的機會。

依醫事檢驗師法規定,手術前醫師要先看檢驗報告,但報告一直到要送去成大醫院前才印出,是醫院管理的失當,依醫療法第108條,罰醫院。

另外,台大醫院器官勸募的協調師的專業身分是護理師,屬於輔佐性質,負責協助收集報告,沒有資格做判讀、診斷與治療,應由醫師負責,雖然醫師授權出去,但醫師還是要看,責任在醫師,所以罰醫師柯文哲。

至於柯文哲質疑衛生署這一個月內沒有提出標準作業程序,石崇良表示,衛生署是制定大方針的,而各醫院如何執行與運作,是各醫院的權限。

目前衛生署已經做的是將在疾病管制局管制HIV病人的流程改善,在送到器捐中心時,多一層把關機制,更改流程並非法律要求,是為了預防下次類似事件重演

對於柯文哲指出台大醫院是承接並執行衛生署委託的器官勸募計畫,衛生署是主管機關難道沒有督導責任嗎?石崇良表示,委託計畫若一切合法,則衛生署沒有責任,雙方是屬於契約關係,除非契約寫錯了,衛生署才有責。

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在下週一開罰台大醫院新台幣50萬元,另外對於柯文哲督導疏失責任,將會在一週內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由委員會認定,最輕可能是警告,最重可能吊銷醫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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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無不公」 衛署強調沒責任
2011/10/01 聯合報 陳俐君/台北

衛生署表示,器官移植品質管理問題可再檢討,但台大醫院確實違法,懲處一切「依法行政」,沒有不公。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器官勸募網絡」(簡稱OPO)計畫,衛生署負責大方向規範制定,實際作業流程,由各院自行訂定,台大醫院以前未落實判讀檢驗報告流程,就像「車子超速但沒被抓到」,現在爆出疏失,「不能現在被抓到了,才開始喊冤」。

石崇良強調,衛生署與台大醫院在OPO計畫,是屬於契約關係,只要一切依照規範、流程走,衛生署就沒有責任問題,除非是契約規範錯了,衛生署才有責任。

石崇良表示,這次很單純就是針對管理者與負責醫師的疏失做處罰,有績優歷史,不代表未來不會出錯;就算制度有再多把關手續,也不代表醫師不用看檢驗報告。

石崇良說,這次懲處絕對依法行政,醫療管理品質、器捐流程檢討與爭議責任歸屬,「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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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血汗醫院 假刷卡真加班
2011/09/19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

「血汗醫院在台灣是很普遍的現象!」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十八日痛批一些私人大財團醫院,要求員工配合「刷卡」,刷卡下班後還繼續無薪上班,到年底全數積假被一筆勾銷,血汗醫院必須從內部環境徹底改善,這也是他卸下署長時,交代給邱署長最重要的改革。

台灣健康醫院學會昨天在萬芳醫院舉辦學術研討會,楊志良以「健康醫院的挑戰」為題發表演講,不改大砲本色直指不少私人醫院,不但工時超長,不給薪資、不給假,還要求員工作假,矇蔽勞工檢查,表面上讓員工正常上下班,實際上卻是下班刷卡後繼續無薪加班工作。

楊志良說,血汗醫院是普遍現象,導致醫護人員嚴重過勞。話鋒一轉,他提到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的疏失,他認為,這不是罰款或去坐牢就能了事,這是體系的問題,因為醫療是「人命關天」,醫事人員心中一定要有病患,醫院院長心中也一定要有員工,改善人力配置不合理的現況,如果私立醫院繼續推諉,他將深以為恥。

台灣健康醫院學會理事長、台安醫院院長黃輝庭表示,國內護理人員離職率接近廿%,八成都是因為輪三班無法照顧家庭等等因素離職,台灣醫護人員的收入和工作量明顯不對等,基層護理人員月薪約三萬多元,香港護理人員則是三萬多港幣。台安今年初還響應政府調薪三%的政策,特地加碼為醫事人員調薪六%,希望鼓舞醫院每個人的士氣。

他強調,要改變血汗醫院,要有「健康醫院」的觀念,醫院除了顧病人健康,院長也要幫員工「顧健康」,鼓勵員工多爬樓梯、定期健檢,員工獲得的不只是薪水,還有用錢買不到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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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何有免於刑責之理
2011/09/01 蘋果日報 吳景欽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案,目前衛生署雖已進入調查階段,檢察官也已進行相關刑事責任的調查,惟已有諸多醫療人士為此感到不平,而認為此乃制度出問題,對相關人員為刑事究責,恐太沉重,也無解於問題的解決。此種說法,或有其道理,但醫界人士果是天之驕子,而能獨享於刑事責任之外?

只要是究責,都不能免於涉及者的相互推諉與卸責,這是人的防衛本能使然,不因是屬於行政或是刑事調查而有差別。以此次事件來看,衛生署要求台大自行調查,實無太大意義,因身為全國醫院的龍頭,本應有比其他醫院更為嚴格的管控系統,如今出此大事,台大的主管階層即難逃監督不周之責,而應成為被調查的對象,怎可在已是「事主」的情況下,變成「公親」,而成為自己調查自己?如此的自律調查,不僅難以找出問題癥結,反可能造成一種粉飾與卸責。如今,台大的調查出爐,而將責任推給體制外的協調師,不僅是可想而知的結果,更可能失去問題解決的機會。
既然所謂內部的調查不可信任,則外部的調查,自屬重要,而由於衛生署的調查偏向行政疏失,且造成今日的局面,衛生署亦難辭其咎,因此,藉由檢察官的刑事追究,反成為此次事件,最具客觀性的外部調查機制。只是若以刑事處罰,是否是對醫療人士過重的處罰?
以此次事件來看,由於移植程序必須經過重重關卡的檢驗,為何仍造成如此的重大疏失,肯定不是一個人或兩個人出問題,而是一種集體責任,至於制度缺失,或可為減輕罪責之理由,卻不能成為免責依據,更何況,任何不法行為皆存有個人與結構因素,若事事皆屬制度問題,恐將無任何刑事不法存在。

推責協調師不公平
既然如此,則在受移植者將因此感染愛滋病,而造成防疫功能的喪失,相關人等即會涉及《刑法》第284條第2項後段,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其法定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且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此罪上限雖為3年,但因有多數人參與,必然造成責任分散的現象,又因非故意,亦不可能為機構化的處遇。因此,在偵查階段,檢察官即可能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定1到3年的緩起訴,若檢方起訴,法院亦有很大機率,而以緩刑處之。因此,如此的刑事處罰,目的並非在使人坐牢,而是藉由如此的處分或判決,讓被告深刻檢討並知所警惕,而也因是一種外部調查與審理,相互的推諉與卸責,反可因此找出真實,而更能凸顯問題的癥結。
而更重要的是,不管是檢方的緩起訴,還是法院的緩刑,皆可藉由此,附帶要求其為賠償、道歉,若像是此次的醫療人員,更可要求其至老人院、孤兒院或偏遠地區為醫療服務,以來為社會勞動的替代,甚而可要求醫生,針對現行的移植程序為改進計劃之提出,以來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所以認為以刑事責任為歸咎,恐有過重懲罰,亦無法還原真實的說法,恐誤解了現代刑罰的目的,不是只有在消極的懲罰,還有更積極再社會化目的存在。
在此次事件裡,若將所有責任推給協調師,或以一句道歉與無奈即可為了結,不僅有違公平,而讓人為之氣結,被害人又將情何以堪?更讓人質疑,難道在台灣,「刑不上醫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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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醫院不必幸災樂禍
2011/08/30 蘋果日報 蔡秀男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台灣大學法律系博士班研究生

台灣首次發生器官移植愛滋事件,衛生署要求台大交報告,如查明原因院方有疏失,將依法究辦。但國外發生類似案例,最終是衛生署長下台。台大發言人:「原因是因院內人員僅用電話詢問,未按標準程序以電腦檢視報告,對『reactive(陽性)』、『non-reactive』產生認知錯誤,以致誤植愛滋器官。」
換句話說,經過整理爭點與分析因果,很可能是檢驗師說reactive!協調師聽到negative? 病人安全制度與醫療安全管理,是醫療衛生領域的新興學科,著重於醫療錯誤的報告、分析和預防。病人安全又稱為患者安全或醫療安全,係在醫療過程中所採取的必要措施,來避免或預防病人不良的結果或傷害。
世界衛生組織曾提出病人安全的維護,應包括不良事件的預防、偵查與降低損害,而達到病人安全的策略包括:經由好的通報系統從錯誤中學習、增加系統預測錯誤的能力、組織再造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以及運用組織內外資源,進行病人安全維護。

醫療缺少安全文化
根本原因分析則係針對警訊事件,用來找出造成執行效能變異,最基本或根本原因的程序。本案若進行病安機制檢討,進行原因分析,究竟是人員疏失,還是根本是組織管理與醫療制度的因素?
其實,任何醫療糾紛對醫病雙方都是一件悲劇,應該詳盡整理爭點與分析因果,在醫療行為分析上,一般器官移植流程與法律規範,須檢驗捐贈者血液,有無B、C肝炎表面抗體和核心抗體及梅毒、愛滋病毒,並做人類組織抗原配對,確認安全後,才能摘取器官。
在醫療系統分析上,醫療機構除了個人善盡醫療義務,尚有儀器設備、財務成本、人力資源、團隊分工,還須組織訂定標準作業程序、領導監督控制、教育訓練等,此外還有醫院外系統,須配合健保單位控制醫療成本,接受衛生行政機關督導,並遵守相關衛生法規,才能確保病人安全。很多病安事件,牽涉有多單位與多環節之團隊分工合作,若有良好溝通聯繫,與訂定多重確認之安全機制,才不易出錯。
台大醫院主導撰寫「器官捐贈小組標準作業程序」的柯文哲主任表示,這就像「一顆螺絲鬆了,導致整台飛機墜機」。柯教授翻開台大的SOP表示,「每個步驟都注意到、也都寫到了,就是漏了捐贈者檢驗結果的最後確認,一顆螺絲鬆了,結果全盤皆錯!」
柯教授的省思是,當時欠缺了最重要的「安全意識」!其實,當時病人安全議題尚未受到全球的重視,對於SOP要有多重安全機制,在當時是並無預見可能性,但是,現在的系統問題是,台灣醫療安全文化根本未受到重視,所以柯教授毋須自責,能夠坦承缺憾認真檢討,已是醫界典範!
平心而論,很多病安事件的根本原因往往都是,缺少安全文化!這是台灣人的共業,如食品安全、飛航安全、環保工安、甚至交通安全習慣也是;這次台大愛滋器捐事件,其實也是台灣醫界的共業!
設身處地,其他醫院大老也不必幸災樂禍,因醫生跟一般人都不是神,也會犯錯,醫療安全文化不改善,下次苦主很快換別的醫院,本案將來一定名垂青史,成為醫學倫理、病人安全、風險管理、以及醫療法律的共同教案,大家雖然痛心,也要痛下決心,衛生署與醫界都責無旁貸,應該徹底檢討台灣的醫療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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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神 醫療錯誤天天發生
2011/09/01 中國時報 溫啟邦 中國醫藥大學、國家衛生研究院專科醫師

十年前美國科學院出版一份厚厚的白皮書,書名為《人就是會錯─ 建構安全的醫療體系》。其中評估美國每年因醫療錯誤而枉死的約有八萬人左右,每年光是治療吃錯藥引起的副作用,就花掉二千億美金;如果我們的醫療體系能有美國的安全水準,估計台灣每年至少會有七千人因醫療錯誤而枉死(每天二十人),吃錯藥的善後費用也多增加健保每年七百億的開銷(每天二億)。

為什麼會有這些天文數字?為什麼我們的報紙少見醫療錯誤的報導?因為醫療錯誤是天天都在發生,不是新聞。而對愛滋病移植一事,舉國震驚,大加撻伐,使得台大醫院無地自容,「千錯萬錯都是台大的錯」,恨不得鑽到地底下。這般離譜當然是絕不該發生、是該杜絕重犯的任何機會。但是該檢討的,不應只是器官移植可能發生的錯誤,而是要檢討如何減少全民健保制度下的人為錯誤。

全民健保制度是一刀的兩刃,我們過度強調它的好處,而忘了它的害處。台灣民眾已養成依賴習慣,靠看病吃藥,以為會變得更健康,其實並不盡然。看病吃藥真的有那麼必要嗎?國人每年平均看病十四次,比美國的三、四次每年多十次,我們也並不見得比美國人健康。國人吃藥吃掉健保資源的四分之一,此比例是美國人的兩倍,吃那麼多藥,不但不會更健康,其副作用、其人為錯誤,俯拾皆是,已嚴重傷害到國人。

所謂「一招錯全盤輸」。全國各大醫院只要從事診斷治療的都不可避免,天天有小錯、偶而有大錯,看病次數愈多錯誤愈多,吃藥愈多錯誤愈多,是比中樂透更可預期,不足為奇。其實看病吃藥,只是治標,很難治本。要能提升健康,我們都想走近路、吃補藥、延年益壽。可惜我們科技再高、再發達,迄今仍無有效藥丸可吃長壽。惟只有多運動、戒菸、戒檳榔、減肥。其中運動最重要,台灣人特別不運動,因為健保制度並不鼓勵運動,它其實是萬靈藥、是仙丹。

筆者上周發表的研究運動論文,全球都做了廣泛報導,但國人對該革命性的發現卻注意不夠。每天只要健走十五分,就可多活三年,可避免糖尿病、高血壓,也可防癌,每六名死亡可減少一名,每九名癌症可減少一名。其實每天刻意運動十五分,對所有人都好,包括對健康人有好處、對有病的人更好,所謂「有病治病、無病強身」,醫師對所有病人開此處方,有百益而無一害。每天刻意運動十五分是最低量,運動是愈多愈好,不要被「適量」運動的勸導所誤導,以每天運動一百分為上限目標,養成天天運動、愈多愈好的好習慣。

不必吃藥就可強身,不必浪費時間看病、不必消耗健保每年千億的費用,就可提升健康生產力與經濟競爭力。最重要的是每天運動十五分,簡單易行,快樂自得,更沒有醫療錯誤與冤枉賠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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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 難以置信的錯誤
2011/08/31 蘋果日報 劉競明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每一個外科醫師在病患初次看診及手術前,所注意的第一件事就是:病人是否為愛滋帶原者(HIV positive)。這是醫學教育的第一課,也是外科醫師開刀、婦產科醫師接生及實施剖腹生產前,一定會注意到的事情。不需要協調師也無須檢驗師提醒。醫院系統作業裡,醫學中心醫師對檢驗部門的檢查報告,為何會相信?乃是植基於醫學中心有系統、有組織的雙向稽核與檢查機制。所以當檢驗科發出報告時,他有無經過同儕檢查、內部審查、與長官審核?報告不能隨便發出、就如同法官的判決書。一旦發出卻發生錯誤時,就要負責任。目前問題出在報告無誤,但是口語傳達過程失誤。

一、不過此次台大發生電話通報時的「耳誤」?筆者懷疑的是:沒有病患原始紙本病歷(目前也是電子病歷制度下之缺失)怎麼敢動刀?通常在病患手術前,麻醉科醫師會先審視病歷?主刀醫師會再審閱重要的實驗診斷數據,以便判定能否下刀。其次用英文在電話中通報:「Reactive and non-reactive」的表示方法太差,根本無警告意涵!且容易出錯。為何不用陽性或陰性(positive versus negative)或乾脆用中文說:「愛滋感染者」!

台大制度出大問題
協調師不在現場,僅聽到一個電話就可被決定可以「調動大軍」(移植團隊),且要同時負起病患是否愛滋的正確「傳達」責任,職責是否過當!檢驗師把檢查結果為愛滋陰性或陽性報告,竟然在毫無警告語氣與書面資料驗證之下,就可確信對方明確知道、了解無誤?還有其他輸血前之準備工作(cross matching),HIV測試只不過是其中之一環節而已,會出錯著實令人難以置信。

二、做出愛滋陽性檢查報告,未同時通知移植團隊,或移植團隊只顧開刀,忘了檢視剛抽血實驗室數據結果(這是開刀房工作的基本功),從實習醫師起就該被訓練知道?對開刀房手術前的「病患辨識與了解」工作與開刀前準備的基本臨床功夫及警覺性不足?顯見台大的病患照護體系與醫學教育制度,出了大問題!不是只有「螺絲鬆了」而已。

三、感同身受下,對醫護人員工作的風險與不為人知的辛苦,感到無奈!院方的疏失豈只是醫院評鑑的「特優」或JCI的國際品質認證能予以解釋的呢!疾管局為了病患隱私不願與移植醫院連線──所有可疑及列管愛滋之病患?這種橫向協調的「政治」問題,並非資訊的「醫療雲」、「照護雲」的加值發展與成就可以解決的。家屬對病患得愛滋卻完全不知情,也因此下了悲憫的「器官移植」決定?然而正因此倉促的決定,卻造成台大開院以來最大之悲劇!不僅對被移植者造成困擾;也深深的傷了捐贈器官家屬的心。對於移植醫療團隊無端的被捲入受愛滋感染的高危險群,真不知對於這群無辜受感染風險之移植團隊要怎麼交代!

台大在面對未來無止境的醫療刑事與民事責任,除了近年來台灣醫療糾紛與爭議事件,對醫師或醫護人員的「賠不完」的天價民事賠償,又要因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策略,而還要使相關的被告,被「關」入監獄,真是情何以堪呢!
患錯是人性,我們無須粉飾太平,然而必須有謙虛的接受批評的雅量,謹慎的思考及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與時俱進的策略,果斷的去從體系的弱點中切入,以團隊合作與形塑病安文化的方式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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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降為AA 讓台大閉門思過
2011/08/30 聯合報╱楊憲宏

台大醫院主導的多重器官移植,發生致命錯誤,捐贈者竟然是一名列管的愛滋病患者。最近台灣各大醫院都紛紛檢討自己醫院的作業流程,有無發生同樣錯誤的可能性,也因為檢討,對台大醫院的錯誤感到不可思議。

醫界人士的疑點是,在表達檢體是否為愛滋病反應時,大多數會用Positive(陽性),或negative(陰性)而不會用發音混淆的reactive(反應),non-reactive(無反應)。有時更直接用陽性、陰性中文表達。有些醫院為了慎重,還表示必需加上「你的病患是愛滋病患者」中文直述,以期沒有模糊。部分醫院還規定,如果是用電話報告結果,還必須有一道Read back(覆誦)的程序,重複確認。

整個移植程序的啟動,「隊長」是誰?這個總指揮有沒有就捐贈者往歷做查證,比如說,家屬知道捐贈者是同性戀者,簽同意書時,有被問過這個問題嗎?台大醫院在接受一個捐贈者到底有沒有做嚴謹的查證?還是以時間緊迫為由,所有程序只是行禮如儀,只要簽到同意書就動手?

出現這麼大的錯誤之後,有關單位必須認真思考,為了查證「無漏接」,疾病管制局應重新檢討,目前他們手中列管全台兩萬多名愛滋病患者的名單,是否要適度的對移植醫院進行嚴格、限制性的開放查證?一個器官捐贈者其實是已被判定死亡的患者,其隱私權的保護程度,應與存活者有些微分別。特別是事關其他受贈者的權益。

本次事件,如果有關方面開放醫院來查證,馬上知道捐贈者是愛滋病管制病人。與其事後才公布他是管制病人,還在媒體上曝光(隱私權受傷更重),不如開放醫療人員事前查證,還可以用保密切結,阻止任何濫用。

台大醫院是一家優良的醫療機構,少了這一家有能力進行器官移植的院所,病人的權益受損極大,所謂一年停業處分實無必要。但是,出了這麼大的錯誤,眾多醫事人員還得接受刑事調查,行政上也不能不對台大醫院進行處分,或台大醫院在撰寫報告時,難道不應「自請處分」?

或許有關單位應考慮將台大醫院從AAA級的醫學中心降等為AA級的區域醫院,讓台大閉門思過,等下一次評鑑力爭上游再經審核,看能不能雪恥拿回「醫學中心」。如此處分有針對性、有激勵性,卻不影響病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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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醫療疏失 八成溝通出包
2011/08/31 中國時報 張翠芬

「明明有很好的安全把關系統,使用的人不尊重流程,難怪會出錯!」一手建置並推廣電子病歷,完成國內第一套網路醫療影像管理系統的北醫科技學院院長李友專,對於台大醫院發生誤植愛滋器官的嚴重疏失直呼「離譜!」

因為各大醫學中心的檢驗數據,都有「口頭、手機簡訊、電子郵件」三道把關,如果有依照系統流程,根本不可能出這種天大的錯。

李友專是國內少有的醫學資訊博士,和衛生署長邱文達在多年前,率先在北醫體系建置電子病歷等醫療網路系統。

李友專說,每個醫院都有電腦,卻沒好好運用,美國曾統計過醫療 疏失的發生原因,八成都是「說不清楚」和「寫不清楚」溝通上造成的錯誤。

他曾帶研究生在某些醫院做研究,請醫生在劃刀之前,先到電腦前點選病人該開哪個部位,內容有四個選項,包括左側、右側、雙側和不分,結果令人驚訝,四千例中,點選手術部位的錯誤率達十五%。

李友專表示,冰山理論中的「幾近錯誤」(near miss)學說,每三百個會有一個變成真正的錯誤,依此推估,「每家醫院每年都會發生幾例真正的手術錯誤!」

另外,醫院每天有一堆檢驗單,從病人驗血迄看到檢驗數據,平均約卅小時,即使紅色檢驗單,以急件快速完成,但六成的檢驗單在廿四小時內,根本沒醫護人員拿來看。

李友專在萬芳醫院建置了「高風險自動提示系統」,只要檢驗數值嚴重異常,除了口頭告知,系統會立刻發簡訊到醫師手機,並發出電子郵件提醒立即處理,若醫師未確認,系統會再發出通知追蹤。

台大醫院發生的檢驗數據傳達錯誤,李友專認為,這是病人安全系統未落實,特別是口頭傳達上,從A端到B端,B一定要有回覆確認,才能確保有無收到訊息,並免除錯誤。

醫療上任何一個疏忽,牽涉的都是無價的人命,李友專說,如果人能尊重系統流程,好好落實,就不會出現如此嚴重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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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算是網路時代的醫療體系嗎?
2011/08/30 聯合報 社論

對台大醫院而言,這是椎心的一天,也是可恥的一天。這天,台大醫院成功進行了五個器官移植手術(心臟交成大),卻因致命的程序疏失,反使患者必須承受愛滋病感染之苦。徒有醫術不足以救人,這是血淋淋的案例。

這件悲劇,始自救人心切,令人不忍苛責。但台灣龍頭醫院發生這麼不可原諒的錯誤,導致患者和醫護人員共數十人暴露在愛滋感染風險中,卻讓人不能不為其內部管理和協調的鬆散感到驚心。如此可怕的程序漏洞,言之委實痛心;衛生署若不能設法督促各醫院認真補強、落實,病患的權益如何確保?

檢視這次事件,是一連串的環節鬆脫所造成。首先,愛滋男子的父母基於救人的善心,主動表示願意捐出器官,雖知其子是同志,卻不知已感染愛滋。其次,愛滋男子其實是地方醫院登錄在案的患者,但器官捐贈中心礙於法規無法與之連線,錯失關鍵線索。第三,台大醫院檢驗室在手術前已驗出有愛滋帶原,但與協調師在電話聯繫時卻溝通失誤,訊息未能準確傳送到手術檯。第四,移植團隊本應在術前閱讀書面篩檢報告,但醫師僅聽取了錯誤的口頭報告即動刀,術後閱讀書面報告才知出錯。

亦即,上述諸關卡,只要有任何一個環節發生作用,讓訊息更準確地回傳到手術檯上,這場悲劇即可以避免。孰料,大家都一心想著要救人,一心想著要搶時間,結果在最想不到的地方誤觸機關,救命不成反而害命。台大醫院賠上了聲譽,就專業責任而言,實難辭其咎。

台大醫院擁有優秀的醫師,享有豐富的醫療資源,累積了傲人的醫療成果,但長期來似也養成了台大人的「驕傲文化」。觀察此次事件的前因後果,外界不難看到這種傲慢心態在作祟。例如,台大醫院公開承認錯誤,然把主要責任推給檢驗和「約聘」協調師的程序疏失,對專任醫師未詳閱書面報告的責任卻輕輕帶過;可見,院方「重醫術、輕溝通」的偏失心態極為嚴重。此外,對於當天作業過程及事後的補救措施,台大醫院也都諱莫如深,不願交代;與同日執行器官移植的成大醫院表現的坦誠相較,不僅太不透明,老大心態也表露無遺。若連闖出這樣的大禍都不能虛心以對,又如何談改進?

目前看來,台大醫院擔心的是民刑事責任、行政處分和巨額賠償;但別忘了,做好相關患者及醫護人員的感染追蹤及治療,更是收拾這件危機的重要工作。包括成大主刀醫師因台大的資訊錯誤,當天執行器官移植時曾半身浸在愛滋血水中,而有高感染風險,這也是台大醫院必須擔負的道德責任。但奇怪的是,只執行一項移植手術的成大醫院將卅人相關醫護列管;而執行了四例移植手術的台大醫院,卻宣稱僅有十餘人必須追蹤。這是台大低估災情,或是意圖遮掩真相,其有無面對現實的正確態度,都讓人感到難以理解。

在這種情況下,衛生署對這起離譜的醫療災難必須進行嚴格的調查,不僅要還原整個疏失過程,更要釐清行政協調及醫療專業雙方的責任,不容因台大自恃醫術權威而輕縱其程序錯漏。與此同時,衛生署也必須檢討自身的問題,例如,疾管局既容許「捐血中心」透過連線查核愛滋紀錄,基於同一保護原則,對「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卻以「隱私保護」為由不准連線比對,這分明是難以言之成理的邏輯。至於術前愛滋及肝炎等篩檢重要資訊,照理說手術作業團隊全線皆應同步在網路上收閱,如今居然會誤於聽錯電話,實在離譜。在雲端網路時代,卻竟然在台灣的醫療系統中,出現此種溝通失誤的悲劇,真是匪夷所思!

成功的醫療文化,絕不只是建立在高明醫術之上,還要有更深摯的關懷、更細膩的管理及更準確純熟的溝通協調。台大醫院這次「救人反而誤人」的事件,絕不能以「烏龍」視之,而是一個「技術主義」至上的草率醫療文化的產物;面對無可迴避的責任,台大人必須放下傲慢,謙卑面對,別無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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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2011/09/01 聯合報 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台北市

驚聞愛滋器捐的不幸事件,筆者相信,大多數醫事人員都是認真敬業,且沒有人樂見這種事發生。但不樂見,就代表不用負責嗎?由報載台大醫院的初步檢討報告來看,不免懷疑其自省之誠意。

最近醫界正推動醫療法第八十二條的修正案,要將醫療行為責任除罪化。理由是,人體的奧妙,不是現行醫學完全能掌控,為使醫界能安心、積極實施醫療行為,避免醫師畏懼刑責而採保守治療,或發生錯誤後不願承認錯誤以致增加糾紛。筆者有不同意見。

現行醫療法第八十二條在九十三年間修正時,將醫療人員的責任限縮在有故意或過失的情形才需論究,其源由是台北地院某民事判決,認為醫療行為有消費者保護法適用,而判決醫師與醫療機構需對某一肩難產事件負無過失連帶賠償責任,醫界震驚之餘,推動修法排除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規定。但修法之後,醫療糾紛案件未見減少。

況且,現在醫療行為範圍廣泛,不一定都是傳統上的救命治病,例如健康檢查或美容、整型手術,幾乎和通常商業行為一樣。而這次的事件,更是最基本的核對、溝通、確認沒有做好,無涉任何人體的奧妙。

醫界期望以免除刑責來減少錯誤、鼓勵認錯的思考,恐怕無法令一般人民接受。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

筆者曾服務醫界,對於醫界十分崇敬,深知醫師是辛苦且高風險的職業。但醫師既然享有相對高收入與高名望,是否應該有更高的要求?衷心希望這次事件能使醫界懇切檢討,在爭取免除刑責之前,先努力要求自己,充分保障病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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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工護理人員 擬訂工時指引
2011/08/19 中央社 魏紜鈴台北

部分行業因雇主濫用責任制,導致過勞案頻傳。勞委會日前針對保全業訂出「保全業審核參考指引」,勞委會官員今天透露,未來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及社福機構看護工擬比照辦理。

現行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將保全、空姐、資訊服務業、系統研發工程師等38種行業別,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後可排除勞基法工時規定。但因勞基法第84條之1法條規範模糊,長久下來遭部分業者濫用要求「責任制」,導致勞工工時無上限而延伸出過勞問題,其中護理人員和保全業最常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今年4月針對保全業,邀集各地方主管機關和勞資雙方代表開會研討,訂出「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由於近期也傳出護理人員過勞事件,勞委會官員今天透露,未來「醫療機構護理人員」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看護工」將可望跟進比照辦理,訂出「工時審核參考指引」,並會修正勞基法第84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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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工時 每週約75小時
2011/08/10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

最近發生住院醫師疑似過勞死,促使衛生署調查工時,結果第1、第2年的住院醫師每週工時平均74.6小時,衛生署打算將工時上限納入評鑑項目,以免住院醫師過勞,連累病人。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指出,全世界只有美國明訂第1年住院醫師每週工時80小時,第2年84小時,衛生署這次對87家教學醫院的調查,台灣住院醫師工時和美國同業差不多,每週值班平均2次,符合醫院評鑑標準。

進一步分析,台灣的住院醫師在外科訓練時最辛苦,每週工時可達80小時,輪到在病理科訓練時稍為喘口氣,每週工時60小時。醫院層級對工時的影響不大,第1年或第2年住院醫師,工時的差別不明顯。

住院醫師是醫師職涯的重要階段,醫科畢業生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醫師執照後,需要經過住院醫師的訓練考試,才能取得專科醫師資格。現行醫院評鑑標準規定,住院醫師每次值班應間隔至少3天、每次照顧病人不超過15人。

石崇良說,台灣的醫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就算每週工時200小時,也不違法」;然而,衛生署將會根據這次的調查結果,訂出住院醫師的工時上限,從明年起增列為醫院評鑑項目。

他說,遊覽車司機疲勞駕駛危害乘客安全,住院醫師過勞也會讓病人受害;不過,住院醫師工時太短,訓練不足,同樣威脅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他相信醫院不會故意短報住院醫師的工時,至於少數醫院部分科別的工時較長,他已要求醫院說明及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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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臨床助理 立委擬修法規範
2011/08/08 中央社 何孟奎台北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趙麗雲今天說,醫療院所進用臨床助理已成普遍現象,為使臨床助理獲妥適規範管理,減輕醫師部分負擔,將提案修法明定醫療機構得設臨床助理。

趙麗雲表示,台灣自開辦全民健康保險以來,醫療服務利用率日漸升高(本會觀點:「醫療利用率」日漸升高的原因為何?民眾基於對醫生的信任而就醫,然而結果卻非醫生手術前所言,對民眾也造成身心損傷。醫生濫用健保資源,造成民眾對醫療的失望,久而久之對醫生信任也失去了,有人說近來「仇醫心態日增」,這應是「不屑醫師造成,而醫師團體協會、醫院及主管機關縱容的結果」。案例1:100年8月,台中市中華路一段某泌尿科,為了治療某民眾直徑約0.5公分的陰囊淺層的毛囊炎,手術前稱說「引流、小小動一刀」,實際手術同意書上寫「陰囊腫瘤」,手術結果「直徑2公分,深1.5公分,深可見肉傷口」。案例2:民國100年5月,某三高民眾因這幾年走路會喘,某區域級醫院醫生診斷「血管鈣化蠻嚴重」建議「心導管手術」手術中稱改做「心臟血管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術後有感染的風險,又發現肺動脈栓塞、靜脈栓塞,發生感染、胰臟、肝臟指數增高,最後死亡。案例3:100年7月底,民眾因發燒、噁心、腹痛至某區域級醫院就醫,經各項檢查醫生判讀「1腸套疊、2卵巢腫大」,隨即建議立即「開刀」,術後醫生說「開刀後腸套疊自動緩解了,只是幫你順一下腸子」。結果:挨了一刀,腹痛未緩解,增加了傷口的劇痛。因此糾出「不屑醫師的濫用醫療資源,及醫療浪費」,建立「民眾就醫回饋及對醫師評鑑」之統計,方能給予醫師警惕,改善醫療環境的不對等,建立良好醫療環境,一昧的增加醫療人員或醫療助理(不合法又為什麼有醫院作非法安排,誰應管理?)並非是解決「醫療利用率增加」問題的方法。),但各醫療機構醫師數量卻無法相對增加;為解決醫師人力不足問題,醫療院所紛紛進用臨床助理執行部分醫療業務。

她說,現行法律不承認臨床助理制度,以致醫療臨床助理工作權限、專業素養、教育訓練與資格認證等,都沒管考法規;她提出臨時提案,呼籲衛生主管機關考量修法,賦予臨床助理得在醫師監督下自主從事相關工作。

趙麗雲表示,她將提案修訂醫療法,明定醫療機構得設臨床助理,依醫囑輔助醫師執行醫療業務。這麼做可讓臨床助理獲妥善規範管理,保障病人健康權,也可減輕醫師部分工作負擔,更有時間集中心力處理不能假手他人的核心醫療服務,提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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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草案 醫師醫院停業逾一年 可逕予歇業處分
2011/08/11 中廣新聞

由於現行「醫師法」和「醫療法」,對於醫師和醫療機構停業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導致主管機關無法有效管理醫事人員和醫療資源,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醫師法」及「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醫師和醫療機構的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如果超過一年,就應該在到期日的30天內辦理歇業,否則主管機關可以直接處以歇業。(李人岳報導)

衛生署表示,由於現行「醫師法」和「醫療法」,對於醫師和醫療機構停業的期限沒有明確規定,在實務上可能出現無限期停業的情況,導致主管機關無法有效管理醫事人員和醫療資源,因此行政院會11日通過修正草案,明訂醫師和醫療機構的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如果超過一年,就應該在到期日的30天內辦理歇業,如果沒有辦理,主管機關可以直接處以歇業。

另外,為了確保人體試驗受試者的權益,醫療法修正草案增訂,當人體試驗計畫變更時,也應該依照程序審查核准或同意,如果違反可處5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以令其終止人體試驗。

修法草案也明訂,醫療機構如果聘僱不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醫事人員的業務,可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最重可依情節處停業1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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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缺人缺床 擬砸逾4億充實
2011/08/04 中央社

大醫院急診一床難求,中小型醫院婦兒急診人力缺,衛生署準備砸錢4億餘元解決窘境,擬動用醫療發展基金及健保額度,補助每縣市建立腦中風、心肌梗塞、婦兒科等急救責任醫院。

行政院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透過補助方案,希望今年底之前,確保各縣市都有醫院夜間與假日都有兒科醫師駐派急診;年底前每縣市至少有1家中度以上急救責任醫院。

據衛生署調查,新竹縣市、南投縣、屏東縣與連江縣等5縣市的急診,沒有24小時兒科值班;基隆市、新竹縣、連江縣、金門縣、澎湖縣等縣市,缺乏中度急救責任醫院。

在這些急診資源不足的縣市,出現沒有婦產科醫師緊急接生、急診沒有兒科醫師的困境,一旦出現腦中風、心肌梗塞的急診病患,只能往外縣市送,離島病患需要空中救援才能後送台灣本島救治。

衛生署規劃,將以新台幣4億4850元的經費充實急診,目標之一是在各縣市建置中度急救責任醫院,提供缺血性中風患者血栓溶解劑的治療,重大創傷初步處置與心導管日間治療,以免病患直接到醫學中心造成急診一床難求。重度病患再轉診到重度急救責任醫院,提供心肌梗塞、腦中風、創傷、高危險妊娠等疾病的完整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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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病患隱私全都露
2011/08/06 聯合報 胡萬炯/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

萬芳醫院發生用病人的就醫資料回收,當作便條紙使用的事件。國內對病患的就醫隱私權保護仍嫌不夠,之前也發生過醫師為了出風頭公布藝人就醫紀錄,以及醫師為打擊政治上對手而公布政治人物病歷的事件。

有心人可能為了個人利益,曝光他人就醫紀錄,甚至販售這些病歷,使藥廠或保險公司可能利用這些病歷紀錄,來推銷藥品或故意提高病人保費,危害病患權益。

美國在這方面的規範,遠比我們嚴謹許多。美國在一九九六年通過了健康保險流通及責任法案(HIPPA),規定加密所有能連結到就醫資料的各種病人基本資料,包含身分證號碼、出生及死亡年月日、街道住址、電子郵件帳號、個人網路網址、電話及傳真號碼、病歷號碼、重要證照號碼、車牌號碼、聲紋、指紋及全臉相片。這些資料都被納入受保護的健康資訊,除了醫療服務、法院要求、健保審查及重要國防機密情況下,除非病人簽名授權,不得透露就醫紀錄給第三者。

而且病患有以下權利:首先,病患對病歷有檢閱及複印的權利;其次,在以書面詳述原因指正錯誤的情況下,病人得要求更改不正確的病歷紀錄;第三,要求清單的權利,病患可要求醫療機構出具清單指出,曾向何人或何機構透露他的就醫紀錄;第四,設立限制的權利,如病人不想讓某親友知道其病情,他可設限制權;第五,保密溝通的權利,在醫療院所為診療與病患溝通病情時,病患可要求醫院只能來電至指定場所,如公司,做保密溝通;第六,投訴的權利,病人認為醫院有侵犯個人醫療隱私情形,有權投訴衛生主管單位,醫院被投訴後,不得影響對該病患的醫療服務。

我們可借鏡先進國家,保障我國病患的隱私權,希望憾事別再發生,醫療人權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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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強制醫療責任險 立委提修法
2011/07/31 中央社 何孟奎台北

為有效解決醫療糾紛,並協助醫師分擔風險,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提案修改醫師法以及醫療法,明定醫師與醫療機構皆須投保強制醫療責任保險,以促進健康的醫療生態。

衛生署計畫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提供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救濟金。趙麗雲認為,這個計畫無法解決問題,要有效解決醫療糾紛,必須強制醫師與醫療機構投保責任險。

趙麗雲指出,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醫療糾紛有急遽增加的趨勢。根據研究發現,醫師醫療責任保險既能降低醫院風險,又能保障病患權利,是處理醫療糾紛的好方法,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都有類似制度。

趙麗雲表示,她已經提案修法,將在醫師法中增訂第8條之3,明定醫師應投保強制醫療責任保險,並在醫療法中增訂第15條之1,明定醫療機構開業應投保強制醫療責任保險,如此應可有效解決日益增加的醫療糾紛,促進健康的醫療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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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醫療強制險 過失難認定
2011/07/31 自由時報 中央社

有立委提案修改醫師法、醫療法,規定醫師、醫療機構必須投保強制責任險。不過,衛生署表示,醫療糾紛鑑定75%-80%醫師沒有過失,過失責任很難認定。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提案修改醫師法以及醫療法,明定醫師與醫療機構皆須投保強制醫療責任保險,以促進健康的醫療生態。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受訪表示,開車有所謂第三人強制險,但開車事故肇事者不是駕駛人本身,就是對方,過失責任較好認定。

不過,他說,醫療糾紛的鑑定有75%到80%醫師沒有過失,而所謂保險精神是「歸責於你,才應負責」,因此,若由醫師、醫療機構負擔所有責任,不太合理。

石崇良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規定高風險科別必須有強制險,結果造成這些高風險科別的醫師、醫院寧可跑到別的州。國內婦幼內兒等4科已經沒什麼醫師想做,若又開辦強制險,更沒有人想做。(本會觀點:因為「婦幼內兒等4科已經沒什麼醫師想做」所以醫事審議委員會之鑑定報告才會偏頗醫師方?鑑定醫師無過失比率高於75%?所以錯誤的醫療方法持續被婦科等使用?所以醫療結果反覆出現如「產後大出血」、「肩難產」等。今天衛生署醫事鑑定應持平鑑定,並且站在國民健康上把關。只要將錯誤的人與技術更正,建立良好的醫療品質及正確技術,使病人受害減少,醫療糾紛減少,自然有較多的新進醫師願意投入此四大科。醫事保險亦然,「因沒有醫師投入四大科,所以鑑定要『更慬慎』、判決要『更慬慎』;因保險費四大科多,所以『政府先補助四大科』」。為什麼醫事鑑定醫師過失比率低?住院後發生醫療糾紛,難道是病人的過失嗎?生病是人之常情,重點是「什麼樣的醫生?作了什麼樣的處置?造成什麼樣的結果?」這是衛生署要把關的,不是嗎?衛生署一昧的鄉愿,造成醫師有持無恐,就算出了事,也一付「你耐我何?」這樣如何改善醫病關係?衛生署是要把關民眾的醫療品質,還是作惡醫的「白手套」?)

石崇良說,衛生署計畫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主要以生產過程發生問題為主,孕婦平均年齡較為年輕,相對多重疾病少,發生問題也較好釐清,所以選擇從這部分開始做,預計1年所需費用約新台幣2.5億元。

石崇良說,初期先由政府試辦,而因所有案件都會經由衛生署審理,可以了解醫師、醫療機構所需負的責任,因此,未來也要由醫師、醫療機構來負擔賠償補助。

他說,若全面性醫療傷害都納入強制保險,預估1年要40億元,以台灣4萬名醫師執業來算,平均每位醫師每年要負擔10萬元,「這樣辦的起來嗎?」因此,這需要再做全盤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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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素養不足…我們需「博學」醫師?
2011/08/02 聯合報 施壽全/馬偕醫院副院長

長久來,「專科化」—畢業後考取執照,到某專科受訓與服務,是醫師養成的既定模式。不過,專科化結果,卻造成有些醫師忽略凡為醫師都該具備的基本素養,包括倫理、感控觀念與人際關係等;民國九十二年SARS肆虐,暴露這項問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計畫應勢而出,原本為期半年,今年下半年起延為一年,簡稱PGY一○○。

這個制度立意頗佳,但實施卻有點「水土不服」。癥結是醫院原本建立在專科化基礎上,要把試圖淡化專科而提升一般化的制度加入,彼此很難沒有扞格。PGY自有一套規範,例如師生比要一:一或一:二。一般教學,無論一師對多生,或一生上多師課,都可學到東西,何需一對一才算教學?雖然有些醫院主治醫師多,分配後也算合規定;但主治醫師經短期訓練獲得一般醫學教師資格,他們能教的,還是自己專科,是否真在指導「一般醫學」不無疑義。事實上,若想加強基本素養,在各專科訓練中增添分量即可,應該不用大費周章另立制度。

半年期PGY是醫院編制人力,但因需受訓,服務量限縮;PGY一○○非屬醫院員工,服務量更少,使住院醫師可用人力不足,從而衝擊病房值班調度,醫院勢必需將總醫師或主治醫師納入輪值行列。這一連串影響估計會長達數年,在醫院已因內、外、婦兒等專科醫師招聘不易而焦頭爛額時,有限人力又需投注許多時間教學,未來醫療服務品質能否維持,實在令人憂心!

除醫師外,PGY也將推廣到其他醫事職系;主事者也有意推動一般醫學專科醫師制度,已有多家醫院設立一般醫學病房。一般醫學醫師與家醫科醫師有何差異?國家是否不必太多「太專」,而需更多「較博」醫師,是可討論的議題,但社會大眾對此政策似乎所知有限;民眾赴醫院,也會選某專科就診,若因病住院,卻入住一般醫學病房,無法選擇期待的專科醫師主治,便會引發不滿。因此,除醫院需對病患詳盡說明制度如何運作外,主管當局也應把相關變革適度宣導,才能妥適維護病人權益。 (本會觀點:醫生以將病人治癒為本業,若個人專業不足?便應協同各科會診。否則胡亂施藥,又如何能根治病因?反而造成更多副作用使病情增加更多變數。因此如何診斷出確實病情並給予正確治療是每位醫師必須的技能,若有疑問便需相關醫師會診,此醫療團隊協同而不延誤病情,是醫院內部所應思考及規劃的,總之所有的出發點應是以治癒病人為優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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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素誇大療效 開罰200萬,上曜旺以小禮物 招徠老人聽「健康講座」 再賣高價食品牟取暴利 被檢舉後已撤離花蓮
2011/08/01 聯合報 范振和/花蓮

「一瓶酵素賣到一萬元!」花蓮縣衛生局最近接獲檢舉蒐證,查獲上曜旺股份有限公司販售的酵素,涉嫌誇大醫療效果,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200萬元罰鍰,這是花蓮衛生局因為誇大療效,開罰以來最高的罰款金額。業者已自行拆除廣告看板,撤離花蓮。

衛生局說,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廣告宣傳涉及醫療效果,採一件一罰,每件可罰20萬元至100萬元,而涉及誇大不實的可罰4萬元至20萬元,此次有兩件涉及療效、一件誇大不實,罰款合計200萬元。但是業者聲稱,他們賣的是日本製酵素,沒有誇大療效。   

根據衛生局調查,上曜旺股份有限公司1年前進駐花蓮縣,在花蓮市區與美崙各有一處據點,業者會先以醬油、乾麵等小禮物招徠老人家聚集,以不留書面證據方式,藉由口語不斷向民眾介紹健康資訊,取得長者信賴後,再大肆誑稱療效牟取暴利。

不少長者認為,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三五老友相約去聽「養生健康講座」,而且又有東西可以拿,何樂而不為?業者等到老人家上門聽講座後,開始販售每瓶1萬元的酵素,還聲稱可以治療糖尿病、降低膽固醇等慢性病。

衛生局指出,坊間每瓶酵素頂多一千多元,業者賣的酵素竟然要1萬元,有些老人家信以為真,誤中圈套者浪費大筆錢,更會延誤就醫,受騙長者不相信自己遭人欺騙,與子女爭吵,造成家人失和。

衛生局最近接獲檢舉,配合檢調單位展開調查,順利揪出不法業者,而且為了鼓勵民眾出面檢舉不法,該局會依法將罰鍰提撥5%給檢舉人當獎金。

上曜旺聲稱並未誇大療效,稽查人員深入調查發現證據確鑿,衛生局說,業者撤離花蓮,如今雖已人去樓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一定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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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救濟 婦團質疑:產婦未直接受益
2011/07/28 中廣新聞網

為了解決醫療糾紛和少子化問題,衛生署準備從明年元旦起實施「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在發生生育事故時提供救濟補助。不過婦女團體今天出面質疑,衛生署的草案只是想鼓勵醫院和解付錢了事,產婦根本沒有直接受益;婦女團體主張,應該由政府在發生生育事故的第一時間立即補償產婦,以保障產婦的權益。(李人岳報導)

衛生署準備從明年元旦起實施「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對於通過評鑑的生產醫療院所,在發生生育糾紛時提供最高200萬元的救濟金。雖然衛生署強調,救濟金並不包含醫師的醫療疏失責任,不過婦女團體仍舊質疑,醫病雙方先達成和解,政府再提供和解金來補助醫療院所,使得產婦根本沒有直接受益,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質疑,衛生署的草案只是想鼓勵醫院和解付錢了事,婦女還是沒有得到實質協助。蔡宛芬強調,生育事故補助應該直接提供給當事人產婦。

立委黃淑英質疑,婦女團體多年來提案「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已經完成連署,卻被擋在立院程委會;政府在選前拋出這項試辦計畫,把原本應該是女性為主體的風險補償,變成以醫院為主體的和解補助,根本無濟於事。

婦女團體主張,應該儘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由政府在生育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立即補償產婦,再由國家和醫療機構對話釐清原因,並且設計代為求償機制,以保障產婦的權益。


生產風險補助變質 婦團痛批 ,衛生署「醫療機構生育救濟計畫」,完全以醫院為主體的「和解補助」。立委指計畫是選舉考量
2011/07/28 聯合晚報/A14版/生活 陳雅芃/台北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和婦女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原推動以女性為主體的「風險補償」,如今衛生署提出的「獎勵醫療機構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卻倒果為因,變成以醫院為主體的「和解補助」。黃淑英批評,她在立法院提案「生產風險補償條例」,在上會期連續遭到國民黨團阻擾,仍躺在程序委員會;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呼籲朝野黨團,能讓相關提案的條例盡早通過。

黃淑英說,婦女團體10多年來推動「國家承擔生產風險」機制,馬總統在2008年競選政見也提出「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由社會共同承擔生育可能風險」政見,但馬總統上任後,衛生署卻沒有好好規劃,如今卻在距明年大選半年前急就章丟出此計畫,顯然是選舉考量。

蔡宛芬指出,衛生署此計畫草案規定,醫院要拿著和病患簽好的和解書、調解書,才能申請補償金或是調解金,但她質疑婦女無法對等和醫院談判,只有在醫院自覺有過失時,此計畫才能產生作用。

蔡宛芬認為,在醫院不認和解的情況下,婦女只能自認倒楣,不然只能經由漫長的司法訴訟,換取微不足道的賠償金。因此,她呼籲衛生署懸崖勒馬,停止催生此計畫,並呼籲朝野團黨能在立法院下會期通過「生產風險補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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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醫病對簿公堂 衛署推動生育救濟計畫
2011/07/26 蕃薯藤新聞

行政院衛生署明年打算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對在生產過程中導致孕婦或新生兒死亡或重殘的個案,提供最高200萬元救濟金,希望減少醫療糾紛。對於衛生署的此項計畫,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整體的檢討機制不足,去提升整體醫療環境才是最重要。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難產、血崩等生育事故很容易導致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

衛生署擬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立法,對孕婦或新生兒因生產中導致死亡或重殘個案,不考慮有無醫療疏失,死亡或重殘的產婦最高可獲200萬元救濟金,死嬰或死胎最高有30萬元救濟金,近日會將草案送行政院核定、今年完成立法,希望明年初開辦。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難產、生育意外等事故很容易釀成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對醫病雙方都不利,衛生署草擬「生育事故救濟計畫」,提供非訟解決之道;衛生署希望藉此計畫改善少子化問題並減少醫療糾紛。

衛生署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而申請生育事故救濟金的前提,是醫病雙方必須先撤告和解。不過光靠救濟金200萬,就真能減少醫療糾紛並讓婦女敢生育嗎?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副組長表示,衛生署此項計畫似乎是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只是「花錢了事」,政策流於表面,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檢討機制與配套,要去提升整體醫療品質才是最重要。

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說,政府應該研擬或討論相關政策,如何去減少醫療糾紛、疏失,以及降低醫療風險,讓人民安心,而不是純粹以救濟金了事的心態,這對減少醫療糾紛事件以及鼓勵生育都沒有助力;當發生糾紛時,應該去檢討醫院、醫師有沒有責任,去一個詳細的檢討,健全醫療制度,才是減少醫療爭議的根本。

醫改會表示,衛生署這種類似「花錢解決問題」的心態,沒有一個嚴謹的檢討機制在,恐怕會產生一個現象,就是原本醫院都會謹慎小心去避免醫療糾紛,但此救濟計畫出來後,可能會讓醫院認為反正出了事「政府會買單」,心態上恐怕會有所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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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清淡 助產士逐漸末落
2011/07/15 中國時報 陳俊雄、洪祥和

在少子化及醫療院所普及下,助產士在台灣的醫療市場逐漸退縮,儘管仍有部分「紅牌」助產士,吸引外縣市婦女專程前往接生,但新北市、宜蘭、花蓮等地助產士逐漸減少,甚至基隆地區已無助產士。

由助產士開設的「助產所」,由於具有相當資深的分娩經驗,在早年醫療機構不足下,也是多數婦女分娩的首選。但在婦產科醫院大量出現,加上少子化、剖腹生產興起、提供健保選擇不多等因素,讓助產所經營相對艱困。

根據資料,全台僅有三人領有助產師證書、三九三人考取助產士證書,原本北縣還有個位數的助產師,但幾年前即已「歸零」;九十五年間,當時的北縣還有卅七位助產士,九十八年銳減至廿六人,依此速度,新北市「助產士」恐將在十年內絕跡。

和新北市毗鄰的基隆市,由於資源不足,醫療市場早被台北地區及長庚醫院瓜分,目前助產士已經消失。

宜蘭、花蓮的情形也差不多,根據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統計,目前宜蘭地區共有卅二名、花蓮還有卅名助產士,勉強讓這塊古老招牌持續不墜。

儘管不少助產所經營艱困、助產士年齡偏高,但花蓮助產士邱明秀執業數十年來,已順利接生無數嬰兒,名聲響亮,許多外縣市的產婦常聞風而來,讓她生意應接不暇,要請她接生,還必須在半年前就提早預定哩!

(本會觀點:助產士助產與婦產科診所或婦幼醫院生產,有無差異?助產士為自然分娩,因為助產士並無給藥處方權;然而因少子化,加上國人認為至婦產科診所給醫師看,能獲得較佳照顧與建議,卻可能被醫生排時日催生而不自知,但由於子宮及體內激素並未安全準備充分,使得催生增加了母體生產的風險。幸運的話沒事,一但出事了就歸責於產婦個體因素,連醫生自已都忽視母體是否準備妥當(負責醫師以許多數據來判斷,部分醫生時間到了就催生或方便他利用產台的時間,如此增加產婦危險,極不負責)。所謂「瓜熟蒂落」,助產士卻是較符合自然法則生產的協助人員。婦幼醫院人員設備較婦產科診所完善,若婦幼醫院重視產婦及胎兒體徵,使自然與安全兼顧算是目前較佳彈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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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論人計酬, 病人愈健康 醫院賺愈多
2011/07/01 聯合報 詹建富

「蕭老先生,您很久沒來診所量血壓了」,「邱老太太,您有心臟病和糖尿病,我們已幫您掛整合性門診,看完病會有營養師教您選擇低糖、低油食物」。這不是詐騙集團,今天起,彰化縣線西鄉及金門縣居民,都可能接獲醫護人員主動關心的電話。

七月一日起,衛生署推出論人計酬新制,衛生署金門醫院、澄清醫院、彰濱秀傳醫院、天主教耕莘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及台北市芝山診所,共7家加入試辦。

「過去,醫院靠病人生病來增加收入;未來,我們希望病人愈健康,醫師愈有錢賺。」推動這項計畫的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表示,現行醫療制度其實讓醫師精神錯亂,醫師的天職是治病,讓病人健康,卻為了荷包,必須多開藥、多做檢查,否則影響收入。論人計酬制希望從改變病人的行為做起,減少生病機會,醫師也能獲得回饋。

健保局長戴桂英表示,論人計酬制是按地區人口預估年度醫療費用,由醫院與多家診所共同負擔該地區民眾的健康,病人少生病,省下來的錢,就提撥一定比率給醫院。

戴桂英舉例,若醫院能針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提供整合式照顧,不必一種症狀掛一科,並鼓勵病患正確用藥、運動,控制飲食、改變生活習慣,病人朝正向健康行為做起,「病人愈健康,醫院愈有錢賺」,「也讓民眾用腳投票,選擇好的醫院」。

秀傳醫療體系總裁黃明和出生於彰化線西,基於回饋鄉里,加入論人計酬試辦計畫。他說,當地約1萬5千人,老人占11%,院方已透過里民大會、村里活動中心、老人會通知鄉民,也廣發血壓計及體重計,讓民眾平日多注意保健。

不過,這項制度仍允許病患自由選擇就醫,病人如果在區域外就醫,費用就從論人計酬預估費用中扣除,部分醫界人士對此比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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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醫院」 全台竟有16家
2011/06/20 蘋果日報

醫護人員過勞案件頻傳,勞委會最新的勞動檢查報告顯示,國內約三成二、十六家醫院遭檢查發現違反《勞基法》,讓員工超時工作,甚至不給休假和加班費。另署立基隆醫院也被查獲員工超時工作,是唯一入榜公立醫院。勞團批是「血汗醫院」。

其中15家是累犯
勞委會日前完成今年醫療院所勞動檢查報告,結果五十家被抽查醫院中,有十六家違法,十五家是去年就曾被抓包違法的累犯,其中八家違法事項達兩件以上。遭檢查的醫院,由各地勞檢機構抽查每家各十人的工作情況,包括七名護士和三名適用《勞基法》員工,如醫檢師、行政人員等,不包含醫師。
檢查結果發現,宜蘭海天醫院因未給加班費、未給假日工資、沒有出勤紀錄、未訂定工作規則,遭宜蘭縣政府罰兩萬四千元;新竹縣竹信醫院則因超時工作、未給例休假、加班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女性未經報備夜間工作等,被新竹縣勞工處要求限期改善。
勞委會官員指出,抽查時就選擇多家過去曾違法者進行複查,才導致累犯率偏高,至於這些醫院連續兩年違法,問題應是人力不足,才會使超時加班等問題嚴重,會持續與衛生署溝通,呼籲改善醫院工作環境。

海天醫院最嚴重
宜蘭縣海天醫院回應,員工就職時以「柔性口頭契約」說明薪資已將超時或假日加班費一併計算。對於被查到多項違法,該院回應:「我們不想上報、謝謝關心。」《蘋果》據新竹縣衛生局資料,去電竹信醫院陳姓聯絡人,陳女表示無法對外發言,僅低調說缺失已改善。對於署立醫院也上榜,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昨表示,會盡速了解情形。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批評,院方長期漠視勞動法令和政府長期放縱,才造就這些「血汗醫院」累犯違法,「院方應檢討如何落實勞動法令,不能打著救人事業的名號剝削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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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醫療奉獻獎訪查員
2011/06/15 聯合報

您想擔任醫療奉獻獎訪查員嗎?第21屆醫療奉獻獎訪查員招募開始,即日起接受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報名參加,詳情請上聯合人力網(http://udnjob.com/)查詢。

為樹立醫者典範,發揚優良醫療從業人員之精神及事蹟,由立法院厚生會、聯合報系主辦,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承辦,TVBS無線衛星電視台、國際厚生數位科技共同舉辦的「中華民國第21屆醫療奉獻獎」,今年以「百年,醫人」為主題,除歡迎各界舉薦合乎本獎項選拔標準的醫療從業人員,並將擴大甄選醫療奉獻獎候選人訪查員。

即日起,接受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報名。請以e-mail方式投遞您的履歷,經遴選審核,將錄取20名以上接受訪查員訓練,結訓並通過測試者,正式成為本屆醫療奉獻獎訪查員,並頒發證書。實地進行訪查時,將發給臨時工資。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24日止
報名時間:(入選訪查員訓練營將於6月26日另行通知)
學歷要求:國內大學或大學以上在校生
科系限制:不限科系,所有科系均歡迎。
訪查員訓練時間:2011年6月28日(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訪查員訓練地點:台北醫學大學
訪查時間:2011年7月16至31日
聯絡電話:02-8692-5588分機6158王彥文
E-mail:yenwen.wang@udngroup.com
訪查員訓練營由聯合醫學基金會主辦,台北醫學大學、厚生基金會、
聯合報系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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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健檢 4年換4家
2011/06/17 聯合晚報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今天進行年度的健康檢查,但他是首位不固定健檢醫院的總統,對於有醫生建議應固定健檢醫院,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謝謝醫生的關懷,但馬英九也是希望順便能了解各個醫院運作情況,這個作法不會改變,未來仍將持續下去。

范姜泰基表示,這個作法是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就已經產生的模式,兩任八年的任期,他每年輪流在不同的市立醫院健檢,正好可以了解不同的市立醫院運作狀況。他說,馬英九擔任總統後,仍然這麼做的原因,主要還是希望能藉著健檢的機會了解各個醫院運作情形,另一方面就是跟不同醫院的醫護人員聊聊。

他說,健檢需要一個整天的時間,身為總統何時會有一整天的時間,待在一家醫院裡面了解這家醫院?

雖然固定在同一所醫療機構內做健檢,可能較能掌握身體的變化情形,也較能找出潛在的疾病與危險,但馬英九顯然不在意這個微少的差別,而是想藉機去了解各醫學中心或醫院在運作上是否碰到什麼難題。

黨政人士說,雖然總統的健康很重要,但有無固定在一家醫院之內,畢竟是技術問題,馬英九可能比較關心衛生醫療體制(本會觀點:政府應記錄各醫院發生醫療爭議案件之始末並公告之,其中需包括參與醫療之醫師及相關醫護人員,讓資訊透明,讓醫師能警惕與反省改正,讓所有醫護人員能注意病人所有的反應,給予合適照顧。政府及衛生署應主導以維謢民眾就醫安全。),希望藉機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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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層掃描重複檢查 衛署被糾正
2011/06/09 中國時報 陳文信、黃天如

監察院調查發現,政府未落實電腦斷層掃描的影像品質管理規範,導致民眾時而必須重複檢查,徒增吸收過量輻射風險,昨天糾正衛生署;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已推動電腦斷層掃描等醫學影像交換試辦計畫多年,但基於尊重醫師專業,無法強制進行(本會觀點:醫師專業是用於解讀影像數據來決定治療方向,該影像是病人付費取得的檢驗資料,依醫療法是可由病人攜出,供其它醫師參考,以杜絕醫療資源的浪費,並能維護民眾健康。建議衛生署應建立影像檢驗資料流通性,由病人決定資料的流通目地醫院。),所以 醫療院所之間影像交換的利用率確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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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生產醫用棉花棒 負責人遭判刑6月
2011/06/09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板橋報導

中和區正青國際公司被控無衛生署製造許可,在無滅菌環境下包裝醫療用棉花棒,銷售給各大醫院使用;板橋地院依藥事法判正青國際公司罰金8萬元,負責人李世珍則被判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及併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正青國際公司領有販賣藥商許可執照,代理銷售衛伸棉業公司生產的棉棒、棉球和棉墊等,但正青並無衛生署核發製造醫療器材許可證;去年1月因衛伸公司暫停生產線整修廠房,無法正常供貨,正青公司購買未消毒的棉花棒等醫療商品自行包裝,送往兩家生化公司消毒滅菌後,自行出貨賣給北市、新北市和台中地區多家公私立大型醫院。(本會觀點:醫院難道不需管控購進物品的品質嗎?未滅菌的棉花,用於傷口或手術中,造成病人感染,醫院難道不用負責?)

正青自行出貨的其中一項棉墊,因消毒不完全及未符合標準作業程序,被發現含有頭髮,去年6月遭踢爆後,新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李世珍在法院審理時承認犯行,法官審酌她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判她徒刑6月併科6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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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診送消脂茶 中醫違法, 涉不當招攬病患 最高可罰25萬元
2011/06/06 蘋果日報 林媛玲、簡威弘╱新北報導

近日有網友貼文,民眾持「雙和卡」到新北一家中醫診所看診,可享掛號費僅五十元,並贈消脂茶一包。由於送贈品招攬病患已違法,《蘋果》喬裝民眾致電詢問,診所還提醒:「一定要有雙和卡才能送喔!」但記者登門對質,護士卻嗆:「你有搜索票嗎?」衛生局將派員調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二十五萬元罰款。

在PTT實業坊有版主發行雙和卡,每張二十元,只要購買卡片就可在新北市中、永和區的簽約商家享折扣服務。上月底,有網友發現PTT出現一篇訊息表示,中和區的康乃馨中醫診所推出折扣及送贈品服務,不僅提出持卡掛號贈送消脂茶,還標榜購買藥膳可享九折,埋線減重都有優惠,甚至附註「因礙於法令規定無法在網路上公布,請自行來電詢問」。

上周四,《蘋果》以民眾身分打電話預約詢問康乃馨中醫診所,護士還特別提醒表示:「一定要有雙和卡才能送消脂茶呦,沒有卡就不能送!」

竟嗆:有搜索票嗎
稍後抵達現場表明記者身分,並詢問診所是否知道此舉違法。女護士說,一定要本人持卡來診所才送消脂茶,「並不是對外大聲說現在有優惠。」

記者再問:「可以看消脂茶嗎?」護士卻回嗆:「不方便,你有搜索票嗎?」如果記者不是來看診,「根本就不需要解釋。」針對診所送消脂茶一事,記者要求採訪院長、中醫師林久乃,她透過診所主任表示不願回應。

醫療行為不是商品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說,醫療院所若宣稱就診就可送禮品等情事,已涉及不當招攬有觸法之嫌,依《醫療法》可處五萬元至二十五萬元罰款,該局將前往現場調查,若查證屬實將開罰。

楊耀城強調,許多醫美診所或中醫診所都會利用送贈品來招攬病患,甚至打出「買五送一」等療程,不管是減肥門診或整形美容等都屬醫療行為,醫療行為不是商品,若有贈送及優惠等廣告都已觸法。

醫療診所促銷不當觸法類型
◎掛號送贈品、禮品
◎採會員制享折扣或優惠
◎公開發宣傳單招攬促銷
◎「買數次送1次」等療程
資料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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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計酬7月試辦 提升醫療服務
2011/05/17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國內健保制度出現大變革!健保局將自今年7月1日起試辦「論人計酬計畫」,照護對象包括醫院所在地的戶籍人口,以及醫院「忠誠病人」。健保局指出,此制度鼓勵醫院留住病人,且作好預防保健讓病人少看病,希望改變台灣人愛看病、愛逛醫院、愛名醫的就醫文化。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指出,目前健保都採取總額給付、論量計酬等方式,醫院收治越多的病人或病人愈常看病,醫療院所就能拿到越多健保給付,形同鼓勵醫病雙方多看病、多上醫院。

論人計酬計畫則打破傳統觀念。健保局會依照去年度該區域民眾人數及其醫療費用等數值,計算出一個總額,決定該醫院診所未來一年可向健保局拿到多少錢。如果醫院負責照料的病人,身體健康少看病,剩下來的錢就是醫院的盈餘。

蔡淑鈴預估,論人計酬計畫將鼓勵醫療院所除了提供一般醫療服務外,還增加對病人正確飲食、生活方式衛教等預防保健。

蔡淑玲指出,全國計有25家院所團隊提出申請,經健保局邀請學者專家評選,最後有八家成為試辦醫院或團隊。包括署立金門醫院、澄清綜合醫院及11家區內診所、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及42家區內衛生所或診所、台大醫院金山分院及2家區內衛生所或診所,以及耕莘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以及善工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初步統計,約30萬餘民眾納入試辦範圍。

蔡淑玲指出,7月1日開始試辦,民眾就醫權益及方式完全不受影響,反而可以得到參與試辦計畫的醫療院所更多服務。

以彰基為例,該院照護對象為團隊忠誠病人,也就是原本常至彰基就醫的病患。為了留住這些老病人,彰基勢必得提供更好醫療,並給予預防保健和追蹤,維持老病人的健康,只要老病人花的醫療支出少,醫院就能賺到更多錢。但彰基的老病人如到其他醫院就醫住院,健保局還是給付其他醫院醫療費用,但這些費用就會從原本給彰基論人計酬的總額中給扣除。

該項計畫預計試辦三年,如果試辦成功,希望未來全台有更多醫院參與「論人計酬計畫」,達到民眾、醫療提供者及保險人三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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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明年撥10億 專款聘5000護士
2011/05/13 記者施曉光、邱燕玲/台北報導

昨天是「國際護師節」,「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出席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提出合理護病比列入醫院評鑑標準等三大訴求。衛生署回應明年度將增加十億基金專款專用聘任五千名護理人力、改善醫療設備等措施;勞委會則允諾依法裁罰違法,同時持續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白天班護病比 今年達一比七
此外,前衛生署長楊志良點名有三家血汗醫院,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表示,衛生署將在三個月內全面了解公立和署立醫院的醫護人員勞動狀況。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副理事長林月桂提出三點訴求,包括:一、衛生署明定合理的三班護病比例,並列入醫院評鑑標準;二、健保足額給付,讓醫院聘足合理護理人員;三、改善公立機構醫院「高資低用」,回歸證照任用制度。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回應,從民國一百年起醫院評鑑制度中,「人床比」人力配置標準已從原先一人照顧四床降低至一人照顧三床;「護病比」部分,白天班達到一比七的比例,她保證「今年就會兌現」。
此外,蔡淑鳳表示,政府將從健保中列專案基金,今年為十億元,明年還將增加到二十億元,以「專款專用」方式來補助增加護理人力的預算,去年已增加二千五百多名護理人員,預計明年可增加五千名人力,並改善醫療設備。

醫護過勞 勞委會允專案檢查
對於醫護人員超時工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批評衛生署「你們執行不力嘛!明明護理人員有勞基法保障,卻落實不了、監督不力!」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也問,醫護人員過勞是普遍現象還是只有三家?蕭美玲坦承是普遍現象。盧秀燕批評,政府做不好如何管好民間?評鑑也都作假。
蕭美玲強調,衛生署會和勞委會一起要求醫院落實勞基法的規定;對於現行勞基法沒有將醫師納入,蕭美玲表示,醫師的工作性質比較不一樣,但是這是可以研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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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成立 保障兩岸醫療技術交流和諧
2011/04/21 楊鎮州

集合台灣法界、醫界及稅務專家共同發起的「台灣兩岸醫療事務交流協會」,其宗旨在於期待能為兩岸間醫療事務發展的標準模式,並開拓兩岸間人民醫療的交流。另將授權大陸成立「海峽兩岸醫學美容技術交流基地」、與國內生產膠原蛋白大廠雙美生物科技共同合作的「大中華醫學美容醫師培訓中心」、「海峽兩岸醫學美容技術交流基地」為國內業界建立順暢的溝通橋樑。

協會理事長吳一昌表示,兩岸醫療事務交流日益頻繁,一般的交流都是單打獨鬥,雖然憑藉各人的關係,但有許多法令上的限制都未能充分了解,所以,經常產生糾紛,極需要有相當專業且具公正性的單位給予幫助。

吳一昌指出,協會上月初即與廣州新時代醫院集團籌組「兩岸醫學美容學術交流基地」,並成功將台灣106位醫師合法在新時代醫院集團中合法註冊,為台灣醫師換取中國大陸醫師執照後,更奠定其在中國大陸被認同的重要性。

該協會為提升大陸醫師針劑注射技術,與雙美生物科技共同合作,且佈局中國大陸市場已久,現正透過協會將台灣醫師注射膠原蛋白技術與經驗推廣至大陸,讓更多的消費者能享受另一種台灣生物科技的成就。歡迎有意合作之單位、廠商洽談合作機會,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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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促進聯盟 推動醫事專業
2011/05/10 聯合報/施靜茹

由17個醫事團體組成,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昨天成立,副總統蕭萬長(中)、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都到場致詞,歌手楊培安(左)擔任「醫天使」。

聯盟理事長連瑞猛(右)指出,國內醫事人員有「被壓榨的白色柳丁」之稱,聯盟成立後,將推動醫事專業與民眾的溝通平台,向民眾宣導如何善用醫療資源,為醫事人員爭取合理執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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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巨塔裡誰很可悲?
2011/04/22 聯合晚報 社論

「血汗工廠」,大多數人都知道是指什麼,但如今出現「血汗醫院」之說。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表報告,說台灣有些大醫院嚴重剝削醫事人力,院內的藥師、護士、甚至醫師都人手不足,工作過勞。這份報告發表之後,聯合報繼續報導了北部醫院鬧護士荒的情形;也有護理人員投書,稱「在台灣當護士真是件可悲的事」。

護士工作搶手,護理人員卻自稱「可悲」,其間的人力供需和工作合理度一定出了問題。台灣各大醫院的護士工作重、工時長,恐怕連病患看在眼裡都能知道。尤其如果再觀察一下重症和慢性病房裡,有多少病患家庭額外聘雇私人看護日夜輪班,外籍照護工長期以醫院為家,分攤了(原本不被允許的)抽痰、餵藥等工作。在這些私人花費提供的人力支援之外,護士仍忙得不可開交,可想見醫院人力不足何等嚴重。

問題出在那裡?有些醫院喊冤,說不是不願增聘人力,而是招不到人;這只是問題的一小部分,畢竟市場自有供需法則,招不到人就應合理調整待遇。而按照醫改會和護理人員的說法,衛生署要求的人力門檻太低,已經低於先進國家標準,致使醫療人員本來就工作負擔太重;很多醫院甚且還發生超時工作違規、出勤紀錄不實等情況,更惡劣的是趕在衛生署評鑑之前才趕緊補人力充數。如果這些指控屬實,那麼,衛生署的監督和規範機制是結構性原因,加上醫院的「賺錢至上」態度造成惡性循環。

日前爆發署立醫院弊案,我們曾質問,醫療行業人命關天,但予外界的印象,到底事關「救人」比較多還是「賺錢」比較多。而這行業中顯然還有嚴重的階層化問題,從行政主管到所謂大醫師、小醫師,以及醫技和護理人員之間,存在著薪資和工作量的極大差異。醫師是台灣諸多資優生第一志願搶進的領域,但這整個行業需要合理的人力配置和工作條件支撐。衛生署應速進行徹底的改革和把關,否則,不只是護理人員自嘆可悲,若醫療品質下降,在台灣當病人才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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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公會:9成醫院護士不足
2011/04/20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0日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公布血汗醫院評鑑,護理人員尤其很辛酸。護理師護士公會今表示,最近調查發現,有近9成的醫院護士招募不足額,問題比想像嚴重,甚至有醫院必須關病房因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發表「血汗醫院評鑑結果」,護理人力吃緊,甚至直接點名林口長庚醫院護理人員工作量大,一般病房、加護病房人力不足,護理人員辛酸血汗指數位居全國醫學中心首位。

醫院護理人力吃緊問題一直受到質疑,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呂月榮受訪表示,這個狀況已經愈來愈嚴重,她說,護理人員缺額問題非常嚴重,尤其是今年,因此,過去1週曾以問卷方式詢問醫院主管,目前回收近100份,分析結果顯示,有近90%的醫院表示護理人員招募困難,醫院護理人員缺額 10%。

呂月榮說,護理人員配置本來就不足,現在則是負擔愈來愈重。她說,有人性一點的醫院,就是以「關病房」因應,但有些醫院為了營收,不肯關病房,讓護理人員在非常不合理的狀況下運作。
她說,工作量太大,原本就容易出問題,表面上醫院會歸咎為護理人員睡眠不足等原因,但實際上事情太多,照顧就很容易出錯。
她說,醫院為了符合白班的醫院評鑑,護理人員1個人要照顧8到11人個病人,但夜班、小夜班就很慘,有些醫院護理人員甚至要照顧20到30人,但歐美是三班平均,1個護理人員只要照護4到5人,日本也只要照顧7人,台灣的夜班照顧人數幾乎是歐美國家的5倍以上。
至於護理人員為何缺額嚴重,呂月榮說,2010年8月到9月間在網路上進行1000多份護理人員調查,結果發現,護理人員離職原因主要是薪資福利與付出不成正比、工作量大、壓力大。

值得注意的是,當問及護理人員3年內有無留任可能時,只有17%的人願意留任,這也凸顯未來護理人員人力問題,只會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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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球出生率排名 台灣再吊車尾 2019/03/2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我國少子化可說是國際認證!「世界人口綜述(World Population Review)」日前排出2019年版各國的出生率排名報告,台灣於200個國家中排名吊車尾,平均每名婦女只生1.218名孩子。衛福部國健署今天表示,國人想不想生的原因太複雜,提高出生率並不簡單,該署盡力讓孩子能出生得安全,以健康成長。

報告指出,生育率最高的國家絕大多數都在非洲,一口氣包辦前9名,如全球生育率第1名的尼日(Niger),每名婦女平均生下7.153個孩子。而全球出生率吊車尾就是台灣,平均每個婦女生下1.218個孩子,全球排名敬陪末座。

衛福部國健署長王英偉指出,我國結婚年齡平均30歲,第一胎生產31歲,因愈高齡孕婦其愈有機會早產。為保障嬰兒健康,育嬰前孕產婦應做足產前檢查,該署近年增加超音波給付補助,另也針對高風險孕產婦進行產後追蹤。

王英偉表示,該署去年已推動「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於嘉義、花蓮、台東、屏東、南投及宜蘭六縣市試辦,串連產檢院所,提供社會因子以及健康因子影響較高的媽媽們電話關心和到宅訪視,輔導她們定期產檢。若發現有醫療或社福需求,就協助轉介。該計畫今年擬擴大辦理。

至於人工生殖補助部分,王英偉直言,國際研究顯示,需要人工生殖的夫妻算是少數,即便提高補助,也和提高生育率沒有明顯相關性,「關鍵還是大家想不想生。」

但怎麼提高大家想生的意願?王英偉說,這非單一因素引起,所以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是由行政院辦公室執行,該署的主要職責,是讓孩子怎麼樣生得安全。

王英偉呼籲,國人若有生育計畫,且想讓孩子安全出生、出生也能健康成長,仍是早點結婚、早點生育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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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咖啡館開講 台大教授嘆台生產環境糟 2018/04/18
中央社

不是咖啡館的「好孕世界咖啡館」今天邀民眾開講營造生育友善環境,告別低迷出生率,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吳嘉苓指出,台灣醫界的生產現場,嚇得人不敢生孩子。

世界咖啡館是新興審議民主對話型態,主要提供關切相同議題的民眾討論機會,以激發出公民共識、行動。生產改革行動聯盟今天舉辦好孕世界咖啡館,聚集想孕、未孕、已孕、拒孕的民眾一起討論少子化議題。

這次好孕世界咖啡館不僅限媽媽參與,也有不少爸爸及準爸爸、未婚年輕女孩及護理人員的身影,甚至有澳門人跨海分享生育經驗。除育嬰假難請、哺乳室不足等常見議題,參與民眾也十分重視生產醫病關係,多組新手父母坦言,照醫院指示生完後,才知道有其他生產選擇。

吳嘉苓則直言,台灣不僅是助產士最少的國家,生產醫療體系也與國際實證醫學不符,許多觀念也落後國際。如國際間興起的伴侶催產操,讓產婦與最信任的另外一半共同完成生產,但台灣的生產環境中伴侶始終被動看著獨自「奮戰」的產婦。

此外,目前台灣醫院婦產科產姿多採躺姿,不重視產婦的身體力量,忽視自然生產的重要性,進而導致剖腹產盛行。吳嘉苓認為,落後的生產方式使生產經驗成為一種恐懼。

她告訴中央社記者:「我曾嘗試請別人畫出心目中的生產,結果畫面一個比一個可怕,這樣誰敢生呢?」

「真正的力量來自草根」,這次好孕世界咖啡館主辦人、記錄片「祝我好孕」導演之一蘇鈺婷表示,改善現行醫病關係這類議題都需「由草根往上生長」,打破政府與民間的鴻溝。「預計將討論出的意見放上公民決策平台,促成政策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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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少子化 林奏延籲設兒童專責單位 2017/09/23
中央社

台灣去年全球生育率倒數第3,前衛福部長林奏延今天呼籲,政府應成立兒童專責單位。不過,衛福部長陳時中卻認為,應先強化跨部會合作,並且提高女性生育後重回職場的機會。

兒童健康聯盟、國家衛生研究院等單位今天共同舉辦學術研討會,邀集各界專家討論台灣少子化總體對策,盼建構友善且付得起的兒童養育、健康照顧及教育。

衛生福利部少子化辦公室召集人、前衛福部長林奏延與會時表示,台灣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化的雙重危機,加劇老化速度,根本問題在於極低的出生率。

林奏延說,根據國際間統計,2016年全球婦女平均生育率為2.5,即一名婦女平均生2.5個孩子,但台灣婦女總生育率僅1.12,世界排名倒數第3,僅高於澳門的0.94及新加坡的0.82。

林奏延指出,台灣婦產科醫學會今年也提出警告,指今年新生兒人數恐跌破20萬,若成真,將是10年來第2低,少子女化問題延燒,影響層面遍及醫療、教育、商業、勞動力減退;在政治決策時,老人福利也容易勝出,陷入惡性循環,是不可忽視的國安問題。

林奏延呼籲,政府應鼓勵民眾生第2胎的意願,包括廣設公私立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提供奶粉券或疫苗券、補助人工生殖、優先提供育兒家庭平價的社會住宅,將養育責任社會化。

林奏延過去曾拋出「6歲以下國家養」概念,他今天也建議政府應成立兒童專責單位,例如兒童局,主要負責孩子的健康、照顧福利等。

陳時中則表示,要是每個族群都要成立一個專責單位,那根本「沒有成立完的一天」。他強調,部分政府單位在處理事情上都以「法」來區分,但實際上應強化部會、單位間的合作,改以「服務對象」為區分,認為不需特別成立專責單位。

陳時中指出,現代女性就業率高,擔心為了照顧孩子和職場脫節,降低生育意願,因此他認為應該強化男性的生養責任,例如育嬰留職停薪假應男、女各請一半,共同負起養育責任,才可以領到6成薪,增加女性重回職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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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轉少子化的台灣 2017/04/30
聯合報 林奏延/小兒科醫師、衛生福利部前部長

台灣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化的雙重危機,長照是當前國家非常重要的政策,但更根本的問題在於極低的出生率。二○一六年我國每位婦女總生育率為一.一二,排名倒數第三,只比新加坡及澳門高,遠低於理想的總生育率二.一,更加速社會的人口老化現象。

今年二月底,老年人口首次超越幼年人口,人口紅利即將消失,這不僅影響我國人口結構、經濟力及國力,未來可能連長照照服員等基礎勞動力都嚴重缺乏。

日前筆者以小兒科老兵立場,語重心長地提出「六歲以下國家養」概念,其實是要喚起政府及社會大眾的重視,並將兒童視為公共財來呵護,並不是六歲以下兒童所有的養育教育經費,全由國家負擔。然而,少子化並非單純的經濟或醫療問題,它更與內政、福利、就業、教育等密切相關,屬國家層級重大議題。

少子化原因,不外乎青年低薪、沒房或房價高、工時長、養育兒女費用高、頂客潮流當道、托育服務不完善、青年延長就學延後就業、沒有合適結婚對象,及媒體過度渲染社會負面人生觀等。面對少子化問題,沒有仙丹解藥,應該多管齊下,個人試著提出一些建議策略。
一、政府明確宣示改善少子化的決心;並整合各部會,國發會、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等積極推動。
二、創造生育、養育的友善環境,應重視產科及兒科醫師,並且重啟產科醫師及助產師共照制度。
三、促進經濟成長,改善國人低薪及工時過長情況。
四、大幅提高兒童六歲前國家養育教育補助及結婚補助經費。
五、給予婦女產後就業的保障及建構友善職場。
六、廣設公私協力的托嬰中心、托兒所及幼兒園,提升托育及養育品質,完善托育及教育制度。
七、社會住宅政策與提高生育率適度連結,及提高減稅優惠的扣除額。
八、重視技職教育,鼓勵年輕人早日進入職場。
九、對不孕及單身族設計生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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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醫療是在做功德?健保署調整夜間出勤給付 2019/06/2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隨著人口老化,居家醫療重要性也隨之提升。但不少醫師反映,健保給付的訪視費1,500多元太低,曾有醫師收治10人,1個月卻僅1.5萬多元收入,等同「做功德」。健保署日前公告新制,提高夜間、深夜、例假日和國定假日居家醫療訪視給付,最高一次可領2,900多元。

主打居家醫療的維揚診所醫師陳英詔說,日本在宅醫療是在2006年政府提高給付後才蓬勃發展,醫師才真正開始走出醫院,可見「合理給付」是醫師最重視的問題。

陳英詔感慨,我國現階段尚未有醫師專職居家醫療,都是兼著做,避免收入太差,只能用愛心去撐著。例如日本進行居家安寧訪視,訪視一次給付3萬日幣,折合約台幣9千元。但台灣醫師訪視一次為1,500多元,真的差很大。

健保署於5月30日公告最新修正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新制內容包含執行居家醫療的醫種擴增,同時要求醫師半年內協助整合民眾用藥,以及針對緊急狀態及特殊適應症的個案,依時段調高醫師的訪視費用4到7成。

健保署醫管組長李純馥表示,居家醫療的醫師訪視費為一次1,553元,山地離島地區為1,709元,而訪視費包含診察、處方及行政作業成本等。但是,有個案是在夜間或例假日出現緊急狀況,仍然需要醫師出馬。

健保署首次調高緊急狀況的給付,醫師若傍晚5點至晚上10點的夜間出勤,加計5成;晚上10點至隔日早上8點的深夜出勤,加計7成。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出勤,加計4成;若又是假日又是夜間出勤,加計5成,深夜則加計7成。

此外,民眾醫療需求愈來愈多元。李純馥說,考量滿足民眾看病需要,以及居家用藥遵循度需專業協助,居家醫療首度納入中醫和藥師,只要西醫師評估個案有需求,即可協助轉介中醫或藥師諮詢服務。

不過健保署也發現,不少走不出家門就醫的個案接受居家醫療,但有家屬代領或大費周章帶患者去醫療院所看診。李純馥說,為減少重複醫療浪費,希望半年內完成民眾用藥整合,否則個案不能再以居家醫療方式收案。這涉及病患及家屬對醫師的信心。期待醫師能和家屬清楚說明,增強民眾對團隊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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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居家服務所 最高齡照服員竟只26歲 2019/02/2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不少人對照顧服務員的印象,年紀多偏中高齡,但台中市一家去年剛申請通過成為B級長照特約單位的居家服務所,其聘僱的四名照服員全是年輕人,最「高齡」僅26歲。他們用「以人為本」服務理念溫暖對待個案,因韌性十足,還幫獨居阿伯將原本惡臭的家煥然一新,受案家肯定。

御歸來居家服務所去年成立,截至今年2月中旬,4名照服員共服務17名個案。其中,照服員王珮甄就是單位內最「高齡」的照服員,她留有一頭俏麗短髮,服務耐心、笑容甜美,與她談及長照服務,能明顯感受她對工作的熱情。

「當初大學選擇銀髮產業管理系,媽媽還念我幹嘛做外勞工作。」王珮甄笑笑表示,愈是被這樣說,她愈是想試試,讓她不只一腳踏入照顧工作,還去日本實習2年,學習怎麼「有感情」地服務失智長輩。

什麼叫有感情的服務?王珮甄舉例,過去不少人把失智長輩當「老番顛」,是非常沒有禮貌的事,應以「人」的角度思考,「如果你失智了,會希望被怎麼對待?」可能只是喝咖啡或聊童年往事,但長輩會對照服員的到來引頸期盼。

「其實長輩需要的不是把屎把尿,而是在孤單時有你陪伴。」王珮甄說,很多爺爺奶奶在她去服務前原本還病懨懨的,一看到她都好了,還會塞零嘴要她帶回家吃。媽媽現在也認同她的工作,常和朋友說:「我女兒做長照的喔!」

王珮甄最有成就感的一次工作,是找到被遺落於長照網外的獨居長者。她某次服務一名66歲獨居伯伯時,因隔壁房屋時常傳出惡臭,伯伯拜託她:「妳可以去隔壁看一下嗎?不知道住裡面的人是生還是死。」讓她硬著頭皮去敲門。

「還好鄰居活著!」王珮甄說,這名鄰居是67歲的獨居爺爺,家裡沒水、沒電、沒電話,更不用說有申請長照服務了。惡臭來源則是家裡地板鋪滿厚厚的、被拿來便溺的濕報紙,地上也爬滿蚊蟲蟑螂,「真的是臭到難以忍受。」

王珮甄打電話向里長徵求社區志工幫忙,但臭到每人都卻步,因她放不下這名爺爺,不只為他申請長照服務,也和同事合作,每次進屋裡清潔就帶走一大包垃圾,終於看到爺爺的家裡地板了,她還拍胸脯保證:「半年後一定會香啦!」

儘管年輕人充滿熱血,但也有家屬覺得她太年輕、資歷淺,怎麼能做好照服工作?王珮甄感慨:「年輕猶如照服員的原罪。」

御歸來居服所負責人、日台醫療福祉文化交流支援機構副代表蔣國芬表示,日本的長照服務精神是以人為本,也就是對待長輩,猶如對待自己家人,所以工作也受社會大眾肯定,讓年輕人也覺得這份工作充滿前途與希望。

但台灣大專院校的長照相關科系愈來愈多,卻只有二成年輕人加入照服工作,蔣國芬認為,最大原因仍是這份職業還沒普遍被肯定的關係,年輕人工作不只是看薪水,還有專業度及未來的晉升機會,才有機會翻轉職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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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推醫師走出診間 扮醫療里長伯 2018/08/15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

健保署鼓勵醫師走出診間,翻轉過去病人到診間就醫的模式,主動到行動不便的病患家中看診並給藥,獲得病患及家屬的肯定。健保署今(15)日表示,旗下中區業務組今年以「家是最好的病房-把醫療送到家」為主題獲得第一屆政府服務獎,並於15日在彰化員林基督教醫院及二水衛生所辦理成果分享。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以往行動不便病人外出就醫非常困難,造成家屬疲於奔命,病人亦可能因就醫不便而延誤病情。健保署從105年2月起針對居家行動不便、有醫療需求的民眾,推出醫師到家看診的服務,有需要的病人不必出門就能看病,大大的減輕家屬負擔,醫師也可利用該署開發的資訊分享平台,完全掌握病患的病情。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方志琳組長表示,以105年中彰投地區之人口數預估失能人口約123,000人,推估有居家醫療需求約14,000人,實施初期因民眾不知道有這項服務,或找不到可提供服務的醫師,以及參與的醫師很少等種種原因,只有376人(照護率2.7%)得到此項照顧。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為擴大服務範疇,結合各縣市衛政、社政及民政機關,動員基層村里幹事、村里鄰長,並邀請縣市醫師公會啟動走出診間誓師大會,及請醫院強化出院準備銜接照護、開闢醫學中心專業諮詢專線等措施,為民眾架橋、為醫師鋪路,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屬知道,也讓醫師願意走出去。

目前中彰投三縣市68鄉鎮,已有548家醫療院所提供這項服務,每一個鄉鎮都找得到提供到宅醫療的醫師。截至107年7月共有11,351個案獲得居家醫療的照護,照護率已超過80%。

彰化縣員林基督教醫院院長李國維表示,該院目前有170位居家醫療病患,其中一位蕭女士50歲,因中風導致缺血性腦病變與癲癇,只能長期臥床,生活無法自理,平日僅由打零工的先生照顧,家中經濟拮据,三個孩子也在外地半工半讀就學,著實辛苦,後來經轉介醫師及護理師定期到家中看診,協助照料傷口及壓瘡,並搭配員林基督醫院「藥師送藥到家服務」,讓家人不需外出奔波,煩惱交通問題,並有長照的居服員到府協助生活照顧,紓解整個家庭壓力,蕭女士病情也獲得控制及改善。

健保署表示,民眾若有居家醫療照護需求,可在健保署全球資訊網(www.nhi.gov.tw)/一般民眾/居家醫療整合照護項下,查詢健保居家醫療照護之服務提供者資訊。

若需生活照顧各項資源,可連繫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協助轉介(查詢路徑:衛生福利部首頁/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照十年專區/照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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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老了都用的到!」診所年輕醫護團隊投入高齡長照 2018/06/18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老了我們都用得到!」為推動長期照護社區化,高雄市首度有診所建立完整長照模式,提供防癌抗老、長照失智據點、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A點)及居家安寧等服務,社區高齡患者不用為了到大醫院就醫來回奔波,厝邊診所就能提供專業照顧。

前鎮區診所兩年前投入防疫、防癌及高齡照護,集結醫療、護理、藥事、復健及職業衛生等專業,除防癌防老、社區健康教室、勞工健康諮詢等前端健康管理,更成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A點),整合居家護理、居家醫療及居家安寧,並建置長照失智據點,為失智患者開設運動課程。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李素華說,長照服務須整合各方資源,過去多大型醫療院所才有能力承接,但診所在地化的服務模式,才能真正落實老人家「社區終老」目標。

祥全診所院長張倡榮還不滿40歲,投入安寧醫療多年,6年前離開高雄長庚家庭醫學科自行開業,除了平日看診,仍持續耕耘居家醫療及居家安寧服務。他感慨,在醫院看到許多癌末患者想回家善終、卻不可得,希望結合各領域專業投入長照服務,「做這塊不賺錢,但可讓高齡者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團隊成員之一的居家護理所所長陳子環是七年級生,她在加護病房9年,看到許多急重症患者在機構中長期臥床,因為壓瘡、營養不良及體弱引發重症,開業後更遇到不少患者家屬照顧知識不夠、也不懂得使用照顧資源,深感「應該從前端幫他們做好預防」。

陳子環說,她到高雄醫學大學就讀高齡長照碩士學程,和物理治療師林冠宇、職能治療師陳忠誠、營養師詹筱微及護理師郭雨萱等同學一拍即合,決定利用所學和各自專業,共同投入診所團隊,「我們的夢想是在診所建立完整長照模式,以後我們老了也能受到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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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照顧資源少 民團批:政府不重視社區復健 2018/01/1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龍發堂群聚感染事件爆發後,政府要求堂眾全數移出。雖衛福部強調有空間安置,但精神障礙者照顧資源僧多粥少,全台慢性精神病患12萬多人,醫療及社區照顧資源卻僅4萬多床。民間團體批評,政府只重醫療、不重視社區復健,無照顧系統接住精障家庭,才是龍發堂持續存在的主因。

精障者精神行為急性發作送醫住院,醫師會視其病況穩定後,轉至慢性病床、日間病房;若更穩定則可回家,白天去社區機構復健,或可選住社區機構。但據統計,國內醫療及社區照顧資源只有4萬多床

康復之友聯盟榮譽理事長黃敏偉說,思覺失調症依疾病盛行率1%計算,全台應有23萬人,但健保資料庫統計僅12萬多人,不只照顧資源不足,還有許多「消失的病人」。

「這是國人對精障汙名化所致。」黃敏偉說,曾有民間團體要在公寓大廈設精神復健機構,不只管委會杯葛,附近國小校長寫「陳情信」,擔憂孩子遭受病友攻擊。

黃敏偉說,研究顯示,精障者的暴力衝突風險比一般人低五成以上,但社會汙名化將他們和暴力畫上等號,找工作更不易,比肢體障礙或智能障礙者的就業率來得低,「這要他們怎麼在社區生存?」

伊甸基金會活泉之家主任廖福源說,車禍受傷需復健,精障患者吃藥後也須找回失去的生活能力。但很多患者出院後因無支持系統,找不到工作、回不了社區,當反覆入出院、精神行為亂到家屬、看不到未來,龍發堂當然成了選項。

伊甸基金會活泉之家社工師郭可盼批評,政府投入社區照顧資源的費用太少,審視健保費在精神科的分配,57%用於住院,42%用於門診,僅1%用於社區復健,「難道政府以為患者吃藥住院就好了,社區不重要嗎?」

郭可盼說,長照2.0服務對象雖已納入失能身心障礙者,但精障者很難申請到居服員,重擔仍是家屬自己扛。若將精障者功能喻為光譜,能被精神復健機構收留者多為功能中等,功能太好的人不願被留,功能太差者則是機構不願收。

郭可盼說,挹注照顧資源及家庭支持系統不難,端看政府願不願做。黃敏偉說,衛福部應找公有閒置空間,打造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勞動部應協助病友一般性或庇護性就業,教育部應從小教導國人認識精神障礙疾病、去汙名化。

精障照顧一堆問號。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坦言,精障照顧資源不足,今年起將陸續增聘300名社區關懷訪視員,追蹤病人服藥情況、連結社福資源,另建構家屬服務專線,教導家屬如何照顧病人。至於醫療或社區機構床位數是否該增加?他說,應想辦法讓患者「回家」,避免病情惡化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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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寧/長照支付新制 1誤判+3大挑戰 2018/01/30
聯合報 陳景寧/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

幾年前有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商業醫療險廣告,當病人被推進手術室那一刻起,打針、量血壓、急救電擊時,畫面出現價格搭配收銀機音效,暗示每項服務「樣樣都要錢」。這支廣告後因「社會觀感不佳」下架,但爭議重演在長照服務場景。

衛福部甫公布「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美意是給長照家庭每月最低10,020元,最高36,180元的「一包錢」,由照管專員、服務提供單位協助搭配服務組合。問題出在142項服務項目支付價格令人嘩然:協助沐浴給付290元,加洗頭變成325元,翻身拍背一次155元、協助上下樓一次130元。

由於長照支付新制匆促上路,有些照管專員、服務提供單位直接拿著142項價目表跟家庭一項項議價,居家服務「服務項目斤斤計較」、「服務完就走人、時數縮水」、「服務費用增加」,民怨四起。

衛福部宣稱整體給付經費增加兩成,能鼓勵更多服務提供單位投入以提高服務量。但為何起手式就惹議?究其原因,存在一項誤判、三大挑戰。

非營利單位 難消化新制
「一項誤判」,健保「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行之有年,大醫院有專責精算成本、包裝服務、設計收費、請款核銷的醫管單位,非營利組織多數無此編制,衛福部顯然誤判服務提供單位對新制的消化吸收的能力。

長照支付新制想走下去,還有「三大挑戰」:
一是「民眾判斷力的挑戰」,必須強化民眾對長照服務的認知,提高溝通及選擇能力。政府也應提供「建立資訊公開平台」、「建立使用者參與的評價機制」、「健全申訴及監理機制」等配套措施。

二是「服務提供單位營運力的挑戰」,長照市場即將進入戰國時代,長照家庭需求各異,有人在乎時間長短、有人希望夜間服務、有人需要臨托,未來必須有更多量身打造的服務,才能「留住使用者」,而「留住居服員」、打造一站購足的「多元服務」、好感的「溫暖品牌」,也將驅動服務提供單位重新調整營運策略。

三是「政府對市場管理力的挑戰」,以利為誘因的支付新制,如何保障弱勢民眾?避免不具購買力的長照家庭被忽略?避免大戶壟動,造成收費失控、利潤至上壓縮服務品質?美國失控殷鑑不遠,德國規範合理利潤的「計畫型長照市場」值得參考。

公式化服務 忽略了「人性」
從使用者角度來看,居家服務不同於全民健保醫療服務,包括使用頻率、滲透家庭的深度、家庭關係的複雜度,不只是服務一個人而是一家人、有太多公式化服務組合無法計算到的「人性」,政策制定者豈能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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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支付新制懶人包測試 竟半數民眾看不懂 2018/01/30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長照支付新制倉促上路一個月,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接獲民眾投訴,抱怨訊息不清、服務斤斤計較、服務時數縮水,而衛福部懶人包廣告甚至5成以上的人看不懂。家總試圖以一個案例,打1966向三縣市的照管專員洽詢,得到的答案均不同,還全答錯。新制未加到照服員薪水,就先讓長照2.0推動「掰咖」。

長照支付新制將失能三等級改為八等級,由地方長照中心核給民眾「一包錢」,每月10020元至36180元不等,包括交通接送、輔具服務、喘息服務等,價格也有不同,最後再由個管師利用問題清單,評估最適合民眾的服務組合。

但是,新制倉促上路一個月問題多,立委吳玉琴與家總今天共同舉辦「從使用者角度解讀長照新制」公聽會,邀衛福部與民眾對話。

家總理事長郭慈安表示,長照支付新制使民怨四起,過去照服員幫長輩洗完澡,還能陪伴長輩做些被動關節運動、聊聊天,待滿時數,但新制讓居服員急著走人,民眾觀感不佳,造成家庭與居服員、服務提供單位關係緊張。

郭慈安說,該會蒐集線上問卷、關懷申訴專線、臉書、LINE社群等的民眾抱怨,4成的人抱怨新制訊息不清、2成2抱怨服務項目斤斤計較,1成5的人抱怨服務時數縮水,1成5的人抱怨收費增加,也有人抱怨申訴無門。

最不可思議的是,進行衛福部懶人包廣告測試,包括失能程度分級、1966長照專線、142項服務項目、一般戶收費、聘外勞家庭空窗期可用喘息服務等,5成以上民眾看不懂。

當以失能等級2的民眾案例,詢問三縣市照專,若使用居家復能照護,民眾該付多少錢?三縣市照專分別回答720元、1974元、3150元,答案都不同,但正解卻是1494元,沒人答對。

為保障長照家庭權益,家總提出3項訴求,呼籲衛福部應「建立資訊公開平台」、 「建立使用者參與的評價機制」、「健全申訴及監理機制」。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也提醒,過去從沒聽說全民健保醫院跟病患討論「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142項長照服務價目表是衛福部跟服務提供單位算帳的方式,不應該直接依此跟民眾收費,否則可能造成使用者流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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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住院28天潛規則 我成為醫院遊牧民族 2018/02/03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曾有親友住院的民眾對住院上限28天的「規定」應不陌生,如果仍需治療,只能自行張羅病床轉院,成為另類「醫療人球」。

但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健保署並未訂定住院28天上限。醫師指出,輾轉流浪各醫院者以需復健的中風患者最多,健保資源有限,加上醫院擔心患者住院天數太長,便祭出住院上限28天的潛規則。

35歲的王小姐是普通上班族,母親中風急救後保住性命,出了加護病房卻是苦難的開始,醫院告知轉至普通病房的母女,「健保規定住院最多只能28天」,如果沒有急性醫療需求,就得出院。王小姐原本決定辭職專心照顧媽媽,護理人員私下建議,可轉去其他醫院再住院28天,於是開始她和媽媽的醫院游牧生活。

王小姐最大的壓力就是找不到下一間可以收留媽媽的醫院,每到住院快到20天,就緊張到失眠。

林先生則靠家人齊心協助,幫助中風的大姐在急性期出院後,連續住院十一個月接受復健。

林家大姐不到60歲就中風,家人認為就此失能太可憐,於是分頭去不同醫院為大姐掛號,排病床。同時在兩三家醫院排隊,一通知有床,就算原醫院沒有住滿28天,也立即換醫院,就怕一旦中斷,大姐無醫院可住,影響復健。住院11個月後,林大姐雖然還是需要靠助行器走路,但總算避免臥床的命運。

「中風患者度過急性期被迫轉院現象,已經非常久了。」林口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教授張承能指出,曾有患者從林口長庚轉到桃園長庚,再轉到基隆長庚,三家醫院來來回回一年。

張承能說,住醫院健保床不用另外花錢,又有護理人員照顧,家屬可以維持在正常生活,但耗費的是醫療資源。站在希望患者康復的角度,健保署不可能明文規定住院上限,但健保資源有限,不可能因為僅需復健,就讓患者連住一年,對其他病患也不公平。

一旦家人中風,總是希望他能盡量回復功能,但振興醫院神經內科中風中心主任尹居浩也感嘆,每個家庭狀況不同,合適床位有時真的一床難求,他遇過類似案例,患者急性腦中風後想轉到住家附近的地區醫院進行復健,卻找不到床位。

到底住院上限28的潛規則從而來?醫師透露,健保的確沒有規定住院天數,但病患若住院超過30天,可能被列為加強審查對象,如果住加護病房或需要打抗生素,通常不會被核刪,若患者「只」需要復健,就比較可能被盯上;另一方面是急診壅塞,醫學中心病房主要供應急性需求,復健可轉去區域或地區醫院。

李伯璋強調,健保署並未規定住院天數,民眾若有相關疑慮可向健保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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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如何解決「醫療人球」 2018/02/05
聯合報 楊迪山/醫

昨天聯合報報導「醫療人球」的話題,主要是討論針對各醫學中心腦中風病患「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下轉率數據的呈現,說明醫療單位目前運作方式,以及病患家屬的想法:

問題一:目前急性醫療病院,對已轉為穩定慢性的病患,所進行下一步治療復健計畫,到底應採取何種模式才符合醫療原則?

問題二:患者家屬針對病患後續轉為慢性的治療目標期待的心情,有何看法?

醫病雙方要如何化解「醫療人球」難題呢?
筆者認為應從醫療和長照制度面、醫療臨床體系運作(包括醫學中心、區域、地區甚至診所)、民眾對目前醫療及長照的認識進而取得信任感,轉入長照醫療領域,持續慢性醫療行為。以上三方面相互配合,就可解決此一難題,進而取得醫病相互信賴,一致的目標是讓病患得到適當的醫療環境。筆者想應該就沒有「下轉率」及「醫療人球」的問題了。但要如何運作此模式呢?

長照2.0針對機構長照方式,在增列的十七項中,包括銜接出院準備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兩項,醫療院所的慢性疾病患者,如需要復健及基本醫療照護,就可按病情轉入,如此就無所謂「下轉」的困擾了。就急性醫療院所而言,它的床位運作可以讓後來急需治療的病患,不會因滿床位而延誤治療時機。

希望讓病患家屬了解,透過醫院銜接轉出的機構式長照院所,應會有復健師執行復健項目,非只是單純生命監測和被動式治療,此其一。

反觀如長期住在急性醫療復健病房,只為單一復健治療,雖然醫院已完備作好感染防備措施,但院內的感染那怕只是上呼吸道感染的問題,因而導致復健效果不佳,此為是不可預期的炸彈,亦應讓關心的家屬了解。如果轉至中、小型長照機構,可減少其他慢性病況的發生,且此類認證合格機構亦有約聘醫師定期詢問病情,此其二。

病患家屬亦可選擇有方便回診、探視的機構長照點,如此對病患身心治療有正面效果,此其三。

當每家醫院皆呈現滿床狀態,無空床容納需要復健或安置家屬無法照顧的「下轉」病患,此時「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院際間的照護制度只需稍加修正,就是(醫院-長照機構)無縫銜接,此為上策。此時強化後端(長照機構)的品質與數量,亦就是長照機構專業人力及訓練機構,種子教師能維持長照品質,將現有公有閒置空間,修正法令廣設長照機構以彌補量的不足。按此模式運作,就可因應解決醫院滿床的窘境,又可減緩家屬的焦慮,重要的一點,是病患可以恢復得到滿意的治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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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率低… 全台20萬失智者 被遺落照護網外 2018/01/08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衛福部依盛行率估算,全台失智症人口逾廿七萬人,但健保資料庫的失智症診斷人數只有八萬多人,為盛行估算人數的三成,換言之,全台有近廿萬失智患者被遺落在失智照護網外。

「找尋被遺落的失智者」,衛福部已委請全台廿家失智症共照中心,在本月底前,研擬出最有效率的「尋人」SOP,希望找到散落在家庭等各角落的失智長輩,協助患者及家庭就近取得在地服務資源,不再單打獨鬥面對失智。

衛福部表示,健保資料庫失智症診斷人數只有八萬多人,若將動脈硬化性癡呆症等項目也全納入失智症計算,全台僅十九萬人就診,即使如此,仍有約近十萬的失智患者,因為種種原因,成為失智照護網外的一群。

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現象?台灣失智症協會暨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表示,國人對失智症認識少,即使是醫療人員,除了精神科及神經內科,其他科別對失智症也不熟。且過去失智醫療及照顧也少,政府不敢大規模篩檢,導致診斷率低。

台中市失智症共照中心執行長郭慈安也說,過去社區篩檢若發現疑似失智個案,最多只給一張衛教單,沒有追蹤,加上失智症的汙名化,病患或家屬擔心被外人指指點點說「老人癡呆」,更不願就醫。

有位八十八歲李姓老翁,六年前出現失智症狀,明明早已退休卻說要去上班,妻子擔心親友說閒話,不願帶他就醫,只聘外勞照顧,並輪住四個子女家。

李因失智常不肯吃飯,營養不良愈來愈瘦。共照中心與家屬溝通,心理師最後出狠招,問李妻「把照顧壓力扛在身上,難道是希望比先生早走嗎?」李妻才忍淚答應。李經醫師確診中重度失智。李的長子直言,救的不只是他爸爸,更救了他和兄弟姊妹的家庭。

「隨台灣老化腳步變快,不能再逃避。」賴德仁說,照顧失能者,或照顧失智兼失能者,每月照護費用平均二萬到三萬元。純照顧失智者,因失智者具行動能力、衝動及精神行為,照顧更加困難,每月要花上約六萬元,照護成本也更高。

衛福部去年輔導全台設立廿家失智症共照中心,六月啟動服務,已服務一萬多人,在「尋人」方面,共找到一千八百多名過去沒被發現的失智者,提供治療與照護。

中市失智共照中心去年找到一百廿多名失智者,占服務個案百分之廿八,中心執行長郭慈安說,他們利用失智症相關電影協助衛教,輔以醫師解說,讓家屬鼓起勇氣帶長輩就醫。過去確診流程長,病家需跑三到四趟醫院,因此改制流程,讓民眾二次就醫即可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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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發堂眾 衛福部:須全面移出治療 2018/01/08
聯合報 記者羅真、劉嘉韻、鄧桂芬、徐白櫻、蔡容喬

收容逾五百名精神障礙患者的高雄龍發堂,陸續爆發阿米巴痢疾、結核病群聚感染,甚至遭控以鐵鍊禁錮管理病患。衛福部昨天表示,龍發堂環境不符合照顧精障患者基本需求,堂眾須全面移出接受正規治療;龍發堂若不轉型合法機構,不可再收容精障患者。

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指出,至本月四日,陸續移出一二二名傳染高風險堂眾就醫,被移出者逾半數身體質量指數(BMI)在十九以下,顯示過瘦,且四成貧血;龍發堂僅六名工作者,難以妥善照護五、六百名堂眾,因此要全數移出。

諶立中說,衛福部早就核可龍發堂的照護機構床位,但十多年來龍發堂不願配合申請,除非把整棟樓按照護機構設置辦法規定,改為住宿型康復之家或護理之家才可再營運,政府也能依法管理。

龍發堂表示,收容者原本身體狀況就不佳,長期營養吸收不好,其他安養機構病患也有同樣現象,把帳全算在堂方並不公平。此外,堂內不定期舉辦康樂活動,「全國有哪一個精神療養機構能這樣無怨無悔?」

龍發堂說,衛生局要求龍發堂勸說家人將堂眾帶去就醫,若無法規勸離去者,由公部門代為履行,但龍發堂須支付遣送費用,否則開罰;可是家屬不願將人帶走,衛生局無力承擔後果,卻要堂方承擔所有罪過,這些要求吃人夠夠,天理何在?住持釋心善指出,龍發堂一直想合法化,也努力很多年,但很多法規無法通過,轉型困難重重,希望政府提供實質協助,不要再隔空喊話。

龍發堂去年七月陸續爆發阿米巴痢疾、結核病與上呼吸道群聚感染,本月三日宣布全面暫停精障照護服務,但面對上百名家屬連署請命,又改口表示將在疫情過去後繼續收容患者。不過衛福部昨天強硬表示,堂眾須全數移出,接受正規治療。

由於龍發堂收容堂眾來自各縣市,衛福部上周五與各地衛生局處研商後續處理方式,依序為解決傳染病問題、讓所有堂眾接受正規精神醫療、檢視福利身分與補助,之後再討論安置問題。

此外,不少個案離開原生家庭多年,當前低收申請資格與家戶所得共綁計算,這群人恐掉落在社會福利網之外。目前掌握約二百名堂眾戶籍設在龍發堂,長期以來,個案的身障或其他補助由誰領取?如何使用?也待清查。

龍發堂涉兩案 雄檢偵辦
【記者林伯驊/高雄報導】龍發堂遭質疑堂眾死亡人數異常、涉嫌抽換檢體意圖隱匿疫情兩案,高雄地檢署已分頭偵辦。

檢方初步認定,龍發堂遭檢舉疑抽換採樣的糞便檢體造假案,恐有涉犯偽造文書之嫌;至於死亡堂眾病歷、死亡證明有明顯落差者,須先釐清有無業務登載不實,再進一步調查是否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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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介入長照 衛福部:未來醫師需積極去看病人 2017/08/25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醫療院所在長照2.0體系中,能夠扮演那些角色?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今日特別於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舉辦「社區居家醫療與長照」研討會,衛生福利部薛瑞元常務次長致詞時表示,出院準備服務連結到長照,這是未來醫療端的重點,此外,具有長照A的醫院,主要任務將從居家醫療或日照服務,轉變長照人力的訓練運用,派遣人力支援B、C據點,協助B、C做好行政管理,協助照專做需求評估等,以符合醫院的專業。

全球人口快速老化,世界各國健康照護體系面臨重大挑戰。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所衍生的照護服務需求,公立醫院協會舉辦研討會,邀請衛生福利部薛瑞元常務次長、台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台大醫院江伯倫副院長、台北榮民總醫院張德明院長、成大醫院楊俊佑院長、衛福部桃園醫院鄭舜平院長、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李孟智院長、新北市立聯合醫院王祖琪副院長、陽大附設醫院羅世薰院長等專家與會,共商社區居家醫療與長照整合之道。

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理事長黃勝堅致歡迎詞時表示,銀髮海嘯來襲,因應高齡會的社會的各項制度都才剛起步,處於磨合階段,無論在制度架構或是醫養之間的連結還有很多努力空間。研討會邀請多位專家,針對地方推動上遭遇的困境進行多方面的探討,盼望有助各界另闢蹊徑,讓制度因地制宜發揮功能。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指出,再過五年,台北市65歲以上人口將突破20%,對市政來說是嚴厲的挑戰。對老人來說只有生活照顧是不夠的,還有醫療需求,因此醫養合一變得相當重要。從出院準備到居家照顧、居家安寧都是醫院應擔負的任務。市府所推行的石頭湯計畫,正是將居家服務、輔具等長照服務及居家醫療、藥事、復健等服務整合起來,以更符合長者需要。

衛福部常務次長薛瑞元強調,未來醫療與長照的連結從居家擴展到社區據點或C級據點,針對亞健康的民眾進行衛教、慢性病管理。老人家比較沒有行動力,所以醫療人員更為機動,過去是病人來找醫師,未來要變成醫師去看病人,各醫院應朝這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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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10人照護 只有8人值班 坦承疏失 負責人︰不會卸責 2017/05/20
中國時報 林和生、周綾昀、謝佳潾/屏東

屏東恆春南門護理之家昨日清晨火警,釀成4死55傷意外,根據護 理人員法規定,照護員與入住者比例需為1:15,但南門醫院副院長黃 明典指出,因日前有人離職,夜間排班調度出現問題,原本需要10人 值班,現場僅登錄8人,為此疏失,他鞠躬道歉。

至於南門護理之家違反規定部分,屏縣府衛生局已發文要求立即改 善,近日起也會嚴格稽查,若未處置,可罰6萬至30萬元。

根據衛生局資料顯示,目前南門護理之家共153人入住,前晚3人因 故送往其他醫院,實際在護理之家的人數為150人,根據比例,照顧 服務員與護理人員應有10人排班,但班表卻只有8人。

護理之家負責人、同時也是南門醫院副院長黃明典解釋,一周前, 有2名護理人員離職,雖然全院人力配置符合法規,不過,夜間調度 卻因此出現問題,為貼補人力,他與妻子一直都住在宿舍,同時協助 照護工作,只是沒有在班表上登錄。他也為此疏失,不斷鞠躬道歉, 強調不會卸責,4條人命賠償、及傷患醫療,他會負起全部責任。

屏東縣長照管理中心統計,全縣合法立案護理之家共有20家,以屏 東市春風護理之家259床規模最大、目前入住120多床;南門護理之家 共158床,目前入住153人,不僅是恆春半島,更是全縣入住人數最多 的護理之家。

同業指出,恆春半島地處偏遠,加上年輕人口外流,使得在地長期 照護需求比其他地方更高,以事故發生的6人房為例,縣府規定價位 從1萬8000元至3萬元,南門護理之家收費2萬2000元,屬中等價位, 且南門醫院與護理之家雖獨立設置,但共享醫療資源,因此,從200 4年成立以來,就肩負恆春半島長期照護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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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做不到的 這家醫院3天搞定出院準備 2017/05/01
聯合報 謝梅芬

高雄榮民總醫院去年10月和高雄市衛生局合作推出「出院準備計畫」,高榮高齡整合照護科主任周明岳說,提供無縫接軌的服務,成功的關鍵在於團隊的用心。

周明岳說,高榮特別加強護理人員的繼續教育,讓護理人員知道出院準備計畫的精髓,要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才是最好的,其實出院準備的說明,醫院在過去十幾年都在做,只是做得是否有「到位」,現在政府重視長照,出院前做好準備工作,也是解決照謢者如何適應、需要照護者受到更妥善照顧。

周明岳說,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住院急性醫療也面臨越來越多的失能高齡長者。這些病人在出院時,除了對於長照的需求急遽上升外,由於人口老化、少子化與社會經濟問題,失能長者常面臨主要照顧者老化、功能退化導致無能力照顧,或年輕照顧者無法全日照顧等狀況,再加上外籍看護申請費時,對於出院時長期照顧資源的「立即銜接」需求上升。

以往傳統的做法,是患者從出院返家到衛生醫療院所會派員到家中去訪視,中間大約是隔3到14天不等,訪視後還得再協調相關單位提供居家護理,也許要一到二周的時間,如此一來,如果是返家後到真正接受到服務,要四周左右。

高雄榮民總醫院在去年10月1日起和高雄市政府合作試辦,針對住在高榮附近的三個行政區患者試辦出院準備計畫,在三天前出院,就開始做準備,由出院服務準備個案管理師評估病患及家屬返家後的需求,等於在醫院就先做好準備。

「有了出院準備計畫,視家屬的需求,也許當天出院,下午就可以提供服務」周明岳說,這就是出院準備計畫最重要的精髓,讓照護「無縫接軌」! 目前高榮針對左營、楠梓、三民等行政區出院病患有提供服務,到目前為已服務20例個案。

周明岳說,目前出院準備計畫大約只需到一到三天內就可以達成居家護理的需求,試辦以來,成效良好,最近已有彰化市衛生局等單位來觀摩,高雄市衛生局也打算擴大到其他行政區。

周明岳說,試辦計畫旨在提供失能長者更完善的長期照顧方案,也呼應政府「長照2.0政策」醫院出院準備無縫接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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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低薪 楊志良:子女對長者已無經濟價值 2017/05/01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

台灣長期低薪,連帶影響國人的退休意識。前衛生署長、現任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楊志良最近在一場記者會上就說:「我們越來越不會去依賴子女,所有財富都由上而下,很難由下而上,子女對長者來說已經沒有經濟上的價值。」

他並指出,現在少子化,變成一個年輕人要照顧兩個老人,年輕人也受不了,所以一定要想辦法用社會的力量,自己要先規劃好退休。

楊志良說,我國80%的人可活到70歲、60%的人活到80歲、25%的人活到90歲,活得老但是要活得好,65至75歲的人92%生活可以自理,自己能吃飯、洗澡、上廁所、穿衣服、比率算是非常高的。75至85歲將近還有八成生活可以自理,85歲以上也有50%的人生活能夠自理。

與此同時,65歲以上的人有16%處於失能狀態,自己不能吃飯、洗澡、上廁所,要人家幫忙,「我們有健保,可是他們很擔心將來受苦怎麼辦」,生病是受苦的,現在有安寧照顧,所以要好好說再見:走得安詳不要受痛苦。這不是醫療健保的問題,而是受不受苦的問題。

楊志良說,老人還有個很大的問題,我國有20%的高齡者,一個禮拜內沒有跟其他人互動。孤寂是最讓人家痛苦、讓人家憂鬱,讓人家失志的重要原因之一。

「挪威的殺人王被宣判終身監禁,沒有死刑。他受不了了,告挪威政府不人道,我們當兵都知道,關禁閉是最大的痛苦。」所以,世代之間,是不是能夠有更好的互動,在很多國家,希望不同年齡層的人共居,老、中、青共居。

台灣高齡化政策暨產業發展協會去年3到6月辦了個展覽「親愛的我老了」,第二部在高雄的科學公益館,楊志良說:「我們雇用六、七十個高齡者做導覽員,他們跟幼稚園小朋友在一起,比我們活潑太多了,我們都稱他們為哥哥姐姐,我們不能叫爺爺奶奶,爺爺奶奶在我們那裡是最大的忌諱。」

他表示,看到很多長者,不擔心醫療資源不足,可是擔心自己的健康,以及活得越久,「我一個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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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常常進到森林 在自家陽台種植園藝也能有好處 2023/02/05
聯合報 / 李偉文

在暌違將近四十年後,最近這兩年卻有多次機會到溪頭自然教育園區。

之前媒體曾批評因為高齡長者不用門票,所以溪頭每天有數千個長輩在樹下或坐或臥或躺,因為有礙觀瞻,呼籲應該想辦法改善。

當然,若以觀光景點來說,溪頭的高人氣多少會影響遊賞品質,但是以活躍老化的角度來看,溪頭大概是最省國家社會資源,效果又非常好的「日間照顧中心」。

近年來國內外都開始注意到自然療癒的功效,不管是走入森林或在社區鄰里甚至居家空間的園藝治療,逐漸被正規醫療體系所接受,甚至推動。

因為植物會散發我們傳統稱為芬多精的植化素,具有抗菌防黴效果,這些天然化合物通常是為了保護樹木自己不受病毒蟲害侵襲,而這些植化素對我們人體對抗致病因子也有效果。空氣中的芬多精有好幾百種,植物根莖葉中的植化素也有好幾千種,這些對抗陽光輻射傷害及病菌感染的化學元素,也是這十多年來最夯的營養醫學研究項目。

日本民間近年來很流行的樹木氣功,也是我們通稱的森林療癒的一種。選定一棵自己喜歡的樹,站在樹的前方深深一鞠躬之後,深呼吸同時將雙手慢慢往左右伸展,去除心中雜念,讓自己與樹木的氣場合一。然後貼近樹木,觸摸樹木,感受樹木的脈動,體會與想像著樹木裡的能量流動,同時也慢慢放鬆自己,緩和情緒,達到療癒的效果。

如果沒有辦法常常進到森林,在自家陽台種植一些植栽,也可獲得園藝治療的好處。

園藝治療是利用植物或園藝相關的活動來幫助我們跨越某些心理的障礙,美國園藝治療協會會長史蒂芬曾指出:「園藝治療是在由專業主導的課程中,利用植物和園藝活動做為治療和復健的工具。」有很多設計嚴謹的實驗也發現園藝治療的確有相當大的效果。

因為植物是有生命的素材,患者在照顧的過程裡,不只勞動了身體,還能夠刺激思考,讓患者重新與周邊世界有正向的連結。在過程中,還可以同時刺激患者的視覺、嗅覺、觸覺,甚至味覺,而且當患者能呵護一個生命、看著它成長,往往也能振奮沮喪或退縮的精神狀態,因為植物需要關懷跟照顧,必須注意陽光,給予水分與肥料,當患者背負小小的責任而工作,從中體驗到自己的價值而找到存在的意義。

所有生命都是來自於自然荒野,有學者主張,人的天性就有接近自然的傾向,從生理而言,綠色是人的眼睛最舒適放鬆的顏色,而接近大自然可以紓解精神壓力,我們在演化中發展的免疫系統,也在大自然中最有活力。因此,對於久居都市,在太多噪音與視覺干擾下的慢性疲勞,自律神經失調的人口愈來愈多,所以自然處方箋或許是現代人都必須定期服用的。

近幾年,園藝治療被廣泛用在樂齡長者的長期照護中,對於照顧者來說,園藝治療是一種低技術高報酬的技能,比起其他人的心理治療或復健,沒有什麼特別高深困難的理論,也不需昂貴的治療設施與費用,沒有操作不當引起的後遺症,而且幾乎對所有人都有效。

參與者,不管是照顧者或被照顧者不必花多大力氣學習與準備,只要安靜下來感受,開啟我們的視、聽、味、嗅、觸各種感官,自然生命就會回饋給我們身心的療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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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念生前獲良善醫療照護 善心民眾捐款健保500萬元 2022/03/15
自由 林惠琴/台北

衛福部健保署今日表示,近日接獲某善心人士捐贈新台幣500萬元,其臨終前因感念生前使用健保資源,獲得良善醫療照護,特別囑託家屬代為捐贈遺產,希望回饋及表達對健保的支持及感謝。

捐贈者家屬表示,捐贈者生前因罹患慢性疾病,長期接受治療,臨終前多次進出醫院,因此非常感謝健保在其罹病期間提供醫療照護,得以減輕病痛,並延長與家人親友相聚時日,尤其是健保制度藉由自助互助精神,減輕國人就醫經濟障礙,提供全民醫療服務需要,與其所篤信慈悲為懷及善心助人的宗教理念契合,更加認同健保,發心捐贈救護眾生,遺愛人間。

對此,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非常感動,並感謝對健保的肯定,所贈款項將依所託傳遞到社會各需要健保的角落,一起守護國人健康。

李伯璋也表示,健保開辦至今已屆滿27年,因為有健保,國人健康照護獲得保障,減少就醫的財務障礙,成為台灣社會安定的基石,但儘管解決大多數民眾就醫經濟障礙,不致陷入貧與病的惡性循環,卻仍有部分處於中低收入的邊緣戶,或因突發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的家庭,繳不出健保費或就醫部分負擔,因此設立愛心專戶接受社會各界捐款,20年來已協助超過3萬6千多人,協助金額累計超過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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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大不同 母控兒染病得自己送醫 2019/02/27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高雄一名媽媽在爆料公社網站投訴,去年底在某婦產科醫院附設的月子中心坐月子,一天加寶寶托嬰費要7700元,醫院卻在第21天告知寶寶臍尿管發炎,須自行轉診到醫學中心,後確診是臍動脈感染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箘(ORSA),打了14天抗生素。事後月子中心卻否認照顧疏失,還不斷打電話催促繳費,「看不到協助一名媽媽及初生嬰兒應該有的態度!」

「知名月子中心為何發生事情只是一味推卸責任?」這名媽媽說,寶寶轉診前幾天就發現臍帶紅腫,向護理師反映卻回說是尿布摩擦,他們po文目的不是想惹事或討拍,也不是貪圖賠償,而是希望得到月子中心的重視和負責,但向衛生單位投訴後,衛生局以「月子中心不屬於醫療機構,沒有醫療行為就沒有醫療疏失」未開罰,協調時月子中心還提出托嬰費8折,說「非常有誠意的在跟我們談」。

這名自稱來自新加坡的媽媽表示,該月子中心在官網標榜是產後護理之家(有醫療行為),但在高雄市衛生局只登記為月子中心(無醫療行為),有欺瞞消費者之嫌。她認識10多年的新加坡小兒科醫師說,一般被確診感染ORSA病毒須通報衛生單位,並閉館消毒,但月子中心並沒有這麼做,「只希望不要再有其他寶寶中招!」

高雄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表示,接獲民眾陳情後,曾會同醫政科及疾病管制處人員前往月子中心稽查,這段期間也不定期突擊檢查,但並未查獲月子中心有醫療行為或感控疏失,目前也未再傳出有其他嬰兒感染。依現行法規,月子中心不屬於醫療機構,只能認定為消費糾紛,建議民眾應求助消保官處理。

衛生局說,目前高雄市登記在案的產後護理機構為17家,月子中心屬非醫療機構,衛生局目前僅掌握10家業者。產後護理機構才配有醫療專業人員,除提供產婦會陰部或嬰兒臍帶護理等照顧,更能掌握產婦及新生兒健康狀況,過去民眾不了解兩者差異,常因照顧品質良莠不齊,衍生不少糾紛,呼籲選擇坐月子機構應多加比較,也可上衛生局官網查詢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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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病患麻醉醫療安全 監院糾正衛福部 2018/10/08
中央社

監察委員張武修、尹祚芊今天表示,7年間高達350萬人次麻醉執行業務,是在無麻醉專科醫師嚴謹把關下進行,衛福部長期漠視病患麻醉醫療安全,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衛生福利部。

監委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國內麻醉意外事件頻傳,相關主管機關各項改善措施,包括麻醉相關併發症與死亡分析、麻醉醫護人力改善規劃、麻醉品管登錄,以及其他改善全國麻醉安全的具體方案等情形,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張武修、尹祚芊的調查報告,並糾正衛生福利部。

監委指出,監察院2010年已提出調查報告要求衛福部改善麻醉醫師人力規範不足的情形,然至今7年間仍未改善,至少高達350萬人次麻醉執行業務在無麻醉專科醫師或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資格嚴謹把關下,進行高危險之全身麻醉及深度鎮靜,多年漠視病患麻醉醫療的安全。

調查報告指出,國內各醫療機構長期輕忽麻醉醫療人力的補實,致有麻醉專科醫師疲於穿梭地區醫院、基層診所間施行麻醉,或遙控護理人員執行麻醉等情事發生。

調查報告指出,近年雖經衛福部提出多項改善措施,然仍持續發生麻醉醫師跑臺等多起麻醉醫療疏失案例,所幸現階段衛福部已修法將部分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的麻醉施行加以規範,但後續臨床執行上的管理更待落實。

此外,現行麻醉醫師人力及培育的評估機制,仍無法充份反應現階段醫院及基層診所執行麻醉人力之需,衛福部允宜研議定期透過相關研究,據以推估國內各專科醫師人力需求的機制,合理調控各專科容額,以符臨床醫師人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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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護理之家大火悲劇 工會:每班護病比應1:7 2018/09/13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日前發生大火,燒出39人輕重傷、13人死亡的悲劇。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認為護理師人力不足是讓多條人命葬送的間接因素,今日來自全台各醫院約50名護理師在衛福部前召開記者會痛批「制度殺人」,盼立法明訂「三班護病比」、每班皆為1:7,而非含混訂定「全日護病比」。

衛福部醫事司派員收下陳情書,照護司司長蔡淑鳳出面回應,今年5月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一,全日護病比首度入法,醫學中心急性一般病床為1:9,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為1:12,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為1:15,這個標準達到之後,未來再往前進。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說,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當日有32名病患,然而大夜班僅1名護理人員、2名照服員,夜半發生大火時,護理師還得兼顧通報、疏散、滅火等工作,「護理師1人當3人用,火災發生時要怎麼在短時間救出所有人?」雖合於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卻不合理。

在平日工作方面,年資6年的林姓護理師說,護理工作包括參與手術、檢查、一床床病人衛教與發藥等,法規規定上班時間8小時,但往往被迫提前1小時上班、延後1小時下班進行交接或處理不完的工作;護病比有時高達1:12或更多,「中間只要有一個病人需要CPR你就完蛋了,所有其他人的藥都不能發,雜事會處理不完」。

陳玉鳳說,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2002年曾發表研究指出,以護理人員照護4名病患為基準,若往上多增加照顧1人,病患在30天內的死亡率就隨之增加7%;若增照顧8人,病患死亡率就達31%。中山醫學大學護理學系副教授尹裕君也曾研究指出,比起1人照顧7人以下的護理師,1人照顧11人以上的護理師,其病人發生插管滑脫、跌倒、術後感染、肺炎等風險高出1.6到5.6倍不等。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鍾惠雯說,日本護病比為1:7,美國加州內外科病房為1:5、專科病房為1:4。我國過去在護病比或其他勞動條件入法討論時,往往僅徵詢醫師公會、護理師公會等較偏向資方的意見,卻沒有邀請醫院的企業工會或產業工會等真正在第一線工作者一同討論,盼執政者能聽到真正基層工作者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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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腎頻出包 醫改會:不能罰錢了事 2018/07/06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陳靖宜、李樹人

成大醫院傳出洗腎機誤用漂白水事件,雖儀器偵測錯誤後立即停止作業,但漂白水竟差點成為透析液,令人擔心。醫改會認為,台灣每年發生多起病安事件,卻從未啟動相關檢討機制,罰錢無濟於事,應公布調查報告,將根本原因供全台醫療院所學習,防堵下次錯誤。

北市衛生局昨天才公布台大醫院洗腎接錯管事件的裁處,認為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死亡個案與接錯管事件有關,但考量台大醫院確有疏失,台大醫院為醫學中心,應較一般醫院更加嚴謹,依「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醫療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可處五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最終決議處以十萬元罰鍰。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昨天表示,尊重台北市衛生局裁罰,台大承認錯誤並勇於面對,事後立即進行教育訓練,北市衛生局雖認定接錯管與患者死因無關,但對於這次事件,台大會深刻檢討。

醫療錯誤涉及人命,被容忍程度低,如何防範成了重要課題。

醫改會:防錯才是重點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只要是人為操作,就一定會有錯誤,如何防錯是重點中的重點,政府應鼓勵醫界主動提出錯誤,並找出解決措施。

朱顯光舉例,先前台大愛滋器官移植事件,也是罰錢了事,衛福部當時也說會立即找醫策會及專家進行檢討報告並分析原因,但報告至今未公布。他認為,政府須建立病安事件後續防範機制,僅罰錢無法防堵事件再發生。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近期多起病安事件雖然都與血液透析儀器有關,但發生原因不同,各醫院在事件公開前,內部皆已處理,顯示院內已有病安通報機制。但石崇良也說,雖然院內通報機制已建立,但如何將問題分享給其他醫院,讓全台醫療院所一起學習如何防錯,這樣的觀念仍待建立。

石崇良指出,目前醫院認為揭露錯誤並無好處,不但會被罰,還可能因醫院自行提出醫療疏失證據被檢察官起訴。衛福部已修訂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並送進立法院審議,在免責狀態下鼓勵醫院通報病安事件,通報事證不可當作證據,也不會被行政處分;若刻意隱匿才會被罰,衛福部力拚下會期通過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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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腎疏失連環爆 衛福部:凸顯防錯機制重要 2018/07/06
中央社

繼台大、中國附醫爆發洗腎疏失,成大醫院昨天也差點用漂白水替患者洗腎。衛福部司長石崇良表示,人為的工作就可能出錯,凸顯防錯機制重要性,3案將做成學習案例供他院借鏡。

台大醫院6月底爆發加護病房醫護人員在替患者洗腎時,將原本應接RO逆滲透水的孔洞,接到一般的自來水,隨後又傳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早在2月就發生同樣的洗腎疏失,昨天再傳出成大醫院洗腎中心差點將漂白水當做透析藥水,所幸機器發出警示聲,讓護理人員及時發現,漂白水未進入病人體內。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天受訪時表示,只要是人做的工作都有出錯的機會,應該更注意、小心,從這3起事件中也能發現,成大醫院的機器有防錯機制,才沒釀成意外,凸顯系統除錯機制的重要性。

石崇良說,未來等到這3家醫院各自做出事件分析、改善後,將透過醫院評鑑機制,將改善報告做成學習案例,讓其他醫院借鏡。

此外,衛福部也正在修訂「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當醫院遭遇重大醫療事故時,鼓勵醫院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通報事證不可當作證據,也不會被行政處分,除非刻意隱匿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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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腎又出包 …醫療外包出錯 醫院不可卸責 2018/07/06
聯合報 記者鄭維真、陳婕翎

成大醫院血液透析室護理師差點使用漂白水為病患洗腎,台南市衛生局昨派員前往調查,發現一連串相關清潔員、護理師的「誤會與巧合」,才致此事件,已要求院方加強病人安全通報、人員教育訓練等,衛生局說,將向衛福部反映,凡對病人生命安全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醫療事件,盼能強制通報。

院方解釋,整起事件起因是一名護理師於五月廿四日要替病患洗腎,原本拿的透析藥水桶使用完畢,先放在走廊上,結果外包清潔人員看見地上有空瓶子,即拿來裝漂白水稀釋準備清潔,但未撕掉藥水標籤。未料,另名清潔員以為有人將藥水亂放,把瓶子放回藥水區,以致護理師誤拿漂白水替病患洗腎,幸好儀器偵測有異狀停機,才避免意外發生。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為了節省開銷,許多醫療院所將非醫療核心事務外包,但醫院不應以價格低廉為競標的唯一考量,更不能連監督管理責任,都一同外包出去。

醫改會統計外包事務的三大投訴,前三名分別是,「亂丟醫療廢棄物」、「未確實保管及銷毀病歷,在路邊都能撿到病歷表」、「推床造成病患受傷或推錯病患」。醫院面對投訴時,大都將責任推卸給外包廠商,要求病患直接向廠商求償,醫院不願承擔外包事務所造成損害賠償責任。

朱顯光認為,醫院選擇外包商時,競標考量應改以人員是否接受專業醫療訓練出發,且查明清楚過去有無出包狀況,不能以價格低廉為導向,因為外包廠商未必了解醫院運作模式。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陳月英指出,該院洗腎室人員在事件發生時,未即時通報院方,僅做內部檢討改善,衛生局已督促成醫要求所有醫療人員加強病人安全通報觀念,並加強人員教育訓練,落實標準作業流程。衛生局將持續釐清有無違反醫療法等規定,若未依照各醫事專門職業法規執行業務,可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

醫學中心接連出包,通報機制是否出問題?南市衛生局表示,中央目前是採「免責」方式鼓勵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自主通報,但可能發生未完整通報、無法確實改善的情況,因此會向衛福部反映訂定相關規定,凡對病人生命安全會造成重大影響的醫療事件盼能強制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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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大火致9死 前台大醫院院長:一切問題出在門 2018/08/14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衛福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昨凌晨發生火警,造成9死慘劇。台大醫學院麻醉科教授、前台大醫院竹東分院長王明鉅今天在臉書貼文表示,「一切的問題,都是出在那個門」,也希望不幸事件後的檢討,衛福部可以帶頭作典範。

王明鉅認為,醫院管理階層關閉原本的急性病房,把原來的空間改為護理之家,讓許多老人能夠入住,不但符合社會需要又有照護又有醫療很受家屬歡迎,只要低度的護理人力,就能照顧很多相對穩定的病人與老人,病房用途的改變與安排乍聽之下很合理,但把急性病房改成護理之家,還是有些地方不一樣。

第一、因為醫院病房中的急性病人,雖然有急性疾病在身,絕大多數至少還能自己走動。而護理之家裏的住民,論起移動能力,要比這些急性病人更差。
第二、在護理之家或是類似的老人安養或長照機構,疾病的醫療需求比較低,但是由於住民自護自救的能力非常低,因此其實和剛出生的新生兒,完全需要由別人來照護的狀況,沒什麼兩樣。

王明鉅指出,對於護理之家中無法移動的老人病人,在發生災難時的救援,就是個大問題。發生火災當時的病房護理站錄影帶,在70秒鐘的時間裏面,總共只救出了2位病人。第一位得要4個人用力拉一張床單才能運出。第二位要先坐上輪椅,才能很快被推出。

但無論如何,起火點的那間病房裏的4位住民,全被救出來了。火災也只侷限在一開始起火的那間病房內,並沒有燒到任何其他病房。

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傷亡呢?王明鉅指,如果媒體的報導沒錯,「我認為一切的問題全是出在病房設計中的那張門。」由於護理之家是由病房改的,每個房間的門就是一般的病房門。

他進一步表示,護理機構的設置標準, 對於住房門的大小要求,只有淨寬0.8公尺,就算是一般醫院的病房對於病房門的要求也只有1.1公尺。「這麼窄的門,別說是已經起火的煙霧瀰漫的病室,就算是大白天要把一張這麼大的電動床穩穩地推過病室門,都很困難。」

他認為,起火點裡的一個病床,在照護人員為了搶救病人要推床離開時卡住了。雖然火明明沒有燒出來,但是沒有人敢在煙那麼大的狀況下(在70秒中的錄影帶中就已經可以看到濃煙),還留在那整個病房區域中。而且濃煙還可能一直竄入病房裡面。於是照護人員把所有病人,都從病房中推出來要疏散到更安全的地方。只是這些已然病重的病人,都受不了濃煙與很可能存在的一氧化碳。傷亡就如此發生。

「衛福部昨天的記者會,說明了病床被門卡住,造成起火那個病房的門無法關閉,濃煙大量外洩。」王明鉅指出,我們的病房與護理機構的設置標準中,不但允許一個房間可以容納4張甚至6張病床。卻對可能發生火災,可能需要連床帶人一起推,所以住房的房間門的淨寬度,只有1.1公尺或是0.8公尺是根本不能在災難中順利通行的狀況,視若無睹。

他認為,如果門真的是這種大小的話,那在護理機構中,一旦發生火災,躺在108公分寬的大床上的老人家,幾乎不再可能連床帶人被推離逃生。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至少應該讓門的淨寬度要能讓病床在緊急之下仍能順利推出。甚至應該讓每個有4人以上的病室門,都必須能防火防煙至少一小時,而且房間裏面還要有適當的排煙設備。

「如果門夠大,如果門夠密合,如果門能防火防煙一小時,也許一切都會完全不一樣。」王明鉅呼籲,作為全國衛生社福單位的主管機關,在直接下屬的部立醫院發生這麼慘重的傷亡之後,是不是也該為事件的檢討,以及制度與標準,作出徹底的改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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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之家火災釀12死疏散人力不足? 專家這樣提醒 2018/08/15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濃煙嗆出9條人命,昨夜再傳3人因嗆傷導致呼吸衰竭、在加護病房病逝,是否反映事發當時疏散人力不足,尚待調查。專家提醒,照護人力不能等同搬運人力,火災燒到須疏散時,理想上應疏散當樓層、上兩層樓層以及下一層樓層住民,因此,院內平時就須演練人力調度、訓練醫護搬運病人,並掌握救難步驟各須要多少時間,精確落實技術性演練。

衛福部附屬醫療社福機構管理會副執行長王必勝表示,衛福部已開始訪談、調查與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CA),盼找到系統性原因、避免災害發生,這往往需要數個月的時間,但調查過程中若找到明顯錯誤,將立即修正。

馬偕醫院災難醫學科主任張國頌說明,看到火光時應有人先通知院內中央控制單位、聯繫119,另有人先滅火;若滅不了火,就得控制濃煙擴大,並立即疏散人群。

疏散病人學問大,張國頌表示,為防止濃煙嗆傷,理想上,應疏散當事樓層、上面兩層樓層以及下一層樓層的人群。然而,搬運重症病人,除非使用輪椅能1人推1人,若是徒手搬運,至少須要1到2名工作人員才扛得動1人,護理之家的醫護人力絕對不夠。因此事發時,其他樓層的人力也得動起來作疏散。至於非重症病人,也須要適當的引導,避免事發當時人心惶惶、燈光不足,釀成一片混亂,影響逃生與救災。

張國頌說,為求順利疏散重症病人,醫院得設計無障礙的救災動線,將病人平行轉移至同樓層中的安全避難區域,再作垂直轉移。下樓時也須管制,若沒有時間一次全下到一樓、再緩緩等電梯上樓重新接人時,應控制電梯下到某安全層樓,將第一批病人交由該樓層負責疏散的醫護,電梯再回頭去接第二批人。

張國頌表示,理想的演練,須掌握各個避難與疏散環節各須要多少時間,但現在實務上,桌上演練或是只有小區域的片段性演練較多,如同上述的技術性演練較少,有待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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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化+少子化 醫院看護 缺工嚴重 2018/06/17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張宏業

張先生的父親最近因發燒住進北部某醫學中心,在急診留置觀察,身為獨子的他在急診照顧三天,遲遲等不到病床,身心負荷已達極限。張先生想請看護替手,本以為一通電話就能解決問題,沒想到派案的看護中心說:前面已有十五人登記,現在派不出人來。

不只張先生,愈來愈多人住院要請看護,卻無法立刻請到,北部大醫院看護缺工狀況尤其嚴重。家住台北市的吳先生也表示,老父送醫急診四天,完全找不到看護,家人工作與照顧兩頭燒,瀕臨崩潰,讓他完全理解為什麼會發生照顧者殺人或自殺事件。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觀察,嬰兒潮世代步入高齡,隨少子化,各行各業大搶人,連醫院看護也是,導致民眾等待看護期拉長。一名有廿一年資歷的看護公司主管表示,醫院看護難找,最大原因應是老病人愈來愈多,而子女能自己完全照顧的人變少。

醫院看護也是照顧服務員,在醫院端從事照顧工作者稱「醫院看護」,在長照端者則被稱為「照服員」。但醫院看護通常與看護公司簽約,再派到醫院或家庭,以十二或廿四小時為一班照顧病人,目前廿四小時收費二千二百元到二千五百元不等,視工作地點在急診或是一般病房而不同。

衛福部統計,至一○五年底,全國急、慢性一般病床數共九萬七二一三床,而一○六年看護共一萬零六八六人。陳景寧說,雖然不會全住滿,但對比一萬多名醫院看護人力,顯然供需吃緊。

陳景寧指出,觀察全台的醫療院所,除非醫院和二到三家以上的看護公司簽約派遣人力,有的醫院不負責看護的媒合,有需求的民眾必須要自己想辦法。

以上述張先生為例,醫院簽約的看護公司派不出人,並指現在端午節假期,很多人休假。他只好到處找朋友幫忙,好不容易請到一位越南籍看護,還好對方國語說得不錯,也有照顧經驗,張先生總算稍微能喘口氣。

台北榮總護理部主任王桂芸說,即便沒有看護幫忙,護理師還是會照顧患者,但若有看護協助病人翻身或下床,病人就不會不斷按鈴找護理師。萬芳醫院社區副院長高靖秋說,若病人沒有看護或家屬陪病,簡單的照顧工作得全由護理人員執行,若人手不足,對護理人員是另一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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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緩衝期 牙醫助理未來考照才能當 2017/12/19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牙醫助理未來須先考證照。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未來將設立口腔衛生師(士),在牙醫師指示下協助醫療輔助行為、病人個案管理等。

衛福部及提案立委認為,國人口腔照護需求漸高,應讓牙醫助理證照化,通過口腔衛生師國考才能擔任。

根據口腔衛生人員法草案,未來只要經過口腔衛生師(士)考試及格,並領有口腔衛生師(士)證書者,即得成為口腔衛生師(士)。草案衝擊現行六萬到七萬名牙科助理,法案另訂五年落日條款,通過五年內舉辦十次特種考試,協助取得證照。

未來口腔衛生師的應考資格,須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的國外專科以上口腔衛生學系畢業,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口衛士則是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修有口腔相關學分十八學分以上,並持有證明文件。

草案也訂定附則,現行牙醫助理從事口腔衛生業務滿一年,具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衛福部指定團體辦理的教育課程達八十小時以上,即可參加特考,特考於法案施行後五年舉辦十次。若現醫助理未取得證照者,十年內執業免罰,十年後依法處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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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病人拒血汗 調整護病比提點子成案 2018/01/06
中央社

為解決台灣醫療人力長期不足、護理師過勞問題,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要求依病房及科別特性限制每位護理師照護病人數上限,提案經5000人附議成案。

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議題沸沸揚揚,各行業勞工紛紛出面表達心聲,其中也包括為了他人的健康奉獻工時的護理師。

有民眾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連署,建議「為了病人安全,除大量傷患外,應依據病房及科別特性限制每位護理師照護病人數上限」,意即「有多少護理師,收多少床病人」,這項提案在去年12月5日通過檢核後進入附議階段,已超過5000人附議成案,將待主責機關衛生福利部在3月2日前回應。

提案者認為,護理人員照護病人的數量會影響病人安全與死亡率,並指出國際認定最佳護病比為1比6,而台灣在西元2015年的評鑑標準為全日平均護病比1比9(醫學中心)、1比12(區域醫院)。

提案者進一步指出,台灣專科以上就讀護理科系的學生數在所有科系中排名第一,大學就讀學生數則在所有科系排名第7,但護理師平均執業僅7年,不及歐美的一半,執業環境不佳才是無法留住人才,造成護理人力缺乏的真正原因。

提案者建議,除大量傷患外,應依據病房特性限制護理師照護人數上限;超過上限所簽核的護理紀錄一律無效,且健保不給付相關住院費用;願意實施護理師照護上限的醫院,給予空床費並限制全國病床數。

此外,應學習日本於醫院病房及護理站等明顯處張貼護理師照護人數上限或護病比;且全國醫院不分等級應採相同護病比標準,相同疾病、相同照護;並建立轉院機制,確實施行有多少護理師就收多少床病人的規定。

提案者認為,這項提案有助改善病人住院安全,減少醫療糾紛,改善護理師工作環境,提高護理師留任年限及執業率,並改善偏鄉及離島等小型醫院的護理品質,達到全國均一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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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護理之家 也要開發票 2017/05/05
蘋果日報 陳瑩欣/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隨著家庭結構的改變,雙薪家庭是現代社會主要型態,再加上少子化的影響,越來越多的新手媽媽選擇到產後護理機構調養身體及協助照顧初生嬰兒,往往一住就2、30天,所費不貲,但記得向產後護理機構索取統一發票,有機會預約千萬元育兒金。

國稅局說明,產後護理機構係依「產後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置,其所提供產婦及嬰兒的護理照護(含護理評估、護理指導及處置等)、醫療診療及諮詢費等屬於醫療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徵營業稅;至於產後護理機構提供並收取的日常生活服務費用,包含住房費、嬰兒奶粉、尿布、清潔用品、月子餐等,不屬醫療勞務範疇,自財政部105年12月21日台財稅字第10500709640號令發布日起,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部分產後護理機構如因一時疏忽或不諳法令規定,提供日常生活服務卻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致短、漏報繳稅款者,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另選擇到產後護理機構調養之新手媽媽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不但可以增加稅收,還有機會中千萬元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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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血汗護理 健保署祭出護理加成給付新制 2017/05/02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為解決血汗護理問題,健保署5月開始祭出新制,將護理費加成幅度擴大為3%至14%,每名護理師照顧病患人數的「護病比」增為5級。今年開始,各醫院若想拿到與往年相同的加成,需增聘護理人員,降低護病比,門檻更高。

健保署從104年起,增列20億元用於「護病比加成」,護病比愈低,健保給付加成愈多,以往護病比級距僅分3級,當護病比介於8.5至8.9間,健保加成9%;介於8到8.4間加成10%;小於8則加成11%;5月起增為5級,護病比介於8至8.9之間僅能拿到3%或6%的加成,若要拿到最高14%的健保加成,護病比須小於7。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陳真慧指出,依照往年資料顯示,各醫院護病比達8.5至8.9之間,拿到最基本9%的健保加成幾乎不成問題,可謂每間醫院人人有獎,光是去年拿到最高11%加成的醫院,地區醫院就達91%、區域醫院有85%,醫學中心雖佔床率較高,也達67%。

不過,為減輕護理人員負擔,陳真慧說,占床率愈高代表病人多,護理人員負擔大,增聘護理人力能舒緩現況,希望新規定能促使醫院更有動力降低護病比,改善血汗問題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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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審核大塞車 70個月才能審完 2022/03/18
聯合報 / 記者謝承恩、邱宜君、楊雅棠

新冠疫苗不良反應通報及接種受害救濟審核大塞車,截至今年二月十七日,接種受害救濟個案累計四四八五例,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小組卻僅審完二九四例,進度僅百分之六,仍有四千多案待審。如以一次開會平均審議卅例估算,需再開一四○次會議才能審完;一個月兩次會議,還得等七十個月(五年又十個月)。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為了加快審議進度,去年十二月起,每月一次會議增加至兩次。

匯集病歷不易 官方力求嚴謹
不少民眾抱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核進度需等六個月,根本來不及消化,莊人祥說,塞車主因在於匯集病歷難度高,病歷資料完備,才能審議,此外,部分患者仍在住院治療,加上每個案例複雜程度不一。

「立案後遲遲沒有人聯絡是很正常的。」VICP主席邱南昌說,目前申請者以成年、老年人居多,光蒐集近三年就醫病歷就耗費許多時間及人力。此外,委員必須謹慎討論發病時間、疫苗成分和個案疾病間是否有致病的可能,過程繁複,因此,目前也才審完去年六月的申請案。邱南昌強調寧可嚴謹而非快速,不能讓民眾權益受損,「除非撤案,否則一定會審到你」。

通報系統難用 醫師也受不了
至於基層診所處理民眾接種受害救濟案件時也是一肚子氣,小兒科診所醫師詹前俊說,「當官的人就是出一張嘴,叫民眾通報,卻不知道這些事情有多困擾。」不良事件電子通報系統非常難用,初次使用、申請帳號,得等上三、四個小時;再者,通報系統與其他資料無法連通,需一筆一筆地手動鍵入資料,申請一件需花上半小時。

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指出,收到生策會調閱病歷信函後,還必須依照信函中所列的規定行事,影印病歷、排列順序,再掛號寄回,但厚厚一大疊病歷的整理、影印、排列,所需的行政成本,都需診所自行吸收。

對此,莊人祥說,「一切依法行政」暫無補貼,請基層多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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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好奇怪?還是陳順勝好奇怪? 2019/04/22
風傳媒 胡文琦

還記不記得一首五、六年級生的長青兒歌,「三輪車跑得快」的歌詞?「上面坐個老太太,要五毛,給一塊,你說奇怪不奇怪」?廢話,當然不奇怪,因為客人還在等車伕「找零錢」給她啊。媒體報導,針對保外就醫中不斷屢踩「四不法治紅線」的前總統陳水扁,因經常在其臉書「新勇哥物語」上評論時事,近期甚至還貼出了與年輕女孩們的自拍照片,而遭到外界質疑他是否「手已經不抖了」?對此,陳水扁的醫療小組成員、主治醫師陳順勝認為這種質疑相當無聊,因為全國各醫院與醫學中心專家都診斷確立,事實上阿扁連100-1是多少都答不出來,「在政治問題方面,阿扁回復得很好,其他方面好像白痴,很奇怪」云云。

此外,陳醫師還指出,阿扁的手會抖是由於「類巴金森症候群」症狀中的一種「肌力張力不全」病症所引起,經過多年的治療,教導阿扁訓練自我控制後,至今阿扁的手雖然仍會發抖,但已好轉許多。他強調,阿扁的病情其實重點不在於手會不自主發抖,而是在他「政治外的生活性問題」邏輯仍有障礙。這兩年來,醫療小組以「口傳歷史」和「台北市政府的醫療史」回顧等內容刺激治療下,阿扁個人擅長的政治辯論能力恢復得很快,不只能講得頭頭是道,甚至連枝微末節都能講得一清二處,但如果是問他100減1是多少?他就答不出來,連要他具體比出左、右手指的位置數量,和指明戴在眼睛上面的眼鏡為何物?都有明顯困難。

但說實話,你會相信嗎?正常的人會相信嗎?坦白說,陳醫師要不是一直在「睜眼說『幹話』」護航阿扁前總統,要嘛就是他根本「不夠專業」,除了欠缺創新作為與想像力外,更缺乏跨領域的嘗試學習。因此,筆者真的要建議一下陳順勝醫師,是否可以提供一下他口中那份信誓旦旦「全國各醫院與醫學中心專家都診斷確立」的具體名單?好讓台灣的老百姓知道一下究竟還有哪些「類赤腳仙」的「智力判斷力不全」的醫生與單位?以昭公信、以釋群疑的證明真的不是他一人「說了算」。其次,他更應該嘗試將問題靈活改為,如果「有一百位候選人出馬競選,最後卻只有一人不幸落選」的話,那究竟有多少人順利當選?想必這樣問的話,阿扁就絕對不會答錯了,不是嗎?所以,究竟是誰才真的是好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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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吃定綠白兩道 2019/05/06
聯合報黑白集

台灣法治史上最自由自在的犯人,非陳水扁莫屬;他愛去哪就去哪,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還到處指點江山。為確保他暢所欲言,蔡政府一再為他展延保外就醫期限,賴清德高喊特赦他,柯文哲幫他出書。綠白陣營要選總統的,都得看他臉色。

當年有醫療團隊背書,馬政府允許陳水扁保外就醫。幾年下來,陳水扁身體越來越勇,民眾也越來越不解:手抖就不能坐牢嗎?凱達格蘭基金會每年的募款餐會,都是陳水扁公開表演的時刻,他挑戰政府和百姓的神經,也年年得逞。

蔡英文高呼司法改革,民進黨高唱公平正義;但氣球吹得再大,一遇到阿扁就消風。「辣台妹」很會隔海嗆聲,就是不敢嗆扁。阿扁關不起來,就證明司改是假的,公平正義則因人而異。大選年綠白政治人物要搶票,許多人都得去參拜一下阿扁,請他加持開示。

陳水扁要的,當然不只是出書和保外就醫,他要的是「特赦」。但除了賴清德敢公開承諾,蔡英文不敢給,卻不能明說;柯文哲說要「政治解決」,要給陳水扁的功過六四開、七三開,極盡和稀泥。這些綠白政治人物想要基本教義的票,又不想觸怒中間選民;所謂公平正義,不過就是畫虎爛。

瑞士司法部最近密函給我國法務部,高院可能重審扁家洗錢案。陳水扁馬上說「一定挑戰四不」,還痛批蔡政府的轉型正義,正面交鋒意味明顯。司法要怎麼轉這個彎,大家都在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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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安可高歌「上階不上台」踩紅線 藍轟:吃定民進黨 2019/05/10
聯合報 記者徐宇威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9日)晚間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舉辦的感恩餐會暨新書簽名會,席間陳水扁在餐會上與友人談笑風生,精神頗佳,隨後站上大型肥皂箱搭成的「台階」大聲高歌,挑戰中監四不原則紅線,對此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表示陳水扁「台階上唱歌」,何來踩紅線之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酸說,只要民進黨執政,根本不用管法務部或中監說了什麼,總之陳水扁就是不會被關回去,因為陳水扁已經吃定了民進黨。

中監表示對阿扁在餐會上的活動都已蒐集相關事證,會再進行評估,只是陳水扁已經不是第一次以肥皂箱搭台階進行活動,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提到法務部長蔡清祥曾表示,相信阿扁的智慧跟高度,意思就是中監所設定的紅線範圍完全丟給阿扁自己畫,但他也要提醒法務部,陳水扁是保外就醫,不是假釋,不該如此讓他屢次挑戰中監紅線。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醫療小組所做出來的評估結果,真的讓人非常訝異,酸說如果陳水扁可以繼續保外就醫,那麼現在所有監獄的受刑人,每一個都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她提醒中監如果因為陳水扁的例外,破壞了保外就醫的制度,如何讓國人信任現在司法的改革,這簡直是司法史上最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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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投入就不會手抖 孫大千:陳水扁回監簽書復健就好 2019/05/11
聯合報 記者張文馨

前總統陳水扁9日出席凱校餐會,替支持者簽書350本,扁醫療小組還說,真心投入就不會看到手抖。國民黨前立委孫大千在臉書上五問扁民間醫療小組質疑,陳水扁手抖卻可以唱歌,有致死危險嗎?若簽書對手抖有良好復健效果,那陳水扁每天留在台中監獄簽書就好,何須保外就醫?

孫大千質疑,阿扁申請保外就醫的理由只是因為手抖嗎?手抖會有致死危險嗎?如果在40分鐘內,陳水扁可以簽了350本書,那麼,他現在還需要保外就醫嗎?如果阿扁可以在募款餐會大唱「堅持」和「客家本色」,那麼,他真的還有「致死危險」嗎?

孫大千質疑,如果簽書這個動作對阿扁手抖的症狀有良好的復健效果,那麼,他只要留在中監每天簽書就好了,為什麼還需要保外就醫呢?扁的民間醫療小組會用同樣的標準來為其他的受刑人背書,申請保外就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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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豔秋:司法遇到陳水扁,只矮五公分而已 2019/05/11
聯合報 記者林政忠

媒體人李豔秋今天在臉書貼文「司法遇到陳水扁,只矮五公分而已」,真的恭喜陳水扁,任何非醫療專業的人都看得出來,他的身體越來越好,頭腦越來越靈活,當他穿著西裝、打著領帶、梳著扁式油頭出現簽書的時候,她真的以為時光倒流,「阿扁總統又回來啦!」

李豔秋說,阿扁從裝病(柯文哲說的)到真病(柯文哲說的)到現在能說能唱能嗆能罵能自拍能趴趴走,還能手不抖氣不喘,一分鐘簽七本書,連續簽了一小時,真令人振奮(扁醫陳順勝説的)!對於一個被判定為失智、帕金森、嚴重身心症、隨時有致死危險的病人,短短兩年就能完全康復,這樣驚人的成果,醫療團隊怎麼不向國際醫學期刊公布呢?下屆諾貝爾獎非台灣莫屬啊!

她也說,第二要感謝台中監獄,中監以「對病情有幫助」為由,18次展延保外就醫期限,讓扁得以保養得紅光滿面、一根頭髮都沒少。但仍有為德不卒之處,中監每回總是脫褲子放屁要求阿扁不上台、不演講、不涉及政治、不接受採訪,阿扁雖然知道這是屁話,但仍然不得不配合一下:

不上台—在台前另搭一座矮五公分的舞台,沒上台喔!

不演講—用唱的總可以吧?

不涉及政治—找韓國瑜辯論、為凱校募款、出書談做總統時的秘辛、指點總統初選,哪一點涉及政治?

不接受採訪—質問媒體為何一直拍他的手?是他採訪媒體,沒有被採訪喔!

李豔秋酸,「啊...那個機言巧辯、善秀恥字下限的阿扁真的回來了」。中監雖然不斷被阿扁羞辱,為了阿扁的「病情」,總是摸摸鼻子吞下。光是這點,就要給中監大大的讚,中監展現的「愛與包容」,韓國瑜絕對望塵莫及。

她表示,最後當然要感謝柯文哲,想到阿扁在獄中受到不文明的對待,柯竟然哽咽到說不出話,這是真愛呀!雖然蔡賴二人也努力艷舞爭寵,但都不及柯P來得情真意濃;我們只有祈禱柯文哲能當上總統,他上任後的第一件事應該就是特赦阿扁,再把瑞士扣留的七億還給阿扁,然後把侮辱台灣人的馬英九關起來,讓他在獄中受到文明的對待,台灣的公平正義,終於在阿扁和柯文哲共同努力下得以重生。

李豔秋說,隨著總統大選的接近,阿扁的行徑將更為囂張,許多人擔心司法被阿扁踩在腳下,其實沒那麼嚴重,我們的司法遇到阿扁還不致於趴在地上,只不過矮了一截,這一截不多,五公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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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談特赦?先談道歉、認罪、返回貪污所得吧! 2019/03/21
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

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今天在臉書貼文表示,最近有網友以幾年前他贊同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的新聞,認為他反對阿扁特赦,是前後標準不一。郝強調,他的標準很簡單:保外就醫的是一位生病的病人,而非貪污又裝病的罪犯!

郝龍斌表示,過去,大家基於人道和對中華民國卸任總統的一絲尊重,而且在尊重醫療團隊的建議下,我們同意讓一個生了病的罪犯「保外就醫」。但這不代表我和社會會容忍一個貪腐總統,就此利用人民的同情消遙法外。

郝龍斌表示,當年被保外就醫的病人,是柯文哲醫生認證的患有「大腦前葉痿縮」,是被評為患有神經退化性疾病、重度憂鬱症、每日漏尿88次的「病人」;而不是今天大家看到的,一個能唱歌、喝酒、輔選,並且影響政治的貪污「罪犯」。

郝龍斌表示,更別說還要去討論特赦,這真的已經踩到民主法治底線,社會上絕大多數的民眾都不可能接受。

他指出,今日的陳水扁,經過幾年自由空氣的「治療」,手也不抖、講話也流利,出席餐會還能吃喝唱歌,甚至腦袋清楚到能在此次台南立委補選中,還能周旋在陳筱諭與郭國文之間,換取賴清德支持特赦⋯⋯

郝龍斌質疑,這樣的陳水扁還需要「保外就醫」嗎?中監應該立刻重新籌組醫療鑑定團隊,鑑定如今陳水扁的病情是否還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若不需要,就讓陳水扁儘速返回中監。

郝龍斌說,談特赦?先談道歉、認罪、返還貪污所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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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病人」 藍委擬提案停止陳水扁保外就醫 2019/03/23
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不像病人,議論政治,都可當網紅了;黨團將向立法院院會提決議案,要求法務部停止陳水扁保外就醫。

費鴻泰、賴士葆、曾銘宗、吳志揚、童惠珍等國民黨立委在記者會開始,先播放陳水扁近來錄影畫面,包括3月16日立委補選後的談話,質疑陳水扁「不像病人」。

費鴻泰質疑,「阿扁沒有生病」,如此是否還適合保外就醫,法務部為什麼不處理。

賴士葆指出,台灣是法治國家,受刑人在什麼條件之下可以保外就醫,在什麼條件之下必須關回去,「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都有清楚規定。但是如今陳水扁的身體狀況,是否還符合保外就醫;另外,當時中監對於保外就醫的附帶條件是不得參加政治活動,陳水扁高談闊論、議論政治,是否還符合保外就醫。

他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會很快提出決議案,送到立法院院會表決,要求法務部儘速讓陳水扁回中監,希望讓法務部聽到聲音,不能因人設事,獨厚陳水扁。

出席記者會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志揚說,黨團會草擬相關的決議案,向院會提出,要求依照相關法律,停止陳水扁保外就醫,並且「立即回中監報到」。

吳志揚認為,保外就醫其實只有一個很簡單的要件,就是不得從事與醫療無關的行為,但陳水扁一再踩紅線,現在都可以當網紅了。他質疑,全世界有這樣的保外就醫受刑人嗎?台灣其他保外就醫受刑人有這樣的特權嗎?紅線一再向後退。

吳志揚表示,關於此事,法務部不能都將責任推說尊重中監的決定,必須依法有所作為,不能「形同把一支紅筆交給陳水扁,請陳水扁自己劃紅線。」

對此,法務部官員指出,陳水扁保外就醫為個案,台中監獄依法定期巡查是否符合保外就醫要件,扁案實際情形由職司的台中監獄做個案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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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涉詐領保險金 監院糾正衛福部健保署 2018/11/10
中央社

監察院今天指出,醫師李威傑、林克臻涉及詐領保險金案件,違規情節重大,侵害民眾權益,認為衛生主管機關怠忽職守,監察院通過糾正衛福部、健保署。

監察委員尹祚芊、仉桂美透過新聞稿指出,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於106年6月起訴醫師李威傑、林克臻,李威傑等人與保險黃牛勾串,由38名可配合的病患投保高額醫療保險,兩名醫師對有些完全健康無病徵、想進行減重手術或病況尚無開刀治療必要者,直接進行切除胃部、摘除膽囊、摘除子宮卵巢等手術,其中7名初次手術時尚未成年,再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書、偽造病歷,致健保署及8家保險公司給付健保費及理賠金高達新台幣6254萬餘元,惡行重大。

監委說,李威傑申報執行胃穿孔手術占全國案件達約1/4,健保署未能主動發現或警示少數不肖醫師與保險黃牛及病患勾串,類似保險詐保案件均是被動配合檢調機關偵查才啟動後續行政調查,即使曾抽取到兩名醫師的異常案件,卻將案件視為一般違規案件處理,對特殊異常樣態未能加以深究解決,顯怠忽職守。

監委指出,按健保署醫藥專家審查意見,李威傑及林克臻在詐領保險金案件中居於關鍵地位,對於醫德破壞甚巨,違反醫師倫理規範,但衛福部僅責成所在地衛生局依法查明違法事實,並據以評估後續裁罰方式,到目前為止,除健保署停約外,並無其他處分。

監委進一步指出,相較於數年前特定醫師與犯罪集團勾結,涉嫌為未罹癌者投保鉅額癌症保險、進行腫瘤切除手術,藉以詐領鉅額保險金案,經衛福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本案情節不亞於前案,至今未受衛生主管機關適當處分,使不知情民眾繼續求診。因此,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日前通過對衛福部、健保署的糾正案。

監委說,商業保險詐保事件常與健保業務息息相關,有賴健保署與保險犯罪防制中心的資訊交換或個案合作,提升查核績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衛福部應督促所屬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及健保署強化合作模式,建立異常案件的資訊交換平台,提升保險犯罪防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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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好手不抖、享特權就沒病…阿扁登世界獄政奇譚 2018/12/14
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

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這個月11日下午被民眾目擊,和妻子吳淑珍同遊台中花博后里園區花舞館。民眾指控,除了隨扈,陳水扁一行還享有約十名工作人員幫忙開道,還要求其他遊客讓路,讓她覺得非常可恥。

陳水扁的保外就醫到處趴趴走,創下世界獄政史的奇譚。這樣的政治性保外就醫,說穿了就是用特權幫他治病,但卻在我們司法的臉上,狠狠地賞了一記又記的耳光。

●一封信感動馬?隔月保外就醫
2014年12月,馬英九因為九合一選舉大敗辭去黨主席,這時他卻收到了仍在獄中服刑的陳水扁的信。陳水扁在信中一開頭就寫到「我是個罪人、廢人」,並且稱「沒有資格」要求馬英九放人。

陳水扁信中對有人要馬英九為選舉大敗負責,辭去總統及國民黨主席,表示不以為然,並要馬英九加油。信件還以「弟陳水扁敬上」作為結語。 扁在信中還說,1997年選舉國民黨也大敗,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也沒有「雙辭」,並以日本和韓國為例,希望馬英九加油。

不知是否這封信打動了馬英九,一個月之後,法務部矯正署十人小組開會確認,以陳水扁隨時有致死危險為由,核准保外就醫一個月,不過這所謂一個月就無限延期,直到今天。

●超神奇的抖手 鏡頭一來就抖
陳水扁保外就醫的病情真的是讓人霧裡看花。2016年6月4日,為了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的餐會,扁從高雄搭高鐵北上,被媒體拍到一段影像,阿扁原來雙手交叉在胸前,但在鏡頭掃過的一剎那,突然將雙手放下,右手大拇指開始抖動。巧合的是,他雙手交叉時,剛好被一張紙擋住,所以那時他的右手大拇指是否抖動並不可知。

這天回到台北,他還到老家民生寓所裡吃了一碗麵,有支持者說阿扁吃麵時連筷子都拿不穩。那天全程陪著阿扁的醫療小組副召集人陳順勝說,陳水扁脈博跳得快或壓力大,有外在刺激時,手就會不自主抖動。

●享特權趴趴走 卻罵麵包師違法
到了這一年10月中旬,一位黃姓的麵包師傅拍下了陳水扁散步卻可以行動自如的照片,質疑他在裝病。引發社會討論。

照片被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抨擊是「合成照」,黃拿出影片強調絕非造假,指公開照片不是要引發對立,而是看到阿扁悠閒散步,對比他努力卻賣不出麵包,才會抒發心情。

根據麵包師傅拍的影片,阿扁一手拄著拐杖,一旁還有看護攙扶,一看到有人拿手機攝影,阿扁瞧了一眼後立刻閃到另一邊。

到了10月29日,這位麵包師透過「白色正義聯盟」粉絲頁,再度po出一段影片,影片中阿扁發現他又被拍攝,在看護的扶持下與拍攝者理論。

扁指責麵包師說,「搞不清楚狀況」並指了一下自己的頭說,「你是有問題嗎?」麵包師說:「我沒有問題啊!」扁說:「沒有問題你怎麼做這種事情呢?」還罵道:「你這是違法的事情」麵包師說:「我違法什麼?」過程中,阿扁那隻會抖的右手,執著拐杖一點都不抖。

●訪友、剪綵、消失 扁像自由人
2017年3月18日陳水扁到台南玉井參加議員王峻潭的聚會,19日又跟兒子陳致中參加快樂希望協會會員大會,立委陳其邁、管碧玲、高雄市長陳菊都到場,並與陳水扁同桌話家常,遭質疑是政治跑攤,最扯的是,台中監獄卻完全不知情。

5月7日,他又應邀參加台南市凱士士公司二期工業區啟用剪綵,他拄著枴杖與會,雖未致詞卻能剪綵,這個活動照樣沒有申請也沒有報備。這時,矯正署已第十次核准他保外就醫展延,高雄長庚醫院給的診斷證明及病情評估表,仍認為扁的病況未明顯改善,「在監不能為適當之醫治」。

又誇張的是,5月19日,他又申請獲准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神奇的是,各家媒體都沒拍到他返回高雄住所,人間蒸發。掌握不了人的台中監獄說,「進行了解中」。最後據說是到了板橋一帶去訪友去了。

●兩度替兒站台 中監不聞問
到了今年,陳致中要參選高雄市議員,3月他放出訊息要為陳致中站台,中監准許他出席造勢晚會,但必須遵守不能上臺、不能演講等四不規定,不過陳水扁還是上了台,並送菜頭給陳致中,父子還當場擁抱。

5月4號凱達格蘭基金會年度募款餐會又舉行,陳水扁進入會場時,現場竟響起英雄般的歡呼,因為中監明訂不上台、不演講、不接受採訪、不談政治四不,他特地準備肥皂箱,不站上舞台,改站上肥皂箱,侃侃而談「台灣勇哥」義賣品,最後賣到120萬的高價。

10月28日,投票不到一個月,他再度出席陳致中在前鎮小港的議員造勢大會,中監訂下「四不」紅線,但他雖以事前錄製的影片為兒打氣,親自為陳致中披上競選彩帶,陳致中還雙膝跪地接受,父子倆再度深情擁抱,氣氛沸騰到最高點,也將陳致中順利推上議員。

●醫療團隊:逛花博有助病情
日前他終於又出新招去逛花博,遭民眾爆料說他「手也沒在抖,氣色超好,皮膚超好,根本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真的很可恥!」根本不符保外就醫條件。

而對於特權擋道,花博發言人鄭斐方澄清,並無特權擋道之事,但對於現場動線安排若造成民眾誤會或不滿,會請同仁改善;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李進國則說,陳又扁有事先報告要與家人同遊花博,中監認定這屬於家庭日常生活的出遊活動無須申請。長庚醫療團隊則說,「增加治療性的出遊、訪友與餐敘等職能治療活動有助陳前總統病情改善」。

但爆料的女性民眾氣憤地說,「現場這麼多輪椅族,為什麼只有他們有特權?」顯然,陳水扁還會繼續演出他讓人看傻眼的保外就醫「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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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另提馬偕診斷書 獲准展延保外醫治 2017/08/03
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

犯貪污罪遭判刑定讞的前總統陳水扁,前年1月因病獲准保外醫治,近期卻多次參加公開活動,遭質疑病情已改善可返監執行,台中監獄要求扁再提供第2家醫學中心的診斷報告,供評估是否准許展延保外醫治,日前中監接獲扁另提台北馬偕醫院診斷證明,加上扁醫療小組召集人陳順勝另找多位專科醫師協助會診後,認為扁「病情複雜」,入監恐無法獲得適當治療,因此報請矯正署核准扁繼續展延保外醫治3個月,至106年11月4日止。

陳前總統於104年1月5日獲准保外醫治迄今,此為第11次經矯正署核准展延保外醫治。由於扁參與對外公開的活動日益增多,今年5月更因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因出席會場用餐、播放公開談話影帶等,遭外界質疑病情已進步可返監繼續執行,台中監獄因此要求扁再提供第2家醫療中心的診斷評估證明,引起扁和醫療團隊醫師陳順勝反彈,經溝通,扁最終妥協,在7月中旬委由各專業領域的醫師診斷後,交由中監審酌。

中監指出,根據每月例行的訪視結果及相關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等,認為扁的病況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為適當之醫治」,陳報法務部矯正署審核後,核准扁第11次展延保外醫治3個月,至106年11月4日止。展延期間中監將持續派員查看陳前總統病情變化,做為後續辦理終止或展延保外醫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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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公主被跟監求償6000萬 醫療證明遭疑無效 2017/07/20
蘋果日報 李奕緯/台北

新光集團第三代長女吳欣盈2013年與夫婿華南金第三代長子林知延婚變,林找徵信社人員跟監吳,甚至在吳座車安裝GPS,結果挨告妨害秘密罪,吳另對出主意的林知延律師劉宗欣提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6000萬元。台北地院原訂今辯論終結,但因劉宗欣主張吳所提醫療證明無效,請求重新鑑定吳是否為此遭受精神損害,法官為求慎重,決定9月14日再次開庭辯論,並擇期就劉所提聲請裁定准駁。

今天開庭時,劉宗欣委任律師指出,林知延妨害秘密案刑事庭8月24日要再度傳喚案發時幫吳欣盈執行反跟監任務的新光保全主管葉春田,因此本件民事求償案也應該等到8月24日庭訊結果出爐後再辯結。

劉宗欣的律師表示,葉春田曾證稱反跟監團隊包括駕車的新光保全人員廖金城及一名做筆記的女秘書,但新光保全後來卻否認有這名女秘書的存在,所以到底是葉春田證詞不實,還是新光保全刻意要隱瞞這名「幽靈女秘書」的存在,是不是她當時看到、記錄了什麼,這些疑點都必須要釐清,本案才能做出判決。

劉宗欣的律師還強調,吳欣盈主張她因遭跟監、偷裝GPS而蒙受精神損害,但她提出的醫療證明卻是新光醫院家醫科的診斷書。他們認為,新光醫院是吳欣盈家族的醫院,且精神損害也不應該由家醫科來診斷,因此請求委託新光醫院以外的醫學中心精神科,對吳欣盈進行精神鑑定。

吳欣盈的律師則辯稱,女秘書是否存在,跟劉宗欣是否構成侵權行為無關,本案判決不需要牽扯刑事案的訊問內容,此外,民事求償案將當事人送精神鑑定,更是罕有所聞,請求法官今天終結辯論程序。

法官認為本案有必要等8月24日刑事庭開完再做判斷,精神鑑定的部分則是「有必要就送鑑」,最後諭知全案9月14日再次開庭,預定當天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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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提馬偕診斷證明 中監將報法務部決定是否第11次展延 2017/07/23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

前總統陳水扁5月間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感恩餐會,違反相關規定,外界質疑扁病情好轉,台中監獄要求前總統陳水扁至其他醫學中心就診,以利「交叉比對」病情,扁日前提出馬偕醫院醫師所做的診斷證明,中監將呈法務部審核,由矯正署決定是否核准扁第11次展延? 前總統陳水扁從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期間經中監派衛生科人員前往扁高雄住處訪視,了解他的健康狀況、治療情形,並綜合整理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情評估表等,認定扁病況未明顯改善,每3個月檢視1次,已先後10次展延,第10次展延至今年8月4日。

前總統陳水扁5月19日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的感恩餐會,違反「五不」但書中的「不進入會場」、「不談及政治」規定,餐會後扁未報備夜宿北部,未返回高雄住居所。

台中監獄遂發文給陳水扁,對於扁申請參加活動之審查,採「家人活動從寬,其他活動從嚴」之原則,對外活動仍應視個案情形而定;並要求扁於6月底前增加原醫療團隊以外的其他醫學中心就診。

經台中監獄與前總統陳水扁再三溝通,扁於6月底同意願另覓醫院就診,以利中監「交叉比對」病情。

台中監獄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已找馬偕醫院醫師至其住處為他診斷,並於7月初提出馬偕醫院醫師為他所做的診斷證明書、以及健康評估表,中監將於本月底,呈法務部審核,由矯正署於8月4日前決定是否核准扁的第11次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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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的荒謬…扁趴趴走 癌末關到死 2017/07/27
聯合報 謝宗翰/會計師

報載一位罹患食道癌因酒駕入獄的受刑人,因病情惡化,家屬屢次申請保外就醫遭拒,直到往生前八日才獲准,最後不幸亡故。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監所對一般受刑人保外就醫的審查,採取相當嚴苛的標準,縱使重症且有相關醫療院所的診斷建議,申請保外就醫仍屢次遭拒。

反觀在獄中享有最高等級醫療診治的陳前總統,不只申請保外就醫獲准,交保期間還屢次違反監所規定,出席有高度政治爭議的場合,甚至透過媒體針貶時事。兩相對照實在讓人不勝唏噓,更讓人質疑當前保外就醫的判定標準為何、國家制度是否因人置宜。

近年來國內的人權意識高漲,本來是令人欣慰的事情,但從前總統保外就醫獲准,但一般癌末受刑人卻被否決的情形來看,我國的人權改革根本就只是政治人物操弄民意的工具。

更直接一點地說,人權在台灣是有身分地位的排他性的,彷彿只有皇親國戚、高官富賈才有資格講人權,而那些平常高舉人權大旗,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民意代表,在這種時候都統統噤聲了!

保外就醫制度,本來就是冰冷法律制度下為人權開的一扇暖門,基於法律的安定性及公平性,審查與執行本應採取嚴謹態度;然而,在陳前總統與本文癌末受刑人的兩個案子裡,民眾卻很明顯感受到兩者的差別待遇,如果國家制度有兩套不同的認定標準,要如何讓人民信任法律是公平可靠的?更何況,任何人應該都不會否認癌末病患的就醫迫切性,應該遠高於前總統。

過去八年,許多政治團體、民代,因陳前總統的貪汙案而不斷抨擊我國司法制度的公平性,更有政治人物三不五時就以促進族群和諧、政治和解等訴求,爭取陳前總統的特赦或要求放寬其保外就醫的限制。

如果司法體系及保外就醫制度真有問題,能藉陳前總統一案來得到改革也就罷了,但從前述個案中我們卻發現,這位聲稱是法律受害者的前總統,實際上享有比一般民眾更多的法律特權,因此如果這個以推動改革為己任的執政黨,真的要落實司法改革及人權革新,首先要做的就是讓人民重新相信,法律不會因為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待遇;陳前總統果如他所聲稱的深愛台灣,就更應該勇敢走出政治量身訂做的保護傘,面對法律責任,而不是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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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播影片 質疑扁病好轉 2017/07/08
蘋果日報 黃哲民、周昭平

前總統陳水扁有5案件停止審判,但日前扁多次外出,引爆病情好轉爭議,承審二次金改的高院審判長曾德水昨開庭調查是否已能受審,扁雖請假,曾德水仍當庭播放扁與麵包師爭執、參加餐會的3段影片,指扁能自主步行、手沒抖,不排除撤銷停止審判處分,但會考慮再開一次庭,「保障陳先生的陳述權利」。

扁犯龍潭購地弊案等4罪被判刑20年定讞入獄,但前年1月因被鑑定失智、漏尿等病症且「複雜難以控制」,獲准保外醫治至今,而扁所另涉5弊案,仍分由台北地院與高院審理,都因扁病況而停止審判。近期因扁頻公開現身,二次金改案審判長曾德水決定開庭查明,扁停止審判的原因是否消滅,但扁與律師鄭文龍事先請假,另兩名律師洪貴參、石宜琳昨直接缺席。

法官認為,扁為女兒陳幸妤診所開業致辭及質問麵包師傅偷拍時,說話順暢,沒有結巴。

「邏輯表達順暢」
不過曾德水仍當庭使用投影機,說明高雄長庚醫院與台中監獄函覆的阿扁健康評估報告,還畫線打勾並用綠光雷射筆標重點,指扁「對過去政治和法律領域之邏輯表達順暢,能將自己的觀點條列出來以回答問題」、「對政治、法律議題判斷及分析有相對優異表現」等。

不排除撤銷停審
曾德水並播放3段網路影片,前2段都是媒體翻攝扁與看護在街頭行走、怒責黃姓麵包師偷拍的對話畫面,第3段則是《蘋果Live》轉播扁5月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的畫面。

曾德水認為,影片顯示扁可自己行走,質問麵包師偷拍用意時說話順暢。在餐會入座也不用人扶,還主動舉杯致意,自己夾菜且「手沒有抖」,曾德水更稱親耳從廣播聽見,扁為女兒陳幸妤診所開業致辭,「口語流暢,亦無結巴。」不排除撤銷停止審判處分。公訴檢察官表示尊重醫師判斷,並指影片顯示扁健康已改善到相當水準,「可作為能否到庭陳述的參考。」

扁辦昨聲明,指台北榮總以儀器檢測,扁手抖症狀「每秒6.6次,科學證據應予尊重。」此外,扁參加餐會時,除用拐杖還須看護與旁人攙扶兩側,入座或起身時多次差點跌跤,「法庭非醫療專業,或可傳喚陳總統醫療團隊醫師陳述專業意見。」

醫療團批水準差
扁醫療團醫師陳順勝昨說,給高院的病情診斷已清楚說明扁病情有改善,但「須經反覆固定練習。綜合判斷為無法出庭應訊」,陳認為法院所用影片非專業醫療人士近拍,「實在太過潦草、水準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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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關於醫療糾紛之新實務觀點 2017/06/06
蘋果日報 鄧湘全/律師、陽昇法律事務所所長 洪國華/律師

最高法院四月份一則民事醫療糾紛判決,意外引來多方議論。該判決揭示兩個重點:一個是醫療行為與損害間的「因果關係不明」時,應由「醫方負舉證責任」,另一個是認定醫方的注意義務,應包含醫院層級在內之「醫療水準」。新聞一出,隨即引來許多醫界人士議論,批評法院若要求醫方負擔更多的舉證責任,會助長病方濫訴,危及台灣醫療環境。

不過,最高法院第一次明確指出應以「醫療水準」作為認定注意義務的見解,是該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對於未來醫療鑑定之影響,頗值注意。

無論民事或刑事的醫療糾紛,均屬非常專業案件,法院通常不期待看不懂英文病歷的病方,專業到可以舉證醫療疏失、醫療傷害或是因果關係,幾乎都會移請衛福部醫審會進行鑑定,不只醫療糾紛如此,像是工程、營建等專業案件,法院也常仰賴鑑定機關的結論。

有文獻指出,法院判決結果與醫審會認定結論,具有統計學上的相關性,與其說司法機關在認定醫方有無責任,然而多數時候,毋寧是鑑定機關說了算。本則判決就算把舉證責任,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規定倒置至醫方身上,不一定影響具體個案的認定,最終仍擺脫不了由醫審會定奪的現實。

本判決將「醫療水準」的概念明文化,可能直接影響了醫審會在個案鑑定上的基準,過往醫審會認定醫方有無疏失的標準,常以「醫療常規」論斷,許多學者質疑這種不分醫療機構層級,均劃一認定的判準,對於許多偏遠地區的醫療人員極不公平,因為他們在執行醫療行為時,並沒有像是醫學中心一樣充沛的資源或設備,不應該與醫學中心適用相同標準,讓這些願意去偏遠地區行醫,已經難能可貴的醫療人員,不至於動輒對醫療傷害的結果負法律責任。

此故,學者從十幾年前開始,就希望引進美國或是日本實務上的「醫療水準」的理論,把醫學中心與小診所等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應該負擔的注意義務給區分開來。

該判決提及:「……醫師為具專門職業技能之人,其執行醫療之際,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就醫療個案,本於診療當時之醫學知識,審酌病人之病情、醫療行為之價值與風險及避免損害發生之成本暨醫院層級等因素,綜合判斷而為適當之醫療,始得謂符合醫療水準而無過失;至於醫療常規,為醫療處置之一般最低標準,醫師依據醫療常規所進行之醫療行為,非可皆認為已盡醫療水準之注意義務,又因醫師未能施行符合醫療水準之醫療行為(積極作為與消極不作為),而病患嗣後發生死亡者,若其能妥適施行符合醫療水準之醫療行為,使患者仍有生存之相當程度可能性者,即難認該過失之醫療行為與病人之死亡間無相當因果關係……」,將符合「醫療常規」降到最低程度的注意義務,惟如果醫方是規模較大的醫學中心或大醫院,執行業務上就不能再自比為小鎮醫師或偏遠地區醫院,而應該有較高的注意義務,才符合「醫療水準」。

這也意謂,以後醫審會在進行個案鑑定上,必須要就醫方所屬的機構層級,在注意義務的標準上做調整,有些在大醫院認定是有疏失的個案行為,對於偏遠地區的醫療人員來說則未必,因為不能期待他們和大醫院有一樣的醫療水準。

順帶一提,無論依照《民事訴訟法》倒置舉證責任,或是採取醫療水準的注意義務差異判斷標準,都是醫界及法界早在十幾年前已開始討論過的議題,最高法院只是將學術意見,明文化到判決書裡面而已,並不是什麼嶄新的概念或是新創的見解。

許多醫審會委員在學術研討會上,也都報告過上述議題,就算此判決以「醫療水準」取代「醫療常規」的見解,對於這些學識豐富的專業委員來說,也不是太大的難題。只是這樣運作的結果,醫審會要如何因應?對於醫病雙方會有如何的影響?恐怕還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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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訴訟中倒置舉證責任會是關鍵嗎? 2017/06/06
蘋果日報 吳俊達/律師

法律上,醫師(醫院)要負「醫療疏失」責任,依照一般舉證責任分配規則(規範理論),原則上應由病患就「醫療疏失」、「損害」、「疏失與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損害金額計算」等「待證事實」,在法律上負舉證責任。

關於「醫療行為疏失求償」的情況,不論是根據契約法上的請求權,或侵權行為法上的請求權,都是依照上述基本舉證責任。

至於,主張「醫師違反告知後同意」的情況,則原則上應由醫師(醫院)就已善盡告知義務一點,負舉證責任,在舉證責任分配上較不同 。

關於「醫療疏失求償」的情況,基於醫療專業上、 資訊上的高度不對等關係,最高法院在最近醫療案件(106年台上字第227號民事判決)中,明確指出:
「……再過失之醫療行為與病人之死亡間因果關係之存否,原則上雖應由被害人負舉證責任,惟苟醫師進行之醫療處置具有可歸責之重大瑕疪,導致相關醫療步驟過程及該瑕疵與病人所受損害間之因果關係,發生糾結而難以釐清之情事時,該因果關係無法解明之不利益,本於醫療專業不對等之原則,應歸由醫師負擔,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但書之規定,即生舉證責任轉換(由醫師舉證證明其醫療過失與病人死亡間無因果關係)之效果。……」

判決的意思是:當醫療行為存有「重大瑕疵」(重大疏失),而病患的損害(如死亡或重大傷殘)與「重大瑕疵」(重大疏失)之間的因果關係,出現難以釐清的證明上困難時,這時候在法律上,應該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7條但書規定,在「因果關係」的證明上發生「舉證責任轉換(倒置)」的效果。

上述最高法院關於舉證責任分配的法律見解,其實源自德國民事醫療訴訟法院實務,長期演進所發展出的一套舉證責任分配特別規則,用來修正一般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下,可能對於病患造成的不公平。

關於這個舉證責任分配規則如何具體操作、操作上各種細節問題,例如:
(一)重大醫療疏失應該如何認定?
(二)重大醫療疏失是否必須在醫學上「適於」(無法完全排除可能性)造成病患的損害?
(三)如有有其他原因介入,包括第三人錯誤醫療行為、病患自己「與有過失」行為,是否就排除舉證責任責任倒置?
(四)關於重大醫療疏失之認定,法院和鑑定如何分工?
(五)法院應該如何推敲、解讀鑑定意見?

相關問題甚多。然而,筆者認為,這套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的「關鍵」,仍在「醫療鑑定」。

因為「是否構成重大醫療瑕疵」,仍須由病患負舉證責任,而此時「醫療鑑定意見」仍具有重要影響。

其次,即使有重大醫療疏失存在,即使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倒置給醫師(醫院)承擔,針對「因果關係不存在」的證明,「醫療鑑定意見」還是具有決定性。

不同於德國法院實務,在台灣醫療訴訟最大的問題是:幾乎「醫療鑑定意見」完全決定案件結果。 實務上絕大多數遭法院判決應負賠償責任的案件,都是因為「醫療鑑定意見」本身就已經認定醫師有疏失,而法院通常是照抄、援引鑑定意見而已。

更弔詭的是,經常可以發現,明明鑑定意見的理由本身,都可以推論出醫師有疏失,但鑑定結論卻仍然可以判定醫師已善盡專業上水準。但不乏法院還是不看理由,只抄鑑定結論。

尤其,目前醫療鑑定又幾乎以「衛福部醫審會」為唯一鑑定機關,其他機關動輒以各種理由拒絕受理鑑定,確實造成病患(家署)在舉證上非常困難。

就算發現原來鑑定意見諸多疑義,想要更換鑑定機關重新鑑定、補充鑑定,也幾乎找不到其他願意協助鑑定的機關。 民事法權威黃立教授即曾撰文指出:在我國病患要打贏醫療訴訟,必須依賴鑑定人的慈悲。正是一針見血指出,目前病患(家屬)在醫療訴訟上的嚴重證明困境。

因此,筆者認為,「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個開始,實務上真正的問題及關鍵在於:

醫療鑑定機關「公正性」、「獨立性」如何確保、落實?面對欠缺專業醫療協助的病患(家屬),鑑定人能否本於專業良知,克服「醫醫相護」(來自人脈關係、本身心理因素)的壓力,提出真正專業意見,協助釐清真相?

又,法院(號稱醫療專庭)如何減輕現有龐大工作量,能夠真正耐心、細心推敲鑑定意見及其他卷證?如何適當平衡醫、病雙方訴訟地位上的不對等,尋求事實真相,而非只是「西瓜偎大邊」,一味偏向判決書好寫、案件好結案的方向,進行審理? 「舉證責任轉換、倒置」絕非關鍵,彷如銅強鐵璧般的「醫療鑑定意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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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都會簽聯絡簿」 醫師籲具名核刪不可回頭 2017/02/09
自由時報

新任衛福部長陳時中有意檢討去年10月試辦至今的健保具名審查,引起醫界反彈。精神科醫師潘建志表示,過去健保匿名核刪相當不合理,連小學老師批改聯絡簿都會簽名表示負責,具名審查是基本要求,不能再走回頭路。

為避免醫療資源浪費,健保設有醫療費用審查制度,定期抽查醫療院所申報給付的案件,由醫界代表推派的審查委員根據病例核刪費用,過去不需具名,因此引發諸多爭議。衛福部去年10月起試辦6大科具名核刪,但日前媒體報導,陳時中受訪稱具名核刪「醫師壓力太大,擬不再推」,相關發言引起醫界反彈。

潘建志今(9)日在臉書表示,抽審病例對醫療處置影響甚鉅,匿名相當不合理,具名審查才能確保醫療品質,不能再走回頭路。

他舉例,交通違規罰單都有警察簽名、法院判決書有法官簽名、停車繳費單也有開單人員的名字,連小學老師批改聯絡簿,都會負責任地簽上自已的名字,政府民間往來文書,大概只有健保核刪找不到任何人的具名。

潘建志說,健保具名審查是很合理的基本要求,也是醫界和立委們的共識,小英政府要挽救低迷民調,不能只換閣員,更重要的是革除舊政府官僚便宜行事、因循苟且的心態,「匿名二十幾年的黑箱,也該見到陽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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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醫學 還不頂科學 2018/12/31
聯合報 黃達夫(和信醫院院長)

在21世紀的今天,醫療界公認雙盲對照組臨床試驗是最高層級的科學證據。然而,醫學發展、演變到今天,事實上,有很多的治療法並不曾經過嚴謹的臨床試驗過程,就被接受為醫療常規了。

舉個癌醫界熟悉的例子,約20年前,放射治療科醫師根據質子照射較傳統放射線精準的學理,開始用質子放射技術治療攝護腺癌,宣稱質子治療可以減少尿道與腸道受傷的副作用。後來,有些醫師質疑質子治療實際上並沒有想像的優越,且價格還貴很多,才開始做對照組的臨床試驗。果然發現質子放射治療不但沒有比傳統放射治療好,副作用還更大。同樣的,在肺癌的治療上,2018年初,對照組臨床試驗揭曉,也證實質子治療並沒有比較好。

然而,質子治療儀器極為昂貴,一旦做下這筆投資,就很難收拾。結果,不少醫院就會想方設法,繼續招攬病人去接受質子治療。

心臟支架 沒藥物治療效果好
另一個例子是2017年底,在英國「刺胳針(Lancet)發表有關置入支架或藥物治療「單一心血管阻塞,情況穩定的心血管疾病(stable angina)」的雙盲對照組臨床試驗(ORBITA),發現置入支架並沒有比藥物治療效果好,引起心臟醫學界軒然大波。這個臨床試驗,挑戰了心臟醫學界執行40年的常規醫療。置入支架這個治療法行之有年,歐美每年約執行500,000例。

此臨床研究的主持人Darrel P. Francis說,原來,他與所有心臟科醫師一樣,都認為置入支架是緩解心絞痛疾病很有效的治療法。當初他提出雙盲對照組臨床試驗的動機,想藉著試驗取得更多過去沒有收集的數據,來製訂更明確的治療指引,同時,讓治療與時俱進,更符合21世紀實證醫學標準。

試驗 挨批又遇強大阻力
但當他提出個試驗計畫時,竟遭遇許多批評和強大阻力,被認為這個試驗是多餘的,不值得的。申請研究經費時,被百般刁難,只有倫理委員會審查最為順利。審查委員還問他,這個臨床試驗早先為什麼沒有做呢?

作者還說,因研究結果否定行之有年的治療法,論文發表後,攻擊力道更為猛烈,這一年來與不認同的一方幾乎無法理性對話。

改變 影響醫院、醫師收入
評論者則說,抗拒改變是人性,醫師也不例外。要推翻任何行之有年的治療法,必定遭遇阻力,一方面是醫師的權威受到挑戰;另一方面是醫院、醫師收入受到影響。除非醫療保險公司做出明確的規範,拒絕給付,否則,以置入支架處理穩定心血管疾病的醫療行為,還是會繼續下去。要等到更多的證據繼續被提出來,或者是這一代醫師逐漸凋零,才可能改變。當下,我們只能說,今天的醫學還不頂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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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薪飆55K 畢業季搶護理人才 2017/04/04
自由時報 劉婉君/台南

護理人才大缺,除了傳統醫院、診所,近年來包括醫美、健檢中心、保險、航空公司、運動中心也招聘有護理背景的員工,不少醫院為了搶人才,勤跑校園徵才活動,開出的薪資平均五萬五千元,還有醫院提供在學獎助學金,提早「卡位」預約人才。

畢業季節即將到來,各大專院校最近紛紛舉辦校園徵才,醫療院所需才孔急,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的徵才活動中,提供職缺的五十家廠商,醫療院所就有卅六家,不只台南地區,台北、高雄甚至台東的醫院都來搶人。

台北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護理部護理長張念雪親自南下徵才,當場面試。她說,保險、航空等公司為了提供客戶專業諮詢或服務,近年來也加入招聘護理人才行列,為了留住人才,醫院提高薪資、福利、創造更好的工作環境。

張念雪說,以往護校畢業生多半直接就業,近年來則有九成選擇升學,剩下的一成打算轉科,四技畢業生又因法令限制,想要先考取執照,無法即刻投入就業。而且護理人員三班制很辛苦,流動率大,許多人一旦結婚,就轉職到醫院當研究助理,或轉戰企業健康管理護理師、保險、航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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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鄉服務6年 限定內、外、婦、兒、急診5大科 公費醫違約 罰800萬並扣照 2016/08/14
中國時報 陳瑄喻、廖珮妤

大學指考放榜,台大公費醫學生錄取分數竟輸給輔大自費醫學生, 外界將矛頭指向「落跑」罰款高達1500萬及賠錢後還不能拿到醫師證 書惹議,衛福部表示,罰款金額擬降至800萬元,待行政院核定通過 ,今年本屆公費醫學生就可適用。但立委認為,金額仍然太高,且賠 錢後仍不能拿到醫師證書也不合理。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公費生的錄取分數較自費生低是可以 預期的,學生必須思考走了這條路,被限制服務年限、地點、科別等 ,但是面對這麼多限制,考生仍願意來報名,相信他們心裡想著「不 是想賺大錢,而是想成為下一個史懷哲。」

預計5年培養500人
根據衛福部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調查顯示,國內至2023年,內、外 、婦、兒、急診五大科醫師將嚴重不足,再加上3年後醫師全將面納 入勞基法,恐怕會面臨極大人力缺口。

衛福部除了加強分級醫療、推動醫院設置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制度等 做法外,也重啟自2009年停辦的公費醫學生制度,預計至少5年培養 500人以上。

根據規定,公費醫學生畢業後必須選五大科,還要到偏鄉服務6年 ,如果不履行義務,必須賠償公費總金額10倍的罰款、至少1500萬元 ,而且賠錢後還不能拿到醫師證書。

立委建議降至600萬
但落跑罰金太高一直為外界所抨擊,金額也因而一再下修,從今年 4月提出的1500萬元,6月擬修正到1000萬元後,再降至800萬元;石 崇良表示,在與相關團體、單位討論後,才決定罰金再次下修,目前 尚待政院核定,「懲罰條款是備而不用」。

對於落跑罰金降至800萬元,立委許智傑認為,究竟降到多少才合 理還須精算,官方可思考降至400~600萬元,畢竟學生真的不喜歡行 醫,也勉強不來。

不過,馬偕醫學院醫學系主任吳懿哲則不贊成,他說,畢竟公費生 是以較容易條件進入醫學系,加上學費優惠,就須付出相對的義務, 過去他也曾拿馬偕醫院的獎學金出國讀博士,返台須服務9年,否則 要賠償3倍的學費、生活費,他想清楚才接受條件。

調高偏鄉待遇留人
至於公費醫學生制度也規範,若違約即便賠錢,也無法取得醫師資 格,許智傑與吳懿哲都認為不合理,畢竟接受正規訓練、國考合格, 就應有行醫的權利。

台大醫學院院長張上淳表示,不少醫學院長、系主任皆認為,重啟 公費醫學生制度才剛起步,衛福部就重新送入檢討方案,實在太早, 應等第一屆學生畢業後,再全面檢討。過去公費醫師留不住,是待遇 及工作條件不優,衛福部應該針對這部分調整,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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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醫師違規兼差收回扣 檢調第四波搜索約談主治醫師 2022/01/20
聯合報 / 記者張宏業

三軍總醫院牙醫李宗益違規在外兼職並收受牙材商回扣,冒名申報健保給付、拿回扣遭收押,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今天發動第四波搜索,共搜索三處地點,約談三總口腔贋復科主治醫師徐允中等四人,預計晚間依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徐允中是教育部部定講師,專長是固定假牙、全口假牙、局部假牙、全口整建、植牙贋復,曾任國防醫學院牙醫學系助教。徐允中被控明知不能兼差,卻用人頭開設「梵谷診所」、「飛悅北大」,私下幫病患看診,再用其他醫生名義申請健保。

李宗益違規在外兼職,冒名申報健保給付詐領上千萬,調查局去年9月搜索約談李男到案,檢方訊後聲押李男獲准,桃園市調查處追查發現,三總口腔顎面外科主任陳元武等人,在擔任牙科部任職期間收受材牙商回扣,一部分挪為個人業績,另部分作為院內「公基金」使用。

檢調陸續搜索約談三總口腔顎面外科主任陳元武、口腔贋復科主治醫師莊傳宗、牙科部住院總醫師孔令瑜、三總植牙部主治醫師謝義興,口腔顎面外科科主任陳元武,口腔贋復科主治醫師王宜斌、周韋廷,口腔診斷科專科住院醫師蕭宇到案,均交保候傳。

陳元武是國防醫學院博士,曾任海軍潛戰隊醫官敦睦艦隊醫療副組長、國軍馬祖醫院牙科主任,現為國防醫學院牙醫學系教授、三總口腔顎面外科主任,專長是人工植牙及植骨、口腔紅白斑及腫瘤、口腔顎顏面創傷之處理,是被約談官階最高者。

李宗益涉與牙材商勾結,長期指定使用該牙材商提供的齒模,再按金額比例索取回扣,檢調上月23日提訊在押的李男出庭,懷疑三總牙科部醫師涉集體詐保與收受回扣,部分醫師甚至把浮報索回扣的錢,以「小水庫」概念挪為「公基金」使用。

據調查,李宗益未獲院方同意,在私人診所兼職看診,為免兼職情事曝光,從2018年開始,就以其他牙醫名義請領健保給付,但向牙材商索賄部分恐有一段時間,許多偽造文書有諸多不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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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醫療機構不一樣 「護病比」入法5月1日上路 2019/02/02
中央社

衛福部醫事司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護病比明確入法,規範醫院護理人員照顧病人數上限,醫學中心為一名護理師照顧9名病人、區域醫院1比12,地區醫院1比15,今年5月1日上路。

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是以登記開放病床數訂定護產人員配置人數,也是醫療機構開設時的最低人力設置標準。但有鑑於國外已有研究指出,護產人員照護病人數與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息息相關,特別是急性病的醫療照護,護理勞動議題一直受外界關注。

衛生福利部1日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案,明訂急性一般病床全日平均護病比,每一護產人員照顧的病人人數為醫學中心9人以下,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為12人以下,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為15人以下。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新制明確規定每名護理人員要照顧多少病人,且分醫院等級不同而有彈性。過去都用醫院評鑑來要求醫院注意護理人力,醫院也多能遵守。現在明確入法後將不定時抽查,如果醫院違法且屢勸不聽,最重可停業處分。

石崇良也說,護理人力和病人數量都會流動,新制也給予適度彈性,如醫院因護產人員離職 、育嬰或其他原因異動,導致不符護病比規定,有30天的補正期。

新制將於今年5月1日上路,石崇良說,考量年後可能有護理人力流動,再給醫院3個月的緩衝期,醫院有足夠時間盡快補足相關人力。

依法也規定,醫院要每個月定期公告前一個月的護病比。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靖秋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新制施行後會有一個公式提供醫院進行人力配置的換算,採全日平均制,意即早班的護理人員可能因容易有門診、緊急狀況等事務,照顧的病床數就會比較少,如一人照顧7至8名病人,但晚班的護理人員因病人多在休息、狀況應較少,可一人照顧到12個人左右。

高靖秋說,過去健保署已針對護理人力提供獎勵方案,結果發現有9成的醫院都能達標,也代表護病比已有足夠條件納入法律規範。新制的護病比確實還不夠理想,但過去法律從未規範,現在改革已經起步,且兼顧臨床所需,希望能做到雙贏。

國外的護病比有分科訂定,但台灣目前新制僅規範急性一般病房。高靖秋說,急性一般病房即內外婦兒病房,也是護理人員照顧最多病人的地方。如加護病房或洗腎等特殊病房,一名護理師照顧2至4名病人,人力負荷應不會有問題。

不過,高靖秋也說,護病比雖然入法,但後續如何「執法」很重要。除政府稽查,希望護理人員能勇敢擔任「吹哨者」角色,如果醫院有違法,應勇敢檢舉。醫院也應釋出善意,一起改變醫護過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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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襲醫院護病比? 醫改會盼工會陪同稽查 2019/02/02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各級醫療機構「護病比」入法,新制將於5月1日上路,醫療改革基金會今質疑,入法的護病比規定與執行已久的醫院評鑑標準相同,既然過去超過9成醫院評鑑都過關,為何如今開始有罰則時,醫院卻要求延期緩衝,質疑過去評鑑可信度,要求未來衛生單位稽查時,應醫護相關工會成員擔任陪檢員。

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說,「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案早已於去年預告,原訂去年8月上路,但不料「護病比」入法消息一出,醫院經營者反彈,才延期至今。這樣一拖就拖半年,但「護病比」入法標準跟醫院評鑑明明一樣,評鑑都過關,為何要給醫院緩衝期。「又不是將標準提高至國際通用1:7,讓人懷疑過去評鑑有造假嫌疑。」

朱顯光指出,過去醫院評鑑委員多為醫院經營者、醫院大老,脫離第一線很久,甚至有「球員兼裁判」嫌疑,屢見評鑑結果過關,但勞檢卻發現不合格情形,分析其中原因所在,發現是因為勞檢要求基層醫護人員擔任陪檢員,才能發現勞權漏洞。

另一方面,目前醫院護病比只要符合醫院評鑑標準就可獲得健保加碼補助。隨著新制上路,醫改會認為應將補助門檻提升,「護病比不違法就能拿獎金,根本是把錢丟到水裡」,建議護病比達到國際標準1:7的醫院,才可領取健保獎金,以免民眾的健保費遭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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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推護病比入法 民團:修法倒退非常反對 2018/06/06
中央社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盧孳艷今天說,衛生福利部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明定護病比,但草案沒考量工作負荷,是採全日平均護病比,修法方向是「倒退走」,非常反對。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5月23日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1修正草案,明定護病比,在急性一般病床的全日平均護病比,醫學中心不得高於9人、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12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15人。

盧孳艷與台灣勞工陣線成員孫友聯、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張佑安、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孫友聯說,看到修正草案後有點驚慌,怎麼會用這樣的方式規定護病比,「是百分之百不能接受」,總統蔡英文曾承諾應合理護病比,必須停止只滿足資方利益的修法。

盧孳艷表示,護病比是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還連動健保給付,民間團體希望醫院讓護理人員、病人數字間有一定合理範圍,才不斷討論護病比,「總統都當作是競選口號」,衛福部這樣的修法方向是「倒退走」,護病比仍然太高,非常非常反對。

她建議應訂定專法,透過有效的課責和監督機制及明確的罰則,讓護病比不再只是紙上談兵;主張衛福部應參考國外護病比規定,如日本為1:7、美國及澳洲是1:5,確保各醫療院落實護病比,並以病人安全為中心。

張佑安說,全日平均護病比,根本無法反應每個護理師在每個班別的工作負荷;一般來說,一天中白天與黃昏或晚上,病情不會有太大差異,因此醫學中心以白班一病比訂為小於7,但小夜半、大夜班往往負荷超過合理範圍,衛福部的修法版本沒有考量實際工作量,建議應以三班統一護病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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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過勞的勞基法」…社民黨籲:用公投下架 2018/02/01
聯合報 記者許家瑜、瑜羅真、鄧桂芬

總統府昨天公布「勞基法」部分增修條文,條文包含取消七休一、輪班間隔縮短等,社民黨召集人范雲表示,這部最過勞的「勞基法」在國會只聽黨意、不聽民意的情況下通過,現在只能靠全民的力量,一起以公投的方式將其下架。

勞基法在修法後爭議未止,時代力量日前發起最低工資法及勞基法複決兩項公投提案,並跨過第一階段門檻。社民黨也順勢操作發起公投,提案內容為「您是否同意,廢止民國一○七年一月卅一日總統公布之全部『勞動基準法增訂及修正條文』,回復原有勞動基準法的規範?」

范雲指出,社民黨在勞基法修法後,串聯數個工會以及全台灣各大專院校學生團體進行複決提案,成立「不要過勞公投連線」,公投提案內容是諮詢法律學者以及連線團體內部共識而出。近日提案人數將會達標,會盡速送入中選會。

而反對輪班間隔由十一小時縮短為八小時,醫勞盟發動修法複決公投,昨也將第一階段二千五百份公投提案連署書送交中選會審核,並盼在八月底募集第二階段約廿九萬份連署,力拚在年底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複決公投。

醫勞盟理事長儲寧瑋指出,研究顯示,不符合人體生理時鐘的排班制度對人體傷害甚大,若輪班間隔僅八小時,扣掉通勤與用餐時間,勞工可能連睡覺的時間都不夠,就得在身心都還疲憊的狀態下準備上班,恐造成上班時注意力不佳,有可能在大眾運輸業與醫療業,影響民眾安全。

針對醫勞盟所提的醫護人員輪班間隔問題,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廖崑富表示,包括醫事、護理及社工人員之工作輪班間隔,仍以十一小時為原則,除非遇到重大天然災害、突發意外狀況及重大疫情,例如九二一地震、八仙塵爆、SARS疫情等,才能縮為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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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醫院很紓壓 醫護不過勞 2018/02/05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展開一系列員工紓壓計畫,首創員工過勞指數檢測,鼓勵中高負荷以上者參加手做、電影欣賞、運動等紓壓課程,員工休息室還設桌遊區。有護理長說,紓壓花不了多少時間,工作起來更有動力了!

高市大同醫院獲得國內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雙重標準認證,院方表示,醫護、行政人員的兩大風險為過勞及交通事故,醫院設計一系列紓壓、飲食及運動計畫,還由特約機車行幫員工機車檢測輪胎。

護理部督導陳繪竹說,醫護人員長期處在高壓、工時長的職場環境,幾乎都有過勞傾向,但工時不可能變短,她利用下班後的空檔參加醫院DIY課程,也加入日行萬步比賽、跟同事到附近學校慢跑,幾個月下來體力變好,「壓力也神奇地化解了」。

大同醫院職業衛生管理師沈駿緯說,醫院有9百多名員工,統計發現約有3分之1過勞指數在中高級以上,經過4個月紓壓及飲食、運動等計畫,員工過勞指數平均都下降50分。

大同醫院院長吳文正表示,該院是南台灣首家導入國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醫療院所,除了打造安全的醫院職場環境,也希望降低職災傷病事故及醫護過勞情況,破除醫療產業「很血汗」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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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輪班間隔11小時 立委批衛福部表裡不一 2017/12/4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呂思逸

民進黨政府修改勞基法,將輪班間隔縮短至八小時,直接影響到基層醫護人員排班。昨不少醫護人員走上街頭,抗議修法將使過勞「花花班」重現,依法可連排多天小夜、大夜班,恐影響病人安全。醫勞盟更砲轟,此次修法如同開倒車,明年將成立全國醫師產業工會,為基層醫師爭取勞權。

由於醫療產業特殊,例如在診所關門前十分鐘,卻有患者急著跑來要看病;儲寧瑋表示,救人與加班費是兩件事,開業醫多數是「老闆」,當他願意為這位患者付出,但卻要護理人員加班時,就是要給加班費,兩件事不該混為一談。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開業醫師曾梓展認為,開業醫師並非不願意給加班費,而是若是按先前規定,加班十分鐘就要給四小時的加班費,相對不合理,因此認同新法核實給予加班費;而先前毫無彈性的一例一休制度也讓診所排班面臨挑戰,原本醫師可以排六天看診,好讓患者能在假日生病也找得到,但一例一休制度,卻讓診所藥師、護理師排班超時,若要縮減診次,衝擊的是民眾就醫權益。

醫療盟理事長儲寧瑋表示,「醫護過勞影響的是病人安全」,對於患者而言更是一大傷害。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郭伃婷說,超時工作將導致心血管疾病增加、注意力減弱,導致勞工身心健康惡化,曾身為醫師的行政院長賴清德、立委林靜儀與邱泰源都忘了醫師誓詞,曾以病人的健康為首要顧念,身為政治人物更應照顧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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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輪班間隔11小時 立委批衛福部表裡不一 2017/11/13
中央社

衛福部長陳時中近日多次強調,捍衛護理人員輪班間隔應休息11小時,但立委林淑芬卻拿出會議紀錄,指衛福部日前開會時以護理醫事人力不足為由建議「排除適用」,根本表裡不一。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討論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時程,以及輪班制護理人員應享有11小時休息時間避免過勞,邀請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列席報告備詢。

對於醫護輪班休息時間說法先後不一,陳時中答詢表示,這些都是討論的過程,目前態度仍維持休息時間11小時,僅特殊狀況可調整為8小時。林民進黨立委淑芬要求衛福部拿出會議紀錄證明捍衛醫護權益,不要說一套、做一套。

林淑芬質詢表示,陳時中從上週到今天都對外強調堅持輪班間隔應以11小時為原則,除非緊急、重大事件才可降低為8小時。但她調閱勞動部3月29日召開的跨部會會議紀錄,卻發現衛福部在會中以護理醫事人力不足為由,建議「排除適用」休息時間11小時的限制。

林淑芬直指衛福部罔顧醫療品質,為何不盤點現在的人力缺口,研擬醫院該如何解決、需要多少時間準備,提出還需要多少時間緩衝,甚至訂定「日出條款」等,結果竟是建議護理人員排除適用,表裡不一。

林淑芬表示,國內有醫院祭出月薪新台幣5.5萬元盼補足護理人力缺口,依然留不住人;反觀國外,護理人員同樣得輪三班,但鄰近的香港護理人員平均年資長達25到30年,台灣平均只執業5到6年就轉職。問題就出在惡劣的勞動環境。

她質疑,衛福部一邊放任醫院勞動條件惡化,另一方面提出修正「醫療法」盼免除醫護人員刑事責任,「那病人算什麼」。

林淑芬說,台灣護理工會日前曾引用美國護理工會研究,發現護理人員一旦超時工作1至4小時,出錯風險將增加1.53倍,超時12小時更高達3倍,若是能好好吃飯、多休息10分鐘,出錯比例可以降低1成。

她批評,台灣護理人員不僅連吃飯時間都沒有,高達70%每天都加班,每天超時1小時的有31%,超時2小時有41.8%,其中只有29%依勞基法支付加班費,在沒有合理勞動條件、休假情況下,從事醫護這行等於賣命,患者風險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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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反修勞基法 擔心過勞醫病俱傷 2017/11/15
台灣醒報 記者楊蕓

「醫護過勞的結果就是增加工作疏失風險,醫病兩敗俱傷。」包括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等醫護團體打破沉默,1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立即停止《勞基法》修惡。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淑瓊擔心說,「未來每周工時40小時的勞工生病了,將要給每周工時80小時的醫護人員看病」,痛批行政院此次修法是讓勞權開倒車,更是宣告醫院有機會惡化勞動條件。

站在第一線的基層護理人員也現身說法。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連若馨控訴,醫護早就是高工時行業,雖然表定工作時間只有8小時,「但因工作需要,每天都要提早1小時上班,加班更是常態,有時午夜12點下班回家後,早上8點又要到醫院上早班,休息時間不到8小時。」她表示,輪班制的工作還需要調時差,醫護過勞的結果就是增加工作疏失風險,醫病兩敗俱傷。

「我常想,若每周工時上限40小時的一般勞工生病了,卻要給每周工時80小時的醫護人員看病。」劉淑瓊感嘆說,醫護人員工作量大,根本是「戰鬥陀螺」,每天忙得團團轉,她舉例,「藥師每3分鐘要完成一份調劑,包括從拿藥、包藥、遞藥到對病人用藥說明,簡直是機械手臂。」

「但護理人員的休息日幾乎都是由院方決定。」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認為,安排休假日的主動權應是勞方,但實際上護理人員常被臨時要求請特休,「他們可能在上班途中接到院方通知,告訴你『因病人提早出院,讓你請半天特休』。」且根據調查,高達68%護理師反映班表上無法明確標示休息日和例假日,進而導致例假日被任意更動,更有47%反映雇主曾違法要求於例假日出勤。

據統計,全國護理領照者共26萬多人,執業者卻僅16萬人。「修法方向應是研擬如何補足人力,讓企業彈性運用,而不是把勞基法的基準往下修。」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表示,一例一休上路以來,許多醫療院所已開始提早因應,好不容易要朝補足人力的正軌前進,行政院卻自打嘴巴開倒車,無疑是宣告醫院可利用挪移例假日、減少休息時數和超量加班等手段,繼續惡化勞動條件。

醫護團體15日聯合要求,行政院應立刻停止勞基法修惡,否則不僅漠視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讓醫護過勞情形持續惡化,人民就醫及照護品質也被踐踏,民眾的生命最終成為政府為資方讓步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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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法令上無過勞死 但可認定職災 2017/11/24
中央社

職安署長鄒子廉說,法令上沒有「過勞死」,但透過醫師確認疾病跟工作有關就可認定為職災。新光醫院急診科主任張志華說,醫學上的「過勞死」,是代表勞工因過勞導致死亡的因果關係。

勞動部長林美珠昨天針對台灣是否有過勞死表示,很難在一時之間跟大家解釋。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會中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勞工保護組副組長藍扶廈被媒體問到過勞認定標準一事時表示,醫學上沒有「過勞死」的這個名詞。

藍扶廈認為,不能單純用過勞死來解釋這件事。他說,工作或其他壓力產生的腦血管跟心血管疾病會導致勞工死亡,但簡單說「過勞死」會容易被認為只因為工作,但工時不是唯一觸發腦血管跟心血管疾病的條件。

他指出,勞工不管是工時過長或其他壓力,在工作過程中觸發腦血管跟心血管疾病,就會請職業病專科醫師去認定觸發因素工作有無佔50%以上,若有也只能說跟工作有關。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受訪則說明,職災認定的法令上的確沒有「過勞死」的文字,不過過勞認定的機制是在保護勞工避免工作過於疲勞,只要透過醫師的專業判斷,確認勞工的疾病是跟工作有關或符合日本過勞死的定義,就可以認定為職災勞工,申請職災給付。

新光醫院急診科主任、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理事張志華受訪時表示,醫學上當然有過勞死,但過勞死並非一種疾病、死法,也無法透過解剖、病理診斷確診為「過勞死」,而是代表勞工因過度勞累導致死亡的因果關係。

他表示,勞動部近年曾公布一份過勞認定指引,定義何謂「過勞」,例如導致腦血管、心血管疾病等,凡是曾被認定為過勞的勞工又因這些疾病死亡,就是「過勞死」。(本會觀點:任何設備長時間過度運轉,會發生過熱、保險絲燒斷甚至燃燒,人體各器官也無法擺脫這種物理限制。最常見的例如在網咖長時間玩線上遊戲、大客貨車駕駛、警察或醫護人員長時間執勤而暴斃,皆是長時間執行肉體上操作,超出身體器官上的負荷而內分泌失調、器官失能而亡,就像是保險絲燒斷設備停擺,這如果是只歸因於身體個人因素,而不考慮身體失能前的行為原因,這種訴訟上常用的二分切割法常用於法院,如此「無中能生有、也能有中生無」違背了因果邏輯,是法院縱容下的似是而非的結果。任何物品長時間操作是可以操到掛的。那些說沒有過勞的人,你可以嘗試看三天三夜不睡覺後再來說「沒有過勞,全是個人身體因素」這種沒人性的大話。連機器都會掛,何況是人?)

張志華並強調,「過勞死」一詞最早出自日本,歐美國家許多研究也證實過勞死確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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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間隔8小時如酒駕!」護師工會連署抗議 2017/11/23
蘋果日報

《勞基法》修正草案連日引發爭議,其中休息日工時工資「做1給4」取消,擬將輪班間隔修正為11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縮短為8小時最引討論。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簡稱護師工會)也在臉書發出連署活動,請大家一起拒絕惡質工作環境。

護師工會認為,此次勞基法修法,開放給資方更大的彈性,並持續壓榨勞方就業環境,並宣稱勞方「想要加班」、「沒有過勞」、「大多數壓榨都是個案」等等說詞,來強行通過此次修法。呼籲護理人員們團結連署,填寫連署表單,讓政府看見護理人員的憤怒,拒絕輪班間隔縮短。

護師工會強調,護理人員是高風險職業,「輪班兩班間隔時間如縮短為8小時,扣掉通勤時間及延遲下班時間,護理人員睡眠時間不足,精神狀況宛如酒後駕車,在自顧不暇的狀態,根本無法給患者最適當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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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護工會:賴揆要照服員過勞做功德,台灣還有救嗎 2017/11/24
蘋果日報 梁秀眉/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理事

長照2.0上路,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公開勉勵長照的照顧服務員,希望他們能擁有愛心、耐心;根據逐字稿,他說,「我們做這個事情,照顧老人可能薪水3萬多元,好像不值得,工作困難條件、環境已超過忍耐程度,愛心施展有一點困難,我在這裡要勉勵第一線照服員,把它當作『功德』台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以上言論完全複製了台灣醫護長期被道德剝削,以致於喪失勞權而醫療崩壞的惡夢,現在又要把這一套成功的模式洗腦套用在全國勞工身上,筆者作為曾經擔任護理臨床老師的教育工作者,看到賴揆言論有種毛骨悚然之感。

南丁格爾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是美好的宗教情懷,南丁格爾終身未嫁一生奉獻給主,因此開創出護理事業作為後世楷模。台灣的西方醫療啟蒙和傳道士來台的歷史息息相關,彰化基督教醫院的logo是基督為病人洗腳圖,馬偕博士的「寧願燒盡不願銹壞」的傳福音精神;而慈濟做為台灣最大的佛教醫院更是影響深遠。

作為一個護理老師,我深以護理工作為榮,十幾年前的我,也是如此和學生教化:「我們的工作是為病苦的人服務,是在做功德,做功德竟然還有薪水可以拿,人家志工都願意免費來醫院服務了,我們要珍惜這份工作啊」。但是隨著每一年畢業的學生和我聯絡,哭訴臨床的處境除了護病比1:6到現在1:12,還有新手訓練不足;從十年前有三個月的時間正式訓練,再獨當一面照顧所有病人,到現在可能三天到一個星期的訓練就要承擔所有的照顧工作。

令我心痛的是,她們哭訴離職的原因常不是太辛苦,而是忙到打錯針、發錯藥,甚至疏忽生命徵象變化、病程發展以致來不及處理導致病人死亡等,就算沒被發現或沒被告,但這些都不是在做善事而是在做孽了。這個領悟讓我發現過勞的處境下,護病皆受害,醫護是救人不是害人。為了不再做孽,因此我籌組了基護工會!

行政院長賴清德做為醫生出身,身在白色巨塔的頂端,或許沒有機會真的理解所謂底層「工作困難條件、環境已超過忍耐程度,愛心施展有一點困難」是什麼意思?目前賴揆無視勞權是立國根本,一面對著有家累需要薪水,還要保留體力照顧家人的勞工說:「可以把它(這工作)當作一個功德,一個做善事的理念。」然後一面把《勞基法》修成資方版,包含放寬七休一限制、延長工時上限、縮減輪班間隔,無視現況的《勞基法》已經讓台灣勞工年工時2034小時,排名全球第6高。選前民進黨承諾勞團的二例沒實現,因資方拖壓變「一例一休」通過後,工商界大老,中小企業對立委們大吐苦水,促使賴揆提出修法;相較之下,勞方聲音似乎不被重視。

不教而殺為之虐,我們不願錯怪賴揆沒有愛民之心,因此基護工會在此邀請賴揆效法香港富豪田北辰體驗了兩天清潔工生活的行動,也到長照機構兩天真實體驗照服員在安養中心驚人的照護量。

照顧服務員的照病比是一比九到十,事情很多不會讓你有喘息的時間,餵飯、灌牛奶、翻身拍背、洗澡換尿布、打掃拖地。安養中心裡的長者紅臀、細菌感染,屁股的壓瘡永遠不會好是常見的事,因為人手根本不夠,大便不可能馬上換,長者泡在屎尿一個小時是很正常的事。我自己的哥哥就是居服員,我母親最近跌倒,上下樓不方便,他下班已被榨乾精力,住在附近還要趕來照顧老母親根本分身乏術。

賴揆是否清楚所謂的「功德」是建立在宗教情懷上,南丁格爾、彰基蘭大弼、馬偕博士、證嚴等人都是修女、傳教士、出家人並無家累,而我們是勞工是活生生的人民,你做為行政院長用宗教精神感化我們,完全不顧我們工作超時,人民過勞生活在水火之中!

勞方與資方角力,是個社會公平正義的蹺蹺板,而政府是最重要角色,你上了這個位置,讓這個蹺蹺板嚴重傾斜,你到底是在「作孽」?還是「作功德」?這個問題,基護工會可以協助安排賴揆確實體驗居服員的底層工作後,再來請你回答!

或者賴揆也可比照美國貝爾市市長赫爾南德茲,反省貝爾市市民窮苦平均收入只相當於美國全國人收入的一半,他因為慚愧而不再領取薪水。請醫生出身的賴揆率先以身作則,實踐自己勉勵第一線照服員的話,把工作當作「功德』台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留薪水3萬就好,其餘捐給醫護補充人力改善勞動現況!

基護工會願意把你捐的錢作為護理人力研究,證實人力充足的病房與人力不足的病房的意外事件與死亡率之相關,以協助賴揆認知並面對醫護人力不足對病患的危害,在此深切地邀請賴揆用行動證明,你和基層人民與醫護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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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80工時上路 陳時中:非硬性,靠評鑑考量 2017/08/05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衛生福利部今年3月宣布,住院醫師工時從每周88小時降為80小時,8月起正式施行,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今天上午參加台北醫學大學41周年院慶,對於工時調整,他表示,相信醫院會有智慧幫助醫師在工作與健康間取得平衡。目前頒布住院醫師80工時的指引,並非是硬性的,但會在評鑑中去做考量。

陳時中表示,過去老一輩的醫師於訓練過程中,會認為「哪有休息的時候」,學習是義務,隨時24小時待命,這也成為對降為80工時的迷思;但是現在時代變了,分析許多數據,發現醫師相對於一般民眾壽命較短。

他說,如何讓醫師可以獲得健康,相信醫院有這樣的智慧處理此事,來做最有效的人力分配與學習,於生活品質與工作品質之間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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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班負時數 新北8醫院涉違法 2017/07/25
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

新北市政府介入醫院「負時數」內規,市府昨天公布稽查結果,十家受檢醫院中的八家有負時數「黑箱」,護理師勞動權益受損不敢聲張。其中以亞東醫院最嚴重,恐面臨百萬罰款;公立的衛福部雙和醫院、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也違法。

八家疑似有負時數的醫院為亞東、雙和、汐止國泰、中英、市立聯合醫院、慈濟、恩主公及永和耕莘。亞東醫院指出,一例一休實施後,勞資雙方有很多要適應的地方,尤其護理工時是大環境共同的問題,更需要彙集各醫療院所的處理經驗和智慧來逐步改善。

市府勞工局表示,護理師若因負時數遭扣薪,可向醫院追討回來,期限回溯五年。

亞東醫院發聲明稿表示,一例一休實施,勞資需要磨合,護理工時需經驗和智慧改善,醫院會繼續努力。

醫院爆出嚴重負時數和付薪假問題,促使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啟動醫療院所稽查行動。陪檢的台北市聯醫工會總幹事張喬瑜說,負時數是醫療院所為人詬病的老問題,制度設計之初是為保有彈性,但人謀不臧,最後導致護理人員連特休都被抵掉,甚至要用薪水買假。

勞檢處長胡華泰說,醫療院所負時數手法為排了工作時數,卻片面縮減實際工時,或故意不排足夠工時,要求護理人員以加班時數、特休或扣薪買回。

舉例來說,護理人員一天應排班八小時,但正常排班但只上班四小時,或就只排班四小時,院方再要求勞工用加班時數或特休抵不足時數,若不夠用就扣薪。

亞東、雙和醫院常性排定勞工出勤八小時,再以當日門診僅需四小時,要求護理師折抵不足時數。中英醫院則是僅排班四小時,再以勞工工時未達八小時為由扣抵。新北聯合醫院、汐止國泰醫院以月計算,可能排班一八四小時卻只讓護理人員上一五○小時,再折抵不足的卅四小時。

胡華泰說,法律上規定除非欠稅款和勞健保費,否則醫院無權苛扣薪資。醫院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是院方責任,勞工不必為此負責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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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4週工時320小時 8月上路 2017/07/25
中央社

衛福部3月公告住院醫師工時指引,明訂4週工時上限為320小時,平均下來,每週工時從過去88小時降為80小時,7天中至少休息1天,新制8月1日上路,違者最重可禁收住院醫師。

衛生福利部今天晚間新聞稿指出,考量住院醫師還在訓練階段,對於工作時間與休息應有規範,以避免過勞並確保醫療品質與安全,參考「美國畢業後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ACGME)頒定的住院醫師工時指引並參考國內專家團體意見,今年3月公告「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受訪表示,工時新制中明訂工時、例休假、工資福利、職業傷害補償及保險、女性住院醫師懷孕期間的值班限制等,保障住院醫師不過勞,也不會影響醫療品質。

石崇良指出,未來只要在醫院與住院醫師約定的正常工時內,所有臨床、教學及會議等活動,都得計入工時計算,至於正常工時外的活動如在院值班、待命候傳、隨同轉診、緊急召回及會議活動等,都有各別訂定工時採計規定。

石崇良強調,新制中將4週總工時上限訂為320小時,平均每週80小時,比過去的88小時來得低,輪班制者每班不得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每天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每次勤務連同值班等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

石崇良指出,例假、休息方面,將要求每7天中至少休息1天,若經彈性約定,可在2週內安排2天休息作為例假,但不得連續工作超過12天。

石崇良指出,住院醫師工時新制將自8月1日起上路,並規劃幾個月的輔導期,實施情形將納入民國107年教學醫院評鑑重點,未來透過不定時稽查方式確認其落實程度,年底前會公布違規記點罰則,情節嚴重者將喪失教學醫院資格,恐不得再招收住院醫師。

衛福部呼籲民眾,應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有就醫需要時可先至基層診所或社區醫院就醫,以紓解大型醫院收治患者負荷,使其著重於診治重難症病患及教學研究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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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血汗醫護 護病比入法有2方 2017/05/14
中央社

改善血汗醫護,日前立委提案將「護病比」標準入法。衛福部今表示,護病比入法已有2方案,包括納入與健保支付標準連動,或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下月將陸續召開4場公聽會。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以行動劇抗議醫護人員的畸形班表,指控醫院管理在人力不足的根本原因下,發展出4大管理兇器,包括跨科調動、彈性人力、積休假、訓練期不足等。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周雅鈴受訪時表示,醫院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讓病人跨科別住院,病房變成了大雜科,舉例來說,她曾遇過一名口腔外科患者,因該科病床滿了,便調到心臟內科病房,但照顧各科患者各有其專業,心臟內科醫護人員根本不知道如何照顧口腔外科患者,不僅加重照顧負擔,患者風險也增加。

此外,護理人員不只班表畸形,休假時更經常被要求回院開會或參加教育課程。周雅鈴說,每個護理人員依工作內容不同,每月得開1到3次會議,若遇上休假僅算1小時加班,實際上卻總是超時,教育課程更是只能在休假時參加,有時一去就是一整天,根本無法好好休息。

衛福部照護司長蔡淑鳳表示,為改善血汗醫護,已針對「護病比」做了3大調整,例如「醫療法」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已從4床備一個護理人員改成3床;簡化醫院評鑑指標,減輕護理人員工作負荷;醫療院所全日護病比的健保獎勵加成,也從3級擴大為5級,鼓勵增聘護理人員。

至於護病比入法方面,蔡淑鳳說,目前已委託研究計畫給護士公會全聯會做政策評估,已有2方案達成共識,其一是將護病比和健保支付標準進行連動,也可能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護床比」改成「護病比」。

蔡淑鳳指出,相關方案都會和護理界、醫界討論,6月至8月將在全台召開4場公聽會,針對可行性、衝擊性、適當性進行討論,盼找到最適合本土的護病比,改善護理人員執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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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醫療法改善血汗醫護? 蔣萬安:無罰則 淪口號 2017/05/1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血汗醫護問題由來已久,行政院版醫療法修正草案規範,未來醫療財團法人年度稅後盈餘,應優先用以提升員工薪資待遇與補充人力,不過,立委蔣萬安指出,該項條文並無罰則,淪為口號,無法有效要求醫院落實。衛福部長陳時中承諾,可加入罰則。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會今審查「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院版草案修正重點包括,改善血汗醫護,醫療財團法人年度稅後盈餘應優先用以提升員工薪資待遇與補充人力;健全監督,醫療財團法人應置監察人,一定規模以上醫院將由衛福部指派公益監察人,董事長連任一次為限,董事會中要納入社會公正人士與員工代表等。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上午質詢時肯定修法方向,但他也點出,改善血汗醫護相關修正條文並無罰則,淪為口號,因此即使醫院並未落實,也沒有辦法要求其改善,猶如老虎沒有牙齒。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質詢時提到,政院版草案雖要求董事會中包含員工代表,但員工代表如何選出?目前全台僅高醫、嘉基、北市聯醫三間醫院有工會,建議衛福部扶植醫院員工籌組工會,工會推出的代表才足以代表勞工的聲音。

陳時中於會中回應,在落實改善醫護上,可加入罰則;在協助醫院員工籌組工會方面,衛福部也將逐步把相關意見納進討論。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辜智芬則指出,政院版草案要求財團法人醫院要設監察人,達一定規模才派公益監察人,但中小型醫院也可能出事,建議衛福部一開始在各醫療院所普設公益監察人,若醫院表現佳,如四年績效績優,未來再逐步讓減少公益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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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肝鐵人過勞 醫勞團體籲別讓醫師表揚變悼念 2016/11/12
蘋果日報 沈能元/台北

今天是醫師節,醫師公會全聯會舉辦「醫療奉獻獎」頒獎,但醫師過勞問題尚未解決。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表示,衛福部預定2019年9月將醫師納《勞基法》保障,但新制6年制醫學生、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公費醫師的勞動條件卻未獲重視,此3類族群號稱「醫療肝鐵人」,呼籲政府提出配套措施,解決醫師過勞。

醫勞小組、醫勞盟、醫改會、社區醫院協會今抗議醫師過勞,高喊「醫師過勞很危險、別讓表揚便悼念」口號。醫勞小組執行委員陳秉暉表示,醫師雖將納《勞基法》,但仍有3類醫師潛在過勞危機,第一是新制6年制醫學生,其提早進入醫院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Post Graduate Year program,PGY),恐成值班人力,第二為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因屬約聘身分恐無法受《勞基法》保障。

陳秉暉說,最後為公費醫師因服務偏鄉醫院環境較差,常有低薪、跨科支援等勞動條件卻未獲重視,呼籲衛福部應重視此3類「醫療肝鐵人」醫師過勞問題。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要避免醫師過勞,政府應再加速推動醫師納《勞基法》,並防杜醫院財團化,修訂醫護加薪條款,增聘基層員工為醫院董事等,以改善血汗醫師弊端。社區醫院協會監察人朱益宏指,衛福部應落實分級醫療,降低醫學中心輕症、慢性疾病患者人數,以防醫學中心醫師過勞。

此外,醫勞盟副秘書長姜冠宇說,目前醫師尚未納《勞基法》保障,但醫師於執業過程遭遇職業傷害,其職災補償措施應盡速納入討論,因職災補償沒有空窗期,要求政府在醫師納《勞基法》前應負起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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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跳票?醫師納入勞基法之相關配套與法制改革策略 2016/10/16
蘋果日報 蔡秀男/醫師、法律碩士

台灣醫療勞動人權改革進程,邁入2016年政黨輪替,終於有了突破,無奈在9月20日第四次黨團協商,還是協商破裂!有網友大感失望:「醫師納入《勞基法》還要等3年?蔡英文跳票!」

到底蔡英文跳票了嗎?問題何在?一、納入時程歧異。二、人力與制度改革配套。 如何化解醫師納入《勞基法》之政治危機?以下拋磚引玉,建議全方位醫療勞動人權與醫療健保改革四大策略:加強醫療勞動人權法制教育、加速分級醫療健保改革策略、強化醫學教育發展專師人力、儘速職災補償加速政見時程。

一 、加強醫療勞動人權法制教育
雖然,各界有不同見解,然而,衛福部「醫師勞動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專家會議,也達成了不少共識: 全體受僱醫師,包含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一起納入《勞基法》。 工時規範,尊重各專科醫學教育訓練與醫療執業特性,依84條之1議定工時的原則去訂定工時。 職業災害補償與女性勞動人權保護,應儘速納入保障。(不用再拖3年!)
因此,衛福部於9月19日發布公告:「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為各界共識,衛福部重申已規劃十大配套措施,積極推動盡早落實!」
回顧2013年監察院糾正衛福部,2016年,終於宣告:全體受僱醫師將納入《勞基法》!然而,還要等3年?太快還是太慢? 衛福部之改革有十大配套措施,然而,仍有待溝通宣導啟蒙,例如,有衛福部之法規會委員,仍不斷投書媒體反對,令各界錯愕!
也有醫院副院長甚至投書媒體,點名指教立委,醫師不宜納入《勞基法》云云。立委洪慈庸隨即在臉書回應,認為「醫師不會不負責任而離開手術房,卻會因為過勞而在手術房倒下。」 足見衛福部應該增列第11項配套: 11. 加強醫療勞動人權與法制教育:避免若干醫界大老或醫務管理者,發表欠缺勞基法基本常識之謬論,不只貽笑大方,更不利落實蔡英文總統的醫療改革政見!

二、加速分級醫療健保改革策略
台灣醫療崩壞、五大皆空、地區醫療與偏鄉醫療萎縮、醫學中心與急診壅塞,最大的根本原因是,分級醫療失敗! 多年來,台灣未落實《健保法》第 43 條之部分負擔定率制,也是創造假性醫療需求、縱容醫療消費濫用、與醫病關係惡化的系統性因素!健保署未達到分級分流的法律規範目的,也失去了健保分配正義。
2016年1月,DRG爭議再起,筆者隨即為文,投書《蘋果日報》:《何只DRG?請小英落實全方位醫療健保法制改革》,2011年05月18日 ,筆者也曾投書《蘋果日報》:《請雙英提出像樣的醫療白皮書》,提出呼籲:台灣俗擱大碗的「血汗健保」,誰會去注意到基層醫護的勞動人權呢?誰去重視加速分級與醫療健保改革呢?

三、強化醫學教育發展專師人力
勞動條件與工時合理化,對於醫學教育有何衝擊與調整呢?看看歐洲,因應歐洲工時指引,已經有很多文獻指出,降低醫師工時,對於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並無影響。
台灣醫師納入《勞基法》,若採《勞基法》84-1條勞資議定工時,68-72小時,比歐洲48工時還長,參考英國實務與文獻所提出相關解決方案,如加強醫學教育時間與資源,調整值班與工作內容等,對於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影響,會更差嗎? 台灣住院醫師之工時,依據衛福部104年補助38家醫院辦理住院醫師工時改善獎勵計劃,94%科別達成改善目標,平均工時降至71.4小時。(不只遠低於88工時,還低於72工時!)
至於,台灣多數專科主治醫師之平均周工時< 68小時/周! 23專科中,只有腦外科,超過74.3小時/每周!其他專科VS 都小於68小時/周!平均工時將低於勞動部審查可核備的72工時。
況且,透過強化醫療輔助人力,大力發展專科護理師,立刻訂立《專科護理師法》專法,駐院主治醫師引進,改善臨床教育效能,應該可以改善高工時專科之勞動條件與教學品質。
此外,如果醫療分級政策改革,民眾就醫習慣改變,醫療假性需求改善,那麼人力的缺口還是那麼大嗎?
誰能去回答蔡英文總統:台灣醫師太多還是太少?是總量太少?還是分配不好?是人才太少?還是留不住人才?
因此,網友批評:「資方繼續放任超時過勞恐嚇,根本是假議題!項莊舞劍志在cost down!」醫療勞動條件與工時合理化,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有何重大窒礙難行之處?!

四、儘速職災補償加速政見時程
衛福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之多數專家意見:非工時以外相關的職災、女性保障、休假等權益,多數意見都贊成應儘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衛福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法制調適分組也有多數意見:贊成儘速在106年9月1日前將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究其理由,係依據相關統計與論述,從人力、政策、法規的配套,參考國衛院的實證資料,可讓勞動部以及非醫療人員安心,因此,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並無重大窒礙難行之處! 回顧蔡英文總統選前承諾的醫療政策第八條:受僱醫師應該受到與勞工等同的權益保障,勞動部應將受僱醫師取消排除《勞基法》適用!在現行84-1條責任制的框架之下,採用勞雇雙方約定工時的精神,彈性調整工作時間。

到底蔡英文跳票了嗎?問題何在?如何進行政黨衝突危機處理?仍值得觀察。
綜上所述,有關醫師納入《勞基法》政策危機處理,筆者建議,全方位醫療勞動人權與醫療健保改革四大策略:加強醫療勞動人權法制教育、加速分級醫療健保改革策略、強化醫學教育發展專師人力、儘速職災補償加速政見時程。

目前,醫護過勞倒下仍頻傳,基層醫師們,現在還是只能在網路上,不平則鳴:「醫師納入《勞基法》還要等3年?」「蔡英文跳票!衛福部若拖延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福部長下台的聲音,只會越來越大!」
有論者也提出:搶救醫療崩壞,挺醫勞,護健康!反醫助反密醫,挺專師,顧病安!不止11月12日醫師節,隨時也要上街頭,發動論述戰、網路戰、社運戰、國會戰、與法律戰,提出台灣醫護大團結改革訴求:反對醫助密醫合法化!反對拖延落實《勞基法》!挺護理,挺專師,挺醫勞!挺分級,挺基層,救偏鄉!反對拖延蔡英文醫療護理政見!

「到底,蔡英文跳票了嗎?」
如果,林全內閣與衛福部能夠加速努力促進溝通,執政黨能否謙卑謙卑再謙卑,落實全方位醫療勞動人權與醫療健保改革八大策略,當然,就不會陷蔡英文總統的政見支票於騙票之譏,與跳票之怨!
台灣醫療健保制度崩壞,政黨輪替之後,人民望治心切!分級轉診醫療,弱勢偏遠醫療,請小英總統好好落實政見,推動全方位的台灣醫療健保法制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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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團體:醫事人力配置 不能只看人床比 2016/10/3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為簡化評鑑端出新版本,但職能治療師公會、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都表示,目前醫事人力配置只看「人床比」,未考慮龐大門診病人,且人床比常不包括特殊病床,與醫事工作現況嚴重脫節。

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已請各醫事團體研究合適的人力評估指標,預計明年底共商,為後年研修評鑑基準作準備。他表示,醫院開業後應該要去考慮實際服務量調整人力,但服務量計算基礎複雜,例如門診的復健服務有屬於手工或機械操作,如何重新評估人力是未來應該要探討的。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林睿騏指出,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每300個急性一般病床配置1名職能治療師,但在醫療現場,還有大量的門診患者需要作復健。以雙和醫院為例,住院病人與門診病人比例約3:7,地區醫院因為床數更少,住院病人與門診病人比例恐為2:8,僅看「人床比」評估方式與醫事工作現況嚴重脫節。

林睿騏說,復健患者可能有中風、肢體障礙、認知障礙等,不同病人需要不同的治療規畫,且許多患者需要的治療時間在50分鐘以上,但實務上曾有治療師一天要服務20至30名患者,每名患者能分配到的時間很有限,影響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

僅看「人床比」的問題還包括如何定義病床數。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金美雲指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每100床配置1名營養師,但床指的是一般急性病床,不包括精神科急性床、洗腎床、安寧病房、負壓隔離病房等特殊病床,特殊病床各醫院數量不一,部分醫院光精神科急性床就有50至60床,有的區域醫院也自行定義另外的慢性病床,這些都未列入「人床比」計算。

金美雲說,醫院開始營運後就會有門診患者。營養師要服務糖尿病、腎臟病等各科門診患者諮詢,平均諮詢時間為15至20分鐘;住院病人伙食規畫也是營養師業務範圍,但門診患者與伙食營養所需要的人力都不在當前的人力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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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醫療品質的基本在於照顧醫療人員 2016/09/21
蘋果日報 楊朝崴/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執行祕書

台灣醫護人員的缺乏肇因為何,這就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究竟是因為缺人而導致勞動條件低劣,還是因勞動條件低劣而導致缺人,當醫護人員被套上所謂的「熱忱與愛心」枷鎖,是否就能持續地用這樣的枷鎖剝削醫護人員?

醫護人員常碰到的問題,不外乎勞動條件低落以及醫療糾紛,而醫療糾紛並非勞動法令所能干預,但勞動條件則能屬於勞動法令、勞動部之範疇;任何工作的工作者皆有自己應負責的勞動義務,醫護人員自然也有自己應遵守的義務,並不會因納入《勞動基準法》而讓醫護人員的責任及勞動義務消失,且台灣醫療體系的變態,難道是因為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正常化嗎?我想答案並不是這樣吧,早在維護醫護人員勞動權益前,剝削醫護人員變已為常態,而剝削的結果是醫護五大皆空、外科醫生紛紛轉往醫美而產生人力更加缺乏的狀況,衛福部及所謂醫界大老針對這樣的狀況不痛定思痛,卻還要說「條件成熟」?是否當台灣成為沒有人願意選擇生護人員作為職業時,才叫條件成熟?

醫護人員與一般勞工當然存在差異,但這樣的差異是否造成醫護人員應無條件付出,我想結果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因為醫護人員存在特殊性,所以更應該保障其基本的勞動權益,以維持就醫民眾的醫療品質,醫護人員當然應該有「熱忱與愛心」,但「熱忱與愛心」並不應作為醫護人員應無限犧牲自己的說詞,難道連續加班24小時的醫師能以「熱忱與愛心」提供精準的手術嗎?如果民眾都不敢、不願乘坐疲勞駕駛開的車,為甚麼要求民眾接受疲勞醫生動的手術呢?外科手術當然可能超過正常工時所規範之工作時數,解決方是只要開設專門條款即可,但我無法接受已經連續開刀十數小時的醫師,於脫下手術袍後繼續執勤。

筆者一點醫療知識都沒有,但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一個正常勞工每周工時超過48小時,其生產力便會嚴重下降,而衛福部統計,醫學中心住院醫師平均周工時71.5小時,醫師的高工時其實就是顆不定時炸彈,連續值班逾24小時,精神狀況就像酒駕,判斷力會大幅下降,難道這不會導致更多的醫療糾紛?

回歸根本,醫療制度非勞動部所管轄,而勞動權益亦非衛服部管轄,但造成如今醫護人員的困境,究竟是因為缺人而導致,還是因勞動條件低劣而導致?我想衛福部自己應該再清楚不過了,各司其職才能真正地解決問題,衛福部應該解決的並非勞動條件,而是醫療糾紛問題,切莫再在不是自己專業的部分白做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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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助理 擬引流萬年實習醫師加入 2016/09/08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醫師將於民國108年納入勞基法,但隨之將產生醫師人力缺口,衛福部端出「醫師臨床助理(PA)」制度,擬引流萬年實習醫師及專科護理師加入。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賴貞蘭表示,台灣醫療體系與醫事人員養成與外國不盡相同,相較OECD各國,我國醫師人數較少,導致工作時間過長。雖然規畫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但醫師工時下降,恐影響民眾就醫權益。

因應醫師納勞基法後產生的衝擊,衛福部規畫各項配套措施,包括增加公費醫師人數、充實偏鄉醫療、發展醫院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制度、擴增醫療輔助人力等,希望減輕醫師負荷。由於「醫師臨床助理制度」算全新作為之一,引起醫界廣泛討論。

賴貞蘭說,醫師臨床助理在國外推行多年,雖與專科護理師的業務部分重疊,但都扮演重要臨床照護角色,沒有衝突。以美國為例,2012年登記執業之臨床助理約8萬6000多人,專科護理師則約11萬人。

賴貞蘭表示,現階段正研議修正醫療法和醫師法,允許醫院得置醫師臨床助理,其來源管道有二條,一是來自「萬年實習醫師」,也就是自國內外醫學系畢業,但遲遲考不上醫師證書者,另一條管道是專科護理師,但須有2年以上臨床經驗。

賴貞蘭解釋,萬年實習醫師經過完整中醫、西醫或牙醫培訓,但法規沒有規定實習年限,當畢業醫學生遲未考取醫師證書,多數會留在醫院擔任實習醫師,在主治醫師監督下執行醫療業務,沒有違法。醫界推估國內的萬年實習醫師約1000到2000人,因沒執業登記,人數難掌握。

為了讓萬年實習醫師有另一條路謀取正職,除了可申請醫師臨床助理,和醫師相較下門檻低,但還是需通過測驗及篩選;同時衛福部也擬修正醫師法,限制醫學生實習最多3年,杜絕萬年實習醫師現象,避免醫療技術訓練不足。

賴貞蘭說,原本規畫醫師臨床助理來源為所有醫事人員,但可能來自物理治療系、職能治療系或護理系等,學習背景差異太大,最後才決定從醫學生著手,醫師臨床助理的品質可能比其他醫事人員更好。她預估潛在報考人數將近1000人,只要修法順利完成,就會舉辦徵審考試,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

不過醫師臨床助理制度目前仍在研議階段,網路卻流傳若干「臨床助理方案」,衛福部今天發稿澄清,網路流傳的資訊竄改自專科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辦法,全部錯誤,呼籲切勿輕信,也別再散播誤導大眾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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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合法化?衛福部提醫師納勞基法配套 遭打臉 2016/09/19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江慧珺

受雇醫師將於二○一九年納勞基法,工時受限,醫師人力恐嚴重不足,衛福部為此擬訂十項配套措施,包括增加專科護理師培育人數、研議將萬年實習醫師及有二年以上臨床經驗的專科護理師視為醫師臨床助理、開放診所醫師回醫院輪流值班等,但配套措施尚未公告,卻遭各方批緩不濟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在十項配套措施中,增加臨床醫療人力占五項,包括新增「醫院整合醫學專科(Hospitalist)」、增加專科護理師人數、新設醫師臨床助理、增加公費醫學生數;另研議修正醫師執業登記規定,以利醫院支援人力需求。

醫事司科長賴貞蘭解釋,目前醫師執業登記以一處為限,若要支援其他醫院或到居家社區提供長照服務等,須向地方衛生局報備支援,行政程序繁冗。若修正醫師執業登記規定,醫師可多點執業,診所醫師也可挹注醫院的值班人力。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指出,診所醫師自行開業,就是因為醫院太血汗,現在要求診所醫師重返醫院幫忙,可行性不高;再者,醫院不熟院外醫師,而診所醫師不清楚醫院流程,「病人敢把自己交給診所醫師嗎?」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表示,醫師人力不夠,應增加醫學生人數,怎麼會拿護理人力來填補;考不上醫師執照的萬年實習醫師,一旦成為臨床助理,恐有「密醫合法化」嫌疑,做法令人匪夷所思,民眾就醫品質堪慮。

台大醫學院長張上淳認為,想減輕醫師人力,應先確實落實健保分級醫療制度,提高轉診制度強制性,讓輕症患者回歸基層診所,醫學中心專職照顧急重症,民眾不再到處「逛」醫院。另應給予醫學中心較高的健保給付,讓醫院不需擔心收入,搶著看輕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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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醫病雙贏關鍵 不能再拖 2016/09/22
聯合報 陳秉暉/台大醫院住院醫師

醫師納入勞基法即將在一○八年九月上路,許多人可能疑惑,為什麼醫師需納入勞基法呢?好好的專業人員身分何必自貶為勞工?醫師工時如果有限制,那麼以後我生病會不會找不到醫生?加上新政府的態度游移不定,更引起猜想和疑惑,亦不乏有心人士操作恐懼,作為延緩納勞基法時程的理由。

實際上,讓醫師納入勞基法,擁有正常的勞動保障與勞資關係,才能避免醫師過勞,做出對病人不利的錯誤判斷,或因過勞造成溝通意願減低,徒增不必要的醫病衝突。至於保障方法,衛福部過去曾多次提出以評鑑規定來保障住院醫師工時,卻發現成效不彰、超時仍嚴重,證明如沒給予住院醫師「自救管道」,隱忍、付出及奉獻仍然是血汗醫師最後採取的策略。

外界最常擔心的就是,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不會造成人力更大缺口?民眾就醫權益是否受影響?這部分擔憂確實應考量,也應持續研擬討論,政府因依據勞基法第84-1條制訂工時規範的藍本、最高工時上限(可能高於每周四十小時),再交由醫院勞資協商出合理工作規則,如此既可讓無上限的工時有具體保障,亦不至於損及病患權益,如今許多討論批評「開刀開到一半就得下班」,不啻昧於事實的恐懼手法。

減少人力缺口的方法,適當的人員供給需要時間,減少醫療需求無節制的上升更是關鍵。但高齡化社會的台灣,有可能抑止不斷攀升的醫療使用量嗎?首先,長照與社區為主體的照護體系必須形成,延緩中老年人的老化及失能,並且讓長者不需要微恙便直送醫學中心急診;分級醫療體系需落實,方法可以從調整費用或法律規範方面著手,而過去醫學中心包山包海的積習,正是醫師過勞的深層原因。

新政府如再遲疑,延緩納入勞基法時間,等同容忍老無所養、醫療浪費、急診壅塞等不斷持續,可能緩解醫院財團些許壓力,但卻辜負萬千醫療人員與民眾期待,也與上任前的醫療政策白皮書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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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澎湖分院 人力緊工時長 護理師怒了 2016/08/30
中國時報 陳可文/澎湖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護理人員長期人力不足,29日台灣護理人員諮 詢團動員抗議(見右圖,陳可文攝),希望補足3輪值3班制。三總分 院無奈指出,長期不斷招考新血卻仍無法補足,將持續招聘以解決困 境。

爭取護理人員基本權益,台灣護理人員諮詢團及護理醫療產業工會 籌備會號召澎湖醫護人員10餘人站出來,主張「當熱血離島護理師被 壓榨,那誰來守護澎湖人?」同時現場演出行動劇表達訴求。

召集人陳玉鳳指出,護理人員受勞基法保護,不應該永無止盡的操 到倒,堅決拒絕職場霸凌,要求檢討護理人員工作環境、補足輪值3 班制、拒絕無薪假、依法給付薪資及加班工資、檢討護理人員流失原 因及工作環境。

三總分院說,最近幾個月院方已多次針對護理人員多項權利與福利 著手討論與規畫,包括非24小時輪值護理核發夜班費、備勤待命改給 予津貼、開刀房招足人力等措施,特別是民國103年至104年加班費審 認將重新計算。

三總分院強調,服務在地醫療數十年,善盡醫療責任也將每位員工 視為一家人,對於護理人員提出工時過長、人力不足問題,院方很無 奈,因長期不斷招考新血卻仍不能補足現況,將持續招聘以解決困境 ,請同仁體諒也表達最誠摯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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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 醫病關係先蒙其利 2016/08/28
聯合報

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將在109年前上路,到底對一般民眾會有什麼改變與挑戰,產生的優缺點是什麼?有些民眾開姶擔心手術怎麼辦?急診有影響嗎?品質會不會下降?

前眼科醫學會理事長鄭永豐醫師分析,醫療是一個高度專業的民生必需品,所以才會以「健康保險」納入人權基本的保障。但是,20年來醫院不斷擴張又沒有依健康保險法規分級轉診,變成虛耗健保資源外,加上不斷往醫學中心看診的民眾,服務醫師只能超時面對超過負荷的醫療工作,成為醫奴,甚或影響自己的健康導致發生不幸死傷事件等,所以才有醫師必須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的呼籲。

工作從過勞的兩天連續36小時變成每天8小時,醫師的體力、腦力才能保持最佳狀態,醫療品質自然會提升,醫療失誤也相對降低。所以是先蒙其利吧!鄭永豐說。

相對醫院也要增加人力資源配置,若是成本考量,必然會降低成本改用專科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NP)或醫師臨床助理(physician assistants,PA),執行醫師指導下的工作,這樣是在安全環境下做非侵入性或侵入性(簡單)的醫療行為,也無可厚非,總比醫師在過勞透支下勉強進行工作,因而有可能引起失誤,要來得,醫療糾紛自然也相對較少。

民眾最迫切需要知道了解的,是未來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後,侵入性的醫療方面,如手術及急救急診方面,卻是會不會工時一到,交班就走人,手術做一半,急救救一半,換手給接班醫師?

目前衛生福利部召開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密集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分法規調適、人力資源、醫療政策三組,是否運用彈性工時因應,尚在協調當中,最好在增加相對安全加班時數內,讓同一人或團隊完成手術及救援,對病人安全相對被尊重,醫師過勞與工資也被保障;若真的某些少數需要長時間的手術,如斷指重接(4指),也必須依勞動基準法,由一組醫師團隊合作接力完成。

鄭永豐表示,在這3年的過渡時期,應該改變民眾的醫療習慣「逛醫院」。也就是如果是感冒等小問題,切莫到急診室、醫學中心去擠門診,應先到社區的診所或家庭醫師處諮詢或處理,有需要醫師再安排轉到大醫院。

醫界希望「分級轉診醫療」能在這3年內一一配套落實完成,讓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能夠有足夠人力與專業去處理重症、教學與研究,而不用依賴支援人力NP、PA、公費生、波蘭或菲律賓等外地生,更進一步影響出走的專業醫師回流,也不用走醫美被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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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招醫學生 醫界︰醫師其實不患寡患不均 2016/07/31
自由時報 吳亮儀、林惠琴

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福部研議增加醫學生名額,醫界普遍擔憂台灣醫師其實是「患不均,不患寡」、「醫療支出不夠養活這麼多醫師」;但醫改團體認為,醫師納入勞基法就是怕過勞影響醫療品質,合理增加醫師人力是必要配套。

台灣大學醫學院院長張上淳表示,現在很多聲音都說醫師不夠、五大皆空,國家缺少的主要還是主治醫師的數量,而不是住院醫師。住院醫師來來去去,重點在於長久的主治醫師數量,及各科別的分配。

目前公立醫院主治醫師每月薪資大約十幾、二十幾萬元,張上淳說,我國每年醫療支出約占GDP六%多,加上健保總額管制,若增加了醫生名額,這筆錢夠不夠養活這麼多醫師?

成功大學醫學院院長張俊彥也表示,先要釐清缺什麼?缺多少?怎麼納入勞基法?總不能說明天加一百人、後天加兩百人,包括設備、師資、實習等,不能用喊的,不然未來滿街都是醫師。他認為政府應要在制度上改變,讓更多醫師在各地服務,而非集中在都會區,否則問題依舊。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邱泰源也認為,都會區很多診所或基層醫師一天看診不到卅人,很多病患都往大醫院擠,急診室爆滿,若沒有推動均衡醫療體系,永遠都會有這問題,民眾在社區仍難得到即時且好的照顧,基層才會持續萎縮。

台北榮民總醫院醫師鄭浩民指出,醫師必須爭取勞動權,但勢必出現人力缺口,就得增加醫師人數,在健保總額制度不變下,醫師所得恐會相對縮減、大家須有心理準備。若醫師人數再不增加,醫院就須縮減服務量,病患就會受到最大影響,例如英國、澳洲做胃鏡、手術等待時間可達一年以上,醫病關係恐更惡化,到時又要如何解決?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強調,就站在病患角度而言,一名醫師若連續開刀十幾廿多小時,等於和酒駕危險程度差不多,只要衛福部補充醫師人力的方式合理,都會支持。

林奏延坦言,過去,醫界和教育部都反對增加醫學生。不過,既然不可能從病患端「節流」,就一定得「開源」增加醫學生。

而且開源難靠「外援」,因為近十年僅五○四名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等歐醫學歷醫師加入,每年約僅五十名,不足支應缺口,林奏延認為,與其開大門讓這些學生進來,「不如國內醫學系開放,我們水準比他們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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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入勞基法 醫界有人不想要 2016/08/01
自由時報 林惠琴/台北

醫師納入勞基法為白色巨塔勞動權益跨出一大步,但近期不少醫師紛紛擔心從「責任制」走向「工時制」,對於醫師教育、醫療品質、民眾就醫將產生莫大衝擊,強調應該透過民主機制、找出最貼近醫界的真實聲音,而非由少數人決定,但也有醫師不認同,主張此舉恐有不公平的疑慮。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主任陳維恭表示,醫師有其工作的特殊性,進入此行業時,就要有心理準備,且醫師過勞的原因是工作量過大,而非工時問題,強調每一個人都會老、會有需要被照顧的一天,希望將心比心看看是想要一名全心全意治療病人的醫師,還是時間到就想下班的醫師?他說,不是每位醫師都想納入勞基法,認為應該要開放由個人決定,例如醫師與醫院簽約時,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納入勞基法,解套方法就這麼簡單。

台北榮總醫師鄭浩民舉例說明,當人體發燒時,找出發燒的根本原因,可能比只是降體溫更為重要,同樣地,工時過長反映出的是健保體制的問題,僅僅處理工時而沒有配合健保體制的改革,恐淪為治標不治本,真正的關鍵問題可能不僅是工時,而是健保體制,例如「論量計酬」的方式導致醫院重視服務量甚於重質,因為服務量直接和給付聯結,進而造成醫師服務量增加,甚至超出負荷,若是結構性的支付標準政策未調整,只怕醫師納入勞基法,無法完全解決問題,還會衍生其他問題。

鄭浩民認為,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應該有更清楚的政策說明,讓醫界能共同參與決定,畢竟許多人是沈默的大多數,相信很多醫師都對於將來的變局感到茫然,建議政府可以公開評估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不同版本的工時保障所可能造成的相關影響,並且透過民主的機制蒐集大多數醫師的意見,就像英國脫歐公投一樣,由醫界根據評估報告自主決定勞權保障相關細節,並且更重要的是必須納入健保體制改革,如此才能真正的給予「體溫上升」正確有效的處理。

醫勞盟副秘書長劉文勝則強調,法律就是要一體適用,若開放醫師全體投票決定是否納入勞基法,難保弱勢的多數基層醫師不會因為高層壓力而被迫改變意志而影響結果;若與醫院簽約時讓醫師自由決定,難道不會像空服員必須勾選不贊成組工會者才會被錄用嗎?最後恐仍無法解決醫師過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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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醫護怎改善 健保署祭3措施 2016/07/20
中央社 張茗喧台北

衛福部年砸20億元補助醫院增聘護理人員,但醫護血汗卻不見明顯改善。健保署今表示,未來擬調整補助方案、實地訪查以及薪資普查等3措施,確保這筆錢真的有回饋給醫護人員。

健保署自民國98年至103年醫院總額共編列專款新台幣91.65億元,鼓勵醫院增聘護理人力並替護理人員薪資、夜班費、加班費及加發獎勵金等獎勵措施,提高留任意願;不過,衛福部健保署今天首度公布全台各醫院護病比,卻發現仍有醫院護病比高達24.9,等同一名護理人員得照顧25名患者,血汗依舊。

「不只台灣,全世界都在鬧護士荒」健保署副署長蔡淑玲說,台灣醫護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生僅有6成投入醫界,加上護病比影響層面廣,得循序漸進調整,若是短時間內把護病比訂太嚴,可能導致醫院找不到人,大醫院為搶人開出較優渥條件,也可能導致醫護人員全往大醫院跑,偏鄉情況更慘。

蔡淑玲指出,未來擬祭出3方法,持續改善護病比過高問題,包括調整補助方案、實地訪查各醫院、進行醫護人員實際薪資普查等。

蔡淑玲說,衛福部每年花20億元預算,只要醫療院所護病比達一定標準即可獲9至11%加成補助, 補助醫院增聘人力、加班費、加薪、獎勵金等用途,但近來接獲反映認為護病比級距過小,改善護病比成效並不好,因此未來將調整分配方式,將預算分配給護病比較佳的醫院。

另外,蔡淑玲指出,目前護病比數值統計均是院方自行統計,醫護團體認為缺乏查核機制,因此健保署也將實地訪查,如發現不實將回收補助款項,未來每3個月也會定期公布各醫院護病比,鼓勵民眾、護理團體共同監督。

蔡淑玲說,為確保領取補助款的醫院,真的有替醫護加薪,8月起也將進行「醫院總額支付標準調整對於醫事人員薪資調整及轉知調查」,一方面了解院方怎麼運用這筆錢,另一方面也將調查醫護人員薪資、加薪幅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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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PO血汗班表 月休僅4日還要連上13天班 2016/08/09
自由時報

醫護人員因長期人力不足屢傳過勞意外,在匿名臉書社團上更時常可見護理師「靠北」血汗的現況,近日有護理師更上傳本月最新的班表指出,有護理師不僅連上13天班,且8月的休息日只有4天,讓人直呼誇張。

醫勞盟質疑連上13天違法
不少護理師常會在臉書「靠北護理師」上匿名留言,訴說現今醫療環境的險惡或職場上的甘苦談,昨日該專頁貼出一張據稱為某護理之家的「八月誇張班表」,班表中可看到,有護理人員竟然連續13天都要上班,且8月的部份只有1日、15日、23日、31日等4天能休息,細看班表上其他人員本月的休假日,也是只有5到8天不等,幾乎人人都會需要連上6到7天。

《醫勞盟》也轉貼該文質疑,「護理師連上13天!不是已經適用勞基法了嗎?這種班難道不違法嗎?」而在「靠北護理師」的專頁上也不時可看到匿名貼文抱怨太血汗,有人更列舉排班的班表越來越多樣化,除了一般的D(7:30-15:30)、E(15:00-11:00)、N(23:00-08:00)、中班(夜班沒人需要加班,沒有夜班費)之外,還多出了D加班(7:30-最晚19:30)、E加班(15:00-最晚03:00)、D夜待(上完白班,03:00待命到07:30)等多種班別,讓人看了直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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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辛萬苦 醫生們還要等四年 2016/04/28
蘋果日報 郭伃婷(現任住院醫師,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

作為一個每週工時超過80小時,遠比勞基法規範高出一倍的住院醫師,下班時間好像某種得來不易的恩賜。其實我們都對於臨床照護工作充滿熱忱,希望看到住院病人的症狀獲得紓解,平安離開醫院,用我們的無眠換來他們與家人的團聚歡笑。

然而我確實感到焦慮,害怕自己在忙亂之際漏看了某項重要的生理數據,懊悔為什麼沒辦法在家屬或病人需要的時候清楚解釋病情,給他們一些安慰,這些細微的疏忽、哪怕只是銅板掉到地上般的失手,都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不管是對病人預後還是醫療人員的執業安全。

我想這些擔憂並非空穴來風,國家衛生研究院曾經做過一份研究,明確指出高工時、醫療糾紛正是造成現代年輕人不想要走進五大科的重要因素。近幾年來,五大皆空的問題浮上檯面,開始有民間與勞動者的聲音希望可以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前前後後爭論了六年,從我初入白塔到即將投入專科訓練,頗受期待的新政府衛福部長終於鬆口,告訴大家勞基法要再等四年。

政府和醫院經營者總有許多理由,比如說醫院人力缺乏、健保給付要調整、民眾就醫需求也要照顧,然後提出許許多多的數據和似是而非的說法。有些時候我也糊塗了,想起一位大老曾經投書報章雜誌的告誡,警惕我們要承擔歷練才能成為好醫師,我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太過貪心,開始懷疑準時下班、一覺能眠、有充裕時間溝通和尋求知識以及陪伴家庭,是不是太過奢侈不切實際的夢想。

我們的要求從來就不複雜,可能一直就只是一份承諾,一份讓我們能專心貢獻所學的許諾,能夠安全且有尊嚴地為了延續生命而燃燒青春。英國的健保NHS年輕醫師今天開始發動一整天的罷工,不惜以減少醫療服務的方式,呼籲政府重視勞工訴求;我們都不希望有一天,醫療人員抱著過勞的身軀,要在病人和自己的健康之間做出選擇,現在正是一個好時機,請執政者做好政策溝通的準備,移除阻礙納入勞基法的制度障礙,讓民眾的安全真正受到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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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荒 明年恐達3000人
2013/03/19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

考選部今年停辦護士普考,衛生署提高醫療院所護理人力設置標準,加上明年護理人員又將納入勞基法,恐讓國內護士荒問題更雪上加霜。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鄧素文處長預估,國內護理人力缺口,一年恐怕達兩、三千人。

鄧素文指出,台灣每年約7000多人通過護理師、護士資格考試,但其中護士僅占一成多,每年約有900多人取得護士執照。但今年起考選部取消護士專科資格考,等於國內每年約減少近千名基層護士。

儘管一年有7000多人取得護士、護理師資格,但實際參與醫療工作比率卻不高。鄧素文表示,為了吸引護理生力軍加入,各大醫院紛紛調高護理薪資待遇,去年共有六成四醫院提高護理人員薪資,並成功吸引4000多名醫護人員回流,年齡大都在30歲以上。不過她仍擔心護理人力不足,因為除了人力回流,國內護理界更需要新血加入。

鄭素文認為,衛生署將致力於改善護理工作環境,教育部、考選部屬於培訓、考照機構,三者應該密切配合,才能解決國內長久以來護士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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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 護理教育失落的拼圖
2012/02/12 聯合報民意論壇 梁秀眉/護理指導老師

我是一個由學校指派到醫院,指導護專生實習的老師。看到聯合報報導「『工作不像讀書…』 護士燒炭自盡」的新聞,讓我十分痛心。

該護士因在醫院「不適應」,自殘後離職,其後被安排在急診室擔任護佐助理員,工作半年後自殺。所謂的「不適應」,絕不能說是她個人的問題,我認為這是普遍的現象,在護理學界稱之為「現實休克」。

根據護理師公會調查指出,新進護理人員三個月內的離職率為三成二,一年離職率高達五成八,南部地區到職三個月的離職率,更高達七成。很清楚反映了,當前護士所處的艱難勞動條件,不應僅視為個案。

現在的醫院要求新手護士,上班一周就要上線,獨立照顧所有病人,一個護士照顧十幾床是常態。

記得民國八十二年,我當臨床護士時,一個護士只照顧六至七個病人,試用期三個月,第一周只練習照顧一個病人,逐漸增加照顧人數。這讓新護士有合理的緩衝期,循序漸進的適應工作。

有人把離職率高,歸因於她們是「草莓族」的描述,我認為是不當的。實際上,有些醫院的護理勞動條件,已逐漸惡化到慘不忍睹的狀況。部分醫院小夜班,一個護士要照顧廿七個病人,事情做不完延遲下班,連續超時工作,又沒有加班費。長期操勞、爆肝的生活,怎麼會不過勞,又怎麼會有好的照護醫療品質。

看到這則新聞,身為護理教育工作者,感覺既慚愧又傷心。

慚愧的是,專業其實是有兩隻腳,增加自己的專業知能是一隻腳;但另一隻,其實是我們要捍衛自己的勞動權益。否則,再高的學歷與護理能力,並不見得能讓我們得到應有的勞動條件保障。

然而,勞動權益意識的啟蒙,卻是當前護理教育失落的一塊大拼圖。我們的學生就這麼死了,護理教育與勞動環境出了什麼問題?身為老師,我們怎麼能夠不慚愧心痛呢!

傷心的是,看著遺書上還念念不忘負債壓力,寫著「對不起父母親,希望死後保險能償還貸款」,這是多麼沉痛的指控啊。眼看著就學貸款債務,與血汗醫院共構日益嚴重,多麼希望新內閣與社會大眾,能以此為鑑,改善護理勞動環境,不要再讓類似的慘事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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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上班逾12小時 下次出勤須隔半天
2011/06/22 聯合報 記者吳曼寧 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昨天表示,受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範的卅八類行業中,醫療保健服務業和航空業的工時最不容易擬定。前者涉及醫病關係,可能遇上動手術等緊急案件,後者經常有超長航班問題,一出勤可能會待上十六小時以上。特別規範兩者每日工時可超過十二小時,但月工時上限不得超過兩百四十小時。

勞工局公布卅八類行業每月工時上限,依勞動強度規劃出三種標準,分別是兩百四十、兩百六十、兩百八十八小時三類,每日工時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若遇緊急狀況,保全員每日工時可延長至十四小時,不過距下次出勤應隔十二小時。醫療保健服務業和航空業因工作性質特殊,不受每日十二小時工時規範。

北市勞工局表示,其實醫院一般病房的醫護人員都受勞基法規範,只有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等不到一成的醫事技術人員,因工作特性須負起照顧病患責任,可特別約定工時。

這次研擬過程考慮到醫病關係,特別規範相關人員若有實施手術的必要,一日工時可超過十二小時,但距下次出勤同樣須隔十二小時。

至於航空業的空服員和機師,為配合超長航班執勤,依交通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規定,每日工時可超過十二小時、距下次出勤得間隔十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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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過勞 高雄長庚醫師暈倒手術室 電擊救回
2011/06/24 自由時報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高雄長庚醫院驚傳婦產科醫師傅宏鈞,前天在為病患手術時,疑似過勞暈倒昏迷,呼吸、心跳一度停止,整個臉發黑。醫護人員立即施予電擊及心肺復甦術,才從鬼門關搶救回來,幸好昨已恢復意識。

39歲傅宏鈞救人反被救
倒在手術房的傅宏鈞是婦癌科醫師,三十九歲的他正值壯年,懷孕的妻子也是長庚醫師,預產期是七月,前天第一時間得知丈夫昏倒,立刻飛奔至病房守候。昨上午傅宏鈞甦醒過來,並能清楚指認家人,大腹便便的妻子不禁流下喜悅的眼淚。
高雄長庚婦產部主任龔福財說,醫院組醫療團隊全力救治,初步懷疑傅宏鈞罹低血鉀症及心臟傳導異常,引發心臟收縮無力。

前天開第二台刀出狀況
傅宏鈞前天上午八時三十分為病患開第一台刀,接近中午完成。午餐休息後,中午十二時四十分,接著為第二位婦癌患者手術,手術不久,他疑似身體不適,於是找來椅子坐著稍作休息。
過了不久,傅宏鈞突然昏倒失去意識,一旁醫護人員發現,趕緊呼叫隔壁開刀房的醫師、麻醉師來救人,大家合力把他抬上隔壁間的手術台搶救。
一名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表示,傅宏鈞暈倒後,呼吸、心臟一度全停了,整個臉發黑,施予電擊及心肺復甦術,呼吸、心跳才恢復,但仍出現心室顫動,心跳一度跳到二百多下。傅宏鈞隨後被送到一樓急診室繼續搶救,待病情較穩定後,才轉到加護病房觀察治療。
傅宏鈞為女病患開刀開到一半暈倒,患者由婦癌科主任林浩接手動刀,昨天當她得知傅宏鈞為她開刀時暈倒,也深感不安,並祝福傅醫師早日康復。
經過一天救治後,昨上午傅宏鈞終於甦醒過來,醫院為他作磁震造影及心導管檢查,並未發現腦部、心臟血管有出血、缺血或阻塞情形。
醫護人員表示,傅宏鈞很有責任感且工作認真,除門診、手術、照顧病人外,還攻讀長庚大學臨床醫學研究所博士班。最近為迎接孩子出生,準備搬新家,可能因此過於勞累及壓力沉重,而暈倒昏迷在手術房上。
傅宏鈞在手術室暈倒後,長庚院方進一步瞭解他每日照顧住院病人數約十人,開刀數每週約五例,每週四個門診,門診服務量每診約三十人,每月值兩到三班,每月接生數約三人,院方強調其工作量並無異常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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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擬對一次性醫材訂例外指引 學界批把窄門變大 2019/05/1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醫院驚傳長期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材,多數病人渾然不知,衛福部表示可能將重複使用的行為視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法學界表示,臨床上若真有需要將一次性醫材擴大能多次使用,應回歸主管單位食藥署邀集醫材廠商進行通案討論,而非由醫事司找來醫院個案式討論例外使用指引。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表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或「標示外的使用」(off-label use)是將藥品用於未依仿單所載之適應症、劑量、患者群、給藥途徑或劑型等,似乎未曾見到標示外使用是要改變是否得重複使用之條件。

其次,標示外使用應該是一種例外情況,因為仿單標示作過嚴謹臨床試驗確認,因此在病人權益保障之前提下,它應該是道窄門,因著特定、必需的情形才能將窄門打開,不過醫事司嘗試在本案中採標示外使用,卻可能應屬例外之窄門變大了。

吳全峰表示,一般討論標示外使用之正當性包括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而此疾病需要多係指對病人生理與心理健康有所幫助,而非經濟上利益。且比起一次性使用醫材與重複使用醫材,後者並無法顯著減少病人風險,因此將後者視為標示外使用,是否符合衛福部本身之函釋規範,不無爭議。

他問,醫院宣稱可幫病人省錢,但當醫院在第二名病人身上用重複使用的醫材,是否有告知病人其所使用者為仿單上所不建議之消毒後再次使用之醫材?費用上是否只醫材收消毒的費用?這些重複消毒醫材的醫院雖然有幫病人省錢,也同時在賺錢?

吳全峰表示,臨床上若真有需要將部分一次性醫材擴大能多次使用,應回歸主管單位食藥署邀集醫材廠商進行通案討論。

衛福部食藥署醫材組簡任技正錢嘉宏表示,醫材種類繁多,要根據醫材特性分類、評估各自適當的消毒方式是作得到的,可是也有難度。原則上食藥署的立場傾向醫療院所依照仿單內容使用醫材,後續還須與醫事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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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手術同意書 醫師要親自說明內容 2017/12/18
聯合報 記者陳靖宜

過去民眾生病就醫,若需開刀診治多半基於信任醫療人員專業,由醫院分配開刀醫生,北市衛生局主任秘書李碧慧表示,目前只要有醫師執照的醫生無論科別都可為病患執刀,不過今年11月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新版「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要求醫生需標註部訂專科、揭露專業背景,並由醫師親自向病患說明手術內容。

李碧慧舉例,現今醫學美容盛行,民眾前往診所往往誤會有「醫學美容科」,不過衛福部公告的專科裡並無此科別,所以坊間醫美診所為民眾執刀的都是各個專科,如骨科等都有可能,加上過去手術前並非都由執刀醫師向病患說明手術內容,許多醫療糾紛也從溝通誤會開始。

李碧慧說,新版手術同意書要求病患在手術前,醫師需向其充分說明,確認清楚手術內容並同意執行後,病患才能簽名,李碧慧說此舉是要保障患者知的權利,以免許多民眾在不清楚醫療選擇與醫師專業的情況下,被推上手術台,傷害自身權益。

不過若醫師未執行會有何罰則,衛生局科長何叔安表示,由於過去沒有相關處分條例,衛福部針對此部分也沒有詳細說明,未來還要商請衛福部明定手術同意書新規範與違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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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刀醫師不是平日看診醫師? 醫改會籲手術同意書應寫明 2017/11/1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上周公告修正手術同意書與麻醉同意書格式,但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修正得不夠周全,包括同意書上未要求寫明說明人員與操刀人員,醫療糾紛屢見不鮮。

今年暑假,就有一名中年女性因局部肉瘤,在門診女醫師的建議下選擇手術切除,不料上了全身麻醉後,驚訝聽見男醫師的聲音,術後詢問門診主治醫師,醫師坦言請學弟幫忙開刀。女子驚呼跟自己談風險、掛保證的人不是操刀醫師,那簽署手術同意書有何意義?

除此之外,研究員辜智芬表示,許多民眾一聽到要開刀就嚇壞了,需要回家花時間爬文、諮詢親友或專業意見再作決定,因此手術同意書上應有明確的疾病與手術名稱,手術費用與健保涵蓋範圍,並給予病人充分的思考評估時間。

現行的手術同意書雖須寫上疾病與手術名稱,但並未要求加註中文名稱、國際疾病分類標準(ICD-10)代碼以及健保支付標準表代碼,不利於民眾回家後上網爬文或諮詢第二位醫師的意見,醫改會更曾接獲過病人申訴,指出有醫師另創手術名稱、要求加收自費,但後來到別家查證竟發現是可申請健保給付的手術。

手術同意書的格式編排也影響溝通成效,辜智芬指出,在現行同意書上,醫師若已解釋「實施手術原因、步驟與範圍、風險與成功率、輸血的可能性」,就僅僅打一個勾,但醫病資訊不對等,醫師在有限時間快速講完後,病人未必全數聽得懂、記得起來。

醫改會曾經分析近千件醫糾諮詢個案,發現約1/4主因來自醫病溝通不足,因此,若能在手術同意書上將醫師聲明與病人聲明欄位並列,一點一點對照、勾稽覆核,不僅能讓醫病之間「有溝也有通」,且能幫助醫師解決潛在爭議,不會發生術後爭執什麼有講過、什麼沒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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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牙、植牙不算手術? 牙科不適用手術同意書 2017/11/1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上周公告修正手術同意書與麻醉同意書格式,新版內容包括手術負責醫師必須標註專科科別、提醒民眾勿先在空白同意書上簽名等,但唯獨牙科門診排除適用。醫療改革基金會等單位指出,牙科醫療糾紛不少,呼籲衛福部修正的手術同意書也納入牙科門診。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辜智芬認為,手術同意書要求載明疾病與手術名稱、手術原因、步驟與範圍、風險與成功率、併發症與可能處理方式、病人提問與醫師回應等,都是很基本的項目,牙科未加入,說不過去。

辜智芬說,牙科治療的糾紛並不少見,醫改會醫療爭議諮詢專線今年就接獲10件(2.6%)植牙爭議、7件(1.8%)牙套爭議,常見的爭議包括術前評估不周、植牙技術不佳、收費契約不實、醫病溝通不良等。日前還有一名年逾70的高血壓患者,植牙時突然意識不清,送急診後不治,家屬反映醫師術前未善盡告知風險的義務。

辜智芬認為,手術同意書不僅是對病人的保障,對醫師而言,若能在術前寫清楚醫病溝通內容,術後若有糾紛,也能明哲保身。

「牙科若沒有手術同意書,恐怕不妥。」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曾作過植牙,不是用骨粉、而是使用自己的骨頭,他認為,無論是植牙或拔牙,只要是侵入性、可能產生危險與後遺症的治療方式,醫師都有必要事先清楚告知風險。

對此,衛福部心口司表示,牙科手術與一般手術型態不同、經常是局部小手術,較不適用現行手術同意書格式。

心口司長諶立中說,牙科手術與一般手術型態落差大,如拔牙算不算手術?再如植牙、牙周病處置,僅局部、不會全身麻醉,因此一般不會以動手術的態度面對,過去牙科門診幾乎都沒有強制簽署手術同意書。

他也指出,牙科治療較多的糾紛經常來自病人的主觀感受,如病人植牙後感到不夠美觀、咬合不舒服而想重做,但牙醫師事前已用各種方法檢查評估,類似這樣的情況很難用一紙同意書判定疏失。

諶立中認為,牙科治療上需要的較不是同不同意手術施作,若有需要,形式可能較像商業契約,以植牙為例,醫病談妥選用的牙根廠牌、植體來源、要不要補骨粉、要不要作墊高術等。因此,最終口腔諮議委員會決議不加入現行手術同意書格式規範,但不排除未來發展牙科自己的適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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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同意書加註專科 伴侶不分性別 2017/06/27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衛福部醫事司昨宣布,8月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須標明醫師專科,讓病人充分了解醫師背景再決定是否手術,除了要求揭露醫師專科背景,醫病聲明則需醫師簽完、病人再簽,同意書簽署關係人也將註明伴侶為「不分性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依醫師法規定,只要符合醫師資格者,不限醫療範圍都可進行醫療業務,但近年醫美領域爭議頻傳,眼科醫師割雙眼皮等微整手術不會有太大問題,之前傳出復健科醫師進行醫美手術造成患者死亡爭議。

因此衛福部與相關醫療團體討論後,決議在手術及麻醉同意書須標明醫師專科,讓民眾有知的權利。

新的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預定8月上路,給予醫療院所半年緩衝期,半年後不符新制規定醫院,將依「醫療法」開罰5萬到25萬元罰鍰,針對醫師個人如未遵守規定、情節嚴重,例如資訊造假或隱匿,將可處懲戒或停業規定。

台灣皮膚暨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蔡仁雨表示,國內美容醫學相關醫師人數約1萬人,但皮膚或整形外科專科醫師不到2000人,也就是醫美醫師8成非皮膚、整外專科背景。

蔡仁雨表示,其他專科也有執行醫美的專業範圍,但希望專業背景資訊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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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溝通 要如何說清楚、聽明白? 2017/05/02
民報 醫病平台 陳榮邦(萬芳醫院影像醫學部主任 劉惠敏整理)

一名年長的李太太在例行性健檢,選擇風險低、少痛苦的電腦斷層大腸鏡,僅需灌氣、不用麻醉,但在標準程序下卻發生腸破裂,即便醫院護理人員無疏失,但造成傷害不免擔憂。適巧隔幾天,一名也是年長的黃太太因排便習慣改變就醫,需大腸鏡檢查時,擔心風險而改做電腦斷層大腸鏡,但護理師提到該檢查造成腸破裂風險有萬分之六,婦人立刻拒絕檢查,擔心自己就是那萬分之「六」。

幸好黃太太仍回診,醫師也為不願做傳統或電腦斷層大腸鏡的她,提供替代方案,改採鋇劑X光檢查,發現婦人罹患大腸癌,立即治療、才不致於釀成更嚴重的癌變。

身為握有知識、資訊的一方,醫護等專業應考量不同病人理解能力,或影響其理解的因素,不是以為自己「說清楚」,而不論病人是否「聽明白」。況且,醫學有其不確定性,根據實證、慣例、經驗、標準流程操作,但病人可能因不同體質,而有不同的結果,除了平時就應預備緊急應對的能力,面對意料之外的結果,在最短時間內緊急處置,例如腸破裂出現時,可立即手術。醫師還需盡最大的努力去了解、明白差異,而這些不確定的實例,才是醫師、醫院最重要的學習。

醫學是一門不完美的科學,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還包括許多人為因素、溝通的藝術。尤其是醫病溝通,還有知識、理解及信賴的層次。醫療、檢查的風險,也絕對不是如丟骰子般的或然率(確實出現六分之一機率),需要各層面的風險評估。更不應該將「球」丟回給病人,而是需要適時給予利大於弊、或弊大於利的分析。

前述的護理人員恐怕因甫發生的案例,而在無意中基於保護自己的前提,過度強調了風險的數字,而非提供風險評估。若真要以數據說明,萬分之六的風險,不就是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四的安全性?通常,我們視千分之一是較高風險、十萬分之一是較低風險。例如我們提及影像檢查中,因對比劑嚴重過敏致死的風險為十七萬分之一,其實相似於我們在市區過馬路的風險,但一般人不會強調過馬路風險、而不過馬路,甚至要簽同意書吧。

黃太太排便習慣的改變,醫護定能判斷,她罹患消化道癌症的風險,遠高於檢查的風險(萬分之六腸破裂風險),若她沒有回診、醫師沒有替代方案,恐怕癌症進展至中、後期,其治療的痛苦及預後是比較不佳。

病人理解的能力有太多影響因素,包括其知識、資訊選擇的能力。例如多數高學歷病人需要更多的資訊,若個人覺得無從判斷、會覺得醫師馬虎;也有病人不認為要更多資訊,而是更明確要求醫師提供治療建議。另外,病人可能也會受到親友意見、身體狀況等環境因素,而有不同的理解,即便再理性的病人,也都有其可理解的範圍,這也是我們醫病溝通需同時努力的:在彼此共同認可的理性範圍,達到溝通的最大效益。

反之,病人說清楚、醫師是否真明白,也是一門學問。我在住院醫師時期,曾在台大教授、肝病之父宋瑞樓門診學到寶貴的一課。一名老婦人僅說大便有血,宋教授為了確定對方與自己對血的顏色理解一致,特別拿出色卡,從鮮紅到暗黑顏色讓婦人指認,當她指出如瀝青般的暗色,醫師便非常明確知道婦人的問題,是上消化道出血及即時的診治方法。如今,我們似乎已不見如此細心的溝通及重要的小道具,病人主訴解血便,醫師只會送後續檢查。

在放射線科,檢查時比對病人姓名、生日,或核對住院病人的手環,還有雙向溝通都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

多年前某大醫院曾發生病人,在站立照X光後,往後跌倒而致死,法官判決放射師疏失,高達七位數罰款,讓放射界相當吃驚。放射師認為病人曾有過多次站立X光攝影的經驗,無法預料有跌倒之虞,但高院認為,放射師擺位前仍應先詢問病人是否可以站立,若無法站立應該通知醫師改採不同姿勢檢查。

法官在意的便是溝通問題,醫護是否應注意、該注意而沒有注意到。往往溝通會局限於個人經驗,資深放射師依經驗判斷沒問題,但更多客觀判斷、防護措施,便能減少遺憾及糾紛,把傷害降到最低。

如何避免疑似性騷擾的糾紛,也是溝通重點。在影像檢查上,為求精準,放射師會執行「對位」,例如骨盆腔攝影,可能會碰到恥骨等敏感部位。專業者應事先口頭告知,禮貌地以鏗鏘有力的聲音讓病人清楚明白,還須動作專業精準,例如以兩根或一根手指碰觸精準的位置,不應使用三根手指以上或在病人身上移動手。

多年前,曾有一名加拿大的實習生第一天上課,就驚訝地質問,男性放射師在執行胸部X光檢查時,為什麼可以從女病人後面,直接碰觸身體執行對位,這在他們國家絕對不可能發生。我因此注意到這個細節,並鼓勵她發表於放射醫學會會訊,後來學會更制定規範,由後碰觸、執行對位,必須事先口頭告知、取得同意,才不會讓病人受驚嚇、或感到不悅。

專業的溝通還需要謹慎、精準。曾有一位每年定期體檢的先生,在X光報告發現有6公分的結節而大吃一驚,事後檢查才發現原來是6公釐(mm非cm)。重要訊息告知時無論大小、部位或位置、數目都應精確,除了雙重確認,關鍵處還須咬字清楚、音量適中。檢查報告若有疑慮,應特別標示、即時告知,曾有相關案例是公司員工健檢,收到全體員工檢查報告的部門延遲告知,而讓已發現結核感染、應即時治療的員工延誤治療。

同樣是說清楚,也得確認病人是否聽明白,美國放射醫學會統計的不良醫療事件,有八成以上都是溝通造成的,除了醫病間、也可能是醫護間。醫護應知道,溝通是否正常牽涉雙方認知,但病人可能因為焦慮、用藥,或某強而有力的家屬意見、文化背景等影響判斷認知,除了傳達資訊,還應強化他們理解,也不是要以大量資訊,淹沒病人的理性判斷,而是適度的資訊揭露,協助他們做出理性的判斷。

重大疾病的告知,還應考慮病人感受,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告知,將病情告知的感受傷害降到最低。例如,不治之症的老病人,是否與家人協同,分次、分階段的告知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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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爭議 衛福部公告 隆乳雷射...需列費用及思考期 2016/08/31
中國時報 陳瑄喻/台北

國內醫學美容、微整形手術風行,以致消費爭議也多,衛生福利部 昨公告修正16項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即日起醫院、診 所向民眾說明美容醫學手術或處置時,須明列各項費用、醫師專科別 以及思考期,讓民眾接受美容醫學處置時更多一分保障。

這16項美容醫學手術或處置,包括乳房整形、乳房重建、上下眼瞼 整形、鼻部整形、拉皮手術、腹部整形、植髮、抽脂、皮膚科一般手 術、一般整形手術、狐臭治療手術、顱顏部整形重建手術、雷射治療 、削骨手術、肉毒桿菌素注射、玻尿酸皮下植入物注射等等。

衛福部表示,這次公告修正16項美容醫學手術或處置的同意書範本 ,原已在2014至2015年間陸續公告,並已載明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不 得作非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等簽署同 意書等。

而這次全面修正,則是增加醫療機構應揭示內容,例如各項費用的 項目名稱及自費金額、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定收費金額、醫師專科別 及專科證書字號,全都應該清楚揭露,且有思考期的條款,醫師必須 說明該手術或處置並非急迫性質,不於說明當日進行,應經充分時間 考慮後再決定是否施作。

衛福部表示,增列的規定,除了更能增進民眾於術前的完整了解與 判斷,讓民眾多一分保障,也能減少術後的糾紛。

衛福部表示,這份最新契約範本已行文給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醫師 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相關專科醫學會,也已公告於衛福部網站(網址: http://goo.gl/s1y4xJ),民眾、美容醫學醫療機構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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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研討 居住醫療成焦點
2012/05/29 中央社 葉子綱雲林縣

中台灣人權議題研討會今天在雲林縣召開,居住和醫療2項人權成為焦點,會中指出,中台灣沿海生活環境是人權一部分,亟需改善,對台北文林苑都更案更要視為殷鑑。

2012中台灣人權議題研討會在雲林科技大學舉行,由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兼任中台灣人權論壇主委的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吳威志主持,居住人權和醫療人權是研討會2大主題。

蘇友辰表示,居住和醫療是備受社會關注的人權議題,學術界的人權議題研究和實務界的決策和施行意見交流,可達成在地關懷和決策在地化目標,希望未來能引起更多迴響。

發表「中台灣沿海地區居住人權之探討」的吳威志表示,沿海生活環境的改善,不只是政府施政問題,更是嚴肅的人權議題,偏鄉社區活力已有成功案例,但地層下陷、空氣品質、漁港開發不足等亟需改善。

發表「從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談起」的科法所教師王服清說,公共利益和個人居住權益衝突,要透過法律衡平解決,都更條例中不同住戶型態計算比例的規定有待修訂,此案也要視為中台灣未來都更的殷鑑。

發表「醫療過失病患人權之研究」的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秘書王梓齡說,醫師法和醫療法有關告知義務,充其量只是讓病人形成有效承諾,但義務上未直涉病人生命、身體和健康等法益保護,其中有修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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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牙拔智齒 術前要簽同意書
2011/04/21 聯合報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近年來植牙及拔牙產生的醫療糾紛和併發症有增加趨勢,衛生署公告,病人凡接受植牙或高難度拔牙(例如拔智齒),醫師都應告知可能的併發症及危險,病人也要簽署手術及局部麻醉同意書。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蘇鴻輝指出,牙科除了補綴及清除牙結石等治療,有不少屬於侵入性的診療動作,較常見的併發症有傷口出血、感染或癒合不良,也無法排除某些特殊性的併發症。

以拔智齒為例,有人輕而易舉就拔除,有人需耗費許多時間及力氣,甚至出現下顎神經麻痺症狀,發生率或許僅十萬分之,但卻有人出現不可逆的神經傷害,令牙醫師難以預防。

台大醫院口腔顎面外科主治醫師李正喆表示,智齒中有所謂「埋伏齒」,牙根深入齒槽骨,甚至有倒勾狀,這類病人經常是最棘手的個案。

台灣假牙牙醫學會前理事長王茂生強調,並非每個人都需要拔智齒,若智齒出現嚴重阻生狀態,進而影響齒列、咀嚼等,才由牙醫師評估是否需要拔除。

蘇鴻輝說,近年來不少民眾選擇人工植牙,但植牙手術成功率並非100%,且與病人健康狀態如有無糖尿病、牙周病、及抽菸、嚼檳榔習慣等,以及植牙後個人口腔衛生習慣有關,需要醫病雙方充分溝通,才能夠避免糾紛。

蘇鴻輝強調,不論是植牙或拔牙,讓病患簽署手術及局部麻醉同意書,希望讓牙醫師充分告知病患可能遇到風險,雙方在術前有充分的風險溝通,並不是簽了同意書,就會免除單方面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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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檢所到府抽血 衛生局嚴把關
2011/08/22 中央社 龍瑞雲、林長順台北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指出,抽血需由醫師開立檢驗單,醫事檢驗所派員到府抽血及以低價招攬自費健檢是違法行為。至今已查出10件不當招攬及未辦理登記的案件。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指出,最近有民眾反映,有醫事檢驗所派員至民宅或公司行號招攬健康檢查業務,以低價方式吸引民眾檢查,派員到府抽血,同時也招攬其他自費檢驗項目。

陳青梅表示,至今共接獲民眾檢舉醫事檢驗所派員外出抽血案件19件,經調查有7件屬不當招攬,已依違反醫事檢驗師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抽血人員因未辦理執業登記而裁處有3件,其中有1件的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衛生局已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抽血是醫療行為,民眾應持有醫師開具的檢驗單,醫事檢驗所才可以執行抽血。若民眾有自費檢驗需求時,雖不須醫師檢驗單,但仍應到醫療機構由專業人員執行,而非以到府服務取代。

衛生局提醒民眾,醫事檢驗所派員外出抽血潛藏許多危機,如抽血場所的清潔、抽血器具的使用、消毒作業、血品運送保存、抽血人員是否符合醫事人員資格等問題,希望民眾不要貿然接醫事檢驗所以低價招攬的「到宅抽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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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歧視 限制醫師執業年齡 恐違憲法
2011/07/14 聯合報 張嘉芳

衛生署醫事處與健保局表示,高齡不代表不健康,醫師執業權需法律專案研究及社會更多討論。醫改會也指出,限制醫師執業年齡,恐涉及年齡歧視,建議透過醫師自律,由地方衛生局介入處理較可行。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把高齡醫師問題搬上檯面,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肯定他的作法「很勇敢」。但她說,人頭醫師及醫德事涉敏感,「任何年齡都可能出現」,醫師退場機制難用年齡規範。

張苙雲建議,地方衛生局應全面檢視、查核轄區醫師,檢調配合隨時介入。另外,醫師公會以高道德標準自律,可避免高齡醫師被充當人頭,及年齡歧視爭議。

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法定年齡不等於生理年齡,年紀大也不代表不能勝任,每人體能狀態不同,有人即使年事已高,仍處於極佳狀態,「單用年齡判定能否繼續執業,太過武斷。」美國、日本都未限制醫師執業年齡。

「醫師證書由國家核發,終生有效。」石崇良說,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取得醫師證書,就像律師、建築師及護理師一樣,任何專技考試都是如此,只要核發後,不會因年紀喪失資格。

石崇良說,憲法賦予人民工作權,若修改健保特約管理辦法或健保法,限制醫師執業年齡,可能牴觸憲法,需謹慎討論。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說,「醫療品質不見得與年紀成正比」,年輕醫師不見得看診品質佳,年紀也無法成為不特約標準;台灣城鄉差距大,醫師不患寡而患不均,在醫療資源過剩地區可考慮限制執業醫師年齡,但資源不足地區,「老醫師總比沒醫師好。」

但據了解,健保各分局會以查看醫院設備等名義,私下了解高齡醫師是否仍具備執醫能力,一旦發現異常,就通知地方衛生局進一步鑑定。蔡淑鈴說,這也是醫師退場機制之一,若衛生局認定醫師生病、不具執業能力,可吊銷執業執照,健保局自然不再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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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醫師獨立作業 以密醫論處
2011/06/30 中國時報 黃天如/台北報導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實習醫師未經合格醫師指導執行醫療業務,可依密醫論處,依《醫師法》第廿八條,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且得併科卅萬元以上一五○萬元以下罰金。

石崇良說,中國醫藥大學及長庚大學設有中、西醫學系雙主修,由於被檢舉當事人是錄取中醫系再選修醫學系,依規定在未取得中醫師執照、未參加醫師考試前,不得跨科執行西醫業務,否則也是密醫。他說,實習醫師在合格醫師指導下執行醫療衍生糾紛,應由指導醫師負完全責任。

台大醫院教學副院長張上淳表示,實習醫師雖然也可以開具、更改處方,但所有處方均須合格醫師簽字才算數。檢驗、縫合等簡單醫療處置也須由合格醫師全程在旁指導,實習醫師不得獨立作業

前全國醫學生全聯會會長簡佑全說,實習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時,現場應由有醫師執照者全程監督,《醫師法》規範得很清楚。據報導,該盛姓實習醫師似曾單獨為病人進行氣管內管更換,難怪會被家屬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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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私密部位檢查時 「不同意就須退場」
2011/04/08 聯合報 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女病人在醫院檢查,因男實習醫師闖入不舒服,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私密部位檢查時,若病人不同意,實習醫師必須退場。醫師表示,即使教學門診,病人若感不悅,可告知主治醫師後調整。

病人自主意識提升,國內已陸續修改規範,訂定「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等,明確規定詢問病史或檢查前,實習醫師在場需當場取得病人同意。有愈來愈多病人願意給實習醫師學習機會,前提是醫師能尊重、在意病人的權益及感受。

石崇良表示,「規定很清楚」,實習醫師必須配戴識別證,事前告知病人身分,病人若不希望實習醫師在場,可避開教學門診,改掛一般門診。教學醫院住院病人雖沒得選擇,但若有被侵犯、不舒服的感覺,可向醫師表達感受,仍不被尊重,可向衛生署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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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人看不下去檢舉 北榮桃園分院健檢爆弊案詐上百萬 2021/03/25
聯合新聞網

台北榮總桃園分院爆發健檢採購弊案,廉政署接獲檢舉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廉檢調蒐證數月今兵分多路到台北、桃園等多處搜索,初步掌握桃園分院涉嫌以健檢、機器維修等勾結醫療顧問公司,不法所得估計上百萬,已約談醫院高層、醫療公司負責人等,全案朝詐欺得利、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指派肅貪兼重大組檢察官周欣蓓指揮,今天上午指揮廉政署、台北市調查處等到位於台北的醫療公司,以及榮總桃園分院等地搜索,初步掌握院方多名高層涉案。

廉檢調掌握,北榮桃園分院涉嫌以內部健檢中心、機器維修等項目,與醫療公司合作偽造不實文件,向台北榮總請款詐得上百萬不法所得,因內部人看不下去蒐證檢舉。

廉政署、調查局人員目前已將桃園分院高層、醫療公司等16人列被告,全數帶回廉政署由檢察官複訊,全案朝詐欺、侵佔,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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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再爆黑幕 一次性手術器械遭重複使用 2019/05/09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陳雨鑫、鄧桂芬、簡浩正、魏忻忻

為了切除外痔的50幾歲李姓婦人,術前趴在手術檯上,醫護人員當場拆掉「雙極電外科器械」塑膠封套,意味著這是全新的,為此,她自費兩、三萬元支付此醫材費用,但果真如此嗎?

手術室裡不能說的祕密:你開刀耗材是幾手貨?
手術室裡不能說的祕密--「你開刀耗材是幾手貨?」,繼揭發達文西手術A健保數億元黑幕之後,聯合報系再次挖掘到國內自費醫療的大黑洞,眾多醫院竟不顧法令,私下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擬定消毒SOP。

儘管醫師、醫院均認為,「這為了病人著想」,但眾多手術患者卻在不知情狀況下,用了第二手、第三手,甚至第四手的醫材,除了承受感染風險,長久以來,病人信任醫師的醫病關係也遭受重大挑戰。

俗稱「雙極電外科器械」屬於一次性使用手術耗材,在食藥署藥證中,清楚寫著「單次使用器械」,但許多醫療院所卻在消毒殺菌後重複使用,記者深入追查,在健保署「醫材比價網」中可看出端倪。

一套「雙極電外科器械」費用近3萬元,但在77家提供該項自費醫材的醫療院所中,卻有32家售價低於2.5萬元,其中八家醫院低於8000元,台大醫院僅需6875元,位居低價排行榜的第九名。

最便宜的是委託彰化秀傳醫療體系所經營的台南市立醫院,患者僅需自費3000元,而價格最高的是桃園敏盛綜合醫院,自費價格高達4.75萬元,價格幾乎為台南市立醫院的16倍。

同樣醫材自費價差距大 醫院重複用可能高達10次
先不探究同樣醫材在不同醫院自費售價差距如此懸殊,低於出廠售價的醫院幾可認定重複使用此一次性手術耗材,只是各醫院重複使用的次數不一,有些五次,有些則可能高達十次。

大醫院幫病患省錢 重複使用竟有消毒SOP
記者親訪台大醫院大腸直腸科主任梁金銅,他不諱言地表示,台大確實重複使用「雙極電外科器械」,出發點是為了幫患者省錢,此醫材單價約3萬,依照院內手術管理委員會所討論出來消毒SOP規範,徹底消毒後,使用次數最高五次。

梁金銅說,就他所了解,在相關能量器械的重複使用上,台大醫院在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時,重複使用機率僅約一成,但有些醫院甚至超過三成以上。

由秀傳醫療體系委託經營的台南市立醫院創下全台「雙極電外科器械」最低價紀錄,病人僅需自費3000元,秀傳醫療體系副總裁牟聯瑞說,基於病人省錢的出發點,平均使用八至十次,價格才能壓到如此之低,讓每個病友都用得起。

牟聯瑞說,「重複使用一次性耗材,這是無可奈何的事」,站在醫院及醫師的立場,當然希望讓病人使用全新的手術耗材,但並非每個病家都能夠負擔得起,因此,才會消毒後重複使用。

大部分病患不知用二手貨 一次性醫材大多再使用
在北部某區域醫院手術室任職多年的陳姓護理師透露,除了骨丁、骨板、骨水泥等無法回收的醫材,以及凝血劑、止血用品等醫材,不會重複使用之外,其餘原本僅限一次使用的手術醫材,大都在消毒後多次使用。

大部分患者不知道自己使用「二手醫材」,陳姓護理師說,患者術前接受麻醉,披上手術被單,推至手術台,術後醒來怎會知道自己用過了哪些器械,而這也是部分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的主因。

對於部分醫院執行外科手術重複使用一次性器械,台灣內視鏡外科理事長、高雄榮總一般外科主任陳以書表示,站在學會立場,希望醫院遵守規範,單一使用一次性耗材。

陳以書坦言,好幾年前,就爆發過類似弊端,就有醫院訂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收費標準,第一個使用器材的患者收取50%的費用,第二名則收30%,以此類推,最後一名使用者因為感染風險最高,當然收費就最便宜。

面對醫界這項陋習,陳以書無奈地說,如果易地而處,換他是病人,當然希望醫師坦然告知細節,而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迫使用二手醫材,「這樣才公平吧。」。

衛福部:只能單一使用 可開罰50萬嚴重者停業
健保署年初審閱「醫材比價網」資料,就發現部分醫院價格低得離譜,曾派人致電這些醫院,瞭解低價原因,原因就是重複使用。不過,這並非健保署業務,並未進一步督導究責,而只是打電話「瞭解瞭解」。

對於這項醫界不能說的秘密,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如果醫材耗材仿單上寫著「single use」,就只能做單一使用,不得重消再用,若醫師未依照仿單操作,等同違反醫師法可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可要求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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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導/二手醫材 醫改會轟衛福部:把關不嚴 嚴重失職 2019/05/09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羅真、劉嘉韻

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已成醫界常態,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批衛福部健保署、醫事司嚴重失職,未能嚴格把關,不能置身事外,尤其健保署明知這項陋習,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價網形同虛設,將自費醫材當成一般商品,只是揭露價格,未善盡把關之責。

朱顯光說,健保署相關官員雖然瞭解比價網上部分自費醫材價格高低不一,手術縫合閉合器價差竟可高達一二十倍,卻只是打電話至醫療院所聊一聊,未能細究原因,積極處理規範,等於自廢武功。

重複使用 應擬定次數上限
朱顯光指出,醫界應該依照食藥署藥證行事,醫療行為必須符合規範,一次性耗材就應該限用一次,如果要重複使用,壓低成本,幫病人省錢,應透過相關醫學會向食藥署、健保署提出建議,允許重複使用,擬定次數上限,以及消毒SOP,做好感控措施。

「二手」醫材 應誠實告知病人
如果允許一次性手術耗材重複使用,健保署理應建立通報機制,醫師臨床使用時,發現患者出現感染異常,就應該立即回報。最重要的是,重複使用之前,應該誠實告知病人該次手術是用「二手」醫材。

朱顯光指出,對於醫界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健保署不能切割卸責,一旦造成患者感染、住院,相關醫療費用仍須健保買單,此外,醫病關係嚴重不對稱,病家處於弱勢,健保署理應嚴格把關審查,而不是左手收集資料,右手貼上網站,只是公告數字,過於消極。

朱顯光批評,對於自費這一塊,健保署始終冷淡處理,只視為商業行為,不歸其業務範圍,病家遇到收費爭議事件,就被當成皮球,就在醫院、衛生局、健保署之間,被三方踢來踢去。

比價網過於繁複 病家根本看不懂
此外,朱顯光批評,健保比價網過於繁複,一般病家根本看不懂,更不知如何操作,在規畫上,應該更簡易親民,而不是成為健保署卸責的工具。

籲修改同意書格式 病家應有審閱期
朱顯光建議,衛福部應該修改手術同意書格式,詳列手術所有自費的項目資料,包括品項、型號、價格。此外,應該比照定型化契約,病家拿到後,應有一段審閱期,可以詢問第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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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單外使用」若發生不良反應 法官憂病人恐求償無門 2019/05/1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界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材惹議,衛福部醫事司昨晚改口,指若醫界的消毒處理有科學證據且感控無虞,重複使用將視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兩周內訂定指引。對此,有法官質疑科學證據定位模糊,且未來病人若使用這些醫材釀不良反應時,救濟恐有困難。

資深法官表示,原則上,醫療器材的仿單(使用說明書)必須被遵守,否則發生醫療糾紛時醫師將有過失。民國84年台北榮總疑因重複使用針頭釀成病人集體爆發瘧疾,北榮在法院抗辯醫院設有內部小組作消毒,但法院未採納,「仿單寫明一次性使用,就只能一次性使用」。

被問及醫療器材或藥品廠商得證明商品具有安全性、有效性,以藥品為例,一般須針對適應症具足三期臨床試驗的研究資料加以佐證,才能通過政府審查上,如何能衍生發展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這名法官表示,衛生主管機關函釋的「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屬行政指導原則,不過指引所依據的科學證據基礎大有爭議。醫院收到的原廠仿單如果載明「一次性使用」,醫院或衛福部憑什麼決定內部消毒就可以重複使用、重複使用幾次是合理的。從台大醫院透露重複使用雙極電外科器械五次、秀傳醫院重複用八到十次,就能看出醫療常規並未有明確界線。

其次,醫學上的證據分許多等級,大規模實驗與對照研究是證據,個案回顧是證據,專家證言也是證據。衛福部昨晚發布的新聞稿指稱,要在具備科學證據的前提下制定醫材重複使用的指引,他說,其中指的證據等級必須向外界清楚說明。

法官表示,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法官判決可以參考衛生主管機關的函釋,也可以完全不採納。但實務上,因為醫療具高度專業,因此法官通常會遵照函釋審理案子,也就是未來病人若使用這些醫材釀不良反應時,救濟上恐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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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醫療耗材開後門 醫、法各有意見 2019/05/11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羅真

部分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手術耗材,衛福部昨回應,可能將重複使用的行為視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此舉無疑為規定只能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開啟重消再用大門。對此,醫界及法界各有看法。

前疾管局長:絕對支持單次使用 但實務難做
前疾管局長、現任台灣感染管制學會理事長張峰義表示,他絕對支持依照仿單指示,一次性使用手術耗材僅能單次使用,但基於現實的醫療、社會背景等因素,目前實務上暫時做不到以不禁止或禁止「二分法」看待單次使用醫材。

他表示,這種情況下,沒有管理的風險更大,需要相關管理機制,且有必要透過國家權力做到安全性的背書,才能兼顧到患者安全性。

法界人士也有雜音,資深法官表示,醫療器材仿單(使用說明書)必須被遵守,否則發生醫療糾紛時,醫師將有過失責任。他舉一九九五年台北榮總瘧疾事件為例,北榮抗辯聲稱,醫院設有內部小組作消毒,但法院未採納,因為「仿單寫明一次性使用,就只能一次性使用」。

高院法官:醫院、衛福部憑什麼決定重複使用
這名法官表示,醫院收到的原廠仿單如果載明「一次性使用」,醫院或衛福部憑什麼決定消毒就可重複使用?且重複使用幾次是合理的?從台大醫院重複使用雙極電外科器械五次、秀傳醫院重複用八到十次,就能看出醫療常規並未有明確界線。

這名法官表示,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法官判決可以參考衛生主管機關的函釋,但也可以完全不採納。實務上,因為醫療具高度專業,因此法官通常遵照函釋審理案子,也就是未來病人若使用這些醫材釀不良反應時,救濟上恐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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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二次使用 患者感染恐求償無門 2019/05/12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羅真

衛福部周二將召集專家學者討論「醫材二次使用指引」,作為醫界長久以來公開秘密「耗材重消」的解方。法界認為,衛福部一旦敞開例外大門,患者權益恐受損,建議醫材主管機關食藥署,針對可重消醫材與廠商討論重制仿單(說明書),而非另開大門,對此,食藥署回應「窒礙難行」。

我國藥害救濟法自民國八十九年公布實施,僅納入西藥製劑,不含中藥、試驗藥品與醫療器材,至今因中藥、試驗藥品與醫療器材發生不良反應者,仍無法可循。

法界:患者權益恐受損 應重制仿單
中華民國消基會董事、律師游開雄指出,若此刻行政機關開例外之門,仿單明明標示「單一次使用」,臨床上卻依照衛福部頒布的指引多次重複消毒使用,經重消的一次性耗材,不幸造成患者感染,依法行事的醫院恐無過失,卻將使無辜的患者求償無門。

游開雄建議,被認為可重消的單次醫材,應回到最前端重新討論仿單,醫界認為可重消的醫材,向食藥署提報,食藥署委請廠商討論,修改仿單,經審核後再核准上市。避免同個醫材在臨床上卻有多種使用方式,各家醫院又有不同標準的亂象出現。

食藥署:窒礙難行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吳亭瑤回應,廠商申請一次性耗材,多因不能保障產品多次使用後,可達到與首次使用效果相同。食藥署會監測國外的醫材使用,若該醫材於海外能多次使用,會請廠商說明。至於要求廠商調整仿單,則窒礙難行。

前衛生署食藥局長、陽明大學藥物科學院院長康照洲認為,由食藥署主動請廠商提出可重消相關報告並重新審視仿單,以其行政權是可行的,但關鍵在廠商願不願意回頭再做一次臨床試驗。他認為,廠商最後寧願降價也不願修改仿單。

中華民國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何英獎說,廠商會堅持自己專業,認定只能用一次都是有依據的,不太可能因為醫院或政府要求調整仿單。

醫改會:能否重消 應拿出科學證據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表示,衛福部如果要重消一次性耗材,得先拿出能說服國人的科學證據,而且不應該只管理一次性自費耗材。包括一次性健保耗材、重複性自費耗材、重複性健保耗材都應統統納管,才是真正的替患者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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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白色巨塔謊言,二手醫材 病患自費成冤大頭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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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重複消毒醫材再使用 名醫:台大可以 不代表其他醫院也行 2019/05/14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前台大副院長王明鉅直言,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在台灣醫界存在已久,據他所知,光是台大醫院就重複使用了22種一次性醫材,理由在於減輕患者經濟負擔,且醫材消毒之後,還可繼續用,直接丟掉,確實很可惜。

為此,台大內部制訂嚴格規範及標準消毒流程,以確保病患安全,不過,台大可以這樣做,不代表其他醫院也能比照辦理,因為不是每一家醫院都能具備醫學中心等級的消毒能力。

王明鉅認為,衛福部有必要出面當「壞人」,與各科醫學會討論後擬定哪些一次性醫材可以重複使用、消毒作業流程,有鑑於大部分醫院清潔消毒能力不足,應委託第三公正的消毒單位執行清潔殺菌工作。

王明鉅說,「衛福部擬定相關作業規範是合理的」,而各學會應該站出來,展現專業自律,明白告知哪些一次性醫材可以重複使用?重複使用次數上限?至於患者,王明鉅建議,民眾在手術之前,應該多問幾句,瞭解手術會用到哪些自費醫材。病家一問,院方就不敢輕忽,必須謹慎面對病家的疑慮。

王明鉅指出,長久以來,醫院為了怕麻煩,使用重複使用一次性醫材時,很少會主動告知病家,避而不談,一旦跟病人 說了「用到二手醫材」,做起事可能礙手礙腳,還會引來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王明鉅認為,最好解決辦法就是衛福部制訂制式的定型化手術同意書,讓自費醫材透明化,清楚條列手術所需自費醫材,如果想用全新的,價格是多少?如果是二手三手的,費用又是多少?

王明鉅說,「重複使用一次性醫材可說是醫界存在已久的馬蜂窩」,學會、醫院、民眾、衛福部均需一起承擔責任,聯合報系願意深入挖掘這個棘手問題,值得拍拍手,勇氣可嘉。

「每個人都可能是病人,醫師當然也不例外。」王明鉅強調,病家有權力瞭解自己在手術之中用的是全新的、二手醫材,就保障病人安全及權益上,這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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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含粉手套 2021年起禁止輸入製造 2019/05/26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醫用含粉手套曾在國外發生過敏或感染等不良事件,包括德國、美國、日本及菲律賓陸續全面禁用,我國也擬跟進。但衛福部食藥署原預估於2020年起禁止輸入製造醫用含粉手套,卻因我國使用比率相當高,廠商及醫院的供貨合約來不及更改,日前拍板延期至2021年,提供業者緩衝期配合。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吳正寧說,含粉手套價格為無粉手套的六成,多數醫院會使用含粉手術手套及檢診手套。統計2014年至2016年間,我國含粉手術手套用量逾1000萬雙,無粉手術手套僅50萬雙,含粉手套使用量是無粉的20倍。

然而,含粉手套的粉類是玉米澱粉。吳正寧指出,國外發現使用含粉的醫用手套不只可能導致醫療人員過敏,病人也可能增加過敏或傷口感染的風險,德國於1998年全面禁用,美國、日本及菲律賓等國也陸續宣布禁用。

吳正寧表示,該署原預估2020年起也要跟進,全面禁止醫用含粉手套的輸入製造,但日前徵詢廠商及醫院的意見發現,不少廠商和醫院已經簽下供貨合約,公立醫院在明年採購上的預算編列也已完成,通知太晚,轉換期不夠。

吳正寧說,經該署研議後決定,將醫用含粉手套的禁止輸入製造期程往後延一年,改為2021年元旦,也代表現有的手術含粉手套及檢診含粉手套之許可證也要全面廢止。

不過,在2021年之前輸入製造的產品,因仍屬合法持有,業者仍可以販售還在有效期間內的醫用含粉手套,等同逐步禁用。

吳正寧表示,未來無粉手套若被驗出粉量超標,將視為不良醫材,可處6萬至5000萬元罰鍰;未經核准進口、製造或假借無粉手套之名輸入含粉手套,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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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重消再用如何保障病人權益? 衛福部回應了 2019/06/26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開放醫院將一次性醫療器材重複消毒再利用,引發民間對病人權益保障的憂心。衛福部醫事司表示,後續研商重消管理機制時,將會邀集法律專業團體參與,並納入病人權益保障的討論。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洪國豐表示,衛福部上月召開單次使用醫材管理研商會議,會後發函請14個專科醫學會在一個月內提供臨床上使用的建議品項與相關文獻佐證,目前僅2個醫學會回覆,因此醫學會建議品項總數量尚在統計中。

待建議品項收齊,將組成專家小組檢視這些品項在國內是否真有重消再利用的必要。若有必要,將會再組成另一專家小組一一針對這些有必要重消的項目,參照各國經驗研議重消指引。

針對台灣病友聯盟與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日倡議,應由主管醫材的食藥署從源頭把關,比照國際要求重消醫材需通過醫材廠優良製造規範(GMP/QSD)。對此,洪國豐表示衛福部將納入研議。

針對近日法律界人士表示憂心,民眾若知情使用一次性重消醫材,事後發生感染風險,可能會因為仿單早已寫明只能用一次而無法向醫材廠求償,而醫院重消再用是經衛福部授權,因此也無法向醫院求償。同時現行藥害救濟法並未納入醫材,因此衛福部開放重消再用,可能嚴重影響病人權益。

對此,洪國豐表示,病人權益保障將會納入重消管理機制的討論;上月開會由於時間倉促、並未邀集法律界參與討論,不過未來開會將會邀集法律專業團體共商。食藥署醫粧組科長吳亭瑤表示,衛福部會在保障病人安全的前提下開放單次使用的醫材重消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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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醫療器材須聘專業 違法擬開罰 2016/12/10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

食品藥物管理署推出「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未來低風險醫療器材將一改現行查驗登記制度,改採線上登錄,新法首度把醫療器材維修業納入醫療器材販賣業,想要維修醫療器材,須先向地方衛生單位登記,聘僱專業技術人員才能維修醫療器材,否則視為違法,最高開罰50萬元,草案最快明年8月送交行政院。

為提升台灣醫材市場品質,食藥署今年底推出醫材法草案,新法有7大變革,影響台灣醫療產業。食藥署醫妝組科長吳正寧表示,新法規定,手推輪椅、護膝、矯正鏡片等低風險醫療器材,不再採取查驗登記,僅需要上網登錄,取得登錄字號即可標示販售;過去每5年展延證照1次,則改為每年重新登錄,以保障產品品質。

此外,新法首度將維修醫療器材業者納管,吳正寧說,許多維修業者維修醫材時,因沒有零件,或額外加裝其他儀器,而被列為「改裝」,不符合醫療器材原核定的標準,像是電動輪椅加裝馬達;未來機車行想維修醫療器材,須先到地方衛生單位登記,且維修者須符合技術人員標準,相關規定母法通過後,會再另行公告擬以學經歷作為門檻。

第3過去設計醫療器材者,因藥事法對製造業者定義不明,導致設計者無法擁有自己設計的產品,擁有權在製造廠商身上,使得台灣許多設計者不想投入醫材產業,新法重新定義製造業者,設計者也能是產品製造商。

其4是未來進入醫療器材產業,將提升責任,部分產品須定期「上市後監督」,如血糖機,上市後是否出現誤差,監督後發現問題須立即通報食藥署以及消費者,同步主動提出安全評估,否則將可依醫材法開罰。其5是業者須依法留存產品販售上下游廠商資料,若是直接販售給消費者無須記載;其6是醫療器材也要符合優良運銷規範(GDP),母法通過後逐步施行;7是重新定義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確保醫材品質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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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醫療怎實踐? 醫界:衛福部應教民眾選診所 2016/12/16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台北

衛福部規畫調漲未轉診民眾的部分負擔來推動分級醫療,醫界學者今指出,民眾就算認同政策、小病願至診所看病,卻可能不知該如何選擇基層診所,建議衛福部增加具家庭醫師功能的基層診所、協助民眾轉診,同時宜公開醫療品質資訊,教育民眾如何選擇品質好的診所。

醫改會與台大政法中心全民健保瞭望台今舉行「分級醫療,台灣準備好了嗎?」座談會,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郭年真指出,分級醫療要成功,須獲得民眾支持,而要獲民眾支持,首先要理解民眾心理。

他指出,有些病人可能信任大醫院特定科別醫師,定期就診、當成家醫科來自我照護,若要求其轉診至基層診所,病人首先面臨茫茫診所海中,不知如何選擇具醫療品質且可信任的診所。健保署雖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提供個別化照護管理、轉診機制等,但全台近萬間診所中僅三成參與計畫,具家醫功能的基層診所量能仍有待盤點。

民眾關注醫療品質,但現階段基層院所治療的醫療品質與大醫院仍有差異,郭年真援引健保署去年度資料指出,以糖尿病患糖化血色素執行檢查率來說,醫學中心為94.54%、基層診所為78.7%,而兩者的標準差分別為1.92%與26.76%,顯示基層診所執行率的差異甚大。再以糖尿病患加入照護方案比率來看,基層診所為6.4%,居各層級醫院最低。

郭年真建議衛福部應公開醫療品質資訊,同時讓民眾更方便取得、並且易讀懂,教育民眾怎麼選擇品質好的診所,診所間也會因良性競爭能提供較好的醫療品質。

此外,宜制訂適當的轉診臨床指引,病歷資料在各級醫療院所雙向互通,並可思考多科聯合執業、開放醫療院所跨層級支援。

對此,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龐一鳴回應,增加基層診所家醫科量能、醫療品質資訊公開一直是健保署努力的方向,如何更貼近民眾需求、更便利,未來須邀集更多專家學者共同提出意見討論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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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治理黑暗 醫改會檢舉衛福部 2018/06/27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過去一年多是台灣醫院治理最黑暗的一年!」醫改會指去年一年多眾多財團法人醫院爆發弊端,衛福部卻怠惰擺爛,今號召20多個代表基層醫護的勞團工會、病友社團及藥師等多個全聯會,30多名代表齊聚監察院陳情,檢舉衛福部對財團法人醫院弊端處理不力,希望監委深入調查政府是否違法失職。

董事長劉淑瓊以長庚急診風暴為例,去年6月爆發後,引起醫界重怒反彈,衛福部7月17日成立長庚案調查小組,她受邀擔任其中委員,11月20日衛福部公布「長庚事件調查報告」,要求長庚必須在一個月內提送改善報告。

劉淑瓊說,衛福部看似積極處理此案,但收到長庚報告後,迄今已經七個月了,並未實地訪查,看看改善狀況,也沒有結案,她本身是委員,也不知道進度。

劉淑瓊認為,衛福部對於眾多財團法人醫院紛爭,態度消極,但衛福部明明握有尚方寶劍,可以依據醫療法第41條,視情節重大程度,予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甚至停止其全部或一部分之門診或住院業務、或停業或廢止其許可。

劉淑瓊批評,在面臨財團法人醫院爭議時,衛福部總變得軟趴趴,本應展現督導職責,卻是事前「沒查到」、事發「沒下文」、事後「沒結案」,坐視醫院亂象,卻消極以對,監察院有必要介入調查。

對於執政黨,劉淑瓊也有話要說,行政院提出醫療法修法草案,有著醫師身分的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公開宣示支持修法,去年底差一點就可以在立院通過,沒想到,今年卻連臨時會也排不上去,「這根本就兩面手法」,民進黨應該站出來、講清楚。

與會團體代表呼籲,在立法院享有絕對席次優勢的民進黨,應在9月立院新會期三讀通過政院版醫療法修正案,如此一來,非主管的基層員工才能透過互相票選或由工會推舉,成為勞工董事,爭取權益,並設置薪酬委員會,撤除醫療財團法人改革的層層路障,讓陽光照進醫院治理的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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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拚變革 部長陳時中提五政策 2018/01/29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

衛福部今(29)日上午舉行該部今年新春茶會,部長陳時中率領各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出席,並針對去年施政回顧及持續作為,提出完善長照服務體系、強化社會安全網路、醫療改革、新世代反毒策略、推動生醫產業等今年五大施政重點,以建立更完善健康福利環境,達到全人照護。

在新的一年來臨,陳時中提出了五大施政重點,包括:一、持續充實長照服務資源,完善長照服務體系:加速布建綿密服務網路、充實照顧服務人力、持續推動出院準備接及智社區照護服務,107年將完成350A-1,000B-1,500C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據點、完訓9,200人之照顧服務人力、161家醫院加入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失智共同照護中心達38處,及264鄉鎮社區失智服務據點。

二、強化社會安全網路:整合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保護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及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服務,將目前現有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整合服務窗口、保護服務及高風險通報窗口及心理衛生通報窗口,簡化成單一受理窗口,以提升流程效率,強化政府現行服務體系,建構綿密社會安全網絡。

三、 推動分級醫療,強化民眾健康:強化智慧雲端資訊共享、推動健保改革、推動醫療事故及處理法立法、建立緊急醫療區域聯防機制、醫療機構加入行動支付,及改善醫護人員執業環境等。

四、 新世代反毒策略:強化新興毒品、成癮治療與社會復健量能及可近性。採防毒、戒毒、拒毒三策略,籌購新興毒品成份標準品與建置標準品之質譜圖庫,建置整合性毒藥癮醫療示範中心及接辦各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主責督導工作,及以新媒體行銷方式,強化年輕族群對毒害的認知。

五、科技、生技相關整合與發展:精進臨床試驗能量及國際躍升、推動細胞及基因治療等產品管理法案,並配合行政院推動「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跨部會合作推動精準醫療、公共衛生醫療援助、特色與健康福祉產業及精進藥品醫材等法規,以建置臺灣成為「亞太生醫研發產業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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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後送 護理師:與不可知的下一秒挑戰 2018/02/08
中央社

黑鷹直升機後送蘭嶼病患失蹤,包括蘭嶼衛生所護理師在內6人生死不明。在惡劣氣候下後送病患是蘭嶼護理人員共同經驗,她們承受極大的壓力和惶恐,只能選擇忘記。

空勤黑鷹直升機5日深夜執行蘭嶼病患後送,從蘭嶼機場起飛3分鐘後失蹤,搜尋已經接近黃金72小時,仍無毫無所獲。

曾經在蘭嶼衛生所服務過的護理師、蘭嶼當地女孩張淑娟臉書po文「沉痛。與省思」。她說,6日一早,「三姊」將她在睡夢中叫醒,告訴她這件事,「我震驚的立刻從床上坐起來」。

張淑娟說,蘭嶼是塊寶島,然而醫療上的不便卻也是蘭嶼人心中最難以承擔的事實,小島上族人最信任的救護交通工具出事了。

她說,十幾年來,首次發生重大意外事件,震驚的不單是台灣本島對偏鄉醫療不足所採取的空中轉診後送的深切關注,更深深衝擊外島居民對轉診重症患者的信任機制,更凸顯參與救護後送機組人員和醫護人員生命安全議題,而這是多麼沉痛的課題。

張淑娟說,她和三姊都曾參與空中轉診的後送護理人員,非常能體會每一次任務,都像是在與不可預知的下一秒挑戰,但在機上護理人員一人所面臨的壓力和惶恐,總是在病患平安送達本島救治醫院後選擇忘記。

張淑娟想起一次後送經驗,是颱風外圍接近蘭嶼的夏季夜晚。「那一晚的後送任務是我唯一感到害怕的一次,但我沒有抗拒的資格因為這是任務也是工作」。

她說,一路搖搖晃晃終於看到台東豐年機場,但直升機因風雨過大無法順利降落,因此又繼續飛往高雄,「那是我第一次後送病人看到了停機坪卻下不來,內心的忐忑與不安更是加劇」。

她說,試圖努力打簡訊向家人表達最後想表達的話,但直升機晃動劇烈,根本無法完成。「生命的微小在那一刻展現無比清晰卻也讓人不知所措」、「看到平靜高雄港及美麗燈火,眼前畫面讓一路上的害怕和恐懼瞬間消失,當下的心安卻也化成了在眼眶裡打轉的眼淚」。

同樣在蘭嶼衛生所待過的張姓護理師說,民國103年6月某天,陪同病患後送,但蘭嶼和台東狂風暴雨,只能飛高雄,在恆春上空碰上大雨、下冰雹降落軍機場,休息半小時後才起飛,快到高雄又在上空盤旋,盤旋一下子才順利降落,「還面臨氧氣筒量到達地面剛好零,超緊急」。

張淑娟說,「在未尋獲失事的直升機之前,我們要繼續一同為機上的六人祈福和禱告,也為站在第一線服務的專業人員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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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夢凡/蘭嶼掉了直升機之後,一位綠島醫師想告訴台灣人的事 2018/02/09
獨立評論@天下 戴夢凡,綠島小醫師

一大早綠島衛生所就炸開了,因為空中緊急救護轉診的黑鷹直升機,凌晨在蘭嶼回台東的路上失蹤了。直升機上有六個人,包含正副駕駛、機工長、病患、家屬及一位護理人員。除了機上人員的安危讓人擔心,這個事件帶來的影響大概是大家不會想到的。

直升機上的護理人員,在狹小的機艙裡,運用手上有限的藥材,要全權負責病患轉診過程中的安危,心理壓力之大可想而知。而這些護理人員是哪裡來的?是衛生所的護理師跟著出去的。

這就很弔詭了,離島衛生所的護理人力不是已經不足了嗎?綠島只有6個人,蘭嶼8個人,如果人飛回台灣,明天不一定回得來,那衛生所原本的業務就會因此延宕。蘭嶼小飛機停飛可不是兩三天而已啊。那為什麼直升機起飛的時候,不能帶一個台灣的護理人力進來,再一起回去,要讓離島的護理師跟出去呢?

蘭嶼綠島在這件事的狀況差不多,我就用綠島來舉例吧。

2014年開始,直升機從台東出發來綠島時,會帶著一位部立台東醫院的護理師,所以綠島衛生所的護理師不會跟著出去;但後來部立醫院不願意承接這項業務,從去年7月開始,改由台東衛生局的醫政科負責統籌,將一批願意做這項任務的護理師排班,今天誰值班,要出直升機就找誰去跟。

但衛生局累了,他們想出來的解決方式,是招募「專門跟直升機的護理師」:蘭嶼一位,綠島兩位。這位護理師,平常在衛生所幫忙做雜事,平日白天直升機轉診就由他負責陪病患出去,晚上和假日就和衛生所其他護理師一起排班,誰值班誰負責跟直升機,月薪41,638元。聽起來有吸引人嗎?

結果找了一個多月,只有綠島招到一個人,蘭嶼沒招到。招不到直升機護理師怎麼辦?衛生所自己想辦法啊!反正就是要有人負責做這件事。以前由台灣支援的護理師,排班但沒有出勤,拿到on call費大概200-300元,跟直升機出勤一次8,000-8,500元。那現在改成由衛生所護理師負責跟直升機,可以拿到多少錢呢?一毛錢都沒有,有補休就偷笑了。

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號稱的「重視偏鄉醫療」,我為這些冒著生命危險出勤,還要熬夜值班的護理師感到非常擔憂,這對離島護理人力的運作根本是雪上加霜。

什麼是空中轉診制度?空轉是由衛生所跟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申請,轉診中心的醫師決定「符合申請資格」(病況緊急真的需要轉診),會通知屬於內政部的台東空勤總隊,由他們決定現在的天氣是否適航。但內政部負責的是直升機駕駛,並沒有隨機的醫護人員。以前的運作方式是由醫院承包專案,在需要直升機轉診時提供護理人員。綠島早期是台東馬偕負責,後來由部立台東醫院承接。去年下半年開始,沒有醫院願意接手空中轉診的專案,檯面上的名義是「醫院護理人力不足」,因此臨時改成台東衛生局統籌。但這並非長遠之計,所以才催生了現在的「直升機護理人員+衛生所護理人員」的聯合值班模式。

現在直升機失蹤了,短期內,去哪裡找願意做功德的勇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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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附設門診部 衛福部要管了 2017/09/01
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

衛福部前天針對全台長庚醫院6院區啟動即時評鑑,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表示,衛福部去年補助雲林長庚醫院執行的「醫中計劃」,相關主管人員對於「雲林長庚」執行期間時隔年餘仍未依契約書的內容履行義務,竟未依法核實行政指導,為整飭官箴,嚴懲失職人員,他認為應該將相關人員移送監察院。

劉建國指出,長庚離職潮的問題不是衛福部啟動即時評鑑就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是長期以來國家醫療資源分佈不均的結果,衛福部應思考如何合理、平均的分配醫療資源,不讓醫院人力不足的問題再度發生。

劉建國說,衛福部直到8月30日才派評鑑委員去基隆、林口、台北、嘉義、雲林、高雄等6家長庚院區實地即時評鑑,評鑑項目包括長庚醫院員工任免、獎懲制度是否完備及有無建立申訴管道、當醫師辭職或被免職時,該名醫師的病患權益有無獲得保障,以及各院區急診醫師人力是否足夠等,此次衛福部所評鑑的項目,都是針對急診離職潮問題而來,查察的都與急診有關。

劉建國說,以麥寮長庚為例,台塑六輕工業區是一座毒性化工場,所以當初成立麥寮長庚的目的,就是為了提供毒化災應變醫療,且毒化災害應變醫療是該院急診專科訓練之主要核心能力,除須掌握內、外、婦、兒緊急醫療處置外,更重要的是,與消防單位送院前的無縫接軌合作、毒化災處理、輻射處理等各種災難處理與大量傷病患處理,然而根據雲林縣政府今年的工安紀錄,才短短半年就有超過12位員工不同程度的輕重傷,多為灼傷與燒燙傷,所以24小時的急診服務及急診醫生甚為重要,若六輕再有緊急事件發生又該如何因應?只有麥寮長庚內、外科醫生值班就能因應嗎?

劉建國說,他不理解為什麼這次麥寮長庚即時評鑑沒有列入項目?可見這次所查的評鑑項目,不治標也不治本,既然如此又何必大費周章,衛福部此舉實為虛晃一招,1994年時六輕設廠,台塑企業創辦人王永慶承諾在麥寮附近興建長庚醫院(45.5公頃,500多床)、醫護社區(49.8公頃),護專、安養社區 (45公頃)等,如今卻縮水成現在僅134張病床,而且當地1年約有1萬急診人次,換算每日急診人次約30人,台塑除了忽視照顧六輕員工的身家安全,更罔顧對雲林鄉親的承諾,已嚴重違背企業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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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附設門診部 衛福部要管了 2016/11/27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衛福部宣示推動分級醫療,其中一項策略,就是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衛福部醫事司日前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醫療法人醫院未來若要開設「醫院附設門診部」,只限於山地、離島及原住民等醫療不足之地區,否則不得為之,醫師應回歸急重症服務,而非擴大門診。新制最快12月底上路。

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表示,醫事司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起因,源於日前長庚醫院在台北市設立診所,引發台北市醫師公會抗議「大小通吃」 ,直到長庚決定診所不走健保改走自費後,爭議才停歇,但也讓衛福部正視醫院設診所的問題。

衛福部統計,國內醫療財團法人醫院共計58家,醫療社團法人共計47家。據規定,醫療法人設立醫院及診所,家數上限只有10家,其中診所最多1家。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有財團法人醫院鑽法規漏洞,不設診所,改設「醫院附設門診部」,雖名為醫院,但住要還是看門診,且向地方衛生局請領的開業登記也是診所,健保代碼非原醫院,所以健保申報上就會跨吃西醫基層總額。

據查,國內共有3家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設「醫院附設門診部」,健保署統計顯示,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診所申報健保狀況,約占西醫基層總額1%,雖占比不大,但財團法人醫院門診量「無限擴大」,仍引發基層診所醫師不滿。

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表示,醫院設院外門診部擴大門診量,會使醫師得看更多門診病人,無法專心照顧急重症患者,無形中影響醫療人力資源,達不到分級醫療目的。健保會執行秘書周淑婉也說,不希望大醫院規避開診所,搶一般診所的門診病人。

石崇良說,醫事司決議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療法人醫院未來不可再設院外門診部,讓醫師接受轉診就好,並專心照顧重症及住院病人。至於過去已設立者不溯及既往,但開業登記必須回歸醫院,不得再跨吃診所總額,同時可讓醫療法人醫院遵守診所最多設置一家的規範。

若醫療法人願到山地、離島及原住民等偏鄉地區開設院外門診部,石崇良說:「很歡迎。」

但洪子仁認為,就現況而言,開業診所並不會因為醫院設立院外門診部而有多大衝擊,畢竟數量和一萬多家開業診所相比,微乎其微。政府對醫療法人的管理愈綁愈緊,限縮提供醫療服務的彈性空間,對醫院經營不利,對分級醫療而言也沒多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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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醫院何時了 護病比不可刪(盧孳艷、張佑安) 2016/09/22
蘋果日報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 /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秘書

衛福部即將於近日召開醫院評鑑標準研修交流會議,先不評論這種會議名稱是如何蓄意逃避監督,更是對於政府參與式管理的極大諷刺。檢視研修內容將重大評鑑項目「護病比」刪除,意欲藉由「簡化評鑑之名,行逃避監督之實」,讓醫院更肆無忌憚地以降低人力成本,剝削醫護人員勞動權益,醫院血汗將惡化,醫生及護理師的過勞景象,打點滴上班、值班昏迷致死等,將持續上演。

病人安全重要指標
護病比(Patient-to-Nurse ratio)為最重要醫療照護品質指標,賓州大學愛肯教授(Linda Aiken)2002年於知名雜誌《JAMA》早已指出,醫院一般急性病房護病比6:1的標準下,讓護理師照顧病人數每增加1人,造成病人死亡率增加7%,同時也造成護理師過勞增加23%(因而離職)。這個研究的基礎是加州已經於1999年《病人安全法》立法規範護病比為1:6,爾後一系列實證研究結果更促使2008年修正為1:4。
歐盟關注此議題,邀請愛肯教授進行研究,於2013及2014年陸續發表,強力指出「護病比」是病人生命安全的最重要指標,照護品質結果更肯定美國的研究結果,護理師照顧病人數每增加1人,造成病人死亡率增加7%,也造成護理師超時工作,甚至43%護理照護工作無法完成。
研究在在顯示,把關「護病比」,才是醫院對照護品質病人安全負起責任。 歐盟的研究結果促使英國於2014年加強護病比把關,要求醫院將資料每個月回報中央;澳洲維多利亞省也於2015年通過《安全病人照護法》規範護病比。美國加州也已完成立法,3位參議員2015年更於國會提出法案,企圖將安全護病比作為全美國的立法。可見民眾對於護病比在安全照護服務上之重要性,有越來越明顯的共識。

衛福部竟要降標準 國際趨勢對於護病比十分重視,衛福部竟然違背各種研究證據、國際潮流,而要將護病比之評鑑刪除,過去醫院評鑑中,護病比在各民間團體包括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醫改會、醫勞盟等呼籲下,成為「重點項目」,也就是說它仍然不是「必要項目」,「必要項目」是只要未通過該項目,醫院評鑑即是「未通過」。目前如此鬆散的標準,衛福部都無法對民眾醫療品質做最基本安全把關,要放棄最低標準,而退縮到過去的醫院「設置標準」。
「醫院設置標準」是對於一個醫院正要規劃設置之初,提出申請時要求的配置建議,可見它不僅是只有紙上作業的數字,也無法能夠有第一線運作可以查核其運作情形;它絕對無法反映護理人力照護,以及病患病情千變萬化的現況,相反的,國際實證資料持續證實「護病比」的指標性地位。
呼籲衛福部作為民眾健康維護的機構,就應該堅守民眾就醫生命安全的責任,讓目前已經遠遠落後國際的全日護病比─醫學中心1:9,區域醫院1:12,地區醫院1:15,拿出魄力改善,持續降低到1:4,更不可以將「護病比」項目刪除,難道台灣人的生命不值錢,只有其他國家人民的一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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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打假球?醫院評鑑刪人力規範 醫事團體反彈 2016/09/23
聯合報 江慧珺

醫療改革基金會與9大醫事團體今質疑,衛福部醫院評鑑原將護病比、藥師人力等醫事人力列為必要項目,但明年醫院評鑑版本卻全數刪除,未來醫院人力不夠仍可過關,拿民眾就醫安全當賭注,批新政府向財團靠攏。衛福部回應,為避免評鑑作假,才以上網公開方式取代,且擬與健保給付連動,促使醫院多聘人力。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指出,過去評鑑最大問題是過程繁複,勞師動眾最後結果沒人相信,醫事人員被迫作假,因此支持評鑑簡化,然而過去評鑑醫院人力項目未達標就會「死當」,明年卻全數刪除,改成只要上網公告,政府只監測不評鑑,醫事人力恐「倒退嚕」,民眾就醫安全更沒保障。

劉淑瓊指出,醫事人力標準全面倒退嚕,不僅多年搶救血汗醫院的努力付諸東流,甚至健保自98年至今已投入了高達212億元,要改善醫事人力勞動條件的經費也打水漂。

為抗議評鑑改革不公,藥師、護理師、物理治療、醫檢、醫放、語言治療、聽力治療、麻醉護理、護理產業工業、醫勞盟等醫事團體也出面抗議。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台灣醫護人力標準本就偏低,三班護病比高達1:13,高居全球最血汗榜首,照顧品質堪慮,在尚未立法之前,仍因不贊成將護理人力規範刪除。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古博仁說,台灣的藥師人數是美國的八分之一到十七分之一,但用藥量卻是美國的3到4倍,美國每年每10萬人有6000人因藥害死亡,台灣雖無相關統計,但估計數據會更驚人,若藥師人力在縮減,更加威脅民眾用藥甚至生命安全。

對此衛福部次長蔡森田回應,因醫院評鑑人力規範,部分醫院遇到評鑑時才補足人力,沒評鑑就刪減,常遭批評作假,因此才改由定時上網登錄,讓所有能檢視各種醫事人員比例;另也會制定醫療院所最低人力設置標準,若未達標可予以停業。

蔡森田說,未來也擬比照護病比,將各類醫事人力比例與健保給付制度連動,聘請愈多人力給付愈優,反之則給付愈少,自然醫療院所會衡量人力狀況。透過懲罰與獎勵方式併行,作為明年醫院評鑑改革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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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醫美亂象 衛署明年推認證
2012/11/01 中央社

醫療美容市場良莠不齊頻傳糾紛,衛生署決心整頓,最快明年起民眾可根據是否掛有衛生署認證標章,選擇安全可靠的醫美機構。

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今天表示,衛生署日前邀集多位專家討論醫學美容管理認證,初步決議推動認證機制標章,開放執業2年以上,無重大違規的醫療機構參與認證,取得認證標章者,可供民眾辨識。

衛生署認為,台灣的醫療專科執照中,從未設置「醫美科」,以致只要擁有醫師執照者,都可從事醫學美容療程,水準良莠不齊,時常發生消費糾紛、醫療疏失,又不時發生違法失職後,醫院診所更換人頭醫師規避責任,令民眾無從選擇。

衛生署將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執行醫美機構認證審查,衛生署負責督導,預計將在今年底前規劃完成,最快明年實施。這項政策的用意,不在於保證民眾做完療程一定變美,但最起碼可以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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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爆無照護士 柯文哲:非個案
2012/06/24 民視新聞

台中慈濟醫院日前傳出無照護士進入開刀房,台大創傷部主任柯文哲說,這其實不是個案,全台灣都有!他說,因為醫療人力不足,主治醫師不得已得培訓非本科的人員,事實上,這些人因為經驗充足,後來也成了開刀房的得利助手,相對美國把這些「外科助手」合法化,柯文哲也呼籲政府加速立法,比照辦理。

台中慈濟醫院日前驚傳六名無照護士,在開刀房進行縫合工作,不過台大創傷部主任柯文哲說,這其實不是個案!柯文哲直言,出現「無照外科助手」現象,就是因為醫療人力短缺,讓不少主治醫師培訓出來自各行各業的外科助手,除了薪水相對便宜、不必像醫護人員執夜班,有些處理開刀經驗,甚至比醫師還專精!

前陣子拿到外科專科執照就轉投醫美診所,在醫界投下震撼彈的台大外科總醫師洪浩雲,也在臉書上直言,護理不足的原因不是有牌的人力不足,而是不願留在這個爛地方,講難聽點,無照護士根本就是政府默許的,我當年跟外科助手開過刀,感覺超棒的,相對主治醫師要準備會議報告、照顧病人、幫評鑑偽造文書,你知道跟一個一直打瞌睡的醫師開刀,有多驚險嗎?外科醫師呼籲政府正視醫療人力不足的問題,徹底改善醫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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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慈濟無照護士違規縫合 衛署怒批
2012/06/19 自由時報 張瑞楨、蔡淑媛、王昶閔

台中慈濟醫院被爆該院聘僱沒有執照的護士在開刀房進行縫合工作。台中市衛生局坦承,確實查出有六名不具護士資格的護佐,稽查前也先告知醫院,且看不懂護士排班表。局長黃美娜表示,將要求稽查人員稽查時,直接找被檢舉部門主管調查,以避免通風報信。

衛署︰不排除全面清查慈濟體系
台中慈濟醫院使用無照手術助理,並說這是醫界長期存在的現象,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手術涉及病人安全,一切應依法辦理,沒有「歷史共業」問題,不排除針對慈濟體系所有醫院全面清查。

石崇良氣憤地表示,台中慈濟醫院應深切檢討,不應對違法行為找各種理由試圖去合理化。近年該院為了擴建,不斷向衛生署提出擴增數百床的申請,一方面要求擴床,一方面卻又不聘足人力,這顯然有問題。衛生署已決定中止該院的擴床申請,直到情況改善再說。

至於台中衛生局雖曾幾度發動稽查,卻又在事前先通知醫院。石崇良表示,建議政風單位查清楚,衛生局內部人員有無涉及包庇、放水等違法問題。

台中慈濟醫院護理師向媒體爆料,指未取得執照的無牌護士,在開刀房內對患者進行手術縫合工作,另,開刀房共有十一名護士,僅五人是有合格執照的護士,有一名蕭姓男護佐無合格護士執照卻升任組長,顯示醫院管理出問題。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謝佳玲指出,檢舉者提供的開刀房班表十一名工作人員,確實查出有六名不具護士資格的護佐,已要求慈濟提出完整報告。

慈濟︰確雇「護佐」做非護士工作
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回應,台中慈濟醫院輔佐護理人員的「護佐」在開刀房內工作,符合規定,但是不能做護士的工作,台中慈濟醫院多數時間沒有問題。

不過,台中市衛生局人員稽查前竟先告知醫院,且宣稱看不懂護士排班表,台中衛生局政風室主任陳良泉承認,稽查人員稽查前通知醫院,讓醫院有機會改變作業流程,這是稽查人員作業的瑕疵。以往基於尊重醫院,接獲檢舉時,通常會視案情,事先告知醫院請求配合調查,不會懲處,但會調整未來稽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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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解醫生荒 衛署招募華僑醫師
2012/06/12 中央通訊社 陳清芳台北

台裔美籍蘇醫師致電衛生署官員,表明想要葉落歸根,願在台灣偏鄉或人力短缺的科別服務,衛生署擬於8月提出專案,號召華僑醫師「鮭魚返鄉」,緩解偏鄉離島及5大科的醫師荒。

「這樣的醫師應該有1000人」,衛生署長邱文達說,他在瑞士日內瓦、美國華府等地,都碰到歐、美、日、紐、澳等國的台裔醫師當面表達返鄉服務、回台養老的意願,其中不乏心臟科名醫,「但是卡在台灣的專科醫師證照的認證很麻煩」。

衛生署公關室主任王哲超表示,他的舅舅蘇醫師現年60多歲,在美國留學完成婦產科醫師訓練,先後在美國羅德島、舊金山執業,近年常常在電話中流露歸鄉之意,願赴醫療不足的偏遠地區,或婦產科人力欠缺的醫療機構執業,問題是,台灣並不承認蘇醫師的美國婦產科專科醫師證書。

邱文達說,以往教會醫院私下招募華僑醫師返鄉,現在衛生署擬採專案許可,解決華僑醫師返台執業的證照認證,預計8月提出「鮭魚返鄉」專案,並上網公告,華僑醫師可志願在偏鄉離島擔任一般科醫師。

邱文達說,如果華僑醫師投入內、外、婦、兒、急診等人力不足的5大科,則專案允許進修3年即可取得台灣的相關專科醫師證書,不受限於6年進修的既有規定。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補充說明,此專案限英、美、日、紐、澳等5國的華僑醫師,且當地政府核發的醫師證照及專科證書仍在有效期限,僑醫返台後投入5大科,可取得臨時專科醫師證照,滿3年後才能換發正式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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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失敗原因 上下層醫院缺垂直整合
2012/05/02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健保局統計,轉診制度實施初期,一年約有33萬人次經轉診就醫;到民國99年已增加為71萬人次,約僅占所有門診人次的千分之三。為了改善國內轉診制度,健保局最近醫界成立專案小組,再度研擬「轉診實施方案」,希望更合理引導民眾改變就醫習慣。

參與專案小組的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榮譽理事長謝武吉則批評,轉診「名存實亡」。他建議,應加強上下層級醫院的垂直整合,例如醫學中心派員到下層醫院手術,解決醫學中心一號難求、沒有病床的窘境,也提升民眾到基層院所就醫的信心。

他說,現在民眾大小病都到大醫院,使得醫學中心越來越龐大,換來的卻是患者門診、住院、領藥都要苦苦等候;基層院所卻萎縮、占床率低,演變成基層院所「戰鬥力低」,惡性循環下患者對醫療品質更沒信心,以致於不願上門,造成基層醫療院所難以經營。

健保局醫管組長蔡淑鈴表示,目前並沒有強制醫院一定要設轉診櫃台,也沒有規定醫師需保留掛號名額給轉診患者。但醫師開立轉診單時,有必要應打電話聯繫,讓患者轉院後可以順利就醫。若民眾轉診過程有問題,可以向各分局的醫務管理科提出申訴。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明明有80%到90%的疾病,基層院所都具有照護能力,她雖然支持轉診制度,不應讓負責急重症的醫學中心,花過多時間、精力在輕症上,但是如果沒有順利的轉診流程銜接,患者到上層醫院還是要自己想辦法,就失去轉診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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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揭弊:有醫院班表造假、護士包藥
2012/05/01 聯合報 詹建富/台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及醫檢師、放射師、護理師等八大醫事團體代表,痛陳部分醫院為精減人力,改由非專業人員「代打」;甚至為應付醫院評鑑或勞動檢查,班表造假。

這群醫事人員代表手拿「業績無上限,爆肝病懨懨」、「白衣天使,受困地獄」等標語,要求勞委會和衛生署應重視他們的勞動人權。

醫改會昨舉行「醫院『五奧步』,榨光醫護血汗」記者會,董事長劉梅君表示,去年該基金會揭露血汗醫院的不合理待遇後,許多醫院變本加厲,某醫院員工投訴,護理人員被要求代替藥師包藥或驗血型,她指馬總統去年信誓旦旦「讓醫護準時下班」的承諾,已完全跳票。

曾投書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控訴台灣醫護人員遭不合理工作待遇的台灣基層護理工會籌備會代表林美琪,昨天在媒體前表示,各醫院護理人員超時工作已是普遍現象,許多醫院往往以護理人員不足為由,要大家共體時艱,但累積的未休假卻以時薪計算,每小時僅百餘元,比速食店員工還不如;有的醫院還創造「free on call」待命制,要求醫護人員隨傳隨到,否則以曠職論。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代表、彰化基督教醫院小兒科主任錢建文表示,雖然勞委會和衛生署有進行勞動檢查或醫院評鑑,但部分班表是假的;他憂心地說,「如果住院醫師和護理人員因超時工作而造成醫療失誤,誰來負責?」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醫院如果由非醫事人員執行應由專業人員執行的醫療服務,已違反醫療法,希望醫改會把各方投訴送到衛生署,衛生署一定交給地方衛生局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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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象叢生?醫美診所要推認證
2012/05/03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婦產科醫師幫人打肉毒、做醫美,急診醫師離開救人的第一線,奔向「錢」景看好的醫美領域。國內醫美亂象叢生,連衛生署也看不下去。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最快下半年起,就會推動優良醫美診所認證制度,經過嚴格評審,通過核可就會給予認證,做為民眾挑選醫美診所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石崇良表示,今年病人安全年度目標將以整形診所等執行開刀的醫療院所為主,稽查重點為手術及麻醉。至於微整形部分,則交由醫策會來管理。

前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林靜芸呼籲,「政府應該正視醫界走山危機!」她表示,幾個月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醫院急診室醫師幾乎集體離職,一起投入醫美市場。最近也聽到有台大醫院部分住院醫師,打算在今年7月跳槽,目標也是醫美。

林靜芸表示,急診醫師放下手術刀,不再救人,而是拿起雷射探頭幫人護膚做醫美。年輕神經外科住院醫師還沒當上主治醫師,就轉換跑道,幫人割雙眼皮。如果衛生署沒有積極措施,類似走山情況會越來越嚴重。

她指出,不能以「向錢看」一句話來解釋轉行醫美的醫師,政府應該積極改善國內執醫環境,不能再用「司法」、「健保」兩大鉗子,牢牢套住醫師的自由與尊嚴。

石崇良表示,醫美領域相當廣,衛生署將先以風險較高的整形動刀開始管理。今年起,將製作相關查核標準,要求各地衛生局定期督導考核轄區內的診所。至於醫師轉換領域一事,「這很難去規範吧!」他說,醫師都有個人專業自主能力,可以自由選擇執業範圍,不過必須經得起考驗並自我把關,否則很容易吃上官司,碰到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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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為台裔醫師開方便門 筆試當證書
2012/05/04 聯合報 施靜茹/台北

退休美籍台裔醫師想回台行醫,衛生署表示,這些醫師可參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一樣可取得台灣醫師證書,考試也可選擇以英文筆試。

衛生署醫事處簡任視察周道君說,在台灣要當醫師,必須醫學系畢業,先經基礎考試,到醫院實習一年,再考一次臨床考試,通過後取得醫師證書,才能執業。

若在國外已取得專科醫師執照者,過實習這一關時,國外的專科資格可抵免台灣該科的實習時數,不必實習一年,來自英、日、美、加、德、法等地區者,甚至直接口試,免筆試。

早年具醫療背景的外國傳教士來台,到偏遠地區行醫,透過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可讓這些外國醫師取得台灣醫師證書。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這個考試供領有外國政府相等醫師執業證書,並志願在台灣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務的人參加;若中文不好,甚至可提供英文筆試,但限定行醫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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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醫院 行政院、衛生署、勞委會遭糾正
2012/04/18 中國時報 楊毅╱台北

醫護人員鬧人力荒,勞動條件惡劣被壓榨,過勞案例頻傳,引發外界抨擊為「血汗醫院」。監委調查發現,目前公立醫院正職醫護人力不足,各醫院卻一直未補足員額,甚至為節省開銷,改以廉價約聘人力取代,導致工時過長、工作負荷量沉重等現象;而健保給付不合理,造成護理人員薪水過低。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和勞委會等主管機關,要求檢討改善缺失。

監委尹祚芊、錢林慧君和李復甸昨指出,行政院實施公務員周休二日後,並未責成相關主管機關配套擴編短缺的員額,公立醫院的正職醫護人力驟減九%,造成整體醫護人力吃緊與疲憊不堪。

糾正案文指出,目前各公立醫院平均缺乏一成的醫護人力,其餘九成醫護人員必須分攤原來所有的醫療工作,因此常有超時工作、爆肝過勞等不合理現象,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每天加班已是常態。

監委發現,醫護人力吃緊,但行政院竟同意各公立醫院依其醫療作業基金收入聘僱醫護人力,導致各醫院競相投機取巧,廉價約聘醫護人員取代,與正職人員薪水相差二萬多元,衍生同工不同酬的怨懟。

此外,衛生署延宕多年才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且未透過醫院評鑑基準妥善調整醫事人員編配比率,導致醫護人員遭到壓榨,嚴重影響病患就醫權益和生命安全。醫院評鑑將人力視為必要條件,但衛生署僅看評鑑當日的占床率,各醫院為達標準,提早關閉病房或少收住院病人使占床率降低,一旦評鑑結束後,病房又馬上收滿病人。

尹祚芊指出,目前健保給付護理費每天約五一六元至六四三元,以四十床病房占床率九成計算,每月病房護理費收入約五十六萬元,平均每位護理人員僅分配二萬八千元;若以健保點數來計算,醫師診察費時薪高達三四二○元,但護士時薪卻只有二六七元,可見護理人員薪水過低,是健保制度不合理所造成,但衛生署卻未積極檢討改進。

監委認為,勞委會則未能深切檢討近四年來醫院勞動檢查所發現之缺失,研擬有效對策,也明顯未善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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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議 開立病歷統一收費標準
2012/04/21 聯合晚報 張文馨/台北

在油電雙漲壓力下,民眾能節省一毛錢是一毛錢。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將提案修正醫療法第71條之一和第76條,未來民眾在向各級醫院申請開立適合各種用途的病歷資料時,都有衛生署統一訂定的收費標準可依循,讓民眾不再有被超收醫療費用的感覺。

馬文君指出,現行的醫療法中,授權醫院可以自行決定各種病歷複製本、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等的收費標準,只要民眾提出申請,就要依醫院開出的價格繳費,其落差從200元到500元不等。如果民眾覺得太貴,依目前辦法可向該醫院所屬的地方衛生局投訴,由衛生局居中協調,但這樣的做法緩不濟急,很多民眾為了怕麻煩,往往付錢了事。

馬文君說,醫院的收費名目和標準五花八門,各大醫院就完全不同,在民眾就醫時,往往不會注意到這個問題,等到需要申請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時才會發現。

馬文君舉例,一個孕婦被醫生認定需要臥床休息,需長期向公司請假,依法必須提出醫師診斷證明,但是一張診斷證明要200元,一個月要付一次,直到她生產為止,200元雖不是大數目,但累積下來也是不少錢,而且不少民眾整理收據也發現,類似診斷證明的名目很多,收費差距也很大,病歷證明雖有其法律效力,但民眾是否要為了法律效力付出這麼高的代價,還可以思考。

馬文君強調,並不是說病歷資料或證明一定要非常平價,但這類文件若由衛生署統一訂定規範,醫院將有所依循,也不至於認為被醫院漫天開價,既然地方政府處理這類爭端不夠積極,中央就應研議統一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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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雲洩個資?健保監理會質疑
2012/02/24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行政院將推動「醫療雲端運算系統」,預計創造數兆商機,不過今天在健保監理委員會,有委員表示,沒有任何雲端技術可以確保民眾隱私不曝光,健保局提供個人資料前,也沒有事前取得同意;委員提案要求健保局應暫停販售健保資料庫中的民眾資料。

健保開辦17年,是全球最大的華人就醫療資料庫。監理會委員滕西華表示,健保局87年起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公開販售健保資料庫的內容給外界,每年約有近400筆申請,以一片光碟500元等方式計費。

最近行政院委託台大、成大研擬營運模式,欲開發「醫療雲端運算系統」,但滕西華說,健保法並沒有授權健保局可以自行運用民眾的就醫資料,也沒有任何雲端技術可以確保隱私不會外洩,她質疑健保局販賣民眾個人資料,沒有事先獲得個別民眾同意。

滕西華也說,雖然健保局表示,提供資料已去除身分證字號,但有身高、體重、醫療費用等資訊,又沒有審核提出研究者背後的贊助廠商背景,很難避免應用上的倫理爭議。她也質疑,販賣資料庫的獲利、以及當產業、藥廠或研究獲得利潤時,是否與全民共享、或是民眾可以「減免保費」?

因此滕西華與另一位委員、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今天於監理會共同提案,要求健保局應暫停販售健保資料庫的資料,並應成立人體研究審查委員會。

健保局則表示,提供加密資料作為學術研究用途,沒有違反個資法,國衛院也嚴格審核,很少用於商業模式,目前已有400多篇論文刊登於國際期刊,增加學術研究的國際能見度。同時委託國衛院,收取工本費仍不敷行政管理費等成本,並無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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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白袍是醫師? 衛生署網站可查詢
2011/12/21 台灣新生報

絕大多數的民眾都誤以為,只要身穿白袍就是醫師或醫事人員。對此,行政院衛生署昨(二十)表示,根據法令規令,若醫師未配戴識別證件,政府不會處分只會要求對方改善,但如果是廣告內容不正確的話,譬如民眾對招牌內容有問題,可以直接向衛生署或當地衛生機關檢舉,電話、書信、e-mail都收。

在馬路上,各種診所的廣告招牌琳琅滿目,有的宣稱自己是台大醫師、馬偕醫師等一些著名大醫院在診所看診,但真實性如何?一般看診民眾都霧煞煞,所服用的藥物也都照著醫師指示服用,所以民眾的健康都沒有政府機關來加以把關,甚至有些診所裡都沒有在明顯的地方懸掛開業執照,連相關經歷證明都用「立可白塗掉」,相當地令人感到疑惑?

衛生署官員指出,如果民眾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衛生署網站查詢,在首頁左邊有「醫事人員執業資料查詢」、「醫事機構開業登記查詢」只要輸入醫師姓名、診所名稱等即可查到相關資料,若二項中有其中一項查不到資料,就可能有問題。

官員進一步指出,若未得到衛生局許可,就不得向健保局申請健保費用,民眾也要當心有可能是密醫!而且依照法令規定,如果診所有兩名醫師同時看診就要搭配一名醫事人員,在官網左邊都可以查到詳細資料,另外,若醫師仍在醫療機構看診,私下又到外面兼差看診的話,依照法令規定可罰二至十萬元。

官員強調,不管是掛台大醫師或是其他著名大醫院醫師,如果仍在該醫院執業,都要經過該醫療院所許可後才能到外面「兼差」,民眾若有疑慮可用各種方式檢舉或上衛生署官網查詢,以維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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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堆停車場 洩個資
2011/12/21 蘋果日報

近來醫院病歷個資外洩層出不窮,又有新竹國泰醫院離職員工爆料,院方將最重要的病歷違法擱置在地下停車場,且擺放兩年,「真的很離譜!」對此,新竹國泰醫院解釋,因空間不足才暫時堆放該處,地下停車場只有醫師才能申請使用,且都有警衛巡視,故不會有個資外洩問題,但已立即移置這些病歷資料。主管機關新竹縣衛生局表示,院方違反《醫療法》,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投訴組

新竹溫先生表示,曾在新竹國泰醫院服務,發現醫院竟將患者病歷,一箱箱放置在地下室停車場,已違法擺放兩年。

辯空間不足暫放
溫先生說,到了年度醫院評鑑,才會將這些病歷搬移,對於這麼不尊重病患隱私的醫院,他直呼:「真的看不下去!」
記者實地前往直擊,確實在地下三樓停車場發現上百箱病歷,靠牆堆疊在觸手可及的地方,翻開察看,清楚見到病患基本資料,就診科目,甚至開出來的處方箋,就大剌剌地擺放在停車場牆邊,且不時可見清潔人員及院方廠商途經該處,病患隱私全部大曝光。
對此,新竹國泰醫院行政室吳明國主任解釋,近年來病歷室已漸無空間堆放病歷,去年起便在院外租賃倉庫,先將多年未使用的病歷放置地下室,達一定數量後再送往倉庫擺放,因該處停車場為院方醫師才能申請停車,屬私有空間,且都有警衛巡視,不會有個資外洩問題,但記者詢問後,已立即將這些病歷資料移往他處存放。

「應不定期抽查」
不過新竹市衛生局長姚克武表示,醫療機構應將病歷置於指定適當場所及交由專業人員保管,國泰醫院已違反《醫療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朱顯光指出,病歷是重要醫療資訊紀錄,將病歷放置停車場,可能會有個資外洩、遺失或潮濕毀損情況,影響患者權益甚鉅,並建議衛生主管機關,在4年一次的醫院評鑑間隔,應有不定期抽查機制,最好還能明確規範病歷存放的空間大小、管理方式,也讓醫療機構有所依循。

近期離譜醫院病歷個資外洩
2011/12:新竹國泰醫院將少用病歷,成箱堆疊在地下停車場
2011/12:榮總屏東分院未銷毀病歷,隨意棄置垃圾場
2011/08:萬芳醫院將病患病歷,當成便條紙回收再利用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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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自費惹民怨 糾正衛生署
2011/11/15 中央社

「指定吉日剖腹產費」、「手術後疼痛控制費」,醫療自費項目繁雜,監察院調查發現,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各行其是,導致收費亂象增民怨,行政院衛生署疏於監督,今天遭糾正。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馬秀如提案,糾正衛生署。糾正案文指出,民間醫事團體調查「國人10大醫療民怨」,其中5個與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有關,而根據衛生署資料,民眾向衛生署申訴案件,每3人就有1人是抱怨醫療機構收費問題,民怨迭生,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難辭其咎。

糾正案文指出,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定醫療機構自費項目收費標準差異很大,歸類方式及名目不一,難有規則可循;衛生署疏於監督,部分所屬醫院未經核定就擅向民眾收取醫療自費項目,甚至出現收費多年、至今都未曾報准的違法情事。

另外,監察院也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錢林慧君及尹祚芊提案,糾正衛生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衛生署沒規範,導致公立醫院常將醫療業務以外包方式委託民間辦理,部分醫院淪為「發包中心」或「包租單位」。

糾正案文指出,公立醫院將核心或重點發展醫療項目外包者很多,尤其以衛生署所屬醫院為多;截至目前,衛生署所屬26家醫院尚有75件醫療業務外包、委託或合作經營,加計已收回自辦或停止辦理19件,合計已辦理過94件醫療業務外包案件。

糾正案文說,委託家數最多的醫療項目,依序為中藥局、體外震波碎石機、洗腎中心、健康檢查業務、腫瘤治療中心及護理之家,多不是公立醫院設立目的需提供的基本醫療照護服務,而有經營績效及醫療科技競賽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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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事件團體訴訟 即日受理
2011/11/04 中國時報 譚淑珍/台北

針對民眾因塑化劑事件而造成的權益損害,擔任消保會主委的副閣揆陳(沖)與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3日共同宣佈,消保會決定動用第二預備金預算補助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

由於法律上對團體訴訟有嚴格規定,目前對集體訴訟規範有二;一是依據民事訟訴法,是由民眾自己集結。二是,透過消保法的團體訴訟,這必須透過政府認可的消費者團體進行,也就是消基會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進行。

受害民眾自即日起至101年1月20日止,因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致權益受損而未獲得賠償的消費者,可檢具購買證明(如發票、會員購買紀錄)、請求權讓與書等相關文件(如請求身體損害賠償者,亦請一併檢附醫療診斷證明),向行政院消保會、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及消基會受理窗口填寫表格後提出求償登記,並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予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詳細情形民眾可上行政院消保會及消基會網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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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專案小組 明釐清責任處分
2011/08/29 聯合報 施靜茹

台大醫院爆發器官移植疏失,衛生署將組成專案小組,待明天台大提交事件報告,專案小組就會開會討論,釐清醫療行政責任及處分。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將邀集感染管控、移植醫學等人士,組成台大醫院愛滋器捐事件專案小組,今天會開會確認名單。

台大醫院承認愛滋器捐檢核流程出錯,協調師與檢驗人員電話連繫時,對「reactive(陽性)」和「non-reactive(陰性)」認知錯誤,未再以書面確認。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說,這不僅顯示台大標準作業流程有問題,各醫院流程標準不一,「衛生署未統一規範,也難辭其咎。」

石崇良則反駁,比起大醫院每天手術量,器捐手術數並不多,且各醫院規模、地區或制度不一,衛生署不可能為器捐手術流程訂相同標準,以免以偏概全。但他強調,會以台大事件作為未來制度改革依據。

正在美國匹茲堡訪問的衛生署長邱文達,原預計九月一日返台,接獲部屬報告台大事件後,他打算提前於八月卅日或卅一日回台。人正在日本的前署長楊志良,昨天對此一醫療疏失也直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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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內部封口令 擔心巨額賠償金
2011/08/29 聯合報 施靜茹、詹建富

台大醫院發生創院以來最嚴重的醫療疏失,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昨緊急召回所有主管開會,相關人員擔憂感染病患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巨額賠償金。

這兩天,台大醫院上下籠罩在前所未有的低氣壓中,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因院方下達封口令,面對媒體追問,參與移植醫醫護人員都噤口。據轉述,陳明豐對此事件感到痛心,要求院內同仁應深刻檢討。

據了解,台大醫院內部已展開調查,面對衛生署的最後期限,明天必須提交完整報告,參與此事的院方管理人士說,願虛心面對衛生署的調查檢討。

一名參與移植手術的台大醫師透露,院方檢討發現,跨醫院捐贈器官為疏漏關鍵之一,因為無法透過電腦查閱他院病歷及檢驗報告,只要一人稍有疏失,其他移植團隊根本無從糾正,因而鑄下大錯。

這名有十多年移植經驗的醫師指出,台大這次犯了錯,如果其他醫院沒有記取教訓,恐怕將來還會有人重蹈覆轍。

他指出,這名愛滋器捐者是在新竹南門醫院,台大醫院獲悉有人願意捐器官後,即派器官移植協調護理師前往接洽,並由專人把血液檢體送回台大檢驗。

這名醫師說:「問題是,這名病人並非台大病人,也沒有病歷,只能設一個『虛擬病歷』,加上器官捐贈須與時間賽跑,往往靠電話連繫,只要一方講reactive(陽性),另一方卻聽成non-reative(陰性),就會出錯。」

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基於各醫院對於器官勸募醫院負責檢驗的「信任關係」,分配到器官的醫院都會相信對方提供的檢驗報告,也沒時間再重新檢驗,才造成不可挽回的錯誤。

除了提出報告,院方管理人士透露,醫院也有「沙盤推演」,面對未來可能的民刑事或行政處罰,刑事部分依經驗,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比較擔心的是民事訴訟,要賠償受害病患巨額金錢,萬一醫護人員被感染也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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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公益兼顧 智慧健保卡 註愛滋病例
2011/08/29 聯合報 胡萬炯/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

最近有兩則有關愛滋病的重要醫療新聞,一件是林口長庚的懷孕麻醉科醫師未知而被愛滋病患噴濺的血液汙染。另一件是台大醫院未知而移植愛滋病患的器官給其他病人,並對開刀的醫護人員造成風險,造成極大的醫療疏失。

目前焦點集中於台大在電話確認愛滋快篩中的失誤,將reactive聽錯成non-reactive。當然我們可以將標準流程改成陰性/陽性,或是positive/negative,也可要求一定要有電腦或紙本資料的再確定。但快篩至少也需一兩個小時,且有偽陰性問題,而此事件的背後,其實是愛滋病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兩難。

以台大事件為例,病人長期在新竹馬偕醫院追蹤治療,也被當地衛生局愛滋防治列管,但病患因為失足墜樓,被送到從未就醫過的南門醫院急救。南門醫院完全不知此病患為愛滋病患。外傷病患常有大量出血噴濺的情形,當時急救的醫護人員,即已暴露在愛滋病感染的風險之中。另外,為保障病人隱私,病人的父母並不知兒子是愛滋病患,後來更陰錯陽差,南門醫院又連絡台大,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如果急救時,南門醫院即知道此病患為愛滋病患,不但可保護自己的醫護人員,更可避免後面器官移植的重大失誤。一線醫護人員有權知道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

有人批評,南門醫院及台大醫院沒有去詢問新竹衛生局,該病患是否為愛滋病患。但是急救和器官移植都是分秒必爭,對每個急救病患都去詢問當地衛生機關,根本不切實際。

因此筆者想到,最近將施行的智慧健保卡,可儲存病患的重要病歷資料。若該病患的健保智慧卡載明有愛滋病,不就可避免這一連串錯誤嗎?

有人懷疑,一旦實施此制度,愛滋病患的隱私將無由保障。因此,一定要有周全的配套措施,如美國的HIPPA即對病患隱私作了極萬全保障。我們要規定,要閱讀此健保智慧卡的人一定只能是為照顧此病患的醫護人員,因此要同時使用醫護人員卡,才能讀出病患的重大病歷,而且每次登錄必留下紀錄。若發生病歷外洩,也可知源頭在哪。

另外,病患有權要求醫療院所出具清單,說明哪位醫護人員曾閱讀了他的電子病歷。(本會觀點:一定要雙卡確認才能閱讀病歷,病人進入醫療院所,由病人提供健保卡,醫師由醫師工作證卡雙卡讀取,否則任意由醫護人員讀取而不需健保卡確認,亦有侵害病人隱私之虞!)

愛滋病患隱私權與公眾利益,的確是個兩難,但若我們將一切的配套措施、標準流程及法律規章做好,即可避免類似憾事發生,增進病患以及醫護人員的共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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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流程 別再陽奉陰違
2011/08/29 聯合報 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

台大醫院執行器官移植時,由於沒有查看篩檢報告,造成五名接受器官的病患有受愛滋感染之虞。這一事件堪稱台灣醫界重大的醫療里程碑,其重要性將與台北榮總瘧疾事件、及北城給錯藥事件同列為醫療改革的重大契機。其引起的後續醫療革新動作勢必又大又猛。

這個事件雖然發生在台大醫院,但不能把錯全怪到台大醫院,因為這是台灣人的毛病,只要是台灣的醫院,這個案子擺在任何一家都會發生的,只是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其實台北榮總瘧疾事件、北城給錯藥事件、及台大愛滋器捐事件,三者的根源都是一樣的。

台灣醫療人員的毛病在哪呢?在於自認為自己很優很聰明,不太願意委身執行標準作業流程,這三件事情的本質都是如此。其實我們國家的器捐移植規範是很完善的,只要照著走肯定沒事,要不然移植過這麼多的案例早就該出事了,所以法規面完全沒問題。

有人試圖把它歸罪於調不到愛滋病的資料,所以才會出事。這更是荒唐,愛滋病有案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此人是剛好有案,沒案猝死器捐的機會更高。

所以在器官捐贈時才會要求一定要做某些快速篩檢,而且要確認無虞後才能執行移植。問題就出在這簡單的規範,要如何才能到位,這一定是檢驗師檢驗無誤、協調師書面確認無誤、移植前醫師也一定要看到書面報告,因為唯有書面報告才能確保。結果所有流程都有,但都自動改成口頭,如果醫檢師一時眼花、口齒不清、或協調師突然耳背、再加上醫師不查,大禍於焉造成。

台大愛滋器捐事件實在點出了我國醫療品質的大問題:執行面太差。衛生署責無旁貸必須想出一套辦法,徹底改正醫療人員及醫療院所此種陽奉陰違的個性。這當然必須經過多次的教育訓練,以及不定期的多次查核,予以督促改進。至於現行的醫院評鑑,看起來是偵測不出這一塊了,要不然怎麼會出現在評鑑特優的台大醫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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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弊案 新北聯醫院長沈希哲收押
2011/07/16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

桃園地檢署續辦公立醫療機構採購弊案,十五日將新北市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以涉嫌貪汙、犯罪嫌疑重大聲押獲准。據了解,沈所涉及的案件,是在前年起任職縣立台北醫院院長任內的價值八千萬金額的心血管儀器採購弊案,也讓此案收押獲准的院長級以上人數累積到八人,全台十間醫院涉案。

檢方表示,沈希哲到案後對諸多疑點無法交代清楚,以貪汙治罪條例裁定羈押獲准。這也是桃檢從今年三月廿五日偵辦公立醫療院所採購弊案以來,收押獲准的第八位院長級以上的公務員。

其餘七位為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院長級有署基院長李源芳、署中院長邵國寧、署竹院長陳文鍾、署嘉院長黃龍德、署立胸腔病院院長鐘威昇、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院長唐高駿等六人。

另外兩名科主任為署基心臟科主任林繼敏,新北市聯合醫院心臟科主任陳識中,業者為曾憲群、林洽權、賴榮錦等三人。全台已有署立台北、基隆、桃園、嘉義、澎湖、台中、花蓮、宜蘭、樂生、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涉案。

地檢署指出,今年五月五日檢察官康惠龍指揮新北市調查處第三波查察行動中,原本偵辦重點在於三重院區心臟科主任陳識中涉案部分,當時沈希哲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偵訊後請回。

檢調後續從相關證物中發現,沈希哲涉嫌與廠商間有不當資金往來,當時沈任職的縣立台北醫院心臟科多起儀器採購案,同樣與署立醫院掛勾的京鑽科技、宜德醫材和創世達實業三家醫材合作,分別打通關再以現金、禮券、洋酒、名牌貨疏通主任及院長以上的層峰主管,藉以順利標到採購案。

桃檢認為沈希哲涉嫌重大,清查其他事證,包括廠商的帳冊資料、證人的供詞,掌握沈希哲與業者間也有不當利益往來,十四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幹員二度傳訊他到案說明,並未再指揮檢調人員搜索住家或辦公室。此案已進入偵查終結階段,近日將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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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年底前檢討「責任制行業」 「掃A」揪雇主 先公布黑名單
2011/07/14 中國時報 管婺媛、游婉琪

為徹查勞工被雇主暗槓加班費問題,行政院勞委會昨天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本周預計先公布首波違法企業、負責人名單,年底前會完成過去適用於「責任制」的行業,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勞委會調查,目前全台有七十萬勞工被雇主A走加班費,勞委會因此針對國內七大行業、一萬家企業展開「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行動。七大企業為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等。

一旦發現雇主積欠加班費,勞委會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說,將依勞基法要求雇主限期給付,否則將連續開罰,替勞工討回應有的加班費。

孫碧霞強調,勞基法修正後,雇主如果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沒給加班費,罰則以提高至二萬到卅萬元。「掃A專案」揪出的黑心雇主,除將名單公布於網上,同時也會由地方主管機關列管,按月查核到改善為止。

郭芳煜昨天在國民黨團記者會上表示,從昨天開始至年底,勞委會至少檢查一萬家次公司,並將優先從有遭到檢舉的公司、容易發生超時工作的七大行業開始檢查,若有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者,將開罰新台幣兩萬元到卅萬元罰鍰,若雇主未改善,將按次處罰,並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負責人的名稱,甚至列入勞委會的黑名單中。

至於,國內不少企業用「責任制」取代「加班」,造成不少勞工超時加班卻領不到加班費情況,郭芳煜也說,勞委會會在年底年檢討《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核准的「責任制行業」,調整不合時宜之處,但暫時不考慮廢除該條文。

與會的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表示,目前勞委會最多一天有一百五十件申訴案,勞委會絕對不會洩漏申訴當事人身分,僅會公布公司主事者,希望勞工遇到問題撥打0800-08-5151專線。


勞委會昨天公布「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發現全台竟有七十萬勞工曾被雇主A走加班費。其中四十萬勞工因雇主宣稱工作性質屬責任制,沒有加班費可領,數量高達勞委會核定的十萬名責任制勞工四倍,顯見責任制被嚴重濫用。

勞委會表示,即日起將全面啟動「掃A專案」,針對一萬家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抽查。

為了解勞工工作情況,勞委會首次針對全台五百七十萬名勞保受僱勞工進行大規模調查。結果發現,最近一年來有將近半數勞工曾經加班,卻有高達七十萬勞工未領加班費也無補休。其中又以「金融及保險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與「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居前三名,且薪資越高的民眾,未領加班費情況越普遍。

勞委會統計處統計長鄭文淵說,雇主不給加班費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告知是責任制」,換算成人數約四十萬名。其餘則有勞工擔心影響考績升遷、獎金或失去工作不敢提出申請,或公司採補休取代加班費,卻因工作負擔太重沒時間休。另外也有少數勞工因責任心強,不計較公司沒給加班費。

對於這樣的數據,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急忙滅火,表示將針對違規比例較高行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抽查一萬家。一旦發現雇主讓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加班費,可處兩萬到卅萬罰鍰,並公布於網站。一旦勞工覺得自身權益受損,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檢舉。

調查同時顯示,平均每四位勞工就有一位曾違法超時,且高達七成四勞工表示公司從未告知或訂定加班規定,其中又以服務業居多。加班原因主要是「工作或會議太多」(占六十點五一%),其次依序則為「賺加班費」(占十點四九%)及「主管要求」(占九點八三%)。

勞工對責任制相關法規認知方面,五成六的勞工不知「責任制勞工須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由勞雇雙方簽訂書面協議,並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另也有五成五勞工不知「雇主如果沒有和勞工簽訂書面協議,便貿然採取責任制」,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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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大逃稅」 數百醫生捲入
2011/07/20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

醫界爆發現役醫生集體「大逃稅」案,全國數百名醫生捐款給基金會,再由受贈基金會以教學研究補助經費名義將捐款還給醫生,助其逃漏上億元的稅捐。調查局上午鎖定涉案醫生約談,依偽造文書、違反稅捐稽徵法偵處,近日將涉案醫生移送台北地檢署究責。

被查辦的醫生自96年起至98年止,分別將執業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捐錢給「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成漢教育基金會」2單位再領回,妨害稅捐稽徵正確性及賦稅公平。

據指出,涉案的「思源教育學術促進基金會」是由前國防醫學院院長、中央研究院院士蔡作雍擔任負責人,而「成漢教育基金會」由李鴻負責,蔡、李2人都是國防醫學院的校友,李鴻去年過世後,他的妻子謝秀梅接續主持基金會業務。

調查指出,醫界生態門派涇渭分明,基金會提供的逃稅手法也「圖利」自家人,此次涉案醫生以國防醫學院的校友為主,大多在三軍總醫院任事,也有人轉任台北、台中榮民總醫院,少部分在署立醫院,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有數百名醫生捲入案情,調查官員透露,「除台大外,幾乎全國中、大型醫院都有人涉案」。

財政部國稅局連年稽核國民綜合所得稅的過程,查出這起集體重大逃稅弊端,鎖定涉案人加以約談後,將全案移送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刑責。

辦案人員日前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對逃漏稅的數百名醫生發出約談知書,並清查2基金會內部作業規範,要求說明基金會受捐款及撥款補助的辦事依據,蔡作雍被列為約談對象,謝秀梅則因去年接掌基金會時,成漢已取消研究補助業務,她不是調查對象。

台北市調查處上午約談2基金會行政人員追查款項流程,預計花三天時間製作訊問筆錄,再移請檢察官偵辦,如果涉案醫生雖捐款,但確有執行醫學教學研究,可能免責;如利用稅法漏洞,先捐款辦節稅後領研究經費,即涉及以詐術逃漏稅,檢調會依法偵處。

據指出,部分被調查的醫生在被國稅局約談後,向稅捐機關理補稅,並繳納漏稅罰金,坦承涉案,針對涉案醫生同意補稅,辦案人員認為如他們犯後態度良好,補正稅捐有機會獲得緩起訴,關鍵是檢察官如何認定他們的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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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 缺錢缺人
2011/06/02 中國時報 吳豐山 作者為監察委員

台灣諸多飲料和食品添加有毒塑化劑,近日來搞得人心惶惶,市場秩序大亂,進而貽羞國際,令人痛心。此次事件因係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動揭發公布,所以政府一時沒有成為各方抨擊的箭靶,可是徹底追究原因的話,筆者仍然要沉痛的指出:我國食品藥物管理的經費和人力嚴重不足,才是根本的病灶。

九十七年上任伊始,筆者追隨來自消基會的程仁宏委員和來自行政院消保會的楊美鈴委員,針對我國食品衛生管理的經費、人力和建制,立案展開長達半年的深入調查。九十八年,筆者追隨具醫療專業背景的尹祚芊委員和錢林慧君委員,針對政府對偽藥、劣藥、禁藥的管理經費、人力和建制,立案展開調查,發現藥物管理績效比食品管理更加不堪,不法藥物流竄市面令人怵目驚心,最後提出調查報告,並經內政及財經兩委員會聯席會議決議向行政院提出糾正案。

二案調查期間,我們知悉政府有意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單位仿美國例,組成食品藥物管理局,同仁咸感興奮,認為嚴重不足的管理經費和人力,在管理局成立時應會有效大幅提升。後來管理局果然成立了,也針對被糾正事項做了一些改進,但對最主要的經費和人力不足,卻八風吹不動,令人費解。

筆者淺見以為,一個國家的治理,勢需與時俱進;以中華民國為例,六十幾年前制憲的時候,中央政府在中國大陸,那時的中國大陸是個農業社會國家,所以明文行政院設八部二會。國民黨政權敗退台灣以後,國家規模蛻變,台灣一地的社會結構與中國大陸截然不同,原有的政府建置已嚴重互不相宜。到了民國八十年代台灣工業化、都市化以後,一大堆新生事務,已成為國家最重要的政務,可是幾十年來,對於這些關係民生的第一等要務,政府卻仍只做象徵性的管理,在經費編列和員額編制上,能少則少,政府主其事者之遠見和魄力,低下到令人搖頭的地步。

經費多少或人力多少是形容詞,不與先進國家比較,易陷於無謂爭論。同仁一起撰寫的兩份調查報告,明載美國、日本乃至於歐洲幾個主要國家,其食品藥物管理的經費和人力(折算人口比例後)都比我國多出幾十倍乃至於百倍。台灣幅員雖小,但人口眾多,產業發達,廠家萬千,改制食品藥物管理局之後,用在食品藥物管理的經費,一年三兩億,人力幾十名;正因為經費人力嚴重不足,所以塑化劑不列在例常查驗項目之列,一朝出事,才驚覺破了那麼大的洞。

坦白以道,不「動員戡亂」後,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已完全沒有必要;假如青年救國團仍然存在,行政院青輔會是不需要的;假如真正講究族群和諧,族群政務可以設個族群委員會,否則有原民會、客委會,為什麼沒有外省人會、河洛人會、新移民會?不需要的機構一大堆,反而現代國家第一要務的食品藥物管理竟只給一丁點錢、幾十名人力,瑟縮在署內的一個局,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日昨監察院財經委員會巡察食品藥物管理局,發現明年衛生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後,整個部八司六處四署一局一所總員額仍只有八百三十一名,食品衛生管理局雖然同步升級為部內之署,但經費、員額看不出會有什麼長進。當初二案調查完成後,同仁曾認真研析是否應該彈劾?可是「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十年來換了八個行政院長、九個衛生署長,您說要彈劾誰?更何況責任另半在立法怠惰和司法縱放!

筆者坦言,這種治理國家的要領如果不改,有毒塑化劑為害眾生不會是最後一個滔天大案!我不是江州司馬,但每思及此,同樣淚濕青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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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經營者觀念 謬誤可悲(楊志良)
2011/06/01 蘋果日報 作者為衛生署前署長、亞洲大學教授

財團法人醫院為社會共同擁有,董事會不具有資產的擁有權,而只是受社會委託,尋求優良的管理──院長,並監督醫院的營運是否符合原捐助設立的目的。

財團法人醫院雖非公立醫院,卻是公共的醫院。因為是社會共同擁有,同時替社會大眾看病,因此享有很多的優惠,土地免稅,只要將結餘投入改善醫療照護,不用交營所稅與營業稅(幾乎所有的財團法人都不用交稅)。

醫院協會的理事長,也是台塑醫院的最高顧問吳德朗在《財訊》上大放厥詞,把財團法人醫院當一般企業,說醫院規模大小決定競爭力,競爭併購是企業管理的法則,是正常現象,他指責:「楊志良說醫院盈餘應三分之一拿來做員工福利是出張嘴,讓別人去死。」(我的主張是改善工作條件,包括合理增雇員工及待遇),他並說在資本主義下,盈餘使用是董事會決定,他(指楊)敢教郭台銘這樣嗎?

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吳德朗把財團法人醫院類比鴻海企業,並不正確,財團法人醫院的結餘是社會的,也是病患的,董事會無權擁有結餘,董事會有責任回應社會期望而依社會委任及期望將之用於事業目的──提升醫療的質與量。

必然有血汗病患
即使是營利事業,仍需承擔社會責任,這是現代社會的潮流,富士康的數個連跳,郭台銘必須道歉並立即改善工作條件,否則就是血汗工廠,必然受到各界指責,更何況是財團法人醫院。

吳德朗承認有血汗醫院,那必然就有血汗病患,有他這種錯誤認知的理事長,難怪若干台灣財團法人醫院早已偏離應有的組織行為模式,如果長庚完全依照吳最高顧問的理念經營醫院,那就應改名為台塑醫院,全力的去賺錢,不要戴財團法人的帽子。
台灣若干醫院經營者觀念極度偏差,真是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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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不健康 何來國民健康(劉梅君、曾翔)
2011/05/17 蘋果日報 劉梅君為醫療改革基金會副董事長、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曾翔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近日來醫事人員的工時與過勞的問題引起諸多關注,揭開了台灣醫療體系不當壓榨醫事人員的普遍現象,國人健康的把關者身處於負荷過量的職場環境,不僅傷害醫事人員的健康,連帶影響病患的權利。但是面對基層人員的不滿以及社會輿論的壓力,多數醫院只是輕描淡寫以薪資調整作為回應,惟我們認為問題核心在於工作強度與工作時數,而非薪資多寡的問題,所以除了醫療專業考量之外,《勞動基準法》中的工時規範亦可作為思考的出發點。

對勞工而言,法定工時的意義在保障其身心健康、維護生活品質;另一方面,對僱主而言,工時的限制也並非全然地不利,因為勞工必須要有足夠的休息才能確保工作品質,這點對於掌握病患生命安全的醫療服務業尤為關鍵;醫事人員的過勞問題與一般勞工的差異在於,醫事人員若因過勞而發生疏失,損害層面不僅是賠上自身健康與僱主成本,更將危及病患的生命安全。換句話說,醫事人員的工時問題不僅僅只是醫院、員工之間的勞資關係問題,因醫療服務而產生的醫病關係亦屬考量的重要面向。為了確保病患接受一定品質的醫療服務權利,理當以法令嚴格規範醫事人員的工時。

每月工時多100小時
民國87年7月勞委會發布函釋將醫療保健服務業,除醫師之外的工作者列入《勞基法》之管轄範圍,然而兩個月後勞委會又將手術室、急診室、手術麻醉恢復室等15個醫院單位中的醫事、技術人員、清潔人員列入《勞基法》第84條之1的核定工作者,排除其適用《勞基法》工時相關之規定。也就是說,除醫師之外多數的醫事人員雖表面上被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範圍,但是實際上在法定工時方面完全被架空。醫療服務業中的多數員工,包含醫師及護理人員在內,是處在無法定工時保障的勞動環境當中。

目前《勞基法》規定雙周工時為84小時,平均每月工時約為182小時,但是以住院醫師為例,值一班為36小時,一個月若值8個班,總工時將高達288小時,比平均每月工時多出100個小時,而且值班過程中須隨傳隨到,未必能有足夠、完整的休息時間,以醫療工作的高度專業與風險而言,這樣的勞動強度所能提供的醫療服務品質實在令人憂心。

主管機關將部分醫事人員納入《勞基法》卻又排除其適用工時規定,再以業務性質特殊因而納入工時規範有窒礙難行之處作為說辭,其實不過是一種便宜行事的心態,難道因為性質特殊就可以放任醫院不當壓榨醫事人員的勞動力?何況84條之1雖排除法定工時之適用,但在第二項但書規定「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從此觀之,所有因超時工作而損害健康的醫事人員,都有權利向主管機關要求負起責任!

就社會意義而言,《勞基法》所規範的各項勞動基準實為社會生活的最低底限以及最大公約數,理當涵蓋所有勞動者,醫事人員當然不可成為漏網之魚。尤其工時的規範所牽涉的不僅只是醫事人員的私利,更與國民健康息息相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今積弊已久的醫療體系逐漸曝光交由社會大眾檢視,這個表面上合法、實質上脫法的扭曲結構犧牲的是醫事人員及病患的健康。國民健康不應該建立在醫事人員不健康,我們呼籲無論是納入《勞基法》工時規範,抑或是另立特別法加以規範,主管機關應當盡速完成醫事人員的工時立法,以守護國民健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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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過度進用臨時工 監院糾正政院
2011/05/19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天指出,行政院在民國90年允許個案核定,公立醫院得以醫療作業基金進用契僱醫事人力,此後10年間,行政院開了後門,讓各公立醫院在沒有補齊正式醫療人員情況下,過度進用臨時人員,紊亂現行人事晉用管道,衍生同工不同酬的怨懟。過度晉用臨時人力的醫院,也侵害了約雇員工的權益,有違勞基法。

監察院表示,民國90年,為了兼顧公立醫院的行政效率及公共服務等目的,同意各公立醫院可依個案核定方式,晉用契僱醫事人力,等於是大開晉用臨時人員的後門,從此醫院就像脫韁野馬,在正式人員還沒補齊的情況下,不當進用臨時人員,導致署立醫院產生16%正式缺額,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也有平均14%缺額,行政院應該檢討。

監察院表示,醫院約雇人員的工作性質並非臨時性、短期性,而是持續性的,依照勞基法第9條規定,應該簽定不定期契約。目前實務運作,仍以逐年簽訂定契約的情況下,醫院的做法割裂了勞基法的適用,行政院應該檢討。

監察院表示,退輔會捨本逐末自行訂定所屬醫療機構正職核心人力及臨時人員人力配比比率表,取代法定組織編制,破壞人事進用體制,臨時人員與日俱增,導致所屬的榮總及榮民醫院,出現同工不同酬、工作量增加薪資獎金減少、招募人員素質低落、臨時人員無法納進正式編制等不合理現象,因此遭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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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護士荒 醫療心臟才不慌
2011/05/02 聯合報╱陳美霞/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理事長、成大公衛所教授

聯合報日前報導全國醫院「護士荒」問題,十分重要,值得台灣社會反思。

醫院體系是公共衛生維護全民健康集體事業重要的一環。其中醫療人員,包括護士、醫生、藥師、檢驗師、社工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是醫院的心臟;而這個「心臟」醫療團隊中,占最高比例的是護理人員,在二○○九年台灣醫療院所近廿萬醫事人員總數中,占百分之五十五。

然而,護士荒的報導卻反映台灣醫院體系的危機,它的心臟發生問題了:醫院主管中竟九成表示招募護士有困難;而二○○九年一項跨國調查也顯示:八成台灣護理人員提到工作超量及人手不足,現職護理人員未來五年內僅三成願留任。換句話說,護理人員以行動向醫院體系抗議:我不幹了!

心臟顧不好是會致命的,為什麼台灣醫院體系連自己的心臟都顧不好呢?那是因為醫院「人(指醫院)在江湖(指醫療市場),身不由己」。

台灣醫療產業在一九七○年代後就開始快速商品化及市場化,資本投入醫療產業的主要目的是藉由醫療商品的提供,賺取利潤,擴大及積累資本,這就是醫療產業的運作邏輯。這樣的運作邏輯到八○、九○年代後更變本加厲。醫療產業急遽擴張,醫事人力快速增加,從一九七○年僅一萬多人飆升至二○○九年近廿萬人,病床數則從二萬多飆升到十五萬多。醫療產業大量僱用平均薪資是醫療團隊中最低的護理人員,大量而快速地提供醫療商品,甚至取代薪資最高的醫師部分醫療作業(本會論點:醫師將部份醫療責任下放護士(例如:1預立醫囑讓護士依流程操作給藥。2醫療常規:護士平常就可操作等),然而護士卻無能力診斷、判斷病人目前體徵,逕自依醫囑操作,造成病人風險增加?出事是誰該負責?病人受害,護士委曲,醫師未盡責,三輸!政府呢?)。因此飆升的醫事人員中,以護理人員增加最多,從一九七○到二○○九年增加近三十倍,醫師卻只增加近八倍。

人在江湖的醫院經營者為因應醫療市場的激烈競爭,不僅以僱用薪資低的護理人員來降低成本、增加利潤,還進一步以增加護理人員的勞動強度、工作負荷及工作時間來增加收入;以縮減正職人員的福利及職場健康保護、遇缺不補或改聘薪資及福利更低的約聘或兼職人員來降低成本。護理人員流失率居高不下,這是護士荒的根本原因。

醫院體系若以上述市場邏輯繼續運作下去,我們可以預測:不僅護理人員,醫院體系「心臟」醫療團隊的其他成員,也將面臨各式各樣的危機。那麼,社會大眾或許應該反思:我們是放任市場邏輯繼續讓醫療團隊成員的肉體受折磨、精神遭摧殘而無法盡其助人之職呢?還是摒棄市場邏輯,肯定醫療團隊,讓他們發揮助人專業、經驗及人道情懷,來解除我們的病痛、挽救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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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不是醫生署!
2011/04/19 中國時報 【王惠珀】

筆者日昨在公共衛生促進會聆聽楊志良前署長演講二代健保,四月十八日在《中國時報》看到報導指出,醫藥界認為楊前署長在反醫,真是感慨萬千。

衛生署本該是公共衛生署,讓人民享受公共衛生降低及預防風險的施政。過去幾十年衛生署將國家資源運作由醫藥菁英主導,像極了封建體系的醫生署。以健保為平台,以人民身體拚經濟,菁英忙著各取所需,敢的鋌而走險,不敢的也被業績整得精疲力竭。藥商團體在這樣體系下,各事其主,在醫院使出渾身解數教育民眾,用進口/國產或原廠/學名區分藥品,而罔顧藥品等效的科學證據,連健保監督團體都被教育出「貴的藥才是好藥」的反科學論調。

台灣每人每年用掉的藥是美國人的六.六倍,大部分來自於醫院。健保資料顯示,醫院藥劑師以每三.二分鐘一帖處方的速度配藥(日本是十二分鐘/張),而筆者田野調查則顯示大醫院的配藥速度是一.三至二分鐘/張。快速配藥有無風險?只有上帝知道真相。因為台灣人的身體真正勇,衛生署統計顯示台灣的用藥不良反應通報率只有美國人的十分之一。這就是台灣人的醫療生存權,這樣的體系所提供的服務品質及隱藏的風險,十個楊署長也無能為力。

以藥養醫,藥品的供應集中於醫院而不及於社區,藥商樂得只在醫院拚經濟,醫藥界皆大歡喜。健保數字說,醫院慢性病處方籤釋出率只有○.四一%,病人只能到醫院拿藥,即使你身障、年高八十歲、或厝邊就有藥局。到醫院拿藥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是病家的事,不是醫藥菁英的事,也不是政府的事。這就是台灣人的就醫權。楊前署長以署立醫院處方釋出五○%為施政目標,那麼署長管不到的公私立醫院呢?仍然讓醫院及藥商快樂而永續的以人民的身體拚經濟?

「經濟管理預防體系的錯誤」是二十一世紀的顯學,在醫療經濟體系上尤其值得深思。台灣有著傲人的宅經濟,各行各業無不往社區發展,讓消費者安居樂活,唯一看不到的是醫療用藥的宅經濟。因為封建體系告訴我們醫院優於社區,沒有告訴我們社區醫療是進步國家醫療的主流價值。政府只想到長期照護,卻想不到分散服務的醫療宅經濟是長期照護的活水。筆者深深覺得以菁英為主軸的思維及運作,正在傷害國人的身體體系及健保體系,也在弱化國人據以安身立命的公共衛生體系,真是離譜。

我相信楊前署長賠上官箴捍衛健保,是為了人民應有社會公平的生存權,不是為了保障醫藥菁英的利益。社會縱容菁英,而菁英沒有檢討能力,台灣永遠不會是個進步國家。政策為醫藥菁英而不是為人民而設,台灣將沒有救。(作者為台北醫學大學藥學系教授,曾任衛生署藥政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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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達:醫藥分流 納入署醫改革
2011/04/19 中國時報 邱俐穎、張翠芬/台北報導】

署立醫院爆發醫療採購弊端,也讓醫界長期以來和藥廠、醫材商間的錯綜複雜利益關係浮上檯面。本報昨天深入報導藥商與不肖醫師掛勾、收受回扣歪風,獲醫界廣泛回響,衛生署長邱文達強調,一定將醫藥分流也納入署醫改革的一環。

對於部分藥商、儀器商業務代表經常在醫院診間穿梭、推銷,邱文達說,未來將從署醫開始規範,要求藥商、儀器商不能進入門診區;國際藥廠制定「市場行銷規範」,限制醫師出席演講、研討會的酬勞上限、三節禮金、行銷贈品、白包等金額,也會考慮應用到台灣。

邱文達語重心長地說,改革最重要還是取決於人心,形式規範永遠不可能全面,仍應由教育著手,才能逐步導正醫學風氣。

醫師和廠商如何保持分際?台大醫院副院長張上淳也回應,藥廠請吃飯、招待出國玩,當然百分之百不可以;贊助參加國際醫學會議是對醫師的再教育,政府應有統一規範。目前並無準則,有些醫師向醫院申請經費,有些由國科會等單位贊助,有的是藥廠出資贊助,未來有必要訂定更明確的規範,供醫界遵循。

為大力整頓署醫,署醫即日起展開總體檢,本周內針對體檢細項再進行密切討論,後由醫療、醫管、護理、公衛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體檢委員,分成八組查訪廿八家署立醫院,採購程序、醫院財務狀況、體制定位、獎勵金分配都是體檢重點。預計五月底完成體檢,六月初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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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署醫弊案的黃焜璋 〝既是衛署技監 又是署醫大總管 球員兼裁判 違利益迴避原則〞
2011/04/07 聯合報 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署立醫院近來爆發採購弊端,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等人遭收押、停職,衛生署今天下午召開署醫總體檢會議,不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衛生署今年3月還讓黃焜璋以官方代表身分,參與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主掌醫療院所5000億元健保預算的分配大權,質疑衛生署的遴派決策荒謬,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副組長黃經祥表示,前署長楊志良曾說,是他在任內指示政風室介入署醫的弊案調查,並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既然如此,衛生署為何仍在今年的3月1日,推薦黃焜璋出任健保費協會,以官方代表身分替民眾把關一年高達5000億元的健保支出?令人匪夷所思。

黃經祥也說,黃焜璋雖是以「衛生署技監」的身分被推薦,但明明另一個身分就是署立醫院的大總管,衛生署的遴派決策荒謬,根本是「球員兼裁判」,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也影響健保支出的分配正義。更質疑衛生署的幕僚作業,令人極度不放心。

醫改會要求衛生署長邱文達應立即更換費協會代表的人選。同時在二代健保上路前,盡速制定未來掌管健保收支大權的「健保會」委員遴選機制,對不適任、或不當推薦團體的委員,應有退場機制,以免這種離譜事件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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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營利 不收紅包也難
2011/03/31 聯合報╱劉競明

近日來新聞報導最讓人痛心的事是:衛生署相關機關與署醫官員,因涉嫌貪汙被押。

我國刑法採罪刑法定主義,刑責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另採「無罪推定」原則,任何犯罪涉嫌人,於其罪刑未被法院審理確定之前,均視同無罪。

但如果報載所涉案情屬實,筆者認為是某些公立醫院的「紅包文化」害了他們;有顯赫學歷,竟因故涉嫌收賄而陷身囹圄!最可嘆的是一再收賄,還被跟監及監聽取證,身為衛生署高官竟無為民服務之使命與職責及自律操守,那又何必「做官」呢?

醫學院的課程沒有教「為官之道」,住院醫師訓練與主治醫師服務及升等,無法重視「道德操守」,往往看開刀表現及業績導向的績效,與學術論文的發表。

又因為近年來醫院大型化、財團化、集團化,醫師開業執業已經不是主流;大部分醫院的「駐診」或「聘雇」醫師,往往為醫院的經營者—老闆服務。

健保給付也是以劣幣逐良幣式之總額大餅,「包裹給付」,營利掛帥,使大部分的經營者為了求生存,不得不想盡辦法「賺錢興利」!醫務管理與績效制度,就在這種狀況下進入署立醫院。楊前署長的「核心專長不可外包」之政策,導致心臟血管專科的「高端」儀器設備,竟然成為署立醫院專科上下牟利之「空間」,令人嗟嘆!

筆者待過榮總、署立醫院、私立財團醫院等,各醫院之服務使命、願景及價值不同。署立醫院還要兼做「公共衛生」與「社會救濟—路倒病患服務」,社區服務與未來長期照護與整合式醫療,若無真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使命與價值觀,還把私立院所賺錢營利的心態帶來,其不收紅包也難!

一切為人民健康、為人民服務,有這種決心的人才是未來署立醫院的院長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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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署長楊志良痛批「爛到根」
2011/03/26〔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

面對署立醫院醫療器材採購出問題,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這跟署立醫院委外文化有關,什麼都委外經營,當然就容易被外包廠商包括儀器商所操控。

楊志良表示,他在擔任署長時,就覺得這個問題很嚴重,而且嚴重到可以用「爛到根部」來形容,於是下令各署立醫院外包期限到了,就不可以再委外,他還說:「現在出事,我不是很意外!」

楊︰這跟署醫委外文化有關
楊志良進一步指出,署立醫院藥品採購有聯標,且有一個委員會控管,有心人要伸入黑手比較困難;但醫療器材就沒有聯標,主要因為各醫院要重點發展的方向不同,所以採購的醫療器材會不一樣,不適合聯標,結果卻被醫療器材商各個擊破,有的署立醫院就有不少的醫療業務全都委外。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署立醫院部分醫療業務為外包廠商所掌控時有所聞,某署立醫院的洗腎大樓一直外傳是某醫療儀器廠商所捐贈,如此一來,醫院的洗腎業務能不給這家廠商外包嗎?
滕西華進一步指出,洗腎、呼吸治療、健檢及醫療美容一直是署立醫院委外的大宗,此外,有些署立醫院甚至連急診及藥局也都委外,這些醫療業務所需要用到的醫療器材採購,自然就成為廠商使力的重點。
令人憂心的是,不僅是醫療器材,連醫療人力都是由外包廠商一手打點,有的洗腎中心外包後,裡面的醫師都是由外包廠商來聘僱,醫院不用負擔一點的人力成本。
不僅如此,有些署醫急診醫師竟是人力公司的派遣人力,醫師不屬於醫院的人員,不受醫院約束,醫師會認真為病患看診嗎?醫療品質又怎會好?未來如果出現醫療糾紛,責任歸屬要由誰來負責?這些都會是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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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老大"黃焜璋 涉利益掛勾
2011/03/26 華視

白色巨塔裡爆發醜聞弊案,而且,被點名的黃焜璋,他還是衛生署的高官,在醫界地位非常崇高,沒想到他疑似利用醫療器材採購案,先綁標、再浮報價格,最後用次級品交貨,大賺黑心錢。

這位業者看到他都要叫他一聲"老大",他是醫管會執行長黃焜璋,掌管全台29間署立醫院,檢警調查發現,醫院採購的醫療器材,好像都是他喬來的,檢調查出,黃焜璋從前年開始,只要有醫療器材採購案招標得標,他就有五十萬到超過百萬的金額進帳,業者得標,再從浮報器材價格,用次級品、瑕疵品交貨。從中賺黑心錢。

黃焜璋疑似就是幫忙業者喬案子拿現金,但不是他自己拿,是透過他信任的四個業者充當白手套,現在已經有白手套坦承送錢,但這位老大還是堅持否認收賄,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也痛心爛到根了,衛生署難道也有海角七億,身為醫管會執行長的黃焜璋,真的管到連手都伸進醫院跟業者兩邊口袋拿錢,披著白袍,讓病患民眾一向信賴的醫生,難道只是假象。 [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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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偽造假標籤 嫌犯詐取器材費
2011/03/26 東森新聞

南部地區有許多知名醫院骨科醫師疑似涉嫌和醫療業者掛勾,偽造這款進口骨水泥醫療器材標籤,更誇張的是嫌犯再用廉價國產骨水泥混充,向患者收取醫療費,檢調發現至少有多名骨科醫師可能涉案,將在近日內傳喚說明。

就是這一盒盒醫療器材骨水泥被檢調貼上封條,依法不得再使用,檢調查出葉姓醫療代理商和多名南部骨科醫師勾結,偽造進口骨水泥器材標籤,仔細看左邊黃色底部標籤,品牌名稱字體較小,右邊則是比較大。

檢調發現葉姓嫌犯仿冒進口骨水泥標籤和知名醫院骨科醫師共謀,以實際價格低於五千元販售給病患,平均每套骨水泥得利至少一萬多元,事實上這款骨水泥,全名叫做灌漿推體整形術,材質使用聚甲丙烯酸甲酯,適用於骨質疏鬆症老人和更年期婦女,能夠紓緩病患疼痛率高達7到9成左右。

葉姓嫌犯五年前開始偽造進口骨水泥標籤,私下和檢警抖出曾和許多骨科醫師長期配合,證詞都對涉案醫師不利,到底還有多少骨科醫師涉案,檢方還要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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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虛報藥價 搜藥廠11醫院
2011/01/27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4年多前台南地檢署查出藥廠與醫療院所勾結虛報藥價,迫使健保局重新調查藥價,每年省下約150億元健保費。健保局今年第7次藥價調整,健保局與南檢最近又發現藥廠勾結醫療院所虛報藥價,前天起搜索瑞士藥廠和7家關係企業及11家醫療院所虛報藥價,單是安眠藥「佐易眠」與抗生素「比比黴素」兩系列藥品,3年多來導致健保損失240萬餘元。

檢方共傳喚藥廠、醫療院所負責人、會計、藥品採購與申報藥價人員共51人,訊後均交保或請回。其中「瑞士藥廠」集團負責人廖欽龍、羅昌霞夫婦涉案情節重大,各以30萬元交保,集團會計部門主管羅昌梅10萬元交保。

健保局每兩年對醫療院所做藥價調查,做為核定藥價的根據,若醫院虛報藥價將造成核定的藥價過高,形成「藥價黑洞」使健保損失。健保局去年稽查各項藥價調查資料時,發現台南地區「瑞士藥廠」與所屬7家關係企業,自96年間起與高雄市馨蕙、德謙醫院、四季台安、建佑、吉田耳鼻喉科、溪洲、宏明、惠仁、台中市明德、賢德、雲林育仁醫院勾結,藥品交易有打折及贈送卻都隱匿,故意讓藥價偏高,其中以銷售量大的「佐易眠」、「比比黴素」兩系列藥品最嚴重,折讓價差超過五成。

經過南檢調查「佐易眠」實際交易價格一顆1.41元,但是申報價6.5元,已經申報38萬9000顆,獲利價差約198萬元。「比比黴素」1顆1.04元,但申報價格為2.42元,已經申報30萬3000顆,獲利價差41萬多元,總共健保金額損失約240萬元。

檢方表示,若再加上其他藥品,其他地區、其他藥廠及醫療院所的虛報藥價,將非常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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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供偽藥 醫師判刑4月
2010/11/03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3日電

台中榮總陳姓醫師提供患者使用的三合一褪斑膏,含有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的西藥成分,今天被台中地方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陳姓醫師表示將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陳姓醫師在台中榮總醫學美容中心服務期間,提供患者使用的三合一褪斑膏,含有未經衛生署核准的西藥成分,經台中市衛生局稽查,帶回化驗,發現內含須經衛生署核准的成分,等於使用偽藥。

判決書指出,雖然陳姓醫師認為所使用的藥物都是醫院依採購流程所採購的,但法官認為醫師開立處方箋,就應注意所使用的藥物是否為衛生署核准的藥物,因而依違反藥事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陳姓醫師則發表聲明指出,對於個人被依「過失供應偽藥」判決,實在是不可承受的重。在審理過程中,所有證人的證言以及卷證資料都顯示她對此案毫不知情,根本無法歸責,絕無過失供應偽藥的情形。

陳姓醫師表示,台中榮總是聲譽卓著的醫學中心,醫護人員眾多,醫藥分業制度健全,所有人均各司其職,她只是眾多醫師的一員,依據病人病情開立處方箋,醫師的職責也只是看診以及開立處方箋,藥物本身非她個人供應,這項判決對她不公平,她將會依法上訴,以求清白。

台中榮總也表示,未來只要是化妝品,一定會注意有無含藥成分,如果有藥用成分,就會召開藥事委員會審核。對於發生此事,院方會就當時採購程序及相關人員進行追究,如有疏失將予懲處,未來也會作為借鏡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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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檢體詐保費案 糾正衛生署
2010/11/03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日電

前高醫婦產科醫師許世正涉嫌做假癌症檢體,詐領健保費案,監察院認為,衛生署、高雄市衛生局沒有善盡管理、督導、考核職責,導致醫院內控稽查機制失靈,今天通過糾正案。

許世正曾任高醫及高雄市市立小港醫院婦產科醫師,涉嫌將其他癌症患者檢體摻入健康病患檢體,勾結詐欺集團詐領保費與健保費,高雄地檢署8月間已對許世正求處重刑。監察院上午通過監委高鳳仙、程仁宏提案,糾正衛生署、高雄市衛生局。

高鳳仙、程仁宏指出,高醫與小港醫院參與此案「假罹癌」病患診療的醫療團隊計有,婦產科住院醫師、實習醫師、病理科醫師、放射科醫師、麻醉科醫師、婦產科門診護士、開刀房刷手護士、流動護士等人員,許世正要單獨遂行其開刀摘除15名健康婦女子宮或卵巢的違法勾當,「顯難隻手遮天」。

監委認為,如果不是這些醫護人員知情不報,蓄意包庇,就是整個醫療團隊內控稽查機制全盤失靈,事前、事中、事後都無從發現「假罹癌、真切除」的診療破綻,那麼這2家醫院的醫療品質堪慮,亟待衛生主管機關迅速查處導正。

高鳳仙與程仁宏表示,衛生署、高市衛生局案發後,既沒有詳查執法漏洞,也沒有積極調查事實以釐清許世正、醫院倫理委員會及相關病理檢體保管人員行政違失責任。

監委調查也發現,衛生署與高市衛生局98年間已知悉許世正開立不實診斷書供詐騙保險金的違法行為,且事證明確,卻以檢方尚未起訴為由,沒有將許世正移付懲戒及依法懲處,導致許世正在高醫附設醫院歇業後,又到高雄市楠梓區杏生婦產科診所、鼓山區元和雅聯合診所等地執業,顯有違失。

另外,高鳳仙、程仁宏指出,衛生署今年8月對高醫採行「回溯停約」方式罰款約新台幣1.35億元結案,可是,遍查當時的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法規,並沒有「追回過去醫療業務收入1年代替停止特約1年」相關規定,衛生署是在9月15日修訂相關辦法,作為追溯補正裁罰的法源依據,並規定可溯及既往。

監委認為,衛生署為此案量身訂做法條,有疏失,再者,健保局核處停止小港醫院婦產科醫療業務3個月,小港醫院想要比照高醫,以追罰方式代替停約卻遭否決,造成類似案件裁罰兩歧,衛生署對於是否回溯,至今沒有訂定裁量標準,也有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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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連環爆 吳家誠建議做這三件事 2017/05/28
中央社

感冒藥過期改標恐長達4年,引發市場恐慌,如何保障公平安全消費市場,讓民眾能安心消費成為重要課題,師大教授吳家誠提出三點建議,除了稽查,運用帳目追蹤有效且經濟。

面對近來頻頻發生的過期改標或使用過期原料等等問題,消費者難免再嘆「食不安心」,公部門制度該如何興革,進而保障公平安全消費市場?

吳家誠認為,首先可以考慮比照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建制「吹哨人條款」,利用其他資訊管道,及早迅速收集不良商品在市場上相關資訊。

第二是從源頭管理,吳家誠表示,討論真假冰淇淋辨識可能性的國家標準審查會議中,委員們覺得對於發現不良不實商品時,從源頭管理,運用帳目追蹤,稽查出入成品與原料質量平衡資料管控,或許比檢驗更有效、更經濟。可以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必要時配合執法檢調單位共同進行,相信能更有效遏止不當、不法行為。

第三點是加強市場上商品品質與標示檢驗人員的訓練,所謂「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現今商業產品種類眾多,不斷推陳出新,檢驗人員必須「與時俱進」才有能力稽查。吳家誠認為,應該擴大各公私部門結合,透過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資源統合,並與國際接軌合作,讓資源資訊共享,提高任務達成率。

另外,吳家誠表示,「不實廣告」問題也應該受到更高的重視,未來應該列入積極介入的後市場稽查重點。

他舉例,不久前,有關省電燈泡壽命騙很大的爭議也讓民眾很受傷。廠商宣稱的壽命,如果僅靠使用模式計算而得,應該要求廠商提供模式驗證數據,確認計算方法合理的機制,同時驗證確認的做法,也應由第三公證單位為之。

吳家誠也建議,針對已經建立且實施多年的國外的消費性商品稽查方式與制度,相關單位應積極了解,並比對台灣制度的差異與不足之處,尤其是國外對於醫療與藥品產品的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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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助攻、健保給付,「隔空」看病終於成真!醫生直嘆回不去 2019/01/23
天下雜誌728期

5G、疫情、法規鬆綁,帶動2021年成為遠距醫療元年。花蓮慈濟透過5G診療平台,讓偏鄉民眾就近便能視訊看醫生,不但減少醫病溝通、轉診的時間成本,慢性病追蹤也有了新的可能。

慈濟-遠距醫療-5G-偏鄉-醫院-健保-疫情
花慈指出,疫情加速遠距醫療發展,導入5G、物聯網及AI。未來衛生所醫生拍完眼底影像,AI可先判讀異常機率,讓偏鄉醫師加速評估轉診。金太太戴上粉紅色帽子前往花蓮秀林鄉衛生所時,還不解遠距醫療怎麼看病。

之前,有糖尿病的她每3個月得花一整天上醫院追蹤視網膜是否病變。但這天,網路取代了馬路,她走到家附近的衛生所就看了醫生。

衛生所醫生拿起眼底鏡,為她拍攝視網膜影像。她發現衛生所醫生的電腦,正連線另一端花蓮慈濟醫學中心眼科醫師,她可以視訊跟15公里外(以往坐車要一個半小時)的慈濟醫生對話,慈濟醫生也從雲端判讀照片,告訴她眼睛注意事項。

「第一次(遠距會診)很好、很不錯,」金太太笑得靦腆,「我就不用去大醫院了,還要等公車,如果醫院有很多病人就還要等,這個方便!」

遠傳去年就攜手亞東醫院、花蓮慈濟、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啟動國內第一個5G遠距診療計劃。(遠傳電信提供)

建造一家35萬床的醫院
慈濟醫療志業執行長林俊龍曾提出如此期許,「我們希望建造一家35萬床的醫院,因為花蓮的人口就是35萬,他的床就在他家!」

他說,「那些(診療)資訊透過資通訊就能帶到醫院裡面,我們即時反應、及時治療,這個,就是我們的目標。」

這樣的目標,本土疫情爆發加速進展。花蓮慈濟醫院、電信大廠遠傳都說,疫情的天時、5G覆蓋的地利、衛福部開放健保給付的人和齊備,讓2021年成為遠距醫療元年。

今年5月19日那週,僅11人次用遠距看診。但啟動三級警戒後,2個月來,花蓮慈濟累計約1200多人次遠距看診。7月中旬,一週就有250多人次掛遠距看診。

為此,花蓮慈濟從初期僅開放慢性病患者追蹤為主的內科門診,如腎臟、心臟等8個科別,漸漸擴大加入神經外科、泌尿科、中醫科等26種科別,讓醫療項目更全面。

花蓮慈濟之所以能在疫情時快速因應、提供5G遠距醫療,且醫生又願意使用,最初歸因於花慈位居偏鄉,一直試圖解決花東病患就醫之路遙遠一事。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
成立:1986年
董事長:釋證嚴
2018醫務收入:208.7億
疫後生出的新能力:遠距醫療、多方會診、聯網醫材導入AI遠距判讀異狀5G加持,診療高畫質低延遲時間回到去年5月,花蓮慈濟與遠傳、花蓮及台東兩縣衛生所合作,請遠傳設置5G遠距診療平台,提前導入5G。

這讓該醫院的遠距醫療實踐經驗,遠比其他醫院豐富。

花蓮慈濟醫事室副主任張菁育舉例,曾有位壽豐民眾在北榮玉里分院掛急診,該院醫師懷疑他是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心率不整,但得請花蓮慈濟心臟內科醫生評估,「當時就由玉里榮總急診醫師、花慈急診醫師、心臟內科值班醫師三方會診,」張菁育說。

三方透過30分鐘遠距會診、雲端傳送病患各項醫療數據和X光片等影像,會診評估,最後直接將病患送往花蓮慈濟動手術,不再像過去得上救護車轉診、送來送去,恐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醫療影像必須達到4K、8K高解析度,才能讓遠端醫師清楚判讀。
遠傳企業暨國際事業群協理陳國正解釋,5G在台問世,克服延遲、頻寬、解析度問題,才讓跨地域醫療可落實偏鄉。

過去遠距醫療單傳送X光片,要等5至10分鐘;現在花蓮慈濟透過大頻寬、低延遲的平台,病人能就近看診。急診醫師也能即時看見合作醫院急診的病人影像及心電圖報告,協助會診爭取時間。

疫情加劇、5G覆蓋、法規鬆綁三大要素,讓2021成為遠距醫療元年。(遠傳電信提供)

法規鬆綁,遠距看診就近領藥
法規鬆綁也帶來助力,張菁育透露,疫情前,遠距醫療只能諮詢、會診,病人在的地方要有一位醫師,遠距另一端大醫院也要有醫師,遠距的醫師不能直接只對病人。「但疫情升溫,衛福部不希望病人跨縣市移動或去醫院,才鬆綁法規,現在醫生可直接遠距幫病人看診,還開放健保可給付,」她解釋。

衛福部今年初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劃」,開放部份專科及急診可遠距會診;5月17日再度放寬,所有民眾都能掛號看病、並有健保給付,帶動全台4000多間院所加入遠距醫療。

以往健保未給付,花蓮慈濟得靠申請政府計劃案來支付5G平台、數位醫材、網路等費用,醫院因成本高不願意做;如今,有了健保,醫院紛紛導入。

不只花蓮,新北市亞東醫院自5月22日推出遠距醫療,不到2個月,已累計超過2500人掛號。

一位蘭嶼糖尿病病患有結合腎衰竭,以前得從蘭嶼坐船或搭飛機到台東、轉車至花蓮,還得住旅館。「最近,他用遠距回診,花慈醫生看診後把繳費單和藥單寄給他,讓他在蘭嶼當地藥局就能領藥,」張菁育說,這位病患希望以後自己在家備妥IoT血糖機等設備,可繼續遠距回診。

時間成本,醫生直嘆回不去
花蓮某阿嬤在等遠距看診時,還在視訊那端包粽子,笑說可繼續在家幫忙,不用拜託兒女請假帶她去醫院,張菁育表示,「病患也感受到成本效益。」

醫生也從無法接受學習平板或視訊看診,如今讚賞可減少病患待在醫院的時間,「很多醫生告訴我:回不去了!都希望以後持續遠距看診,」張菁育說。

支援花蓮慈濟的遠傳,正將NB-IoT血糖機、可攜式心臟超音波儀器等,陸續導入更多醫院。

疫情演化出新物種。「隔空」看病的醫師與病人,讓偏鄉醫療、慢性病追蹤有了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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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砸6.8億 升級各院所網速 2019/01/23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陳雨鑫、魏忻忻、簡浩正

跨院雲端系統 讀取太耗時
部分醫療檢查有輻射性,健保署因此呼籲「沒必要做的檢查少做」,並推跨院雲端影像系統,以免做太多含輻射檢查傷害健康。但不少醫師常遇主動要求做電腦斷層的病人,醫界也反映雲端系統不好用。對此,健保署將投入六點八億元,補助各院所提升網路速度。

亞洲心臟影像醫學會理事長萬永亮表示,醫療檢測是協助醫療診斷重要措施,部分影像檢查確實有輻射量,隨科技進步,高輻射的心臟電腦斷層輻射量能大幅減低,醫師也會協助控管暴露量,民眾無須過度擔心。

馬偕兒童醫院名譽顧問醫師黃富源指出,醫師應該用眼、手來診斷病人,但科技進步,加上健保給付制度、醫療糾紛增加等,使目前醫界著重儀器檢查,而忽略基本問診和理學檢查。

也有醫師常遇主動要求做電腦斷層的病人。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胸腔內科主治醫師王振源說,每天門診都有數名患者,只是胸悶就認定長腫瘤,就自行要求做電腦斷層,即使經評估沒必要做,患者仍不死心。

健保署去年推檢查影像資料雲端分享,民眾看診就無須一再做含輻射的電腦斷層掃描。但有醫師指出,部分影像判讀不易,再加上網路速度不穩,多數醫師乾脆直接幫患者安排電腦斷層。台北榮總內科部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羅景全表示,患者都看不完了,讀取影像又耗時,想用卻用不到。

台安醫院腦脊髓神經內科主任林冠宏說,雲端影像資料不是每筆都看得到,且每間醫院照的位置及角度可能不同,若不知患者病史,就需要再做一次。

健保署長李伯璋則強調,不是多做影像檢查就比較好,做一次電腦斷層輻射量相當高,民眾應尊重醫師安排,不要自行要求做沒必要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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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名醫、大醫院、多開藥、多做檢查的迷思 2017/05/05
民報 醫病平台 CHUA(企業界退休人士)

我在兩年前接受心導管支架後,仍然無法完全改善胸悶的問題,不知該如何治療才能根本解決,實在讓我困擾不已。

長期門診追踪用藥,我固定每天早晚測量血壓脈博,我發現我的脈博始終偏低,我很擔心心臟一直如此緩慢的跳動,會不會突然就停了。我對多年看診的這位大學醫院心臟科名醫多次反應,但他始終認為這樣很正常,不願意幫我換藥。有一次剛好碰到這位醫生請假出國,我便換了同一個大學醫院年輕、病人較少的心臟科醫生看診。這位新的醫生把我原先吃的藥檢視了一遍,建議我,「停吃其中的二種藥,脈博太低的狀況應該即可改善,觀察一週再回診」。這一週中,果然如這位醫生所預測,之前平均每分鐘45的脈博,回到了65,而這種胸悶的不舒服感覺都豁然而癒,一切就有如這位醫生所預言地,我順利康復。

我很感恩可以遇到這位醫生,雖然他較年輕,可能經驗與知名度不如我本來的醫生,但是他用心傾聽病人的提問,提供專業的醫療建議,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經過此事,我把兩位醫生的看診方式做了比較,也慢慢能體會是台灣的醫療制度出了問題。有時候,一個醫生,尤其是這種大醫院的「名醫」,一個上午或下午的門診,要看100多個病人;醫生是人不是神,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怎有可能去關注每一個病人的情形? 面對病患過多的問題,怎有可能不會感到不耐煩?怎有可能會有時間去查看病人之前的病歷或檢查結果等,這種人滿為患的情形下,會發生疏失的確在所難免。但是,是誰造成了「一個醫生需要看那麼多病人,醫師不勝負荷而造成醫療品質的低落?」

我們必須承認, 我們社會許多人都對「大醫院」或「名醫」有種迷思,而造成我們樣樣問題都想找「先進醫療設備最多的醫學中心」、「家喻戶曉的明星醫生」,而事實上有些時候,我們的問題並不需要找「大醫院」或特別專長的「名醫」就可以解決,而因為我們的「濫用」這種台灣健保的「方便」、「便宜」,以致於這種大醫院的好醫生需要看的病人越來越多,而超過他們的負荷量。坦白說,我們一般人看病有時候都會想利用關係加號,這也無形中帶給醫生無法預期的負擔,而在單位時間內要看的人數增加,造成莫大的壓力。但我這次的經驗才使我警覺到,當這些名醫不得不看病越來越快時,我們有多少人會因為他們硬擠出時間的「好意」,卻實際上無法好好看病時,我們可能因為他們的「疏忽」,而造成對我們的傷害。

在此我也想分享一位也是八十幾歲的老朋友告訴我最近的就醫經驗。
他因為解尿有困難,看了一位泌尿科名醫。醫生只聽了他幾句話,就開了兩種藥。下次回診時他告訴醫師,他最近早上起床發現褲子濕濕的,想不到這位醫師二話不說,又給他加了一種藥。結果口乾舌燥,心神不寧。最後實在受不了,找了附近的診所,這位醫生告訴他那三種藥都停用,而給他新開了六種藥,而吃了兩天以來,白天覺得嗜睡、疲累,而當他請朋友幫他上網查看時,發現這些都是止痛、安眠、抗焦慮等他並沒有的問題。 後來他與看他多年的神經內科醫師討論這問題時,他才瞭解他之前的口乾舌燥,心神不寧的問題在停了最先泌尿科醫師所開的那三種藥之後,已經大有改善,也證明了那可能是這幾種藥的副作用。 而後來他也在這位神經內科醫師的解釋下,放心地把這才吃了兩天的藥停掉,而這幾天情況也有改善。

最後,我想分享我們幾位老人討論就醫看病的心得。最重要的是醫師有沒有好好看我,聽我訴說我的困難,並檢查我的身體,讓我了解我到底有甚麼毛病,而絕對不是一定要開藥或安排高科技的檢查。因為藥物常常都會有副作用,多吃藥不見得就比較好,尤其是我們年紀大的人,更需要小心吃藥; 而不必要的檢查也有風險,並且也增加健保的資源消耗或我們自費的財物損失。只要看得出這醫生關心我們,能讓我們與他溝通,值得我們信任,我們也不會因為他不認為我們的情形需要再多吃藥、多做高科技的檢查,而感到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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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0大死因糖尿病排第5 衛局推APP遠距照護 2017/03/28
自由時報

過去五年,糖尿病一直高居桃園市十大死因前五名,市府衛生局今年推出「智慧健康整合性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計畫」,協助病友妥善控制血糖,確診患者只要到合約醫療院所即可免費申請會員,再透過手機下載「遠距照護一點通二.○」APP,上傳自我監測資料,專業照護團隊即可提供遠距照護服務。

上傳監測資料 照護團隊提供服務
根據國民健康署一○四年統計資料,糖尿病在全國與桃園市十大死因都位居第五名,桃園平均每年大約每十萬人就有二十二人因糖尿病死亡,雖然比一○三年略微下降,但嚴重性仍不可小覷。

衛生局健康促進科長葉潔瑩指出,糖尿病是複雜的慢性代謝性疾病,若沒有控制好,將引起全身性不可逆的血管及神經等病變,並衍生中風、心臟病、腎臟病、視網膜病變、足部壞死等併發症。

29醫療院所加入 可服務近二千人
她表示,糖尿病照護需要不同專科別的醫師、護理師、營養師共同協助患者控制病情,因此今年推出「智慧健康整合性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計畫」,全市已有二十九家醫療院所加入合約,預計服務人數可達一九八六人。

葉潔瑩說,即日起至「桃園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合約醫療院所,經確診為糖尿病病友,就能免費申請加入會員,並下載「遠距照護一點通二.○」APP,專業團隊會定期關心糖化血色素、空腹血脂、尿液微量白蛋白及眼底檢查等項目執行率,藉此協助病人控制病情,預防、減緩及治療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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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遠距醫療對象 立委籲放寬法令 2016/12/03
自由時報 鄭鴻達/台北

科技發展一日千里,但現行《醫師法》規定醫師除對山地、離島等地區或特殊急迫情形外,都必須親自診療。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高潞.以用與多名醫師呼籲適度調整法規,讓偏鄉高齡人口、慢性病患及長照患者等也可接受遠距醫療。

讓科技挹注偏鄉醫療
高潞.以用表示,很多原住民或偏鄉地區病患光取得醫療資源都有困難,在資訊科技可以配合的條件下,應擴大遠距醫療範疇。
台大醫院內科部醫師郭律成表示,實務上醫師沒親到無法給許多行動不便病患醫囑,有些臥床、中風或呼吸器依賴患者要到醫院非常痛苦,若透過遠距醫療,可於前端先做醫療疏散,減少輕症患者使用醫學中心的問題。就防弊問題,醫師其實會自行斟酌審度。
台大資工系教授賴飛羆認為,先進國家都在開放遠距醫療,若法令故步自封,早晚會被淘汰,也讓國內相關產業無法銷往國外。此外,行動不便者若得以遠距醫療,也會讓生活品質大幅提升。
徐永明指出,黨團已針對此條文提出修正草案,可一併探討遠距醫療是否能擴張適用範圍,以及規範範圍有無擴大可能,且醫師必須「親自診察」條文意涵為何,也須釐清。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回應,衛福部已針對遠距醫療在陸續蒐集資訊及檢討,目前對高齡化有推動在宅醫療,也考量到遠距部分,《醫師法》限制原則上是親診概念,只要不涉及施予治療、開給方劑等,並未禁止醫師遠距諮詢或給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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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醫療 訂出遊戲規則
2011/08/19 聯合報 施靜茹/台北

雲端科技盛行,雲端醫療也將上路。衛生署訂出視訊醫療遊戲規則,規定醫師、病患必須同步互動視訊,但限制病患只能在醫療院所,接受視訊醫療。

衛生署最近預告「遠距醫療實施方式」,同意醫師在有緊急醫療需要時,可與病患同步互動視訊,視為醫師親自診察。

但病患接受遠距視訊醫療時,必須有其他醫事人員如護理人員陪同在場,且只能在衛生所、診所等醫療機構內執行,並全程影音錄製存檔備查。衛生署將與醫界溝通,近日公告實施日期。

日前媒體報導台中市潭子一位醫師,因感冒無法到診所為病患診治,隔空視訊,再由護理人員代打,幫病患清鼻涕或清喉嚨。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指出,現行醫師法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察病人,但山地、離島地區例外,潭子不算偏遠地區,這位醫師可能已違法。

周道君表示,將來遠距視訊醫療實施方式,與潭子這個案例不同。舉例來說,部分山地鄉小型衛生所,醫師多為家醫或內科專長,若懷疑患者可能有心血管疾病時,衛生所醫護人員能力不足以診斷,此時可透過視訊,請其他醫院心臟內科醫師會診,必要時轉診。

周道君強調,醫師要「望、聞、問、切」,應親自接觸病患,「否則病患咳了好幾天,不以聽診器如何聽出其中問題」,醫師別以為「藝高人膽大」,萬一引發醫療糾紛,也可能面對民、刑事等責任。

地區醫院協會秘書長謝武吉說,美國地大,遠距視訊醫療行之多年,台灣偏遠衛生室常只有護理人員,視訊醫療視同醫師親自診察,可造福偏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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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視雷射手術不可逆 5件事不可不知 2017/12/11
健康醫療網 記者林怡亭

近年來,近視雷射手術蓬勃發展,由於有很多新的儀器,再加上醫師技術也不斷精進,使得很多近視族會想要以此方式來改善近視;不過,眼科醫師提醒,因為近雷射手術不可逆,所以在手術之前,一定要詳細的評估,其中有五件事不可不知,才能避免醫療糾紛產生。

近視雷射手術不可逆 手術前有五個重要評估指標
如何評估選擇適合自己的雷射近視手術呢? 眼科診所廖家慶院長表示,由於近視雷射手術屬於不可逆的手術,決定手術之前,有五個重要的評估指標,包括你需要做近視雷射手術?你知道手術前要做嚴密的評估嗎?你真的了解現行的近視雷射手術嗎?你知道近視雷射手術保留角膜厚度多重要嗎?你知道近視雷射手術可能的後遺症嗎?

一、 你需要做近視雷射手術嗎?
廖家慶院長指出,可以從職業、興趣與健康三種需求做評估。像是軍警消等機動性高且環境中潛藏危險,或空服員、模特兒因工作美觀因素;或是從事戶外跳傘,或者任何刺激的極限運動,戴眼鏡反而造成不便;健康因素則是配戴隱形眼鏡會出現眼睛重複地過敏、發炎、乾眼或長針眼。

二、 你知道手術前要做嚴密的評估嗎?
廖家慶院長表示,嚴格來說,近視雷射手術不是人人可以做,手術前必須經過許多嚴密的評估,為了確保術前術後的眼睛的健康,防止任何可能的後遺症產生,而嚴密的術前檢查,可以避免術後眼角膜產生病變或眩光等疾病;所以,術前一定要透過先進精密儀器的檢測。

三、 你真的了解現行的近視雷射手術嗎?
廖家慶院長說明,目前手術可以分為兩種類別,一種需要掀角膜瓣,另一種則是台灣目前新型的不掀角膜瓣近視雷射手術TransPRK。應該要充分了解其中的差異性,再選擇適合的手術方式。

四、 你知道近視雷射手術保留角膜厚度多重要嗎?
廖院長表示,若沒有保留足夠的角膜厚度, 可能產生圓錐角膜病變,因雷射近視手術是藉著將角膜削薄以恢復視力,如果近視度數深,切削的厚度就多,術後剩餘角膜厚度不足的話,剩餘角膜無法抵擋眼內正常的壓力,容易產生角膜變形、澎出等病變和異常散光,嚴重甚至可能失明。

五、 你知道近視雷射手術可能的後遺症嗎?
廖家慶院長強調,術後可能出現的後遺症以乾眼、眩光、角膜變形及圓錐角膜最為常見,術前挑選適合的手術方式以及新型的檢查設備及專業合格的醫師。才能讓後遺症的發生機率降到最低。廖院長特別建議,如果期望近視雷射手術後較少發生乾眼、夜間眩光、並擁有長期的角膜穩定度及安全性,應選擇較新型的TransPRK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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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視已成國安問題 專家建議:中小學下課時間教室淨空 2017/11/18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你知道導致國人失明的最大病因是什麼?答案竟然是近視!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翁林仲理事長說,台灣近視盛行率恐為全球之冠,年輕人視網膜剝離比率也遠高於其他國家,小學生從小一20%到小六為60%,國中約70%,高中約80%,到了大學,高達90%患有近視。近視發病年紀越小,近視度數增加越快,日後高度近視風險越高,容易引發合併症,造成失明。

眼科醫學會舉辦「近視高峰會議」,邀請近視防治專家學者及政府相關部會官員,出席研討;會中宣示台灣近視宣言「 Taiwan Myopia Declaration」,藉此表達各界落實近視病防治的決心,希望各部會凝聚共識,積極並有效的推行近視防治。

翁林仲說,近視病是全球重要的公共健康議題,也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五個刻不容緩的「視覺2020」的優先事項之一,預計2050年全球將有十億人口因近視有失明的風險,嚴重程度,已達國安層級。

翁林仲表示,視力即競爭力,近視屬於不可逆的疾病,當近視盛行率逐年攀升,如何有效預防6~17歲三百多萬名學子變成高度近視,將是一項重大任務。

高雄長庚醫院眼科吳佩昌主任說,15歲以下兒童與青少年一旦發生近視,即成為高度近視的高危險群,透過散瞳驗光及實證醫學的治療,將可減少未來因為高度近視失明的族群。

如何有效預防近視?吳佩昌建議,每天戶外活動兩小時,下課教室淨空,鼓勵學童參與戶外活動、近距離中斷用眼習慣3010法則、每半年視力篩檢至少一次、每年散瞳驗光預知近視危險族群、控管3C產品使用的時間。

台灣近視宣言
一、認清近視病的本質:近視是眼球不正常的增大,常造成眼睛內部組織的脆弱、傷害與退化,是一種疾病,需就 醫診治。

二、預防近視病的發生:預防學幼童近視病的發生,有效預防的方法包括每天戶外活動兩小時、下課教室淨空戶外活動、近距離中 斷用眼習慣3010法 則、每半年視力篩檢至少一次、每年散瞳驗光預知近視危險族群、落實法律控管3C產品使用的時間。

三、兒少近視患者的度數控制:因為15歲以下兒童與青少年一旦發生近視,就成為高度近視的高危險群,提供相關醫療服務包括散瞳驗光及實證醫學的治療,將可減少未來因為高度近視失明的族群。

四、避免高度近視相關併發症:已是近視患者均應定期追蹤檢查,散瞳檢查視網膜周邊及青光眼等,早期發現與治療,減少可預防的失明併發症,參會學者與各界積極投入政策之研擬及發展相關科技研究,祈使近視病傷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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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近視 新版同意書提醒風險
2012/03/14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陳俐君/台北

眼科醫學會昨公布新版的雷射近視手術同意書範本,詳列手術步驟與範圍、手術風險,並提醒年近四十或以上的近視患者可能面臨老花現象,須定期術後追蹤。

由於眼科醫師蔡瑞芳日前宣布停做雷射近視手術,引起眼科界震撼及患者疑慮。眼科醫學會經過近一個月的密集討論,昨天公布新版的雷射近視手術同意書範本。

學會理事長胡芳蓉表示,眼科醫學會對術後併發症的處理方式,加強會員醫師的繼續教育;另一方面加強對病患的告知義務,因此大幅更新手術同意書內容。

她說,新舊版的雷射近視手術同意書最大差別在於,舊版只著重手術併發症及可能處理方式的說明,新版則採條列式,並增列說明雷射近視手術的步驟及範圍、手術風險、成功率,及術後注意事項。

「比起衛生署規定的內容要超出許多」,胡芳蓉說,新版同意書今天將公布在眼科醫學會網站,並且同步寄發紙本供所有會員參考。

針對新版雷射手術同意書範本,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肯定醫界自律,也提醒醫師與民眾,術前應充分溝通,才能確保安全。

石崇良指出,依照醫療法與醫師法相關規定,醫院執行任何手術前,應向患者或其配偶、親屬等,說明手術名稱、原因、成功率與可能發生併發症,並取得同意後簽名,才可進行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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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眼症、夜視減退 美公佈「10大不作雷射手術」理由
2012/02/27 ETtod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到底該不該作雷射近視手術,這個話題自眼科名醫蔡瑞芳宣布停止做近視雷射手術後持續發酵,美國一群因作雷射近視手術產生併發症的民眾自發組織,架設網站《Lasik Complications》,內容除了提供手術過程影片外,也放上病人及醫生的現身說法,近期甚至在網站上公布「10大不要作雷射近視手術」的理由,奉勸欲作手術的人務必三思。

1. 手術會導致乾眼症
乾眼症是近視雷射手術最常見的併發症,乾眼症的症狀包括疼痛,燒灼感,異物感,刺癢,疼痛等。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網站警告,雷射手術導致的乾眼症可能是永久性的。約20%的病患在手術表示在手術六個月後,乾眼症有「顯著惡化」的趨勢。

2. 雷射手術會折損視覺品質
雷射手病患在夜間或是光線微弱的地方容易看不清事物,根據報告顯示,在雷射手術後6個月,有19.3%的病患抱怨仍有夜間駕駛問題。

3. 角膜在手術後無法完全癒合
雷射角膜手術會將角膜割開,運用雷射調整完水晶體後在蓋上,根據研究人員指出,角膜在手術後並無法完全癒合,正常角膜的角膜瓣拉伸強度約2.4%。但手術完會將大大削弱。

4. 雷射手術有長期後果要承擔
雷射手術會影響眼壓測量的準確性,容易讓病人暴露在因未被診斷出青光眼而喪失的視力風險。而雷射手術後常使用的類固醇的眼藥水,也可能會加速白內障的發生。

5. 雙眼同一天手術風險高
根據2003年美國白內障和屈光手術(ASCRS)協會調查,高達91%的外科醫生,在同一時間幫病人作「雙眼」雷射手術,但其實這存在著雙眼都失明的風險,因為兩眼同時手術危險較分別「單眼」進行為高。

6. 手術後其他嚴重的併發症
醫學文獻中許多報告指出,雷射手術將引起許多「遲發性的併發症」,包含角膜感染、皮瓣脫落、角膜霧狀混濁、視網膜脫離等,這些危及視力的風險都可能再數月或數年後才出現

7. 雷射手術並未免除戴眼鏡的需要
雷射手術並不能保證病人在40歲後仍然可以不戴眼鏡閱讀,根據研究顯示,病人手術後的視力會隨著時間減弱,最終仍可能須重新戴上眼鏡。

8. 雷射手術併發症真實發生機率仍未知
現今仍未有任何手術併發症的相關報告,而有些併發症如「乾眼」及「夜間視力減弱」只被歸為症狀,而非「併發症」,顯示醫界對於「併發症」的定義仍未達成共識。

9. 雷射手術後併發症治療選擇有限
雷射手術對於併發症的治療方案極為有限,通常會選擇佩戴硬性隱形眼鏡供視力的改善,但因雷射手術後隱形眼鏡驗配過程既費時且昂貴,許多患者最終選擇放棄。

10. 眼鏡和隱形眼鏡相對安全
一些外科醫生已放棄進行手術,因為雷射手術最終只是一種選擇性治療,病患沒有充分理由,不須冒著視力損失的風險,眼鏡和隱形眼鏡才是最安全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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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的背後 為良心還是為商機?
2012/02/15 自由時報 洪素卿

二○○五年,一位眼科醫師預言,未來近視雷射矯正併發症,恐成國人失明重要原因。這個爆炸性的發言登上媒體後,讓台灣近視雷射市場從巔峰被打趴到谷底,手術人數幾乎腰斬。

沒想到,七年後,眼科名醫蔡瑞芳再度丟下震撼彈。近視雷射手術的安全性真的出了問題嗎?

二○○五年,當年問題的核心是,各醫院為了爭食近視雷射這塊大餅,競爭白熱化;不但有醫院打出「憑學生證折扣優待」、「機票住宿加手術只要九千九百九十九元」,低價競爭下,傳出部分院所將切割角膜瓣用的板層刀重複使用,結果有些角膜瓣切得不平滑,甚至傳出角膜瓣做到一半,刀子卡住,導致角膜被切成兩層。還有診所在患者來詢問當天就將其拱上手術台。一些角膜太薄、瞳孔太大,甚至有青光眼、免疫疾病等不適合做手術的患者,也被推上手術台。浮濫手術的苦果,就是負面新聞接連見諸媒體版面。之後,眼科醫界啟動自律、認證等手段,希望能為市場止血。

七年後,問題的核心,真的變成了安全性問題?還是仍是市場問題?

蔡瑞芳不願再做LASIK的宣言,對外所持的理由是因為有不確定性的併發症。但是,同樣是大醫院的資深眼科醫師,不久前,卻親手幫女兒做了近視雷射手術。

雷射手術的安全性,恐不是三言兩語、一兩個醫師、幾個案例,可以簡單論斷。需要有作為的主管機關,持續性收集資訊,提供更科學性的論述。

蔡瑞芳大動作發言,有醫師認為,其背後的原因,可能與近視雷射市場已被大型連鎖醫療集團壟斷有關。不少醫院動輒以揪團十人,一人省一萬,或者按讚就可抽iPad的行銷行為攘奪市場,即使是大教授也難以競爭。

衛生署任由這樣的違規情況不斷出現,竟然本末倒置,只罰發起團購的個人,而不是醫院,簡直難以想像!

雷射手術的安全問題必須持續關注,但如果主管機關放任競爭惡化,讓商業行為繼續主宰醫療,再安全的手術,也有變得不安全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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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封刀 「近視雷射有併發症」
2012/02/15 蘋果日報 沈能元、高子航、陳麗婷╱台北

雷射近視手術是否安全爆爭議。國內最早進行雷射手術的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研究所教授蔡瑞芳昨公開表示,因不少早期接受手術的患者出現併發症,十多年後視力明顯下降,他已停做雷射近視手術近半年。衛生署昨指會向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了解,該會則緊急開記者會,強調雷射近視手術非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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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近視普遍,衛生署於一九九五年開放醫療院所進行雷射近視手術,眼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浤裕說,全盛時期一年有十萬人動刀,目前平均一年也有三萬人做手術,以每次手術三萬到七萬元計算,每年商機逾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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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瑞芳已停做手術
但國內最早進行雷射近視手術、患者上萬人的蔡瑞芳昨卻驚爆,自去年九月即停做此手術。蔡瑞芳說,雷射近視手術是利用雷射刀,將近視患者的眼睛角膜環切約四分三圈,掀起上層角膜後,以雷射刀切去下層角膜,再將上層角膜覆蓋回去,因角膜變薄,焦距變短,達到矯正近視的目的;但臨床長期觀察發現,部分患者在開刀十多年後視力開始退化,讓日常生活及工作大受影響。
蔡瑞芳說,門診中有名四十多歲女子,十多年前進行雷射近視手術治療,術後視力一直維持一.○,但近期視力卻明顯變差,甚至無法開車出門接送小孩,心情非常沮喪。女子經檢查並未發現有白內障或黃斑部病變等疾病,且還有六、七名患者也有相同視力退化問題,且已排除生活習慣、年齡老化等因素,因此研判應是術後角膜瓣慢性發炎,導致視力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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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醫師強調安全
蔡瑞芳強調,患者出現視力減退,是後續眼睛發炎引起,非手術失敗故無賠償問題,他停做手術只是因無法坦然地告訴患者,進行雷射近視手術絕對沒有併發症。
記者昨訪問曾做雷射近視手術的民眾,三年前做手術的張小姐說:「至今晚上還是會畏光,早上則容易眼乾。」八個月前做手術的高淑惠說,術後完全沒出現併發症,效果很好。
完成國內首例雷射近視手術人體試驗的眼科醫學會理事長、台大醫院副院長暨眼科部主任胡芳蓉昨授權眼科醫學會代為發言,該會理事丘子宏昨天在記者會強調,只要排除不適合手術的患者,雷射手術非常安全,國內外臨床研究均顯示術後副作用發生率低於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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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不會要求停做
丘子宏說,若是十幾年後有後遺症,應考慮年紀大引起的水晶體等病變問題,不能單純說是手術引起,目前並無會員表示要跟進停做手術。三軍總醫院眼科部視力保健科主任戴明政說,不會停做相關手術。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說,目前全案純屬蔡瑞芳個人意見,不會開會討論是否要求停做手術,但衛生署會向眼科醫學會了解,是否有其他醫師遇到相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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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不會禁止雷射近視手術
2012/02/15 聯合報 施靜茹、詹建富/台北

蔡瑞芳LASIK「封刀說」,昨在眼科醫界投下震撼彈。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昨晚緊急消毒,強調雷射近視手術已引進台灣十九年,受術病人至少有二、三十萬人,出現手術副作用或併發症的比率低於百分之一,只要嚴格篩選病人及注意手術過程,是「一種相當安全的手術」。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也強調,除非醫師的見解發表在國際期刊,且經醫學會的科學討論認為手術確實不再適合,否則衛生署不會禁止這項手術,其他國家也未明文禁止雷射近視手術。

石崇良表示,雷射近視手術早年技術較不成熟,併發症相對較多,有些醫師會接獲病患抱怨;不過,如未做科學性統整,只是提出個人臨床經驗,未必能呈現全貌。

眼科醫學會理事兼雷射屈光手術召集人丘子宏指出,雷射近視手術可讓九成五患者視力恢復達零點八以上,雖偶有極少數醫師質疑安全性,但其實手術非常安全,出問題的多半是未嚴格篩檢病人,如對某些不適合開刀的病人(如乾眼症、圓錐角膜)貿然手術所致。

至於雷射近視手術常見的併發症如眩光、夜間視力變差及乾眼症問題,台大醫院眼科醫師王一中強調,近年來雷射儀器已大幅進展,包括前導波雷射、虹膜定位儀等,都會使可能併發症降到最低。

眼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林浤裕也表示,美國對於治療手術十分嚴謹,如果雷射近視手術不安全,美國不會開放飛行員接受這項手術。

丘子宏指出,雷射近視手術即使有併發症,多半是在術後半年內出現,不可能在術後多年才視力突然衰退;他研判,可能是病人本身有白內障、青光眼或視網膜等問題,不應歸罪雷射近視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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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施行細則50條失效 食藥署宣布要重訂 2019/06/14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北市一名毛姓婦產科醫師,5年前調劑藥品給主訴下腹痛、陰道異常出血患者,遭北市衛生局認定違反醫藥分業,不符合醫療急迫性下由醫師調劑藥品,毛姓醫師不滿聲請釋憲,認為藥事法剝奪醫師工作權,大法官今做出解釋,認為藥事法限制醫師藥品調劑權並未違憲,但藥事法施行細則訂得太嚴要求即日起失效,食藥署回應,將重訂更明確的施行細則,避免模糊地帶。

5年前,北市衛生局發現,毛姓醫師診斷一名主訴是下腹痛、陰道異常出血患者為子宮炎症合併出血,患者因腹痛行動困難,因此,醫師開立處方後,並未委請患者赴藥局拿藥,而是要患者簽署「緊急調劑請求書」,而該請求書並非是官方制訂,而是醫師自行撰寫,患者簽署後,醫師自行調劑藥品給予患者。

後續患者回診時,毛姓醫師也是直接提供藥品,並且在現場將塞劑塞入患者陰道中。北市衛生局認定,毛姓醫師違法,主要是毛姓醫師不具藥師資格,也不符合藥事法規定的疾病急迫性醫師可直接調劑藥品,或是處於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認定違法開罰3萬元。

毛姓醫師不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認為剝奪醫師調劑權,大法官今做出解釋,認為藥事法第102條中限制醫師的藥品調劑權,是符合憲法,主要是醫藥分業且藥師與醫師具有各自的專業,但是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主要是解釋母法,但解釋的內容有超越母法的意涵,認定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宣告違憲,施行細則第50條今起失效。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陳可欣表示,今年針對此案,在大法官釋憲之前,曾再一次作出對於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的解釋,由於疾病複雜性高,醫師認定為緊急醫療時,如急診,未經藥師直接調劑藥品給患者是被允許的,而患者再次回診,患者有取得藥品的急迫性等,經醫師評估其急迫性,若夠急迫同樣也能直接調劑;但摒除醫療急迫的需求,醫師仍應該開立處方,由患者至藥局取藥。

不過,大法官釋憲後,藥事法第50條即日失效,陳可欣表示,食藥署也將重新解釋母法,針對緊急狀況醫師調劑藥品一事,做出更明確的解釋,不再有模糊空間,並且會訂定新的施行細則,屆時仍將依照法規,經過預告、公告、送立院備查等程序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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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降血壓藥爆致癌疑雲 高市衛生局下架回收4萬顆 2019/02/28
聯合報 記者徐如宜

衛生褔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月27日發佈,瑩碩生技醫藥公司的高血壓藥「德壓悅膜衣錠160毫克」、「可德壓悅膠囊 80/12.5 毫克」,及美商亞培公司台灣分公司的高血壓藥「易德壓悅膜衣錠5/80毫克」,原料含有「N-亞硝基二甲胺」,要求即刻下架停止供應。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雖然連續假日部分診所及藥局未營業,仍持續加強清查,目前已回收4萬4000多顆。

食藥署要求各縣市應於1個月內,也就是3月27日前完成回收,並請衛生局督導下架回收事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昨天取得食藥署提供的運銷下游業者名冊後,各轄區衛生所人員立即啟動全面清查機制並溯源管理,調查高雄市醫療院所及藥局,配合回報有無購買使用上述藥品,並逐一清查機構、業者回收下架情形。對於隱匿不配合的機構、業者,將依藥事法第94條規定處以2至10萬元罰鍰。

截至今天中午,共計清查高雄市醫院4家、診所69家、藥局及藥商17家,並回收「德壓悅膜衣錠160毫克」及「可德壓悅膠囊 80/12.5 毫克」藥品,共4萬4782顆。

高雄市衛生局已勒令機構、業者立即回收下架,因適逢連續假日,部分診所及藥局並未營業,衛生局將持續進行這些藥品下架回收稽查工作,並盡速完成督促有機構業者使用該等藥品的回收作業。民眾如領有這些應回收藥品,可就近至原領藥機構退回藥品。

高雄市衛生局也提醒正在服用這些藥品的患者,該等藥品主要用於高血壓等需定期服藥控制的疾病,所以不建議任意停藥,應盡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處方其他適當藥品,如果有身體不適情形,要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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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維他命D反而有害?一位名醫的認錯告白 2019/02/09
科學的養生保健 林慶順教授

不論是在台灣或是在美國,一些親友都在傳一個有關維他命D的影片。那是一位台灣醫生在一個八卦健康節目裡很憤慨地說,維他命D對全身上下都非常重要,所以沒有不吃維他命D補充劑的道理。 我為了讓讀者知道那是一個錯誤的建議,先前發表了《維他命D抗癌,治癌?》。

不過,從點擊率來看,我這篇文章的影響力是遠遠不及那個影片。

但是,這也不算意外,因為我很清楚,要改變一個根深蒂固的習慣或信仰,是需要時間,努力和堅持。

所以,為了幫助大家做改變,我今天要來講一個故事,講一個大牌醫生的認錯告白。

這位大牌醫生名叫Tim Spector,是英國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的教授及遺傳流行病學系主任。他發表超過800篇研究論文,名列全世界發表數量最龐大的科學家的前1%。他還擁有好幾個世界頂尖的頭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擊國王學院的網頁來看這位醫生的簡介。

這位醫生在2016年1月6日在他的專欄發表The sun goes down on Vitamin D: why I changed my mind about this celebrated supplement(維他命D太陽下山:為什麼我對這個廣受稱讚的補充劑改變了想法)。

以下是我給這篇文章的重點所做的翻譯:

幾十年來,醫生,患者和媒體都對各種他命D補充劑感到迷戀。無休止的新聞頭條大力稱讚它們具有降低各種病症的神奇功力。 醫學專家們,包括我自己,幾十年來一直跟病患提倡要吃補充劑。

我自己也曾經服用過維他命D,並且推薦給我的家人。

然而,在2013年,我對補充劑的觀點發生了巨大的改變。我知道我錯了。

那一年,我為了要寫“飲食迷思”(Diet Myth)一書,開始蒐集並研讀相關資料。(註:此書現已發行)

從這些資料我非常詫異地發現,幾乎所有的維他命補充劑都缺乏科學根據。它們之所以受到廣大歡迎,要歸功於商業集團以及明星們的推銷。

目前的科學證據顯示,維他命補充劑非但沒有任何好處,反而可能有害。例如:

有一個大型的臨床試驗發現,維他命E補充劑實際上會增加攝護腺癌。

有一個超大型的分析研究(綜合27個臨床試驗,50萬病患)發現,維他命補充劑對預防癌症或心臟病,完全無效。

這還不打緊,更讓人吃驚的是,過分地吃補充劑會增加得癌和心臟病風險,以及促進早死。

縱然在護骨方面,兩個大型的臨床研究也發現,大劑量的維他命D會大幅度地(2到3成)提高骨折的風險。

自從1980年以來,許多研究人員,包括我自己,撰寫了數千篇論文,將137種疾病歸咎於缺乏維他命。但是,一篇2014年的報告發現,這些關聯性是虛偽的。

目前的證據是,所謂的維他命D過低,幾乎完全與健康無關。縱然有關,那也是疾病會引起維他命D過低,而不是維他命D過低會引起疾病。

至於為什麽吃補充劑反而有害,目前的證據是,過量的維他命會干擾我們的腸道細菌以及免疫系統。

我最喜歡的維他命竟然是危險的,這實在是一個警鐘。我們應該認清這些化學品在全世界被濫用的情況,而不是將它們常規性地添加到食品中。我們在這些產品上浪費的數十億美元,應當花在正當的醫療保健。

人們應該接受教育,應當被告知: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只要曬太陽以及吃多元化的真正食物,就足以得到所有健康所需的維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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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醫囑乖乖吃藥竟變憂鬱?致鬱副作用的9大類藥品 2019/01/23
元氣網 潘懷宗

2018年6月12日美國芝加哥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Chicago)藥學院卡多教授(Dima Mazen Qato)發表在《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一項歷年來最大規模的研究顯示,許多常用藥物竟然可能會引發沮喪、憂鬱等情緒障礙,且有高達三分之一的美國人,目前正在服用的藥物中,就具有引發情緒障礙的可能副作用。

卡多教授發現,有九大類近200種藥物,像是用於抑制胃酸分泌的氫離子幫浦阻斷劑(proton pump inhibitor, PPI),以及治療高血壓的β受體阻斷劑(Beta blocker)等,都有可能導致憂鬱或是產生輕生的念頭。在美國甚至連醫師也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些為病人開立的藥物,會造成情緒低落。

研究也發現,服用這些藥物的種類越多,實際造成憂鬱的可能性就越高。這項研究共搜集26,192名成年人的數據,所有參與者都列出他們在調查期間(2005~2014年)的用藥情形,經過統計分析後發現,同時使用三種或更多該類藥物的參與者中,約有15.3%有藥源性憂鬱;同時使用兩種該類藥物者,有9.5%曾有憂鬱,若僅使用一種該類藥物之參與者,約有6.9%曾有憂鬱。相較之下,沒有服用任何該類藥物者,只有4.7%表示有憂鬱傾向。

美國在2005~2014年間,服用這些可能導致情緒障礙藥物的人數大約增加了37.2%,且每天服用5種以上藥物的人數佔所有服藥人口的15%。因為上述研究結論已經顯示服用藥物的種類越多,則引發憂鬱症的情況就越常見,因此,引起了各大新聞媒體的注意,大篇幅報導。

基本上,無論是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或是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新藥上市前,都必須提供嚴謹的毒性試驗評估,與充分的人體臨床試驗數據,藉以證明藥品之安全性與有效性,針對藥品上市後,亦設有「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品不良品及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系統」等作為藥品監督機制。這些都是為了確保藥品對於人體的安全性,即便如此,藥物副作用的風險卻依然存在,佔據美國死亡原因第4位,高於肺病、愛滋病及意外死亡。

任何一個藥品如果有10%的人出現特定副作用,藥廠就必須將此症狀標註為常見副作用。而那些可能對日常活動造成重大影響、導致必須入院治療、甚至危及生命的嚴重副作用等,也都被要求必須列出。因此,每次拿到藥袋,上面列舉的副作用一大堆,病人還未服藥就開始憂心,但是,也有很多情況下是某項副作用原先根本不知道,是在上市一陣子後才發現的,就像這次許多的藥源性憂鬱症一樣。

藥物可以引發憂鬱症的文獻報告,之前就有人發表,2016年11月由丹麥哥本哈根大學(University of Copenhagen)在《美國醫學會精神病學期刊》(JAMA Psychiatry)的研究報告就指出,服用避孕藥的女性被診斷出憂鬱症的機率會增加。此研究共調查分析1,061,997名年齡介於15~34歲之女性健診紀錄,結果發現,一旦服用含有雌激素與黃體素的複合口服避孕藥(combined pill),同時又必須服用抗憂鬱藥的機率要比沒有服用避孕藥者多出23%。若是服用僅含黃體素的口服避孕藥,機率則更高出34%。

此外,2018年1月由台北榮總精神醫學部黃威勝醫師(Wei-Sheng Huang)發表在《心理治療與身心醫學》期刊(Psychotherapy and Psychosomatics)的研究報告中,共分析2,366名服用氫離子幫浦抑制劑(PPI)並發展成為憂鬱症患者之數據。結果顯示,氫離子幫浦抑制劑這種制酸劑,長期使用可能會透過破壞腸道有益菌,進而導致嚴重的憂鬱症。

與未發生憂鬱症狀的患者相比較,產生憂鬱症的患者每日攝入較高劑量的PPI類製劑。像是服用保衛康(pantoprazole)、泰克胃通(lansoprazole)及百抑潰(rabeprazole)三種藥物的參與者,之後罹患重度憂鬱症的風險都發現有顯著增加。

由於腸道中的有益菌可以透過產生某些荷爾蒙或神經傳導物質,藉以改變大腦的功能,而大腦的情緒反應也可以影響我們的腸道細菌。所以推測這些藥物可能是因為破壞腸道菌叢平衡,進而影響腦-腸軸線(gut-brain axis),導致憂鬱風險增加。

美國憂鬱症患者,已超過1,600萬,另根據WHO統計,全世界更有高達3.5億的憂鬱症患者。光是2013~2016年間,美國憂鬱症確診率就上揚了33%,且越來越多美國人可能無意中正在服用會導致憂鬱的藥物。在台灣,截至107年8月底,根據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統計,全台抗憂鬱藥物使用人數,也高達1,273,561人,這些數字在在顯示無論在國內外,憂鬱症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絕對不容小覷!

那讀者們一定想要知道,究竟該如何避免藥源性憂鬱症的副作用發生呢?由於人體結構非常複雜,每個人可能都不一樣,當你開始服用醫師開立的新藥物時,自己就應該隨時監測、記錄情緒上的變化,例如,原本沒有憂鬱傾向的人,突然開始出現憂鬱的情緒反應,就應該警覺到有可能是藥物的副作用,或是藥物間的交互作用。 如果有上述情況發生,應該即刻諮詢醫師是否需停、換藥?或透過其他方式(如:改變飲食或增加運動量)以改善病情。這是因為越來越多人必須「同時服用」這九大類的藥物,而且,有些藥物是根本沒有任何警告標示的,所以必須要由患者本身和醫療專業人員自行且隨時警覺可能造成的風險,這樣才能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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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丟近5億顆!大掃除別亂丟過期藥 應拿回醫院或藥局 2019/01/25
聯合晚報 記者葉卉軒

根據統計,國人每年丟棄的藥物約有193公噸,總計有近5億顆。消基會、藥師公會全聯會今天教民眾正確處理家中過期藥物方法,提醒「不再使用」或「已過期」的藥品可直接送回醫院或藥局檢收站,不能直接丟馬桶或水槽,以免汙染生態環境。

近來許多民眾陸續開始大掃除,除了整理居家環境外,消基會今天攜手藥師公會全聯會共同召開「藥品大掃除記者會」,教民眾正確處理家中廢棄藥品六步驟。

消基會指出,部分國人習慣將藥品儲存起來,以備將來生病時可直接用藥,省去再跑一次醫院。有人甚至將剩餘的藥品囤積起來捨不得丟棄,但去醫院看病時又請醫生再多開一次藥,久而久之家中藥品越積越多。

但許多民眾沒有特別留意藥品的效期,要吃藥時才驚覺藥箱囤積了許多過期、變質的藥品,但過期藥品丟垃圾桶或沖馬桶,除了會造成環境汙染,也有浪費健保資源的疑慮。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民眾應先了解家中藥品的保存期限,「不再使用」或「已過期」的藥品可直接送回醫院或藥局檢收站;液體藥品(生理食鹽水、葡萄糖注射液除外)、荷爾蒙、化療與免疫抑制劑、抗生素、針劑、針具等,須依醫療廢棄物處理,可直接送回開立藥局或醫院、診所。

民眾若不清楚如何處置家中廢棄藥品,消基會表示,可向住家附近的藥局專業藥師諮詢,或直接拿至醫院的藥品回收站,切勿直接丟入馬桶或水槽汙染生態環境。

至於平日藥品保存方式,應將內用藥與外用藥分開存放,不同藥品不混在一起,以免誤食外觀相似的藥品。藥品應跟原包裝及使用說明書放置在易於辨識的密閉容器中,保留包裝上的有效日期、使用方式及用量等相關資料,置放在孩童拿不到的高處,並且避光、避熱、避潮濕。

至於來路不明、標示不完整的藥品,或從外觀可明顯辨識出已發霉、結塊、變質者,則直接回收處置,切勿再使用。消基會與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民眾記得將家中的藥箱拿出來做大掃除,確實將廢棄藥品依照藥性不同做好分類回收,以免誤將過期藥品吃下肚,也避免亂丟藥造成環境汙染。民眾就醫回診時,若有未服用完畢藥品,要主動提醒醫生減低藥品處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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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出包…校園流感疫苗打不打? 2018/10/31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鄭媁

公費流感疫苗開打第三周,預計十一月一日進入校園施打,但賽諾菲及國光二家藥廠疫苗先後出包,不少家長猶豫是否該讓孩子接種。衛福部疾管署昨天上午與廠商開會,國光承諾本周五提出調查報告;賽諾菲預定最晚三周內公布結果。衛福部強調,瑕疵疫苗為單一事件,民眾可安心接種。

國民黨團昨天批評,依疾管署統計,每四個接種公費流感疫苗的嬰幼兒,就有兩人打到問題批號的針劑,顯示衛福部管理鬆散,對嬰幼兒家長而言,疫苗打與不打都面臨兩難。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疫苗如有些變質或其他情況,注射到身體裡基本觀察期是兩天,如果兩天內有情況會通報,目前沒有接到不良的通報。

校園流感疫苗將於周四開始接種,卻遇到疫苗瑕疵事件。莊人祥說明,目前只有兩支疫苗出問題,存於倉庫的國光疫苗,已逐支檢驗,無查出瑕疵品;賽諾菲疫苗正一支一支檢查,預計明天可全數查完,目前也沒有發現任何瑕疵品,瑕疵疫苗仍視為「單一事件」。

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在立法院也強調,流感疫苗非整批出問題,食藥署有十一道檢驗,目前也沒有收到不良通報,相對於壞處,打疫苗的好處仍非常多。莊人祥說,市面上的疫苗安全疑虞,鼓勵學生把握權利,及早於校園集中接種公費流感疫苗,他強調:「我女兒是一名高中生,今年一樣會讓她接種。」

莊人祥指出,兩批與瑕疵疫苗同批號的疫苗都已暫停施打,待檢驗報告出爐後,由食藥署決定是否重新開打;目前醫療院所的流感疫苗都是安全的,且迄今接獲十七例不良反應通報個案,均與這兩批疫苗無關。民眾若對疫苗有疑問,可以撥打一九二二諮詢專線。

但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批評,抽檢比例須按國際標準千分之五,以這次國光流感疫苗為例,供應八萬多劑,應抽檢四、五百劑,實際上才抽檢一百九十劑,比例過低的問題,應一併檢討。

疾管署昨天也公布流感最新疫情,上周新增七例流感重症,均未打過今年流感疫苗,五名為六十五歲以上、一名四十六歲成人及一名十六歲學生,近四周累計十九起流感群聚案件,以校園群聚十起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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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出包、衛福部長下台負責? 感染專家這麼說 2018/12/02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連連出包,疫苗供貨不足,許多民眾沒能順利接種,立委點名衛福部長陳時中應為此下台,對此,參與流感疫苗專家會議的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台大兒童醫院小兒部主治醫李秉穎說,出問題的是疫苗供應商,如果要說這是疾管署的錯,是不公平的。

李秉穎指出,這麼多年來,第一次遇到流感疫苗異常烏龍事件,對象為國際大藥廠,而且還是連續出包,實在令人意外。第一次疫苗顏色變異,還沒施打的疫苗全數封存,藥廠趕緊補送另一批貨,沒想到還是又出包。在討論過程中,所有專家委員都主張嚴格管理,有問題的疫苗絕對不能放行,才能確保接種者安全。

李秉穎說,原本流感疫苗採逐批抽驗,現在則是百分之百檢視,等於一根一根地檢查,連藥廠都認為太過嚴苛,沒有其他國家這樣做,但為了國人的安全,食藥署工作人員辛苦地把關。

至於藥廠補貨速度太慢,李秉穎解釋,每年流感疫苗的病毒株都不太一樣,因此,藥廠依據訂單來統計生產數量,不可能有庫存貨,必須緊急趕工製造,但仍供貨不足,才會造成目前國內成人劑型流感疫苗大缺貨。

李秉穎提醒國人,應該把握機會,儘速至醫療院所或是衛生所、健康中心施打公費流感疫苗,或是自費接種四價流感疫苗。截至目前為主,社區病毒篩檢發現,B型流感病毒並沒有變異,因此,疫情仍處於低點,民眾不用過於緊張。

一旦流感進入流行期,李秉穎建議疾管署,應該比照2009年流感大流行期間,放寬公費克流感等抗病毒毒藥的給付,只要出現類流感症狀,就予以給付。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指出,一開始發現疫苗異常、有瑕疵,疾管署就立即處理,邀請專家學者開會,聽取意見。連著兩波出包、停用,才會造成供貨不足,目前以老年人、慢性病等高危險群為主要施打對象,希望將所剩的疫苗發揮至最大效用。

莊人祥預估,至這個月底之前,陸續會有24萬劑流感疫苗進到台灣,應該會在天氣變冷之前,打完所有疫苗,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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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首見!公費流感疫苗變色 19萬支停用 2018/10/27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魏莨伊

1劑異常變色 3.2萬人打了同批號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上周一(十五日)開打,但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前天(廿五日)接獲通報,發現一劑外觀明顯變色的流感疫苗。疾管署昨通知地方衛生局停用同批號疫苗,但已有三萬二千人接種同批號產品。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這是公費流感疫苗廿年來第一次遇到疫苗變色;這批疫苗廿三日才撥到各縣市衛生局,隔天就發現有疫苗異常變色。該批賽諾菲流感疫苗批號為R3J803V,問題疫苗將送回製造商賽諾菲藥廠檢驗,檢驗結果出爐前,同批號疫苗暫緩施打。

這批號疫苗30萬支 19萬支流向7縣市
莊人祥說,雖研判是單一事件,但民眾如果出現超過三天以上不良反應,可向醫療院所或各地衛生局通報。

他說,這批號疫苗共卅萬支,目前已配送到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十九萬餘支,分別送往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桃園市、苗栗縣與台中市,另有十萬餘支尚未配送,目前剩餘疫苗已全數暫停使用。

北市府衛生局科長歐佳齡表示,正常疫苗顏色應該是透明的,但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中醫昆明院區廿四日下午內部人員發現有一支未拆封疫苗顏色呈咖啡色,院方立即通報台北市衛生局與衛福部,並立刻通知暫停使用同批號疫苗,改施打另一家國光生技的疫苗。

莊人祥表示,今年購入六百萬劑公費流感疫苗,從本月十五日開打至今,已接種一百八十二萬劑公費流感疫苗,接獲十二例不良事件通報,但皆與變色疫苗不同批號,初判變色疫苗應是單一事件;已要求生產廠商賽諾菲將該支疫苗寄回原廠檢驗,儘速調查釐清原因。

是否因此導致公費疫苗不足?莊人祥回應,若出現公費疫苗量不足,會向其他地方衛生局調貨,民眾無需擔心打不到。

台大醫院小兒部感染科主治醫師呂俊毅表示,接種疫苗後,多數民眾會出現局部紅腫、全身痠痛、倦怠等,接種後二至三天出現的不適症狀屬正常反應;超過三天後症狀仍持續,就應儘速就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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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本來就無自費處方箋 官員要藥局去哪生? 2018/06/02
蘋果日報 蔡献章/台灣省藥師公會醫藥分業組前副召集人、藥師

無處方箋不得販賣處方藥,這是衛福部今年的施政重點之一,然而眾所皆知台灣並無自費處方箋這種東西存在,一般民眾與衛生官員都不曾拿過處方箋買過藥,那麼如何能依法行政呢?

事實上執法人員還是柿子挑軟的吃,直接對拿不出處方箋的藥局開罰,這是在不存在的東西中要求業者提出相關事證,但不知是否有選票因素考量,否則為何不學韓國用法律規定強制處方箋釋出呢?

另方面也應教育民眾不得無處方箋購買處方藥,甚至亂世用重典,無處方箋買賣處方藥則買賣雙方都罰,這反而更容易達到無處方箋不得販賣處方藥的施政目的,不是嗎?

國內醫藥政策一直為醫界所把持
其實國內藥政為何一直不能真正上軌道呢?甚且多位藥師說「真的很後悔投入社區藥師行業」,那是因為國內一直重醫輕藥,且醫藥政策一直為醫界所把持,很多醫藥政策都是先為醫界著想。

就以國內推行的醫藥分業來說,實行的是全世界獨創的雙軌制醫藥分業,允許醫師內聘藥師在診所內,或是在其隔壁開設門前藥局,表面上是醫藥分業,但實際上卻是藥師為醫師所聘,藥師無法獨立作業,容易滋生弊端,甚且醫師開錯方藥師也只能噤口不敢出聲,且因處方不透明化,也常造成申報與實際調配有些許增加或減少,這樣造成療效不同或有醫療禁忌,然而因為僱傭關係導致藥師不方便開口,吃虧的當然會是病患本身,而萬一有醫療糾紛發生藥師反而會擔上法律責任,因為沒有給醫師合適的藥事建議防患於未然。

事實上如果國內實行世界通行的單軌制醫藥分業,用法律來禁止醫師聘僱藥師,讓藥師能獨立作業,那麼病患便能立即獲得比現行制度較佳的藥事照顧,更甚而健保署若能提供額外費用,讓藥師除了藥事服務費外,每一件成立的藥事建議都給予藥事獎金,讓藥師們敢勇於提出建議、質疑,也讓醫師於開立處方時能更小心斟酌,那麼病患更能直接獲益,醫藥兩界也能教學相長,全民健康便不會是那麼不確定,而是必然可期。

95%的處方箋回流至醫師手上
依據民國95年法務部公布的門前藥局資料可知,約有95%的處方箋回流至醫師手上,因此若改為單軌制醫藥分業,可以有立即且全面性的改革空間,同時全國百姓也都會習慣於拿處方箋到住家附近的藥局領藥,也當然,若有自費處方箋也會憑處方箋購藥,這些行為藥師與病患都會變成習慣,也讓自費處方箋成為事實上存在的東西,得以做為稽查依據,讓人人有所遵循。

同時也讓醫藥雙方回歸良性的醫療常態——醫師提供專精的診斷與治療,而藥師也能遵循醫囑完成藥事服務,除了提供病患正確的給藥外,也能對醫師提供給藥前的用藥建議,齊心為病患健康全力付出,提供的是專業又合法的醫藥服務,讓國人能健康快樂地為家人拼經濟造幸福,進而編織國富民強的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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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擬2指標看藥局品質 醫改會:對民眾幫助有限 2018/01/2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藥局違規案件並不鮮見,全民健保開辦20年至今,尚未建立特約藥局服務品質指標,公開資訊讓各界監督,衛福部健保署下周二將邀集相關團體加以研議。不過,健保署目前僅擬公布藥局服務時間與雲端藥歷查詢量,民團認為無助民眾辨識藥局品質,應追加公布藥局違法紀錄與藥師每日平均調劑量等資訊。

對此,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任何意見皆能提出討論,健保署權責範圍內的資訊應都能揭露或整合進指標中,但部分藥局違規紀錄如未依照醫師處方開藥、私下賣不合法的藥物、讓不具藥師身分的人調劑等,違反的是藥事法,非屬健保署的管轄範疇,恐較難一併納入指標。

我國「健保法」明訂保險服務機構應定期公開其品質資訊,下設的「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規範,醫療院所須公布每日病床使用情形、護病比、急診返診率、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釋出率不等的資訊,但健保特約藥局至今尚未建立相關指標。

藥局違規案件並不鮮見,健保署日前才公布去年度的查核結果,151間藥局中就有87家違規、占率57%,其中台中市中港大藥局未實際受理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虛報藥費逾25萬點,台南市群美藥局虛報點數超過10萬點,並有發給保險對象非醫療必要的藥品與營養品,雙雙遭到終止特約的處分。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研究員楊東麒表示,健保署要建構特約藥局服務品質指標,日前行文各團體時僅擬公布藥局服務時間與雲端藥歷查詢量兩個項目,醫改會提議納入「藥局最近一年內是否有違反藥事或健保相關法規遭裁罰紀錄」以及檢視藥師是否可能過勞的指標「執業藥師平均每日健保處方調劑量」,皆遭駁回。

楊東麒認為,政府鼓勵醫藥分工分業,但若極少數藥局未作好把關,如未依照醫師處方開藥、私下賣不合法的藥物、讓不具藥師身分的人調劑等,社區藥局的信賴將會受到動搖。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健保署宜審慎思考善用品質指標這項工具,藉由資訊公開,讓一再違規或有涉及重大情節的少數不良藥局退場,為民眾把關用藥品質,並提升對社區藥局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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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過了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 本土製藥卻哀鴻遍野! 2017/12/29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立法院29日通過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本土三大製藥公協會卻發表共同聲明,「我們不知究竟做錯了什麼,而被國家犧牲?」,台灣藥廠將來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

本土三大製藥公協會指出,根據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實務統計,學名藥訴訟原廠勝訴率只有16.3%,學名藥廠勝訴率高達83.7%,但立法院通過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讓學名藥廠不能上場打球,延緩學名藥上市,這也使得健保龐大支出,不能透過學名藥市場競爭而下降,患者失去選擇或接近藥品之權利。

根據97年到106年智慧財產法院學名藥廠勝訴的案件,學名藥上市前每年原廠藥的健保支出金額為7.8億,加上患者自費藥品支出,國家每年損失至少10億元,台灣製藥業者過去對於樽節健保支出的努力,恐將付諸流水,令人遺憾。

三大公協會表示,多次呼籲立法院本會期暫緩通過藥事法修正,要求立法院舉辦公聽會,讓全民表示意見後,下個會期再討論本案等等,然而都未被採納,我國人民連要求正當程序的訴求都沒有被聽見,為此,促請各界關注我國未來實施藥事法專利連結的利弊,督責政府興利除弊:

一、 學名藥廠按藥事法申請查驗登記,符合法令,應核發藥品許可證,但衛福部未來暫停核發程序,不給學名藥廠答辯或救濟的機會,等同由專利權人來決定是否要暫停核發,等同定暫時狀態處分,卻沒有司法審判的正當程序。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顯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侵害人民的財產權與訴訟權,也不符現行法制。

二、 專利權人如依法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專利權人需證明勝訴的可能性並提供擔保金,但藥事法專利連結修法「獨厚」專利權人,只需提起侵權訴訟,即可使衛福部停發藥證,有違法理。衛福部暫停核發許可證的誘因,將鼓勵專利權人提起侵權訴訟,但學名藥廠如果打贏專利侵權訴訟,是否應該請求國家賠償?衛福部認為應由專利權人自己負責,而不是國家應賠償學名藥廠,應該具體規定如何補償學名藥廠。

然而此次立法仍要求學名藥廠證明「自始不當行使專利權」,徒增舉證困難,且未規定具體賠償數額,也未訂定行政罰,應無法嚇阻專利權人濫訴,無法填補學名藥場損害,也無法填補我國健保與患者醫療支出之損害。

三、 我國公平會迄今尚未完成公平交易法配套措施,應效法美國近年國會提案,明訂逆向給付之構成要件,減輕我國公平會的舉證責任 (例如:倒置對市場損害、行為人故意之舉證證責任),並增加公平會的相關編制及預算後,來防止專利權人濫用專利壟斷藥品市場。

四、 由於全球人口走向高齡化、新藥價格越趨昂貴,造成各國財政沉重負擔,多國政府開始積極鼓勵使用學名藥,我國政府仍應制定配套制度擴大學名藥的普及率,來降低醫療支出,並促進我國製藥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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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走廊出現金童玉女好嚇人? 其實它得過獎! 2017/11/14
ETtoday 洪巧藍/台北

台大醫院走廊近來出現一個充滿傳統意象的「牌樓」,還帶著兩隻「金童玉女」,讓不少網友覺得驚悚,還有人戲稱「這是設靈堂嗎?」。其實這是是台大醫院感染管制中心舉辦「抗生素注目週」活動設立的布袋戲藝術,可別小看這些布袋戲偶,台大醫院曾經使用他們拍抗生素宣導短片,且在今年日內瓦國際感染管制年會獲得大獎!

醫師陳志金在臉書貼出台大感染管制中心活動照片,一個傳統牌樓上寫著「台大醫院」、「抗生素注目週」,左右還跟了穿著白袍的布袋戲偶醫護。陳志金發文指出,當你路過看到這牌坊,腦中一定閃過這個「很嚇人」、「很醜」、「很像死人」等印象吧?

陳志金文中指出,「主辦單位就是要讓你有這種感受!」活動目的就是要引起民眾和醫療人員對抗生素合理使用的重視,減少抗生素的濫用與抗藥性細菌的產生。

台大醫院感染管制中心主任盛望徽受訪表示,世界衛生組織自2015年起於每年11月第三週舉辦「世界抗生素週」,希望提高人們認知,避免抗生素抗藥性繼續發生和擴大。台大醫院則是率先響應,舉辦系列講座討論抗生素、流感等與大家息息相關的議題。

為何會採用布袋戲偶?盛望徽說,他們發想的時候也曾經考慮過找政治人物或者明星代言等,但後來認為使用傳統在地的特色表演比較具有吸引力。台大醫院與台原亞洲偶戲博物館合作拍攝「請把抗生素留給真正的細菌感染」短片,片中使用布袋戲偶闡述非必要使用抗生素的危險性,強調「一般感冒不需要使用抗生素」。

這個短片於今年在日內瓦舉辦的國際感染管制年會獲獎,不僅是台灣唯一獲獎,更是亞洲第一名,放到全世界來看也排名第三!外國朋友們都很驚喜使用人偶的表演。這次「抗生素注目週」就是採用片中布袋戲偶作為陳設。

至於被網友笑稱是靈堂、金童玉女,盛望徽則說,這應該要正面看待!台大醫院過往也曾經舉辦抗生素相關宣導活動,但反應都一般般,這樣需要民眾關注的議題被注意,他們目的就達到了。

陳至金在臉書PO文也提到,民眾和醫療人員都要瞭解,一般的病毒感染像感冒,是不需要使用抗生素的!抗生素是針對細菌的感染才有效,對病毒是無效的!感冒時,跟醫生要求開立抗生素是可笑的,若醫生開抗生素給病人也是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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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快篩型驗孕盤流竄全台2年 衛生單位渾然不知 2017/10/02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太扯了,幽靈驗孕產品流竄全台2年,衛生單位竟沒發現!

陳姓女子向聯合報投訴,她因有生育計畫,到藥妝店購買「舒位驗孕盤」,2次檢測下來都因線條難判讀,不知是否有懷孕。她好奇上網查詢,驚訝發現製造廠「龍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早已於104年停業,等於買到幽靈黑心產品。

食藥署證實,藥商億順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委託龍騰生技製造「舒位驗孕盤」、「舒位驗孕紙」和「舒位驗孕筆」,但龍騰生技目前仍停業中,涉違藥事法的「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龍騰生技已移送檢方調查,查證屬實,龍騰生技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3項驗孕產品, 新北市衛生局以「第一級危害」回收通知,9月11日下令億順公司進行全批號下架回收,不得販售,且應於10月15日前回收完畢。若億順公司未在期限內回收完成,則可依藥事法處20萬到5百萬元罰鍰,鋪貨通路商也會連帶處分。

據規定,回收藥物分三級危害程度,第一級包括劣藥、偽藥、禁藥、不良醫材或未經核准製造輸入的醫材等,對民眾健康有較大危害;第二級包括過期劣藥、不良醫材等,但無重大損害之虞;第三級則是藥物及醫材有損害使用者安全之虞,但風險較低。

陳小姐說,她今年42歲,有一名8歲孩子,雖想再生第二胎,但因年紀大了,才會依賴驗孕棒檢查。她先後去屈臣氏買2次舒位驗孕盤,但每次判讀都覺得線條不明顯,好奇確認盒裝上的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到2019年5月,並沒問題,但進一步上網查藥商及製造廠,驚訝發現製造廠龍騰生技早已停工不生產。

「難道我手上的東西是幽靈工廠生產的?」陳小姐氣憤表示,雖然驗孕產品屬於醫材,非內服藥品,但若女性懷孕了,驗孕沒驗出來,對女性其實很困擾,難以特別注意懷孕期間的飲食或運動。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表示,日前新北市衛生局已接獲民眾檢舉,經調查,龍騰生技104年主動向台南市衛生局申請停業至今,並非因製造產品不良或資金不足而註銷許可證。但是,停業後就不能製造產品,龍騰生技未經核准製造醫材,涉違藥事法,台南市衛生局已將龍騰生技移送法辦。

林欣慧說,億順公司身為藥商,不管對龍騰生技停業知不知情,都要負責。若明知龍騰生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材,卻仍販賣、供應、運送或保存產品,可依藥事法處3年以上徒刑、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若億順公司不知情,則需負過失責任,也可依藥事法處6個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新北市衛生局9月11日下令舒位驗孕盤、舒位驗孕紙和舒位驗孕筆全批號回收,但陳小姐說,她9月29日到屈臣氏仍買得到舒位驗孕產品,衛生單位監督不周、控管疏失,「真的太扯」。

林欣慧解釋,新北市衛生局是要求億順公司10月15日前回收完畢,且衛生局也在調查核對,釐清回收的舒位驗孕產品,是否是在龍騰生技停業前所生產的產品,「停業前生產算合法,停業後生產則是違法。」

億順公司負責人今天人在海外,無法受訪,但內部員工說,「我們也是受害者」,是龍騰生技刻意隱瞞停業一事,繼續和他們簽約合作,目前已找新廠商代工。內部目前懷疑是同業惡意詆毀商譽,因不只是舒位驗孕產品,連他們輸入的衛生套產品也被檢舉,這二個月來幾乎不能賣東西。

林欣慧則呼籲,若消費者手上持有舒位驗孕盤、舒位驗孕紙或舒位驗孕筆,因違法產品的準確度恐有疑慮,建議就不要再使用了,另將產品退回原購買處,由原購買處評估如何補償。另呼籲各通路業者配合回收作業,不要再讓問題產品流通市面。

林欣慧補充,女性使用市售快篩型的驗孕產品,很可能因賀爾蒙濃度不夠,造成判讀線不清楚,建議幾天後再試一次,但畢竟準確度有一定範圍,仍應到醫院確診。若民眾使用藥品、醫材或化妝品若有不良反應,除了檢舉之外,也可上該署的不良反應通報系統進行網路通報: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4215。

龍騰生技聲稱,市售的產品都是停業之前的庫存,依法仍可販售,且全案目前偵查中,不便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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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複用藥 藥品部分負擔擬提高 2017/08/31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為了避免重複用藥,健保署內部研擬提高藥品部分負擔,將現行最高上限200元往上調升,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最近將跟衛福部長報告細節,這是正確的方向,不過關係到國人就醫權益,尚未定案前,健保署不會貿然行事。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浪費,健保署積極推動雲端藥歷、雲端檢查病歷,日前行文全國20家醫學中心、84家區域醫院,要求各醫院8月14日起實施藥品回收登記措施,每天登記重量及類別,讓立法委員以及社會大眾了解藥品浪費的嚴重性。

李伯璋指出,同一家醫院如有重複領藥就會核刪,下階段擴大範圍,患者在短時間內至不同醫院領同類型藥物,後面開藥的醫療院所就會被核刪,檢查項目也將比照辦理。

人在美國參訪的李伯璋說,「健保是台灣的驕傲」,已有美國國會議員邀請他至國會專題演講,希望國人珍惜有限健保資源,有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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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膜衣錠爆假 9萬顆已下肚 2017/05/2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劉嘉韻、王長鼎

偽藥案再一樁!新竹醫療院所日前向衛福部食藥署通報,精神科用藥「金平膜衣錠5毫克」顏色異常,食藥署介入調查後,經銷商宇碩興業公司昨天主動向新北市衛生局坦承,竄改過期藥品批號及效期,最久過期半年,已有九萬多顆偽藥被病人吞下肚。

新北地檢署傳喚宇碩負責人王家凱到案說明,昨晚偵訊後以有串證、滅證之虞,依違反藥事法聲請羈押禁見。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指出,過期藥恐影響患者病情控制。食藥署要求遭竄改的藥品批號E1235及E1238即起全面下架回收,呼籲有二批號藥品的病人先停止服用,盡速回診,由醫師評估如何因應。

健保署統計,金平膜衣錠去年申報量七萬二千多顆,使用人數八百五十一人,去年給付四百四十七萬元,若院所涉及使用假藥,釐清案情後不排除追回給付。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王博譽表示,桃園仁愛之家附設新竹新生醫院十七日通報「藥品不良品通報系統」,金平膜衣錠顏色較深。食藥署先向藥品許可證持有廠商幸生實業公司調查,幸生實業發現異常藥品批號從未生產過,懷疑經銷商宇碩公司竄改藥品標籤及有效期限。

宇碩公司前天主動向新北市衛生局坦承竄改批號,新北市衛生局封存八萬五千餘顆藥物,但宇碩公司已賣出九萬餘顆。

賴德仁說,金平膜衣錠是台廠處方藥物,適應症為思覺失調症及躁鬱症,對於妄想、幻覺、失眠、暴力行為及躁症有情緒穩定效果。書田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江漢光說,金平膜衣錠副作用小,使用率高。

國泰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蘇渝評指出,金平膜衣錠學名olanzapine,在台有十九種不同品牌,金平膜衣錠只是其中一種。據他了解,國內各大醫院多半使用原廠藥,台廠藥較少人使用,推估影響人數不多。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陳可欣表示,已請藥師公會全聯會及各縣市衛生局通報醫療機構及藥局,進行藥品下架回收,另待新北市衛生局與宇碩公司協調,公布退換貨機制。王博譽說,宇碩公司違反藥事法,已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依法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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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改標正露丸 台中下架133罐 2017/05/19
中央社

極品正露丸、極東正露丸涉竄改藥品效期,台中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已稽查22家藥局、藥商,共計通報下架133罐,衛生局呼籲,藥商及藥局若還有相關藥品,應立即配合下架回收。

新北市三重區的中榮貿易公司涉嫌竄改「正露丸」標籤及有效期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訊息後,立即通知各相關藥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停止供應購自中榮貿易及嫦娥藥品代理的正露丸,並下架回收。

衛福部食藥署16日前往中榮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藥品優良運銷規範(GDP)評鑑,並在17日會同保七總隊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前往,業者坦承有將「極品正露丸」及「極東正露丸」退回品及過期品重新包裝、更改標籤及有效期間標示。目前全案已依違反藥事法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遵守藥事法相關規定,經查獲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指出,民眾如有用藥安全疑慮,可洽詢藥師、藥劑生及醫療人員,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說明服務,或至市府衛生局「藥您安全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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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藥後療效變差? 拍照上傳衛福部幫你查 2017/04/08
蘋果日報 江慧珺/台北

藥水怎麼異常沉澱?醫師換了不同廠牌的學名藥,療效好像較差?不少人對藥物品質或療效有疑慮,衛生福利部表示,可透過「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站(http://qms.fda.gov.tw)通報,用智慧型手機點連結進入網站,還可直接拍照掃描條碼上傳。

衛福部表示,民眾若發現藥物有不良品或療效不等,可聯繫平時看診的醫療院所或領取藥品的藥局,由醫療人員代為通報,也可自行上網申請帳號通報,通報中心收到通報案件後,需要時會聯絡民眾、詢問案件相關資訊。

衛福部也建議,用手機通報可以搭配使用藥品條碼掃描與手機照相功能,比用電腦通報更方便,若操作上有問題可撥打專線02-66251166轉6401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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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我們怎會不懂中藥? 2017/03/17
蘋果日報 許博程/藥師
今日是中醫師的節日,「國醫節」。國醫節的由來要從一段艱辛的抗爭血淚運動開始談起。

在民間,傳統中醫藥作為防治疾病的角色功能有其歷史價值與意義。然而西風東漸下,人們慢慢信賴西方醫學,致使中醫藥的傳統有被取而代之之勢。民國18年,中央衛生委員會下令廢除「中醫中藥」,此舉激起中醫界的反彈與不滿,故上海中醫協會於3月17日在上海總商會大廳召開了全國中醫中藥業反對廢除中醫的大會,並舉行全國性的抗議遊行。由於前輩們的奔走努力下,終於迫使政府收回這項法令。日後為了紀念此事,遂將3月17日訂定為「國醫節」。

就在國醫節的前夕,筆者看到台灣立委質詢中藥的轉播,其內容令人非常遺憾、失望與痛心。

其一,委員認為藥師不懂中藥。但事實是藥師除了西藥專業,亦有修習中藥16學分,至於其他相關學分是遠遠超過這個數字,再加上實習與PGY訓練,藥師絕對有執行中藥調劑與中藥藥事照護的專業!

21世紀的中藥,應在遵循經典古方的基礎上,應用現代生物、化學等科學思維與工具才能加以發揚,顯然受過完整藥學教育的藥師才足以勝任。相比之下,只仰賴傳承(傳承還有可能師徒藏私、傳抄遺漏謬誤等問題)、未經正統教考訓用出身的中藥商,會比藥師更瞭解中藥嗎?

其二,委員認為主管機關怠惰失職,筆者非常認同!然而政府怠惰的癥結並非不舉辦中藥檢定考試云云,而是在於沒有提供合理的執業環境,導致長久以來藥師空有專業卻無法走入中藥。試想,健保署以一違法之公文拒絕給付藥師中藥調劑費用,阻礙藥師之中藥從業權利,又反過來說藥師都不做中藥,無異是先射箭再畫靶,以莫須有之名將藥師不從事中藥的大帽子扣在藥師頭上,這讓2萬名藥師情何以堪?

其三,委員每言必稱《藥事法》103條,但是此法條本身就有問題!當初是中藥商為爭取調劑權,以「贊助金」等名義分頭遊說行賄藍綠立委修法,使《藥事法》第103條修正案三讀過關。導致有8名前後任立委被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多名立委被判刑。現今委員重提不知意義何在?居心何在?

教育是百年大計,醫藥為活人大業,尤其醫藥教育與考試,更是關乎國家未來衛生政策的方向,茲事體大。筆者以為,解決之道應為:
一、持續精進藥師中藥學養:在現有藥學系教育制度下,提升中藥教學、訓練的質與量,以及檢討現行國家考試內容與方向。對於已在執業的藥師,可培訓與認證中藥專科藥師。若使非法人員就地合法,或是疊床架屋另設專業執業人員或考試,恐徒增管理混亂,非明智之舉。

二、提升藥師中藥執業環境:健保署應通盤檢討中藥處方支調劑支付點數;中醫藥司、地方衛生局以及公會應攜手輔導有意願之藥師投入中藥產業。

中藥、西藥都是藥,服用後身體不可能去區別是中藥還是西藥,身體只會把它們當作exogenous (外源性物質)。藥學的養成訓練的目的之一,是讓藥師擁有能讀懂這些exogenous 進入人體後命運的能力,此為藥師不同於其他醫療人員的的專業與價值所在。

在這個特別而神聖的日子,筆者身為藥師,敬祝所有中醫師國醫節快樂!期許立委諸公能多多瞭解藥師的專業,政府主管機關推行法案政策時應以全民福祉為念!亦祝福所有的台灣人健康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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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脂藥爆有偽藥 藥師分析是這原因 2017/03/05
中央社 台北

食藥署昨宣布,降血脂藥物「冠脂妥」批號MV503出現偽藥,全台下架。藥師沈采穎說,醫院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會進比較便宜的藥來賺藥價差「以藥養醫」,才會導致偽藥出現。

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沈采穎今天受訪時表示,真品「冠脂妥」的成分為「Rosuvastatin」,可降低血液中壞膽固醇、提高好的膽固醇,而偽藥檢出的成分則是「Atrovastatin」,同樣是降血脂藥物,降低壞膽固醇效果沒有冠脂妥好,主要用來預防心肌梗塞及中風。

這次之所以爆發偽藥事件,沈采穎分析是醫院「以藥養醫」所致,她說,「Atrovastatin」藥品成分2011年專利到期,隨到期愈久、原物料就愈便宜,相較今年專利期剛到期的「Rosuvastatin」,原物料成本恐相差3成到5成。

沈采穎說,許多醫院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會選擇進比較便宜的藥來賺藥價差,導致「以藥養醫」惡性循環,不肖廠商可能就是看準這點,用更便宜的原物料做成偽藥,賣給醫療院所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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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採購藥品 也要實價登錄 2016/10/12
中國時報 魏怡嘉/台北

未來醫院採購藥品擬比照房屋買賣,也要上網「實價登錄」。監察 院要求健保署對國內醫院「以藥養醫」及迄今未釐訂合理藥價差比率 提出改善做法,健保署長李伯璋昨日表示,健保署將研議全面公開個 別醫事機構藥價差比率,同時收集各界對藥品利潤應多少才算合理共 識,目前正聽取醫、藥團體意見,將視各界反應而定。

擬訂合理藥價差比率
監察院指出,健保藥價差問題長期遭到詬病,除凸顯國內醫療機構 以藥養醫外,還掀起原廠藥與學名藥療效爭議,健保署迄未釐訂明確 合理藥價差比率,罔顧醫療院所賺取藥價差已超出合理利潤範疇,認 為國內醫療院所不應以藥牟利,以藥價差限制醫師臨床選藥專業,犧 牲民眾用藥安全與品質。

李伯璋指出,藥價差為市場經濟機制,問題由來已久,改善非一蹴 可幾,健保署初步研議,將全面公開個別醫事機構藥價差比率,也就 是各醫院購買藥品的利潤多少,都要公開透明,同時也會研議訂一個 合理的藥價差讓各醫療機構有所依循。

藥品交易價格透明化
健保署官員表示,為壓縮藥價差,健保署自2000年開始迄今已進行 10次藥價調查,亦即調查醫院向藥廠購買的實際價格,做為健保藥價 支付調整的依據,最高一年曾省下80至90億元,健保藥價調查的對象 包括所有藥廠及市場80%藥品交易品項,已相當程度掌握國內藥品市 場價格,但監察院顯然認為仍有不足,健保署擬全面公開個別醫事機 構藥價差比率,像房屋買賣一樣,也要上網「實價登錄」,讓藥品交 易價格更透明。

健保署官員指出,目前正蒐集各醫藥團體及公協會意見,藥價差應 要多少才算合理,才能讓醫療院所有盈餘、能夠繼續營運下去,但同 時也坦言,要訂定合理藥價差不是那麼容易,不僅各家醫院不同,各 藥廠間也有很大的差異,有些藥品只有單一家藥廠,但有些藥品有5 、6家藥廠在競爭,很難在同一基礎上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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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藥藥效變差?品質監測計畫查驗8藥品 2016/07/26
自由時報 林惠琴/台北

近年健保藥物多次砍價,外界質疑可能導致醫院換藥,患者用藥品質恐受影響,在健保會多次要求下,健保署最快本週公開招標「藥品品質監測計畫」,並將民眾常用、曾經反映效果有差的八種藥物成分列入必查清單,例如三高藥物、安眠藥等,預計今年底前首波檢驗結果會出爐。

安眠藥、三高藥必查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長施如亮表示,這八種藥物成分,以心血管疾病用藥為主,包含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藥物與經常用於治療心絞痛的血管擴張劑、治療血栓的抗凝血劑等,以及安眠藥與兩款緩解嚴重細菌感染症狀的後線抗生素用藥。 施如亮指出,過去曾有傳言指出,有些藥物有效成分僅占三分之一,因此規劃隨機抽查醫療院所上述藥物成分,總計該計畫花費約數百萬元,明年續辦與擴大辦理與否,則視預算狀況而定。萬一查出藥物成分不符規定,將移給食藥署處置。 健保會委員、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雖然影響療效的原因很多,藥物品質也不能完全排除,因此必須透過

「藥品品質監測計畫」把關。
台灣臨床藥學會理事長王春玉解釋,一般藥物進入體內後,會崩散釋出有效成分,但若藥物品質因為原料、製程影響,可能提早崩散,以心血管疾病藥物來說,恐無法順利維持血中濃度,若膠囊材質不佳或錠劑太硬則會太晚崩散,有延遲藥效時間的風險,或是錠劑易碎成分可能不完整,有些癌症用藥則可能因為塑膠包裝會吸收有效成分而導致實際含量減少等,均會影響療效,進而出現同樣藥物成分,卻可能有不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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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長庚廢棄藥 每月回收百公斤
2013/02/27 聯合報

台灣民眾愛吃藥,丟掉的藥恐怕創下另個「台灣奇蹟」。高雄長庚每月回收上百公斤藥物,回收最多的是消炎止痛藥,最貴的是單價新台幣4、50元的降血糖藥,「丟1顆等於丟掉1個便當」;院方更發現,有人樓上看完診,下樓就把藥丟了,心態千奇百怪。

高雄長庚去年設置廢棄藥檢收箱,起初每月回收1、20公斤,現含外院的回收量已增為5倍。醫院不但循線揪出回收量最高的醫生定期公布排行,且設計一套藥物品質指標,提醒醫生勿重複開藥或開藥過量。

院長陳肇隆說,排行榜並無處分用意,是提醒醫師開藥要符合病人需求,藥品隨便丟會汙染環境或產生抗藥性,回頭危害到人類。

高雄長庚這項藥檢機制,也讓民眾不良用藥習慣現形。高雄長庚去年回收的5萬多顆止痛藥,換算將近百萬元,其次是腸胃道、心血管用藥、荷爾蒙製劑、營養劑,也回收不少保健品。

令藥師訝異的是,有病人一丟8、900顆單價4、50元的降血糖藥,相當丟掉4、5萬元,藥師找到病患溝通,病人竟理直氣壯地說,吃了會不舒服。

分析報告也發現,國人重複看診、領藥情形嚴重,有婦人在長庚與奇美兩院看診、重複拿藥;也有另名婦人每月固定掛某名醫的診,只為開一條止痛藥膏,理由是不看診怕以後掛不上號。

長庚統計,光是自家回收的廢藥,1年約4、500萬元,推算全台醫療院所,國人1年浪費的藥費更可觀。

「醫療太方便就會濫用」,高雄長庚藥劑組長黃肇偉說,光高雄長庚做藥檢,孤掌難鳴,建議把民眾藥歷註記在健保IC卡上跨院參考,杜絕用藥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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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臟移植評比兩極 健保局祭退場機制
2013/01/13 聯合報 黃文彥/台北

中央健保局昨天公布腎臟移植成果評比,台大、台北榮總、林口長庚、台中榮總、奇美與高雄長庚六家醫院,列為品質穩定醫院;另有十三家為品質不確定醫院。健保局預計明年以限定健保特約方式,確保移植手術品質。

健保局根據腎臟移植案例數、病患五年存活率,將卅三家醫院分為品質穩定、有移植潛力、待觀察與品質不確定四類,這是健保局首次區分醫院移植器官品質等級。

包括基隆長庚、嘉義長庚、萬芳、高醫大中和分院、義大、花蓮慈濟、中國醫大附醫、成大附醫等八院,被列為有潛力腎臟移植醫院;三總、新光、馬偕、彰基、嘉基與高雄榮總等六院,則被列為待觀察醫院。

卅三家醫院若從移植病患五年存活率最佳來看,依序為義大、台北榮總、嘉義長庚與台大醫院,四家醫院病患皆超過九成五;最差是中山醫大附醫,僅近六成五。

但由於全台僅八家醫院移植案例數超過百例,更僅台大突破六百例;且多數醫院剛投入腎臟移植,累積病例數不多,這份報告能否精確評估醫院腎臟移植績效,有待討論。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王水深表示,各醫院移植病患嚴重度不同,存活率不見得是最好的績效指標。台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蔡孟昆也說,有的醫院移植案例多,有的醫院少,加上有的病患病情比較嚴重,都會影響移植成效。

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長沈茂庭表示,公布資料是希望醫院自行檢討,如果從事移植手術有困難,就該視醫療團隊能力,發展不同特色。

健保局計畫以限定特約,作為退場機制,讓移植手術重點化發展。沈茂庭說,器官捐贈來源有限,為減少品質不確定,移植手術應該重點發展;今年會再觀察醫院移植手術品質,最快明年就會限定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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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師計畫 衛署:成效漸佳
2013/01/09 中央社 龍瑞雲

健保局今天公布家庭醫師計畫成效,參與率約23.8%,患者門診次數、急診率與住院率都降低,預防保健檢查率優於全國平均。

衛生署健保局主任秘書蔡淑鈴說,健保局自民國92年起推動「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至101年基層診所參與率約23.8%,照護個案數約全國人口的11%,每年投入新台幣10億元經費。

蔡淑鈴說,國人門診就醫次數有72.4%集中在基層診所,健保局分析100年經醫療群照護收案對象的門診次數、急診率與住院率,分別較99年減少8.8%、7.5%及1.4%。

她說,在預防保健執行率也高於全國平均,如成人健檢執行率48.84%,全國平均為34.1%;子宮頸抹片檢查執行率31.4%、全國平均為27.4%;大腸癌篩檢率43.25%、全國平均為36.55%;老人流感疫苗注射率38.51%、全國平均為34.69%。

她說,家庭醫師就如好鄰居,為全家健康把關,建立以病人為中心,在社區醫療與在地健康模式下,提供民眾完整且永續性醫療照護,守護全家及全社區健康。

蔡淑鈴說,民眾選擇固定的家庭醫師,瞭解個人病史及身心狀況,提供最佳醫療,家庭醫師是最直接、最快速的健康守護者,若民眾直接到大醫院看診,除了等候時間長,問診時間短,醫師可能因為不了解病史而發生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

蔡淑鈴指出,家醫師計畫漸顯成效,有意願加入的民眾可透過健保局網站「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專區」,查詢住家附近參與的診所醫師為家庭醫師;並希望擴大家醫計畫規模,希望有更多醫師參與,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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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控管失靈 老人愛吃藥?醫藥界衝業績?
2012/12/29 聯合報 劉梅君/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陳思佳、李芸婷/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

> 廿五日聯合報頭版以「台灣老人愛吃藥」為題,報導健保統計結果,全台有三萬多名常跑醫院的人,其中不乏患有多重慢性病的老人,出現重複用藥等嚴重問題。

台灣老人真的是愛逛醫院、愛吃藥?還是我們的就醫用藥制度設計失當,加上健保管理失靈,迫使老弱的銀髮族,既吃力又得多花錢地到處就醫領藥?

根據醫改會二○○九年分析,全國八十四家公立醫院中,竟高達七十三家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比率不及格,讓許多領取固定用藥的老人得經常回診,許多大醫院淪為「領藥門診」,推估老人因此得多看了七十八萬次門診,多付了四億四千萬元費用。這還不包括健保多付出的診察費,老人整體的就醫次數與費用,當然降不下來。試想,如果有慢性病需固定用藥的老人可以三個月才去一次醫院,誰願意「拚老命」三番兩次跑醫院呢?也不禁讓人聯想,醫院是否想藉此多收掛號費呢?

老人重複領藥的問題,更不能隨便賴給專業資訊不足的長者。老人本就慢性病多,但國內家庭醫師與藥師制度長期闕如,老人整合門診僧多粥少、城鄉差距大,論人計酬與轉診制度更總在醫界利益擺不平與政府沒決心等因素下空轉多年,迫使老人得多科掛號或輾轉就醫。

國內不少藥名標示仍不清楚,難苛責老人沒清楚告知醫師所有服用的藥名,加上健保局未嚴格要求醫師登錄與查核病人健保IC卡內的用藥紀錄,導致重複用藥比率當然高,更讓老人背負著「藥命」的風險。醫改會推估過,IC卡把關不靈光,光是重複用三高藥就讓健保浪費廿七億元藥費。而台灣以藥補醫的支付制度,更是導致藥費占老人醫療費用一半以上的主因;而非老人愛吃藥。

老人的每顆健保用藥都是得經醫師開立、藥師發出,並由健保局審核管理。把老人藥費偏高這筆帳算在老人頭上,實不盡情理。希望政府好好檢討如何建立更嚴謹的健保控管機制,減少醫藥界利用老人就醫吃藥來衝量賺業績的誘因,並搭配老人整合照護體制,才能解決問題。千萬別再以老人愛看病吃藥當藉口,企圖掩蓋整體醫藥利益共謀和政府醫藥管理體系怠惰失能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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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盟調查:電台賣藥 逾9成鎖定老人
2013/01/04 聯合晚報 劉開元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書長吳玉琴上午表示,根據老人福利推動聯盟96年至去年的長期調查顯示,電台的藥品廣告中,有高達92%以老人為訴求對象,其中以心臟循環類最多;其次是骨骼肌肉類;第三則為肝臟類。國內老人用藥有「城鄉差距」,越是鄉下地區,老人愈容易取得來路不明藥品。

老盟與督保盟分析文獻發現,老人重複用藥量是一般人5倍,20%老人每日用藥5種以上,吃錯藥機率又比一般人多7倍,吃錯時間及發生藥物交互作用機率也比一般人多2.5倍。呼籲政府建構老人安全友善的就醫環境,並要求今年新成立的健保會負起老人醫療改革重任。

吳玉琴表示,許多老人因為多重疾病,服藥的複雜性很高,不同藥袋與不同的服藥時間,都形成老人服藥的負擔與風險,但卻要承擔 「愛吃藥、愛逛醫院、浪費健保資源」罵名。

督保盟召集人黃淑英表示,現行醫藥制度看診科別眾多,但老人罹患一種以上疾病的不在少數,老人看完心臟病,可能還要看骨科、復健科,但每科醫師開出的藥都不同,每一種藥又各有不同的服用時間,有的飯後吃、有的飯前吃,還有藥是睡前或間隔幾個小時吃一次,且每種藥吃的量不同,甚至有的還要磨粉,部分老人霧煞煞,服藥不正確導致療效欠佳或吃錯藥,導致落入「看病、拿藥、再看病、再拿藥」的不良循環。

根據老盟調查,部分醫院甚至地下電台,常把老人看成是「金雞母」,才使許多老人「被迫浪費」。吳玉琴說,鄉下地區正規醫療院所較少,導致許多老人被迫尋求非正規療法,而部分地下電台推波助瀾,把不明藥品當成食品大肆推銷,造成使許多老人服用後疾病加重,又要服用更多藥,形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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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慢性病老人 更需整合門診
2013/01/05 聯合報 黃文彥

日前健保局發布統計,指全台有兩萬多名65歲長者,全年就醫次數超過百次,平均醫療費用達56萬元。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昨天表示,健保局未建構整合的醫療環境,讓老人背負浪費醫療資源汙名,是陷老人於不義。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高達76%的老人有慢性病,看病本來就是必然,健保沒有提供老人一次掛號整合看診的服務,反將老人塑造成浪費資源的族群。

吳玉琴說,罹患多重慢性病讓老人重複用藥,「藥物這麼複雜,一般人都弄不清楚,何況是老人,當然醫師開什麼藥就吃什麼。」她說,老人重複用藥量是一般人5倍,藥物交互作用若使疾病惡化,讓老人陷入「看病、拿藥、再看病、再拿藥」的惡性循環。

吳玉琴說,老人需要整合門診避免重複用藥,應落實健保卡就醫紀錄管控,讓醫師看過用藥紀錄後再開藥。

事實上,健保局前年就已推動試辦計畫,針對重複就醫病患提供整合性門診,但計畫收案對象集中在45歲到65歲族群,且多數是罹患單一慢性病的患者。但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局花了兩億三千萬元試辦計畫,服務對象卻未涵蓋罹患多重慢性病老人,明顯是柿子挑軟的吃。

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陳慶餘表示,每天服用5種以上藥物,就算多重用藥,全台半數老人每天服用6到9顆藥物。他建議,健保應擴大老人給付,盡速規畫責任醫師制度,降低重複用藥。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阿明表示,醫師依法有義務將患者就醫處方寫入健保卡,考量看診時間與病患人數太多,醫師可能一時無暇查閱用藥紀錄,未來健保局會加強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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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藥局 偷賣處方藥
2012/04/19 蘋果日報 蔡明樺╱台北

民間醫改團體、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公布五都直轄市的七十家健保藥局抽查結果,高達百分之七十三的藥局違法販售需醫師開設處方箋才能購買的處方藥,以眼藥水、消炎止痛藥和感冒藥最常見,甚至有店員慫恿民眾買號稱藥效更強、含類固醇及抗生素的眼藥水,但濫用恐對眼睛造成傷害。

醫改會上月以電話抽查七十家藥局,扣除十家拒答,另四十四家都在電話中表明:「民眾可到店裡買處方藥。」違規率逾七成,醫改會人員還化身祕密客到台北市、新北市二十家藥局走訪,有兩家藥局將整盒處方藥放在貨架供民眾購買。

沒健保卡也給藥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並說,只要民眾有慢性處方箋、沒帶健保卡也能拿藥;醫改會人員到藥局買眼藥水,店員還慫恿買藥效更強、含有類固醇及抗生素的眼藥水,搶錢不擇手段。
朱顯光說,醫改會查訪時,也曾問藥局人員「脈優」和「普心寧」這兩種使用量最大的降血壓藥藥性,藥局人員竟建議兩藥可一起吃。台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心臟內科主任李政祐醫師說,同藥性的降血壓藥服用過量,可能導致低血壓,嚴重者恐有昏厥等副作用。

產生藥害沒保障
朱顯光強調,若藥局合法依據處方箋賣藥,即使民眾服用後產生藥害,可向衛生署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救濟,但無處方箋用藥就無法獲救濟。
衛生署說,藥局無處方箋販售處方藥,依據《藥事法》可開罰三萬到十五萬罰鍰。衛生署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強力取締,今年預計查核一萬家次。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副處長沈美俐表示,一定會查核藥局是否違法販售處方藥已幫民眾把關。
民眾李玉心說,自己分不清楚什麼是處方藥,希望政府加強查緝。

買藥用藥檢舉申訴管道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02)27878200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02)25953856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02)27091329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02)27001234,(04)23757234,(07)2251234
◎各縣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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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有疑問嗎 認證藥局幫你解答
2012/04/24 修瑞瑩/台南

台南市衛生局今年推出「公衛社區藥局」認證制度,只要貼有認證標章的藥局,都可免費提供民眾各項公衛協助,包括用藥、傳染病防治、食品安全服務、戒菸、減重等諮詢。另外,藥事照護志工大隊人數增加,深入家戶協助患者減少用錯藥的情況,避免用藥衝突,確保用藥安全。

台南市去年成立藥事照護志工大隊,由藥劑師及藥劑生深入社區,免費提供各項用藥資訊,並協助醫院進行病患居家照護,今年不僅人數增加,衛生局再新增「公衛社區藥局」認證,只要貼有認證標章的藥局,都可免費提供各項公衛協助,包括用藥、傳染病防治、食品安全服務、戒菸、減重等。

新年度的志工大隊昨天啟動,市長賴清德授旗,全市共有387名藥事人員加入。

成大醫院居家護理所護理長邱智鈴表示,居家照護團隊進入病患家中提供醫療服務,原本不含藥師,在藥師加入後,病患得到很多用藥資訊,但目前健保給付居家照護,只有醫師、護理師及復健師,沒有藥師,只能靠藥師當志工,未來希望長照能將藥事納入。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連瑞猛表示,在美國只要看3名以上的醫師,或服用5種以上藥品,就有藥師介入協助,避免用藥衝突,據估計台灣每天至少有100人是因藥物使用不當而往生,但由於沒有直接證據,用藥安全不受重視。

志工大隊還協助獨居老人用藥安全,獨居的葉媽媽昨天分享心得表示,非常感謝藥師到家中協助;提供服務的藥師陳寶惠說,葉媽媽10年前中風,還有高血壓、尿酸、頭痛、心悸等多項毛病,家中藥品一堆,但葉媽媽可能吃藥吃到煩,藥都剩下很多。

經過藥師協助,排除藥品中重覆與交互作用的,目前葉媽媽用藥情況良好,經濟不佳的葉媽媽說,陳寶惠還自掏腰包送她血壓計,經常問候,讓她好像多了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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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140院所 藥袋標示不清
2012/01/04 中央社 黃旭昇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推動正確用藥,今天公布有140家醫院、診所藥袋標示不符規定,缺乏「作用與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將加強稽查輔導,提升病患用藥安全。

衛生局表示,有些診所並未在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品的警語、副作用等,醫師卻表示,害怕病患看了警語後自行停藥,反而不利於治療。

但衛生局強調,這樣的作法造成資訊不對等,讓病患無法瞭解自己吃的藥,到底有何副作用,或藥品成分與功能。

張姓民眾表示,他自己對於部分藥物過敏,就是透過藥袋上的清楚標示,瞭解治療時要避免過敏的處方用藥,有一次,因藥袋上沒有標示,誤食造成眼眶紅腫。

衛生局今天記者會公布100年度全面訪視轄區2900餘家醫療院所藥袋標示結果,發現幾近5%逾140家藥袋標示不符規定。不符規定的項目以「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最多,占71%。

衛生局說,藥袋上的警語或副作用提示,是為了讓病患能清楚檢視服藥後是否發生相同的副作用,以便後續與醫師、藥師反映,才能確保用藥安全。

此外,藥袋標示還必須包括「病人姓名、性別、藥名、劑量、數量、用法、醫療機構名稱與地點、調劑者姓名、調劑年月日」等項目。

衛生局呼籲民眾就醫時,要檢視藥袋標示是否完整,若不符規定,除可當場反映,也可向衛生局專線:0800-085-115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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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挺:持續改革藥價差
2011/10/31 晚合晚報 張博亭/台北

中央健康保險局日前宣布從12月開始實施第七次藥價調整,引發藥商強烈反彈,認為藥品成本入不敷出,繼續砍價將使68種常用原廠藥被迫退出台灣市場。消基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支持健保局調整藥價作法,消基會指出,醫療院所賺取過高的藥價差,以及藥價黑洞等兩大疑慮沒有解決,藥價調整就沒有停止的理由。

健保局強調,本次的藥價調整最大降幅僅40%,已較往年寬鬆,不可能暫停施行。消基會前董事長謝天仁今天呼籲,藥價調查應持續進行、如期實施,而健保局則要本著公平原則,建立合理的調整機制。

藥品價差的存在,讓醫療院所陷入浮濫開藥的惡性循環,消基會主張,應朝限定並壓縮「藥價差」上限的方向改革,才不會出現醫師開愈多藥賺越多的狀況。

藥界指出,過去六次的藥價調整,已砍掉600多億元,刀刀見骨,這次調整後預估又將被砍150億,藥品已無利潤。謝天仁則指出,根據健保局資料顯示,健保藥費支出不僅年年增加,到今年第一季還呈現2位數的成長率。另外,這次調整藥價,價差在15%以內的藥品,考量業者的成本並不會進行調整,所以藥界高喊無法經營,難以讓人信服。

謝天仁強調,藥界如果認為調整藥價確實造成營運困難,就應該拿出具體的資料,說明哪些藥品被不合理調降?而不是用68種藥品將退出台灣,來脅迫健保局、消費者大規模換藥,如果藥界執意如此,消基會將函請公平會調查藥商有無聯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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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腎率全球第1 藥師出書爆分裝藥黑幕
2011/10/31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日前出書批評國內血汗醫院,一位曾經在醫學中心、診所及藥局工作十幾年的藥師Drugs,最近也出書批評國內黑心診所以「三日簡表申報」的漏洞,用分裝藥取代原廠藥來賺錢。

藥師Drugs表示,一般耳鼻喉或小兒科的感冒用藥,健保多可給付原廠瓶裝的水劑。但部分診所採購不知名藥廠生產大瓶的水藥,再分裝成小瓶,給病患服用。光從分裝藥外觀,病患無從判斷是否出自合格或具信譽的藥廠,且開封後能否長期保存也是問題。

在父親傳承的藥局執業多年的Drugs也指出,國人醫藥衛教觀念不足,讓黑心診所有機可趁,大賺黑心錢。許多民眾一有不舒服症狀,向來只求迅速改善,喜歡「快快吃,馬上好」。

事實上,有些醫師為了讓病人吃了「有效」,以求病患的回頭率,常會下重藥,絲毫不手軟。無形中增加病患的肝腎負擔,難怪台灣的洗腎率全球第一,主要原因在於使用了太多不必要的藥物。

另外,Drugs以他多年的觀察,也憂心的指出,只要健保局調整藥價給付,部分醫院診所就會換藥,以價格便宜以及高利潤的藥物為優先考量,尤其基層診所的換藥比率更高。

Drugs說,醫療院所有時會將原廠藥換成學名藥,但學名藥的效果總讓患者有疑慮;例如還是讓人打問號!高血壓、高血脂等慢性病患者需要長期服藥控制病情,原廠藥的預防效果不錯,一旦醫院換成了學名藥,即使患者很難說出差別,但有時醫師也會擔心未來復發機率增加。

針對目前吵的沸沸揚揚藥價刪減問題,Drugs建議,除了要注意之後藥價刪減可能帶來的使用藥物選擇問題,民眾自身也還是應提高警覺,時時了解自己吃下肚的藥物的品質與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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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打擊偽劣藥 薦證者須連帶賠償
2011/03/31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為加強打擊偽劣藥,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法,加重違規業者及傳播媒體對刊播食品、健康食品、藥品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的責任,及要求業者刊登更正廣告、通路業者就繼續販售違規廣告的產品負責、薦證者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為維護國人健康及消費權益,行政院會今(31)日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藥事法」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吳敦義於草案通過後表示,這4項法案的修正,將有助解決偽劣假藥違規廣告充斥問題,維護國人用藥安全及消費權益。吳揆並表示,偽劣假藥戕害國人健康甚鉅,世界衛生組織也曾呼籲各國全面打擊非法藥物。他去年指派政務委員張進福,於99年3 月22日督導成立「加強取締偽劣假藥及非法廣播電臺」專案,執行1年來已獲致具體成效。為再加強打擊偽劣藥力道,行政院修法,提高食品、健康食品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罰鍰,違反情節重大者,應刊播一定次數的更正廣告,並增訂對通路業者的處罰規定。明星代言食品或健康食品出包事件頻傳,包括藥品及化粧品廣告在內,草案也增訂違規廣告薦證者,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草案明定,化粧品廣告、宣傳、標示不得有虛偽、誇大不實或涉及醫療效能情事,廢除化粧品廣告事先審查制度;而接受委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之日起6個月內,保存委刊播者之姓名等相關資料,且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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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丟掉2.5億藥物
2011/02/20 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誇張! 白血病標靶藥物 整盒廢棄價值7萬多誇張! 一次丟掉30、40支胰島素 市價上萬元誇張! 治療三高用藥 有人整包領又整包丟掉。

反正健保出錢,領了沒用也不心痛?新光醫院統計民眾回收的藥物發現,治療三高的藥物最多,有些患者胰島素一丟就是30支,價值超過上萬元;還有降血糖藥、降血壓藥整盒、整袋原封不動回收,院方推估,國內一整年度民眾丟棄藥物金額可能超過2億5000萬元。

新光醫院藥物諮詢組長陳宏毅表示,院內每周收集民眾丟棄的藥物,每到星期五集中當成醫療廢棄物銷毀,會發現不少藥物包裝完好,一顆都沒吃、沒用。

其中有許多價值不菲的藥品,像是氣喘、肺氣腫用的吸入劑,有民眾一丟10瓶,價值1萬多元。還有白血病患者的標靶藥物,健保給付價一顆626元,整盒120顆廢棄,價值7萬多元,另外也遇過一次丟掉30、40支胰島素,市價也要一萬多元。

陳宏毅說,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治療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的三高用藥,這些降血糖藥往往一顆10、20元,降血壓藥也常常一顆要20至30元間,民眾領回家後,卻整包帶來醫院丟掉。

統計99年1至6月,民眾丟棄藥物的金額約為108萬元,估計一年超過250萬新台幣,以新光醫院的用藥規模回推,全國一整年度民眾丟棄藥物金額可能超過2億5000萬元,這還不包括民眾自行處理丟棄的部分。

陳宏毅也說,有許多民眾還拿了許多不是在新光開立的藥物前來丟棄,也有民眾丟了立刻就走,深怕被人發現。

從外觀看來,這些藥物並沒有過期,除了標靶藥物可能是因為患者過世無法再使用,陳宏毅也說,領了不吃、不用,許多患者是因為害怕藥物的副作用。慢性病患則常是因為「自我感覺良好」,自行停藥或減量,這些用藥觀念的錯誤,不但疾病無法獲得良好控制,也造成健保資源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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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失險 當醫生靠山
2013/03/13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

華南產險昨(12)日宣布率國內同業之先從澳洲引進「醫療過失險」,每100萬元保額,牙醫、中醫年繳保費只要四、五千元之譜;風險最高的麻醉、婦科或外科醫師,也只要2、3萬元,有助舒緩醫病關係。

華南產副總張鳴文表示,市售醫師責任險,主要指「醫師業務責任保險」,產險公司僅承保醫師因執行業務,直接引致病人「體傷或死亡」的法律賠償責任,明顯缺漏「醫療過失」這類經常發生的事故。

華南產率國內同業之先,推出「醫療過失險」,承保範圍廣含「醫療過失責任」、「正式調查、質詢或訴訟程序」、「誤導」、「文檔遺失」、「不實或惡意行為」,以及「診所內其他員工須負的代理責任」。

以誤導為例,病患口頭諮詢,醫師做了錯誤診斷,因此對病人造成傷害;或是診所內的護士、其他員工等,執行護理行為對病患產生不良影響,這些「過失」行為都在承保範圍。

保額方面,「醫療過失險」最低100萬元、最高可到1,500萬元,比「醫師業務責任險」最高1,000萬元還高,國內過去投保經驗,被保險醫師的投保保額大約介於100萬至500萬元。

華南產指出,「醫療過失險」的保費與醫師的類別有關,可以簡單分成4大類,風險最低的叫第1類,包括牙醫與中醫;內科屬於第2類;第3類的風險稍高,例如骨科;第4類風險最高,包括麻醉科、婦產科與外科。

醫師類別第1類,每100萬元保額,年繳保費4,000~5,000元;風險最高的第4類,年繳保費2萬~3萬元,對醫師族群而言,屬於可以負擔的範圍。

華南產指出,「醫療過失險」的要保人為診所或醫院,被保險人為個別醫師,保額可按個人意願決定;為防範道德風險,理賠時有自負額機制,一般為賠償金額的10%,或個別項目最低5,000元至1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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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防醫療糾紛 醫師醫療院所責任險不可無
2011/10/14 工商時報 林俊輝

在消費者意識高漲下,當醫生已不再是一項絕對安全職業,根據統計顯示,2009年臺灣就爆發4,400件醫療糾紛,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層出不窮,國泰產險呼籲醫師及醫療院所,最好替醫師投保醫師業務責任險及醫療機構綜合責任險,以降低醫師執業風險。

根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1987年到1995年每年平均醫療糾紛約128件,1996年到2000年每年約257件,2001年到2 002年約400件,民國2009年有438件,顯示醫療糾紛鑑定案件逐年攀升中。

國泰指出,雖然大多數醫療糾紛不會進入實際訴訟程序,但醫事鑑定小組鑑定案件,實際為司法與檢察機關委託訴訟案件,這些案件僅佔實際醫療糾紛1成,如此推算,單單2009年內就發生約4400件醫療 糾紛,相當驚人。

國泰指出,針對醫療糾紛,已有部份醫院自行提撥基金或由醫院代醫師投保責任險,醫師業務責任險是專門為醫師所設計,醫師因執行業務時,直接導致病人體傷或死亡,依照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責任,應由醫師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不僅可對法院判決之賠償金及鑑定費用負賠償責任外,亦可協助醫師處理醫療糾紛、和解及給付相關民事、刑事訴訟費用,以減低醫師執業風險。

此外,醫院醫療院所對於雇用醫師、護士等醫事人員的業務過失,國泰指出,依民法規定,也要負起雇用人賠償責任,因此,如能加保 醫療機構綜合責任險,萬一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因過失、錯誤或疏漏而違反其業務上應盡責任,直接引致病人體傷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也可以由保險公司負起賠償責任,以降低執業風險。

國泰指出,醫療糾紛主要型態,包括醫師問診或檢查錯誤、症狀觀察或誤判、治療方法選擇錯誤、開刀技術錯誤、醫療儀器操作錯誤、投藥錯誤或副作用、護理人員過失、轉診過失、醫院管理過失與急救過失等,最常發生醫療糾紛風險科別,分別為為麻醉科、婦產科、整形外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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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專業責任險 投保率1成
2011/09/25 中央社

錠嵂保經表示,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民國99年底,醫師投保醫師業務責任險件數為6148件,依照國內目前執業的醫師、牙醫師和中醫師人數計,投保率僅約1成。(本會觀點:發生醫療爭議,將病歷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肇事者』自己寫的報告,怎麼會寫自己做錯了?」醫審會又怎麼會「從報告中發現蛛絑馬跡?」而鑑定「無疏失。」因此進入法院,判醫師敗訴者少矣。無怪乎投保者少矣!)

錠嵂保險經紀人表示,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在90至98年間受理並完成的醫療糾紛鑑定案每年皆超過400件。在法院對醫療糾紛案件的判決上,賠償金額也相當高。

錠嵂保經表示,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截至99年底,醫師投保醫師業務責任險投保件數為6148件,雖較98年的投保件數增加324件,但按國內目前執業的醫師、牙醫師和中醫師人數計,投保比例僅約一成,且平均每件保費為1萬772元。根據統計,99年醫師責任險共理賠136件,總理賠金額總共高達1887.26萬元,平均每件理賠金額13.87萬元,顯示醫師投保醫師責任險的觀念仍有待建立。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表示,針對醫療行為的責任風險,醫師可透過專業責任險來降低涉及病患體傷或死亡之醫療糾紛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或可能面臨的訴訟成本、和解金額,至於判決金額在保額內可由保險公司承擔。

余婉琴指出,醫師業務責任險保費的計算方式,也會依照科別的風險等級不同而出現差異,婦產科、外科、骨科和麻醉科等執行醫療行為的風險較其他科別高,所以風險係數最高,保費較其他科別的醫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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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腸病毒現在流行哪一種? 80萬筆資料全靠它掌握 2018/12/25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流感、腸病毒現在最流行哪種病毒?國內醫院每年高達80萬筆以上資料量都由「實驗室傳染病自動通報系統」掌握,分析社區中傳染病趨勢變化,疾管署長周志浩表示,目前已有66家醫療院所利用大數據分析,每日自動產製重要病原體波動趨勢及發佈警示。

疾管署自2014年結合雲端優勢與醫療院所合作推動「實驗室傳染病自動通報系統」,即時掌握社區中傳染病趨勢變化,爭取防疫因應時效,相較於過去,例如可提早兩周了解國內社區中流感病毒型別流行情形。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吳登強表示,防疫最重要就是「快速、準確」,過去只能人工登陸通報,以該院為例,從2014年系統開辦至今,陽性通報數從每年1萬1千件,提升至2萬1千件,幾乎零出錯率,且透過這個系統,某地若突然爆發疫情,當晚就會從醫院端傳回中央。

吳登強進一步說.過去台灣並未將李斯特菌列為法定傳染病,但國外陸續有相關報導,為了解台灣的疫情狀況,透過該系統才發現李斯特菌可能影響腦、肝,甚至造成胎兒畸胎,不容忽視,在今年將「李斯特菌症」列入法定傳染病。

疾管署於今日舉辦「實驗室病原體檢驗資料上傳品質績優」表揚典會,評比對象為今年1月前核准上線44家醫療院所,經傳送頻率、傳送量穩定度、資料合理性、即時性、編碼對應及修正情形等6項指標進行評比,評比結果共14家醫療院所榮獲績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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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分秒必爭 健保醫療雲端查詢可爭取救援時間 2018/12/26
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

急診分秒必爭是醫療與時間的賽跑,患者來自四面八方,症狀五花八門,要在最短時間內,採取最有利及最有效的緊急救護,考驗醫療團隊的專業與臨場應變。桃園壢新醫院急診醫學部金霍歌醫師表示,良好的「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可以爭取更多黃金救援時間,甚至成為緊急醫療的重要關鍵之一。

57歲蕭姓婦人在診所拔牙後齒槽反覆發炎化膿,經牙醫治療亦未改善,擔心是其他疾病引起,到壢新醫院檢查也未有異狀,醫師透過「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發現,婦人正在治療骨質疏鬆,應是服用雙磷酸鹽類藥物,才導致齒槽傷口癒合不佳。

有些民眾會到不同的醫療院所看病,送到急診時不一定會主動告知醫師先前看診及服藥情形,很多病人也不一定瞭解自己服用藥物的成份,以及藥物成份與疾病治療的交互作用,透過這套系統就可瞭解病患的就醫及用藥情形。

聯新國際醫療壢新醫院醫師金霍歌表示,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資料完整性與使用便利性,可以讓醫師在最短時間掌握患者病史、用藥情況等資訊,對於急診的醫療處置與病因判斷,具有相輔相成的作用。

金霍歌醫師舉例,患者如果出現疑似過敏或中毒,可以透過雲端健保醫療雲端查詢系統,很快的瞭解之前就醫紀錄、用藥情形與過敏史,判斷是否為藥物交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物成分過敏等原因,引起身體不適才到醫院掛急診,醫師也可以根據患者當時症狀評估與檢驗結果,進行後續醫療處置。

金霍歌表示,除了門診醫師可透過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調閱病歷及用藥情形,系統資訊越完整及調用便利,在緊急醫療也能夠發揮大功能,幫助急診醫師越快建構完成患者身體狀況的拼圖。從急診醫師的角度,一個統整且跨醫療院所的病歷資訊平台很重要。

目前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可查詢的項目包括西醫、中醫用藥紀錄、檢查檢驗紀錄與結果、手術明細紀錄、牙科處置及手術紀錄,過敏藥物紀錄、特定管制藥品用藥紀錄、特定凝血因子用藥紀錄、復健醫療紀錄及出院病歷摘要等11種資訊,醫師也可以調閱電腦斷層(CT) 、磁振造影(MRI)等醫療檢查影像。

金霍歌醫師強調,「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的資料完整性與使用便利性,是系統能否發揮最大效益的重要關鍵,呼籲全國各醫院診所,都應積極推廣使用,將正確的用藥紀錄與檢查結果詳實上傳,一起讓醫療資訊更加完備,不僅為民眾健康把關,也可以為每一次的緊急醫療爭取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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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醫院人力配置將上網 基層批:人力計算有盲點 2018/11/29
聯合報 記者羅真

為改善醫院評鑑每四年進行一次、監督不夠即時等問題,衛福部醫事司建置的「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即將於下個月上線。全台醫院每月上網填報的人力資料將全面向民眾公開,一查便知這家醫院人力配置是否違法。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每四年進行一次的醫院評鑑遭批監督不夠即時、容易造假,時間到了全醫院才動員整理門面,因此去年起,衛福部委託醫策會建置「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系統,要求醫院每月上網填報人力、服務品質等指標,讓地方衛生局即時監督,預計下月起擴大對全民公開,在衛福部網站就能查詢。

不過,並非所有指標都適合公開,以死亡率為例,台大醫院的死亡率位居一、二,這並未代表台大醫院的服務品質差,而是許多生命狀況危急的患者搶送台大醫院所致,醫事司表示,不宜在缺乏解讀的情形下公開每項指標,否則可能招致誤解。

醫事司預計只公開人力指標,其中有四個數字,包括全台各家醫院每月自行上網填報的人力、地方衛生局登記在案的執業人數、醫院設標人力與醫院評鑑規範的人力。

「沒違法未必代表不血汗」,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張自強說,多項醫事人力規範長期以來是看「人床比」,也就是依照醫院設置之初的病床數來配置人力,但許多醫事人員的服務對象不只住院患者,還有大量的門診患者,治療師甚至需參與政府推動的長照2.0或其他計畫,因此「人床比」是最低標準,並不是依據實際服務量訂定的合理規範。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說,針對護理師的人力,醫院評鑑與衛福部即將公開的是「全日護病比」。但工會內部去年度的調查發現,白班跟小夜班護理師服務的病人量會差距8個以上,「一個護理師照顧15到17個病人,怎麼不血汗?但卻符合現行規範,因此公開全日護病比對民眾沒有意義。」

陳玉鳳也強調,衛福部必須講明人力計算方法,南部某準醫學中心洗腎室就發生過人力不足卻不補齊,反從外面診所找來大量支援性質的人力幫病人洗腎,工會投訴衛生局,衛生局僅回覆該醫院人力符合標準。「如果病人知道幫自己洗腎的不是專職護理師,而是進來醫院兼差、流動不固定的人,會不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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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雲端共享 健保署獲傑出公務員團體獎 2018/12/13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衛福部健保署自去年8月起推動「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不但讓民眾可查詢自己就醫、用藥紀錄,也能讓醫師更了解患者就醫資訊,讓醫病雙贏,因而獲銓敘部頒發107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團體獎。銓敘部指出,健保署搭上雲端科技的列車,建置雲端查詢系統,使醫師能即時查詢病人過去的就醫資訊,保障病人就醫及用藥安全,並兼顧個人醫療隱私及醫療資訊提供的便利性,將政府蒐集民眾的醫療資料還給民眾,減少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利於民眾掌握自身的健康資訊。

健保署長李伯璋昨代表獲獎團隊,從總統蔡英文手中獲頒獎座;他強調,這項榮譽不是屬於他個人,而是獲獎的團隊34名成員所共有。

李伯璋是中央健保署(過去為中央健保局)有史以來,第一位擔任過臨床醫師的署長,因此他非常清楚第一線醫師與患者的需求。他受訪時表示,來健保署任職後,分析大數據才發現,健保開辦每年以來就醫人次並未增加,但是健保預算卻年年成長,「就算漲健保費也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再進一步分析顯示,重複用藥及重複的檢驗檢查項目等,是造成健保預算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因此上任後,他就決心要推動資訊共享,不但讓醫師,也要讓病人了解最近拿過哪些藥、做了哪些檢驗,把不必要的重複開藥及檢查費用給省下來。

「剛開始要推動的時候,資訊同仁跟我說很難達成,」李伯璋說,但還好團隊同仁與他有一致的目標,也支持他的理念,因此在短時間內就建構好了雲端資訊系統,「我們是秉持以病人為中心,並在尊重醫師專業的前提下,進行改革」。獲獎除了喜悅之外,也象徵健保也能跟科技結合,讓民眾與醫師的生活更便利,讓醫病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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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借兩百萬治父病 民團盼公布細胞治療收費標準 2018/09/0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衛福部今天宣布開放六項人體細胞免疫治療,台灣癌症免疫細胞協會理事長紀君霖表示,過去有業者私下做細胞治療但收費高昂,病人借錢上百萬仍治療不治,最後家屬背負高額債務卻求償無門,希望新制開放後,醫院盡快公告治療收費標準、公平競爭,也讓患者能有依據參考。

紀君霖表示,過去細胞治療未開放,必須以人體試驗進行,因收案少,無藥可醫的病人也會苦等很久,進而產生亂象,曾有不法業者為了獲利,向搞不清楚狀況的患者稱「我們可以做細胞治療」。

但是,要進行細胞治療,實驗室設備必須管控好,否則細胞培養一旦被感染,加上癌症病人免疫力比正常人脆弱,治療一施打,器官恐遭到感染而衰竭。紀君霖說, 過去就有不少例子是病人死於敗血症,而非癌症。

「曾有十幾歲的小女生為了救癌末爸爸,跑去借了二百萬元。」紀君霖說,這名爸爸最後治療無效,小女生也負債累累,試圖想檢舉業者,卻因沒憑證、沒發票、沒錄影、更無病例紀錄,根本求償無門。

紀君霖說,衛福部為解決亂象,只讓醫療院所施作細胞療法,禁業者私下施行,是正確的,因有完整病歷報告可循,還要定期回報主管機關治療成效。

紀君霖說,希望投入細胞治療的醫院,例如台大、北榮、北醫、馬偕、中國附醫、高醫大等,能盡快公布其治療方法及收費標準,讓民眾知道。另因細胞治療開放後,收案病人一定會增加,也盼收費價格跟著降,降低患者負擔。

此外,紀君霖也呼籲,病人不要因法案公布而病急亂投醫,尋求細胞免疫治療還是優先以醫院為唯一考量,而不是在熱門話題催化下,受到不法業者的宣傳欺騙,萬一遭受到黑心治療反而讓病情更加惡化,可是更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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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劣醫詐健保影響深遠,應依法儘速嚴懲 2018/09/24
蘋果新聞 曹耀鈞/台灣透明組織研究員、高雄市科技管理學會監事

日昨媒體報導有不良醫師趁著50位小朋友到醫院參加免費課程時,依治療發展遲緩等名義在病歷上登錄相關不實資料,向健保局請領70多萬元的費用,全案已送檢調偵辦。這位損人利己的醫師,連帶影響的,可能是幼童日後的多種醫療險、壽險可能被拒保,即使最平常的意外險也可能受影響而難以受保。所以這種人為的故意錯誤,已實際、長期傷害了這些幼童的人權,這名醫生的行徑十分可惡。

月前才有不肖藥商偽製藥品危害國人健康,令人深惡痛絕其道德之低劣。如今又出現了無良醫師偽造幼童病症牟利,更是讓入痛心疾首,心情久久難以平復。原因無它,蓋因醫師一職,並非一種單純的職業樣態,對於很多國人而言,其形象與價值絕非來自其醫師個人醫療技術之修持,而是歷經數百年、甚至千年的社會認知,賦予其道德高尚且仁心仁術的形象,並已根深蒂固地獲致民眾的信賴與推崇。

亦即,醫病關係某種程度上,一如師生關係之自然信賴關係,行醫懸壺或為人師表之社會地位已不單純來自個人的能力,而是千百年來社會認同給予的特殊價值,如今這種得來不易的社會積累價值竟被少數自利者恣意破壞,實在可惜。

吾人寧可相信此為少數個案,但是仍不免提醒相關權責當局,病患就診的任何醫療記錄均已被科技化建立了個人資料庫,也同步彙集了更大的資料大數據供國家政策使用,倘使類似這種醫療劣行未予以儘速嚴懲,後續的模仿效可能持續發生。一旦不正確的醫療雜訊日積月累進入大數據,對於日後診治病患的善意良醫,亦不免誤判用藥之輕重,甚至誤導其治療之方向!醫療政策制定者更可能因大數據之謬誤而致採行了偏誤的決策。小自個人,大至國家,健康全面崩解,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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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璋/健保資訊上雲端 分級醫療跨大步 2018/01/23
聯合報 本文作者李伯璋為中央健保署署長

為扭轉民眾動輒往醫學中心就醫,基層醫療逐漸萎縮,導致大型醫院醫護人員嚴重過勞,健保署草擬推動分級醫療與落實雙向轉診的六大策略、廿四項配套,其中關鍵主軸便是壯大基層醫療,改變民眾就醫習慣。

跨院調閱 翻轉醫療生態
健保署採取滾動式修正,強化「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的功能,從今年元旦起,醫療院所已開始修改資訊系統,陸續執行跨院的影像檢查調閱,吾人相信,此舉正是翻轉台灣醫療生態的契機,更是邁向分級醫療的新紀元。

全民健保是台灣的驕傲,但盱衡國內政經情勢,若要提高健保費或部分負擔,有其現實面的難處,務實面對健保財務危機,唯有加強節流措施著手。

我們從健保大數據分析發現,近年來病人接受檢驗檢查的支出成長幅度驚人,106年的前廿項檢查(驗)就耗費688億點,其中不乏患者在短期內重複檢查的項目;同樣的,部分病人因重複就醫而領取多餘藥物,形成醫療浪費的情形屢見不鮮。

平台分享 避免重複醫療
因此,健保署積極擴大「健保雲端藥歷」功能升級為「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希望病人過去的用藥紀錄、各種檢驗檢查項目及結果,甚至電腦斷層(CT)、磁振造影(MRI)、胃鏡、大腸鏡與超音波的影像,都能透過這個平台分享給各層級醫療院所,節省不必要的醫療。

目前全台各大醫院陸續把CT、MRI的影像上傳健保署雲端系統,半個月以來,已有335家醫院上傳,上傳率達七成一,上傳件數達7.8萬筆,並有300家進行影像調閱,調閱率為六成三,調閱件數也有1968筆。換言之,今後病人如果在某大醫院做了CT、MRI,如果想到他院徵詢第二意見,不必再花200元至600元請醫院燒錄光碟,同樣的,基層診所醫師在診間也能看得到大醫院檢查的影像及報告,作為病人日後病情追蹤參考。吾人相信,此舉有助於落實分級醫療,更是健保醫療改革的一大步。

突破瓶頸 準備好邁向AI
事實上,健保署資訊部門曾檢視院所間調閱特殊影像檢查的作業流程,一度認為技術門檻高,不易突破,幸而中華電信、負責醫療影像儲存傳輸的PACS廠商,以及介接醫院電腦與健保署封閉型網路系統(VPN)的醫療資訊HIS廠商,群策群力,突破瓶頸,協力完成影像轉輸及下載的基礎網路建設,也為健保未來進入人工智慧(AI)精準審查做好準備。

「不需要證明自己,只要天天進步」,每天每一時刻,都要比昨天的自己更好!健保雲端醫療分享的建置過程,突破許多不可能,期待國人瞭解「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的概念,珍惜醫學中心專注於「急重難罕」的疾病治療,讓台灣真正落實分級醫療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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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全台醫院5大感染率 健保署評估擬訂指標 2018/01/25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去年11月,北市環保局對列管的23家醫療院所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稽查,台大、長庚共7間醫院空品細菌濃度超標。日前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向健保署提案,建請該署應每3至6個月公布全國各醫院,包含門診、住院及開刀等五項感染率,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品質,全案將於明日全民健康保險會討論研擬指標。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謝武吉表示,有感去年各大醫院空品細菌濃度稽查不及格,加上民眾就醫等待時間長,以看門診來說,部分民眾一等就是3到4小時,尤其門診區細菌、病毒接觸、感染快,病人如果沒分流,以當前流行的病毒性感冒來說,將增加感染風險。

每家醫院雖有感染管控機制,但謝武吉認為,站在民眾就醫安全立場,對外公布各家醫院感染率,才有助刺激醫院自主提升醫療品質,認為健保署應每3至6個月定期公布醫院五大感染率,包含「門診感染率」、「開刀感染率」、「住院同一病房感染率」、「住院同一病室感染率」及「住院感染率(內科及外科)」。

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該署每年皆會公布各醫院人工膝關節的表層及深層感染率,因手術進行多有做到無菌管理,人工膝關節術後傷口小、血管少,如還是出現感染,較有明確指向可能是傷口處理不佳導致。

但門診、病房以及病室感染率,其細菌來源範圍廣泛且複雜,可能是帶菌的病患進出醫院、空氣存在細菌、接觸感染等眾多因素,要如何確定是「院內感染」還需有更明確的指標定義,也涉及各專科門診和手術,到底哪些部分有需要公布等,還需徵詢各界意見、蒐集資料後評估研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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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荒手術比賽 看誰的刀開得漂亮 2017/08/23
記者吳建良

世大運的舉辦讓來自全世界的運動好手在國內齊聚一堂競技,而醫界日前也有一項手術競賽產生了五名佼佼者。由於無張力修補手術引進台灣不過短短十數年,以往的醫學系學生在校幾乎都沒有學習過這項手術,但是多項數據顯示,無張力網膜疝氣修補,不論在術後的癒合以及降低復發率,都優於傳統的組織縫合,因此這項競賽將有助醫界針對疝氣手術的執行更好的交流,同時也為這項手術奠定良好的準則,造福更多的病患。

評審委員之一的泌尿科醫學會腹腔鏡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慈濟醫院微創手術中心主任蔡曜州醫師表示,疝氣就像感冒一樣,並不是什麼大病,但是卻也有其濳在的風險,一旦拖延時日過久,除了外觀、行動上不便之外,濳漏出腹腔外的組織,更可能因為長期的崁頓而壞死,洐生腹膜炎等急性病症。只是以往疝氣修補都是採用組織縫合的方式進行,但是這項手術的缺點就是一旦腹壁組織發生鬆脫而形成疝氣時,於鬆脫組織邊緣縫合之後,患者可能因為老化、便秘、咳嗽等原因造成縫合組織的再次鬆脫而二次復發。文獻上也有人復發四、五次之多。目前健保已經給付最新的無張力網膜,患者實在不必忍受長期的不便與風險。

由台灣泌尿科醫學會內視鏡委員會 / 資訊及線上教育委員會、台灣疝氣醫學會、美商巴德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的舉辦的第一屆無張力腹股溝疝氣修補手術大賽,20日在高雄長庚舉行頒獎典禮。在20多件參賽作品(手術影帶)中,選出5位手術操作的優勝者,分別是台北慈濟醫院泌尿科羅啟文醫師、台北慈濟泌尿科游智欽醫師、雙和醫院泌尿科藍棋昀醫師、亞東醫院泌尿科歐正峰醫師、彰化基督教醫院陳柏華泌尿科醫師。

蔡曜州醫師指出,事實上這項比賽由誰獲獎並不是重點,但是讓選出的手術作品可以做為國內泌尿科醫師在執行相關手術時的觀摩依據,才是整個競賽的主要精神。最主要是雖然每個人的器官生長位置都一樣,但是疝氣發生時,滑脫出腹腔的器官因為時間、位置、大小的不同,可能有數十種的處理方式,國內目前的無張力疝氣修補手術,並沒有一定的準則,全憑醫師個人的經驗,藉由這次的競賽讓來自全國的泌尿科醫師都可以看到優秀的手術是如何執行,對於病患來說是一大助益。

優勝者之一的台北慈濟醫院泌尿科游智欽醫師也表示,以往在學生時代,疝氣修補都是採用傳統的組織縫合,但是目前的主流是無張力的網膜縫合。只是以前在學生時代並沒有學習到這項技術,隨著醫學科技的進步才有這項輔具的出現。主要是因為組織縫合的復發率高達2、30%,造成病人的痛苦,而人工網膜修補疝氣,復發率不到5%,目前國內大約八成的疝氣修補都是使用人工網膜,其餘的患者可能因為年紀還輕,組織鬆弛程度不大,或是曾經有手術感染的問題,因此還可以組織縫合方式來修補疝氣。至於患者適合什麼樣的手術,仍須醫師進行評估後決定,但是一般而言,人工網膜的修補,還是優於傳統的組織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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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就醫沒參考資訊 醫療品質指標玩假的? 2017/07/12
聯合新聞網 文章提供/遠見 黃漢華

健保署網站一堆數據 病人看了霧煞煞
12年來,健保署每年增加二至三項醫療數據,至今共有258項。但這些數據卻無法真實反映醫院醫療成效,民眾更無法從中找出適合的醫院就醫。

「急性心肌梗塞病人出院後三日以內因同一主診斷或相關病情之急診返診比率」「每張處方箋開藥品項數大於十項之案件比率」「血液透析尿素氮透析效率(URR)檢查比率」……,這些文字,都是「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網站上列出的各醫院品質指標,不知你是否看得懂?是否了解其意義?你就醫前會拿它們當參考嗎?

為了符合二代健保醫療訊息公開透明的精神,健保署參考美國及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等國家作法,與專科醫學會、台灣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醫界人士經過多次協商,從2005年11月,由各醫院提供健保申報資料,經過計算之後,在網站上公布。

過去12年來,健保署每年陸續增加二至三項指標,內容包含門診、急診、住院、出院等層面,並特別涵蓋洗腎、糖尿病、鼻竇炎、人工膝關節手術等八種疾病,至今共有258項指標。今年度還將增加乳癌、肺癌、大腸癌等高費用疾病的醫療資訊。

根據健保署調查統計,累積網站瀏覽人次達777萬人次,平均每天約有3000人次查詢,使用者滿意度為八成五。

專業醫療術語 很難當成治療參考
然而,這些數據能否真實反應各醫院的醫療成效?民眾能否從中找到適合的醫院就醫?又能否查詢其他病人的治療經驗?

答案顯然並不是那麼正面與肯定。成大公衛所特聘教授陳美霞認為,現有指標偏重醫療專業術語,一般民眾難了解,不但看不出病人是否滿意治療結果,也無法理解醫師是否對病人解說病情和治療方式,「指標應該顧及民眾觀點,」她建議。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郭年真也表示,健保署網站上的指標,強調醫師是否按照標準作業流程,病人對此感受並不強烈。

國際研究醫療專業的美國哈佛大學教授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曾在《哈佛商業評論》全球繁體中文版2013年10月號上發表文章指出,衡量醫療品質時,醫療機構傾向注意他們直接掌控或容易執行的臨床指標,導致不以治療結果為衡量標準,反而只看流程有無合乎醫療規範。這其實是不對的。

例如,治療攝護腺癌,儘管五年存活率至少九成,但病人更關心自己未來是否會尿失禁?性功能是否如常?而每家醫院在這方面的治療成果差異較大,需要品質指標說明。

他又舉糖尿病為例,醫院常以有無檢查低密度膽固醇、糖化血色素,或是以檢查腳部、眼睛為指標,但病人在意的是會不會失明?可能併發心臟病、中風嗎?還是會截肢?

對照健保署針對糖尿病設計的指標,果真如波特所說,是以檢查糖化血色素、空腹血脂、眼底攝影等比率為指標。不只糖尿病如此,消化性潰瘍疾病、氣喘疾病、鼻竇炎、洗腎等疾病指標,也著重計算醫師做檢查的比率。

其實,國外政府也設計了醫療品質指標。以心臟病為例,國外的指標,就似乎比台灣健保署的內容豐富多元。

「病人出院後三日內,因同一主診斷或相關病情之急診返診的比率」「出院後14日內,因同一主診斷或相關病情的非計畫性再住院比率」是台灣健保署的急性心肌梗塞治療結果指標。

而美國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的心臟病指標,除了有非計畫性再入院率,也包含了與治療結果有關的項目,例如,突發性心臟病死亡率、心衰竭死亡率、等待心電圖檢查與等待轉院的平均時間等。

台灣醫界:怕資訊公開誤導病人
加拿大健康資訊機構(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從2007年起,更直接比較各省分各醫院每一年的標準化死亡率,讓民眾知道自己就診的醫院,是超過或低於全國平均值。

此外,英國衛生部也公布病人住院期間和出院後30天的死亡率,當成治療結果。而澳洲新西南威爾斯省官方網站也能查詢,有多少急診病人等待小於四小時。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則以院內感染、預防手術傷口感染、手部清潔為品質指標。

據了解,台灣健保署、疾管署都有病人在意的治療結果資料,只是沒有對外公開。原因是醫界擔心萬一公布不當,會誤導病人。

其實哪些指標應該公布,也讓醫界大傷腦筋。例如,台灣耳鼻喉科醫學會內部就因此吵翻天,最後選擇影響性不高的鼻竇炎,以「病人於住院手術前三個月內做電腦斷層造影或鼻竇內視鏡檢查比率」,做為唯一指標,以避免爭議。

2013年,除了原來的醫界代表,健保署也曾找來消基會、醫改會等付費者代表,共同增修檢討,今年5月再次發函邀請,可是成效並不明顯。

「我不想再參加了,」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的神情略帶失望。他表示,幾年前建議公布每一家醫院的院內感染率,但是沒有被接納,讓他感到公開醫療品質指標,只是流於形式。

其實,現今已公開的258項醫療品質指標,均是醫界和健保署經過協商後的結果,卻絕非每位醫生都認同。

「健保申報資料,關乎醫院財務,但無關乎醫療品質!」一位監測醫院醫療品質、發表多篇論文的醫師表示,目前健保署公開的指標數據,是根據醫院健保給付申報資料統計而來,不具參考價值。

這位專家認為,健保署應該關心民眾就醫是否方便、看病要等多久、有無重覆用藥、浪費醫療資源等。接受《遠見》訪問時,他一再強調,不希望《遠見》引用健保署的品質指標。

「設計醫療品質指標,不該只採納醫界意見!」參與過指標討論的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剛接受邀請時十分興奮,還多方詢問專家和病友團體,只是提出建議後不見改變,他已心灰意冷。

朱顯光建議,健保署最好使用淺顯易懂的敘述,不妨先在網站公開,徵詢外界意見,也可以上街頭詢問民眾,能否理解指標內容,倘若多數人不能了解,就要教育民眾認識,否則失去公開資訊意義。

民眾需要真正的病人滿意度指標
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事業管理系教授陳楚杰曾經調查過926名門診病人、490名住院病人,探詢他們期待的指標。兩者交叉來看,病人滿意度是他們都希望參考的項目,但是,遍尋健保署的指標,並沒有看到這一項。

查詢國外醫療品質指標,很容易就看到病人滿意度調查。例如「病人認為與醫師溝通良好」「病人認為需要時能立即得到協助」「病人認為領藥時有充分說明」「病人願意推薦就醫的醫療院所」……,都是美國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的指標,強調醫病溝通與互動。

其實衛福部在2010年設立「醫療品質政策諮詢委員會」時,成員就提到「以病人為中心」是國際趨勢,但就是做不到。

病人滿意度調查原本列為醫院評鑑項目,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守夏也曾設計問卷題目,內容包含醫病互動的人際面、治療結果與預期比較的技術面、後續照護的臨床指引面,了解住院情形、醫護人員表現、手術傷口是否感染。

可惜,因為近幾年醫病關係緊張,有醫師認為,醫療不是服務業,不必調查滿意度,因此衛福部在2011年從評鑑項目中刪除。

對此,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表達遺憾,他認為,病人滿意度調查有助了解醫療品質,也是一股自我督促的力量。

擔任醫院評鑑委員的台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院長郭乃文表示,歐美國家調查病人就醫經驗,已發展許多問卷模式,可供台灣參考。

看來若是有客觀的病人滿意度調查,民眾不僅有清楚易懂的參考指標,醫院也能夠進步,值得政府與醫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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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資訊 上網查得到
2013/03/19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

家中長輩要置換人工膝關節,小孩乳牙蛀了想補牙,甚至想了解各醫療院所患者手術後3個月的感染率、再住院率等,現在都可以上網查詢,作為選擇就醫的參考。健保局擴大醫療品質資訊公開,不過民間健保會表示,多數指標徒具形式,應該開發更簡易、便民的「民眾版」。

生病想找適合的醫院、診所,常讓民眾困擾。健保局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施志和表示,二代健保擴大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目前有100多項指標可供上網查詢參考。例如家中小朋友蛀牙,可以查詢「乳牙一年半牙齒填補保存率」,瞭解住家附近的醫療院所醫療品質,選擇乳牙治療保存比率較高的醫療院所就近治療。

另外,家中長輩要置換人工膝關節,也可透過疾病類指標,查詢各醫院手術後3個月的感染率、再住院率等,作為選擇醫療院所的參考。

不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資訊揭露」是二代健保的精神,但實際上網查詢,發現公開的表格、項目多數過於專業,一般民眾恐怕不容易瞭解,應該設計以民眾為導向,開發「民眾版」訊息,一般人才容易解讀。

滕西華說,除了醫療品質公開,二代健保還提出醫院財報公開,讓民眾可以瞭解一年5000億健保資源的分配情形。但目前健保局卻規劃醫療院所採逐年、分批公開,民間健保會建議,醫學中心層級不論金額應全數公開,財團法人醫院則應以同一集團、體系為單位,而非各分院自行公布,健保局也應公告給付給醫院的金額作為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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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扼殺了 最佳醫院排行榜? 2017/07/03
遠見 文╱黃漢華

生病的時候,大家都希望到好醫院、看好醫師,但是,怎麼尋找台灣的好醫院?好醫師又在哪裡?

台灣目前共有479家不同等級的大小醫院,健保實施已經超過20年,雖然民眾可以任選醫院,自由就醫,但台灣至今仍缺乏可供民眾參考的就醫評比建議。

想要看病,向親友打聽、上網查看醫藥新聞報導,成為許多人的作法。

國人苦等不到一份完整的就醫指南
某天清晨4點多,《遠見》記者來到台大醫院舊大樓,摸黑排隊掛號的民眾已有不少。其中一位民眾表示,他半夜3點就起床前來,希望掛到他上網查到的神經部醫師,可以治好他肌肉疼痛的問題。

但是,口碑摻雜了個人偏好,沒有科學依據,而且網路訊息真真假假,也不具公信力。

縱觀國內有專業人員實地訪查、以科學流程考核醫院的單位,只有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從1999年開始,他們接受政府委託,執行醫院評鑑,評定醫院等級,做為醫院申請健保給付的依據。但這樣評鑑的結果,是給專家看的,並不適合當成民眾就醫時的參考。

因此,醫策會近年又增加「疾病照護品質認證」,首次嘗試以病人觀點,檢驗醫院的醫療品質,並以心臟血管疾病為第一個認證的類別,未來還將增加心臟衰竭、糖尿病、腦中風、慢性腎病、晚期腎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六項認證項目,協助慢性病人就醫。

可惜的是,這項認證採醫院自願報名。例如,目前14家通過心血管疾病認證的醫院,就不包括台大、林口長庚、台北榮總等台灣民眾最熟知的醫學中心。不去認證不代表沒有能力治療,可能只是太忙,或認為沒必要。

「醫策會的照護品質認證,只公開通過的醫院,而且參加者有限,民眾依舊難以選擇,」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郭年真指出。

反觀國外,為了保障民眾就醫權利,多年來早就將醫院比照大學、飯店排名,不管是美國、法國、日本、甚至中國大陸,都有權威機構每年發表當地的最佳醫院排行榜,讓各家醫院的醫療績效更透明,讓病人擁有更多知的權利。甚至各國也十分重視病人口碑經驗,鼓勵大家上網發表看病心得。

美國舊金山起家的跨國評比網站YELP,則是在美食、住宿、購車、美容、生活起居指南之外,也提供就醫查詢服務,病人可以對醫師指名道姓,寫下治療感受,並以星等直接評比,讓網友查詢。

最近有研究顯示,美國YELP的病人就醫經驗評比,與美國官方的病患滿意度調查,兩者一致性極高,甚至YELP資訊還要更豐富,極具參考價值。

英國怎麼做?〉委員會徵求就醫經驗 聘專家深入訪查
英國照顧品質委員會(CQC)也在網站上徵求民眾就醫經驗。這家醫療及社會照顧獨立機構是民間單位,收集各方意見,做為評比醫院的參考。他們委託專家每年訪查綜合醫院、精神病院、兒童醫院、牙醫師和家庭醫師,也公布專家名單。

「治療過程安全嗎?」「這樣治療有效嗎?」「醫護人員有愛心嗎?」「醫院回應病人需求嗎?」「醫療團隊領導合格嗎?」這是他們考核醫院的五大方向,同時也了解醫療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規。

照顧品質委員會還把醫院分成優等、良好、需要改進、不適當等四種等級,鼓勵醫界進步,評比結果還印成刊物,供健保單位和民眾參考。

美國怎麼做?〉數千專家選2464家醫院 每年發表報告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U.S. News & World Report)從1990年開始,委託RTI研究機構的數千名專家,評選年度最佳醫院,每年發行報告。以2016年為例,從5000家醫院遴選200床以上的教學醫院,針對16個醫療專科,每一科針對154家醫院的評等,總共詳列2464家。

他們也從美國醫院協會年度調查報告,收集醫院人力資料,佐以癌症中心、美國護士認證中心等數據資訊,對癌症、心血管手術、泌尿科等12個專科,評比醫院排名,也評比動脈瘤修復手術、肺癌手術等九項臨床技術。

同時,《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也查詢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公布的風險校正病人死亡率,發函給近12萬名的骨科、眼科、內分泌科、復健科等四科醫師,票選五家全美能夠治療急重難症的最好醫院,儘管回覆率不到一成,仍用來做為醫院聲望調查的來源。

進入21世紀,美國一群企業主發現為員工買保險,並不能讓他們更健康,而且影響工作產能,於是,在2000年成立非營利組織「跳躍之蛙」(The Leapfrog Group),希望評比醫院,年年公開醫療結果,幫助員工有充分就醫資訊。

評選採自願報名方式,醫院上傳院內資訊,由「跳躍之蛙」邀請50多名專家學者,每年依據收到的資料進行調查,並且增修檢討調查指標。十多年來,已有超過1800家醫院主動參加調查,數量占全美醫院的三成二。

2012年起,他們更以病人安全為評比考量,分析住院病人管理、藥物安全、產婦照護、高風險手術、院內感染和傷害等資料,把醫院分成A、B、C、D、F五級,其中,D和F級的致死率就比A級要高一半!

由於美國有超過一半的醫院尚未參加調查,「跳躍之蛙」鼓勵民眾上網追查社區附近的醫院是否在列,並且要他們提醒未送件的醫院,可見重視度與民眾合作。

法國怎麼做?〉50家最佳醫院、診所 評鑑項目超細膩
法國《觀點》(Le Point)雜誌從1997年起,每年進行法國當地的最佳醫院評比排名,分別以63項、37項準則檢視醫院和診所,評選出法國最好的50家醫院、診所。

他們向580家非營利和574家營利機構發放問卷,詢問醫療機構設備和醫護人力配置、安全保障,以及外科、心臟科、癌症科等13個專科的治療水準。

此外,《觀點》還根據2490萬項醫療和匿名住院患者的資訊數據,分析法國的醫療機構,尤其是醫學院附屬醫院和專科相關的數據,例如,高血壓治療中心、罕見內分泌的治療成果。

中國怎麼做?〉100家最佳醫院評比 就醫時的好指南
西方國家評比醫院的風潮,經過這麼多年,如今仍未被台灣主管機關與醫界重視,倒是先吹到了中國大陸。

幾乎年年都到大陸考察醫院的台北醫學大學醫管學系副教授許怡欣表示,相較台灣,大陸幅員遼闊,民眾就醫不便,看病又昂貴,醫院品質差異很大,透過評比,能刺激醫院見賢思齊,提升水準。

2010年是大陸舉辦評比排名的第一年,由上海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所長高解春針對前一年的醫療體系,公布「中國醫院最佳專科聲譽排行榜」和「中國最佳醫院排行榜」兩大類別。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高解春到美國當訪問學者時,得知美國有醫院排名。回到大陸後,協助上海的醫院設計績效考核方案,排名各醫院管理成績,獲得院方認可,便在2005年復旦大學成立醫院管理研究所之際,計畫五年內完成醫院排行榜。

高解春仿效《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將醫院評分項目分成兩大部分,聲望調查占總分的八成,論文和研究成果則占兩成。2016年,他們發函給大陸中華醫學會和醫師學會的3969名專科醫師推薦好醫院,回覆率高達六成二。

從2010年至今,參與評分的專科醫師從27科增加到現在的病理科、傳染科、口腔科等37科,依照專科評選全大陸十家最佳醫院,並且對東北、華東、華中等七大地區,評選各區前五名最好的醫院。大陸100家最佳醫院排行榜於是誕生,成為病人最佳的就醫指南。

台灣又該怎麼做?〉催生最佳醫院排行榜 讓醫界、民眾雙贏
當上海復旦醫院管理公司董事長章濱雲告知《遠見》大陸評比醫院的作法後,《遠見》努力了半年多,有意根據美國、大陸等地的做法,也進行評比台灣醫院,做為民眾就醫參考。

不過,在詢問多個專科醫學會之後,發現寄送醫師問卷,有絕對的執行困難。過程中,《遠見》團隊諮詢多位醫界代表性人物,不少人搬出外界不熟悉的「人體試驗管理辦法」,意即若要針對醫師發放問卷調查,醫學會必須召開人體試驗委員會,共同討論《遠見》的問卷,通過審查之後,才能寄發給各醫學會的醫生們填答。可是,台灣的專科醫學會有內科、外科、心臟科、小兒科等各科,召開時間也不一,要一一通過,簡直難上加難。

《遠見》一度也轉而詢問「聯合人體試驗委員會」,希望改由他們統一審查,再交由各個專科醫學會。但是,負責接洽的人員表示,按照法令,設計醫學問卷,需要先學習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課程,通過考試後,才能執行。這等於給了一道閉門羹。

不僅進行醫師專業團體的質化意見調查不易,就算採用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網站上收集到的各醫院醫療品質指標,來進行醫院評比,也一樣不容易。不少醫界大老向《遠見》表達反對意見,他們認為這些指標儘管都是各醫院提供給政府的,但是連他們也認為這些指標的意義不大,不能用來反映各醫院的醫療品質。

而當《遠見》詢問健保署官員,該如何使用這些指標時,他們也十分反對民間機構直接使用這些指標比較醫院優劣。

不禁懷疑,既然這些指標被醫界認為不太具參考價值,也不希望民間延伸使用,那政府機關花人力物力收集這些數據,是要幹什麼?

既然硬指標不能用、也難以對醫界寄發問卷,最後《遠見》只好先從詢問台灣一般民眾開始,了解他們心中的最佳醫學中心是哪一家?居住區域內的最佳區域醫院又是哪一家?雖然不是專家評選,卻也反應出醫院的聲望和民眾的印象。

相較大陸和歐美國家有第三者客觀評比醫院品質,台灣民眾取得醫院良莠資訊的管道十分有限,不僅衛福部網站乏善可陳,醫策會網站也以服務醫界為主,沒有與民眾互動,無法查詢就醫經驗。

如何讓好醫院出頭、讓好醫師受到肯定,具公信力、讓民眾可以當做就醫參考的最佳醫院排行榜,目前仍缺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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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版醫院評鑑/僅評護病比、其餘醫事人力交地方稽查 北巿:哪有人力執行! 2016/10/01
民報 楊惠君

預計明年上路的新版醫院評鑑,還未上路、爭議不斷。原本列為評鑑「必要項目」、不通過就「死當」的醫事人力遭刪除,被醫事團體批改革「打假球」、朝財團醫院靠攏。衛福部長林奏延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則強調,護病比仍會擺在未來醫院評鑑項目,目標是1:7,並將與健保給付連動。

衛福部:護病比仍將列醫院評鑑
事實上,衛福部未來對醫事人力管控的規畫分為兩大部分,護病比雖然保留在醫院評鑑內;但其他醫師、藥師、醫檢師等醫事人力則不列醫院評鑑、回歸原有「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交地方衛生單位稽核、管理。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強調,因為「護病比」是指同一個時間,一個護理人員能照顧多少病人,會隨著病人數及護理人員三班排班狀況浮動,與固定的「護床比」不同,無法以單一指標去規定,因此原本就一直保留在明年新版的醫院評鑑內,從來沒有刪除的計畫。

台北巿:把中央工作丟給地方
石崇良在昨天於屏東舉行的全國醫政大會中,對各縣巿衛生局宣布此一未來作法。他解釋,現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原本就列有七大類的醫事人力標準,未來就是回歸到常規的持續性監控,衛福部將設計公式計算出各縣巿醫院的指標,各醫事人力執業登記即可知各醫院人力是否達標,一旦該轄區有未達標的醫院,系統會「亮燈」示警,再由地方單位去稽查、依法處分。
石崇良表示,醫事人力監測系統建置完成,也只是醫政體系內部作業,「系統不會對外公開」。亦即一般民眾看不到。

但此一計畫引發地方不同反應。
與石崇良同為台大醫院出身的台北巿衛生局長黃世傑,昨因在巿議會備詢未南下參加醫政大會,但聽聞此計畫直言:「這是中央把工作丟給地方,我們轄區有幾十家醫院,哪有那麼多稽核員去醫院稽查?」
黃世傑指出,新版醫療評鑑朝向簡化作業是對的方向,「但應該要簡化的是繁瑣的文書作業,醫院的醫事人力目前都有執業登記的資訊,上網都查得到,但是,有執業登記的人員是否真的是在醫院臨床工作,不去實際查、不會知道,過去列在評鑑內,都會出現作假的狀況,未來若真的要交給地方去評,不是更困難、也讓稽查人員難為。」

屏東縣:偏鄉醫院流動多、影響大
不同醫療資源過盛的台北巿,擔心醫院太多、無人力稽查;醫療偏遠地區的衛生單位則擔心,這些地方原本醫事人力就「易走難補」,若要依法強制減床則可能衍生其他問題。
曾任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醫事處處長的屏東縣衛生局局長薛瑞元表示,昨天石崇良在醫政大會中提到的是,衛福部要設計新的系統,當某醫院人力低於規定時,警示燈號跳出來後,再由衛生局人員去稽查,不是主動去查核。一旦出現警訊後,衛生局派員去醫院了解人力不足的原因,是否可以接受,若不符規定則可以強制關床。
不過薛瑞元指出,衛福部還沒有細部的規畫,譬如醫院人力原本就是流動的,人力不足是否該就比例與時間給予醫院緩衝區間處理?像屏東縣有許多偏遠的山地鄉,原本醫療資源就不足,「這些地方的醫院,人員很容易走、卻很難補到,如果不符規定就要強制關床,那病人還是一樣多,就勢必要增加後送的機會,後送一多、當然又有其他的風險,都要一併考量。」

督保盟:資訊不公開、就沒有意義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則認為,醫事人力督考原本就是地方衛生局的工作,衛福部未來建置的系統,若有問題才由地方衛生局查核,其實反而可以減輕地方衛生局的工作。「不過,目前醫院評鑑仍與健保給付掛在一起,就不宜把醫事人力考核由醫院評鑑刪除,否則設置標準原本就有人力規範,仍未杜絕虛報人力造假的問題,再由醫院評鑑中刪除,更無法制衡醫院的人力配置。」
滕西華更指出,長遠看來,希望醫院評鑑與健保給付脫勾,讓醫院把心思真正回歸提升醫療品質,「若衛福部人力監測系統真的上線,一定要把資訊公開給全民,資訊透明才能供民眾就醫選擇、依巿場機制引導醫院發展,如果只是醫政單位內部自己看,一點意義也沒有。」
醫院評鑑制度改革小組召集人、林口長庚醫院前院長翁文能也認為,醫院評鑑未來應與健保脫勾,「醫院評鑑應以醫療品質與結果為導向,醫事人力監控若靠每4年一次的評鑑,意義不大,應該讓其督核常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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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不願說的實話:便宜健保正危害病人 2022/12/26
聯合報 / 黃達夫

因為新冠疫情,尤其是在疫情爆發的第一年,醫界對於此死亡率很高的新型傳染病完全不瞭解,在沒有疫苗,沒有治療藥物的時期,美國災情很是嚴重,因此,有不少護理師由於身心俱疲而離開職場,造成美國不少醫院護理人力不足。

最近一個對於一千名護理師所做的調查中,90%的人說,他們最在意的是,因為護理師人力短缺,病人照護被打折扣,病人正在受害中。其中約有三分之二(65%)的人説,在職場上,他們最大的挫折感來自人力的不足,這個問題使得他們對於以護理工作做為終身志業的決心開始動搖,有50%產生離開醫療職場的念頭。

醫護忙不過來 看著病人有罪惡感
56%的人説,儘管他們有心好好照顧病人,卻因為忙不過來,而讓病人受苦。當他們明明知道病人有需求,卻因為分身乏術,而眼看着病人沒能得到周全的照護時,往往讓他們產生罪惡感。

當護理師因為人力不足,無法照着SOP按部就班,從容地照顧病人時,一方面身體疲累,一方面心裏又焦慮不安,就容易產生工作倦怠而離開職場,而導致醫院護理人力更為短缺,這樣的惡性循環,只會使得問題越來越嚴重。

32年前就建言 得不到決策者支持
看到這個報導,讓我想到台灣的醫療現場,長久以來,護理人力不足不就是台灣醫療的常態嗎?我從32年前回到台灣觀察到台灣醫院醫事人力的備置太過精簡,而影響了病人的照䕶品質,就不斷地提出建言,卻得不到決策者的支持,以及社會的回響。唯一能做的,只是在自己的醫院,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

事實上,自從健保開辦以後,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醫學生、住院醫師、護理師、藥師、技術師出來在媒體發聲,抗議他們的血汗。結果,紛紛擾擾27年過去了,在民眾心中,血汗醫院的抗爭,好像與他們沒什麼關係。甚至,每次健保面臨破產危機,民眾也沒有危機感,大多數人都反對保費的提升。

人力過於精簡 醫療品質失去保障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民眾不瞭解醫療品質,更何況政府不斷地標榜台灣健保世界第一,而台灣醫師也誇耀台灣醫療是世界水準。既然,政府、醫界都說健保這麼好,民眾也就慶幸自己能夠享受到全世界最便宜最方便的健保,而想不通為什麼要增加保費?難道要讓醫師賺更多的錢嗎?

會出現這樣的矛盾,就是因為華人愛面子、不認輸的文化。明明醫師一診看很多病人,對於病人的瞭解不完整,診斷的正確率就會打折扣,治療的效果自然不會好。或者住院醫師、護理師照顧太多的住院病人,根本不可能好好觀察每一位病人的生命跡象,一不小心就失去挽回生命的機會。

然而,台灣的醫護人員只會抱怨工作的血汗,並聲稱是醫護的犧牲奉獻撑起了台灣的健保。但他們從來不願意告訴大家,在人力過於精簡的情況下,病人的安全及醫療品質早就失去保障了!只是愛面子、不認輸的文化,很難讓他們說出口,老實地告訴大家,俗擱大碗的健保正在危害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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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慘遭閹割:應砍掉重練的全民健康保險會 2022/04/11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教授

衛福部於4月8日公告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5月15日起,國人就醫,在急診、檢驗檢查與藥品等,將感受到部分負擔金額的上升。這已經是今年第三波的健保調漲;第一波調漲在1月1日,一般及補充保費費率皆有超過10% 的漲幅;其次是於3月公告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據了解,第四波的健保調漲已有腹案,方向為增加政府負擔。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政府財源來自民眾,增加政府負擔,還是全民買單。尤有甚者,在強化健保財務規劃的「全民健保財務調整措施」中,尚有第五波、補充保費的調整方案。

在一波波健保調漲的過程中,啟人疑竇的是,由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專家學者、公正人士及有關機關代表共39位委員組成之「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的功能。

根據今年2月25日健保會會後記者會,有關部分負擔調整方案的討論,結論是:「沒有共識」。根據媒體報導,衛福部長陳時中於3月9日與付費者代表進行會議,討論「氣氛融洽」,並於翌日疫情記者會中表示:「共識是調整」、但「還沒有定案」。

讓外界霧裡看花的是,從「沒有共識」、「沒有定案」、到「公告調整方案」的過程。健保會每月開會一次,查閱健保會3月議程,不論是「報告事項」或「討論事項」,均不見部分負擔調整方案。由此可知,日前公告之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係由健保署一手主導、經衛福部長拍板定案;健保會充其量,不過是在2月的會議中,被徵詢而表達意見,連「橡皮圖章」都稱不上。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健保會對於保險費率與保險給付範圍,具有「審議」之功能;對於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對等協議,具有「訂定及分配」功能;對於保險政策與法規,具有「研究及諮詢」功能;對於其他有關保險業務事項,則具有「監理」功能。

很顯然的,衛福部係將「全民健保財務調整措施」視為保險政策與法規事項,諮詢健保會意見,這無疑是要健保會「穿小鞋」。試問,健保會對於攸關健保財務核心的「費率」與「給付」,具有「審議」的功能,何以對於健保「財務調整」,僅僅是「被諮詢」的角色?國人就醫時須支付之部分負擔,與每月須按費率繳納之健保保費,兩者連帶、同屬參與健保的支出,何以後者須由健保會審議,而前者卻不須?

我國全民健保自民國84年開辦初期,保險支出(醫療費用與其他)僅有1,574億元,不到30年間,保險支出將突破8,000億元,整整翻漲5倍有餘;相較於金額2兆餘的中央政府歲出合計,已接近40%。健保支出,豈非有如巨靈「利維坦」(Leviathan)般地吞噬著經濟體系內的資源。雖然歷次民意調查顯示,國人對於健保有很高的支持度,國外對於我國健保的讚許,也時有所聞,但這都不代表衛福部可以對於國人予取予求、不受節制。沒有獨立、具實質決策功能的健保會,是健保永續最大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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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昨晚溝通部分負擔 醫改會提10項應公開資訊 2022/03/05
聯合報 / 記者 沈能元

健保部分負擔調整進入緊鑼密鼓階段。衛福部長陳時中為了解各界想法,昨晚邀請民間團體會面溝通,會面時間約兩個多小時。參與會議的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說,昨與陳時中會面暢談部分負擔調整議題,陳時中態度十分開放,但現場並未提出衛福部目前可能考慮調整的腹案,但醫改會具體親自向陳時中提出10項應公開的資訊清單,盼部分負擔調整應要實證基礎,再來說服民眾。

劉淑瓊說,昨與陳時中會面親自表達,陳時中本周一與醫界代表會面後,因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反對第二、第三次慢箋部分負擔多收100元,但沒過幾天,陳時中就公開透露可能不收的訊息,最後若真的不收,「那一定要把道理說清楚」,調整方向為何與當初健保署提出方案的利基點不同?不然為何僅聽醫界的意見,不顧民間團體對部分負擔調整的看法。

「如果沒有任何證據、數據支持陳時中調整部份負擔,那他做的任何決定都會被抱怨、被指責。」劉淑瓊說,衛福部「開大門、走大路」這是十分重要的,不應藉由私下交換或有人抱怨,政策就加以轉彎,希望衛福部提供相關數據作為部分負擔調整的依據。

舉例來說,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將針對檢傷分類第四、第五級輕症患者加收800元及600元。劉淑瓊說,提出此調整項目時,健保署應先提供夜間及例假日到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急診就醫,且屬於第四、第五級患者人數,若人數比平常日多,凸顯可能是夜間及例假日時,基層診所開診率不高,同時未教育民眾平時自我照顧的重要性,造成民眾生病時,須到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急診就醫。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調整第四、第五級患者部分負擔,這樣說的通嗎?」劉淑瓊說,調整部分負擔時,若只是溝通,沒有相關實證數據,陳時中是無法給出承諾的,且可能進退失據,被外界認為是大小眼。

昨晚會面時,醫改會也向陳時中提出10項應公開資訊。劉淑瓊說,經盤點各界要求健保署應公開資訊,包括,第一、2002、2005、2017年歷次部分負擔整後,其醫療利用的轉變、政策成效分析與影響報告;第二、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開立率與釋出率,近年趨勢及檢討報告;第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開立不可替代章的現況。

第四、不同疾病就醫需求或民眾就醫習慣,在政策調整後,會增加多少醫療費用;第五、應就受調整影響為高風險特定群體,如經濟上的邊緣戶、領慢箋的病人、多重慢性病人等,提出就醫可近性、公平性的風險評估報告。第六、提出在健保重大政策調整實施,如費率調整、部分負擔調整後,不同層級在五級檢傷分級的急診醫療利用情況。

第七、假日與夜問不同檢傷分級之統計與變化,及基層假日開診率等趨勢與檢討報告;第八、教育民眾自我照護與就醫識能的指引;第九、近年檢驗檢查支付費用上升,對健保總額財務影響的原因分析、評估報告與改革;第十、針對藥品與檢驗檢查,非必要(並不一定是重複的)統計報告。

劉淑瓊說,台灣是多元民主社會,「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是屬於一種政治決策,這都可以接受。」但做政治決策應是要建立在理性、科學實證的數據分析上,才能達到真正溝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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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負擔新制/醫改會失望 藥界批衛福部縮起來 2022/03/17
自由 林惠琴/台北

衛福部昨預告健保部分負擔草案,相較於先前提到健保會討論的版本,似乎差異不大,讓醫改團體直呼「失望透了」。且原本慢箋第二、三次到大醫院調劑收費的爭議,最後決定不分層級一律免收,藥界批評分級醫療改革碰到醫界有意見就「縮起來」。

慢箋第二、三次免收費 調整沒邏輯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對部分負擔草案「失望透了」,四大問題根本沒有解決。首先,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夜間、假日緊急就醫需求未解套,加上民眾自我疾病判斷能力不足,也只能跑大醫院;若要引導患者不要衝急診,應該要有其他開設門診選擇。

藥品部分負擔影響最多的是三高患者,每年可能要多支出上千元。但慢性病控制不佳,並非都是未遵從醫囑服藥,可能是缺乏正確飲食與生活習慣,多掏錢恐也無法改善。

在檢查檢驗部分負擔,林雅惠認為根本是懲罰急救難症患者,強調現在講求精準醫療,檢查檢驗是配合治療很重要的一環,新制不合理。

保障制度部分,林雅惠說,健保愛心專戶協助對象有限,儘管衛福部尚有菸捐挹注等對策,但在保障措施未明朗下,等於是口頭支票,提醒經濟弱勢通常會伴隨健康弱勢,不可輕忽。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支持健保署原本提出慢箋第二、三次到大醫院調劑收費一百元,到基層院所與社區藥局免收的方案,因領取慢箋的患者通常病況穩定,應該鼓勵不要再跑大醫院,預告方案的調整沒有邏輯。

衛福部:降低弱勢慢箋患者負擔
針對慢箋第二、三次免收部分負擔,以及基層院所檢查檢驗收費起徵點提高,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指出,接獲反映指慢箋族群不少是相對經濟弱勢,且慢箋患者需要定期檢查檢驗來確定療效,為降低其負擔而做此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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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又申報健保!409家院所「自清」 健保署追回近4千萬 2021/11/01
自由時報 林惠琴/台北

健康存摺逾700萬人使用,衛福部健保署接獲檢舉立案調查的醫療院所疑涉虛報等案件,目前高達3、4成來自民眾經健康存摺發現異狀而檢舉,今年以接種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未就醫卻遭申報診療費用為大宗,健保署8月發函開放院所「自清」,至今累計409家回報,追回近4000萬元。

民眾接種COVID-19疫苗,指揮中心有提供院所疫苗接種處置費用,若無其他疾病就醫,院所不可另向健保申請給付,但今年5、6月大規模施打疫苗後,陸續有民眾向健保署檢舉打疫苗沒看病,卻在健康存摺發現院所申報診療給付紀錄,甚至集中特定院所,因此健保署8月發函醫療公協學會盼院所「自清」。

健保署違規查處室專委白姍綺表示,截至10月20日,已有409家院所來函自清,共追回3926萬元。

三大違規樣態 虛報逾1.2億元
健保署也於10月發函提醒近期查有醫事服務機構不實申報健保醫療費用情事,並舉出三大違規樣態,包含一、保險對象未有疾病就醫事實,卻申報健保醫療費用;二、保險對象自費健康檢查,未以疾病就醫卻申報健保醫療費用;三、病人每月因慢性病就醫,院所未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卻申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診察費。

健保署統計去年至今年9月,三種違規樣態分別有93家、35家、11家院所虛報8840萬元、2591萬元、614萬元,一共超過1.2億元。目前開放院所「自清」中。

白姍綺說明,因疫情採購口罩、查詢篩檢或疫苗接種,民眾使用健康存摺大增,目前接獲檢舉立案高達3、4成來自發現健康存摺紀錄不對勁,但並非全虛報,也有登錄錯誤等問題。院所「自清」僅追回款項即可,若調查才發現、確認違規,則視情節罰鍰虛報金額2倍到20倍及移送檢調。

有人諮詢或拿藥 醫:「診療」定義不明
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認為,不排除極少數是刻意虛報,但有些民眾打疫苗順便諮詢其他疾病,或是擔心副作用請醫師開立普拿疼,或是拿體檢報告問細節,「這些算不算看診?」,這些有時都比所謂的看診更花時間,有些醫師就申報,根本不能說是盜刷,強調「診療」定義不明不曉得能不能申報,其實是更大問題。

林應然指出,現在為了「避嫌」,都會請醫師盡量避免同一天對同一位民眾打疫苗又看診,以免後續申請健保給付,要跟健保署「勾勾纏」,坦言也曾經想過就請患者簽署就診同意書,證明是病人有需求,但此舉恐要花費很大的行政成本,實在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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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調漲 一頭牛剝兩次皮! 2021/03/01
中國時報 丁旗源

近日衛福部及健保署又將有重大的健保制度變革,其中調整部分負擔一案合理與否仍有討論空間。

去年底衛福部甫調漲健保費率至5.17%,補充保費費率從1.91%漲至2.11%,健保財務的安全準備預估將可支撐兩年。沒想到開春後,媒體即披露要取消百元以下的藥費與慢箋部分負擔,另外原本免部分負擔的檢驗檢查費用也將收取50至200元。

事實上調整部分負擔的議題已存在許久,但過往官員的說法主要集中於避免浪費、希望以價制量云云,但調高部分負擔就真的能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嗎?其實不無疑問。

醫療是具有高度專業的職業,也因如此,醫師和病患之間存在3個不平等,分別是地位不平等、資訊不平等及知識不平等,故只有病患聽從醫師的指示,該做哪些檢查、該用哪些藥,基本上都是醫師說了算,病患並無置喙餘地,所以要說因為病患愛逛醫院、愛做檢查,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而要病患承擔全部漲價的理由,顯然並不公允。

再者從數據上來看,109年因為疫情影響,全國就醫件數共減少5490萬4千件,但總點數卻還增加68億9400萬點,疫情期間的就醫件數減少或可推論是合理的就醫件數,但申報總點數卻沒有因申報件數而減少,反而還增加,平均每件點數也從1469點成長到1596點,這一定程度地反映出檢驗檢查量增加。而媒體也報導去年1到11月,重複檢驗檢查1190萬件、16.49億元,已高於前年全年的1136萬件、16.46億元,約增加54萬件,這些檢查難道都是病患主動要求的嗎?

衛福部現階段放出要將部分負擔調漲的訊息,首先是時間點不對。今年初已開始實施健保雙漲(健保費率及補充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由9%調整為9.5%、勞保費率從11%調高至11.5%,勞保、健保、國民年金同時三漲,對民眾而言負擔不可謂不大,而疫情仍嚴峻,無薪假人數仍在高檔,許多行業、勞工都還需要紓困,在此同時卻要調漲健保部分負擔,對基層民眾無異是雪上加霜。何況,將調漲部分負擔的理由全部歸責於病患,也無法讓一般民眾接受!

醫療行為有其不確定性,相信絕大部分的病患也是尊重醫師的專業處置,但過多的檢查與不必要的藥物則會造成無效醫療。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各國醫療支出中約20%到50%花費在無效醫療上,顯然醫療資源被一定程度地濫用。而無效醫療不但浪費,也可能傷害到病人,所以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在總額制度下,醫療院所是否都秉持著病人優先、品質優先、弱勢優先的原則,還是將醫療當成一門好生意在經營?

而政府此刻釋出調整健保部分負擔的消息,究竟真的是要讓健保永續,還是只是要轉移新冠疫苗的焦點,也讓人質疑。(作者為立法委員辦公室特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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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決策跨步 讓病友也能發聲 2019/09/09
聯合報 陳昭姿 (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健保署藥物共同擬訂會議主席)

二代健保實施超過7年,下階段的改革計畫已經上路。然而,面對病人權利意識持續上升,民眾要求參與重大決策的聲音無法忽視,近年來健保署已經多次派員考察其他國家的作法,包括醫療保險制度與我國較類似的英國與加拿大等,希望學習如何將病人或民眾的意見適時納入決策。

線上平台 提供意見分享
健保署多年前已經建置「病人意見分享」線上平台,以重大傷病用藥為優先,例如癌症,適用對象包含病人、病友團體與照顧者。

為了幫助病人能夠適當表達,還加上內容提示,例如「這個疾病對您生活品質的影響是什麼?目前的治療無法控制的不舒服情況是什麼?目前的治療是什麼?效果如何,是否有副作用或病情控制不理想的情形?如果您有使用本新藥的經驗,比起過去的治療,是否在療效或副作用都有進步?您在照顧病人時,有沒有明顯看到或感受到病人的進步?」

此意見平台也提供了新產品資訊,可以連結到食藥署網站,並有淺顯易懂的用語,大約300字左右,介紹即將上會討論的新藥。

關鍵會議 可以列席說明
病友們提供的資訊,開會時會提供給代表們,或是直接寫入議程內容。近日,醫藥品查驗中心的醫療科技評估小組,受命對於目前病友書面意見表達部分,包括上述所建議的4道問題是否足夠,如何把這個機制做得更好,已經著手進行一項研究計畫,希望未來能更有利於病友意見的呈現。

繼書面意見表達模式建立後,2017年健保署首次回應病友團體訴求,邀請出席關鍵性會議─「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病友團體可以指定最多兩名代表,針對個案進行到會說明。截至目前為止,曾經來會表達意見的代表,包括第四型黏多醣症、類風濕性關節炎、血友病等家屬與病人。表達方式是上台報告十分鐘,然後與在場代表做意見交流,交換意見後離席。

納保會議 可以全程列席
今年6月開始,病友對於新藥納入保險的參與,又跨出了一大步,病友代表可以全程列席。所謂列席,雖然沒有表決權,通常不主動發言,但主席會視情況邀請發言。

全程列席對病友而言,不但可以見證完整的討論過程,也可以了解各成員代表所持的立場。目前有兩位病友代表固定列席,分別是來自台灣癌症基金會的蔡麗娟執行長與台灣乾癬協會王雅馨秘書長。

健保決策 重視病友權益
因此,台灣病友對於健保收載新藥的決策,從書面意見表達,進一步到個案列席說明,現在已經可以指定代表全程與會。這些安排,對於病人與民眾醫療權益的的維護,應該算是相當明顯的進步。未來如果提供足夠的教育訓練,培養出如先進國家認定的「病人專家」,應可望成為正式的代表,具有完整的發言權與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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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救健保 2019/09/10
聯合報 楊志良(前衛生署長、亞洲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選舉萬歲,有票最大。選舉靠感性,治國則要靠理性,政治人物若一再以感性掛帥,理性擺一邊,則民主成為民粹,國家危矣。

台灣「陰錯陽差」,在各界及朝野人士共同努力之下,全民健保自一九九五年實施,成為世界上公認數一數二優異的健保制度,不但是穩定台灣最重要的社會制度,也減緩了不斷擴大的貧富差距。

然而台灣近廿年來民粹當道,健保也成為其中一環。民眾不斷要求增加健保項目,醫界不斷要求提高支付標準,但是只要健保局(今為健保署)想要調高費率,首先衛生署長(今衛生福利部)就有意見,更不用說行政院了。

二○○二年,健保財務實在撐不下去了,衛生署長李明亮只好在宣布費率從四.二五%調到四.五五%後,下台平息眾怒。再之後的衛生署長過不了幾天好日子,又入不敷出,東拼西湊「微調」;至二○○九年,累計逆差已達六百億,只得向銀行借款。

二○○九年八月,劉兆玄院長召見,要我擔任衛生署長,我要求健保調高保費,否則無以為繼。他回說:「當然。」再提出二代健保已研議近十年,應推動立法,他也說:「這要辛苦你了。」本以為這兩項要求可讓劉院長另請高明,沒想到他一口答應,反讓我無路可退。

我接印信第一件事,就是宣布調整健保費率。不意外的,當晚各界及媒體立即開罵。一個月後不幸發生八八水災,劉院長雖盡心盡力救災,卻因「理髮」下台。接任的吳敦義院長來電要求續任署長,我晉見請辭,結果與劉院長的對話重複了一次,只好苦撐。

第一次參加立法院總質詢,某立委要求承諾在任內不漲健保費,本人回以二代健保公民會議結論:「健保不能倒,醫療不能少,費用不能漲,那只好請上帝或佛祖來當署長。」立委無言以對。

為了調整健保費,我向院長提出各種精算及方案,卻一再碰軟釘子。署院不同調,媒體多有報導,馬總統召見討論。本人簡要報告健保財務及調整保費的必要性,強調若不調整,健保虧損必在千億以上,將成為總統大選重大議題,影響選情。於是健保費率從四.五五%調到五.一七%,投保薪資上限從十三萬調到十八.二萬(部長薪水)。期間當然有不少民粹枝節,及北高兩市政府欠費等問題,然而二○一二大選完全沒有健保議題。

過了總統、院長兩關,民眾方面更為重要。為順利調高健保費率,不論哪個媒體或團體邀請,我必親往說明。尤其希望基層民眾了解,投保薪資上限十八.二萬,就醫時與薪資三萬者待遇完全相同,健保財務穩定對基層民眾最有益。至於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政府本來就有各種補助減免,更不受影響。

衛生署又製作海報張貼各醫院診間,比較台灣及各國醫療費用,及中低收入者健保的獲益情形;社會公益人士免費拍攝宣傳短片,在診間播放。

半年後費率調到五.一七%,健保財務由虧轉盈,累積安全準備金。至於二代健保又是另一個「故事」,因為不能實施家戶總所得,所以增加了二%的補充保險費。

經過這兩項努力,健保安全準備曾達到四.六九個月,超過二千四百億。然而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廿%為老人,用錢的人多,繳錢的人少;需要照顧的人多,能照顧的人少,不出幾年,健保又要面臨財務危機。

各縣市長仍在倡議六十五歲以上免健保費,健保不倒,民粹不止,中華民國怎能不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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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大數據 揪出產檢、看牙不當申報 2019/06/14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明明自費產檢,卻被要求刷健保卡;算好時間半年洗牙一次,去到診所,醫師卻說兩個月前有洗牙紀錄,但當時明明只有補牙。這些醫界異常申報狀況讓民眾就醫權益受損,但透過健保大數據一一被糾出,無所遁形。

衛福部健保署近日出版「走向雲端、病醫雙贏—健保改革日記」,利用大數據細數近三年健保署推動的改革業務。健保署長李伯璋強調,健保是醫界全體付出心力而營造的成就,全民都應共同珍惜,醫療院所採誠信原則申報健保,違規者只是少數,但「院所若詐領健保,查核違規不會手軟」。

健保署強調,若自費接受產檢,針對產檢費用,醫院不應再刷孕婦的健保卡。但有孕婦向健保署反映,「明明自費產檢,醫院還要刷健保卡」。健保署台北業務組於是分析婦產科申報資料,果真從近年申報數據中,發現有一婦產科診所集團,一手向孕婦收取自費健檢費用,另一手刷健保卡申報健保點數。

健保署分析發現,該連鎖婦產科在孕婦自費做高層次超音波檢查後,除了開立健保藥品,並以諮詢或其他相關疾病名義申報另外一筆健保費用;健保署在二○一六年一月至二○一七年十二月間,對該連鎖婦產科停約一個月處分,並追回至少一千五百萬元健保費。

另外,健保署統計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健保申報資料,「產後出血止血術」平均每年約七百件,但二○一六年卻爆增至八八四件。追查發現,高雄某醫院二○一五至年至二○一七年申報「產後出血止血術」件數,約四成六患者沒有生產紀錄,另有產後止血時間竟是生產後四十二天的案例,明顯和臨床狀況不符。

至於民眾利用率不低的洗牙治療,健保補助民眾每半年一次洗牙,即牙結石清除。有民眾反映,依時間赴牙醫院所計畫洗牙時,卻被告知半年內已在其他牙科院所洗牙,但他明明只有補牙。健保署統計發現,二○一七年全國院所申報洗牙件數逾九百多萬件,其中百分之四在半年內重複洗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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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達文西 醫院估應繳回3.3億 2019/07/08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部分醫療院所申報達文西手臂手術異常,衛福部健保署發現日前發函要求各醫院進行第二波自清, 並整理六大狀況方便醫界釐清狀況。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預估醫療院所應繳回金額約三點三億元,近期將公布結果。

李伯璋表示,日前發文給各家醫院,要求各家醫院確認使用達文西手術之前,是否有使用腹腔鏡檢查,或同時進行其他手術,如疝氣等,健保署列出六大狀況,在尊重醫界手術執行方式的前提下,釐清是否有健保浮報。

李伯璋說,健保署尊重醫界,例如進行達文西手術前,若同天內同一位患者先接受腹腔鏡檢查,再使用達文西手臂手術,此時的腹腔鏡申報,將不會被要求繳回費用。

台大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任梁金銅表示,若可接受達文西手臂手術,通常不會再用腹腔鏡確認。他認為,若手術執行中又發現其他病灶,醫師直接用達文西手臂手術,額外的術式用腹腔鏡申報,較符合醫療常規。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則表示,婦科手術中,為確保達文西手術進行,醫師確實可能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先用腹腔鏡檢查。

亞太婦產科內視鏡暨微創治療醫學會創會理事長、長庚醫院婦產部教授李奇龍說,確實可能在達文西手術前先用腹腔鏡檢查,但若經檢查確認可直接用腹腔鏡,就不會再執行達文西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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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改革 醫界也有責任 2019/03/21
聯合報 陳孝平、羅馬調/亞洲大學特聘教授、永續健保獨立倡導人

因為健保藥價調整,有藥品供應廠商揚言退出台灣市場,引來議論。為關切健保永續經營,特提幾點意見。

首先,「健保砍藥價」究其實際,是「假消息」。事實上,健保是根據「市場調查」結果,調整藥價,也就是說,價格已在市場發生變動,健保是「跟著」調整。

其次,藥品因其性質特殊,很多時候並無「市場決定公平價格」這回事;尤其專利藥具獨占性,同時健保是近乎獨買,在所謂「雙邊獨占」市場結構下,經濟學告訴我們,市場無法決定價格,以談判定價就順理成章。

所謂訂價,一般廠商雖以「利潤極大化」為目標,但國際性藥廠以全球視野,在不同地方會採不同定價方式,是十分複雜的算計過程。

有時為求市場占有率極大化,及未來新藥准入,甚至採用「邊際成本定價」方式,其價格就可能會低於平均成本,所謂「不敷成本,退出台灣」,只是表面理由,也可能是向健保署叫陣的策略之一;且健保署對於確實不可取代的品項,尤其是罕見疾病患者所需藥物,早已練就一套「見招拆招」的因應措施,確保用藥管道暢通。

再來,筆者經常倡言「沒有醫界改革,就不會有真正的健保改革」。醫界作為一個在台灣社會聲望崇隆的專業團體,本來就有自律義務,而非把一切問題都歸咎於健保。因為總額預算的實施,等於國家在確保整體醫療費用(也就是整體醫界所得)條件下,賦予醫界管理醫療資源的責任;且在總額支付制度下,任何藥費調整,結餘也悉數透過醫療服務支付「點值」,回歸醫界。

所以,處方品項、數量,醫界應在專業考量下,做最佳處理;如換藥事實上無害,也有教育民眾不必迷信原廠藥責任。換言之國家藉總額訂定,負責宏觀調控,醫界就應在這框架下,善盡守護民眾健康責任,而非酊豆抗議、錙銖計較。

如果還要健保署「微觀控制」,就大大羞辱醫界。而且總額預算歷年都有四%上下的年成長率,如今已逾七千億新台幣。醫界或許仍不滿意,但如果抱怨支付太低,那就要問:世界上,還有哪一種行業是不管景氣興衰、經濟榮枯,民眾收入起落,都由政府保證該行業整體收入的穩定成長?

總之,切斷「藥價調整、支付降低、廠商退出、傷害民眾」這個想像中的關係鍊,醫界,尤其是其領導階層,與健保署負有一樣分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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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會沒病友席次 「權益遭忽視」 2019/01/08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台灣病友聯盟指出,目前決定健保費率、給付項目及健保總額的「全民健康保險會」無病友團體的常設席次,對比醫界代表10席、被保險人代表9席,病友權益被嚴重忽視。

健保會回應,健保會依法可徵求病友席次1人,過去就有癌症及乾癬病友等人出席,保障病友發聲權利。

台灣病友聯盟日前於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議,健保會應增加常設病友代表席次且席次應與醫事服務提供者相當,病友常設席次也應列入「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的設置辦法中等。

台灣病友聯盟表示,全民健保最主要的目的是照顧病友,但健保會卻沒有病友團體的常設席次,日前與各病友團體向衛福部抗議,衛福部回應主管機關可公開徵求病友1席次。

台灣病友聯盟說,對比醫界代表有10席、被保險人代表有9席,病友只有1席,席次比例懸殊,違反世界衛生組織及國際病友聯盟提倡的病友參與基本權利。目前病友若要表達對新藥品、新醫材或新醫療技術的相關意見或需求,僅能透過健保署建置的「病人意見分享」平台,但鮮少被採納。

健保會技監周淑婉表示,健保會的任務是進行醫院、西醫基層、中醫及牙醫等的資源分配。該會有35席,包括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雇主代表及被保險人6類代表,其中有1席則是病友席次。

周淑婉說,台灣病友聯盟想爭取「常設席次」同時擴大參與,但法規並沒有委員的「常設席次」要擴大參與得先行修法。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說,會參考各界意見再思考有無修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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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醫護好辛苦 救回OHCA患者最高額外獎勵3萬 2019/01/27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對於到院前無呼吸心跳患者,急診醫護人員為了挽救其性命,通常要費很大心力。衛福部健保署近日修正「全民健保急診品質提升方案」,新增獎勵機制,如果患者已無呼吸心跳等生命徵狀,呈現到院前死亡狀態(OHCA),但經過急診醫護努力而能存活,甚至能有意識地出院,最高可獎勵三萬點(一點約一元)健保點值,新制二月一日起上路。急診醫師表示,這對醫護患者無疑是相當大的支持。

健保署醫管組長李純馥表示,急診醫護為了救回OHCA患者,總是卯足全力,但常規醫療給付之外,以往並無任何獎勵機制,因此在急診醫學會等組織推動下,健保署修正該方案,新增救活OHCA患者的獎勵機制,若能救回OHCA患者,將額外給付一萬點健保點值,若救回之外還能讓患者有意識地出院,將給予三萬點獎勵。

李純馥表示,以2017年數據來看,到院已無呼吸心跳卻能被救活的人數為1515人,由於救回一位OHCA患者相當不容易,需要醫護急救團隊在短時間內緊急動員,因此在原本醫療給付外,額外給予獎勵,以感謝急救人員的辛苦。

去年國慶日,前駐多明尼加大使湯繼仁陪同外賓參訪時,突然昏倒,緊急送往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搶救,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等生命徵象,呈現OHCA狀態;和平醫院災難醫學科主任簡立建指出,當天除緊急從北市聯醫仁愛院區緊急調來葉克膜小組支援,還打了26隻強心針,經過40、50分鐘急救後,湯繼仁恢復部分意識,接著轉往台大醫院持續搶救,後來湯繼仁完全神智清楚地出院。

簡立建認為,給予OHCA救活的獎勵,比給予CPR獎勵更有幫助,「也不是盲目的獎勵」。他說,有些患者已經死亡,再怎麼做心肺復甦術CPR其實沒有意義, 若是給予CPR獎勵,可能會導致急救人員盲目地做無意義的CPR,但其實要搶救OHCA患者,除了做CPR之外,還有其他醫療方式。

簡立建指出,通常到院前呈現OHCA現象者,以心肌梗塞為大宗,但是能救回且意識清楚出院的比例不高,一年約僅有二百例左右能在OHCA後經過急救且能意識清楚地出院,這通常需要整個急救醫護團隊、甚至跨院醫護團隊的支援及努力,而這次健保署釋出相當大善意,給予額外獎勵,相信能夠提升急診醫護的士氣。

急診醫學會理事長黃集仁說,OHCA原因包括心肌梗塞、呼吸道梗塞、外傷、中毒等,以心肌梗塞、呼吸道梗塞被救回機率高,這類患者事發當下若立刻有人發現,給予有效急救並送醫,有很大機會回復原有自主功能,但搶救患者背後,是一群急救團隊的努力,健保署給予獎勵,讓醫護人員的努力能被重視及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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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入不敷出傳漲 李伯璋推節流盼醫界自省 2018/09/26
中央社

健保費傳漲,健保署長李伯璋今天說,健保財務須務實面對,去年已入不敷出。但目前還沒討論漲價,先減少檢驗檢查、藥費浪費,「盼醫界自省」,民眾也要珍惜醫療資源。

媒體報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舉行年度總額協商,預估民國108年健保總額將突破新台幣7000億元大關,但106年健保已入不敷出,為避免健保財務崩盤,可能要調健保費率。

李伯璋上午在長庚醫院記者會後受訪表示,健保費率是否調整牽涉到健保收入跟支出,依照目前估算,因每年支出都上升,必須動用安全準備金,去年就負80餘億,按此趨勢,估計健保費在110、111年可能要漲價。

要穩固健保財源,李伯璋說,「開源不是主要工作,而是應節流」,從健保支出來看,檢驗檢查和藥費支出很高,但就醫人次並沒有明顯成長,減少醫療檢查、藥物的浪費是必須面對的挑戰。

李伯璋表示,健保署分析發現,以大醫院做電腦斷層為例,100個病人就有20人沒有回診看報告。當然該做檢查的病人,會尊重醫師判斷,但檢驗檢查費用成長很快,代表「醫院靠機器人看病」,醫界也必須自省,不必要做的檢查不要濫做。

他說,尤其現在有雲端資料上傳,醫師若發現病人30日內重做檢驗檢查,就知道不能重複做。

李伯璋也說,已開發國家的人民一人一年就醫約5至6次,但台灣卻是一人一年13次,醫療院所和民眾都應一起珍惜醫療資源,醫師充分給民眾衛教,讓民眾學會照顧自己,減少就醫。

至於健保費喊漲,李伯璋說,健保的財務狀況必須務實面對,若無法減少浪費、降低健保支出,當準備金不夠支應時,必然要討論漲價,但目前還沒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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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鄉明年試辦「論人計酬」醫療照護 2018/05/30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台灣原住民平均餘命比全國民眾少8.3歲,慢性病死亡率也高於全國。健保署規畫,在原鄉推動「論人計酬」試辦計畫。健保署醫管組組長李純馥表示,預定明年選一至兩個山地鄉,對該地預防保健、預防注射、就醫交通等包裹式給付,盼提供當地更周全、更有連續性的整合式預防、治療、照護服務。

衛福部上午到社福與衛環委員會進行報告,衛福部長陳時中說,國健署「台灣健康不平等報告」顯示,原住民族口腔癌、胃癌及前列腺死亡率明顯高於非原住民族,大腸癌、肝癌、胃癌等消化道癌症發生得比非原住民族還早。

衛福部今年啟動「原鄉健康不平等改善策略行動計畫」,對花東地區30歲以上原住民,進行胃癌、口腔癌、食道癌與大腸癌等篩檢。國健署長王英偉表示,今年初已開始在花東地區進行四大消化性癌症篩檢,預計至少1000名,推估可減少300人罹患消化性潰瘍、減少3至4人罹患胃癌。

另外,王英偉表示,國健署選定死亡率較高的台東海端、花蓮秀林兩個鄉鎮 ,今年下半年試辦社區事故傷害防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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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部分負擔改定率制 衛福部評估中 2018/01/12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

部分負擔改制,就醫費用喊漲?衛福部健保署12日證實,內部正研擬患者就醫健保收費的部分負擔,從「定額制」改為「定率制」的可行性,目前正與該部的社保司溝通規劃中,未來進一步尋求衛福部支持後將與健保會、社會團體、醫界溝通,獲得共識後將朝此方向推動修法。

衛福部健保署副署長蔡淑玲說明,目前健保法43條原本就有規定,一般被保險的民眾部分負擔的領域,就包括定額制、定率制兩種,但健保實施以來雖在上路之初實施一個月的定率制,但因看病太貴被罵翻,後來均採定額制,多年來考量健保資源有限及使用者付費的公平起見,該署內部研議依健保法第43條採「定率制」計收部分負擔之可行性。

在定率制部分,業界指出,若改制而沒有配套措施,則急重症病患的高醫療費用,將成為弱勢就醫者的龐大負擔,譬如,癌症醫療的費用動輒百萬元,若部分負擔50%,一般民眾恐吃不消。

對此,蔡淑玲指出,現行健保法條文規定,保險對象於門診或急診就醫,收取的部分負擔金額為醫療費用的20%,未經轉診至不同層級醫院需自付30%至50%。她強調,未來健保署將參酌保險對象就醫情形,考量弱勢民眾及重症病患之就醫權益,將研訂部分負擔上限為配套,這也是修法的關鍵。

蔡淑玲說明,目前健保法條第三項採定額方式計收,整體部分負擔比率約11%,相較法定比率20%偏低,以致部分社會團體認為有失公平,該署基於行政職責曾分別於2012至2015年間,兩度提案至全民健康保險會,希望回歸定率制,但未獲共識而緩議。

蔡淑玲表示,部分負擔的調整,事涉民眾權益,必需通盤考量並進一步邀集各界代表進行審慎評估及公開討論,涉及修法時,尚須經法定程序後始得實施。在程序上,內部研議後會尋求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支持,進一步將與健保會、社會團體、醫界等單位溝通,獲得共識後才會啟動修法程序,目前並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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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台「爽用健保」 去年逾5萬人就醫花掉4億 2017/12/27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長居大陸的藝人黃安,近日返台又離台前,離台前還在網路貼文自爆「爽用全民健保之後,我有事先走了」,引發爭議。健保署統計,國人因除籍而退保,或是因離境超過6個月而申請停保,但返台加保或復保的人數,民國100年至105年間,從5萬3000人增加至8萬4000多人,恢復健保資格後的就醫人數則從3萬8000人成長至5萬3000多人,醫療費用從從3億5000萬元成長至近4億8000萬元。

而加保、復保者,近九成是以第六類身份投保、自付6成保費,依現行費率,復保後每月需自付749元,政府負擔4成保費、每月約500元。若以去年8萬人加、復保,每月付749元、連續繳3個月保費計算,僅能挹注健保費約1.8億元,但政府支出的醫療費用以及負擔保費加總,實際支出約6億元!

監院批:難排除刻意享受健保福利
依照戶籍法規定,國民持護照出境滿2年以上未入境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辦理遷出登記而除籍,喪失戶籍即喪失健保身份而自動退保。健保署統計資料顯示,因喪失戶籍而自動退保,之後又返台加保的人數,自100年的1萬6000人成長至105年的近2萬4000人,其中就醫人數從8900人成長至1萬1000多人,就醫人數比率約為五成,所支付醫療費用也從近1億4000萬元成長至1億9400萬元。

此外,若因為出國工作、留學,而需離境超過六個月以上者,可申請停保不繳保費,入境則會自動,但統計發現,返台後復保卻又於同一年度停保的民眾更多,從100年近3萬8000人,成長至105年逾6萬人,就醫人數則從2萬9000人成長為近4萬2000人;復保當年又停保者,就醫人數比率約7成,醫療費用則從2億1000萬元成長至2億8000萬元。

監察院日前出爐的調查報告指出,依照健保署統計數據來看,「實難排除該等被保險人刻意享受健保福利的可能性」,也顯示健保制度與戶籍制度規定扞格,相關部門應予以協調。

社會保險不能拒絕復保 衛福部盼修法解套
「加保、復保是全民的權益」,健保署承保組專門委員盧麗玉表示,由於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只要是有戶籍的公民都能加保,健保署依法不能拒絕,返國民眾如要加保、復保,健保署也不會問原因,也未分析返國加保、復保民眾暴增的原因。

盧麗玉表示,為了防堵民眾投機,曾修改出國停保規定,過去是只要預定離境超過6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停保,自出國日起生效,但102年修正為返國後復保應屆滿3個月,才能再次辦理停保,也就是復保後須至少繳交3個月的保費,才能停保,而因除籍而退保者,返國後需要再加保的等待期,也從4個月延長為半年,都是盼透過這些限制,讓久居海外的國民能夠持續繳納保費。

衛福部長社保司長商東福指出,針對長居境外的國民、留學生、海外工作者的加保、復保問題,爭議已久,健保法修正草案今年五月也在立法院進行初審,但由於牽涉不同身份、狀況的國民,茲事體大,也有許多爭議,因此目前仍在黨團協商階段,衛福部也積極進行跨部會協商,包括內政部、教育部、僑委會等,除了僑民之外,包括留學生、海外工作者的權益,都須作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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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保懲罰過苛違憲? 大法官:合憲 2017/10/07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雲林若瑟醫院十年前爆出勾結病患,混癌症檢體詐保案,健保署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扣減醫院一千四百萬元;另家東泰藥局未依處方箋調劑申報醫療費用,也被扣減卅一萬醫療費。兩方提行政救濟遭駁回後聲請釋憲。大法官解釋七五三號昨出爐,認定特管辦法未逾越全民健保險法,未違憲。

但大法官解釋也點出,特管辦法的內容關係健保的永續發展、醫療機構權利與義務,主管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公開舉辦聽證,讓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現行特管辦法訂定程序應該要改進。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本案主要的爭議在於停止特約、不予支付、扣減申報相關醫療費用十倍金額等項,大法官認為特管法沒逾越母法,且還得依情節輕重調節,未違憲法廿三條比例原則,也未牴觸憲法保障人民工作和財產權意旨。

二○○七年間,若瑟醫院醫師吳源芳與人勾結調包檢體,佯裝女病患罹癌向兩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事發後健保署先決定停止若瑟醫院外科醫療業務特約兩個月,停止特約期間,吳對保險對象提供的醫療服務也不予支付,後來改為扣減醫院一千四百萬元。

東泰藥局二○一三年間,遭健保署稽查到沒依處方箋調劑申報醫療費用,扣減相關醫療費用十倍共卅一萬。兩起案件都涉健保署處置是否違憲,大法官併案審理。

大法官認為,全民健保特約內容涉及制度能否運作,攸關全民生存權與健康權。特約管理辦法的「管理」一詞,客觀上應包含違約的處理方式,停止特約、不予支付能有效嚇阻、懲罰詐領,目的正當,否則將侵蝕全民健保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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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良:台灣衛生醫療有45名那麼差嗎? 2017/06/03
蘋果日報 楊志良/教授、前衛生署署長

國際著名醫學期刊《刺胳針》(Lancet)最近一期對世界各國從1990到2015年的衛生醫療水準做了評比,台灣一向以衛生醫療水準自豪,卻僅排名45,遠遠落後日本的11、南韓的23,自然感覺臉上無光,但迄今未見到對此結果的深入探討,殊為可惜。

該研究是將當前醫藥衛生可大幅避免的32種疾病,如百日咳、破傷風、肺結核、子宮頸癌、乳癌、新生兒死亡及與生產有關的死亡(Maternal death,孕產婦死亡)等,每10萬人標準化死亡率(如果某國人口結構年齡偏高,粗死亡率必然高,所以要調整),最優的為100,例如台灣的白喉、百日咳,近乎100;孕產婦死亡,因為有全民健保,婦女都得到免費的產前檢查及接生,因此優於尚未完成全民健保的美國(95對82);嬰兒死亡也是如此(73對69)。

但該文並非單對已罹病者(如洗腎病人)治療的水準,而是該國腎臟病死亡的水準,因此生病的人少,又治療得好,分數才會高,台灣腎臟病人(洗腎)多,雖治療水準不錯,但總死亡高,因此分數甚低,為50分。

該研究將全部國家,依社會經濟發展的水準,分為A、B、C三組,台灣為A組的第45名,然而想像中台灣不該那麼差。沒錯,台灣排名應在美國(35名)之前,因為該研究引用了錯誤的資料,例如台灣子宮頸癌標準化死亡率在1991年為10萬分之10.9,然而在全面推動子宮頸癌篩檢後,大幅下降,現在甚難發現2、3期的子宮頸癌患者,通常為零期,至多為1期,死亡率折半為5左右,至少應有70-80分,而非68分 (美國為77分)。

子宮癌也是如此。台灣子宮頸癌篩檢率為56%,比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OECD)國家平均略低,尚高於韓國、義大利,5年存活率為73.1%,高於OECD平均的64.6%,加以台灣麻疹的預防接種率一向近100%,也幾無個案,應為100分,而非80分(美國100分),只要調整這3項,台灣就在美國之上。 雖然台灣並非45名那麼差,但值得檢討之處卻十分嚴峻,例如肺結核防治不如歐美(台78分、美97分),就是因為台灣太重視醫療,預防保健落後,因此臨床醫療(如洗腎)水準再怎麼提升,改善效果都有限。2017年,用於預防保健的預算不過76.9億元(包含國健局26.4億元、疾病管制局50.5億元),跟健保的6000億元根本不能相比。

加上台灣衛生醫療的費用都在健保,預防保健均由公務預算支應,但台灣稅收嚴重不足,只佔GDP的12%,是美、日、韓的一半,若依韓國的比率,少抽了1兆元的稅。因此在一、二代健保,我們都強烈主張低成本、高效益的預防保健應納入全民健保,因為我們是「健康保險」,而非「醫療保險」。然而修法期間,有若干立委強烈反對,這些攻防可在立法院議事錄中清晰可見。未來三代健保,除了家戶總所得,預防保健也應納入醫療給付,才是重點中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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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費一年700億元 健保署推雲端資料共享! 2017/05/24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健保開辦以來,每年就醫人數並未大幅增加,就醫次數也持平,健保支出卻逐年飛漲,分析健保大數據,發現種影像、生化檢查,造成給付費用居高不下。

健保署將自6月起推行「雲端資料共享」計畫,未來將透過雲端分享病人近期做過的檢查數據影像資料,而不是在不同醫院就醫,各種檢查還需重新做一次,不但耗時費工,也增加額外健保支出,浪費醫療資源。

健保署長李伯璋日前接受《聯合報》專訪指出,健保醫療支出從開辦第一年的1568億元,逐年增加至去年的5684億元,20年間增加醫療費用近4000億元。但分析健保大數據發現,開辦第一年平均每位病人就醫次數約12.4次,至去年則為13.1次,就醫次數並未明顯增加。

分析門診三大費用則發現,診療費並無明顯上揚,藥費則因為人口老化、慢性疾病增加與新藥新科技進步,支出屬於合理上升,但治療費卻從開辦第一年的500億元,陡升至去年的1522億元,成長3倍。

近一步分析,醫院門診醫療費用占比為五成六,民國87年民眾平均每次門診費用640元、全年平均為7924元,去年則上升至1361元、全年平均1萬7842元。

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醫療費用高漲?原來是各種影像、生化檢查,是除了藥費之外,健保支出不斷攀升的主因。據健保署統計,去年花最多前的檢查項目,第一名是電腦斷層,支付點數近93億元,第二名是超音波90億元;去年支付排行前20名的檢查項目,總計近700億元,佔去年健保全年總支出的一成五。

李伯璋說,很多民眾都有同樣的經驗,身體不舒服而去A醫院看診,做了一堆檢查之後卻找不出確切病因,轉至B醫院求醫,所有檢查卻得通通重來一次,不但要花時間重複做同樣的事情,雖然不用額外花錢,卻形成健保一大負擔。因此近日已開會達成共識,預定六月推出雲端資料分享,近期內做過的檢查,如至其他醫院看病,經醫生專業判斷,如無必要就不需再重複做,而是可以透過共享資料,從健保IC卡直接讀取。

然而,有些重複做的檢查,有時是病人不斷要求要做檢查,而且一開口就要求做「套餐」,從抽血至磁振造影等通通都要做。因此,健保署也希望能夠推動「使用者付費」,也就是沒必要做,或是不需要重複做的檢查,病人就須支付部分負擔。李伯璋說,若需要從口袋額外掏錢,或許病人在做出要求時會多考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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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王國被打臉…健康靠健保?要靠預防! 2017/05/30
聯合報 溫啟邦/國家衛生研究院名譽研究員

全球著名醫學期刊刺胳針發表全球健康照顧品質評比論文,台灣排名落後,慢性腎病與糖尿病,分數低,輸給韓日。醫療王國被打臉,民眾與媒體震驚,台灣健保是人人稱羨的,看病吃藥多方便,齊問怎麼會這樣?本文作者因列名該論文,願藉此表達看法。

問題出在兩方面,一方面我們高估了全民健保的功能,另一方面我們更低估了世衛組織強調預防的重要。

台灣慢性腎病原因很多,但與美國一樣是按件計酬,洗腎數不亞於美國,而洗越多,副作用及錯誤自然產生,削減當初健保的美意。日昨健保署長以器官移植專家角度批評台灣洗腎太多、換腎太少;換腎比洗腎好處當然超多,這些是腎臟界早就知道的,但是健保從財務上清楚鼓勵洗腎,不鼓勵換腎。這是按件計酬制度上的缺失,不能怪腎科醫師「養病人」。

健保初衷,當然是要提升健康,也要減少貧富健康差距。很意外,其實也不意外,在美國內科學會期刊評估台灣健保的論文結論是負面的,也就是說,要靠健保消弭台灣貧富健康差距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健保不強調生活習慣的改變及預防,強調多看病,而多看病反而會拉大健康差距。

其次,我們嚴重低估了預防的功能。因為我們太依賴全民健保,以為靠健保就可保健康,台灣人有時聰明到自認不必預防,結果在改善健康與減少貧富健康差距上差強人意。

世衛組織對於全球癌症死亡日增表憂慮,前年出書昭告世人,認為光靠醫療治療,是無法戰勝癌症的,一定要靠預防。在直覺上我們認為醫療萬能,其實醫療貢獻之另一限制是末端作業,是在癌症或腎病發生後的亡羊補牢,對於減少癌症或腎病的發生,減少患者的人數,沒有很有效的辦法。

WHO就點出醫院癌症治療技術再進步,如果吸菸人數不減,肺癌會日增,而肺癌五年存活率很低,十之八九都會宣告不治,醫療都束手無策。然而肺癌病人愈多,不管治療得好不好,在現行健保制度下照樣給昂貴化療藥物,照樣給醫院一定給付,結果醫界沒有誘因,也無壓力去減少吸菸或減少肺癌。

世衛組織傾全力推動菸害防制,以全球菸草公約約束一八○國責成限時立法全面禁菸,全球一八○控菸締約國都兢兢業業,良性競爭。台灣被孤立,得不到監督指導,漸漸落後而不自知,嚴重到朝野對菸害的嚴重度失去了警覺心,仍自滿於廿年前立法的成就。

WHO如今要求十年內吸菸率減三分之一,台灣就要至少減少一二○萬人吸菸,最好達到兩百萬人,我們有可行有效的策略及時間表嗎?我們若能在菸害防治上比別人強,以優等生炫耀進入WHA,明年講話就可大聲,人家就會尊重我們,甚至爭相前來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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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推整合門診照護計畫 降低醫療資源浪費 2017/05/09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

健保署9日表示,為鼓勵醫院開設整合門診,今年將端出3億元獎勵金給醫院。健保署表示,每次看診除支付一般診察費外,再給予每次120元門診整合鼓勵費,若為多科醫師共同照護,則再額外給予60元獎勵。

健保署強調,此舉是希望透過整合門診,讓有慢性病的民眾看診更方便、有效,此外,也能減少醫療浪費,在另一個角度看,若能節省病人看診時間、提升看診成效,也能減少醫療資源浪費、降低因疾病造成的社會成本,一舉多得。

目前,整合門診的模式包括高齡醫學或失智症、三高疾病、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主責照護整合模式門診等。

對於降低醫療或健保資源浪費,健保署表示,每年編列的健保支出是既定的,不過,降低醫療資源浪費,即是降低健保支出;從廣義來看,投資3億元鼓勵整合門診,可能節省較此數倍金額的醫療支出。

健保署說,為鼓勵各醫院提升照護品質,健保署依各醫院品質指標達標程度,於年度結算後計算成效,照護對象每人全年最高可給予1,000元獎勵,品質指標包含每人每月門診醫療費用、門診就醫次數、藥品項數、三高用藥日數重複率(高血糖、高血壓、高血脂)及可避免住院率。

以去年為例,參與該計畫的醫院計188家,照護人數為55萬人。健保全年支付之獎勵金額共2.27億元,其中門診整合照護費為1.4億元,成效獎勵費用0.87億元。

其中,成效最佳的醫學中心前三名分別為高雄榮民總醫院、奇美醫院及高雄長庚醫院;區域醫院前三名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嘉義長庚醫院、耕莘醫院;地區醫院前三名則為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佳里奇美醫院及苗栗大千醫院。

健保署表示,未來將持續獎勵醫院發展更適合國人之整合照護模式,並且配合分級醫療及家醫計畫推動,鼓勵穩定慢性病病患至基層院所就醫,建構更為周全的整合照護服務體系。

從患者個案來看,健保署舉例,今年92歲的江伯伯,糖尿病史已有16年, 六年前曾因心肌梗塞住院, 植入一根支架,之後分別在內分泌科及心臟科定期看診,以致偶有重複用藥之虞;直到他接受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糖尿病心臟病整合門診,由兩位醫師同時看診,之前重複用同類藥物的情形也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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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醫藥費全民埋單 立院討論代位求償 2017/05/18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高雄氣爆與八仙塵爆等重大公共意外中,健保署支出龐大的醫療費用,卻囿於法規無法向應負責的肇事者求償,全民埋單。立法委員提案指出,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讓健保署能在類似事件中,於法有據,代位向肇事者求償。

立法院社福與衛環會今日討論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國民黨籍立委李彥秀等人指出,104年八仙樂園塵爆事件中,估計健保署支付近8億元的醫療費用,但依現行健保法規定,由於主辦單位僅投保5千萬元的金額,健保署最多只能向保險公司求償到5千萬,但這明顯與健保署實際支付的金額差距過大,因此,建議修正健保法第95條,讓健保署可代位向第三人或第三人投保的責任保險保險人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不過,衛福部的書面報告回應,近年來公共安全事故代位求償經驗中,健保署須投入相當人力與行政作業成本,來釐清因果關係與責任歸屬,更常須逐案透過訴訟程序進行求償,等待判決是曠日廢時,第三人也常有脫產或無財產可執行的情況,因此這項提案對於健保財務的效果可能有限。

在其他法條上,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等人指出,近年外籍人士在台合法居留的人數漸多,但其新生兒卻必須居住滿6個月才能參加全民健保,如此將影響這些孩子的健康保障,建議修正健保法第9條,將所有在台出生新生兒都列為納保對象。

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等人則提到,不少民眾因工派駐國外或失蹤,這段期間應可停止繳納保費,健保也停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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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納保僑外生保費跟著漲 衛福部:政府資源有限 2017/05/02
聯合報 記者羅真

民進黨團提案要讓陸生納入健保,但包括陸生在內的所有境外生每月將全額自付1249元的保費,民間團體認為,要境外生全額自付,有違社會保險的「量能負擔」精神。對此,衛福部社保司表示,政府資源有限,因此暫訂全額自付,先讓境外生受到完善的醫療照顧。

民進黨團提出的健保法修正草案將於今日表決,外界批評,現行規範除陸生之外的境外生,每月自付6成保費共749元,若修正草案通過,未來將全面調升至全額1249元,猶如再多剝一層皮。

民間團體境外生權益小組上午至立院前抗議,指出已有超過400名本地和境外生、近50個學生及社運團體連署反對此修正案,呼籲陸生納保保費也應比照現行僑外生保費749元。

社保司副司長楊慧芬表示,陸生來台就讀多年,但始終尚未納入健保體系,雖教育部有請他們保商業保險,但畢竟給付範圍較侷限,因此將陸生納保朝野早有共識,而衛福部也支持民進黨團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版本。

楊慧芬說,政府資源有限,為讓所有境外生受到完善醫療照顧,因此優先將陸生納保,也同時提高境外生保費;然而,修法通過前已來台就讀的境外生,權益則不受影響,仍維持每月749元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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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冠軍」年就診500次! 五千多人「愛看病」列輔導 2017/05/04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有民眾就是愛看病、愛領藥!北部一名50歲男性因失眠焦慮,到處看病,健保資料顯示,他一年內到過30家醫療院所就診,總就醫次數竟達五百次,為當年度就醫之冠,醫療費用超過27萬元,成為健保署「高診次暨複雜用藥者藥事照護計畫」的列管對象。

健保署今天公布該項計畫實施成果,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林寶鳳表示,資料顯示,在扣除其他因素後,國內一年就醫次數超過90以上者,高達1萬8469人,經挑選後,5101人列為輔導對象。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林寶鳳表示,除了就醫次數之外,如果跨院就醫超過六家醫院、藥費偏高,以及慢性處方箋超過三張、且藥物品項超過六種等投保對象,藥事人員就會親自到宅輔導正確用藥。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古博仁表示,高診次民眾大都合併多種疾病,加上國內就醫方便,只要覺得有病痛,就會就醫,或是吃了藥,自認沒效,就換另一家醫院求診,以致重複看診、用藥情形相當普遍。

林寶鳳指出,健保署針對高診次暨複雜用藥民眾寄發關懷,告知藥師公會全聯會培訓及資格認證的藥師,最近將佩帶識別證前往拜訪,民眾獲得同意後,約定適當的訪視時間及地點,保險對象也可選擇至藥師執業的藥局接受藥師輔導。

就醫次數排行第二名為南部地區一名30歲男性,因頭疼、過敏性鼻炎以及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而重複就醫,一整年下來就醫472次,總藥費22萬元,經過藥師到府輔導後,一年就醫次數降至253次,由於就診次數仍偏高,須繼續接受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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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家院所涉虛報 A健保逾億元 2017/03/06
自由時報 林惠琴/台北

衛福部健保署去年訪查七六九家醫療院所等相關機構,結果三三○家涉及不實申報健保費,以整體特約家數兩萬七九九五家計算,違規率約一.一八%,查處追扣金額約一.一億元,創下近五年次高紀錄,其中,一家小型地區醫院占約兩千五百萬元最高。

一小型地區醫院占2500萬最高
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專委高世豪表示,健保署查核醫療院所並非隨機抽樣,而是透過系統監控發現申報數據異常,再篩選發動查核,以提高精準性。去年包含一四一家西醫、三十家中醫、四十二家牙醫診所,以及十二家醫院、九十家藥局與十五家醫事檢驗所、居家護理機構等有申報違規的情形。

高世豪指出,違規手法以「虛報醫療費用」最常見,例如民眾補牙只補一面,醫療院所卻申報兩面;或是醫師未進行訪視,但居家護理機構仍照常申報費用;其次是「多刷健保卡」,像是說服民眾多刷一次健保卡可抵掛號費或免費健檢,再藉機申報其他費用;其餘尚有「院所聯合虛報」、「換物」、「密醫」等。

醫師公會:多是作業疏失
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王必勝表示,多數醫療人員違規並非蓄意,而是作業失誤或不理解規定而觸法,將持續與健保署溝通設置防範出錯機制。

診所協會全聯會理事長曾梓展也認為,西醫基層診所一萬多家,違規比率極低,且不少為行政疏失造成,例如有時患者情況不佳無法出門,由家屬代領藥,診所本意為給方便卻不料成虛報健保費。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執行長陳憲法強調,多是行政出錯,不是刻意;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沈采穎表示,有時是民眾忘記拿藥或輸入資料錯誤而違規,會加強輔導;極少數真正違規者,也支持健保署公布。

根據健保署資料,過去五年醫療院所等相關機構違規查處追扣金額以二○一五年約二.二億元最高,主要是當年度與檢調合作大規模清查藥事人員專案,其次為去年的一.一億元。

92家情節嚴重被送辦
高世豪指出,針對違規醫療院所已祭出裁處,包含七十三家被違規記點、一五五家扣減費用、八十四家停止特約一至三個月,並有十八家被終止特約;其中,九十二家情節嚴重而移送法辦,除查處追扣金額一.一億元外,若再加上扣減金額、罰鍰金額,健保署共追回一.八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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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看病拿藥 31歲男1年就醫503次 2017/02/23
中央社 台北

健保署今公布一項統計指出,去年一整年共有4.4萬人看病超過90次,被列為追蹤輔導對象,其中又以一名高屏地區31歲男性最嚴重,因鼻過敏、車禍等問題,去年就醫高達503次。

根據衛福部健保署過去統計,一般民眾年平均就醫次數約為15次,健保署從民國102年起,針對就醫次數超過90次的高診次民眾,介入追蹤輔導,去年在追蹤之列的共4萬4904人,其中6成為新增,其餘則是經輔導後仍有醫療需求者。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林寶鳳表示,該署針對部分高診次民眾進行「藥師居家照護計畫」服務,包括藥費前50%、在超過6家醫院跨院就醫、半數處方藥品超過6種等條件者,去年共5101人經評估接受此服務。

林寶鳳說,去年就醫次數最多的,是一名高屏地區的31歲男子,光是慢性鼻子過敏就看了253次,經藥師訪視才發現,該男因鼻過敏注射短效的抗組織胺針劑,注射完會感到輕飄飄,疑似藥物成癮。

其次是一名高屏地區的55歲女性,則因為接觸性皮膚炎、濕疹、過敏性蕁麻疹等問題無法紓解,就醫多達446次。

林寶鳳強調,針對看病次數異常高的民眾,健保署都會主動追蹤輔導改善,以104年為例,共有7846人經162名藥師輔導,替門診省下多達新台幣6636萬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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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具名審查3個月核減率降56% 醫院院長:再辦下去點值會很慘! 2017/02/08
民報 黃筱珮、楊惠君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新官上任,第一把被燒掉的火就是「健保具名審查」還要不要辦下去?不辦,長期為醫界詬病的核減制度改革是否沒誠意?辦下去,難題其實在醫界對此看法仍歧異。

目前健保採總額預算制,中、西、牙醫,基層診所和醫院,總額大餅是固定的。核減制度揪出浮報、濫報的個案,再加乘倍數回繳給健保,除了維護健保資源,醫療機構總額不會被「不當申報者」吃掉,保障正當醫療服務機構及人員,也讓健保給付平均點值不會被稀釋,避免醫療機構再逼迫醫療人員去拼量、淪為血汗醫院。

具名審查核減率降幅逾7成 點值已縮水
但過去專業審查制度因為核減常有不合理之處,令不少臨床醫師深惡痛絕,認為審查名單不公開淪黑箱作業。健保署去年10月起試辦西醫醫院醫療費用雙審及公開具名制,原規畫婦產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神經、精神與復健科7大科參與,但復健科表示「還沒準備好」喊卡,只剩6科實施具名審查。另外,東區的兒科、眼科、耳鼻喉科招不到需要具名審查醫師人數,亦未參與試辦。

新制上路3個月,健保署的統計資料顯示,105年第三季的刪減與104年同期相較,浮動點值(每點的給付金額)由0.8998、降至0.8608(即1點為0.8608元),核減率則由6.03%降至2.61%,總體核減率減少了56.8%,其中,試辦具名審查的科別由4.09%降至1.16%、降幅達72.6%,非具名審查的科別則由6.34%降至2.88%,減少54.6%。

一名北部醫學中心院長級的大老表示,雙審、具名審查制上路之後的確碰到挑戰,核減率降低,如果再做下去「點值會很慘!」因為醫生具名審查一定有壓力,被刪的人知道是誰刪的,說不定會找麻煩,於是審查委員乾脆灰色地帶、模擬兩可的地帶就算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非很嚴重違規、明確違反guideline才刪,這個制度再不檢討,點值可能會跌到失控。馬偕醫院院長施壽全也曾公開撰文指出,「健保有總額限制,勢必稀釋點值,醫界可以爭回面子,卻未必也同時能贏得裏子。」

醫師公會:不要朝令夕改 一年後再檢討
不過,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趙堅則表示,醫師公會去年已做出結論,支持具名審查試辦計畫,如今新上任的衛福部長有意檢討,醫師公會認為,這項政策上路尚且不到半年,不必現在朝令夕改,也不要馬上政策轉彎,影響為政者的聲譽,支持至少實施半年或一年後再檢討成效不遲。

趙堅認為,全球行政程序都是往公開透明的方向去走,應往這個方向去思考,尤其健保是千秋萬世的制度,建議可以成立一個部門,聘請專任的審查醫師,比照公務人員、法官,經由國家考試合格或是一定程序考核錄用,形同全職審查的專業人員,健保已上路20年,這件事早該做了,現在每年外聘這麼多審查醫師,「還不是一樣花錢」,不如朝此方向規畫。

督保盟:應公布全體審查委員名單而非個案醫師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核刪(費用審查)制度目的在防止不當醫療利用與發揮醫療自律和追求更有效率、安全的醫療處置。確實也存在一些委員審查遴選與專業審查品質的問題與缺失,較為漸進式改革又能兼顧審查制度優點的核刪制度應該是以公佈所有審查委員們名單,供各界檢視是否夠格,輔以簡化申覆方式與降低回推比例,進而公開申覆個案情況供臨床學習才能達到審核制度的目的,而非讓醫界以為是對用心醫師的逞罰。

健保署:4月提檢討報告 衛福部再做裁示
針對各界正反意見,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具名審查自2016年10月試辦,今年3月剛好試辦屆滿半年,部長指示健保署於4月提出檢討報告,再予以通盤檢討;至於核刪率降低的問題,他則說,醫療行為很多面向都要思考,試辦計畫的各項結果都是需要面對的,屆時將把所有的統計資料彙整後呈報裁示。

今天正式走馬上任的新部長陳時中,在部長交接時再度被詢問此一問題,他強調,,健保審查制度本該定期檢討,應在科學實證基礎下,盼醫界能理性討論,「檢討不代表要中止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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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財報公開 決階段性降門檻 2017/01/05

民眾支付的健保費用將百分百透明公開化!原本領取健保費用超過6億元的醫院依規定應公開財務報表,107年之後降低門檻至2億即需公佈,供全民監督。健保署署長李伯璋5日表示,未來一例一休對醫療產業可能造成的衝擊,透過醫院財報,民眾也可觀望各醫院的服務品質。

104年前十大醫院整體盈餘的排序,整體收支為醫療本業的收支加上外務的盈餘情形,第一名為台大醫院(整體收支20.84億元)、第二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20.35億元)、第三是林口長庚紀念醫院(19.43億元)等。

根據「全民健保法」二代健保資訊透明公開原則,領取健保費用逾新台幣6億元的醫院,需公佈財報資訊,供全民查閱監督。健保署5日舉行「二代健保資訊透明公開,醫院財報依法上網公布」記者會,公佈112家醫院於104年領取健保費用逾6億元的財務報表。

健保署表示,104年領取健保費用超過6億元的112家醫院佔國內醫院整體數(491家)健保領取金額之86%,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105年至106年提報門檻將降為4億元,107年再降至2億元。換句話說,醫界來自健保的收入支出將達近百分之百的公開透明化。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103年的財報資料,104年的醫院人事支出均有成長,從45.06%增加到47.13%,反應醫院人事在徵招上需求增加,及提高薪資酬勞。

問及一例一休可能帶來醫療減診的衝擊,未來是否會反映到增加健保費用來支應醫療的人事成本?醫務管理組張溫溫委員回應,一例一休剛上路,尚未實際接收到民眾有就診困難的訊息,會持續間控各醫院的開診情形,若因減診而影響人民健康,健保署會進一步研議相關的配套措施。

各醫院提報的財務資料公開於健保署官方網站,民眾可依據年度,區別,醫院名稱進行查詢,網站也提供各醫院的醫療服務情形,全日平均護病比及醫療品質資訊等,民眾也可上網提供意見,達到共同監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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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轟看病人可抽成 「健保」乾脆改為「醫保」 2016/09/11
自由時報 郭逸、林惠琴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向青年學子發表演說時,砲轟當前健保制度,他說,一個理想的醫療衛生體系是讓大家不要生病,但現在的醫療體制太多經費花在醫療而非保健,「健保局」(已改制健保署)乾脆改名為「醫保局」。

柯文哲以過去在台大醫院的工作經驗為例,現在醫療界的狀況是「醫術越好越賺不到錢」,因為醫院採用PPF(生產可能性曲線)的業績抽成制度發錢,醫生看一個病人就可抽成,因此會「用複雜的醫療方式把病人醫好」,病人越慘,醫生賺得越多,「但哪有一個健保體系是這樣用的?」

「乾脆把健保局變成醫保局。」柯文哲嘲諷健保局只談醫療卻未告訴大家如何維持健康,「只是在台灣對的事情沒有辦法做,錯的事卻每天做,就像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講了幾句實話結果就下台了」。

柯說,健保應該是讓人不會生病或只生小病,小病不會變成大病,大病則不會致命,但台灣的健保卻只偏重「大病不會致命」,「沒有人教你注意PM2.5、沒有人叫你不要抽菸。」

對於柯文哲的批評,衛福部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健保主要負責治療面的業務,預防是國健署的業務。他也強調,國內B肝、C肝、洗腎患者數量多,健保署已設法改善,否則會「不斷養病人」,並積極進行改革健保結構,如論人計酬、分級醫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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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起健保核刪 最高只罰3倍 2016/08/16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衛福部健保署日前將核刪匿名審查改為具名雙審制,昨天再度宣布,當隨機抽審發現不符給付條件個案時,核刪點數將以回推三倍為上限,試辦計畫十月上路,率先由耳鼻喉科、婦產科、兒科、精神科、神經科及眼科六大科試辦。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施如亮表示,為避免醫療院所浮報健保點數,現行抽審依公式回推、擴大核刪申報點數,最高曾有醫師遭核刪後放大回推八十倍,平均是六十到七十倍。醫界對此怨聲載道,不少醫師與立委強烈建議檢討回推比例。

不滿健保核刪匿名審查、放大回推核刪點數過重的宜蘭和信診所院長汪立偉,兩度北上絕食抗議,經健保署長李伯璋出面允諾改革後,抗議事件才暫告落幕。

健保署月初邀集廿七個醫學會、醫師公會研議修訂「全民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陸續收到兩個醫學會書面回覆,提議隨機抽審擴大核刪點數以三倍為上限。

施如亮解釋,目前三倍上限是醫界初步的建議,未來仍會蒐集各方意見,但十月上路目標不變。核刪仍採取隨機和立意抽樣,前者發現院所有不符給付條件個案,依比例回推核減申報點數,未來將縮減;後者則依特定條件專案抽審,核刪結果不回推,但未來也不排除改以核刪點數三倍為上限。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沈珮涵表示,健保核刪制度具名審查、調降放大回推倍數上限等,皆不及於其中最關鍵,應有審查標準化的指引方針,供民眾或醫師上網查詢,資訊公開透明才能了解遭核刪的理由,而非審查醫師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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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鼓勵藥商A健保?
2012/12/23 自由時報 洪夏月

二十日報載:南檢偵辦藥價黑洞,發現某藥廠負責人廖先生串通醫療院所,致健保局損失八百多萬元。南檢考量廖等人犯後態度良好,且已繳納八百萬元公益金,給予緩起訴處分。

南檢如此判決匪夷所思,難道起訴或緩起訴不是取決法律和犯罪事實,而是取決檢察官自由心證。檢察官說態度良好就給予緩起訴,態度不好就給予起訴,這樣檢察官權力太大,置法律於無用武之地,實可嘆可悲!至於繳納八百萬元公益金做公益,那麼健保局被A八百多萬元,怎樣來補足?

這樣判決難道不是告訴藥商A健保局的錢沒關係,被抓到繳納公益金就沒事了;如沒被抓到就賺飽了,檢察官大人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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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徵民意 網上設專區
2012/06/06 中央社 龍瑞雲台北

二代健保將在明年上路,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在衛生署網頁上設立「委員會最新訊息」專頁蒐集民意,其中「意見分享區」,希望民眾上網提供訊息,供健保會蒐集民意。

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研究員馬文娟表示,明年上路的二代健保,將「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與「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整併為「全民健康保險會(健保會)」。為擴大民眾參與,二代健保法規定,健保會在審議、協議重要事項前,應先蒐集民意,並辦理相關公民參與活動。

她說,已經在衛生署網頁上設立「委員會最新訊息」專頁蒐集民意,內有最新一次「委員會議議程」、「會議紀錄」、「專案報告資料」及「意見分享區」等4個可點選項目,其中民眾可到「意見分享區」提供訊息,例如監理會委託的研究報告、健保局業務成果報告等,留言分享個人見解。

她指出,目前意見分享專區的主題是健保局推動的「腎臟病患照護計畫」執行成果報告,歡迎曾接受相關照護計畫的病患及家人,或是參與執行的醫療專業人士,以及關注本項議題的民眾,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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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詐領健保禿鷹 鼓勵民眾檢舉
2012/04/21 聯合報 曹敏吉/高雄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協助政府揪出A健保禿鷹,告發高雄市一家婦產科醫院詐領一萬多元健保醫療費。醫改會網頁設有「打擊A健保專區」,教導民眾如何「揪出A健保的禿鷹」,並按月公布因A健保被查獲的醫療院所名單,今年3月有19家,其中高雄市就占了5家,僅次於台南市的6家。

高雄地檢署指出,位在高雄市鳳山區的一家婦產科醫院,前年12月至去年5月間,因王姓藥師三度因病住院,無法執行藥師業務,本應釋出處方箋,不能向健保請領藥費及藥事服務費。

這家醫院的吳姓院長,卻在為病患看診後,未依規定釋出處方箋,並利用不知情的員工,依處方箋內容製作不實的醫療費用申請表,三度向中央健保局申請藥費及藥事服務費,共獲核發1萬3781元,案經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告發,高雄地檢署受理偵辦。

檢方表示,因吳姓院長坦承不諱,且他沒有前科,犯罪所得又不高,因而處分緩起訴,緩起訴期限為1年,並應於緩起訴5個月內支付公益團體8萬元。

醫改會表示,如果擔心向政府部門申訴,會有被吃案的可能,建議民眾將申訴資料副本提供給醫改會。申訴電話(02)2709-1329,傳真(02)2709-1540,電子信箱thrf@seed.net.tw。網址http://www.th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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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依事後監察作為
2011/11/04 中國時報 程仁宏、尹祚芊(皆為監委)

六月十三日宜蘭縣南澳鄉世界辣椒文化館在台北世貿舉辦的吃辣椒比賽,參賽者於賽後身體不適迅即就醫,卻動用全民健保資源,有違公平正義原則,健保局事後洽請該主辦單位返還相關醫療費用,是項比賽冠、亞軍得主之就醫費用,業由主辦單位匯回該局。顯見商業性活動所衍生之意外醫療費用,不該由全民健保負擔是符合社會期待與共識之觀念。

況且國內經常舉辦大胃王比賽,凡吞辣椒、喝啤酒、吃熱狗及牛肉麵等,皆可成為比賽項目,且為求吃快吃多,常造成民眾身體不適就醫案例,不勝枚舉;本院就類此事件主管機關未善盡責任,有浪費健保資源之虞,爰立案調查,籲請相關機關妥適建立規範,自屬事後依法監察之範疇。

又現行健保法令業就「酒駕肇事」引發之就醫費用有代位求償機制,是以大胃王比賽既屬商業性活動,理當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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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費調高 半數醫師沒領到
2011/09/15 聯合晚報 郭玫君/台北

健保局今年1月起增加小兒科、婦產科等艱困科醫師診療費,但消基會調查發現,健保局雖編列預算加成醫生的診療費,卻有45.2%兒科醫師表示沒領到,更有8%竟完全不知有此制度。到底加成診療費加到哪裡去?消基會痛批,主管機關不該只管花錢,卻不管有無落實到醫生薪資。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簡稱費協會)協商結果,健保局自今年一月起調整外科、婦產科、小兒科等三大人力艱困科的醫師診療費,各加成17%,以及各醫院不分科,凡4歲兒童門診均加成20%,總計預算14.78億元。

不過,這筆經費有無真正落到醫師口袋?消基會今年7、8月間針對台大、馬偕、三總、新光等醫院小兒科進行問卷調查,回收的62份問卷中,有28位醫師表示沒領到(佔45.2%),5位醫師甚至加註「完全不知道有此加成給付」。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有領到加成診療費的醫師,給付方式也不同,除了算在績效內,竟也有醫院抽成,顯然不合理。

消基會董事謝天仁更指出,編列的14.78億元是針對外科、婦產科、小兒科等三大人力艱困科,其中卻有3.2億元是「雨露均霑」,將醫院不分科別、部門的診療費給付點數先由222點調整到228點,明顯不符合這筆預算的原意。他痛批,費協會不能只當散財童子,該善盡把關責任,而健保局也要監督是否落實,要求監察院應好好調查。

「台灣健保給付是倉促上路,未經算。」台灣小兒科醫學會秘書長李秉穎指出,外科、婦產科、小兒科是牽涉生死的重要科別,卻淪為人力艱困科,很大的因素在於受限健保規範,醫療給付不自由。在健保總額有限、只好給付打折的情況下,醫生實質上被要求超時上班,但收入卻未增加,若衛生署繼續放任醫療給付不公平,將導致重症科別開始萎縮,這是醫療環境令人憂心的現象。

健保局:無法強制醫院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批評今年健保局多支付14億元,做為小兒科、婦產科、外科醫師的門診診療費,消基會批評指醫師看得到,拿不到。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無奈地說,國內醫療院所屬於封閉式醫療體系,醫師為醫院的受雇者,健保局無法強迫醫院如何分配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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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耗費百億 專案試辦被批健保黑洞
2011/09/21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健保頻喊窮,但每年醫療費用持續成長之外,民間健保監督聯盟今天批評,一年還有近200億元的「專案計畫」,沒有評估成效,儼然成為醫界的提款機;例如試辦多年的家庭醫師和B、C肝炎治療計畫,七年來已經花掉多達150億元的費用。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開辦以來,每年4000多億元的醫療費用之外,還有數十項專案試辦計畫,以100年度為例,專案計畫高達27項,金額直逼165億元,令人質疑專案計畫的正當性。

滕西華表示,雖然部分包括乳癌、糖尿病等照護計畫,確實提升患者的存活率,但大部分專案計畫欠缺監督機制,而且越來越「蓬勃發展」。

她舉例,有些專案計畫「試辦」歷史悠久,經費增加驚人,如93年起開辦的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年年換不同模式推出,雖然很多人根本沒有家庭醫師,卻已經花掉被保險人近66億經費。

而同樣試辦七年的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醫界「給五毛花一塊」,原本今年核定為14億多元,但實際花費竟然上達28億,明年更直逼3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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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協會今開會/健保支出 傳衛署「指導」重啟總額協商
2011/08/12 自由時報 魏怡嘉/台北

健保能否守住四十多億費用?今天將在健保費用協定委員會議「決戰」!已有費協會委員連署提復議,試圖阻止重啟健保總額協商,醫界方面則有意放棄因H1N1流感門、急診量增加,要健保補支出的二十多億,但對於B、C肝因健保給付條件放寬所造成的爆量支出,堅持健保應再多補二十多億給醫界。

醫界以第一季爆量支出 要求多補錢
每年健保總額成長支出都由全民健保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討論核定並公告,但醫界卻以H1N1流感門、急診量增加及B、C肝健保給付條件放寬,造成第一季爆量支出,要求費協會應討論多補錢給醫界。
衛生署日前史無前例行文給費協會,要求費協會「必要時,可考慮由已協定之年度總額成長率與行政院核定之上限成長率間的差額支應」,衛生署此舉遭外界質疑對費協會下指導棋,要求重啟總額協商,不僅破壞健保總額制度,日後一旦健保多支出,未來民眾健保費負擔就要加重,消息一出,各方譁然,委員會將在今天的費協會議上做出決定。

委員提復議阻止 衛署否認指導
費協會委員謝天仁表示,已有委員連署提復議,阻止重啟總額協商,並要求屬於一般服務的H1N1流感與B、C肝專案要分開討論,若連H1N1流感健保都補付,那麼重症及洗腎一旦爆量是否也都來找健保要錢?那麼還要總額做什麼?至於B、C肝專案如果真爆量,再考慮是否由那些專案沒有用完的錢來補支付,絕不允許總額再擴大,不然就是違法,「屆時大家到地檢署相見」。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吳德朗表示,大家認為H1N1流感健保要補付沒有正當性,這部分醫界不再堅持,但是因為B、C肝試辦計畫專款條件放寬,第一季就已經用了七億多,估計全年要卅五億,但專款協商只有十二億多,一下子就差了廿多億,這部分醫界就無法退讓,會堅持下去。
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則表示,衛生署不會下指導棋,衛生署會尊重費協會的決議。


健保局:藥價調查省的錢 可補缺口 2011/08/11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醫院協會不滿健保局擴大試辦B、C型肝炎患者治療,暴增的經費卻要醫院埋單,但健保局強調,雖然專款編列不足,但第六次藥價調查省下來的數十億元,已撥給醫院運用,醫院可補足這一塊缺口。

擴大B、C肝治療,原本對肝病患者是美意,卻因為經費擺不平,醫院大喊吃不消。健保局醫管組長蔡淑鈴表示,B、C肝炎治療試辦計畫是以專款名義編列,適應症放寬確實讓治療人數增加。

但她強調,專款缺口利用藥價調查省下來結餘支應,已直接交由醫院運用,並沒有要求醫院交回,例如第六次藥價調整結餘就撥出21.9億元,99年、100年專款不足部分,醫院可用這筆錢補足。健保局下個月將會協商101年的總額醫療費用,到時可以作適度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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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公布健保總體檢案調查意見
2011/01/28 記者林茂榮/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黃煌雄、沈美真、劉興善28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總體檢案調查意見,為維護醫療品質,提昇醫療服務,確保健保永續經營,行政院在GDP、國民稅負及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成長範圍內,應適度考量醫療保健支出之增加。

黃煌雄委員表示,我國健保支出84年度為1,938.64億元,其後逐年均成正成長趨勢,至97年度成為4,221.02億元,增幅達117.73%,顯示自健保開辦以來,國民健保支出漸高,隨著疾病類別納保範圍擴大以及新藥品和科技醫療器材的增多,在加上政府對國民預防保健之重視,因此健保支出較GDP及政府總預算為高之成長,對於我國國民健康的維護具有正面的意意。

沈美真委員表示,在實地訪查時,不論是正式座談或私下互動,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感受,健保的實施確實產生不少的醫療浪費,特別是民間所形容的“三多”更受到詬病,這三多就是“看病多、拿藥多、檢查多”。

健保局目前對於醫療費用的控制,已先後實施合理門診量、總額預算制度、對於醫療服務提供適當性的審查或稽核;至於民眾部分則以提高部分負擔因應,但對於恣意浪費者尚未進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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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名單公布
2010.12.09 【中央社╱台北9日電】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將在10日國際人權日成立,總統府今天公布18位委員名單,分別由副總統蕭萬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柴松林擔任正副召集人。民間代表委員占14人。

總統府公布的諮詢委員名單中,官方代表的委員有4名,包括副總統、行政院副院長陳沖、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

民間人士的委員則有14人,分別是副召集人柴松林、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念祖、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默、台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張玨、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兼代理所長高德義、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夏曉鵑、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惠馨、中正大學教授黃俊杰、台中市書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瑞汝、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蔡麗玲。

總統府指出,這次邀請的民間代表委員都是長年投入人權議題的社會賢達,包括國際人權、人權法律、環境人權、醫療人權、婦女人權、兒童人權、原住民人權、身心障礙者人權、弱勢人權等領域。

總統府表示,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定位是政府的人權諮詢機構,主要功能是檢討政府機關執行業務的人權狀況,並促進台灣人權狀況與國際接軌,未來將每年發表「國家人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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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廣告隨處見 中市取締數掛零 議員喊嚴辦 2019/05/28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

誇大不實的醫美廣告藉各管道推播,常引發消費糾紛,台中市衛生局105年至今年3月底止,共裁罰250件違規醫療廣告,但不包括大樓外牆帆布廣告,隨處可見赤裸裸的字眼有礙觀瞻,議員昨批不實廣告可能讓消費者踩入陷阱,應嚴辦,中市衛生局表示會加緊稽查。

台中的新市政中心、議會周遭不少興建中的大樓、鷹架,高掛疑似違規的大型醫美帆布廣告,有的直接寫「喬奶」字眼,還以俊男美女示意圖招徠,還有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廣告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議員張耀中、黃守達昨質疑衛生局對這類外牆廣告取締不力,至今取締數掛零。

目前醫美廣告讓人眼花撩亂,有廣告名稱刊登「時尚診所」,登記卻是西醫一般科;廣告暗示藝人推薦、名媛御用、網紅指定、殿堂級美學規格,各種形容用語出籠。有的醫美診所廣告是醫療團隊合照,但未完全揭露醫師全名,消費者無法判定是否就是執業醫師。

張耀中和黃守達建議,衛生局應儘速對合格醫美診所召開廣告公聽會,要求業者委刊時揭露正常資訊,讓民眾有知的權利。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醫療法規定醫療廣告刊登不得虛偽、誇張、歪曲事實,不得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如國內首例、根治、最專業、最大等,另標榜生殖器官整形、性功能、性能力宣傳,誇大醫療效能如永不復發、回春等。

衛生局從105至108年3月底止,已裁罰臉書等網路平台、廣告招牌等250件違規醫療廣告,外牆帆布廣告裁罰確實掛零,未來會加強稽查,對累犯得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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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爆:美容醫學品質 僅2.1%醫美醫療院所獲認證 2019/07/08
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

近年來國內盛行美容整形手術、雷射電波等光學治療及針劑注射(俗稱微整形),因此醫美診所如雨後春筍快速增設,但經監委張武修調查發現,衛福部自民國102年起委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下稱醫策會)辦理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至今年5月底通過認證僅27家,占1316家醫療院所的2.1%。

根據張武修調查,衛福部自民國102年起委請醫策會辦理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至103年底通過醫策會「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共計38家,僅占當年醫美機構1129家的3.4%,甚至到了108年5月31日通過認證僅剩27家,占1316家的2.1%,其中醫院占21家,僅占16.2%,診所僅有6家,以診所總數1186家來換算只占0.5%,亦即每200家才有1家通過認證。

張武修認為,在國內消費者與醫療機構高度期待主管部門具體支持品質認證的今天,醫策會醫美診所認證家數長期嚴重不足,凸顯衛福部主管的輕忽,急需即時扭轉劣幣驅逐良幣,因為國內現階段相當多數醫療院所未經認證,讓多數消費者暴露在未有品質保障的醫療行為之下。

對於醫美診所的攬客方式,張武修也有意見,他說醫美珍所經常以不正當方法來招攬病人,甚至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禮品、折扣、健康禮券,或宣傳優惠付款方法,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但是地方衛生局針對違反規定者,往往僅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不法業者來說不痛不癢。

張武修認為,衛福部應當督促各縣市衛生局善盡強化轄區醫美診所違規醫療廣告之監督查處職責,全面導正違規醫美廣告充斥誇大不實亂象,以確實遏阻不法廣告行為。

張武修也建議,衛福部實應審慎研議並鼓勵現行23個部定專科醫師之中,就國人高度關切的美容醫學範圍,強化皮膚科、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和眼科專科領域從事美容醫學次專科的專長訓練,積極鼓勵並輔導其進行認證,實際提升整體從事美容醫學業務醫師的訓練與專業學習,以符合當前國際上與國內美容醫學實務之需求。

張武修還說,衛福部應加強與各縣市衛生局與各個專科醫學會的討論,不定期重點查核檢討,務期醫美診所依規定辦理,避免醫美診所使用國內尚未核准的美容醫學技術或產品,致違規情事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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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8大高風險醫美手術 衛福部:要挑這168家合法機構 2019/07/09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消費者注意!想接受削骨、拉皮、鼻整形、義乳植入、大量抽脂、腹部整形等八大類高風險醫美手術,衛福部目前僅核准168家醫療機構,民眾可上衛福部官網「美容醫學資訊專區」或各地衛生局網站查詢。衛福部提醒,若不在名單上卻提供高風險醫美手術,即有違法之虞,依法最重可處停業處分。

醫美診所愈開愈多,醫療糾紛也跟著變多。為保障民眾接受醫美手術的安全與權益,衛福部去年修正特管辦法,較高風險的削骨、拉皮、鼻整形、義乳植入、大量抽脂、腹部整形等八大醫美手術之醫療機構和醫師,須依新制規定執行。

新制包括限定手術醫師資格,若手術涉及全身麻醉,則應有麻醉科專科醫師在場親自執行,另99床以下的醫療機構也應設置急救設備,並訂定緊急後送轉診計畫。新制於今年1月起正式實施。

截至5月底統計,全國共有168家實施高風險醫美手術的醫療機構通過核准,其中醫院共60家、診所共108家。全國以台中市45家最多,名單均已公布於「美容醫學資訊專區」。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提醒,只要沒完成程序、未通過核准,醫療機構就不得施行八大類高風險醫美手術,否則就違反醫療法,最重可處以停業處分。民眾則可上網查詢,若發現有醫療機構違法,可向衛生單位檢舉。

石崇良重申,民眾接受美容醫學手術及處置前,應多方收集資料審慎思考,並詳閱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之內容與執行醫師資歷,保障自身安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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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326件罰2224萬 北市醫療廣告不實裁罰冠全台 2019/01/14
聯合報 記者陳靖宜

「周年慶」、「三加一」等常見廣告促銷用語,若用在醫療業務將違反醫療法規定。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3年來針對誇大不實醫療廣告裁處件數,105年至107年達326件、裁罰總金額高達2224萬元,居全國之冠,盼民眾不要隨意聽信廣告話術受騙。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科視察吳秀娥表示,醫療法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做醫療廣告,醫療廣告也不得使用「周年慶」、「周年大放送」、「年終大回饋」、「母親節專案」等影射優惠的廣告用語,醫療廣告僅能依事實陳述,如簡介醫生資歷、醫生背景、療程名稱、價位等,且不得宣稱誇大不實療效,例如使用祖傳秘方、全國第一、全球獨創等用語。

吳秀娥舉例,過去業者使用「12周年紋眉乾淨溜溜靠pico way...」、「超皮秒三加一」,上述字眼如「12周年」、「三加一」等因影射價格優惠違反《醫療法》;例如「頂級抗老化拉提臉部療程5000元加上活力抗氧化營養點滴3500元,現在只要4999元」,也因有折扣優惠,依法開罰業者5萬至25萬罰鍰。

因廣告問題違反醫療法,105年有122件、106年有113件、107年共91件;引發後續醫療糾紛105年53件、106年52件、107年61件;醫美醫療費用爭議105年63件、106年85件,107年高達319件,去年因為「貴婦奈奈」蘇陳端經營的杏立博全診所惡性倒閉,導致投訴案件暴增,光杏立博全診所就高達150多件爭議。

衛生局表示,公司行號非醫療機構,除不能廣告醫療業務,也不得販售醫療券,否則可依醫療法裁處5至25萬元,民眾若有醫美需求,應到合法醫療機構接受醫師診察,記得繳費後領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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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糾紛多 消基會:86%業者廣告違反醫療法 2018/06/22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

受到韓劇風潮影響,微整形正夯,消基會隨機挑選全台有經營臉書粉絲專頁,且有在專頁上揭示各療程價錢的美容醫學診所共15間,查看業者在今年的貼文中,是否不當促銷的行為,調查結果僅兩間業者符合現行法規規範,不合格率達86%。

此外,消基會今日也點名東森購物網、森森購物網,以及MOMO購物網三間網路購物平台,仍在販售醫美療程。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非醫療機構的購物網站販售美容醫學課程和諮詢券的情形,似違反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規定,可依醫療法第104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游開雄指出,消基會近二年接獲246件與美容醫學相關的申訴案件,其中多為促銷時衝動購買療程導致無法退款、業者無預警倒閉、購物台購買美容券衍生的問題。

除了網路購物平台違法販售醫美療程外,消基會今日也特別提醒,美容醫學診所為了搶客源,經常推出不同的優惠專案或廣告吸引消費者,其中又以折扣、分期付款、贈品為最常使用的三大優惠方式。

此次消基會也特別抽查了15間美容醫學診,調查發現,86%業者廣告宣稱違反醫療法規定,包括:妮蔻時尚診所、漾診所、汐止醫美-伊美時尚診所、臻美美學診所、Miss Beauty(綺色佳)、恩采美學診所、萊醫時尚美學診所、童顏Beauty Desinger、凱瑞優時尚醫美診所、美仕媞時尚醫美診所、久明診所、依美琦時尚診所,以及優儷芙診所-士林醫美,今年皆有在臉書粉絲專頁上推出折扣方案、優惠活動或限定活動日期,與現行主管機關規定不符。

消基會提醒,誘人的美容醫學廣告,配上業者各種「限時優惠」、「活動只到本週」、「購買多項療程還會打折」等話術,易使消費者失心瘋購買,卻忽略了廣告中不足,甚至錯誤的資訊,以及了解自身是否適合該療程,及療程所可能帶來的風險等。

同時,消基會也呼籲主管機關依正視美容醫學的醫療爭議,並加強查察美容醫學診所的官網、臉書粉絲專頁、LINE官方帳號等。

此外,針對現行許多電視購物頻道、購物網站平台等非醫療機構,皆有在販售美容醫學的療程或諮詢券,完全無視醫療法的規範,各地主管機關應避免業者繼續銷售,使醫療爭議頻傳,並造成業者及通路商互相推卸,令消費者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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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良診所醫療致死案 4醫護今未到衛生局說明 2018/01/25
自由時報

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開設的嘉仕美整形診所,23日發生抽脂患者喪命的醫療事故,台北市衛生局24日查獲該診所有醫師未報備實際執業場所,要求涉案的4位醫護人員25日至衛生局說明,但目前檢方正進一步調查涉案4人,因此今(25)日均不克出席,將要求4人改採書面說明。

綜合媒體報導,52歲港籍馬姓女珠寶商馬蘭,23日至李進良擔任院長的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進行自體脂肪移植隆乳手術,不幸於手術中猝死。檢方已於昨日傳喚涉案的醫師劉佳政、麻醉專科醫師葉春興及邱姓、施姓2名護理師共4人調查。衛生局因病歷紀錄、手術同意書等文件已遭檢調扣押,要求4人至衛生局稽查隊釐清事件過程,但4人均表示,目前檢調已展開調查。因此今日無人到場說明。

北市衛生局科長何叔安表示,要求到案說明是蒐集資料了解情形,不具強制性,由於檢調正在約談,現已要求4人改採書面說明,釐清個案病例、診療過程、實際的操作人員,如有違反醫事相關規定則將依法開罰。

何叔安也指出,根據台北市衛生局統計,每年受理民眾醫療相關陳情案件近1000件中,每10件約有1.3件與美容醫學相關。衛生局呼籲,醫美手術有一定風險,民眾進行療程前,可多比較,多找第2意見詢問,充分評估後再決定是否進行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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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脂手術三大風險:肺栓塞、腹部穿孔、失血 局部麻醉較保險 2018/01/25
ETtoday新聞雲

藝人小禎老公李進良開設的醫美診所傳出有一名香港女性做抽脂手術過程當中沒了呼吸心跳,送往國泰醫院急救仍不治身亡,詳細的死因仍待檢方相驗。整形外科醫師表示,抽脂本身屬於較安全的手術,但若以全身麻醉的方式執行風險較高,可能面對肺部栓塞、腹部穿孔、失血等問題,建議民眾一定要慎選診所與醫師。

不具名開業整形外科醫師表示,要分析抽脂手術的風險,可以先從各項手術的死亡率來比較,一般醫院動刀治病的手術死亡風險約在五百分之一,婦女自然生產的死亡風險約是一萬分之一。至於抽脂手術,依照麻醉方式不同,全身麻醉的死亡率約一千分之一,介於一般手術與自然生產之間,局部麻醉死亡率更低僅在在十三萬分之一,比自然生產的風險還低。

該名整外醫師表示,抽脂手術整體來說屬於安全,但全身麻醉的情況風險較高,除了麻醉本身帶來的風險,因為全身肌肉完全放鬆,血管沒有任何肌肉加壓,此時抽脂的時間過久或者量太多,可能造成脂肪跑到血管,引起肺栓塞;肌肉完全放鬆的時候,腹部也是完全癱軟沒有張力,若是醫師沒有注意操作,抽脂管可能把肚子戳破,造成腹部穿孔甚至引起腹膜炎;另外也要注意失血、血液循環方面的問題。建議要做抽脂手術應該選擇局部麻醉。

至於為何風險較高卻仍有人選擇全身麻醉?整外醫師表示,局部麻醉手術對於患者來說可能會造成情緒恐慌,甚至影響到生理狀態,需要搭配睡眠麻醉,但此時整外醫師必須注意患者的口水、鼻涕狀況是否會造成呼吸道堵塞,且必需要有相關能力做緊急處置;至於全身麻醉則是仰賴麻醉醫師監控,情況不同,對於整外醫師的能力要求也不同。

整外醫師強調,沒有一個手術是沒有風險的,只能力求降低風險的發生。建議民眾一定要找有經驗的醫師,避免有不良記錄的診所,除了上網搜尋,也應該要親自與醫師見面詳談,也一定要確認是他本人動刀。到了醫療院所應觀察環境衛生狀態是否良好;也可以問問周遭友人經驗,若有人給該名醫師做過,詢問評價,這些措施都可以降低風險。

整外醫師也提醒,抽脂並非減重,而是體雕,如果本身是期望體重減輕者並不適合做抽脂手術。且抽脂是針對皮下脂肪問題,若本身是內臟脂肪引起的肥胖,使用抽脂成效也有限。

至於如何判斷?醫師說,可以用手捏肚子測量,若捏起來食指與拇指間的距離超過4公分,顯示皮下脂肪過多,可以考慮抽脂;至於距離不到4公分,但腹部仍肥胖者,恐怕是內臟脂肪問題,並不適合抽脂,應該從熱量控制等措施改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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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爆倒閉潮? 比極盛時期少三分之一 2018/01/04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

國內的醫美診所爆倒閉潮?醫用雷射光電學會理事長王正坤表示,2013年醫學美容鼎盛時期,台灣醫美診所號稱將近2000家,台北市號稱有醫美診所600家,單單台北市東區就有300多家,經過幾年的激烈競爭,整個醫美產業就像蛋塔效應,大約倒閉了三分之一。去年有些醫美診所無預警停業,積欠醫生和護理師薪資,廠商也被欠款,凸顯醫美診所的生存不易。而有些台灣醫師苦於台灣醫美市場生存不易,因而轉往大陸醫美市場發展。

王正坤表示,台灣醫學美容診所過度競爭,有很多因素存在,商人一窩蜂聘請醫師開設醫美診所,過多醫師投入市場,造成醫美市場供過於求,形成競爭激烈的紅海,最後醫學美容價格下滑,營收偏低的醫美診所紛紛倒閉,藉由這種自由市場的競爭機制淘汰一些醫療品質不良的劣質診所,以免劣質診所繼續害人,或許也是消費者的福音。

他說,商業化太嚴重的醫美診所非常重視商業行銷包裝,有很多創意行銷策略,但是卻忽略醫學美容診所的核心價值是良好的醫術與誠信的態度,就像知名餐廳的關鍵成功因素是食物好吃,而不是創意行銷,可是很多商人本末倒置,搞錯方向,以為只要把行銷搞好,即使難吃的餐廳也會有很多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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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美打玻尿酸卻失明?醫師這樣建議 2016/07/13
聯合報 黃安琪

近年不時傳出注射玻尿酸誤使失明、消費者術後不符期待等醫美糾紛,衛生主管機關曾統計醫療糾紛案例,違規或誇大廣告、收費不當、治療結果不符等三項名列前茅。美容醫學醫學會因此組織自律委員會、制定填充物注射安全準則,以鈍針取代尖針、放慢推針速度等,可減少近百分之百注射誤入血管的風險。

美容醫學醫學會理事長曾漢棋表示,美容醫學治療仍是醫療行為,凡醫療都有風險;根據美國JAMA皮膚醫學雜誌2014年統計,超過2萬例雷射及美容針劑注射案例中,併發症每千人會發生2.4次,包括紅腫、皮膚色素沉澱、瘀青等;若皮下植入填充物引起嚴重併發症,皮膚壞死及失明機率為100萬分之一,皆低於內外科手術併發症機率。

但美容醫學會教育委員會主委、皮膚科醫師宋奉宜說,現存的醫美亂象當電視購物販售療程時,幾乎沒有告知風險,只以誇大、不實或便宜療程吸引顧客上門;去年北市衛生局1到4月取締166件違規廣告,其中醫美廣告最多。

曾漢棋說,像玻尿酸、微晶瓷或膠原蛋白等微整形,過往醫師偏好「尖針」技術簡單、疼痛度低,但最怕有些人血管位置變異,尤其眉間、鼻子、法令紋三個部位易誤打入血管。因此國外研究提出治療準則,在動物實驗發現,鈍針幾乎可避免填充物誤入血管,減少血管栓塞、皮膚壞死、失明等併發症機率,只是注射速度放慢,疼痛感也較明顯。

宋奉宜說,尤其電視購物頻道及網路大作違規廣告的診所、或醫師私下透過業者廣告猖獗;一旦出事,專業醫師受法規規範,除罰金還可能吊銷一個月至一年的執業執照,業者卻只有罰金,相較廣告效益收入不痛不癢,違規廣告依舊猖狂。

宋奉宜提醒民眾,標榜零傷害、零副作用的療程廣告,號稱全球最新、最具療效的器材宣稱、或購物頻道推出的限時優惠需特別審慎選擇,理性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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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整形夯!療程前拍照 避醫美糾紛
2013/03/05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

春節微整形夯,但年後消基會接到不少女性消費者投訴。北投林小姐購買整套六次飛梭雷射課程,使用兩次後皮膚出現嚴重過敏,要求退費遭拒。消基會提醒消費者不要貪圖折扣、一口氣購買包套療程,最好先從單堂嘗試,避免得不償失。

消基會指出,去年共接獲一六一件民眾美容醫療申訴案件,多數是患者購買並使用醫美療程後,發生皮膚不適現象,想要退還未使用的療程卻碰壁。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張智義說,消費者術前一定要簽「儀療協議書」,雙方約定好儀療內容、副作用及費用等;若醫生強迫推銷,導致患者皮膚惡化理應退費。

張智義指出,進行醫美儀療前,最好先拍照,並保留術前、術後照片及相關就醫紀錄,以便遇糾紛時,作為證據之用。

市立萬芳醫院皮膚科醫師石博宇說,民眾要打破「最新」科技就是最好的迷思,新的療程不見得適合每個人,且切勿「跟著廣告找名醫」。

石博宇表示,如紅斑性狼瘡、酒渣、敏感性皮膚、光敏感性皮膚炎及皮膚炎患者,都不適合進行飛梭雷射儀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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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削價競爭 洪浩雲最不滿
2013/03/08 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

棄外科轉醫美又重回外科的年輕醫師洪浩雲,對醫美削價競爭、醫療不專業的環境深感不滿。他形容,當注射肉毒桿菌素的價格低於成本,可想而知暗藏玄機;為減低成本,診所美容師多於護理師,但美容師未接受醫療專業訓練,常忽略無菌操作的重要,看在外科出身的洪浩雲眼裡,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錯誤。

聽聞洪浩雲重返外科,出身台大醫院外科、堪稱美容外科大老的前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林靜芸直呼是「明智之舉」。她形容外科是行動派,每天打雷射就像在蓋印章,認為洪浩雲「雷射迷途」撐三個月算久了。

她稱讚洪浩雲沒有忘記台大外科的訓練,堅持不做無謂整形的理念,認為「醫師本來就不該創造醫療」,就像有人想隆鼻,醫師須先了解確實對患者造成心理影響,這樣的出發點才是對的。

歷經台大外科及整外訓練的國泰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劉致和,早已獲知洪浩雲重回外科。他認為,洪浩雲當時棄外科的決定太倉促,而有的醫美確實會為招攬客人講得天花亂墜,病患期待與實際落差大。他建議,年輕醫師應在本業打拚幾年、了解自己真正想照顧哪類病人後,再決定何去何從。

短暫醫美走一遭,洪浩雲提醒病人醫美常削價競爭,民眾應有「價格低一定有鬼」的質疑。例如打肉毒桿菌素,理應患者一人一瓶,但為了節省成本,他卻聽聞有診所把上一位患者用剩的,給下一名患者使用,表面在患者面前拆封告知「是全新的」,背後動何手腳,一般民眾根本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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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觸法!醫美包套促銷 消基會籲取締
2013/03/30 聯合報╱記者許俊偉

醫美漸成風潮,但消基會抽檢發現,不少醫美診所把醫療行為當作普通消費來促銷,不是包套優惠,就是買一送一,恐違反「醫療法」規定。

四天清明連假將至,不少愛美民眾打算趁機「進廠保養」,醫美診所也大打廣告。消基會特別抽檢八家醫美診所的官網、部落格或粉絲團,全數都有促銷廣告,有的主打包套方案型,有的是買一送一、價格下殺。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說,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公開宣稱以折扣等促銷方法來招攬病人,這些在自家網站打著促銷廣告的醫美診所,違法可罰五到廿五萬元;不過,業者喊冤,強調已避開促銷和優惠等字眼。根據消基會抽查,業者多使用「回饋價」、「專案價」或「單一價」。

張智剛說,醫療法也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進行醫療廣告,但消基會抽檢三家購物平台發現,東森購物網、森森購物網和momo富邦購物網全都可見販售相關療程和諮詢券。依醫療法規定,同樣可開罰五到廿五萬元。

消基會還發現,這些網購平台會以原價多少、優惠價多少的方式凸顯價差來吸引消費者購買,其中有業者的類雷射標靶極白淨斑課程,價差甚至到九萬七千元,消基會呼籲,醫療行為應是有病看醫生,但美容醫療已被扭曲成消費行為,衛生主管機關應依法落實取締違法醫療廣告;民眾進行美容醫療行為前,也應了解是否可能帶來的風險等,以免傷財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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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認證還未上路 醫師大罵、民代傳施壓
2013/01/16 聯合報 修瑞瑩/台南

醫美認證還沒上路,醫界已為此吵翻天,不僅醫美醫師對新制不滿,連整形外科與皮膚科醫師也批「沒事找事做」,由於牽涉到每年數百億元的醫美市場大餅,甚至連政府高層及民代都私下施壓,許多醫師對認證的前景憂心。

衛生署去年年中邀集醫策會及整形外科、皮膚與麻醉3科醫學會協商醫美認證,將在今年初上路,但最近反彈聲浪不斷。

包括許多實際上已在從事醫美的醫師,紛紛對認證制度表不滿,認為新制管太多,「雖然是內科系,但抽脂經驗豐富,憑什麼不讓我做?」,整外及皮膚科醫師也批,「我們已是醫美的專科醫師了,為什麼還要叫我們認證?」,包括衛生署、醫策會與3學會都遭砲轟。

除了來自官方的關切,也有民代為特定對象護航,對上述單位施壓。某些醫美診所則催促新制趕快上路,等著拿到認證大肆宣傳。

一位大老級醫師私下評論衛生署對醫美認證的態度,「明明是榮譽制卻演變成資格賽」,指衛生署當初是針對醫美亂象,推出認證,期待建立好的醫美典範,一開始的計畫是全台只有7家獲試評認證,卻擋不了各方壓方,如今不敢要求嚴格審核認證,也不限制每年通過認證家數,大開認證之門。

他表示,目前全台約有數千家醫美診所,認證制度難以把關,未來搞不好「每家診所都有醫美認證」,將會像當初衛生署推動國際醫療的認證一樣,有推等於沒推,醫美糾紛還是一大堆。

也有整外及皮膚科醫師認為,參與認證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目前3學會要推出課程,讓其他科的醫師來上,上完後發給認證,搶整外及皮膚科的生意,「實在是沒道理」,要求學會應退出認證。

對此,台灣整外醫學會理事長李經維表示雖然各方意見不一,但既然衛生署推動認證,未來仍希望能有效把關;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常務理事王正坤也說,雖壓力大,但學會擔心沒有參與認證,會更不容易為品質把關,不會輕言退出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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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認證設科別門檻 醫師︰外行指導內行
2013/01/11 自由時報 邱宜君/台北

醫策會昨於北榮舉辦醫美評鑑說明會,吸引上百名開業醫師到場聆聽,有醫師現場怒批該評鑑機制「不公不義」、「外行指導內行」,獲得現場醫師鼓掌認同。

前衛生署公布的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條件,整形外科與皮膚科專科醫師可申請要所有認證類別,但內科系的醫師,只能申請光電治療和針劑注射,不能申請美容手術認證。

台灣微整形美容醫學會理事長張朝凱本身是眼科醫師,他說,目前從事醫美的醫師,整形外科和皮膚科醫師人數只有四成不到,大多數是其他科別的醫師。

認獨厚整形外科和皮膚科
以該學會為例,會員以婦產科醫師最多,其次為耳鼻喉科、家醫科。張朝凱認為,衛生署的規定獨厚整形外科和皮膚科。
從事醫美七年的美容醫學會理事陳世棟接受過兩年外科訓練,專做雷射溶脂,但由於是內科醫師出身,無法申請美容手術認證。
陳世棟表示,所有專科醫師訓練都是以疾病為主,就算是整外或皮膚科醫師,也沒有受過醫學美容訓練。
出身婦產科醫師的吳文藝有九年的植髮經驗,自費出國進修,考取美國植髮專科證照。吳文藝認為,如果衛生署要舉行資格考試,醫師都很願意配合,但設定科別基本門檻,是「外行指導內行」,對於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師不公平。

衛署︰一年後可逐步修正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無法為了少部分的人將標準制訂得太寬,以免不適任者也輕易取得認證。許銘能解釋,就是因為現在醫美科別分佈太廣,社會有疑慮,才需要認證,他強調,認證相關基準最快一年後可以逐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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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推認證 說明會報名爆量
2013/01/09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

衛生署推動美容醫學認證,明天將在台北榮總舉辦首場說明會,因報名踴躍,主辦單位為此換大會議室,回答醫美診所各種疑問。

這項政策是鼓勵兩年以上的診所或醫院科系,申請美容手術的粉紅色認證標章,或是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的綠色認證標章,執行手術醫師須分別在1年內完成100小時、30小時的教育訓練,不是穿上白袍,都能執行抽脂等侵入手術。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主辦認證工作,明天在台北榮民總醫院舉辦第一場說明會,名額255人,不料線上報名踴躍,只好擴增到400人,還將說明會地點從台北榮總致德樓第二會議室,搬到空間較大的介壽堂。

按照行政院衛生署的規劃,美容醫學認證為自願申請,但是攸關醫師的權益,尤其是開業診所對於認證門檻、人員資格,有許多疑問,就算沒報名成功,也打算去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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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學認證 開業醫嗆衛署
2013/01/10 中央社

美容醫學認證說明會今天登場,與會醫師匿名批評政府獨厚整形外科、皮膚科。衛生署則表示,不滿意的醫師大可不必申請認證。

醫界專科分類,沒有「醫美科」,卻滿街都是醫美診所,衛生署今年推動美容醫學認證,凡是2年以上的醫美診所或醫院美容中心,自主申請美容手術的粉紅色認證標章,或是光電及針劑注射治療的綠色認證標章。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今天在台北榮總舉辦說明會。

大約400個報名的醫師,以非皮膚、非整形外科的其他科醫師居多,不乏有人自稱經驗豐富、在美國進修等,只因欠缺1張整形外科或皮膚科醫師證照,就算拉皮、隆乳手術做得多,也沒有資格申請衛生署的美容醫學認證。

美容醫學的粉紅色認證標章,限皮膚科或整形外科醫師在1年內完成100小時訓練,才能執行抽脂等侵入手術,不是任何科的醫師穿上白袍,就能執行任何美容手術,因此,部分與會醫師批評政策不公平,偏袒皮膚科及整形外科醫師。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醫學教育的目的在於訓練醫師醫病救命,不是醫美,美容醫學認證是自願性質,正準備起步,還有很多討論空間,如果有醫師不滿意,大可不來申請認證,衛生署絕不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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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學認證 醫界批「把劣幣變良幣」
2013/01/05 中國時報 邱俐穎

未來民眾打玻尿酸、隆鼻「修修臉」,別忘認清粉紅色、綠色標章 ,才有政府「掛保證」。衛生署昨天正式將坊間俗稱的「醫美」,正 名為「美容醫學」,認證即日起上路,依侵入程度分粉紅、綠色兩色 ,第一波認證名單最快一個月後出爐。

但美容外科醫學會前理事長呂旭彥批評,衛生署美容醫學認證是把 過去整形外科扎實的專科訓練捨棄,非整形外科醫師只要通過一定時 數認證就能執行美容手術,等於是「把劣幣都變成良幣!」

衛生署昨宣布即日起開放美容醫學認證申請,醫美診所若合法登記 滿兩年且過去兩年內無雇用密醫、不當醫療行為或廣告誇大不實等違 規事項,就能提出申請,但認證為自願性質、不具強制力。

因現行醫療法規,任何科別醫師都可執行醫美,衛生署此次認證也 針對醫師資格加以認定。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指出,未來非整形外 科或皮膚科醫師進行針劑注射或光電治療須修習卅小時美容醫學教育 學分,才能取得認證。

至於美容手術,一般外科、婦產科等泛外科系須一年內補足一百小 時學分並有相當數目的手術紀錄才達認證標準;隆乳、拉皮、臉部削 骨、大量植髮等重大手術,僅整形外科等科別得提出申請。另家醫科 等非泛外科系醫師完全不得申請美容手術的粉紅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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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檢全身麻醉 麻醉醫師才能做 2018/12/23
聯合晚報

Q:健檢全身麻醉,也要麻醉科醫師來做嗎?

A:是的。全身麻醉風險多,淺則噁心、嘔吐或空腹時間不足而嗆到,嚴重可能造成中風與心肌梗塞等,因此全身麻醉須由麻醉科醫師執行,且麻醉科醫師在施作前須充分說明風險,並先簽完麻醉同意書,患者知情同意後才簽。

一名年約30歲的女性讀者來信指出,近日在北部一間區域醫院自費進行無痛腸胃鏡檢查,檢查前一個月就收到院方寄來的信,信封裡頭含有空白的麻醉同意書,院方透過電話提醒她事先將資料填妥,以加速健檢當日流程。

健檢當日報到時,行政人員就立刻收走麻醉同意書與其他書面資料,沒有人向她說明麻醉風險。隨後該名讀者進到腸胃鏡手術室,發現並非身穿白袍的人來進行麻醉,而是身穿粉色褲子、疑似護理師的女性為自己注射麻醉藥,「雖然後來平安清醒了,但事後想起來怪怪的,這程序合理嗎?」

全身麻醉風險多,麻醉太淺可能發生術中清醒,麻醉太深可能導致心臟血管受抑制、生命徵象不穩定,增加術中休克、心肌梗塞、中風的發生率,術後也可能出現大腦意識變化,特別以年紀大、動心血管手術、動骨科手術的患者最危險。

為此,衛福部醫事司去年底公告新版麻醉同意書格式,要求「麻醉醫師」簽名,也提醒民眾勿事先在空白的同意書簽上自己的名字,待醫師說明完手術名稱、麻醉方式與風險後,患者聽懂了、知情同意了再簽;如果「空白授權」,日後發生醫療糾紛時將不利患者。

台灣各大醫學中心幾乎都有麻醉深度偵測儀,傳統經驗式的麻醉可能有1%的人會在術中清醒,麻醉深度偵測儀的輔助則能讓術中清醒發生率降至0.24%;傳統經驗式的麻醉約有28%的人術後有意識變化,而麻醉深度偵測儀的輔助則能讓比率降至18.8%。

目前全民健保僅給付器官移植、開胸手術等大型手術使用麻醉深度偵測儀,但民眾若對麻醉劑量容忍度特別低、年長而憂心麻醉帶來的副作用太大等,也可諮詢醫師是否自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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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項醫美手術需專任麻醉醫師在場 最快9月上路 2018/07/21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衛福部六月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規畫未來醫美手術執行輕、中度麻醉時,執刀醫師不得與麻醉醫師同一人,引發醫界反彈。衛福部近日開會調整草案方向,未來針對八大項目醫美手術執行輕、中度以上麻醉,才需兩名醫師在場,最快九月公告上路。

醫認應有配套 也不該僅針對醫美
「全台根本沒有這麼多麻醉科醫師,這根本是過度管理!」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邱泰源表示,手術安全是所有醫師追求的目標,但連輕、中度麻醉都要另外找醫師執行,會造成很多手術停滯。他認為,「幾乎沒有危險性的手術不該強人所難,若真要施行,應有配套,且不該僅針對醫美手術。」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原訂所有醫美手術,只要施行輕度或中度以上麻醉,都需要兩名醫師在場,但經過討論,將限縮為八大項目醫美手術,分別是臉部削骨、臉部以外部位削骨、中臉部或臉頸部拉皮、鼻整形、單次抽脂量達一千五百毫升或總抽吸量達五千毫升、腹部整形、全身拉皮、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上述八項手術皆屬於有風險手術,且幾乎已囊括現行醫美手術。

台灣麻醉專科醫師 約1200多人
台灣目前麻醉專科醫師約一千兩百多人,即使僅限定八大項手術,仍有聘僱不到醫師的疑慮。石崇良表示,特管辦法並未要求執行這八大項手術時一定要額外聘僱一名「麻醉專科醫師」,而是執刀醫師不能與執行麻醉醫師同一人,另外一名執行麻醉者,只要有醫師執照,且受過一定時數麻醉訓練即可。

石崇良說,已委託麻醉科醫學會規畫醫師再修習的麻醉相關課程內容,新法上路之初,避免緩不濟急,衛福部將開放醫美診所與其他醫療院所合作,比照婦產科模式,打造「麻醉開放醫院」。

換句話說,新法上路後,若診所來不及找到執行麻醉的醫師,可與周邊地區、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合作,與醫院共享麻醉科醫師,或由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合作醫院執行醫美手術,執行細節由診所與醫院自行談論,包含支付執行麻醉的費用如何計算等。

麻醉科醫學會 已準備提供訓練
麻醉科醫學會理事長、國泰醫院副院長簡志誠表示,對政府政策全力支持,麻醉科醫學會已準備好相關課程,提供醫師訓練。整形外科醫學會理事長、基隆長庚醫院副院長陳建宗表示,上述八大項醫美手術,幾乎都需要全身麻醉,診所等於還是要聘僱麻醉專科醫師,現有麻醉專科醫師人力,恐仍無法負荷。

為管理醫美亂象,衛福部六月公布特管辦法,明訂削骨、中臉部拉皮等醫美手術,應由領有訓練證明的專科醫師操刀;若執行輕度、中度靜脈麻醉,執刀醫師外,需有另一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若全身麻醉,仍應聘僱另一名麻醉專科醫師,否則開罰最高廿五萬元,嚴重者吊銷執照。預告期將至八月廿一日,各界若無異議,最快九月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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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希望「手術成功,麻醉失敗」 2018/07/23
聯合報 李毅/麻醉科醫師(花蓮市)

根據聯合報載,衛福部近日開會調整「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草案方向,未來針對八大項目醫美手術,包含臉部削骨、臉部以外部位削骨、中臉部或臉頸部拉皮、鼻整形、單次抽脂量達一千五百毫升或總抽吸量達五千毫升、腹部整形、全身拉皮、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等,需兩名醫師在場,其中一名至少須受過短期麻醉訓練,最快九月公告上路。

相信衛福部確實看到了許多醫美手術因麻醉事故導致非死即傷的案例,希望提升麻醉安全的美意,應予肯定。但是,除非民眾清楚麻醉有「多不安全」,否則還是很難達到保障麻醉安全的目的。

正常情況下,醫師總是設法讓昏迷的人恢復意識、知覺、行動能力。但是麻醉專科醫師,卻要反其道而行,使用強力鎮靜劑、百倍於嗎啡的止痛劑,甚至強力肌肉鬆弛劑,讓人失去意識、知覺、行動能力,甚至呼吸停止,達到手術時完全無反應的昏迷狀態。而這樣類似瀕死的狀態,既然是麻醉「造成的」,當然麻醉專科醫師就要有把握手術後讓人回到有意識、知覺、行動能力的狀態,就是讓人「再活過來」。

麻醉專科醫師扮演的角色,不僅如此,還要隨著手術進行,預知人的生理反應,控制心跳、血壓和呼吸,維持生命,甚至緊急時救命。而無論鎮靜麻醉藥物,或控制生命徵象的藥物,只要用於麻醉,都是立即作用的強效藥物,一旦進入人體,即無退路,使用不當的併發症當然就非常可怕。

麻醉專科醫師都知道,手術有大小,麻醉無輕重。即使是小手術使用的靜脈麻醉或坊間所謂「睡一下就好」的「舒眠麻醉」,當手術刀劃在身上,同樣必須達到無意識、無知覺、無反應的狀態,否則怎麼進行手術呢?而達到此狀態的強力鎮靜止痛劑及劑量,必然影響呼吸功能。因此,進行靜脈麻醉時,麻醉專科醫師更要隨時留意呼吸狀況,採取必要措施,避免缺氧導致植物人或死亡。

以上這些,就是為什麼麻醉專科醫師必須受過嚴謹的四年訓練,通過嚴苛的專科醫師考試,因為,沒有人會希望「手術成功,麻醉失敗」,丟了性命。目前,我國醫療糾紛最高額賠償,即是肇因於麻醉事故。

現在衛福部僅要求醫美八大項目手術,必須另外至少有受過短期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場,是考量麻醉專科醫師不足,不得不然的妥協方案;雖然已跨出重要的一步,民眾仍須認清,麻醉是高風險科別,麻醉專科醫師除使人達到類似瀕死狀態,又要有使人「再活過來」的本領,緊急時還能立即救命,不僅是醫美手術,任何手術前都應該認知為自己麻醉的醫師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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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針可能致死 丙泊酚要專業操作 2018/06/06
台灣醒報 記者蔡岳宏

「使用丙泊酚麻醉藥物,一定需要專業操作,若沒拿捏好劑量易造成死亡。」童綜合醫療社團醫院院長廖文進說,丙泊酚是很好用的鎮靜藥物,但丙泊酚的安全範圍很窄,病人容易因為過量而急救不及死亡。他提醒,民眾簽署手術同意書前一定要確認是否有專業麻醉醫師、手術麻醉安全的相關設備,才不會有風險。食藥署則表示,已經針對使用量較大的診所等構進行專案稽查,違規者將依法處辦。

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組組長蔡文瑛表示,「丙泊酚外觀呈現乳白色,又稱『乳白針』,近來大受診所使用。」她說,為加強丙泊酚之管理,行政院於104年將丙泊酚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及毒品。依食藥署統計,列管以來,使用丙泊酚的機構增加1.5倍,其中又以診所最多,牙醫診所是最大宗。蔡文瑛強調,食藥署已經針對使用量較大的診所、藥局等構進行專案稽查,查獲違規者將依法處辦。

「丙泊酚很好用,只要單一藥物就能讓病人進入舒眠,但舒眠不等於睡眠,」廖文進醫師舉例,2012年有位女性在醫美診所進行拉皮手術,因為施打丙泊酚後,造成心跳異常、血壓下降,急救不及後死亡,「麥可傑克森也是用丙泊酚去世的。」廖文進醫師說,丙泊酚2分鐘內就對心臟、呼吸有影響,而且藥物的安全劑量範圍很窄,病人容易因為過量而急救不及死亡。

「施打丙泊酚一定要專業人員操作,」廖文進醫師強調,「如果是麻醉科醫師操作就可以放心交給他,沒有問題。」他提醒,民眾如果需要施打丙泊酚進行手術,一定要在簽署麻醉同意書之前,確認是否是由麻醉科醫生操作,「一定要看醫師的證書或影本。」,確認手術麻醉安全的相關設備,像是生理監視器、插管工具、急救藥物和人工換氣設備是否齊全。食藥署也呼籲國人,使用丙泊酚前應向醫師說明個人身體狀況,並在有足夠急救設備的醫療單位,由受過麻醉或加護照顧訓練的醫師給藥,以維護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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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麻醉師」多數是護理師 2018/01/25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繼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開設的醫美診所替港籍婦人手術,造成婦人休克不治,又有一家醫美診所為婦人處理外痔意外致死,兩案似乎都和麻醉有關,也爆出醫美診所極少聘雇麻醉專科醫師,多以「麻醉師」取代的問題。

三年前,電視劇「麻醉風暴」點出麻醉科醫師的匱乏及醫界亂象,接連的兩件醫美診所疑因麻醉意外,導致患者死亡案,讓各界再度開始留意麻醉科醫師是否人力不足的問題。

亞東醫院麻醉部專任主治醫師簡吉聰表示,台灣的麻醉科醫師尚未到「匱乏」,應該說是「不均」。麻醉科醫師在手術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麻醉科醫師的需求與手術需求成正比,因此專業麻醉科醫師執業的地點都是在醫院而非診所。

簡吉聰表示,近年常常聽到「麻醉師」一詞,事實上,政府完全沒有設立一個職位叫做「麻醉師」,診所所謂的「麻醉師」,多數是護理師,並非專科醫師。

簡吉聰表示,為什麼這群「麻醉師」能執行麻醉業務?主要是目前醫療法規定,若是在醫師指導下,醫護人員可以「協助」進行麻醉業務,至於醫師到底有沒有指導,或是直接讓這些護理師上場麻醉,沒有人知道。

台灣醫美市場蓬勃發展,政府並未要求醫美診所一定要聘用麻醉科醫師,而聘雇麻醉科醫師增加人事成本,麻醉師相對便宜許多。

據悉,每次僅需要二千元到五千元,麻醉科醫師費用遠高於此價格,在費用權衡下,遊走在法律邊緣,致問題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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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應註明是否由專科醫師執行 衛福部將改版同意書施打 2018/01/26
聯合報 記者羅真

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開設的醫美診所疑似麻醉施作不當,造成港籍女子休克不治,更傳出麻醉者並非麻醉專科醫師。為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台灣麻醉醫學會與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建請衛福部在麻醉同意書上註明施作人員身分,對此,衛福部表示同意,未來將改版麻醉同意書格式,全面要求加註施作人員是否為麻醉專科醫師以及其專科字號。

「醫療法」要求醫療機構進行手術前須簽具手術與麻醉兩份同意書,侵入性檢查或侵入性治療中的麻醉則未強制要簽,但醫師仍得告知同意。現行手術前須簽具的麻醉同意書中,醫方欄位由「麻醉醫師」簽具,但這位師級人物究竟是麻醉專科醫師、其他專科醫師、護理師或未受正規訓練的施作人員,一般民眾難以辨別。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國泰醫院副院長簡志誠表示,接受麻醉的民眾有權利知道服務由誰提供,因此過去醫學會曾覆議要求在麻醉同意書中註明施作人員是否為麻醉專科醫師,是則打勾、不是則不勾,可惜未獲採納。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麻醉是許多醫療爭議所在,因此麻醉同意書應註明是否為麻醉專科醫師,並要求註明其專科字號。

對此,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回應,過去各界較關注手術同意書格式,去年底公告的新版本就要求註明專科醫師與其專科字號,未來麻醉同意書將比照辦理,要求加註施作人員是否為麻醉專科醫師以及其專科字號。

但牙科門診手術的麻醉同意書則不在改版範圍內,心口司司長諶立中表示,拔牙等醫療行為通常僅須小範圍局部麻醉,診所也鮮少另配置麻醉醫師,因此牙科門診用簡易型的麻醉同意書即可;但若是在醫院進行大型手術(如口腔癌手術),仍須簽署醫事司公告的麻醉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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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 明年起加強麻醉訓練 2018/01/26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新的醫師培育模式將上路
醫美診所疑似麻醉施作不當,造成病人休克,衛福部醫事司表示,明年起,新的醫師培育模式,包括6年醫學系教育,加上2年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制度,其中也包括更紮實的麻醉專業訓練。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麻醉藥品使用,是PGY計畫中的基礎訓練,住院醫師習得後,未來在臨床上評估需要低風險麻醉時,可自行作、高風險麻醉會麻醉專科醫師,這才是好的醫療分工。明年起將有新課程設計,不再是時間一到就畢業,各能力階段皆有評估,訓練更紮實。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簡志誠說,住院醫師階段必須有好的臨床專業能力訓練,未來的麻醉基礎訓練,將導入兩百餘個學習里程碑,通過才算完成。另外,將住院醫師習得的臨床能力,分為五級,第一級是住院醫師剛來的時只能實習、看著資深醫師執行。第二級實際操作、由資深醫師在旁觀看確認。第三級是住院醫師獨自操作、附近有隨時能過來幫忙的資深醫師。第四級可獨自操作、自行值班。第五級不僅能獨自操作、還可以教別人,預期建構中的制度,讓醫師有更充分的訓練,更保障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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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糾紛多 醫師要先受訓
2012/12/29 聯合晚報╱李樹人

麻醉不當是造成醫美糾紛的主因之一,為了減少悲劇發生,衛生署擬定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措施時,特別制訂基準,病人如需全麻、半麻等深層麻醉時,一定要由麻醉專科醫師來執行,或執刀醫師本身必須接受過相關麻醉訓練。

至於淺層麻醉,則可由一般醫師來執行,但不可由「麻姐」(資深護理師)來替代;醫師在執行較無危險性的麻醉時,需接受過訓練課程,瞭解各種麻醉藥劑的特性。

據衛生署統計,全國約有六、七百家醫美院所,不過,整形外科醫學會透過醫美廠商所提供資料估算,全國至少超過1200家醫療院所投入醫美領域,部分內科、復健科、小兒科診所也推醫美療程。

不過,麻醉問題始終是醫美醫師的惡夢,許多死亡個案都與麻醉有關。就有醫師公開表示,不幫病患做全身麻醉、深度麻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指出,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分三大部分,首先為「告知」,診所必須在明顯之處張貼有關醫師的學經歷背景,在手術同意書上必須清楚告知風險。

另外,麻醉則是評鑑重點項目,院方必須主動告知將由誰來執行麻醉。如果為深度麻醉、全身麻醉、半身麻醉,就必須由麻醉專科醫師來執行。所有資訊都必須公開揭露。

第二部分是「認證」,除了醫師必須取得相關學分認證,醫療院所則需接受設備認證,由醫策會查驗相關醫療器材及消防設施,嚴格程度將不輸醫學中心評鑑。

第三部分為「廣告」,目前許多醫美廣告涉及不當招攬,衛生署已要求各地衛生局必須嚴格取締稽查違規醫美廣告,如果診所刊登違規廣告,也可能被撤銷醫美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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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刀時 麻醉師不在身邊(盧秀燕、謝宜哲)
2011/05/18 蘋果日報 盧秀燕為國民黨立法委員,謝宜哲為台灣麻醉醫學會健保政策委員會主任委員

醫事改革聲浪洶湧澎拜,醫改會日前指出部分血汗醫院壓榨「白袍勞工」過勞的問題,更加凸顯台灣醫事人力長期配置不合理的問題,嚴重威脅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衛生署主管官員上月25日承諾將護理人員由現行平均一名護士照顧4床病患的標準降為3床;實際上,當前麻醉醫師配置比失衡也非常嚴重,更讓開刀病患承擔的潛在風險更高!
台灣麻醉照顧制度已發展出與世不同的獨特體系,在歐洲、日本、甚至中國大陸,1個麻醉醫師單獨照顧1間開刀房,在美國,一個麻醉醫師最多照顧2間手術室(各自還有專責照顧的麻醉護士)。可是在國內,一名麻醉醫師在護士協助下卻平均負責4間開刀房,忙的時候甚至多達8、9間之多,依據監察院調查,有些人力投資嚴重不足的醫院,有些房間甚至還沒有麻醉護士,麻醉醫師必須遙控。
在手術進行當中,可能有人開心、有人開腦、又有人換肝,單一手術室內即有各種狀況隨時都有發生機會,何況一名麻醉師同時兼顧4間病患,分身乏術的結果,手術病人的風險相對提高。
不容諱言,除非有特殊關係,否則你進入手術室之後,不必幻想會有專屬一對一麻醉醫師照護,自然會落入1:4的照護比當中。

病患手術風險升
你的麻醉師不可能全程待在你身旁守護著,手術病人一旦進入麻醉沉睡之後,他就可能前往下一個手術室去進行誘導麻醉、放置中央靜脈導管、再前往下一間因為困難插管而利用纖維支氣管鏡放置氣管內管等等工作,回頭再來看你的時候,其實第一個麻醉病人大約已經手術結束要拔管甦醒去恢復室了。
如果麻醉工作順利,一切尚不致發生問題,但是工作不順利時,遇到第1間病患插管困難耽誤時間太久時,第2間可能又催促趕快進行麻醉,同時第3間第4間都有工作等待要執行,在這種情況下,試想麻醉醫師出錯的機率是否會增加?病患的手術風險是否會升高?難道我們每個人碰到要開刀前,都要先燒一炷香祈求神靈保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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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孕產婦死亡率恐創新高 醫籲建立檢討制度減少死亡 2023/01/07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

今年國內孕產婦死亡率,恐將創下近30年新高,有可能突破10萬分之20的大關,正式進入「生不如死」的時代。林口長庚婦產部主治醫師鄭博仁今天於臉書PO文,面對孕產婦死亡問題,台灣一直在退步,「處於一個只有通報、救濟程序,沒有檢討、改善制度的危險區域」,特別是少子化問題日趨嚴重,應建立完善的孕產婦死亡個案檢討制度,給予孕產婦安全的生產環境,沒有後顧之憂,如此才能提高生育率。

依衛福部孕產婦死亡率報告,2019年死亡率為10萬分之16,創下23年來新高,2021年略為下降至10萬分之14,但鄭博仁採去年孕婦死亡人數除以活產率,估算去年孕產婦死亡率已逼近10萬分之20,遠高於日本10萬分之5、大陸沿海一線城市如上海、廣東為10萬分之2至3,杭州為10萬分之4,在OECD國家更是敬陪末座,而今年孕產婦死亡率有機會將超過去年。

「孕產婦死亡是一件很嚴重、很可惜的事情。」鄭博仁說,發布這篇貼文,最主要是去年8、9月份,他陸續接獲多起孕產婦死亡個案,「那個場景真的很恐怖,看著活生生的孕產婦死亡,內心充滿悲痛」,尤其政府強調平權,可是孕婦就是弱勢族群,政府、醫界除了通報與救濟外,必須正視,認真研究、分析及檢討孕產婦死亡原因加以預防,避免孕產婦死亡事件一再發生。

不論是先進或落後國家,對於孕產婦死亡都有進行統計、分析,孕產婦至少是「死的明明白白,而不是不清不楚」。鄭博仁說,反觀台灣卻未仔細研究死因,如果找不到原因或無法搶救,就把它歸為羊水栓塞,可是當中並非所有死因都是羊水栓塞,許多冰山下的死因必須加以了解。

鄭博仁上周就接獲一名孕婦,病情危急從他院轉送到林口長庚,初步診斷也是羊水栓塞,但經詳細檢查發現,此名孕婦為感染引起的敗血症,隨即送至加護病房以抗生素治療,目前病情好轉,預計下周就可轉出加護病房。鄭博仁強調,搶救孕產婦一定要了解病因,對症下藥,這並非要咎責醫師,而是希望建立更好的檢討制度,讓醫學更進步。

鄭博仁分享過去在廈門長庚經驗,福建省若出現孕產婦死亡,將由醫院、廈門市、福建省逐一檢討,最後再提到全國總檢討,一步步做得很嚴謹,因此沒人敢犯錯。

鄭博仁說,目前台灣孕產婦死亡率高出日本、英國的4倍,中國大陸一線城市的5至10倍,尤其近年來國內孕產婦受到高齡、人工生殖等影響,孕期出現心血管疾病、子癇前症者也有增加趨勢。台灣醫療進步,醫療體系可以落實檢討,但不究責的態度,針對每年死亡的孕產婦進行詳細分析,找出孕產婦真正死因,如此不會加重醫界負擔,但可了解有哪個環節出現問題,並加以改善,讓台灣女性的就醫環境更好,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有效降低死亡率。 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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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 肥胖 多胞胎 生產死亡三大主因 2022/10/25
自由時報 林惠琴/台北

為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及時救濟,減少醫療糾紛,衛福部二○一六年六月卅日推動「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截至二○二○年共核予救濟一一六七件,救濟金額達六億八八一○萬元。其中,孕產婦死亡審定一○二件,揭露三大事故死因,醫師分析高齡、肥胖、懷多胞胎影響大。

在孕產婦死亡審定一○二件中,二○一六至二○二○年依序五件、十六件、廿三件、廿七件、卅一件,核予救濟金額二億五八○○萬元。

宮縮不良大出血 佔比逾3成
依生產年齡分析,卅六至四十歲占卅五.三%最大宗,第一胎占四十九%最多,卅七週以上足月生產七十.六%最高。孕產婦死亡前三大事故原因為:子宮收縮不良/產後大出血/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症,佔比卅三.三%、羊水栓塞廿八.四%、妊娠高血壓廿一.六%。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表示,子宮收縮不良/產後大出血/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症的風險因子包含生太久、寶寶太大或雙胞胎撐大子宮、媽媽太胖讓產道變窄,或是羊水太多、前置胎盤、子宮有肌瘤等;羊水栓塞沒有先行因子,都是發生才知道,「比較麻煩」;妊娠高血壓則是孕產婦肥胖、高齡或有家族史都要注意。

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達到讓醫病相安的成效,不只提高醫師投入婦產科領域,也有助於透過案例分析與學習提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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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醫療不當致200多嬰兒死亡 英國政府致歉 2022/03/31
中央社

英國最重大婦產科醫院醜聞的調查報告披露,200多名嬰兒出生時因未受到這家公立醫院妥善照護而喪命。此事促使英國政府出面道歉。

這份報告列出2000到2019年這20年期間,國民保健署信託基金轄下施魯斯伯瑞和泰爾福醫院(Shrewsbury and Telford Hospital NHS Trust)一再失職的醫療案例。

此醫院集團的新生兒死亡率高引起關切,當局2017年下令調查,報告中列出死產、早夭或腦部嚴重受損案例。

報告也揭露,12位在生產過程喪命的產婦中有9人本可獲得好上許多的照護,另有些產婦本應該接受剖腹產,卻進行自然分娩。

但這個在英格蘭中部施洛普夏郡(Shropshire)營運數家醫院的國營集團,不僅調查不夠完整,也沒有從案例中學到教訓。

英國衛生大臣賈維德(Sajid Javid)向國會表示:「我要對所有嚴重受害的家庭致歉。這份報告清楚表明,你們被原本應該幫助你們和你們親人將一個新生命帶來這個世界的機構給辜負了。」

這份報告概述,經過創傷性產鉗分娩後,造成部分寶寶顱骨破裂、骨折或腦性麻痹。

根據這份涉及將近1500個家庭和將近1600個臨床案例的調查報告,還有些新生兒因為缺氧而導致永久性腦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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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載孕妻遭追撞!醫師機警緊急剖腹 產下健康男娃 2022/02/17
聯合報 / 記者趙容萱

台中劉姓孕婦懷胎36周,上周由丈夫騎機車載送上班途中遭後方機車追撞,整個人遭撞飛,摔落路旁,送醫救治。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婦科主任陳泰昌機警觀察到胎兒的胎心率「波紋」似乎有微幅減速現象,研判是「後發型胎心率減速」,建議應緊急剖腹生產,所幸過程順利母子均安,順利解除危機。

劉姓孕婦的丈夫初為人父,回想車禍當時的景象仍心有餘悸。他表示,他當時載妻上班行經霧峰區中正路口準備左轉,遭後方一輛機車追撞,當下還來不及反應,心裡只想著「怎麼辦?老婆在哪裡呢?」看到妻子已被撞飛摔落路旁,經路人協助報警送醫。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急診室醫師張焴程表示,患者到院後恢復意識,右手有骨裂及身體多處擦傷,由於患者身懷六甲,立即裝上胎兒監視器,並通知婦產科醫師診察。

陳泰昌趕到急診室後,觀察發現胎兒的胎心率為150,懷孕31至40孕周的胎心率約為每分鐘120至160次,屬合理範圍,但胎兒的心跳波紋似乎出現微幅震盪,研判是後發型胎心音減速的徵兆,擔心是因車禍劇烈撞擊,造成胎盤功能受損,若不緊急處理,胎兒恐有缺氧風險。

正當醫療團隊還在檢查孕婦有無其他車禍後遺症時,胎兒的胎心音減速到100次左右,建議剖腹急產,夫妻討論後選擇相信醫師專業,也順利在當天下午分娩體重2800公克的健康男娃,夫妻倆瞬間轉換身分為新手爸媽,並感動地說「雖然寶寶來得很突然,但只要健康,一切都值得了!」

陳泰昌強調,胎心率會隨著產婦與胎兒活動或者子宮收縮產生變異性,只要胎心率基準線都在各孕期正常範圍內,合理的變異性是可以接受,但如果下降幅度過大,或胎心率恢復緩慢,都可能胎盤功能不良、胎兒缺氧的表現,有經驗的醫師都會建議要趕緊剖腹,以免造成胎兒健康受損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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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立桃園醫院開業40年首例 產婦水中分娩成功 2019/10/14
自由時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

國外早已行之有年的水中分娩,在台灣盛行率卻不高,開業四十年之久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終於在今年光輝的十月,出現第一起主動提出水中生產要求的李媽媽,並順利生下兒子的案例,生產過程讓陪同的丈夫、2稚女及拍攝的好友相當感動;她出院返家前表示「期望藉著新聞的曝光,讓大家看見,同時鼓勵更多孕婦生產時,能夠了解並選擇自己想要的方式。」

部桃表示,選擇水中生產的李媽媽相當有主見、自信也非常勇敢,在與產科溫柔生產門診的助產師陳如萍充分討論、透過決策分享過程、瞭解生產風險及效益後,主動提出水中生產需求,同時說服家人、先生和女兒,最後在醫護協助下,完成桃園醫院的準媽媽水中生產首例。

護理長王淑姬則說,準媽媽和全家人產前常一起看水中生產相關影片,模擬生產過程,也一同討論如何迎接新成員到來,產檢時與醫護人員、助產師們充分溝通,取得完全信任,院方為此特別為這位媽媽預備合適的待產室;雖然是第三胎,除了醫護同仁、陪產員陪同外,還有李姓丈夫、分別為2及4歲女兒和1位協助記錄並拍下水中生產過程的好友,大家都沉浸在迎新的喜悅與溫馨的感動中。

李先生體貼地不時注意水池中水量、水溫的變化,細心的呵護著即將臨盆的老婆的感覺,給予最大支持,同時還要兼顧活潑的寶貝女兒們;2位一大早起床的小姐姐在等待的過程中,用色筆畫了要送給的弟弟的卡片,最後由大姐姐幫弟弟剪臍帶,相信能令她一輩子難忘。

婦產科醫師劉政賢表示,水中生產並不困難,也符合自然生產原則,由於人為介入少,等候的時間較長,生產過程中浸泡在水中藉由水的浮力、阻力與水對身體的柔和包覆作用,相較於傳統自然產,水中生產反而可以緩解生產過程的疼痛不適,減輕身心的負擔、減少產道傷害。

水中生產的過程主要是孕產婦進入第一、第二產程時浸在水中進行,可以淋浴、沖水,也有利用按摩浴缸的小水池進行生產過程,藉以達到舒壓減痛的目的,護理師也會定時檢測胎心變化,確保胎兒安全,第三產程後,產婦就會移出水面處理胎盤及檢查產道是否受傷及產後會陰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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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胎盤合併剝離大出血 緊急搶救母子均安 2019/07/09
自由時報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

苗栗一位懷孕32週的陳姓孕婦,突然大量出血,緊急送醫,經婦產科醫師檢查發現為第四級前置胎盤合併胎盤剝離,造成大量出血並呈現休克狀態。苗栗市大千醫療團隊為其進行緊急快速剖腹產手術,採用垂直開腹法及子宮經典直切法,避開下方的胎盤,15分鐘內娩出胎兒,並於第一時間轉入新生兒加護病房,成功保住母子平安。

大千綜合醫院生殖中心暨婦產科病房主任劉榮啟指出,一般正常懷孕時,胎盤是附著在子宮腔前壁、後壁或頂部位置,通常會隨著懷孕週數增加而向子宮頂部移動,而前置胎盤是指懷孕20週後,胎盤位置太低,與子宮頸太接近,甚至覆蓋子宮頸口,因此到懷孕中後期時常有出血情形發生。

婦產科醫師劉榮啟指出,前置胎盤分為四級1、「低位性前置胎盤」是胎盤未蓋住子宮頸內口,但位於子宮下段。2、「邊緣性前置胎盤」指胎盤蓋住子宮頸內口的邊緣。3、「部分性前置胎盤」指胎盤蓋住部分子宮頸內口。4、「完全性前置胎盤」為胎盤完全蓋住子宮頸內口。

劉榮啟表示,此次個案屬第四級完全性前置胎盤且胎盤提早剝離子宮,因此造成嚴重大出血的情況,所幸及時處理,才能保住母子均安。

劉榮啟說,容易發生前置胎盤的高危險族群,包含多次生產、曾接受剖腹產手術、人工流產手術或其他子宮手術等的孕婦。

劉榮啟建議婦女確定懷孕後一定要定期接受產檢,若有發現前置胎盤的情形,則要減少工作量、盡量臥床休息、必要時須住院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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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大出血 為孕婦死亡率高主因 2019/09/11
聯合報 記者簡浩正

台灣邁向少子女化,每一個新生兒都是父母親的寶,但產婦生產過程中有時會面臨風險。台大醫院今發表一項研究,期讓產科醫師在孕婦生產大出血時,多一治療選擇,提升民眾的醫療品質。

台大婦產部主治醫師施景中表示,產後大出血、妊娠毒血症及羊水栓塞為造成孕婦死亡的三大原因;而據WHO統計,且全世界每四分鐘就有一個孕婦因大出血而犧牲生命。

何謂產後大出血?台大醫院婦產部醫師康巧鈺表示,依美國婦產科醫學會2017年10月發佈之產後大出血治療指引顯示,無論何種生產方式,孕婦生產後24小時內累積出血量大於1000西西或出血合併低血容症狀,即為產後大出血。若以連鎖咖啡店來說,約為一杯特大杯咖啡容量。

施景中說,若以開發中國家來說,產後大出血及羊水栓塞則為造成孕婦死亡主因。他說產後大出血較易發生,孕婦若產後大出血,一分鐘約可出血600西西,以人全身血液約6000西西來算,10分鐘內即可流光;而羊水栓塞則是發生率較低、但死亡率較高。

康巧鈺說,產後大出血病因包含子宮張力、創傷、組織與凝血功能差等四因素,尤以子宮張力的收縮不佳、生太久為主因;由於剖腹產率提升,與其相關的植入性胎盤所造成的大出血,致死率與後遺症發生率更高。據統計,台灣孕婦死亡率約為十萬分之十一。

而處理在產後大出血的處置上,康巧鈺說,可透過藥物治療、大量輸血、填塞治療與侵入性手術治療。如果藥物效果不彰,可請放射科醫師執行子宮動脈栓塞數以降低子宮血流,但僅少數醫學中心有能力施作;另外也可透過子宮壓迫縫合術來幫助止血,但也有子宮腔沾黏的疑慮,若以上效果仍不佳,將子宮摘除為考慮選項之一。

施景中在2012年一次治療植入性胎盤大出血的手術中,因了解患者是第一胎,若以摘除方式處理,後續恐有更多問題,因而施行新縫合技術,降低出血量、不摘除子宮;已實施超過百例,並於2018年在英國婦產科醫學會雜誌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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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解孕期與生產的壓力 助產師成為孕婦溝通橋梁 2019/05/07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

「溫柔生產」有別於過去產前、生產過程皆以婦產科醫師為主,以孕婦為主體,透過助產師與孕婦溝通,緩解孕婦產前不安情緒,也有更多時間陪伴、提供孕婦諮詢,讓孕婦以開朗心境生下寶寶。

桃園市衛生局統計,目前執業登記婦產科醫師有212人、助產士4人。擁有25年生產經驗、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助產師陳如萍表示,助產門診以孕婦為主,包括提供產前諮詢、育嬰照護、母乳哺餵等諮詢。

陳如萍發現,有許多孕婦在還沒生產前,就聽取許多「前輩」的經驗分享,包括生產很痛、盡量不要動等習俗,她表示,生產是件很自然的事,但孕婦時常自己嚇自己,或是對自己沒有信心,造成莫名恐懼及害怕。其實孕婦能跟一般人一樣,產前也能透過簡單的運動,幫助骨盆放鬆,進而生產。

為陪伴孕婦心理支持,陳如萍表示,助產門診課程教導相關知識外,更重要的是「喚起孕婦自信心」,包括給孕婦「相信自己真的能克服痛感」不打無痛分娩,生產過程盡量以自然產方式,避免生產等2小時後尚未生產、就決定去剖腹產等舊有觀念,期望以鼓勵方式激發孕婦潛能。

桃園醫院護理師巫叡涵分享,起初並不曉得有溫柔生產,透過同事介紹下才得知,由於自己是生第一胎,對於許多細節不了解,助產師協助下學習技巧、也會時常和肚裡的寶寶互動,此外也能做簡單運動,讓身體保持柔軟狀態,生產過程中雖因胎室不正、寶寶臉朝上,將近12小時才透過真空吸引輔助自然生產,但產後留下深刻且美好的體驗。

目前懷孕37周的蔡姓孕婦表示,以自身看診經驗,婦產科醫師在孕婦求診時,主要以醫療、孕婦安全為重要的目標,但孕婦內心想法常被忽略,若求助助產師會有較多的時間閒聊,可以紓解自己對於生產的不安,另外助產師也會教導生產時可作的運動,協助小寶貝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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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子椅談助產士 藝術家找回被遺忘的歷史 2019/02/27
中央社

「傳統不見了,如果沒找回來,歷史就不見了。」藝術家陳建北策劃「助產序曲」,從一張生子椅開始談起,爬梳歷史發現西方也有生子椅的歷史,但台灣卻遺忘這段文化。

陳建北於2016年底在台南駐村期間,當時在構思明清府城議題時,由於身處舊城區的氛圍中,兒時記憶被喚醒,想起傳統會認為生兒育女都是妻子的責任,想到大媽流產經驗之憾以及外婆的醫生境遇,強烈感受到當時女性所承受的壓力。

然而生產又是生死交關之事,早年因為經濟因素,多數人都是由產婆接生,隨著西方醫療概念引進後,婦女也選擇在醫院生產,產婆也演變成必須受過專業訓練、又持有執照的助產士,「助產序曲」的75歲受訪者顏桂英,職業生涯裡就接生過至少400位新生兒,這些故事都吸引著陳建北。

陳建北特別用一張「生子椅」作為展覽的主視覺,放在展場的長廊尾端,背景映照出紅色喜氣的氛圍,他表示,在訪問助產士的過程當中發現,生子椅原初是作為孕婦生產時坐的椅子,但最後卻被當成是一種嫁妝,忽略了原本的意涵。

「我們的傳統不見了,如果沒找回來,歷史就會不見。」陳建北表示,他作為當代藝術創作者,雖然是接受西方教育,但卻認為當代藝術除了要運用新科技創作,但也要有能與過去傳統連結的歷史脈絡。

他搜尋西方歷史當中意外發現,在西方的繪畫、雕塑當中,也有女性坐在生子椅生產的圖像,甚至有西方博物館典藏生子椅,反觀台灣其實也有生子椅的歷史,只是被遺忘,他藉由這次策展,認為這是值得文化史研究的好題材,也代表在這個面向上,「台灣不是缺席,我們也有我們的歷史」。

「助產序曲」透過顏桂英及當時被她接生的婦女訪談開始,勾勒出早年台灣關於生產、婦女社會處境及傳宗接代的重要性。展覽即日起至3月24日在台北當代藝術館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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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臍帶繞頸,他出生時用手護著自己的頸部 2018/11/11
聯合報 黃暐婷口述,游婉琪採訪整理

原本我對生產沒有太多想像,反正時間到了就去醫院啊、報到啊,看醫生說怎麼辦就怎麼辦。直到認識一個朋友是居家生產,介紹我一本絕版書《溫柔生產》,當時我懷孕三個月,去她家翻這本書時很震驚。這本書開啟我另一個世界,原來生小孩不是只有媽媽感受,還只是胚胎的孩子,就已經能夠感受到媽媽的感受。

與其說是要讓自己舒服,不如說我是為了要孩子舒服來到這世界,而選擇溫柔生產的。我想像:如果我是孩子,在子宮裡頭既溫暖又安靜,來到世界的第一印象卻是強光、冷氣,醫生把我抓出來,彷彿歷經死亡威脅後重生。醫院的環境多麼不把孩子當成獨立的生命,反而比較像是一塊肉,怪不得新生兒都得大哭。

我不是一個反應很快的媽媽,意志力也沒有堅定到在生寶寶時,還能替孩子捍衛很多東西,因此去醫院生產對我來講是辛苦的,如果在生產過程中,媽媽緊張、不舒服,孩子也會受影響,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被生出來。

其實我是個隨性又任性的人,對我來說,生孩子應該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就像是生活的一部分。去醫院的話我得擔心會不會漏帶什麼東西,在陌生環境裡頭,人們沒時間好好理解你,只能被制度綁架。

我在醫院產檢,醫生態度很開放,他也想推溫柔生產。但即使是這樣,每次見面我們頂多只能講兩三分鐘的話,有時門診我從上午等到下午,進入診間後發現醫生的早餐還在桌上,在這環境下,我實在開不了口多要求些什麼。

我的第一個孩子在清晨出生,當時他臍帶繞頸兩圈,我生了整整兩天,如果是在醫院,我一定會被剖腹,不會讓寶寶依照他想要的速度出來。後來他出生時,用手保護著自己的頸部,如果在醫院打催生針,寶寶自保的速度一定趕不上外力介入。

當時我開到三指後沒有進展,就繼續進食、散步,那感覺像是月經痛。後來助產師給了最後通牒,如果中午以前沒生出來就得後送醫院,結果到了11點,我終於趴在產球上把寶寶生出。

生第二胎的時候,助產師臨時有事不能來,換成她的朋友接應。當時還有導演來拍紀錄片,左右鄰居孩子們都集中在我們家,老公煮晚餐給大家吃,老大也能在第一時間看到弟弟出生,整個生產過程很歡樂也很輕鬆,我也比上次更自在。對我而言,計畫趕不上變化,我的居家生產沒有計畫書,與其訂了計畫書,隨時check什麼做了、什麼沒做,我更想要專注在我跟孩子的對話裡頭。

決定要居家生產時,先生非常力挺,甚至覺得這樣超讚。有些助產師會開產前課程,我們都會一起去上,認識生產過程中會發生哪些事情。先生替我準備了產球,在天花板吊掛了繩子,好讓我可以拉住施力。他是我的最佳陪產員,兩胎都全程參與。

我們的運氣蠻好,雖然雙方長輩沒有支持,但也沒有要干涉太多;雖然有表達擔心,但對我們的決定還算信任。生產前,我們都有試圖跟雙方長輩解釋風險,告訴他們我們做了哪些準備,真的不行也有救護車,15分鐘以內就可以趕到醫院。小孩出生後,長輩晚上到家裡抱嬰兒時還笑說:如果換在醫院生,這麼小怎麼抱得到。

助產師給了我們蠻多支持,隨時有問題傳訊息給她都會回應,也沒有在我一生完孩子後就離開。第一胎出生後,她不是把孩子抓去量體重,而是讓孩子和我在第一時間有肌膚之親,用橄欖油清潔完寶寶身體後,我們就開始練習哺乳。隔天助產師來家裡,發現寶寶有黃疸,建議我們回醫院檢驗。檢驗完數值偏高,建議住院,我們問助產師:除了住院有沒有其他選擇?她說可以試著多曬太陽。我們家室內就有天井,決定先帶寶寶回家增加日照,期間助產師也持續幫忙追蹤狀況,一周內黃疸便退了。

除了黃疸,助產師也提出許多新生兒會出現的先天性疾病檢查項目,問我們要不要採樣,他可以直接來家中幫忙採孩子的足跟血。是我們評估過風險之後,決定不要這些醫療檢驗。

我認為所謂的溫柔生產因人而異,溫柔生產不一定非得有輕音樂、蠟燭或精油,更不能因為某些人達不到某些標準而給予譴責。如果一名媽媽認為剖腹對她而言才是安全的生產方式,也願意承擔剖腹風險,在充分理解之後做出剖腹的決定,那對於這名媽媽而言,剖腹就是溫柔生產。生產的主體在於媽媽跟孩子,除了關照媽媽的感受,孩子也是個生命。但生產過程中,孩子的感受卻常被忽略。我們需要的是更公開透明的資訊,而不是商業模式包裝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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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打開潘朵拉盒子 醫改會憂紅包文化合法化 2018/12/16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指定醫師費被正名為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但無論是哪一種名稱,皆被詬病是「有名目的紅包」,醫界對此費用的意見正反兩極,現在僅有部分診所、區域醫院等收取費用,醫療管理龍頭的醫學中心長庚醫院也跟進收取,醫改會認為,長庚醫院已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擔心其他醫學中心跟進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也將擴及到其他科別。

除了長庚醫院以外,目前已知聖保祿醫院、台北慈濟、中山醫院,以及禾馨婦產科皆有酌收指定醫師費,但僅有林口長庚醫院屬於醫學中心。

醫改會發言人朱顯光表示,產科生態特殊,女性懷孕期間固定給同一位醫師照料,基於信賴的立場,希望接生也能由同一位醫師服務,因此,許多孕婦在找產科醫師前皆會確認是否能協助接生,基於產婦與產科醫師之間的特殊關係,給予產科醫師一定的補助是合理的,但該費用不該由民眾支應,應由健保統一支出。

朱顯光說,醫師深夜值班,本來就該給加班費,但醫院常忽略醫師的付出,國外為了鼓勵生產,也同步強化婦產科團隊的費用,鼓勵醫院若是能從孕婦產檢到接生都由同一團隊協助,將給予獎勵金,或是直接在醫師非值班時間出勤,直接調高給付,無論如何都不希望由民眾來支付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

他也說,衛福部年初正式解釋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不限產科,任何科別皆可酌收,前提是得獲得地方衛生局同意,如今,長庚開出第一槍,雖然是針對指定產科醫師酌收,但難保未來會擴及到其他科別,想要讓同一位醫師延續照顧或是開刀,都得額外花錢,此舉不僅會造成更嚴重的名醫效應,也會影響分級醫療,更會讓沒錢付指定醫師費的窮人,出現相對剝奪感。

三總婦產部主治醫師余慕賢不認同醫院收取非值班時間醫師出勤費,產科醫師入行早有心理準備,接生時間不定,工作得長時間待命,沒有必要向患者額外收費;國泰醫院婦產科主任蔡明松則認同收費,年輕醫師不願投入產科,有部分原因是工作時間不定,得犧牲與家人相處時間,若能給予補貼,有助吸收新血,新光醫院婦產科主任黃莉文也認為,收取費用才是合理作法,時常在凌晨接生,為了趕時間多會搭計程車到醫院,額外加班本來就該合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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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紅花專欄:產婦可不可以不要總是在忍耐? 2017/06/25
蘋果日報 番紅花/作家

就像男人的話匣子只要打開到當兵生涯的頻道就熱烈難止,一群生過孩子的女人若把話題帶到生產前生產後,也有滿腹說不完的難忘故事,懷孕生產是如此獨特的人生經驗,它不僅僅是一個年輕女性走向婦人身分的私之旅,也關乎著整個國家社會的人口政策、幼兒教育、社會福利和醫療結構等等公共議題面向,我回顧自己十幾年前孕產的心路歷程,再對映這一代年輕女性懷孕生產時所關心在意的視角,發現並無太大的差異,時代的巨輪不斷向前滾動,卻似乎未能提供給女性更多元更溫柔的孕產選擇。

這一代懷孕的女性最有可能關注那些與自己切身相關的議題呢?

有的經濟條件較優渥的女性,為了給孩子一份獨特的禮物,會研究去美國生產最恰當的時機與方式,他們讓孩子一出生即擁有雙重國籍,成為美國公民以後,未來在就學、就業上,或許擁有更好的機會,因此網路上「去美國生小孩的攻略」和「美國坐月子中心Birth Tourism」的資料洋洋灑灑,胎兒還在媽媽的肚子裡尚未出世,卻已開始承接媽媽到異鄉生產也無所畏懼的用心良苦。

也有些媽媽聽從過來人或長輩的建議,請專人挑選良辰吉時剖腹生產,國人相信好的八字帶給孩子未來幸福的基礎,這也是台灣剖腹產比率高達三分之一、名列世界前茅的主要原因之一。自然生產是人類的本能,劇痛、產程長,卻是寶寶和母親唯一一段共同奮鬥的路,但這份本能,已經在開刀手術方便、快捷的今天,被有些媽媽在一開始就考慮放棄了。

懷孕生產時,我們也盡可能去尋求口碑良好的醫生,希望在整個產檢和接生的過程,能夠因為良醫的加持而一切平安順利。因此當年和多數懷孕媽媽一樣,我也求診於國內一位赫赫有名的婦產科醫師,也指定他為我接生。我在半夜兩點多抵達醫院臨盆,清晨六點多他過來檢查我的狀況,接著他去門診,這中間他偶爾從診間跑過來檢看我的產程,直到下午三點他親自為我接生出寶寶,晚上他來檢查我的傷口,隔天清早他又出現在床前巡視病房,也就是說,從清晨六點到晚上十點我已因生產而受這醫生照顧多次,但會不會他半夜下班回到家以後,剛躺下來休息沒多久,又接到指定他接生的產婦召喚呢。

那時我突然同情起這位名氣響亮又負責專業的醫生,並感到不安與愧疚。他有那麼多的孕婦等著要看診,想來從白天到半夜他隨時面臨要接生的電話,還有剖腹產的開刀工作、接生後當然還得巡病房,如此沉重的工作量全壓在這位醫生身上,我不禁想,如果「不指定醫生生產」,會不會讓婦產科醫師有較合理的生活品質和工作環境?畢竟讓醫生因爆肝而倒下來,並不是產婦的福祉。

當然,孕婦之間的熱門話題還包括哪家坐月子中心最好、去哪裡採購可愛無毒的嬰兒用品、打無痛分娩的好處……等等。至於那些讓我們在孕產期間感到不太舒服的事,卻似乎未得到該有的重視,例如剃毛、浣腸、頻繁內診、門診時隱私未得到保護、醫護的匆忙與冷漠…..,這些似乎都是「忍耐一下就可以過去的」「大家都一樣所以就沒問題」「這就是生產的SOP」,然而,生產之路真的就只有指向公式的這一條嗎?還有沒有其他溫柔生產的可能呢?

最近有本奇特之書的出版,書名叫做《迎向溫柔生產之路:母嬰合力,伴侶陪同,一起跳首慢舞》,這位年輕孕婦諶淑婷以他個人透過專業助產士在家生產的親身經歷,讓我們看到生產方式不是只有我們慣常被制約的這一種,孕婦的人權和尊嚴也應該被好好考慮和對待,生產可不可以不是一生難忘的陰影?產婦可不可以不要總是在忍耐?他又提出了孕婦也可以和醫護人員一起爭取有品質又合理的護病比,讓醫護人員的血汗勞動環境能提升改善。

這本書帶領孕產婦跳脫庸俗的視角,去思考醫療化的生產環境可被檢討之處,如諶淑婷所言, 在「溫柔生產」成了某些醫療院所廣告行銷詞、生產服務被「商品化」、花大錢享受「溫柔」的現在,我衷心希望有更多人一起關心「溫柔生產」這件事。生產,是女性成為母親的重要歷程,也是檢驗一個社會是否尊重女性的重要指標,台灣能不能建立以產婦為中心的生產照護環境呢?又會是多久以後?

生產並不是產婦一個人的事,生產也是一國之大事,我們的身邊總會有親人或朋友走在生產的路上,所以,一個友善又溫柔的生產選擇,健康的孕產照護體系,是大家應一起關注的公共議題,政府、醫界,被生與待生的社會大眾,如果能更深入了解思考迎向溫柔生產之路,或許那才是產婦與更多家庭真正的幸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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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助產員可在產後護理機構執業 2016/12/16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助產人員法部分條文,新增產後護理機構為助產人員的執業處所。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助產人員法」部分條文,修正後第12條條文將產後護理機構、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納入助產人員執業處所。

提案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育敏指出,現行「助產人員法」規定助產人員僅限於緊急且未固定排班,以及經事先報准情形,才能在產後護理機構執業。

王育敏表示,但助產人員的業務是從產前、接生到產後母嬰的照顧與指導,若未能在產後護理機構執業,將影響機構照護品質。

此外,為符合實際需要及加強管理,修正後第12條條文也參照醫師法及護理人員法之規定,增訂除急救、應邀出外執行業務外,助產人員因支援或經事先報准,可不在執業登記處所執行業務。

而為強化助產機構的管理,修正後第18條條文參照醫療法,增訂助產機構停、歇業的相關規範,明訂助產機構停、歇業時,應在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助產機構停業期間以1年為限,逾1年者,應在屆至日起30日內辦理歇業,若未依規定辦理歇業,主管機關得逕予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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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醫師一年接生927位寶寶 議員控血汗聯醫 2015/10/12
蘋果日報 林媛玲

婦科醫療糾紛頻傳,讓全台婦科鬧醫師荒,北市議員許淑華今質詢時表示,據調查,去年北市聯醫婦幼院區一名黃姓醫師竟接生927位新生兒,凸顯婦產科醫師精神壓力大,另依衛福部專案報告調查,平均每位婦產科醫師醫療糾紛為0.51件,為一般醫師的2.8倍,隨著婦產科醫師的老化,加上婦科醫師難找,恐怕未來10年後已找不到婦產科醫師替產婦接生。

許淑華表示,去年全台專科醫師共4萬3211人,但願意擔任婦產科醫師僅有2237人,婦科醫師僅佔各科醫師5%,去年北市聯合醫院接生3813位新生兒,平均每位醫師負責166位產婦生產責任,每年招募新任醫師平均只有2位,才會出現有醫師一年接生927位寶寶,根本是血汗聯醫,儘管雖有助產師可協助接生,但衛生局卻未加以宣導,建議應多培養專業助產師制度,協助婦產科醫師共同接生,紓減婦產科醫師壓力。

北市衛生局回應,全台欠缺婦產科醫師須待中央與地方一起解決,環境跟福利都必須改善,至於一般民眾對助產師較無法全然信任,對於議員建議將會評估其可能性,預計年底前完成評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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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羊水栓塞亡 家屬獲救濟金200萬
2013/03/25 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

衛生署「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首宗救濟案件出爐,救濟金額為最高的200萬元,個案為一名因疑似羊水栓塞死亡的產婦,來自某醫學中心。衛生署統計,目前已審查案件共15件,13件確定給予救濟,其中八件為產婦死傷、五件為新生兒死傷,總計金額為1535萬元。

「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於去年10月1日上路,根據衛生署統計,截至3月20日共申請62件,衛生署陸續召開三次審議委員會審查15件案件,結果有13件給予救濟,已審案件中獲救濟比率近八成七,其中八件為產婦死傷、五件為新生兒死傷,不符合救濟案件有一件 (新生兒),另一件則需補資料再審查,救濟金額15到200萬不等。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在產婦獲救濟案件中,以產婦意外死亡或傷害為主,原因疑似羊水栓塞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新生兒獲救濟的案件,則以產程過久造成寶寶腦部缺氧、生產過程中無法預期的死傷等為主。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生育事故救濟經費來自「醫療發展基金」,原則仍為「調解先行」,醫院 (醫師)及家屬和解後,由醫院 (醫師)幫患者或家屬提出申請,審議委員會三個月內完成審定,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救濟金不超過雙方和解金額。

許銘能說,目前衛生署已委託藥害救濟基金會為送件申請單位,審查部分,則由衛生署邀請15名人員組成審議委員會,包括婦產科、兒科、法界人士、民間代表等。

此試辦計畫將持續三年,至103年為止,許銘能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順利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如此一來,未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將併入辦理,若一直無法通過,則視生育事故救濟試辦結果狀況,考慮擴大救濟,包括麻醉、手術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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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輔導轉型 禁從事護理
2012/12/31 聯合報 詹建富、林思宇

衛生署表示,近年積極輔導坊間坐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機構,但未合法立案前,坐月子中心仍不得執行護理照護服務,或假冒產後護理機構名稱對外招徠病人,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十萬元罰鍰。

依照現行「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護理機構可分居家護理機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三種,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表示,財政部曾函釋,產後護理機構與護理之家可比照醫療院所,免徵營業稅。

北市一名吳姓婦產科開業醫師說,診所本來附設產後護理之家,曾因定位不明被國稅局要求開立發票;後來認定產後護理機構同樣由護理人員提供護理服務或醫療輔助行為,財政部才同意免徵營業稅。

記者訪查發現,坊間部分坐月子中心以「產後護理之家」名義對外營業,並以此向消費者說明可不用開發票,卻避談是否涉及從事護理業務。記者實際訪查發現,不少坐月子中心都以「產後護理之家」名義對外營業,實際上不一定會提供醫療行為,如此卻可規避可免繳交營業稅,實際上不一定會有提供醫療行為。北部某連鎖產後護理之家表示,他們沒有醫療行為,純粹提供產婦休養,不會開立發票。台北市某產後護理之家說,住房或餐點費用只提供收據,不會另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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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還在子宮 就雷射割瘤
2012/06/23 聯合報 陳世欽

英國廣播公司報導,美國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紀念醫院的醫療團隊2年前切除一名胎兒嘴中的腫瘤。這項手術號稱全球首例。

醫療團隊在胎兒17周大時,對它進行掃描,確定胎兒嘴中出現非常罕見的「嘴部畸胎瘤」,若不及早切除,胎兒必定無法存活。醫療團隊進行這項舉世首見的手術後,女嬰莉娜5個月後順利誕生,時間是2010年10月,出生時體重約3660公克,目前是20個月大的健康幼兒。

手術過程中,醫師為莉娜的母親譚美‧岡薩雷斯施以局部麻醉,並將一根針刺穿胎兒周圍具有保護作用的羊膜囊,再以雷射切除莉娜上下兩唇的腫瘤。

岡薩雷斯說,醫療團隊是莉娜的「救星」。醫療團隊說:「就我們所知,這是歷來首見的子宮內胎兒嘴部畸胎瘤切除手術。」這項手術的相關細節最近透過美國「婦產科醫學」期刊發表。

(本會意見:二年前國外就能發現並執行17週胎兒的嘴部腫瘤切除術,國內婦產科醫師卻連肢體上有殘缺都無法發現?這是什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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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意外多 越南醫界檢討
2012/05/30 中央社 方沛清河內

越南「首都安寧報」今天報導,過去1個月,全國一共發生10起婦產科生產意外事故,造成9名產婦和7名新生嬰兒死亡。比率之高和死亡人數之多都引起各界重視。

報導指出,造成產婦和新生兒死亡意外,其中有不可抗力的因素,但是醫療團隊未善盡責任或專業能力差等原因也不應忽視。

越南衛生部資料顯示,越南近年來每年新生嬰兒人數約120萬至130萬;若以100萬新生兒計算,每年有690至700名產婦因為生產時發生意外導致死亡,但這項比率已逐年降低。

面對外界關切,越南衛生部官員指出,官方的立場是先仔細調查,若發現醫師、護士在工作中違規出錯,導致產婦嚴重傷亡,一定給予嚴厲處分。

首都安寧報也指出,最近發生10起產婦生產意外,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產婦進入醫院時,腹中胎兒和產婦的情況都很好,可是推入產房後不久,親人卻收到噩耗,令人難以理解。

據報導,衛生部昨天向副總理阮善仁(Nguyen Thien Nhan)報告有關內容,顯示政府高度重視事件的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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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子宮破裂輸血3萬CC 搶救十天撿回一命
2012/03/29 聯合報 范榮達/苗栗

雙子宮的30歲廖姓婦人懷孕22周,日前突然發生罕見的無疤痕子宮破裂10幾公分,胎兒外露,母子岌岌可危,經苗栗市大千醫院團隊10天輸血近3萬西西,緊急手術4個多小時,救回孕婦一命。

廖姓婦人是懷第一胎,單側子宮受孕,上個月肚子痛、上吐下瀉,到大千醫院求診,住院期間突發性腹腔大量出血休克,經診斷是無疤痕子宮破裂。

她因子宮破裂,合併多重器官衰竭與大量內出血而休克,醫療團隊立即施行心肺復甦術及插管急救,手術摘除右子宮,經24小時洗腎及輸血,情況逐漸穩定。

大千婦產科醫師劉榮啟說,搶救過程,廖女引發瀰漫性凝血不全,傷口無法凝血(本會觀點:若是陰道分娩,被產科醫師給予前列腺素催產,可能造成產後子宮乏力的大量失血。大量失血造成的瀰漫性凝血不全,若急救太慢,造成產婦死亡,可能會被醫生歸類為「羊水栓塞」來卸責。「羊水栓塞」發生機率低,但台灣的機率卻異常的高,比國外常見的子宮乏力高出甚多。為何?),因此每天至少要輸血150西西,加護病房住院10天,共輸血100多袋。

他表示,常見的子宮破裂,大多因為前胎剖腹產後,子宮手術的疤痕處裂開,但廖女是第一胎,不曾有子宮手術病史,無疤痕子宮破裂,發生機率是兩萬分之一。

發生原因有胎兒過大、胎盤異常、多胞胎、先天或後天子宮壁薄弱或子宮異常(如雙子宮)等,雙子宮構造異常是先天性,通常女性都是到婦產科檢查才發現,雙子宮構造的婦女大都能順利懷孕,並非所有子宮構造異常都需要開刀或矯正手術。

劉榮啟指出,子宮破裂是嚴重的產科併發症,危及母親及胎兒生命,還好廖女是在住院期間發生,醫院啟動8科整合機制,並在黃金時間搶救,保住媽媽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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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產後大出血的危險
2012/01/08 媽媽寶寶 文/于靜芳 採訪諮詢/台北慈濟醫院婦科主任陳國瑚

媒體日前報導,高雄市一對吳姓夫妻,中秋節前夕開心到醫院生產,準備迎接家中第2個寶寶。未料妻子生產後卻大失血,醫院花了1小時40分才調到血袋輸血,加上未及時轉至鄰近的大醫院救治,導致吳太太不治死亡。一場產後大出血的意外,讓大家措手不及,吳先生雖然喜獲麟兒,卻痛失摯愛的妻子,令人悲痛不已!而歌手彭佳慧於11月底剖腹產下第二胎雙胞胎女兒時,也因為「子癲前症」造成子宮無法收縮、大量出血必須急救,緊急輸血3000c.c.,甚至住進了加護病房3天,才從鬼門關回來,得以保住一命!

產後發生嚴重大出血的機率並不高,但卻是造成國內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日常生活中也可見到因為產後大出血,導致媽咪休克、缺氧過久而變成植物人,或是出血太多,來不及輸血補充而死亡的新聞事件。因此,當產婦及家屬都沉浸在喜獲麟兒的喜悅中時,千萬不可輕忽產後大出血的危險性,別以為新聞中的意外,應該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事實上,產後大出血可能發生在每個人的身上,一旦發生時,也容易措手不及,每個準媽咪都需要特別注意!

認識產後大出血
「什麼是產後大出血?」台北慈濟醫院婦科主任陳國瑚表示,產後大出血(postpartum hemorrhage, PPH),又叫「血崩」,其定義是指「產後的24小時之內,陰道出血量超過500c.c」,多數發生於剛生產完的1小時內,稱為「立即性」產後大出血。產婦會出現血壓下降、貧血、頭暈、心跳快速、呼吸變快、冒冷汗等症狀,母體血壓過低,嚴重還可能會造成休克、凝血功能失調、器官壞死,甚至是植物人的情況,若是失血超過1,000c.c以上,就可能會危及到生命!陳國瑚醫師進一步說明,有時候產後大出血不一定會馬上發生,而是在產後24小時~6週內,醫學上稱為「延遲性產後出血」。這個時候,產婦可能多已出院,回到家裡休養或坐月子,所以,一旦發現有不正常的突然出血狀況,必須趕快就醫治療,以免釀成悲劇!

產後大出血的原因
陳國瑚醫師表示,產後大出血有3個主要原因,無論是自然產或剖腹產的媽咪都可能會發生,要特別留意!醫師在接生完寶寶後,仍須提高警覺,預防產婦出血的發生。一般而言,發現有產後出血的情況,醫生就會先給予靜脈輸液治療,補充水分;嚴重出血時,就要緊急輸血,補充凝血因子、紅血球等,視產婦情況而定,並隨時監測生命跡象,預防產婦突然休克。而醫師檢查出原因後,也會立即處理,針對不同原因有相對的治療方式,簡單分析如下:

1.子宮收縮不良、軟弱無力:約有50%以上的產婦,皆是這個因素發生大出血的問題。一般而言,生產後子宮應正常收縮,才能將血管關起來,避免失血的情況,不過,不少準媽咪的子宮收縮無力,將造成血管關不住,出血量就會像打開水龍頭一樣,無法控制住,必須緊急處理。
.治療方式:因應子宮收縮不全所造成的大量出血,醫師通常會提供「子宮收縮劑」,依輕重程度分3種途徑:直接將藥物加入靜脈輸液、肛門塞劑的方式,或是直接將收縮劑注射在子宮上,促進子宮收縮,避免大量失血。其次則是要用手按摩子宮,直到子宮變硬為止,作用同樣也是加強子宮收縮功能。陳國瑚醫師建議,產婦即使回到家裡休養,也可以持續請老公幫忙按摩,對於子宮的循環收縮很有幫助,產婦能減少惡露,快速回復健康狀態。

2.產道裂傷:這是生產時常碰到的狀況,是指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裂傷,包括陰道、子宮頸、會陰的裂傷,都屬於這個範圍。目前台灣寶寶平均出生體重約3,100~3,200公克,也就是說,一個超過3公斤的寶寶,必須從母體很小的陰道產出,產道必須擴張得很好,保持較佳彈性,才能生產順利。不過,若是胎兒過大或是懷有雙胞胎的媽咪,子宮就可能會被撐得太大,而有撕裂傷的情形,導致大量出血!其實,除了自然產媽咪會有產道撕裂的情況,剖腹產的媽咪也要注意傷口是否有失血的狀況,不可輕忽!
.治療方式:如果是產道撕裂,導致血管破裂進而大出血,醫師會針對裂傷點的血管,緊急進行縫合手術,局部則是利用紗布壓迫傷口,達到止血目的。

3.胎盤滯留:陳國瑚醫師表示,若是產出胎兒30分鐘,胎盤仍未娩出,還留在身體裡,就稱為胎盤滯留。懷孕期間,胎盤能供應寶寶氧氣、養分,有重要的功用,但是生產後,胎盤就得功成身退,從子宮壁剝離,母體才能快速恢復。但是有時生產後,胎盤仍會黏得很緊,無法從子宮壁脫落,或是只有一部分剝離,其他仍留在子宮裡,都屬於「胎盤滯留」。
.胎盤剝離不全︰多見於子宮收縮無力,導致胎盤一部分與子宮蛻膜層分離,另一部分尚未剝離,影響子宮全面收縮,部分子宮鬆弛,使胎盤剝離面血管出血不止。
.胎盤剝離後滯留︰胎盤已全部從子宮壁剝離,但子宮收縮無力,以致胎盤雖已全部從子宮壁剝離,但仍滯留在子宮腔內,進一步影響子宮收縮而出血。
.治療方式:一般情況下,醫師會一手先按摩子宮使之收縮,並輕壓子宮底,另一手輕輕牽拉臍帶,協助胎盤排出。不過,若取出胎盤有困難,或是有部份仍殘留在母體,醫師就要在超音波導引之下,先使用胎盤鉗協助脫離,若仍無法取出,醫師則須用手強制將胎盤剝離。
~原文刊載於2012年1月號《媽媽寶寶雜誌》;詳細文章內容,請至媽媽寶寶懷孕生活網站www.mombaby.com.tw 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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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篩檢性別 中市只罰醫師再教育
2011/08/14 自由時報 魏怡嘉、蘇金鳳/綜合報導

去年台中市一家婦產科診所因違法進行產前性別篩檢,最後僅依醫師法,處罰醫師再教育四小時。衛生署國健局局長邱淑媞昨日表示:「處罰太輕了!」已去函台中市衛生局要求再檢討。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回應,全案經充分討論決議,不會重審。

醫師:有遺傳疾病才篩檢
邱淑媞指出,產前性別篩檢,依醫師法等相關規定,醫師「不得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中市一婦產科診所違法進行產前性別篩檢,衛生局依法開罰,但依相關處分程序,需交由當地醫師懲戒委員會討論,最後委員會僅依違反醫學倫理處以醫師「再教育四小時」。
身兼台中市醫師懲戒委員會主委、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當事醫師說明是因孕婦家族有人罹有遺傳性的蠶豆症,才予篩檢。所有委員最後一致決議給予「再教育四小時」。黃美娜說,委員會是合議制,最後的決定應予尊重,雖已收到國健局的函,但委員會決定不再開會重審。

今年公告至今 沒人被罰錢
為了避免因為處罰太輕,無法對業者造成遏止作用,衛生署今年以公告方式,明令禁止醫師進行產前性別篩檢,若有違法,衛生局可以直接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廢止醫師證書。不過,尚未有醫師遭罰。

醫學中心不做篩檢 避免觸法
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治醫師蘇怡寧表示,各大醫學中心都有產前性別篩檢的檢測能力,但都不做這方面篩檢,以免觸法,也因此有不少的性別篩檢直接轉到生技公司或是非法實驗室去做,檢體污染及準確率都大有問題。

實驗室若違法 也將受罰
為解決此一問題,衛生署亦一併公告,醫事檢驗所、生技公司及實驗室若非法執行性別篩檢業務,亦將依醫事檢驗師法,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所使用器械亦將沒收。
邱淑媞坦承,實際要抓到並不容易,除非是醫師或檢驗單位一時大意留下線索資料,否則實在很難發現。不過,衛署仍將各縣市嬰兒性別比例納入年度業務考核,要求地方衛生局努力去稽查,才能深入發現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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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孕後篩檢 最嚴重吊照
2011/06/09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對於疑似非法墮胎的案例,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優生保健法嚴格規定墮胎的六大條件,該名診所醫師是否違反規定,由地方衛生局調查,如果醫師執行墮胎屬實,就違反醫師法、醫療法及刑法墮胎罪,會吃上官司。醫師進行人工生殖若執行性別篩檢,情節重大也可吊銷執照。

非法墮胎與性別篩檢屬不同,前者指已經懷孕,性別篩檢則屬於未懷孕前的人工生殖階段,透過醫學技術,事先挑選男寶寶或是女寶寶。

針對性別篩檢,衛生署醫事處今年1月正式公告,凡是婦產科診所、醫師在人工生殖時,執行性別篩檢,即違反了醫事法第28 條,如果情節重大,則可吊銷執照。

不過,這項政策實施迄今,似乎並無實際成效(本會觀點:有相關的執法單位,在抽查婦產科診所嗎?若無,則只是縱容婦科醫師違法性別篩選及墮胎!政府何在?醫療法何在?),依照國健局監測資料,確實找出部分診所的男女嬰比率明顯差異,但醫師一致辯稱孕婦是在外面接受人工生殖及檢驗。由於證據難以成立,國健局只能讓醫師接受倫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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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性別 醫師孕婦依墮胎罪送辦
2011/05/17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國內禁止性別篩檢,有醫院接生男女嬰比例懸殊,甚至高達十比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決定祭出刑法「墮胎罪」,由檢調介入調查,若調查屬實,醫師及孕婦都會吃上官司。

不過,國健局說,不溯及既往,去年疑似違法篩檢醫院不會移送檢調。

我國刑法早有墮胎罪,協助墮胎的醫師,甚至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孕婦也有六個月以下徒刑及罰金。不過,國健局局長邱淑媞說,之後制訂的優生保健法,將強暴、疾病及心理等因素,列為可墮胎前提,「反而成為保護傘」,就算性別不符父母期望,也成了墮胎理由。

邱淑媞說,她聽說部分醫界以為,在某些前提下可做性別篩選,加上查緝困難,不少接生性別比異常的醫院或醫師辯稱「湊巧」;國健局「手無寸鐵」無法調查,未來會把可疑醫院或醫師移送檢調,若查證屬實,醫師及孕婦可能吃上「墮胎罪」官司。

她說,印度、南韓醫療法規定墮胎罪刑責後,出生性別比有下降趨勢。

優生保健法規定,「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者」,可施行人工流產。邱淑媞說,為免醫師或孕婦以此為「護身符」,不排除修法,在優先保健法中明訂「性別不得成為墮胎理由」。

國健局掌握接生比異常醫療院所,卻不肯公布名單,邱淑媞解釋,因沒找到直接證據,未來若國健局稽查,或檢調追查出違法醫院或醫師,不排除公布。

另外,由於不少接生性別比異常醫院,都辯稱「只管接生,沒做產檢」。國健局擬建立「產檢孕婦生育結果監測系統」。邱淑媞說,國健局已有產檢資料,擬根據第一孕期產檢登記,追查嬰兒是否出生,以及出生性別,若有異常,疑似第一孕期進行性別篩檢者,將把相關證據移送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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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女嬰消失! 衛署查「包生男」診所
2011/05/15 TVBS 吳亭儀

明年就是龍年,不少家長計畫5月後懷孕,打算生個龍寶寶,但令人難過的是,國民健康局發現去年恐怕有3000名女嬰因為性別慘遭墮胎,為了揪出私下幫重男輕女家長,做性別篩選的診所,加強監控男女出生比達9比1,甚至是10比1的診所,但主管機關也坦言,即使找到號稱「包生男」診所,也常因缺少直接事證,難以開罰。
新生兒父親:「沒有(傳宗接代)壓力了,我覺得。」
抱著剛滿月的小男嬰,爸爸臉上掛著有子萬事足的驕傲,但其他有傳宗接代壓力的家庭,可沒這麼幸運,為了生男生,尋遍祕方,甚至不惜犧牲小女嬰。

臺安醫院婦產科醫師周輝政:「會來詢問現在有沒有辦法,做性別的選擇,(但風險是)你也不知道這個報告,是不是對的,通常它報告譬如說,給你一個(是)女生的時候,你就誤殺了(男嬰),反正死無對證。」

儘管性別篩選,同樣有墮掉男嬰風險,但還是有不少家長,為了一舉得男偷偷來,因為正常出生數來計算,男嬰出生比率應該是女嬰的1.06倍,但99年男嬰卻達到1.09倍,等於有3000名女嬰慘遭墮胎。

而以全台男女各縣市出生率來看,最重男輕力的是彰化縣,男嬰比女嬰多1.106倍,第二是台中市1.103倍,至於桃園縣、台北市則是分居第3、第4名,讓國健局鎖定,全台號稱包生男的診所,加強追查。

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接生的每一個胎兒,他的性別我們都會監測,除了監測接生的醫師以外,我們今年還會去監測,曾經做過產檢的地方。」

其實如果沒有性別遺傳疾病,醫院診所不管是用5000到1萬元不等的,精蟲分離術或母血篩檢,驗嬰兒性別通通不合法,從醫院到醫師都可以分開累罰,可能破百萬元,就是希望讓還沒出生的小生命,別再因性別遭到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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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科醫學會:產檢以2D超音波為首選/胎兒3D超音波 醫師:醫院吸錢機器
2011/05/09 自由時報 王昶閔/台北報導

不少準媽媽會自費去照3D、4D的立體超音波,以為比一般超音波更精準,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昨鄭重澄清,產檢仍以2D平面超音波為首選,立體超音波的技術層次並不高,只是醫院的吸錢機器,可提前看寶寶可愛模樣,但對產檢幫助有限。

技術層次不高 多用來拍胎兒寫真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台灣兒科醫學會昨舉辦記者會,婦產科醫學會提出立體超音波無用論,多被拿來拍胎兒寫真,無助於篩檢胎兒異常;然而,真正有用的2D平面超音波,國家卻只給付一次基礎超音波,且給付是全世界最低,只有三百五十元,連維護機器都不夠。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指出,2D超音波可概分為基礎超音波(level I)與高層次超音波(level II)。前者檢查胎兒大小、胎盤位置、羊水量、胎位,即政府給付的超音波產檢;後者則可進一步做到胎兒頭頸、胸廓、腸胃、腎臟、四肢的檢查。

建議基礎超音波給付提高 增至2次
婦產科醫學會副秘書長徐明洸表示,衛生署國健局所給付的基礎超音波,只夠看「一顆頭、一個肚子、一條腿」,遠低於一般民眾心中的期待;高層次超音波得自費約兩千到兩千五百元,若要加做精細的胎兒心臟超音波得再花兩千元。
不少父母以為立體超音波就是比較精準的高層次超音波,徐明洸澄清,立體超音波並非「高層次」,而是「高科技、低層次」超音波,一般收費約兩千元到三千六百元,對產檢幫助有限,卻有如「吸錢機器」,「把爸媽的錢吸進醫院口袋」,且造成民眾錯誤期待,易引發醫療糾紛。
所謂的高層次超音波,指的並非全是影像解析度品質高低,也包括操作與判讀影像的技術水準高低。黃閔照表示,超音波檢查並非萬能,正確診斷出胎兒異常的比例只有五成,母親太胖、胎兒姿勢都會影響判讀。我國篩檢政策若比照美國只做基礎篩檢,一旦出生後有胎兒異常,這個社會就應該要能包容。
周產期醫學會與婦產科醫學會建議,衛生署應將產檢基礎超音波的給付調高至一千四百元,並增加至兩次,明訂檢查範圍,至於高層次超音波民眾可自由選擇。

國健局:邀學者研擬改善計畫
針對婦產科與兒科醫學會訴求,衛生署國健局局長邱淑媞表示,將邀請學者專家參考科學實證、先進國家政策等層面,研擬改善計畫,將以全人照護為核心,給予合理給付,提升服務品質。

本會論點

中天新聞》不少準媽媽在寶寶還沒出生,就先在媽媽們的肚子裡幫寶寶拍照,會去醫院或婦產科診所,自費花好幾千元,照3D、4D立體超音波,搶先看到胎兒的外貌,連寶寶在笑、打呵欠都能看的一清二楚,但婦產科醫學會指出,這種立體超音波根本就是噱頭,對產檢幫助有限,其實2D才是高層次超音波,能照出所有胎兒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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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超音波產檢 噱頭大於實用
2011/05/08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8日電

當準爸媽從3D或4D立體超音波看到娘胎裡的寶寶長相,難免會興奮脫口一聲「哇!」;然而,產檢專家說,就是這一聲,讓這種沒有特別必要的產檢噱頭,變成吸金機器。

做過產檢的媽媽都理解,超音波有很多種,政府補助黑白影像的2D超音波,媽媽要醫師指點,才能想像寶寶的樣子;彩色的3D或4D立體超音波,像是胎兒寫真照片或影片,寶寶長相一清二楚,代價是每次自費新台幣2000到3600元。

台大醫院產房主任徐明洸今天在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記者會上說,「立體超音波產檢才精密」,這是迷思,立體超音波僅在極少數情況下用於特殊醫療目的,絕大多數是滿足準爸媽的好奇興奮,看到胎兒長相、手腳及活動情形。

徐明洸說,高層次超音波並非專指儀器的影像解析度品質,而是判讀影像者的知識技術水準,立體超音波具備的醫療用途,2D超音波儀器都辦得到

「執行立體超音波檢查的一定是醫檢技術員;執行2D超音波檢查與判讀的是婦產醫師」,徐明洸進一步解釋,立體超音波是高階影像但低階技術。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黃閔照說,以2D超音波檢查胎兒大小、胎盤位置、羊水量、胎位時,稱為初層次超音波(Level 1),即政府補助的超音波產檢。受過進一步訓練的醫師可檢查胎兒頭頸、胸廓、腸胃、腎臟、四肢的檢查,稱為高層次超音波(Level 2)。

除了政府補助超音波、高層次超音波、立體超音波,準媽媽還會聽到「妊娠初期超音波」、「初期/中期唐氏症篩檢超音波」、「胎兒心臟超音波」、「常規超音波」,主要是根據不同孕期、不同檢查目的而來的自費項目。

自費超音波單項最低800元,最高3600元。做上述除了立體超音波外5項自費項目,至少5000到6000元。若再加上羊膜穿刺、遺傳疾病基因篩檢、肌肉萎縮症篩檢等,合計產檢自費需要3萬到5萬元。

徐明洸和黃閔照說,在理想狀態下,建議超音波產檢可做5次,如果發現胎兒異常,可以轉進健保範圍,使用健保給付;立體超音波最昂貴,卻沒有絕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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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需要大手術或微整容?
2012/05/26 聯合晚報 社論

外科醫師洪浩雲決定投身醫療美容行業,離開對他頗為重用的台大醫院。這是一個讓人黯然神傷的故事,亦令人擔心是否台灣醫療體系的一則黑色預言。

洪醫師寫了九篇網誌,反覆記錄他認為醫療人員被健保體制榨取的事實。其實,看得出來,洪醫師也曾希望留在正統外科的領域,他說「成就感是外科醫師的毒品」,「與這種成就感相較,醫美一個月500K的月薪算什麼」。但這位年輕醫師對自己的說服並沒有成功。

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台大移植愛滋病患器官的事件,讓他突然有所「領悟」。透過他的網誌去按圖索驥,他的思考轉變約可分成三個層次:一是他身處的台大醫院的小氣候;其次是整個健保建立在對醫療人員剝削的大結構;再來,則是他雖著墨不多,卻不時浮現的醫療人員對許多就醫民眾強求態度的無力感。例如他約略觸及當年治療「邱小妹」的李明鍾醫師,如今卻因醫療糾紛被判賠3千多萬元,令醫界人士感慨。

而真正的關鍵畢竟仍是健保制度。以洪醫師本人經驗而言,他一周工作時間高達100小時以上,但這卻是醫界不少見的場景。他的推論是不可能有執政者敢廢健保,而若要漲健保費,官員馬上下台,結果就是繼續壓榨醫護人員來減低成本。於是,他下了結論:「台灣的醫療已沒有未來。」

健保為了管控財務,採行總額預算與同病同酬的DRG包裹支付制度,洪浩雲卻指控這個制度把醫護人員的熱情燃燒殆盡。顯然,健保費率既便宜又「大小通包」,表面上獲得舉世讚譽,實則是一個難以為繼的神話。洪浩雲出走,與前陣子吊著點滴的血汗護士,都說明健保不可能這樣走下去。

有人認為,改變的路徑只有兩條:一條是捨棄微症、輕症,只醫治大病、重症;另一條就是大幅調高費率,以維繫品質。洪醫師說他深知老了一定後悔,但他仍捨棄了「開膛破肚」的外科手術的成就感,投入只管「皮膚深度」的醫美產業。而健保改革是需要「開膛破肚」的大手術,還是停在「皮膚深度」的微整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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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價值醫療 是醫界與民眾共同支持的時候了 2022/04/04
聯合報 黃達夫

癌症之所以被稱為「萬病之王」,就是因為,它是所有疾病當中,最複雜、最困難瞭解的疾病,它會發生在全身各個器官,也會從一個器官蔓延到其他器官。因此,是一個非常不容易診治的醫療問題。

回顧1989年底,我回到台灣,創立台灣第一所癌症專科醫院的時候,台灣還沒有正式的癌症專科訓練計畫。當時,台灣癌症平均5年存活率大約是25%,人人談癌色變,認為癌症是絶症。

我難忘的是,當初,醫院的招牌寫上「癌症」這兩個字,還引起很大的爭議,很多同事,惟恐病人看到這兩個字,就不願走進來了。轉眼,30年過去了,如今,台灣癌症存活率已達52%,這是很可觀的進步。

尤其是,基因解碼以後,癌症醫療又往前走了一大步,基因檢測及癌症標靶藥物及免疫藥物的研發,使得不少癌症病人因而受惠。譬如,過去令人束手無策的轉移性肺癌,因為這些不斷開發出來的新藥,以及與傳統化學治療的巧妙運用,使得不少病人都能夠與癌共存三年、五年、甚至更長。在美國,較之十年前,肺癌的死亡率已經減少了一半。

癌症新藥昂貴 健保難全埋單
只是,對於照顧癌症病人的醫師而言,新藥固然為醫師增加了幫助病人的武器,卻也同時帶來極大的困擾。因為,這些新藥往往都很昂貴,而台灣廉價的全民健保,很難全部埋單。新藥的價格,對於中產階級而言,都已經是沉重的負擔,更何況是弱勢族群。

很明顯的,今天的健保已經違背了保障全民不因病而貧,及不因貧而無法就醫的初衷。因此,當務之急,是醫界與民眾一同思考如何解決醫療不公平的時候了。

事實上,全球醫療界,早已認知到,「論量計酬」的支付制度,只是鼓勵做多而不是做好,已經不合時宜。舉個例子,感染控制原來是維護病人安全,極重要的品管工作。但是,在論量計酬的制度下,忽視感控,使得病人住院拖長,用藥更多,病人受害,醫院的收入卻愈多。

「論量計酬」支付 造成浪費
根據多國的研究,在「論量計酬」支付制度下,醫療資源的濫用與浪費大約占醫療支出20至30%,這是極可觀的數字。

因此,策略大師邁可‧波特在十多年前,就倡導「價值醫療」,醫師要為醫療結果負責,主張醫療品質的競爭,而非健保大餅的爭奪。

包裹式定額給付 幫健保省錢
原則上,慢性病的照護,就是論人計酬,如是心臟手術、移植手術、癌症治療等則依療程,以包裹式定額給付,能夠用最少的資源,把病人照顧好的醫院,就會有較多的盈餘。

醫師就沒有誘因去做不必要的檢查,用不必要的藥。去除濫用與浪費,健保就能夠省下兩千億元,去支付不斷發展出來的新藥及新科技,讓全民,不論貧富,都能夠獲得對他們而言,最適當,最有效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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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王老先生講故事之33:常常洗手 妙用無窮 2022/04/11
聯合新聞網/ 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天使居創辦人)

一般人除了便後有洗手的習慣外,其他時間會洗手的並不多。人的這一雙手,每天會接觸的人及物非常多。絕大多數的接觸對象,即使表面看來十分乾淨,實際上都殘留許多有礙健康的微生物及細菌。

曾經有個實驗,在實驗室裡,研究人員讓一隻未洗的手,在細菌培養皿上印了個手印,經過幾天培養後,可以清楚地看見成堆的細菌。由此可見許多傳染病都是藉著這隻不潔的手在傳播。

夏天兒童容易罹患腸胃炎,常造成大流行,主要原因之一是孩子不勤於洗手,用帶菌的手,挖鼻孔、吃東西,豈有不傳染疾病的道理。

據英國一則新聞報導表示,英國每年有五千人因醫院病菌感染而死亡,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大家沒有勤於洗手的習慣。

國外醫學界的研究發現,醫生只有32%的人洗手,其中僅有2%的人知道正確洗手的方法,即使是經常進出加護病房的醫療人員,也只有半數的人洗手。醫生的手成為在醫院裡傳播病菌的蜜蜂。醫生不洗手除了危害病人,有時也危害自己的健康。

有次我去看眼科醫生,醫生看完了上個病人,接著用看過其他病人的手來翻我的眼皮,我很擔心上一個病人的結膜炎細菌經由他的手傳給我。想叫醫生去洗手,一方面不好意思,怕得罪他,另一方面診療室裡也沒有洗手設備,教他怎麼辦呢?難不成每看一個病人,就要去洗手間洗一次手嗎?

洗手雖然不能將手上所有的微生物或病菌洗掉,但如果用肥皂或洗手乳液洗手,至少可以洗掉七、八成的病菌。所以醫學界公認洗手是防止疾病傳染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洗手對維護身體健康,尤其在防止新冠肺炎傳播上,會小兵立大功。

洗手的衛生觀念,多數人都有,可惜多未確實施行,總覺得這不過是小事一樁,沒甚麼大不了。

希望洗手可以成為全民運動,讓大家都洗出健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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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推獎勵讓病人享無管人生 每年1.3萬人受惠 2022/04/16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

健保署統計,去年留置鼻胃管3個月以上的病人,共7.9萬人。為鼓勵醫療團隊積極協助病人移除鼻胃管,改善生活品質,健保署通過獎勵措施,新增「成功移除長期留置鼻胃管並恢復經口進食」診療項目,總共投入約3900萬元,預估每年約有1.3萬名長期留置鼻胃管病人受惠,讓病人從此告別鼻胃管,最快6月1日公告實施。

中央健康保險署3月30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新增「成功移除長期留置鼻胃管並恢復經口進食」診療項目,每人次獎勵3千點,最快6月1日實施。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罹患咽喉與上消化道疾病、剛做完重大手術或失去意識等患者,若無法由口進食或吞嚥功能異常時,就須裝置鼻胃管,管路是從鼻腔插入導管,經咽喉進入食道而到達胃部,平時給予流質食物,為病人提供身體的營養。放置鼻胃管往往是醫療照護的需要或考量,但難免會讓病人伴隨咳嗽反射、嘔吐等不適感。

鼻胃管放置直接影響病人外觀,除了忍受疾病折磨,還須面對外在心理壓力,生活品質及生命尊嚴大受影響。李伯璋說,醫師應站在病人角度思考,什麼處置對患者才是最好的,要怎麼幫助這些鼻胃管病人移除管路,也是健保署這幾年來努力思考的議題。

依健保署統計,去年留置鼻胃管3個月以上的病人,共7.9萬人。事實上,這類病人其實可以在黃金恢復期透過專業復健訓練及治療後,成功且安全移除鼻胃管並恢復由口進食;但臨床上仍有部分醫護人員擔心病人嗆咳導致吸入性肺炎,寧可讓病人留置鼻胃管擔心,其次是安養機構缺乏照顧人力,而且灌食比餵食方便,因此導致病人一直仰賴管灌維生,能夠成功移除鼻胃管者並不多。

李伯璋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病人一旦長期依賴鼻胃管進食,勢必缺乏咀嚼刺激,造成口腔顎面肌力或其他生理機能衰退,如腦部及心血管功能退化,而且鼻胃管放置後的照護,也往往帶來家庭照顧者的壓力。

李伯璋說,因吞嚥功能障礙而留置鼻胃管病人,現行健保已給付鼻胃管移除所需各種評估、檢查及訓練項目,本次新增「成功移除長期留置鼻胃管並恢復經口進食」診療項目,係針對腦中風、神經、喉部疾病、頭頸部癌症及老年退化等原因,導致吞嚥功能障礙而留置鼻胃管達3個月以上患者。

若經醫療照護團隊提供吞嚥或口腔功能評估訓練且成功移除管路,並「恢復經口進食,且未重置鼻胃管1個月以上者」,每人獎勵3000點。期望透過獎勵項目的訂定,讓更多咀嚼吞嚥障礙且不得不放置鼻胃管的病人,恢復正常生活機能,重拾品嚐食物之喜悅。

李伯璋說,這次新增移除鼻胃管獎勵目的,主要考量移除長期留置鼻胃管有其相對的困難,且需仰賴跨專業的醫療團隊合作,如復健科、耳鼻喉科及神經科醫師或語言治療師等各類醫事人員均扮演重要角色,希望透過鼓勵方式,回饋醫事人員付出的心力。

背後更重要的涵義是,健保署希望各醫療院所提供積極性的整合照護,幫助病人告別鼻胃管,讓生命活得更有尊嚴、品質,落實以人為本之全民健保照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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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同理病人感受的重要 2022/03/09
聯合新聞 醫病平台 陳呈峰(整型外科醫師)

這個病人一來門診就指著她左手背、左前臂上好幾個皮膚病變,斬釘截鐵的說,這些是癌症,她想要切除掉。我看起來都不像癌症。我問她為什麼會這樣想,於是她講出生病的過程。她左手背有一個皮膚病變一年來反反覆覆不好,好幾次去看不同的醫師,醫師都跟她說沒有問題。一直到後來,她主動要求醫師幫她切除化驗,才發現是鱗狀上皮細胞的皮膚癌。她嚇了一跳,很擔心其它的皮膚病變也是癌症,也埋怨前面幾個醫師耽誤了她的病情。我請本院病理醫師重新再看一次病理,確定是皮膚癌,也為她做了腋下淋巴和肺部的檢查,確定沒有轉移。但是她怎樣都不相信我診斷她其它的病變是脂漏性角質化而不是癌症,她堅持那些是癌症。她說:「最一開始,手背那個癌症也是長得像現在這些一樣,你們醫師都看不出來,也都跟我說是良性的。」我指著她兩手臂上很多個皮膚病變跟她說:「如果你說這個是癌症,那這個也很像,另外這個也很像,還有你的右手、右手臂,這些也都很像。我們不要一次全部切掉,你告訴我哪一個你覺得最像,最不放心,我們先切掉那個。如果它真的是癌症,我們再來切其它的。萬一不是,你才不會一下子被白白切了很多地方。」她找了最靠近原來癌症地方的一個皮膚病變,我幫她切除、送去化驗,證明這個不是癌症。其它的病變,她也就沒有要求要切除了。對於她的手部癌症,我請她三個月回來給我用身體診查追蹤,半年後才會再用超音波和胸部攝影追蹤。三個月過後,她沒有回來。半年後,她回來了,說她有淋巴轉移了。

永鋐就是在這個時候看到她的。在病人還沒有進診間前,永鋐就先向我報告了這個病人的病史。學生們都要在前一天先了解今天門診的病人。他們要先向我報告,我會考他們一些問題,一方面看他們的事前預習是不是認真,一方面也為接下來要看的病況有一些提示。我會選一些病況安全的病人,讓學生直接去面對。永鋐對病人的事先預習都做得很認真。病人以前的狀況,重點也都講到了,但他不知道這個病人對醫師的不信任是會很直白的表現出來的,這是一個很好的挑戰,我請永鋐先去面對。過程就像永鋐在他的文章所提的。事後我和永鋐也針對這個病人討論了一下。顯然,永鋐還有更多的困惑,所以他才會拿出來討論。

從永鋐的報告,我看到學生們討論的範圍很廣,也很熱烈。從自費和公費的醫療是否要有差別?醫師對病人是否要一視同仁?醫師要不要為醫療資源把關?在醫病共享決策中,醫師是扮演重要的專業角色,是聽醫師的,還是對病人的要求照單全收?有錢最大嗎?醫師面對病人的堅持,是否要為了避免衝突而做出讓步?從永鋐給他的文章下的標題,可見這一點是他心中的大問題。另外學生也提到面對慮病症的人,醫師要怎麼處理?對病人過多的支持,會不會加重她的慮病症,反而讓事情沒完沒了?尤其是當一個檢查有假陽性出現時,會不會讓慮病症的人更加不好照顧呢?多麼精彩的問題,每一個題目都可以有很多的思辨。

我認為這個病特別的不是在會先入為主的認為自己有癌症,和一般病人不同的是,她會先入為主的認為醫師會誤診,不能輕易相信,而且她很直白的講出來。但是在聽完她的生病過程之後,我覺得她有很好的理由可以做這樣的先入為主。她的求醫經驗造成她對醫師的不信任。對癌症會被醫師忽視的不安因而四處求證,能不能算是慮病症,我不知道。我在乎的是這個經驗確實會給她造成困擾。癌症要及早發現才有救,癌症診斷要靠醫師,但是醫師會誤診,這才是她無奈的地方,難怪她要到處找不同的醫師,卻又不能完全相信醫師,只好一而再、再而三要求確定。從她不來做單純身體診查的追蹤,而會回來做影像學的追蹤,可以知道兩件事。第一,她會珍惜時間,而不是沒事就到醫院找醫師閒聊的人。第二,她比較不相信醫師的身體診查,比較相信實驗室和影像的檢查。但是這些要求也不是無止盡的,病人會有自己的停損點。只是她對醫師的信心會來得比較慢。從她能接受其它的皮膚病變不須要再做切除,可以看出她也不想胡亂傷害自己,她是可以明理的人。

要和這樣的病人找到交集,要先有尊重病人的心。如果被病人一開始就是不相信醫師的態度,引導到病人是不可理喻的方向,就很難幫到這個病人了。但是要醫師能認同「病人可以不相信醫師」,無疑也是要克服醫師自尊上的盲點,這也是醫師一輩子要修練的課題。有多少醫師追求的就是擁有權威的感覺,有多少醫學生羨慕的就是病人對老師權威的信服。要他們接受病人沒有一定要相信醫師的觀念,實在有點違背他們一直努力學習所追求的目標。病人來問你,可能只是要參考一下你的看法,並不是你說的,他們就要相信。這是這個世代的醫師要有的修養。

對這個病人的經驗有尊重的心,接下來才有建立信任關係的可能,才能解決病人的問題。最基本的就是不能有「我是醫師,你是病人,你就是要聽我的意見」。這種想法不可能解決病人的不信任,她有很自豪的經驗告訴她醫師會犯錯。反而是我們一定要同理她,先承認醫師會犯錯。她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你認同她「醫師可能會犯錯」,她才會認為你會小心不要犯錯,她才有可能會對你有信心。我會同意幫她做懷疑部位的切除,就是在表達,我會擔心自己犯錯,有需要我會進一步求證。會令這個病人滿意的答案,可能不在於是否幫她檢查,是否同意她對疾病的看法。如果你的同理心是用在認同她的皮膚病變是癌症,認同她真的是有淋巴轉移,她反而會不相信你。她給自己下這種斬釘截鐵的癌症診斷,不過是要提醒你要更加小心,考慮這個可能性。她是怕有癌症,不是真的認為自己有癌症了。

所以思考的方向不是是否順應病人的要求,是聽醫師的還是聽病人的,而是如何替病人解決心裡的不安。我想的是「如何在病人不相信你的情況之下,去幫病人解決心中的不安」。所以我不是照單全收,但是對病人的主張,我要去了解她的弦外之音,去解決病人的擔心。這個擔心所引發的醫療行為確實非常的無理,甚至有辱我們的專業。但是這個擔心,卻是千真萬確,也正是她來找你的原因。不要去評論病人不可理喻的醫療要求,病人就是不懂才會來找你,要去解決病人不可理喻的行為後面的擔心,解決的方法就在於能否有同理心。我們都知要有同理心,只是這一次這個同理心不容易產生,因為它要你先向病人承認「是的,我有可能會在你身上犯錯」。醫師是一個自律很嚴的行業,醫師自己都知道自己會犯錯,在醫院裡也是不時的在檢討醫師犯的錯,可是自知有錯是一回事,能不能向病人承認自己會犯錯又是另一個課題。

至於是不是有錢最大,在完全巿場經濟的情況之下,本來就會產生有錢最大的情形。而且醫療行為也會變成是為了賺錢,而不會真正在意病人的健康。有錢可以賺,不要被告而賠錢之下,何樂而不為。反之,若在一個政府力量過大的社會,會變成有權最大。當國家的上級長官擔心生癌症而要求做不必要的檢查時,有人敢拒絶嗎?可能不用這個長官提出來,就有很多熟悉官場之道的人,會主動獻上這些不必要的檢查了。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各會遇到類似這兩種不同的場景,這兩種情形都會讓學醫學的人失去專業的尊嚴。對於把醫學的真理奉為圭臬的醫師,對於以病人的健康為首要考量的醫師誓言,自然不願意去接受這種以錢或以權當本位的想法,很容易會排斥而避之,卻忘了這可能不是錢的問題,也不是官大的問題,而是為了維護醫學的尊嚴,或者是自己的尊嚴。為了不讓自己是為錢或為權服務時,醫師也要小心不能有過當的自衛機轉。是醫師的尊嚴,還是醫師的傲慢呢?有時很難區分。前面提到為醫療資源把關的理由,也可以是為自己尊嚴把關的藉口。

偉大的老師都不是只教學生老師自己懂的道理,而是要學生自己能驗證真理,自己去弄懂真理。學生可能不會一下子就想到最好的答案,令人賞心悅目的是兩位帶領討論會的老師會引導年輕學生走向熱烈思辨的道路。就像永鋐最後寫的「不要當成偶發的難題去打發,盡心去想」這場討論會,在師生的互動後,有了這樣的成果,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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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納百川》醫者,不只看病,更要看病人(林俊龍) 2021/11/14
言論林俊龍 (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醫師)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已經二年了,身為醫師,內心有很多感觸,醫護與醫事人員若非心中有使命、有願力,怎麼會有不顧自身生命健康,勇敢披上層層防護裝備,夜以繼日、前仆後繼地衝上前線與病毒作戰呢?他們為了救治病人不敢回家(怕傳染心愛的家人),住在醫院宿舍,在專責病房輪值多久,就有多久沒回過家。每次想到他們用自己的生命搶救生命的堅毅身影,就讓我敬佩不已。醫師是一個神聖的專業,我們醫師是為了病人而存在的。

「專業」(Profession)在韋氏英語字典裡的定義包含:一種公開的宗教信仰;一種實踐宗教信仰的行動;需要專業知識及長時間強力養成的使命;需要長時期密集訓練。意指,專業要跟宗教有一樣的情操,要能利益社會。專業要有一定的尊嚴,一定的高度,要知道什麼該做,哪些不該做,要有分寸。

醫病關係是真誠關懷。醫者的生命價值是無限的,絕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而這些珍貴的生命價值,在全球每一位面對新冠疫情挑戰的醫事人員身上,都可以獲得真實驗證。

「醫療」行業的本質,從幾千年前就是如此,一切都「以病人為中心」,只為幫病人做到二件事,一是減輕痛苦,二是延長壽命。古今中外,醫療先賢都強調ABCDE五大醫學倫理原則:自主(Autonomy),病人可以自己決定而不是附屬於醫生,一切要聽從醫師的指示;第二是利益病人(Beneficence),對病人有利的事才可以去做;第三是隱私(Confidentiality),病人掏心掏肺、把生命都交給醫生,所有的祕密都在醫師的掌控之下,所以醫護必須替他保密;第四、無害(Do No Harm):對病人無傷害,想要幫病人,卻反過來傷害病人,就不應該;第五、公平(Equality-Justice):一切平等,治病,不管病人年齡、膚色、種族、貧富,都需一視同仁,醫療不該變成有錢人的特權,貧窮的人同樣需要醫療,人人有醫療的權利。由此可知,醫療是神聖的專業。它的價值就在於人與人之間最真誠的關懷。

然而現今的醫療卻迷失在日益進步的科技之中,電腦斷層、核磁共振、達文西機械手臂、AI智慧醫療等,雖然能協助精準對焦解決病人的問題,但是科技越來越貴而且無法取代最基本的醫病關係。醫師與病人都是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分為三種層次,第一是不造成傷害,第二是尊重,第三則是去幫忙。身為醫者,最低層次是做到法律上應該做的最低限度,第二個層次要維持倫理道德,要去尊重、不傷害病人,但最重要的還是第三個層次,要伸出援手幫忙病人。世上所有的法律條文,都沒有規範醫者要去幫忙別人,但醫療工作的本質,就是助人。

最古早的醫療,沒有先進的檢查儀器,從事醫療就是簡單的一對一,美國諺語「One ill, one pill, one bill.」就是描述,醫師對病人看一種病,給一種藥,一張帳單,這是醫療黃金時期(golden days of medicine)最單純的醫病關係。開始設立醫院收治病人之後,因為一開張就產生費用,經營一家醫院要顧慮到效益,才能永續經營。

以影像醫學科為例,一台X光機,技術員或行政可以每15分鐘排一個人檢查,對儀器來說這是最符合效益的安排,最好的利用率,機器很貴,會折舊、要維修,得要讓它符合成本。例如有個從瑞穗來花蓮看病,一趟搭計程車往返費用就要三千元的弱勢病人,醫院卻為了當日已經排滿受檢病人,請他明天再來,這就背離了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所以醫院應該在發揮最佳利用率的原則下,還要保有為病人做彈性調整的餘裕。

現今醫療分科太細,常讓醫師專注在疾病,而忘了疾病的核心是人。「白色巨塔」一詞,就是因為醫療自我封閉,忘記了醫療的核心價值。所以證嚴上人常常叮嚀醫師們「不要只看病,要看病人」。說真的,看病很簡單,看病人比較難,更何況身心靈都要照顧到,更難!《無量義經》說的:「譬如船夫身有病,若有堅舟猶度人。」甚至要做到「苦既拔已,復為說法」,完整身心靈的照護。這就是全人醫療。慈濟志工就是我們的榜樣,能夠讓一些手心向上、需要幫助的人,轉變為手心向下、能去幫忙別人的人,這就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和佛教一樣,都是同樣的教導——「施比受更有福」,這是宗教的精神。我也希望所有慈濟醫療志業的同仁,能體會到我們是在幫忙病人,得到那一分喜悅;而不是產業鏈的一環。如果只是為了謀生賺錢糊口,就失去了從事醫療工作的意義,無法永續(Sustainable)。

常說「病人的笑容是天底下最美的」,醫療工作者應把幸福、美滿、快樂留給病人,所有的問題、困難及責任,由我們來承擔,這就是醫者的理念,而在這過程當中,還要獲取心靈的平靜,得到輕安自在,我認為這就是醫療的本質。

台灣的健保制度,從稅收撥出來利益人民是台灣人民莫大的福利,只要出國看看沒有健康保險的國家就能體會這個道理,我個人去過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斯里蘭卡、越南、柬埔寨,就深刻體會到台灣的健保是多大的福政。這次台灣防疫之所以做得這麼好,要歸功於政府的政策、全民健保,以及這一群心中有使命、有願力的醫療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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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就醫 無形浪費健保資源 2021/01/18
中國時報 鄭郁蓁

台灣2025年就要步入超高齡社會,平均每5個人就有1個65歲以上長者,國內不少醫院開設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健保署統計,全台有122家醫療院所開設整合門診,覆蓋率僅25%,醫界直言,高齡門診收治的病患病情都很複雜,有時一個患者就要花上30分鐘,人數「多不起來」,即使是台大,一個診看25人已經緊繃,是推動普及化最困難的原因之一。

台大醫院老人醫學部主任陳永銘表示,老年整合門診最大的任務之一就是解決「多重用藥」問題,因患者往往是多重共病者,長輩到醫院可能同時掛了心臟、腎臟、骨、復健等科,一方面陪病者疲於奔命,耗費體力,另一方面,多重用藥可能造成患者藥物交互作用,例如口乾、頭暈、甚至是認知障礙或功能減退,都是重複用藥造成的副作用;減少就診科別後,對患者來說生活品質就能大為改善。

長庚醫院高齡醫學醫師陳英仁直言,整合門診看一個個案至少要花20到30分鐘,包含雲端藥歷的查詢,照顧家屬的情緒,因為減科需要家屬的同意,不是看一次診就能解決,至少要2到3次以上,時間太長,看診量根本「多不起來」,無法和其他門診相比。

陳英仁認為,整合門診不僅可減少健保重複用藥、重複檢查的醫療浪費,「以國家照顧高齡者角度來看,百分百覆蓋率是最好的」,但培養一個全能人才需要很多的資源,健保應該要提高誘因,才能吸引更多醫院與醫師投入。

陳永銘建議,提高健保給付點數,每次看診都提供高於其他門診的價格,同時搭配醫院評鑑,納入制度的一環,各醫院就會動起來。

健保署醫管組科長洪于淇表示,「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今年共有122家醫療院所申請,占全台471家醫療院所的25%,其中醫學中心幾乎9成都有開設。目前健保提供整合門診,初次看診就給1500點,幾乎是一般門診的至少3到5倍,不過優惠價格只給前3次,未來將評估檢討,是否不限制次數,提高醫療院所加入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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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何時了? 2021/05/28
張靜律師 檔案連結

這些年來,基層員警把人民當敵人、當仇人,經常違法濫權盤查、臨檢、 搜索、扣押、逮捕、拘留,假借妨害公務之名,把人民以現行犯移送法辦,然而,高層警官永遠在官官相護,維護警方的所作所為,把違法的警員作為 一切合法化,甚至合理化。

而我們的法官、檢察官不遑多讓,人民控告檢察官、法官違法濫權的, 如是到了檢察官手裡,幾乎千篇一律的都是簽結,連不起訴處分書都懶得 寫。而如是自訴到了法官手裡,幾乎沒有例外的,非但從來不傳喚檢察官、 法官出庭答辯,且都是不公開審理、不經言詞辯論即逕以裁定駁回自訴,讓 人民連上訴二審、三審的機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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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離死別之間學到的事_柯文哲雄女演講 2020/11/13
引用自柯文哲臉書 影片連結

我看過許多年輕醫師,剛畢業時充滿熱情,結果因為幾次的醫療糾紛而氣餒,從此憤世嫉俗。 今天透過幾個月前在 #高雄女中 的一場演講,跟大家討論一個問題:「世間的成功跟失敗,到底要怎麼分辨?」

我當台大外科加護病房主任17年,看盡人間的生死無常,後來當台北市長,更是人生的意外。

從醫學到政治,醫生最害怕病人死亡,政治也害怕決策錯誤。但對我來說,也許看多了「失敗」,最後我得出一個結論:

『世俗的成功與失敗,都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且人終究會死,所以何必如此在意人世間的成敗』

當你可以忍受挫折與失敗,不再把事件的成敗當成最在意的事。「心存善念、盡力而為」用平常心去面對每一個挑戰而不氣餒。

醫學上,生死無常,醫師就像 #生命花園的園丁,盡力讓花在春夏秋冬之際開得好看一點。政治文化的改革也許沒辦法在幾年之內看到成果,但盡力去做,還是可以逐漸的 #改變台灣。

人在不可知的命運之前,顯得渺小,所以不用把「成敗」當成最終目的,只要「#盡力」就好。

這就是我從「柯醫生」到「柯市長」與「柯主席」,在生離死別之間學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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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植物人醫生判賠鉅款 醫糾關懷協會籲政府速訂常規 2020/11/15
中時 陳人齊

近期新竹馬偕醫院婦產科醫生,因醫療糾紛被判賠2200萬元,引起醫界譁然,台北市文明人權協會昨舉辦「醫療人權學術研討會」探討醫療訴訟問題,指出現行醫療糾紛多由醫審會主觀判定,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政府盡速訂定「醫療常規」,並建立更嚴謹的醫審會制度改善環境。

昨天台北市、高雄市文明人權服務協會及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邀集學者、專家討論,盼讓外界能一窺醫療訴訟的原貌。台北市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表示,醫事鑑定制度應比照教師評議制度,研討會討論法律周全要落實判決,不周全要改革法條,生命在醫療體系手上,要建立醫病共生共贏,台灣雖有醫療專屬法庭,但起訴或判決多仰賴醫審會鑑定。

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理事長李福民表示,曾受理許多醫糾家屬投訴「醫審會判定不公」,107年醫療法第82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修正後,醫師過失責任之判斷,係以其是否違反「客觀醫療常規」為依據,惟該法施行後,迄今沒有訂定「醫療常規」,醫療常規係攸關人民身體健康及生命之重大法益,在常規付之闕如情況下,是否違反醫療常規,全由醫審會主觀判定,顯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

李福民說,與會人士針對醫審會委員做成鑑定意見時,未綜觀全部醫療過程,僅就雙方爭議事項做出判斷,尤其鑑定醫師不具名、過程不公開、當事人無法參與鑑定意見,對鑑定意見有疑慮時,法院也無法傳喚鑑定人說明,在鑑定意見沒有救濟程序情況下,直接影響當事人訴訟權益,使其陷於訴訟上不平等,尤其法院完全採酌鑑定內容為判斷依據,無疑對受害家屬是二度傷害。

尤其在受理醫糾求助個案中,都表示病歷或護理紀錄已被更動,醫療紀錄作成後如何避免事後異動?更改後應留下電磁紀錄等,有助於還原醫療當時之真相,而糾紛發生後,醫院態度、是否因醫護過勞造成疏失,都應列入醫院評鑑範圍。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劉承武副理事長也表示,醫療過失之有無,應以醫師是否盡客觀必要注意義務、善盡合理臨床專業之裁量義務,並審視客觀醫療常規,所以醫療常規之訂定,有助於院檢做出判斷,況醫療糾紛本屬專業訴訟,應轉由醫師及醫院負舉證責任,以符合公平之旨,楊副教授也表示,醫糾發生後,醫病雙方都苦,病方在冗長訴訟中陷入憂鬱,醫師本身如真有疏失,縱使勝訴,也難逃內心煎熬。

與會團體也呼籲政府應儘速制定更嚴謹的醫審制度、檢方設立醫療專股,衛福部應修正醫療法,於6個月內訂定分科、分級醫療常規,除提供病患就醫參考,發生糾紛時亦可初步判斷,尤其鑑定應採中央、地方二級制,鑑定意見需公開透明,不服鑑定者,在訴訟上可請求交互詰問,應由醫療相關學者撰擬初步鑑定,排除現職醫師,醫審委員會討論時,與案件有關醫師需迴避,鑑定結果比照大法官釋憲採具名多數決,並載明不同意見,然醫糾類型眾多,對於牙醫、中醫等不同糾紛,應組成不同醫審組織,台灣醫療糾紛不是家屬濫訴,醫病之間本來就是協力行為,需要更多的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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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與醫事鑑定 2020/03/29
原文連結 https://yiliaojiufen.blogspot.com/2020/03/blog-post.html

在這裡我們討論法官處理醫事糾紛的一般態度與鑑定機構用何種方式偏頗被告醫生,造成司法死角,受害病人與家屬很難得到公平的判決。

台灣醫療糾紛法庭法官通常不具備醫學背景,需仰賴專業機構對糾紛爭點做醫學鑑定。然而在台灣狹隘的地理條件下,案件的被告常常是撰寫意見作者的同行,甚至可能認識,這樣情況下寫出的醫學鑑定對被告不利機會極低。即使被告發生了極端明顯、離譜的疏忽,大部分醫方被告在這種官司中得以全身而退。

知道這樣的問題,有名氣的機構大多迴避做具名的醫事鑑定,不僅為了保護名聲,也是避免惹事上身,有名氣的大醫院如台大醫院均不願意出面做鑑定。面對缺乏民間鑑定機構,醫療糾紛又層出不窮,政府行政部門必需協助司法部門解決訴訟,只有藉着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底下設置「半官方」鑑定機構,所謂「醫學審議委員會」來解決問題。

不管民間或是半官方的機構都受到法庭仰賴,法官只有在有鑑定意見的存在下才願意作出裁決,仰賴的程度足以左右審判。如果遇到某些不負責任的法官,鑑定意見就等於是審判書。

鑑定機構是另類被告
台灣醫學機構充分保有「同行默契」,做醫療糾紛鑑定時互相掩護,今天你搞砸了,我掩護你,明天可能我搞砸了,你就可能掩護我,反正台灣就是這麼大,總有一天會碰到,所以保持良好默契。不管要鑑定什麼醫學糾紛,保護同行就是保護自己,不管疏失有如何重大離譜,所有都是病人或家屬的問題。

鑑定機構就像是另類被告,因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走馬行空要寫什麼就寫什麼,只是看原告是否有仔細與病歷、醫療常規比較才能知道。

鑑定機構最常使用的伎倆如下:
在這邊我們用一個假設的醫療糾紛的案子,便於讀者瞭解。醫生說病人有高血壓的症狀,給予病人血壓藥,造成病人血壓太低死亡。但家屬發現病人在醫院多次用血壓計量,從未顯示病人有高血壓。因此而提出告訴。

誇大病歷,捏造不存在的事件,改變病史,試圖移開被告不當行為的焦點,為被告另闢有利的戰場:

原本與事件無關的檢驗報告,變成整個案件的主軸。

以我們模擬的案子,鑑定報告就會提到病人入院的時候心電圖表現有心臟病發作的狀況,需要治療。病人入院時,家屬均在場,沒有一位醫護人員對家屬說病人心臟有問題。被告醫療紀錄也提到心電圖沒有發現不正常的狀況。

增加病人病重程度是為被告醫療單位脫罪的首要方式。這十分簡單,病歷不會有病人健康無恙的記錄,病人都是生病才去求醫,「病歷」顧名思義記載的就是病,鑑定機構只要搜尋病史找出稍微相關的就診記錄,將罹病時間拉長,並在程度上加重。

全民健保方便,看個病都可以順便拿到各種不同的檢驗報告,平常沒有什麼問題的地方,既然來了做個檢查沒事也安心。比如心臟沒有覺得不適但醫生叫你做個心電圖讓醫生寫個報告,在醫療糾紛的狀況下這種報告就可以增加鑑定機構的火力。醫師所受的訓練就是找出病灶所在,報告中會列出種種他/她認為可能有問題之處,雖然你從來沒有被確診任何心臟毛病,這些「可能有問題」的地方就會被鑑定機構誇大。

搜尋病歷之後鑑定機構可以得到很多病人背景資料,很容易就能加油添醋,捏造不存在的事件。對不是學醫的人來看病歷(大部分用英文撰寫),常常一頭霧水,必須仔細查驗,需要仰賴網路搜尋引擎或是翻譯引擎。

藉著其在醫學的優勢,使用不相關複雜的醫學專用名詞,混水摸魚能不能唬過原告與法院:

法院要求鑑定病人有沒有 xxxxxx 病症,鑑定報告會說病人有 xxxYYx 病症。病人根本沒有 xxxYYx 這個問題。因為有些醫學用詞很長,不仔細讀,常常被忽略過去。

扭曲醫療常規,貶低常規的重要性:
政府或國際公認的醫療機構、協會會發表醫療常規,醫生需要依照醫療常規治療病人。這是原告病人與家屬最好的利器,用來顯示被告處置不當的行為。鑑定機構會想盡辦法貶低常規的重要性。

讓我們繼續假設的例子。
醫療常規也明白要求不能以病人臨床症狀來判定病人是否有高血壓,而必須使用血壓計來確診。

鑑定報告會拿一些文獻,以斷章取義的方式,貶低血壓計的重要性。假使有一個文獻這麼說:「當病人剛剛做完費力的活動,給予病人量血壓,血壓計的讀數不準,只能做參考」,鑑定報告會如此引用「血壓計的讀數不準,只能做參考」。

因而結論病人是否有高血壓不需要用血壓計來確診,應由醫生臨床判定為準。 所以被告醫生沒有不當處置。

不鑑定要求事項而提出不相關的問題:
鑑定機構很清楚回答某個鑑定問題,會暴露被告不當處置,其會迴避回答要求鑑定事項。然而,會提一些與訴訟無關的問題。

用我們假設的例子,鑑定報告當病人用血壓計量血壓的檢驗不存在,也不說病人是否有高血壓,而一直提病人心臟有問題。

絕口不提被告醫院有任何處置不當,有時會提出一串醫療常規,被告是否有不當處置則有法官決定:

假使鑑定報告有提出醫療常規,在這種狀況有可能對原告有利,原告可以仔細看病歷,比照被告是否有違反鑑定報告所提的常規。

鑑定機構這種背離事實的撒謊行為,增加原告很多負擔。因為任何指鹿為馬的說詞,原告都得花很多功夫,找出實證反駁,常常自問到底是在跟鑑定機構還是與被告打官司。鑑定機構就如一個另類被告,被告根本不需要質疑鑑定報告所述是否真假。

鑑定機構不受法律束縛
鑑定機構不論是醫院或是醫審會均以保護同儕的態度撰寫鑑定報告。

在此以「半官方」衛福部「醫學審議委員會」做例子,雖然「醫審會」扛着衛福部的頭銜,但是躲在法律死角,即使民意機構也無權問責。在這樣的保護下作醫療糾紛鑑定,鑑定報告不需具名,不需負責任,哪怕指鹿為馬或是黑白不分。

衛福部對外界的質疑鑑定的公正性有很好的說辭,「醫審會」是由多位專家所組成,避免影響鑑定中立,內部選擇專家原則是「南案北鑑定,北案南鑑定」,將地理位置錯開。講的很好聽,但是考慮實際情況,台灣有哪一所醫學院是依照地理位置來招生的?在台灣讀過大專的都知道,每個人都有同學們來自全台各處。看過病的人都知道,一個稍具規模的醫院的醫師必定也是來自全台各處,越資深的所認識的同業越多,「南案北鑑定,北案南鑑定」根本毫無作用。

面對外界提出證據爆料「醫審會」撰寫的鑑定報告是如何虛誇和扭曲事實,其上級長官「衛福部醫事司」有如下說辭:「一切尊重法院裁決」,亦即不管屬下寫的報告的如何背離事實,法院皆有權可以不採鑑定意見而自行作出判決,畢竟報告僅僅是「意見」,不見得是事實。話是說得沒錯,法官是最終決定者,但這是把責任球踢還給法院。

如果法院能夠獨立運作不需根據專業意見作出判決,為何當初要找「醫審會」做鑑定?難道法庭會去花時間去核實鑑定報告來推翻鑑定意見嗎?如果有此能力那法庭就逕自核實案件證據就可審判了。由此可見,醫事糾紛受害者的權益就在兩個政府機關互踢皮球中喪失殆盡。

法官判決書可以完全抄鑑定報告 -- 台灣法院審判醫療糾紛幾乎是騙局
法官通常以沒有醫學背景為由,不查鑑定報告所述是否真假,依照鑑定報告做判決。法官擁有絕對權利,可以對原告的抗議視為不見,判決書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依照鑑定報告抄,把未發生的事件當做證據處理。判決書可以不需要做任何解釋為何原告提出的實證抗議不被採用。

因為鑑定報告絕對不會寫明被告有處置不當的地方,雖然會寫一些常規讓法官自己去判斷,法官只想早一點結案,根本不會仔細讀,就照抄,結論被告沒有處置不當之處。

訴訟從一審到二審需要經過數年的時間,受害的病人與家屬所花的金錢、時間與精力是不能想像,鑑定報告擺明為被告護航的不公平,法院不把原告提的證據當一回事,讓原告深深有被騙的感覺。

小小的建議
這是一場騙局,只是白花錢與時間,結果是非常讓人失望的。勝訴的機會幾乎是零。

假使你仍然想繼續往前走,這是一些建議
立刻從醫院拷貝一份病人的病歷、護理紀錄、檢驗報告等等。非被告寫的病歷常常對澄清一些假造的證據很有幫助。
醫療常規是原告最佳的利器,中、英文均有。Google translator 可以幫忙。醫生必須依照常規治療病人。特別注意檢驗報告,通常可以顯示醫生是否有誤診。
仔細讀鑑定報告,與病歷、護理紀錄比較,特別注意他們常常使用的伎倆(見上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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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平台/追求快速就是效率的保證嗎? 2019/09/04
江建緯(內科醫師)
病房的一角
在醫院值班的夜晚,一群用功而留下討論的醫學生吸引了我,他們正圍成一圈看著一張住院病人的胸部X光片,這位病人患有肺部惡性腫瘤第三期,胸部X光片中右下肺野呈現不明原因的發炎現象,這群醫學生正在討論發炎的各種可能原因,包括肺腫瘤浸潤、纖維化、支氣管擴張、肺炎等等,各方經過激烈討論後仍然爭執不下,其中一位醫學生轉而向我求救:「學長,請教一下,裡面那塊區域的發炎究竟是甚麼原因阿 ?」

我看了一眼,發現單憑X光片的確難以下診斷,因為病人呼吸太快、加上因為虛弱只能躺在床上照X光導致肺的下半部無法完全擴張而擠在一起,另外,發炎的區域和肺的腫瘤在X光片上的位置重疊而難以區分,且病患因長期吸菸已然造成肺部慢性纖維化,種種因素使得下診斷的難度大幅提高。當下我直接問了那群醫學生:「這位病人有什麼症狀?」其中一位學弟自告奮勇地說:「學長,今天我值班,這位病人住院中第一次發燒,於是值班住院醫師和我立即安排了胸部X光檢查和抽血……」我接著問:「這位病人有其他症狀嗎?」這位學弟搖搖頭說:「沒時間問,而且當時看見一位推著X光機器的放射師剛好照完另外一位病人,所以我就立刻請放射師過來照X光了。」聽完這段回應,我想繼續了解這位病人發燒的情形,這位學弟皺了皺眉頭回答我說:「答案可能就在這張X光片裡,學長,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語畢,對於這群醫學生的盲點我心裡已有了個大概,趁勢提問所有人:「目前所收集的資訊只有發燒,而且發燒的詳細情形也不大清楚,你怎麼知道一定和肺部有關,而不是其他地方的問題?」全場一片寧靜……

一張X光片
台灣的健保奇蹟加上醫療儀器的進步,使得病患在就醫過程中獲得高科技儀器檢查的精密度與速度都較過去大幅提升,於是如胸部X光等初階檢查成為常見的「診斷工具」。文章一開始如同戲劇般的故事,若直接運鏡到病房裡,將發現病患會搖頭,醫師更不滿意,尤其是當值班醫師下診斷的時候,如果沒有後續的醫學訓練,醫師就會跑到病人床側說:「你好,我們以最快的速度幫你照X光和抽血,檢查結果是原因不明的發炎,而且可能原因非常多!」這樣的處理往往令病人和家屬更緊張,對於他們而言,突如其來的發燒,在迅速的「檢查」之後,居然原因不明?

追求效率真的划算?
回到值班那晚,看完病人的基本病例後,我快步走去病床旁,發現病人呼吸稍快,病人女兒焦急的站在病床邊,在我尚未說話前立刻拋出無數個問題:「X光看到什麼?是什麼原因造成發燒呢?」我表示需要進一步了解發燒情形,女兒繼續緊張地說道:「醫師,現在很緊急,可以馬上處理,等等再問嗎?」我搖搖頭緩慢地說:「我們已有初步線索,但是接下來的問題會徹底改變我們的治療方式,而且抽血結果還沒出來,希望妳給我幾分鐘問診。」

於是女兒心不甘情不願地說:「自從父親得肺癌之後就是我一人負責照顧爸爸。在發燒的當天早上,他喝了牛奶之後噁心嘔吐,隨即嗆到而咳嗽不止,咳嗽的痰量比平常更多,而且更黏稠,因為等醫院開藥會等太久,我當下由自己的護理背景做出判斷,就拿著最近吃的止咳藥給爸爸吃,同時找醫療人員做處理。」她繼續難過地說道:「爸爸剛剛發燒時冷到抖個不停,我緊張到喪失判斷力,現在爸爸退燒了,我才稍微冷靜下來。」聽她敘述的同時,我將右手放在病人的右後背,發現可以感受到「音覺震顫」 的現象(vocal fremitus),代表相對應在X光那塊發炎的區域堆積滿了痰,屬於一種理學檢查,當下立刻很有把握地跟病人的女兒說:「依據目前所蒐集的證據,妳爸爸最有可能的診斷是『吸入性肺炎』。」當下她的神情逐漸由焦慮轉成安定,不一會又臉色一變地說:「那既然是吸入性肺炎,又為什麼要『馬上』照X光,而不『馬上』問這些至關重要的問題呢?」我開心地說:「好問題,妳問了一個藏在我們醫師心裡很久的疑惑!」

老掉牙的醫學傳統
醫學生常常說,照個胸部電腦斷層就可以解決這種問題!沒錯,電腦斷層可以告訴你這位病人是肺炎,但無法告訴你是「吸入性」肺炎;而且電腦斷層會讓病人暴露更大劑量的輻射量,這個檢查也是幽閉空間恐懼症患者的夢魘。

傳統醫學的診斷方式,大都有個公認的診斷模式:先由醫師「詢問病史」、再由蒐集到的病史對病人身體施以「理學檢查」(視診、聽診、扣診、觸診)、接下來根據情況施予「抽血檢驗」、「影像檢查」(例如X光、電腦斷層等)。這個模式在現代醫學生的眼裡,是「老掉牙的醫學傳統」,醫學生最常說的是:「在現代醫療的忙碌程度下,我們無法遵循這種傳統,直接安排影像檢查和抽血最有效率!」沒錯,它似乎節省了醫師和病患等待的時間,使得病患可以立即獲得檢查;然而,在檢查之後呢?如果無法得知答案,可能得安排更多的檢查,接著可能產生更多不確定的答案,於是病人更慌張,只能再去請教其他醫療機構或者得接受「不確定的診斷」,對病人而言,考慮到其他醫院尋求「第二意見」或接受更多的進階檢查所必須多花的時間成本,真的有達到「快速」、「效率」的效果嗎?

傳統醫學的診斷順序至今依然存在,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對病人而言,「病史詢問」和「理學檢查」對病人不會造成傷害;然而「抽血」要挨針、會瘀青、造成後續感染等等;「電腦斷層」和「X光」等影像檢查有輻射劑量累積問題,施打電腦斷層的顯影劑也會增加腎臟負擔和讓病患承受過敏的風險等等。

我常常和醫學生說,若只用高科技儀器檢查病人,反而會增加病人的焦慮感、不安全感,而且病人會覺得沒有醫師和他做直接接觸,內心更充滿不確定性,一旦彼此沒有建立信任,後續因心理層面而衍生的症狀也會隨之而來,這同時也大大地提高診斷的複雜度。

究竟高科技、高效率的儀器與抽血技術是高效率地解決問題,還是增加診斷的複雜度?花費較多時間的傳統醫學如「病史詢問」、「理學檢查」是否沒有效率且浪費時間?還是減少診斷的不確定性,也同時治療焦慮?倘若合併傳統醫學和現代高科技儀器可以做得更好嗎?

找出疾病的原因就像在兇案現場找尋犯人線索,精密儀器檢查就如指紋採集過程,吸入性肺炎就如同要找尋的殺人兇手,醫師彷彿警探。如果警探辦案只參照兇案現場所採集到的指紋而不審問嫌疑犯,那又該如何準確破案呢?診斷吸入性肺炎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成就,在過去醫師只靠問診、雙手和聽診器就能診斷,但隨著科技時代的進步,光靠先進的影像儀器和抽血檢驗,而缺乏詳細的問診和理學檢查,這種捨本逐末的做法反倒使得吸入性肺炎不容易被發現,或是不容易讓病人有信心可以得到確診,進而變成住院中十分常見且容易殺死病人的魔鬼。

編者按:「理學檢查 (physical examination) 」一詞,當初以「理學」翻譯,經考證並不正確,反倒使意義不清楚。過去幾位醫學教育前輩與宋瑞樓教授討論後,認為「身體診察」之翻譯較為合宜,一則字意清楚,二則「診察」更能表示醫師在視診、聽診、叩診、觸診的內容。因「理學檢查」一詞仍然廣用,本文尊重作者原文,所以未做修改,但也利用這篇對醫界與社會大眾介紹「身體診察」之重要的文章,提出對「身體診察」一詞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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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營養師大逃亡 王明鉅: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都有責 2019/05/07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醫院裡血汗的不只是醫師和護理師,營養師在醫院內的地位極低,不被尊重又加上在醫院拚老命工作薪資調整的幅度也不高,紛紛離開醫院。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認為,如果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們的觀念不改變,單單只想用醫院評鑑的力量來留住營養師,註定將是徒勞無功,更說到「醫療崩壞正以各種形式在醫院中展開,只是你不一定知道而已。」

王明鉅昨晚間在臉書發文,說營養的重要性在於它是病人康復的重要基礎,無論是抵抗力或是傷口的復原,都和營養好不好密切相關,營養師所做全是「默默無名」的貢獻。他說,在病人與家屬眼中,當然比不上打抗生素、作內視鏡超音波或心導管或開刀手術。再者,營養師建議的再多,病人或家屬根本也不見得信服,甚至更有可能偷吃了許多不該吃的。

王明鉅甚至認為,在同事在醫院工作的醫療端也不一定每個人都知道營養有多重要,因為醫療團隊中的醫師、護理師、藥師們,對於在醫院中病人臨床所需要的營養知識,其實了解有限。醫學系的課程中,臨床營養學也不是人人必修。大家當然知道營養很重要,但是到底多重要,或是會帶來什麼樣的差異,可就不見得說得上來了。

王明鉅回憶初任台大竹東分院擔任院長時,他其實也根本沒去理會什麼營養科的事,直到同仁與病人們對於營養科所供應餐點的滿意度卻不高,他才發現問題很大。原來是食材的成本相對高很多,買到的食材品質往往不那麼令人滿意。最後是帶著營養科主任,想盡辦法去拜會超市大老闆,用幾乎是成本價來供應醫院才解決。

王明鉅認為,大家只知道住在醫院裡要治病,但卻沒有太多人認知治病的過程中,有很大一部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身體本身的良好營養所帶來的抵抗力、免疫力與癒合力。但營養師們在醫院之外所面對的,是渴望健康的民眾,所以當然會對能提供他們這些健康之道的營養師們言聽計從心服口服。

營養師們在醫院外面獨當一面有成就感,在醫院的醫療團隊裡卻沒人重視,甚至常常被怪東怪西。時間一久,原本想要為病人作更多的熱誠也都會消失,既沒有成就感、錢也不多,直言他們又怎麼可能會一直長久地留在醫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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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醫療決定 務必尋求第二意見 2019/05/27
聯合報 黃達夫

有位非臨床的老同事,在獲得博士學位後,到中部一所大學教書10多年了。日前,她趁北上辦事之便,到醫院來看我,臨走前,問了我一個臨床的問題。她有位學生,最近被診斷罹患乳癌,醫師建議她用機器手臂手術切除。這位老同事說,這位學生必須借錢去開這個刀,她很質疑這樣的做法,她問我,真的須要用機器手臂做乳癌切除手術嗎?

臨床試驗 跌破癌專家眼鏡
我說,不應該。這個手術不但療效不會更好,還可能增加癌細胞擴散的機率。去年,就有一個以微創(包括機器手臂)手術與剖腹手術切除初期子宮頸癌的對照組臨床試驗結果,跌破所有婦癌專家的眼鏡。原來,大家都以為微創手術傷口小、疼痛少、復原快,對病人必有助益,沒想到結果出人意料之外。接受微創手術的病人復發率與死亡率,都比剖腹手術高。

沒理由花幾十萬元當白老鼠
用機器手臂切除乳癌,目前還沒有經過臨床試驗證實比傳統手術好。當今,乳癌初期病人經過健保給付的標準治療,敝院病人5年存活率已達98.5%,病人沒有理由花費幾10萬台幣去當白老鼠,去接受療效還不確定的治療。

先進儀器 病人易誤以為更好
不可諱言,病人很容易誤以為所謂「先進的儀器」、「創新的治療法」就一定比較好。

這讓我聯想到這一期哈佛商業評論的一篇文章。是知名哈佛商學院的教授Gary Pisano寫的,他說人人嚮往創新,也沒有人反對創新。管理學教科書都說創新文化包涵「容許失敗」、「勇於嘗試」、「有安全感的環境」、「促進合作」、「組織扁平化」。這些都對,但須先決條件。

容許失敗的前題是絕不容許能力不足(incompetence),勇於嘗試的前題是嚴謹的紀律,形成有安全感的環境的前題是殘酷又坦白的批判,促進合作的前題是當責,每人都必須為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組織扁平化的前題是堅定的領導。缺乏先決條件就不會有結果。我覺得這些話說得太好了!這也是我引導醫療創新最高原則。

臨床醫療創新 須步步為營
一般企業界,產品的研發、創新不成功,最多是賠錢,關門。但是,在面對病人時,創新不成功,失敗則由病人承擔,輕者是病人接受了不必要的或沒有更好的醫療,傷了口袋,沒傷到生命。重者,是造成病人的傷害,甚至死亡。因此,在臨床醫療的創新,尤其須要深思熟慮,步步為營,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老實說,這些年來,因為健保給付制度存在著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醫院、醫師就想方設法創造自費項目。其中所謂的「先進」、「創新」最容易吸引病人。這些醫療也因為非健保給付,而沒有監督機制。我每星期參加4個癌症團隊的病例討論,經常看到病人接受了高貴自費醫療後的不良後果,令人心酸無奈。只能奉勸病人,在做重大醫療決定前,務必尋求第二意見。(作者黃達夫為和信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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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預警昏倒卻遲無法確診 北榮整合醫學團隊幫大忙 2019/06/26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34歲白先生無預警發燒昏倒,他在台北榮總急診室待一天後,醫護仍判斷不出他怎麼了,但他一度病危,醫護決定先送他到「專責主治醫師病房」照顧。該病房共有5名跨科別醫師,經7天開會討論,診斷他罹患少見的災難性抗磷脂症候群,努力治療後終於將他從鬼門關救了回來。

北榮專責主治醫師病房目前共有5名跨科別醫師,包含心臟內科、腸胃科、感染科、免疫風濕科及血液腫瘤科,另有23名護理師及5位專科護理師。

北榮專責主治醫師病房主治醫師曹彥博表示,災難性抗磷脂症候群是個自體免疫疾病,起因是身體產生了對抗磷脂的自體免疫抗體,容易在患者久坐不動時產生血栓,若不幸疾病相當嚴重,死亡率有五成,算相當高。

曹彥博說,以白先生為例,發病症狀是先發高燒至39度,隨後才偵測到血栓指數過高,因而確診,而誘發因子很可能是遭到感染。若沒有感染科醫師共同治療白先生,他的症狀可能更猛烈、危險度更高。

北榮專責主治醫師病房主任羅力瑋說,「專責主治醫師病房」是配合衛福部推動的整合醫學概念,並於104年8月設立。因計畫名稱緣故,病房稱之為「專責主治醫師病房」,其實就是一個整合醫學病房。

羅力瑋表示,美國有七成醫院已施行整合病房制度,加拿大、日本、韓國、台灣、泰國、西班牙、瑞士及澳洲等國也在都推行。

而整合醫學病房的出現是因應各大醫院的急診病人滯留率高,加上愈來愈多共病的老年病人,若沒有明確的疾病專科危急症狀,或遲遲無法確診,急診醫療人員很難幫病人找到可以轉送的專科病房,有時在急診室一躺就躺好幾天。

曹彥博解釋,急診室處理緊急情況,只能粗略地畫分內外婦兒科,先把病情穩定,再由畫分後的科別接收住院。若找不出病因,醫護也很苦惱,病人及家屬在急診室留滯也無法好好休息,還可能被其他病人傳染。

羅力瑋說,專責主治醫師病房的醫師,會盡量在一周內釐清病人病情,確定屬於哪一個專科疾病,再轉往專科病房進一步治療。若病情適合,就直接待在整合醫學病房內照顧至出院就好。白先生即是如此,大家共同照顧並很快確診。

羅力瑋說,該院的專責主治醫師病房一年平均照顧1300人次,共有36床,去年占床率破100%,幾乎全年滿床,因病床一空,就無縫接軌將急診室的病人收治住院。平均一名病人的住院天數約11天,當然也有人因病情住得較久。

白先生說,若沒有整合醫師會診、討論,而是逕行把他推到哪一個專科救治的話,「有可能我今天不會在這兒了。」白太太也說,很慶幸有專責主治醫師及整合醫學病房,讓先生碰到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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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醫療 2019/02/26
今周刊 鄭閔聲 原文連結

「不可傷害病患」(Do no harm),是全球西醫學生都曾宣誓遵守的最高價值, 因為治療並不總是有益無害,有時對人體的影響更不是立即可見,需要醫師審慎評估。 但在台灣,由於健保支付制度的財務誘因,以及民眾對疾病的恐懼, 出現許多非必要的「過度醫療」行為,不僅浪費健保資源,更可能傷害病患健康。 唯有建立正確的醫療品質觀念,才能分辨醫療行為的合理性, 避開無處不在的過度醫療陷阱。

「醫師,我肚子很不舒服,吃了藥也沒有好,能不能幫我排個電腦斷層,檢查有沒有腫瘤?」

肝膽腸胃科的診間裡,一位中年病患焦慮地望著馬偕醫院院長施壽全。

施壽全沒立刻答話,先花了段時間,仔細確認螢幕上的病例與檢驗結果,才轉頭對病患說:「胃鏡和腹部超音波都沒有異常,你也沒有出血或體重下降。我判斷不用做電腦斷層。」

「可不可以還是照一下?確定沒有腫瘤,我比較放心。」儘管施壽全反覆說明不該做電腦斷層的理由,病患依舊不肯放棄。

溝通許久,病患才同意以自費接受檢查。結果,確實沒發現腫瘤。

「在醫學邏輯上,這個病人不必做電腦斷層;如果我安排檢查,事後被健保署抽查,不但拿不到給付,還可能害醫院被罰一大筆錢。但病人一直很緊張,折衷之下,才找出這個能讓他安心、又不浪費健保資源的辦法。」施壽全解釋自己的兩難。

他的堅持不是沒有道理。

電腦斷層造影
14%檢查無必要性

根據《今周刊》獨家取得資料顯示,在二○一六到一八年之間,每年皆有約十四%的「電腦斷層造影」(CT)健保點數申請,遭中央健保署駁回(核減)。也就是說,在健保署委託的審查專家眼中,平均每七次電腦斷層檢查,就有一次非屬必要,健保不應付費。

除了電腦斷層造影,申報健保點數經常遭核減的項目,還包括磁振造影(MRI)、尿路結石體外震波碎石術、經皮冠狀動脈擴張術(心導管手術)等。

抽樣審查健保申報案件,是健保署控制醫療資源合理運用的方式之一。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指出,由於健保支出受總額限制,「審查」不是為了「省錢」,而是想讓民眾享受更好的醫療照顧;因此,評估個別醫療處置是否合理必要,皆以尊重臨床人員判斷為原則,並採「專業雙審」,只有兩位專家持同樣意見,健保署才會核減。

換句話說,健保支付案的審查原則類似法庭審判,審查專家必須掌握使人無法懷疑的證據,才得以核減,同時應具體說明理由。

台灣當然不會是唯一關心非必要醫療行為的國家。

隨著醫療科技發展與人口高齡化,世界各國醫療支出逐漸增加,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統計,各國醫療支出占GDP總額已從一○年的七.九%,上升至一六年的九%,歐美已開發國家紛紛致力於降低不必要醫療支出,以維持醫療品質。

然而,判別一項醫療行為是否「必要」,不能只計算它耗費了多少資源,還必須評估它對病患健康有無正面效益,因為幾乎所有醫療行為,都伴隨著程度不等的風險。美國國家醫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就將「潛在傷害可能超過本身利益的醫療服務」,定義為「過度醫療」(Overuse),或「低價值醫療」(Low Value Care)。

例如一位超音波與內視鏡檢驗都未見異常的腹痛病患,若執意接受電腦斷層,只有極低機率篩檢出疾病,但勢必得承受檢查過程中的輻射(增加致癌風險),以及施打顯影劑可能產生的過敏副作用,這就屬於潛在傷害大於本身利益的「過度醫療」。

電腦斷層掃描
不能否認,「過度醫療」有時源於病患要求;但多數時候,由於醫病關係間的專業落差,醫療人員在決策上擁有較大主導權,若未完全以病患角度思考,就可能出現符合機構或醫師個人財務誘因,但對病患不具效益的醫療行為。

一七年,林口長庚醫院執行子宮鏡檢查前,僅口頭詢問、未先替懷孕病患驗孕,導致死胎。事後,健保署調查發現,林口長庚執行的子宮鏡檢查占全國醫學中心總量四七.四%,審查後核減一半以上不必要的子宮鏡申報案,就是過度醫療的具體案例。

衛福部近期首度公布的《生產事故救濟報告》中,也特別在學習案例中建議婦產科醫師:「侵入性檢查前,應優先考量其他非侵入性之替代治療、保守性藥物治療或超音波檢查。」就是呼籲醫療機構不應草率動用給付較高的侵入性檢查。

肺結節(小於三公分的肺部點狀陰影)手術,是另一項被醫界質疑可能過度使用的醫療行為。

肺癌由於不容易早期發現,過去八年皆高居台灣癌症死亡率第一位,直到近年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的推廣普及,情況才逐漸扭轉。

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的解析度極高,能掌握小於一公分的早期肺癌,但也因為高敏銳特性,平均有四分之一的民眾接受檢查後會發現肺結節,但肺結節不等於肺癌,可能是發炎現象或良性腫瘤,醫師會根據陰影大小、質地、形狀、所在位置等條件,判斷是要切除、穿刺檢驗,或追蹤觀察。

過度醫療5大熱點

肺結節判斷有灰色地帶
保險起見 乾脆一律開刀?

但即使是經驗最豐富的醫師,也很難永遠做出正確的決定。根據台大醫院胸腔外科部統計,一六年台大醫院一共執行了一四七二起肺結節切除手術,其中約二六%的病理化驗結果呈現良性。

「醫師一般都是認為有很高的機會是壞東西(惡性腫瘤),才會決定拿掉,但沒有人能百分之百說得準,七成準確率是合理的結果。」不願具名的胸腔外科醫師分析,正因肺結節的判斷有許多灰色地帶,醫師動刀前一定會再三確認,以免造成病患不必要傷害,「但有人看到陰影就開,連○.三公分的也在開,就讓人質疑是不是過度積極。」

該醫師強調,一般民眾不一定知道肺結節不必然是肺癌,發現肺結節後的共同反應都是恐懼、緊張,這時若有醫師為了手術收入,建議「拿掉比較保險」,病患有很高的機會接受不一定需要的手術,這是台灣醫療很大的問題。

「任何治療對人體都是損傷,所以○.六公分以下的肺結節,一般都會建議先追蹤觀察,因為在這階段,就算是惡性腫瘤,也不會發展得太快。○.六到○.八公分的毛玻璃病灶,若實質部分的比例達一半以上要考慮手術切除;一公分以上的病灶,則建議採積極性治療。但這些判斷,有時畢竟滿主觀。」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理事長徐中平不諱言,每位醫師對手術的態度都不相同,有時兩位醫師,對同一起肺結節病例,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結論,建議發現肺結節的民眾可以諮詢第二、第三意見。

「我有個親戚,在南部地區醫院照了LDCT,醫師發現有肺結節,建議立刻開內視鏡拿掉。他很緊張跑來問我怎麼辦,我建議多聽一些意見,幫他介紹到高雄長庚;結果高雄長庚醫師說:『這沒什麼,追蹤就好』。 」長庚紀念醫院台北生殖內分泌科主任張明揚所分享的這個故事,證明在醫療處置上,民眾確實處於被動。

心導管手術易遭濫用
核減榜上名列前茅

同樣在健保署核減統計排行榜上名列前茅的心導管手術,則是另一項充滿「灰色地帶」、容易遭濫用的醫療行為。

衛福部統計,一五年台灣一共執行超過八萬七千起心血管手術,但過去三年,約有六%的心導管手術健保點數申請遭到拒絕;被拒絕的理由包括「非必要之手術或處置」、「病例資料無法支持診斷與治療內容」、「申報適應症不符規定」等等。

不願具名的心臟內科醫師解釋,心導管這項藉放置支架,撐開堵塞或狹窄的心臟動脈的手術,對急性心肌梗塞病患而言, 毫無疑問是救命的必要處置;真正引起議論的,是「穩定性心絞痛」或「狹心症」患者,是否需要為了「預防」心肌梗塞裝置支架。實務上,病患心血管必須堵塞達七○%以上,才符合心導管手術適應症;申報病例都會附上心血管堵塞影像,若審查專家判斷堵塞程度明顯未達標準,就會予以核減。

「以心導管被濫用的程度,這個核減比率已經很客氣了!」該醫師指出,一條血管的心導管手術,健保給付是四萬四千點,醫師平均可抽三五%費用,屬於高報酬手術。因此有醫師遇到頭暈、耳鳴的病患,就施以動態心電圖檢查,發現血管有點問題,再建議做心導管;但這形同「先射箭再畫靶」,因為動脈硬化是自然老化現象,每個人多少都有堵塞,多數情況只要吃降膽固醇藥就能控制,但總有醫師為了名聲、收入等誘因,浮濫執行手術。

一五年十一月,《新英格蘭醫學期刊》(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刊登的一篇長期追蹤研究論文即顯示,對穩定性心絞痛患者施以心臟動脈的支架手術或氣球擴張術,僅能暫時性舒緩胸痛,無法預防心肌梗塞或減少死亡率。

對此,李伯璋表示,心導管手術的必要性,實務上仍須由最清楚病患狀況、對病患負責的主治醫師決定,但病患也要了解手術的潛在風險,例如萬一過程中弄破血管,病患就得轉往開刀房,由心臟外科團隊接手治療。

到這裡,必須回答的問題是:「過度醫療為何發生?」

健保審查流程

論量計酬、醫師自保、病患要求
低價值醫療三大前因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助理教授郭年真分析,論量計酬的健保支付制度(醫師有做就有收入)、醫師想避免糾紛的自我防衛心態(病患要求就做),再加上民眾渴望確診疾病的需求(多做多安心),三項因素一拍即合,許多低價值醫療或過度醫療,就成了必然的結果。

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黃閔照分享的案例,恰好符合了郭年真點出的三大因素:「一位子宮長了五公分肌瘤的病患,我告知她肌瘤只有千分之二機率發展成惡性腫瘤,如果沒有出血、腹痛、壓迫、合併不孕這類症狀,追蹤觀察就好,畢竟手術會有出血、沾黏、感染的風險。但假使病患堅持要我保證不拿掉不會有問題,否則還是要切除,這剛好又是符合健保給付的適應症,我就會幫她做手術。」

張明揚曾經用超音波,為病患檢查出直徑兩公分的卵巢水泡,當下他判斷這顆水泡沒有迫切的危險性,甚至可能在月經後自然消失,因此沒有立刻動手術切除,僅在說明後叮嚀病患定期追蹤,但病患從此不曾回診。

五年後,這名女子在其他醫院檢查,發現當初的卵巢水泡已擴大為直徑五公分,她才因此憤怒地回診指責張明揚:「當初為什麼沒幫我處理?」

「我的原則是能不動刀就盡可能不動刀。如果只是兩公分、還可能自然消失的水泡,我開刀,絕對是過度醫療。這也是為什麼我請她定期追蹤,如果水泡繼續長大,當然就要處理。」張明揚無奈地解釋,「但也許看到水泡就拿掉,是最簡單的。」

這些,都還只是「正常」情況。

不只一位醫師私下透露,由於部分醫療機構的薪資結構是低固定薪、高診察費抽成(physician fee),在論量計酬的財務誘因下,的確有醫師抱持「能開刀就開刀」、「自費與高給付的檢查、手術優先做」心態,形成過度醫療風險。

「如果一家醫院的文化就是盡量衝高給付項目,學生看老師都這麼做,自己獨當一面以後,當然也跟著做。」一位醫學中心醫師說。

研究證明醫療品質能改善
最有效手段:資訊揭露

醫界普遍認為,過度醫療的確是存在於台灣的現象,但郭年真指出,過度醫療不只是「有或沒有」的簡單二分法,沒有任何體系,不存在低價值醫療服務;真正值得重視的,是找到明顯提供較高比率低價值服務的醫療機構、甚至個別醫師,探討現象背後的原因。

在他眼中,若健保支付制度一時之間難以改變,降低過度醫療的最有效手段就是資訊揭露,例如同級醫院執行特定電腦斷層檢查、心導管手術的比率、個別醫師執行手術後的死亡率、再入院率等資訊,都可以在確保可信度的前提下適度公開,「國際研究已經證明,只要揭露資訊,品質就會改善。」

資深胸腔外科醫師建議,假使全國肺結節手術後的病理檢驗,平均有七○%是惡性腫瘤,健保署可以透過資訊整合,公布全國平均值,並警示手術「準確度」明顯低於同儕水準的醫師,即可明顯降低顯而易見的過度醫療行為。心臟內科醫師也直言,健保署絕對有能力統計個別醫院或醫師的心導管病患與門診病患比率,點出執行手術最多的醫師,供民眾了解。

其實,健保署近年已透過資訊技術,監控醫療機構與醫療服務項目。施壽全指出,若院內有任何醫師的特定檢驗或手術次數,明顯高於同儕平均,院長就會收到來自健保署的通知,「通知不代表醫師有錯,用意是提醒管理者,注意有沒有異常。」

李伯璋也同意,被保險民眾選擇醫療服務時,應具備充分資訊,未來健保署會考慮利用健保大數據,公布各醫院的侵入性檢查與常見手術比率。此外,健保署也會考慮公布健保與自費項目的比較資訊,例如統計關節置換手術五年後,健保人工關節與自費人工關節各自的再置換比率,讓民眾評估選用自費醫材時,有更多依據。

充分資訊揭露的下一步,則是藉「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SDM),尋找最佳可行的醫療處置。

「很多疾病不只有一種治療方式,醫病共享決策的概念,是醫師將所有的實證醫學證據、不同選項的好處與壞處、費用、對身體造成的負擔,都拿出來與病患充分討論,不再是醫師或病人任何一個人說了算。」黃閔照解釋這項由美國引進的機制,但他不忘提醒,台灣醫師一個門診動輒要看四、五十名病患,恐怕難以提供共享決策需要的溝通時間。

OECD改善低價值醫療建議

醫療處置沒有唯一解答
可朝醫病平權、共享決策努力
因此,折衷的方式,就是由醫學會將專業臨床指引,轉化為一般民眾可以理解的內容,讓病患在與醫師討論治療方式之前,具備基礎認知。

例如台灣胸腔外科醫學會正考慮邀請胸腔內科、放射科等相關專業人士,共同針對發現肺結節的後續處置,建立共識指引,讓醫師與病患討論治療方式時,有一致的參考建議。

醫療處置沒有唯一解答,唯有醫師為病患與醫療品質著想,病患也在資訊充分的情況下尊重專業建議,才能盡可能避免對人體有害、又浪費資源的過度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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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炎是一切疾病的元兇!台大醫師教你早餐這樣吃,改善身體慢性發炎 2019/02/04
良醫健康網

「發炎」是藏在疾病背後的秘密殺手
幾年前《時代》雜誌曾做了一個封面報導。說的是與心臟病、癌症及阿茲海默症的發生,密不可分的「秘密殺手」。這會是誰呢?正是越來越受重視的健康議題──「發炎反應」。

人體的發炎反應分為兩種,一種是急性發炎,一種是慢性發炎。急性的發炎反應是人體遇到傷害時進行修復的一個必要過程;但如果這個必要的發炎過程拖得太長太久了,就會發生「自體免疫疾病」。相信有不少人聽過這個詞,常常醫生在診斷了半天,無法歸咎出疾病成因時,就會說是你的免疫力失調、自體免疫能力出問題了。而這類疾病的型態及發生率確實持續增高中,例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及牛皮癬(就是俗稱的乾癬)等,都是身體長期慢性發炎導致的問題。事實上,癌症及阿茲海默症也是不同部位的細胞產生慢性發炎的結果。

吃對了,可以有效抗發炎
除了前面所講的病症外,頭痛、腰痠背痛、過敏等任何長期性或突發性的疼痛,也是一種發炎現象,面對這類不是病的不適,不少人會吃消炎止痛藥、抗組織胺劑來解決。這類藥物能有效抑制疼痛,卻也會傷害腸胃及腎臟,長期服用的話,還會破壞腸胃道的黏膜健康。

皮膚及黏膜是人體免疫系統的第一道防線,這就像古代的城牆,象徵一個國家的國防能力,如果城牆非常穩固、滴水不漏,外來的入侵者就不容易得逞。對人體來說,皮膚及腸胃道黏膜的健康,正猶如這座城牆,是人體第一道非常基礎也萬分重要的防禦。

每一種藥物都有相對應的副作用,為了抑制發炎、疼痛而吃藥,結果卻招來另一種問題,不想陷入吃藥的循環的話,應該怎麼做呢?有沒有什麼優良的營養成分可以取代藥物,既能產生治療的效果,卻又不會有副作用呢?回顧發炎反應的機轉就會知道,打造非常健康的皮膚及黏膜就能成功地防堵外來的侵犯。而正確健康的生活方式及飲食習慣,即能建構出健全的腸道黏膜系統,強化人體第一道防線的保障防護功能,在病原菌入侵時,免疫系統能夠迅速地反應並加以制伏。此外,也可以適當的補充Omega3、鳳梨酵素及薑黃這幾種抗發炎的好東西,當飲食過度和身體過勞,導致免疫功能失衡時,這些天然的營養素能發揮補強作用,促進免疫機制抵禦外敵。

最佳的抗發炎食物:蔬果、正確油脂
原始人蔬食飲食是一種有效的抗發炎飲食法。從抗發炎飲食金字塔可明顯看到金字塔的基礎以大量無澱粉蔬果、優質蛋白質及好的油脂為主,這些都是不容易使血糖飆升的主食類。早餐時可吃些堅果類,並且多吃酪梨、芝麻及橄欖油等富含單元不飽和脂肪酸的食物,這些都可改善發炎。說到蔬果的抗發炎性及抗癌性等好處,一言難盡。

不少蔬果或天然食物都具有抗氧化性,或者能啟動酵素的解毒功能來對抗老化,像是蘋果、石榴、芭樂、苦瓜籽、苦瓜、海藻、燕麥、洋車前籽殼粉、各種菇類與洋蔥等。而且蔬果的抗氧化效能還可以抑制癌細胞生長,或促進癌細胞分化,削弱它的影響力。甚至當這些蔬果或天然物質的抗氧化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還能促使癌細胞加速凋亡,也能提升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的敏感度,而且副作用極少。

修復腸胃道的天然酵素
人體的腸胃道需要很多種類的酵素來協助維持健康,但其實許多食物中就存在這些對人體有益的酵素,尤其是蔬果類。只是大多數的酵素是由蛋白質組成,因此高溫烹調容易破壞它的活性,所以熟食能夠得到的酵素比較少。

食物中的酵素主要為澱粉酵素、脂肪酵素及蛋白質酵素。如果真的無法均衡飲食來獲取人體必要的各種酵素,則建議在營養補充品方面選用含有前面提及的消化道所需酵素,或適量補充水果吸收其中的重要酵素成分。下列四種水果含有大量的分解酵素,適量食用可以成為保健的好幫手:

青木瓜
通常尚未成熟的青木瓜甜度不足,但豐富的木瓜蛋白酶和維生素C都存在它的果肉裡,具有促進消化的效用,並且能夠分解肌肉中的乳酸,減輕身體在過度運動或勞動後堆積過多乳酸所產生的疲勞感,對於體脂肪的囤積也有預防功效。

奇異果
含有大量的維生素C和具高度抗氧化效果的多酚,能夠養顏美容。它的食物纖維和醣類也對腸內益菌的繁殖很有幫助,足以媲美乳酸菌的整腸效果。尤其它特有的含硫蛋白分解酶,對於促進消化有特別明顯的效果,而綠色奇異果的含量較黃色奇異果高出許多,越成熟的果實含量也越高,對於很愛吃肉的人很有助益。

鳳梨
它含有大量的維生素B1,能夠將食物纖維及糖分轉化成能量,而果肉及莖部裡也蘊含豐富的消化酵素,食用後能幫助人體分解蛋白質。鳳梨酵素除了具有抗發炎、增加免疫力及溶解血栓的三大功效外,也能讓肉質變軟而適合料理,是有益健康的好水果。

香蕉
含有澱粉酶、麥芽糖酵素及蔗糖酵素等各種消化酵素,並且含有豐富的鉀,對於人體代謝水分頗有幫助。

體力孱弱時,適當補充營養輔助劑
人體是靠吃進體內的食物或營養素來建構與維持每日身體必要的機能運作,如果吃進了不好的東西,身體自然也會照單直接吸收以因應生理運作所需,結果就架構出一個戰力孱弱的防護網了。但如果你提供了好的營養素給身體,自然也會被吸收為生理機能所用,建構出完善的免疫機制,為健康正常的細胞築起一道道的堅固防衛牆。

大家都知道,建立規律作息、減少壓力、培養適度運動的良好生活習慣、多食蔬果與膳食纖維等營養均衡的健康正常飲食,對健康至為重要。但是,真的能夠這樣面面俱到落實的人又有多少?

假如檢視自己的生活型態與飲食慣性,其實無法每一項都做到,那我們到底能夠為自己適當地補充些什麼營養輔助品呢?萬一營養失調引發發炎反應,也需要對應的營養素來達到抗發炎的平衡效果。藉此為大家介紹幾個補強免疫防護網的好幫手:必需脂肪酸Omega-3,以及具有抗發炎效用的鳳梨酵素與薑黃素。

吃對Omega-3
Omega-6與Omega-3是人體主要兩種必需脂肪酸。其中Omega-6,在堅果、麥片、大豆油、玉米油等油品當中存量甚豐。它除了主要保護細胞的結構外,也有調節代謝、促進免疫反應發生及強化血小板聚集的凝血功能。可想而知,如果過度攝取Omega-6,一直啟動發炎反應來對抗病菌及凝血效應,反而可能引起心血管疾病。

Omega-3多存在於深海魚類與藻類中,它在生理機能中也有著重要的作用,能協助預防血管堆積物的產生,包括降低身體不正常發炎的情況、血液過度發炎的預防、胰島素反應的改善、促進細胞膜的健康,以及調節前列腺的分泌等,整體來說具有抗發炎的效果,能減少心血管疾病的發生。

在日常的飲食中,Omega-6較容易攝取到,而Omega-3則比較少見於一般能夠廣泛攝取到的食物裡,這兩種必需脂肪酸其實在體內是會相互競爭的,所以需要較刻意去加強補充才能維持住兩者的平衡,但同時也增加攝取到有益油脂來建構生理系統的機會。

飲食中的Omega-3
Omega-3多存在於亞麻仁籽、核桃、芥花油及深海魚油中,含有多種脂肪酸,其中我們常聽到的EPA (Eicosapentaenoic Acid;二十碳五烯酸)、DHA (Docosahexanenoic Acid;二十二碳六烯酸)及ALA(α-亞麻酸)則是對人體健康非常重要的類型:EPA有助於降低血液黏稠度,能保護心血管組織;DHA對於腦部、心臟、神經系統、腎臟及眼睛的機能運作有直接影響。

正確的飲食觀念是充足的睡眠與適當的運動外不能忽視的重要習慣。不正確的飲食方法導致肥胖,更會促進慢性發炎,而必需脂肪酸中的ALA和魚油中富含的DHA、EPA等則能夠抑制親發炎性的物質產生。但相反的,人造奶油、速食、高溫油炸食品及大部分植物油所富含的亞麻油酸,則會促使大量生成親發炎性的物質。

我們常聽到廣告主打用來補充Omega-3的魚油或水產動物油類,多數取自冷水魚類的脂質,像是鯡魚、鮭魚、鯖魚、沙丁魚、鮭魚、鱒魚、鯷魚等。魚油確實富含EPA及DHA,亞麻仁籽裡的ALA則會在體內被轉化為EPA、DHA,對於發炎反應與癌細胞生長具有一定的改善及抑制效果,油菜籽油與紫蘇籽油也有豐富的Omega-3成分。在食用的習慣上,這些油脂不宜高溫烹調,早餐則可以增加一小把堅果類種子,也加些芝麻及橄欖油在生菜沙拉中。這些含有豐富單元不飽和脂肪酸的成分,都具有改善發炎的效果。

天然的消炎劑│鳳梨酵素
討論到抗發炎,就要好好認識一下鳳梨酵素,因為它對於腸胃道的保健很有貢獻,具有不容小覷的抗發炎效果,也是一種不可或缺的營養輔助品。

鳳梨酵素就是鳳梨蛋白酶,大致包含了兩種物質:一種是從鳳梨科的植物萃取來的蛋白酶,另一種則是這些蛋白酶和鳳梨榨取出來的其他成分所結合的。換句話說,鳳梨酵素可以說是一群蛋白分解酵素與一些醣蛋白的總稱。它具有三大功效:抗發炎、提升免疫力及溶解血栓。最早於1957年被應用於醫療領域上,是因為它能夠成功地阻隔一些原本會加速發炎反應並使情形惡化的發炎代謝物。

簡單來說,就是鳳梨酵素可以幫助身體有效減少一些不必要及過度的發炎反應,它能夠協助身體細胞阻斷發炎反應的傳遞,告訴身體正確的訊息來降低發炎情形,也避免繼續過度的發炎,對身體造成更多的傷害。

進一步的理解,則是如同我們前面提到的,發炎反應乃一連串很複雜的過程,需要許多細胞因子、激素、前列腺素、各種白血球及血小板釋放出來的血管擴張物等多種物質,來控制這個發炎反應的系統運作,而鳳梨酵素可以調節它們的合成,並切斷這一串發炎反應作用的傳輸路徑,所以有抗發炎的功效。

仔細地解析鳳梨酵素的作用,在於它可以分解具有止血效用的血纖維蛋白,降低血小板過度集結,對於血液裡、尤其是動脈中出現的血栓情形有一定的減緩效果,而這類的疏通效應也能抑制水腫的發生。

此外,它還可以減少發炎前列腺素的產生,使前列腺素這種強力的血小板凝集劑降低一些效能,避免引起發炎,同時提升抗發炎前列腺素的競爭力,更加抑制了一種用來媒介發炎反應產生的舒緩激素,進而減緩發炎。鳳梨酵素還可以降低吞噬細胞的活性,削弱它們的戰鬥力,減少自由基的產生,並且加速人體用來消滅侵入物的顆粒白血球及單核球的細胞吞噬作用,使肌肉發炎的情形得以緩解。

保肝的薑黃素
隨著現代人逐年增加的生活壓力及空氣汙染、輻射汙染、紫外線等生活環境的各種負面影響,坊間越來越多營養輔助品。其中不乏強調含有消除自由基的抗氧化成分,例如葡萄籽、紅酒萃取物、綠茶葉萃取物、朝鮮薊葉萃取物及薑黃素等,而其實這些成分對於保護肝臟細胞也是有所助益的。尤其過去一年,功能醫學對於薑黃素有所肯定,認為它是一種能夠協助肝臟解毒並具有抗發炎功能的有效成分,美國也有許多關於使用薑黃素的個案見證。

印度咖哩中的橘黃色成分就是薑黃,而薑黃素則是從薑黃的根莖中所萃取,這種黃色的薑黃萃取物,早期是食品工業應用的一種天然食用色素,但相關研究指出天然薑黃素對人體健康更高的效益在於它的抗氧化能力,不僅比維生素C的抗氧化能力多出2.75倍,也是生物類黃酮的2.33倍,還比維生素E的抗氧化力高出1.6倍。臨床醫學上發現它除了有抗氧化效用外,也因為它具有的抗炎作用能夠預防血液凝固,故對於降低血脂、抗發炎、抑制腫瘤、抗癌及預防動脈粥狀硬化都有不錯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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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生病拖垮全家 周大觀基金會將推動全責護理公投 2019/02/19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力挺台大護理系兼任副教授周照芳推動的台灣醫療全責護理,希望明年能公投護理人員法增列「全責護理事宜」及保健署增列「全責護理給付」,周照芳說,在台灣一個病人可能拖垮全家,甚至還發生照顧者「累死」比受照顧者還早走的情況,希望未來能比照在歐美、或其他東南亞國家都有的護佐制度,減輕住院家屬負擔、避免護理師過勞,才能全面提升護理醫療照護品質。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周進華、全球熱愛生命獎章得主周照芳等人今天在彰化秀傳醫院開記者會,希望能呼籲各界一起來參與推動全責護理制度。

周照芳說,因為護理人員有限,一直以來醫院都是依賴家屬照顧病人,沒有受過訓練的家屬得兼負照顧病人的工作,不只家屬辛苦,尤其高齡化、少子化,常是老人照顧老人,因太累、壓力大,有時照護家屬甚至因此舊疾復發「走得比被照顧者還快」。

而且一天2000多元的看護費也不是很多人可以負擔,許多家屬因此得辭去工作照顧生病家人,導致家庭經濟出問題。

「全責護理已到了不得不去做了的時刻」周進華說,他為了力挺推動全責護理,走訪世界各國,歐美早就有護佐制,日本也有護佐人員,在醫院照顧病人的工作從來都不是讓家屬或所謂看護去做,而是護理人員及護佐負責。

周進華說,他們希望推動公投,將「護理人員法」增列「全責護理事宜」,保健署應增列「全責護理給付」,護佐費用變成部份負擔,由健保署、住院家屬分擔經費,完成台灣醫護最後一哩路。

不過秀傳醫院護理部主任林淑娟說,秀傳醫院近年也有「看護共聘」制,以減輕照護者負擔,不過還只能用在安養機構送來的急性病患、獨居老人、弱勢病人等,還無法全面性推動,因為醫院也有成本壓力,除非政府制度化補助才可能落實真正的友善照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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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以病人為中心:健康識能與醫病共享決策 2019/02/25
醫病平台 王英偉(國民健康署署長)

「病人為中心」是大部分醫院寫在醫院經營的理念,以前參加醫院評鑑時,簡報的第一張幻燈片,幾乎都是以病人為中心的醫院宗旨,但其後的簡報內容,卻很少扣著這個中心的精神,大家都很重視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在這個精神下,代表了醫療服務、醫療照護提供者與病人三者的互動,病人參與(Patient engagement)是近年倡議的重要議題,但如何落實亦是較少被提到的一個重要環節。多年前李明亮教授從慈濟大學到衛生署當署長時,曾對我說他最想做的一件事是民眾的教育,這句話一直放在我心中,兩年多前我當國民健康署署長,便一直希望把「病人為中心」落實在醫學教育與健康服務上。

醫策會在前一版的醫院評鑑指標中,第一次把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 SDM)列入指標,SDM是一個合作的過程,讓病人與醫療提供者共同做出醫療決定,這個決定是運用醫學上證據,加上病人的價值觀與選擇,執行共享決策並不是一個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要病人得到更好的醫療結果。在過程中,醫療提供者是臨床上的專家,但是病人有個人的經驗,在考慮各種選擇後表達個人的期待,與醫護人員討論後作出決策,真正達到以病人為中心的目的。我們常用三E作為病人決策的依據,包括了:一、最佳研究證據(Best Research Evidence);二、臨床專家經驗(Clinical Experts Experience);三、病人的價值與期待(Patients' Value and Expectation),在考慮上述三E的交集,才是最符合病人的選擇。

對病人來講,有時候就說一個最好的決定是非常的困難,決策輔助工具(Patient Decision Aid PDA)可以幫助病人與醫師討論,協助病人更瞭解臨床狀況,同時澄清個人的價值與喜好,PDA把各種可能出現的好處與傷害以比較的方式呈現,讓病人從個人觀點,比較各種好壞狀況對個人的影響,再與醫療提供者共同作出對病人最適合的決定。輔助工具可以是單張、小冊子、影片或網路的工具,輔助工具並不是建議病人作那一個選擇,或是推薦哪一個選擇,而是協助病人充分瞭解以後,根據自己的價值與醫療提供者一同作出的決定。

在台灣醫界的特殊文化下,任何與醫院評鑑有關項目都會努力推動,在短短的兩三年很多醫院都發展了不少的SDM,醫策會在衛褔部醫事司與國民健康署的支持下,亦產生了多個不同疾病或狀況下的公版SDM,回想發展的初期,透過不同的醫學會或醫院,開了不少的工作會議,亦經過不少的爭議、討論與磨合,發展了我稱之為第一階段台灣版本的SDM,此時是先選出醫師希望病人了解的議題或狀況,以實證為基礎整理,製造出輔助病人決策的工具,提供病人及家屬更清楚透明的資訊,但此階段的SDM,在傳統以父權為主的醫療界,PDA的設計常基於醫師期待病人選擇的方向作規劃,以SDM的精神來說,這只是做了半套,在第二階段的發展中,加入了病人團體的代表,開會時代表了病人的意見的看法,這從醫師的觀點,開始注入了病人方面參與的元素,由於是全國性的病人團體代表,此時僅是一般病人的想法,無法代表了病人在個別狀況下不同需求。

2017年8月,為了更了解SDM的推動,去了美國Mayo Clinic(梅約診所)參訪,他們在SDM 的發展,已有相當成熟的經驗,以最近考科藍(Cochrane)資料庫發表對SDM的系統性回顧,引用了多篇由Mayo Clinic的實證研究,這次的參訪,讓我對SDM有了新的了解。SDM的目的,是作為協助與病人溝通的工具,而不是單純提供知識,發展是先從病人的問題開始,了解病人的需求,包括訪談與觀察,下一步才是以實證資料回答病人的問題,反觀國內過去推動SDM,是先以醫師想要病人知道的問題開始,相較之下前者更能從病人角度切入。所以從2018年開始,以政府鼓勵發展的SDM,必須經過病人需求的探討,從病人的角度作為SDM發展的方向。

SDM只是工具,臨床醫護人員是否願意或正確的運用才是關鍵,一次全國醫師公會以SDM為主題辦理繼續教育,主持人黃富源教授便指出:「觀念很好但很難執行。」在台灣醫師忙碌的臨床中,並沒有足夠時間與病人說明,這可能是部分的事實,也可能是部分的藉口,發展SDM工具與團隊合作,相信更能有效幫助短時間內醫病有效的溝通,達到讓病人參與決定的目的。

另一與影響病人參與有關的因素為健康識能(Health Literacy),SDM是一種工具,健康識能則是一種能力,包括「個人獲得、處理以及了解基本健康訊息以及服務,並以此進行健康決策的能力」。健康識能不足明顯限制了健康資訊的有效散佈和理解,造成健康促進服務使用率較低、服藥遵從性較差、住院率較高、醫療成本增加等健康照護上問題。根據國內外健康識能的調查顯示,低健康識能的盛行率約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間,也就是十位成人有 三到五位對於健康訊息的理解與應用有困難,這些民眾可能聽不懂醫生對病情的解說、醫療人員口頭上的指導,看不懂醫療指示、衛教單張、不知如何提問等,進而影響自我照護以及醫療決策的能力。

台灣過去有很多健康識能的研究調查,但大部分的結果都沒有被運用,國民健康署去年開始首先訂定了符合健康識能的衛教教材標準,讓通過的教材民眾能拿得到看得懂,同時為整合台灣的健康資源,發文各地醫院與衛生單位,邀請他們提供符合標準的衛教資訊,放在國家的平台,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要改善國家的健康識能,有三個關鍵的要素,提升病人的健康識能很重要,但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另兩個關鍵為醫療服務機構與服務提供者,機構的評鑑標準已加入健康識能與SDM的條文,而醫護人員的健康識能訓練亦已開始,如何運用符合健康識能的教材與溝通方式,是一種具體的醫病溝通訓練。在慈濟大學醫學系的課程中,亦已有健康識能的訓練,在課堂外學生運用暑假期間,到不同醫院了解健康識能環境與運作,都能有效提升學生對健康識能實務的了解。

「以病人為中心、讓病人參與」,不只是一個理想或口號,更應落實在每天的臨床工作,回應到李明亮教授的期待與賴其萬教授努力推動的醫學人文,相信在台灣推動SDM與健康識能,是把尊重病人的重要理念,引導出具體的進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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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像偵探 一對一找痛點 2019/01/04
聯合報 整理/記者吳佩蓉

肩膀疼痛的成因非常多,從常聽到的五十肩、肩夾擠症候群到旋轉肌袖發炎、盂唇破裂等等,經由醫師診斷後可能給予相對應的打針或是藥物治療,之後視需要復健。

但在臨床上會發現,明明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但為何復健內容都是熱敷、電療之類的儀器套餐,連建議的運動菜單都一模一樣?其實,打針吃藥的治療多只在急性期效果較好,日子一久又發作。不斷復發讓患者身心俱疲,甚至花費了很多時間、金錢在一些無效的治療。就像文中的患者一樣,做了不適合的運動之後反而狀況更糟。這時,「物理治療」便是能幫助到你的醫療專業。

物理治療從一開始的預防到發病後的復健,治療師都能給予患者「個別化」徒手放鬆及適合的運動,必要的話用儀器輔助治療。治療結束後會提供正確的衛教,例如不要做哪些動作、哪些又是該做的運動等。

所以物理治療師像偵探,細膩觀察患者的動作問題,合理推斷出可能因素並加以修正。例如患者肩膀想舉得更高,常常會聳肩來代償,導致肩頸緊繃疼痛。此時治療師會以徒手放鬆肩頸筋膜、鬆動肩關節,並協助患者舉手,改正錯誤動作。經過多次訓練後,患者可以明顯感受到肩膀的活動順暢,只要再認真配合回家運動,要擺脫長期的肩痛之苦不是件難事。

復健是一段漫長而艱辛的過程,我們會一路的支持你引導你擺脫病痛,只要相信「你好,我是你的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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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創術式為父執刀 他的手術讓全美第一梅約診所都肯定 2019/01/04
摘自《世上最快樂的工作:神經顯微重建手術權威 杜元坤的行醫哲學》

臂神經叢手術的開創者
手術室裡,眾人屏息凝神,目光聚焦在杜元坤執刀的雙手。

透過顯微儀器,杜元坤細細修補直徑在0.01mm以下的神經,用來縫合的線,比頭髮厚度的百分之一還細,難度可比在米粒上雕字。

病人是一名三十歲的男性,七年前,他因為車禍重傷,右手從此失去知覺,向各大醫院的神經外科求助,都被宣告「無法治療」,直接退掛號,他曾經一度沮喪到想自殺。後來,這位病人找上義大醫院,杜元坤拍胸脯保證:「沒問題,我能夠讓你的手可以再活動,也能讓你拿東西。」讓他在絕望中重見曙光。

杜元坤為他做了臂神經叢重建手術,再配合術後密集復健,半年後,病人原本癱瘓的右手重新開機,生活自理已經完全沒有問題。

臂神經叢,由第五、六、七、八對頸椎神經,及第一對胸椎神經所構成,人類所有的上肢動作,從動手指到抬手臂,都是由臂神經叢控制。成人最常見的臂神經叢損傷,多半是車禍或是從高處摔落的嚴重外傷。而臂神經叢手術,屬於神經損傷的治療與重建,一般多是神經外科、整形外科醫師才會做的手術,杜元坤是骨科出身,卻能成為臂神經叢手術的權威,他又是怎麼辦到的?

跨足臂神經叢手術契機
杜元坤的「跨界」,始於他擔任總醫師時,開了第一台顯微手術。當時主要是接斷指,後來又因為幫忙「收拾殘局」,開始做皮瓣手術。做了兩年後,他又開始覺得所學不敷使用。

「那時候,我陸續遇到一些肩膀受傷、頸椎受傷的病人,雖然我幫病人固定好骨頭,但他們還是無法動彈,原來是因為臂神經叢受傷。我就開始念書,才發現臂神經叢的治療非常困難,成功率往往不到一O%。偏偏我個性就是不服輸,越困難的事就越想挑戰。」杜元坤說。

有一天,某位住院醫師的舅舅,因為臂神經叢受傷被送到杜元坤診間,幫忙固定好骨頭,隨即轉到整形外科,處理後續的神經修補,但對方竟冷言冷語地說:「搞不好是你在固定骨頭時弄斷病患神經的?」擺明羞辱的態度。

一般來說,臂神經叢手術的黃金治療期是受傷後的三到六個月,被激到的杜元坤對那位住院醫師說:「如果你相信我,給我一點時間,我會幫你舅舅做好這手術,如果不相信我,就轉到整形外科。」

大概是杜元坤的手術功力頗有口碑,這位住院醫師與病患選擇相信他。於是,他開始埋首苦讀,讀出心得後,再用屋頂上養的老鼠來練習手術,已經胸有成竹,就安排做生平的第一台臂神經叢手術。

因為從來沒做過,又沒老師教,杜元坤就在手術房裡慢慢做,這一做就是十二個小時。手術結果很成功,給了他很大的信心,以後需要做臂神經叢手術,他就不用再看整形外科的臉色。而且,熟能生巧後,杜元坤手術的速度愈來愈快,第一次需要做十二個小時的手術,如今同樣手術,他只需要三小時就能搞定。

跨科搶病人犯禁忌
杜元坤精通的手術愈來愈多,甚至跨足神經外科、整形外科的領域。他認為,骨科醫師本來就不該畫地自限,應該盡可能為病人解決疑難雜症,但其他專科醫師卻對此嗤之以鼻,認為他不守本分,把手伸過來搶病人。

杜元坤在長庚當主治醫師第一年,因為是骨科唯一做顯微手術的人,當時的院長張昭雄就要他以顯微手術為題,進行一場全院的演講。演講後,整形外科資深教授站起來批評:「你這手術做得太醜,在我們看來是不入流的。」

「可是病人術後的狀況都很好。」杜元坤回。

「那是因為沒有比較,如果病人是在我們這邊做手術,結果一定會更好。」那位整形外科教授說。

「如果要做比較,你們的處置就是截肢。」杜元坤重砲回擊。

眼見雙方針鋒相對,張昭雄趕緊出面緩頰,一方面要求杜元坤對師長保持禮貌,另一方面也要整形外科教授對後輩有度量。

演講結束後解散,在回科裡的電梯中,一位整形外科醫師沒注意到杜元坤站在後方,就開始議論:「杜元坤這個人太蠻橫了,到處搶別人的手術來做,說不定哪一天,他連我的臂神經叢手術也會搶去做。」

當場杜元坤冷冷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已經在做『臂神經叢手術』了。」電梯裡的氣氛之尷尬,可想而知。

前進梅約致力於研究
盡管杜元坤顯微手術越做越好,整形外科仍然對他不以為然,認為那只是土法煉鋼。終於有一天,張昭雄找來杜元坤談話,要他出國進修一年,否則就不准在院內做顯微手術。

一開始,杜元坤打算申請美國知名的杜克大學醫學中心(The Duk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以下簡稱杜克),一切手續辦妥,假也請好了,出發前一個月,卻收到杜克通知,以申請程序有問題為由喊停。他後來才知道,院內有人寫信到杜克說他壞話,並推薦別的醫師過去。

第二次申請時,杜元坤學乖了,而且相當低調,沒讓人知道他申請哪一所學校,直到大勢已定,才公開他要去全美排名第一的梅約醫學中心(Mayo Clinic)進修。

位於明尼蘇達州的梅約醫學中心,雖然英文名為「診所」,其實是家規模宏大的醫學中心,每年從世界各地,有近兩百萬個病人前來,希望能夠為他們的疑難雜症找出答案。

一九九五年,杜元坤來到梅約醫學中心,進行為期一年的進修,對於熱愛研究的他,可說是如魚得水。

赴美之初,杜元坤帶著太太同行,只是太太人生地不熟,丈夫又整天在工作,待了幾個月後,就先行返台。從此,杜元坤索性連宿舍都不回,每天泡在實驗室,不眠不休地工作,短短一年,完成SCI (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學引文索引) 六篇論文,其中五篇被選入梅約醫學中心年度最佳十篇論文中。

杜元坤這麼賣力的原因,除了想爭一口氣;另一個原因是他父親當時正因糖尿病導致腳部潰爛,隨時可能截肢。杜元坤自認,出這趟遠門,他背負不孝的罪名,所以一定要做出成績,讓父親以他為榮。

以自創術式為父執刀
同年耶誕節前夕,杜元坤收到台灣方面通知,說父親狀況惡化,必須截肢,杜元坤靈機一動,前去邀請指導教授艾倫‧畢夏趁著國外的年節假期來台一遊,雖然事出突然,教授竟也答應了。

抵台第一天,杜元坤帶著遠道而來的教授去見張昭雄,鼎鼎大名的梅約醫學中心教授來訪,張昭雄自然是欣喜不已,問對方有無想觀摩的手術,畢夏教授表明想看整形外科主任的手術,可惜當天沒有手術,但杜元坤隨即對老師說:「沒問題,我有台手術。」教授嚇了一跳,原來,杜元坤要做的手術,就是幫他父親開刀。

杜元坤的父親因為右邊大腿血管塞住,於是,他做了一台皮瓣手術,將左邊大腿的血管接到右邊大腿的膝蓋,再從膝蓋接到腳。這種手術不但他之前沒做過,過去台灣也沒人做過,只出現在教科書上。

手術順利完成,杜元坤的父親十分欣慰地對他說:「花那麼多錢送你學醫,總算值得了。」

而當場觀摩的畢夏教授回美國後,又請杜元坤在美國做了一台相同的手術。「因為美國的糖尿病患者很多,這個術式後來在梅約醫學中心發揚光大,被稱為『梅約術式』,事實上是我帶起的。」杜元坤難掩驕傲。

看好杜元坤的表現,畢夏教授原先希望他能留在梅約,只是往後工作內容就會以實驗室研究為主,但杜元坤還是希望做臨床醫師,因此婉拒教授美意,選擇回台,而梅約醫學中心肯定他的研究貢獻,還頒發給他傑出校友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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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再進步 問診還是第一步 2019/01/21
醫病平台 江建緯(和信醫院一般內科專研醫師)

在醫院值班的夜晚,一群醫學生圍著一張胸部X光片,病人有肺部惡性腫瘤,X光片右下肺呈現不明原因的發炎。這群學生討論發炎的各種可能,包括肺腫瘤浸潤、纖維化、支氣管擴張、肺炎等,其中一位向我求救:「學長,請教發炎是甚麼原因?」

我看了一眼,發現單憑X光片難以下診斷,因為病人呼吸太快、躺在床上照X光,肺的下半部擠在一起,另外,發炎區域和肺腫瘤在X光片上位置重疊難以區分,病患因長期吸菸造成肺部慢性纖維化,使得診斷難度大幅提高。

我問:「病人有什麼症狀?」其中一位說:「病人住院中第一次發燒,安排胸部X光檢查和抽血」我接著問:「病人有其他症狀?」學弟搖頭說:「沒時間問,看見推著X光機器的放射師經過,立刻請過來照X光。」

只拍X光片 怎能確定問題
聽完回應,我想繼續了解病人發燒情形,學弟回答:「答案可能就在這張X光片裡。」我提問:「目前蒐集到的只有發燒,發燒細節也不清楚,你怎麼知道一定和肺部有關,而不是其他問題?」全場一片寧靜。

那晚,看完病人病歷後,快步走到病房,發現病人呼吸稍快,病人女兒立刻發問:「X光看到什麼?什麼原因造成發燒?」我表示需進一步了解,女兒說:「可以馬上處理,等等再問嗎?」我搖頭說:「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改變治療方式,且抽血結果還沒出來,給我幾分鐘問診。」

女兒心不甘情不願地說:「自從父親得肺癌後就是我一人照顧。當天早上,他喝牛奶後嘔吐,隨即嗆到咳嗽不止,咳嗽的痰比平常多,且更黏稠,等醫院開藥太久,我由自己的護理背景判斷,拿止咳藥給爸爸吃。」

觸診 發現吸入性肺炎
邊聽她講,我將右手放在病人右後背,感受到「音覺震顫(vocal fremitus)」現象,代表相對應在X光發炎區堆滿痰,這是一種理學檢查,當下很有把握地說:「依據目前所蒐集的證據,妳爸爸最可能的診斷是『吸入性肺炎』。」

醫學生常說,照胸部電腦斷層可解決這種問題!電腦斷層可以告訴你病人是肺炎,但無法告訴你是「吸入性」肺炎;且電腦斷層有輻射暴露,也是幽閉恐懼症患者的夢魘。

傳統診斷 被當老掉牙
傳統醫學診斷模式,先「詢問病史」,再由蒐集到的病史對病人施以「理學檢查」,如視診、聽診、扣診、觸診、接下來抽血、影像檢查。這個模式被現代醫學生視為「老掉牙的醫學傳統」。醫學生最常說:「在現代醫療忙碌程度下,直接影像檢查和抽血最有效率!」但,檢查之後呢?

如果無法得知答案,可能得安排更多檢查,病人更慌張,再去其他醫院或接受「不確定的診斷」,對病人而言,到他院尋求「第二意見」或接受進階檢查花的時間成本,真的「快速」、「有效率」嗎?

詳細問診 不會傷害病人
傳統醫學診斷依然存在,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病史詢問」和「理學檢查」不會造成傷害;「抽血」要挨針、會瘀青、造成感染等;「電腦斷層」和「X光」等影像檢查有輻射劑量,電腦斷層顯影劑也增加腎臟負擔或過敏風險。

找出病因就像在凶案現場找線索,精密檢查就如指紋採集過程,吸入性肺炎如同要找的凶手,醫師彷彿警探。如果警探辦案只參照採集的指紋而不審問嫌疑犯,如何準確破案呢?

吸入性肺炎,過去醫師靠問診、雙手和聽診器就能診斷,隨著科技進步,光靠先進影像儀器和抽血檢驗,缺乏詳細問診和理學檢查,捨本逐末的做法反倒使吸入性肺炎不容易被發現,不容易確診,變成住院常見且容易殺死病人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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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疊床架屋 能改善醫療疏失? 2019/01/31
聯合報 王明揚/清大榮譽教授、國際人因工程學會聯合會前理事,江柏逸/醫療人為失誤專家

近日花蓮慈濟醫院繼注射尿液事件後,又發生護理師注射劑量失誤事件。院方回應其原因在新進護理師「不小心」;同時衛福部表示應確實建立SOP,加強教育訓練,才能避免再發生。

醫院坦承錯誤,主管機關並強調了改善措施,似乎合情合理,不會再犯,實則不然。請想想,除了時間、情境不同,每次事故的結果,豈不都是套用這項公式嗎?如果有確實找到疏失的根本原因,並對症下藥,落實改善,怎會歷史一再重演?

事實上,許多事故調查單位,無論是本單位或外來的調查單位,往往提出瑞士起司理論說明事故發生的多層原因與巧合的微小機率,但這個理論或可深入淺出地作說明,卻無法真正深入地分析探討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從瑞士起司理論的說明,社會上似乎看到調查有了結果,也提出了改善措施,但通常歸納出的原因(如新進人員不小心),只是事故進行過程中的某個時間點的現象,並非根本原因!其根本原因的挖掘,必須以鍥而不捨、打破沙鍋問到底的精神,不斷深掘(如為何會不小心?),才能接近之(未必能真正發掘出)。

以現象為原因的結果,提出的改善措施,多半脫不了加強教育訓練與建立SOP。問題是,醫院內教育訓練何其多,SOP不也是出了事就一再強化確認、再確認?SOP疊床架屋的結果,終至執行時耗時費力,無法落實!

醫界多年來已推行了根本原因分析與建立標準作業程序,雖有成效,但每次遇到醫療人為事故,總是以「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設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實質只要達成行政上或法律上的解決方案,就可結案了。這樣的處理方式,完全不需要找到根本原因,或針對根本原因提出改善對策,這才是類似的事故一再重演的根本原因!

諷刺的是,高明的醫術能精準診斷,對症下藥,藥到病除;但是當醫院要診斷自己的病症時,卻諱疾忌醫,無法面對病情,做精準的診斷,對症下藥,豈不怪哉?該是醫界(或交通界、產業界等)面對失誤現實,找出失誤真因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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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明知故犯 擬負責車禍所有人醫療費 2018/11/15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健保署盼推動修法 取消酒駕者健保給付 並代位求償
酒駕肇禍致傷亡事件仍層出不窮,健保大數據顯示,酒駕事故死亡風險為一般車禍的五、六倍,醫療費用也高於所有車禍的平均值。健保署最近與立委討論,希望推動相關修法,研擬取消酒駕者車禍事故健保給付,甚至能夠代位求償,由酒駕者負責車禍所有醫療支出,不要浪費社會成本。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說,明知酒駕是極度危險的行為,不少人卻還是一意孤行,一旦發生車禍意外,往往傷亡慘重,民國102年至106年間酒駕肇事事件,導致745個家庭家破人亡,光是106年,就造成87人死亡、6160人受傷。

分析健保大數據,與非酒駕案件相較,酒駕所引起的死亡相對風險高出五倍,酒駕肇事者死亡相對風險達六倍,其他受累者死亡風險是一般事故的三倍。

李伯璋說,分析103年至105年醫療院所申報資料,發現每年用於酒駕車禍事故醫療費用約1.7億至3.1億元,平均每起事故約需8萬到11萬元,明顯高於所有車禍醫療事故平均醫療支出的6至7萬元。

李伯璋說,肇禍者咎由自取、害人害己,所衍生的醫療費用,比一般交通事故高出許多,對健保及社會造成極大負擔,社會成本不可以被浪費。因此,健保署與朝野立委合作,希望推動相關法令的修法,以期符合公平正義。

李伯璋指出,努力方向有二:一為健保不給付酒駕者車禍意外的醫療費用,也就是酒駕肇事者必須自付該車禍意外所有醫療費用,包括急救、住院以及後續治療等費用。此外,酒駕車禍意外相關傷者醫療支出部分,將採取代位求償,例如被撞傷的行人、機車騎士、汽車駕駛及乘客等產生的醫療費用,均由酒駕肇事者負責,健保不支付這筆錢。

立委估12月完成連署
李伯璋說,取消酒駕肇事者的健保給付,以及代位求償其他傷者醫療費用,茲事體大且複雜,非健保署所能決定,必須在立法委員協助下,修改道交條例、第三責任險等相關法令,才能上路。

據了解,部分立法委員正展開連署,預計將在12月可完成連署。李伯璋強調,酒駕當事人了解酒駕風險,卻仍我行我素,理應負擔所導致傷亡的醫療費用,達到風險分擔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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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是「不治之症」醫師解析大眾對感冒的錯誤概念 2018/11/20
元氣網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內科醫師 張友平

說感冒是「不治之症」並非說非死不可的意思。和癌症是完全不同的。「不治」包含兩重含義:既是感冒無需專門的治療,也是沒有可以治癒感冒的藥物。眾所周知感冒是病毒引起的,而現在世界上還沒有有效的殺病毒藥物,不管吃什麼藥都不能縮短感冒的病程。然而人體被感冒病毒侵入後,免疫系統立即產生相應的抗體。當抗體累積到一定數量時病毒就被殺滅,感冒也就自行痊癒了。這一過程時間不長,輕的病例只要幾天時間,重的也不會超過半個月。所以有過一句幽默的名言:「患了感冒,治療的話半個月就好了,不治療時則要十五天。」意思是治不治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用藥就好得快些。

在醫療行為比較規範的國家和地區,對普通感冒的病人一般都是這樣處理的。即多喝水、多休息,如果發燒超過39度以上,可以用點退燒的藥物。除了特殊情況都不打點滴,不用抗生素。就是這樣,幾天也就好了。

不過,感冒不吃藥、不打針在我們這裡是行不通的。首先是觀念上的不同,我們習慣於花了錢掛號看病,醫生就得給我開藥。光講幾句多喝水什麼的,就想把人打發走?沒那麼便宜!如果等感冒自己痊癒,那要開醫院幹什麼?所以,病人既然來了,做醫生的總得開點什麼藥給他帶回去,不然非吵架不可。久而久之,醫生自己也覺得感冒必須吃點藥才放心,沒有特效藥,不能開點抗生素預防一下細菌感染嗎?再有是現行體制上存在缺點,喜歡過度治療的醫生不會受到懲罰。所以,又是點滴又是中藥西藥,幾百塊錢就這樣沒了。

然而話得說回來,症狀較重的病人還是需要用點藥物的。但目的不是為了殺滅病毒、中止病程,而是減輕症狀——假如有的話。比如病人發熱較高,或頭痛厲害,就可以用些退熱止痛片,也可以用點安眠的藥物,這些都有利於減少病人的精神、體力消耗。

市場上數以百計的各種「感冒藥」實際上也僅能起到這樣的作用。以比較有代表性的泰諾(Tylenol)為例,它由4種成分混合而成,其作用分別是退熱、止痛、減輕鼻塞、鎮咳和抗過敏等。如果病人這些症狀都存在,那麼吃這種藥片是能有效地減輕不適的。如果只有一、兩種症狀,就不妨選擇比如退熱劑等單一作用的藥物更為合適,也更便宜。

至於發熱不高,也沒有明顯症狀的病人一般不需要吃「感冒藥」 。因為它對病情幫助不大,而且有時其中的抗過敏藥會引起頭昏、嗜睡、倦怠等副作用,對駕駛、夜班作業的工人等會有不利影響。一個普通的感冒病人只需要多喝水和休息,沒有特殊情況是可以不用藥的。但在年老體弱、有夾雜病症以及發熱過高、或懷疑合併有細菌感染時,就應該及時就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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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病友 2018/09/28
聯合報 楊志良(病友聯盟理事長)

除傳說高僧,不食人間煙火,百歲打坐中圓寂外,幾乎人人都是曾經、現在或未來的病友。

醫療體系從衛福部、健保署、醫療院所、醫事人員、製藥業,全是因照顧病友而存在,這是WHO所說的「以病人為中心」,也是WHO、國際病友聯盟(IAPO)及二代健保法中一再強調的,病人有三項基本權利:知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及參與的權利。

可惜的是,台灣醫療體系舉世稱讚,但仍有行政部門及若干醫界人士,不以病人為中心。

比如說,近年健保屢有新突破,健保署建構雲端藥歷,醫院醫師的處方全部上雲端,不同醫院醫師馬上可發現是否重覆或錯誤開藥;今年下半年藥歷又與病歷連結,該開卻不開,或開了不該開的藥,一目了然。

然而雲端藥歷卻有一大破口,診所仍實施簡表,開什麼藥不必登錄,有沒有開藥也沒有查核,健保每日就支付廿五元,三天七十五元為限。醫師公會本位主義作祟,未以病人為中心,用各種理由抗拒廢除簡表。改進之道,主管機關對不配合登錄雲端藥歷,及不列印完整藥袋資訊的,應該終止特約。

在病人知和選擇的權利方面,歷經多年努力,也有很大進步。一九九九年可拿到就醫費用明細;二千年末期病人可選擇緩和安寧療法,不再急救;二○○六年開始享有獲得全部病歷權利;○九年經過醫改會長期努力,藥袋上相關資訊清清楚楚,包括醫師藥師姓名、商品名、學名、服用方法、主要功能及可能副作用等;一一年末期病人有拒絕治療及呼吸器拔除等權利,眾病友不再需要為了醫療產業生存,任由醫療體系擺布。

但不以病人為中心事件仍然不斷。如一六年拜耳公司治療血友病的「血凝素第八個因子注劑」發生藥效問題,全球回收,台灣卻晚十五天才宣布。食藥署收到訊息後,只發文藥師、醫師、醫院等公會,卻不通知有廿年歷史的血友病協會,顯見食藥署及拜耳公司心目中均沒有病患。更可惡的是病友會去文食藥署,要求未來若有類似事件,應立即通知病友,卻未見適切回應。

最後一項是病友參與。各進步國家不論是醫療制度制定、醫療機構管理、醫藥科技評估,一直到新藥新科技是否納入給付等討論,均有病友投入。然而台灣「全民健保會」設置辦法中,竟然沒有病友團體這一項。「全民健保會」功能在辦理全民健保費率,審議給付範圍等,卅五名委員中,有醫界、付費者、政府及學者專家代表,唯獨沒有病友,病友團體只能與一般社會團體參與抽籤。

這完全違反WHO及IAPO的病友參與基本權利,僅只此項,台灣就沒資格倡議加入WHA。後經台灣病友聯盟及各病友團體向衛福部抗議,才允許加入一名病友代表,這哪是以病人為中心?

甚且,病友曾受健保署委託,派代表在共同擬定會議(已由食藥署核可的新藥新科技是否納入健保給付)會場隔壁視訊旁聽,竟被醫事團體抗議休會,病友何等委屈。

天下沒有完美的制度,台灣健保若真要成為典範,在「以病人為中心」方面,恐還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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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是危機還是轉機?「勇敢」與否決定你的命運 2018/10/01
元氣網 林靜芸

外科手術有固定的風險,一般人總以為沒發生併發症才叫作好醫師。只是在專業界的認知,擅長處理併發症才配稱好醫師。 手術併發症可能是術中大出血,可能是傷口無法縫合。處理併發症需要瞬間決策並精準執行,困難度爆表!也就是這種時刻,醫師的能力高下立現。

我的老師是有名的心臟外科權威,我當住院醫師時期,有一天老師主刀作開心手術。剛開始氣氛愉快,使用電鋸鋸開胸骨時,肥厚的心臟被電鋸劃到,破洞瞬間大噴血。我還沒看清發生什麼事時,老師的大手指已按在傷口止住流血,語調平靜命令護士準備器械,精準的縫合心臟。十分鐘內脫離險境,之後的手術順利結束,病人平安。

我也跟過另一位醫師,做動靜脈廔管結紮術,剝離時器械意外闖進血管管壁,造成大出血,醫師當場咒罵護士拿錯剝離器,抱怨燈光不佳,責怪麻醉不好,要求特殊金屬止血夾,手術室亂成一團,病人失血休克,搞了好幾個鐘頭才止血!術後病人除了需要輸血,還需住加護病房。

處理併發症是醫師教育的重點,醫界流傳一個很正面的故事:某個病人的開腦手術,實習醫師太累,邊拉勾邊睡覺,醒來發現肌勾壓到腦,實習醫師擔心造成傷害,選擇向主治醫師報告,主治醫師檢查確認無礙。但是吩咐實習醫師好好追踪,實習醫師心有愧疚,一天數次探訪病人,還從院外買點心給病人,病人後來無事出院,對於醫院的照顧讚譽有加,其至寫信給院長,要求表揚該位有愛心的實習醫師。

我們從小被教育要「勇敢」,每個人都熟背英國納爾遜將軍暴風雪時,不畏風雨,堅持上學的故事。勇敢不是魯莽,勇敢是認清事實,專注當下,毫不畏懼,果斷向前。小醫師整天憂心忡忡,擔心併發症,憂慮醫療糾紛。但好醫師平常充分準備,遇到狀況,專注應付,不會去注意小節,更不會作出愚蠢的決定。

人生無法避免意外,正如外科醫師無法避免併發症。我們平常就該定義自己的人生,設定目標。意外發生,要不要被擊垮是自己的選擇,如果正面應對,意外有時是人生轉機的催化劑,讓我們見到更多可能,得到經驗,激起心中的熱情,活出全新的自己。年齡增加,體力下降,意外發生即使無力反抗也能選擇適應,並在過程中得到平安及喜樂。

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在徐志摩赴英留學二年後,得到公婆的允准,帶著兒子赴英團聚。沒多久她的腹中懷上老二。沒想到在人生地不熟的英倫,徐志摩為了別的女人,竟逼她打掉胎兒以及離婚。當年的張幼儀堅持生下老二,帶著幼子,在歐洲完成學業才回到中國,她先在東吳大學教德文,而後擔任上海儲蓄銀行副總裁,並自創雲裳服裝公司。她持續關心徐志摩,養大幼子,侍奉公婆,晚年尋得良伴,得到兒子的同意結婚,勇敢以自己的力量耕耘自己的人生。

文學愛好者歌頌徐志摩是浪漫才子,對我而言,張幼儀才是勇者,替「人生要不要快樂是自己決定」作了最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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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汙是看不見的殺手 加速公告第三批公共場所納管對象,人們可享有更安全的呼吸權2018/09/05
工商時報 謝易晏

台灣室內空氣品質協會理事長鄭茂錫,致力於空氣品質維護已超過 10多個年頭。理事長鄭茂錫表示,台灣為季風氣候的海島,加上工業 廢氣及沙塵暴的威脅,空氣汙染可以說是看不見的殺手。尤其人們每 天有9成的時間都活動於室內或車內,病從口入可預防,毒從鼻進無 法檔;唯有從政府到全民皆自主管理建立「食安至上身體健康,空品 第一生命延壽」的概念,才能夠減少空汙所帶來的危害。

行政院環保署於100年11月23日通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分別於 103年7月及106年1月公告第一批(大專院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社 福機構、政府機關辦公場所、鐵路運輸業車站、民用航空站、大眾捷 運系統運輸業車站、展覽室及會議廳、商場等10類型)及第二批(電 影院、KTV、健身房、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博物館及美術館等6類)為 納管對象,此政策實施至今已4年多,逐漸受到社會的重視,人們可 明顯感受到空氣品質的重要性,無論是強迫納管執行或是自主管理都 有卓著的成效,更是值得繼續發揚推廣。

環保署於107年委託學術單位執行調查研究計劃,針對第三批即將 納管的對象作評估調查已完成,有4,000多家即將公布列管的幼兒園 、生火燒烤飲食店及金融醫療單位,進行改善納管督導。若環保署能 夠加速公告第三批納管的機關單位,實現對社會大眾的承諾,讓全國 的人民都能享有更安全的「呼吸權」,放心在室內呼吸到潔淨的空氣 。除此之外,民眾也可從食衣住行各個層面來改善空汙,例如祭拜時 減少焚香燒紙錢,戒菸以及改騎電動車等,防治空汙你我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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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洗動搖的牙齒 它竟神奇自癒?2018/09/07
聯合報 巫火爐

在成長及就醫習得的觀念,總覺得牙齒動搖了就該拔掉。

2005年,我上排左邊倒數第二顆牙齒動搖得厲害。就醫,醫師說:「X光顯示,那顆牙齒的牙根黑掉,不可能康復了,拔掉吧!」我接受儀器檢查的結果和醫師判斷,同意了,也安排好拔牙的時程。

到了約診前一天,我突然好懶,去電診所:「我明天不去拔牙。反正快掉了,讓它自然脫落,再去做牙齒就好。」

說真的,我有點生氣、有點報復心理,從那天起三餐後,我以沖牙機沖牙時,總是在那顆動搖的牙齒沖洗比較長的時間,沖洗時滲了一些血,還有點癢癢的、疼疼的,越癢越疼我越是加長時間,恨不得直接把那顆牙齒沖掉下來。

令人意外的,經過好幾天沖洗,那顆動搖的牙齒不但沒掉下來,還好像沒動搖得那麼厲害了。經過一個月,那顆動搖的牙齒竟牢牢固固,好像不曾發生過什麼事。

我好意外,高高興興的去找牙醫。牙醫眼睛睜得大大的:「怎麼可能?」

再檢查、照X光,的確是原初那顆,黑掉的牙根依然黑,只是當真不動不搖了。我據實告訴牙醫,牙醫讚嘆說:「太不可思議了!你這自我療癒歷程可以發表在國際醫學雜誌哪!」

只是沖牙,動搖的牙齒為什麼能康復呢?醫師沒說,我胡亂猜想:一來,沖牙也是一種按摩,按摩恢復了牙齦的生命力;二來,沖牙會滲血,滲出來的血也把壞份子拖出來了;三來,沖牙會疼,疼是一種訊號,通知全身細胞分泌某種物質趕過來救援。

是這樣嗎?抱歉,我不是醫療工作者,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此後,我的牙齦發炎,生齒包,我以沖牙機加強、加長沖洗,忍忍痛、滲滲血,過些時日都能復元。

2005年迄今,13年有餘了,我那顆醫師說非拔不可的牙齒,還屹立不搖站在那兒執行任務。每次跟人聊起牙齒,我就得意述說我的經驗,同時也為年輕時被拔掉的那幾顆牙齒悼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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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過了一生 2018/09/07
聯合報 洪惠風

從生活歷程中找出蛛絲馬跡
每個初診病人的病史,我都會問得很詳細,因為要偵破複雜的病情,就得從生活歷程中的蛛絲馬跡找出線索。

「您做什麼工作?」

「已經退休十幾年了,以前做小工、土水什麼的。更早以前在南部做農。」

「有沒有做過任何空氣不好,或是接觸到汙染物的工作?」

「曾經在瑞芳做過半年的礦工。」

記錄的同時,我突然心動了一下,不禁抬頭看看病人光鮮亮麗的獨子。

就在這一瞬間,病人的一生浮現在我的腦海裡,既像是八點檔,也像是阿信的劇情,我的想像力飛馳著:病人在南部做農多年,但因為生活實在太困苦了,就決定到北部打拚。先到瑞芳,做了半年礦工,卻不適應礦工的生活,又到了台北,找到落腳之處,為生活有一搭沒一搭地做著小工、做著土水,逐漸技術成熟了,抽菸、喝酒、檳榔變成唯一的娛樂。含辛茹苦地,他終於把獨子養大,兒子也非常成材,長大後讓家庭脫離艱苦的環境,且非常孝順,不忘父親養育之恩,陪著爸爸來醫院就診……

詳細的故事我問不出口,但就讓我留著想像吧,父慈子孝的家庭,總是讓我動容。

從事醫療這個行業,讓我們接觸到病人一生的悲歡離合,分享病人一生的喜悅與眼淚,是特權,更是責任。

每個人都有一段精采的人生
在南部時,我遇過總鋪師、地理師、潛水員,每個人都有一段精采的人生。

在台北的病人們,就又不一樣了。曾有一個病人,長得中等身材,已經有些發福,一點也不像史恩康納萊或是湯姆克魯斯,可是他卻說以前的工作是「中央情報員」;有人告訴過我,情報員的長相一定要不起眼,也不可能身邊充斥著美女,沒想到竟然是真的。

最近有一次我拿病情說明衛教單給病人,七、八十歲的老太太有些遺憾地拒絕了,她跟我說:「我不識字。」

「我六、七歲時就去顧囝仔。」我看著老太太,以為聽錯了。是她說錯了吧,還是我聽錯了?應該是十六、七歲?病人沒理我,又自顧自地繼續說:「那時爸爸過身,我六、七歲,還有一個哥哥,媽媽就讓我去別人厝內顧囝仔。」

短短幾句話,就跟我們分享了她早年的故事。是童養媳嗎?還是別的?她六、七歲就開始照顧別的小孩,沒有念書的機會,她去的那一家是富貴人家嗎?還是窮苦家庭?生母後來有改嫁嗎?幸福嗎?哥哥呢?有聯絡嗎?

她陷入了回憶,我與跟診的護理師們看著病人,也陷入想像,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精采的詩篇,我在門診聽過各式各樣病人的故事,深深覺得沒有哪個人的經歷是無聊的,也沒有誰比別人更優秀,或更低賤。有時我會想,醫生的使命是幫助病人,陪著他走過一段人生,有時長,有時短,有時幫得上忙,有時幫不上,在這段時間中醫病之間所建立出來的情分,才是真正醫師價值的所在,這可不是任何人工智慧能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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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疼痛 2018/08/15
元氣網 林靜芸

我的父親是早年台北有名的開業醫師,病人包括許多政商名人,父親已經往生多年。最近聽一位董事長說他50年前坐骨神經痛,已經預約住院手術,家屬堅持尋求父親的意見,父親勸他把疼痛當成上帝的警告,檢討生活方式,也教他避免某些姿勢,他的疼痛因而舒緩,躲過手術。董事長說後來了解當年脊椎手術正在發展,風險很大;更加感謝父親。

父親擅長治療疼痛,印象中有位漂亮的太太,經常來看診,抱怨不同部位的疼痛。這位太太丈夫寵溺,很會撒嬌。切個水果就手腕痛,走點路就膝蓋痛,服侍公婆就肚子痛。父親應該是所有的招式都用完了,居然要她把注意力放在有趣的事物,學著「痛痛的生活」!當時的我,年齡還小,無法理解身為名醫的父親怎會說出這種話!

疼痛有大有小,有長有短,我的朋友是麻醉醫師,她說人如果沒有覺得自己有什麼器官,是很幸福的事情,她因為年輕時爬山,摔傷膝蓋,經常覺得自己有卡卡的膝蓋,很不舒服。

朋友的身體只有膝蓋,我卻有眼睛與背;眼睛先天乾眼,角膜容易擦傷,俗話說情人眼裏容不下一粒沙子,我的眼睛卻像有數粒砂子。背部是典型外科醫師職業病,經常下背痛以及左側坐骨神經痛。平常的日子運用所學,努力照顧自己正常過日子,上個月差點被擊垮。沈重的背痛,伴隨著骨盆腔的不適,突然來襲!喜歡工作,喜歡運動的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找不到舒服的姿勢,疼痛太厲害,想了好幾個診斷,最擔心的是癌症?!

恐慌的心情中,我重新開始核心肌群運動,並每二小時練習棒式姿勢,這次的背痛來勢洶洶。文獻記載世界人口的9-12%正患有下背痛!背痛與年齡有關,年齡愈大,背痛治癒率愈低,復發率愈高。日常行為習慣包括坐、站、走的方式,尤其近代人在電腦前一坐好幾個小時,帶給背部小關節極大的壓力!

我的背痛在減少坐姿,增加棒式運動之後消失。早上起床,沒有背部的感覺,實在很爽,可惜美好的日子非常短暫,眼裏的砂子不甘寂寞,開始攪局,我忽然領悟父親教病人,「痛痛的生活」是什麼心情。

疼痛是一種感覺,原是上帝為人體設計的警報系統,如果疼痛的程度是生活可以正常,身體沒有醫療狀況,其實不必驚慌更無須憂鬱,只要「痛痛的生活」,渡過急性期,警報停止;疼痛就能緩解!

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疼痛是人類邁向堅強的安全測試,沒什麼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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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健保門診「輕重不分」…該重質不重量了 2018/08/07
聯合報 黃達夫

日前參加第三波「健保改革─醫療分配正義再探討」的研討會,老實說,心中有很深的感觸。

我在1989年底回台工作,希望能夠貢獻25年所學,為台灣醫學教育的改善以及醫療品質的提升盡一份心力。所以,對於任何醫療公共政策的議論,我都積極參與,儘管經常挫敗,但從來沒有缺席過。

健保 第一步就走錯了
至今,仍深感遺憾的是,健保第一步就走錯了!因為開辦急就章的關係,延襲了公勞保舊制,而失去了一個改革創新的機會。

今天健保的門診費仍然是輕、重病不分,不論是兩分鐘打發一個感冒的病人,或是看一位輾轉來到第三家醫院,醫師必須花時間,去了解病情來龍去脈的晚期癌症病人,健保都是一律給付兩百多點,經常還要打折扣。

加上,普遍過於低廉的給付標準,導致醫療院所以增加門診量,及削減人力來對應給付的不足。最不堪的是,開辦之初,八所醫學中心的院長們,缺乏領導者的高度,只顧自身利益,而聯合起來破壞分級轉診制度,今天的醫療亂象於焉形成。

為破產而改革 沒改到根本
而前兩波健保改革,只為了因應健保破產危機而去增加財源,對於健保制度的缺失,至今沒有從問題的根本下功夫。導致台灣醫療形態嚴重扭曲,醫療風氣日益腐化。

因為和信醫院參與陽明醫學院醫學生的臨床教育有年,因此,我例常參加醫學生的加袍典禮。最近,有位同學來錄影,希望我能夠講幾句鼓勵的話。

績效當道 醫學生淪血汗人力
在思考我該說些什麼時,不由得對這一世代的醫學生感到歉疚。因為我知道,自從醫學中心的院長們去破壞分級轉診制度以後,醫學中心的教授們,在論量計酬的績效制度,以及論文數升等的雙重壓力下,把他們的工作重心放在門診及實驗室,而懈怠了臨床教學的職責。醫學生、住院醫師淪為病房的血汗人力,卻缺乏師長的教導。

今天,台灣的醫學生、住院醫師的學習環境甚為惡劣。完成訓練後,又處於同樣不健康的執業環境。要堅持學醫的初心,做對的事,必須有不可憾動的是非觀以及超乎常人的自律,才不會在不知不覺中隨波逐流。

在這樣的現實下,去祝賀這些未來的醫師「鵬程萬里、前途無量」,是很虛偽的。因為我心中明瞭,他們身在一個黑暗的時代。

用「價值醫療」 找回學醫初心
但是,他們的日子還得過。我能做的,是衷心地期許這些未來的醫師培養自我學習的能力,用心充實自己,努力尋找越來越稀有的典範老師,跟著他們的足跡往前走。更要積極地結合志同道合的同儕去創造自己的未來。一同去推動健保制度往「價值醫療」改革。讓專心為病人做對事情的醫師得到應有的報償,讓重量不重質的醫療院所在價值競爭的過程中,被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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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管路錯置衛福部稱少見 專家狠狠打臉 2018/06/25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台大洗腎管路錯置 日前衛服部認為少見
對於台大加護病房洗腎管路錯置事件,衛福部認為這類情況相當少見,不過,國內病人安全訪查專家詹廖明義卻狠狠打臉,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指出依照經驗法則,實際發生個案可能是通報醫療疏失的300倍至600倍。

針對台大醫院爆發洗腎插錯管一事,主管機關台北市衛生局科長何叔安指出,今天行文台大,要求院方提出報告,說明事情經過,了解事件始末後,衛生局才能做出懲處。

洗腎插錯管滿月 台大未通報「不違法」
這起重大醫安事件發生於5月25日,今天滿月,台大迄今仍未向衛生局提出通報,是否有違法之處?何叔安指出,依據現行法規,除了法定傳染病,並無強制規範醫院一定要通報醫安事件。

記者查詢醫策會網站,「2016年台灣病人安全通報係年度報告」顯示,當年度全國醫院所通報的管路事件多達1萬12件,其中造成18人死亡、64件極重度或重度。

進一步分析,單一管路事件中,以鼻胃管發生最多,高達2121件,其次為氣管內管口管1465件,至於洗腎透析相關管路意外則有356件,平均每天發生一件。

醫療疏失「被視為小事,大多賠錢了事」
詹廖明義為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咨詢專家、中區醫療網病人安全訪查專家委員、中國醫藥大學兼任副教授,他指出,大部分醫療院所將醫療疏失視為一般小事,非得等到病人死亡、植物人,才會嚴肅面對,但大多只是賠錢了事,如果沒有深刻反省,同樣錯誤可能一再發生。

醫病資訊不對等 專家建議衛服部修法
詹廖明義透露,中部某醫院就發生過好幾起病患插管位置錯誤的重大疏失,原本應該通至胃部,卻連至肺部,結果一灌食,食物就跑到病人肺部,造成吸入性肺炎,就有病人因此死亡。

詹廖明義說,在醫學上,醫院醫師以及病人可說是資訊嚴重不對等,他建議,衛福部應該儘速修法,要求醫院,一旦發生將因醫事人員疏失導致死亡、植物人的警訊事件,應該立即通報,並在一段時間內提出完整的根本原因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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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質子治療 值得醫界反思 2018/06/29
聯合報 黃達夫/和信醫院

四月底,紐約時報有篇評論美國質子治療中心存亡的報導,很值得國內醫界反思,更值得台灣民眾藉此來了解,一般人不容易看到的,醫界不光明的一面。

雖然質子科技早在1954年就治療過第一位病人,但在2000年以前,全美只有兩座質子設備。一座在哈佛教學醫院,專門治療全美各地轉介過去罹患罕見的顱內、眼底及少數小兒腫瘤的病人,另外一座設在加州私立Loma Linda醫學中心,於1990年啟用。

公關人員 來台招攬病人
我還記得1990年代,Loma Linda公關人員周遊列國去招攬病人,曾兩度到台灣,來醫院拜訪我,希望我們轉介病人到Loma Linda接受治療。

因為質子治療設備非常昂貴,Loma Linda除了到處找病人外,也想發展常見癌症的治療,來增加病人數,才有可能回收成本。正好,當時因PSA篩檢的普及,美國早期攝護腺癌的病人大幅增加。Loma Linda看到機會,認為質子科技比光子更精準,對周遭組織傷害較小的特性,可以減少治療攝護腺癌所造成「失禁」以及「性功能喪失」的後遺症。

這樣的假設,聽起來很有道理。因此,Loma Linda就快速累積病人,質子中心轉虧為盈。攝護腺癌的質子治療儼然成為更好的選擇,保險公司也在病友團體的強壓下,被迫給付此昂貴治療的費用,不久,質子中心就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地冒出。

醫師誘導 接受昂貴治療
記得在2007年美國質子中心剛展開劇烈武器競爭時,紐約時報就曾有一篇報導。當時,接受採訪的哈佛教授Anthony Zietman很直白地說:「一旦醫院做了昂貴的投資,有些醫師雖知道有療效相當且更便宜的療法,卻往往會因承受壓力,而去誘導病人接受昂貴的治療,這就是醫療的黑暗面」。

直到2012年,攝護腺癌的質子治療與強度調控光子治療(IMRT)的隨機對照組臨床試驗報告出爐後,才發現事與願違。質子治療不但療效沒有更好,副作用反而更大。保險公司也不給付了!質子中心的存在,第一次受到挑戰。

療效一般 副作用卻更大
接著在M.D. Anderson放射腫瘤科Zhongxing Liao醫師主導下,自2009年進行五年的隨機對照組臨床試驗,比較質子治療與強度調控光子治療肺癌的結果,在今年1月揭曉,再一次跌破許多人的眼鏡,再度證實質子治療的療效,不但沒有比較好,副作用還更大!

根據紐約時報調查,目前美國質子中心已有超過三分之一面臨財務危機,有的已關門,有的宣布破產。當記者徵詢歐巴馬總統的醫療顧問,腫瘤內科醫師、醫療政策專家Ezekiel Emanuel的看法時,他說:「當某種治療法的療效與另一種治療法的療效相當,卻要付出高貴很多的價錢的話,就是沒有效益(inefficient)。如果,投資者是藉著沒有效益的療法去賺錢,當他虧錢時,我們沒有必要為他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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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調查接錯管」醫改會:球員兼裁判 2018/06/26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台大醫院發生洗腎接錯管的疏失,影響六名患者,其中兩人死亡,院方初步判定結果與接錯管無關。醫療改革基金會認為,台大此舉 「球員兼裁判」,院內疏失由院內調查有失公允;但國內病安專家表示,人為操作就一定會犯錯,應鼓勵醫院通報,有助改正,別犯同樣的錯誤。

根據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統計,國內醫院自願通報案件,二○一六年管路事件通報就有一萬多件,其中單一管路造成病人傷害,最多是氣管內管,俗稱洗腎的血液透析相關管路位居第五。另外,根據調查,發生管路阻塞錯誤比率,以靜脈注射導管最高;其次為血液透析相關管路。

醫改會研究員楊東麒表示,從醫策會報告來看,接錯管路不只發生於洗腎機,其他所有的管路都有可能,這些還是自願性通報的數字,臨床上發生的案件絕對遠多於此數。不過,醫改會近年提供「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修法建議時,要求將病安事件列入強制通報項目,但遭醫界反對。

楊東麒表示,加拿大、英國等以要求特定病安事件,醫院必須要強制通報,並由政府成立公正的第三方調查小組調查,避免球員兼裁判;院內疏失由院內調查有失公允,以此次台大事件例,如今北市衛生局雖已介入調查,卻已事隔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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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針、開錯刀 「鼓勵通報 才能改善問題」 2018/07/01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李樹人

「只要是人為操作,就可能會有疏失。」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直言,沒有人希望醫院出現病人安全事件,每個防錯機制都是建立在慘痛的教訓上,但政府應鼓勵院內通報(本會意見:行政及立法單位應建立強制醫護通報機制,其次增加民眾醫後強制回饋機制,雙向檢核,以改善台灣醫療環境。),才能從細節中揪出魔鬼,同步改善系統性問題。

「病人安全事件 」是指醫療過程中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引起的不良結果與傷害,從給錯藥到病人跌倒、醫院暴 力事件等,台大和中國附醫洗腎接錯管事件則為「管路事件 」也包括在內。目前病安事件通報採取各醫院自動通報,並無強制性,自二○○五年至二○一六年,全台參與通報系統的醫療機構有七○三二家。

但醫改會執行長朱顯光認為,由於並未強制醫院通報,部分醫院可能避重就輕,未必與實際狀況相符。他認為,醫院應負起病安責任,通報目的不是究責,而是找出問題癥結。

高靖秋也說,二○○二年新北市北城醫院曾發生打錯針事件,院內護理人員將肌肉鬆弛劑誤當作B型肝炎疫苗,造成七名新生兒一死六傷,事後檢討原因,發現兩種藥劑外型類似,經檢討後,當時的衛生署要求疫苗必須儲存在專門冰箱內,防堵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高靖秋說,有時錯誤的源頭可能來自「口語表達」,美國曾有一起開錯刀事件,主刀醫師向護理人員確認開刀部位,主刀醫師詢問是否為「Left(左邊)」,護理人員回答「Right(對)」,但主刀醫師誤將「Right」認為是右邊,導致開錯了部位,之後調整手術確認部位時的說法,不得再回答「Right」。

過去也有醫師字跡太過潦草,導致護理人員看錯施打劑量,後來規定毫升一律寫「c.c」,這都是經過慘痛教訓才建立起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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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安事件頻傳 醫改會為病人喊冤 2018/06/30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台大和中國附醫加護病房洗腎插錯管路,看似單純的病人安全事件,卻突顯出國內醫院醫師與病人家屬間極度不平等。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說,大部分醫院在面臨重大病安事件時,都不會主動告知家屬,由於資訊專業極度不對等,如果醫院不說,病家根本無從得知醫師、護理師等醫事人員犯了哪些致命疏失,只能歸於病人的命不好、病情危急。

全世界均求醫院應該主動通報病安事件,這可說是世界潮流,但在台灣,沒有法令規定,醫院就消極以對,朱顯光說,法令成為最低標準,而醫療院所就像打地鼠遊戲的玩偶,只有冒出頭時,才可能被敲打。

朱顯光強調,現行本醫療法就有相關規定,醫療院所如發生品質管理、安全制度上,出現疏失,應該向主管機關回報,但實行細則中卻沒有強制規定,也就是鼓勵通報,如果沒有通報,也沒關係。

對於醫療法修法,朱顯光相當悲觀,認為緩不濟急,甚至依照今年六月通過草案版本,台大發生洗腎接錯管路,也不用通報,因為醫院認定這不算是死亡、重大傷害事件。

正因缺乏相關規定,發生病安事件後,醫院沒有通報,也不用負責任,2003年起,醫策會成立病安平台,醫院為了交差了事,只報了一些無關緊要的芝麻小事,例如病人跌倒、吃錯藥等,可信度不高,與實際狀況完全不符。

朱顯光說,醫院應該負起病安責任,通報目的不是究責,而是找出問題癥結,讓院內醫事人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並獲得病人家屬的諒解。

朱顯光強烈呼籲,建議衛福部善用醫院評鑑,相關法規要求醫療院所必須主動通報異常意外事件,只要落實此項規定,在四年之中,只要發生異常意外,卻未即時通報,就應該扣分。此外,衛福部應該建立病患通報系統,病人或家屬遇到問題時,可以主動通報,這會是更重要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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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醫療疏失 33醫療單位響應0x2020 2018/04/21
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

醫界推估,台灣一年約有逾十萬人因吃錯藥、或接受錯誤處置、手術疏失等而受到傷害、甚至生命受到威脅。台灣病人安全推廣同好會今天串連全台33家大型醫療院所、醫療相關協會與醫療儀器公司,在台中舉辦推動病人安全共同行動大會,並響應國際「0x2020」大誓師,目標是在2020前將可預防的死亡人數降至0,提升台灣在國際的能見度。

台灣病人安全推廣同好會創辦人、台中市仁愛基金會董事長詹廖明義說,他從13年前,投入國內的「病人安全」宣導,強調「問到底、說到底、傳到底」信念,透過各醫療院所重視並落實病人安全,並且在6年前成立台灣病人安全推廣同好會。

詹廖明義指出,台灣病人安全推廣同好會去年首獲美國病人安全運動基金會認可,成為台灣第一個成功加入「病人安全」運動的公益團體,當時結集全台19家醫療院所、協會、醫療儀器公司代表上台公開宣誓落實。

詹廖明義說明,世界衛生大會(WHA)將於下個月在日內瓦召開,台灣雖未收到正式邀請函,但台灣今年新增14家醫療院所響應0x2020的行列,也就是徹底執行七大病安運動指導原則,在2020年前達到將「可預防的死亡減少至零例」的目標。

推動病人安全共同行動大會也禮聘美國醫療儀器警報管理專家Maria Cvach來台演講「醫療設備警報一連串疏失,如何構成完美風暴」,及日本九州大學後信教授談「2018全球部長級病人安全高峰會議報告」,讓與會者夠掌國際病人安全新趨勢。

詹廖明義說,他也以完全非政府組織獲邀參加在世界衛生組織主辦的第三屆全球部長級病人安全高峰會議,他秉持初衷繼續用「病人安全」讓台灣在國際發聲。

「詹廖明義*病人安全文化塾*」:http://blog.udn.com/ptsafetyrm/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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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費用精準審查 揪出不必要醫療行為 2018/04/23
聯合報 李伯璋

23年前健保開辦,健保醫療支出從每年2200億元到去年的6600億元,成長三倍,其中門診支出,以檢驗檢查及藥費大幅成長,對健保財務衝擊很大。

若增加保費來開源,一定會有民怨,在尊重醫療專業下,健保署與醫界共同管理不必要醫療行為來節流,是推動項健保改革工程的要務之一。

健保署運用大數據分析,固定檢視花費最多的前20項醫療行為,如電腦斷層、超音波、核磁共振,以醫院、醫師、病人分別歸戶統計,將各醫院、醫師的醫療行為與同層級醫院與醫師的中位數比較,若發現檢查案件與看診病人數比率明顯高出同儕甚多,便請相關領域醫師協助專業審查,並將資訊回饋給各醫院管理階層。

建構節省醫療資源浪費的機制,讓循規蹈矩的醫療同儕得到合理給付,民眾才能擁抱愛心的醫療照顧。

檢查報告上雲端 厝邊醫師更有力
以病人最大利益考量,為減少重複抽血檢查、減少重複用藥的醫療風險、減少多次照射X光之輻射劑量、減少多次胃鏡與大腸鏡檢查的不舒服,健保署積極推動醫療資訊的雲端查詢政策。除了讓民眾在各院所就醫時可以跨院查詢各項檢驗檢查報告,也可以看到包括電腦斷層、磁振造影、大腸鏡、胃鏡、超音波及X光等影像結果,壯大基層院所醫師的診療實力,民眾不必遷就檢驗檢查資料在大醫院的無奈,可就近由厝邊好醫師協助健康把關。

有關醫療院所申報給付費用的審查作業,往往被醫界詬病,健保署基於善盡財務管理的立場,依據「全民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服務審查辦法」,依法行政把浮報、虛報、濫報個案予以核刪。由於每年醫療費用申報有三億六千萬多件,健保署不可能每件都審,全年審查案件頂多兩百五十萬件,審查比率不到百分之一,這樣的比率勢必仰賴抽樣審查,於是有所謂隨機審查,按比例放大回推核刪至百倍的情況。

大數據分析把關 老鼠屎無所遁形
這種大海撈針式的隨機抽審方式,一定有漏網之魚,且當核刪倍數過大,必然對院所帶來財務衝擊,也引發醫療人員對健保署的不滿。於是,健保署積極與醫界研商,訂出隨機抽審核刪回推倍數至可接的上限,已於四月上路,針對現行給付條件未臻明確,或相關處置在專業見解存在歧異,健保署邀請醫學會逐項檢討,回應醫界對健保改革的期待。

台灣健保採取單一保險人的年度支出總額制度,各醫療院所衝高服務量,點值就會稀釋,一旦少數人不依法申報,便吃掉大家的總額。未來健保署將透過大數據分析,以精準審查為目標,把篩異審查的案例回饋給所有院所及院長作。

期待台灣醫界共同參與健保改革,務實面對問題,民眾跨院所就醫時,主動請醫師利用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減少不必要的重複醫療行為,對民眾有益,節省醫療費,才可能讓醫界獲得合理醫療給付,一步一腳印,改善台灣醫療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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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台灣醫療 需要由量到質的革命 2018/02/06
聯合報

不可否認,AI(人工智慧)未來在醫療界將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然而,我們不能忘記,它只不過是一個促進醫療品質與效率的工具。真正能夠幫助全民獲得健康照護的關鍵,則是醫療政策與給付制度。

管理大師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2006年出版《醫療革命》一書,倡議「價值醫療」。他認為當今,醫療界論量計酬,不論做好、做壞,做越多賺越多的給付方式,使得醫療費用持續上升,卻無法提升醫療品質。

因此,他主張醫療界需要從量到質的革命。醫院必須提供負責任的醫療,給付制度要酬勞醫療品質與成效。

醫療成效升 成本也跟著降
近年來,歐美專家、學者不斷發展各種品質測量的指標、改善醫療品質的策略及各種論質計酬的給付制度。這些創新行動一再地證實,當醫療機構遵行實證醫療準則,減少醫師之間做法的差異性,則不但醫療成效提升,醫療成本也跟著下降。

反觀台灣,媒體上的醫療新聞,有關血汗醫院、醫護過勞、醫療糾紛等議題從未間斷,卻很少看到從量到質的醫療革命的討論。

雖然台灣宣稱健保「俗擱大碗」,占GDP不到7%,但是,台灣健保費用與自付醫療支出幾近各半。除了住院的差額及部分負擔外,絶大多數的自付花費是保健食品、高額檢查及所謂先進療法。這些花費是否值得,卻很少成為公共議題。

自付額醫療 並未扼止濫用
儘管,健保署對給付項目,仍然沒有很有效的扼止濫用與浪費的方法,但多少還會對極明顯的濫用做出刪減或懲罰的遏阻動作。但是,對於病人自付的醫療項目,就完全管不著,容許很大的濫用空間。

譬如,根據實證研究發現,以低劑量斷層掃描為非高危險群的民眾做肺癌篩檢,明明是「弊大於利」,但是,台灣的醫界龍頭卻帶頭做不智的事。又如,以機器手臂開子宮肌瘤,美國已禁止。

還有,到今天,所有回顧質子治療的論文都不能證明質子治療對絶大多數癌症的治療優於光子放射治療。

儘管,一次性術中放射治療,目前尚無長期追蹤之第三期臨床試驗支持其在乳癌治療之適應症。但是,台灣一些醫院卻把它當做例行的治療,病人不但須自付20、30萬元,而且,還可能要冒比術後放射治療更高的復發風險。

非營利事業 更是良心事業
醫療不但是非營利事業,更是良心事業,健保論量計酬的給付制度,造成醫界濫用與浪費,健保支付價格過於低廉,更創造了醫界以衝量及高貴自付項目來增高利潤的機會,受害的是資訊不對等的病人。

自己的生命自己救,全民一方面要主動養成良好的飲食和生活習慣維護健康。更應積極參與台灣醫療制度改革,促成台灣醫療由量到質的革命。當各醫療院所的醫療費用與醫療成效公開透明時,全民根據價格與成效選擇最有價值的醫療,使為病人利益設想的醫院好好生存,唯利是圖的醫院自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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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審查改制」 醫檢量異常就追 2017/11/03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劉嘉韻

健保預算有限,但前廿大醫療檢查每年就花掉健保近一成的經費。為遏止醫檢浮濫亂象,健保署長李伯璋昨天宣布,即日起將大幅改變審查模式,從現行以隨機抽審為主,改為「立意抽審」(審查特定異常項目)為主,並針對電腦斷層、磁振造影、超音波等主要檢查項目,以及執行檢查量高於平均的院所或個別醫師,進行立意抽審。

醫改團體表示,支持審查制度改變,但希望審查標準更公開透明,相關程序須標準化。

有人年驗血近百次
一名男子去年共做廿四次電腦斷層,也有民眾去年曾做廿一次腹部超音波、另有一民眾去年做了九十六次血液檢查。健保署統計,去年前廿大檢查費用燒掉健保近七百億元,第一名電腦斷層支出約九十二億元、第二名超音波約九十億元、第三名磁振造影支出約五十八億元。

健保自開辦以來,即委由專科醫師審查院所申報費用之合理性,抽樣方式分為「隨機抽審」及「立意抽審」,如不符合給付規定,則不予給付。過去以隨機抽審為主,占所有醫療案七成,立意抽審僅三成。

隨機抽審難把關
「每年醫療個案有三億多件,隨機抽審如同亂槍打鳥,無法為健保省錢!」李伯璋強調,健保署有責任為健保資源把關,而立意抽審才能遏止醫檢浮濫亂象,比隨機抽審更有意義。由於改變審查制度無需修法,即日起就可實施,審查制度將改變為立意抽審占七成為主、隨機抽審則占三成,並特別針對檢查執行量過多的醫院或醫師,進行立意抽審。

例如,某家醫院執行某項檢驗的檢查量超出同等級醫療院所的平均值、或某位醫師執行某項檢查量特別多,甚至一名病人在短期內多次接受相同檢查,都會成為立意抽審目標。

「健保署早就該建立審查規範,」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現存許多健保的問題,都是因隨機抽審而無法查出,例如前陣子的林口長庚子宮鏡案件,如靠隨機抽審根本查不出來;醫改會支持健保署建立良好的審查制度,但希望能夠有標準化程序,以及具體審查指標可以遵循,而非「有人爆料才抽審」。

檢驗結果擬上雲端
此外,避免民眾重複受檢,健保署近期將邀集各醫院開會討論,檢驗結果雲端共享。該方案已在林口長庚、台中榮總、成大及高雄榮總四家醫院測試,最快預計明年元旦起擴及全台醫院正式實施,讓病人短期內於同間醫院、或跨院就醫時無須重複受檢,除讓病人可以不用於短時間內一再挨針抽血、照X光等檢查,也能為健保省下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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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赴陸能寫中文病歷 為何在台堅持用英文? 2017/11/27
聯合報 高克培/「推動病歷中文化行動聯盟」發起醫師

筆者行醫四十二年,為了瞭解民眾對「病歷」到底是如何認知,日前在某大醫院前做田野調查。四天以來,發現大部分民眾對病歷的目的和重要性了解非常淺薄——「病歷是醫師的事,管那麼多?」令筆者非常感慨。

先以刑事訴訟比喻:檢察官和警察訊問被告、自訴人和證人等必定當場製作的「筆錄」,必求句句屬實,且要當事人仔細閱讀、確認並簽字,以求筆錄能還原真相,未來法官依此判決,務求勿枉勿縱。

再以食安做比喻:先進國家重視食品安全,食品包裝必須附「食品認證」,不但可確認食物的來源,一旦發生集體感染或中毒,馬上可以溯源、究責,保護消費者。

「病歷」也類似。以最常見的「頸或腰痛」、「脊椎骨刺」為例:患者訴說疼痛有多久、什麼位置、痛苦到什麼程度或如何影響生活工作,醫師理學檢查發現那些神經功能受到損害,檢查檢驗又有什麼證據,醫師從各種可能有效的療法,例如一、「不管它」,二、各式各樣的藥物,三、復健的物理治療,四、開刀手術等等中,依據什麼做建議、做搭配以及執行的次序,還有醫病之間如何溝通互動、最後如何做決定、治療結果等,在在都是醫療關鍵。

因為醫師怕時間久遠淡忘、空口無憑,必須以文字記錄下來,這個記錄就是病歷。簡單說,病歷就是醫師的醫術和醫德的呈現。

為了精準,法律的筆錄、食品的認證等所有文件全都以大家共同熟稔的母文記載。為什麼獨獨攸關健康、生命的病歷例外,長期使用英文,難道醫師都是阿兜啊,而我們百姓是他們殖民地的人民?

病歷內容除了少數名詞,如藥品和化學物很難用中文書記外,無法用中文表達者非常少,對資訊發達的台灣根本不是問題。拋開百姓「知的權利」不說,醫師們又有什麼法定權力把患眾說的國台語硬要多此一舉、勉強翻譯成洋涇濱英文?

有醫師藉口「與國際接軌」,更是荒謬。全世界各國都用自己的母文寫病歷,他們比我們脫軌?該接軌的是醫學和醫師們自己、不是病歷;如果告訴隔壁老歐吉桑,他痔瘡的病歷與國際接了軌,他一定回罵「接個鬼」!

有醫院大老說「沒時間寫中文」,胡扯,難道寫英文就有時間?他的英文倒比中文更精準、流暢?

筆者更要揭露,台灣醫師到大陸行醫賺錢時,可立刻改用中文。醫界對自己同胞為什麼抵死不肯?難道台灣人比較賤、沒程度看看自己的病歷?

病歷品質就是醫療品質,說清楚更要寫明白。「病歷中文化」有百益而無一害,醫界「非不能也、實不為也」,請有識者同起、鳴鼓而攻之!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聯署,要政府推動病歷中文化,提倡「醫學、藥學專有名詞以外」的內容盡量以中文記錄,「病人主述」更須以全中文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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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人命關天 醫事人員更應戒慎恐懼 2017/09/26
聯合報 黃達夫

最近碰到一位曾在住院醫師時期到過當初孫逸仙醫院受訓的醫師,在20年後,我問他當時感想,他說我要求非常嚴格,所以看到我會害怕。後來,再回來進修時,感覺就不一樣了!

在這同時,我接到一位與我共事超過20年同事的電郵,非常冷酷地批評一位年輕同事做事不認真、不夠努力。他說他之所以這麼直接,是因為他在和信學到的就是必須完全誠實。

誠實面對 避免再犯錯

這兩個事件,讓我反思。儘管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醫師、護理師、藥師、技術師等,都免不了有不小心犯錯的機會,但醫事人員的錯誤可能影響病人生命。所以,醫療工作者必須凡事小心謹慎、不厭其煩。當有非預期事件發生時,一定要追根究柢,不可掩蔽。

因此,在每星期例行的「死亡與合併症討論會(Mortality and Morbidity Conference)」,雖然我從來不曾惡言責駡過我的同事,但是我要求每位同事都必須在不良結果發生時,誠實面對自己,不要辯解、不要找藉口,認真反省,從錯誤中學習。最重要的是,想出方法避免再次犯同樣的錯誤。

尊重病人 培養互信感

和信醫院在醫護人員碰到醫療糾紛時,由院長室全責承擔,為同事解決法律、賠償等問題。就是因為我們努力採取預防措施以減少錯誤。萬一,錯誤發生時,我們也會真心誠意面對,做好事後處理,所以創院至今28年,我們只遭遇過兩件醫療糾紛,也因為我們並沒有犯錯,所以都獲得了勝訴。

在和信醫院,我們強調尊重病人,與病人培養誠實、互信的關係。醫師嚴守醫療準則,不做不必要的檢驗與治療。醫師更負有為病人衛教的責任,做任何處置都必須用心說明,才可能幫病人做出最適合的醫療決策。當病人擔心藥物的副作用,或拒絶開刀時,醫師必須花更多時間或尋求其他專業,如藥師、社工師等協助,一起說服病人。

維護紀律 避利益衝突

其實,最難的是,當病人或家屬面對不治之症,卻沒有心理準備時,醫護人員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不久前,英國罕病嬰兒小查理(Charlie Gard)事件,就是一個刻骨銘心的案例。事後,經醫學倫理學家理性檢討,都認為這是一個很不幸的事件。

雖然,評論沒有指名道姓,直接譴責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醫院的醫師,提供一個明知不可能成功的試驗性治療,燃起小查理的父母不切實際的希望,引起全球人關心,並募到可觀捐款,準備到美國接受治療。

有位專家明言這位提供實驗治療的醫師,不但藉此出名,而且醫院還可收取一筆不少的醫療費用,其實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回首,這28年,我自認很愛護同事,但是為了維護病人安全,嚴格要求醫學倫理與工作紀律。顯然在大多數的醫護人員眼中,我是個嚴厲而不是慈祥的大家長。雖然,與我對自己的想法不同,但是,我也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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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是人權 2017/09/04
中國時報 周陽山 金門大學教授

病歷中文化是一個多年來備受關注,卻始終難以推動和落實的公共 課題,也是台灣醫病關係中的一個不易實踐的人權要項,它不但牽涉 到政府主管機關的公權力運作,也面臨著醫療機構和醫生的消極反應 ,至今仍處於半懸空當中。

為何它與醫療人權有關?因為它涉及病患的知情權,由於語文隔閡 和專有名詞的障礙,病患無法透過中文了解在病歷上的真實記載,也 不知道自己是否被誤診?對於病人而言,這當然是資訊上的不透明。 但對於部分醫師而言,卻可藉此省去不少麻煩,並繼續維持醫療專業 上的隱密性和排他性。

當然,對於一些求知慾強、鍥而不捨的病人而言,仍然可以運用各 種不同的管道揭開這一層神祕的面紗,但這畢竟只限於少數人。大多 數病患則是懞懞懂懂、一知半解,這印證了一句古話:「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

對於病歷中文化議題,監察院曾經詳細調查過,案由是:「台灣醫 師看診時一向以英文撰述病歷資料,但因一般民眾難以理解英文內容 ,故時而造成誤解與醫療糾紛。

為此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推動病歷中文化,惟衛生主管機關迄未積極 研議及辦理,為保護民眾健康權及醫療消費者權益,宜探究政府有無 怠忽職守之情形。」

其結果是,糾正當時的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並指出,「衛生署 罔顧行政院核定之行動方案,迄未在既定期程內完成擬定推動病歷中 文化計畫或措施,恣意稽延進度又管考無方,實難辭行政怠惰之咎。 」此外,監察院還進一步對主管官員進行質問,以追究責任。但仍然 面臨醫事人員和醫療機構的抗拒,後續的衛生福利部則強調醫學教育 和專業訓練都是使用英文,但是會推動醫療機構使用中文病歷的簡歷 ,以此回應監察院。

其實,根據當今電腦技術,中英文對照和並列早已非問題,醫師即 使用英文說明病情,只要同時按一下關鍵詞中文鍵,問題即可解決。 但因積習已深,且事涉誤診與究責問題,由於不願自找麻煩,故仍多 所抗拒,不願以全中文的病歷落實醫療人權的改善與實踐。這才是問 題的真正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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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毛毛的」不知原因 病歷中文化po網找到解答 2017/07/30
中央社

一名病人主訴「心臟很毛,有時候睡到一半就毛毛的感覺醒來」;心臟科醫師洪惠風如實紀錄病史並分享,獲建議可能是「腿不寧症候群」,果然確診,解決「懸案」。

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洪惠風今年3月遇到一位病人,自訴「晚上心臟很毛的感覺,有時睡到一半就毛毛的感覺醒來」,不是心悸,在左乳頭上方,感覺在抓,「會怕,不知道怕什麼的感覺」,每次持續整夜,起來走動就比較改善,躺下來比較靜的時候,「毛又來了」。

當時洪惠風將這段病人主訴以中文書寫,貼上臉書(Facebook)分享,並說,「這是今天遇到最難的病人」,是心律不整?胃食道逆流?或肌肉神經問題?並說「毛毛的,英文要怎麼翻譯阿?」當時有些「臉友」也留言,「毛毛的應該去收驚」、「跑錯科了」;但也有一名醫師臉友提醒可能的診斷建議。

洪惠風日前又在臉書貼文,時隔4個月,終於找到這名病人的病因,經過系列檢查證實病人「心臟很毛」的主訴,是罕見的影響胸部的腿不寧症候群(Restlessleg syndrome involving chest wall)。

醫界曾有病歷中文化討論,希望讓民眾看的懂;不過因醫療專業用語多且病歷目的不只限於醫病溝通,若全用中文書寫,也有傳承、研究的侷限。洪惠風則採折衷之道,將病人自訴的病史「本土化」,病人用台語講就用台語發音紀錄、用國語就用中文,希望精確紀錄病人感受,有利做出更精準的判斷。

洪惠風受訪時表示,當時遇到這名「心臟毛毛」的病人,覺得這個症狀描述得很精準,但毛毛的如果用英文書寫,真不知道要怎麼翻譯才能傳達病人感受。直接以中文寫出,放上臉書後,果然就有人分享經驗,其中就有醫師提醒「可能是腿不寧症候群」。

曾有一名病人自訴,胸悶,每次可以悶整天,運動不會更悶,「悶的時候ㄍㄧ ㄍㄧ ㄍㄨㄞ ㄍㄨㄞ(台語發音)」;洪惠風說,當時也是想了老半天,最後診斷出為心律不整。回過頭看病人主訴,其實表達得很清楚,應該從病史就能正確診斷,但「ㄍㄧㄍㄧㄍㄨㄞㄍㄨㄞ的主訴,還是第一次聽到。」

洪惠風說,當病人主觀描述症狀時,不管是講胸部「綁綁」、「緊緊」、「束住了」,英文可能都用同一個字,但感受可能大不同;有些人說「喘」、「喘喘的」、「喘大氣」、「喘的上氣不接下氣」,都有程度的差異,也可能是不同的疾病。

病史本土化、詳細紀錄病人主訴也有助精準檢查;洪惠風表示,如一起車禍,先被追撞後,頭再撞到安全島,若是用英文書寫,臨時想不起「安全島」的英文而省略,只寫「Traffic Accident」(交通意外),沒記錄到2次傷害,就可能錯失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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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界之痛 當病歷變成天書 2017/08/02
聯合報 高克培/台北榮總神經內科主治醫師

醫界大老黃達夫為文「病歷書寫仍有改善空間」,說明病歷重要性以及在台灣未受到重視,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監督以及如何改善? 英文病歷 患者看了霧煞煞

首先,醫師的記憶是有限的,而患者的醫療常持續數月、甚至數年,因此「病歷」是過去的醫師和現在的醫師、不同時空的醫師間無縫接軌不可或缺的工具;這亦是患者與醫師交集、互動的介面。因此,「病歷記載」是醫療服務裡「診斷」、「治療」、「衛教」以及「預估」外另一個重點項目,可惜,台灣民眾忽視了,忽視的原因除了隱私權外,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病歷是以英文記載。

曾經遇到一位留學美國的大學教授,帶著母親就醫,病歷一大本當寶貝一樣,卻連看一眼都「不敢」,理由是「都是英文」,其實他不知道,除了專有名詞,醫師的英文不見得比他好。

病歷內容 與事實相差甚遠
不談洋涇濱式英文病歷違反「醫療法67條」、「個資法」、「消保法」、甚至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或憲法種種問題,僅提供兩病例,說明「病歷」記錄的良窳,攸關醫療品質:

某醫院技術員的父親到診所就醫,醫師看看喉嚨就說「有點紅,可能是感冒,沒關係」,回家路上卻往生了。家屬把病歷調出,上面記載「sore throat」(註:喉嚨痛),陪伴就醫的妻子氣死了,因為明明患者說的是「前頸下巴早上突然痛得很,怎麼變成喉嚨痛?」(註:前頸下巴突然痛是急性心肌梗塞的症狀之一)。

舊識一位開朗、勤奮油漆工師父,三年再見時,憂鬱、收入減少,他說是「頸椎骨刺開刀、再也無法自由抬頭、低頭、轉頭」。他把病歷給我看,我翻譯解釋給他聽,當時病人自訴「neck pain and limbs weakness」是說「頸痛合併肢體無力」,病人很奇怪地說:哪有無力?開刀前確實疲倦,但還可以背重物爬山。我也詫異,因為骨刺非常普遍,沒有引起肢體無力的神經功能障礙,不該開刀,他花了十幾萬手術、長期復健,卻得到痛苦不堪的結果。

兩個案例都顯示「病歷內容與事實相差非常遠」。

資訊透明 病歷不應看攏嘸
近年來,企業為提升品質,取得消費者信任,與國際競爭,紛紛取得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證;ISO的基本精神即在於「說、寫、做一致」,即說你所做、寫你所說、做你所寫,就是要「透明」、「誠實」、「可靠」,但我們的病歷夠「透明」、「可靠」嗎?尤其是對弱勢族群,病歷看得懂、或有機會了解究竟寫什麼,記載的人診斷治療一定更謹慎!

有識者皆知「病歷品質」是台灣醫界之痛,除少數教學醫院外,很多病歷複製貼上、避重就輕、牛頭馬嘴、三言兩語、一成不變或由非醫師的護理師(或病歷助理記錄員)把電腦裡的資料堆出一份洋洋灑灑、空有其表的住院或出院病歷,深深影響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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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增臉書再批長庚 追求利益抹黑急診改革 2017/07/15
蘋果日報

長庚醫院內部大亂鬥,長庚醫院前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昨召開記者會驚爆「被辭職」內幕,與該院董事長王瑞慧隔空交鋒,今晚則再度上臉書抒發,細數他推行急診改革過程,是為提升醫療品質,減少急診等待。文末李石增強調,「改革是困難的,改革是孤獨的,改革不一定可以成功」,批院方為追求利益,抹黑改革過程並踐踏專業,「請問大家這樣對嗎」。

以下為李石增臉書全文:
台灣急診目前最嚴重的困境是:無止境的壅塞與待床。責任不該只究責於病患的就醫習慣,在醫療體系面我們也該盡力解決問題。從頭到尾都我李石增都不是以部門虧損與否作為討論的重點,只想用各科的專業替台灣急診壅塞走出一條路,這次的改革是想要讓急診醫師回到他們的專業–救急、救命,這次的改革是想要讓在急診等待住院的病人得到更順暢的流程,減少留觀的時間。

無限膨脹的急診留觀床是台灣急診長期的難題,於是這次的改革要求各次專科必須每天三次至急診留觀區收治該住院的病人,收住未達一定比例就必須減少由門診收住院的病人數,唯有這樣才能解決病人苦苦等候卻無法住院的痛苦。我們不應放任近兩百床的觀察室現象持續,無視病人的痛苦。

急診檢傷四、五級和假三級的病人大量湧進急診卻沒有分流,是台灣急診另一個沉痾,「我們在檢傷處將這類的病人分流到門診並提供優先看診,這不是大家長久以來的心願嗎?」,積極加快留觀收床住院速度,積極分流非重症急診病人,是大家長期以來的理想,經由上面兩個方法讓急診室的病人回到合理數量與規模,怎麼叫做為了賺錢而關閉急診呢? 請大家回到理性,不要將所有事情混為一談,不要為了少數的莫名的原因,遮蔽了原本可以改革進步的機會。 ---------------------------------------------------------------------------------------------------------

如何改善急診品質(急診壅塞),急診醫師為何反彈,當時程序如何;
在2017年6月9日進行了急診品質改善會議,各院區負責人對於該區急診壅塞情形進行報告,與會人員除行政單位主管、各院區院長、副院長還有各院區急診主任,林口院區當時由邱德發醫師及陳日昌醫師代表。在此次會議中,林口急診情形尚未提出有效改善方案,故我提出提案,並尋求在場專家建議在場也包含邱醫師及陳醫師。

對於急診室推動的改革,當初每一年在討論急診雍塞的時候,各院區的急診專科的都提出擁塞和人力問題。從104到105年這兩個年度,各院區急診就醫人數都在增加。各院區的狀況是,高雄增加大概兩千人次、嘉義三千五百人次、基隆六千人次、林口九千人次、台北兩千人次。

但是我們發現,104年和105年相較,高雄院區留觀人次減少一萬人;而其他院區留觀人次逐年增加,台北、基隆各增加一千人次,林口、嘉義各增加三千人次。那應該要怎麼解決呢?剛開始的時候經由跨院區會議一起討論解決的方案,不是一個人決定,是由各院區院長、副院長及急診主任報告、討論,在會議的過程中,我們也請了急診的專家們列席,希望可以將急診專科醫師之專業及精力留在處理真正急症病患,也就是第一級、第二級及真第三級病患。提出後尋求陳醫師及邱醫師專家意見評估,兩位也表示可行。他們也同意這是可行的方案:

第一部分留觀病人分流
委請各次專科每日三次赴急診留觀區巡查病患,優先安排緊急病患入住病房甚者加護病房,並暫緩經由門診住院。

第二部分檢傷分流
要求各次專科對於第四級、第五級及假第三級疏導至各次專科門診處理,由急診疏導過去門診的病人不受限號限制且優先處理

根據評鑑規定,急診專科醫師配置以治療區及留觀區病人數計算:每年每五千人次,須增加急診專科醫師配額一名,每月留觀六百人次,需增加急診專科醫師一名。對急診醫師而言,減少急診病人會對急診醫師配置數目有所影響,這也是急診醫師反彈的可能原因。

對於外傳基隆嘉義院區降等的傳言:
維持現有的醫療品質,減少急診等待是我不變的考慮。

對於各院區它們應該是在哪個層級(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就應該配置怎樣急診的人力。目前為什麼在急診的病患為什麼無法疏散?因為急診病人的處理這必須前後線醫師通力配合;急診科的醫師做第一線的處理,後線是需要各次專科醫師。如果大家去看一下,對急重症、中度和重度的急救醫院的標準,內容會提到不是所有地方都需要急診專科醫師,有些地方只要一半以上就可以。如果各專科在急診幫忙協助急診病人的話,就可以讓這些病患更早離開急診。舉例來說,我在長庚醫院三十多年,神經外科的病人不會留置在急診。為什麼呢?因為神經外科的專科醫生自己會下去看會診,看完之後,應該要住院的,會立刻安排,要手術的也會立刻安排。所以各醫院、各院區應該要自己去看它應該要配置的人力。這絕對不是外界所說的急診降級,而是依照急診規模做人力合理配置,舉例來說,長庚台北院區應該要和林口院區急診採一樣的人力標準嗎?「台北長庚的急診病人是無法進行緊急腦部手術的,可是它的急診人力配置卻和林口配置一樣標準,這樣正確嗎?」

另外,高雄院區一年可以減少一萬人次留在急診觀察,就是因為高雄院區要求專科醫師積極下去(急診)。嘉義、基隆、林口的專科醫師若下去急診積極分流,可以提升醫療品質,讓急診排班更靈活, 反而有利各專科人才留任以及改善重點醫療項目,甚至減少在急診等待的時間,病患就醫權益只會更好。當時我的建議就是這樣。

改革是困難的,改革是孤獨的,改革不一定可以成功,但是要將改革的過程抹黑成踐踏專業與院方只追求利益,請問大家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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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 2022/12/19
醫病平台 / 茱莉亞(醫院醫療事故處理小組成員)

三星期前,王志嘉醫師的團隊以三篇文章介紹從國家立法的立場,說明已三讀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醫預法)」可以幫忙「面對醫糾,病家不再求助無門」、「爭議背後,看見受傷」、「先理解再調解,雙調委化解醫病心結」。 本週我們邀請一位醫院工作者,分享他們如何透過「醫療事故處理小組」的努力,與病人一起走過醫療事故,看出病人情緒背後的需求、了解病人到底想說什麼。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可以達到「醫療事故處理過程好比傷口的清創,而和解是一種癒合」。

我們期待台灣醫預法的推動,在醫療的大環境裡能舒緩醫病雙方的敵對緊張,而各醫院也能有內部的專門小組,在醫療糾紛的第一時間啟動支持系統。希望台灣的醫療環境能夠在醫療團隊與病人、家屬之間的互相體諒下更上一層樓。

今天在醫院走著正要去處理一件藥品調劑錯誤的問題,迎面碰到社服室主任,我抓緊機會要跟她說藥劑科剛剛通報一件醫療事故,沒想到她也正好是要告訴我,剛剛在門診化療中心敗血性休克病人已經甦醒,家屬急著要問醫院是怎麼回事。我們倆彼此溝通一下手中事件的重要訊息後,她帶著關懷病人和家屬的使命趕緊前往病房探視病人,而我則到會議室要跟藥劑科以及主治醫師釐清調劑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影響病人的程度和如何補救。

過去,醫院要處理醫療事故通常是重大事故,也就是病人在醫療過程或者結果中發生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是否為醫療疏失或者究責醫師和醫院,往往是事故處理過程中最重要的攻防。但隨著「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的頒布和即將實施,醫預法要求在事故或者爭議發生時,醫院有關懷、補救還有調解及檢討改進之義務。

所謂的醫療事故是指病人接受醫事機構之醫事服務,發生重大傷害或死亡之結果。但不包括因疾病本身或醫療處置不能避免之結果。醫療爭議則是指病人方之當事人認為醫療不良結果應由醫事人員、醫事機構負責所生之爭議。這也正跟我們醫院「醫療事故處理小組」和「不良事件與醫療事故員工支持小組」在過去兩年多間處理了三十多個案的情況狀態不謀而合。

在我們醫院已將醫療事故和醫療爭議統稱為醫療事故,一旦臨床第一線通報或者病人投訴,小組負責關懷與調查的人員就會啟動各就各位。經過這幾年的處理經驗累積,經歷事故的醫師們也開始了解對象雖然都是病人,但事故與醫療之間還是有些不同的元素。醫療是從提供者角度去處理病人的問題,而事故則從接受者的角度去消化醫療的過程與結果,也是病人對醫療效果的反饋。

而這樣子的反饋,有時甚至會發生在診療許久之後,最近我們醫院就發生了好幾件病人是在事故時點後一年多、甚至最長的十年之後,才向醫院提出申訴。事故的關鍵點都不一樣,包括:當年醫師所說預後僅有一年餘命,但十年後病人都好好的活著,但身心飽受「預言」之苦;或者癌症復發後手術所拿出的檢體化驗與原發癌症相同,病人認為是不是當年手術開不乾淨?

「生病不是誰的錯」或「沒有醫師希望病人不好」不足以為事故的解釋與說明。即便再久之後的申訴,我們還是會跟著病人再走一遍發生申訴事件時到申訴時的過程。前述受到「預言」之苦的病人,因為醫師與病人再次回顧當時疾病治療的過程,也說明所謂「預後」是醫療實證統計疾病存活的結果,是以機率數字呈現,並非絕對數字。可能80%的病人會面臨最糟或不同程度的結果,但也有20%的病人可以有最好治療效果,這就是醫療的不確定性。而當再次與病人討論當年的治療過程時,病人回憶起醫師在治療過程中全力以赴及對治療計畫的用心與說明,並沒有放棄預後不佳的他。我們的醫師在與病人談話之後,很感慨地說,他對於這位病人的治療是十年後的今天才真正完成。

關懷和支持病人,是醫療事故處理中最大的力量,可以幫助病人以及醫師、醫院去了解彼此對事件爭執點是什麼?或者說當年到底醫療端少做了什麼,或者哪些有所不足,或者現在可以為申訴者做些什麼或者做得更好。我記得有一位病人長期飽受反覆發燒、發炎、潰瘍和腹痛之苦,病人的感覺就是看病怎麼都看不好,所以看過的每一家醫院每一位醫師都是她抱怨的對象,就連疫情期間要打疫苗,也沒有醫師贊成她接種。 終於,在本土疫情節節上升時,她也情緒爆發了!我們的社工師關懷病人後,向醫師轉達病人真正想要表達的是「她現在該怎麼辦?」而不是抱怨醫師的醫術。也因此,我們的醫師把病人在他院在本院過去幾年的檢體報告及治療記錄重新再整理一遍,建議病人要專心看免疫風濕專科醫師,而且社工師還把病人家人找來,讓醫師一起說明,這件事故也才平息。

如果以我過去處理醫療事故的經驗對醫療事故下註腳,我認為醫療事故的形成是因為醫療過程中有些不足,說明的不足或理解的不足,提供的不足或者接受的不足,或者醫療結果並不能是百分之百完美的不足。往往病人或者家屬是承受這些不足的受苦者,因此需要醫療提供者分擔和關懷才能走出事故,重建對醫療的信任以及面對疾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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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講堂/退休部桃醫院院長徐永年 行醫40年推動醫病共享,讓病人得到最好幫助 2022/07/23
聯合報 / 記者曾增勳

「醫師是天命,感謝老天給我當醫師幫助人的機會。」甫自衛福部桃園醫院院長退休的徐永年,行醫40年,對於台灣醫療制度和醫院行政管理也相當了解。為減少醫病糾紛問題,他還推動現在醫界流行的「醫病共享」制度。

徐永年從省立桃園醫院當住院醫師開始行醫,最後擔任部桃醫院院長,但「桃園醫院升格醫學中心評鑑延後2年,無法在手中完成醫學中心的夢」,成為他心中最大的遺憾。

感受當醫師的天命
徐永年說,當醫師是可以幫助人的行業,在行醫生涯裡,印象最深刻是在雲林沿海地區當醫師,因為偏鄉醫師少,每每對病人多一點關心,病人的回報是10倍,常有病人看診時,帶上特產、在地海產表達感謝,讓他感受當醫師的天命,也感謝珍惜老天讓他有幫助病人的機會。

在行醫之外,徐永年有一半以上時間做醫院行政工作,不同於醫師為病人看診治療,尤其面對影響醫病關係重大的醫療糾紛,處理的感想很多,他認為,醫療糾紛大都是醫病溝通不良所致,「醫病如果能多花一些時間溝通,很多醫療糾紛就不會發生。」

讓病人得到最好幫助
徐永年說,很多病人對醫療期待很高,但醫療有其局限性,很多醫師能診斷卻難治療,甚至無法治療,很多病況要一直觀察到最後才知道診斷結果,相信每一個醫護人員都是用心照顧病人,有時是時間不夠、有時是醫師在沒有確定前不會講,他因此推動「醫病共享」制度。

現在醫療體制讓醫師變很忙碌,醫師在忙碌過程中,如何給病人最好的說明和服務,必須透過體制上去檢討,現行醫療體制下,醫師是團隊的領導者,要用好的方法、態度把團隊變成最大助力,讓病人得到最好幫助,醫院發展「醫病共享」,就是希望提供一個方法,讓醫師告訴病人所有的可能。

複雜的病要說清楚
「醫師不是神」,面對病人複雜、千變萬化的病情,桃園醫院每一科會挑一到三個困難、複雜的病情與病人說明,讓病人了解複雜的病情演化,有些病人能了解,有些病人不能接受,即便最好的準確率百分之九十幾,還是有百分之幾是不準確率,醫病共享就是醫師說明讓病人清楚。

現今醫療一直改變,需要與時俱進,但醫師對病人的關心和熱情,仍是醫者最重要的初衷。

徐永年養生祕訣/愛爬山攝影 一周三次慢跑
7月16日屆齡退休的衛福部桃園醫院院長徐永年,常勸病人、朋友維持運動及健康飲食的重要。他的養生方法很簡單,即是飲食少油、少鹽、多運動,尤其喜愛攝影、爬山、旅遊活動。

65歲的徐永年出身桃園市客家村,他從就讀醫學院、負笈英國,行醫到醫院行政管理、擔任衛福部立醫院院長,長期在外飄泊,最後回到家鄉的衛福部桃園醫院當院長,他雖愛吃客家料理,但晚上盡量少吃較油膩的客家菜。

徐永年的養生沒有非常特別,就是維持少油、少鹽、多運動,早上要吃得好、中午吃得一般,晚上吃得少,要多吃有飽足感、熱量低、高維生素C水果,像土芭樂。運動是健康的必要,他持續慢跑10幾年了,家裡備有跑步機,維持一周三次慢跑。

喜愛攝影、爬山的他,喜歡走在山野林道,拍攝自然生態動植物,常與妻子野外旅遊、攝影,拍下很多景點少見的蘭花、雉鳥類照片,他還收藏一幅加拿大樹攝影師在宜蘭明池拍攝合成的台灣杉「姊妹樹」,筆直呈現台灣杉的樹型,十分特別。

徐永年也愛爬山,有空與妻子走訪各地林道、山區,爬山欣賞大自然,也是可以強健體力的運動,從爬山體會促進醫護團隊凝聚力的好方法,因此,他喜歡帶同仁爬山,擔任台中醫院院長時帶同仁爬過玉山、雪山各兩次,在桃園醫院院長任內也帶領同仁爬玉山一次。

爬山過程比結果更重要,爬山的精神是會走的人走後面,不希望團隊落單,走在前面的人,希望後面跟上,拉著團隊往前走,過程很多互動、互相照顧的精神特別明顯,團隊合作在醫療工作上很重要,每次爬山回來,看到醫護團隊同仁互動關係變好,凝聚了醫護團隊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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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平台/ 給予醫療建議與尊重病人自主之拿捏 2022/04/27
udn 醫病平台 陳昱忻(醫學生)

下一位病人即將進入診間,我看了看病歷,這是位七十四歲男性,上個月甫透過切片,在左腋下發現頂漿腺癌。

陳醫師向我們說:「我們今天就是要來說服病患開刀。」頂漿腺癌是罕見的癌症,對於有局部轉移的病人預後不佳,當前醫療手段有限。在此以前,陳醫師已為病患奔走多時,患者在月初做了全身正子斷層攝影,除了腋下原發的腫瘤外,沿著鎖骨向上皆有淋巴轉移、縱膈腔還有不明的訊號。經向核子醫學科醫師確認,縱膈腔的異常訊號較可能是發炎導致,不像癌細胞侵犯,故化學治療不是首選;我們也諮詢放射腫瘤科醫師,了解到此癌症對放射線效果不佳。如此一來,欲治癒病人,積極的淋巴結廓清手術是僅存有效的方法。病人進來診間了,年逾古稀仍顯硬朗,同行的還有女兒。陳醫師娓娓道出團隊的討論結果、建議手術的決定和說明手術可能風險,病人豁達地說:「我現在身體好端端的沒症狀,幹嘛要手術呢?我不想開刀。」如此反應在診間並不少見,或出自對大手術的恐懼、或認不得疾病的嚴重性,病人往往拒絕在身上動刀。我以為陳醫師會就此收手,尊重病人的選擇。然而,陳醫師轉向女兒說:「今天請爸爸帶家人來就是要請你一起說服爸爸開刀。」便又展開新一輪的嘗試,再將手術原因、利弊完整敘述一遍。在「醫病共享決策」的時代,病人已表達意願了,我認為不宜再迫切地遊說病人接受治療,但手術利大於弊,陳醫師替病人著想也是對的,我不禁納悶:身為醫師,給予醫療建議與尊重病人自主之間是否有合理界線?

我們將此疑問提報由賴教授主持的「醫學人文討論會」,陳醫師也一同出席。與會同學們認為,給予醫療建議與尊重病人自主的界線不是固定的,常取決於醫病雙方的互信程度,病人信任醫師,也較能接受風險高的醫療決定。許同學提及:「我觀察醫師在受到病人拒絕後,常會去探尋背後的原因:在擔心什麼?想要什麼?」此位病人因擔心手術造成的併發症,便想追求眼前的安逸,而不願想日後重病的可能苦痛。醫師有義務敞開心胸,善用同理心使病人感受到醫師是真正在為其著想,達到更完善的醫病溝通。住院醫師柯學長認為,當釐清病人心裡的想法——如對治療的錯誤印象、有害怕經濟負擔不起苦衷,且確認病人有通盤的了解後,才尊重病人的決定。若接受手術是對病人絕對有幫助的,我們該就此打住,任憑病人離開嗎?「尊重病人的心願之餘,我們也該尊重自己的決定。」陳醫師說道:「『冷漠』與『尊重』是一線之隔,或許在外人眼中看起來都是順從病人的意思,但最大的差別是『有沒有盡力』。」這在心境上會有所差異,盡力遊說後病人仍不從,雖對得起自己,但內心仍會對不起病人,對明明可以救卻不可為的病人感到惋惜與不捨。

對的事情就要想盡辦法去做!陳醫師認為醫者,除了明理、說理,更要會「說服」,否則徒有知識和技術,卻幫助不了病人。相反地,若病人因為醫師的關心而改變心意、接受治療,其成就感是很大的。說服有很多方法,我看過醫師以「如果你是我的家人,我也會讓他……」相勸,賴教授和陳醫師也各自分享了他們鞠躬盡瘁、說服病人的例子,包括請手術治療成功的患者,和不願開刀的病人碰面,分享過來人的經驗;請家屬前來,讓團隊能從家屬口中更了解病人,也能動之以情,起到推波助瀾的效果。

本例便是採取後者。陳同學思考到透過家屬來說服的可能情境:是否會有反效果?會有強迫病人做決定之感?他覺得「說服」一詞有些言重了,或許該說是找一個親近的人「一起做決定」。好比醫院的多專科會議、學校的社團活動,決策都非一兩人說的算,而是需要大家共同商議。與會的身心科王醫師說:「請家人來的確也可能是風險,但如此能夠幫我們在病人下定決心前爭取時間,更重要的是,讓病人知道『我們非常在乎你』!」

換個角度想,不努力說服病人的醫師,就不是好醫師嗎?我們該做到什麼程度呢?我想這見仁見智,有像陳醫師如此費盡心思、好說歹說,當說服不成時,在回家的路上會苦想還有什麼未盡之計;也有醫師就拋下一句「你自己想一想,有想開刀再來找我」。要讓醫療建議得以被採納,不論是窮盡所能地說服,抑或強化客觀的說理技巧,最低成本也最管用的方法,仍是回到以尊重、信任為核心的醫病關係。「醫師,就看你怎麼決定,都聽你的。」這樣的話,在我為數不多的跟診經驗裡,時有耳聞。試想要將自己身體託付給他人,需有多大的信任呀!有人認為,良好醫病關係都要長時間培養,但我的經驗告訴我,其實不然,一次將心比心的門診互動,就足以讓病人信賴醫師。若未取得病人的信任,醫師就行說服之術,反會有「強迫推銷」之嫌;當醫療行為不幸發生不良事件,在有互信充分、溝通的醫病關係裡,病人怨懟的情形也會相對較少。

我們設想另一種情境,延續討論:當病人起初不聽勸,疾病惡化後回來求診,該怎麼面對?賴教授提醒,此時病人的心靈非常脆弱,身為醫者講話一定要非常小心。一位前輩的例子便是前車之鑑,病人起初不同意化療,在疾病復發後又回來,醫師雖安排治療,但一句「當初就跟你說……」讓家屬永遠不能諒解。「病人必是走投無路才會回來找你的,何必逞一時只口舌,在病人面前證明自己最初的判斷是對的呢?這無濟於事。」賴教授說。

時代更迭,醫師已不像過去有不容質疑的至高權威,病人自主意識抬頭,衍生諸如今日碰到的情事。今年三月七日醫病平台所收錄的文章以病人為中心?「病人自主」與「醫療專業」的拉鋸」,討論病人過分要求醫療檢查的議題。我們今天則是跑到天平的另一邊,探討病人拒絕醫療建議時的應對方法。當病人心意有所偏倚,醫者都應該做出嘗試,引導病人做出最適當的醫療決策。任一份說理、遊說的努力,都是在尊重病人和看重自己的醫療判斷,倘若我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僅以病人的意見為依歸,那我不過是披著病人自主的外衣,而無思考、行動之能的庸醫。

醫師的工作不外乎是審度有限資訊,有所為、有所不為,這通常在真正治療病人之前,就不停在發生。撇開商業考量,若是經科學上利弊權衡的最佳醫療決定,醫師都應知其可為而為之,向病人遊說。不為之,稱不上醫療疏失,病人也歡喜,但這不是尊重病人的真諦。因為很多事例讓我們體認到,病人的下一幕是喜劇悲劇,醫師最初努力勸進與否,往往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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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醫院推動「大雁伴小雁-打造醫病共好照護網」 獲總統表揚 2022/05/03
自由時報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社區健康中心以「大雁伴小雁-打造醫病共好照護網」主題,參加由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推動的SNQ國家品質標章認證,經國內各領域專家組成的陪審團嚴格審查,從上百件參賽作品脫穎而出,榮獲醫療院所類-醫院社區服務組的國家品質標章獎肯定,並由院長李明輝代表至總統府接受總統蔡英文表揚。

院長李明輝指出,部苗目前已和苗栗縣境內50多家基層院所共同簽署醫療合作,且透過運用電子轉診和社群軟體,和基層醫師群即時通訊討論與回饋等機制,不僅能有效進行無縫接軌的整合性照護服務,同時也更深化雙方信任的夥伴關係,成功建構「大雁伴小雁-打造醫病共好照護網」,並通過「SNQ國家品質標章」認證,獲得品質與安全雙重肯定的殊榮。

李明輝強調,苗醫為苗栗縣唯一的公立醫院,肩負公醫使命,如今單打獨鬥的時代已經過去,一起團隊合作邁向目標的時代已到來,因此苗醫秉持「一個人走,走的快;一群人走,走得遠」的理念,未來仍將持續配合衛福部政策,以高標準、高品質要求,深入各大小鄉鎮,提供民眾可近且方便的健檢服務,及宣導雙向轉診、長照、失智等智能資源等加值服務,提升雙向轉診品質,為守護民眾健康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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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病人為中心?——「病人自主」與「醫療專業」的拉鋸 2022/03/07
醫病平台 劉永鋐(區域醫院不分科住院醫師)

診間裡,主治醫師留下我先獨自為這位六十歲的女士做初步診察,此時她冷不防地拿出了一張由另外一位醫師所開、下週預排的自費檢驗單,上頭幾乎囊括了已知的各項癌指數,還湊上我耳邊說:「我知道那些大醫師之間彼此都是好朋友,不會願意跟我講真話,年輕人你幫我看看,這張檢查單有沒有漏開的項目呢?」當下的我十分吃驚,一時不知如何應對。

「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是近年來醫界的主流,其實這本就應當是醫療的職責所在,經由醫界與公眾們在多年的檢討與反思後,進一步被訂定追求目標與推廣。這項理念強調我們作為醫療方,應當深入了解與尊重病人的背景環境、價值喜好以及特殊需求後,達成醫病共享決策。不過,在病人的要求與醫者的專業判斷有著巨大扞格時,究竟怎麼樣的做法,才能夠符合病人最佳的利益而達到雙贏的溝通呢?

經過兩個月在外院受訓,十一月時我正式在此醫院履新,是我步入職場後以新身分首次跟診,不同於學生時代的教學門診著重在病史、理學檢查等基本功,真實的門診,形形色色的病人,情緒的安撫同理、要求的應對得宜、資源的有效把關與法規的權衡進退……必須面對的是全人的課題。當時負責訓練我的整形外科陳醫師,在門診時經常給予我第一線為病人診察的機會,而在第二週時,就遇上這一次令我印象深刻的經歷。

這位看診的女士在八個月前、約莫年初的時候,在另一家醫院被診斷右手掌背鱗狀細胞癌動過病灶切除手術,三個月後因為懷疑復發,轉而來我們醫院接受陳醫師施行手術化驗,結果為良性,全身性的影像與病理檢查也排除了轉移與復發的證據,之後她就拒絕繼續回診接受追蹤;這段期間,她陸續因為擔心其他惡性疾病,例如口腔癌、甲狀腺癌、乳癌等等,而到不同科別的門診看病,但在經過檢查後都排除了惡性的可能。預先回顧病歷過後的我十分好奇她過了大半年後回診的目的。

她的主訴是右側頸部與腋下的腫脹感,並自訴擔心皮膚癌復發與淋巴轉移;但在經過初步診視後,病人兩側頸部與腋下對稱、沒有水腫或可觸摸腫塊,肩頸手臂的活動也無任何受限。在醫學統計上,皮膚鱗狀細胞癌發生淋巴轉移的機率微乎其微,我詳實的向病人說明診視結果以及相關醫學根據,卻平復不了她的不安,認為自己生活習慣良好卻得到這種少見的癌症,是因為自己體質易於罹癌的緣故;她跟我回顧起年初時發現皮膚癌的歷程,對於自己及早發現異常,在發於至微之時早謀於醫,感到相當自豪;在敘述的過程中她也反覆地指出身上其他部位的懷疑病灶,初步診視判斷都是良性老人斑與櫻桃血管瘤。

我對病人的機警表示同意與讚賞,同時思索如何說明才能讓她可以接受現在的狀態不必過於擔心,她突然拿出他處開立的預排自費檢驗單,單上臚列CA-153、CEA、CA199……各種癌症指數可說是應有盡有,她要求我逐一解釋各項指數所偵測的癌症,並且質疑一定還有疏漏甚或錯誤的項目希望我幫她找出來。

腫瘤指數在醫學實務上主要用於確診病人治療後的追蹤指標,不是診斷工具,更不會是近似於健康檢查的項目;當下的我可以想像前一位醫師是如何被這位病人百般拗不過,才無奈的在病人強烈要求且願意自費之下開出這張檢驗單。我秉持著耐心持續向她說明腫瘤指數的正確應用時,陳醫師這時回到診間接手拯救我這隻菜鳥。

陳醫師再次就腫瘤指數的應用作解釋,並且說明基於不了解她在別的門診看診的實際情形,我們不能隨意幫另一位醫師說明其處置的目的,遑論指出錯漏,她對此不置可否。而對於她提出的其他疑似病灶,陳醫師則建議持續觀察即可,但位於後背的兩處斑塊因視線難以觸及,可以安排局部麻醉的小手術切除化驗,病人最後接受了這項建議。

下診後,我查閱了慮病症有關的資料,根據DSM-5的診斷準則,這位病人有諸多相符之處,對於這類型的病人,文獻中強調應讓病人感受到他們的焦慮被我們所認同與體會、建立足夠的信任、確實安排追蹤處置,以及於必要時轉介相關專科醫師,因此我認為,在病人要求且願意自費做檢驗的狀況下,先順從病人要求,在取得正常的結果之後,順勢安撫病人的焦慮情緒是個可行的做法。但若要回歸到健保給付,我們還是要謹慎審酌檢查之必要性,為公共醫療資源把關。

我將此次的案例提報到由賴教授主持、且有醫學生參與的醫學人文討論,針對我的淺見,第一輪的討論中大家也覺得似乎沒有更好的辦法,但幾經激盪與沉澱,學弟妹們陸續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首先有位成大學弟提出,以把關醫療資源為出發點,有健保或者自費的分別嗎?在病人要求自費做專業判斷上非必要的檢查時,明知該檢查對我們診斷或後續治療是沒有幫助的無謂消耗,難道還是得順從病人予取予求、有錢最大?就算病人願意自費不用顧慮健保核刪,若是換位思考,當自己是病人或家屬,難道不會盡力溝通說明檢查的成本效益,避免多餘的開銷?秉持專業應當一視同仁!

在當時與我一同跟診的陽明學妹則回憶,那位病人對於自我及早發現疾病相當驕傲,表現出來的態度像是對自身的健康狀況已經有先入為主的定見,她來求醫的目的,很大的可能是尋求醫師的認同、檢查結果合乎她的判斷,讓她更加篤定自己堅持的想法。

一位成大學妹在聽完分享後則認為,既然病人是為了尋求認同,我們順應了病人的要求做了過度的檢查,就算取得正常的結果,病人是否會覺得自己的「信念」受到挑戰,反而為了捍衛信念而更強硬的要求其他進一步的檢查,直到檢查結果有異常證實她的信念為止,而這個過程中是否因為我們已經答應她做檢查起了個頭,若要中斷這可能無止盡的醫療消耗,反而進退失據?

另一位陽明的學弟進而也發現我這個看法的兩難,今天順應病人做自費檢查,乃是因為我們在醫療判斷上有信心她無異常,但是腫瘤指數本來就不是高特異性的診斷工具,造成它的升高可能有很多的干擾因素,這也是為什麼它不能作為診斷工具而是用於後續追蹤的原因,如若因為不相干的因素,在檢驗結果發現異常,我們豈不更難向病人做圓滿的解釋?致使病人更加認定自己有其猜測的嚴重疾病而「乘勝追擊」地要求更多進階的無謂處置?

在與這群優秀且思考活潑的學弟妹們集思廣益之下,我們發現若順應病人的要求,非但幫助病人平復慮病問題的可行性值得商榷,更可能使問題益形擴大、適得其反;從更高的層次來看,檢查處置的安排也不應因為選擇健保與自費而有不同的考量,應當根據我們的專業從一而論。

與會的王教授是身心科的專家,他的看法是慮病問題的解決根本還是在於建立醫病間的信任關係!適當的談話技巧、同理病人的焦慮,讓病人感受到我們認同她的看法,雖不濫用非必須的醫療資源,但定期的回診安排與合理的檢查處置,可以使病人相信我們有將心比心地重視她的不安,進而願意接納我們專業的意見,甚至在必要時,委婉的轉介身心科醫師釐清慮病症並給予合適的治療。

對於慮病者適當的溝通方式,亦是一門需要藉由經驗累積用心琢磨的課題!門診遇到的這位女士,就很難找到彼此的交集,病人本身相當堅持自己的意見,我們本著醫療專業又礙難完全配合,她若得不到真正令她滿意的答案,儘管表面上同意接受我們的意見,步出診間之後,也許她將帶著相同的問題到另一位醫師的門診插卡。在門診當下,陳醫師針對她擔心的皮膚病灶安排手術,對病人傷害極小外,病灶也確實需切除化驗才能獲得最肯定的診斷,或許可以期待在後續處置與追蹤中的一來一往之間,建立長期醫病信任,不啻為改善慮病的切入點。

「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雖然尊重病患的自主性,但並非對病人的主張照單全收,做為醫者,設身處地的提供資訊,引導病人做出最適當的決定,我們在此間仍有一定的能力與責任,縱使可能最終在病人堅持下,我們不得不為了避免衝突,以不造成生命健康侵害為原則做出讓步,但求自身盡力為病人著想重視,而非僅是當作偶發的難題打發過去。只要用心假以時日,面對有慮病情形的病人總會更有智慧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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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那位患者早點… 2022/03/13
聯合報 / 文/高克培

新冠肆虐,在一個遠距會議裡,年輕住院醫師輕鬆尋常地敘述一位患者腦血管的檢查影片、精密的儀器如何打通堵塞,以及病人順利得到恢復。我在鏡頭外,一不留神,四、五十年前醫療困頓的場景就浮上心頭。醫生救人是天職,那時候,我卻希望一位患者他早點……您知道我想說的是什麼字,沒錯,就是那個字!

這事在我心裡霉了幾十年,非曬它個乾透不可。
在那個時代,神經科醫師幾乎只能憑患者症狀和自己雙手的「武功」--神經理學檢查做診斷,患者家屬當然也沒有什麼移工看護可幫忙……有位慢性病人,他才二、三十歲,右側肢體半身不遂,這已夠麻煩了,還合併嚴重的「失語症」,非但不能認字、寫字,更不能與人用言語溝通,無論別人說什麼,他唯一回應的就是髒得不能再髒的髒話。為此,他有次被路人打到鼻青臉腫,卻還不停地「×××」。

那年輕人和父母住在離醫院後山一、兩公里的山凹裡,當時非但沒有健保,政府還硬性規定「患者若不親自到診,醫師不得開立處方」。管你住哪裡、交通方不方便,患者每個月必須親自到診間才拿得到藥單。

他不知是第幾手轉到我這,我和之前醫師想法都差不多:高度懷疑左側頸動脈堵塞造成的腦傷害,而且已過了急性期;簡單說,就是「生命可保,但恢復機會渺茫」。他父母怎麼推著破輪椅下山、上山,不是粗魯、不知體貼的我所能關懷到的,只記得他五、六十歲的父母形容:家裡像突然來個不講理的啞巴外國巨人嬰兒,幫他擦屎擦尿還被「×××」。他媽媽留意到孩子獨自一人時也會流淚,她心如刀割。

至於堵塞處確不確定是左頸動脈和為什麼會堵塞住?不知道!怎麼治療?那就更沒辦法了。醫師們都只能「ditto」,開上次門診一樣的藥(阿斯匹靈),每天一粒,試著通通血管;他好不起來,也壞不下去,病情懸著,真無奈呀!(經常性的缺乏成就感,我差點離職。)

記得有次門診,我問他:「最近怎麼樣?」他老毛病回:「×××!」好吧,「把雙手舉起來。」他又「×××」,再來「牙齒露給我看」,他一臉迷惑,還是「×××」……實在很×××,我幹脆也回他「×××」。啊哈!他居然笑起來「×××」,我再說「×××」,他更笑得厲害「×××」,我們醫病之間就這麼互相「×××」,×的聲音愈大,笑的聲音也愈大,惹得隔壁診間服務人員都跑來瞧怎麼回事。他媽媽笑裡閃著淚光,告訴我孩子好久沒有和人這樣「溝通」了--就是那當下,我希望他早點……

現在社會各方面進步很多,尤其是醫療。我們醫護就怕病人不早點來,只要有人突然走路不穩(B=balance)、視覺障礙(E=eye)、臉嘴歪斜(F=face)、語言障礙(S=speech)、手無力舉高(A=arm),若能馬上送急診室(T=time),那兒訓練有素的醫護團隊一定會像消防員奔向火場般地快速啟動,安排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超音波、各式心臟及血管檢查,只要時間許可,取栓術、血栓溶解劑、血管支架等等,許多人寶貴的生命、他們家人的生活品質,就是這樣被救起來的。

寫出往事,再聽到這天會議精采的案例報告,我該忘懷他了!但,讀完這篇文章,請記住口訣:B.E.F.A.S.T.,搶時間、去急診,救親、救友、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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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骨卡喉就醫遭急診醫師嗆聲?台大新竹分院否認有不當言論及處置 2022/03/18
自由時報 洪美秀/新竹

前龍潭鄉代蕭家亮17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指控,15日下午他因吃了一碗鴨肉麵,碎骨卡在食道,送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就診,竟遭急診室醫師嗆說「你要是蔡英文就立刻幫你看診」,只好轉去新竹馬偕醫院,痛批台大醫院新竹分院太離譜。

對此,新竹台大分院回應指出,蕭先生確實在111年3月15日15:40左右至本院新竹醫院急診就醫,當時檢傷分級三級非屬危及生命狀態,當時急診醫師診視後,隨即聯繫胃鏡室是否有機會插入排程執行胃鏡方式移除異物,因當時胃鏡室尚有排程進行中,告知病患如非危及生命安全病況,則需留置急診等候安排,醫師說明過程中,並未主動提及若為政府官員會給予不同處置。

這篇貼文也引發網友正反回應,有網友質疑「第一次看到戴呼吸器還要戴口罩」、「這樣吸得到氧氣嗎」,也有人留言「非常希望急診室醫生提告」。

對此,蕭也嗆「本爆料有刑事責任,如無憑據不會無端爆料,不會回應無腦白癡問題」

之後,蕭家亮再留言回覆「我不想紅本來只是單純抒發心情,竟然能得到廣大迴響真是始料未及,謝謝大家的關心」,並關閉貼文的回應及留言功能。

新竹台大分院表示,此事件是病患因擔心自己病情,希望立即到他院安排處理,經醫師評估該病患無造成危及生命安全之病況後,予以取消掛號免除醫療費用。

院方表示,急診在地為民服務多年,能理解病人就醫時著急的心情,也希望民眾理解急診就醫時仍需依照病情嚴重度分級處理,方能提供最好的醫療品質,未來也將持續努力為在地民眾提供最優質適切的醫療服務,確保大新竹地區民眾的健康與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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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平台/使我領悟到「淡定從容」與「真誠道歉」的病人 2022/01/21
醫病平台 賴其萬(醫師)

【編者按】這是我們第二次以「教我人生的病人」為主題,由三位不同專業的醫師(精神科、復建科、神經科)回憶過去所看過的病人如何拓寬了他們的人生經驗。希望由他們的分享,不只醫療團隊可以更深入地了解醫者可以由病人端學到人生的新經驗,更希望社會大眾(包括病人與家屬)可以更了解醫師端的內心世界,透過醫病雙方的彼此了解而改善醫病關係。誠如我們第一次這系列刊出時所說的,我們期待這類文章可以繼續在我們的園地陸續刊出。

一位我初到美國讓我感到震撼的病人
因為這是來自四十幾年前的往事,我已經不記得這病人的許多細節,但他給我的印象迄今仍然無法忘懷。這是我第一年到美國開始接受明尼蘇達大學醫院神經內科住院醫師訓練時,碰到的一位參加過越戰的三十幾歲退伍軍人。他因為癲癇發作而發現腦瘤,住進明尼亞波里斯榮民醫院。想不到住院的慣例胸部X光發現肺癌,並且還發現有骨頭轉移,因此很可能引起癲癇的腦瘤是肺癌的腦轉移。當時因為自己的口音以及對美國人的俚語不熟,對英文表達與瞭解能力不夠而倍感溝通的困難,尤其是碰到這種個案,一方面希望能詳盡告訴病人實情,但另一方面又不願意讓病人太驚嚇,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終於把這噩耗婉轉地傳達給他。

想不到對方聽完我的解釋之後,只是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好像沒有聽懂我所說的事實,他回應的第一句話竟然是「but it could be worse, right? 」(「但還有可能比這更糟的,是嗎?」)我當時的直覺是他是不是沒聽懂我的話,而想要再重複解釋一次,想不到他又補了一句,「相信以你的經驗,你一定看過比我這情形更嚴重的病人吧!我的意思是說,至少我比起有些人,還算是幸運吧!」然後他要求我實話實說,告訴他這種病情在治療上有希望痊癒否,並要我告訴他一般這種程度的病人還有多少日子可以活。我到現在我還記得我當時感受到的震撼。

這個人怎麼能夠如此淡定從容呢? 我當時甚至想到:「會不會是腦瘤影響到他的判斷?」之後的幾個星期以及出院後又再住院直到幾個月後過世之間,透過我與他的接觸,才使我真的體驗到這位從小獨立自主、多年的戎馬生涯使他生死度外,相形之下我這剛剛踏上異鄉的醫師,還一直擔心以爲自己因為語言溝通困難,未能讓他清楚了解他的病情。

之後在他多次住院期間與他建立了不錯的關係,他與我分享不少他經歷過的大風大浪,而且因為他一直沒結過婚,獨來獨往的性格使他一直到生命終點,還是無所牽掛、十分鎮定。他對於各種治療未能控制病情的事實都能平靜瀟灑地接受,我沒有看到震驚、憂鬱、呼天搶地、怨天尤人。

由於這是發生於我初到美國才幾個月的時候,有一陣子我還誤以爲美國人與我在台灣的病人有這麼大的不同。他的人生觀給了我非常珍貴的臨床經驗,使我體驗到「我們要對病人告知病情時,固然要體貼病人可能引起的心理反應,但我們也不能隱滿實情,使病人因為不了解實情,而未能做出對自己最好的決定」。

更重要的是透過這病人,我親眼見證到一位病人由於洞悉病情而能夠安排自己的將來,雖然他沒有機會看到醫療的奇蹟,但相對於一般癌末病人所受到的身心折磨,他似乎以「淡定從容」的態度,使他的最後日子活得更平靜更有尊嚴。這也幫忙了我幾十年後由於各種因緣際會,落腳於癌症醫院時,我會以這病人的「淡定從容」的人生態度鼓勵病人、家屬,並且與醫學生、年輕醫師分享這病人所教我的人生態度。

醫師的真誠道歉可以產生溫馨的醫病關係
這是快三十年前的事,但這難忘的病人與家屬給我的溫馨還是有如昨日一般的清新。這是一位快三十歲的年輕病人,因為癲癇曾經自暴自棄,後來在我的鼓勵下開始按時吃藥,並且找到職業開始正常上班。但他的癲癇還是無法完全控制,表示希望能夠接受開刀治療。為了評估他的癲癇發作是否為「部分型癲癇」,而且癲癇發作是否都來自大腦的同一個部位,並且可以證明發作的部位並非主宰重要的腦功能,如果開刀切除的話,不會影響他的語言、記憶、運動、感覺、視野等。如果符合這些條件的話,我們就有可能考慮以開刀治療他的「頑固型癲癇」。所以我們第一步就是安排他住院接受「持續閉路電視與腦波監測」,希望能夠紀錄癲癇發作時的腦波變化,看出癲癇不正常放電來自大腦的哪個部位。

但事與願違,病人住院一星期內居然一次發作也沒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只好冒險減藥希冀能夠誘發癲癇發作。想不到當我們記錄到三次發作後,我們還來不及恢復住院之前的抗癲癇藥劑量時,病人居然癲癇次數急速激增,而進入「癲癇重積狀態」的緊急狀態。最後我們不得不採用全身麻醉的方式,將腦波活動壓到最低狀態,持續這種狀態一段時間,而後慢慢減輕麻醉藥及調高抗癲癇藥,最後病人才會慢慢清醒過來。這種治療是要在加護病房並全程以腦波監測的情形下進行。

由於病情的急轉直下,不管住院前我與他本人及其父母解釋得多清楚,但在這種情形下,他的父母一改以往非常親切有禮的態度,開始對我惡言相向,說我不應該告訴病人有可能以外科手術根除癲癇的希望,使他無法安於當時已經不再每天發作好幾次且可以找到工作的現狀。這段時間裡,我一直都以「自知理虧」的態度接受他們的嚴厲指責,同時也知道雖然之前我們都有盡到告知的一切,但我也沒有料到當我們在記錄到足夠的癲癇發作的腦電圖之後,恢復他本來的劑量還來不及發揮作用,他就進入這種癲癇連續發作的緊急狀態。我坦然告訴他們,我也是為人父母,可以完全了解他們此時的心情,但我需要指出他目前之所以完全不省人事,是因為我們是以「全身麻醉」讓他的正常腦波與癲癇不正常腦波「全部停擺」。只要我們能夠讓他的腦子完全休息一陣子之後,我們會慢慢減少麻醉藥的劑量,同時抗癲癇藥的血中濃度也會慢慢達標,我們有希望看到他清醒過來而癲癇不再持續。

在他恢復知覺之前,我每天都要聽他母親哭訴我的不是,而他父親有時也會加入,但有時在母親對我惡言相向時,他卻會拉拉他太太的手或拍拍她的肩膀,暗示她「適可而止」。這種夫妻真誠的互動,我看在心裡也十分難過,但當時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真誠的道歉」,並衷心希望他清醒過來後一切如常。

這樣子他在加護病房昏迷了一星期之後,我們終於看到他慢慢清醒過來,而腦波也不再呈現癲癇發作。終於病人眼睛睜開,想不到他看到我與他父母的第一句話竟然是:「我肚子好餓,我可以吃東西嗎?」我告訴他,他剛從好幾天的全身麻醉醒過來,吃東西最怕嗆到,引起吸入性肺炎,如果明天都沒問題,我們一定可以讓他恢復進食。我問他:「你現在最想吃的是什麼?」想不到他的回答竟然是「甜甜圈」,一時加護病房傳出好久沒有的歡呼聲。

隔天早上我開車快到大學醫院時,不自主地把車開入醫院旁大家最喜歡的早餐店,買了一大包的甜甜圈。這時病人已經轉回普通病房,並開始正常進食。他父母看到我手上的一大包甜甜圈,就對病人大喊:「你看賴醫師給你帶來了什麼禮物!」接著是病人大快朵頤之後的一句話:「這是我一生吃過最好吃的甜甜圈」。他母親淚流滿面地伸出雙手與我擁抱:「對不起,請原諒我這幾天對你言語上的不禮貌。」而病人的父親也以十分親善的眼光凝視我,這是我一生永遠無法忘懷的鏡頭。

現在我終於有機會寫出了我對這兩位教我人生,令我難忘的病人與家屬的懷念。雖然這已是陳年往事,但此時的我卻淚眼盈眶,不能自已。我忍不住要慶幸自己選對了醫師這志業,使我有機會擁有一般人無法體會的人生經驗,這條路有甘有苦,但我享受到有意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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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醫院爆大二生「代刀手術」 衛福部:涉違醫療法、醫師法 2021/11/09
yahoo

媒體報導,成功大學醫學系1名二年級男大生進開成大醫院刀房為胸腔科病患進行縫合手術,成大今天表示,學生是在規範下學習,「代刀手術」不是事實。

成大醫院傳出讓醫學系二年級男大生做縫合手術,成大表示學生是在規範下學習,「代刀手術」不是事實。(資料照) 媒體報導,成大醫院讓1名成功大學醫學系二年級男大生進開刀房,為1名胸腔科病患做縫合手術;此學生沒醫師執照,被爆料上手術台後,還開嗆「沒本事就閉嘴」。結果又被爆出涉及偷拍學姊上廁所,遭人要求申請退學,事後此學生發文道歉,承認曾在學校有過騷擾行為。

成大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成大醫學系教學的學習過程,是透過「習醫之道」課程,由臨床老師安排觀摩及熟悉臨床醫療作業,學生是在此規範下學習。

指導的主治醫師表示,這名學生已在課程安排下臨床觀摩學習1年,整個暑假也幾乎都在醫院外科見實習,並在主治醫師、手術室專責護理師及開刀房護理師的指導下,學習刷手,無菌概念及如何當稱職的助手。他說,這名學生在部分手術過程擔任第三助手,以就近觀摩學習,手術過程及行為都是主治醫師主導並執行,報載學生「代刀手術」不是事實,術後傷口縫合,也是在主治醫師現場指導下進行。

至於這名學生疑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主治醫師說,校方在事件發生後當天就通報,且由權責單位介入處理,並無徇私、隱匿或延誤。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受訪則表示,根據常理,醫學系學生直到五、六年級已有一定學理基礎,才會開始進入醫療場域實習,也可依規定在主治醫師指導下執行傷口縫合。

劉越萍表示,醫學系二年級的學生都還在學習基礎理論,對於感染控制也不了解,不太可能進入手術場域,否則恐增加病人感染風險,坦言「蠻恐怖的」。她指出,目前初步看來,此案確實有可能違反醫療法、醫師法,已交由衛生局介入調查、釐清,主要確認病人是否知情、醫院是否有教育或實習計畫等,才能確認權責及可能違反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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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紗布、縫線也重消 省了誰的荷包? 2019/05/11
聯合報 本報記者陳雨鑫

一次性耗材重新消毒使用是醫界不能說的秘密,醫院都說「這是為了患者的荷包著想」,高價自費醫材重複使用,也許還能說得過去,但如果連低價的紗布、縫線皆被爆料重消使用,實在難以說服大眾是為減輕患者負擔,而非為了「營利」節省成本。

談到台灣的醫療水準,各國都是豎起大拇指,曾幾何時,台灣醫療卻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被麻醉的患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使用不斷重消的醫材,明明花了一樣的錢,卻只能憑運氣,期待自己不是用到重消到最後一次的病人。

醫界常將不合理的行為,歸咎於「健保核刪」或是「幫病患省錢」,但先前才發生達文西A健保黑幕,健保署白紙黑字規定大部分達文西手術「不得作為腹腔鏡申報」,仍有醫院向患者收費並同時向健保署申請給付的醜聞,醫院到底是為己?還是為民?

高價自費醫材重複使用,醫院出發點也許真是為了窮人設想,但紗布、縫線等非高價醫材也重複使用,則明顯是為自身「開源節流」;該丟的縫線、紗布繼續利用,既省了成本,更創造營收,卻完全無視病患感染的風險。

醫院自律是政府管理醫界的最高指導原則,衛福部深信醫界會按照規矩行事,但當醫界一旦犯錯,卻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醫材重消早在十多年前就曾發生過,當時訂出規範,讓潛規則持續至今;衛福部難道要等到出人命,才得將規則寫清楚嗎?

衛福部面對醫材重消事件,第一時間表明要嚴懲,下午又改口要訂出指引,面對事件不先徹查清楚,而是輕率地馬上選擇保護醫界,最該被保護的「患者」在政府心中,到底是被放在第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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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療決策不再天人交戰!這款虛擬實境體驗遊戲能幫你 2019/05/1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智慧醫療發展愈來愈多元。台北榮總近期利用虛擬實境(VR)、擴增實境(AR)和混合實境(MR)技術,開發全台首款輔助疾病決策的虛擬實境體驗遊戲,讓病人身歷其境口腔癌、腎臟癌、心房顫動或氣切等治療照護方式,了解優缺點並做出最有信心的醫療決策,不再天人交戰。未來總院及分院將布點共15處,由醫師轉介給對治療猶豫不決的病人免費使用。

北榮教學部臨床技術訓練中心主任楊盈盈表示,國內外愈來愈重視「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也就是以病人共同福祉為中心,由臨床醫師和患者共同討論最佳可行的疾病決策。

而這一項醫療決策過程,必須有醫師提供治療選項,並提供各選項的優缺點,並利用各種輔助工具,引導並協助患者做出正確決定。只是,過去醫療人員多是用衛教單張、照片及影片說明治療照護方式。

楊盈盈指出,傳統衛教模式愈來愈少人看,或看了也不一定懂,當醫病之間的資訊出現落差,醫病溝通卡卡的,患者及家屬仍可能因抉擇困難而無所適從。

為了減輕病人及家屬對重大疾病治療決策和後續照護的焦慮,北榮教學部利用VR、AR及MR技術,開發中英文版的「延展實境疾病決策及衛教輔助工具(XR Aids)」,內含氣切照護、心房顫動電燒治療、針扎預防、口腔癌治療、早期腎臟腫瘤、小兒軟式支氣管鏡及廢棄物分類等8類教材。

而病人或家屬只要戴上虛擬實境眼鏡體驗10多分鐘,即可在高擬真情境及互動遊戲中了解各種治療或照護方法。目前已有300名患者試用,多數病人認為優於書面或影音衛教,也有效減輕對治療的焦慮感,對醫療決策相當有幫助。

北榮教學部主任楊令瑀表示,因畫面以衛教內容為重,畫面穩定度也夠,除了特別容易暈眩的患者以外,幾乎適用每一位民眾,未來也擬開發更多教材,讓更多科患者免費使用。而家屬及想訓練衛教溝通能力的醫療人員也都適用。

曾親自體驗此款虛擬實境遊戲的林小姐受訪表示,當確診腎臟有4.9公分腫瘤,醫師要她盡快手術切除時,給了她傳統手術、達文西手術及冷凍療法三個治療選項。但醫療不容易了解,「要我趕快做決定會怕怕的,根本天人交戰。」

林小姐舉例,醫師告訴她腎臟血流很豐富,而各手術方式治療傷口大小不同,危險性當然也不同,「但我不是很懂危險在哪裡。」直到她體驗完虛擬實境遊戲,才清楚各手術步驟,也更有充分心理準備接受治療。

北榮今天舉辦「延展實境模擬訓練區」揭牌儀式,同時邀國健署長王英偉出席。王致詞表示,年輕人愈來愈不喜歡看衛教單張,為跟上時代,該署也使用VR及AR宣傳菸害防制。「利用新科技進行醫療教育是顯學,期待未來有更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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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之義務 幫助病人正確的決策 2019/07/24
醫病平台 觀微(病人朋友)

家庭幸福的朋友小周因為腳受傷需要復健,但是一走路就覺得胸口不適、呼吸不順暢,所以被家人帶去醫院檢查。照了胸部X光,發現肺部有個陰影。醫生進一步安排全身的正子攝影,發現除了肺部之外,甲狀腺也有結節。肺部切片後證實是肺腺癌,甲狀腺穿刺後也證實為需要治療的惡性腫瘤。醫生先安排了肺部手術。因腫瘤長在一片肺葉的正中央,所以拿掉了該片肺葉。醫生說「手術很成功,拿得很乾淨」。但是切下來的組織送驗後發現,腫瘤並不完全是肺腺癌,有一部分是會快速複製並形成大腫瘤、擴散到全身的小細胞癌。醫生建議進行化療。小周說,醫生明明在手術後說腫瘤拿得很乾淨,為什麼還要預防性的化療呢?所以沒有接受化療。

剛好另一友人與我分享了一篇今年十月發表在美國期刊Oncology Times上的好文章,內容是再次討論醫學上的大謊言(因為該作者數年前已寫過關於醫學上大謊言的文章,這篇算是續集)。文章首先提到的是,不論何種癌症,醫師皆可在手術後對病患使用的謊話:「腫瘤全摘乾淨了(We got it all.)。」這會使病人誤會自己的癌症在手術後就完全痊癒了。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麼幸運。癌症是細胞不正常增生的產物,每個人身體都可能會有,也可能手術前就已轉移,所以準確的說法應該是:醫生在外科手術中,摘除掉所有肉眼可見的腫瘤;至於顯微鏡才看得到的癌症細胞,可能需要使用化療來消除。我馬上想到這位朋友小周,不就正是因為醫生告訴他手術成功,拿得很乾淨,所以拒絕接受化療嗎?

另一位關心小周的友人,詢問自己的家庭醫生,想知道如果像小周這樣的狀況,應該如何治療比較好?沒想到這位醫生馬上很緊張的說,因為小細胞肺癌很危險又容易擴散,應該要馬上化療才對;還說小細胞癌病患的癌細胞有可能在手術後三至六個月就擴散,甚至因此不治。

然而,小周的主治醫師在病人拒絕化療後,就請他先進行切除甲狀腺的手術,肺癌的部分就擺著不再做後續的治療。於是小周就更覺得自己的肺癌已經不需要擔心了,而且既然化療是預防不是治療,當然不一定要白白受苦。接下來他轉而開始擔心甲狀腺。甲狀腺癌是治癒率極高的癌症,但是小周開始向身邊的人反應,他非常擔心手術摘除甲狀腺後,沒有甲狀腺了,不知道要怎麼辦?甲狀腺素吃了有沒有副作用?

我們都覺得小周根本抓錯重點了!如果連補充甲狀腺素都要擔心對身體不好,那麼容易擴散的小細胞癌,不就更需要擔心了嗎?既然還有這麼多疑問,怎麼不跟醫師討論呢?答案是原來是因為醫生根本沒有空跟病人解釋這麼多。

不愛運動的小周自從發現肺癌以後,很愛惜自己的身體,不僅願意在家人的督促與鼓勵下出門散步;甲狀腺手術完以後還需要放射治療,也乖乖的接受了。很快的,距離肺部手術已經半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甲狀腺的放射線治療後,居家隔離了一段時間都待在房間裡沒有運動,小周的腿最近又開始不舒服,整個人也變得更憔悴了。所以即使小周身邊的親朋好友也都建議他應該接受化療;但他自行上網查詢獲得了大量的資訊後,又害怕虛弱的身體禁不住化療的摧殘,整個狀況只好僵在那裡。

記得曾在某間醫院的牆上看到掛著「病人的權利與義務」的文宣,大意是病人有義務告訴醫生曾經做過的治療,不應該隱瞞病情,同時病人也有權利了解他的病情。我的領會是,病人不應該騙醫生,而醫生也有義務要告訴病人他生了什麼病,以及有哪些治療的選項,並說明各個治療的優缺點與注意事項。很多病人生病以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慌張跟害怕,因為什麼都不懂。在慌亂的情緒又欠缺知識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做出正確的決定;這時候醫生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教育及協助治療決定的角色。

然而多數時候,病人只有幾分鐘甚至幾秒的看診時間,多問幾句可能就被醫生嫌棄,許多的疑問根本無法獲得解答。我相信這不是偶發的個案,而是在不合理的制度下,每天都在重現的狀況。若是視病如親的醫生能有正確的解說、真誠的建議,也許就不會有那麼多的醫療糾紛了。(本文轉載自民報醫病平台20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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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是為病人而存在」打造醫病一家親 2019/02/22
元氣網 醫病平台/許金川

當家人生病了,都會想找一位好醫師,這醫師是親切的、真的關心你,是這方面的專家,而且是真的想幫你解除病痛,不是想賺你的錢,且最好是認識的,如果是至親好友最好,這種場景幾乎每個人都會碰到。 而當醫師的,也希望病人對他是信任、尊重的,治好了會感激,最好病人是他熟識的,這是每一位醫師心中的期待。

因此,溫馨真誠的醫病關係,不僅可以讓病人有所依託,也讓醫師工作愉快,達到救人為快樂之本的學醫要求。

然而近幾十年來,由於醫療制度的缺失,財團的介入,加上少數團體有意無意挑撥醫病關係、製造對立,甚至醫師動輒被告,醫師與病人對簿公堂,造成「醫不聊生」,民眾對醫療人員也逐漸失去信心及應有的尊重,這種情形實非醫病雙方之福。有鑑於此,我台大醫學院的學長賴其萬教授發起成立了醫病關係平台,希望透過媒體文字的力量傳播影響國人,期待能導正此一不良風氣,用心良苦,也非常欽佩他的用心。

前幾年甫往生的台灣醫界標竿宋瑞樓教授,他常教導我們:「醫師是為病人而存在的!」他生前一直高聲疾呼要視病猶親,要把病人的痛苦當成自己的痛苦,病人有病痛要盡量為他解決,不能解決的就要想辦法去研究,找出治療的方法。

宋教授與我們幾位門生,二十四年前創立了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五年前又成立了好心肝醫療基金會,下設好心肝門診中心,希望為眾多的肝病病友提供一個溫馨、信心、愛心的醫療環境,讓病人安心,醫生也寬心,醫療院所所有的醫療儀器完全是由社會愛心人士、尤其是許多病友的愛心捐獻而來,醫護人員在此工作、醫治病人,自然心存感恩,把病人朋友化,朋友親人化,這樣醫病一家親,發揮的力量越來越大,服務病友的層面也越來越廣、越來越深。

如此,醫病有志一起創立一個全新的醫療模式,初步看起來是成功的,也印證了台灣是個很有愛心的國度,更印證了「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的道理,希望這種正面力量的發揮,能再發揚光大,能扭轉導正更好的醫病關係,如此不僅是醫師與病人與之福,也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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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疑似破水跑急診 醫嗆:「沒怎樣來這裡幹嘛?」 2018/08/14
元氣網

一名懷孕35周的孕婦,因為「內褲與外褲濕了不知是不是破水」,而前往屏東住家附近的地區醫院急診,沒想到卻被醫師不斷質問「你又沒怎樣來這裡幹嘛?」讓孕婦很受傷,「留下媽媽的玻璃心滿地」。

該名孕婦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表示,早上發現內外褲都濕了一片,因為是第一胎剛35週有點擔心,所以就近選擇在屏東地方醫院急診。到院時護理師很貼心也很仔細的幫她內診,測宮縮、胎兒心跳及測羊水是否流出,之後就等待醫師來。等了三、四十分鐘後,醫師終於來了,但一來連病床都沒有靠近,也沒有看測宮縮的資料,就站在遠處對她說:「你又沒怎樣來這裡幹嘛?」孕婦及其家人聽了傻了不知如何回應,醫師又說了第二次「你沒有怎樣阿,來這裡幹嘛?」家人才回:「沒怎樣?護理師不是說開了2公分是什麼意思?」

接著孕婦向醫師說明平常在高雄長庚產檢,醫生又開始說了,「長庚那種是給癌症或是重大傷病患者去的,你產檢跑到那裡去,要生也去那裡生,平時有什麼狀況在來我們這裡看診,我們不是一般診所耶,你今天也可以去屏東別間婦產科醫院掛急診,幹嘛要來我們這裡,不要把我們當一般診所,浪費醫療資源!」孕婦嘆道:「原來孕婦有什麼狀況是連就近的醫院都不能去的」。

為了在有限的醫療資源中,能夠讓病情最急迫的患者及時得到救治,衛福部早訂定「急診檢傷分類」,共分五級,若心跳、呼吸停止等生命意識弱的患者為第一級優先診治對象。如類似陰道分泌物,生命徵象正常且無其他不適,被分在第五級最後順序。

至於孕婦有產兆到底該去急診還是去婦產科?生產當然是很緊急的事,不過多數醫院會在懷孕後期衛教告知孕婦疑似生產跡象直接至婦產科或產房,但也有少數孕婦因情況緊急或來不及到產檢醫院而跑急診,一般醫院會將其再轉至婦產科產房生產。

而針對此事件,屏東寶建醫院也在今天(14日)下午發出聲明稿道歉,「很多病人不清楚急診與門診差別,有醫療的需求來醫院是正確的,將來在醫師或護理人員的應答上我們會再繼續的加強訓練,其實我們對病患都是關心的,這件事情如果對林小姐造成一些不舒服,我們也在這邊致歉」最後希望該孕婦不要因此對醫院有不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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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良性溝通 免除病人疑慮 2018/08/24
聯合報 整理╱記者李樹人

醫病溝通不良,一直是造成醫療糾紛的主因,許多醫師不擅溝通,甚至沉默是金,儘管醫療的目的就是為了治療病人,但醫師疏於溝通,也不知道病人擔心的點,而病人這端則多有疑慮,認為醫師不說清楚,代表著「其中必定有鬼」,一氣之下,提出告訴。

「事前一盎司的告知,遠勝於事後一加侖的法律抗辯」。一項調查發現,四分之一的醫療糾紛,起因於醫病溝通不良、雙方沒有共識。

以此案來說,當事人認為自己掛了教學門診、開了示範手術,在手術過程中,因為麻醉時間太久,以致手術時間拉長,懷疑自己淪為菜鳥醫師的練刀對象。

事實上,目前醫療院所示範手術規定仍有疏漏之處,迄今並無法令規定,院方必須告訴患者「動的刀屬於示範手術」,病人也不清楚到底是誰動的刀,教授、主治醫師?還是菜菜的年輕醫師?

建議醫院在手術同意書上,應該註記是否為示範手術,每個動刀的醫師都應該在上面簽名,以示負責。

立法院也應該盡速通過「醫療事故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嚴格規定醫院成立雙向關懷小組,作為醫病雙方溝通的平台,小組成員應該包括社工、心理諮商師以及法律專才。

醫師忙著看診,每個病人分配的醫療服務時間相當有限,有些醫師甚至對病人沒有太多的耐性,對於病人的質疑,不耐煩,甚至回嗆,這些可能引爆醫療糾紛,一旦進入訴訟,幾乎都是雙輸局面。

如果醫院能夠成立關懷小組,病人如果對於醫師醫療處置有任何疑慮,都可以尋求小組協助,如果只是單純的情緒問題或溝通不良,在專業人員協助下,讓病人免除不必要的疑慮,進而降低日後的醫糾訴訟。

民眾就醫時,如有任何疑問,都可以向醫師尋求解答,但不要流於情緒性的發言,醫師則應正向面對患者的質疑,如果每家醫院都能設立關懷小組,相信一定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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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醫院的醫師們 看見病人的痛「哭了」 2018/01/17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未來的醫院只會愈來愈小,不會愈來愈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黃勝堅說,醫療不該是片段,醫療應該要整合,特別是患者走到臨終時,照護將落實在社區內,才有辦法讓患者安心地善終。

黃勝堅說,許多人都說台北市的醫療資源非常豐沛,但台北市有8000多名患者沒有按時回診,進一步瞭解後才知道,原來台北市「2樓以上的住宅都是醫療偏鄉」,台北市老公寓很多沒有電梯,加上行動不便的長輩沒有人協助照顧,使他們的照顧出現漏洞,

台灣居家醫療早在1995年就已經有了,但是到了2015年才說要整合,北市聯醫帶著醫師走出白色巨塔,一年半服務3000多人,出勤達到2萬多次,曾有位外科醫師出去居家醫療後很有感觸,病人面對疾病忍不住潸然淚下,醫師也跟著哭了。

醫師去家裡到底要幹嘛?黃勝堅說,其實經過一年多的服務,發現除了不能開刀以外,其他東西都可以做,他們開始把超音波等儀器帶出去,他認為居家醫療有無限的可能。

黃勝堅說,連續2任衛福部長問我「你怎麼把醫師騙出去的?」,我說我只是鼓勵他們走出去,出去過了他們就知道了。另外很多患者希望在家中善終,但是末期時的患者千萬不要接觸到強度醫療,一旦強度醫療進入到人生,就不會善終,善終應該是淡淡的醫療,強而有力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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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關係與尋找醫療第二意見 2017/12/31
聯合報 李偉文/牙醫師、作家、環保志工

年輕時除了意外受傷,不然,大部分的人是不太會因為病痛而上醫院的,但是年齡愈大,身體器官各部零件逐漸老化受損,不管是早幾年晚幾年,總是會到醫院報到。

但是從學生時代一路養成的習慣,我們往往以為凡事都有標準答案,因此對疾病的治療,也會認為什麼病怎麼治療是一定的,全憑醫師說了算。

但是,醫療的處置正如人生大部分的事情一樣,沒有標準答案,醫師的診斷與處置,也只是眾多可行方法之一而已,不過因為每個醫師的個性不一樣,與病患的溝通模式也不一樣。

第一種是最傳統的,權威式的決斷,直接跟病人說你該怎麼處理與治療,不會提供其他的選擇。

第二種是告知式的,和權威式的剛好相反,醫師告訴你所有數據與可能的處置方法,然後由病人自己決定。這種方法看似民主,但是長久來看是不理想的,如果選擇容易或病人的好惡明顯,也許還不錯;但是更多時候病人反而無所適從。甚至醫師把自己置身事外的態度,也會變成一個販賣技術的銷售人員,而病人是採購的客戶,彼此關係好像商店與消費者,少了人性與超越消費價值的生命關懷。

最理想的是「詮釋式」,醫生除了依據病情的嚴重程度與病人的身體狀況找出幾種可能處置的方案外,最重要的是幫助病人去釐清他們究竟希望得到什麼?也就是病人最擔心最在乎的事情是什麼,然後再依據他們的需求而分析這些處置可能導致的結果。

若是你遇到的醫師沒有辦法提供足夠的訊息或分析供你選擇時,其實還可以尋找第二位或第三位醫師給我們建議。

有些國家的醫療保險規定在進行重大手術前,必須有第二意見,也就是要取得原本主治醫師以外的意見,保險才會給付醫療費。我覺得用制度來「強迫」聽不同醫師 的診斷,除了可以免除病人的不好意思或個別醫師的「偏見」,還有很多的好處,比如能得到更多的資訊,確認主治醫師的判斷和治療方針有沒有問題,同時也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治療方法與醫師。

雖然台灣保險沒有強制要尋求第二意見,但因為是全民健保看病不用錢,民眾又有就醫自由,所以常常會到處「逛醫院」,今天到這個醫學中心,明天又到某醫學院附設醫院,雖然可以聽到不同醫師的意見,但是假如沒有取得前一位醫師的檢查報告或診斷與治療建議,每個醫師都只有片段資訊,而且往往會做過多重複檢查,浪費醫療資源與時間。

所以我覺得若是病患可以把「偷偷逛醫院」的不信任感,轉變成正式告知第一位醫師並索取檢查資料與診斷的影印本,正大光明的講將尋求「第二意見」,或許對大家都好。

當你拿到第一位醫師的資料,給第二位醫師看時,要詢問他,之前的診斷正確嗎?相對於之前醫師建議的方法,若換作是你,會怎麼建議?當然,若是兩者的意見不同,就進一步詢問有沒有科學的佐證或案例?最後,如果可能的話,請他給你書面的診斷意見書,再跟原來的醫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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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共享決策/病人變朋友 話才聽得進去 2017/09/27
聯合報 記者張益華

高齡90歲的榮民伯伯是老菸槍,但他心臟、腎臟功能不佳,每次來醫院都說,自己單身一個人、久病厭世,聽力又不好。他的主治醫師、義大醫院家醫科醫師洪暐傑用電腦打字,把字體放大,與他「筆談」。

「伯伯每次來,都和我講八二三炮戰。」洪暐傑回憶,老榮民伯伯因為孤單,沒有人可以說話,常常來找他。他耐心陪伴,有一次伯伯說:「你是不是缺業績?你是我朋友,那我就來戒菸吧!」透過藥物和諮詢,一個月就戒菸成功。

過去醫病關係類似師徒關係,引進醫病共享決策後,醫病關係像朋友。洪暐傑表示,醫師依照病患想法,給予適合建議,由患者決定醫療方式,若病患堅持不要,也不強求,互相尊重,才能找到適合的醫療決策。

醫療模式轉變,洪暐傑發現,「醫師除了是醫療提供者外,也應該是良好的語言溝通者」,用病人能懂的方式溝通,不僅改變醫病關係,也減少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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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衝突多? 陳志金:醫師應對關鍵的人說出對的話 2017/10/16
中央社 台南

急診與加護病房常有醫病關係緊張場面;有時病人急、有時病人家屬急。奇美醫學中心品質管理中心副主任陳志金透過臉書促進醫病關係。他說,「醫師應對關鍵的人說出對的話」。

陳志金在大學時期從馬來西亞來台求學,台大醫學系畢業後就留在台灣行醫;經過胸腔、重症醫學、加護病房等領域歷練,目前身兼奇美醫學中心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

從醫20年,投入急診醫學領域後致力於促進醫病關係。他分享經驗表示,急診與加護病房是比較容易出現醫病間緊張關係的地方;有時是病人急、有時是病人的家屬很急。如果醫師沒有適當溝通技巧,可能出現醫師做了多,但病人及家屬都覺得醫師沒有做、醫師也覺得委屈的狀況。

陳志金說,其實很多情況都只是誤解,最常見的是病人覺得等了好久;但許多檢查不是做完後就馬上有結果,醫師可以適時向病人說明一下。

陳志金指出,自己年輕時可能因為比較沉不住氣,也曾有過醫病衝突情況。但隨著年齡漸長,除了累積較多經驗,也比較能掌握溝通要領。近年慢慢整理出一套做法,用來指導院內年輕醫師,同時放在臉書上分享。

他認為,醫師應該要對關鍵的人說出對的話,而且要能被聽進去。如果只是講給負責照顧病人的外籍看護聽,而沒有直接面對重要家屬,那效果就大打折扣。現在已經不是醫師決定一切,而是應該在醫病溝通後,共同參與決策,才能找出最適當的醫療方法。

奇美醫學中心響應衛生福利部在每年10月第3週舉辦的病人安全週活動,今天在院內大廳推出醫病溝通宣導活動,以多元化活動吸引民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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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醫院推病人安全 響應、反應、回應 2017/10/17
聯合報 記者李京昇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即日起至10月21日,舉辦一系列有關病人安全多元化宣導活動,主要以「用藥安全」、「手術安全」、「醫病溝通」為主,並有宣傳口號「病人安全我會應」,用「響應、反應、回應」拉近醫療人員與民眾間距離。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院長鄭舜平表示,活動主題為「醫病溝通」,以病人安全我會「應」為活動主軸,建立民眾正確的就醫觀念,並鼓勵病人回應醫療人員的提問與主動反應自己或家人的特殊狀況,拉近醫療人員與民眾間距離。

桃醫病人安全中心主任曹祐慈醫師說,「病人安全我會應」第一個「響應」是響應病人安全活動,在民眾就醫時了解是否有服用重複藥物;第二個「回應」為回應醫護人的問題;最後「反應」是鼓勵民眾主動反應自己或家人的特殊健康狀況,以及關於任何治療或用藥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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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醫師」的典範轉移 科學的反思 2017/07/04
民報 文/羅彥宇(花蓮慈濟醫院神經科醫師)

我的臨床醫學生涯從大六下實習醫師開始算起,至今也有將近二十年。這二十年間很讓我困惑的一個問題就是:『一個理想的醫師典範為何?』。

雖然每位醫師的學習背景及興趣志向都不同,本來就會出現服務、教學、研究發展的多元樣貌,但是我們醫學教育制度所建構出的理想醫師典型,卻總是和我在工作中遇到的好醫師大相徑庭。簡單的說,目前醫療體制下受到拔擢鼓勵、有名望又有權威的醫師,和日常所見到認真負責的好醫生,根本是兩種人群。這個現象,我在最近念到醫學人文學者Eric Cassell的『The Nature of Suffering and The Goals of Medicine』(痛苦的本質與醫學的目標)一書找到了契合我心的想法。

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科學研究與技術得以改善人類生活的想法,一再得到證實,更由於科學代表著客觀公正、價值中立,所以這樣的思維也主宰了醫學的發展和醫師的養成。從醫學院的基礎課程,強調生化、解剖、生理、病理、藥理的核心重要性,到住院醫師訓練對於證據醫學的要求,更進一步者,建立醫師科學家的訓練制度,使得年輕醫師認為,好醫師的目標是放在拿博士、升教授、發表論文在知名期刊(如Nature)。

自1927年出版,頗具歷史的內科教科書(Cecil Textbook),由一個開業醫生獨力寫書作為內科醫生的參考,如今世代已轉變,由數百位醫學科學上有成就的醫生分別寫作而集結成書。醫學各次專科發展極為快速,任何一人都不再可能掌握全面的醫學知識。科學研究的成就直接象徵醫學上的權威,單以個人經驗或藉由病人回饋來樹立地位的時代已經過去。真正視病猶親、認真查閱文獻、花時間與病人溝通、獲取病史、以及全面地做理學檢查的好醫生,不僅不能幫醫療機構獲利,其權威性也無法與做研究不看病的醫生相提並論。

把時間花在研究上而有所突破的醫生,往往沒有可能把時間留給病人。諷刺的是,他們在現代醫學體制的權力,獲得極大的優勢,這群科學至上的醫師成了這個世代『理想醫師的典範』。這麼說並不意指這群醫生看病不認真,事實上還是有很多傑出的醫師在研究與服務都做得出色,但是當各個領域分工越細,研究本身也成了一門事業,而不是一間實驗室的努力而已,我想沒有人能夠一天有48小時。

不僅醫生養成受到科學影響,病人對於疾病的看法也因科技進步而改變。過去的病人相信醫師的所有決定不敢懷疑,現在醫學資訊的流通,讓病人也能參與決策,但同時也讓病人相信高科技檢查遠勝過醫師個人經驗,文獻上所查到的比自己醫生所觀察的要更有說服力。雖然有更多的病人自主性出現,卻也容易減弱醫病之間的信任。同時掌握病人自主以及利用科技新知來解決病人問題是現代醫師的理想,但是時間成本將提高非常多,這些時間成本將不可避免地排擠『理想醫師的典範』中的特質:又做研究又能教學又能讓醫院不賠錢。

那麼科學之外,我們所關心的如何進行醫病溝通、如何處理不確定性、如何蒐集臨床資料、如何做出因果推論、如何判定正常與疾病的能力呢?如果這些是行醫很重要的元素,為什麼沒有正式地出現在醫學教育裡呢?因為這些都牽涉價值判斷。在科學至上的思維中,主觀的、個別的、具有價值判斷的、不確定的,都被認定為無法處理或避免處理的部分。客觀的、具有通則的、無價值判定的、確定性高的,才是科學的精神。然而我們天天面對的病人問題,往往很主觀也很個別,過去學到的病理生理學,提供的是解釋病情的一種說法,至於作一個好醫生所需要的能力與特質,科學只是其中的一部份,甚至不是每天行醫會花到最多時間的那一部份。

這本書不是一本剛出版的新書,第一版是1991年,甚至這些Eric Cassell的觀察與反思早在1980年代初期就出現了。我們台灣過去半世紀的醫學向美國看齊,從醫師科學家的概念到現在醫學教育評鑑,絕大多數進口美國,所謂有台灣因地制宜的部分,坦白說都是枝微末節,然而美國所遇到的問題與麻煩,我們不知不覺也一起進口了,但是美國學者自身的反省我們卻很少察覺。儘管許多帶有理想主義的醫生奮力抵抗,台灣還是走進了一個做研究興趣在SCI(科學引文指引)指數,而不是獲取新知喜悅的年代,想盡辦法升等教授、卻不是很想認真教學的年代,想要看很多病人、卻又不想好好看病人的年代。那個純粹的、理想的醫師典範,到了這個年代又該如何轉移,我們需要更多關心台灣醫學的醫師與病人們一同反思、一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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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停止憤怒的鼓聲? 2017/07/14
民報 黃苓嵐(馬偕醫學院醫學系助理教授)

幾米有一個繪本是《我的世界只有你》,其中有一個故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裏頭描述有一個小鼓手,因為她的父母離婚,她對此非常的不諒解,因此她的鼓聲裡總是充滿著憤怒。直到有一天夜半醒來,她看見她的媽媽對著窗外默默地哭泣著。那一刻,她才了解到有許多的事情不僅僅只有她在傷痛,她的媽媽也不例外。她過去擁抱住她的媽媽,兩人相擁而泣。從那之後,她再也打不出憤怒的鼓聲了。

這個故事讓我很有感觸,事實上,我認為,許多我們對他人的不諒解,常常不是因為我們不具備體諒的能力,而是在於我們沒有理解他人困境的機會。

醫病關係的互諒
作為一個在醫學系任教的醫學人文老師,當我在講授醫學倫理的時候,我發覺目前大家所看見的醫病關係緊繃、對立,很多時候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很好的理解到對方的角色困境。也因此,對許多醫療人員而言,他們在繁重的醫療場域中常常無奈、受傷於一些病人的惡言相向,甚至是醫療糾紛。而對病人而言,他們則在病痛的折磨之餘,常常難受於為甚麼醫療人員不能夠對他們多一點同理心?

他們都錯了嗎?其實不然。就如同那個憤怒的小鼓手的媽媽一樣,很多時候,我們只是沒有把我們自己的困境很好地傳遞給對方知道,也因此對方無從了解我們的問題。

如果我們能夠了解並且真實的去感受,「病人」角色是一種 「非自願性」的選擇,那麼我們或許可以多一點體諒。這世界上有很多種角色都是我們自願選擇的,但卻沒有人願意主動並且樂意地成為病人這個角色,我們都是不得不地成為一個病人,是疾病找上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一個病人。也因此,在這種萬般不願、心有不甘的情況下,要求一個病人能夠抱持理性、平和地與醫療人員溝通,有時實在是一種過高的期待,特別是在一種病痛的折磨下、對疾病的未知恐懼中,病人常常是失了平常的從容。而病人家屬更是在這種無知的焦慮中,放大了他們的恐懼,因為身邊這個飽受病痛折磨的人,是他們最愛的人,對於最愛的人正遭逢的折磨,有時甚至比自己受折磨痛苦更甚。

疾病只是一次性的相遇
我很喜歡日本茶道中的「一期一會」這個詞,它意指人世間的相遇只有那麼一次。其實這用在病人和疾病身上也很貼切。對很多醫師而言,病人身上的症狀,可能是已經看過幾百個的案例,見怪不怪。但對於那個踏入你診間的病人而言,這些疾病與病人本身都是那「一期一會」。所以當他們問出那些讓你嗤之以鼻的問題、表達出一種你覺得大驚小怪的擔憂時,請試著體諒病人並非與此疾病相熟,他們也只是這麼的一次相遇。特別是當我們對一些事情無法了解、毫無經驗時,無知的恐懼會更加吞沒我們的理性。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我一直認為病人與病人家屬也必須學著去理解並體諒醫療人員背後的辛苦與困境。其實病人對醫療人員的怒目相向也不少見,特別是我們這幾十年來特別強調「病人的權利」、「醫療是種服務業」,在過度解讀的情況下,有時病人或者是家屬會忽略掉一種對人的基本尊重。

正如同我們希望醫療人員能夠理解病人的「一期一會」,我們也希望病人及其家屬能夠理解,醫療人員不僅要處理你的「一期一會」,他們同時還得處理許多病人的「一期一會」。但醫療人員的時間、精力是固定的,我們在過度要求他們的醫療態度時,是否也曾關懷過他們也已經在體力耗盡的邊緣?當他們面臨這些臨床醫療場域中與疾病分秒必爭、搶救病人生命的同時,我們是否也可以多一點對人的基本同理心?去想想他們究竟已經多久沒有坐下來休息一下、喝一口水了?

每個早晨,我們還在睡夢中時,許多醫療人員已經在醫院開始他們緊湊的醫療工作;當我們在餐廳享用一頓豐富的晚餐,愉快的打卡上傳照片時,他們可能還在門診工作中一個接一個病人的進行診療;而深夜當我們安詳地進入夢鄉時,他們可能還在手術台上奮戰,努力搶救病人的生命。

而這一些難道不值得我們給予更多的尊重與體諒嗎?

用體諒建立關係
任何一種「關係」,不論是朋友關係、親子關係、夫妻關係等,都必須建基在互相尊重與體諒上,這一段關係才有可能走的健康、走得長遠。醫病關係也不例外。過於強調病人的權利,而忽略病人的義務以及損害醫療人員的權利,都不是一種健全的狀態;反之亦然。

唯有雙方都能夠學習互相尊重、學著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與體諒,這種關係才有可能良好的維繫下去,而所謂的信任才有可能慢慢地滋生。

鼓聲可以是悠揚的,讓我們停止憤怒的鼓聲,試著理解每個人背後所經受的痛苦,學著體諒在每個情緒下的行為,當我們都能夠放下自身的成見,相信醫病關係能夠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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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變病人醫病更相連 百大良醫吳明和教授演講 2017/06/30
ETNews 林悅/台南

高雄榮總台南分院為提升醫療品質,與病人的滿意度,日前特別規劃辦理「醫師變病人 醫病就相連」的專題演講,活動邀請百大良醫吳明和教授蒞院,傳授他自身歷經多次躺在手術台上當病人的經驗,活動吸引眾多員工熱烈參與聆聽。

高雄榮總台南分院外科部陳進旺主任表示,現年73歲的吳明和教授,於民國58年畢業於國防醫學院醫學系,畢生奉獻醫療與教學工作近50年,一生作育英才無數,也為病患動過數千例手術。主任陳進旺進一步指出,吳明和教授資歷豐富完整,他是美國胸腔科院士,同時也是國內胸腔外科專家,發表於期刊及研討會議上專業學術論文達數百篇;也曾歷任成大醫院斗六分院及台南市立醫院等多家醫院院長,現為成大醫學院教授及台南市立醫院榮譽院長。

吳明和醫師以詼諧的口吻,帶領聽眾對課程的專注力。他也分享自己當病人的心路歷程與感受,他說自16歲起迄今73歲,前後歷經11次大大小小的手術。吳明和教授表示,做為一個病人,最怕「被診斷不正確」;他說,他有次頭痛欲裂到痛不欲生,歷經醫師檢查後,以為牙齒問題,被拔了好多顆牙齒,最後才檢查出是冷氣引發「中鼻甲肥厚及鼻竇阻塞」惹的禍。他與眾人分享,身為一位醫師,正確的診斷病因,對病人最重要。

另外,教授吳明和醫師說,當醫師自己變成病人以後,就能感受到病人的難過與痛苦。諸如為何得這種病,該找哪位醫師治療,治療效果如何,有沒有併發症,多久能恢復健康..等等,都是病人最關切的。

吳明和醫師說醫療的推動在於醫病決策共享、術後快速恢復。最後,吳明和醫師總結,醫療品質與病人的滿意度來自於診斷、醫療技術、術後照顧、疼痛控制、住院日數、醫療費用及病房照護等等。

高雄榮總台南分院院長王志龍表示,醫術精湛的教授吳明和醫師,現仍被多數患者指定的手術醫師;他也說,高齡73歲的他,熱愛運動,就連開刀房也設有簡易運動器材,強健身體;王志龍院長打趣地說,吳教授是目前國內少數還在從事臨床手術的高齡醫師,國內一般醫師50幾歲就封刀了,他行醫壽命最長,現在仍然可以為高齡99歲病患動手術,堪稱為「杏林」與「杏壇」兼具的典範。

王志龍院長也期勉在座醫護人員,以吳明和醫師為學習榜樣,從事任何醫療或照護服務時,以自身是病人的角度,站在病人的立場,就能為病患著想,這就是「醫師變病人,醫病更相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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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籲「醫預法」盡速上路 醫改會推一站處理醫療爭議網站 2022/12/20
聯合報/ 記者沈能元/台北

國內學者研究推估,全國每年發生近5000件醫療事故傷害,為降低醫病糾紛及衝突,「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歷經10多年立法過程,立法院今年5月三讀通過。醫改會表示,各界原期盼法案公布後1年內能旋即上路,但因整備作業不及,行政院實施時程將延至2024年,具體上路時間仍不明,難以讓醫療糾紛的醫病雙方不再煎熬,呼籲法案應盡速上路,而醫改會於年底將推出一站處理醫療爭議網站,期望為醫病雙方提供便利、優質的醫療爭議處理諮詢。

醫療改革基金會今邀請立委吳玉琴、陳椒華、賴香伶等跨黨派立委,呼籲主管機關加快「醫預法」的整備速度,提高可行性,讓病人或家屬能夠了解並善用非訴訟的爭議處理管道。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說,「醫預法」立法有4大亮點,包括雙向關懷、專業評析、調解先行及訴訟在後、除錯學習,但醫改會經半年專家訪調卻發現困難重重。

劉淑瓊說,首先對於民眾關懷機制若沒有建立信任與專業的基礎,恐對於醫療爭議處理造成反效果,加深醫醫相護、官醫相護的印象;其次是中、小規模醫院、診所關懷量能、處理機制不足,恐造成說明、關懷流於形式。第三,由第三方捐助法人進行「專業評析」缺乏獨立查權,,恐阻礙真相的還原,最後,醫法雙調委思維不同調,如果未有妥善合作與協調的教育訓練,恐加深當事人的懷疑,無助於解決爭議。

劉淑瓊說,「醫預法」上路前整備作要對症下藥,應建構讓民眾願意用、願意相信的「非訟化」醫爭處理機制,完善並加速上路有其必要。醫改會每年約接獲500到600通醫糾相關電話,因此於今年底推出「一站處理醫療爭議」網站,讓病人或家屬能夠了解並善用非訴訟的爭議處理管道,期望為醫病雙方提供便利、優質的醫療爭議處理諮詢、資源與資訊索引,緩和當事人求助無門、衝突一觸即發的困境,進一步達到醫病共好、不對立的和諧關係。

立委吳玉琴說,「醫預法」修法期間醫改會、專家都有參與,雖然衛福部報告指出有7個子法及1個施行細則需要修訂,另可能有預算編列原因,但不能以這原因延遲上路,且各縣市已有試辦經驗,應加速上路,最關心的是建立第三方公正、客觀的機制,希望提升醫病信任及對話,讓大家有機會看到真相。

立委賴香伶說,若是依原規劃「醫預法」明年7月上路,距離現在還有半年時間,雖然現在較為困難的是評析制度的設置,但仍應盡速完成上路,今年發生許多醫療糾紛事件,舉例來說,如今年10月在桃園曾發生幼兒打錯針事件,如果「醫預法」上路,可以除錯加以改進,讓家長可以也能知道真相,不會感到不知所措,因此呼籲衛福部須盡速納入各界意見研議,讓法案盡速上路。

立委陳椒華的先生是一名外科醫師,其從醫多年來也曾遇過醫療糾紛,陳椒華說,醫糾對醫師有非常大的壓力,而「醫預法」是非常重要的法案,但行政院未訂定施行日期「的確是太慢了」,衛福部應透過醫院評鑑先要求各級醫院開始進行醫糾的調解,並針對子法制訂應加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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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上路 台高檢辦研討會促交流 2023/02/09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台北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為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迅速建立妥善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台高檢今邀集檢察官、醫界、法界及衛生福利地方主管機關及執法人員,舉辦「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研討會」,讓相關人員認識新制,促進醫法交流,發揮該法機制與功能。

今天舉行的研討會北部場,邀請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榮譽理事長施茂林等貴賓到場,參與者包括檢察官、醫師、法官、律師、縣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及警察共75人。

研討會中,就「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立法重點解析」、「調解會的運作、醫療爭議評析及除錯機制」、「先期醫療調解試辦機制之銜接」、「醫療暴力防制平台之運作及案例分析」等議題進行討論,由各界代表輪番主持、報告及與談,充分達到醫法交流的目的。

台高檢表示,醫療爭議往往造成醫病痛苦,希望藉由新制上路及研討會,使檢、審、醫及主管機關均能熟悉立法規範,並將研討意見提供給衛生福利部做為相關子法及後續規畫參考,使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得以發揮最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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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內發生醫療爭議院所 區域級以上醫院最多占58% 2023/02/09
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台北

高等檢察署今舉辦「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研討會,廣邀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多名司法官,探討解決醫療糾紛的可行方式;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出席研討會,並以新北市醫療爭議調處情況為例,探討醫療爭議調處的可行流程,並公布新北市轄區發生醫療爭議事件的醫療院所,以區域級以上醫院最多,共占58%。

關於新北市醫療爭議調處的沿革,起源於1999年,先成立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爭議調處小組、2017年實施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調處機制試辦計畫,加強與地檢署合作,去年2022年,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公布,自明年2024年開始,醫療事故及醫療爭議訴訟前,須經地方衛生局調解。

陳潤秋以新北市為例,說明醫療爭議調處的申請流程,首先,民眾先向衛生局提出申請,接著衛生局函請機構提供病歷及說明,由醫療機構說明並回復調處意願,如果醫療機構有意願,即進到下一階段,由醫療委員進行書面意見,並由調處委員會召開會議,調處會議如成立,衛生局這關則簽署和解書,調處會議如不成立,民眾則可改循司法途徑進行救濟。倘若醫療機構回復衛生局無意願調處,則直接進入司法途徑。

陳潤秋指出,新北市內的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爭議事件的醫院,以區域級以上醫院具多,包括8家區域醫院共占45%、2家醫學中心占13%、43家地區醫院占11%,3423家診所則占31%;其中,診所醫療爭議事件中,又以西醫診所較多。

如以科別區分,發生醫療爭議事件最多的科別為外科,占33%,而外科之中細分,又以骨科占49%最高,另外,內科占18%、婦產科占16%、牙科占10%、兒科僅占1%,包括眼科、復健科、皮膚科、照護、行政等科別,則占22%。

陳潤秋分析,新北市的醫療爭議調處案件類型,包括溝通不良、醫療知識不對等、用藥不當、醫療處置及照護疑義、病例記載疑義,以及行政程序、收費等其他事項。

關於召開醫療爭議調處會議,會議地點位於衛生局,與會人員包括醫病雙方及2位委員,會前由2位醫療委員審查資料、會中採醫療法律雙委員主持,特色是讓醫方有事前書面及現場陳述說明的機會,會議時間約3小時,調處的成效顯著,成功率平均達6成以上。

至於調處會議的程序,陳潤秋解釋,首先,先了解病方的疑問及需求、請醫方陳述意見,再由委員向病方說明,包括醫療程序、醫師處置及病情變化等、醫方再針對病方疑問進行說明、醫病雙方取得共識促成和解之後,即簽署和解書,醫、病雙方及衛生局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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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了病患補償機制 醫爭法缺角 2022/06/04
聯合報/ 姚念慈/地院刑事醫療專股法官

五月卅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下稱醫爭法)。媒體報導多強調法通過後,可促進醫病溝通關懷,緩和醫病關係避免爭議;然,筆者擔任刑事醫療案件專業法官多年,長期關注醫病溝通關懷和諧議題。基於希望醫病兩安的熱切期盼心情,不得不提出求全的批評。

近年來,因人民權利意識不斷提升,對於傳統上帶有高權色彩的領域愈來愈勇於挑戰,使得醫療糾紛的場景屢屢可見。又適巧發生部分醫師因醫療過失,遭民眾訴請高額損害賠償,以及少數不理性民眾的醫療暴力事件。在醫界廣為宣傳該等案例下,造成醫事人員惶惶不可終日,亦使年輕醫師將部分科別視為畏途。終於,在醫病法三方有志之士奔走下,確立「合理論究醫療過誤責任」、「對於醫療暴力嚴懲不貸」、「加強關懷溝通機制」、「即時補償病患損失」四大面向,並逐步落實。

醫界交流後也認知,以現有法令與司法實務作法,醫療糾紛本有種種調處、調解機制,因此更為積極運用。在修法上,陸續在醫療法增定「醫鬧罪」、並增加處罰範圍與刑度。隨後,又修正公布該法第八二條,嚴格了醫事人員過失責任成立的門檻,使相關刑事起訴案件大為減少,迄本次醫爭法誕生。

但就筆者的解讀,前述四大面向缺一不可。尤其是,在醫事人員醫療過失責任得到減輕時,同時應該放寬病患於不如預期醫療結果發生時能得到的即時補償,始符合「不責難、無過失」的修復式正義。實際上,醫爭法的最原始型態─「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就有「醫療事故補償」的專章。

可惜,筆者認為,或許因為經費來源以及種種角力,法制天平上,病患權益這一端,在此次立法中,因少了這重要的一角,而傾頹崩落了。此次修法雖有主管機關所宣傳的好處,但病歷公開、複製與調取、醫療爭議調解調處、醫院內部病安調查、醫療訴訟囑託鑑定,早已是醫法兩界處理醫療爭議事件的日常。此法所期許的立法目的與規範內容,只要善用現有法令、精進現有實務作法,要達到並無何難度。對病患更有幫助、更有效弭平醫療糾紛的事故補償機制,竟在此法中缺席,豈不令人遺憾?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希望不久後,能見到醫療爭議補償機制的確立。讓醫界能真正無訴訟之憂、病患或家屬能得到實質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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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三讀/設非訴訟處理機制 醫糾先調解 2022/05/31
自由時報 林良昇/台北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有鑒於醫療糾紛動輒提起訴訟,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對立,本次立法建立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處理機制,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讓調解先行,而醫事機構不得拒絕提供病歷紀錄,違者最高罰廿五萬元。

三讀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辦理醫療爭議調解。調解會應由具有醫學、法律或其他具專業知識及信望素孚的公正人士九人至四十五人組成,聘期三年,並得連任。

為協助調解會釐清醫療爭議爭點,中央主管機關應委託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辦理醫事專業諮詢及醫療爭議評析;必要時,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辦理。

條文明定,當事人因醫療爭議提起民事訴訟前,應依本法申請調解。當事人未依規定申請調解而逕行起訴,第一審法院應移付管轄的調解會先行調解。檢察官偵查或法院審理醫療爭議刑事案件,也應移付調解會先行調解。

調解所需 醫事機構需提供病歷紀錄
條文也有相關罰則,如地方主管機關因調解需要,得限期令醫事機構提供所需病例、診療紀錄或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醫事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拒絕或作虛偽證明、報告或陳述,違者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於醫療事故發生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病人、家屬或其代理人說明、溝通,並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九十九床以下醫院及診所,得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機構、團體為之。而進行說明、溝通過程中,相關人員道歉、讓步或其他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所為陳述,除醫療爭議當事人均同意外,不得於訴訟採為證據或裁判基礎,亦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基礎。

另為保障在醫療爭議所涉醫院員工,醫療機構對於與醫療爭議有關員工,應提供關懷及具體協助,並保護其在醫療爭議處理過程中,不受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傷害。而在新法施行前,已經開始偵查或審判的醫療爭議案件,不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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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醫療糾紛增多 政院提修法調解先行 2022/04/28
自由時報 李欣芳/台北

因應各地醫院不時傳出醫療糾紛,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明定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在醫療事故發生後,應即時進行病人關懷及協助,地方衛生局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均應先經其調解,調解期間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3個月。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醫療行為具有公益性、急迫性及高風險性,而國內醫療糾紛動輒以業務過失致死或重傷害罪提起訴訟,使得醫病關係趨於緊張,且訴訟過程冗長,讓雙方飽受煎熬,不僅不利醫療體系長遠發展,最終將損及民眾健康及權益。本次修法主在建立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處理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先行),有助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

衛福部表示,希望透過本次立法,不只保障醫事人員免除不必要的司法恐懼,且對醫療爭議採更開放的態度進行檢討,以提升醫療品質,並改善醫病關係。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此外,行政院會院會今天也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項草案修正重點聚焦於該法修正條文第4條之1,對於持外國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者,一律須先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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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醫療糾紛調解 成功率近3成 2022/02/28
中國時報 呂妍庭 、嘉縣

嘉義縣衛生局在長期居中協調醫療糾紛案件時觀察到,提出調解的當事人,有極大部分只是「要一個解釋」,而非賠償金或打官司;嘉義長庚醫院關懷小組也發現,多數有疑慮的家屬或病患,多半是對醫療結果未達到預期而感到不滿,甚至只是「心裡過不去」,賠償反倒是其次。

月旦醫事法報告第56期,曾登刊法官廖建瑜統計文章《從地方法院民事醫療判決看最新發展趨勢─引用最高法院次數觀察》,內容提及醫療糾紛科別以骨科比例最高,醫學美容、急診、婦科、牙科、神經外科的占比有趨勢變化。

另法律審理期,一審地方法院平均要花1344天、二審高等法院平均要花593天、三審最高法院348天,加總起來約6.2年,最久大約10、11年左右,案件才會定讞。

嘉義長庚醫院雖未針對醫療疑慮案多做歸類比較,病人關懷小組從經驗判斷,病人、家屬有質疑仍以外科居多,原因多半是治療或術後結果不符合期待,甚至是不能接受家人「走著進來,躺著出去」,在患者、家屬「包醫好」期待下,關懷小組認為醫病溝通、風險告知非常重要,畢竟醫療行為就有不確定性。

嘉長病人關懷小組指出,被病患、家屬提告而走上法院,對醫生或護理人員往往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關懷小組則扮演調解前端角色,透過醫療團隊病情、處置說明,盡量化解彼此認知上落差。

一旦醫病立場依舊分歧,就會導入衛生局的調解平台,像有些病患會漫天喊價索賠,甚至期待院方砍價,嘉長表示,這時交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居中協調、說明,相對客觀,患者或家屬也比較聽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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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醫療糾紛調解 成功率近3成 2021/11/25
中國時報呂妍庭 、嘉縣

近年醫療糾紛頻傳,為避免醫療院所、醫生和當事人頻頻跑法院,嘉義縣衛生局2018年加入衛生福利部「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4年來成功調處30件醫療糾紛案,包括一名睪丸被誤切的民眾,透過調解、不用上法院就獲得300萬元賠償金。

嘉義縣有4家醫院、267家基層診所,近年網路發達,民眾蒐集資料方便,醫療糾紛頻傳,嘉縣衛生局2013年結合南區醫療網,輔導轄區醫院和醫師公會成立醫療糾紛關懷小組,2018年在衛福部經費支持下,結合醫師公會、牙醫師公會和中醫公會組專家諮詢小組,建立一套醫療糾紛調解機制。

醫病兩造可先協商
衛生局醫政科長林淑華指出,以往醫病產生醫療糾紛時,往往病患、家屬一狀就告到法院,但走法律程序要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且時間冗長,結果雙方也不一定滿意,自從有了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後,醫病兩造可透過調解先行溝通、協商。

林淑華說,近4年來處理的醫療糾紛案,多半已造成患者器官等健康危害,曾有一名患者因病在某醫院進行睪丸切除手術,執刀醫生卻將健康右睪丸切除,留下有問題的左睪丸,讓患者難以接受,原本要循求法律途徑討公道,最後透過調解,雙方45天內達成賠償共識。

林淑華說,現法院有醫療糾紛案,會交由衛生局先召開委員會,在醫療、法律專業人員及社會人士協助,堅守不評判過失下,以公正第三方協助釐清爭議。

獲關懷服務績優獎
林淑華說,雖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還是走上法院的案子占多數,不過已有近3成案件成功被調解,縣內進入訴訟案件逐年下降中,此制度也更讓衛生局獲110年度醫療事故關懷服務「公務組」績優獎,24日由衛生局長趙紋華出席接受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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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醫材出現不良反應 竟不包含在藥害救濟範圍 2019/05/11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界重複使用一次性的手術耗材,衛福部醫事司先說要重罰,後續改口表示,國際上常見針對一次性的昂貴自費醫材重複消毒,下周二將召集專家並會同食藥署研議重消指引。討論延燒,同時讓台灣藥害救濟範圍20年來沒有涵蓋到醫材的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這個限制源於一只陳年公文。我國藥害救濟法自民國89年5月31日公布實施,但就在隔月,當時的衛生署發布行政命令「第一階段適用藥害救濟法之藥物範圍」,僅納入西藥製劑,不含中藥、試驗藥品與醫療器材。時至今日尚未開啟第二階段,換句話說,使用中藥、試驗藥品與醫療器材發生不良反應者,皆無法循這部法令救濟。

衛福部食藥署說明,藥害救濟法之所以排除適用試驗藥品與醫療器材,是考量到這些類別的病安問題已有其他保護架構。在試驗藥品部分,依「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第47條,試驗委託者應負責試驗主持人或試驗機構因試驗所生的賠償責任或投保責任保險,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上須註明「損害補償與保險」內容,因此受害者求償較無困難;而在醫材方面,醫材造成病人出現不良反應,大部分與醫材本身無關,而與醫師或病人的使用方法較有關,「這通常會往醫療糾紛調解的方向處理,才未納入藥害救濟範疇」。

不過,這仍沒有回應病人救濟權益保障的空窗問題。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律師游開雄表示,實務上可能發生醫材出包但受害者求償無門,或是醫院依衛福部頒布的指引消毒拋棄式耗材卻釀病人感染,此時依法行事的醫院恐無過失,而病人只能自認倒楣。因此,衛福部應將醫材納入藥害救濟範圍,或者直接根本性地解決潛在的醫療糾紛,也就是針對真有需要重複使用的拋棄式耗材,回頭請主管機關食藥署與醫材商重新訂定使用規則,在新仿單寫明「本醫材可重複使用」,重新審查再核准上市。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進一步表示,病人要釐清就醫過程中是醫材出包、是醫師使用出包、還是醫院環境出包有難度,因此醫材納入藥害救濟範圍的效益有可能不如預期。更根本的作法是,立法委員應盡速讓「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通過,藉由其中規範的通報、系統性根本原因分析等機制,蒐集全台病人安全大數據找到問題點,例如發現哪類醫材、哪些醫院消毒方法容易出問題,就能據此規劃適當且具系統性的因應策略。

針對醫材不良反應者的救濟權益保障,食藥署表示將會與醫事司討論、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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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患者為中心 陸確立醫療糾紛程序 2018/10/01
旺報 記者孫曜樟

大陸10月將施行的攸關民生新措施中,有2項與民眾醫療有關,分別為明確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程式;及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全面實施。

大陸《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在8月31日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提出展開診療活動應當以患者為中心,加強人文關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範,恪守職業道德。通過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強化醫療服務關鍵環節和領域的風險防控,突出醫療服務中,醫患溝通的重要性,從源頭預防醫療糾紛。

《條例》並確立醫療糾紛處理的原則、途徑和程序,重點強調發揮人民調解途徑在化解醫療糾紛上的作用,並從鑒定標準、程式和專家庫等方面統一規範了訴訟前的醫療損害鑒定活動。《條例》對不遵守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虛假鑒定結論和屍檢報告、編造散布虛假醫療糾紛資訊等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另外,今年7月,大陸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到2025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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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醫療爭議處理法制化 改善醫病關係 2018/05/24
中央社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將提報院會討論。將來完成立法後,將使醫療爭議處理法制化,改善醫病關係。

初審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明定,醫療機構應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擬定推動計畫,鼓勵內部人員通報安全事件,並對於醫療事故風險進行分析、預防與控管,以提升醫療品質及保障病人安全。

草案也規範,醫療機構應就重大醫療事故,分析根本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通報主管機關。

此外,有鑑於醫療事故發生屬系統性錯誤問題時,對於醫療品質及安全執業環境的危害大,草案也參考醫療先進國家的作法,對於發生跨機構、跨縣市或危及病人安全的嚴重醫療事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進行專案調查並提出報告後公布。

不過,由於草案在委員會審查過程,立委們討論踴躍,相關意見仍待整合,整部初審通過草案還有十餘個條文保留,包括罰則。草案在院會討論前需黨團協商。

排審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的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民主進步黨籍召委邱泰源說,草案今天在委員會審查完竣非常重要,才能繼續走下去,希望最短時間內能完成立法,「醫病關係要好,醫療體系更完整、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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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不負責任的政院版醫爭法 2018/05/22
蘋果日報 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行政院版本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一出爐,著實令人傻眼,而立法院竟不打算開公聽會而強度關山。

關於組織體的監督與究責,不論是作為第一部門、創造營收的企業,或作為第二部門、以稅收來進行公共建設與重新分配資源的政府,在整個世紀中,因應法治國原則,都有了較為完備的治理和法遵規定。企業有《公司法》、《證交法》及相關金融法規的把關,公部門有各種行政組織法程序法,更有公務員貪污的防制和內部政風的監督。唯有作為第三部門的非營利或非政府的組織,過往因為大家給予其較高的道德和倫理性,又常涉及專業,因此多強調內部的自律。

但是隨著第三部門的大型化、系統化、財團化、營利化,光靠自律來處理法令遵循和進行組織的治理,早已遠遠不足。何況第三部門常肩負許多攸關國計民生的基礎工作,更多是匯聚人民的善心捐助,資源來自社會大眾,涉及公共利益,應被更高度的監理。

然而,觀諸近年來各類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學、醫院、基金會產生的貪污舞弊和利益輸送問題,即可發現不論是財團法人、學校、基金會,都有可能產生貪腐、舞弊、違法或掏空。我國對第三部門治理與法遵的輕忽,使其變成政府或企業以第三部門作為「套利」法規落差的管道,因此,第三部門的治理已經是燃眉之急。

醫療機構不全屬於政府或企業,即使是公立醫院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這些醫療機構擁有龐大的資金、攸關公眾安全、全民健康,受到高度監督並無不合理,在發生法律問題時也應承擔更多責任。醫療從業人員作為組織內部人員,在台灣的體制下,不僅在勞動權益上被剝奪,遇到醫療事故,更被推到第一線獨自承受民刑事的訴追,身心俱疲。醫療機構卻可只管收入,將醫院越蓋越大,所得之營利未能作為改善醫療從業人員的執業環境,還可享有稅賦的減免,是極端不公平的現象。

當一個護理師因醫院人力荒36小時無法睡覺,精神恍惚而打錯針,要負擔過失致死責任的行為人應該是醫院而不是無期待可能性的護理師。不去課責醫療機構,不強迫醫院負起該負的責任,只把醫護個人推到訴訟現場,這才是五大皆空的真相。

新版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強制醫護人員作為進行調解的當事人,而讓醫療機構在事件中繼續隱形,背離世界潮流、傷害醫療從業人員權利,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醫爭法嗎?請大家一起來監督立法院,不要讓這種寬縱組織體責任的法規成為我國的醫療糾紛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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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常見系統因素 醫改會籲:調解應以醫院為責任主體 2018/01/11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日前經立院三讀通過,法界有聲音認為,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的責任被減輕,甚至能全身而退,民眾再難要求醫院負責。衛福部草擬《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預計下周送至政院,如何建立完善的醫療事故處理機制,各界觀望。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認為,《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中的醫療爭議調處與相關責任應該以醫療機構作為當事人,由機構或法人負起相關責任,而排除以醫事人員作為當事人。

朱顯光說明,多數醫療糾紛難以歸咎單一個人疏失,往往與系統性因素有關,如人力不足、防災設計不當、電腦系統設計不良、藥品標籤有誤等,因此醫院應擔負一定程度的責任,不過民眾往往有「小蝦米難對抗大鯨魚」的迷思,習於究責單一醫事人員。

此外,醫改會過去服務經驗更發現,醫糾後,病家與醫事人員可能因工作時間不一而難安排調解時間,也發生過醫院下封口令、醫事人員實問虛答難解決問題的困境,或者醫事人員離職、醫院與員工都不願出面調解的情況。

《醫療事故處理法》日前稱作《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內容包含調解、關懷溝通、除錯機制建立等三大面向,衛福部去年3月起推動13縣市試辦,醫事司表示調處成功率達30%以上。但草案內容,包括應由誰作為責任主體的當事人、調解上應獨立設置醫療事故調解會或由現行縣市醫審會辦理、多少床位的醫療院所須設置醫療爭議事件關懷小組、或指定專業人員或委託專業團體代為關懷病家等,各界有不同意見。

朱顯光認為,《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中的醫療爭議調處與相關責任應該以醫療機構作為當事人,醫方無故拒絕出席應有罰則;調解運作應採「鑑定先行」原則,除非雙方合意不送鑑定,否則所有案件均須免費送初步鑑定或專業評析;同時,應仿照德國與南韓法制,獨立設置醫療事故調解會,而非由現行縣市醫審會辦理。其餘條文也不應落後已試辦多年並正式立法上路的《生產救濟條例》。

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表示,醫療事故處理首重流暢和諧的程序,衛福部宜檢視過去各縣市醫審會調處成功率,細究成功率較低的單位是否肇因人力吃緊或繼續教育不足,優先輔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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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全年醫療陳情案件 醫美糾紛占六成 2018/01/15
聯合報 記者陳靖宜

愛美是人的天性,越來越多人選擇以醫學美容方式為自己「修修臉」,讓自己看起來更完美,不過北市府衛生局統計,每年受理千件民眾陳情醫療相關案件,每10件約有1.3件與美容醫學相關,而醫美相關醫療爭議案件數(含皮膚科、整形外科及植髮等)105年共計116件,106年共計133件,其中因購買醫美療程而衍生的費用爭議案件佔59%。

衛生局表示,醫療行為並非消費行為,「不滿意則退費」的商品消費行為無法在醫療行為上使用,其就診程序與一般就醫流程相同,應由醫師親自診察後由醫事人員執行療程,若是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療程則不符合醫療程序。

衛生局呼籲民眾,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多想想、多問問、多看看,要注意「六要三不」,保障自身權益。

「六要」: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要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不要相信「全國第一」與「全球獨創」等誇大用語、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民眾如對美容醫學有相關疑問,可參考台北市衛生局網站美容醫學專區(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 726)載有法令及衛教供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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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法引入道歉法則 醫護道歉不做訴訟佐證 2018/01/19
中央社

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出爐,明訂一定規模醫療機構應設關懷小組,即時向遭遇醫療糾紛事故的病家說明溝通,並引入道歉法則,鼓勵醫護人員表達歉意,促進醫病諒解。

立法院2017年底透過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將醫師與醫事人員的醫療刑責合理化,期盼能減少醫師被濫訴問題;立法院會當時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在今年1月底前將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民眾遇到醫療糾紛常會訴訟,主要是醫療資訊的落差、說明溝通不夠的問題。當案件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會送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但醫審會鑑定的結果,醫療有疏失者不到10%,且最終由檢察官起訴者不到3%,顯見大部分沒有疏失。

衛福部已完成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從事故發生時即時的溝通說明著手,100床以上醫院必須成立有法律、心理背景專業人員在內的關懷小組、99床以下的醫療機構和診所則可指定專責人員或委託專業機構處理,鼓勵醫事人員第一時間向病家表達關懷和善意。

如果第一階段的溝通說明無法奏效,石崇良表示,草案建立醫療爭議調解機制,由地方衛生局成立醫療爭議的調解會,醫病雙方都必須出席,且調解過程導入第三方專業意見,可釐清醫病雙方爭點,跳脫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僵局,民眾在調解過程都不需要負擔費用。

草案也規定,所有醫療糾紛民刑事案件都要先經調解,經調解失敗才能進行訴訟;但不會侵犯民眾訴訟權。

石崇良說,新法也明文規定系統除錯,要求醫療機構要建立風險控管機制。對重大醫療事故要有根本原因分析跟改善措施,且必須通報。這些系統除錯內容不能做為訴訟的證據跟行政處分的依據,讓醫院更有空間誠實以對。

若有重大醫療事件,石崇良說,新法若經通過,主管機關可組外部調查小組介入調查,進行系統除錯,並公布調查報告給其他醫院,讓其他醫院有機會可以學習。

草案引入「道歉法則」,但實務運作上,曾有兒科大老形容,若向病家道歉,等同承認錯誤,就像是「拿把刀架在脖子上」,和解價錢就隨便對方開,也是醫護不願道歉的癥結。

石崇良說,有些民眾遇到醫療糾紛事件,「要的只是一個道歉」,也希望了解事件狀況,期盼心裡得到安慰。引入道歉法則,醫護表達歉意、同理和撫慰,但這不會成為訴訟的佐證,希望促進醫病雙方諒解。

先前曾提出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但因牽涉「賠償」問題,對於誰該負擔賠償金難有共識,立法卡關。

石崇良表示,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完全不觸及賠償,「先擱置爭議」,由醫病雙方自行談和解金。目前雖有生產事故補償,但醫療糾紛樣態多元,跟生產狀況不同,很難定義什麼情況要補償、該由誰負責補償。

有關法案進度,石崇良表示,衛福部已擬妥條文,預計下週送到行政院。衛福部也曾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此案,賴清德非常重視,此案應可列入立法院下會期的優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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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法將預告 訴訟前先調解最長9個月 2018/01/2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療爭議訴訟曠日廢時,對醫病都是折磨。衛福部即將預告「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未來採「調解先行」,由地方衛生局設立調解委員會,調解期間最長9個月,衛福部也將委託專業團體或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作為第三方機構,提供調解中的當事人專業評析意見。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醫療事故處理法」草案的適用對象為醫療後發生不良結果者,不限死亡與重傷案件,草案包含調解、關懷溝通、除錯機制三大面向。

在調解方面,過去民眾若想釐清爭議,必須提起司法訴訟、由司法或檢察機關委託衛福部醫審會進行鑑定,石崇良表示,依據新版草案,未來改採「調解先行」,由地方衛生局設立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處,法學專家得占1/3,其中溝通內容不作為司法證據,但調解結果具司法效力;衛福部也將委託專業團體或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作為第三方機構,提供當事人專業評析意見;調解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再延3個月,經雙方合意最多可再延3個月。

在關懷溝通方面,草案規範100床以上醫院須設置由醫護、社工與心理師等組成的關懷小組,在事發後給予病家溝通協助;99床以下醫院或診所,則指定專業人員或委員專業團體代為關懷病家。

在除錯機制方面,草案規範醫院內部建立風險事件管控與通報機制,針對重大事件進行根因分析,並提出改善報告。若有社會關注的重大事件,衛福部將視情況商請專業與社會公正人士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調查分析爭議原因,分析資料以學習改善為目的,不作為司法訴訟證據,盼讓整體系統漸漸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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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爭議將立法 未來調處成功率拚5成 2017/11/11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醫療爭議訴訟曠日廢時,其中高達85%採刑事訴訟,最後定罪不到3%。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顯見醫病間的調解與溝通有待加強,衛福部將於11月底推出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供民間團體表示意見,預計12月舉行公聽會後,將草案送至政院,預計未來調處成功率可達五成以上。

石崇良上午出席台灣醫事法律學會3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他在會中首度公開發表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規畫。

他指出,過去醫療爭議訴訟,光是一審定讞平均需要三年,刑事起訴率僅11%,遭起訴的醫師定罪比例,也僅四分之一,漫長過程中,沒有情感支持機制,協助民眾走出陰霾,民眾還得另提民事訴訟,醫院內部也無除錯機制減少憾事發生,全民皆輸。

石崇良表示,醫爭法草案包含關懷溝通、調解、除錯機制三大面向。溝通方面,100床以上醫院,須設置醫療爭議事件關懷小組,事發後給予病家溝通協助。99床以下醫院診所,指定專業人員或委託專業團體,代為關懷病家。衛福部也將委託專業團體或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作為第三方機構,以雙向匿名方式,提供民眾專業評析意見。

調解後才能興訟
為了不要直接進到訴訟,未來當事人經過調解程序,才能提起民事訴訟。醫爭法草案規範,地方衛生局應設立9人至27人組成的調解委員會,非醫學專業委員得占三分之一以上,調解結果具司法效力。調解以三個月為限,最多再延三個月,只能延一次。衛福部也將委外建立醫事爭議事件資料庫,作為學習改善之用。

醫院除錯機制方面,醫院內部應建立風險事件管控與通報機制,針對重大事件進行根因分析,提出改善報告。醫院外部,衛福部將視情況委託專業團體調查分析爭議原因,分析資料以學習改善為目的,不作為司法訴訟證據,希望讓整體系統改善。

今年試辦成效良好
石崇良表示,衛福部今年3月起推動試辦,有13縣市參與,調處成功率達三成以上,若將調處機制法制化,預計成功率可達五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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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爭法」草案/訴訟需先調處 3個月完成 2017/09/21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醫糾訴訟曠日廢時,醫病雙方都痛苦,衛福部推出「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要求全案進入司法訴訟前,需先經過調處,擬於各縣市成立醫療爭議委員會,由第三方獨立專責機構提供醫學及法律的雙專業初步評析,調處最快三個月完成。草案預計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查,最快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糾案發生,光是一審的審理判決就須三年半,且八成民眾無勝訴機會,但冗長的訴訟卻造成醫病折磨,成為醫界難題。

衛福部曾提出「醫糾法」草案,但醫界不滿以醫糾賠償基金補償病患,最終胎死腹中。衛福部年初再推「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與法務部合作,要求醫糾案進司法程序前,先經地方衛生局的醫學及法律專家調處,全案於九十天內完成,共十三個縣市參與試辦。由於試辦計畫順利,衛福部決定採調處機制,研擬醫事爭議處理法。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林淑芬坦言,其實民眾想要的是知道事實真相,衛福部重新修正醫糾法草案,擱置補償機制,重新推出「醫爭法」,強制一百床以上的醫院成立關懷小組,當醫糾案發生就介入溝通。

另外,衛福部將以基金會等方式,輔導成立第三方專責機構,聘醫學與法律專家「初步評析」以供調處。初步評析就是醫療鑑定,但衛福部醫審會所做的醫療鑑定僅接受來自司法檢察機關的委託,為不讓民眾搞混,改稱初步評析。

石崇良表說,醫爭法草案著眼於建立調處制度,每次調處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再延長三個月,但延長以一次為限;若調處時,發生醫糾的醫療機構拒絕提供資料,草案也明訂罰責,可依法開罰。

林淑芬說,民眾可透過初步評析了解事件真相,若知勝訴率不高,可能放棄提告;若執意要告,不會限制民眾提訟權,但司法單位仍會把醫糾案轉給衛生局做調處,再轉送第三方專責機構進行初步評析,「調處」步驟一定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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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成病患家屬 撰書盼醫病大和解 2017/09/12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

「急診室經常上演全武行、家屬進醫院不忘錄影存證、醫生則擬定SOP接招。」醫病關係惡化演變成攻防戰,其實是因為雙方都缺乏同理心。12日《醫病大和解》新書發表會上,作者陳永綺、李詩應夫妻檔分享醫病關係的解決之道,強調從關懷、同理心出發,在醫師問診的那一刻起,建立醫病信任關係。

陳永綺分享寫書的動機時表示,身為醫師每天面對許多病患,卻直到父親生了重病,需要與醫師溝通治療方式時,才真正體會到家屬的心情。陳永綺也盼本書能成為所有醫學院學生的教科書,除醫術之外,也應培養醫師的「爭議調解」專業能力。

「換一個位置就換一個腦袋。」陳永綺指出,可透過「角色扮演」遊戲訓練醫療人員培養同理心,修正醫師的表達與溝通技巧,在實務上也較能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她強調,不是糾紛發生了才開始發揮同理心,而是要先預防,才能減少醫病糾紛發生的機率,「從掛號和進診間的那一刻開始,護士、醫生的態度就能決定醫病關係。」

仁康醫療體系營運長謝宗運表示,大多醫師找家屬對談時,都是醫師先發言,若有問題,家屬只能跟院方派出的調解員討論,「通常重點只談價錢,如果不接受,就是法院見。」幾次開庭經驗下來,謝宗運說,看到家屬不斷被訴訟折磨,作為醫師也很不捨,「在醫療糾紛中,沒有人是贏家。」

李詩應補充,醫院的調解員重要的任務是要「調心結」,關鍵在於溝通過程,不是強迫家屬接受醫師想法,而是要讓病患有更多力量面對疾病。另外,解決醫病糾紛也是病患和醫師雙方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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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醫糾機制 醫勞盟籲增社工師 2017/10/17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

「政府將努力強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建立互信的醫病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訴訟。」總統蔡英文17日在談及醫糾議題時,立即展現政府正視處理的決心。醫勞盟發言人姜冠宇受訪時則提出兩點建議,包括「補足中介協調的社工師人力」及「建立不責難補償的保險機制」,盼從政策出發,解決存在已久的醫糾問題。

世界醫師大會(WMA)日前在美國芝加哥舉行,蔡英文總統17日接見醫師代表時指出,台灣出席的醫師在會議上積極發言,確保繼續參與國際醫療事務的空間,「你們的長期付出,為台灣做了最好的醫療外交。」

總統:建立醫病互信
隨著台灣即將邁入高齡社會,醫師的角色也越來越吃重,台灣的健康照護體系將面臨新的挑戰。蔡英文表示,為搭配「長照2.0」推動,衛福部已逐步落實出院和長照的連結、分級醫療及雙向轉診等制度,建立「以社區為主體」、「以人為本」的社區醫療照護體系,讓民眾可以就近獲得適切的醫療服務。

對於許多醫師都擔心的醫療糾紛問題,蔡英文認為,如果醫師為了避免捲入醫療糾紛,而習慣採取防禦性的醫療,對病人來說,可能會造成更不利的結果。她表示,強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建立互信的醫病關係,以減少不必要的訴訟,也是政府努力的方向,「只有讓醫師能安心提供服務,國人的健康才會受到足夠的照護」。

「第三方」居關鍵角色
至於政策應如何執行?醫勞盟發言人姜冠宇受訪時表示,現在醫療糾紛難以處理的面向包括「調解」和「補償」。「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家屬對醫師已經不滿,不可能再讓醫生和家屬面對面談判,因此「第三方的」居中協調人員相當關鍵。他建議衛福部應盡快補足醫院足夠的協調人員,包括社工師、心理諮商師和精神科醫護團隊,先創造好的調解環境。

至於後續的補償階段,醫勞盟則呼籲政府建立「不責難補償」的保險機制。姜冠宇解釋,當醫院遭遇醫療糾紛時,各醫院往往先認定過失責任歸屬,再去談賠償金額,然而「急於釐清責任歸屬對醫病關係並沒有實質幫助」,且醫療行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風險,遭遇醫療事故似乎成為醫療人員的原罪。姜冠宇說,政府可建立「專款專用」的保險制度,類似健保的概念,讓醫療風險由全民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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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賜良:解決醫療糾紛的深層思考 2017/07/03
蘋果日報 陳賜良/執業律師

繼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27號關於醫療紛爭案件做出舉證責任倒置之見解後,2017 年 6 月 26 日報載「面對醫療紛爭層出不窮,衛福部將大幅修正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要求醫師須標註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醫病聲明更需醫師簽完病人再簽」。同時亦載述「醫改會曾經分析近千件醫糾諮詢個案,發現約四分之一主因來自醫病溝通不足」,因此加強資訊透明化,以降低醫病誤解 的可能性。足見本次修正的幾項主要目的分別為:加強資訊透明化,以降低醫病 誤解的可能性,進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衛福部的作法基本上是正確的,然為更有效的杜免醫療糾紛,下列事項更是衛福部與國人應持續努力的目標:

一、更強化與賦予病人知的決定權
誠懇公開所有資訊,協助病患追尋原因,滿足其知的需求,是每位病患的期待,更是醫療紛爭與其他紛爭的最大不同之處,也就是醫療紛爭較之其他類型的紛爭更需要醫病雙方合作解決,而資訊的揭露與告知則是雙方坦誠與合作的開始。縱使在做任何檢查或醫療行為之前讓病患與其家屬有完全知的決定也都是必要的。尤其在有醫療紛爭發生之時,為杜免紛爭與對立的擴大病 患的知便更形重要。

二、建立以病人為主的醫護文化
早在 1999 年美國 Institute of Medicine (IOM)年報便提倡應揭露醫療疏失的資訊,因為犯錯本來就是人類的天性。揭露醫療錯誤及不可預期結果是誠實之舉,更是對病患自主的尊重,也是專業倫理學者及組織所要求,不利於己的結果或錯誤發生時,不揭露真相,不但與專業倫理有違,是不道德的,更可能涉及違法。雖然如此,醫界成員們仍有許多的掙扎。

但當揭露資訊與道歉這個管道不存在時,家屬便會藉由各種方法來尋找心理的治療,而復仇將會是讓他們平靜的方法,他們會藉由訴訟來獲得公開討論,以便獲得事件完整真相的經過。尤其當家屬發覺事實被隱瞞時,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他們會極度懷疑醫師有疏失,並且會引起他們的憤怒。

美國曾經針對一百二十七位對醫師訴訟的案例研究中,發現其中有百分之二十四是因為懷疑或認為事實真相被隱瞞引起的。且從醫師的角度,在沒有真誠公開的討論真相前,醫師將會面臨另一種風險,那就是無法續行醫療介入解決,以便緩解已發生的不良結果,如此病患的傷害便會加重,醫師陷入法律責任的風險將愈形增加,甚至會造成詐欺隱瞞的更嚴重後果。

告知與揭露資訊對醫療紛爭的解決是如此重要,然由於溝通環境的不安全,致生無法自在的探討醫療風險與揭露疏誤,是主要原因;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則是「尚未建立以病人為主的醫護文化,全以醫師與醫療院所的保護為中心」。故國人與衛福部應更努力建立以病人為主的醫護文化以降低醫療紛爭的發生。

三、協助醫病雙方定立紛爭解決協議契約
現在世界的醫療環境趨勢是在營建以病人為主的醫護文化,揭露資訊讓一切公開透明,鼓勵告知,不僅醫界如此,律師界也一樣,應讓當事人有明確知的決定(informed decision)。對於告知雖然病患與醫師們就其需要性雙方有極大的不一致,但如果是趨勢是潮流,與其去攔阻不如思考如何有效預防紛爭的發生,當紛爭發生時又該如何圓滿的解決才是重要。醫療紛爭是無法避免的,因為犯錯是人的本性,即使將來建立了以病患為主的醫護文化雖然可以有效降低醫療紛爭的發生但紛爭仍難百分之百杜絕,然而一份好的紛爭解決協議契約卻可以幾乎完全的預防與圓滿的解決醫療紛爭。

紛爭解決協議契約 現時已甚為國際各團體與交易當事人間重視,國際間各種職業或專業團體更基於紛爭解決之原理來創制適合自己的紛爭解決協議契約。要定立一份好的紛爭解決協議契約就有待衛福部與紛爭解決的專業人士來合作完成,而之所以至目前為止醫療紛爭在台灣已經爭論了十數年之久卻無人論及,原因在於國內少有人是紛爭解決的專業領域,絕大部份國人甚至不注意到有此專業領域存在,衛福部如果可以注意及此,並協助醫病雙方定立一份最好的紛爭解決協議契約,將之附於手術同意書,那台灣的醫療紛爭將可以消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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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顯示誤診是患者最大的安全風險 2016/12/24
大紀元 紐約專辦醫療事故案件資深律師

誤診及診斷失敗引起的醫療訴訟案件多於其它醫療失誤。對很多受害的患者來說,治療中的錯誤恰恰發生在治療的初始階段。

英國醫學雜誌(BMJ)曾刊出一項長達25年的跟蹤研究報告,發現診斷錯誤占付費醫療事故索賠的28.6%,該研究分析了1986年至2010年間超過35萬次付費索賠案例,對醫療誤診的危險性有深入的剖析。BMJ的研究發現40%的診斷失誤導致患者死亡、還有33%導致患者終身殘疾。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神經病學教授紐曼‧托克(Newman-Toker)博士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說,診斷錯誤是更大範圍的系統性問題的表現,醫生、醫院和保險公司都有責任去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現在)沒有機構認為這是他們的問題」。

任何一個對患者負責的醫護人員,必須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療——包括準確的診斷。「如果你前面診斷錯了,那你根本得不到正確的治療。」托克博士說。

診斷不是精確科學,但醫生必須遵循正規的醫護標準
沒有哪個醫生能保證對每個病人每次都做出正確診斷。有些疾病有類似或重疊的症狀,同樣的疾病在不同的患者身上也可能有不同的症狀反映。但是,這些不能成為沒有按照標準操作而導致診斷錯誤醫生的辯護理由。

一些患者被誤診,是因為他們的醫生沒有按照醫學指示進行檢查。還有些情況是測試結果被誤讀或誤解。醫護人員之間的溝通不暢也會導致診斷錯誤,比如醫生之間交接過程中發生的錯誤以及測試結果丟失或未報告的情況。

不管造成誤診的原因是甚麼,診斷錯誤對患者的影響會非常嚴重。當醫生未能正確診斷出某種疾病並給予及時的治療,導致疾病在一定時間裏發展,甚至致命。還有一種情況是,病患的疾病被錯誤地診斷為另一種疾病,他或她可能得忍受莫須有的治療,同時承受昂貴的醫療費和強烈的副作用,而真實的病症並未得到醫治。

誤診導致患者死亡或終身殘疾的案例就不言而喻了。醫生、保險公司和醫療保健行政人員都需要為正確診斷和治療患者負起責任來。當他們不這樣做時,他們要承擔後果。通常,醫療事故訴訟是——讓這些玩忽職守的醫生們牢記遵循診斷標準流程操作——最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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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醫糾!邱太三致電林奏延 鑑定新制年底上路 2016/08/07
自由時報

醫療糾紛問題長期困擾醫界,法務部近來主動出擊,由法務部長邱太三主動致電衛福部長林奏延,聯手研議「偵查中醫療糾紛案件調解及初步鑑定制度」,於年底前擇定台中、彰化、台南及高雄4縣市試辦。

根據《風傳媒》報導,此次推動醫糾鑑定制度的靈魂人物,是法務部次長張斗輝。張斗輝表示,國內每年至少會有1000多件醫療刑事訴訟案件,由於此種案件涉及醫療專業,偵查過程通常曠日費時,動輒費時2、3年,讓醫、病、法三方都煎熬。

張斗輝分析,醫療刑事訴訟案件超過9成都不起訴處分,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醫糾訴訟都是源自誤會,其實不必興訟。將試辦的醫糾鑑定制度,計畫每案初步鑑定時間兩個月,先由醫界鑑定,再由承辦檢察官表達看法,讓原告病家參考後,決定是否撤告或和解,也可以要求再將案件送至醫審會double 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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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軒「醫糾單元」教導蒐證 醫界超不爽 2016/06/15
自由時報 吳柏軒、林惠琴/台北

康軒文教公司出版的國小六年級健康與體育課本有「醫療糾紛」單元,內容卻引起醫界人士不滿,痛批將醫療行為視為消費行為大錯特錯,恐使醫病關係惡化;康軒發言人許牧民說,該篇是教導學生認識醫療糾紛,知道醫事人員和病人、家屬的義務等,未來將檢討,課本改版時將斟酌用字。

將醫療視為消費行為
該「醫療糾紛」內容寫到,「身為醫療消費者,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必須蒐集病歷、處方箋、手術同意書、護理紀錄、照片等證據」。新上任的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邱泰源指出,醫療與消費不同,這種內容「教一個人就害一個人」,醫師與患者間應保持信任,防來防去不利醫病關係。

醫師公會要求導正就醫觀念
邱泰源表示,醫師公會將努力改善現況,短期先研擬說帖,兩週內提供教育部、立法院遊說盼求導正錯誤,中、長期則設法教育民眾,從小養成正確就醫觀念,促進醫病良性發展。 負責研擬說帖的北市衛生局醫管處前處長、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劉越萍說,約廿年前馬偕醫院發生肩難產案被家屬告上法院,當時法官援引「消費者保護法」的服務提供人「無過失責任」規定,判醫院賠償,但大法官解釋醫療行為不是消費行為,不適用消保法。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強調,可經合法方式向醫院申請病歷或相關資料,而非自行拍照、錄音或錄影,並徵詢另一位醫師的專業意見,假使對院內溝通結果仍存疑義,可進一步向地方衛生局申請初步鑑定與專業調處。

國教院請康軒明年二月推新版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發展中心主任楊國揚說,該版教科書已發行六年,執照只到今年六月,本學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已請康軒和醫師公會檢討內容,明年二月將推出新版教科書,若雙方有共識則尊重,若無共識,則將召開諮詢會議,由教科書審議委員對內容做最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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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專職的第三者鑑定機構
2013/01/15 蘋果日報 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報載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醫糾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法案稱「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民眾可到醫糾發生地、居住所在地或雙方同意的縣巿調解會進行調解,調解時程限期三個月內完成」。立意固然良好,但是,它是否能達到迅速調解的目的,令人高度存疑。而通過的版本又稱「各直轄巿縣巿應設置『醫療糾紛爭議調解會』調解會成員應有醫學、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的公正人士九至二十七人組成,醫學以外的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問題是,陣容固然浩大,但他們的辦事能力呢?

有熱情會越做越好
我好奇提案者是否曾去分析過去台灣醫糾調解曠日廢時的真正原因?本修法除了增加更多的繁文縟節外,基本上醫療審查與調解仍然委託外行人來處理,不免讓人有換湯不換藥的感覺。
過去醫糾調解曠日廢時的癥結,是醫審的鑑定往往不夠專業及明確而引起不同的解讀,當對錯搞不清楚時,要根據什麼去調解?在先進國家,醫療鑑定與調解都是一種專業,可是台灣到今天卻還不求進步,由一群兼差的人處理,難免事倍功半。另,由醫院醫師鑑定容易發生醫界互相放水的利益衝突問題,難以獲得病人的信任。
不但如此,根據我親自看過的幾件醫審報告及媒體報導的案例,都發現鑑定水準參差不齊的現象。以最出名的判賠三千萬的案子為例,根據報導「該案先後三次送醫審會鑑定,醫審會都認為醫師如能早期裝置顱內壓監測器或安排電腦斷層,可阻止或降低被害人的損傷。」其實,此案關鍵的失誤在於手術後疏於必要的床邊監測,包括病人昏迷指數、血壓、心跳、瞳孔大小及對光的反射、全身神經檢查等。一旦有變化,就要緊急處理。這是醫療照護最基本的ABC。所以,醫審會以未裝置顱內壓監測器為由判決醫療疏失,反而誤導年輕醫師及病人,而導致監測器的濫用及健保資源的浪費。
台灣不須勞民傷財去設立數十個不管用的鑑定、調解委員會,個人誠摯地建議決策單位應趁此修法的契機,組織一個由專職的、中立的、有正義感的醫師、法律專家、社工師、心理師等的團隊,專心一意負責所有鑑定與調解工作。只有找到對這工作有熱情的人,他們才會自我提升各自專業,去把事情做好,且熟能生巧,就會越做越好。(本會觀點:以現今醫事審議委員會的組成及功能,由於是兼差性質且是機關鑑定,絲毫不受刑法偽證罪約束,除非當事人提出疑問?否則僅做簡易鑑定,如此不受法律約束及背棄專業的「擠牙膏」鑑定,如何能說服病患家屬,因此「醫醫相護」是制度造成的,如此也將讓醫界對病患更加草率,因為不會有人說「真話」,「醫審會」便成為醫界的「防火牆」。如果如草案內容只是將醫審會制度,將規模縮小放至地方,如此換湯不換藥對減少醫療糾紛是無效的。本會建議政府應設置專責的「鑑定單位」,能經得起醫界及病患的考驗,並能勇於承擔責任,加入除錯及再犯功能。如此當能矯正醫界亂象、建立一個安全的醫療環境,讓政府、健保、醫界及病患能互相援助,這才是一個幸福有感的社會、最先進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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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社會責任應明確化 邱文達憂出現醫病懸崖
2013/01/19 新網報導 歸鴻亭 台北

衛生署長邱文達今日指出,美國財政懸崖剛驚險落幕,台灣卻可能會出現醫病懸崖,醫界、病患及社會一定要積極且審慎面對,才能解除危機,共創三贏。

邱文達出席臺北醫學大學及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等多個團體舉辦的「醫療社會責任明確化─醫界社會承諾」論壇時指出,自從臺北醫學大學董事長李祖德日前投書媒體「醫界對社會的承諾」一文後,獲得極大迴響,醫療具有不確定性的問題,難免出現不如病患家屬預期的醫療結果,造成醫療糾紛。

邱文達強調,醫療糾紛通常是醫病之間沒有良好的溝通而起,沒事就好,一旦醫療處置不如預期,醫病雙方就起紛爭;如果醫療糾紛越來越多,而且又沒有好好解決,未來即有可能釀成醫病懸崖。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吳肖琪研究發現,醫療糾紛過多、工作過雜、工作過忙、工時過長、環境過亂及脅迫過多,在在讓醫師的執業環境趨於不合理,醫療處置難免出現不如預期的結果。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聰富指出,醫療處置出現不如預期的結果後,一旦醫病雙方資訊不對等,醫病雙方溝通不良,或是延遲賠償,就可能導致醫療糾紛,讓事情更加複雜。

李祖德擔心,長期以來醫病雙方只聽屬於自己的頻道,很少傾聽對方心聲,醫病關係逐漸疏離且緊張,一有風吹草動,就怒目相向,各不相讓,將彼此都逼上懸崖,退無可退。

面對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天仁從一個病患立場出發,深切體認唯有良好的醫病互動,才能降低醫療糾紛。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謝武吉認為,除了法制面應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制度外,醫事人員也不妨收起專業的傲慢,並以虛心請教、靜心聆聽、細心診斷、盡心治療及愛心照護的「五心」,來回應病患最基本的需求。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則則提醒醫界,一定要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且從改善醫病關係做起。他認為,只要醫院和醫師能在醫療過程中善盡告知義務,萬一醫療處置出現不如預期的結果,也能透過有效的溝通方式來處理,就可大幅減少醫療糾紛,節省社會成本。

萬一醫療糾紛最後仍難以避免,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玲玉建議醫師應積極面對,並以大家都聽得懂的話,和病患好好溝通,化解彼此歧見。

台北榮民總醫院院長林芳郁指出,把醫療工作當成志業,而非職業,並認清醫療的主角是病人,而非醫師或護理人員,才能減少醫療糾紛,讓醫療這條路走得更順、更遠。他同時籲請醫界,應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前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表示,除了有一套最高標準外,醫界也應訂出最低的門檻,如此才能兼顧執業環境,否則在日益嚴苛的執業環境下,醫師處境將從「醫醫相護」逆轉為「醫醫相害」,對醫界及一般民眾都不好。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提醒醫師不應忘記當年習醫的初衷,要時時以病人的權益為念,體會病人的心情,回歸以病人為主的醫療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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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解決醫療糾紛太天真
2013/01/12 自由時報 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為了因應醫界「病人以刑逼醫,醫院五大皆空」的訴求,立法院以極有效率的速度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列入議程,並已進入審查中。對於醫療糾紛除罪化的草案,根據衛生署官員的說法,草案修正後,醫事人員執行事務時,除非「故意」或偏離醫療常規,如開刀切錯部位或讓病人吃錯藥而導致死傷才須負刑責。

然而,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所出版震撼全世界醫療界的「犯錯乃人性之常」一書中所定義的醫療失誤包括:一、診斷的錯誤;二、處置的錯誤;三、預防的不周;四、其他如溝通不良、資訊提供不全、儀器失靈和其他系統性出錯等。顯然,上述所有情況應該都是偏離醫療常規的行為。只不過,開錯刀、給錯藥是其中最明顯、最容易被發現的情況。為什麼衛生署唯獨把開錯刀、給錯藥,從上列的失誤中抽離開來?

更奇怪的是,在「醫療事故補償法」中衛生署卻說,補償範圍僅及無法判定是否醫療疏失的灰色地帶,若醫病任一方有疏失就不能申請補償基金。也就是說,雖然發生了死亡或重大傷害的後果,如果醫師沒有錯,就不能動用補償基金來賠償病人。醫師犯錯了,對不起,病人也只能經過法律途徑向醫師求償,但不能用刑法。

我想問的是,以這樣的補償條件,要醫病去調解什麼?絕大多時候不但病人仍然無法得到真相與即時的補償,去刑化後,醫師也仍然逃不了曠日廢時的訴訟過程,輸了,還是要自掏腰包。這與今天的情況又有什麼不同?

此草案有許多問題與不合邏輯的地方,官員、立委及醫界卻一廂情願地以為此法案一通過,一切就迎刃而解,未免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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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常規不要命
2013/01/10 自由時報 李佳霖 胸腔內科醫師

每每提到醫療訴訟,法界就會希冀醫界訂出「醫療常規」。以「醫療常規」來論定臨床的處置是否合宜,是否有過失之處。

身為醫療從業人員,我想問:大家住院的時候,是希望主治醫師按照自己的年齡、性別、身體狀況,幫自己量身打造適合的診察治療流程?還是希望主治醫師拿出「醫療常規」;不論每一個病患個體上有無差異,都按照常規做事?

醫學文獻以每日幾萬筆的速度在增加,醫學上有常見案例,就會有罕見案例。有較常見的病況,就會有例外。今日你認為的「醫療常規」,明日就會因為新藥物、新證據而過時,成為「醫療舊規」。

為何醫療的修習,除了大本的教科書外,更需要臨床的磨練?因為只有磨練過的心智,才能融會貫通課本的知識,並依照臨床狀況的不同,選擇/建議最適合該名病患的檢查與治療。初出醫學院的畢業生,拿了「醫療常規」來看病,會跟臨床做了二十年的老醫師一樣嗎?

不要把醫療看簡單了。然而,若民眾、法界期望的是死板板的「醫療常規」,並認定不符「醫療常規」的治療是違法;那醫界,包括我,很樂意提供這樣簡單的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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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過失 醫糾皆不賠?
2013/01/09 聯合報 姚念慈/台北地院刑事醫療專庭法官

詳閱目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版本,恐怕與立法精神背道而馳,若照案通過,恐怕治絲益棼。

首先,根據草案第三條、第廿八條,可申請補償之醫療事故,僅限死亡及重大傷害,而報載補償金額上限僅二百萬元。然一般發生死亡、重大傷害,病方損失皆超過二百萬元。復根據吳俊穎醫師針對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間醫療訴訟民事判決結果的調查,病患重傷的判賠中位數金額約三七一萬元,病患死亡則約二六四萬元,均較前述上限為高。病方是否願意申請補償而放棄訴訟或不予追究,實有疑義。

並且,根據草案第卅一條、第卅二條,原則上是要求病方在申請補償與提告間做出選擇。若病方已提出民刑訴訟,除非撤告,或就業務過失致死案件以書面向檢察官表明不追究,檢察官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否則是不予補償的。

若病方獲得補償後,不論是否完全填補損害,也不得對同一事故再另提民刑訴訟。若提出,主管機關可命受領人返還之前領得金額。對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在被害人依據該二法獲得補償後,尚未完全受到填補的部分尚可另行起訴求償。本草案對病方太過嚴苛。

總之,草案一方面要求病方在提告與申請補償間僅能擇一,他方面補償上限又過低而難以完全填補損害。結果就是病方依然選擇提出訴訟而不去申請補償,「減少醫病雙方訟累」的目的無法達成。

其次,最令筆者疑惑的是,草案第卅一條「醫療事故之補償,以中央主管機關做成審議決定時,有相當理由可懷疑醫療事故之發生非因醫事人員之故意或過失,亦非醫事人員無過失為限。……二、屬於病人原有疾病之病程進展致生意料中之死傷。……」,似指醫事人員無故意過失不補償(因為醫事人員無責)、有故意過失也不補償(病方自可對醫方提出民刑訴訟)、無相當因果關係還是不補償。

然在法律判斷上,行為人對於某件事的發生,在主觀上要不就有故意過失,要不即無故意過失,豈存「似有若無」過失的空間?有過失不賠、無過失不賠,那還賠什麼?此條文的邏輯真是令人難懂!

且若醫方無故意過失就不補償,豈非違背「無過失補償」、「病方及時得到補償」的立法目的?若有故意過失也不補償,並認為病方自可去告醫方,理論上不僅牴觸「不責難」、「減少訟源」的精神,現實上也不可能促成醫事人員勇於檢討、積極除錯。

筆者並非反對建立醫療補償制度,但設計必須完善才能達到目的,本草案除本文之缺失外,其實仍有許多待改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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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醫糾法應納簡易鑑定
2013/01/10 中央通訊社 陳舜協台北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說,立法院審查中的各版本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若簡易鑑定沒入法,將成惡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這會期初審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經多次會議討論,仍無法完成初審。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及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下午在立法院大門前舉行記者會表示,各版本醫糾法草案都採「強制調解」制度,意圖減少醫糾訴訟,但「如果沒有真相,想要減少訴訟,無異緣木求魚」。

陳智義說,對發生醫糾案件的病患及家屬來說,「真相第一」。如果強制調解前無法釐清醫糾案件原因,因資訊不對等及專業落差,就算醫糾法規定須強制調解,家屬也不會放棄以訴訟追查真相。

陳智義表示,與其強制調解入法,不如仿德國,「簡易鑑定」制度入法,醫糾案件在調解前都應經鑑定,化解資訊不對等疑慮,才有利調解。

另外,消基會董事游開雄說,醫糾法草案讓醫生對非明顯故意或過失責任醫療糾紛,負最高理賠責任僅新台幣200萬元,等同撐起保護傘,「這種不問是非,只求落幕的醫糾法,只會讓醫師螺絲鬆了」。

消基會還建議醫界借鏡旅行社同業互保模式,繳交一定金額保費為醫糾案件賠償基金共同分攤風險,或自全民健康保險總額抽一定比例金額,支應民眾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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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理的醫糾草案
2013/01/01 蘋果日報 黃達夫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行政院將醫糾處理及補償法草案送進立法院,醫改會、督保盟及消基會皆表示,政府應成立專業醫療鑑定機構,迅速了解真相,才可能達到調解的目的。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更在媒體詳實闡述德國行之有年的醫糾處理方法。他說:「德國醫療鑑定調解委員會的效率與成就,首要歸功其『不鑑定就沒真相,沒有真相就不調解的制度精神』。但草案卻完全背離『鑑定先行』和『自願調解』的兩個關鍵前提。……」
做為醫界一員,我不得不說,這草案我看不到最核心的「如何去減少醫療疏失機制」,更看不懂草案思惟邏輯。
最先我必須說,造成五大皆空最主要原因是健保支付標準的不合理,因此,醫糾去刑化並不能解決五大皆空的問題。至於近年來醫療糾紛的增長,主要是因為這半個世紀以來醫療知識與科技的進步,使得醫療的複雜度與挑戰性大幅增高,過程中發生的危險性也越大。可是,絕大多數醫院的組織架構和服務流程卻沒有根據新的需求建立配套措施,使得醫院變成極危險的地方。

健保造成血汗醫院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近年來倡導醫療品質、病人安全的觀念與措施,就是針對現代醫療的高度複雜性所提出的對策。譬如交接時,多重確認機制的設定以及確實的執行,就可避免開錯刀、誤植器官等事件。研究也一再證實護理人力不足則住院病人的死亡率必然提高。在在都指出台灣血汗醫院的經營策略才是造成醫糾的主因。而血汗醫院的造成則與台灣政府引以為傲的「俗擱大碗」的健保制度不無關係。因給付低廉而誘導醫院以論量計酬支薪制度去獲得更多的給付,導致粗糙醫療行為,引發執行不必要醫療的道德危機。顯然,給付制度不改,醫院管理不變,疏失不但不會減少,還會越來越多。但不要忘了,人民真正的訴求是疏失不要發生,而不是懲罰醫師或得到更多的補償!
此外,報載對於醫改會「不要錢,只求真相」的訴求,衛生署官員及立委回應說「醫糾事件大多很複雜,想知道真相曠日廢時」,此說法並不正確!因為台灣至今沒有設立公正的、中立的、專業的鑑定調解機構。德國能,台灣為什麼不能?近來醫界不斷地以醫師被判賠三千萬為例,做為外科招不到住院醫師的藉口。請將心比心,對於病家而言,再多的錢也無法補償那殘缺的生命與家人照顧的辛苦,也沒人願看到醫師因一時不察而傾家蕩產,問題在於,為什麼台灣還沒有醫療過失保險制度?
既然,台灣已實施全民健保,由政府、醫院、醫師個人分攤成立保險基金是一可行的方法,至於賠償機制與金額上限,則應由人民、醫界與政府的協商去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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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補償惹爭議 醫改籲暫緩審查
2013/01/06 華人健康網 張世傑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下周一起將進入立院逐條審查階段,但民間八大醫改團體,則是擔憂現行草案醫糾鑑定制度不明,加上醫師刑責限定「偏離醫療常規」,一旦通過,恐反讓醫界在醫療疏失時,有了推卸責任的藉口,因此陳情要求立院暫緩審查此一草案。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劉梅君指出,醫療糾紛調處與補償制度的建立,其重要性在建構病人安全與和諧之醫病關係,影響甚遠。但現行「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對醫院除錯機制規定並不具體,若未充分討論及完善配套就倉促通過,只怕會制定出更傷害病人權益的法令。

例如,現階段民眾為求真相、節省訴訟費用,往往以刑逼民,但刑事要件成立嚴格,一旦敗訴,民事往往也隨之敗訴,另一方面醫療訴訟醫師定罪率低,曠日費時的訴訟,民眾常落得「兩頭空」,造成二次傷害。

面對醫療糾紛,民眾需要的是醫院第一時間說明,醫療院所應強化關懷機制,更重要的是由公正第三人介入調查、調解,民眾才能信服。

醫改團體強調,為求其周延、公正、有效與預防,其相關措施、配套甚為複雜,均需經過社會各界縝密與細緻之討論,以取得共識,始能順利推動,達到保障病人安全與健全醫療執業環境的目的。

而這項陳情也獲得和信醫院黃達夫院長、台大獸醫系賴秀穗教授、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葉光芃醫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女人連線、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等民間團體聯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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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法修正 朝野急就章/民團質疑偏袒醫界 病患乏保障
2013/01/04 自由時報 施曉光、邱宜君

朝野立委急於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和「醫療法修正草案」,看在保護病患權益的民間團體眼中,行政院版本明顯偏袒醫界,保障病患權益的配套不足。

「台灣醫療糾紛關懷協會」理事長李福民出席指出,其實很多個案的受害病人,只求一個真相,反而是醫生、醫院逼病人及家屬開出賠償金額,在沒有真相的前提下,要求民眾接受補償,並限制不能提起訴訟,完全是誣衊病患,且補償由全民買單,醫生卻不用負責。

李福民並質疑,行政院版草案規定醫生負刑事責任限定「偏離醫療常規」,但衛生署沒有先建立何謂「醫療常規」,一旦完成立法,將成為醫生卸責的巧門。

前民進黨立委、「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質疑,行政院對醫療事故補償沒有先開公聽會,顯見此法案只是為了減少醫生被告,而非減少糾紛,社會無法接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要求,應明文賦予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取得病歷進行行政調查,且進入調解前,簡易鑑定應強制入法。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林鈺雄日前投書本報指出,德國各邦鑑調會的效率與成就,首要歸功其「不鑑定就沒真相、沒真相就不調解」的精神,並批評我國醫糾法草案徹底背離「鑑定先行」這個關鍵前提。

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強調,衛生署應將修法重點,明確擺在建立具公信力的鑑定機構和制度,直接明訂「調解啟動鑑定」。

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醫糾處理法草案第九條有明訂,調解過程中需要有包括評析責任歸屬的工作,未來將納入地方衛生局調解會的標準作業流程。由於「鑑定」屬於醫糾訴訟在法庭上做為證據的用語,為了和調解有所區別,故不用「鑑定」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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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真相的醫糾強制調
2012/12/19 蘋果日報 林鈺雄/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假使病患走進醫院切除大腸息肉,卻死在手術台上。請問家屬最想要的是什麼?如果是真相,抱歉!目前很難,未來行政院版醫療糾紛草案若立法通過,就更難了。

先談現行制度。專業資訊的極度不對等,是醫病關係的基本結構;真相還原及因此而來的民、刑責任界定,關鍵在於一套既公正又專業的鑑定制度。我國雖設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職司醫糾鑑定,但撇開業務超量及外界「醫醫相護」的質疑不談,該會僅接受法院及檢察機關的鑑定委託。訴諸司法程序是病患及家屬接近真相的唯一途徑;醫糾案件湧入司法,本來就是制度使然!
不幸,醫糾訴訟是一條看不到盡頭的黑暗隧道。以刑案為例,等一審判決,平均就要耗時3年,何況之後還有上訴程序。醫糾案件幾乎是必送鑑定,而造成審判延宕的主因,在於鑑定程序及其結果的「浮動性」。法院送請醫審會或醫院鑑定,來回一次約需半年到1年。若鑑定結果模稜兩可或因醫病一方不服而再送鑑定(以上兩者都是家常便飯),一個審級難免耗時數年,結果更是難以預料。簡言之,醫療鑑定制度失能,造成訴訟拖延和審判結果的「不確定性」,這對醫病雙方都是莫大的折磨。

沒專業鑑定難服眾
如何減少醫病雙憂的不確定性?有無訴訟外探求醫糾真相的替代途徑?以德國為例,各邦皆設置醫療鑑定調解會。這是一種以醫病雙方「同意」為前提,並「結合」醫療鑑定和任擇調解的獨立委員會,任務有二:一是先針對醫療糾紛作出專業鑑定報告,二是據此再作出擬判,是模擬本案若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審判結果;換言之,制度的精神是「先有事實真相、才有擬判結果」。鑑調會通常由資深醫師、該醫糾科目專業醫師及法律人(例如退休法官)三方組成。
儘管上述免費制度並無強制性,病患家屬也可選擇逕行告上法院,但於德國實務上卻解決大多數的醫糾案件。舉一項邦統計數字為例,鑑調會受理後認定醫師有疏失的案例2成5,無疏失案例7成。這7成案件中,近90%病患家屬自願放棄勝訴無望的訴訟途徑,糾紛就此終結。其餘2成5的有疏失案例,病患家屬提起民刑訴訟、接受保險賠償、完全放棄後續究責的比率各約30%。換算後,鑑調會案件因當事人自願接受擬判結果而不提起訴訟的比率,高達74%。請注意,即便擬判結果醫師有疏失,事實出爐後,超過一半病患家屬不再以訴訟途徑追究醫師責任;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公正、專業的交代而已!
反觀我國醫糾草案,不但對關鍵的醫療鑑定制度束手無策、隻字未提,還擬以侵害當事人訴訟權的先行強制調解來橫材入灶。更嚴重的是不問事實真相,不先行專業鑑定就要求強制調解,誰能信服?況且,既然沒有公正的鑑定報告為依循前提,未來調解不成的比率勢必高居不下,最後還不是要湧進司法體系?結果只是更加長程序期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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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像天書 醫糾更難解
2012/11/27 聯合報╱章貢/醫師

行政院完成醫療法修正草案審查,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將朝除罪化邁進,筆者非常高興,更為勞苦功高的外科系同業歡喜,但是筆者認為醫界有「一個盲點」若未經糾正、民眾更有「一個關鍵性的不對等」也不得解決,未來自認受到醫療委屈的民眾,將更難從法律途徑獲得某種平反,自力救濟事件必然更為增加!

醫界的「一個盲點」,就是普遍忽視「手術同意書」內「手術原因」填寫精確的重要性。要知道,以現在醫療供過於求、醫療的企業化,醫界競爭之激烈使許多醫療行為不再只是救命而已,許多手術並不牽涉到生命,而僅牽涉到生活功能或品質。

手術若牽涉到生命,如急救、癌症、心臟、腦部、移植等,以台灣百姓教育水準、民心純樸,容易瞭解風險和對價關係而體諒醫師;反之,若僅是生活功能或品質,手術效果未如術前醫師的告知、甚至發生副作用或意外,民眾當然容易不服。

民眾「一個關鍵性的不對等」,就是對自己醫療過程相關資訊的嚴重不足,這個資訊,簡單說就是記載醫療過程、必要時做為法律判斷依據的病歷,然而醫改會調查結果,「遭受醫療糾紛傷害的求助民眾,發現高達兩到三成民眾申請病歷被刁難,有六成質疑拿到的資料不齊全或疑似被竄改」。

但民眾拿到病歷又如何?滿篇像豆芽菜的英文,不要說一般民眾看不懂,法律人士也看不懂。

前些時,陳前總統住榮總時,力挺他的柯姓醫師嗆聲法務部「病歷都是寫英文,你們律師看得懂嗎?拜託法務部別在那邊自我解讀醫學專業了!」法律界、法務部和司改會居然裝聾作啞,未來老百姓若感到吃了悶虧,不但被「阿兜啊」的文字霸凌,法律也不能幫助他平息怨懟,可想而知,他們只有回到過去的「抬棺、撒冥紙」了!

改善醫療環境,除罪化固然需要,但兩個法律配套措施:手術同意書內「手術原因」填寫精確,及「病歷中文化」更不可少,否則醫病關係更沒有明天,醫糾解決方式將更不文明更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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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除罪? 醫療糾紛除罪? 請三思!
2012/12/04 公民新聞

雖然有許多醫師“視病如親“,但也有不少醫師“草菅人命“。醫師的重大疏失或故意,賠上的是“無價的人命“,更何況檢察官只可能起訴出人命、有具體事證的案子,若“業務過失致死“可除罪,人命有何保障?

在私利導向的醫療環境中,大部分的醫師已視醫療為“工作“而非“使命“,既是工作,當然不能免除“業務過失致死罪“,原因有:

(一)醫病資訊極端“不對稱“,這種有意、無意的不對稱,易衍生“重大疏失或故意致死“。重大疏失的醫療糾紛早已司空見慣,可怕的尚有故意致死。故意致死的原因很多,其一源自“非必要的醫療“,例如,為新手提供侵入性治療機會(未告之),與藥廠或儀器商共生共榮的過度用藥或非必要檢查,因應健保制度中某些項目有高額給付之不當醫療等等。若醫師除罪,如何控管重大疏失或故意致死?

> 茲以筆者的經驗為例:因至愛體質過敏與極端虛弱,住進加護病房後,筆者日以繼夜在醫療網中查詢,希望能跟上醫師腳步,弄清相關醫療的各種正負面影響,一心想幫忙找回健康。幸運地遇到有問必答的活菩薩主治與洗腎諮商醫師,但不幸地遇到有偏見的值班醫師,一是:在交班單上用紅筆註明「此病患家屬常上網(屬於杵逆份子?對病患的態度繫於家屬是否對其味?)、會錄音(有次欲請教病情,正好手中有隻筆被誤解,其心思錯置於家屬而非病患)」,二是:在至愛呈昏迷狀(叫不醒),全身枯乾(皮皺黑剝落、唇乾裂),血壓升高後,查出一周的淨進水量分別是: +762 +413 +518 -316 -1335 -1234 -885 ,亦即七日來不但未進滴水,身體還流失至少 2076 cc的水份,筆者緊急聯絡加護病房,請值班醫師打點滴補充水份,回應:「目前不會致命、點滴會使血壓升更高(筆者哀求先少量試試,因缺水可能導至血液太濃使血壓升高,隔日主治醫囑打點滴,血壓不升反降)」,之後整夜都不再接電話,請護理師轉住院總醫師,不料「非急救勿騷擾」而拒聽,這已涉及故意致死,因重症病患若真的延誤到須“急救“的地步,不死也奄奄一息了。

“唯唯是諾“或“置之不理“的家屬,固然是一般醫師眼中的“輕鬆客戶“,但提出不同看法的家屬不該被列入黑名單,畢竟醫師所知也有限。對門診病患而言,尚有足夠的時間與空間去確認醫療,私下調整不恰當的醫療,但對住院病患,尤其是加護病房的病患(孤獨地被隔離,95%的時間全掌控在值班醫師的手中,家屬只在臨死前被容許進入)而言,無從迴避“不對稱的資訊與不恰當的醫療“。有位婦產科名醫的父親因心肌梗塞被延誤致死,尚可以醫師權威證明確實延誤,另有法官以司法者氣勢提告醫師誤診錯摘膽囊,但一般人按鈴申告已處相對劣勢,若再除罪人命何價?

現在人體實驗的醫療糾紛已除罪,藥廠自是大贏家,但會接受人體實驗者,都是社會的弱勢族群,那張資訊極端“不對稱“的契約,是否清楚地揭露各種可能的致命因子?當資訊被充分揭露後,自願者是否仍願意以生命換取微薄的紙鈔?病患或家屬在簽字同意侵入性治療時亦如此,例如,醫師只強調“氣切“的好處(氣切管比嘴插管短許多),氣切後卻沒足夠人力與耐心,為病患進行脫離插管的訓練(急救期後,拒絕家屬參與確認繼續插管的必要性;當由正壓的呼吸器轉回負壓的自行呼吸時,拒絕家屬陪伴渡過調適的困難期,而醫院總以安全為由,將原本拼命求生的重症病患推入絕境—人機癱困病床、院內感染不斷),更不可能在契約中揭露氣切後,呼吸器潮濕瓶中的抗藥細菌會奪命,氣切口會遭受細菌感染直通肺部,免疫系統會因未過濾之空氣,產生窒息的異常濃痰。

(二)「醫師不除罪,將五大皆空」是“似是而非“的論調。醫界大力推動醫療糾紛除罪化,主張:若不除罪,優秀學生將不願習醫,已受完整訓練的醫師將會轉至醫美或轉業,醫院將招不到五科的醫師。

很會唸書與考試的優秀學生,將來是否會成為好醫師,這恐怕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好的醫師“必需兼具“經驗“與“醫德“,因為科技對身體、藥物等等異常複雜的運作,所知仍非常非常地有限,必須靠有醫德的醫師,“願意“巨細靡遺地觀察“個別病患(個別體質)“,累積多年的行醫經驗,才有可能成為好醫師,至於會唸書、會依照標準程序醫治,只須中等素質的學生即可(小學程度尚可自學而會製造炸彈等等)。主治醫師月薪上看四、五十萬,怎會沒法吸引學生?也從沒聽說醫科招生會不足額。

至於已受完整訓練的住院醫師轉至醫美當主治,或者醫院擔心招不到五科住院醫師,並非無法解決。醫院可重新分配總收入,多聘用住院醫師,或者簽約保證受訓完畢後須服務的年限。五科中短期若真發生醫師荒,可暫時解除管制嚴格的醫師執照,允許聘用國外優秀醫師(大專解除管制後,不就滿街都是找不到工作的博士?),病患重視的是好醫師,哪個國籍並不重要。反觀醫美,投入的醫師增加,健保只保醫療不保美容,醫美的競爭勢必加劇,醫美的糾紛也必層出不窮,若再規定離開五科後,因專科生疏必須重考執照重新訓練,醫美就不再會是強力吸盤。

(三)不知是否因為健保制度嚴重扭曲了市場機制,原先在大台北地區有許多口碑不錯的私立綜合醫院,讓病患有多種選擇,健保制度實施以後,醫療資源快速集中在醫學中心與公立醫院,那些口碑不錯的私立綜合醫院多變成實質的療養院。

健保,身兼政府(衛生暑長是實際老板,才能在出現大赤字時還分大紅,更以公權力就源課徵補充保費,哪家保險公司能有此能耐?),保險公司(應屬市場機制),社會福利者(應屬救濟機制。分大紅時忘了弱勢,但當被質疑存在的必要性時,一定拉出弱勢來宣示其必要性,其實,保障弱勢只須補貼其參加市場醫療險即可),與全國醫療資源分配者(醫療資源的獨佔者)。多種應該相互迴避的身份集於一身,當然會產生嚴重的弊端。

政府不採用補貼弱勢參加市場醫療險的作法,不但強力包辦全民醫療險,更自認有辦法比“市場的汰劣存優機制“作得更好,強力主導醫療資源的重新配置,造成醫療給付「不論醫療品質與特質,一概採齊頭式平等」。論項目給付,涉造成洗腎者、插管者的人口密度高居全球數一數二(因給付額度動輒每人每月五十萬,且下游的洗腎醫院、插管收容醫院也需經費支撐其存活,當然誘導醫師不會用心思考其它治療方法,是否刪除“效果未知“的預防性用藥來救腎?是否不須插管或全力協助病患脫離呼吸器?)。

最後,前述堅持申告同業醫師的婦產科醫師殷鑒不遠,每位醫師將來都可能成為重大醫療疏失或故意致死的受害者,請三思醫師除罪的後遺症。病患不奢求“視病如親“,只希望勿除罪,方可警惕醫師謹守岡位(任一行業均須謹守崗位,不能偏見行事、更不能草菅人命),小心謹慎地處理人命關天的事,更何況,除了急救,在醫療過程中不排斥病患或家屬參與討論,有爭議時能深入淺出地說明理由的醫師,病患或家屬只有千萬個感激與尊敬(因為醫師不是神,只要在職責範圍內能盡力拯救,這份無價的救命情,已值得高薪與尊敬),怎會發生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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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衛生署傾向補償模糊地帶
2012/12/20 蘋果日報

衛生署長邱文達今赴立院專案報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草案。立委田秋堇批評,有人覺得此法偏袒醫師,所謂的醫療事故補償基金應全部先賠,證明是醫生的錯才由醫師出,北歐多國都是先給民眾補償。衛署醫事處解釋,此法若通過,其精神排除醫師過失等及病人自然病程,模糊地帶就給補償。立委蘇清泉表示,修法方向是補償模糊地帶,田秋堇說全賠、無責難補償,他認為這要花的錢太多。邱文達也建議中間模糊地帶先賠。

醫療補償經費衛署規劃醫界佔7成、政府3成,立委吳宜臻憂心,政府補償會否逐年降低,法中還訂一定要民眾沒打官司才補償,痛批根本看不到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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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醫療糾紛,政府站在誰那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根本是張芭樂票!
2012/12/19 苦勞網

衛生署為順應醫界的要求,以解決「四大皆空」為由,擬修改醫療法82-1條,「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違反注意義務』為限,負刑事上責任」,然卻遭質疑此舉將損害民眾權益,因而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作為配套,希冀透過醫療事故補償機制來說服民眾。然行政院所送出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不但看不出來政府在醫療糾紛時將如何協助民眾,事故補償機制也不知何時才會成立,甚至還限定未提起訴訟或撤銷告訴之民眾始得獲取補償金,令人質疑補償機制根本是在幫醫事人員減少被告機會,而不是解決民眾在面對醫療糾紛時面臨的無助及身心煎熬!

面對資訊不對等的醫療糾紛,政府依然壁上觀
當醫療糾紛發生時,民眾除了要承受自身/家屬身體傷害所帶來的心理壓力及負擔外,更因醫療高度的專業及資訊不對等很難獲得「醫療真相」。
在衛生署即將限縮醫事人員之刑事責任下,民眾舉證之困難度相對亦提高。衛生署雖要求各縣市應成立專業諮詢機構,但該機構應扮演怎樣的角色?是僅提供民眾醫學專業的諮詢?或是要以「陪伴」的角色協助家屬走過醫療糾紛之陰霾?所謂的專業諮詢機構應當具備何種資格?如何扮演公正中立的角色亦隻字未提,令人質疑專業諮詢機構是否真能協助民眾釐清專業知識?還是另一個「說服」民眾接受調解的機關?

醫療事故補償只是一張空頭支票(淪為避免醫事人員面臨醫療訴訟之工具)
在討論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時,專家學者均認為必須建置補償基金,保障病人權益,然衛生署所規劃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卻必須等政府財政可負擔後方可能實施,就目前政府之財政狀況及政府保障民眾權益之決心,兌現之日恐怕是遙遙無期,民眾無法接受一張沒有兌現日期的空頭支票!
再者,醫療事故基金之設置應是在不論對錯的前提下,先補償民眾,讓民眾免除長期訴訟之煎熬,國家並藉此收集醫療事故,建立資料庫以作系統性原因分析,進而提升醫療品質,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為精神。然衛生署所規劃之醫療事故補償基金,卻要求民眾必須放棄訴訟權利,甚至非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還要陳報不追究之意,並獲檢察官不起訴始得獲得補償,醫療事故基金淪為替醫事人員免除刑責之和解金!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攸關全國民眾之重大權益,然行政院的版本只看到行政院/衛生署急著替醫事人員免除刑責與訴訟,卻見不到政府對於處於醫療糾紛弱勢端的民眾有何積極、協助之角色,更看不到衛生署面對醫療糾紛所要扮演的角色為何?要如何提升醫療品質?因此,立法委員吳宜臻、陳節如以及督保盟、台灣女人連線共同召開記者會除對於衛生署「以醫事人員」為中心之版本表示遺憾外,亦希望立法院在審查時,可以真正站在「以病人為中心」之立場來進行修法,以確保民眾之權益。

我們要求,「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應納入以下條文:
一、 政府應協助與陪伴民眾處理醫療糾紛事件。
二、 醫療事故補償基金應與醫療法82-1條同時實施。
三、 重新檢討醫療事故補償基金之精神,以不問過失為前提來補償民眾,並釐清事實,以防事故再發生及提升醫療品質。

新聞聯絡人:
立法委員吳宜臻國會辦公室蔡宛芬 02-23588580
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柯雅齡 02-23586046
台灣女人連線 黃淑英理事長 0917583512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滕西華發言人 09370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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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補償金200萬? 民間:給付基準有陷阱
2012/11/10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

衛生署報告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中,提出延用「生育風險救濟試辦計畫」的補償辦法,一審判決約100天可拿到最高200萬元的補償金。今日長期推動生育事故補償的民間團體質疑,計畫的補助對象是醫療院所,又規定病人無法追究其他責任,補償金更需扣除其他政府單位賠償金,補償辦法陷阱重重,值得討論。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表示,上個月開辦的「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是鼓勵提供接生的醫療機構,與發生生育事故的病人達成和解或調解,政府依傷殘程度提供最高200萬的救濟給付補助給醫院,促進醫病雙方化解對立關係。

然而,生育事故救濟金的協議書規定「補償金額高於衛生行政機關審定金額時,雙方同意以審定金額作為實際補償,病人也不得在追究醫療機構民、刑事及行政責任」,也就是即便病人損失超過200萬,也僅能拿到200萬補償金,且補償金額必須扣除掉其他政府相關的補償金,如勞保補償金。黃淑英理事長表示,這樣的補償機制從生育事故過渡到一般醫療糾紛,不僅補償對象優厚醫療機構,而非受害病人,且設限重重,限制住民眾對醫糾處理方式的選擇權。

黃淑英理事長建議,第一,必須先確立賠償精神是針對醫療機構或是受害民眾,政府應開辦基金直接給人民補償,而非醫療院所。第二,強制先調解後訴訟,或先訴訟後調解都不理想,建議以和解阻卻民事訴訟。第三,200萬元的上限是否能完全補償病人一輩子的損失?必須再加研議。第四,政府、院方、醫師負擔賠償金的比重各說各話,很難有一個固定比例,可視單一案件責任歸屬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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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呼籲 醫療糾紛去刑化 應先健全處理機制
2012/11/01 自由時報 邱宜君/台北

每個人都可能是病人,每個病人都可能碰到醫療糾紛,卻不是每個人都拿得到病歷,也不是每個人都認識願意幫忙判讀病歷、釐清糾紛的醫師,更沒有幾個人花得起金錢和時間上法院。大部分民眾在經歷各種醫糾苦情之後,常是選擇放棄。

每年都會接獲至少三、四百件民眾醫療糾紛案件投訴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偕同醫療糾紛關懷協會召開記者會,幫助發生醫糾的民眾大吐苦水,呼籲立法院加速修正醫療法第82條之1,提高民眾訴訟門檻前,應先健全醫療糾紛處理機制。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表示,醫糾民眾首要訴求是「真相」與「道歉」,並非賠償,無奈現行醫糾處理路障重重,只有提告才能獲得醫療鑑定。

台灣每年至少一萬八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民眾訴諸法律討公道,勝訴率卻不到1%,關鍵在醫病資訊不對稱。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指出,據健保局調查,知道醫糾申訴管道的人不到兩成,知道門路的人好不容易申請到病歷,但申請到的病歷卻有六成是不完整的。立法院加快修法提高民眾提起醫療糾紛訴訟的門檻,卻不見立委關心醫糾處理機制的配套,無助改善民眾困境。

「醫糾處理補償法和刑責合理化是天秤的兩端」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強調,一定要等醫糾處理及補償法草案也送進立法院,與醫療法修法一併討論,否則是無視病人權益。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也強調,健全訴訟外調解仲裁機制才能有助創造醫病雙贏。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則指出,醫糾處理及補償法草案已有強化訴訟外調解機制,包括醫院需成立第一線關懷小組、成立提供醫療與法律專業諮詢的基金會、加速病歷申請流程、設置補償基金,改善衛生局調處功能等,行政院即將於下週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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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談醫糾 醫改會:改善醫病奇檬子
2012/09/13 華人健康網 張雅雯/台北

醫事團體強烈要求透過修法,將醫療行為導致的刑責合理化,針對這項議題,總統今13日邀集醫事團體、民間團體,以及學者座談,參與的醫療改革基金會轉述,總統表示,修法必須要有社會共識,且不能只替醫師量身訂做,但強調醫療訴訟的確讓醫病雙輸,因此要營造友善環境,讓醫師願意誠實面對產生的醫療傷害、也讓受害者能得到關懷與協助。

▲ 一個醫療診斷的過失,可能導致醫療訴訟產生,醫改會等團體與總統座談,認為要營造友善環境,讓醫師願意誠實面對產生的醫療傷害、也讓受害者能得到關懷與協助。

此座談會受邀者包括醫改會、思樂醫之友協會、醫師全聯會、醫院協會、陽明公衛所副教授楊秀儀、世新大學法律系教授甘添貴。

醫事團體與法務部對於是否修法使醫師有合理刑責,依舊各有立場,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轉述,總統認為若要設特別法,不能只替醫師量身訂做,應該納入其他同性質的高風險職業,如航管員、機師,且這項立法須有社會共識。

劉淑瓊指出,面對日益增加的醫療糾紛案件,醫改會強調在醫師端必須建立檢討錯誤與預防再錯的機制,在病人端則建立處理關懷機制,而不是只推醫糾去刑化,反而使得民眾陷入更加無助的恐慌當中。

這項建議今獲得總統認同,劉淑瓊轉述,總統表示醫療是有風險的,必須要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讓醫師願意面對產生的醫療傷害;對受害者也能有值得信任的單位,第一時間給予關懷以及後續的協助。

劉淑瓊表示,醫療訴訟頻傳與醫病關係緊張,兩者會相互影響,如何透過有效的方法改善醫病之間的「奇檬子」,才能真正減少醫療訴訟,呼籲衛生署應了解民眾在調處上遇到的困境,也希望醫界不要將問題簡化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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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訴訟平均審理耗時 政院通過草案盼建立非訴訟處理機制 2022/04/28
中時 葉書宏

依據衛福部統計,醫療訴訟僅6%鑑定為有疏失,平均審理時間為4年6個月。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盼藉此舒緩醫病關係緊張、訴訟煎熬及避免醫療人才流失。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醫療行為具有公益性、急迫性及高風險性,主在建立醫療糾紛的非訴訟處理機制(醫療爭議調解先行),有助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依據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統計結果顯示,歷年接受委託鑑定之醫療訴訟案,約8成為刑事案件,但僅6%鑑定為有疏失;訟累煎熬訴訟過程冗長,平均審理時間為4年6個月,該法案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

該法朝「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醫療事故預防提升品質」三大原則擬具,全文共計45條。

劉玉菁說明三名則,一、溝通關懷,醫療機構應組成醫療事故關懷小組;二、爭議調解,地方衛生局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均應先經其調解,調解期間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3個月;三、事故預防,醫院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形塑不責難的病安通報與風險管控。

衛福部表示,盼透過本次立法,不只保障醫事人員免除不必要的司法恐懼,且對醫療爭議採更開放的態度進行檢討,以提升醫療品質,並改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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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是否與眾不同?——談醫療業務過失刑責修正 2018/02/05
寇德曼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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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改向前走-司法改革意見交流座談會」後記 2018/01/23

107 年 1 月 19 日法務部「司改向前走:司法改革意見交流座談會」後記。

一、 有關檢察官及法院面對醫療糾紛案件眾多,且需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常常耗時過久,因此醫糾案件有數量多、時間長的特性。
本會回應: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少則半年、長則年餘,然而該鑑定最重要的是由相關專科的初鑑定,在醫療上常透過病理檢查數據做到準確且短時間內的診斷,但是當同樣的數據送至醫審會初鑑定為什麼需時較久?這兩者所需的時間是如此天差地遠,是什麼原因造成?況且目前的醫審會鑑定不負偽證罪約束,豈不任由鑑定人撰寫,若要醫醫相護是輕而易舉,難道醫學科學上的就事論事是如此困難?

二、 強制調解的初鑑定或第三方鑑定部分。
本會回應:建議由學養具優的資深或退休專科醫師做為初鑑定人,具名且能接受 雙方當事人提問,透過對話、回溯找出醫療事故的原因,該原因也許是不可歸責 於醫事人員,也許是系統上的錯誤,也許是數項連續的錯誤、判斷延誤造成的結 果。唯有誠實、果敢、就事論事,才能將根本造成醫療事故的原因揪出,成為他 人學習避免的案例。

三、 醫事審議委員會之鑑定報告衍生的問題。
本會回應:醫審會鑑定是透過病歷及檢查數據,這些醫糾事件後的醫方數據做出 鑑定報告,在這些極可能「不詳實的資料下,所做出的不詳實報告」,很難讓人相 信能做出公平的鑑定。該鑑定不接受病方的陳述,單憑病歷便做出鑑定報告,明 顯偏頗醫方。

四、 醫療的本質是救死扶傷且具有公益性,因此需醫療法 82 條修正案。
本會回應:醫療本質是救死扶傷且有公益性是大部分醫事人員的良好醫德,他們 在醫治病人時視病猶親般的醫病共同面對疾病問題、解決問題。但仍有少部份醫 事人員做出違背醫德的行為,受醫療資方所迫或以營利為目的,將醫療「商品化」, 將利潤凌駕於病人最佳的治療之前,做出過多的治療或手術、不恰當的治療、使 病人頻繁且低效的在浪費醫療資源。那些「醫療商品化」的醫事人員是最可能發生醫糾,在不以病人為本位的前提下,如何能針對不同的病人特性做出最佳的治療 判斷。

五、 醫糾最主要的原因是醫療商品化造成。
本會回應:不論是積極治療或防禦性醫療皆會發生醫糾,例如該消極不消極:1 未有自發性收縮的產婦,積極給予引產藥物,增加分娩後大出血機率。2在沒有 危險的情形下,捨安全治療,採取積極危險的治療,增加病人死傷機率;又例如 該積極不積極:1急重症病患,因脫延,減少治癒機率,造成死傷。2已發現胎 兒臍帶繞頸,雖可能復位也可能缺氧致命,在有能力手術的前提下,該積極卻消 極。因此不論積極或消極治療,當醫事人員有「醫 療 商 品 化」 的心態,未站在病人角 度思考的最佳治療,常是醫糾發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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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改向前走-司法改革意見交流座談會」(本會觀點) 2018/01/19

醫糾的主要原因:醫療商品化造成
1、 醫院(下稱醫資)逼迫醫師(下稱醫勞)做出違反醫德的事情:如過多的檢查、動不必要的手術、讓病人頻繁的來醫院。
2、 醫病溝通不完整:醫勞的治療方法朝醫資的利益來選擇,因此未給予病方適當說明與判斷。
3、 醫療的技術、系統、方法及判斷失當而產生醫糾。

二、 目前醫糾處理的過程:
1、 醫糾關懷小組介入協調:將醫院公關室等對外單位、增設或改名為醫糾關懷小組。由醫資方設立的醫糾小組其實與傳統公關室作用類似,並無法提供病方有 效幫助,在民事訴訟上醫資與醫勞負連帶責任,該小組並未做出公平的協調。
2、 醫糾的鑑定:現行醫審會鑑定是進入法院訴訟後的鑑定,病方無法說明,鑑定 是依循醫糾發生後的事後病歷撰寫,在「不實資料下做出的不實鑑定報告」, 對病方明顯不利。雖然朝開放「第三方鑑定」卻能仍擺脫不了「不實資料下做 出的不實鑑定報告」的情形。
3、 強制調解:不論是否強制調解,皆是強迫病方接受醫資醫勞的和解條件,如果 沒有解決醫糾發生問題的決心,將只是用各種手段逼迫弱勢病方接受條件,會 有一定成效,但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4、 法院的審理:依賴醫審會鑑定,但建立在「不實資料下做出的不實鑑定報告」, 該報告無專責鑑定人,不負偽證罪約束,在法庭上無法交叉詰問,如何讓人相 信是公正的鑑定報告。法律審理上明顯失衡,該制度明顯用來保護醫資與醫勞。

三、 醫糾事件後:
1、 醫糾成為修正醫療法 82 條「醫療除罪化」及「五大科人力失衡」的藉口:醫師人力歷年來有增無減,「五大科人力失衡」是醫資刻意造成的人力缺口,藉 以推行醫療法 82 條除罪化。
2、 從醫糾中建立除錯機制:除錯機制如何建立?除罪化之前,在法律約束及法院審理下未做到。除罪化之後,醫勞與醫資願意做到嗎?
3、 病人得到不如預期的結果帶著死傷渡過未來;醫勞付出勞力卻要面對民事刑事的責難;醫資設法擺平減少損失。

四、 總結: 如何解決「醫療商品化」才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根源,首先「醫病共享決策」建立 醫病前的溝通,以「病人為本位」的醫療,擺脫商品化的制式,是一個方法,但 是並無法解決「系統性的錯誤、常規性的錯誤」,醫勞與醫資如何透過誠實、勇於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公開問題,才能有效解決醫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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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法 民眾恐告不成? 2017/12/14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衛福部:未經調解 將不得興訟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案日前完成朝野協商,稱醫療刑責更明確化、能避免濫訴。但台大醫院前副院長、台灣大學醫學院麻醉科暨法醫學科教授王明鉅憂心,修正條文中,刑責界定依據醫事人員是否違反「合理臨床專業裁量」,然而此一全新概念無明確定義,恐讓醫事人員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未來民眾可能怎麼告都告不成。

衛福部常務次長薛瑞元表示,醫事司已草擬《醫事爭議處理法》,未來未經調解將不得興訟,預計明年1月送交行政院,盼能在下個會期送進立院審議。

王明鉅呼籲,衛福部應召集醫界、法界、民團充分討論,至少得在立法說明中明確定義何謂「合理臨床專業裁量」。

本周二通過朝野協商的《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明訂,醫事機構或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的注意義務且踰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而導致醫療事故,須負損害賠償;若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的注意義務且「明顯」踰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則須負刑事責任。

王明鉅指出,「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在本項修正條文中是最重要的概念,「踰越」與「明顯踰越」更區分了民事與刑事責任,但此概念卻無明確定義,恐讓醫事人員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民眾恐處絕對劣勢。

王明鉅舉例,曾有病人因胸痛與上腹痛就醫,觀察兩小時後,醫師判斷無礙、請他回家休養;但病人回到家後遲遲未改善,再度到其他醫院就醫,竟確診為心肌梗塞。第一位醫師是否有疏失,根據新修正條文,醫師恐怕可以抗辯病人沒有發喘,當時的處置是「臨床專業裁量」。

「發生交通事故糾紛時,司機可以說我很累,所以開車時的注意義務應該調降?同樣地,醫師可以因為勞動條件差而調降注意義務、擴大臨床專業裁量範圍嗎?」

王明鉅說,醫療人員太常被告是事實,但訴訟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更是國家人權與自由民主的指標,因此一個全新的概念入法,應有各界的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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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修醫療法 大幅減輕醫方責任 2017/12/26
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李樹人

立法院初審通過醫療法第82條修正,消基會表示,限縮醫療行為之刑事責任,也將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的民事責任挾帶一併大幅減輕,以後醫院和病患產生糾紛,醫院只要說人力不足,醫師不夠,就符合法條規定未違背「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幾乎可不用負責任,因此呼籲暫停修法。

消基會表示,只有13.5%的病患會採取民事訴訟,採刑事訴訟者僅7.9%,這五年過失致死的起訴率低於10%,過失傷害則低於7%,且這些案件包括醫美,並非完全是救人救命的內科、外科、婦產科、小兒科、急診科等五大科;實務上已嚴格認定刑事責任,倘又再修法將刑事責任門檻拉高,病家在民事救濟途逕被阻斷情形下,還是會採取刑事告訴,追求真相,醫師被告的情形依舊,甚至病家被迫自力救濟,完全無法改善醫病關係。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修醫療法第82條是為呼應醫界要求免受病患濫訴,但是提高刑事責任門檻,絕非解決病患濫訴良方;未來把刑事責任拉高,病患沒辦法只能再抬棺抗議,所以修法無法改善濫訴。

醫療法第82條「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醫療事故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這根本就是醫療機構的民事免責護身符,現在一例一休吵得如火如荼,偷渡醫療法第82條,以後醫院只要說人力不足,醫師不夠,就符合「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幾乎可不用負責。

醫事司:限縮相關責任 並非予以免責
消基會批評「醫療法第82條」偷渡修法,為了解決少數病患濫訴,而犧牲全國醫療品質,對此,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這次醫療法修法是由行政院提出,且經立法院衛福委員會各黨立委協商討論,而過程嚴謹,司法院代表也全程出席參與,不知消基會所言「偷渡」兩字從何而來。

石崇良認為消基會並未確實掌握到這次修法的重點,他說,這次修法將責任歸屬拆開為醫事人員(醫療執行者)、醫事機構(醫療院所)等兩大塊,現在則是兩者混在一起,修法之後,醫事機構仍須負起民事責任,並不是如消基會所言「大幅減輕民事責任」。

石崇良強調,醫事人員本於救人職責而執行醫療,不應背負刑事責任,這在其他國家均屬於少見的情況。這次修法只是限縮相關責任,並非予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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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籲民進黨團勿成消保罪人 2017/12/29
聯合報 記者曾吉松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上午率領各民間團體來到立法院前抗議,呼籲民進黨團勿將『醫療法』第82條強攻三讀而成為消保罪人,因為醫療機構將在保護傘下,將更行商業化、財團化,導致醫療品質往下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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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開過公聽會 醫療法第82條今拚三讀 2017/12/29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日前通過朝野協商,拉高刑事責任門檻,稱醫療刑責更明確化、能避免濫訴,今日在立法院院會力拚三讀。但多個民團與法界人士認為,修正案絲毫無助於降低訴訟量,呼籲衛福部懸崖勒馬,仿效國際優先規劃完善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回應,《醫療法》第82條修正案是為解決長期以來醫療訴訟問題造成醫事人員防禦性醫療,與醫事爭議處理機制的推動並無必然關聯,衛福部也重視調處機制,今年3月在13縣市試辦「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試辦計畫」,調處成功率達3成以上,明年1月1日起將全面擴大至全台22縣市試辦,同時也會在下周將《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送至政院,力拚立院下個會期通過。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日前通過朝野協商,最新版本為,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所謂違反注意義務與臨床專業裁量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綜合判斷;若是醫療機構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醫療糾紛發生時,必須在進行訴訟程序前就有好的鑑定與調處機制,才能有效降低訴訟量,消基會過去服務的經驗看見,高達7至8成的提告者,經過鑑定、釐清真相後就撤告。當前單單修法拉高刑事責任門檻、醫事人員僅「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才須負刑責,但民眾仍舊會為了進到鑑定機制先提告。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楊秀儀表示,修法攸關民眾權益,但事前竟無邀請專家學者召開過任何一場公聽會,民間質疑仍多,今日拚三讀實屬暗渡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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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醫療法》第82條修法 醫改會痛批暗渡陳倉 2017/12/29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醫療法》第82條修法,日前通過朝野協商,宣稱能讓醫療刑責明確化、避免濫訴,今將於立法院三讀。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緊急召開記者會,痛批在醫事人員符合國際趨勢,減輕刑事責任後,現行修法,卻也會減輕其民事責任,且連帶影響醫療機構也會減責,當出現醫療糾紛後病家轉而向醫院求償,舉證更加困難,根本求償無門。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最新版本為,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所謂違反注意義務與臨床專業裁量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綜合判斷;若是醫療機構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對此,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指出,當修法減輕醫事人員責任,相對就應加強醫療機構責任,但目前的修法,當病人面對醫療機構,需證明醫院「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時,必須做出舉證,此舉卻十分困難。

醫改會董事楊秀儀也說,醫療人員刑責減輕、醫療系統責任加重,是過去專家對《醫療法》修法的共識,但這並不代表醫師不用負民事責任,此一修法減輕醫師民事責任,也連帶會使機構責任減輕,將不利於醫院設備更新、人力、護病比,對整體醫療環境都是傷害。

楊秀儀表示,本次《醫療法》修法攸關民眾權益,但竟無邀請專家學者召開過任何一場公聽會,導致本次修法的體系平衡幾乎完全被破壞,這次準備三讀,根本是暗渡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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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三讀 醫事人員故意違反注意義務才須負刑責 2017/12/29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醫療法」第82條,未來將拉高刑事責任門檻,盼讓醫療刑責更明確化、避免濫訴。三讀條文明定,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但醫改會質疑,病人面對醫療機構,很難證明醫院「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舉證十分困難。

現行法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修法後,將「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拆開,特別規定醫事人員須負的損害賠償責任及致死傷須負刑事責任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

三讀修法明定,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須負刑事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所謂「違反注意義務」及「臨床專業裁量之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為斷。

這次修法被外界批評是「醫師除罪化」,消基會及民間團體認為,修正案絲毫無助於降低訴訟量,衛福部應仿效國際優先規畫完善的醫療糾紛調解機制。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也表示,醫療糾紛發生時,必須在進行訴訟程序前就有好的鑑定與調處機制,才能有效降低訴訟量。

不過本身也是婦產科醫師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表示,修法並非讓醫事人員沒有刑責,而是讓醫療結果遇到應有刑責的狀況也應該合理化,明確定義醫事人員在何種狀況下應負刑責,避免長期以來「以刑逼民」,修法是保障「病患就醫安全」,也保障「醫事人員能夠盡其專業全力救人」的雙邊平衡。

修法通過後,林靜儀也登記發言表示,此修法是讓所有「救人的人」知道可以放手救人,而且放手救人是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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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正三讀/醫改會:舉證更困難 求償恐更無門 2017/12/3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今日下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法學界憂心,這個最新條文不僅無助於降低訴訟量,更可能開啟「醫院勞動環境不佳致使醫糾發生,醫師能免責,醫院也毋須負連帶責任」的亂象。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通過的版本為,醫事人員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致死傷則須負刑事責任;所謂違反注意義務與臨床專業裁量範圍,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綜合判斷;若是醫療機構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表示,按照上述內容,要判斷醫師是否「過失致病人死傷」,同時得考慮醫療設施與工作條件等客觀情況,換言之,未來醫事人員若因醫院醫療環境差、血汗過勞而有醫療疏失,似乎也不須擔負民事或刑事責任,而能免責。

此時,病人想必將轉向醫院求償,但吳全峰指出,條文內容雖明載「醫療機構故意或過失損害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其中「醫療機構」的意涵並不明確,詳言之,醫療機構不是自然人,因此「醫療機構的故意或過失」可能與醫事人員的故意或過失掛勾處理,然而,醫事人員的過失既已被減輕免除,醫療機構也將因此一併免除,如此看來並不合理。

若真是指「醫療機構」的故意或過失,對病人的影響更大,病人要舉證醫療機構有故意或過失恐怕十分困難。吳全峰反問,病人要如何證明醫療機構對不良的醫療環境形成有故意或過失?要如何舉證說明醫療環境多差算是醫院疏失?醫院疏失跟醫師疏失間的因果關係是什麼?如何證明其傷害的造成與不良醫療環境之間的因果關係?

吳全峰說,此條文的通過也讓《民法》第188條有關雇主連帶責任的條文解釋出現困境。這般修法可能開啟「醫院勞動環境不佳致使醫糾發生,醫師能免責,醫院也毋須負連帶責任」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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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正三讀/醫改會:舉證更困難 求償恐更無門 2017/12/30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醫療法修正案三讀,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痛批,這次修法減輕醫事人員刑責,雖是國際趨勢,卻連帶替醫療機構減責,未來病家向醫院求償,不知醫院內部運作體系,如何舉證,難上加難,恐更求償無門。

醫改會董事楊秀儀說,此次修法,專家多數認為,應朝向國際趨勢,減輕醫事人員刑責,邁向「去刑化」,但醫療人員刑責減輕、醫療系統責任就應加重,也不代表醫師就不用負民事責任。

新通過的法條規定,「醫療機構因執行醫療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所致者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台大醫院前副院長、台灣大學醫學院麻醉科暨法醫學科教授王明鉅認為,病家不熟悉醫院內部運作規則,如何舉證故意或過失?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發生醫療糾紛時,病家想獲得的只有「真相」,但現行台灣缺乏避免走入訟訴的「醫療事故處理機制」,無法事先關懷病家,提供公正的醫療團隊替病家解讀病歷。病家為獲得真相、為了有專業團隊解讀病歷,仍會採取訴訟,無法避免濫訴。

當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該如何自保?醫改會建議,第一步保全全本病歷,其次為諮詢醫療第二意見、尋求院方溝通說明,並至衛生局申請多元雙向試辦計畫。申訴或調處時,不能只訴諸悲傷,而未能備好證據與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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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法後 法界擔心:民眾還能要求醫院負責嗎? 2017/12/30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療法》第82條修正條文昨天經立院三讀通過,衛福部醫事司今發出新聞稿指出:「修法營造醫病雙贏」但法界並不贊周,認為修法後,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的責任被減輕,甚至能讓全身而退,盼衛福部盡速建立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否則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醫療法》第82條原先規範,「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故意或過失損害於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新修法內容則將醫療機構與醫事人員脫鉤。在醫事人員部分,相對明確訂定醫事人員民事與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與應裁量事項,構成要件為「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應裁量事項則包括「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工作條件及緊急迫切等客觀情況」;醫療機構若故意或過失而損害於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 律師:醫療機構責任減輕
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會長謝英吉表示,第一線醫療人員在執行醫療業務時,因過失損害病人權益,醫療機構須連帶賠償。新版本條文將醫事人員民事與刑事責任的門檻拉高,也就是醫事人員若要擔負責任,必須「違反醫療上必要注意義務」且「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同時要考慮醫療設施、醫療環境等多項條件,門檻提高,醫療機構連帶賠償的機率也隨之降低。

● 學者:醫院血汗釀疏失,醫師、醫院都免責?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表示,按照新版本條文,要判斷醫師是否「過失致病人死傷」,同時得考慮醫療設施與工作條件等客觀情況,在這樣的架構下,未來醫事人員若因醫院環境血汗過勞而釀成醫療疏失,似乎也不須擔負民事或刑事責任,而能免責。

此時,病人想必將轉向醫院求償,但恐怕阻礙重重。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律師游開雄表示,根據《民法》第188條,員工(受僱人)有侵權行為,老闆(僱用人)才有連帶賠償責任,按照醫療法最新修正,醫事人員一旦免責,聘請他的醫院也不會有連帶責任。

吳全峰指出,新版《醫療法》第82條最末項雖然明列,「醫療機構若故意或過失而損害於病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病人要舉證醫療機構有故意或過失,恐十分困難。舉例來說,病人要如何證明醫療機構對不良的醫療環境形成有故意或過失?要如何舉證醫療環境多差才算是醫院疏失?醫院疏失跟醫師疏失的因果關係是什麼?

游開雄說,醫療機構的可能過失,不外乎是人力配置、進藥、設備等,民眾舉證十分困難,以人力配置為例,不少醫院的人力配置參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標準極低,過去已有不少醫事團體抗議。試想,一家醫院的人力在符合該標準的狀況下,若因病人量過大、醫事人員過勞釀疏失,病家怎麼告得贏醫院?「盼衛福部盡快建立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配套,否則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 修法後 各界盼盡速建立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謝英吉認為,醫療行為具風險與不確定性,以刑事爭訟處理事故爭議,可能致醫師採取防禦性醫療措施等負面影響,無助醫病關係或醫療品質的提升。但本次修法後,的確可能出現如消基會、醫改會等擔心的「舉證困難」或「求償無門」,盼衛福部盡速建立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盡速推動醫療事故處理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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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醫師業務過失 不該負刑事責任 2017/11/06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為避免醫事人員因憂心醫療糾紛,進行防禦性醫療,立法院社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醫療法第82條」修正草案,衛福部版本盼刪除醫師「過失」致病人死傷之刑責,也就是醫師故意致病人死傷才需被關。因條文有爭議,召委裁示將6個修正版本送出委員會,改交朝野協商。

提出修正版本之一的立委邱泰源指出,醫師面對急性病人,必須在時間壓力下做出急迫判斷,不可能慢慢思考,但醫糾氾濫,愈來愈多醫師寧可執行防禦性醫療,也就是採藥物等保守治療取代高風險手術,高風險專科也無人願涉足,以致內外婦兒科人力空窗。

「防禦醫療絕非病患之福,不能把醫師當成預備犯案的罪犯。」召委林靜儀說,她是產科醫師,過去為搶救產後大出血婦人,全院動員,但現在醫院面對類似個案,只擔憂會被告,「我對這個念頭的浮現感到深深的悲哀。」

林靜儀感嘆,很多醫療爭議是溝通不良,或病患家屬無法面對醫療結果的情緒衝擊,卻讓以救命為天職的醫事人員,在隨時成為「預備殺人犯」的高壓下,消滅職業熱忱。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現行醫療法條文中,醫師業務過失需負刑責,但他認為,「故意使病人死傷才需負刑責」,不然憂心過失,使醫師對醫療業務有如驚弓之鳥,是不健全的法令,有必要除錯。

不過,立委吳玉琴說,醫療有高度資訊不對等,醫糾對於醫事人員可能是千分之一,但對病人及家屬是百分之百,所以醫療行為刑責限縮不能和病人權利保障脫鉤。

吳玉琴提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正在擬訂中的「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年底前送交行政院,盡快讓立院下個會期可審議,以確保病家權益。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也說,民眾只是要一個真相,呼籲主管機關建立好「非訴訟化機制」的配套措施,協助醫病保全證據,執行好院內關懷,讓醫療鑑定先行於訴訟,才是解決醫糾纏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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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最賺錢醫院是它 醫療虧5.59億仍結餘72億 2021/03/31
中時新聞網

今(30)日衛福部健保署公布108年,醫療院所報與醫療服務申報情形,醫管組專委劉林義表示,107年與108年健保請領2億以上,都必須申報醫院財務狀況,全台475間醫療院所,共有223間須要申報。

劉林義說明,有223間醫療院所取健保總金額達4,438億,占整體金額6,771億約66%,當中3間是診所,包含遠東聯合診所、書田泌尿科診所、安慎診所,分別請領健保4.3億、3.5億、2.61億,結餘則是0.87億、0.28億、0.06億。

●林口長庚收支全台最高 非醫務收入77.81億元

劉林義持續說,整體收支最高醫院,林口長庚醫院持續在第1位,整體結餘72.22億元,非醫務收入77.81億元,但醫療結餘則負5.59億元,林口長庚純粹在醫務收支上,反而是負支出,都由非醫務收入支撐。

劉林義也說,整體收支結餘第2位則是長庚高雄醫院,整體結餘59.81億元,醫務收支2.87億元,非醫務收支56.95億元;第3位是國立台大醫院,整體結餘24.46億元,醫務結餘14.24億元,非醫務結餘10.22億元。

林口長庚醫院單靠非醫務結餘,就有77.81億元收入,高雄長庚醫院也有56.95億元;劉林義說明,藉由財報能看到,長庚體系醫院多數有股利收入,佔比都滿高,也有利息等,其他醫院則有研究案、停車場、美食街等。

●醫務收入最多中國附醫 申報最虧錢亞東醫院

如果僅看醫務結餘排比,劉林義說,收入全台收入最多是中國附醫,約有16.27億元,其次是台大醫院14.24億元,第3位是高雄附醫9.38億元;劉林義補充,申報醫院中虧損醫院前3名則是亞東醫院、輔大附醫、長庚嘉義醫院。

健保署表示,綜觀7年來,符合提報財報之院所中,醫務收支有結餘之家數占率在69%至78%間,整體收支有結餘家數占率在85%至91%間。如以108年來看,醫務收支有結餘之家數占率達75%,整體收支有結餘家數占率為87%。

健保署補充,本次財報公布已是第7年(102至108年)辦理,院所應提財務報告之門檻已自6億元下降為2億元,提報院所數由102年109家增加至108年2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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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盼醫院盈餘改善血汗醫護 2019/01/30
聯合晚報 記者陳婕翎

針對最新醫院財報,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表示,民眾不會介意醫院盈收多少、賺多少錢,但這些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應將購買股票、醫院美食街及停車場收入所賺的錢投入醫療本業、回饋醫療公益,將盈餘投入偏鄉醫療及補充人力、處理急診醫師離職等改善血汗醫護問題。

目前規定醫院年度醫務結餘10%需用於醫療公益,但非醫務結餘沒有相關規定,因此醫院可能將醫務盈餘灌入非醫療盈餘中,就不用提撥。

如林口長庚去年度盈收近80億元中,醫療結餘部分僅有1.85億元,但非醫務結餘部分大賺77.8億元,林口長庚就只需撥款1000萬元至醫療公益所用。

朱顯光建議,應修法改為醫院總盈餘10%撥入醫療公益,不分醫務或非醫務結餘,就無法任由醫院大老闆將盈餘私下挪動。

朱顯光也說,應成立衛福部、國稅局跨部會管理組織,監督醫院餘用是否用於醫療公益,若沒有落實則不給免稅優惠。

但令人失望的是,賦予醫院基層勞工進入董事會監督權益的醫療法修正草案,自去年長庚急診醫師出走風暴後,至今仍躺在立法院。

朱顯光指出,健保署往年都只是靜態公布醫院財報,卻不做出相對應改革,打著監督之名,卻根本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他以護理人員每年都應得到加給補助為例,許多基層護理人員根本從未拿過補助。他認為,醫院財報應設置專款專用欄目,明示這些錢在哪、醫院營收是否回饋給血汗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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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賺錢醫院 得靠副業救援 2019/01/30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最賺錢醫院排行榜出爐,衛福部健保署公布106年度醫院財務報告,由林口長庚醫院賺近80億元奪冠,前10名中長庚體系就占4名,合計獲利約160多億元;醫院龍頭台大醫院排名第3、位居第4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則以本業大賺21億元。

虧損最多的醫院也屬長庚體系,嘉義長庚虧損5.22億元;其他依序為敏盛醫院2.05億元、義大癌治療醫院1.21億元、麻豆新樓醫院9千萬元、怡仁醫院6,300萬元。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指出,醫院財報公布對象為領取健保費用4億元以上醫院,計150家醫院,包括醫學中心19家,區域醫院79家,地區醫院52家。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僅300多床的陽明醫院也衝進18名,用成績證實,病床數少不等於無法賺錢。

從醫院財報來看,國內醫療院所難以藉由醫療本業賺大錢,基隆長庚甚至在本業大賠3億多元,彰基位居12名,也賠了1,200萬元,全靠被視為金雞母的停車場、美食街、股利等非醫務收入才扳回一城。

蔡淑鈴也說,單看非醫務結餘,林口長庚達77億元,排名第一,美食街租金及權利所得高達1.5億元,高雄長庚46億元第二,第3及第4為基隆長庚22億元、桃園長庚17億元,但若只論醫務結餘,僅桃園長庚擠進前段班。

長庚醫療體系行政中心副主任蘇輝成說,台塑集團106年股票業績佳,長庚體系因股票股息讓營收大賺。醫療本業賺不多,推測是因去年教學研究花31億元、社福花近9億元,再加上人事成本逐年增加,不僅因調薪1年增加6.6億元、更發出年終6個月加碼1.5萬大紅包。

說到最賠錢的嘉義長庚,蘇輝成僅說,嘉義長庚成立時間短、收入不高,股息分配與醫院貢獻有關,嘉義無股息分配,股利重點分部在林口長庚、高雄長庚,及基隆長庚。嘉義長庚在財報成績不佳,推測因醫院無股利,如加入股息,結果不會這麼差。

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表示,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應將非醫務結餘投入醫療本業、回饋醫療公益,將盈餘投入偏鄉醫療及補充人力、處理急診醫師離職等改善血汗醫護等。目前規定醫院年度醫務結餘10%需用於醫療公益,朱顯光建議,應修法改為醫院總盈餘10%撥入醫療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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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沒空看」雲端病歷 首季重複用藥浪費破億 2018/11/05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雲端藥歷破功?為了避免重複用藥,浪費健保資源,健保署積極推動雲端病歷,不過,最新資料顯示,107年第1季仍有超過20萬名病人重複用藥,重複用藥總費用恐破億元。

健保署耗費鉅資設立雲端藥歷,並積極宣導,但為何成效仍有努力空間?健保署科長張如薰分析,這與醫師看診時間過短有關,因為每個診次只有幾分鐘,明知應該上網查看病人之前用藥狀況,但醫師常來不及看,就直接開藥。

健保署107年第一季統計資料顯示,占健保七成門診藥費的60大類藥品、668種藥物範圍中,重複用藥患者高達18萬餘人,如以一季120天計算,平均每天重複用藥領藥者約1700人。不過,此數據僅顯示七成門診狀況,預估每天重複用藥人數應該超過2000人。

進一步分析重複用藥者年齡,近四成為71歲以上長者、其餘為61至70歲(約占兩成六)、51至60歲(約占一成七),總體來說,將常重複用藥領藥者以中老年人居多,占比超過八成。

至於重複用藥人數前五名的藥品種類,依次為降血壓藥物(約4萬5000人)、安眠鎮靜藥物(約3萬多人)、抗血栓藥品(約2萬2000人)、降血脂藥物(約1萬9000人),以及降血糖藥物(約1萬8000人)。

對於部分醫師以門診時間太短為由,沒空審閱雲端藥歷,健保署長李伯璋說,「這不是理由」,因為減少健保資源浪費,避免患者因為重複用藥而危及健康,這是健保署及所有醫療院所及醫師的責任,不能以看診時間過短來卸責

為減輕醫師負擔,健保署從107年9月起提供「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AP) 」,即時回饋病人餘藥資訊,只要醫師重複開藥,螢幕就會跳出警示框。

此外,明年1月起,健保署鎖定各級西醫醫療院所開立60大類藥品,如果病人跨院或同院就醫,醫師重複開給予同成分同劑型藥品,並符合重複用藥規定,就會核扣這一筆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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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廣告超優惠 其實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2018/11/18
聯合晚報 李樹人

景氣不好,連看病也得斤斤計較,如果有好康可A,確實很吸引人,「看牙送冰淇淋 是哪招」一文刊登後,不少朋友看到我就問,這家牙科診所冰淇淋送完了嗎?地點在哪?從宣傳角度來看,這個打卡活動相當成功,但衛生單位如果坐視不管,醫療廣告亂象將永無止境。

就有網友抱怨,之前至某醫學中心看皮膚科,醫師囑咐回診,但要掛醫美科,回診後拿到收費單據,竟然發現醫美的門診費和藥費計算方式跟一般門診不一樣,昂貴許多。衛福部真該管管醫療亂象。

一名網友則認為,「醫美廣告真的很誇張,三不五時就被這些簡訊轟炸,醫療管理單位不該坐視不管」。

醫美廣告幾乎無所不在,不管簡訊、LINE、電視購物,經常可見超低價、高CP值的促銷微整形,一般醫療院所皮秒雷射1、2萬,連鎖集團卻只要幾千元,還送其他療程。

網友分享親身經歷,醫美診所先用低價吸引顧客上門,效果不如預期,又鼓勵買一堆療程和保養品,到底福利到誰?真的有便宜省錢?

其實,記者個人也險些在購物台買了醫美療程,一次連假期間,無聊之際,看到購物台超優惠的醫美療程,買一套雷射去皺療程,竟然還送六次美白體驗,總價才6000多,平均一次才1000多元。

個人對於「買一送一」、「打一折」等促銷手法,幾乎沒有抵抗力,當下就打了購物台語音電話,但按鍵、輸送資料時,慢慢恢復理智,心想哪有這麼好康的事,萬一打壞了皮膚怎麼辦?最後掛上了電話,沒有完成購物程序。

問了熟悉的皮膚科醫師,「電視購物醫美療程怎會如此便宜?」,答案是老話一句「羊毛出在羊身上」,先讓你上門再說,如果意志不堅,美容諮詢專員會讓你乖乖刷卡,等到看到帳單,才覺自己怎麼傻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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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全口無牙暴增2倍 新北:顧齒更重要 2018/10/19
聯合報 記者王敏旭

近來全面補助假牙議題熱議,但根據衛福部委託科技研究計畫顯示,2006年65歲以上全口無牙21.5%,2016年則提升到42%,新北衛生局長林奇宏與新北市府副發言人黃詩婷今上午開記者會,林奇宏指出,政策擬定須有完整論述,考慮正、負面引起效益,並以實證為基礎,不能依靠被服務者的智慧。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強打假牙補助政策,蘇昨出席活動指出,塗氟「是為了防止小朋友蛀牙」,甚至還有醫師強調,「塗氟是給小孩,對長者沒有什麼作用」,林奇宏拿出衛福部政策白皮書指出,老人塗氟效益高於老人免費假牙製作費。

黃詩婷強調,過去10年長輩全口無牙從21.5%到42%,比起10年前超過3倍,這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醫療問題,還是政策導引的問題?這需要被理性討論,台灣口腔健康概念,需要大幅度提升。

林奇宏說,資深牙醫說指出塗氟是給小朋友,對於長輩沒有益處,這與現行全球牙醫界接受的觀念與推行的政策是違背的,行政院去年2月核定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劃,明確指出提供免費便宜全口塗氟服務,降低全口無牙機率,效益高於免費假牙製作。

新北衛生局指出,呼應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8020計畫」,期望80歲老人至少保存20顆牙齒,牙齒塗氟能發揮抗酸、防齲效果,強化牙齒琺瑯質變得更加堅固,新北65歲以上平均保留21.14顆真牙。

衛生局還說,新北60歲以上長者屬低收、65歲以上中低收、55歲以上原住民為中低或低收者都有假牙補助。林奇宏強調,真牙與假牙有有關聯,保有更多真牙時,若須製作假牙能有更多舒適的選擇,也提升更好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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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課徵 月子中心、醫美診所 差很大 住房費等屬非醫療勞務須申報;醫師操刀視醫療勞務得免繳 2018/10/11
工商時報 林昱均/台北

月子中心與醫美診所命運大不同。國稅局官員指出,私立產後護理 機構的部分服務自今年起課徵營業稅,包括住房費、飲食等,皆視為 日常生活服務、非醫療勞務範疇,應依法申報營業稅。不過,醫美診 所反倒被衛福部核釋列為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也連帶挹注其產業 發展。

官員表示,依「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置的產後護理機構如月 子中心,所提供的服務可分為「醫療勞務」及「日常生活服務」兩大 類。

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徵營業稅,包括產婦及嬰兒基 本照護及產婦傷口護理、嬰兒臍帶護理評估處置、醫療診療諮詢等皆 為醫療勞務。然而月子中心的住房、嬰兒奶粉、尿布、清潔衛生用品 及一般飲食則視為日常生活服務,須課徵營業稅。

衛福部則針對醫美診所解釋,「美容醫學」只要由合格醫師透過醫 學技術,如手術、藥物、醫療器材、生物科技材料等,做侵入性或低 侵入性醫療技術來改善身體外觀之醫療行為,只要目的為治療疾病, 都可視為醫療勞務,自然就免課營業稅。換言之,只要是由醫師親自 操刀的醫美項目,都視為醫療勞務免繳營業稅。

實務層面而言,一般醫美手術不論是微整形、拉皮、脈衝光等多半 以治療為名目、實為美容之實,享免繳營業稅優惠。且執行醫美服務 的診所雖仍要繳所得稅,但不需申報營業額情況下,國稅局也難以查 核實際所得。

官員坦言,確實有醫美診所逃漏稅案例,民國102年起五區國稅局 也針對醫美、植牙診所、坐月子中心等健保沒有給付的醫療機構列為 每年專案查核對象,以防止醫美院所逃漏稅。

官員強調,醫美診所免繳營業稅是當時衛福部考量到部分患者受嚴 重燒燙傷或天生罕疾而無法自給生活,其手術也被認定為醫療勞務, 因此免課營業稅,「短期而言,衛福部若無修改其認定,未來也不必 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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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看病方式? 2018/08/28
聯合報 張天鈞(台大醫學院醫學系內科名譽教授)

我的老師王德宏教授講過一句話:「醫療制度最不能管。」但我們卻有號稱傲視全球的健保制度。退休後,可說是自由球員,從最昂貴的自費門診,到俗又大碗的健保我都看過,因此有經驗來談談利弊得失。

俗又大碗 健保也可能誤診
俗又大碗的健保,也就是定期交保費,生病時找醫師看診,根據治療單位的級別,例如醫學中心或診所,補交不同差額。以量取勝,更不可能衛教,對醫師和病人都是折磨。

您如果認為醫學中心醫療品質較高檔,那可大錯特錯。醫學中心收費高,是因為設備齊全,不代表醫師就都一流,可能您做了很多檢查,花了很多錢,得到的卻是曖昧不明的診斷。

最近我弟弟的親家母,做完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後,報告顯示肺癌有胸壁、橫膈侵犯,屬第三期。我聽了青天霹靂,趕快來看她的片子,結果我怎麼都看不出那麼嚴重。

請教好友放射線科專家,他說再打個對比劑就可以區分發炎或腫瘤。果真打了對比劑後,到腫瘤科一看,哪來的瘤?可是病人被告知是癌症且已無法開刀,那幾天的身心煎熬可想而知。於是問打報告的醫師,怎會這麼離譜?他說,打太輕了健保會核刪。(本會觀點:醫療現場的醫師對病人的醫療檢查或手術,如果是以健保是否核刪,來做診斷治療與製做病歷,那麼這個醫療行為便是拿病人身體的不適來歛財,欺騙病人,製做假病歷,詐騙健保,這就是醫療商品化的行醫後果。)

超級診所 一次完診收費貴
超級診所,大沙漏一倒就開始計時,每節30分鐘,如果是外國人,可看三節。剛開始,我十分不習慣,我說,請把沙漏移走,果然下次來時沙漏破了,上面還黏膠帶。

這種自費門診,收費昂貴,連我自己都看不起。可是若說沒銷路,又太看不起我們的有錢人了。我說久久才來一次即可,例如半年。他們說太久了,能否兩個月一次。我只好說好。

若說這種門診沒有存在價值,也是錯的。因為這種像佛洛伊德—精神科大師級的看診,有其必要,因為可以聽病人娓娓道來,又不需做很多檢查,醫師憑經驗就可下診斷。因此為了一個疼痛的甲狀腺腫,我經由病史、觸摸、超音波檢查,加上抽掉囊液,一次完診。

即使是甲狀腺癌,經觸診時摸到硬而不平滑、超音波顯示界線不清楚的低回音腫瘤,再抽細胞來看,在顯微鏡下一次就可以告知答案;如果再加上細胞大小一致,就可請病人放心開刀,存活率超過20年,且術後不需吃什麼藥。因甲狀腺只切了一葉,還有一葉可工作,甲狀腺荷爾蒙也不缺,自然手術後一了百了。

部分自付 看病時間不縮短
第三種治療方式介於兩者之間,病人要自付一點錢,看病時間介於兩者之間,這是目前我最喜歡的看診方式。由於依附在醫學中心,因此有總住院醫師跟診,不但可以跟診學習,他們打字又快。

有一天,病人被媽媽帶來看我,說他反覆結石,腎臟都快被震波碎石打破了。結果超音波一看,是副甲狀腺瘤。我看他還嫌媽媽囉嗦呢!

有次坐計程車,司機顯然對醫療制度不滿,他說,每年招收兩千個醫師,看看他們還神氣到哪裡去,這時起薪一樣是22K。

我很想跟司機先生說,你的立意雖好,可是我大學時去延平北路買紅豆,一家生意很好,一家門可羅雀。醫師這個行業,也需要天分和努力,兩千個醫師畢業,大家還是找可靠的看診,薪水怎會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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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猛推自費是哪招? 2018/09/02
聯合晚報 李樹人

「醫師,我只想用健保給付的人工水晶體」、「真的嗎!不考慮使用品質較好的水晶體,如果用一般的,很難把握術後視力恢復狀況」,在北部某家大型醫院眼科診間,經常上演著類似對話,醫師大力推薦自費醫材,有如超級營業員,想辦法說服患者,不想額外自費的病家,只好換一家醫院,甚至遠至中南部醫院接受白內障手術。

在醫療資訊領域上,醫病之間處於極度不平等的狀態,醫師代表著「專業」二字,病家幾乎只能扮演聽從的角色,很少能夠進行有意義的溝通互動,在一般醫療上如此,在自費醫材、手術上,更是如此,很多病家都有過相同感受,自己就像是砧板上的魚肉,只能任人宰割。

自費醫療商機大 醫師變超級營業員
對於少部分醫師來說,「自費」二字有如臉部表情變化的總開關,如果患者、家屬點頭,表示願意自費,態度熱絡許多,一旦病人婉轉地表達,負擔不起,只想用健保醫材,醫師就顯得意興闌珊,甚至說出「不用好一點的,當然也沒關係,但我就很難把握術後的恢復狀況」。

有時醫師積極推銷自費,連一旁的護理人員也看不下去,一名資深護理師指出,院內某醫師非常能夠掌握人性弱點,在面對老年病患及家屬時,以老人家健康為訴求重點,讓子女覺得如果沒有花錢使用自費醫材,就是不孝,扣上「孝順」這頂大帽子,孩子經濟能力再差,也只能想辦法湊錢。

一家大型醫學醫院附近的社區藥局藥師批評說,「這家醫院就是死要錢」,不管什麼手術,都希望病人自費使用達文西機器手臂,連同耗材,動個手術,至少得多花一二十萬元,如果病患搖頭,態度就冷淡許多,前後改變相當明顯。

可勇敢說「不」 問清楚自費、健保差別
少部分醫院醫師積極推自費,讓病人及家屬很為難,個人私下問了醫界大老,他建議患者應該勇敢地向醫師說「不」,雖然這只是簡單一個字,但大部分患者家屬應該很難說出口,畢竟上了手術台後,醫師就是老大。

除此,該名大老建議,如果這個醫師愛錢,什麼都要自費,那就換一個醫師。這看似有理、可行,但醫界重視倫理及階級,講究輩份,應該沒有其他醫師敢接學長或是主任級醫師的病人。

醫病之間關係極度不對等,醫者為強,病人是弱,病家在面臨越來越多的自費醫療時,該如何應對?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建議,如果是車禍、心肌梗塞等緊急時刻,因為情況危急,且時間緊迫,當下就聽從醫師的建議,什麼東西需要自費,都沒關係,但記得事後一定要拿到完整的收據單張。

至於人工水晶體、人工膝關節等置換手術,因為沒有非做不可的必要性,建議病人向醫師多問一句「這健保有給付嗎?」、「健保與自費耗材之間有什麼差別?」不用急著做決定。

網路發達,病人及家屬只要在搜尋網站上輸入關鍵字,就能大致了解哪些醫材、手術屬於健保給付?哪些必須自費?自費耗材又可分為哪些等級?多看其他人的經歷,雖然不可盡信,但自己總有個底。

防醫療糾紛 同意書記得拍照存證
在手術之前,病家都會拿到一份自費同意書,目前並未統一格式及內容,都是由各醫院自行設計,病家很難從中了解到健保給付、自費耗材之間的差別,衛福部有必要擬定官版自費同意書,保障病患權益。

最重要的是,不少醫院的自費同意書只有一份,而非一式兩份,病人簽名之後,院方立即收回,病家無法留存,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在調閱全本病歷時,常少了自費同意書,建議簽名之後,用手機拍照存證。

國內健保預算一年約6600億元,健保署保守估計,自費醫療市場金額也差不多,且逐年增加,相當驚人,少部分醫療院所在健保總額制度下賺不到錢,要求醫師猛推自費,衛生單位應積極管理稽查,公布醫院自費相關訊息,別讓病患成為手術台上的待宰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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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人較好」誰敢不選自費醫療 2018/09/09
聯合晚報 李樹人

鋼板、細胞治療、綠光汽化、人工髖關節、達文西微創機器人手術,為求增加盈餘,許多醫院猛衝自費市場,上周刊登後,引發不少討論,許多人都曾過類似不悅的就醫經驗,不吐不快。

病患及傷者在預後及術後的好壞,醫師扮演著關鍵角色,在手術之前,給了什麼建議,希望病患自費購買耗材、醫材,相信很少人有勇氣拒絕。就有網友認為,醫師執業本是救人,現在怎麼變成超級業務員。

有臉書朋友提及,女兒去年在花東旅遊時,發生車禍,腿部骨折,他聽聞後,立即趕赴醫院,人還沒到急診室,醫師就要女兒簽名,自費7萬元鋼板,問了之後,答案是,健保給付的鋼板比較差,這一款鋼板,密合度較好,術後恢復會好許多。

在專業資訊嚴重失衡的情況下,醫師只需婉轉地告知建議「你該這麼做」,病家如果經濟許可,大都點頭,即使沒錢,有些人還是會到處去借。如果左一句「這對老人家比較好」,右一句「長輩的健康是無價的」,那子女要是不選自費,不就被扣上不孝的大帽子。

一名朋友說,母親已經七八十歲,平常就只看看電視,因視力模糊就醫,確診白內障,必須換置人工水晶體,原以為健保給付的人工水晶體就夠用,醫師一再勸說,多花幾萬元,視力品質就會好很多。

還在猶豫之際,醫師冷不防地打開了大抽屜,裡面擺放好幾種昂貴的人工水晶體,一瞬間,宛如來到了百貨公司珠寶專櫃,只是買戒子項鍊,沒有壓力,但換成人工水晶體,如果口袋不深,內心真會萬分糾結。

這篇自費私房新聞也引起健保署長李伯璋的重視,周日刊登,周一一早他就貼在臉書,當然也引發許多不同意見,就有幾人留言,批評文章內容偏頗,記者可信度有問題,點進去一看發文者背景,都是醫師。

真實情節 不怕檢驗
當初決定寫「醫師猛推自費是哪招?」一文時,就想到會遭受醫師批評,早有心理準備,文中情節都是真實個案,不怕檢驗。

幫病人病家說些公道話,爭取權益,不就是醫藥記者天職?
醫療自費市場龐大,發展逐漸扭曲,健保署看到這亂象,將著手整頓,預計第一波對象為人工膝關節等骨科常用的自費醫材,將整理出國內自費比率的前幾名醫院,列出名單,放在網站上,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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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醫院屢傳弊端 監委要查 2018/07/17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

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今天表示,接獲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陳訴,財團法人醫院因為公益性質而享有免稅優惠,理應善盡社會責任,然過去一年財團法人醫院屢傳治理弊端,兩人因此自請調查:衛生福利部查處情形為何?有無確實依法替全民把關?對於財團法人醫院相關財務監理機制為何?是否能有效落實監督與管理?醫院年度醫療收入結餘提撥與辦理情形如何?以防杜弊端再生。

醫改會表示,包含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出走、濫用子宮鏡檢查、馬偕醫院董座爭議、礦工醫院高層向廠商收回扣、新光醫院使用關係企業的無照透析用水系統、振興醫院捲入婦聯會資產爭議、嘉義基督教醫院工會300人遊行抗議血汗勞動條件等;但衛福部歷次財報審查、委外進行訪查結果,及依法上網公開之財報資訊,均未能事前及時發現前揭弊端。醫改會等陳情團體質疑主管機關訪查專業不足且督導不周,醫院提報之財報編製準則格式過舊、資訊不足供各界有效監督防弊。

醫改會另指出,衛生福利部針對醫療法人辦理不善情事,未確實根據醫療法第41條有關醫療法人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予以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或住院業務、命其停業或廢止其許可之規定辦理。以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出走案為例,該部於106年7月17日成立調查小組,同年11月調查報告出爐,要求院方一個月內提送改善報告,但迄今未見下文。又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等主管機關對於醫院依醫療法第46條規定提撥之「社福金」及「教研金」之編列名目及用途之認定、補助資訊之揭露等管理規定未臻確實,以致影響社福團體與弱勢病友申請利用,顯有管理不周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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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經營苦哈哈 全台為何搶蓋新醫院? 2018/05/07
遠見 【文╱滕淑芬、黃漢華】

近幾年,全台出現蓋醫院、增病床熱潮,從北到南都有工程進行。醫院經營者常抱怨,健保給付偏低,經營困難、不賺錢,但新醫院一直蓋,真的符合經濟效益,能增進民眾福祉?《遠見》有深入分析。

自從全民健保實施以來,醫院經營者經常抱怨,健保給付偏低,醫院經營愈來愈困難,也不太賺錢。

但你注意到了嗎?即便大聲喊窮,近幾年來,全台各地卻同步出現了興建醫院、增建病床與整修門診大樓的熱潮。

估計全台22個縣市,除了花東、離島和少數縣市,從北到南,目前均有醫院工程正在大興土木中。

過去五年來,已有新莊輔大醫院、台中霧峰亞大醫院、彰化員林基督教醫院等三家,共計1000個床位的新醫院開幕。加上其他醫院擴床,全台醫院共增加3138張病床。

1995年健保開辦時,全台醫院的病床數約有9萬張,2016年增至14.6萬張,21年來增加了5萬多張床。
未來五年,也就是2022年前,包括台大癌症醫院、台大新竹生醫園區分院、中醫大新竹分院、高榮屏東大武分院等,也將陸續落成,更將增加9135床。屆時全台醫院將有15.5萬張病床。

不少新醫院的外貌雄偉壯觀,有挑高的大廳、寬敞的走道、大片落地窗,入口大廳還擺上一台黑色鋼琴,絲毫沒有藥水味。候診室的牆壁掛著畫作,一改醫院予人焦慮、冰冷的昔日印象。

既然醫院大喊不賺錢,為何數十家新醫院,仍接連出現?縣市政府是這波興建潮的幕後推手,引進醫學中心蓋新醫院,早被不少縣市首長視為傲人政績。

2010年,台南市首開南部地方政府風氣之先,以BOT方式在安南區蓋醫院,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勝出,中醫大投資50億元,興建509床的地區醫院。2016年安南升格為區域醫院,掛號費、健保給付也跟著調漲。

2015年,新北市也啟動土城醫院BOT案,由長庚醫療集團得標,投入金額高達67億元。兩年後,新北市民就會擁有一座1000床的區域級大醫院。

新竹縣市更是盛況空前,一口氣將增設四家大醫院,醫療資源瞬間增加。

醫療資源分布不均〉各縣市都想自設醫學中心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分析,台灣沒有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以政府規定,200萬人口需有一家醫學中心來計算,台灣僅需要12家醫學中心,但現有19家。台灣每萬人的病床數有66.3床,不但高於OECD平均的50床,也高於世界中位數的22床。

但台灣確實有分布不均的問題,因而讓地方政府找到誘因蓋醫院。例如人口增加的縣市就亟需醫院。新竹縣市就是例子。

「全國交稅最多的15個里,有9個在新竹縣,外界都以為科技縣的醫療水準好,其實不然,」新竹縣長邱鏡淳直言,蓋新醫院是他跟中央吵架吵來的,從擔任立委以來,他就不斷跟中央爭取。縣民繳交同樣的健保費,卻是三等待遇,新竹縣沒有一家醫學中心,既然中央沒有經費,縣府就自己招商。

邱鏡淳說,1996年新竹縣就把竹北22公頃的地,無償撥給台大校方使用,希望台大來此蓋分校、蓋分院,但當時台大沒人沒錢,只蓋了一棟碧禎館大樓,就沒下文。

直到2016年中國附醫設新竹分院的BOT案動工,刺激到生醫園區,教育部、衛福部、台大共同挹注經費,分院才動工。附近的東元醫院也開始大興土木,整修門診大樓。

土城長庚醫院的招商案,則是因應土城、三峽人口成長,已成為獨立生活區,希望解決新北市西區醫療缺乏的窘境。

估計,鄰近的林口長庚有三成病患來自新北市,土城長庚醫院完工後,應可舒緩林口長庚的壅塞現象。

若新竹縣、新北市是因人口成長而搶蓋新醫院,但屏東縣卻是人口外流縣市,近年已減少5.5萬人,為何也出現新蓋醫院潮?

屏東縣現有6家區域醫院、14家地區醫院,沒有醫學中心,去年爭取到義大醫院在麟洛鄉設分院,高雄榮總也將落腳屏東大武設分院,一口氣就有兩家大醫院分院進駐。

石崇良分析,依照人口數,北屏哪需蓋新醫院?30分鐘車程外的高雄就有三家醫學中心,屏東人可以到高雄看病,「但如果你是屏東人,聽得下這種話嗎?」

為了平衡屏東南北醫療資源的落差,衛福部要求在北屏蓋新醫院的義大,承諾照顧屏南的急重症患者,並支援恆春地區不足的婦兒科醫事人力。

喜新厭舊〉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
從各縣市搶蓋醫院的盛況,某種程度反映民眾的主觀感受,就是要大醫院、新醫院,不要小醫院、舊醫院的「喜新厭舊」心理;也凸顯小醫院設備落後、建物老舊,競爭力不足的問題。

衛福部統計,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和地區醫院的平均占床率,分別約為八成、六成和四成。若看2016年全台醫院占床率,可發現有三成五的醫學中心、四成的區域醫院、三成六的地區醫院占床率低於一般值,更有醫院的占床率不到一成。

也就是說,這些為數眾多的區域醫院和地區醫院,病人不多,或者因醫護人力不足必須關床。有些地區醫院因為病人流失,病床閒置,還把病房當成儲藏室。

許多人認為,新醫院一家一家地開,是為了解決大醫院一床難求的問題,但這並非正確答案。「一床難求只集中在幾家醫學中心,如台大、北榮、林口長庚、高榮、高雄長庚等,」石崇良拿起手機查看各大醫院急診室的監測記錄說,「今天中午,台大急診室有75人在等床、北榮15人、台北國泰8人、淡水馬偕11人;萬芳是零。」

他說,除了台大、榮總、長庚,其他醫院的病人很快都可入院,「一床難求的大醫院,十根手指頭都數不完。」其他醫院明明有床,但很多病人就是寧願在台大急診室走廊苦等,反映了民眾的名牌效應。

既然整體沒缺病床,為何政府還放任病房數一直增加、醫院一直興建呢?

依規定,各醫院的病床數都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才能設置,有學者因而批評,明明很多醫院都有閒置床,但大醫院、新醫院卻不停擴床,豈不自相矛盾,不是浪費醫療資源嗎?衛福部和各縣市衛生局為何不先「清理」閒置床或命令關床?

石崇良說,依照「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病床若閒置兩年以上,地方主管機關有權力核減,縣市衛生局一定要清理出閒置床,才能核准新醫院。這方面最積極的就是彰化縣和新北市,才會有員林基督教醫院、新莊輔大醫院的核准設立。

問題1〉偏鄉醫療持續乏人問津
問題是,這波醫院興建潮,仍然無法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

例如,花東地區仍沒人要去蓋醫院,衛福部只能用公務預算挹注玉里慈濟分院、玉里北榮分院,維持24小時急診。

南投縣衛生局也表示,自從國道三號、六號開通之後,交通便捷,造成縣內醫事人員紛紛求去,前往台中、彰化的大醫院工作。由於縣內十年來人口減少三萬人,即使縣府想要擴充醫療資源,希望各醫學中心、大學醫院能來設立分院,但至今仍然乏人問津。

問題2〉新醫院打趴小醫院、診所?
這波醫院汰舊換新潮,也可能加速不少經營不善的小醫院淘汰出局,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已頻頻喊急,擔心病人流失。

加上不少新醫院開幕期間因有掛號優惠、免費接駁車,吸引民眾湧入。中部地區甚至有醫院接送範圍涵蓋中彰投苗四個縣市、近20條路線,清楚詳列搭車時刻表,規模宛如客運公司,服務周到。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謝武吉表示,新醫院一定會挖角,給高薪、高職位,加速弱化小醫院,地區醫院就是這樣飽受衝擊,漸漸消失。

問題3〉醫護人力不足,將更嚴重
醫事人力不均、不足向來是醫界的痛點,新醫院卻又紛紛開幕。能否找到足夠人力,也是一大問題。

「台灣護理人力平均執業不到十年,是全球最短!」監察委員尹祚芊說。美國有300萬名護理人力,是台灣近19倍,但是美國每萬人只有25床,是台灣每萬人的37%,台灣護病比率遠遠不及美國!

回顧2016~2017年,亞洲大學附設醫院開幕,因為護理人力不足,找來中醫大附醫支援,護理師還簽署「報備支援同意書」,支援達上千人次,還有人支援超過半年,雖然後來補足,卻成為新設醫院的借鏡。

台大醫院院長何弘能坦承,新竹生醫園區分院啟用後,需要1700名醫事和行政人力,為了取得民眾信任,將先調派經驗豐富的醫師看診,至少需要兩、三年才能慢慢補足人力。

「名醫難找!」中醫大附醫院長周德陽說,新竹分院今年底開幕,需要100名醫師、200位護理師,他們一直在找人,初期會先調派中醫大的內、外科主任支援,估計會有一半醫師從台中到新竹協助。

問題4〉過度醫療行為會增加?
也有人憂心,新醫院為求獲利,會誘發不必要的醫療需求,造成健保負擔。

成功大學公衛所特聘教授陳美霞說,新設大醫院造價動輒50、60億元,購置新儀器,為了幫醫院賺錢,醫師可能創造不需要的醫療需要求,例如不必要的輕症住院、過度檢查等。

「感冒當成肺炎或支氣管炎、顏面神經麻痺當成中風、膀胱發炎當成腎盂腎炎,安排住院,」新竹縣醫師公會理事長呂紹達就遇過這些輕症住院的病人。

「健保尊重醫師專業,但醫師也要被其他專家檢視,已是醫界共識,」健保署長李伯璋說,在大數據協助下,任何醫師開立的影像檢查都可拿來與同級醫院、同科醫師做比較,例如林口長庚之前發生的子宮鏡檢查超量事件,經過專家審核後就被核刪。

健保署今年啟動醫療資訊雲端分享平台,在醫學中心和各級醫院配合下,包括電腦斷層、超音波、磁振造影等影像檢查,各級醫院和診所都可立即查詢,以減少病人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健保署今年起也將限制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超收門診病人,要求每年減少2%,期盼五年後降低一成,讓病人優先到診所看病。

面對競爭,診所與小醫院,唯有把自己特色與本分做好,才是求生之道。只一味緊張大醫院兵臨城下,卻不提升自我價值,於事無補。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基層醫療具有地緣親近性,包括三高、糖尿病,或者像大腸癌等,都是從小病開始,基層好好照顧,就能紓緩後面住院的擁擠。

又如目前多家部立醫院與地區醫院也紛紛轉型,與長照單位配合,協助中風失能病患急性後期的醫療復健,或者轉型為居家、安寧照顧。

蓋醫院不難,維持醫院好好運作才是挑戰,決定醫療品質的是醫師,而不是病床。這場新醫院與舊醫院,大醫院與小醫院的比賽,才要開始,能取得病人信任的醫院,就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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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醫療財團法人回歸公益 衛福部修法禁董事會交叉持股 2018/04/22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醫療財團法人的成立初衷是為「公益」,但自去年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離職潮、疑似濫用子宮鏡事件,引起醫療法修法關注。今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經去年公布長庚事件調查報告後,其董事會成員仍持有旗下關係企業的股份,為避免交叉持股涉利益分配,醫療法修法刻不容緩。

陳時中今出席「第三波健保改革醫療資源分配正義再探討」研討會,針對醫改會批評長庚事件調查報告出爐後,後續改善狀況未明,籲請衛福部應進一步追查以維護患者就醫品質。

陳時中回應,長庚事件調查報告出爐後,院方已針對當前合乎醫療法規範的部分進行修正,但由於醫療法修正草案仍未三讀完成,修法程序仍在進行,關乎禁止持股公司代表進入醫院董事會,尚待修法後才能落實,後續才能進一步要求長庚醫院董事會改善。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該項修正項目已列入醫療法第36條,整體修正草案被行政院列為衛福部優先法案,將力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修正後可望避免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同時持有旗下關係企業的股份,避免企業介入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若順利通過,當前持有台塑集團股份者須依法退出長庚董事會。

根據統計,全台醫療財團法人醫院共73家,其中有14家是醫學中心,病床數占全國總床數32.4%、光是健保費用就占全國總費用的40.8%。其中,其董事會成員同時持有旗下關係企業的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石崇良表示約有5、6家。

陳時中表示,醫療法中醫療財團法人的修法,將朝董事會治理到公益性的財務分配、設置改善血汗醫護的薪酬委員會等,力促修法能讓財團法人的經營回歸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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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醫院亂象!70民團籲修醫療法 僅民進黨未表態 2018/04/27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去年6月,長庚發生大規模急診離職潮,內部組織問題陸續被揭露,包括其投資的公司派員擔任長庚董監事,以及董事會、決策委員會與行政中心間權責未明、出現「一人決策」的現象等。衛福部大動作介入調查、要求長庚限期改善,但部分項目在長庚一句「我們合乎現行法規要求」,衛福部也無可奈何,低標準、低要求的法律仍舊是法。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等70個醫師、醫事、病人、勞工等團體近日共同聯署,今早更赴立院一一拜會四大黨團,要求各黨承諾在五月底休會前完成「醫療法」修正草案三讀。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親筆簽字支持,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口頭表示個人支持。民進黨則表示今日已排定其他行程,並未與民團會面。

● 醫改會:長庚風暴宛如照妖鏡
去年6月,傳出長庚院方不當免職急診科主管、不當懲處醫師,且強調急診是虧損單位等,引發眾醫護不滿,外傳高達40名醫師自動請辭。此一風波帶出院內人事任免程序、救濟管道雙雙出問題,董事會下設的決策委員會有「一人決策」的疑虞,董事會、決策委員會與行政中心間的權責劃分不清,各界也關注解長庚是否過度營利化、董事會監督權與醫院管理權是否劃分明確、董事會是否淪為「家族會議」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劉淑瓊表示,整起事件宛如照妖鏡,映照出,作為非營利性質、享有免稅優惠的醫療財團法人亟須被合理監督,但現行法規的低標準,無法規範關係企業自己關起門來做決定的狀況,可能致使其公益性不足、醫療專業也可能被醫管凌駕。

醫改會曾分析23家賺錢醫院近年社福金的投入變化,儘管均符合醫療法規定,但投入比率卻連年下降,長庚醫院就是其中之一。劉淑瓊更指出,不少醫師宛如「穿著白袍的業務員」,當醫院有業績要求,醫師就被迫向病人推廣某些術式、某些檢查,病人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根本不知道醫師的決定源於業績壓力還是專業判斷。

● 於法無據、沒有強制力 衛福部好無奈
針對這起長庚風暴,衛福部大動作介入調查,去年11月公布調查報告,要求長庚一個月內限期改善。不過,部分項目在長庚一句「我們合乎現行法規要求」,衛福部也無可奈何。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醫療財團法人是法人、不是財團,屬非營利性質,所投資的公司不宜派人擔任董監事,但至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中依然有台塑相關集團的人馬,衛福部雖向長庚提出改善建議,但於法無據、沒有強制力,因此,十分期盼立法院盡速讓「醫療法」修正草案通過三讀。

● 70民團聯署 盼立院5月底休會前完成草案三讀
醫改會認為,要遏止上述歪風,必須強化董監事會治理,增設公益監察人、將員工及病友納入董事會,並明定利益迴避規定;在落實財務監督機制方面,對外捐款應經審核,終結母企業擔任萬年包租公,並由健保及財稅單位聯合查帳;在提升醫療公益責任方面,社福金的提撥基準,應由「醫療結餘」擴大為「收入結餘」,另應組成醫療公益委員會,並上網公布社福金資訊;此外,為搶救血汗醫護,除應普選員工董事、設勞動權益委員會,也應規範醫院結餘優先改善醫護勞動條件。

醫改會集結醫、病、勞三方共70個團體共同聯署,並於今日上午赴立院拜會四大黨團,要求各黨承諾在五月底休會前完成「醫療法」修正草案三讀。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與徐永明、國民黨立委陳宜民簽字支持,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口頭表示個人支持。民進黨則表示今日已排定其他行程,並未與民團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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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免營業稅 爆爭議 2018/01/18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

醫美院所要不要課營業稅?也搬上檯面。因為包括韓國、英國、德國、比利時、日本、新加坡等國均對無治療目的之「美容醫學」課徵營業稅,國內目前不課營業稅。

國內醫美院所林立,雷射、脈衝光、玻尿酸、拉皮、整型…,大賺醫美錢,據衛福部核釋,醫美院所不用課營業稅、免開發票。

四年前監察院曾糾正財政部、衛生署,認為應比照日本,開徵營業稅。只是當年監察院的建議並沒有被主管機關採納。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陳信賢表示,稅法規定醫療勞務不課稅,根據衛福部核釋,「美容醫學勞務」比照「醫療勞務」,屬於醫療行為,免辦營業登記、免課營業稅。但若是販售保養品與美容行為等非屬醫療勞務,則要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關鍵就在於是否由醫師執行。陳信賢舉例,打脈衝光只是為了美觀需求,由醫師執行屬「美容醫學勞務」,不必開發票;不是由醫師執行,就屬一般勞務,醫院就要開發票。

對於「美容醫學勞務」比照「醫療勞務」免課營業稅,四年前監察院曾糾正衛福部、財政部,認為醫美院所業務內容為美容、整型,並非健保給付的醫療行為,「醫療與美容目的既不一樣,美容也非絕對必要」。但「美容醫學勞務」卻比照「醫療勞務」,免課營業稅,影響租稅公平。

而執行醫美服務的醫院、醫師雖需繳所得稅,但因不需申報營業額,稅捐單位又無法完全勾稽營業額,造成逃漏稅情況嚴重。

在監察院糾正之後,安侯建業協理楊華妃指出,各區國稅局於是自2013年起將執行業務所得,尤其是醫美、植牙診所、坐月子中心等健保沒有給付的醫療機構列為每年專案查核對象,以防止醫美院所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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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醫美糾紛多…燈光美、氣氛佳 忘了風險 2018/01/2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醫美整形診所再爆患者休克死亡事故,台北醫學大學醫法研究所所長李崇僖指出,各地醫美診所為了搶客,常使用各種話術,加上環境美氣氛佳,易使病人忽略風險,發生醫療糾紛比率高。

醫療法八十二條去年底完成修法,將醫事人員須負損害賠償責任,限制在「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

李崇僖指出,修法讓醫師不需過於擔心糾紛而進行防衛性醫療,卻也讓醫美診所的商業行為一併受益,減免責任,衛福部應該有配套措施,才能將長期存在的醫美診所亂象,加以整頓,尤其是診所的空間與設備。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何叔安表示,台北市有三百多家美容醫學的診所。市府每年都會派員稽查,若有違規就依醫療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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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條款 財團法人免稅變嚴 2018/01/26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

財團法人所得稅課稅改革,在這次「全民稅改」可說是最後關頭加上的「意外一章」。今後財團法人所得是否免稅,回歸財政部所訂的公益機關、團體免稅適用標準,外界將此一變革視為「長庚條款」。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分析,財團法人課稅新制一旦上路,將衝擊每年股票孳息上億的大型財團法人。家族企業也會擔憂醫療財團法人「大權旁落」,影響對上市集團公司的控制力。

這次稅改刪除了「所得稅法」第42條,也就是刪除「財團法人投資營利事業獲配股利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

財政部官員解釋,未來財團法人能否免稅回歸「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目前財政部正預告修正此一適用標準,財政部祭出了四道緊箍咒,堵住財團法人租稅漏洞。

第一道:財團法人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發行的股票及公司債。換句話說,就是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以免淪為控股單位。張芷說,「這是避免財團法人變成自家公司的控制股東」。

例如台塑捐贈長庚醫院,以後長庚醫院就不能再新增投資台塑股票,否則就不能享有免稅優惠。官員表示,這項措施不溯及既往,以新增為限。

張芷分析,因不溯及既往,對原有控股關係影響不大,但將會限制未來增加持股空間,也可以防止財團法人變相形成巨大控股公司。

第二道:提高財團法人免稅門檻,按機關或團體年度收入規模,分三級訂定支出比率。主要是提高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比率。

將與創設目的相關支出占收入比重的門檻,由現行一律60%,改為年收1億元以上者,占比須達80%,年收5,000萬至1億元者,占比須達70%,其餘則維持現制。

張芷表示,將衝擊大型財團法人,尤其對每年股票孳息上億的財團法人影響更鉅,以一年獲配股利5億元的財團法人為例,與創設目的相符的公益支出必須達4億元才可以免稅。

第三道:將董監對象關係人納入規範,避免機關或團體受捐贈事業操控。財團法人的主要捐贈人如為營利事業,該捐贈事業與其關係人擔任財團法人董(理)監事的人數,不超過全體董(理)監事人數三分之一。

張芷認為,此一影響也不小,主要因現行大型財團法人,多為上市集團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大股東,家族企業會擔憂醫療財團法人「大權旁落」,甚而影響對上市集團公司的控制力。

第四道:機關或團體不得以顯不相當的代價給予捐贈人或其關係人利益。

官員解釋,主要是避免機關或團體與捐贈人或其關係人間,藉由關係人交易以顯不相當代價給予關係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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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17項改革建議 長庚未完全達標 2017/12/05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劉嘉韻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召開董事會,衛福部史無前例以主管機關身分列席予以行政指導,但要求台塑關係企業退出董事會,卻因長庚以「於法無據」而未完全達標。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強調,法律僅是最低要求,盼長庚以公益目標高度自律,以符合社會期待。

衛福部指導長庚的改善方向,包含醫療財團法人應符合公益性等通則意見、醫院急診部門醫療服務、董事會運作與人事管理四大項,每項改善建議加總共十七點。但昨天長庚董事會舉行後,這十七點並未完全達標,其中一項就是台塑關係企業退出董事會,石崇良日前還為此嚴厲痛批長庚「別讓創辦人王永慶蒙羞」。

石崇良說,醫療財團法人具公益性質,董事會成員就應多樣化,而非單一企業代表,以長庚董事會而言,台塑相關企業董事就有七人,開會淪為家族會議,有必要調整。但這關係長庚董事候選資格,長庚必須刪除董事會組織及議事章則規定中的「相關捐助企業代表得選聘董事」條文。

由於目前醫療法未有相關規定,與之高度相關的卅五條修正草案仍待朝野協商。長庚目前並未違法,石崇良說,法律只是基本要求,「希望長庚能在修法前先做表率」。

不過,針對長庚自動退出台塑三寶,石崇良表示肯定,認為是長庚去除台塑控股公司疑慮的第一步。但是否已改變「行政凌駕醫療」,他說要看長庚董事會最後提供報告。長庚擬於本月廿二日以前再舉行臨時董事會,石崇良不排除再度列席。

石崇良說,為改正醫療財團法人亂象,近日不斷與社環委員會的委員協調醫療法修法之共識,會努力朝這會期三讀通過的方向努力,「雖然立委最近在忙勞基法修法,但醫療法修法應該可以通過。」

醫改會指出,衛福部日前喊話,要求長庚董事會應符合社會公益、不應淪為「家族企業」,但此次補選結果並不符合社會期待,「顯然衛福部也拿長庚沒轍」,根本解決之道,是盡快通過醫療法修法,回歸醫療財團法人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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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法 醫改會籲公益監察人不該限由醫界擔任 2017/12/18
聯合報 記者游昌樺

國內大型醫院像是長庚跟馬偕,近來都陷入不少紛爭,而立法院也正展開醫療法的朝野協商,但醫改會表示,他們收到消息,表示未來將會讓醫院的公益監察人,限制只讓醫界擔任,但也讓他們懷疑,針對現有醫院複雜的財務體系,可能會有監督不到的危機存在,因此他們建議未來希望能比照私校法,讓財務會計或財法背景的人來擔任。

不過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持不同看法,主張公益監察人,應由政府指派具有醫療背景的人士,才能明白核心業務。但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反駁,「如果我們今天不能確保,醫療財團法人它的財報是精準正確的,那後面陳時中部長所提出來的,醫護的5%加薪, 這可能就因為醫療法人的「完美作帳」,最後這個錢就被稀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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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家醫療法人 面臨大變革 2017/12/20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高行

醫療法修正案近期將朝野協商,衛福部醫事司昨(19)日表示,修正案聚焦醫療法人「所投資企業人員不得兼任醫療法人董事、董事會須有衛福部選派具醫療背景人士擔任公益監察人、全面財務監理」等三方向,法案本會期三讀後,長庚醫院為首的醫療法人將面臨重大變革。

第一波衝擊就是董事會將全面洗牌,除了長庚,包括新光、亞東、國泰、義大等大型醫院法人都將納入改革名單,預計國內57家醫療法人董事會都將重組。

其中,醫療法人投資的公司不能擔任董事會成員,被視為長庚條款。據了解,長庚預計23日提出改革報告,報告中不回應衛福部此要求;衛福部表示,收到長庚的報告再行回應。

衛福部醫療法修法方向,聚焦醫療法人的董事會改革與財務監理,前者目的在使醫院回歸公益性質,不再由特定企業或家族控制,而財務監管則設立三重機制,旨在讓醫護人員不再血汗。

有關董事會治理方面,未來修法通過後,不論是醫療法人投資的公司或捐助股票給醫療法人的公司,都不能擔任該醫療法人的董事會成員,此法通過長庚將首當其衝。

公益監察人部分,衛福部強調治理醫療法人需要高度醫療專業性,因此,董事應具有醫療專業知識者的最低比率,現已規定醫療法人應設三到五人監察人,但為了強化專業監督,修正案增訂「由衛福部加派一位具醫事人員資格的公益監察人」。

至於財務監管,衛福部表示,修法將全面建構三重監理機制,包括被動、主動監理與公開揭露醫療法人的財務與董事會運作,此一部分則增訂罰則。

被動方面,衛福部說,醫療法人每年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有虛偽不實者,簽證會計師連帶受罰;主動部分,衛福部每年委請具財經、法律專業的專家及公益團體代表組成審查小組,就年度財報及董事會運作進行書面及實地檢查。至於公開揭露方面,衛福部每年的審查意見都併同財務報告包括關係人交易揭露,全部公開於該部網頁供大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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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條款未過 台塑關係企業不退出長庚董事會 2018/01/08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林口長庚醫院爆發內部管理問題後,衛福部專案小組要求長庚董事會進行改革,其中要求台塑關係企業退出董事會,另擬修醫療法設「長庚條款」。長庚日前提出的完整改革報告指出,修法過就配合,換句話說,無法律依據就不退。但立法院本會期已過,修法原地踏步,衛福部也沒輒。

醫療法針對醫療財團法人修法部分,立委劉建國提出35條修正動議,醫療財團法人與被投資公司的董監等人事不得互通,等同「長庚條款」,但也會影響其他企業捐助型的醫療財團法人,包括新光、亞東、國泰、義大等,備受關注。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目前醫療法修法進度,是民進黨完成共識版本,正待其他黨團簽署,即可進入朝野協商。只是立法院這會期已過,必須待下一個會期才能完成二、三讀。

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集體辭職風波後,衛福部專案小組進行實地查核,提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應進行17點改善,包括應符合公益性、維持醫院急診部門醫療服務、董事會運作重整等,外界最關注的是台塑關係企業退出董事會。

長庚去年12月19日舉行臨時董事會,23日交報告予衛福部,完整回應17點建議事項。

據了解,長庚的報告內容,該矯正處已矯正,包括避免過度營利化、不以績效掛帥、投注社會公益、人事制度透明化、刪除原始捐助人成為董事之保障條文等,另董事會成員也退出台塑三寶,去除控股公司疑慮。

但對「台塑關係企業退出董事會」,報告內容只寫「修法後配合辦理」,也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台塑關係企業不退董事會。

石崇良說,衛福部專案小組將於本月底召開會議,討論是否還要再到長庚醫院進行一次實地確認,了解報告內容的真確性,長庚有無需要再修正。至於台塑關係企業不退董事會,他說,最重要的就是等修法通過,「請大家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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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鏡爭議 林口長庚又掀波 2017/11/03
經濟日報 記者高行

林口長庚風波再起,9月間遭民眾檢舉濫用子宮鏡檢查,健保署昨(2)日公布複審結果,核減率由74%降至55.2%,合計需要追回約2,089萬元,林口長庚除擬再向衛福部提爭議審議外,不排除懲處濫用檢查的醫師,繼6月鬧出急診醫師出走潮後,白色巨塔再掀風波。

健保署9月19日公布調查林口長庚醫院子宮鏡一案,抽審404件,核減300件,核減率達74%,經該院申復及檢附病歷、超音波或病理報告等補充說明,由健保署複審,昨日公布核減223件,核減率降為55.2%,以該院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子宮鏡檢申報案件醫療點數4,215萬點核算,預計追扣長庚約2,089萬元。

對此,林口長庚發言人黃璟隆表示,待收到健保署發文後,院方會評估是否提出爭議審議。他並強調,子宮鏡是有效安全的診斷工具,現在長庚內部已訂好嚴謹的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治療前都會確定病患是否懷孕,每個月也會依據適應症進行內部審查,做好相關管控,以病患安全為前提,避免重複事件發生。

據了解,林口長庚也不排除對涉及濫用檢查的醫護人員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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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 股利免稅擬取消 2017/11/07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

整頓財團法人亂象,衛福部與財政部聯手出擊,除取消股利免稅規定,衛福部將全面檢討醫療財團法人投資股票規定,從嚴規範投資單一公司持股上限,可能從現行20%調降至5%或10%。

衛福部資料顯示,目前營運中的醫療財團法人有53家,淨值合計5,000多億元,買賣股票規範從嚴檢討後,長庚等大型醫療財團法人受影響最大。但為避免影響股市,投資從嚴限縮後,將不會溯及既往。

國內為數眾多的財團法人常被質疑變成避稅工具、控股單位,有關財團法人免稅爭議,財政部在這次所得稅法修正案,刪除股利免計入所得課稅規定,接著將檢討修改現行免稅標準。

除避稅工具爭議之外,在控股單位爭議部分,衛福部也著手檢討現行醫療財團法人投資股票規定。衛福部2005年訂定的行政命令,單一公司投資額不得超過公司實收股本20%;所有投資總額依資本額大小訂不同比率限制,官員表示,平均約為淨值50%。

曾有立委提案在醫療法中明訂,對單一公司投資額不得超過財團法人淨值5%、且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5%;投資股票總金額不得超過淨值30%。

現行限額都比立委提案版本寬鬆許多,衛福部官員表示,醫療法修正通過後,會尊重立委提案的原意,通盤檢討現行規定。

官員表示,未來對單一公司持股上限及投資總額限制,都會檢討下修,可能降到5%或10%。但原則上不會溯及既往,限定一定期限內要符合規定,以免對股市造成賣壓,不利市場安定。

在投資標的方面,有立委提案建議,只能投資上市公司股票,不過,這部分可能傾向維持現行規定,不要限定只能買上市股票,以保持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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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德/讓醫療財團法人回歸專業 2017/11/21
聯合報 文/李祖德(臺北醫學大學前董事長)

最近國內財團法人醫院亂象頻傳,主管部門多次訪察未果。究其根本原因:現行的「醫療法」逐漸成為醫療財團法人最好的保護傘,而非主管機關的治理工具。這緣自於31年來有關醫療法14次的法規修訂,都只針對無關痛癢部份,立法院在回應社會期許時,只有形式交代,沒有具體作為。

選民檢驗立法程序
更有甚者,若以「打假球」的違心立法,讓法案愈修愈成為社會動盪、民生不安的主要根源,就更嚴重侵蝕社會對立委的尊重與立法院的尊嚴。

當代資訊傳播因高密度的手機與媒體平台,傳播資訊速度快又免成本。選民能「平地捲起千堆雪」,社會意見可在瞬間翻天覆地。立法院會場中隨時有媒體即時轉播,並永恆記錄立法程序。立委們在立法過程的態度與論述,將永遠保留給選民去不斷檢驗。因此,選民在看到以假立法程序掩護特定利益者的非法現象,不可能再容忍下去,一點火勢必燎原。

修法回應民眾訴求
醫療法是確保國人健康的根本大法,隨著資訊透明及國人自我權益的覺醒,醫療法中不合時宜的規範勢必被翻出來逐步檢視,要求修法的聲浪也一天高過一天。

行政院會今年4月初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被視為是因應國人健康訴求的積極回應。

檢視行政院修正條文,包括第33條規範醫療法人董事長的職務權限,第33條、第42條及第47條要求醫療法人應設置一名公益監察人。

此外,第43條明訂醫療財團法人應將社會公正人士及員工代表納入董事會成員,且董事長連選連任以一次為限。

第46條則將醫療財團法人的醫療收入結餘修正擴大為收入結餘,以符公益性並促其善盡社會責任等,都顯示此次修法大致回應國人長久以來的訴求,值得肯定。

支持公益的醫療法
但近半年來醫界陸續出現一些紛擾,曝露出醫療財團法人的治理及投資是否該進一步規範的沉疴,有必要納為修法的重點項目。

其中,醫療財團法人若成為其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就不應有太多權力糾葛,比如第35條應修訂規範以醫療財團法人或其代表人擔任被投資公司的董事及監察人,不得行使對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選舉的表決權,也不能指派人員為被投資公司的經理人,而這些被投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及員工,也不得擔任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及監察人,否則財團法人醫院透過投資、選舉董監事、指派被投資公司經理人借殼還魂,將使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蕩然無存;這政院版第35條的修法是重中之重。

這些規範,無非是讓醫療財團法人回歸專業,以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促進醫護人員福利及保障病患醫療權益,讓台灣真正成為全球醫療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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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解決財團法人治理問題 落實公益 2017/11/26
經濟日報社論

衛福部、財政部終於開始正視財團法人的治理問題,為了正本清源,我們呼籲政府儘快審議、通過「財團法人法」。 衛福部上周公布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醫院)的檢查結果,要求長庚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包括明確劃分董事會監督和醫院管理權,醫院經營回歸專業,且董事會應排除企業干預。但是,長庚醫院認為第三項要求是不合理的要求。

財政部也在檢討財團法人的免稅規定,修正重點包括:原則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以免淪為控股單位;分級提高公益等支出比率,現行規定是不低於基金收入六成,未來將分兩級,財產或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須達八成,1億元以下者則維持六成。同時,不能對捐贈人或與捐贈人有關係之人變相盈餘分配部分,將予明確化。基本上,我們支持財政部的改革方向,因為這些作法可以落實財團法人的公益精神,不應有太多商業考量,而且適用於所有財團法人。

自從今年7月間爆發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接著持續傳出子宮鏡檢查浮濫與他人代為開刀等爭議,使得長庚醫院治理問題陸續浮上檯面。相關問題包括:長庚醫院成為台塑集團的控股單位、長庚醫院董事會過於內部化、過於成本管控與追求財務績效。

長庚醫院也知道衛福部調查報告所述的嚴重性,因此對外宣布長庚醫院擬推動三項改革原則:請辭台塑、台化、台塑化三家公司董事,且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將不行使董監事選舉投票權,並決定不再加碼台塑集團持股。基本上,若能落實這三項改革原則,可逐漸回歸財團法人的設立精神。

目前衛福部與長庚醫院最大爭議是董事會組成。根據長庚醫院董事候選資格其中一條規定「相關捐助企業代表得選聘董事」,目前15席董事有七席是台塑、南亞與台化高階經理人。有關此點,要強調的是長庚醫院部分持有台塑集團上市公司股票是由王永慶先生昆仲捐贈,他們或後人當然可當選董事,但是這些關係企業高階經理人並非捐助人,卻占著太高比率的董事席位,即使以社會賢達描述,仍難怪會被衛福部批評為太過內部化。

長庚醫院認為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是人事問題,而非制度所致,因此衛福部對於其董事會的要求並非恰當。然而,從一連串事件來看,包括事件發生後迅速解除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與林口院區院長的職務,及該主委辭職離開醫院後仍宣稱是奉上面之意行事,還有上述長庚醫院結構性問題,皆代表長庚醫院的治理需要徹底改善。

其實,長庚醫院董事會成員包括王氏家族、台塑集團高階經理人與各院區院長,從財團法人治理而言,的確是屬於內部化的董事會,容易於產生董事長獨斷之弊。既然長庚醫院已經決定請辭台塑集團上市公司董事,且持股不行使董監事選舉投票權,以及不再增加持股,董事會成員也不需要再有那麼高比率的台塑集團上市公司高階主管。

針對這些爭議,我們建議將長庚醫院本次的改革重點列入「醫療法」之中,而且加入醫療財團法人要有一定比率的外部、專業董事,其非屬醫療財團法人內部人,捐助人或其家屬,亦非受雇於他們所控企業或團體。甚至可以將上述規定列入「財團法人法」,適用所有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是以財產為基礎而集合成立的法人,主要設立目的為從事公益活動,屬於非營利組織。除了上述長庚醫院的問題,二年前也爆發過大型宗教團體財務透明的爭議,以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雙薪肥貓議題,顯示政府有必要好好管理財團法人。去年4月中旬行政院院會就已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如今即使政黨輪替,但仍值得社會各界的瞭解、討論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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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哪? 聚焦財團醫院改革 2017/11/26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鄧桂芬、張益華、吳佩蓉

醫療法修正草案是立院本會期重要法案,行政院與多位立委皆提出修正版本,焦點包括財團法人醫院董事會功能、成員、董事長任期、業外收入納結餘分配等,若修法通過,勢必改變目前財團法人醫院經營運作的面貌。

醫療法修正案曾於十八年前提出,希望反醫療機構托拉斯,但未通過。最近長庚醫院爆發急診醫師集體離職、子宮鏡濫用等事件,因績效掛帥引發各界質疑,讓修法備受重視。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表示,因應長庚事件,民氣可用,希望今年完成修法。

醫療法人分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衛福部統計,目前國內共五十八個醫療財團法人,其中有四十一個法人旗下設七十三家醫院,包含十四家醫學中心,財團法人醫院的醫療服務量占國內半數。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財團法人醫院雖非公立醫院,但屬於「公共醫院」,應定期改組董事會,成員包括基層員工、地方民意代表、病患等,如此醫院必然以員工及病患為中心。現行法令,醫院僅需提撥一成醫療本業收入結餘作為社福用途,即可免繳營業所得稅,楊志良表態贊同修法。

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指出,財團法人醫院有其存在價值,國際頂尖的美國梅約診所就是代表,長庚醫院在短短三、四十年,建立全球知名的活體肝移植中心和整形重建中心,這些成果應給予客觀評價。

吳明彥質疑,政院修法版本提出由衛福部派公益監察人,進入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董事十五名,但這個官派董事的權力不可能只有十五分之一,拿著主管機關尚方寶劍的公益監察人,恐成影響董事會重要力量,公益監察人產生機制須慎重。

對於醫療法四十六條修法,將停車場、美食街等業外收入納入結餘,分配員工及提撥公益,專家一致認同。吳明彥指出,某些財團法人醫院業外收入超過本業,甚至靠停車場和美食街收入一年多達十八億元,就算只提撥百分之十,一年就多一點八億元,不管挹注教學或社福,金額都十分可觀。

楊志良提出,醫院結餘應三分之一放在基金,三分之一回饋員工,改善醫護人員工作條件,三分之一用來提升醫療品質。部分長久未淘汰老舊的醫療器材,如洗腎機十五年未換,恐影響病患權益,「何不把結餘用在更換醫療設備,做好基層服務。」

財團法人醫院兆元市值背後有哪些待解課題?醫療法修法論壇邀請重量級專家─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聚焦財團法人立法重要性,醫療法修法對病人權益影響;並公開醫療法各修法版本,邀請政府、醫界及關心醫療品質的民間團體與談,提出修法方向。

透視「醫」兆產業的前景─醫療財法人修法論壇
時間:12月4日(一)10:00─16:00(9:30開始報到)
地點: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10樓 (張榮發基金會10樓1001室)
報名電話:02-86925588轉2698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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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長庚條款」 董事會恐全改選 2017/11/25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鄧桂芬

衛福部日前公告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專案調查報告,要求長庚重組董事會,不准淪為家族企業。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日前加送修訂醫療法第卅五條版本,醫療財團法人投資股票應限額,且不得任公司董監事,被外界視為「長庚條款」,衛福部、醫改會皆贊同修法,可望過關。

台北醫學大學前董事長李祖德說,財團法人醫院由捐助人捐款設立,收入應回歸公益,但部分財團法人醫院捐助人,卻把捐助當「投資」,成為醫院經營者,醫院收入永遠在投資人手中打轉,無法回饋醫護人員或病人。

李祖德認為,現行醫療法准許財團法人醫院在一定條件下投資,卻未控管董監事身分,並不妥當。他舉例,反觀保險法,限制保險業投資子公司的股票上限,且不得擔任被投資公司董監事,財團法人醫院也應同樣規範。

北醫大管理學系教授楊哲銘表示,醫療財團法人買股票沒有不好,醫療本業盈餘愈來愈少,需靠股利支持醫院運作,否則可能倒閉。楊哲銘認為,立委提案修正醫療法卅五條,避免醫療財團法人成為控股公司,雖有導正作用,建議也增加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及董事任期限制。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立委提出醫療法卅五條修正案,一旦通過,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現行董事會等同將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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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堅不退長庚董事會 衛福部再批:淪控股公司 2017/11/23
蘋果日報 沈能元╱台北

衛福部周一聲明要求長庚重整董事會,並明示台塑關係企業人員須退出董事會,避免長庚董事會淪為家族會議,對此台塑今發表聲明強調,衛福部忽略長庚董事們對長庚醫院發展的奉獻,進而抹煞長庚醫院逾40年的長期努力,對台灣醫療之卓越貢獻,實不公允。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晚就此回應,強調衛福部並非排除醫療財團法人的原始捐助者不可成為該董事會董事,而是醫療財團法人屬非營利組織,不應與營利組織混為一談,特別是長庚董事會內的台塑關係企業成員均與長庚互相持股,已淪為社會大眾質疑的控股公司,台塑關係企業成員若再不退出長庚,這樣的做法合宜嗎?

石崇良說,目前長庚董事會成員其中5人為王家三等親屬,3人為南亞、台塑、台化的高階經理人,另有5人為長庚醫院雇用醫師,「這不是家族會議,什麼才是家族會議」,難道不應該改嗎?

石崇良認為,長庚全台6家醫院每年申請健保醫院總額給付,約占醫院總額的11%,台塑關係企業應秉持創辦人王永慶「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讓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成為社會財、公共財而非家族財產。

至於台塑指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未訂定相關禁止董事成員法規,石崇良說,那是因國外財團法人的捐助者多選擇不參與董事會,以推選社會賢達監督財團法人運作,但台塑關係企業多年來仍介入長庚董事會,尤其這次長庚醫院陸續爆發急診醫師集體離職、子宮鏡事件等,均與長庚以營利導向的經營模式有關,難道長庚董事會內的台塑關係企業成員不需負責嗎?

石崇良說,尊重長庚認為現在改選董事會董事於法無據,但不要忘了《醫療法》修正草案已進入立法院,一旦修法通過,長庚還是必須改選董事會,到時只是更加違背社會觀感,與現在主動改選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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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營運 陳時中:回歸專業 2017/10/16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不可過度商業化 找回公益本質
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是否應該具有醫療背景?衛福部長陳時中上午在立法院表示,這次醫療法修法重點在於財團法人醫院應該回歸專業自主,不可過度商業化,至於董事會組合成員資格,還需多方討論。

長庚、馬偕等醫院爭議不斷,令人質疑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已經蕩然無存,法人醫院董事長不需具醫療背景,但卻主導醫院經營管理,遭譏「外行領導內行」,只求賺錢,忘了醫院的真正目的。

為此,行政院修改「醫療法」,重點就在於強化管理的財團法人醫院,陳時中說,財團法人醫院經營原則應該是專業自主,不可過度商業,做任何醫療處置,應以治療病患為主,而不是基於成本考量。

限制董座資格?衛福部話沒說死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醫療機構運作,牽涉到很多的專業,是否陷縮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的資格限制,這還多方的考慮跟討論,但前提為「回歸專業自主」,不要過於商業化,這也是此次法的目標。

陳時中說,醫療財團法人醫院的精神為「公益性」,絕非營利,而這也是衛福部修法的政策目標。

營業結餘優先用於補人力、提升待遇
陳時中表示,過去醫療法只要求財團法人醫院應提撥醫療結餘,作為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訓之用。這次修法則擴大了適用範圍,包括美食街、停車場等收入等所有的營業收入結餘,均需用來培育人力、發展研究、擴充設備、增加福利及薪資等,當下任務則是優先提升員工待遇與補充短缺人力。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依「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督導機構醫療業務,因此管理及督導醫院業務者,應具有醫師身分。至於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的職權則是監督法人運作,兩者有所不同,但部分醫院確實出現「商業營利凌駕醫療專業」狀況。

為此,這次醫療法修法將釐清兩者的權責關係,並尊重立法委員的意見,作為往後修法參考依據。石崇良以長庚為例,權責應清楚劃分,董事會、決策委員會等行政力量不可介入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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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協調 醫療法人投資限制達共識 2017/10/16
中央社

行政院今天與民主進步黨立委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醫療法修法內容。有關醫療財團法人投資限制的部分,達成共識,授權主管機關用行政命令另訂,不在醫療法條文中規定。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會後轉述表示,今天會議由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主持,民進黨籍立委與衛生福利部官員出席討論,主要討論醫療法第35條、43條、46條。

張秀禎說,會議中達成共識的部分只有第35條,認為針對醫療財團法人投資的限制,授權由主管機關用行政命令訂定,比較有彈性。

另外,她指出,對於第43條、46條的部分,今天沒有達成共識,待下週會議繼續討論。

張秀禎表示,針對醫療法第43條,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董事的資格配置的部分,沒有達成共識。她說,有些委員對於員工董事有不同的意見,另外,對於董事會董事長的資格,要如何避免「外行領導內行」部分,也沒有共識,因此需要進一步討論。

政院人士先前表示,現行醫療機構負責人一定要是醫師,但醫院背後出資的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不具醫療背景,卻會去指揮與干涉醫院的經營管理,容易造成「外行領導內行」狀況。政院人士說,醫師出身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希望要對醫療法人的董事長權力,有一定程度的設限,讓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離,不要讓董事長亂指揮而干擾醫院專業。

張秀禎說,今天會議中,有立委認為,對於基督教、天主教或是佛教等宗教團體成立的醫院,限制董事會董事長要有醫療背景,有一定的難度,會中沒有共識,因此下週繼續討論。

另外,醫療法第46條規定有關醫療財團法人醫療收入結餘的部分,根據行政院4月通過的醫療法修正草案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收入結餘10%做教學研究、10%做社福救濟,並規定盈餘須優先用在員工待遇跟補充人力短缺等。

對此,張秀禎說,會中有立委認為,必須考量醫療規模不同、位處偏遠與否等因素,建議統一規定提撥20%盈餘,用來改善員工待遇、補充人力、研究發展、人才培訓、醫療社區服務等,比例調配由各醫療財團法人自行決定(本會觀點:如果盈餘的20%由醫療財團法人自行決定時,該盈餘多數大多會用於照顧員工待遇,如此又回到商品化醫療的結果,在醫護人員想要獲得更好的待遇前提下,所做出來的醫療行為是以醫療財團的利益為主,還是以病人的權益為主?醫療團體在討論醫療糾紛的補償機制時,要求政府將補償費用由全民付擔,一方面在討論醫院的盈餘時,又決定由醫院自行決定盈餘支配。如此完完全全不以全國民眾的醫療權益為出發點的決策,將導致全國的醫療品質更形惡化,醫療糾紛的案件有增無減,因為不是站在病人角度思考病情的醫療行為,終將發生糾紛,醫病關係將更為惡化,如此主導政策的執政當局,應負所有責任。原來不只醫療有防衛性醫療,其實政治也有防衛性政治、防衛性餐飲、防衛性教育、防衛性┉,一切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的行為,就是自已為的防衛性行為,卻忽略了所有的這些行業都必須建基在與「人」的互動中。以自身利益為主的互動,終將失去互信,最後造成雙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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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文:台灣的病人 你為何不生氣 2017/08/29
蘋果日報 錢建文/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監事

1984年3月4日,年輕女性Libby Zion住進紐約的醫院急診,由於住院醫師同時要照顧40位病人,又連續工作過久,過勞超時導致給錯藥,她在進入急診後的隔日即死亡。這個事件導致憤怒的父親向法院提告,並且促成日後的立法:在1989年紐約州通過法律,規範住院醫師的工時上限。

2009年10月16日,台灣長途客運駕駛由於過勞,在國道一號員林戰備跑道上,於沒有煞車的情況下,追撞前方已經停下來的13輛車輛,造成4死6傷的慘劇。由於缺乏對大客車駕駛的工時規範所導致的死亡意外不斷發生,監察院於2010年1月14日回應憤怒的民眾:通過糾正勞委會與交通部。2010年2月3日,交通部終於明定大客車駕駛每四小時需要休息30分鐘的規範。其實在交通部正式規範之前,肇事業者已經自主管理,規範長途駕駛在中部換手。

需要限制大客車的工時規範,是有明確的事實根據的。依照人為因素理論,人是無法避免犯錯的,尤其在特殊狀況下更容易犯錯,包括:疲勞、緊急和多工。有太多實例證明過勞駕駛的危害,因此在航太工業,很早就規範飛機駕駛的工時;所有的飛安事故報告,也一定要檢視機師的人為因素,看看是否過勞:2015年1月29日飛安會公布的復興航空GE222班機事故調查報告即表示,正駕駛有輕度疲勞現象,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睡眠醫學的研究也顯示,當人處於睡眠剝奪的情況之下,體力的勞動比較不受影響,但需要做推理思辨的工作能力,就明顯下降。醫療產業的工作特性,就包括疲勞執業、緊急狀態與多工環境三者;加上醫師的工作需要進行細緻的認知推理思辨等高階大腦活動,疲勞的情況之下就更容易因為無法判斷而出錯。各國研究也確實發現醫療產業的錯誤在全世界都層出不窮,並且造成大量的人命損失。

1999年12月美國國家科學研究院附屬的醫學研究機構(IOM)發表報告指出,在美國每年因為可避免而未避免的醫療疏失,估計造成高達4萬4千人到9萬8千人的死亡,居10大死因的第8位。在台灣則有學者估計每年因為醫療疏失造成的死亡人數為6千到2萬人,傷害的人數高達8萬人。

因此,醫師需要限制工時最重要的理由就是,避免過勞造成大眾利益的損害。不但要限制,而且由於醫療產業的特殊性,要限制得比其他產業還要更嚴格,至少不應該比《勞基法》規範的還要鬆。在立法限制醫師工時這一方面,台灣已經落後其他國家30年了。好不容易看到蔡英文總統的競選醫療政策白皮書確立了此一方向,但前任衛福部長已經開始規劃的此一工作,最近居然由白皮書撰寫者也是現任衛福部長,透過媒體預告此一承諾即將跳票。台灣的病人,您能不生氣嗎?

28年前,憤怒的美國父親,促成了限制醫師工時的立法,拯救了許多生命。7年多前,交通部回應憤怒的人民,規範長途客運駕駛的工時,從此不再有老牌的客運業者發生國道重大交通致死意外。為什麼在醫療產業,政府卻能一再推遲改革的腳步呢?

我想這是因為台灣的病患發生醫療不良事件時,總是無法追究醫院大鯨魚,只好追殺醫護個人小蝦米;醫療財團在發生事故之後,也能隨意開除醫師,以推卸自己的責任;政府也情願維持原狀,以免影響醫院靠輕病維持生存的這種畸形現況無法再維持下去。而且原本應該擔任各種社會議題倡議者的醫學教育大老們,竟然也在日前與以營利為主要目標的醫療財團經營者立場一致,將醫院經營困難的因素,當成他們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理由之一。當應該擔任社會良心者失去功能時,人民就只有靠自己了。

我們需要有憤怒的人民:當您或家人遇到醫療不良事件時,請要求法官收集醫師過去1年的值班班表,並且追究醫院經營者不當管理、讓醫師過勞的法律責任;也要向一再推遲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現任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讓違反競選承諾的政治人物留下永遠的歷史紀錄。當然最好的方式,還是撤換預告失敗的官員,讓有能力者來實現總統的競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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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冲:不見輿薪的長庚爭議 2017/08/20
聯合報 陳冲 東吳大學法商講座教授

最近一個月,有關長庚醫院的風波不斷,媒體及網路形容為「有如連續劇」,醫界呼籲政府出手管理,醫改團體則主張修改醫療法,至於衛福部則由司長級官員出面表示,已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至立法院,要設立公益監察人、員工董事,並要求董事長只能連任一次等云云。

醫療講究治本,但對本案,醫療法卻連治標都嫌力道不足。我國醫療法當年立法其實頗有創意,對一定規模的醫療機構,要求成立「醫療法人」,而且將醫療法人又分為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兩種,這在中華民國各行各業中其實頗為罕見。

當然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各擅其場。財團法人醫院因捐贈成立,享有稅法各項減免,因此在理論上不具營利性質,盈餘也不能分配。社團法人醫院由社員組成,但又兼採公司法與合作社法的觀念,一方面一人一權,另方面卻又容許轉讓持分,節餘還可以分配,一旦解散其財產又可依章程決定歸屬。兩種態樣,由醫院自行選擇。

民間觀念,常認醫院是賺錢單位,因此類似公司的社團醫療法人似乎是較佳選擇,但實際上較具知名度的醫院卻又多是財團法人。

為什麼說衛福部的舉措既不治本也不治標?道理上,任何法人,不論是公司組織、財團法人乃至人民團體,最重要的問題是Governance(治理),我在兩年前「財團法人也要公司治理」及「是法人就要有治理」兩篇專欄中就已強調。醫院肩負醫療重任,承擔公益慈善功能,當然要有良好的治理。但因醫療法中欠缺治理的觀念,而涉及組織運作的財團法人法,又遲未立法,這應是大型醫院一再出現運作瑕疵的主要根源之一。

醫療法當然也須修正,但應針對醫療的特殊性為特別規定,至於財團法人通案應注意的組織、管理、會計、財務等遊戲規則,則應交由財團法人法處理。

衛福部要設公益監察人,用意似佳,但公益監察人由政府指派,未來責任歸屬,就又是一場災難。看看過去設有公益董事的團體及法人,有無因此改善效能,還是治絲益棼徒增困擾?至於員工董事、董事長任期問題,也都是財團法人共同的癥結,不應放在醫療法中。

七月下旬,在長庚「連續劇」中又發生一件插曲,在深陷醫師離職潮、恐遭降等的風暴中,傳出長庚醫院連續三個月買入台塑化公司股票,耗資十三.九七億元,截至七月底長庚持有台塑四寶的股票分別為九.四四%、十一.○五%、十八.五八%、五.七九%,儼然已是控股公司的架式。事實上由資本市場觀察,號稱非營利的財團法人如變身控股公司,明顯有傷遊戲規則的公平性,而且在實務上,上市公司捐贈財團法人,再由財團法人回購股票,復透過交叉持股,維持經營權的千秋萬世,這一點不論主管機關認為應予禁止或應予鼓勵,都應說清楚講明白,以免其他參與者無所適從。還有一點諷刺的是,長庚醫院創建四十四年來,始終以「不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醫療事業,促進社會公益福利」為宗旨,對照近月來層出不窮「營利」、「控股」的新聞,是否有違創辦人捐助的初心?

綜上所述,財團法人立法有其必要,但行政院早於二○一○年及二○一六年兩度提出法律草案,惜都未獲立法院審查。今年在總統交辦下,財團法人法草案又送至立法院,可惜其中有關基本組織、設立、財務、治理等規定都淪為配角,相反的是如何重新掌控曾獲政府捐贈的法人,成為立法重點。感覺上是繼所謂政黨轉型正義之後,又上演一齣財團法人的轉型正義,這種主從不分、暗度陳倉的立法思維,恐怕會成為立法史上又一惡例。其實政府果真有心,應在財團法人法此一基本法中(如想再搞轉型正義請另立專法),加強財務透明、提升治理、再依規模大小分流管理,並導入美國IRS 1023、990的填報制度,落實政府與公眾的監督,才是真正「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胸懷(可參考本人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川普忘了告訴蔡英文的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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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醫院非但不營利 且對醫療貢獻極大 2017/08/04
蘋果日報 吳明彥/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醫師

台灣財團法人醫院開創了我國醫療服務量之50%是由非營利性的財團法人醫院所提供,這50%服務量代表是病人以雙腳踏入醫院,給予非營利財團法人醫院醫療品質的肯定與信心。早在20多年前健保實施時,台灣大小醫院的技術與費用就已同工同酬,只是因疾病嚴重度高低而有病房費及護理費之給付差異。

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並沒有因台灣這幾年總體經濟成長率下降而虧待他們員工,依據主計總處統計2015年各行業薪資水平,醫療保健服務業相較前年月薪增加4.5%、幅度最大,甚至某家財團法人醫院的年終獎金是六個月,何來血汗員工之污名?況且財團法人醫院自20多前就開始繳納過去25%、現在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論量計酬制確實會誘導多做檢查(驗)之後果,但台灣健保已經採用住院論病例計酬及總額預算封頂制度來校正此行為,而全世界醫療界都認同「預防勝於治療」的目標,但如何採用論人計酬制,先進國家實施10多年,迄今仍未找到最佳的支付制度,頂多最近有些國家採用依據「治療結果好壞」來校正給付。

支付制度之制定是政府的責任及權利,有學者將採用論量計酬的缺點指為這些醫院的責任,豈非欲加之罪?企圖誤導民眾!該學者更提出若分開給付「醫院費」及「醫師費」,可以解決台灣目前的困境,筆者認為萬萬不可!

倘若分開給付將導致台灣醫療費用暴漲,健保保費將大幅增加,在台灣過去10%的經濟成長率做不到的事,在經濟成長率只有1~2%的現在更遑論其可行性了。台灣健保的開創者如吳凱勳、楊志良、江東亮等教授皆不認同此分開給付之設計。

筆者曾訪問美國著名智庫蘭德公司(Rand Corp),他們非常認同台灣目前的支付方式,由醫院再依據「開刀風險」、「教育研究需要」以及「冷門科別的補助」等因素而調整不同科別醫師的給付比例,以誘導醫師不同科別的平衡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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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啟邦:非營利醫院營利 拖垮台灣醫療 2017/08/04
蘋果日報 温啟邦/國家衛生研究院名譽研究員、中國醫藥大學講座教授

台灣的醫院幾乎全是非營利醫院,享有免稅好處,是社會的公器,應具有公益服務的精神和提升健康的使命,但是我們外行人看不懂,每家大醫院都在拚命擴充賺錢,以績效掛帥、追求利潤,對社區健康有無貢獻,令人存疑。連公家醫院,也無不以利潤為考量,這樣對嗎?

全民健保以按件計酬制鼓勵醫院擴充變大,同樣的檢查或治療,小醫院給付少,大醫院給付多,病人自然往大醫院跑,享受高值的待遇,醫院拚命想變成教學醫院,使給付變多,排擠了偏遠醫院,惡化台灣弱勢貧富健康差距,更造成下述四項後果,拖垮台灣醫療:

首先,血汗醫師、護理師是營利醫院產物:美國醫療保險,給付均直接給醫師,但台灣健保不給醫師,由醫院轉發,結果醫師只拿到三成左右,造成血汗醫師,只好拼量補差額,多出利潤也沒回饋給辛苦護理師,怪不得醫界批評健保,「肥了醫院,瘦了醫師,累死護士,傷了病人。」許多科給付太少沒人要去,造成五大皆空,健保難辭其咎。

其次因為醫院營利本質,要醫師多看病、多鼓勵住院,每年看病次數多達15次,是美國的5倍,健康並沒因此變好,反而看病越多,浪費資源,醫療錯誤也越多。美國看病不多但其第3大死因,竟是醫療錯誤的後果,以救人為初衷的健保,不得不慎,避免成為讓病人受傷枉死的搖籃。

更重要的是營利事業病人死亡率比非營利高,所以營不營利,不是只有少交稅而已,攸關病人生死存亡。美國醫師公會雜誌(JAMA)報導,以洗腎而言,營利醫院死亡率較高。台灣與美國一樣,洗腎都是營利事業,洗腎人數全球數一數二。加拿大醫療水平與美國不相上下,但是洗腎卻只有美國的一半,因為加拿大是非營利,洗多洗少與醫師收入無關。不洗那麼多,看看腎臟病人的死亡率,結果加拿大反而較低,美國洗得多死亡率反高,反映非營利的優勢。看病看越多,併發症與藥物副作用愈多,回歸非營利,以換腎取代洗腎,病人會洗得少而死得少,這是民眾該大聲疾呼的卑微要求。

最後,健保鼓勵驅動下,各大醫院猛做醫療軍備競賽,扭曲了醫療為健康服務的初衷,一台質子造價20幾億,重粒子42億,即使動輒每次收350萬,要多少病人才會回收成本?即使造價僅一億的達文西,台灣擁有密度全球最高,但臨床試驗結果,在頂尖《刺胳針》雜誌評估說該昂貴儀器的好處看不到,但我們健保也仍被遊說,支持醫院的投資,加入惡性循環之列。

非營利醫院不是不能賺錢,但是盈餘要先協助減輕醫療血汗現象,而健保也要學美國,直接給付醫師,減少剝削,避免助紂為虐的角色。只要醫院賺錢,護理師就不允許過勞低薪,因為民眾求健康,不可能來自不快樂的醫護。最近長庚急診醫師出走,就是營利的後果。

修改《醫療法》,限制非營利醫院利潤的運用範圍,大小醫院應同工同酬,財報透明,加強政府及員工監督,回歸非營利,民眾死亡率也會減少,壽命增長。也要繼續推動林前部長的三代健保,強調預防提升健康、減少貧富差距,天天灌輸運動、不吸菸的重要,自己的健康自己負責,不依賴健保吃藥看病,把全民健保改頭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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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有決心改變醫院「大者恆大」的現況嗎 2017/08/04
蘋果日報 謝武吉/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

讀完《蘋果日報》今日刊登之文章「温啟邦:非營利醫院營利 拖垮台灣醫療」,我頓時感到熟悉,約莫五年多前也有人針對該議題寫下相似內容,也就是敝人謝武吉。

近年來,我始終訴求要調整醫師診察費和小型處置費,就是因為,這些項目對大型醫院而言,比較難去下手抽成,相對的,給付較能直接給反映到醫護人員身上,醫師與護理人員能拿到較高的診察費及門診護理費,這是我的主張。

又為何不調整手術費用呢?過去近20年來健保費率與自行負擔經歷多次調整,但收入始終未反應在醫師診察費、護理費……等等之專業服務費,反而是檢查費、治療處置費……等高幅度成長,這是健保署署長與同仁在《台灣醫界雜誌醫言集》(2017, Vol. 60, No.6)提出之論述,但沒有提到的是, 大型醫院在手術費用中的抽成是何其誇張,財團醫學中心的醫師每一台手術所給付的手術費,醫師最多能拿到35-45%,其他均入財團口袋,每年高達60-70億近乎暴利的盈餘,讓每家財團法人大型醫院不斷地擴建醫院,尤其選在都會地區黃金地段,甚至發展成如超商般的連鎖醫院,視營利為最高策略,醫院越大,反而醫療品質越差,感染率、死亡率逐漸增高。

而區域醫院因規模大小不同,醫師抽成介於45-65%之間,也是發生大者恆大的問題,地區醫院最不「上道」,手術案件本來就少,為了留下好醫師為社區民眾服務,醫師抽成則在80-100%,導致地區醫院持續虧損,一家家關門倒閉。

反觀大醫院之間的軍備競賽更為激烈,醫院抱持著昂貴儀器設備使用次數越多,申請健保費用就越高的心態,以使用高端儀器設備不停止為目標,致使血汗醫療人員更血汗,五大科皆空更空,我必須沉重地說,造成此困境的罪魁禍首,正是長年以來漠視此慘況的健保署,在此呼籲健保署能正視問題、盡力改善,千萬不要有圖利財團之嫌。

健保署今年將推動分級醫療、落實雙向轉診列為政策施行重點,但截至目前為止,仍有許多小病都在大醫院看診或住院,造成「小病大看、大病特看、沒病也看」無止盡循環,難道健保署大資料庫沒有相關數據資料嗎?有資料,但卻毫無作為!期望健保署痛定思痛,勿將「推動分級醫療、落實雙向轉診」當作是口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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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持慢箋領藥給獎勵金 義大醫院遭健保署糾正 2017/08/12
蘋果日報 黃仲丘

義大醫院,於7月28日發出一則醫院內部公告,鼓勵該院員工,於8月1日起至年底可持本人或親朋好友的第2、第3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該院領藥,領藥者每筆有15元的獎勵金;健保署認定恐影響病人家屬的自主性,當天已請醫院撤銷公文,並發文要求限期改善,該院在當天也已廢除此公告,健保署表示,此種獎勵模式,是歷年首見。

義大醫院於7月28日所公告的1則醫院內部公告,鼓勵義大醫院、義大癌治療醫院及義大大昌醫院的員工「機構同仁持本人或親朋好友之第二、第三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本院領藥者每筆獎勵15元,本獎勵措施實施前間,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歡迎同仁協助於本院就診之親友代領慢箋。」

健保署高屏業務組組長林立人表示,健保署於7月28日接獲義大醫院院內人員反映有此情形,由於依健保特約管理辦法認定這樣的行為不恰當,當天已請義大醫院撤銷該公告,也於8月2日發函義大,要求2周內限期改善,限期如未改善,則可記點處分,依特約管理辦法36條,如集滿4點,健保署可要求該院停止特約1個月做為處分。

林立人表示,根據健保署特約管理辦法規定,主治醫師開立慢箋後,患者可依個人方便性,前往適當的合約藥局調劑即可,對於領藥地點沒有強制性,義大醫院以公文鼓勵該院同仁持親朋好友,第2、第3次慢箋如至義大醫院領藥,每筆獎勵15元的做法,恐影響病人家屬之自主性,因此健保署,認定該則公告不恰當,並要求撤下。

義大醫院表示,會發布此公告是因為先前有集團員工反映家屬有此需求,因此才做此獎勵試辦,但健保署於7月28日當天糾正後,就已撤除公告,該制度也未在院內實施。林立人表示,這樣的獎勵模式,是歷年來首見,過去全台各醫院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先例。

衛福部醫事司科長呂念慈表示,由於義大醫院是對內部員工,以獎勵績效的形式所發布的內部公告,並未違反《醫療法》第61條的,直接對外以折抵、促銷、優惠券等不正當招攬行為,因此目前暫時無法規可對此開罰,但該作法確實有違慢箋處方應釋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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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醫療財團法人 衛福部長:不希望財團搬走錢 2017/08/17
蘋果日報 沈能元

衛福部部長長陳時中今年2月上任,至今已滿6個月,對這半年來的工作心得,陳時中今與媒體會談時,有感而發的說,這半年來工作十分辛苦,但「還好還活著」,可是衛福部的工作、政策都與民眾息息相關,因此,今年下半年衛福部的工作,陳時中也宣示有3項重點,包括《醫療法》關於醫療財團法人修法、食品安全及擴大長照服務。

陳時中說,在醫療財團法人的管理,衛福部「並不想把手伸得那麼深」,對於財團法人內部的運作,其實沒那麼在意,但是在財團法人資金的運用,卻是十分看重,不希望財團法人將錢搬出去,應該是留下來做好社會公益,因此,今年下半年《醫療法》的修法十分重要。

另外,陳時中對於醫療衛生的南向政策也提出看法,目前將尋求醫療、衛生兩者合作,且進行法規整合,並建構東南亞防疫網,讓台灣防疫走出去,尤其東南亞登革熱疫情與台灣關係密切,若能提升東南亞防疫對台灣防疫也有幫助。

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日前林口長庚醫院急診科醫師離職事件,衛福部將持續觀察長庚各院區急診醫師人力,預計8月底前再次前往林口長庚醫院稽查9月人力,且下周將召集專案檢查小組會議,檢視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提出的股票持有等資料,再度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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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增指長庚急診勞逸不均 急診斥:他有意誤導 2017/07/14
聯合報 記者羅真

為長庚急診事件下台的長庚醫院前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今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事件經過,直指事件兩導火線為長久以來急診醫師人力安排勞逸不均,以及兩位前急診主任急診系務基金帳目不明。對此,長庚急診部醫師痛斥誤導,強調多勞多得、少勞少得是十分正常,而急診系務基金為急診科醫師們的「科費」,無關醫院經費、醫院更無權插手。

李石增指出,本次事件導火線除了急診醫師人力安排長期勞逸不均之外,今年度人力資源部的經營管理組也發現,兩位前急診部主任陳日昌、邱德發曾涉嫌將急診系務基金捐到自己擔任董事的「財團法人急重症醫療發展基金會」,院方要求兩位當事人出具帳目細項,但遭拒絕。

長庚急診勞逸不均?急診醫師:李石增誤導
針對勞逸不均,曾提辭呈的急診部主治醫師鍾亢駁斥誤導,他指出,急診部的工作人員任務與個人狀況不同,例如主管須負擔行政事務、已婚女醫師須兼顧工作家庭因而工時較少,多勞多得、少勞少得,「如果不公平,這次為什麼會有71名醫師具名陳情力挺主管?為何有47名醫師願意遞出辭呈?」

鍾亢也提到,日夜班人力不均更屬正常現象,他說,林口長庚是全國最壅塞的醫院之一,每日急診等床人數高達160人,等床病人若病情嚴重,等床就視同住院、也需要安排檢查與評估藥物等,因此也要有資深有經驗的醫師才能提供適切醫療照護。

急診系務基金使用有問題?邱德發:醫院無權管「科費」
針對遭質疑急診系務基金使用有問題,林口長庚前急診主任陳日昌,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小金庫一事「子虛烏有」。邱德發說明,急診系務基金為醫師每月繳3000元集結成的一筆經費,作為忘年會、醫師聚餐、同仁生病送花籃等科務使用,另外,若在會議中經大家同意,也會捐出作公益,包括補助急重症治療相關的學術研究、教育訓練等,去年度捐出的經費至多50萬、60萬元,醫師若有捐款,也會取得相關證明與扣繳憑單。

為何不出具帳目細項給長庚院方?邱德發說,其一,急診系務基金並非醫院經費,其二,捐款的受款單位「財團法人急重症醫療發展基金會」的主管機關為衛福部,查帳、評估合法與否是衛福部的權責範圍,院方無權插手。

對於李石增的兩項說明,長庚醫院行政中心特助蘇輝成表示,相關細節還需要再了解,目前不便回應。

急診醫師:急診專科有無可取代的專業價值
鍾亢重申,急診醫師不能如同管理單位想像任意被其他內科醫師輪值取代,他舉例,上月底有171位病人等床,當日高層發動9名內科次專科醫師下來幫忙急診,但最終只處理兩個病人,顯見深耕在此20餘年的急診專科有無可取代的專業價值。

他也憂心雲林長庚醫師過勞。立委林靜儀日前揭露,雲林長庚急診部全由非急診專科醫師輪值,包括全院僅有1名醫師的小兒科、婦產科、泌尿科等,鍾亢認為,令病房值班醫師、內外科醫師兼作急診,不僅容易讓醫師過勞,當門診、病房與急診病人同時有需要,可能就無法分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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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再買台塑化 持股創高 2017/07/17
經濟日報 記者潘羿菁

台塑四寶控股法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簡稱長庚醫)再度加碼自家股票,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長庚上個月悄悄買進台塑四寶獲利王-台塑化股票,共計5,909張,若以6月均價107.58元推估,等於斥資6.35億元投資。

長庚醫連三個月大買台塑化,推升持股來到5.79%,創下對台塑化持股比率歷年新高紀錄。

法人表示,若長庚醫趕在6月29日前完成過戶,意味著將要參加台塑化除息,畢竟台塑化今年配息6元,即便是前波高點價位117.5元,換算現金殖利率也有5%。此外,雖然台塑化第2季獲利為近一年來新低紀錄,卻絲毫不減損長庚醫對該公司經營信心。

台塑化預計本周二(18日)發放現金股利,以長庚醫持股5.79%,估計將可以拿到現金股利33.08億元,比起去年股利21.58億元一口氣多出11.5億元的進帳。

即使長庚醫目前深陷醫師離職潮、醫院恐遭降等級的風暴中,然而對台塑四寶「青睞」不間斷,自4月開始買進台塑化股票,累積三個月共投入13.97億元,堪稱歷年來的大手筆。

長庚醫4月買進85張台塑化股票,在當時雖然投入不到千萬元,然而隨即在5月大舉買進7,152張,以5月均價105.35元計算,再投入7.53億元加碼,就在外界預期買股行動可能暫緩的同時,6月又投入6.35億元,買進台塑化6,000張股票。

此舉也推升長庚醫對台塑化持股,從去年的5.65%逐步增加至5.79%,幾乎要逼近6%水準,寫下長庚醫對台塑化持股新高紀錄,也穩居台塑化第四大股東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長庚醫這回的加碼動作僅買進台塑化一家公司,並沒有同步購入台塑、南亞與台化股票,因此目前對上述三家持股比重分別為9.44%、11.05%、18.58%。

另外,王永在家族次女王雪敏,也在6月申報出售台塑股票953張,若以6月均價90.69元估計,變現金額約8,6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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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指成王家小金庫 長庚醫院否認 2017/07/21
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今天表示,長庚醫院已經淪為王家的小金庫,衛福部的醫中計畫也已破功。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黃純英說,下週將進行醫院訪視,並做出報告。

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回應表示,長庚醫院是創辦人為了國家及社會打造,他們一直以來都兢兢業業做醫療,「不會是小金庫」,強調會配合衛福部調查。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吳琪銘、林靜儀上午召開「衛福部醫中計畫破功,長庚淪為王家小金庫」記者會。

劉建國指出,麥寮長庚醫院辦理衛福部醫中計畫(「105年至108年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執行時間為民國105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主要內容為林口長庚支援2名急診醫師、高雄長庚支援1名加護病房醫師,經費總上限為新台幣4520萬元。

他說,為什麼高雄長庚到現在仍沒有支援加護病房的專科醫師給麥寮長庚呢?為什麼105年1月1日簽訂的醫中計畫,林口長庚直到7月1日才派2名醫師進駐?為什麼到現在ICU醫師還沒進駐?

劉建國說,長庚醫院絕對不是誰的資產,長庚醫院不思考如何用盈餘來改善自己的醫療環境,相反的全都在為家族企業服務,淪為王家的金庫。長庚104年到105年,投資家族企業台灣化學纖維超過200億元,這些錢用來改善醫療品質,能增加多少醫護人員?

醫師出身的林靜儀說,長庚醫院發生醫管凌駕醫療專業、醫療道德、視病人安全於不顧的事情,衛福部應該更積極主動介入調查,要求醫院董事會做出裁處。

黃純英表示,醫中計畫24日將開檢討會議,會將相關醫院找來檢討,長庚醫院部分有積極再檢討之處。

黃純英說,衛福部有財會專家,下週進行醫院訪視、查明、釐清後,才能做出報告,再向立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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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增再槓王瑞慧免職當辭職 調離職原因「無言」 2017/07/14
蘋果日報

前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今召開記者會指控董事長王瑞慧為求自保犧牲他,一通電話就「被辭職」,對此王瑞慧下午親上火線反駁,表示李所述並非事實。李石增今晚再上臉書貼文反擊,指控長庚院方移花接木,將免職當作辭職,李並附上調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原因直接寫上「無言」二字。 以下為李石增臉書貼文全文:

本人今年已經65歲,在長庚醫院已服務30餘年,今年底即將退休,個人是否被離職並非重要,但長庚醫院不顧病人權益,任意將醫生免職,迫害整個醫療體系的任用制度,毫不尊重醫療專業,本人實在無法接受。為避免同樣事件一再重演,本人勢必爭取到底。對於王瑞慧董事長於今天記者會的不實回覆,本人有必要再作說明:

一、106年6月30日本人接到王瑞慧董事長來電,稱本人行政措施不當。不久後即對外發布新聞稱本人已遭免職。本人認知已被免職,乃於106年7月3日請秘書辦理免職手續,但事後發現本人竟被以辭職方式辦理免職。本人從頭到尾絶無辭去醫師職之意,長庚醫院竟然以移花接木的離職申請單辦理免職,逼退本人,此由附件所示的申請單未依照離職正常程序辦理,在各部門根本未辦理會簽的情況下,即火速交由上級主管簽名即可證明。上開申請單顯然是免職的辦理方式,竟然移花接木將它當作辭職辦理。如果是辭職,就應先由各部門會簽後,再由上級主管簽名,請問長庚醫院敢拿出業經各部門會簽的申請單嗎?

二、依人事管理規則第9.1條規定、主治任免作業準則第8.1條規定,本人已在長庚醫院任職3年以上,須在30日前自行請辭,且離職日應自請辭後30日開始起算。長庚醫院所提出之離職單,離職單開立日期為106年7月3日,卻又回溯記載本人106年7月1日離職,其上又稱106年7月3日後由科主任、系主任核簽,106年7月4日由外科部主任、「新任主委」核簽,日期順序前後顛倒,程序上根本不符規定。況程文俊迄今仍未經董事會通過擔任決策會主委(訂106.7.28始召開董事會),則其於通過主委前所簽署之任何文件均未發生效力。

三、因上述離職單的之程序顯然不符規定,經本人向長庚醫院林淑真(容安)副主任確認後,林副主任代表長庚醫院稱上述離職單因程序不對而無效,此有對話紀錄為證。本人自始並未辭去長庚醫院主治醫師的職位,且若連續曠職三日將被開除,故再與長庚醫院聯繫表達本人並未請辭,請求106年7月10日重返工作崗位,在此之前並先辦理請假,以維護病患權益。然而長庚醫院一再抹黑誤解本人自行辭職,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四、另經營管理組及人力資源部門在調查時發現:為何各別醫師交醫院的科費,竟可收到私人基金會之捐款憑證?以及有不正確的發票收據往來,另外,還有部分醫師向「急診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論文修繕費用個人總額高達新台幣200萬元…等,其等是否涉及不法的行為,本人已多次說明並於記者會中說明此為檢調應調查的事項,非本人的職權及能力所能調查,此部分衛福部是否應介入調查?關於本人的陳述均經上開部門調查過,本人並無涉及毁謗妨害名譽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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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醫時代/【長庚事件】理應「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卻「營利」?設公益監察人刻不容緩 2017/07/05
報導者 文 公醫時代 黃致翰(公醫時代成員)、張凱評(台大家醫科住院醫師)、劉惠敏(醫藥記者)

林口長庚急診室醫師爆發離職潮,光基隆院區就有17名主治提出辭呈,總計北部院區超過40名急診醫師求去。衛福部醫事司統計,林口長庚共有22名急診醫師提出離職單,一旦成真,恐重創急診醫療業務。

這次長庚事件原為內部派系之爭,但爾後卻演變成一場國內急診醫界的尊嚴保衛戰。身為責任急救醫院的林口長庚若急診專科醫師不足,亦可能降級、甚至降格為非醫學中心。無論後續發展,長庚風暴讓更多人發現,民眾就醫權益勢必深受醫院管理爭議的影響。

在事件發展過程中,長庚急診賠錢的議題曾端上檯面,也引發醫療賺錢與否的辯論。事實上,因亞泥事件而飽受批評的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輿論也注意到同集團旗下的亞東醫院,護理師的勞動權益爭議一如血汗醫院危機,不少人認為醫院壓低人事成本以達「營利」目的不意外。

然而,長庚、亞東醫院是財團法人,理應以公益而不是營利為目的,但目前因為營利壓力繼之而來的管理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醫護人員權益。

對此,衛福部喊話,財團法人醫院管理的修法勢在必行。過去醫療改革基金會等民間組織以及衛福部曾提出,派任社會公正人士擔任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的「公益監察人」,充實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質,降低管理漏洞,如今更顯得不容妥協。 修《醫療法》,充實財團法人公益性質

從血汗醫護到醫病糾紛,無論是醫護人員及病患,《醫療法》修法皆至關重大。今年4月,《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行政院送到了立法院,不意外的,其中關乎醫、病權益的財團法人醫院治理、限縮醫事人員刑事責任等內容多有爭議,因此再度卡關。

目前營運中的醫療財團法人有53家,淨值達5,000多億元。規模最大的前3家依序是長庚醫院、慈濟醫院、亞東醫院。財團辦財團法人醫院不稀奇,台灣不少具醫學中心規模的財團法人醫院背後還有宗教組織。

「財團法人」真實含意是「非營利」,醫院是公益性,但「萬年董事會」長期把持,少不了營利績效要求,甚至成為人事鬥爭、剝削醫護的主要工具,「非營利」,長久以來並非多數人的普遍感受,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實質上是營利優先。

醫療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的混淆
以《民法》及各類相關法令規範而言,「財團法人」是以「非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財團法人的誕生,要先有一筆由捐助人所捐助的「財產」,選出一個「董事會」,由董事們按照章程來管理這筆財產,為的是達成捐助者所欲達成的「非營利」目的,例如私立學校、財團法人醫院、財團法人公益基金會等。

所謂「非營利」,並不是說財團法人不能有「盈餘」,也不是說財團法人所聘僱的員工都是不領薪水的志工,而是不以求盈餘為唯一目的,也就是要考量「公益性」。

為了確保這一點,法令規定財團法人的盈餘必須至少有一定比例使用在符合當初設立之目的(教育、醫療、研究等)上,不可以像一般公司直接將盈餘分配給董事。甚至根據《民法》規定,若財團法人的行為有違設立目的(非營利)時,法院或主管機關可以宣告財團法人的行為無效,甚至解散財團法人。

另一種法人組織是社團。社團的根本是「人」(社員),為了某種目的而聚集起來。社團法人可以非營利、也可以營利,例如依照《公司法》所成立的公司,以及依《醫療法》所成立的「醫療社團法人」,都屬於營利性社團。

因為相關名詞容易混淆,法律上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常被俗稱為財大氣粗、只顧賺錢的「財團」醫院;但真正可營利的「社團醫院」,反倒少被貶抑稱呼。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提出,40多年來陸續設立的財團法人醫院,已佔35%病床比例,提供50%服務量,因其營運管理效率,對於促進台灣醫療國際聲譽與競爭力,有著功不可沒的貢獻。協會也曾提出,為符合設立本意,建議財團法人醫院應正名為公益性或非營利性醫院。 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爭議

「財團法人」的各項稅收減免,目的是鼓勵公益行為,期望醫療普及、保障民眾就醫權益,但如今亦為人所詬病,因為台灣落後的法律規範與監管機制,易使董事會與醫院經營者間互相保護、利益捐輸。

醫院長期盈餘,不用繳稅,人力經費比率還下降。過去醫改會的醫院財報分析就點名過長庚、馬偕、振興等醫院,醫院捐贈資金給關係學校或基金會,讓醫院財報盈餘縮水或變成醫療本業赤字。

財團法人醫院利益捐輸爭議還不只如此,例如醫院將醫療、社福、保全、教育研究、清潔、工程等,外包給母企業的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保全公司、清潔公司、醫學科技公司等。例如有所謂的「萬年包租公」,國泰醫院、中心診所、宏恩醫院等院向母集團企業、董事會關係人租賃醫院樓房,租金均不便宜,導致醫療本業盈餘因支付租金而稀釋;或聖保祿等醫院向關係人銀行借貸,導致醫院負債比例過高。

享有免稅優惠的財團法人醫院,依法必須提撥社福金從事醫療公益活動。去年12月,醫改會召開記者會點名有4成醫療本業賺錢的財團法人醫院,近3年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卻下降。弱勢及近貧民眾的急難救助需求增加,卻有8成的醫院社工表示社福金不夠用。甚至不少醫院直接拿社福金來支應接駁交通車費用,也聽聞有醫院的社福金無法用來補助貧戶病人的救護車接送。

根據醫改會對財團法人醫院財報的分析,發現醫院有可能透過租金、利息、捐款、業務外包等方式,與母企業集團或其他關係交易人有金錢往來,關係啟人疑竇。甚至透過購買並持有相關企業的股票,使得原本就享有稅賦減免的財團法人醫院,成了天上掉下來的免費操盤基金。例如,長庚醫院購買台塑、台化、南亞、台塑化的股票,新光、國泰等財團醫院也不例外。

然而,台灣還有一定比例的非財團法人醫院,附屬於私立財團法人大學,依據《私立學校法》第50條,目的是為增進教學效果並充實學校財源。依據《醫療法》第6條,這些醫院屬於「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例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簡稱中國附醫),或中山附醫、高醫附醫、北醫附醫、輔英附醫等。

無論財團法人醫院或附屬於大學,醫院的盈餘皆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然而,不論是財團法人學校還是財團法人醫院,無論背後是大企業財團或宗教組織,都發生過以具有公共性的財團法人為工具,直接或間接圖謀個人私利的疑慮事件。

社會學教授林本炫有關「我國私立大學設立、經營、合併問題」的研究也指出,私校董事常透過販賣董事會席次、支領高額出席費及交通費、以不合理的高價購置土地設備或營繕、向私人舉債等方式,圖利自己或特定關係人。同篇論文也提到,中國醫藥學院(即中國醫藥大學之前身)曾「未經教育部核准即預付2億元擬購買彰化校地」,「董事以擔任附設醫院顧問名義支領津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先前召開記者會指控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董事長林世宗,不但有許多親屬受聘於學校,且教學書單還出現林世宗所擁有的書局的書,價格高於行情,明顯有利益衝突。

醫院營利關我何事?
只要我們有機會住到醫院,「這件事情就與我有關」!

財團法人醫院的設立是「公共財」,盈餘如何用在公益及醫院永續經營當然重要。然而每年健保給付有超過5成在財團法人醫院,其免稅優惠卻不見得用於實質公益,卻成了醫院不斷擴充為「酷斯拉」的主要理由。

現任行政院主計長、前中央健保局經理的朱澤民便曾為文指出,財團法人醫院為了節稅,就擴充醫院規模,「醫院愈有盈餘,又為避免繳稅就愈擴充,擴充後再有盈餘,為節稅就再擴充」。大型醫院愈形巨大,實質擠壓了獲利不多的地區醫院、須繳稅的社團法人醫院。如今大者恆大、中小型醫院及基層診所萎縮的實況,嚴重不利於民眾的醫療可近性。

財團法人醫院的非營利、公益性質遭到破壞,變成徒具非營利形式、實則利潤至上,不但可能使得民眾對醫師喪失信心,財團法人醫院更容易形成犧牲病人健康、安全,壓榨醫院基層護理師、外包清潔工、醫師勞工的巨型資本機器。

2002年一篇分析3千8百多萬名病人的統合研究顯示,相較於私人非營利醫院,私人營利醫院的病人死亡率較高(即便校正了病人的疾病嚴重度、社經狀況,以及醫院的教學型態)。2002年刊登在《美國醫學會期刊》的研究顯示,在營利洗腎中心洗腎的病人死亡率比在非營利洗腎中心高。研究人員也估計,若將美國在營利洗腎中心洗腎的病人,轉換到非營利的洗腎中心洗腎,每年或許能挽救2,500條性命。2009年刊登在《英國醫學期刊》的研究則統合分析了40篇針對護理之家的研究,結果也顯示營利護理之家的品質比非營利差。

再舉政大教授連賢明2008年的研究,以台灣健保資料庫分析中風及心臟病的住院病人,同樣發現營利醫院的病人死亡率較非營利高。就受雇於醫院的基層勞工而言,研究也顯示美國的營利醫院總體支出花在員工薪水上的比例比非營利醫院低,卻浪費了更多支出在行政成本上。也就是說,營利醫院不但品質不見得比較好,還可能因為追求利潤至上而更傾向於壓榨基層勞工。

《醫療法》修法 往對的方向前進?
對照現實,台灣近年引起民眾關注的血汗醫院議題,便與財團法人醫院治理高度相關。

醫改會等民間團體提出《醫療法》的修法方向,主要便是回歸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性,包括解決「萬年董事長(會)」,避免利益輸送;教研及社福經費應從實質「收入盈餘」提撥,擴大教研及社福額度。所有稅後盈餘收入,應優先用於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解決血汗醫護及人力短缺過勞的問題。設立公益監察人及跨部會聯合查帳,力求財團法人醫院財報透明、盈餘分配公益。

歷時多年仍在修法階段的《醫療法》,直到如今爭議未定。號稱「搶救血汗醫護」的行政院本《醫療法》修正案,卻遭民間團體評為「空包彈」。政院版〈搶救血汗醫護條款〉並無罰則,「就像老虎沒有牙」;也無跨部會聯合查帳,以防堵醫院作帳到虧損;過去醫院透過對外鉅額捐贈給自家醫院基金會、宗教機構,或長期讓母企業當包租公等「關係人交易」來稀釋盈餘的手法,也更無透明監督把關設計,「醫院老闆根本沒在怕」!

由衛福部提出的政院版雖已要求財團法人醫院設立監察人,但反對民間團體的普設公益監察人規範,醫界(私立醫療院所協會)認為,強迫設立公益監察人,嚴重干涉法人自治。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提出,目前醫學中心規模的財團法人醫院,僅有國泰醫院設監察人,但3位都是國泰集團(金控公司)的代表,如果各醫院都參考此模式,指派母企業的國王人馬,或者董事、監察人輪流換替,又沒有政府指派的公益監察人監督制衡,不免令人存疑。政院雖同意「一定規模以上醫院設立監察人」,但根據過去財報記錄,小型財團法人醫院也不見得沒問題(中心診所醫院 、宏恩醫院、聖保祿醫院),諸如董事兼任股東,高額租金出租房舍給醫院等情事屢見不鮮。

不過這次修法針對的只是醫療財團法人,完全漏掉「法人附設醫療機構」。主其事的私立大學董事會是遵照《私立學校法》,由教育部所主管。因此,不論是收入結餘用於醫護加薪,還是董事不得兼任,近期《醫療法》修法即便通過,各大學附設醫院仍可以不理會。

無論是財團法人醫院或財團法人學校附設醫院的董事或負責人,多身兼母企業、宗教機構董事或負責人,問題的癥結,並不在於其一定會損醫院或學校利益,以圖私利(母企業、宗教機構的利益),而是法律缺乏最基本的防範,而且還給予其租稅減免,完全無視於國際普遍重視、規範益發嚴格的非營利機構決策者「利益衝突」本質。財團法人醫院無視利益衝突,以母企業或宗教機構利益為優先,將醫護人力及病人權益退位,其中有不少確實是不爭的事實。

血汗醫護、醫療糾紛已是民眾普遍有感的議題,林口長庚急診醫師集體出走風波,更讓眾人倍感威脅,財團法人醫院真的是非營利、公益性?醫護工作者及民眾權益在哪?《醫療法》修法勢必前進,然而若無視更嚴格規範的需要,在妥協下修法,恐怕也未能翻轉目前醫療不平等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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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增質疑挪經費 長庚急診團隊澄清 2017/07/14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

長庚前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今天表示,急診兩主管涉挪用院內經費才遭免職,長庚急診團隊隨後發出5點聲明強調,「財團法人急重症醫療發展基金會」依法成立,無院方經費挹注。

長庚急診團隊在聲明中先是強調,改革不能傷害急重症病人的權益,急診病人是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急診是社會安全網重要的一環。

長庚急診團隊指出,決策委員會主委歷來由醫師擔任,立場理應捍衛醫師專業價值及病人權益,如今一連串倒行逆施引起急診部全體71名主治醫師具名陳情,及後47名捨棄醫學中心名位及個人事業家計遞出離職單,難道是為了抹黑個人嗎?

此外,這次事件造成長庚醫院40多年的名譽受損,引起社會撻伐及病患不安,進而可能引發醫院營運危機,身為最高行政主管及其執行者不用負責嗎?

長庚急診團隊表示,人事管理手段不應依個人意旨,例如積極處理黑函,對公開具名陳情卻置之不理並加以打壓;人事懲處不依真憑實據,不依規章,並以脅迫等不正當手段命同事部屬相互指證或自清莫須有的指控。

對於李石增提出挪用經費部分,長庚急診團隊指出,「財團法人急重症醫療發展基金會」依法成立,接受衛生福利部監督,經費來源是急診醫師每人每月捐新台幣1000多元,無院方經費挹注,用於編輯緊急醫療書籍、研究獎助金、舉辦急重症醫療研討會與相關教育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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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的急診室 鬆動的長庚醫療帝國 2017/07/15
報導者 文楊惠君鄭涵文

1989年8月,台灣第一個急診醫學專科在林口長庚醫院成立,此後,這裡不僅創造出年就診達22萬人次的超級急診室,也帶動長庚醫療版圖急速拓展,如今已由當年林口、基隆、高雄及雲林4院區,擴張至8家醫院、2家護理之家、2家坐月子中心、1個養生村、1個全自費診所,年營收逾500億、員工超過2萬人的醫療帝國。

2017年7月,長庚集團面臨成立41年來最大的危機,醫師集體出走、「被免職」、「被辭職」的管理階層相繼出面互咬,過往多只在茶壼裡悶燒的白色巨塔鬥爭赤裸上演,火苗就從曾拉抬長庚醫療專業高度的急診室開始。但這把火真正燒出的是,向來精於在「醫術與算術」間取得最大邊際效益的長庚集團,內部管理出現重大鬆動,除賠上聲譽,還可能影響醫療運作的穩定與品質,連帶引爆就醫民眾及醫療人員的信心危機。

帝國如何崛起?
「沒有好醫生,就沒有好醫院。」
這是1976年,前台塑集團總裁王永慶創辦長庚醫院時,設定的核心策略。他先找來當時積極為馬偕醫院規畫重建、擴院,但計畫遭董事會數度否決而失望的馬偕前行政副院長張錦文;再找來支持張的規畫、但也與馬偕董事會鬧翻的院長羅慧夫。一個台灣首位放洋的醫管專才、一個美國來台服務的一流整外醫師,不僅接收了原本可能是「馬偕醫院新院址」的林口院區規畫,還從院長、副院長、醫務部主任、護理部主任及內外科醫師一併展開挖角。

特別是當年在羅慧夫調教下,訓練出與台大齊名的馬偕外科系,幾乎整批被帶走,包括後來首位外科醫師院士的魏福全、替藝人Selina治療的燒燙傷權威楊瑞永、大腸直腸外科醫師王正儀、整形外科林秋華(同為整外醫師林靜芸的叔叔)等,讓馬偕外科險遭「滅科」。 長庚醫院的發跡,可以說源自馬偕醫院董事會一次失策。對照今日,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在急診改革事件上處理失當,引爆急診醫師集體請辭、出現創院後最大一波離職潮,衝擊長庚招牌,歷史的巧合往往不是偶然、而是遺忘初心。

醫療與行政的槓桿
王永慶「經營之神」名號,跨足醫療產業亦未失本色。在台北長庚成立2年後、林口長庚揭幕之際,因種種設計、採購理念與張錦文不合,王永慶讓張錦文、羅慧夫雙雙下台,但張錦文改任長庚顧問、羅慧夫更被尊為長庚「永久的名譽院長」,後來羅慧夫專心發展顱顏外科,把長庚此一領域帶上世界頂級。

儘管張錦文自傳《望醫心切》中提及,當年交接典禮上,羅慧夫曾難過的痛哭,但內部巨變未檯面化,王永慶更已先找好心臟外科名醫張昭雄接手羅慧夫,又相中台塑子公司、台化原木廠廠長莊逸洲的管理長才,補上張錦文的角色。

一名長庚集團資深員工分析,長庚能在41年間穩定又快速成長,創造出至今年營收逾500億、並提供業界中醫師最高等級的待遇,是因為「董事長」(王永慶)一直在「醫療」和「行政」上區分兩塊平行的權力結構,讓醫療與行政能互相制衡,「像張昭雄代表醫療體系、是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莊逸洲代表行政中心擔任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兩者間若有歧異,即由董事長裁示。」如此不讓醫療專業完全被利潤導向而犧牲、行政管理也能控制與精算醫療成本。

過去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曾指出,一般醫學中心的行政成本約10%,長庚行政成本只有5%;其他醫學中心人事成本約50%、長庚則在45%,長庚巨大的利潤就在這一個一個「5個百分點」中創造出來。

2006年,58歲的莊逸洲因肝癌及腦中風英年早逝、2008年王永慶過世,長庚操作精確的平衡槓桿已開始波動。雖然王瑞慧是王永慶和三娘李寶珠的三女兒、早已被培養為接班人,進入長庚醫院近30年,為其量身打造「行政長」的職務,熟悉醫院業務,也自認是最懂長庚醫院的王家第二代,但她去年接任董事長後,把醫療與行政權都集中在前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身上,打破恐怖平衡,是此次風暴的開端。

此次急診醫師集體請辭,最初傳出的原因是院方有意整頓年賠2億的林口長庚急診室,將急診留院觀察床由原本166床縮減至100床,而兩名先後任的急診部主任陳日昌、邱德發,以「上班時數不足」、「管理疏失」為由遭免職。邱德發在人評會決議免職的10分鐘內、即遭院方刪除電腦登錄帳號,而當時他還在看診中。長庚院方更直指,李石增在今年6月9日的急診醫學會檢討會議中,要求基隆長庚、嘉義長庚,從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降為中度級醫院。

雖然身為神經外科醫師的李石增,理應站在醫療人員這邊,但醫療領域間有「科別競爭」,若未有中立的行政仲裁與協調,即容易擦槍走火。引發此次長庚風暴的除了急診、還有骨科,以16年前骨科忘年會上收受廠商禮品應連帶負責遭免職的脊椎治療權威、長庚前骨科醫師陳文哲也爆出,因為處理了李石增「沒看好」的病人,才遭牽強的理由「剷除異己」,甚至神外想併掉骨脊椎科。更傳出,其中也涉及骨科相關的龐大骨材利益。

無論是出於李石增與其他科的個人恩怨、或是他出面強調「一切都是王瑞慧示意」,多位服務長庚2、30年的資深員工均表示,「多年來,院內也有傳言醫師收賄或私德上疑慮,但長庚非公家機關,過去會給醫師保留尊嚴、以其他名目請他們走人或冷凍,這是第一次聽到有醫師遭「免職』,還有醫師看診中就被中斷電腦病歷連線,做法太粗暴!」

但在李石增選擇反控王瑞慧後,長庚事件燃燒至今已完全失控、看不到停損點。也更顯示,長庚管理階層已失去協調與止血能力, 不只急診提出辭呈的30名醫師、至今只有約10人可能留任,多數仍要離開長庚體系;王瑞慧過去最信任的李石增還公然指控長庚對他的解職不符程序,既留不住出走的醫師、又被親信反咬,8月將面臨基隆院區醫院評鑑岌岌可危,衛福部更已要求長庚財團法人提出檢討報告,也不排除實地訪查。

醫療起飛與亂象都起於長庚
台灣現今醫療便利的開端,可以說從長庚開始;但過度創造需求與追求利潤的亂象,也可以說從「醫療長庚化」開始。 1970年代,台灣以公立醫院為主導,因為都領固定薪,醫師待遇不佳、醫院績效不彰,病人不送紅包住不了醫院、開不了刀,醫師則只有回家私自開診「賺外快」。

長庚創立時下了明確禁令,嚴禁醫師收紅包,更取消「住院保證金制度」,讓病人不會因沒錢無法上醫院,實踐王永慶「平民醫院」的想法。這也是此次長庚風暴中,無論急診或骨科的免職案先前都冠以「收賄」或「收錢」之罪名,那確實是長庚最忌諱的「院規」。

但為了杜絕醫師不要拿紅包,長庚將低底薪、高抽成「駐診拆帳制」(Private Patient Fee,PPF)發揚光大,鼓勵醫師看愈多、賺愈大。 PPF最早也是羅慧夫、張錦文率先在馬偕實踐,但馬偕醫院仍有給醫師底薪;長庚則是沒有底薪,完全以績效、年資及教學研究和行政職務貢獻各佔三分之一計算。

如果說「沒有好醫生,就沒有好醫院」的策略,為長庚打了穩固的樁,「沒有『愛看病』的醫師、就沒有會賺錢的醫院」的方針,則為長庚帝國一層層蓋上高塔。

當年長庚醫院的設立,也帶動國泰、新光等財團投入醫療事業,某方面確實減少政府廣設醫院的成本,甚至公立醫院也倣效長庚的績效制度,政府補助也減少。

但是,健保開辦之後,全民強制納保,醫療大餅膨脹,而健保重要推手之一即為曾任國策顧問、長庚醫院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莊逸洲,也讓長庚較各院都精於健保的「遊戲規則」,甚至電腦都「貼心地」為醫師設立申報最優化的代碼提醒;據了解,長庚包括人事、倉存等等,就有20多本內部的管理SOP手冊,因而創造每年門診逾800萬人次、住院30萬人次,現在全民繳交的健保費,每10塊就有1塊進入長庚口袋的醫療托拉斯

長庚帶動追求效率及會計成本的企業經營模式,帶給醫界巨大的衝擊與爭議。在近年健保財務成長緊縮,錢進財團口袋、醫師卻淪為血汗「醫奴」,醫界不滿的情緒已逐漸沸騰。

長庚的危機、醫療的轉機?
長庚急診醫師集體辭職事件,儘管與急診專科沒有「業績」、只領「固定薪」,加上重度級急救中心醫院評鑑規定,急診專科醫師需達50%、而其又為醫學中心必要標準,急診專科醫師人力不足,各醫院為了評鑑需要,讓急診科醫師很搶手等因素有關;加上大型災難發生時,如八仙塵爆等,各院急診常主動跨院轉診支援,培養出不同於其他科別的團隊作戰意識,因此在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請辭後,包括台大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都立即表態歡迎他們轉戰,全台超過50個醫院急診室都隔空力挺、支持。而醫院為了縮減成本、甚至內部管理階層互鬥,即隨意解聘急診主任,激起第一線醫師集體請辭抗議,某方面也反映長年在「財團醫院」裡遭壓制的醫療專業的反撲。

高達30名急診醫師將從長庚集體出走,人才失血會為長庚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前衛生署長(現改制為衛生福利部)、亞洲大學名譽教授楊志良受訪時認為,「短期內他們(長庚)一定會用內外婦兒科的醫師來為急診補齊人力,但這不是一個長久的辦法,因為,久了,內外婦兒的醫師也會跑掉。」

也有醫界提到,急診人力流失,可能會是長庚整體人力與實力失血的破口,醫界很小,大家知道長庚內外婦兒科要值急診、「會很操」,住院醫師報考時就會「列入考量」;當然也有人認為,如果長庚加碼給錢,也許仍會有人勇敢去衝。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顏瑞昇在「團結以求生:長庚急診事件看醫師組工會之路」座談中提到,11、12月是明年住院醫師招考時間,「過往長庚光急診科就會有30人左右去考、遠遠超過台大,今年究竟是會什麼狀況?值得好好觀察。」

長庚醫療帝國是否因此而開始鬆動、崩解?有老長庚人護衛,認為「急診沒有名醫、長庚的台柱醫師們,像外科、肝膽腸胃等,並沒有流失,不會因此受太重的傷害。院方整頓急診、重新檢視人力成本,也是迫於無奈,因為實施總額預算後,長庚的醫務獲利從20%、降至7%,這也是王瑞慧急於改革的原因。」

楊志良則直言,如果長庚崩解了,對台灣整體醫療發展,長期來看「也是好事」,讓醫界重新思考醫療本質。他認為,「台灣根本不需要那麼多大型醫學中心,現在醫院評鑑都是看『評鑑日』的人力,很容易調度分院或砸重金補強,但都不是真正的長期且穩定的人力,沒有意義。造成醫師可能綁架醫院、醫院也虛應故事。」

事實上,長庚事件整體發展來看,帶動了《醫療法》修法的討論,支持修法以終結萬年董事會,增設公益法人及醫院員工董事,扭轉目前財團法人醫院多掌控在企業家族手中,以非營利之名、行營利之實的聲浪高漲;也刺激醫師組工會的動作,確實意外出現許多「正面效應」。近來不少人問:「長庚內部亂糟糟,會不會影響民眾就醫?」楊志良認為,如北部地區醫療資源原本即過剩,就算不去長庚看病,「大家怕找不到其他醫院嗎?」

台灣醫療近40年來,從長庚醫院帶頭開創巨型醫療機構,財團醫院不斷擴床,收治不需住院的病人,醫師沒有底薪按件計酬、過勞,醫院大型化與連鎖化、醫療分級難以落實、醫療人員待遇下降、醫療糾紛增加,醫病關係惡化、醫療價值改變,落入惡性迴圈。當年靠著挖角他院奠下根基、靠著精算成本創造利潤的長庚,此次緊縮急診的一次「失算」,出現人才流失的缺口,長庚的危機、會不會成為扭轉醫療生態的轉機?抑制財團醫療無限擴張、讓醫療機構經營者回歸以醫療優先的核心,其實是長庚事件引發的另一個省思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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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急診醫師集體請辭 台大教授:導火線有3個 2017/06/29
蘋果日報

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請辭,身為台灣醫院龍頭的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昨晚在臉書(https://tinyurl.com/yadtztaz)寫道,造成此事件的最重要導火線是醫院作了3件事,完全和媒體上報導的賠錢這個檯面上理由一點關係也沒有,他呼籲,作為全國第一醫療財團法人,何妨大度的先退一步,讓兩位領導人能被更公平的處置,並與急診專科兄弟們坐下來,平心靜氣討論醫院管理的各種困難。

王明鉅指出,此事件的最重要導火線是醫院作了3件事,第一是要將一南一北兩個醫院(基隆長庚、嘉義長庚)的急診從「重度級」降級到中度級,並同時讓另一個小醫院(雲林長庚)也不再由「急專醫師」,改由內外科醫師來急診值班。第三,再加上要把急診觀察病床大減100床(現為160床將減至60床)。

王明鉅指出,院方縮減急診作法,讓前任(陳日昌)與剛去職的急診領導人(邱德發)都不同意這種作法,結果就被資方用聽來實在讓人無法理解的理由與方式免職,尤其是前任部長在任滿之後,明明就是表現被肯定,所以又被升官到資方重金投資的新診所(長庚診所)擔任院長,怎麼會在二年之後又被這種理由免職。

王進一步說,但資方的算盤打錯了,因資方想作的這3件降級與縮床動作,全都威脅到這個大體系中的「急專醫師」們的重要性與和資方談判的籌碼,甚至有可能會威脅到他們未來很多年的工作權。再加上想用殺雞儆猴,甚至以接近毀滅式來處理兩個領導人,希望震攝小雞們的作法,所以就有了這次的急專醫師們的集體離職事件。

王誠懇的建議,解鈴還需繫鈴人。作為全國第一甚至是全世界第一大的醫療財團法人,何妨大度的先退一步,讓兩位領導人能被更公平的處置,這才能讓急診專科的兄弟們能坐下來,平心靜氣地一起討論醫院在管理上的各種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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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虧損逼走急診醫師?健保署:長庚去年賺19億 2017/06/28
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林口長庚醫院急診爆醫師集體離職,外傳是因為急診長期虧損,院方逼迫2名主管離職,連帶使醫師集體遞出辭呈。健保署醫管組長龐一鳴今天表示,根據健保財報,林口長庚醫院是賺錢的,去年稅後結餘超過19億元,但這是全院的資料,院內是否有哪一科虧損,應由長庚說明內部財報。

龐一鳴指出,雖說醫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但過去幾年,健保給予急診的給付調高不少,例如102年將檢傷分類一至三級的給付額度,調高了19%至80%,其中以檢傷分類第一級調高最多,給付從918元調高為1652元,而去年也將減傷分類四、五級診察費調高9%至11%,另將收治6個月以下嬰兒的給付,從加成60%調高為加成100%。

另據健保署統計,去年急診壅塞冠軍是台大醫院,急診治療超過48小時案件占率為6.6%,第二名是林口長庚、占率3.9%,台中榮總排第三、占率3%。

龐一鳴表示,近日林口長庚平均急診待床人數,從每天100-120人左右,增加至150-160人,這是因為流感疫情升溫,全國的急診人數都增加2成左右,並非特別反應在林口長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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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急診醫出走/白色巨塔人事鬥爭 專家:應制衡國王人馬 2017/07/01
聯合報 記者羅真

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求去事件,近日矛頭指向院內人事鬥爭,院方並未正面回應,但證實高層人事將有異動。白色巨塔內的人事問題看似與外界無關,卻可能影響病安,專家認為,衛福部應立即啟動醫院評鑑工具「不定時及即時追蹤輔導訪查」,並公開當前急診需求量、實際在線人力;長期而言,該部應積極推動醫療法修法,讓董事會包含一定比例的「員工董事」,杜絕國王指派人馬凌駕醫療專業判斷。

● 衛福部宜立即啟動不定時訪查 維護病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痛批,長庚醫院爆出急診醫師集體離職,醫療第一線每一天究竟有多少人力、是否能涵蓋急診服務量,至今都未見公開透明的數據。

「衛福部有弓,但不見得會射箭」,朱顯光指出,醫院評鑑機制中,有一項工具叫作「不定時及即時追蹤輔導訪查」,只要有重大事件或危及病安的情況,衛福部能隨時啟動;該部昨日表示一般人離職不會隔日就走、緩衝期約有1個月,因此8月份再前往查核,「如果這中間有病安威脅,攸關人命,大家都難以信服」。

他認為,現在就是啟動訪查的時機點,若長庚急診第一線人力不符標準,必須將長庚降級為區域醫院,急診應立即作區域性分流,讓鄰近醫院作好準備。

● 制衡國王人馬 宜修法、強化員工與外部監督力量
長庚急診事件帶出財團法人醫院治理問題,朱顯光指出,董事會在醫院重要人事任免或資源配置上扮演關鍵角色,但其中的董事成員是否有監督制衡功能,深受外界質疑。目前不少醫院「國王欽點的人馬」,可能是一人之下、萬名員工或萬名病患之上,容易凌駕很多醫療專業判斷。

他表示,衛福部醫院評鑑看不到內部決策過程,衛福部也會切割這是院內人事問題,但忽略這跟病人息息相關,再說,醫院9成收入來自健保,政府有責任了解醫院是否能保有醫療專業與維護病人安全。

「我們不能空期待醫院高層選到非常合適的人,必須要有員工與外部的監督力量,才能制衡國王人馬。」朱顯光表示,醫療法能規範董事會治理,藉此健全監督機制,日前醫療法修正案通過初審,規範一定規模以上的財團法人應設置公益監察人,這部分醫改團體相當支持,盼別在朝野協商過程被搓掉;不過,代表基層醫護聲音的「員工董事」相關條文卻卡關,等待朝野協商結果。

朱顯光說,「員工董事怎麼產生」、「席次幾個」是關鍵議題,最理想的員工董事產生方式,是讓非主管職員工進行普選,或者由工會推舉,不過現況大多數醫院沒有工會;在員工席次方面,應由主管機關依照醫院規模、性質、地區評估核定,「由醫院自己決定的話,可以想像最後就只有1席,在總數15席的董事會中根本無法發揮監督力量」。

「另外,也應有相對應的罰則,否則就是無牙老虎」,他呼籲,九月立院開議後,衛福部應積極爭取優先進行醫療法修法,在相關條文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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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風暴源頭 少數醫師觸及紅線? 2017/07/01
聯合報 記者魏忻忻

急診醫師集體離職,長庚醫院爆發有史以來最大風暴,外界將苗頭指向院方因急診虧損而要求急診縮減,引發反彈。但院內知情人士向本報指出,事件起源是少數主管級急診醫師透過「急重症發展基金會」成立小金庫、排虛班領值班費,甚至讓可以住院的患者滯留急診,違反創辦人王永慶生前指示,不得已而處置。

院方人士指出,長庚急診醫師工作認真且優秀,但少部分主管級急診醫師透過「急重症醫療發展基金會」將院方經費捐至基金會,再轉至個人;另外,部分急診醫師遭檢舉排虛班而領取值班費,例如人不在雲林麥寮,卻報行政班;院方甚至掌握證據,部分患者已經可以轉至病房,但有醫師不願轉床,讓患者在急診滯留時間拉長。

院內人士指出,目前外界認為急診醫師遭免職是因為急診縮減或內鬥,但此事非關踐踏專業,也與急診縮編無關。王永慶生前指出以病人優先,部分急診醫師作為已觸及紅線,院方不得已處理,顧念醫師名譽未說出實情,卻被轉移焦點。

針對長庚有院內人士指出,急診風暴的源頭是少數主管級醫師觸及醫院紅線。另有院內知情人士指出,所言並非事實,基金會接受捐款,大部分都是個人捐款,並無公費,基金會從事公益活動,絕對沒有公款進出;至於排班和值班班表,也可接受稽核,而且屬於醫院內部管理問題,從未聽有虛班多報值班費的事情。

至於病人留置急診時間,這是屬於醫療專業判斷,有時患者沒有立即住院,是病情需要,也可能是因為沒有健保床,所以延長等待時間。,並且這些事項皆屬醫院內部管理問題,與民眾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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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風暴 醫界促醫療法修法 2017/07/0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林口長庚醫院擋不住人事鬥爭延燒,導致急診醫師集體出走,讓醫界再度將焦點轉向醫療法修法必要性。醫療法部分條文草案五月下旬通過立法院初審,但「終結萬年董事長」條文未獲共識,尚待黨團協商。衛福部說,最快立法院九月開議後,力拚挺進二、三讀。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長庚風暴可看出醫院內部管理出現問題,修正醫療法才有機會降低內部管理漏洞,將積極爭取修法排程、完成三讀,尤其就董事會部分,一定要加強人事與財務管理。醫療法修法重點,包括董事會成員需有社會公正人士及員工代表,衛福部也需派公益監察人監督等。

「修法是為了健全財團法人醫院的體質,強調醫院的社會公益責任。」立委林靜儀說,長庚醫院出現管理凌駕醫療專業的狀況,導致急診醫師走人,而醫院盈餘對薪資和勞動條件改善不完全,盈餘還可能投資台塑母公司股票,沒切割釐清;修法除加入政府及員工監督,使財報透明,若有股票買賣也應強制信託,盈餘也應優先挹注員工薪資及公益。

但衛福部提議終結萬年董事長,條文尚未獲共識。林靜儀說,一般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一任四年,新規是出爐後連選得連任一次,倘若才當上院長就修法通過,任期怎麼計算,還搞不定。立委邱泰源也說,有宗教性質的財團法人醫院規定,董事長須由總主教擔任,確實也要考量。

不具名醫界大老說出,有些財團法人董事長只是「精神象徵」,但包括長庚在內的財團法人醫院,董事長握有實權,可掌控醫院經營方向,修法終結萬年董事長有助醫院正常發展。

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說,政府原本就高度管控全台財團法人醫院,修法版本更嚴上加嚴,若只因急診離職事件而又影響修法方向,並加重管控,恐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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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高層怨急診賠錢?院方澄清:沒在怕虧損 2017/07/0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走人,除了因聲援遭免職的主管,另外傳是醫院高層以急診虧損為由,要縮減急診留觀床與人事,不尊重急診專業所致。長庚醫院特助行政中心特助蘇輝成強調,長庚是全台首創24小時急診醫師駐診制度,且創辦人的理念,就是以病人為中心經營,若怕虧損,會投入這麼高的成本嗎?

急診事件延燒多日,新聞直指事件是人事鬥爭而起,蘇輝成強調:「純粹是空穴來風」,他說,長庚有完整的人事制度,任何一個人事任免升遷,都是據日常表現與考核作業進行,絕非少數人能操控。

但蘇不否認,這次事件起因,是院方配合衛福部政策,打算提升急診病患品質,想要幫助病患在最短時間住進病房,但被同仁誤解而致。

蘇輝成說,台灣早期急診室都是由住院醫師輪流值班看診,長庚醫院有鑑於來急診的病人多是重症患者,若由住院醫師處理,患者生命無保障,因此首創全台急診24小時醫師駐診制度,若是怕急診虧損,醫院有可能投入這麼大的成本嗎?

況且,林口長庚配置的急診專科醫師,遠大於醫學中心醫院評鑑標準所需,若要控制成本,怎麼可能配置這麼大的人力?「主要目的就是幫助提升急診醫療品質啊!」

蘇輝成說,各大醫院的急診部均虧錢,這是制度使然,但長庚追求各項管理合理化,致力提升各項制度效力,不做不必要浪費,但就專業發展來說,也從未考慮成本,不可能因哪個單位虧損而縮小發展規模,「這從來沒有,且絕非長庚醫院成立宗旨。」

蘇輝成說,這次事件在網路消息沸騰,「這是網路的可怕」,他無法逐一澄清說明所有報導的事情,但他重申,「長庚醫院沒有忘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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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事件落幕?醫勞盟:結構不改仍會發生 2017/07/0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長庚醫院急診醫師集體離職風波,醫院高層急忙止血,出面道歉認錯之外,同時撤銷六名醫師的處分。全案看似落幕,但醫勞盟及醫改會均指出,財團法人醫院董事會握有醫院決策大權,結構不改,管理就會凌駕專業,偏向營利目的,不符公益性質,盼加速醫療法修法腳步,維護醫療專業及病人安全。

醫勞盟理事長儲寧瑋指出,長庚醫院的院內風波,雖同業會互相打聽,但外人還是霧裡看花。客觀而言,法人醫院講究社會公益,可是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結構仍以王家為主,不利醫院正常發展,必須靠醫療法修法,重新分配成員占比。若結構性問題不改,包括長庚以外的其他醫院,均可能發生類似事件。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也說,財團法人醫院的董事會都是「國王人馬」,決策幾乎是董事會說了算,且容易以營利為導向,但以長庚急診事件為例,高層違背醫療專業,使醫師痛心出走。雖董事會組成規定要有醫界代表,但都是院長級管理階層,應有醫院工會代表,或是員工推舉出的非主管員工代表在內才行。

今年五月,立法院初審醫療法修法草案,其中規定財團法人醫院董事會成員需納社會公正人士及員工代表。

辜智芬認為,衛福部應按醫院規模及地域性質,規定出董事會員工代表之席次,避免醫院自行決定結果,最後只剩一席,恐無法發揮監督力量。另建議要訂定罰則,否則修法後仍是「無牙老虎」,盼執政黨盡速訂出立院院會時程表,九月開議後處理二、三讀。

此外,除了嘉義基督教醫院之外,大部分醫院都沒醫師工會。儲寧瑋表示,醫院經營者愈來愈偏向營利,醫師工會組成,可成為與醫院協商的平衡力量,除了保障醫師權益,也有利病人安全。長庚急診事件,其實就含有勞工運動色彩,除了鼓勵工會外,也呼籲衛福部加快腳步,將所有受僱醫師納勞基法保障。

辜智芬也呼籲,有鑑於長庚急診事件,衛福部應啟動「不定時訪查機制」,在四年一次的醫院評鑑之外,做突襲性檢查,掌握急診能量是否可因應患者人數,且應把醫護人力狀況等監測數據公開,才能避免醫院應付形式,在評鑑後不補人力或把人調回分院,最後危及的還是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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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俗擱大碗 值得換來長期洗腎? 2017/05/30
聯合報 黃達夫/和信醫院院長

過去,因為台灣成功地推行全民健保,以最少的錢,提供最多的醫療,病人又隨時可看診,醫療可近性高,在國際評比名列前茅。直到今天,台灣的衛生官員與醫界毫不質疑地擁抱這樣的評比結果,且深深引以為傲,四處宣揚。

這回,由長期研究全球疾病負荷(Global Burden of Disease,GBD)的權威學者Christopher Murray主導,得到瑪琳達及比爾蓋茲公益基金會資助,與眾多國際專家、學者經過研議,充分取得共識,選定32種可經過預防措施及有效醫療照護,就可避免病人死亡的疾病,來檢視全球195個國家的健康照護品質。

醫療評比負評 揪出潛藏問題
而在今年5月18日將1990至2015共25年的統計分析結果,發表於權威的「刺胳針」醫學雜誌。台灣排名45,輸給鄰近的日本、新加坡及韓國。這時,官員卻說「許多研究評比指標不同,排名有高有低,不能判定國家的健康保健品質」,醫師則說「因為我們醫療進步,病人活得久而落入洗腎階段」。充分顯現出華人不認輸,難以接受批評的習性。

醫師看診太短 病人問題難解
事實上,不論是主動參與評鑑或被動被評比,最重要的態度應該是相信「旁觀者清」。讓他人來檢視我們的表現,找出我們忽略或沒看到的問題,讓我們有檢討、反省的機會,而成為促進我們進步的動力,都是好事。

近卅年,我認為台灣醫療最大的問題,是醫師看診太短促,沒有仔細聽取病人病情的描述,沒有做完整的身體檢查,因而,多半沒有真正了解到病人的問題,結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往往等到症狀很明顯、病情也很嚴重,才被診斷出來。

以這回評比被選定的慢性腎臟病為例,長久以來,我就認為台灣洗腎中心林立,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質疑它反應了台灣慢性腎臟病與糖尿病的照護品質問題,我得到的回應是,台灣的洗腎品質比人家好,病人活得久,所以人數多。

長年沉痾浮現 還在自我安慰
問題是,那麼多的病人須要洗腎,表示台灣病人儘管完全沒有就醫的障礙,看病很方便,健保又價廉。但是,因為在一診百人的門診,醫師無法仔細評估病情,更不可能好好做衛教,所以,有很多病人的腎臟病、糖尿病都沒有即時好好地控制,很快惡化到落入洗腎階段。數據會說話,這回專家用更具體的品質指標評比,就把台灣醫療品質的問題照出來了!

這時候,主管當局,不要說「如果考量醫療成本,台灣一定名列前茅,如果評估的指標不同,結果就不一樣…」來自我安慰。應該反過來思考,今天這個結果是不是因為「俗擱大碗」的健保造成的?台灣的病人也要反思,因「俗擱大碗」的健保,得到了很方便又很多的醫療,卻換到長期洗腎的生命,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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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醫療法修正條文,影響你我的未來 2017/05/16
蘋果日報 趙麟宇/嘉基體系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關係企業工會理事長

明天,就在明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要審查《醫療法》有關財團法人醫院管理的修正條文。只要你未來有機會上醫院,這個法案就跟你有關。

醫療財團法人醫院,是一群人為了醫療公共性的理想,拿出錢來成立的。醫院的盈餘,不像是公司一樣分給股東,而是成為繼續營運的資本。因此財團法人醫院,不是以賺錢為最高宗旨。而是讓社會上因為有了這家醫院,醫療更普及便利,民眾就醫的權益受保障。

可是現在台灣的財團法人醫院,大多並不是這樣子。董事會與醫院的經營者,忘記了他們對社會的使命,只是鞏固自己的勢力,追求集團的營收。

董事會與醫院經營者之間,互相保護,捐輸利益。董事會的成員永遠都掌握在集團的某些人手裡,而醫院經營者則利用捐贈、向董事會租賃土地或不動產回饋給董事會,藉以鞏固自己的地位。長久以往,董事會的成員永遠是那群人,而醫院經營者只要能夠向董事會輸誠,就不需要擔心外界質疑其治理的正當性。

血汗員工的勞動權益與病患求醫的權益,都要屈就於營運數據之下,一切都要以賺錢盈利為最優先。

行政院希望改正這個亂象,於是提出《醫療法》裡面醫療財團法人的修正條文草案。這些修正條文草案立法院本會期列為優先法案,一定會審查通過。

行政院的版本,提到了董事會裡要有員工董事、醫院盈餘要透過員工參與組成的委員會,決定分配給員工的比例、醫院如果要捐贈給董事會手下的機構,必須申報核准,但是這些辦法卻沒有罰則。

沒有罰則的法律,就是沒有爪牙的老虎,跟小熊維尼一樣可愛,可是不會有醫院會遵守。

一個立意良善的修法,可不可以阻擋這些醫院怪獸呢?財團法人醫院,有沒有可能重拾初心,切切為公共服務呢?

這件案子,牽扯到太多的利益,已經有十家醫院組成的國會遊說團,給立委施加很大的壓力。

醫改會、醫勞盟與包括嘉基工會在內的幾個團體,提出倡議,希望立委知道有多少人在關切這個議題,希望他們開口所說的話,能夠偏到勞工、病人的這一邊,而不是營運利益為代表的董事會與醫院共生結構那一邊。這個法案,影響我們未來所有人的福祉,值得大家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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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初審 「萬年董事長」可能有活路 2017/05/17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終結「萬年董事長」恐有變數。立法院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案,衛福部需派一位社會公正人士擔任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之「公益監察人」,同一人不得同時擔任2個以上醫療法人董事長,且明定醫療財團法人的股票與債券要強制信託。有立委指出,醫療財團法人之限制強度已足,不一定得限制董事長任期只能連任一次,條文保留交付協商。

此外,過去醫療財團法人的醫療收入結餘需提撥10%以上,優先提升員工薪資待遇,並補充短缺人力及社會服務等事項。行政院版本原擬將「醫療收入結餘」修正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盼揮別血汗醫療,但條文討論時也無共識,遭到保留。

醫療法人分有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目前國內共有58個醫療財團法人,其中有41個醫療財團法人旗下設立73家醫院,包含有14家醫學中心。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醫療法人成立董事會,並未強制要求設立監察人,但監察人的作用是對董事會的財務處理做最後把關,可讓董事會治理及財務更加公開透明,所以修法要求設監察人,另明訂財產使用受衛福部監督,需以法人名義登記或儲存,股票及債卷強制信託。

立委林淑芬提案指出,醫療財團法人醫院屬社會資產且具高度公益性質,應由衛福部指派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公益監察人」,以利稽查醫院盈餘及財產是否真正用於改善人力及投入公益,應自準則施行後2年內完成變更。條文討論時,衛福部一度擔心妨礙醫療財團法人自主性,但最後讓步通過。

外界關注,醫療法修正條文中,將終結醫療財團法人的萬年董事長,石崇良證實,有9個醫療財團法人有萬年董事長現象。

但立委林靜儀及吳玉琴指出,醫療法相關修正,對醫療財團法人的干預強度足,就算法修了,董事長也可以休息一屆再出來選,更動董事長沒意義,反而可能搞出派系惡鬥,且有些董事長僅是「精神領袖」。另此條文也包括要求董事會需含非主管職務之員工代表,但員工代表的定義無共識,最後全條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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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台灣醫療沒人敢改 除非我當總統 2015/11/26
蘋果日報 林媛玲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晚參加網路直播《問政》節目接受專訪40分鐘,主題為「台灣醫療崩壞,健保亂象如何解決?」柯在受訪時表示,台灣醫療制度一定要改,但整個醫療體系被財團把持,醫療不是以最有效率狀態存在,考慮的是獲利是商業邏輯,大家都知道要怎麼做但沒人敢去改「除非我去當總統」,隨即又說「我看大家都嚇呆了」。

柯文哲說,台灣健保雖然很多問題,但滿意度很高,台灣有兩樣最重要,分別是總統大選跟健保,健保跟國防一樣安全,而健保是保險還是社會福利需定位清楚,若是保險就不應cover太多,他主張健保回歸保險機制,福利不用那麼多,但政府福利放很容易收很難。

柯文哲還指,政府福利就像重陽敬老金以前都不敢砍,只要一砍民調就掉5趴,但他還是要試試看,要看會發生甚麼事,其實也沒甚麼事,議會只是罵一罵「罵也不會痛」議員罵完還是要他繼續砍敬老金,反正都是表演,。柯文哲指他最近政治體悟是「I come、 I see、I teach」(我來我看見我教導)他是來當傳道者,教導人民甚麼是對的,堅持去做對的東西。

柯又自爆自己當醫師被告了兩次,還說絕大多數醫療糾紛沒有醫療過失,絕大多數醫療過失沒有醫療糾紛,許多醫療糾紛是家屬不爽,不告無法減輕內心的焦慮,柯又指有良心的醫師怎麼會想到要賺錢(本會意見:醫療體系被財團把持,醫療考慮的是獲利是商業邏輯,在這種環境下執業的醫師又如何沒有獲利的壓力呢?在獲利的醫療財團下執業的醫師,發生的醫療糾紛是沒有過失,這就讓一般人難以相信了。這好比製造黑心食品的廠商,製造流程是沒有過失的,但製造的商品是民眾需要的嗎?會不會對人民有害?以醫糾案例上法庭的結果來看,黑心廠商製造流程符合常規,判決一定是沒有過失。任何攸關人性命的行為,不只是過程合不合法的問題,而是該行為是否有站在人的立場,做出對人有益的行為。)?此語一出有網友立即在線上留言「柯P又失言了」今晚同時間最高近一萬人在線上收看,許多網友也要他選總統來改革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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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經營/蕭勝煌 推廣有溫度的醫療服務 2017/06/27
經濟日報 蘇秀慧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將轉型為社區型醫院,這是個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但仁愛院區將扮演領頭羊,帶領基層走出白色巨塔,深入社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院長蕭勝煌表示。

蕭勝煌強調,要走入社區,一定要夠「謙卑」,因應高齡社會到來,很多不是醫療的問題,而是照顧的問題,應回歸「以人為本」的居家醫療。

居家醫療 以人為本
蕭勝煌接任仁愛院區院長即將屆滿三年,向來有「小台大」之稱的仁愛院區,開始有了不一樣,每天門診人次由2,000人次跳升到3,000人次;以前一個月營業額2億元以下,現在則是3億元左右;不少民眾就醫時,更是感受到「有溫度」的醫療服務。

「謙卑、關懷、守護弱勢族群、成為一家好的公立醫院」這是蕭勝煌的自我期許,和鄰近的財團法人醫院國泰、中山、宏恩截然不同,「我們現在在做的事絕對沒有任何一家財團法人醫院願意去做」,平價讓民眾最有感,蕭勝煌說「經營理念和財團法人醫院不一樣,才能創造優勢」。

提升品質 首重溝通
雖然仁愛院區這幾年都盈餘,業績快速成長,但他卻自我警惕「魔鬼總在細節中」,每天門診人次破三千,他警惕可能是醫療整合做得不夠好,例如罹患糖尿病、心臟病、腎臟病的老年人可以看糖尿病整合門診,沒有必要看三科;有名醫門診掛號病患多達百人,他就會要求開更多診,「否則醫療品質一定不符合要求」。

「醫療品質的好壞,最重要的關鍵是溝通」,他說,以住院病人為例,傳統溝通是查房,但他希望主治醫師能夠坐下來談,這表示主治醫師已經放下身段,最理想的是進行家庭溝通會議,第一年推動時有一些阻力,但三年下來已經穩定,平均每年進行1.6萬場,因為溝通,去年醫療糾紛已降低到二件,今年希望再減少。

受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的影響,蕭勝煌也力推安寧照顧,他說,「每個人都有最後一里路,醫生一定要勇敢說出來」,過去提到安寧照顧就覺得是醫療失敗,但醫療是有極限的。

視病猶親 貼心服務
過去院內的腫瘤科醫師只會「看病」,卻忘了是在「看人」,用藥下去雖然可以多活一個月,卻沒有考慮到副作用,思考多活這一個月有沒有意義。現在院內員工都有安寧的觀念,知道「善終是普世價值」。

「視病猶親」則是蕭勝煌對院內醫護同仁的要求,他同意人有分別心,因此,要求同仁起碼將病患當成九等親。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要求市立聯合醫院要和台大醫院區隔,定位社區型醫院,蕭勝煌認為,台灣的醫師習慣在診間看病,一個上午在診所至少可以看十幾個病人,到家裡去做居家醫療卻可能只看一個病人,走不出白色巨搭,因此推動開放醫院、分級醫療是一大挑戰。

以仁愛院區推動社區醫療群目前僅20幾家簽約合作;簽署開放醫院合作僅16家、209名個案,「台灣真正要落實社區分級醫療還差很遠」,蕭勝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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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效與醫療費拔河 病人要的是什麼? 2017/06/27
聯合報 張耀中/血管外科醫師

6月26日拜讀黃達夫院長的大作:挑戰質子治療,值得醫界深思。文中引述約十年前哈佛教授的一段話:一旦醫院做了昂貴的投資,有些醫師雖然知道有療效相當且更便宜的療法卻往往因為承受壓力,去誘導病人接受昂貴的治療,這就是醫療的黑暗面。

個人次專科是血管外科,專門從事膝下動脈繞道手術20年以上,既無哈佛教授的光環,也無黃院長尊崇的地位,因此雖然深知此文必招來白目之譏,但仍覺得不吐不快,就當作退休前的諍言吧!

糖尿病在全球已屬流行病的規模,台灣自不例外。而且台灣人口老化的速度堪稱名列前茅,僅此兩項危險因子即可合理推論台灣糖尿病造成全身動脈血管硬化的嚴重性,遑論三高、吸菸等加乘作用。

以往大眾衛生醫療教育的焦點多擺在冠心病、腦血管疾病,但下肢動脈阻塞卻未受適當的重視,因此糖尿病膝下或膝上截肢據稱每年約8000多例以上。不難想像,膝下或膝上截肢對病人家屬、健保負擔、社福支出等有何重大的影響。

糖尿病造成的下肢動脈阻塞,以膝下三條動脈為主,這是糖尿病的特徵,上述事實醫界50多年前就已知道。

去年2017歐洲心臟醫學會及血管外科醫學會已公布下肢動脈阻塞的診斷及治療指引(Guidelines)當中有關膝下動脈的治療已經再次確認,利用傳統開刀手術採取患者自己的大隱靜脈,所施行的下肢動脈繞道手術的證據等級Class I,Level A。

醫界知道,這是目前證據最佳且此種醫療行為應受到高度推薦,而目前在台灣風行十多年號稱主流的所謂導管手術,如氣球擴張或支架置放的證據等級為Class IIa,Level B,醫界知道這不宜優先考慮。

各大醫院已投資億元以上在導管室,青壯一代的外科醫師,如50多歲以下並不熟悉傳統的動脈血管繞道手術。這除了反映黃院長引述哈佛教授的評論,已清楚的顯示醫療支付制度如何扭曲醫療行為。試想一位接受傳統膝下動脈繞道手術的患者(包括糖尿病患者),手術後4、5年以上不需再住院,每3個月門診追蹤一次在以論件計酬的健保大框框下,如此的業績一定比規避14天再住院,每周門診1、2次的遜色太多,而且在某些大型醫院支架置放還是自費選項,動輒數十萬以上,這都符合醫院的重點方向。

Michael E. Porter在「醫療革命」一書中強調:病人要的是更健康而不是更多的醫療服務,這句話在我的腦海中一直迴盪、一直迴盪,提醒我行醫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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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病人身上 看到醫生說話的重要 2017/02/24
民報 醫病平台 何書發(台大醫學系六年級學生)

大約在今年冬季。身為大六見習醫師的我認識了陳先生。

陳先生家住在平原與高山的交界,大致上,這樣的地方總是環境清幽。平日在公家機關上班,生活也是穩定而和樂。育有兩子,是大約將要上大學的年紀。

無奈一場怪病,讓陳先生的環境清幽不起來;也沒有心思享受家庭的和樂。病症最一開始在七年前。陳先生發現自己的左手手肘出現無力的現象,這症狀持續了三年,期間並沒有特別嚴重的變化。直到過了三年之後,無力的症狀又突然加劇到連碗都舉不起來,這已逼得陳先生不得不向當地醫院尋求協助,但效果似乎並不顯著,又過了三年,他的左手與右手的手腕也相繼失去了力量,日常生活中轉門把、擰毛巾都無法完成,生活已經受到巨大的影響了。

「你已經沒救了,這個病不會好,只會更嚴重。」這是陳先生記得當初一個醫師對他說的話。當時診斷是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 (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ALS),也就是俗稱的漸凍人,這個疾病在當今醫療沒有治療的方法,只能放任病情進展、惡化,也就是那一醫生口中的沒救了。陳先生回憶起當時看診之後,回家什麼都提不起勁,吃東西沒味道、精力像是被偷走了,他回憶道:「如果一個人的活力與心情總和滿分訂為100分,平常日常生活包含一些情緒的起伏,平均都有大約在80分上下。但是聽完這句話之後的那一段日子,整個人成天好像都只有55分在運作,生活總提不起勁,甚至有幾度想放棄。」回憶起那段時間,陳先生的表情洩露了言詞中沒有說出的情緒,儘管壓抑著內心難受,我們都能感受到陳先生那時內心的沮喪與無助,如鍋蓋強壓下溢散出的蒸氣,表面看上去沒事,被蒸汽拂過的手確實是麻麻燙燙,只有自己知道。

陳先生心中真正的擔憂是什麼呢?我理所當然的以為他擔心的是身體。然而事實卻不是如此。面對生命,陳先生總認為「天行健,大地以秋實替春花,生命之華,終有盡時,應記韶光似水流年」來到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是瀟灑走一回,他最害怕的是連累身邊的人:拖累自己的愛人,或者自己的孩子。想起這時,平時樂觀開朗的他,也不自主地陷入一股低氣壓的氣旋之中。

灰色的色調壟罩著陳先生的四周,即便如此,他依然是個配合的病人,順從建議地轉診、就診,他又遇上另一個醫生。那位醫生鼓勵他「既然遭遇這個問題,且無法迴避,大可把心放寬,將身體的問題交給醫療團隊,好的心情也是一種幫助恢復的能量。」一句話是一個觸發,一句話可以撥開頭頂的陰霾,陳先生跟我們說,聽到這句話的當下,就像有人幫他把肩頭的壓力提走,他很感謝那位醫生給他的這一番話,成為他日後心靈的支柱。即便未知的未來像面對一片茫茫迷霧,也要勇於向前,樂觀面對。

陳先生後來住院進大學醫院,我第一次見到了他。教授在徵得他的同意後,帶著我們幾位同學一起探問他的病史,並做了一套完整的神經學檢查。陳先生面對問題的樂觀,從不時傳出的笑聲中體現,他不僅自己面帶微笑,還會偶而開一下玩笑逗得圍繞在一旁的見習醫學生們笑得吱吱作響。教授與陳先生分享了一個「我很高興我錯了」的故事:醫學中充滿著不確定性與個體差異,教科書上說的一些數字,也只是統計數據,臨床情形有時會有很大的個人差異,曾經有人得到的病,教科書說只剩幾個月的壽命,但他卻確確實實地活了好幾年,回來複診,教授說這時他總會很開心地說「我很開心我錯了。」以此勉勵陳先生面對疾病時繼續保持樂觀。陳先生聽了之後也感覺受到鼓舞打氣,他非常感謝過去幾位醫生的幫助與加油打氣,他說他也跟即將考大學的兒子說,如果能當一個醫生幫助病人、鼓勵病人真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呀,希望兒子未來也可以在病人內心無助徬徨的時候,幫病人打氣,鼓勵病人正向的面對挑戰。

身為一個見習醫學生。這是一個十分印象深刻的經驗。一個心情低落的病人所擔心的,或許與我想像的不同,唯有跨出理所當然的自以為是,實際真心的交談之後才能較切實地了解對方。一個醫生對病人的態度,能大大地影響他的心情,一句冷冷的「沒救了」,可以澆熄他對生命的熱情與希望;而相反的,即使到了醫療的極限,充分的解釋、溝通與鼓勵打氣,依然可以幫助他在面對未來時不再恐懼,而能樂觀積極以對。這股正向能量,可以帶動他的周遭,可以讓身邊的人也感受到溫暖。

我步出醫院,今年的冬天好像特別暖和,我終於了解醫生如何對病人說話是多麼重要的一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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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醫護理師上傳患者開顱照 北市衛生局將請院方說明 2017/03/04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名護理師日前在手術室拍下開顱手術患者照片,張貼於個人社群平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將要求院方說明,若確定護理師無故洩漏病人隱私,將依法對院方及護理師開罰。

北醫附醫一名實習護理師日前在手術室內,拍下一張患者臉部朝下的照片上傳個人社群平台,並寫著「第一次看到大腦,心情還粉是激動」之語,遭外界質疑罔顧患者隱私。

北醫附醫院方證實,上傳照片的實習護理師已畢業,目前為該院員工,當事人對於在工作中持手機拍照已深感悔意,院方也給予口頭告誡並要求移除照片,並將此案列為醫學倫理教育案例,強調今後會加強宣導,致力維護病人隱私。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何叔安表示,將會要求北醫附醫說明,若經查確定有醫事人員無故洩漏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將視嚴重程度依「醫療法」對院方開罰5至25萬元,並依「護理人員法」對當事人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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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服部長稱「醫療是服務業」,粉碎的是醫者為病人守護健康的初心 2017/02/16
關鍵評論 陳小麥(急診主治醫師)

讓我們先把醫療實務放諸腦後,來談談什麼是服務,何為服?何為務? 服,本義為上枷鎖於罪犯。爾後衍伸成為各種動詞、名詞,諸如「服用」、 「臣服」 、「屈服」、 「服飾」、 「衣服」等,皆有納主體於某客體之意。

務,本意為戰場上持械搏殺。爾後轉成動詞、名詞、副詞,諸如「務農」、「務必 」、 「事務」等,皆有紮實之事的意思。

因此,服務,乃是將自身的主體性,套入客體所需要完成之事當中。講白話點,就是自己去幫忙別人的事情,而非本身的事情。

教育部的電子辭典則是這麼說的:
履行職務。如:「責任在身,自當服務。」
任職。如:「他服務於政府機關。」
替社會、別人做事。如:「人生當以服務為目的。」

那麼,什麼叫做「服務業」呢?業以行業為解,是人所從事的工作,無論營利或者非營利,都可以稱做行業、事業。因此,把「服務」跟「業」兜在一起,大概就會形成:以幫助他人完成事務為主要業務的事業。這跟我們一般常識下認定的服務業,似乎有一些差距。

一般我們所認定的服務業,大部分不在生產線上,而在產品銷售的中、末端,直接與客戶接觸。因此,各大企業,在推廣企業文化品牌形象時,都非常注重服務的品質。畢竟終端的人員,為客戶提供產品的說明等,乃是直接影響到客戶對產品的感受。「以客為尊」這樣的理念,於是從企業上游深植下游,所有服務人員應盡力去達成客戶的要求。

服務業的定義
你心目中聯想到的服務業有哪些呢?對一般人而言,立刻跳進腦海的可能是餐飲業,接著還有零售業、百貨業、空服員、飯店業以及客服人員。大概所有需要「滿足客戶要求」的行業,我都會把它歸類成服務業。
你有沒有聽過餐廳的服務生對客人蠻橫的要求忍氣吞聲,恨不得偷偷地在客人的餐點裡吐口水呢?有沒有聽過飯店人員說,無論房客的要求多麼誇張,都有人會扯著嗓子對電話吼說:「我是房客耶!」或者身邊朋友說過,接到銀行的電話告知沒繳年費的時候,就打給客服表達不滿,鐵了心剪卡。
有人明知道沒辦法得到甚麼,還是對著電話那端的客服人員狂罵;有人在網路上以寫實又好笑的漫畫道出百貨專櫃人員的辛酸與辛辣;還有人將誇張卻又完全真實的空姐內心話拍成影片分享。而這些就是我們現代社會常見認定的「服務業」:我是客戶,我有需求,你必須滿足我。 好像有些荒謬又扭曲?但當你能滿足大客戶越多的客製化需求,就越能確實地達到一定的業績量。
好了,再談下去就要進入資本主義了。讓我們回頭過來想想醫療產業。

醫療產業是不是服務業?
如果服務業提供的是「產品」,透過「行銷」(無論是廣告或者銷售人員的招攬),吸引「客戶」的青睞,進而產生「消費」的慾望。那麼醫療提供的,能不能將之「產品」化呢?
答案是可以的。
市面上提供給民眾的,醫療美容產業,健康檢查事業,我都將之認定為「產品」。你走進醫美診所,你知道你要改變的是什麼:臉部除斑、縮小毛孔、隆乳削骨、抽脂塑身;你走進健檢診所,你知道你所需要的是什麼:職業健檢、基本抽血、腸鏡胃鏡,抑或評估癌症指數。 這一切都是產品化、價格化的。你因為理解而想要,在詢問後付錢,然後你得到這項「產品」,而這就是醫療服務業。
但所有的醫療業都是服務業嗎?長官們,不是的。 我心目中的服務業,乃是針對「產品」或是「行為化產品」進行販售的行業。因此消費者可以透過行銷管道,對「產品」有某種程度的瞭解,進而決定是否購買此「產品」。在此我所強調的,是消費者的主體性。我知,故我消費;陷我於不知而誘我於消費者,乃詐欺也。
然而對於臨床醫療作業,我並不認為我所提供的醫療診察、檢查、治療選項建議為一種「產品」。因為我的病人走入診間時,他們並無法自覺自身所需為何,他們帶著疑惑與困苦前來,他們無法指明自己所需要的「產品」為何,而這便是醫療照護的專業產生的地方。
我聆聽病人的苦痛,予以分析,安排檢查(包括抽絲剝繭瑣碎煩人的問診、身體理學檢查,而至一般檢驗血液尿液體液、特殊檢查如放射線檢查、內視鏡檢查甚至手術),接著給予病人治療的建議。我稱之為醫療「照護」業,絕非醫療「服務」業。
而對於日前有走火上任的新官再再指出醫療為服務業,竟引醫學生進入醫界的醫師誓詞為據典,擴大解釋所有醫療業務皆為服務業,我感到非常詫異。如果我們必須如同讀法律條文一樣,字字斟酌地使用所有醫學相關的描述,那麼我們應該重新明確地定義「服務」、「服務業」、以及「醫療服務」。我們應該修改醫師誓言內容,並再次增修行政院主計處之行業標準分類。

醫療有其分界:「服務」還是「照護」不應混為一談
我主張醫療有其分界。市面上的確存有「醫療服務業」,其所作用為提供保健或者因私人因素所需的「產品」,提供「消費者」「選購」,並得以針對產品「行銷」(如滿次送、累積紅利點數等作法)。而我們所彌足珍貴的醫療,乃應劃分為「醫療照護業」。醫療照護業者,提供專業的評估判斷,給出建議,將「病人」的認知拉到相對等的範疇,然後提供病人治療的選項。
然而從臨床遇到的許多病人和家屬來看,其實一般民眾對醫療多也抱持著「服務業」的觀感。而且是免費的服務業(我有健保啊!)。病人多以為自己走進診間,便可以得到所有自己想要的一切檢查與治療。但醫者多對這樣的病人感到很困擾,如果醫者有所謂「醫德」,那便是建立在,依據自己的專業來給出檢查與治療的建議。
舉個小小例子,若被問及「醫生?我可以打止痛針嗎?」,醫療服務業者的回答可能會是這樣:「當然可以!請問您要普通的,還是強效的,或者是嗎啡呢?」
然而基於「醫德」,醫療照護業者則應該作出這樣的回答:「這必須根據疼痛程度而定,且有口服與針劑的不同劑型,各類藥物有各種副作用,有些止痛藥傷肝,有些傷腎,有些影響血壓呼吸心跳甚至有成癮性。還有因個人體質而易造成的過敏風險。」 醫者的初心
我曾經做過一個小小實驗好幾次:當病人非常主動地要求使用某種藥物時,我基於自己專業的立場,予以解釋後,病人還是堅持想要使用,我便自己打字成一張白紙黑字的「聲明書」。內容記載病人和醫師的名字,藥物的名稱、療效、副作用,以及為何在當時的病況不建議使用。載明病人因私人因素要求,後果可能導致如何如何,病人願意完全負責。當我拿出這張紙,再次確認的時候,病人大多便願意聽從我的建議了。
我想沒有一位真正需要的病人,希望得到完全服務業傾向的治療。如此完全配合客戶要求而提供的醫療照護,鬆綁掉醫者對於病人的照護責任,實在是在詐欺國民的健康。而我想也沒有一位醫者,敢就著完全服務業的方向,讓病人予取予求,因為出了任何差池,都是醫療照護人員自己擔著。我們沒有「客服中心」,我們沒有「產品使用手冊」或者「公開說明書」。

如果一切以服務品質為導向,我們臨床照護者,不但得因為迎合客戶的喜好而忍氣吞聲,無法予以良好的診治,還可能需要面對其後造成不良治療的責任歸屬問題,以及放大數百倍的匿名健保核刪。這樣不良、無利可圖的事業,到底還有誰能做得下去?
因此何不讓我們發揮同理心、角色互換地為彼此著想?身為病人或家屬的大眾,把自己想成是醫生,以病人的健康為第一優先,讓所有醫療程序能循序完成,做出對病人最好的治療選項建議。而所有的醫療照護者,也把自己當成是病人或家屬,能夠體諒與傾聽,以溫暖的態度盡可能地詳細解釋。 沒有一個醫者想要害病人,也沒有一位醫者願意擔明知傷害卻仍硬行的責任風險。我們走在臨床的醫療照護者,初衷和最終的期望,都是以病人的健康為祈望。但是長官們呀你要記得,當「服務業導向」這句話從你口中迸出的時候,你粉碎的不僅是醫療照護業者的希望,更是其奮身為病人守護健康的初心。

參考資料
象形字典:服的象形字
象形字典:務的象形字
教育部電子辭典:服務的定義
EMBlib 服務業
醫師誓詞
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Declaration of Geneva (1948) Physician's Oath
行政院主計處 行業標準分類 第十次修訂 (105年 1月)
Wikipedia : 服務業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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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稱「醫療是服務業」 管媽爆:已強力糾正 2017/02/10
蘋果日報 黃信維/台北

衛福部長陳時中日前上任,但針對「醫療是服務業」一席言論,引發各界熱議。綠委管碧玲在臉書發文表示,她要呼應綠委林靜儀說的,醫療不是服務業,因為醫療涉及的,是絕高的代價,涉及生死、醫療面對的,是高度的未知與風險。基於此,這種事業,絕對是專門職業,不是服務業,要更多專業導向,而不是更多消費者導向。

管碧玲自爆,陳時中當時說出服務業時,我在第一時間已經在黨團群組強力糾正,我說:「我堅持醫療不是服務業,醫療是專業,千萬不要說成服務業,不要把它平庸化。為子孫,守住健康人權,醫療這塊,千萬守住,維持專業地位,要保護!台灣已經發展到把醫療當作服務在購買,過去,它被當作專業在信賴。(本會意見:很多職業都具有專業性,然而醫療是建立在醫師與病患的互動中,比其他專業更是嚴重影響到人無時無刻在意的健康。在此之下,若除去了人文的關懷,不去思考對病人最佳的利益,這就是醫療糾紛的開始,這也是醫療財團的「商品化醫療」,把病人都當成商品,在其「專業的提供」下,對各式各樣的「商品」改造。這「改造」是否恰當?要不要站在病人角度思考?當「專業」比人還重要,這就是專業凌駕人性,醫師自己拋棄了同樣身為人的身份,而屈就在「專業」的淫威下,受其「光環」保護,「作威作福」享受高高在上的「尊貴」,殊不知一位不站在病人角度來行醫的醫生,又如何能治好病人的病呢?名醫華佗也是走入人群服務人群,而非坐在廟堂上,受人來供養。)這是光譜的概念,已經發展到光譜的邊緣。當它是商品,那麼,價值觀就物化,五大皆空,因此而來。」(本會意見:你所謂的光譜如果是用來溫暖人心的,那將是受到人所喜愛與感激的。如果你所謂的光譜是用來照的讓人無法張開眼來生活,這樣的光又會讓人所接受嗎?後者就是醫療糾紛的火熱地獄(專業至上而失去了人文關懷,進而造成人的生命健康未真正受到重視),這樣的環境是誰造成的?受健保所惠,台灣的醫療資源充足,醫生的心態好壞兩者皆有,病人看病就像是買彩劵,有人幸運遇到有醫德的醫生,有人就沒那麼幸運,沒醫德的也許有技術好的,沒醫德加沒技術的,病人就醫受到的生命健康威脅將不亞於疾病本身了。如何把關好台灣的醫療環境,我想必須從心態改善,從新尋回身為醫師為人治病的使命感,思考人文與倫理,用專業做出對病人最佳的治療判斷,這才是真正的「專業」。)

林靜儀今天稍早也發臉書強調,最重要的一個觀念,就是醫療並非消費行為,國家在醫療政策的思維,就是讓民眾尊重醫療專業,而醫療人員秉持專業維護民眾健康。林靜儀認為,制度上必定得處理的,就是落實分級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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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關係進步了嗎? 2017/02/10
民報 戴正德(中山醫藥大學人文與醫學倫理教授)

一位大老問我,你回來台灣推廣醫學倫理已經快20年了,到底近幾年來台灣醫療生態及醫病關係進步了嗎?時間過得真快,當初回來時還是一位壯年,如今已變成一位弱邁多病的老人了。在還沒回國之前,我從未在台灣納過一分稅,或做過任何貢獻,卻在海外積極參與台灣人出頭天的運動。直到有一天,一位素昧平生的同鄉說,你們這些台獨份子,有種就回去奮鬥吧。

當年國民黨政府一黨獨大的脅迫,我突破恐懼,積極參與了海外台獨運動,在1997年回國時,本來已要聘請我的大學,後來因我列名黑名單,猶疑再三終不敢將聘書給我,轉至另外一所大學教授醫學倫理,推廣醫學研究倫理。

20年來,台灣的醫療生態因為全民健保改變了許多,而醫病關係也因為衛生當局強調醫學倫理,而進步不少。 至少在知情同意及醫病態度上,已經與30年前有很大的不同。在此分享三個親身體會的經驗,台灣媒體特別有興趣負面的報導,但我希望能更以肯定面向台灣。談談三個正面經歷,讓我對台灣醫病關係的進步感到驕傲。

2011年底,我的一位學生陳醫師,因即將升任主治醫師來看我,感謝我的教導與啟發,也順便為我做了簡單的檢查。他當天告訴我說:「老師你要去做進一步的檢查」。我心想,一直很健康的我何必浪費醫療資源,但幾週之後在他來電催促下,我還是去檢查。

不料,檢查結果發現我必須開刀,我開始煩惱了,這會是終結的開始嗎?我一生從未進醫院,要去那裡呢?也到處查詢資料,我打電話請教黃教授,他聽完我的病歷後,跟我說:「你放心,你來,我們會盡力照顧你!」

他的話堅決有力,馬上安定我的心。黃教授的醫療團隊為每一個案會診、互相探討才做出最好的醫療決定,也向病人清楚說明病情,減少不必要的猜測,在那裡我得到現代醫療團隊的照顧,以及護理人員親切的關護,這個照顧模式很值得在台灣推廣,就是因為那位學生的關心,及醫院醫療團隊的照護,使我能繼續在過了退休年齡後,還能在醫學教育上繼續貢獻所學,感恩不盡。

第二個經歷是,一友人曾在一家醫院發現必須切除之肝腫瘤,為了就近照顧,家屬把他轉到我剛好認識的陳醫師住診的醫院。陳醫師是肝膽胃腸專長,因之我請他關照,他與外科會診,發現其實只是肝血管瘤,並不必動大刀。因為他的細心與專業,這位病人免去了一個大手術。陳醫師本可以不必理會我的電話,但他關懷每一能救治的病人,用心診治,這是醫學倫理上切莫傷害的身體力行,也是醫學鼻祖希波克拉底的強調。醫師難道只為賺錢嗎?這個案例清楚的告訴我們,台灣的醫師知道他們的職責是救人,有令人尊敬的一面。

第三個經歷也是我的親身經驗,聖誕節前夕的禮拜五晚上,我忽然牙痛無比,而且牙根腫脹,疼痛異常,我熬到第二天,但剛好是週末,我的牙醫師休診,我自行服了止痛藥,想找一位牙醫師處理。忽然間想到一位剛從美國留學回來不久的李醫師在台北剛開了牙醫診所,聯絡到他。他聽我陳述後,馬上告訴我說可能是牙周病在我免疫力下降時發作了,他臨時把我安插在週一去看他,他用整個午休的時間為我診治,因為情況嚴重,須開刀根本修補已經漸漸衰弱的牙根。他不但手藝輕熟,而且關心病患的感受。最令我感動的是他已經取得美國醫師執照,也有大學要聘他去做教授,但他考慮之後還是回到台灣。為了更進一步照顧台灣患者,他又去加拿大深造。台灣的醫療生態與醫病關係改變了嗎?很明顯的,台灣在進步當中,身為台灣人,我以台灣為榮。有好的事跡我們要好好述說,讓大家知道,這樣台灣才能進步。台灣的臨床醫療已據有世界水準。希望台灣的醫病關係也繼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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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子宮切除等使用過度 全球醫療浪費情況嚴重 2017/01/09
經濟日報 記者劉忠勇

研究發現,全球醫療過度使用情況嚴重,像美國和台灣不當使用子宮切除術的比率各高達七成和二成,而在中國使用抗生素有逾半數,西班牙膝關節置換手術有1/4屬過度醫療。

路透報導,《刺胳針》(The Lancet)委託27位國際專業人士進行跨全球研究發現,醫藥和醫療經常過度或低度使用,導致原可避免得了的傷害且浪費寶貴資源。

調查發現,孕婦經常不必要的剖腹生產比率高漲,而簡單使用類固醇即可避免早產,但此醫療行為卻落後40年。

專家發布新聞稿說:「富裕和貧窮國家常見的悲劇,就是使用昂貴有時卻無效的技術,低成本的有效介入療法卻被忽略。 」研究主持人之一、波士頓Lown研究所所長 Vikas Saini指出,全球醫療失能,原因不外是「貪婪、競爭利益、資訊貧乏」,結 果造成「醫療行為欠佳的生態系」。

另一位研究人員Shannon Brownlee說:「病患和民眾都必須了解若他們的醫療體系不能解決這兩個問題的嚴重性。在美國,我們浪費了數十億美元原本可以改善全國健康的資源。 」

刺胳針期刊原文: Evidence for underuse of effective medical services around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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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名人堂/快速看診、洩露病歷淪常態 醫療倫理何在?2017/01/03
聯合報 黃達夫

近來,研究倫理成為熱門議題,有人說「造假」就像說謊,對錯再清楚不過,何必浪費時間上倫理課。的確,不能「造假」就像不能說謊一樣,是非分明。

但是,長久以來,在台灣學術界,論文「掛名」與使用假發票報銷研究經費,是上行下效,積非成是的歷史共業,所以,是非早已被混淆了!另如我認為醫師一診看上百位病人,誤診機率會增加,病房護病比太高,病人死亡率會增高,都是不負責任,違反醫學倫理的行為。

關乎性命 怎可快速診斷
可是,在台灣,醫界、病人都習以為常,反而認為我的想法很奇怪。不久前,還有個醫學生說,某醫院的醫師告訴他,醫院如戰場,哪有時間慢慢看,所以,醫師習慣快速做決定。

今天到醫院求醫的,多半是病情複雜有多種慢性病的老年人,或疑似癌症等嚴重問題的病人,必須花時間釐清問題的根源,怎可能花兩分鐘就做出診斷!可是,這位學生在醫界大環境耳濡目染下,認為一診看百位病人是正常的事,病人也不在意護病比,就像大多數的人不會覺得論文「掛名」有什麼不對一樣。

病歷守密 保護患者隱私
最近,另一個在報章被談論好幾天的事情,是一位藝人過世的消息,那天,有不同報社的記者打電話到敝院打聽消息。因為,醫院同事嚴守保護病人隱私的倫理規範,告訴記者「不回應有關任何病人的事」,所以,記者並沒有獲得任何資訊。但有記者就寫敝院不證實也不否認,這樣的報導並沒有把訊息傳達得很準確。

在國外,除非是公眾人物授權給醫院主動發布病情,一般記者是不會打電話問病人的事情。可是,在台灣,記者尚沒有尊重病人隱私的習慣。

事實上,根據醫學倫理、保護病人隱私的原則,連醫院裏的醫護人員都不能去看不是他們照護的病人的病歷。這樣的觀念,原來連我們醫院的醫護人員都沒有很清楚的認知。因此,經過宣導後,我們明白地讓同事們知道,凡走過必留痕跡,違規者會在電腦留下查詢的紀錄。

期待自律 端正醫療風氣
因為,積非成是的觀念不容易一下子改過來,我沒有十分的把握我的同事沒有違規。這次的事件正好給我抽查的機會。我請資訊部去看一下,是否有同事忍不住去查詢這位藝人的病歷,如有人違規,我們將直接讓違規者知道,他做了不應該做的事。

更進一步,除了再次提醒醫院同事不要做侵犯他人隱私的事外,我會告訴大家,從今以後,被查到違規者,就公布給全院同事知道。老實說,我一向主張給同事反省、改過的機會,我很不喜歡懲罰。所以,我希望同事們自律,下次抽查時,沒有人違規。

話說回頭,因為在台灣這個價值混淆、是非不明的環境下,很多錯的事情,大家都在做,就不知道是不應該做的事。所以,如果要改變風氣,還是須要盤點一下,一些在國內醫界、學術界,大家都在做,卻是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提出來在課堂討論,並且明白宣示,從今以後,錯誤的行為不再被接受,而且,必須付出沉重的代價,才可能扼止不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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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素養反思 經驗分享重拾熱忱
2013/01/05 中央社

台大醫院家醫科組成「醫療素養反思小組」,住院醫師說,互相分享臨床遇到的挫折,從中學習理性處理,思考行醫初衷。

醫學系學生畢業後到醫院工作,以醫學專業醫治患者,然而實際臨床上會面臨許多醫病溝通問題,是在求學時期難以從課本中學習到,對有些剛入行的醫師常不知如何處理。

為鼓勵醫師勿忘行醫的初衷及意義,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梁繼權兩年前推動「醫療素養反思小組」,帶領住院醫師分享與病人互動點滴及對事件的反思,並將討論集結出版「白袍裡的反思」。

參與反思小組兩年的台大醫院住院醫師陳冠儒說,求學時不論是報告或考試都只是就課本內容及文獻資料研討,醫學院必修人文倫理課程討論僅是短暫議題式討論,與畢業後的臨床工作仍有落差。

陳冠儒說,臨床工作中面對各種不同挑戰與任務,其中與人的互動是難度最高的,例如,可能已經盡力醫治患者,但仍無法取得病人的信任;看診比較久常出現病人推開診間門催促及與同事在工作上的摩擦,都是考驗自我情緒管理。

陳冠儒說,參加小組後,大家共同討論遇到的問題與挫折,發現這些問題其他同事也有遇過,經過小組互相分享與討論,學習他人處理事情的經驗、如何將工作做得比較好、以同理心看待,找回行醫的熱忱。

陳冠儒說,在反思小組學到以人為本,理性看待工作壓力引起的情緒,將情緒拋開,盡力幫助病人、不以病人為敵,營造良好的醫病環境,因為病人是有需要才求助醫師,而非以挑戰醫師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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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執刀1/加馬刀名醫揭亂象 拿研討會參加證當執照病患成白老鼠 2020/07/11
CTWANT

台灣「加馬刀」名醫之一的邱尚明,行醫20餘年,3年前退休,他如今爆料指控,台灣加馬刀手術規範不完全,有許多醫師無照執刀,造成10多名病患手術後產生不孕、失明等症狀,邱尚明甚至直接把話撂的明白,「有醫師只拿研討會參加證當作加馬刀開刀證書」。他質疑有醫師不把病患人命當回事,而主管機關衛福部又擺爛不管事。

邱尚明表示,根據他的了解,已經至少有超過10名不是他執刀的患者,因「延遲性放射線傷害症狀」導致發生不孕、失明、甚至癱瘓等情況。」他認為這些無加馬刀證照的醫師輕易執刀,「簡直是把患者當白老鼠試刀。」

本刊調查,加馬刀是一種「立體定位放射手術」,專門治療腦部腫瘤和血管瘤。患者固定頭部進入加馬刀儀器艙體後,以201根伽瑪射線,集中照射特定腫瘤,不用開顱、恢復期短,當天或隔天就能出院,而要取得加馬刀的正式執照至少得受訓1年。

但因為加馬刀輻射強,若打錯地方、用錯劑量都可能造成患者神經損傷。「如果醫師技術差,造成頭架脫落、用錯劑量,患者就會在加馬刀儀器內出血、嘔吐」。邱尚明說,許多症狀不是當下顯現,也許半年甚至1年後才會產生,「到時候若要追究是否為醫師執刀當中失誤抑或延遲性放射線傷害,恐難以界定,也形成醫療大漏洞。」

邱尚明指出,有部分醫師以研討會參加證充當加馬刀執刀資格證書,根本是拿病患生命開玩笑。

邱尚明表示,1999年他到美國匹茲堡大學UPMC中心受訓1年,取得加馬刀證照,但自己多年來看著醫師同僚從事「密醫」行為,實在很誇張。他舉例,有一個醫師參加日本為期3天的「論文研討會」,然後就以「參加證」充當加馬刀專業訓練證書。

他說,對比國外規定,加馬刀開刀時在場醫護均需經過嚴密訓練,連相關的行政或醫護助理都得接受3天講習,而「台灣合格加馬刀醫生,受訓領有證照的不超過10人!」

「衛福部根本擺爛」。邱尚明感概,主管機關衛福部放任加馬刀執刀亂象,甚至加馬刀專科醫學會已成立20多年,仍有許多醫師沒訓練證書,但卻照樣在進行加馬刀手術,直到去年邱尚明向衛福部舉發此事,但衛福部仍無作為。

針對加馬刀相關規範,記者在7月10日上午求證衛福部,但公關部門卻回覆,「所有長官都在進行2天的閉門會議」。要求記者寫下提問問題並寄e-mail至衛福部,還強調7月13日才能回覆。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如加馬刀執刀醫師退休或離職,該醫師的醫學物理學訓練課程證件得做更換,醫院必須「主動」提報給衛生局,如經查獲可罰5至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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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觸電痠麻感可別輕忽!名醫陳適安深受此病所苦 2019/02/13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國內電燒名醫、台北榮總副院長陳適安長期專注於心房顫動的研究和治療,20年來以心房顫動電燒術引領全球。但在醫療工作背後,他自己其實深受椎間盤突出困擾,曾因此疼到痛不欲生,導致一段時間無法站立及走路。不過他也因此真正體會到當病人很不舒服的心情,醫療工作更加視病猶親,也時時提醒後輩在看診之餘注意養生,別讓疾病也找上自己。

為什麼會發生椎間盤突出?陳適安受訪表示,合理猜測,是久穿重達14公斤的「鉛衣」釀禍。

陳適安說,民國80年初,那時利用心導管做電燒術的醫師較少,台北榮總包括他僅3位醫師在做,而他就包辦了一半以上的工作。做心導管手術就像在手術房開刀,因導管機有輻射暴露,所以醫師除要穿無菌衣,還要再穿一件鉛衣做輻射防護。

現在的鉛衣只有4到6公斤,但20多年前的鉛衣可重得多,大約有12到14公斤不等。當時,陳適安每周三天會於下午1點看完門診後,就接著進到心導管室一路做到晚上8點以後,還有一天是從早上八點連續心導管手術約12到14小時,算是非常耗費精神及體力的事。

大約於民國92年起,陳適安常覺得下肢會突然沒力或痠麻,腰部也常有一種突然被「電」到的痠麻感,「當時沒想太多,以為只是自己肌肉扭傷罷了。」但這情況沒改善,他還因雙腳太痠麻了,有時僅靠單腳力量站著做手術。

民國94年6月某天,陳適安坐在診間內的診療椅上往前彎腰,剎那間身體失去支撐力,整個人滑到地面上,因伴隨劇烈疼痛,他完全無法站立。跟診護理師被他嚇壞了,趕緊找來2位醫師把他扶上推床,再送進攝影室做核磁共振檢查。

「慘!檢查結果竟是嚴重的椎間盤突出,我胸椎第12節、腰椎第1到5節及薦椎第1節全部移位!」

陳適安說,因病情太嚴重了,當時的神經外科醫師告知,即使開刀,復發機會也很高,改由當時對疼痛治療專精的復健醫學部主任詹瑞棋協助他做牽引治療。

但是,他復健了2周仍無法站立,連坐著也痛,必須靠止痛藥才能撐著坐好,想當然耳,醫療工作幾乎停擺。「當時我才40多歲,完全無法接受自己的狀況」,連病人也在問:「陳醫師怎麼不見了」、「北榮電燒團隊是不是要解散了」。

當時,恰巧一名日本客座教授來醫院指導院內醫師經絡療法理論,詹瑞棋便問陳適安願不願意試試。他說,那時他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坐在輪椅上被推進大會議室,而日本教授就開始示範,大力推拿他的腰部及腿部經絡1小時。

「推拿真的很痛!」但靠主治醫師及總醫師接續幾天的推拿,經絡療法讓陳適安1個月後終於能出院返家。雖然他還是無法走路,得靠助行器,但至少好多了,也能看門診,但一周只能上班2到3天,且門診限號20人,每半小時就要休息一下。

陳適安說,他靠助行器走路的日子約3個月,後來雖不必使用了,但走路還是有一點跛腳。由於無法再承受鉛衣的重量,他不再親自操作電燒術,改靠監視及定位儀器輔佐,坐在控制室內判讀電燒訊號及部位,指揮醫療團隊執行電燒手術。

此外,他必須坐有靠背的硬式椅子,床墊也必須是硬的,所以身邊的軟式坐椅全換掉,且更注意自己的坐姿不歪掉,否則會使身體脊椎承受的力量太大。而太太也拉著他去學皮拉提斯,盡量抽空就做一下,增加腹肌及背肌力量。

因每次復發,就得請假幾天。陳適安靠著這些努力,終於從每3、4個月復發一次,慢慢進步到2、3年復發一次,而最近幾年好得更多,一年前開始減少束腰穿戴,「不然過去每天上班都得穿,連站著跟同仁說話不到5分鐘就得變換姿勢。」

「老實說,我現在右腳的力量依然不足,無法跑步只能快走,而且走路還是會有些微跛跛的,平常上下樓梯也得特別注意。」

陳適安說,椎間盤突出發病,是他生平第一次住院,但也讓他真正體會到當病人的不舒服心情。醫師常勸病人注意養生,有病就及早檢查及早治療,但自己卻常把病痛合理化,連他自己也是在發病剎那,才知道自己有椎間盤突出問題。

「現在回想,年輕時實在太拚命了!」他不只是奉勸學生,更奉勸各行各業民眾要注意職業傷害的危險性,例如得經常彎腰開刀的醫師或是常搬重物的送貨員等均應注意避免腰部傷害。「畢竟有的傷害無法治癒,得一輩子努力與它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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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病平台」再出發 讓我們繼續關心台灣醫療 2019/02/18
元氣網 醫病平台/賴其萬醫師

「醫病平台」專欄是在2016年6月1日由七位老、中、青三代的醫界人士以及三位非醫界人士共同發起, 在《民報》以每星期兩篇文章,週二由醫界寫出行醫、週五由社會大眾寫出就醫方面的經驗、感觸以及建議,到2018年12月28日一共發表266篇文章。我們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這個醫病溝通的園地,能了解不同立場的感受,從而進行建設性的討論,打破醫病之間的藩籬,達到互相尊重與信任。我們也有機會聽到醫療人員分享,他們如何鼓勵病人願意向照護者傾吐他們的感受,增加病情的了解,利用有限的醫療資源得到最好的成果;也聽到病人與家屬分享,因為個人或家人生病而產生的情緒壓力所造成的影響,以及由他們所提出的如何改善醫病關係的意見。 在「醫病平台」的初期,我們因為受到一位傷痛的家屬在病人過世後來稿的啟發,而邀請兩位安寧照護的醫師,做出理性與感性兼具的答覆,之後陸續邀請醫師對病人來稿陳述各種病痛就醫經驗的回應,包括「接受大腸鏡檢查的感受」、「視障」、「精神病」、「癲癇」等不同的情境,而展開深入的「醫病對話」。

我們在這專欄裡,也因為鼓勵醫學生的投稿,使我們發現在醫院實習的醫學生,如何珍惜病人願意給予他們初入醫院的實習機會,而呈現戒慎恐懼的學習態度,以學習提高他們對別人痛苦的敏感度。他們敘述自己學習「知識」、「技術」時,更能以「同理心」對待病人與家屬,而學得臨床醫學更重要的「態度」與「行為」。他們透過用心聆聽病人與家屬的苦痛,而學會將這些經驗用文字「表達」,因而對病人「因病而苦」有更深入的理解,而這種醫學生與病人、家屬密切關係的建立,正是目前醫學教育在「敘事醫學」的努力,希望促成醫生能對病人的病痛有能力辨認、了解、詮釋以及被感動,而因此提高醫生治病的成效。在這討論中,意外地引起過去對醫學生參與病人照護有不良印象的病人來文表達不滿,也引起熱心醫學教育的醫學院教師與參與「模擬病人」教學活動的志工分享他們對教導醫學生臨床醫學感人肺腑的討論。

經過這兩年七個月的經驗,我們更意識到許多醫病之間所發生的不理想情境,並不一定是醫療團隊或病人群組的問題,而是社會方面,尤其是來自政府的醫療政策,或是醫院的管理制度都需要納入討論。過去我們雖有少數文章來自健保政策、倫理、法律學者探討與醫療有關的社會問題,但我們也希望這再出發的專欄,可以更擴大文章的作者群,不再拘泥於週二醫療團隊、週五社會大眾執筆的形式,而將以每週一、三、五的三篇文章,希望除「醫療團隊」、「病人與家屬」之外,我們能夠有更多的「影響」或「關心」台灣醫療的「第三者」加入平台的討論,也希望政府官員可以利用這專欄與醫療團隊以及社會大眾解釋新的政策與願景。有必要時,我們將轉載過去曾在民報專欄發表過、與討論主題相關的好文章,以增加討論的廣度與深度。

我們這星期的三篇文章主要是介紹「醫病平台」專欄,除了這篇發刊詞以外,接下去的兩篇是轉載自「好心肝基金會」董事長許金川教授,以及「報導者」楊惠君副總編輯兩位為醫病平台兩週年出版的專輯所寫的序文。再下來的三篇文章將以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的一篇「落實以病人為中心:健康識能與醫病共享決策」拉開序幕,說明目前政府推動對醫病互動極為重要的政策,而後刊登過去由病人以及醫師不同的立場所提出的經驗。歡迎大家能夠踴躍投稿,讓我們在這醫病溝通的平台能分享更多的看法與建議,促進醫病的互相了解與尊重,也希望能因此促使台灣社會更重視醫病關係。我們的投稿信箱仍然是DrPtPlatform@gmail.com。

離開「民報」轉到「聯合報」,雖然這兩個報紙在政治立場被列於不同光譜,但我們深信醫療沒有顏色之分,關心台灣醫療的社會大眾不會因為所屬報社的改變,而影響他們對醫病平台的支持。事實上,過去元氣網也曾經轉載多篇我們在民報專欄的文章,我們也歡迎其他報章雜誌繼續他們過去對這專欄的興趣而轉載。我們更希望因為這樣的改變,我們得以接觸到不同政治光譜的群眾,而能夠更擴大讀者群與作者群。我們深信,如果這專欄能夠持續改善醫病之間的了解與關係,台灣的醫療品質將會更上一層樓,這將是眾所樂見的。

期待我們的共同努力,可以改善台灣令人憂心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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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學問大 最好的不一定是最適當的 2018/12/02
聯合晚報 許金川(臺大醫院名譽教授、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媽媽:「孩子,我們很忙,沒空照顧你,我們努力賺錢,把你送到最好的私校,住在那…!」

孩子:「將來我一定也很忙,也要努力賺錢,把你們送到最好的安養院!」

最好的,並不一定是最適當的,同理,在醫學上的有病治病,也是如此。

例如得了肝癌,如果只有二公分,有好幾種方法,斬草除根的角度來看,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切除乾淨是最好方法。10、20年前,對肝臟功能好,長在邊邊、容易切割的部位,身體狀況又很好的病人,的確是如此。但如果肝硬化厲害,或腫瘤長在肝臟內部深處,或心血管有問題,手術切除可能引起肝臟衰竭或心臟功能衰竭而致命。還好近年來發展出來的電燒方法,就是把針插入腫瘤處,在針尖產生高熱,將腫瘤殺死,其效果也與手術切除差不多,但也有其缺點,就是病人不能有出血傾向,腫瘤不能長在膽道旁邊,不能長在肝臟與腸子交界處,不然可能或引起內出血,或傷及膽道,或引起腸穿孔。

如此以上各種方法都不適合,那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乾脆換一個新肝──肝臟移植,但在台灣,肝臟移植最大的瓶頸就是肝臟來源缺乏,不少病友只能跨海到對岸求一線生機,因為現在是「人出得去,肝進不來」,除非將來可以像競選口號一樣,對岸的肝可以空運來台,肝進得來,人就不用出去了。

總而言之,齊家、治病、治國都是一門大學問,箇中因素各有巧妙,如何做最好,治國看選民智慧,在家看老媽智慧,治病就要看醫師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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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醫學會理事:醫美特管法與醫療安全—莫讓專業成為遮羞布 2018/06/04
蘋果日報 簡吉聰/亞東紀念醫院麻醉部主治醫師暨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

才剛從國外返國,醫美的朋友便通知我又有醫美診所麻醉出事了,希望聽聽我的專業意見;看了一下新聞內容,發現只是個腋下汗腺手術使用局部麻醉之後的事故,也如同一些新聞內容所說,跟拔牙類似的局部麻醉,其實不見得需要麻醉專科醫師在現場(註:但有些新聞使用了麻醉師的用語其實是錯誤的,國內只有麻醉專科醫師跟輔助麻醉專科醫師的麻醉護理師,麻醉師往往是坊間混淆視聽用),便笑笑地回覆朋友,這件事情跟麻醉科沒有關係啊!

只是過沒兩天,不管是一些醫療朋友的網路群組,或是一些其他科別的醫師朋友都跑來問說:「這個不幸的案例,醫美同行的都說是因為局部麻醉藥引發罕見的惡性高溫(Malignant Hyperthermia)造成的!」頓時讓一個無關麻醉專科醫師的事故,成為麻醉圈的大笑話!而對筆者來說,這種說法除了可笑,更顯得無奈與悲哀,畢竟每一個以為自己只是去接受個小手術的死亡案例,都是家屬心中永遠的痛。

其實這幾年美容醫學的蓬勃發展,發生的事故也不斷增加, 這點一直是許多家屬與專業醫療同業所擔憂的,也因此政府主管單位於幾年前結合各專科醫學會與醫改團體,針對《醫療法》第62條所述的醫療技術要做出配套的管理辦法(俗稱醫美特管辦法),甚至由於許多醫美事故都牽扯到麻醉的安全性,討論的辦法中更增列了針對鎮靜或麻醉的規範(附圖一)。

但由於特管辦法某些程度上會對執行美容醫學或麻醉的醫師資格做出了規範與限制,某些非專業的醫療團體紛紛跳出來反對或質疑,有的表面以規定過於寬鬆等同於就地合法為訴求,卻暗地裡只是希望拖住特管辦法的通過,當然也有專業團體的主張維護醫療專業權的旗幟,認為醫療是高度專業的領域,很難用條列式的法規來釐清所有的問題點,或是部分專科學會,在討論過程中一直本持著專業和安全,替民眾跟醫療安全發聲,但不管怎樣,這樣分歧的意見與紛爭,某個程度上導致兩年前特管辦法被擱置至今,也間接增加了這兩年出現更多醫美事故受害者的可能。

那何以類似最近新聞的事故讓人覺得可笑卻又無奈悲哀呢?舉例來說,類似醫美事故的案件,往往第一時間都會歸咎於麻醉藥物過敏,但筆者在一些媒體上都說明過,全身麻醉藥物的確會發生過敏,但機率其實相當低,遠低於民眾平常較易接觸到的抗生素或消炎止痛藥等,有時醫美事故主張麻醉藥物過敏,反而只是種推託之詞,來掩蓋並無麻醉專科醫師在場的問題。

又如同這次的醫美事故中有同業主張是「局部麻醉藥物」引起「惡性高溫」(見附圖二),但可笑的是,連公共電視影集「麻醉風暴」都有提到過,所謂的惡性高溫實際上主要是因為氣體性麻醉藥物與去極化肌肉鬆弛劑在部分帶有基因特異的人體上所引起的,目前實證醫學上,局部麻醉藥並不被認為與惡性高溫有關係,且惡性高溫確診也需要基因檢測或是肌肉測試等更進一步的判別!因此,與其懷疑一個實證上無關的藥物與併發症,不如好好討論是否可能是較常見的局部麻醉藥物中毒導致癲癇抽搐發作,進而導致橫紋肌溶解症或高熱等併發症,以及後續急救處置上是否有所疏漏或有沒有可以改善的空間!

更甚者,如果醫療同儕討論個案時,並非根據醫學上的研究做討論,而只是利用專業去誤導討論或堆築避責的可能,其實真的是種醫療上的悲哀,更是誤導許多後進的錯誤示範。

筆者相信投身美容醫學的醫療朋友們,有更多是為了民眾的安全與外觀在進行努力,有許多診所,在警覺到民眾對安全的渴求後,紛紛加強了安全設施與教育,甚至有整型外科診所為了安全,寧可砸下重金採購連一些小醫院都不見得有儲備的惡性高溫治療藥物—單挫林(Dantrolene),也有診所為了增加麻醉的安全,寧可把麻醉的安全處置委託給其他的麻醉專科醫師,讓自己能專心在醫美處置上。

但我也很清楚,還有很多診所在安全議題上的進展闕如,仍是思考著如何透過媒體宣傳業務,卻一直在規避安全問題與成本,而主管機關與專業團體對於這些不肖診所的規範也仍然無法追上國外,只希望除了依賴特管辦法外,這些同道能秉持自己的醫療專業來保護民眾。

對,任何的醫療行為都有它的風險,在醫院治病救命是如此,美容醫學也是,全身麻醉或鎮靜舒眠有危險,局部麻醉也一樣有,光是特管辦法也不能解決一切,因為特管辦法只是主管機關針對《醫療法》第六十二條所制定的辦法,加上醫療與日俱新,法律的規範不見得追得上醫療的進展,但也是因為這樣,醫療必須秉持專業,而所謂專業,其實包括了高度的教育、高度的自律、甚至須是客觀中立地守護公眾利益,這也是醫療與法律往往被認為是現代最早專業領域之一的緣由,也是主管機關何以須將醫療明定各個專科的原因,或許部分醫療同儕們也該時時捫心自問,當自己打著守護專業權的口號時,是真的從專業出發,還是把專業當成自己的遮羞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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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朱富美:黃慧夫醫糾案 原非不能逆轉勝 2018/03/24
蘋果日報 朱富美/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近日黃慧夫醫師因醫療糾紛案件一審無罪,二審被高等法院判刑,怒指「做醫生豬狗不如」引起注意。媒體報導的焦點多集中在應修法使已經確定的案件也能上訴,以及醫療過失案件應除罪化。但更值得討論的是,醫師面對醫療糾紛的案件,果真只有挨打的份?

本案是醫療糾紛中常見的醫師延誤診治及未親自診察的類型。法院認定的事實是病人於民國97年8月7日入院,由黃醫師實行右下肢「筋膜切開術」,手術後 ,黃醫師僅於7日、8日前往探視,其間至12日凌晨病人轉院,僅有2位值班醫師前往查看,因病情惡化,病人自行轉院後,經長庚醫院診治後施行右下肢截肢手術。

其實,面對醫療糾紛案件,同類型糾紛的其他無罪判決是醫師最好的教戰手冊。常見醫糾類型,包括醫師診治錯誤、延誤診治、用藥未告知副作用、手術未經同意、未親自診察、應轉診未轉診,不應轉診而轉診等。筆者曾經分析醫療糾紛無罪判決及醫審會的鑑定意見,發現將醫糾原因類型化之後,各類型的醫糾案件之所以能判決無罪,有其一貫的調查及論辯方法得以遵循,其中醫師是否力提中外醫學專業知識及實務做法,持續挑戰不利的鑑定意見更是關鍵。

以醫師遲誤診治為例 ,常見法院最終判決醫師無罪的理由包括:病人入院情形並非典型表現,縱醫師及時診治亦難回天;病人病程最後進展過速,非醫師所能預料;醫師雖未前往查看,惟仍透過其他方式得掌握病情等。

參考上述,則本案法院認黃醫師在病人術後5日,除前2日外未再前往探視,且無不能探視的理由,是造成病人無法及時獲得正確診治乃致截肢的原因。

惟對於團隊的醫療,是否應只論主治醫師個人,住院醫師的處理是否應視為主治醫師的分工、病人手術後的病程演變到需要截肢,是否為醫療常規上得以預見並避免等爭點。黃醫師當時如能參考遲延診治其他類案,提出專業論證請求法院再行調查,或請求再送鑑定,結局或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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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法官廖建瑜:勿信醫療刑事訴訟鄉野怪談 2018/03/30
蘋果日報 廖建瑜/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

司法不公幾乎已是所有抗議共同的起手式,因為司法是「軟柿子」,被稱為「恐龍」的法官在「法官不語」的大帽子扣下,也早已習慣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任人唾面自乾,久而久之,有一些法院判決被好事者加油添醋地流傳成鄉野怪談,尤其是醫療刑事案件,實值加以澄清,以免迷惑大眾。

怪談一:先進國家很少用《刑法》對付醫事人員。
此說法廣泛的流傳在醫界,姑不論《刑法》要「對付」誰,並非法官或檢察官能決定,而是立法委員決定哪些行為應該要用《刑法》加以處罰;在網路發達的時代,用Google大神,應該可以立即辨明此說之真偽,正確論點應該是先進國家沒有把醫師執行醫療業務排除《刑法》處罰之適用。

以德國為例,學者在2008年統計每年約3000件針對醫師關於醫療疏失之刑事偵查;再舉日本,去年由警察移送醫療刑事案件就有50件,不知德國、日本算不算論者口中所謂先進之國家?就連英國及加拿大醫療疏失適用《刑法》的案件也有增加之趨勢,太多的研究醫療法的學者都早已指出針對醫療行為有《刑法》之適用並非我國所獨有,為何要傳播錯誤訊息誤導民眾?

怪談二:法官要求醫師不能有失誤。
此說法認為法官要求每個醫師藥到病除,手術絕對不能失敗云云。然而從吳俊穎醫師醫療判決實證研究即可發現,法官心證受到醫療鑑定的影響達到83%,即使醫療鑑定不利於醫師仍有超過50%最終判決未認定醫師有罪,只有6%鑑定有利於醫師,法官會為相異之判斷,依上開研究結果,與其說是法官認定醫師有疏失,不如說醫療鑑定才是背後的影武者,而醫療鑑定是誰做出來?不是醫師本身嗎?

如果醫師自己之醫療行為無法通過醫界同儕之審查,是法官要求太高嗎?甚至有醫界前輩將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的案例,以問卷方式詢問45位醫師有高達95%的認為醫師的過失已屬重大,所以是法官要求過苛嗎?雖然其實法官不應該把裁判權柄轉授於鑑定機關或鑑定人,但在醫療專業前面不得不低頭,進行所謂「防禦性司法」,避免又被說成仇醫法官。

怪談三:醫療刑事訴訟過多導致「五大皆空」、「防禦性醫療」。
此說認為法院醫療刑事判決導致重症科別無人願意去,造成醫師為保護自己而進行過度檢查或低風險的醫療處置云云。然從我國刑事醫療訴訟起訴率在1996至1998年平均達23.1%,最高峰出現於2002年26.25%,之後除2007年曾出現24.14%數字外,起訴案件即往個別數徘徊,以去年為例僅起訴4件,且其中與僱用密醫相關佔2件,故實際醫糾案件被起訴案件僅降至2件。

若醫療刑事訴訟多寡會影響五大科醫師人數,理當呈現正相關,然從外科醫師人數佔醫師比率來看,2005年約9.5%即一路向下,到2014年只剩8.2%,最明顯是在2012年一口氣少了102位,逼得當時衛生署在2013年必須祭50.55億元,用於合理調整急重難科別之支付標準留人,顯然醫療訴訟減少或增加,是否為醫師選科之變因,尚乏依據,工時及健保給付可能才是。

至於防禦性醫療,即便是論者口中鮮少以《刑法》對付醫師之美國,仍時常被提及,因此有無醫師被《刑法》處罰,與會不會採取防禦性醫療實在看不出關聯性,醫師為了避免成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對象而出發之醫療決策,自非基於對患者最大利益之考量,但若欲完全避免,除非醫師完全豁免民事責任,然而有人敢如此主張嗎?

怪談四:醫師有罪率世界第一。
此說認為醫師被法院判有罪比率世界第一,藉以說明醫師在法院的弱勢。實情是日本醫療刑事案件起訴率26.02% ,德國是35.7%,我國僅8.67%,有罪率日本是94.34%,德國是14%,我國則是18.4%,若單純比有罪率,要說我國是世界第一恐怕言過其實。從總體比較而言,我國一般案件起訴後有罪率達95.24%,因此要說醫師容易被判有罪,亦顯然眛於現實。應該要被課責的是為何起訴後無罪率偏高,這樣所造成的訟累,才是對醫師的傷害。

我國醫療刑事訴訟確實仍存在很多缺點,例如專業法庭建置、醫療鑑定無法接受交互詰問、因果關係認定等,仍有待改進,但絕對不包括上開與實情不相符的抹黑,輕易地脫口而出的司法不公,並無法使司法品質改善,而遭貶低不受信賴的司法,即使可再上訴第三審、第四審又有何用?

參考文獻
洪國華,台灣醫療刑事追訴之現狀與政策走向,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2013年
吳俊穎、楊增暐、陳榮基 ,醫療糾紛鑑定意見對法官心證之影響,科技法學評論,2015.07
McDonald, Fiona, The criminalisation of medical mistakes in Canada : a review. 16 HEALTH LAW JOURNAL, 1-25. (2008)
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月旦法學雜誌,2009.07
Marc S. Stauch, MEDICAL MALPRACTICE AND COMPENSATION IN GERMANY, 86 Chi.-Kent L. Rev. 1139
吳志正,醫療過失刑罰化之現況與變革,月旦醫事法報告,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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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醫護人員沒有颱風假 2017/11/07
聯合報 黃達夫 和信醫院院長

報載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蔣萬安質詢時,表示「勞工放颱風假是否入法,必須要收集更多相關的資料以後,才能決定。而且,部分職業有特殊性,以過去自己擔任醫師為例,「醫療人員是沒有颱風天的」。的確,碰到天災人禍時,醫護人員更須上工去幫助人。

冒雪步行到院
這讓我想起,我到美國第三年,在北卡杜克大學擔任專研醫師,那年冬天下了一場大雪,學校停課,公司、商場也都關門,但醫護人員還是會各自想辦法到醫院。在無法開車的情形下,我從我的公寓出發,準備花上一至一個半小時步行到醫院。

記得那天積雪很厚,走得很費力。中途,突然有部吉普車在我身旁停下來,這位先生叫我上車,問我要到哪兒去?然後,送我到醫院。他說,他是開業小兒科醫師,正好要到距離杜克大學醫院不遠的社區醫院看病人。

後來,我兒子出生時,被問到準備找誰做他的小兒科醫師,因為產科醫師必須與小兒科醫師做好交接工作,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一年前幫助過我的Dr.Douglas Rice。結果,他照顧我兩個孩子直到他們上大學。

特殊職業倫理
是否要放颱風假?賴院長舉例「即便停止上班上課,但國軍、警察、消防、醫護人員和記者等,都得基於工作需要,站在職場上繼續發揮功能,這是職場的特殊性」。我更相信會選擇這些職業的人,都有特殊的人格特質,具備想幫助他人的強烈使命感,把他人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這也是特殊職業的基本職業倫理。

29年前,我回到台灣,成為一所醫院的管理者,我除了要照顧醫院的病人,也必須照顧我的同事。因此,我非常不歡迎颱風來襲的消息。因為,我必須做開不開診的兩難決定。經常,我都是從前一天晚上追蹤颱風的路徑到清晨四點,然後,做出最後的決定,以便通知所有員工與病人。

醫院規定,行政部門只須調度最精簡人力,足以讓醫院運作即可,醫護人員可自主判斷風險,能上班則上班,若有安全顧慮則不勉強。個人認為這樣還算合乎情理,多年來,運作還算順利,也沒造成員工太多的困擾。

不宜自我貶抑
這回立委蔣萬安提案修法,是要保護勞工權益,明文規定勞工得以比照公務員放颱風假。個人覺得這個提案還很合理,但也很難讓我不聯想到醫師納入勞基法的爭議。

個人認為人各有志,當每個人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了醫療工作做為終身志業時,我們就已經許下承諾要嚴守醫療的專業紀律,把病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先。尤其,醫師是台灣社會最頂尖的菁英,醫界集體應該發揮最大的智慧來為自己的志業,訂定病醫雙贏的醫院治理準則與規範,以維護專業的尊嚴。不宜自我貶抑為弱勢勞工,去要求納入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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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要我照胃鏡 4個月2次 2017/09/17
聯合報 李月治

媒體報導,長庚婦產科醫師因為不當做子宮鏡致死胎,相關單位要調查是否有濫用子宮鏡檢查。

去年底我因腸胃不適,去某醫學中心做檢查,醫生建議照胃鏡,這樣才有健保給付的胃酸逆流特效藥。我乖乖照了胃鏡,輕微胃潰瘍,遵醫矚吃藥,每兩星期回診;吃了四個多月藥後,我告訴醫師症狀改善許多,只是偶爾胃會有點悶痛,可能跟我個性容易緊張壓力有關,但醫生又建議我再做一次胃鏡,說這樣才能再開立健保給付的藥,我馬上拒絕,最後醫師不再勉強,只開了些藥就讓我回家了。

我們當然尊重醫師專業,大多數病人也都會聽從醫師建議做檢查,但或許只有醫師最清楚,哪些檢查是對病人有利的,哪些檢查是重複且不必要的...

如果為了商業利益,昧著良心過度醫療,不僅浪費寶貴的醫療資源,還讓病人冒著生命風險,實在有違醫德。台灣健保制度舉世稱羨,該好好珍惜,無論是醫生還是病人都不能隨意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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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好當醫生?嚴長壽:很多人走錯行 2017/06/13
中國時報 林志成/台北

公益平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嚴長壽昨表示,國內大學生在畢業典禮 上無法靜下心來聽一個有經驗過來人的叮嚀,顯示他們人文素養及成 熟度不夠。花蓮門諾醫院前院長黃勝雄則說,MRI(核磁共振儀)診 斷不出失戀的悲傷,醫生的憐憫心、愛心無法被機器人取代。

台北醫學大學昨舉行畢業典禮,典禮前先由嚴長壽與黃勝雄以「實 踐中體會的公益與活出來的醫學人文」為主題進行對談,與北醫校友 及師生分享大師經驗。

黃勝雄說,他很擔心醫生的未來,現在任何人只要手握滑鼠就可以 得到世界的消息,人工智慧將取代很多醫療線上的人,以後X光或心 電圖判讀讓電腦來就行了,若醫生缺乏愛心、耐心、人性及創意,將 沒有太多存在的功能。

黃勝雄表示,許多醫師在看診時,幾乎不看病人,而是眼睛一直盯 著電腦及寫病例,「但即使是高階的MRI,也診斷不出失戀的悲傷」 。他認為1位好醫生不能只是盯著電腦,而是要去觸摸病人的手及脈 搏,讓他們感受到憐憫及同理心。

嚴長壽則說,台灣很多醫學院醫生都走錯行,他們只想證明自己的 考試能力,但對於醫生工作卻缺乏熱情。他接觸過許多醫界的管理階 層,都一致認為醫學生成績達到某一程度就可以,重要是對醫生工作 能否真心投入。

嚴長壽指出,現代人某種程度已被機器取代,以他自己來說,記不 起超過3個人的電話號碼,他更發現很多人沒了手機跟沒命一樣。未 來,醫生的一些工作會被機器人替代,但有一些取代不了,那就是人 文思考、溫暖及關懷。

對於國內大學生的人文素養,嚴長壽表示,他最近看了哈佛、史丹 佛及麻省理工學院等世界20多所知名大學的畢業典禮影片,都是台下 幾千個學生鴉雀無聲在聽講,但台灣卻不是這樣。

嚴長壽說,國內大學畢業典禮中,台下常嘰呱一片,然後校門口還 有商人在賣Hello Kitty或米老鼠的氣球,這不僅突顯出美學觀念及 心智的不成熟,學生靜不下心來聽一個有經驗過來人的叮嚀,也讓人 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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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問題不在醫師「養」病人!而在M型財富分配不均 2017/05/24
蘋果日報 劉競明/林口長庚醫院助理教授主治醫師

無論國外雜誌如何評斷台灣健保的功過,有一點是不可諱言的:「台灣健保係以極低廉的成本,做高水準的產出!」健保虛假的滿意度事實上是用醫師薪水當「提款機」?得出來的後果!在筆者民國77年七月初入醫業時,專科醫師制度剛成;那時最大的詬病是公費醫師, 根本無法接受完整的專科醫師訓練。在1995年四月當筆者還在美 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讀書時,那時候成立的健保最大的問題是「論量計酬」(fee-for service)!論量計酬並非不好,而是如此之制度形成醫界的自私自利、向錢看齊。

「衝量」成為台灣各級醫院各級主管們, 念茲在茲的口頭禪?連說夢話時都不忘衝量賺錢! 後來各級醫院陸續實施張錦文醫管前輩,引進的績效制度。所以醫師的薪水看績效;醫院是否賺錢也看績效? 無績效就別想在醫院活下去?每一專科的病人又太專一化, 醫學中心分專科,小醫院也分專科?聯合診所也有專科! 病人看病就到處跑?

醫學中心為了衝量而廣開門診;白天,晚上、週 末,假日;還有清晨及午休、黃昏門診?讓人大開眼界。病人看門診時,還抽菸;住院時推著點滴架到處跑時,更不忘吸菸! 政府似乎對公共衛生及病人衛教這一塊, 始終拿不出決心與方法去做!國民健康署應該做的健康保健與促進? 事實上很多區塊都被有心人士,拿來補助健保給付? 該做健康促進的經費,最終又回到醫療?對於慢性病的防治:高血壓 、糖尿病,腦中風後遺症、心血管疾病及癌症預防等, 健康署做得不夠!

腎臟內科對洗腎病人之增多, 其實是政府放任許多櫃台及電台推銷不明藥物的後果? 該做前端健康促進未做?政府首長卻怪罪醫師「養」病人? 這實在是很奇怪的說詞!換言之,癌症專科養病人應該更兇?「養」 到病人傾家蕩產做免疫療法及重粒子治療嗎?30年前選內、外、婦 ,兒大科者,非全班前幾名還選不到?現在卻乏人問津?

其實現在年輕醫學生很聰明,他們看到他們的老師們到年長就被減薪 、減診,在無退休金之下當然還要繼續辛苦工作, 卻未必賺到相當對價的給付? 其實實務經驗與教學傳承永遠是老醫師的專長;衛福部撥下來的「 錢」常常在管理高層就分光了?還要擔心萬一發生醫療糾紛, 還必須擔負「割地賠款」的責任?這些大人世界的作為與舉措, 當然讓這些小朋友們在選專科時,有不同的考量!

最大的問題在未來重症專科將愈來愈少合格醫生? 就像現在產科醫師遭逢「少子化」,就算英雄也無用武之地!未來20年後的重症病人卻極可能找不到合格外科醫師去為您開刀? 心臟外科的給付對比其他「悠閒專科」? 請問哪位年輕醫師會立志當心臟外科醫師呢?

如果我是健保署長?筆者會優先解決上述之問題;而非在乎醫師去「 養」洗腎病人還可以順便做前瞻性臨床研究, 幫助個人升等賺更多錢,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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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台獨綁架民眾健康! 2017/05/26
中國時報 林金源遠望雜誌社社長,石佳音為共同作 者

評論世界衛生大會(WHA)拒絕台灣代表參會一事之前,必須先釐 清一真相:台灣從未「退出」過聯合國,「台灣重返聯合國及其下屬 組織」的主張,不是愚昧,就是別有用心。

聯合國成立於1945年10月24日。中國不但是創始會員國,並以當時 的國號「中華民國」被載入《聯合國憲章》,成為5個「安理會常任 理事國」之一。

1949年國府撤退台灣,但直到1971年,在聯合國裡代表全中國的仍 是中華民國政府。在此期間,大陸並沒有「退出」或「離開」聯合國 ,只是被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罷了。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通過「275 8號決議案」,決定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全中國。當時「退 出」聯合國的只是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團,不是台灣。所以,台灣作 為中國的一部分,自始就在聯合國內。只是代表中國的,在1971年以 前是中華民國政府,1971年以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758號決議 只處理「哪個政府代表中國」的問題,並不涉及中國主權範圍,何來 台灣退出聯合國一說?

聯合國下設以主權國家為成員的組織,世界衛生組織(WHO)就是 其一。從WHO在1948年創立直到1971年的23年間,中華民國政府代表 全中國參與該組織。WHO下設世界衛生大會,成員國可邀請其他政治 實體或組織,以觀察員身分與會。但早年由於「漢賊不兩立」,中華 民國從未邀請北京參加,更別說主動通報醫療訊息給對岸。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5月18日指控大陸「完全否認中華民國存在,自 1949年來打壓從未間斷,讓台灣民眾不滿情緒累積。」並表示「絕對 不會接受一中原則」。張主委說出背離事實的謊言。事實是:台灣從 1949年至1971年完全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台灣拿著「一中原 則」打壓大陸從未間斷。反之,台灣自己從1997年以後,放棄了當年 用來打壓大陸的「一中原則」,開始試圖繞開「中國」,另以各種自 外於中國的名義申請加入WHO或參與WHA,但皆因違反2758號決議案的 「一中」精神,當然無法成功。

不過,大陸並未忽視台灣民眾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權利和需求。早在 2003年,就台灣參加WHO的問題,大陸就曾建議在中國代表團內留有 台灣代表的名額。2005年5月連、宋訪陸時,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主動 表示在未來兩岸談判中,可優先討論台灣以適當身分參加WHO相關活 動的議題。2005年5月14日,大陸與WHO還就此問題簽署「諒解備忘錄 」。當時大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代表沙祖康表示:「兩岸應自行 解決衛生健康問題。目前是存在政治問題,但疾病不會等,因此,中 國與WHO先簽訂MOU,作為兩岸達成協定前的特別安排。」

可見台灣無法參加WHO或出席WHA,不是因為大陸打壓台灣,而是因 為張小月說的「絕對不會接受一中原則」。台獨為了爭取獨立的空間 ,決心對抗聯合國的「一中」原則,寧可犧牲民眾在醫療衛生方面的 權利和需求,也不接受大陸的善意安排。

蔡英文明知只要回到中華民國憲法、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及「一中 」原則,立即可參與WHO和WHA。但她寧可捨近求遠,訴諸國際,還要 衛福部長拋下尊嚴,帶領大小官員到聯合國打游擊,出洋相。請問蔡 英文最在意的到底是國人健康,還是台獨的國際空間?綠營指責北京 「以政治干預健康」,實質上卻是它綁架民眾的健康作為肉票,向北 京及聯合國勒索台獨的國際空間,進而愚弄不知已成肉票的台灣民眾 ,和它同仇敵愾,一起反中。

國際社會有其遊戲規則。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WHO有關會員 國及觀察員的規定、北京和WHO簽訂的MOU,都是規則的一環。綠營對 內愚弄人民,對外不守國際規則,在國際場合撒野。最後犧牲的還是 台灣民眾的尊嚴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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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名/網路健康資訊多 專家都不專家了! 2017/05/15
元氣網 黃揚名

日前新聞報導中提到瓊瑤女士聽了侯文詠醫師的建議,決定讓丈夫插鼻胃管,事後有很多的討論,到底這個管對於病患的影響究竟是怎麼樣,多數的民眾恐怕也是霧裡看花。其實,這只是冰山一角,沒有醫療專業訓練的民眾,在面對這些醫療相關的資訊時,簡單來說,就是無所適從。

有些婆婆媽媽喜歡看電視名嘴的節目,節目中確實也找了一些專業人士來做說明,但是專業人士在電視上講的話,我們就可以完全信賴嗎?恐怕並非如此,因為這些專業人士也是就自己的相關經驗,提供了他們覺得最好的做法,但是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如果盲從了專業人士的建議,而沒有考量自身的狀況,恐怕會得不償失。 同理可證,如果你是諮詢了自己身邊的專業人事,同樣也是需要多做一些思考,不要只信賴單一來源的建議,因為每個專業人士的經驗都是不盡相同的。

相較於年長的一輩傾向相信電視上、身邊的專家,年輕世代可能更著迷於網路上的傳聞。去年在大陸就發生一件憾事,有一位年輕人魏則西用百度搜尋找到了一個治療自己罕見疾病的方式,殊不知那個治療方式早就被認定是有問題的。結果,他後來因此喪命了。雖然在台灣還沒有這樣的社會新聞,但有多少人因為信賴網路上的醫療資訊而受害,恐怕也不在少數。

最近,關心醫療新聞的朋友可能有留意到國外有研究發現喝代糖的可樂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甚至是失智症的風險。這是一篇發表在Stroke期刊上的長期追蹤研究結果,以期刊的影響因子來看,算是醫學類期刊中表現中上的期刊,顯示其研究有一定程度的可信度。但是,對於一般民眾來說,誰會去關注研究究竟是怎麼做的,結論又是怎樣的呢?

英國國民保健署在他們的網站上,就針對這個研究結果做了很詳細的說明,用白話的方式告訴大家這個研究是怎麼做的,真正的結論又是什麼,以及研究有哪些限制。他們最終的結論是,由於這個研究的諸多限制,沒有辦法證實喝了代糖的飲料絕對會提升中風、失智的風險。但是,他們認為最健康的飲料還是白開水!

無奈的是,在台灣的民眾,鮮少能夠接受到如此完整、中立的醫療資訊。而且民眾的心態也會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覺得既然研究結果這樣說,那我還是小心一點好了。當這個醫療新知是無害的,那就算了;如果這個醫療新知是可能有害的,那影響可能就很大了。像日前歐美興起一陣拒絕施打一些傳染病疫苗的風潮,就是頗有爭議的;抑或是在台灣每年都要討論孕婦該不該施打流感疫苗這樣的議題,均是如此。

所以,對醫療健康領域不熟悉的民眾,到底該怎麼面對各式各樣的新知呢?有幾件事情是各位可以做的:一、不盲目相信:即便是權威級的人士所提供的醫療健康資訊,也不在第一時間就盲目相信,多方比對,若能夠做一些深入的了解就更好了;二、尊重科學的證據:雖然科學證據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確,但尊重科學的證據是重要的,不要隨著民粹起舞;三、體悟個體差異是必然存在的:因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別人認定有效、正確的醫療新知,不一定能夠解釋你的狀況。

在資訊爆炸且迅速擴散的年代,如何聰明的選擇資訊,是每個人都該學習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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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人身上學到的醫病關係課 2017/04/11
民報 醫病關係 劉介修(醫師)

學醫之後,便開始會不時接到家人的電話,詢問有關他們的醫療問題。這樣的情形,即使在我已經離開台灣之後,仍然沒有間斷,三不五時會接到親友的越洋電話,希望能夠聽聽我的意見。身為一個醫者,在診間看診,做出醫療決策,卻很少有機會看見這些病人求助行為的另外一面。

家人的來電,大部份的時候有兩種狀況。
第一種是「尋求醫療資源」,這類的情況主要包括詢問應該看哪一科,應該找那一個醫師,或者拜託幫忙掛某個醫師的號,幫忙轉診到醫學中心,或幫忙「喬病房」。

第二種狀況是「諮詢第二意見」,通常是在親友已經去看完診,醫師給了醫療處置的建議,比如說開刀,然後親友不知道如何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抉擇,希望能夠聽聽你的意見。

親友的詢問,常讓我有機會開始看見那些原來自己在診間問診,看不見,也問不到的「病史」。他們會說著他們擔心的事,他們覺得醫療體系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原來,當醫療人員待在診間,做出醫療決策之後,病人和他的家屬如此輾轉難眠;原來,病人來到診間之前,東拜託西請教,花了多少力氣和焦急。

坦白說,我以前遇到親友的拜託,常常不知道怎麼處理。一方面是對於病情的不了解,更多的時候,也並沒有發現醫療人員的處置有什麼不妥的地方。後來,我開始試著多聽親友的說明,試著了解基本的病情,親友看診過程和醫療人員的互動,以及看診醫師給予的後續處置建議。

「這些醫生都有說。」
「這些檢查醫生都已經排好下禮拜要做。」
「他就說是不好的,其他我不清楚。」

初步瞭解之後,如果遇到不熟悉的領域,我會試著請教醫療同儕,或者去找資料,更多認識相關知識。我發現,雖然每個醫療人員說明病情的仔細程度可能差異,不過,在給予病人的醫療處置和建議上,很少有什麼十分嚴重的錯誤。因此,面對親友的來電,我大部份的時候沒有幫上什麼忙,許多時候只是聽他們說,釐清一些尚未清楚的地方,給予一些信心和支持,建議後續看診可以注意的事情等。

台灣的醫療體系在便利和品質上有一定的水準,而醫療人員也在相當有限的看診時間中,盡可能地說明病情和處置。可是,為什麼我們的親友和病人仍然如此不安和焦慮?

後來,我漸漸發現,其實親友的諮詢,可能有比「處置本身」更根源的原因。

第一個是「擔心」和「不知所措」。
近年來的醫病關係,慢慢轉變成一種「消費者關係」。各大醫學中心,各大名醫的診間似乎已經變成一種販售名牌的櫥窗。病人和家屬通常費盡了時間精力,終於掛到號,看起來很「自由地」找到了自己想去的「專櫃」,然後醫療人員也變得愈來愈像銷售服務員。比較好的情況是,他們會把醫療處置的各種選擇,利弊得失都說過一遍,然後交給病患去「選擇」。

作為一種「消費者關係」,其實醫療人員這種做法,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對。不過我常在想,作為一種「醫病關係」,當醫療人員「冷冷地」把各種「選擇」講了一遍,好像有什麼東西,沒有辦法在「名醫專櫃一次性的消費」當中達成。換句話說,光憑醫療「權威」,其實仍不足以讓人安心。

第二個是對「公平性」的存疑。
我以前都一直覺得,當前台灣的醫療體系「很公平」,每個人想去哪裡看,想給誰看,想做什麼檢查和處置,一切都很自由和平等,一切也都有規矩和程序。因此,以前接到親友請託「關說」的電話,常會覺得很生氣,也因此得罪了很多親友。

可是,為什麼還是會常接到要幫忙掛號,幫忙喬病房,幫忙「關說」的電話?

後來發現,在台灣很可能沒有人相信「不用靠關係」的這種說法。即使很多地方醫療資源其實很充足,很多醫院其實病床常常很空、還擔心沒有「塞滿病人」,但病人還是希望打一通電話找人「關照一下」。這些「關說」,表面上看起來是一種「找特權」,再仔細想,其實也反映了醫療體系的問題:沒有人來「守護」不同醫院和醫療人員之間的轉介和銜接。結果是,你有親友當醫師,就去找他;如果沒有,就自己想辦法。

其實醫療本來就是一種高度「關係性」的領域。具體來說,病患希望能找一個可以信任的人,來告訴他「在不知所措的時候可以怎麼辦」。那不僅包括了醫療處置的建議,也同時包括了病人和家屬在「醫療體系」轉來轉去的全面性規劃和銜接。但是目前的狀況是:民眾需要「自己想辦法」來連結和拼湊他在不同醫療人員、不同醫院之間,以及其他社會資源(如長期照護)的「照護拼盤」。但是,誰能夠「拼得好」,除了各憑本事,也隱含了社經、教育程度的不平等。

換句話說,當我們的醫療體系沒有把這個「守護性的照護管理制度」建立起來的時候(比如健全的家庭醫師制度,社區型的健康照護管理中心等),表面的「便利」和「自由」,很多時候其實製造了更大的焦慮和不平等。

結果是,在「總體經濟」上看起來完美的台灣醫療,仍然沒有讓人覺得安心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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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與疾病的對話/林俊昌走過血癌化療 帶家人單車環島 2017/03/31
聯合報 口述/林俊昌醫師

我是基督徒,面對死亡很坦然,但確診罹患白血病當下,內心湧起對太太和孩子的不捨,為了打敗病魔,我很快接受治療。感謝太太和孩子的陪伴,讓我撐過最苦的時候,學會放慢步調,珍惜身邊人事物。

我有跑步習慣,2012年春末卻發現跑步會喘,無法跑完原先設定的公里數,而且感冒不容易好。原以為肺部出狀況,先請胸腔內科同事幫我拍胸部X光。

被建議趕快住院
當年8月,我的右手腕開始發痛,痛到影響開刀工作,懷疑是關節炎,改找免疫風濕科同事檢查。同事請我抽血,當天晚上卻接到血液腫瘤科同事陳功深來電,他直白地說:「你血液細胞長的狀況不太對,建議趕快住院。」我心中有數,一定是狀況緊急,否則同事不會要我住院。

當天太太恰巧帶4個孩子到宜蘭參加家族旅遊,尚未返家,我掛完電話,馬上通知太太我要住院檢查,隨後收拾行李回醫院去了。雖然當時狀況不明,不過孩子事後告訴我,太太開車從宜蘭一路哭回台北。

我動作很快,住院當晚就做血液抹片,隔天接受骨髓穿刺,確診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身分正式從醫師變為病人。因想盡快治療,呈報主任後,由同事分攤我原本安排好的門診、開刀及值班,我就裝上人工血管,準備化療。

白血病俗稱血癌,我決定將生病當作上帝給我的功課。

4次化療熬過來
我總共化療4次。首次化療,每天睡覺起床,枕頭上會有一堆掉髮,當次出院乾脆理成大光頭。心情沒受影響,但天氣冷時頭很涼,出門需戴頂帽子。因化療會把我的白血球數殺到將近0,使我虛弱無法站立,必須注射升白血球藥物、待數值回復正常才能出院,每次化療均得住院一個月。

第二次化療,我可能因為藥物過敏,或抵抗力太差引起病毒感染,全身起紅疹,極癢難耐,抗生素治療拖了三周才減緩。第三次化療則因感染發燒,冷到發抖;第四次化療則傷到了腸黏膜,嚴重腹瀉、喝水也拉,無法進食,只能空腹打點滴。

因我的白血病基因類型不需接受骨髓移殖,所有療程在2013年2月結束,正常來說,5年內沒復發就算痊癒,至今已過4個年頭,血液檢查追蹤均沒問題,雖然主治醫師、同事陳功深說可以放心,但我仍不敢大意,明年才是真正關鍵。

體驗病人的感受
我生病時,4個孩子還小,老大小六、老么小一,因治療期不短,我擔心突然在生活中消失,會讓他們焦慮,第一次住院時就請太太把他們帶進病房,我當起老師,向孩子解釋我的白血球不乖、該怎麼治療、風險是什麼,讓孩子有概念。

療程結束後,我和每個孩子單獨約會,帶大女兒去吃早餐時,她告訴我「很害怕失去爸爸」,還哭了出來,我才曉得,孩子其實承受很大的壓力。當然最辛苦的人仍是我太太,她為了陪我住院,得請岳母及朋友代為照顧孩子,對我的病情也很擔憂,住院期間我們不斷讀經禱告,內心才平靜許多。

事實上,治療期間因放不下老病人,我仍會在體力許可時看門診,一個門診限號5到10人。不過大病一場,讓我真實「品味」當一名病人的感受。

過去都是我替病人開刀裝人工血管,這次卻是我躺在手術台上,雖知道每個步驟,挨刀那一剎那仍很刺痛;隔天接受骨髓穿刺時也很痛,還能感受到器械穿進骨頭內。

這些體會,讓我後來為病人裝人工血管時,特別注意麻醉,讓下刀經過的傷口及切除範圍,麻醉都能「打好打滿」,解除患者痛苦,而每個手術步驟也會耐心向患者解釋。

病人不知如何做醫療決策時,我也盡可能解說每個治療方案的優缺點,把病人當作親人看待,提供最適切的建議。

帶家人走向戶外
生病前我的工作量龐大,光是肝臟移植手術就需耗時8到12小時,胰臟及肝臟手術,也得耗時4到8小時,不只常規排刀,內科緊急會診也多,每年假都放不完,奉送給醫院。

病後同事對我特別貼心,緊急會診少了,值班也少了,讓因病停止博士班的實驗,有了時間能順利完成畢業。同時我也體悟,工作並非一切,用光每年休假,帶著全家參加教會服務隊,一起泳渡日月潭、騎車環島。

此外,我也開始執行帶病友爬山的計畫,包括陽明山、草嶺古道等,甚至帶著3名肝臟移植病友登玉山,另有10幾名醫護隨同。病友有挑戰目標,能達到好的鼓勵效果;醫護看到病友挑戰成功,也會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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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怎麼突然變成這樣? 2017/04/05
民報 醫病平台 廖博文(新陳代謝科醫師)

十五年前,我被派到聖保祿醫院支援。照顧的學長請家屬來醫院,準備與家屬說明老太太的病情,與接下來的插管及後續照顧問題。

家屬之一是幾天前從美國趕回來的兒子,套句醫院裡常用的說法,(雖然我現在想起來有點慚愧),為了表現自己的孝順,一到病床旁就大聲地問著學長:「我媽媽怎麼突然變成這樣?」……值班累到快抓狂的學長一聽、瞬間暴怒,回答他說:「什麼叫你媽媽突然變成這樣?我照顧你媽媽多少天了,一次都沒有看過你,什麼叫你媽媽突然變成這樣……」

結果大家就為了是不是「突然變成這樣」大吵一架,然後家屬撂下一句:「我媽媽如果怎麼了,我就告你!」……一句話抹煞了大家過去所有的辛苦照顧。一直到前幾年,我想到這件事情都還很替學長不平,覺得如果當時面對這樣的家屬,我應該也會做同樣的反應,發生一樣的衝突。

診所病人比較少的時候,就能有時間跟病人聊一聊:談談病人家裡的成員、困擾的事、高興的事、面對疾病的心情,他的興趣、喜好等等。時間久了,因為經常閒聊,在醫病關係的態度上,似乎有了根本的改變。

最近一個在大醫院洗腎洗了十五年的阿姨,為了最近常常頭暈、心悸來診所。談了二十來分鐘,解釋我覺得可能的情況,請她隔天洗腎前,請負責洗腎的醫師看看能不能在血管穿刺時,同時抽血檢驗這些可能與頭暈、心悸有關的因素,這樣就不用為了這檢查多做一次血管的穿刺……

阿姨給了個大白眼,不以為然地說:「跟他說喔,我還沒說完他就說『那個沒關係啦』!然後什麼都沒做,我就還是一樣不舒服。這些大醫院的醫師都很忙啦,沒時間聽我們的不舒服啦。」

「醫師都很忙啦,沒時間聽我們的不舒服啦」……這是病人心裡對醫師態度的解讀,即使她的不舒服是真的沒關係、或本來洗腎中就會有的狀況,但她得到的訊息是「醫師沒有要聽,也不解決我的不舒服」。我心裡面其實對照顧了阿姨十五年的醫師得到那樣的白眼感到不值,卻也替阿姨的不適無法解決覺得難過。

醫療這個志業很忙碌,醫院裡的醫護人員更是沒有休息的時間,這是制度造成的不良結果,該負責的也許是健保制度、也許是健保局、也許是醫院,但如何都不應該把疲勞的怒氣發洩在病人身上。醫師與病人的關係陷入現在的惡性循環,最後總都苦到醫療團隊與病人,甚至走向醫療糾紛一途;而該負責的健保制度沒辦法檢討、健保局核刪補一刀、說不定醫院還倒打一把。

我要說的是,醫療回到最基本,就是解決、治療病人的病痛,讓病人身心恢復健康。醫師們致力並忙碌於治療病人身體的病痛,卻常在過程中不自覺傷害了病人心裡的信任。這個傷害的形成,最常見的,或許是態度上的漠視吧!白話一點的說,醫師沒辦法(或沒時間、或覺得沒必要)讓病人瞭解發生在病人自己身上的事,只是看起來回應了,這樣的互動會留下更多疑問;病人如果對自己的病況不清楚,聽不懂又不能問(太多次),我們怎麼期待病人對自己的健康負責任?

我想,彼此如果有同理心的對待,醫病關係才能慢慢扶回正確的軌道。

病人瞭解到醫師真的很辛苦忙碌,需要醫師說明或解釋病情的時候,約定好時間,請家裡相關的人都一起到場,儘量把問題清楚地想好或寫下來,先交給照顧的醫療團隊其他人員也可以,然後在醫師說明的時候不要不聽答案地一直問問題而已;儘量把問題限定在寫下來的部份,聽完醫師解釋後,病人與家屬消化一下,還有問題或許可由醫療團隊的其他成員代為解釋,還是有疑問就再把新的問題寫下來,約定下一次討論病情的時間。

醫師則要瞭解到病人都是焦慮緊張的,病人和家屬有時候聽起來不禮貌的語氣,通常是著急而已。如果同一個問題,解釋過後病人又一再地問,除了可能是他們不願意接受聽到的病況外,更常見的是他們沒有聽懂我們說的內容(即使前一次解釋的時候,病人和家屬都點頭如搗蒜,還是很可能他們完全聽不懂……)。也許就得用不同的方式,或請團隊其他成員再針對疑惑說明。最重要的是,或許我們可以表達我們對病人與家屬著急的心情的瞭解,和告訴他們,我們會盡力而為。這樣的一句話,也許讓一切完全不同。

老太太因為肺炎併發呼吸衰竭,接近要插管的可能。家屬之一是幾天前從美國趕回來的兒子,第一次到病床旁就大聲地問著:「我媽媽怎麼突然變成這樣?」……現在我會說:「聽得出來你真的很擔心媽媽的狀況,我先跟你說明病情,然後我們來討論一下接下來怎麼做對媽媽最好。」

同理心,由誰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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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醫師:台灣人 你值得更安全的醫美環境! 2017/03/25
蘋果日報 簡吉聰/亞東紀念醫院麻醉部醫師、麻醉醫學會理事

今天翻開新聞卻又看到有民眾為了美容手術而命在旦夕,一個沒有執業登記的醫美診所進行拉皮手術,而導致病人昏迷不醒。 每每看到這類的事故新聞,身為專業人員內心都覺得心痛,民眾為了外在尋求醫學美容的協助,本質上其實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過得更有品質,但在這過程中卻因為醫療安全的問題造成傷害或喪失性命,造成的往往是身邊親友一輩子的痛。

醫美糾紛,未看先猜麻醉過敏?
姑且不論這家「業界有名」的診所短短一年內也發生過類似的役男隆鼻事件,醫美業界一直存在著良莠不齊的情況,然而,在台灣,幾乎每年新聞都有因為「麻醉藥物過敏」導致的形體美容醫療糾紛。這麼高的風險,真的是來自「麻醉藥過敏」?
常用的麻醉藥物導致過敏性休克致死屬於罕見併發症,機率其實遠低於一般止痛藥如普拿疼肌立(Diclofenac)等,其實這類鎮靜麻醉藥物對於呼吸、心跳血壓的影響才是它最可怕之處。不適當地使用這些藥物,非常容易導致窒息或生命徵象不穩定,倘若不及時處理,極容易有生命危險。因此在藥品的仿單上或是美國FDA的警示中,都一再註明使用這類藥物需要受過重症醫療或麻醉醫學的訓練方可使用,使用時也禁止由手術的醫師同時進行操作。

為什麼需要麻醉專科醫師?
而一樣的藥物,用在不同的病患身上產生的效果不同,因此目前台灣合格的麻醉專科醫師,都需至少經歷四年以上的手術麻醉訓練,不管是形體美容,或是牙科眼科常見的舒眠麻醉,都需要熟稔從手術前評估病患身體狀況、術中藥物使用,到手術後照顧病人恢復的過程,同樣的這方面安全,從手術麻醉前的評估、說明同意書簽署、以及整個手術麻醉過程的記錄,這一點不管是在政府或麻醉醫學會對醫院也都有相當程度的規範。
較為注重患者安全的的醫美診所,不是有固定合作的麻醉專科醫師,就是已取得醫策會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反觀部分診所,全程只有麻醉護理師在場,卻用所謂「麻醉師」這樣台灣並不存在的職稱來含糊帶過。甚至利用民眾對全身麻醉的恐懼感,使用模擬兩可,例如舒眠鎮靜、TCI清醒止痛的用詞來誤導民眾,其實全程沒有麻醉專業人員在場。

不是全身麻醉就不危險?
其實不管是利用嗎啡類藥物清醒止痛,或是標靶輸注(Target-Controlled Infusion,簡稱TCI),如先前所述,都必須在接受過麻醉專業訓練下,對於藥理學與病患充分了解才能妥善使用,諸如一些不肖廠商或醫師宣稱TCI可以針對不同患者身高體重年齡來客製化並自動控制藥物濃度而更安全,其實是種見樹不見林的說詞,試問,兩位相同年齡、身高、體重的人,就保證對藥物的反應都會相同嗎?所以,全身麻醉並不危險,接受手術麻醉時沒有了解麻醉醫學的麻醉醫師在場才是最危險的事。
回過頭來檢視這次的新聞,一間還沒開業的診所,連醫師也沒執業登記,卻施行拉皮手術導致意外,除了新聞與主管機關已經提到的違反醫師法或是相關執業管理辦法外,何以第一時間醫師反而承認現在並無麻醉專科醫師在場?
其一是所有的麻醉或是管制藥品都必須依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根本沒執業登記的狀況下使用這些藥物必屬於違法行為;其二則可能是當事人本身並不認為深度鎮靜屬於麻醉行為,或是欲藉此規避相關安全規範,如是後者,則此舉確為不妥,畢竟不管是怎樣的醫療行為,安全仍應是第一考量。

誰在負責你的醫美安全?
其實目前法律其實並無規定只有特定專科醫師能執行特定醫療行為,但是應該沒有民眾會想去醫院找麻醉專科醫師幫你執行開腦手術,找個復健科醫師幫你拉皮,或是執行手術麻醉鎮靜時,卻交給一個應該專心幫你開刀而且沒受過麻醉相關訓練的醫師!
台灣有像長庚醫院整形外科那樣在國際間聲譽卓著者,美容外科醫學會也有每位都接受九年美容與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扎實訓練的醫師,理應有更高品質的醫美整形環境,而非像現在經常性的發生危險,這類的安全問題還有待大家重視,媒體有這方面問題時也歡迎接洽麻醉醫學會或相關麻醉同仁詢問,我們非常樂意站在專業安全的立場幫大家說明,台灣的民眾應該值得更安全的醫學美容環境! 對了,教大家一個怎麼辨別誰幫你麻醉或鎮靜的方法,除了要有完整的說明與麻醉同意書外,你還可以開口問跟你說明的人,請教他是不是你的
麻醉師,會糾正說他是你的麻醉醫師的人,那應該就可以安心許多了。(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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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屬於服務業不是問題,不尊重服務專業的態度才是 2017/02/12
蘋果日報 蔡明樹/台北大學社會學研究生

衛福部長陳時中一句:「醫療是服務業」瞬間引爆各界的撻伐,民進黨管碧玲委員和林靜儀委員,同聲譴責衛福部長把醫療業認定為服務業的說法,網路上的鄉民也一同響應展開衛福部長的謾罵。但是為了議論醫療業是不是服務業,藉由貶低其他服務業提升醫療服務的專業性,擅自把醫療專業服務切割的說法,才是對整體服務業專業的自我閹割。

服務業不是原罪,台灣人慣性的不尊重服務業專業才是對醫療業傷害的主因。醫療不需要貶低其他服務業來拉抬自己的專業,而是應該趁此機會扭轉台灣社會對服務業的錯誤印象。

服務業賣的是專業服務當然專業,律師、老師、廚師都是服務業,律師提供法律專業,教師提供教學專業,廚師提供料理專業,醫師自然也不例外。所以不改善社會對於服務業的態度,只想獨善其身的醫療,最終還是得面對同樣一群消費者。

台灣服務業真正要面對的問題是,消費者太過於習慣服務業提供專業的同時,包含友善的服務精神,導致很多人對服務業有錯誤的認知,誤把友善的態度當作是服務本身,以致於買賣雙方常有衝突發生,卻總是只能當作偶發的奧客事件處理。

台灣人必須了解到服務業賣的是專業服務,服務態度只是附屬,必須從下而上的改變對服務業的認知,讓消費者了解花錢買的不是高人一等的地位,單純只是買專業的服務。如果不改正這樣的想法,即便今天把醫療脫離了服務業的範疇,依然還是會面臨同樣的社會環境,以及一個又一個的偶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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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也是服務業 2017/02/12
民報專欄 西區老二

新任衛福部長陳時中上任前一句「醫療是服務業」的發言,引起醫療界相當大的反彈。日前醫勞盟發言人姜冠宇醫師在媒體投書〈醫療絕對不是服務業〉,主要論點是:一、醫療是專業;二、醫療要盡量避免創造需求;三、醫療若陷入服務業的「顧客滿意度」思維,會是空前災難。

但是反過來講,難道「非專業」、「儘量創造需求」和「追求顧客滿意度」,會是「服務業」的分類基礎或其普遍具有的性質嗎?

首先,三級產業分類法不是台灣、更不是衛福部所發明,而是英國經濟學家Colin Grant Clark依據同質分類的方法,把全球經濟的各種產業劃分為三個類別,又稱為「克拉克大分類法」或「配第─克拉克定理」。

第一級產業是利用自然資源生產原料的農林漁牧礦等產業,第二級是利用原料生產提供產品的加工製造業,第三級則是不生產原料或產品,而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等為社會提供勞務、服務的業務,俗稱服務業。近年又新增第四級分類為智慧型服務產業。

從產業分類,重新探索甚麼叫「服務業」?
基本上所有的產業若非第一或第二級,亦即非提供產品而是以勞務作為對價者,即歸類為第三級。以同為服務業的律師為例,重新考察上述反對醫療業作為服務業的三個論點是否合理:一、法律是不是專業?是;二、根據律師法,律師也不能刊載廣告或透過挑唆訴訟等手段來創造需求(反觀診所還可以打廣告);三、律師當然不能為了追求「顧客滿意度」就替被告隱匿犯行,或進行任何有違律師倫理的業務行為。

要定義服務業,不能拿「非專業」(除非我們有理由另創第五級產業叫「專業」,但我們能夠想像農業、製造業或餐飲等其他服務業就沒有其各自的「專業」嗎?)、儘可能「創造需求」和以追求「顧客滿意度」為目標作為產業的分類標準或特徵。何況這三項和產業類別根本沒有關係,難道第一二級產業就不專業、不希望創造需求、以及設法滿足顧客嗎?

也有其他立論是若醫療為服務業,應可比照其他服務業拒收某些特定病人。立委林靜儀更曾提出相反立論,認為「不要再用服務業心態要求醫療人員」才不會讓醫療人員因「服務讓人不滿意」而被暴力對待。然而這個問題顯然和產業類別無關,例如餐飲服務業的店家拒絕賣酒給開車或發酒瘋的客人,或是超商店員拒絕換電池給小模、旅遊業者拒絕陸客等等。

合理的要求是專業 不合理的要求是奧客
根據《醫師法》第21條規定:「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醫療法》第43條規定:「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即依其設備予以救治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以上醫師不得拒收病人的情況僅限於「危急病人」,基本上還有力氣打人的病人是否仍算「危急病人」就不無疑問;SARS期間亦曾發生「醫院拒收,發燒病患成人球」、「澎湖開業醫集體休診」等事件,也就是說醫師、醫療機構遇有危急病人,固然應依照其專業能力、當時的設備條件,予以救治或一切必要的行為,違反者將課以行政法上的罰鍰和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因為履行該義務而會陷入急迫危險時,仍得以用緊急避難作為抗辯理由。如病人已證實為SARS病人,依到診醫院當時條件,若收治此名病人,將立即感染到整個急救小組或病人,此時醫院便無收治這位病人的法律義務,醫師同樣沒有義務在暴力威脅下救治病人。

此外,得否拒收客人,也並非服務業定義的判斷因素。《醫師法》、《醫療法》等專門職業法規乃是國家對該管特定職業的管制法規之一,屬於公法關係;特別是牽涉到生命或人身安全的重大法益時,比較恰當的類比是,曾有檢察官遭受嫌疑人報復槍擊,請問檢察官是否也可以拒絕辦案?

基本上任何行業,都沒有只要客人不滿意就要被打的道理,這不是服務業必然遭遇的問題,而是對於「服務業心態」的誤解。服務業提供的本來就是「合理的要求是專業,不合理的要求是奧客」。當醫療界對「服務業」三個字如此排斥,是否不自覺也顯露出面對服務業的傲慢呢?真正的問題恐怕在於,台灣所有服務業幾乎都面臨產業結構扭曲以及不被尊重專業等不合理待遇,或許該改變的不是產業類別,而是這種「服務業心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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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院長的感慨:嘆「教育失敗」 2017/02/16
蘋果日報 施壽全/馬偕醫院院長

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我們社會不斷出現與上演種種亂象與悲劇,「信手拈來」,就有一堆,包括如地溝油、虐童、恐怖情殺、捷運砍人、車廂縱火、輪胎工廠焚毀產生毒氣、油輪擱淺漏油、飛機失事與遊覽車翻車等等。讓人感到無法不深深憂疑的是,不知道,還存有多少未爆彈,什麼時候?將在何處?會突然發作而犧牲更多無辜的性命?每個事件深入探查,當然都各自可以了解其前因後果,有些的確與自然現象或環境有關,但包括事前預防與事後處理的「人謀不臧」,則從來都脫不了干係。「人禍」,追根究柢,也都可歸結到一個共通的癥結:教育失敗!

有人把教育分為「德、智、體、群、美」等五大範疇,實際上只需分為「德、智」兩類即可,因為體算是智的一部分,群屬於德,美則約各半。「智」是知識、能力與技術的訓練,訓練能否札實穩固,需要決心與毅力,這是「德」的督促;訓練有成之後,如何裝備抗拒誘惑的勇氣,進行規矩妥善的發揮,也非得有「德」的制約不可。

檢視上述所發生的事件,或者能力與技術鬆散,或者輕忽標準作業流程,或者感情與情緒處理失當,或者居心邪惡陰狠等等,顯然都可以說是與德與智的「教育失敗」,有密切關聯。

「教育」雖是一範圍廣泛、類別多樣的統合名詞,但若以通盤原則試問:「教育的目的」是什麼?則答說「學以致用、後繼有人」,應該不致於受到太大質疑。且回頭看看也屬於教育領域的醫學教育,情況又是如何呢?

醫學教育從醫學院到醫院,是一持續不斷的過程。醫學教育方法,從傳統的大堂課、抄筆記、直接上手(hand on)習作,進步到各種資料電子呈現、投影配備齊全、各式各樣的導向教學、間接臨床擬真人技術訓練與全方位的學習成效測量等等,是許多醫學教育專家自覺可以引以為傲的貢獻。可惜的是,太過偏重在教學歷程中的一些片面或階段性的評估,實際上根本達不到醫學教育的基本目的。

目前的醫學教育中,也當然有人文與倫理的教授與討論,但充其量只是聊備一格而已;醫學教育訓練出來的後起之秀,初衷與熱忱失喪,不能「學以致用、後繼有人」,結果是重要核心醫療專科「四大皆空」沒有改善跡象,我們能說醫學教育成功嗎?

台灣的醫學院初分為公立設校與私人興學兩大系統。一些醫學專家被「教育」出來,可以算是「失敗」的盲點是:老是以為資源豐富學校的規格就是放諸四處也皆準,所以不能將心比心,看輕了別人在艱困條件下努力出來的卓越成效,實在不應該。資源豐富學校的畢業生,國考通過率比較高嗎?願意投身急苦救難醫學專科的人數比較多嗎?事實不然,則教學資源方便豐富,師資陣容一應俱全,又有什麼意義呢?

「教育失敗」,不禁令人擲筆三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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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名醫變名師 解醫療「塞車」 2017/03/05
聯合報 王釗洪/兼任教授(嘉縣民雄)

日前聯合報頭版刊登,民眾為了找名醫看病,付出多少心力與代價,再以「全台最難掛」的關節炎名醫呂紹睿為例,患者即使掛到號還要候診半年的報導。閱後深感在台灣生病何其不幸。

醫療保健是公共經濟學的一個主要課題,醫師醫療服務是公共財。減輕民眾生老病死痛苦,是民主國家政府首要工作,無可推卸的責任;當「名醫」難求,民眾只好以漏夜排隊或雇請掛號服務業,來競逐有限的供給。

求醫排隊好比高速公路塞車,都是人民痛苦,浪費的時間更是社會資源。交通部有義務要改善國道問題,同樣的,衛福部也有責任提高名醫供給量。

社會公認「難掛號」的熱門名醫,除了醫德與熱忱,必有其獨到的藥石及醫術,衛服部不妨提供他們一段特惠休假時間,暫時離開門診及手術,予以優渥報酬專心培訓一批已有相當經驗的同科醫師,傳授其獨到的知識技術,造就新一代的名醫;受栽培的醫師有望成為名醫,必也樂意投入學習。

既是名醫必有其「專利」,權利金也應由政府償付。

衛服部不要短視,不要擔心所耗不貲。名醫多了,人民健康快速增進,疾病減少,生產力提升,所節省的健保支出必可折抵培訓的經費而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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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黃富源憂:他們的苦不在工時 是對未來沒盼望 2016/09/12
民報 文/黃筱珮

【編按】立法院將於9月13日開議,行政院施政報告9月1日送抵立法院,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列入重點施政,規劃2018年9月1日前完成相關法規命令,2019年9月1日正式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同時,為解決新制上路後醫師人力不足的問題,衛生福利部先前提出,擬擴大招收醫學生,鬆綁每年僅收1300名醫學生的限制。
台灣醫療產業將進入一個新時代,究竟是能因而改善血汗醫院的工作環境,解決年輕住院醫師過勞問題?或是造成醫院減床、病人無人照顧的風暴,身處不同層級與環境的醫療工作者,各有解讀。《民報》將推出系列的討論。
首先,先由一名從醫47年、作育無數英才的老醫師,由40年來台灣醫療環境質變與量變來看,年輕醫師真正面對的困境,是什麼?
醫療奉獻獎得主、馬偕兒童醫院資深醫師黃富源近來非常憂慮,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後,又要以開大招收醫學生因應,認為是「飲鴆止渴」,只會將台灣醫界推向更深的困境,讓這個老醫者十分不安。
黃富源指出,年輕醫師高喊過勞、爭取加入《勞基法》,根本原因在於「對這個行業的未來沒有盼望」。他依自己醫療臨床工作40多年的經驗,剖析現下年輕醫師真正面臨的困境,希望衛福部真正由根本改善醫療環境,給年輕醫師更有希望的未來。

困境一:年輕醫師操勞 但前途沒有以前的「光明」
黃富源說,他當住院醫師時的工作量,比現在的年輕醫師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台大當住院醫師的時候,經常是急診工作24小時,做一整天、休息一天、再做一整天,持續一整個月;但病房每天上午8點到下午5點,每3天值一班。急診值班隔天不給休息,白天仍然照常上班,常常是連上36小時,遠遠比現在住院醫師每周88工時高出太多」。
「我們那一輩的醫師也是人啊,難道沒有過勞問題?難道身體是鐵打的?當然不是,我們也會累、也是過勞,但我們的未來有希望,所以不怕累、只怕學不夠,等到學會了、『出師了』、懂得夠多,不論是開業或在醫院服務,都可以獲得很好的回饋。」。而現在的年輕醫師學成後,很難獨當一面自己開業,即使受僱於醫院或診所,也不容易獲得適當的回饋。
「拚命再拚命!」黃富源說,那個時候大家都搶著出頭、希望獲得老師的欣賞,學習動機強。曾有一位皮膚科教授看診時,後面站著7、8年輕醫師跟著學習,連身為小兒科的他也去,就為了多學一點。
現在,他和年輕醫師說,星期六有一位病人的病情有很多可以學習的地方,75歲的他都願意假日到醫院教學,將經驗分享給年輕醫師,「結果4個醫師只來2個,沒來的理由是說因為88工時,排休假所以不來。」讓他很驚訝!
黃富源認為,過勞只是年輕醫師心中不安的抒發,真正困境是看不到未來。圖/楊惠君攝

困境二:財團掌控開業難 年輕醫師看不到未來
不過,黄富源強調,他並不是批評年輕醫師比較「草莓」,他認為,「他們只是把過勞當成一個議題在抒發,實際上,怕辛苦是因為看不到未來。」
黃富源指出,放眼望去,財團醫院雖名為「財團法人」,具有其社會性與公益性,但實質上仍是以營利為目的。許多財團醫院的醫師沒有底薪,醫師的待遇論件計酬,按門診、住院或檢查等各項服務數量,以定額或定率方式抽成計薪。造成有些醫師為了收入拚命衝量,喪失了當初行醫的使命。(本會意見:一語道出現在醫師的執業心態,難怪醫病的溝通減少了,而病人尋求的醫療治療與預期的治療便產生了落差,難怪醫療爭議與糾紛會增加。醫師自比擁有醫療專業,又是整個醫療過程的主要參與主導者,卻無法針對病情提出最確實、對病患做最有益的治療,其實已經喪失醫師的專業,難怪新進醫師會怯步,醫療爭議會頻傳。)
醫療資源大部分被財團醫院把持,導致部分年輕醫師選擇去診所服務;卻還是有聽到醫師提及服務的診所,為了利潤要求他們更改處方,該醫師不從,因而離職的例子。

困境三:病人過度就醫 導致醫師壓力劇增
為什麼醫師會忙得要死?因為「健保太便宜,便宜到病人不珍惜醫療資源啦!」黃富源說。
別說歐美國家,就連越南、緬甸、中國的醫療費用都比台灣昂貴,台灣健保給付醫生的診察費只有兩、三百元,很難找到比台灣更廉價的地方。
他自己遇過看診時,電腦系統跳出「該病人今年度已看診超過百次,請規勸看診、節省醫療資源…」之類的「跑馬燈」,他非常無奈,醫師多半不敢開這個口。(本會意見:醫師對病人都不給出正確的就醫意見了,又如何能怪病人常跑醫院呢?這就是醫療財團的「商品化醫療」,把病人當成醫療生產線上的原料,而醫療行為就成了商品,有商品就有利潤(健保給付)。)
黃富源指出,看看國外,像是新加坡的做法是每個人都有看病額度、未超過的部分可以借給家族親友,家族成員之間可互借額度,或是超過看病次數則加重部分負擔,以此節制浪費。這些方法應都可行,重點是政府要不要做?

難題:醫師工時難計算 工作與學習難界定
住院醫師縮減工時,執行上也有盲點。黃富源指出,醫界傳統,住院醫師像學徒,主治醫師可比擬師傅,學徒在「還沒出師」以前,在醫院內的時間大半是學習。學習與工作之間,工時如何界定?
他舉例,內兒科每天朝會(morning meeting)一小時,會介紹醫療新知,或提出值得討論的病例由主治醫師加以指導;主治醫師帶著住院醫師做超音波、教他們如何看X光片、心電圖和腦波,教導住院醫師做胸管引流、脊髓穿刺、導尿,這些工作對住院醫師來說也是學習的一部分。
外科朝會討論病例,主治醫師帶著住院醫師進開刀房,住院醫師在旁當助手;開完刀後主治醫師帶著住院醫師巡房,指導如何照顧術後病人,這也是學習,不單純只是工作。
早期醫療師徒制,徒弟若有刀可以跟,就算剛值完班還沒得睡覺,也要站得老高多學一點。圖/羅東聖母醫院提供
「住院醫師與一般勞工的工時計算方式是完全無法一概而論的,住院醫師學習與工作緊密結合、難以切割。要求減少工時,將會同步壓縮學習時間。」黃富源表示,醫學博大精深,如此一來,住院醫師的訓練年限勢必要拉長,否則沒有多看多聽、學得不夠精深,形同「半路出師」,絕非病人之福。

危機:增收醫學生 十年後將湧現流浪醫師潮 財團醫院不斷增加、不斷擴床,病床太多,有時會收治一些不需要住院的病人,導致醫師過勞。黃富源提出他的看法:「如果取消健保制度,大醫院的門診人數會減少很多,病床也會空出很多。我不是反對健保,而是建議健保應同時控管供、需兩端,減少醫療資源浪費。」
目前台灣醫療問題不是醫師不夠,而是健保制度使就診與住院人數增加,而財團也藉此增蓋醫院。(本會意見:健保本意是良善的,問題出在醫療財團的追求利潤,把民眾對健康的需求當成搖錢樹,而醫師成了幫凶,過勞是苦果,而醫療錯誤與落差(醫療糾紛)成了民眾的夢懨。解決之道應是破除醫療財團的惟利是圖,則所有問題都解決了。)解決之道應該是從需求端著手,如何減少就診及住院人數、如何限制病床擴充,而不是去增加醫師的人力。目前醫師大都集中在都會區,偏鄉卻招不到人。若增收醫學生,可以預期醫師人數會過多,醫師人力的投資會浪費。
「依衛福部計畫,為了要把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每年至少需增加千名醫師。台灣不需要那麼多醫師,德國有前車之鑑,醫學院一堆人去讀,畢業後開計程車、或兒科醫師去當保母者比比皆是。」黃富源指出,加收醫學生,十年後,台灣勢必會有許多流浪醫生。
黃富源呼籲,衞福部下決策時,「可否參考一下資深醫師的忠言,切勿匆忙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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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達夫/醫療志業 看盡刻骨銘心生命故事 2016/09/13
聯合報 黃達夫
五月中旬,我接受政大周行一校長邀請,為該校畢業生致辭。幾天後,接到一位政大畢業生家長感謝函,她說:「…曾經以為參加兒女的畢業典禮是遙不可及的夢想,如今兒女已相繼大學畢業了,除了感謝一路相伴的親朋好友外,更感謝和信醫院給我重生的機會。」

雖有挫折 從來不曾倦勤 她說:「如果沒有您的領導和醫護人員付出,許多寶貴生命恐怕無法延續,許多家庭因此動盪不安,謝謝您,」她這段話,令人感動,更帶給我難以言喻的喜悅。這就是為什麼我從事醫療工作逾50年,每天早出晚歸,挫折在所難免,但從來不曾倦勤。

當我的工作生涯逐漸接近尾聲時,時不我與的焦慮感更深。這五十年間,儘管癌症醫療進展顯著,卻還有很多力不從心,尚待我們努力的地方。日常工作中,我們不但要盡心盡力照護病人,為他們爭取最大的生存機會,更要不斷地汲取新知、研發、創新,似乎永遠有做不完的事。

這讓我想起「當呼吸化為空氣」這本書的作者保羅.卡藍尼提醫師,他在36歲即將完成10年之久的神經外科訓練時,被診斷罹患第四期肺癌,在22個月後過世。卡藍尼提在大學及研究所時,從文學、哲學、生物學出發,探索生命的奧秘。最後決定轉入醫學,並選擇最接近死亡的神經外科,搶救生死邊緣掙扎的病人。

神經外科醫師的訓練漫長且辛苦,工作中不容判斷錯誤或失手,壓力之大非你我所能想像。但在這個淬鍊的過程中,卡藍尼提更加肯定自己對這志業的選擇,他說:「我從不在任何一天,有任何一分鐘質問自己,幹嘛從事這工作,或這工作值不值得做。」

病中行醫 探索活的意義
他更進一步自剖:「大家常問,行醫是不是一種召喚?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你沒有辦法當它是一份職業,因為如果是,那就是世上最糟的職業之一」。所以,病中他仍繼續行醫,他人生的目的就是要幫助受苦的病人。

為他完成此書的妻子說:「保羅寫這本書,帶著時不我與的緊迫感,帶著重要事情必須說出的急切感,保羅挺身站在死亡面前,以醫師的身分,也以病人身分冷眼凝視死亡…,因為他一生都在探索『怎麼活得有意義』。」在最後的日子,他一心想要完成此書來與世人分享他的生命觀。

杜克大學行為經濟學家、暢銷書作者Dan Ariely教授,曾在TED演說中說,很多人以為工作的目標就是賺錢,然後,有一天能坐在海邊手握一杯雞尾酒 ,欣賞夕陽,過著恬適、優閒的日子。

追求專業 獲得滿足喜樂
然而,人生目的果真是這樣嗎?他舉例,只要去看那些登山家的生命故事,就會發現他們生命經歷的其實都是刻骨銘心的煎熬,時時刻刻都在忍耐寒冷、凍瘡、高山症等的痛苦,攻頂後,下了山,又迫不及待地準備下一次的挑戰,他們追求的是登峰造極的目標,並且滿足自己克服困難的成就感。

的確,醫療志業是一種召喚,我們何其幸運,在我們每天的工作中,能夠一方面在追求專業知識的過程中滿足我們的好奇心,另一方面在專業的實踐中找到工作的意義,從而獲得成就感,還能經常從病人及家屬的回饋中帶來源源不絕的喜樂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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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我的親人,我會做什麼樣的選擇?2016/08/23
民報 醫病平台 陳榮基(退休老醫師)

很多年前在台大醫院門診,接到一位從地區醫院轉診來的病人。家屬說:「醫師說不知道什麼病,所以要轉去台大。」

我看家屬帶來的轉診函(referral sheet)上很清楚地寫著:「Hepatoma metastasis to spine」(意即肝癌轉移到脊柱)。難道是醫師不敢告訴病人、也不敢告訴家屬壞消息嗎?還是醫師沒說清楚,或家屬聽不進去噩耗?

拜讀吳女士在8月12日【醫病平台】〈家屬的心痛 治療能否為病人減輕苦痛?〉一文,對吳女士接連承受親愛的父親與哥哥罹患惡性腦瘤的痛苦經驗,讓我更感心痛。為什麼我們醫病之間的溝通一直都那麼困難或不能更完美?

憶起過往經驗,一位女士護送呼吸困難的癌末父親到急診室,醫師對家屬說:「病人呼吸困難,需要馬上插管急救,如果不插管,很快會死亡。救不救,你決定!」

雖然女兒曾經在聽過我的演講後,說服父親簽署了〈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並依法註記於健保卡,決定臨終不要插管急救,即 DNR(Do no resuscitation,拒絕心肺復甦術),期待安詳往生。但是在急診醫師「救不救?妳決定」的質問下,一時腦筋轉不過來、或來不及仔細思考,只覺得「如果說不急救,那父親不就是因我的決定而死的嗎?」只好回說要急救。父親被插管後經過兩週加護病房的折磨後死亡!讓她久久抱憾,無法釋懷,無法原諒自己。其後她寫了一封很長的信,向我抱怨!如果當時急診醫師,多花一兩分鐘時間,告訴家屬:「病人現在的病況,呼吸衰竭,需要插管急救,否則可能會有生命危險。但是病人已是癌症末期,插管急救,也不能挽回他的生命,只能拖延死亡的到臨,讓他多受一段時間的痛苦。而病人已經簽署 DNR 意願書,表示要安詳往生的意願,我們是不是尊重病人的意願,不要插管急救,共同來協助他,減少他的痛苦,讓他可以如願的安詳往生?」相信家屬一定能夠做成明智的決定,陪伴著病人,在醫療的協助下,讓父親沒有痛苦地走完生命最後的旅程。

醫師應該學習如何與病人/家屬詳細溝通,尤其是如何婉轉揭示不好的病況,避免病人/家屬太難過,但也不要讓家屬心存錯誤的期待,造成日後發現不理想的後果時,更加悔恨與難過。

我當神經科住院醫師時,我的神經外科老師林成德醫師為我們做了很好的模範,每一位需決定開刀與否的病人,他都會將病人的腦血管檢查X光片擺在視框(View box)上,不厭其煩地與病人或家屬講解病情、手術的利弊、手術與否可能的後果,然後與病人/家屬共同做成決定。

曾經有家屬,打電話請教我,他親人的病,外科醫師說需要開刀,要家屬決定;他問我要不要開刀。我不很清楚病人的狀況,我會告訴家屬,請問那位醫師,「如果病人是你的親人,你會選擇開刀與否?為什麼?」

醫師常被要求要視病猶親,要用同理心(empathy)來面對病人。醫師應該與病人/家屬,仔細說明病情,治療/處置的各種選擇,每種選擇的可能後果,不要讓病人/家屬有錯誤的期待。如果那是一個很困難的選擇,應該設身處地,為病人/家屬設想,如果病人是我的親人(我的父母兄弟姊妹或子女)時,我會做何選擇。然後協助病人/家屬做成可能是最好、至少是最不會後悔的選擇。

曾經有一對六十多歲留美歸來的夫婦,在農曆過年前到我門診,我發現那位太太,得了腦瘤,而且顱內壓(腦壓)很高,需要馬上接受檢查及手術。我建議她馬上住院。但是病人認為即將過年,不肯住院手術。

在與病人的丈夫討論後,為了病人的最佳利益,我直接告訴病人:「妳腦中長了一個瘤,我判斷妳長的是良性腦膜瘤,手術成功的機會很高。但是因為妳現在腦壓很高,隨時會有危險,因此需要趕快手術治療。如果妳現在住院手術,妳今年不在家裡過年;如果妳不住院手術,妳明年可能不在家裡過年。」病人當場在門診哭了半小時後住院,第二年元宵節她已接受完手術,健康地出院了。

我常教育我的學生,設身處地告訴病人/家屬,「如果他是我的親人,我會做什麼樣的選擇。為什麼?」我也常告訴病人/家屬,可以請問醫師:「如果病人是你的親人,你會做什麼樣的選擇?為什麼?」

如果疾病本身需要經過很多困難,而且會讓病人受到很大的痛苦,經歷很長時間的奮鬥,花費很大的醫療資源與錢財,但是成功的機率並不很高,醫師應該坦誠告訴病人/家屬。不要一定抱著「拼看邁」(拼拼看)的精神,隱瞞不樂觀的資訊,誤導病人/家屬,存著「萬一」的幻想,病人受盡折磨以後在痛苦中逝世,讓家屬久久無法釋懷,甚至對自已不能諒解,長久抱憾!其實,現代的安寧緩和醫療已經證實,對於末期疾病,接受安寧照顧,反而比一直拼到底的治療,讓病人活得更久,品質更好。

家屬不要以為一定要讓醫師拼到底才是孝順,其實大孝與大愛應該是協助病人坦然面對絕症,協助病人接受安寧照護,減少痛苦,安詳往生。醫師也不必以為病人的死亡都是醫療的失敗,絕症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幫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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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是保險,不是福利? 錯!
2013/03/26 聯合報╱楊志良 衛生署前署長、現為亞洲大學教授

在1988至1990年第一期規畫全民健保期間,規畫小組一個重大議題,就是何謂「全民」健保?長官只有命題,沒有對內涵加以說明,小組成員包括後來加入的國外顧問蕭慶倫教授,最後一致同意,全民就是全體國民,甚至比照歐洲及日本等國家,對於包括在台灣居住的合法居民(如外勞、駐台外籍人士),一律可以享有相同醫療照護的健康保險。
只要是「全民」都要享有的權利,此制度必然需具有相當福利的內涵,否則不能達到「全民」。

全民有保 以稅收補助
因為任何國家,一定有相當數目的國民不能針對權利盡一定的義務,即繳交健保費。不論一代健保法或二代健保法都規定,對無力繳納保險費的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中低收入戶補助50%;榮民也是全額;榮眷則補助70%;農民也是補助70%;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人政府補助40%,地區人口也是40%。另外,老人、孩童、身心障礙等,則依另外相關法令給予補助。
這些都由政府一般稅收中支付,因為有這麼多的補助,在一代健保全部費用政府支付了34%,二代健保則法定政府至少要負擔總費用的36%。另外,執行全民健保的行政費用50至60億元,也全是公務預算支付。用一般稅收補助讓全民有保,在健保財務上就有很高的福利成分。
依法論法,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辦理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支出應優先編列」;「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應當無意識,而憲法明示「辦理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則健保依憲法規定為「社會福利」無誤。
又如民國88年元月29日,大法官有關健保法就強制納保、繳費及滯納金之規定是否違憲的解釋,除認為與憲法無牴觸外,「惟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顯然大法官不認為繳納保費為獲得健保醫療照護的必然要件,而是全民應享的福利。
循世衛組織(WHO)1978年「Health for all」的宣言觀之,不論全民健保(NHI)或國家健康服務(如英國的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它們的實施都不是目的,而全民都得到健康照護,進而達到全民健康才是目標。
換句話說,不論NHI或NHS,都是達成全民健康的手段,只是國情不同,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條件不同,追求全民健康的手段也有不同。

稅制太差 財源靠保費
台灣的全民健保,英文譯名只有一個,「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NHI」,財源因為台灣稅制太差,稅收占GDP只有12%,為韓國之一半,而為先進國家中最低者,且台灣已成富人避稅的天堂(天下雜誌2012年9月),財政負擔為勞動者而非資本家,為極右派政府,高度不公、不義,加稅萬分困難,因此只能用繳交健保費為主要財源。

加國健保 財源為稅收
而加拿大實施近半個世紀,先於我國的制度,也叫「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但他們NHI的財源是以稅收為主,在不少的省是完全不收保險費。
以稅收照顧全民當然是種福利,難道加拿大用錯詞了嗎?國際上也沒有對加拿大用NHI這個名詞有所質疑,所以是否為NHI與是否財源為稅收或保險費無關,而是醫療體系是公私混合,多元為主;或是主要由政府辦理(如英國的醫院)加以分區。
國際趨勢也不在於醫院的公有或私有,而是那種體制能更有效率的提供全民健康照護。
全民健保的目的不在於財富重分配,而在於避免因病而貧或因貧而不能就醫,但因健保對弱勢者高額補助,在就醫無礙下,免於破產的威脅,當然有財富再分配的外部效應,至少對減少貧富差距更擴大有所助益。

台灣健保 具福利內涵
台灣全民健保真正的奇蹟不在於全民有保、包山包海、費用低廉,而是在一個極右派的政府體制下,採取了一個中間偏左的醫療制度,是個具有高度福利實質的健保制度,實施了20年,沒人敢讓它倒,且得到國際普遍的讚賞,這才是奇蹟。
從憲法宣示;健保法的相關規定;健保的實際施行;在在顯示全民健保絕對不能說只是「保險」而非「福利」。
全民健保就算不能直接說是福利,至少也是具有高度福利內涵的保險。如果連這樣的闡述都不能接受,那只好修改憲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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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治療方式 最大、最貴並非最好
2012/12/17 自由時報 賴允亮/放射腫瘤專科與安寧緩和專科醫師

一對老夫妻滿臉愁容走進診間,太太說為了先生的排尿問題,兩天內看了泌尿科、腎臟科、感染科,最後再掛號了腫瘤科,以求得最後一個安心。

在偌大的醫院裡上上下下尋找診間位置、做檢查、排隊、與人群相擠,兩位老人家早已精疲力竭,苦上加苦。

小毛病找大醫院 累壞人
這樣的情形,不是特例,在醫學中心更是不少見。現在的醫療專科越分越細,病人常會搞不清楚到底要掛哪一科,有的醫師也只侷限於觀察自己專科的「器官」與「病症」,忽略了考量患者的整體狀況。若再加上民眾普遍認為「大醫院比較厲害、新的設備較有效」,一個單純的症狀到了醫學中心,或許就成了令人疲憊不堪的就診經驗。
再好的檢查儀器,也有「偽陽性」存在,民眾應認知到,除了靠機器,更需要人的用心。純熟的技巧、詳細的問診、循序漸進的檢查流程與專業判斷,才能達到預防與治療真正的益處。
尤其隨著現代慢性病越來越多,年長者往往同時有許多症狀需要處理,更需要透過基層醫師或家醫科醫師擔任「經理人」的角色,經由全面的評估與診斷,對病人做出適當的建議與轉介。

應落實轉診及後送制度
不僅轉診及轉檢皆免掛號費,透過此方式,更可免去到處求醫的時間耗費,與在大醫院內各專科間奔波之苦。在治療後,回到原本的院所接受追蹤與照顧,配合在地文化與社經狀況,原醫師能完整掌握病人的醫病紀錄,結合在地資源做連續性及全面性的照護。
國外有名的大醫院歷史皆始於教會的慈善機構、在最需要的地方提供服務,因此醫療院所的擴充與設備更新不該是武器競賽,而是該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各司其職,透過完善的轉診及後送制度,使醫學除了治療,也能達到預防、保健、照護的全程目標。
「最方便」與「最安心」,是民眾選擇就醫地點的原則。在選擇治療方式時,也不應朝著「最大化」、「最貴化」,而是應選擇「最適當」的方式,再配合醫療院所良好的轉介流程,發揮特色醫療、守護民眾健康,就是最佳的醫療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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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院老師 健保中載浮載沉
2012/06/24 聯合報╱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台中市)

台大醫院院長陳明豐痛批健保齊頭式的給付,是造成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皆空的加劇原因;更會造成醫療教育、生態嚴重變形,影響整個醫學教育「從根爛起」。

其實,醫學生在學校受教育時,根本沒有碰到健保,影響學生價值觀最劇的是老師。若要強說健保會影響到醫學教育,那一定是要先影響到老師,這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

醫學院老師,都是在醫院中打滾多年的人,也在健保中載浮載沉許久,自己受不了利益的誘惑,進而影響到後輩的學生,這才是醫學教育從根爛起的根源。要把這些完全歸因到健保制度,未免太過牽強。但若因健保制度設計不當,經由影響老師,到影響醫學教育,間接有關當然是脫不了關係的。

健保的齊頭式給付到底對不對?
不論哪一科的醫師,在面對病人時,都是要做整體評估的,肯定不能頭痛看頭,腳痛看腳。所以五官科及皮膚科也不例外,這些都是老師教的。所以齊頭式給付是合理的,也是應該做的。

病人的整體評估可快可慢,端看看診醫師的聰明程度而定。有些醫師就是龜毛,該自己問兩句就能判定的不敢判,非得靠昂貴的檢查才敢說是或否;該摸摸肚皮就能知道的,也非得抽一大堆血,驗個電腦斷層才敢說。這樣的醫師,人家看十個,他才看一個,還嚷著說齊頭式給付不公平,你說這像話嗎?

所以,若要說健保制度設計不良,應該是設計了鼓勵這種醫師的制度。其實醫院的院長,是爽在心裡口難開,因為靠這些醫師作為,讓他賺了更多的檢驗費,還可以有事沒事把醫師抓來罵一頓,說你怎麼耗用了這麼多的資源。

那麼健保該如何改,才能減少這些這些醫師呢?最好的制度就是DRG(住院診斷關聯群)支付制度,讓每個疾病有統一的給付。這些醫師要做再多的檢查都隨便他,因為超過限度的費用會由這些醫師埋單。此時就會逼得醫師減少非必要的檢查,多用腦筋去思考,多關心病人,避免院內感染。把醫師都強迫變成聰明的傢伙,此時齊頭式的給付方式就不會再被視為不公平了。

非常可笑的是,這麼好的DRG制度,我國原本要五年內全面到位的,反對最力的就是醫院資方。希望台大醫院能帶頭倡議此制度,拯救從根爛起的醫學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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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問題在醫院
2012/06/07 中國時報 楊志良/亞洲大學教授

孕婦乏人接生、四大皆空、護理荒等等,嚴重扭曲醫療體系專業人力配置,表面上是健保局對這些醫療服務支付不足,應該提高支付標準,但實情是健保局從未直接支付個別醫事人員,而是支付醫院。醫院再各自依管理的需求,支付醫事人員。若醫院將大量經費用於軍備競賽及擴充版圖,對醫護人員支付不足則血汗醫院及四大皆空為必然。這也就是為什麼近年來,衛生署一再對醫院撥付專款,但醫院護理人力及待遇卻少有改善的原因。

近年來,除二○一○情況特殊,每年健保總額增加率多大於GDP成長率,每年醫學系畢業生也在一三○○上下,錢、人都不缺,各大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每年也多有節餘,因此問題在於若干醫院領導者的心態及作為。例如醫院協會前任理事長就公開宣稱醫護人員就應該是「血汗員工」,將財團法人醫院比照鴻海企業,視為個人擁有的營利事業而忽略財團法人為公共的醫院而享有多項租稅免除。此管理心態不改,再高的支付標準也無法改善醫療執業環境及醫事人力。

為使醫院能充分自我管理,健保局不能也不宜直接支付醫院醫事人員薪資,因此解決之道,就是在醫院尚有相當節餘下,要求醫院一定要聘用足夠的各類醫事人員,否則健保不予特約。另外,台大醫院財力、人力雄厚,不能留住傑出的外科醫師,也應是醫院內部問題多,外在環境影響小。新的醫院人力設置標準已由衛生署公告,應盡早實施,財團法人醫院為公共的醫院,其規範管理遠比營利的上市上櫃公司為寬鬆,缺乏監督,則應為衛生署另一項亟待改革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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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醫院,在院長!
2012/06/08 中國時報 章貢/北市/醫師

昨日楊志良教授的「笨蛋,問題在醫院」,認為「問題在於若干醫院領導者的心態及作為」,筆者非常贊同,在此再加強說明。

以筆者熟悉的某兩家地區醫院為例,他們院長的薪資所得,都是以部屬醫師業務薪資所得前百分之二十(或三十)最高者平均後、再乘某個倍數;如果這些醫師所得愈高,則他們院長所得愈高,相反地,如果所有醫師所得愈平均,則院長所得愈與部屬接近,也就是說愈不比屬下高。

依據人性,誰都希望自己薪資愈高愈好,因此,這些院長莫不希望該院出現客源滾滾明星級的醫師,最好大部分患者集中在那些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少數醫師身上。利之所在,這些醫師在該院都恃寵而驕,院長待之如上賓,久而久之,強者愈強、弱者恆弱,各部科薪資成M形分布。更可怕的是各部科受到長官「關愛的眼神」、對它的期盼或投資亦成M形分布。日久見人「薪」,弱勢科醫師隱忍、或是尋求第二專長、甚至離職他去,醫學院畢業生看在眼裡當然也不樂意投身於這類的科別;這個因素若再加上責任重、風險高,醫療四大皆空於焉形成。

楊教授說的沒錯,但更深的問題在於誰能調整醫院領導者的心態?又如何監督或改正他們的作為?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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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醫紀錄器 保障醫病權益
2012/06/15 中國時報 施壽全 馬偕醫院副院長

自「行車紀錄器」應用普遍化之後,許多原本只能想像的狀況,都獲得了即時真實的紀錄,讓一些違規或犯罪的事件無所遁形。現在是認真思考推行「行醫紀錄器」的時候了。

今日的醫病關係,實非「一團和氣」。不論要進行何種診治動作, 醫療人員都須給予詳盡的口頭及書面說明,而後請病人或家屬簽署「知情同意書」,才算完成可保障雙方權益的程序。

不過,醫療上「知情同意書」,似乎不像其他契約一樣有明確的法律效力。有時,醫療結果不如預期,病家尋求司法途徑解決,雖然「知情同意書」上已簽署,但病家只要聲稱醫師沒講清楚,法官往往就會基於「資訊不對等」的考量而同情弱者,認定醫師未盡告知的義務!醫師果真沒有告知嗎?實際上也許花了不少時間講,遺憾的是,病歷紀錄無法鉅細靡遺,最多也只能記下:「已向病人說明此手術的必要性、風險及替代方案」等等一、兩句。說過的話消失在風中,講的人說講了,聽的人卻否認,各說各話,書面同意書不被認可,病歷紀錄又無法證明細節內容,醫療人員在法律攻防上吃虧,也只能徒呼負負。

所以,雖然許多醫院在某些地點或場合均備有錄影音設備,但還不夠普遍,應該請主管機關認真思考,仿照「行車紀錄器」,推動讓醫療各職系人員身上配戴「行醫紀錄器」,隨時記錄醫療過程,才是最周延可保障醫病雙方權益的方法。當然,對於暴力事件,也有助於事前防患保護工作人員及萬一事發的蒐證。

(本會立場:本會樂見醫療過程全程的「行(就)醫紀錄器」,該紀錄應是跟隨病患與主治醫師且不能修改、可隨時查詢的影音紀錄,若只由醫師掌控,便與現行病歷相同,一旦醫療糾紛發生時,對醫師有利的資料才呈現,損害病患權益資料卻遭隱藏,因此如何建立公正的紀錄是當前醫病關係改善的一環,一方面可提醒醫師要多注重病患醫療的品質,也可保護醫師及病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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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醫療刑責爭議要趕快解決
2012/05/28 自由時報 郭明實 美國喬治亞州Phoebe Putney Hospital小兒科資深主治醫師

台大外科總醫師離職轉戰醫美,理由是外科醫療糾紛多。回想四十年前,台大外科可是醫科優等生的天堂,如今安在?台灣的醫療刑法已到非徹底解決不可的地步,否則以後台灣的醫療會退步,更找不到外科醫師來開刀。

一九七二年夏我從台灣抵達芝加哥當實習醫師時,我就注意到美國有醫療過失(Medical malpractice)這一名詞。依照美國法律,醫護人員執行醫療行為時,因為不經心(Careless)導致病患受到醫療損傷或不良的醫療效果,就算是醫療過失。病人有權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但也僅限於民事賠償,除非醫療行為一開始就想故意(或存心)傷害病人,否則醫療過失是沒有刑事責任的。

美國的醫護人員都要買醫療過失保險,筆者已有四十年的經驗,保費依科別而有所不同,且每年都在調漲。多年來美國醫師公會要求修改法律,限制民事賠償金額的上限,但是律師的遊說團在國會有很大勢力,一直無法成案,於是高額的醫療過失保險費只好轉嫁於病患。美國的醫療支出超過GDP的十六%,有部份就是因為醫療過失保費高漲所致。

小兒科醫師每年的保費一萬多美元,婦產科醫師的保費約八至十萬美元,神經外科醫師的保費約十五萬美元,這是醫師的噩夢。如果醫師被告兩次以上成立,鐵定再也買不到保險,只好關門大吉。

從另一個角度來衡量,醫療過失保險制度使美國的臨床醫師必須訓練得像「超人」,否則沒得混,同時這制度也可以淘汰一些不適任的醫師,使美國的醫療水準持續進步。

就我的記憶,過去四十年,美國只有一位幫人自殺的醫師遭刑事判決。近幾年來,台灣有婦產科醫師與神經外科醫師被判應負刑事責任,以及護士打錯疫苗被處刑事責任,以美國的標準看,這真是不可思議!

醫療過失刑事與民事的界線,台灣醫界與法界應盡速取得共識。刑事的定義包括「故意與重大過失」的不同見解,醫界與法界應專注於「故意」,而非專注於「重大過失」與「過失」的爭論上;必要時應尋求大法官的解釋。

因為醫療是遊走在生死之間,且醫師又不是神,寬恕醫師,才會帶來善待病人的良性循環醫療環境,值得醫界與法界共同深入思考,營造一個沒有刑法伺候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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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醫糾患者 也需關注
2012/06/11 自由時報 胡群良

能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醫療糾紛新聞,幾乎都是患者動輒獲賠千萬元的報導。著實讓人咋舌,也為醫生的工作捏把冷汗。不過就生活所見,角落裡仍有不少弱勢醫糾受害患者求償無門。

醫糾的進行,無論是與醫院談判或提起訴訟,最重要的依據是完整病歷的取得與病歷的解讀。

病歷在醫院手中,不易取得完整;病歷的解讀更須仰仗醫界人士,若無相關的支援很難達到雙方進行的平衡條件。

坊間有醫療背景或相關資源的律師並不多,而且是否願意接受委託,或有其他阻礙因素都是難題;因此,弱勢的醫糾患者不一定只是經濟上的問題。醫院若是洞悉患者的窘境,對其訴求常不予回應,甚至輕蔑待之。

這種情形,往往會造成有相關支援的患者可以強勢以對,無相關支援的患者隱忍退讓的失衡現象。最近醫界為自己權益集結,表達憤怒與痛苦;日昨在貴報看到僑美醫師中肯客觀的見解,都極寶貴。只是弱勢的醫糾患者可能也需要多一點的社會關注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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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最高法院靜坐的原因
2012/06/03 自由時報 吳巡龍 作者為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澎湖檢察官

本人將於6月4日上午10時至12時至最高法院靜坐,消息經媒體報導後,法學者多持正面看法,然部份報導對靜坐原因似乎並不瞭解,容本人向貴報讀者解釋。

現代國家莫不以民主法治為目標,因為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腐化,分權制衡乃為民主法治的大原則,不僅行政權需要分權制衡,司法權也需分權制衡。最高法院因有案件最後決定權及最後話語權,我國部分最高院法官卻不明事理又一副「莫奈我何」態度,我們確實也莫可奈何。

最高法院101年第2次刑事庭總會決議即為顯例,雖然多位學者及本人在法學期刊及大眾媒體發表文章指出該決議離譜之處,但最高法院至今對所有批評都未正面回應,只抨擊本人「民粹」,或由媒體將批評意見曲解為「檢察官不盡舉證責任」,不知最高法院是自知理屈?還是認為百姓分不清是非?

首先,本人是抗議最高法院推卸法院調查證據責任,不是為檢察官爭取減輕舉證責任。該決議認為法院僅對有利被告之事項負職權調查義務,不負有主動調查不利被告證據之義務。本決議口號式攀附無罪推定原則,卻完全缺乏論證。目前法治先進國家中,美國採取兩造對抗模式,法官為消極聽訟的角色,有權主動調查有利或不利被告之證據,但無依職權調查義務。歐陸法系國家則認為法院為探究起訴事實之真實性,於知悉某證據存在且可能影響事實認定時,不論該證據可能有利或不利被告,均有依職權補充調查之義務。美國對抗制主要理由是尊重兩造當事人,並避免法官高估自己所蒐集之證據而忽略其他證據。歐陸補充調查制主要理由是檢察官及法官都有調查有利及不利被告證據之義務,會取得較多證據而更能發現真實;法院係獨立調查證據,避免檢察官認定事實有偏差,審判權與檢察權是制衡關係,而非法院與檢察官接力。

若認為法院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補充義務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豈不認為先進歐陸諸國全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遑論很多美國學者認為美國制度及社會治安遠不如西歐諸國。何況如果我國法院僅對有利被告之事項負調查義務,反而損害法官之中立性,請問世界上有那個國家是以對被告有利區別法院是否負有主動調查證據之義務?

再者,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院是否有主動調查證據之義務及其範圍,由立法者決定,法院不該侵犯立法權。司法制度之優劣容有討論空間,然最高法院逕自改變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但書規定,推翻立法院10年前之決定,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此決議已經違憲。

此決議對司法公平正義帶來鉅大影響,以最近101台上530號判決為例,被告涉嫌偽造文書詐騙粘姓女子金錢,檢察官起訴後,屏東地院依被害人及2位知情證人證詞及與真實契約比對,認為該文書確實出自偽造,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被告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時不露聲色,而為無罪判決,主要理由是該契約與真正租約的印文看起來相同。檢察官被突襲不服上訴,認為二審未就契約之印文為鑑定,違背調查義務。最高法院即依本決議,認為檢察官未於二審辯論時聲請鑑定,法官無主動送鑑定義務,判決被告無罪確定。本案癥結是二審法官審理時不露聲色,檢察官如何預知二審法官見解將與一審3位法官、檢察官及常人不同,而應聲請鑑定。本案正義無法伸張受害者不是檢察官,而是粘姓女子及司法正義。

最高法院依相同邏輯放走原先被判決有罪的被告,所犯罪名包括強制性交(101台上1066號)、詐賭並恐嚇取財(101台上1849號)、販毒(100台上6259)等等。最高法院以權力壟斷真理,如果此次靜坐能因媒體注視而引起最高法院反思,能使社會大眾對司法程序有更多瞭解,因此帶來的毀譽及責任,本人都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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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醫療生物鏈(錢建文)
2012/05/15 蘋果日報 作者為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籌備處發起人

最近醫療問題受到極大注視,看來各方都想來解決,但是提出來的方法很多卻像是醫改會說的「花瓶政策」,無法打開「醫療死結」。到底要如何挽救瀕臨崩毀的台灣醫療體系?回答之前,必須先來看看醫療死結是怎麼形成的。這個死結是「醫療生物鏈」造成的:財團咬人民,人民咬政府,政府咬醫院,醫院咬勞工。
台灣稅負制度不公,大老闆可以免稅甚至退稅,資本利得者在股市竟然賺了四百萬以上才要課稅。造成稅負的繳納大多由受薪階級承擔。
因人口老化與醫療科技進步等,造成健保嚴重入不敷出。因此去年政府推動「二代健保」,但是在不公平的所得稅基礎上,想設計比所得稅徵收方式更公平的「健保稅」,可說是「不可能的任務」,受薪階級當然反對。最後果然變成「一點五代」,過不了代表人民的立法院,推動改革的好官也因而去職。
當初倉卒上路、設計不良的台灣健保,到現在都還不清楚到底是社會保險還是社會福利,最後就是看執政者的需要而定。當人民繳的健保費不夠用的時候,政府就說照顧人民的健康是政府的責任,給付不打折,醫院也不能拒絕付出。當醫院護理師向國際抗議血汗健保時,政府就說健保不負責醫院員工薪水,只能給醫院招收護理師的獎金。

反轉生物鏈才有救
健保成立之後,數百家的地區醫院大量倒閉,是無法反駁的事實。衛生主管機關也很清楚,也怕醫院繼續倒閉,可是立院無法掌握,因此不敢進行健保支付制度的改革,能做的就只剩下和醫院經營者共同壓榨血汗勞工了。政府最近訂的一些醫療策略,在內行人看起來都沒什麼幫助,因為若實施真的能解決血汗醫院問題的措施,醫院可能還會再倒幾家,不倒也會被迫賣給財團醫院才能生存。
要打開這個死結,就必須有全方位的視野,若只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就永遠無解。勞工罵醫院,醫院罵健保,健保推給立法院,人民再推回給醫院。例如筆者每月定時贊助的醫改會,就很少批判人民浪費健保。我的社運好友孫友聯參加的民間健保監督聯盟,針對護理師向CNN爆料批判血汗健保的回應是,觀點不夠全面。我同意,就是大家的觀點都很局限,才會讓問題無解。
筆者認為要打開這個死結的最佳方式,就是把生物鏈倒轉,「咬」回去!血汗勞工要學習西方民主國家體制,組工會爭取協商權。醫院經營者要為人民的權益,爭取合理健保給付,並強力抗爭健保點數打折的不公義現象,勿再把健保的壓力轉嫁給勞工。而政府健保局若無法開源就要節流,徹底檢討保險給付範圍,並建立制度防止人民浪費。社會福利部分則由政府公務預算支出,而不是規定醫療院所無條件付出。此外政府更要建立公平的稅負制度,才有財源增加社會福利支出。人民也要自我教育提高公民水準,選舉時才有能力選擇能永續經營健保的政治人物。
有醫界朋友說,台灣是資本主義的社會,社會主義的醫療。我卻認為台灣醫療是徹頭徹尾的資本主義壓榨勞工的典型。但在資本主義的骨架中,卻無資本主義國家中維持權力平等的工會組織,結果就只有不斷的被生物鏈消費。要解開台灣醫療死結,組織醫院勞動工會,加入社會協商談判,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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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鑑定公信力 確該提升
2012/04/10 中國時報 姚念慈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拜讀吳景欽教授〈醫事鑑定要透明化〉大作,對「針對鑑定結果, …須由鑑定者出庭接受當事人的交互詢問,藉由如此透明化的方式,來檢驗鑑定過程的客觀性與結果的可信性。」實感贊同。但吳教授文中多次以「獨斷」、「專斷」、「恣意」、「裁判兼球員」質疑法官之職務執行。筆者不得不予以澄清。

首先,在我國傳統「包青天」思維作祟下,許多人都誤認法官審理案件,也必須是積極主導、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蒐集證據,還原真正事實。但現代法院之功能,乃是依據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併提出之證據依法取捨後,按經驗法則、論理法則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換言之,法院判決的基礎,無一不需要當事人的協力提出與主張。普通案件如此,牽涉高度專業的醫療案件亦是如此。

司法院除早已根據醫療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指定由具有醫事相關專業知識或審判經驗之法官,辦理醫事糾紛訴訟案件外。在法官審判事務分配規則中,也是以具備醫療專業證照、或資深法官,才能優先選擇辦理醫療案件。法官縱非醫療專家,也絕對不是蒙著頭、憑空想像的無知恣意亂判。

至於吳教授強調的鑑定透明化方面。事實上法院殊少主導鑑定人之選任。刑事案件中,大多數法官送請鑑定前,都是先徵詢當事人希望的鑑定單位,並儘量根據當事人之合意為之,以增加當事人對於鑑定結果之信服。民事事件中,法院原則上更是應選任當事人合意指定之鑑定人。然筆者最常碰到狀況卻是雙方當事人均答稱「對於鑑定機構無意見」、「不然就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吧」。在此情形下,若法院不自己做出選擇,訴訟如何進行?

惟吳教授確實指出目前醫療案件實務上的一個困難點:欠缺令人高度信服的鑑定機構;醫醫相謢之流言也成為民眾心中疑惑。更有許多 醫療糾紛案件,對同一爭點,不同鑑定機構之鑑定結果與論點、看法南轅北轍,使當事人各執一詞,糾纏難休。而目前醫審會受理鑑定,也是採取比法院「不告不理」更嚴格的「不問不理」作法,對於囑託鑑定問題以外,縱使為重要關鍵,均不予回答。以致當事人或法院囑託之鑑定內容一旦不夠深入,該次鑑定對於案件之釐清即無任何幫助。

其次,目前醫審會之鑑定意見,大部分只有敘述與結論,少有引經據典,當事人也難以明確瞭解該等鑑定意見所憑何在。當事人質疑鑑定意見時,法院欲請鑑定報告之主筆到庭協助釐清,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之先進外,又少見有其他單位先進願意到庭者。

藉吳教授提出醫事鑑定透明化的議題,筆者也呼應,健全醫療鑑定程序、提升醫療鑑定公信力。在法院需要醫界人士提供專業意見時,也請醫界先進積極的到庭協助。讓判決更正確、當事人更信服,法院也無庸繼續背負莫須有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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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入行 先有血汗認知
2012/04/20 中國時報 劉競明/新北林口/主治醫師

真正了解醫院並曾經在醫院工作、值班、實習過的醫護同仁,應該會與筆者有類似的看法,只要仍舊存在,沒有不「血汗」的。

醫療照護工作者,若無對醫療行業之使命感與對病患的責任心,是無法勝任醫療照護工作的。醫療行業之性質,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因此值班、輪班、假日夜間與面對急重症、癌症病患等工作都是必要的付出。護理行業更具有些許團隊照護之特性,於是「交接班制度」;大、小夜班、兩頭班等,這些都是行業專科別的特徵,入行當日就該徹底領悟,若無為病人犧牲與服務之決心,最好早些換工作。

醫師行業的專科別特性,更是不同。沒有外科系醫師的工作是「輕鬆的」。筆者從民國七十七年入行,幹過內、外、婦產科系、基層院所、公私立醫學中心,體會出醫療行業其實不須特殊頂尖與絕頂聰明的人才。住院醫師之值班與護理人員的第一線為病人服務,都是面對疾病與死神搏鬥的苦差事;然而只有從這樣辛苦的意志鍛練與專業技術的磨練,方能培養出優秀的醫療幹才。專業工作本身的意義與個人對行業之期許及賦與並附麗自己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才是醫療護理行業入行之前的根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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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專業間應相互理解(廖偉翔)
2012/04/24 蘋果日報 成功大學醫學院實習醫學生、政治學系輔修生

呼應藍彥博醫師的文章,不僅醫師渴望被理解,法官也是。藍醫師文中簡短提及的鑑定問題,不僅是影響判決走向的關鍵因素,更是促成跨專業間相互理解的可能性之所在。

實務運作上,醫療糾紛鑑定報告的作成,是由司法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鑑定問題,再囑託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簡稱醫審會)進行。報告先由初審醫師撰寫,再交醫審會召開鑑定會議,會中由初審醫師口頭報告、並經醫審會委員同意後作成鑑定報告書。《醫療法》明定醫審會委員為「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四人至二十四人,均由署長就不具民意代表、醫療法人代表身分之醫事、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的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聘期均為兩年」。醫審會委員的名單是不公開的,理由是為了杜絕壓力,但同時也有運作不透明的爭議。無論就制度或人員組成而言,看似周全的設計,卻仍有許多可議之處。
綜觀現有文獻和筆者本身國科會計畫的研究結果,僅提出最重要的幾點看法:

(一)何謂「醫療常規」:
鑑定報告撰寫的考量依據,必須顧及糾紛發生之時的醫學知識、醫學技術的水準,然而每一位病人的病況並無法一概而論。接觸病人時,醫師考量的不僅是該次治療的主要問題而已,還有可能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慢性腎臟病、心血管疾病等),更要考慮病人及其家屬的經濟能力、心理層面的考量,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生物因子及社會性因子。各科醫師僅能依照臨床治療指引(但也只是提供參考用)結合自己的判斷進行醫療。在醫審會沒有確立何謂「醫療常規」的定義前,撰寫報告的醫師也是依照同樣的邏輯進行撰寫,不同負責醫師就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此一來,如何確保醫審會的鑑定標準是前後一致的?醫審會如果能試圖建立某些可供依循的標準和共識,臨床醫師在執業時會更篤定。

(二)送審卷宗應去連結(delink):
當前的醫審會組成,已經有黑箱運作的爭議產生;而實際上送審卷宗(包含病歷、醫學影像、檢驗報告等),卻沒有消去病患或醫師等相關人的資訊。若送審卷宗能去連結,如此不僅能杜人悠悠之口,也能消除外界「醫醫相護」的疑慮。

宜公開鑑定報告
(三)鑑定報告應以特定方式公開:
目前只有當事人及司法體系能取得鑑定報告,法院的判決書也僅是引述數段報告作說明之用。其他醫師無法一窺鑑定報告的全貌,無法從錯誤中學習,法界也無從參考過往的鑑定問題和結果;此外,因為報告書不公開,外界對於鑑定報告的信賴度也無法提高。而公開的方式,建議以去連結處理後公開,不僅保護事件相關人的隱私,也能增進往後的司法裁判品質和醫療水準。

(四)司法訓練應加入定期的醫學素養訓練課程,並合併專家參與諮詢的落實:
鑑定報告常因囑託者未能問出好的鑑定問題,造成鑑定報告難以發揮其功能。由於鑑定是採「不問不答」的態度,沒有被問到的問題,鑑定人是不能主動回答的。如果訓練中能加入定期的醫學素養訓練,透過專業之間的實質交流,便較有可能提出較準確的鑑定問題。配合當前已有的專家參與諮詢制度,使囑託者能事先釐清爭議點再送往鑑定,不僅減少因問錯問題而重複鑑定的成本,也能提高裁判品質。

綜上所述,由於醫療糾紛的形成有許多社會結構性的因素,醫療糾紛的增加已不是一時半刻能解決的;但透過醫療糾紛鑑定制度的改革,至少能減少醫法雙方的歧見,使醫療糾紛得以就事論事,讓雙方的專業得以發揮、互蒙其利,更是全民的福祉。 醫、法專業間應相互理解(廖偉翔)
健保一代不如一代?
2012/04/09 經濟日報╱社論

原訂7月上路的「二代健保」,因尚有多項細節未定,又有30餘項相關法規待改,行政院決定延後至明年元月實施。二代健保法早在去年1月三讀通過,但一年多來爭議未止,如今民進黨立委更主張在明年元月實施前再度修法,回歸「家戶總所得制」,幾令二代健保成為「補丁式惡代健保」。二代健保發展至此,在尚有時間補救下,政府應再檢視全案,以免上路後變成一場災難。

二代健保從倡議到修法,全民關注,社會更爭議不休,不僅朝野諸黨意見歧異,各種政論節目更是揪著二代健保公審毒打,一切可以質疑之處都以顯微鏡無限放大,常憑對問題表面的一知半解,結合自身的局部經驗即輕予論斷,使得本該理性專業的政策辯論,常被扭曲得面目全非,閱聽民眾或是陷入五里霧中,或是觀念被誤導、態度更激越,如果不予釐清,即使明年元月如期實施,也如衛生署長邱文達所言,有八成保戶保費會降低,恐怕也很難得到掌聲,甚而可能成為新民怨。因此,政府應設法以適當方式說明政策、廓清爭議,讓社會大眾能夠因了解而減少排斥,政府自己更要誠實面對二代健保的不足,儘速改正,甚至不應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民進黨的重新修法主張。

自全民健保實施以來,台灣民眾得以享受價廉物美的醫療服務,不必為罹患重症疾病而憂懼,實是全民之福,更是台灣最大的驕傲。但一代健保的保費收取方式飽受詬病,因採取就源扣繳,薪資所得幾乎分文難逃,但富人坐擁的資本利得等幾乎完全豁免,形成薪資所得者反而為富人繳納醫療費用的不公平現象。

這樣的畸形收費方式在一代健保設計時未考慮如何消除、改正,正是第一代設計者難辭其咎的過失。二代健保規劃建立「家戶總所得制」,改以家戶總所得為計費基礎,不以薪資所得為主,其基本精神即在於補偏救弊,讓收費更公平,並擴大費基,強化全民健保財務以永續發展。但是,由於我國土地稅制極為奇特,證券交易所得又長期免稅,使資本利得的計入困難重重,於是研議經年的「家戶總所得制」不敵務實考量,遂出現改收補充保費的機制,卻又因為是臨時起意、十天不到就成案,收取方式無法周全而備受質疑,乃有所謂「補丁式惡代健保」之說。前健保局總經理朱澤民更批評,補充保費不符合「公平、確實、便利、節約」等政府徵費原則,造成「公司煩、個人煩、健保局也很煩」,不如重新修法。

面對各方壓力,衛生署邱署長宣稱,二代健保已立法通過,應執行一段時間再修正,並已啟動三代健保規劃工作,將朝家戶總所得的理想邁進。邱署長的說法或只為了緩兵,但受到國民黨立委質疑,因為在二代健保立法時家戶總所得已被認定不可行,則三代健保又要重蹈覆轍,豈有任何意義!還有立委指出,健保費是「費」不是「稅」,不可能委託財政部代收,推動家戶總所得制是不自量力;而且,許多所得申報有時間落差,與薪資所得就源扣繳不同,豈可納為保費?

然而,這些說法似是而非;現在納入補充保費的所得項目中,也有時間落差,若家戶總所得不可,何言補充保費即可?再者,目前稅改正在討論資本利得稅,半年內應有所成,屆時對不動產與證券所得收取保費的障礙應可排除,家戶總所得仍有可為。第三,由於補充保費制度是去年立法時倉促提出,細部規定並不完備,例如非現金支出的股票股利要不要收保費、又該如何收費都不清楚,顯示政府並沒有做好準備,更不要說對民眾的宣導了。因此,距離實施還有八個月的時間,健保財務壓力也不像去年時那般吃緊,政府應該再誠實檢視全案一次,切莫諱疾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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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病比失衡? 醫療托拉斯惹禍
2012/04/20 聯合報 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

健保曾經是台灣醫療品質傲視亞洲的推手,但若再不改革,恐怕健保的下一個封號,是台灣醫療品質的殺手,護士荒不過是冰山的一角。

大家或許會納悶,為什麼現行病人與護理師的比例為四比一了,還是留不住護理人力,還要逼著馬總統承諾改成三比一。外行人看一個護理師照顧四個病人算多嗎?護理師為何還要抗議?

其實醫療的算法不是如此的,因為護理工作是全天三班制,四比一是代表一個人上班要照顧十二個人。若再加上周休二日、病產假、及年休,大概一個護理師上班要照顧到十六個人。若再碰到血汗醫院,故意把醫院裡檢查室、行政單位、研究助理、專科護理師,這些非實際照顧病人的有照護理人員也混充護理人力的話。一個上白班的護理人員要照顧廿五名病患,是司空見慣的,更何況是大小夜班。

所以我一點都不看好馬總統承諾的三比一,因為再多的優惠,全會被醫療托拉斯給吃光光了。同樣的道理,也存在於未來的二代健保,醫護人員待遇會因此而提高嗎?別做夢了,錢全部會進到老闆的口袋裡。大醫院的樓會繼續一棟棟的蓋,至於受雇的醫護人員照樣流失,反正國家每年還會為他們奉送上不怕死的菜鳥嘛!

這就是健保一直傾向大醫院的後遺症。其實沒有一個國家會認為,大醫院對病人的服務會是好的。和藹可親的社區醫院,才會有醫療品質,而且也較節省醫療費用。試想我國現有的病人,若全部不在大醫院看,改在診所或地區醫院看,健保費大概應聲打對折,焉有不夠的道理。

小醫院裡四比一的護理比例,綽綽有餘,因為人力不會被A到其他地方,當然護理人力也不會流失。這個作法可留住醫護人員、維持醫療品質、穩住健保財政,三贏的政策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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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鑑定要透明化
2012/04/08 中國時報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台中高分院針對七年前的一起車禍事件,判決負責診治的三名醫師與醫院,須連帶賠償三二○○多萬元,而引發法院認定過失與賠償金額,是否過於武斷,致侵害醫學專業的爭議,而有提出成立醫療專門法庭或引入專家參審的建議。惟這真的是當務之急嗎?

在《醫療法》第八十三條中,即有明文司法院應指定具有醫事專業知識的法官,來處理醫療訴訟的案件,此在某種程度,即相當於醫療 專門法庭。惟如此的規定,等同是要找尋或培訓一批具有第二專長的法官,雖不能說不切實際,卻也有其難度。且法官就算具有醫療專業,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專家,尤其在面對多元且複雜的醫療訴訟時,還是得依賴醫學專業者的鑑定。又讓具有醫學專業的法官來為審判,到底是會更尊重專業,還是更強化其獨斷的意志,實是個未知數。若果如此,則引入專家參審,似成為較佳的方式。

所謂專家參審,以醫療訴訟來說,即是讓具有醫療專業者來參與案件的審理,並與法官同為評議與評決,而共同形成判決。此制度的最大優點,即是藉由專家的參與,以來彌補法官專業的不足,並可以抑制其專斷。而事實上,在一九九九年的司法改革全國會議裡,即有做出某些案件須採專家參審的決議,司法院在經過多年研議後,也在二 ○○六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其中的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即有針對醫療致死或致重傷的民事、刑事與行政訴訟,法官於徵得當事人意見後,即可為專家參審的程序。

惟此草案早已被束之高閣,則在通盤性法律未能在立法院通過,且相關訴訟法亦未配合修正下,若在《醫療法》中,單獨增加專家參審的條文,不僅顯得突兀,更難以於具體案件裡運作。退一步言,即便為此立法,也只是強化了專家的參與,以來抑制法官可能的恣意,但是否也因會形成另一種型態的菁英決定,也是個問題。所以,不管是 醫療專門法庭的建立,還是專家參審的引入,不僅皆有問題,且都須一定時間,恐無助於現行醫療糾紛的解決。也因此,如何使鑑定制度透明化,才是當務之急。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二五條規定,當事人雖有聲請鑑定之權,但依同法第三二六條,關於鑑定者的選任,卻委由法官裁量,其頂多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為參考,如此的選定,即難避免裁判兼球員之弊。尤其在目前的醫療訴訟,法院幾乎皆委由衛生署或地方所屬的醫事審議委員會為鑑定下,更讓人有法官專斷之感。

而據《醫療法》第一○○條,醫審會的組成須包括醫師、法學專家、學者與社會人士,且法學專家與社會人士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目的在防止委員會全由醫師主導,也避免非醫學專家的人數過多,而有外行領導內行之虞。惟現行鑑定報告,幾乎皆以書面方式提出於法庭,致法官與當事人無從直接詢問與詰問鑑定者,而無從檢驗其可信度,且在遇有不明時,只能再送鑑定,而徒增程序之煩。而因醫審會有非專業者參與,若法院採擇鑑定結果,並以之為違反注意義務的認定基礎,而來判決醫師有過失時,敗訴方自有理由來質疑鑑定的不夠專業。反方面想,此委員會畢竟仍以醫學者居多,若法官不以之為認定基礎,亦會被質疑不尊重專業。如此矛盾,即注定此類訴訟陷入長期爭訟的宿命。

所以,關於鑑定者的選任,基於法院的中立性與當事人的武器平等,不宜再由法官來主導,而應由當事人自行選任。同時,針對鑑定結果,也不應如現行制度般,僅以提出書面報告了事,而須由鑑定者出庭接受當事人的交互詢問,藉由如此透明化的方式,來檢驗鑑定過程的客觀性與結果的可信性。惟有如此,才能使事實越辯越明,判決的形成,自也不易再被指為是法官的恣意與專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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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2012/03/31 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

收治邱小妹的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被家屬具狀求償一事,最近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深入了解後,認為3000多萬元的賠償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則,建議設置醫事專業法庭、擴大專家出庭作證,並研訂合理賠償金額,以免醫病雙方兩敗俱傷。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案進行鑑定,且不公布醫師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屬的主動陳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見解下,請求醫審會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但醫療糾紛中的A事項,可能並非關鍵,B、C事項才是,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項就只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因而容易出現專業判斷上的偏差。

以李明鍾案來說,置放腦壓監測器是否為醫療的唯一選擇,就可能因法官的主觀認知,成為案情的焦點,進而影響判決。為免未來出現類似情事,朱顯光建議,政府應在各法院廣設醫事專業庭,或擴大專家證人出庭作證的管道,讓醫療鑑定更完備。

此外,他認為這次3000多萬元的賠償金偏高,不符比例原則,將對未來醫療發展造成影響。美國有些州訂定醫療賠償上限,朱顯光認為或許可供國內參考。

醫改會也建議衛生署,不妨請醫界及法律界提供資料,制定出大家都可接受的合理賠償額度,萬一出現醫療糾紛時,醫院及病患家屬都可參考。醫改會統計,國內7、8成醫療糾紛都在醫院內解決,只有2、3成由地方衛生局來調處,訴諸法律的不多,畢竟走上司法一途,結局對醫病雙方可能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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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視雷射手術 昨是今非?
2012/02/15 聯合報╱廖建瑜/高雄地院法官兼庭長

當引進「準分子雷射層狀角膜成型術」(LASIK)技術的眼科名醫蔡瑞芳宣布停止再做類似近視雷射手術,引起大眾質疑以前所做的手術是否都有問題。

若單純從法院的爭訟案件來看,因該手術所產生刑事案件僅一件(起訴後患者撤回告訴),民事案件亦僅三件(患者勝訴一件),似乎顯示該手術引起的法律紛爭不多,可能代表接受該手術之患者,絕大部分均滿意醫療結果。然而,扣除醫療糾紛的黑數不論,是否可能是該手術的副作用尚未浮現,實值深究。

醫療知識的有限性,可從治療消化性潰瘍的轉變得到最好的印證。在一九八○年代以前,消化性潰瘍通常歸類為外科治療,採取手段就是將發生嚴重潰瘍處開刀切除,但往往在短暫時間後又會再復發,故有「一旦潰瘍,終生潰瘍」的名言。但一九八四年澳州醫師馬歇爾以自己身體實驗,將試管內幽門螺旋桿菌喝下肚,證明胃潰瘍的元凶即為幽門螺旋桿菌,才將以外科手術治療方式,改為以內科抗生素及抗潰瘍藥物為主。但能以此苛責於當初動刀的醫師們嗎?答案應該是顯而易見,醫學之進步不能轉而作為怪罪醫師過去之醫療行為。(本會意見:但是台灣的醫生有面對醫學之進步或醫療技術之轉變嗎?國外有醫師主動去發現對病患不利的施治,而願意承認錯誤並改正。反觀國內醫師有站在病患立場去尋找對病患有利的治療方式嗎?更離譜者,若國外醫師早已發現的錯誤醫療方式,國內醫師卻不願意承認錯誤修正,將造成民眾的損傷。誰?應監督,誰應指正?或任由「國內專業醫師」把持「對與錯」。這難道是醫療的「目的」?)

LASIK之醫療技術從一九九○年義大利醫師發展迄今逾二十年,經過各國嚴謹人體試驗後合法臨床使用,理論上應該是帶給患者利多於弊,但由於醫療技術並未像藥品上市後,對於患者產生不良反應有通報制度,因此,蔡醫師所遇到手術後發生嚴重併發症的「眾多患者」是個人體質所致,抑或手術多年後常見發生的併發症,又或者是醫師個人施作的不當,必須有賴主管機關或學者利用回溯性研究,將已進行過相關手術的患者作科學分析,方能得出答案。

但從我國訴訟實務觀察,從事LASIK手術最大的問題,是在醫師說明義務之履行,常見此類手術門診當日即進行手術,手術前進行風險效益說明,讓患者並無足夠時間去理解醫師所告知之內容,進而去思考手術之必要性與尋求第二意見,並且醫師亦無充足時間進行患者身體狀況之評估,而以精美的廣告及名人之代言,或其他如團購之促銷花招,使患者滿懷期待但終致受傷害的離開。

特別是此等手術若無特別急迫性,應該要把可能之併發症、術後如何照護及保養、可能達到的效果及有無其他替代技術及其風險、效益,包括不進行該手術可能的結果以及所需費用,均詳細說明,並且仔細評估患者有無不適合該手術之情況,讓患者有充分理解,不致於有過度期待,自能避免誤解產生之醫療糾紛。徒以醫師自己也有作此等手術,並無法獲取患者之安心,惟充分揭露手術相關之資訊,實為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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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期盼 以病人為中心提升醫療品質
2011/12/31 蘋果即時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舉辦的「健康樂活嘉年華會」,他致詞時表示,台灣的醫療未來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將以「病人」為中心,持續提升台灣醫療品質。

馬期盼能在全民的努力下,以病人安全為前提,讓台灣醫療品質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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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叫不動怎麼辦?
2010/06/27 台灣立報 陳真(醫師)

不敢說閱歷多麼豐富,但見識過各種醫院,雖無奇不有,但來到台大體系後才終於開了眼界,原來醫生來不來是說不準的。高興就來,不高興就不來;有的是隔空看診,會診單送過去,不用親自看病人竟也能開單診療。惡劣一點的,甚至乾脆拒絕,要你自己想辦法,彷彿根本沒他的事。

最近值班,病房兩位精神病患互毆,滿臉是血倒在地上。恰好在同一時間,急診也來電表示警方帶來一名暴力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我不會分身術,只好以血流滿面的病患優先。主要是靠近眼窩上方一個很深的撕裂傷,血流不止。一般縫合我會,但這麼深的傷口,而且又是在眼鼻危險部位,加上日後顏面美觀的考量,於是我決定緊急會診外科醫師,請他們來縫合及處理傷口。

電話打過去,一個冷冷的聲音說:「要縫合就送去急診縫。」我說:「住院病患怎麼還要送急診?」當病房病患有了緊急狀況,當然是就地處理,哪還需要送急診?任何醫院都不可能會有這樣一種醫療流程。只聽過由急診入院,沒聽過入了院反而還要送急診的,難道本院比較特別?而且,該病患是法院強制就醫,有逃跑之虞,怎麼送急診?

後來還是冒昧打給急診。急診一開始當然表示此一流程不對,但我說狀況緊急,外科值班醫師又不肯來,只好進行體制外處置,就請先救治病患,至於錯誤醫療程序我事後再來補救。當時氣急了,我連「那王八蛋」都罵出口,問說今天是哪位主管值班,乾脆我直接找院方高層來處理好了。當醫生叫不動,只好找主管;就像打仗,小兵叫不動,只好找元帥。還好後來急診有位外科醫師願意幫這個體制外的忙,才給了病患及時且漂亮的縫合與處置。

有一次,懷疑某精神病患有嚴重內科問題,怕醫生不來,我只好到他門診門口站崗堵人,鞠躬哈腰硬是把他給請來,嚴防他以看門診為藉口事後偷渡回家。還好有及時處理,否則當天晚上那位病患就不是送加護病房,而恐怕是送去太平間了。

在這醫院工作,最怕的就是需要急會診,因為經常得訴諸「拜託」,而非訴諸責任。值班醫師理應就像個消防隊員,哪兒失火就該趕緊往哪跑,我不需要去「拜託」你來救火,因為那根本就是你的責任。許多醫師的工作態度卻遠遠比不上消防隊員。當你需要別科醫師緊急支援,運氣好時,親切熱情隨叫隨到,運氣不好時就得看你的本事了。要不然就是一副臭臉,頤指氣使,彷彿精神病患不是人。人們常說醫護見多生老病死,難免麻木。可是消防隊員見多烈火熊熊及生離死別,卻依然奮不顧身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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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讓醫護準時下班」(劉梅君、邱宜君)
2011/12/15 蘋果日報 劉梅君為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政大勞工所教授;邱宜君為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

近年醫護人力嚴重不足、超時工作,導致過勞和錯傷病人事件頻傳。馬總統因而多次在選舉造勢場合宣示要讓「醫護準時下班」,勞委會也宣布103年醫護回歸合理工時制。醫改會卻發現,衛生署新版「醫院設置標準」中,仍默許醫院不聘足輪替三班的人力,凸顯行政團隊勞委會與衛生署不同調,總統的支票更不知要等幾年才會兌現。

面對醫改會的質疑,衛生署不但算不出個所以然,還避重就輕的辯稱:「改革必須一步一步來,否則醫院會吃不消」、「設置標準只是最低門檻,醫院會自行調配三班人力」、「已調高5類醫事人力、新增11類醫事人力」。看在關心醫事勞動條件與醫療品質的人眼裡,實在痛心難過。我們只想請官員捫心自問:這樣的人力規定,真的能讓醫護準時交班,而且不犧牲病人品質嗎?未來符合衛生署最低人力要求的「合法醫院」,實際運作起來,還會不會是「違反《勞基法》的血汗醫院」?

衛署變醫院老闆署
首先,衛生署堅持牛步,是怕「醫院(經營者)會吃不消」。不禁令人質疑本應捍衛全民健康的衛生署角色錯亂,把自己當成「醫院老闆署」,只在意老闆吃不消,卻不在意白袍勞工挺不住。全國醫事人員等待衛生署修訂設置標準人力規範這一步,已經苦等24年!衛生署早就該走的一步,拖了這麼久,大家當然不能接受這種「一步步改革」的施政效率!

其次,衛生署說調高5項人力、新增11項人力,其實新增的呼吸治療師等人員,在醫院已存在多年,只是把過去健保給付的人力規範,落實到多年來根本沒規定之設置標準內;但還是不管三班人力配置。請問衛生署:這標準允許一家全年24小時無休之醫院只聘1名呼吸治療師,當治療師下班或休假時,病人誰來顧?大官們敢推薦親友去住這樣的醫院嗎?

最後,我們要提醒衛生署,以往就是放任醫院自行調配早晚班人力,台灣才會有那麼多血汗醫院。況且,健保每年編列8到10億專款,要醫院提升護理品質,然而卻不監督醫院對這筆錢的用途,以致護士人力仍舊嚴重不足。今年勞委會宣布醫護回歸正常工時規範,醫院經營者唉一聲「有困難」,衛生署就趕緊承諾再將20億全民辛苦繳納的健保費奉上。不斷加碼給醫院改善人力,卻連最基本的人力規定都不寫清楚,實在說不過去!

我們呼籲選民共同來監督執政者╱參選人公開表明,究竟要保障病人與醫護人員,還是要繼續放水讓醫院變血汗醫院。至少應在選舉前,給全民一個明確答案,而非不能準時兌現、一等再等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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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周休二日?沒這回事啦
2011/12/08 元氣周報/陳豐偉 陳豐偉/高雄快樂心靈診所醫師。

十一月初,突然傳出明年診所將要「周休二日」的消息。一時間議論紛紛,連我家人都問說,明年是不是星期六不能開診?在消基會抵制下,這案子已暫緩。但其實,基層診所根本沒有多少人想周休二日。在媒體上被誤解,只能說是醫界的媒體公關、行銷有待加強。

現在西醫基層診所大約有九千家,密度比所有連鎖超商加起來還多,早就是一片紅海。病人基礎不夠的診所,誰敢多休假?就算病人數超過三千的大戶,怕被全年無休的診所蠶食,頂多星期天休息一天,要周休二日,誰也沒這個膽。

為了喝止惡性競爭,健保局的「合理門診量」制度,讓西醫診所開診25天,就能享有30天的合理門診量。一般科每天前25位病人可享有最高等級的診察費(320點)。30天的合理門診量,等於這個月的前750(25×30)位病人都可申報最高級的診察費(註:台灣最高級的診察費,是加拿大醫師診察費的三分之一)。

但有時醫師需要上課補充新知。有時醫師需要休假跟家人到外地旅遊。但如果多休個診,醫師一個月只看24天,可申報的診察費馬上減少上萬元。這收入大減的心理壓力,會讓醫師不敢進修、不敢在過度疲累時休個假。所以醫師公會爭取把原本25天的門檻,調低為22天。

歐盟已強制規定醫師一星期工時不可超過48小時。扣除整理病歷、寫健保局申復的時間,醫師一星期看診時間最好不要超過40小時。過度疲勞必然影響醫療品質,如果醫師必須靠惡性競爭才能在市場生存,就表示醫德、醫術已經居於次要地位,醫師必須疲倦地滿足病人隨時想看診的非專業需求,對國民健康是短多長空。

降低合理門診量門檻,診所就會關下大門,醫師紛紛休假去?這完全不可能。多數看感冒的診所,星期六都還全天看診,要醫師周休二日,這不只是收入可能減少六分之五的問題,而是病人可能會覺得不方便、全家一起帶走,改看「不休息」的醫師。多年來打下的基礎,有可能因此崩盤。

已經夭折的22天新制度,只是讓醫師累到不能不休息、或有重要的課必須去上時,不要再承受申報額度降低的「二度懲罰」罷了(休診一天就已經有流失病人的風險)。少數真敢周休二日的,恐怕只有五十五歲以上、小孩已經長大、沒有經濟壓力的資深醫師,看診算服務鄉親與老病人,賺多賺少不太在乎。有健康的醫師,才有健康的病人,如果真心關心「病人安全」,就讓醫師能安心休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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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免醫療糾紛─病情之告知後同意
2011/11/29 中國時報 李伸一/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榮譽所長、蘇嘉瑞/建業法律事務所律師、醫師

近幾年依司法機關委託衛生署醫事鑑定小組有關醫療糾紛的責任鑑定每年約四百件左右,而醫療糾紛之原因有許多是由於醫療人員未盡病情之告知後同意的義務。而當醫療糾紛進入司法程序,在司法實務上亦將醫療過失責任的重心由是否符合「醫療常規」的注意義務轉為「病情告知,並獲得同意」的探討。

所謂病情之告知後同意,係以病人瞭解的語言主動告知病人病情,可能治療風險與利益及不治療的後果,以利病人做出醫療選擇。民國 91年修正施行的醫師法的12條之1明定醫師有病情之告知的義務,即「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不良反應」。

醫療法81條及優生保健法,安療緩和醫療條例亦有相同或類似的規定。民國93年起全國醫院開始啟用新版本的手術同意書,記載擬實施的手術、醫師之聲明、病人之聲明等,更具體落實告知後同意的措施。此措施主要是由醫師徹底的與病人及其家屬共同討論病情,可讓病人瞭解,並且面對萬一有併發症發生時應如何處理、如何面對。

病情的告知除了告知病情的內容外,告知的時間也很重要。曾有一位病人因甲狀腺長兩個腫瘤來看門診時,醫師建議採取較新的甲狀腺手術,並約定住院時間,手術前一天住院並交付病人手術同意書,在手術同一天提醒病人手術的風險,包括可能會傷害神經導致聲音嘶啞,在手術時病人左邊聲帶受到傷害,嗣後病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判決認為聲帶神經受損的風險,醫師不預先在門診時加以說明,而直到手術當天才告知,在時間上顯然太晚,而判決醫師應負賠償責任。

至於何時告知,法律雖無明文規定,但原則應以醫師之告知說明能獲得病人有效同意為準,也就是病人經醫療人員踐行告知說明義務,讓病人有充分時間去瞭解資訊,並反覆與家屬及醫師共同再諮詢、再溝通、再討論,此種充分知情後所做的同意方為有效的同意;特別是應該給予病人「選擇的權利」,亦即醫師除了原定施行的特定處置外,須提供不實施該處置或其他替代方案的選擇,即使最後決定與醫師所認定的最佳處理方式相左,而最後導致不幸,醫師亦可依尊重病人自主權而阻卻其責任。

有關病情告知後同意的法院判決,最具代表性的為最高法院94台上 2,676號判決。判決指出醫療上告知說明義務的依據「其立法本旨係以醫療乃為高度專業及危險行為,直接涉及病人身體健康或生命,病人本人或其家屬通常須賴醫師之說明,方得明瞭醫療行為之必要、風險及效果,故醫師為醫療行為時,應詳細對病人本人或其親屬盡相當之說明義務,經病人或其家屬同意後為之,以保障病人身體自由權」。

至於說明義務的內容及範圍,該判決指出醫師應盡之說明義務,「除過於專業或細部療法外,至少應包含:(一)診斷之病名、病況、預後及不接受治療之後果。(二)建議治療方案及其他可能之替代治療方案暨其利弊。(三)治療風險,常發生之併發症及副作用暨雖不常發生,但可能發生嚴重後果之風險。(四)治療之成功率(死亡率)。(五)醫院之設備及醫師之專業能力等事項;亦即在一般情形下,如曾說明,病人即有拒絕醫療之可能時,即有說明之義務,於此,醫師若未盡上開說明之義務,除有正常理由外,難謂已盡注意之義務。」

西諺有云:「診間一盎司的告知後同意,勝過法院一磅的無過失抗辯」。目前關於病情之「告知後同意」,的確已成為衛生署或醫策會目前對於醫療界在職教育與宣導的重要課題,對於整體醫療品質的提升與病人自主權的維護,甚至醫病關係的增進與醫療糾紛的預防都有助益。

而此種病情之告知後同意,醫療人員如能把握三原則,即:一、以病人瞭解的語言告知病況及治療的方法、副作用…等,並讓病人有充分的時間瞭解後作同意的決定。二、讓病人有自主的選擇權。三、以誠懇的態度面對病人,並作充分的溝通,則醫療糾紛的機率自然減少,只可惜在國內臨床實務上,常看到同意後告知,而非告知後同意,此恐會產生更多的醫療糾紛,不得不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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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又成為代罪羔羊(張黎露)
2011/11/09 蘋果日報 作者為台灣腫瘤護理學會理事長

拜讀《蘋果日報》11月3日的新聞,「病患血便致死,護士疏忽吃官司」,看到最後檢方的判決,心裡非常不解,到底是這位檢察官的問題還是醫院或主治醫師的問題,竟然僅起訴照顧他的護理師?難道醫師和醫院完全無責嗎?

據報導,一位林姓病人因為椎間板、椎弓切除手術,於術後4天因為十二指腸潰瘍併大出血死亡,期間病人血便、黑便並導致血壓降低,檢方認為該名護理師沒有將病人的病情告知醫師而導致醫師誤判病情,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她,而醫師因為不知情而不起訴。

據報導,該位醫師開的處方中有2種止痛藥都有消化道出血的副作用,我的疑問是該醫師難道不知所處方的藥有此副作用嗎?
假如這位醫師早已知道開立的藥有消化道出血的副作用,那麼他在開藥前是否有仔細評估病人服用此藥的風險以決定是否用此處方?
術後病人住院時,難道這段期間醫師都沒有去訪視病人和診療病人的情況嗎?
文中提到醫師會診時病人血壓穩定,即推說「護理師都未告知」所以「不知病患有血便情形」,難道醫師只從血壓穩定與否來評估病人的狀況嗎?
醫院中病人的照顧是團隊作業,病人在術後即發生問題一直到第4天清晨發生因併發症而死亡,這過程中其他醫療團隊的角色在哪裡?

醫師應為承擔者
這個事件不禁讓我想起不久前的愛滋器官事件,假如醫療系統(例如醫院)不能承擔起系統失效時的責任,那麼類似的醫療疏失並不會因為起訴這位護理師或是醫師而杜絕或減少。醫療疏失常發生在醫療團隊間的溝通問題,愛滋器官事件和這個事件同樣都是因為醫療團隊溝通不良所造成的,如何從系統面和過程面著手以促進有效的醫療溝通才能防止類似的醫療錯誤再發生。
最後需要重申的是護理人員不應該是醫療糾紛被起訴的對象,他在醫療團隊中負責執行主治醫師的醫令,除非他在病人身上,執意做了未經主治醫師同意的事,否則主治醫師永遠都是病人安危的最後責任承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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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醫院沒有急診室(黃達夫)
2011/10/13 蘋果日報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是台灣第一所癌症專科醫院,因為是專科醫院,所以我們醫院的作業就與其他綜合醫院不一樣。譬如,癌症醫院不可能有侵入性心臟內科、心臟外科或創傷外科的醫師和設備。為了要維護病人獲得即時照護的權益,不願看到病人誤以為任何醫院都有能力處理所有的急診問題,把心肌梗塞或嚴重外傷的病人送到我們醫院,卻因為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專家與設備,再轉送附近的馬偕、榮總或新光等醫學中心,而耽誤了急救的黃金時機,造成令人扼腕的遺憾。

所以,從醫院成立之初,我們除了先向衛生署報備以外,當時醫院的院長宋瑞樓與我還親自拜訪鄰近的里長、警察局,向他們解釋我們的急症處理室沒有能力處理很多急診的問題,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及病人安全的考量,明白地說清楚我們醫院的急症處理室的功能只限於照護醫院自己的癌症病人。

醫界受限「標準答案」
這樣的安排在歐美醫界不但被接受,而且是理所當然的事。譬如,國際醫院評鑑機構JCI並不期待所有醫院都做一樣的事。JCI強調每個醫院都應該有其獨特的宗旨與使命,自己界定其服務的病人群。原則是要負責任把這群病人照顧好。評鑑時,JCI會根據醫院的使命評估醫院是不是有能力好好照顧醫院所要照顧的病人。JCI唯恐醫院做其人力和設備做不來的事。如果我們醫院開放急診處卻沒有能力好好地處理病人的問題時,反而違反了JCI所最重視的維護病人安全的原則。(本會觀點:同理類推,若該醫師(或醫療團隊)無能力或能力不足以解決病患疾病時,不可拿病人的生命來任意施治,或給予對病人不利的藥劑或施治措施,否則置病人於更危險處境,如此與「酒後開車造成他人喪命」不是相同嗎?)
這麼多年來,醫院鄰近的居民從來不曾抱怨我們沒有對外開放急診而造成他們的不便,卻經常受到應該更了解醫療運作的醫界的批評,著實令人費解。也許台灣的醫界人士都是升學考試的佼佼者,受到「標準答案」的遺毒太深,導致思考往往很單元,認為所有醫院都應該做同樣的事。
不久前,楊志良前署長痛批台灣署立醫院將核心醫療外包的情況腐爛,不但貪污問題嚴重,還發現一些外包醫師是密醫,而陷病人於危險的境地。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台灣單元思考的評鑑制度所造成。大約在30年前,台灣的大型醫院都是公立醫院,今天的署立醫院就是當時的省立醫院,往往是很多城市裡面唯一的綜合醫院,理所當然地就應該負責該地區的急診作業。
但是,時代不同了,如今台灣的大型醫院林立。既然已經有那麼多大型綜合醫院有更多的專家、更完整的急診設施,為什麼硬要規定相形之下,規模小,資源也不多的署立醫院去做做不來又做不好的事呢?顯然,衛生署應有更多元、彈性的思維,去重新建構台灣的急診醫療體系,重新思考署立醫院的定位,紮實地來一次破壞性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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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醫學倫理變成醫療法則
2011/10/06 蘋果日報 作者為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倫理講座教授

衛生署終於提出對台大醫院錯把患有愛滋病的器官移植給5位病人的不幸事件之懲處建議,不論罰款、停職或吊銷執照……,其實並不能解決問題的癥結所在。台灣近年來很喜歡提出所謂的標準作業流程(SOP)及指引,要當事者照表操作來確保不致出錯。這個只重表面不重內涵的行事準則,使台灣的醫療倫理停留在表面工夫的努力上,而一直不能深化來提升內在倫理情操。

台大器官移植的過程難道沒有按照標準流程照表操作嗎?其實要檢查的他們都檢查了,要通告的也通告了,但問題就出在只照表面的流程要求而忽略了深層的謹慎、用心與現實化。
近20年台灣一直在強調醫學倫理的重要性,但近來卻把醫學倫理法則化,提出及制定不少的指引與規範,使醫學倫理變成醫事法規,只重表面不重內涵。
雖然衛生署與國科會用了很多的資源補助醫學倫理之研究與推廣上,但我們發現不論訓練種子教師,設置網站,出版書籍……都忽略了倫理其實主要的是一種情操,一種精神也是一種態度。

應培養愛心與情操
沒有倫理的內在情操,雖然能照表操課表現非凡,但還是一個故我只為自己的人。傳統上倫理是一種美德的強調,不論康德、亞里斯多德、孔子、漢醫倫理鼻祖孫思邈……都沒有把倫理法規化。倫理舉止應是一種令人感動的行為,以愛、憐憫為懷。但自從原則主義出現之後,準則的制定變成幫助倫理抉擇的有效助益,雖然準則的提出有它的效用,不過醫學倫理卻被醫學法規化了。法律是最低的倫理標準,假使我們以最低的標準為滿足,那麼有醫事法則就好了,但醫學倫理所要追求的是更高的價值、情操與精神。
生命醫學倫理學界近幾年來已開始自我反省,提出回歸德性倫理的重要。雖然有時會被批判那是八股煩人的道德勸說,但醫學倫理終究不能只是表面工夫,而必須培養醫事人員的愛心與情操,這不是上上課、辦研討會、公告規範、網路討論……就能成就。台灣缺少了一個倫理的大環境,而我們若只是重視外在的感觀,醫學倫理的強調就失去它的意義,怪不得有人提出醫學倫理無用論的看法。
這次台大器官移植所發生的差錯,應能使我們去檢討只重表面不重內涵的社會是有缺失的。不做徹底的檢討將使任何的懲處、撤職……都無濟於事。問題的癥結不改變,差錯還會發生。
標準流程雖然有其需要,但我們更需要內涵的提升,不要只重外表。如果醫學倫理變成了醫事法則,我們就不需要醫學倫理了,因為我們要的是外在的觀感不是內在的倫理情操。有內在的情操才能有外在的倫理表現,否則只是一種假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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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醫療浪費 健保之過?
2011/09/15 中國時報 葉家興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政大社會科學院客座副教授

據監委調查,台灣使用呼吸器、葉克膜及洗腎的人口不及十萬人,占台灣總人口比例不到半個百分點,年花健保逾六百億,卻占了健保支出的十二個百分點。健保支付制度造成的誘因扭曲不容忽視。

健保給付窄門,就像以往的大學窄門難進易出,醫療服務或藥物不易進入給付窄門,但一旦進入之後,卻缺乏長期評估機制,檢討給付的經濟效益。於是,因為治療獲得健保給付,導致更多的治療行為發生,也造成台灣洗腎、使用呼吸器、葉克膜,甚至剖腹產的人均比率世界第一。

然而,由醫界或健保局主導的評估標準,由上而下決定何者符合經濟效益,何者是無效醫療。這或許能達到控制成本的部分成效,但卻難以保證不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局面,同時也可能引起批評,例如已經享受既有免費醫療的病患家屬,可能指責健保局漠視生命尊嚴。

管理式醫療(managed care)的思維是由上而下,其麻煩在於為節省成本而節省成本,結果犧牲了生命品質,成本卻循其他途徑繼續增加。也因此在健保領域,管理式醫療逐漸hold不住場面,乃促成了合作式醫療(collaborative care)走入時尚。合作式醫療強調醫療決策共享,以波士頓的「健康對話」機構為例,他們訓練了許多護理人員,透過網路或電話為健保客戶解說各種複雜的醫療程序,以協助投保人做決策。

「健康對話」的經驗證明,充分知情的病患所做的醫療決策,往往能減少成本。例如,醫院常建議患有子宮肌瘤的婦女動手術切除子宮,以根除痛苦。但如果她們知道許多症狀在五十歲以後就會消失,許多患者就會決定不要動手術。自動放棄手術的女性,甚至多過在管理式醫療體系下認定不需要動手術的女性。換言之,在充分知情之後,決定動手術的人數減少了,也因此省下了醫療人力和資源。

同樣地,在男性攝護腺疾病方面,許多人在充分了解攝護腺癌的致死率以及相關手術的副作用(可能導致泌尿問題與勃起障礙)之後,也主動決定放棄手術。其動機不在於為健保省錢,而在於充分了解副作用後,基於關懷生命品質而做的決定。

西方醫學以症狀治療為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欠缺全人關照的人本思維,再多的管理式醫療也無法改變這種思路。然而,當醫療決策可由投保人(患者)共享時,人們往往做出比較保守,也是成本較低的決定。合作式醫療從患者生命尊嚴出發,強調訊息開放、決策共享,相較於管理式醫療,更能減少健保成本高達三成。

合作式醫療的經驗來看,健保局與其設立醫療給付評估的常設部門,由醫學權威決定健保支付項目,不如與民眾多溝通,協助醫療資訊普及,增進醫病關係。透過設立「合作保健」部門,由立場中立、受過訓練的醫護專業人員為患者解說資訊,協助人們自己做決策,才能做到關懷生命品質、尊重醫療專業及健保永續經營的三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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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失並不是糾紛(張大春)
2011/09/13 蘋果日報

一條新聞過時了,事件的本質過時了嗎?
台大醫院誤將一名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用於五名病患移植。原因是院方僅電話詢問捐贈者的愛滋病毒檢驗結果,對於口頭的「reactive(陽性)」、non-reactive(非陽性)」產生「認知錯誤」。院方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這項疏失,表達歉意,也會檢討原因。不消追問,結論當然是「將待檢討報告完成後,再決定懲處失職人員。」之後呢?之後新聞褪色,你就忘了,順便祈禱自己身體健康,不要撞上任何一個拿你犯疏失的大夫。

這一類的事在任何一個國家都屢見不鮮,可是事後院方的反應和處置卻可以很不相同。
2008年7月初,貝絲以色列女修士醫學中心(Beth Israel Deaconess Medical Center)為一位女病患動了一個手術。這個附屬於哈佛醫學院的醫學中心平均每周要進行175次外科手術,這一次手術就如同其他手術般順利進行。只不過病患從麻醉中醒來之後,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身體,接著抬起頭來看著動刀的醫生,問道:「為什麼繃帶在另外一邊?」跟著發生的事,完全有別於社會大眾對一般醫院的成見。主治醫生不但馬上向病患承認了錯誤,也將此一錯誤報告了他的部門主管,以及醫學中心的主任。
醫學中心的高階主管們隨即召開會議,審視過這個病例之後,主管們認定:此一疏失嚴重到必須向醫學中心的所有同仁說明,也應該要讓中心所服務的波士頓社區大眾知道。
於是,在很短的時間之內,該中心即以電子郵件通知了全醫學中心將近五千位醫護工作者,同時也主動向波士頓地區的新聞媒體發布了新聞稿。
《波士頓環球報》則在2008年7月4日披露此一消息──為了保護病患的隱私,院方和媒體並沒有進一步披露這位女病患被開錯刀的病情細節。坦白說:這樣的決定並非刻意隱瞞實情,畢竟,就社會大眾「知的權利」而言,錯開了刀的部位究竟是腎臟或乳房一點兒都不重要。

預期「疏忽必發生」
貝絲以色列女修士醫學中心如此處理其醫療疏失並非偶然,2008年1月他們就已經開始推動了一項要將所有可預防的醫療疏失完全消除的計劃,並預訂要於2012年1月1日達成這個目標。用一般人能理解的話來說:試圖防範醫療疏失,就要讓從事醫療行為的一方,在第一時間面對、承認並公布他們所犯的錯誤。
請容我們細想:「醫療糾紛」四個字並不是一個指涉公正的字眼。當掌握了處理疾病的知識、技術和能力的一方所主持的醫療行為導致了爭端、出現了疑義甚至釀成了悲劇,這並不是打者願打、挨者願挨的「糾紛」;「糾紛」是一個看似客觀而理性的描述詞,卻隱藏著保護醫療方、脫卸其行為責任的潛在語意,使受害的病家陷入「因無知而必須負解決之責」的困境。說句大白話罷:躺在病床上給麻醉得不省人事的患者,能去糾紛誰呢?
隸屬於美國科學院之下的醫藥學院(Institute of Medicine)曾經有過調查統計,美國每年發生的醫療疏失事件,大約在69萬到74萬8千之間。
其中可能有4萬4千到9萬8千個病人因而死亡;光看4萬4千這個數字,就已經是全美10大死因的第8位,高過乳癌和愛滋病。如果航空業也有這麼高的疏忽率,則每3天要墜毀一駕滿載的波音747,且無人生還。
至於如何防範這樣驚人而危害深烈的疏忽呢?美國研究單位的核心概念很簡單,只不過是承認並預期「疏忽一定會發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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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初衷
2011/09/06 工商時報 呂莉/自由業

每個醫師在進入醫界時,都曾宣誓過:「保證自己要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要憑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並「不運用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然而,最近一些醫學糾紛卻讓我們發現不只是醫院的制度鬆了,醫師內心裡的道德量尺,似乎也不再可靠。

宜蘭一位產婦遲遲等不到醫生,原因是護士不想讓醫師太早「等待」接生,結果造成胎兒吸入胎便死亡;台大醫院移植手術,因未確實核對資料,讓五名病患植入染病器官,人生變色……..。醫病關係是一種交易行為,病患是買方,醫師出售服務。服務業本應以顧客需求為重,但在醫界卻往往因為醫學知識深奧難懂,造成醫師單方面掌握所有訊息,形成上對下的權威關係,若醫師不用心,病患根本毫無保障可言

那麼,醫師用心嗎?現今醫界流傳一句話:「大不如小,小科不如牙科。」五官科因醫療糾紛少,所以年年爆滿,外科則因壓力大、責任重,越來越不受醫師青睞。從這樣的選擇就可以看出對大部分醫師來說,造福人類太沈重,還是輕鬆度日比較實在。這或許是人類天性,但再對照所有醫師當初進入醫界時所曾宣誓的誓言來看,還是覺得實在很諷刺。

平心而論,若事事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求醫師奉行,未免太不近人情,但身為醫者,在看到每一位病患哀哀如訴的眼神時,難道還能不珍惜所有病患交付給醫師的囑託嗎?希望所有醫師都能勿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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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擬成立醫療事故救濟基金
2010/10/21【黃天如/台北報導】

救人是醫師天職,但醫療結果常無法盡如人意,以致抬棺抗議等醫療糾紛時有所聞。為免民眾透過訴訟求償曠日費時,衛生署擬於明年起成立每年四十億元的《醫療事故救濟基金》,不判定過失,只要因分娩、高風險手術導致重殘或死亡,最高可獲二百萬元。

立委江義雄等人昨天在立法院質詢指出,國內每年醫療糾紛案件多達五、六百件,而法院開庭前須經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進行醫療過失責任鑑定,以致許多家屬苦等多年等不到一個公道,身心備受煎熬。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答詢表示,衛署正著手草擬《醫療爭議處理法》,成立每年四十億元的醫療事故救濟基金,由公務預算及各級醫療院所各分攤廿億。

石崇良說,兩百萬元是救濟最高金額,若民眾對調解金額不滿意,或相關案件屬非告訴乃論者,仍可透過民事訴訟管道求償;醫院、醫師也可自行衡量負擔超出兩百萬元部分的求償金,減少不必要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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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億,阿扁真忘了 2022/04/09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人

前總統陳水扁前天突然舉行記者會,舉了一堆國務機要費數據,強調絕對「沒有貪汙」。從阿扁在記者會上一再拿國務機要費開支,為自己清白開脫的狀況,我們大概可以相信醫療評鑑團隊對阿扁腦神經退化、失智症等等的健康評估,應該是正確的。

因為陳水扁可能忘了,他前天在記者會上公布的那些所謂「想帶進墳墓的機密」,其實老早在他貪瀆弊案爆發之初,檢察官偵結國務機要費案的時候,就在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五日在總統府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了。這一前一後的記者會雖然相隔十五、六年,但說明內容大同小異,連開場白都差不多,頂多指了一些人名。

還有,陳水扁可能是案多不愁,忘了他所涉及的貪瀆案有好幾件,國務機要費只是當中的一案而已。我們若解析阿扁所涉及的各個案件,目前已判決確定的龍潭購地等四個案子,阿扁、扁家人在案中的行為都極惡劣,令社會嫌惡。而國務機要費案雖然所涉金額較大,但如果從收支「大水庫」理論、特別費「歷史共業」的角度看,阿扁在國務機要費案裡的行為,比起其他案子好看多了。

況且阿扁所涉的國務機要費案,好多年前就因為醫療團隊評估他的健康狀況不佳,不適合進行審判,而由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停審。以醫療團隊這幾年來持續評估阿扁健康狀況仍不良的情況下,國務機要費案之於阿扁,沒有什麼壓力。而且,國務機要費即使再怎麼判刑,阿扁還是不會入監坐牢,照樣在外面趴趴走,自由自在。

那麼,阿扁選在這個時候,以健康相當正常的樣子舉行國際記者會,說明國務機要費的內容,為的應該不是自己未來在這個案子裡的前景,而應該是想藉此向大家說明,他是一個為台灣前途、為台灣國際地位犧牲打拚的總統,完全沒有貪汙一毛錢,然後給自己在台灣歷史上尋求正面定位。

可是阿扁還是忘了,他和他扁家人給予國人的貪瀆印象,不是來自國務機要費裡的F案、J案的公關開支,也不是資助大陸民運人士王丹的那廿萬美金,更不是給施明德、馬永成的那幾百萬元。而是被國人俗稱的「海角七億」。

什麼是「海角七億」?依據相關資料,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瑞士檢方懷疑阿扁家匯入瑞士某銀行的二一○○萬美元,可能是贓款,有國際洗錢之虞而予凍結查扣,並通知我們政府調查。這筆錢換算成新台幣,就是七億。

雖然檢察官調查後,陸續清理出扁家在海內外還有其他鉅額的資產,但國人普遍以「海角七億」來看待扁家貪瀆。另外,扁嫂吳淑珍比一根手指頭價值千金的傳說,也是扁家貪得無厭的象徵。

至於阿扁有沒有在國務機要費中動手腳,把錢放到自己口袋,應不大會影響阿扁及扁家在國人心目中的形象。畢竟一般賺錢很不容易的台灣人,肯定選擇相信那「海角七億」,即使不是來自國務機要費,也一定從什麼地方弄來的。

因此,我實在看不出阿扁有什麼開記者會解釋國務機要費的必要,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保外就醫的阿扁真如醫療團隊評估的,腦神經退化,忘了自己有那「海角七億」,忘了法院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另案判他貪汙,應執行十七年六月有期徒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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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獎勵金 新北衛生局:依法發給未浮濫 2019/03/20
中央社

新北市府衛生局今天表示,衛生所獎勵金分配都照行政院、衛生局規範,並未特別浮濫發獎金。三芝衛生所主任蕭秋勇表示,在偏鄉醫術獲居民信任,才會常找他看病。

媒體報導三芝區衛生所遭爆料,衛生所主任蕭秋勇「因為濫開藥物,藉以領取高額獎勵金」。面對媒體的報導,蕭秋勇今天如常看診。他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過去因鼓勵醫師前往偏遠地區服務,才有所謂的獎金,這制度已實施10多年了。

蕭秋勇說,新北市有18個衛生所主任同樣依衛生局的相關規定領取每月30萬元的獎金,他並沒有領比較多。他在地方行醫多年,醫術也獲居民信任,才會常找他看病,他一年看診人數達3萬多人次。

蕭秋勇認為是前員工離職後對外投訴爆料,他自己獲得的獎金也都依法行事取得,並沒有「肥不肥」的問題。

新北市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林惠萍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澄清,獎金來源為門診醫療作業、長期照護、預防保健等。包含三芝衛生所在內,並未特別浮濫發獎金。發獎金與是否濫用管制藥物,兩件事情不可混為一談,彼此更沒有關聯性。

林惠萍澄清,新北市衛生所人員獎勵金分配,是依據行政院所頒定「地方機關慢性病防治所與衛生所及健康服務中心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且為求合理分配,秉持不同工不同酬精神,市府也有訂定發給原則。

她強調,這些獎勵金不是只有衛生所醫師看診的獎金,整個醫療作業基金包括門診、及失能、失智、居家服務等長照,還有抹片檢查、癌症篩檢、預防注射等公共衛生預防保健。

林惠萍表示,透過健保署支給的金額,留存10%為衛生局統籌基金、6%為衛生所留存基金,剩下的84%會依照衛生所績效評估委員會按照績效評核原則發給,醫師最高每個月獎金新台幣30萬元,其他人員為本俸的兩倍。

依據衛生局統計,包括三芝衛生所在內,新北市在106年有16名衛生所主任(醫師)每月領30萬元獎金,107年也超過半數都領最高額的30萬元獎金。林惠萍說,發放過程「依法有據,並沒有比其他縣市高。」

至於管制用藥是否過於浮濫,林惠萍表示,涉及醫師對於病患用藥需求的專業評估,會調閱稽查三芝衛生所最近3個月的病歷,並由神經內科醫師等組成專家小組審視。

她說,「有多少證據做多少事」,若浮濫會移送給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衛生局考績小組、醫師懲戒委員會進一步調查。是否違反醫療常規,這些都要尊重專業的判斷與審查,不是報導或居民說的算數。針對三芝衛生所管制藥品使用的情形,衛生局104年以後,多次後續加強查核,至今並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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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商保一起揪詐保 衛福部籲勿以身試法 2018/12/21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花蓮日前傳出一家五口涉嫌長期裝病詐保,十年內領走3000萬元醫療險理賠金,其中兩名涉案人遭羈押禁見。衛福部健保署表示,健保署與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保險犯防中心)長期合作,比對保戶就醫資料、揪出不法,涉案者光在健保方面就會被罰詐領金額20倍的罰鍰,商保賠償與連帶法律責任則另計,呼籲切莫以身試法。

衛福部健保署違規查處室副組長黃拱恆說,花蓮一案源於保險犯防中心發現,該戶人家就醫頻繁、持續領取高額給付,10年領走3000萬元。犯防中心將線索提供給檢方,檢方隨後找來健保署提供專業意見、指出疑有不法之處,順利向法官申請到搜索票與監聽票,加上警方全力配合,全案才漸漸水落石出。

黃拱恆說,健保署本就會核扣不合理的健保給付,因此有心詐領醫療保險的人,可能在少部分醫療項目申請健保給付,另部分則自費並申請商業保險理賠,此時健保署單就民眾的健保紀錄並無法察覺有異。

有鑑於此,健保署與商業保險的犯防中心進行資料交換,提升詐保警示機制,近來合作更頻繁。簡單地說,兩邊資料一一比對,就能發現特定保戶在某個時間點至特定醫院科別就醫,同時申請健保給付與商業保險理賠,若此時以生病情形去檢視申請的醫療資源、醫療給付,發現不合理,就能進一步往下追查。

黃拱恆說,若醫療院所勾結民眾詐領,健保署會依健保法第81條追回費用,並處以最高20倍的罰鍰,並依違規情節祭記點或停止合約關係;即使醫療院所宣稱沒有參與,若健保署認定其把關過於鬆散、仍應負責任,也會依法追討與開罰。若民眾自身觸法,健保方面則依法開罰最高20倍的罰鍰,商保賠償與連帶法律責任則另計。

健保署統計,今年1到10月共計有280家機構涉及不當領取1.4億元,其中包括18家醫院、114家西醫診所、53家牙醫診所、14家中醫診所、64家藥局與17家其他類機構。健保署除了追回1.4億元,另依法開罰共計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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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瞎了嗎? 2018/09/07
聯合報

日本《產經新聞》頭版刊登了陳水扁的專訪。一名貪汙犯如此大剌剌地對政治指手畫腳,不僅國家顏面受損,更玷汙了司法正義。離奇的是,法務部卻覺得OK。

犯法者必須受到制裁、誠心悔過,這是國家設立監獄的目的,也因此受刑人保外就醫必須有嚴謹規定。據法務部統計,二○一六年計二二六人保外就醫,其中有九十人病故。換言之,讓真正重病者保外就醫,這才是兼具人道考量和維繫法治的正道。

醫療小組召集人柯文哲曾說,阿扁「連一百減七是多少都算不出來」;陳昭姿則說,陳水扁的智力「只有小學生程度」。但陳水扁獲准保外就醫三年多來,從出席感恩餐會、為兒子輔選、到躍登國際媒體,他屢屢搞出極高段的政治戲碼,連蔡總統都難以招架。

已連獲十四次保外就醫展延的陳水扁,除應遵守中監《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還簽了不上台、不談政治、不演講與不受訪的「四不」承諾。但蔡政府對他受訪的處理,卻讓人瞠目結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扁未「直接」受訪,且現場不止記者;中監則稱記者是以「懇談」形式和扁「聊天」,新聞再引用,因此不算違規。這種睜眼說瞎話的官員,欺騙自己還不夠,還以為可以欺騙百姓。

當法務部說陳水扁受訪「不違法」,等於宣告台灣「法治已死」。法務部做到了「司法為政治服務」,那麼,還有民眾相信蔡英文要「司法改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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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家醫院不實申報健保 健保署追扣金額近億元 2018/01/22
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

為揪出醫療院所不實申報健保費,衛福部健保署去年查核780家醫療院所,竟有363家涉不實申報健保費,查處追扣近億元,最嚴重終止特約的醫院,包含桃園敏盛綜合醫院,停止其外科住院醫療業務一年,而藥局及西醫診所違規比率也較高。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健保署透過系統監測與大數據分析,在全台兩萬多家醫療院所中,一旦發現有醫療院所申報異常就會主動查處,雖然無法每家都查,但盡量做到精準查核,去年查核780家醫療院所中,共有363家違規,其中有15家違規情節重大處停約一年以上或終止特約,整體違規率為1.3%。

而在查處醫院、西醫診所、中醫、牙醫、藥局等醫事服務機構違規件數中,以藥局查處151家,就有87家違規,占率57%最高;西醫診所查處345家,也有162家違規占46%,違規項目包含虛報醫療費用、自創就醫紀錄、虛報藥費、以未具醫師資格的人員替病患看病、自立名目收費等。

而健保署去年也啟動三大查核專案,包含照護機構、自費異常、高齡安心就醫專案,經查核152家醫療院所就有128家不實申報、健保給付項目卻要民眾自費、醫師年齡過高未親自看診等,查處追扣、扣減逾5600萬元。

健保署違規查處任務小組專委黃拱恒說明,在三大查核專案中,針對照護機構不實申報健保費用共47家;醫療院所一邊向民眾收取自費,又同時申報健保給付違規共44家,以及高齡醫師狀況不佳,未能親自看診仍申報健保給付共37家。

針對去年整體違規醫療機構,健保署也祭出裁處,包含違規記點112家、扣減費用169家、67家停止特約1至3個月,並有15家終止特約。經查處追扣金額及扣減與罰鍰金,共追回逾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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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五年內,政府須完成 ( 除藥物及化學名辭外 ) 病歷中文化」附議活動 2017/12/03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網址http://join.gov.tw/idea/detail/c6b4fbd3-ea5c-412b-bef9-53c30cf4f647,請為台灣民眾的醫療進步貢獻一點力,為了你也為了你的下一代,歡迎來附議,你的幾十秒,造福千萬人,讓台灣的醫病關係增加了許多的溝通與瞭解!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本人行醫近45年,近40年於醫學中心,除醫療外、更負責教學(曾任主任、副教授、副院長等職),有如下之深知:
「病歷記載」是醫療服務裡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醫術和醫德的記載,是幫助醫師自己的記憶,也是醫師和其他醫師無縫接軌的工具,更可做醫病之間的橋樑。例如,美國梅約醫學中心院長愛德華斯醫師就曾於台大醫院演講,謂「病人知道愈多,愈能增進醫病關係」,世界衛生組織WHO 對醫療人權的定義,更包括「資訊的取得」及「文化的合宜性」。

據我們查證,世界上只要有自己的文字和自稱民主、講究人權、科技略具水準的國家(包括日本、韓國),其病歷完全以母文記載,美國、日本還特別為此分別於1960及1970年立法。1996年,美國且通過「健康安全保證之可攜帶及問責性法案HIPAA, The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ccountability Act 」,病患對自己的病歷不只取得、甚至有更正的權力,在英國的患者經過「患者最清楚( PKB, Patient Know Best)」的網站,參與自己病歷的管理;反觀我們國人的醫療,因為看不懂洋涇幫唬人或唬弄人的英文的病歷記錄,仍在「買辦式」、「殖民地式」、「父權式」和「醫師方便權重於患者知的權力」的陰影下,使惡質醫師們予取予求。 醫師服務患者以英文記載固有它ㄉ「方便性」,但是他們的「方便」豈能超過患眾「知的權利」,醫師的「獨斷性」更遠低於患眾對自己的健康和、生命的參與權。又,難道台灣人水準太差(遠不如日韓中國大陸),連看看醫師們「寫的」和「說的」及「做的」是否一樣的資格都沒有?為什麼我們醫師到大陸行醫、或為中國大陸健康檢查賺錢時可以毫無障礙地用中文,對本國人卻「崇洋(文)棄母(文)」,搞神密?

「病歷中文化」推動至今已14+年,已獲社會普遍認同,努力中,雖有些微微的成果,但是政府(前衛生署、今之衛生福利部)卻顢頇拒絕,答應要做的也延宕7-8年,因此現在我們要直接訴諸民眾,為要他們為民眾自己爭取此基本醫療人權,希望政府須/請「在五年之內完成「病歷中文化(藥品和化學名辭除外)」!

以筆者日常所見,常見「假」的病歷有幾種(詳情,請參閱聯合報民意論壇:2013/12/11「假假」的病歷 誰來監督?):
一、「蕭規曹隨」或稱「複製貼上」式病歷:
二、「避重就輕」式病歷:
三、「牛頭馬嘴」或稱「三言兩語」式病歷;
四、「一成不變」式病歷:
五、「無中生有」式病歷;
六、「移花接木」或稱「拼拼湊湊」式病歷;
七、「塗改增修」式病歷;
此次代表字票選前十名中,亦有「醒」和「真」字,有識者說,前者代表覺醒,後者與「假」字互相輪迴;
至於「病歷」雖然攸關大家生命健康,卻少有人知、更沒人能監督,如何使「病歷」的記載輪迴到「真」,有待政府和民眾一起覺「醒」,天佑台灣!

利益與影響
台灣資訊業發達,醫界已全面電腦化,除非70歲以上的醫師,中文輸入已不是問題,「病歷中文化」後初期,大家或不習慣,但是有甚多好處,例如,
1.增加患者(及家屬)醫療知識、對自己病情的瞭解、進而更配合醫療;
2.遏止醫療院所自以為是、甚至胡作非為粗暴的惡質醫療〈民眾保有隨時監督的權力〉;
3.促進患者受到的健康和醫療合乎現時醫學的觀念;
4.提高病歷記載的精準度(幾乎沒有任何醫師的英文能力比中文好);
5.醫、病關係透明化、正常化;
6.醫療資源的使用「公平和合理」,減少健保醫療浪費;
7.平衡醫、病法律關係的「對等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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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醫院證實醫師「隔空開刀」 將送醫審會論處 2017/09/17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林口長庚醫院被網友爆料,一名婦產科醫師不在台灣卻向健保申報手術項目,有溢領健保費之嫌。長庚醫院隨即著手調查,結果於下午4點半出爐,證實該名醫師近兩年來有4天未依規定請假,但手術、門診及住院工作仍掛名,將依規定送醫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論處,但病人因仍由醫療團隊照顧,並無溢領健保費。

長庚醫院出包事件一樁接著一樁。網友於批踢踢上爆料,指控長庚醫院某位婦產科醫師,明明人不在國內,長庚的內部系統中,卻登載進行手術。網友指證歷歷,還貼出該名婦產科醫師的臉書,大刺刺寫著「繼續撈金去」,疑似竄改手術資料,溢領健保費,且該行徑不只一次。

長庚醫院為了滅火,「婦產科醫師隔空開刀」案在2天內快馬加鞭完成調查。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說,依醫院規定,醫師出國應辦理請假,開立請假單,並安排代理醫師負責,資訊系統即啟動管制出國醫師不得開立醫囑。

經調查,該名婦產科醫師近二年來,共有4次出國紀錄卻沒請假,醫療病歷紀錄仍掛名,其中1天即是網友爆料的「隔空開刀」案。院方約談該名醫師時,醫師聲稱「自己太忙、忘記請假」。

黃璟隆強調,該名醫師雖不在國內,但病人開刀由另一名主治醫師執刀,並沒有溢領健保費,只是該名醫師及協助開刀的醫師均未依醫院規定辦理請假與代班手續,就是違規,二人都將送醫師資格審查委員會論處。

另3次紀錄則是門診及住院巡房紀錄,該名醫師也是「隔空看診」、「隔空巡房」,儘管實際上有團隊中的醫護協助病人,有醫療服務之實,但也是違反醫院規定。

黃璟隆說,醫師出國仍從事醫療行為,長久以來健保署已有嚴謹之查核機制,每年皆會主動依據移民署之出入境資料稽核,如有異常會回饋醫療機構說明與改善。院方將再彙總資料主動提報健保署,審視這4天有無造成健保申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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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署:非以柯文哲看法 決定扁保外就醫 2017/10/06
中央社

法務部矯正署今天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前,監察委員辦理醫療人權調查,曾聘時任台大醫師的台北市長柯文哲為諮詢專家,但並非以柯文哲的看法做為陳水扁保外就醫依據。

柯文哲9月29日接受「少康戰情室」主持人趙少康專訪,提到陳水扁病情時說,「一開始是裝的,後來就變成真的病了」,引發爭議;柯文哲之後澄清是「標題殺人」,「他(陳水扁)是很典型的身心症,是台灣話的「凝」,坦白講,很少看到這麼典型的病例,就是心理因素後來引起器官實質病變的」。

法務部矯正署發布新聞稿指出,陳水扁於民國102年於台北監獄執行時,台北榮民總醫院製作的「陳前總統出院建議報告」,認為他的病況有持續追蹤治療必要;台北監獄報請矯正署核准後,陳水扁於102年4月19日移送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治療。

矯正署表示,為銜接陳水扁於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醫療成效及考量其醫療需求,台中監獄找時任台中榮民總醫院副院長許惠恒擔任醫療小組召集人,由台中榮民總醫院組成醫療團隊配合培德醫院醫療資源,輔以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各專科醫師予以診治,另核准陳水扁自費延醫的申請,由高雄長庚醫院陳順勝醫師入監診療。

後來,前監察委員黃煌雄辦理「陳前總統醫療人權」調查案,曾特聘包括柯文哲在內的諮詢醫療專家團隊,多次至中監實地訪查,經專家詳細瞭解後,認為陳水扁腦部病變的發病原因不明及前經台北榮民總醫院診斷嚴重睡眠呼吸中止症等問題,但這部分僅供台中榮民總醫院定期進行相關檢查的參考,並非以柯文哲等人的看法做為保外就醫的依據。

矯正署指出,中監後續依台中榮民總醫院、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長庚醫院及台北榮民總醫院等醫療機構15名醫師於103年12月29日製作的「陳前總統擴大醫療鑑定小組鑑定報告」,認依陳水扁病況以保外就醫為適當。

中監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報請矯正署核准,矯正署在參採這份鑑定報告的診斷及建議後,於104年1月5日准予保外就醫。

矯正署強調,審查作業未引用監察委員調查資料及陳水扁民間醫療團隊的診斷,至於陳水扁執行期間疾病治療,中監均尊重醫療專業的判斷並妥為安排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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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書寫 仍有改善空間 2017/07/24
聯合報 黃達夫/和信醫院院長

報載「台灣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的妻子,十年前撞傷頭部送到台大醫院急救仍不治,陳家向醫院求償一千兩百多萬元,二審判陳男敗訴,但最高法院認為須考量醫師是否已盡『符合醫療水準的注意義務』,且因醫療專業與病人間的不對等關係,應改由醫師附帶舉證,才能判斷有無過失,此判決理由引起醫界譁然」。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書,上訴人稱「醫師為具專門職業技能之人,其執行醫療之際,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就醫療個案,本於診療當時的醫學知識,審酌病人之病情,醫療行為之價值與風險及避免損害發生之成本暨醫院層級等因素,綜合判斷而為適當之醫療,始得謂符合醫療水準而無過失」。

一般而言,頭部撞傷,如果是顱內出血,可能因流血間斷而有意識清楚的時段,也可能在受傷後數小時至數日後才出現症狀,病況難以預測,所以須留院緊密觀察。這期間,應持續檢視病人,注意病情是否轉變並留下紀錄。如病人病情穩定而准其出院時,仍須叮囑病人有任何症狀產生時,須立刻返院檢查。

持續檢視病情 應留下紀錄
根據判決書,後來病人出現兩次嘔吐現象,那時就應即刻做斷層掃描,判斷是否顱內出血。至於治療結果,則與是否有過失無關,除非診斷出顱內出血後,手術安排有所延誤,或手術程序出了差錯。

我認為「不厭其煩,萬無一失」是醫療從業人員必須堅持的態度,醫護人員本就有責任,對病人提供當時公認最有效益的處置,並將其決策思維及所作所為完整地記錄在病歷上。

病歷不夠完整 待加強改進
事實上,病歷紀錄就是醫療訴訟雙方最重要的證據,無所謂舉證責任在何方。我必須承認病歷記載不完整,是台灣醫界通病,也是醫學教育必須加強改進的地方。我在醫院不斷地嘮叨了將近30年,到今天革命尚未成功,病歷書寫仍舊有很多改善空間。

另外,我一直很在意,也曾多次在媒體評論,為了鍛鍊住院醫師判斷能力與臨床技能,我們容許實習或住院醫師在第一線參與照顧病人,他們是在實作中學習,仍在接受訓練,所以,他們的所做所為必須在主治醫師督導下進行,主治醫師也必須為病人的治療結果負全部責任。

病歷沒有記載 在美會被告
看到此判例的報導,有位創院之初就進我們醫院的同仁說,20幾年前,我向醫院同仁強調病歷紀錄的重要性時,曾說過「在台灣好像病歷書寫得越少,讓人找不到犯錯的證據,反而不容易被告,但是在美國,如果病歷沒有記載,就表示你沒有想到,也沒有做到,被告的時候,就完全站不住腳了!」那番話她至今記憶猶新,這個判例就是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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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醫院為留住輕症金雞母 竟要醫師登錄重症代碼 2017/07/12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

分級醫療今年上路,但醫學中心卻因此重傷,北部某家醫學中心第一季營收短少6000多萬元。為留住輕症患者,不少大醫院要求醫師修正診斷碼或順序,改登錄重症代碼,健保署從統計報表中,發現端倪,日前緊急開會,署長甚至發出親筆信,向各院長道德勸說,警示意味濃厚。

健保署專委張溫溫表示,最近幾個月來,「耳聞」不少大型醫院私下動手腳,要求醫師改變疾病診斷碼,因茲事體大,影響深遠,為此,署長李伯璋於日前親自發函給各大型醫院院長,要求院方尊重醫師專業。

為了落實分級醫療,小病至診所,大病至大醫院,衛福部於去年底公告新制,從今年起,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的初級照護案件總額,須低於前一年度的9成,超出部分,將不予給付。

現階段「初級照護管控項目」共有5000多種疾病,舉例來說,某醫學中心105年收治單純高血壓患者,獲健保點值1000萬點,106年上限為900萬點,如有超出,健保不予給付。

儘管健保署嚴格限制初級照護比率,但醫院下有對策,要求醫師在登錄病患疾病代碼時,刻意「加重」病情,如此一來,輕症患者一下子變成重症。

一家醫學中心教授級醫師以高血壓為例,原本只是單純高血壓,但在醫院「提醒」下,醫師改鍵了其他診斷碼,頓時病情變重,成為可能引發腦中風、心肌梗塞的危險高血壓,就不用轉至基層診所。

表面看來似乎不痛不癢,但實際上對患者本身或對台灣公衛流行病學調查,卻造成深遠影響。首先,病人只是輕症,但大型醫院醫師卻登錄成重症,恐將損及患者個人醫療保險權益。

再者,健保資料庫向來是台灣醫界最重要研究參考資料,一旦錯誤登錄資料越來越多,勢必影響其正確性,未來台灣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勢必失真,結果令人擔憂。

張溫溫表示,健保署最近彙整相關資料,確實發現異狀,不少大型醫院疾病登錄與上一次有著明顯差異,為此,7月4日緊急邀集各醫院院長召開會議,希望院方尊重醫師的專業判斷。另外,健保署也給醫院自清機會,希望儘速更正錯誤登錄。

如果大型醫院刻意登錄錯誤病人疾病代碼,證據明確,將受到何種處分?張溫溫說,分級醫療新制才上路半年多,各醫院還在適應中,不可否認出現了許多意外,但目前並無法可罰,正在研擬相關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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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申報重症 健保署:已查到異狀 2017/07/12
大紀元 記者施芝吟/台北

為落實分級醫療,衛福部健保署推動輕症患者到基層診所就醫,重症才去大醫院看病,外傳有醫院竄改診斷碼。衛福部健保署12日表示,從數據來觀察,確實有部分醫院出現異常,其中以北部某醫學中心狀況最嚴重,約有1成輕症診斷碼出現異常,「加重」病人病況。衛福部健保署長李伯璋也致函各大醫院院長道德勸說,呼籲應登錄正確資料。

為強化推動分級醫療,健保署不僅調漲未經轉診到醫學中心看病者部分負擔,也要求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要縮減輕症病人比率,同院輕症件數必須比去年下降1成。如去年有1萬件輕症件數,今年必須壓在9千件內,超過者就會核扣給付。為留住輕症患者,不少大醫院要求醫師修正診斷碼或順序,改登錄重症代碼,讓小病診斷成大病。

衛福部健保署專委張溫溫說,健保署第一季挑選南北2家醫學中心進行監測時,的確發現診斷碼下的「怪怪的」,她舉其中一家為例,過去一些被列為輕症的主診斷,與去年相比,竟在這家醫學中心一下子少了10%,被挪到次診斷去了,尤其又以高血壓等慢性疾病,有這類現象最為明顯。

健保署發現異狀後,6月22日就以健保署署長李伯璋名義發出信函,向各醫院院長「勸說」,要求不得干預醫師下診斷碼,必須尊重專業,頗有警告意味。

至於是否有懲處方式,張溫溫表示,需要進一步分析病人是否真為病得較重,還是醫院擅改診斷碼以申請健保給付,因此還需研擬處理方式,呼籲醫院自律,更不宜以系統「提醒」醫師避免使用初級照護診斷碼,應尊重醫師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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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同意另覓醫院就診 下月初提出醫院診斷證明 2017/06/30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

台中監獄要求前總統陳水扁至其他醫學中心就診,以利「交叉比對」病情,扁起先回函「無法配合」、並說「矯治單位無權叫我再去找無法信任的醫師看病」,經獄方與扁再三溝通後,中監今天中午表示扁已應允另覓醫院就診,並於下月初提出至另家醫院看診的診斷證明。

陳水扁5月19日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的感恩餐會,違反「五不」但書中的「不進入會場」、「不談及政治」規定,餐會後扁未報備夜宿北部,未返回高雄住居所。

台中監獄遂發文給陳水扁,對於扁申請參加活動之審查,採「家人活動從寬,其他活動從嚴」之原則,對外活動仍應視個案情形而定;並要求扁於六月底前增加原醫療團隊以外的其他醫學中心就診。

不過,扁說,對高雄長庚醫療小組的診斷說明,矯正單位不滿意,可以推翻或否定,也可以自行出錢另請高明,「但絕對無權叫我再去找無法信任的醫師看病」。

經中監與前總統陳水扁再三溝通,扁終於同意願另覓醫院就診。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林順斌今天中午表示,中監人員與前總統陳水扁密切聯繫,該監衛生科人員6月28日訪視扁時,扁應允另覓醫院看診,但基於看診、掛號、找醫師、及安全等細節,至下月初扁才會提出另家醫院看診的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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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黃牛多 癱輪椅騙聘合法外勞 2017/02/26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台北

「在診間時,癱坐在輪椅怡,出診間卻健步如飛」新光醫院復健科主任謝霖芬說,早期有非常多自稱失能的患者,只為了騙取醫師在巴氏量表填下高分,以便合法申請外勞。為求謹慎,如果不是老病人,醫師大都不幫忙評估,或先要求病人接受復健,花久一點時間觀察,再給予評估;要是輕易評估,下場可能就是被黃牛騙,寫下不實的評估量表。

台北榮總復健科醫師蔡泊意說,現在醫學中心鮮少遇到這類的黃牛,過去曾到外地支援時,當地醫師就特別提醒,務必注意申請巴氏量表評估的患者之真實性,必須要比對身份證的照片,初次就診的患者,要求多做幾次復健評估,並會診第2名醫師,以確定失能的真實性。

謝霖芬說,自己就曾遇過這類患者,在診間,假裝路都不能走,單腳連動都不能動的患者,走出診間卻是健步如飛,有一段時間這些「偽」患者非常多,為此,一度建議醫院在診間外加裝監視器,最後沒有定案,復健科醫師只好多做一道把關,若有機會就到該病患的家中「突襲檢查」,但是現在太忙,幾乎沒有辦法居家查訪。

謝霖芬說,若是原本常常在A醫院看診,卻到其他醫院做量表評估,這就會被高度懷疑是黃牛,只能多觀察,多請他來幾次門診,降低被騙的機會。

不過,此舉常被詬病擠壓有需要患者的時間,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張自強說,這類的黃牛時有所聞,醫院必須開立證明,需要負起連帶責任,擔心被騙,才會要求病家多來幾次,但通常有真正需求的患者,只要看過1到2次就會通過了。

家總秘書長陳景寧表示,曾有人建議簡化申請流程,才不會擠壓到真正失能的患者,但新聞常報導沒有需要外勞照顧的家庭,卻可以申請外勞。她認為,若是重度失能者,政府可以考慮流程簡化,甚至使用居家認證的方式,若是輕、中度患者,還是應該再三確認,一方面也是保護醫師。

診間假裝失能的常見招式
1.假裝不能走路,出診間健步如飛
2.狸貓換太子,找中風患者頂替
3.多次看診,卻痛在不同的位置

醫師因應方式
1.核對身份證資料,比對照片詢問身份證
2.提供詳細病例
3.原本是他院老客人,卻來院內評估會格外注意
4.如為初診病人,將要求做幾次復健評估

資料來源/新光醫院復健科主任謝霖芬 製表/陳雨鑫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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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健保!未出境隔空就醫 持國外假證明集體詐領 2016/11/22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全民A健保?持國外醫療院所的假醫療證明,返台後詐領健保。健保署最近查獲一起少見的集體詐領健保案件,承辦人員審閱申請案件,發現多張醫療證明均來自大陸廣東某一家醫療院所,兩年開出9000多件診斷書,疾病則大同小異,都是上呼吸道感染、扁桃腺發炎、喉嚨發炎,申請核退金額共1269萬元,其中還包括未出境的民眾也拿到診斷書。
類似詐領健保費的案件每年都查獲數百件,有人只切了一點肝腫瘤,健保申請單據卻寫成半肝切除,健保署長李伯璋痛斥:「少部分壞醫師真的很敢拿!」。

健保署發現,近年來類似拿假醫療證明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少國人至海外假裝就醫,返國後向健保請領健保費。據了解,該家醫療院所位於台商聚集的廣東,健保署研判,應是少部分台商台籍幹部回台順利請領健保醫療費用,吃到了甜頭,「吃好鬥相報」,越來越多人返台前,花小錢拿到醫療證明,沒想到件數太多,反倒引起審查人員注意。

在民眾檢舉及檢警調機關協助下,近三年來,國內醫療院所共1108家次A健保而遭罰,健保署共追回5.2億醫療費用。李伯璋提醒,國人應珍惜健保資源,醫界則需嚴格自律。 「查核違規,絕不手軟」李伯璋說,近年來,國人境外就醫自墊醫療費用申請核退案件越來越多。

至於國內醫師A健保手法,則是技術翻新,以前「刷健保卡送小禮物」易被發現,現在則是以專業手術為名,浮報、虛報醫療費用,須是自家行家才能識破其中伎倆。

李伯璋指出,處理膽道結石,傳統以開刀取出結石為主,最近一兩年有新技術,以胃鏡切寬膽道出口,讓小石頭自行掉出,健保點值高達4萬多點,為傳統開刀好幾倍。少部分醫師動歪腦筋,聲稱幫同一個病人做了三、四次新手術,並申請健保給付,明顯違背醫學常理,遭外科醫師同行發現異狀,進一步審查才發現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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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詐領多 健保境外門診醫療費用核退擬取消 2016/11/25
聯合報 記者江慧珺

健保境外就醫費用核退遭不肖人士濫用,衛福部健保署日前查出,中國大陸廣東省某診所疑與台灣民眾聯手,開假診斷證明申請醫療費用核退,浮報上千萬元。對此健保署初步研議,擬限制境外門診醫療費用核退,但急診、住院維持現狀,且各國都適用,最快明年7月上路。

健保署統計,去年共有13萬件境外醫療費用核退案件,核退金額達3.4億元,比前一年增加2.08%,創下歷年最高金額。醫療費用核退門診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與腎衰竭件數最多,急診多是外、內科處置併發症、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與不明熱;住院也以外科或內科處置併發症件數、生產與肺炎最多。

健保署調查,自2014年起,陸續有近2400人次持中國大陸廣東省某耳鼻喉科診所的診斷證明申請費用核退,但診斷清一色都是「高燒39.5度」、「打點滴並使用抗生素」,甚至有人疑似未出境「隔海」就醫,估計2年多來浮報超過新台幣千萬元。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透過層層追查才完整揭發該診所異常狀況,相信類似的詐領案件一定不是個案,對岸甚至有診所直接在門口張貼海報宣傳可代辦台灣保險退費,相當誇張,因此研議要限縮境外醫療費用核退範圍。

李伯璋說,目前分析有2方案,一是指取消門診醫療費用核退、急診與住院仍維持;另一案是只開放較嚴格的公立醫院診斷證明申請核退。目前看來,以前者可能性較大,且不限中國大陸,各國都適用。

健保署專門委員林寶鳳說,目前僅初步統計近10年的境外核退資料,待統計完成才會進一步研議方案,可能不會變也可能改變,若是確定要取消境外門診醫療費用核退,要還要經過修法,最快明年7月完成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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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務員 不准指導開診斷書

壽險業務員透過保戶指導醫生開立診斷書內容,已經把醫院給惹毛了。不少醫院最近向金管會反映,要金管會約束業務員這種行為。金管會保險局上周召集壽險業者開會,決定明令禁止業務員對醫生開診斷書下指導棋。

金管會強調,若業務員違反規定,一旦事證明確,將受到處分。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說,壽險業務員「以客為尊」是好事,但要求醫生如何開立診斷書,則是「服務客戶過頭了」。

官員說,業務員會對醫生下指導棋,多半都是要幫客戶爭取理賠權益,怕自己當初承諾會賠的項目,結果不賠,被客戶抱怨;但如果醫生被迫開立不實的診斷書內容,涉及偽造文書,已經違法。

壽險業務員多會要求保戶,在醫生開診斷書前先商量,並灌輸客戶「診斷書就是現金」的觀念,宣稱只要診斷書能「開立明確」,公司就保證理賠。

金管會官員說,就醫生的立場,開立診斷書本來就應依照診斷結果及專業判斷,不應受到他人左右;但有些醫生顧及病患也是老病人,為保持和諧的醫病關係,才會「容忍」客戶的要求。

但金管會近期接獲許多醫院投訴,抱怨壽險業務員「指導過頭」,要求金管會約束。

目前又以需要住院或開刀的醫療診斷書爭議較多。官員舉例,若病患因為血管阻塞不適送醫,診斷書若只是寫「血管阻塞」,理賠金額不會太多;但若被改成「心肌梗塞」,因為心肌梗塞是重大疾病其中一項,保戶就可能領到一大筆重大疾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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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 醫改會:可分階段實施
2012/05/17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病歷中文化遲遲無法上路,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有些醫師的英文字跡太潦草,不僅不常跟診的護理人員、藥師很難分辨,看不懂病歷,也不利民眾自我健康管理。建議病歷中文化可分階段實施,從有統一譯名的藥名、病名開始,要求醫師必須以中文記載。

許多患者因轉診需要影印病歷,但拿到病歷就跟看無字天書一樣,密密麻麻的一串英文,民眾根本看不懂記載什麼內容。醫改會研發組長黃經祥表示,就曾有醫師的字跡太過潦草,連不是常跟診的護理人員、藥師,也很難分辨。

黃經祥說,有些醫師會認為部分疾病沒有統一名稱,改成中文書寫輸入有困難。但黃經祥說,醫院向健保局申報費用時,都有固定代碼對照病名、用藥,建議分階段實施,先從有統一名稱的藥名等著手。

他表示,病人描述症狀時,例如對疼痛的感受是刺痛、像火燒或針刺的痛覺,用中文或台語加註,有時會比英文更傳神,醫師記載時不妨以中文、台語搭配英文「對照」,相信更能忠實的記載患者的不適。醫改會主張,病歷中文化應仿照當年藥袋標示的作法,統一建立中英對照的資料庫與光碟、供各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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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影像交換 擴大實施
2011/08/16 聯合報 詹建富

病人到醫院看病,往往會被醫師要求重照X光或電腦斷層(CT),或須回原就診院所拷貝影像。衛生署去年起建置「全國醫療影像交換及判讀中心」,除在各署立醫院可跨院網路影像交換外,最近更擴及台大、榮總區域級醫院,民眾不必再帶X光片、光碟片去看病了。

但前提是,醫師須先取得病患授權同意書及健保卡,才可線上查詢病人過去六個月內,在其他醫院所做過檢查之報告及縮圖;且須醫院端願意分享影像,及影像解析度相同,才可供院際間的醫師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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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將上路 病患隱私受保護
2011/08/10 中廣 王韋婷

日前萬芳醫院曾發生病歷外流事件,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今天(9日)表示,電子病歷即將上路,病患隱私保護機制將更健全。石崇良強調,如果有人違法洩漏病歷,最重可處醫療院所停業的處分。

日前萬芳醫院曾發生沒有妥善處置病歷且外洩的離譜情況。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9日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上表示,電子病歷即將起跑,且製作與儲存規範都比紙本病歷嚴格,可有效保護病患隱私。石崇良說:『(原音)我想這裡大家最關切的,會不會有外洩?資料會不會被竄改?所以在安全要求上,我們要求在系統建置、維護、稽核、管制都要有標準作業程序供署裡面查核,所有的電子病歷的存取、增刪、查閱、複製都要有權限管控,不只是ID跟Password,還必須透過電子簽章或者是醫事人員卡的方式,我們掌握每一筆異動資料的執行人。』

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也說,如果要查閱電子病歷,病患必須在封閉的網路環境使用特定卡機讀取資料,且查閱的紀錄也會永久保存。他說:『(原音)接著他要有兩個東西,一個東西就是民眾的健保卡,接著是誰查閱的?要有醫事人員卡,那這是一個雙槽的卡機,對於哪一個病人在哪一時間,是哪一個醫師在哪一間醫療院所調閱病歷,紀錄通通要永久保存,我們一定要取得民眾的紙本同意書才可以做調閱,醫療院所必須把紙本同意書做保存。』

石崇良說,如果發生病歷外洩的情形,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最重還可讓醫療機構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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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摘要和轉診單 3月底前中文化
2010/02/28 17:19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8日電)

以往民眾拿到病歷表或摘要,密密麻麻全是英文,民眾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了什麼病?因此,衛生署逐步推動病歷中文化計畫。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受訪表示,病歷中文化共包含13項,3月底前先推動中文病歷摘要及轉診單中文化。

根據衛生署資料,13項病歷中文化包括病人的病歷摘要、治療計畫、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手術說明書、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藥袋、檢查報告結論、疾病衛教單、疾病飲食衛教單、檢驗報告、轉診單13項,都須以中文書寫。

除病歷中文化計畫,周道君說,衛生署去年底就開始推動醫學常用詞中文標準化。

他舉例,有些醫師會使用「子宮肌腺症」,有些則使用「子宮腺肌症」,其實是同樣的疾病,只是用語不同,為避免民眾誤解,將盡量把常用語標準化,預計今年底就會統整出很多常用的醫學常用詞。990228 參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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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分組會議決議 設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 2017/04/09
自由時報 陳慰慈/台北

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組昨加開一場討論會,做出三大結論:一、建立國家級的獨立「司法科學委員會」;二、建議司法院研議對民、刑事和行政訴訟制訂「證據法的專法」;三、建議行政院和司法院共同建立證據監管和證物保管制度。

第一組召集人羅秉成律師在會後記者會表示,「司法科學委員會」的成員應包括人權、心理、法律、醫學、科學、刑事鑑定科學等領域專家,專責司法科學的政策、教育、認證等事項,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的能力、減少冤獄。 建議司院制定證據法專法

羅秉成表示,現行司法的證據法則不夠完備,相關法條過於分散,因此建請司法院參考美國的聯邦證據法制度,研議制定「證據法的專法」,促進法院能正確認定事實、強化審判機能。

第一組結論還建請司法院研議並制定完善的「專家證人制度」,並檢討現行鑑定制度的缺失和存廢問題。羅秉成指出,目前沒有「證據法的專法」,因此像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雖有「專家證人」的規定,但是在刑事訴訟法上沒有完整的法律地位,其他像民事案件的醫療糾紛、行政訴訟的智慧財產等案件,都應修法納入「專家證人」制度。

羅秉成表示,有委員提案讓「專家證人制度」完全取代現行的鑑定制度,但不少委員擔心這可能形成「有錢人才請得到專家當證人,沒錢人就請不到專家」的弊病,因此多數委員仍認為應保留現行鑑定制度。

第一組也決議,在「司法科學委員會」及「證據法專法」建立前,希望法院審判時,應審慎考量測謊是否能當成論罪依據等問題。

最後,第一組還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共同研議建立證據監管制度,以及判決確定後的證物保管制度,並規範證據監管辦法和保管期限及相關的法律效果。羅秉成舉判決確定的DNA證物保管期限為例,萬一判決確定即銷毀,後續若發現錯誤或有冤情,將無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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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袍與白袍對話 檢察官見習醫療事務 2017/04/25
中央社 高雄

高雄地檢署與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開辦檢察官區域醫院醫療事務見習計畫,由多名檢察官赴醫院實地見習醫療運作模式,讓檢醫雙方的法袍與白袍對話,激盪出多元與更精準觀點。

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由雄檢檢察長周章欽與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院長賴文德主持這項見習計畫開課,隨即由主任檢察官楊碧瑛率領多名醫療專組檢察官,進行區域醫院社區醫療運作模式實地見習。

課程除了加強醫檢間對於醫療實務的對話,並安排了解門診區、病房區及加護病房、開刀房等特殊病房區醫療實況,也由醫師蔡秀男報告具體案例。

高雄地檢署指出,醫療刑事案件處理長期來一直是檢醫共同的痛,醫事糾紛處置的效率與結果,也常造成醫師、病患或家屬的誤解,導致法醫病三輸。

為圓滿及更有效率解決醫療糾紛和醫療鑑定、毒品戒癮治療等,高雄地檢署已培訓醫療專組檢察官的專業能力,也將持續與各級醫療機構進行檢醫互動、見習及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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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醫療專業 司法院:擬設兼職法官 2016/11/21
中央社

司法國是會議將於25日召開首次會議,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表示,部分司法案件若涉及醫療、工程等專業領域,他主張要有兼職的法官來做裁判,詳情將在國是會議進一步討論。

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上表示,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因此將召開司法國是會議,透過人民實際參與,共推司改。

呂太郎下午表示,預計提出「人民參與審判」、「裁判憲法訴願」、「金字塔之訴訟與組織」、「終審法院裁判公布不同意見書」、「法官進用、監督、退休制度」、「中央政府總員額法應排除司法機關」、「律師強制代理、辯護之擴張」、「律師職業倫理之強化與監督」等8項議題。

呂太郎也針對「法官進用、監督、退休制度」加以說明。他指出,部分司法案件若涉及醫療、工程等專業領域時,應設置定期職、兼職的法官,並仿照其餘國家,由具專業背景的人士來擔任法官。

呂太郎也說,這個議題涉及很多層面上的考慮,將會進一步聽取各方意見,並在國是會議中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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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年初做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 (檢察官吳巡龍靜坐抗議)
2012/05/15 ETtoday

因不滿最高法院近期相關判決與決議,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打算在6月4日到最高法院前靜坐表達不滿。檢察總長黃世銘15日說,他支持吳巡龍的觀點,但抗議方式可以再研究討論。

最高法院在今年初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只主動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本會觀點:醫療糾紛受害者,未來將難以透過公權力維護個人權益了。常常看到投訴民眾稱「手術前醫師說是『小手術』成功機率非常高」或未告知風險,使病患遭受未考慮週全的手術而傷害或喪命,如今若依最高法院的判案原則,醫師都將獲無罪判決,因為法院將對被告(多為醫師)有利的小行為放大涵蓋整個事實,而不究責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此法律將是為了特殊身分的人而設,弱勢民眾的權益及正義,又將由誰來維護及申張?)且檢察官須負起百分之百舉證責任,若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吳巡龍與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認為,最高法院禁止法官及檢察官做積極調查,限制檢察官查案空間,發生問題時卻又要檢察官承擔。

對於最高法院的決議,黃世銘15日表示,他支持吳巡龍,不認同最高法院相關決議,但是否要用靜坐表達抗議,值得再討論。

對此,最高法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於刑事訴訟程序中係公益的代表,行為動見觀瞻,應依法行事,對相關案件的法律見解有不同意見時,宜循法定程序表達意見,倘動輒以民粹方式為之,對於整體法律秩序的維護並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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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洗腎接錯管 衛福部將修法要求通報 2018/06/24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台大醫院爆出血液透析管路接錯的醫療疏失,波及6名患者,其中1人在事件後死亡。台大醫院證實,是一名受過專業訓練的洗腎護理師出錯,但目前著重病人狀況追蹤,尚未究責。事件發生後,也已將全院洗腎機管路接頭換上防呆裝置,避免事件重演。

台大醫院身為我國龍頭醫院,卻發生罕見的洗腎機器管路接錯事件,犯了不該犯的錯,令外界震驚。衛福部下令,台大必須3日內提出報告。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已口頭通知台大,最快明天可拿到報告。

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說,事件發生5月25日,當時一名洗腎護理師把洗腎機器原本應該接上逆滲透水(RO)管路的孔洞,接錯到自來水管路,但直到交班時才發現接錯了。

王亭貴強調,發現錯誤當下,該院醫療副院長余忠仁即召集腎臟科醫師組成團隊,替受波及的六名病人進行血液培養,同時向家屬與病人致歉並說明錯誤,請病家相信醫院會提供最好的處理。

此外,雖然機器上的自來水及RO水接頭上面本來就有明顯標示,但接頭大小相同,未完全防呆。醫院事後開會決議,將全院洗腎機全部換成一公一母的接頭,才能有效防呆。

王亭貴說,未來會持續深切檢討並加強人員訓練,盡最大的醫療責任保障病人安全。若衛生單位要調查,會仔細說明,也願接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

但是,重大醫療疏失危及病人安全,我國醫療法規目前未訂有相關通報機制。王亭貴也說,本案屬「異常事件」,非傳染病或集體感染,沒通報給中央或地方衛生單位,而是以該院的異常事件處理原則辦理,避免未來再發生。

「我們確實是在媒體報導後才得知消息。」石崇良說,目前僅傳染病防治法有規定醫院發生疫情群聚感染,或會擴及多人疾病事件,才需強制性通報。

而醫療法僅規範,當醫院偶發單一事件,有義務應主管機關要求提出報告、接受檢查,屬被動性報告,若有明顯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亡,再裁處5萬到50萬元罰鍰,最重可暫停醫療業務。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指出,雖然「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第31條訂有病安條款,也就是當醫療機構有重大醫療事故,必須分析根本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通報主管機關。但法案現在還躺在立法院裡,發揮不了作用。

朱顯光認為,國內醫療院所尚未建立面對醫療錯誤的文化,每發生病安事件,都是媒體披露才對外「擠牙膏式」回應,把錯誤歸咎於個人,而非檢討系統機制。但攤開醫療真相、建立好制度,才有助減少病安事件發生。

朱顯光建議,重大病安事件應仿照港澳在事件發生後的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也應比照飛安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小組,進行根本原因分析報告。該報告不應當成究責工具,而是公開給各醫院知曉,避免發生同樣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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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5大高危手術 將限「專科醫師執刀」 2018/05/12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為管理醫美亂象,衛福部針對五大高風險醫美手術項目,指定專科醫師執刀,另外,未來執行輕、中度靜脈鎮定注射,須額外有另一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側,否則將違反醫療法,最重開罰廿五萬元。修正草案預計五月底預告,最慢年底公告施行。

國人愛美,醫美市場近年「吸金」,再加上並未限制醫師施術資格,不只外科醫師投入,甚至有未取得專科醫師的住院醫師、平常不開刀的內科、小兒科醫師,為民眾進行醫美手術,造成醫美市場亂象不斷,整形猝死事件頻傳。

衛福部前年修訂「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醫美分為美容醫學手術、美容醫學針劑注射、美容醫學光電治療。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考量民眾安全,要求高風險醫美手術,須由特定專科醫師執刀。

衛福部訂出的高風險醫美手術有五大類,為臉部削骨、臉部外其他部位削骨、中臉部拉皮、抽取量為五千毫升以上脂肪、腹部整形。石崇良表示,中臉部拉皮是近年常引發醫療糾紛的手術,中臉部神經豐富,有些醫師在施打玻尿酸時,可能沒有打準,造成民眾臉歪嘴斜,甚至有喪命的風險。

若非列舉的特定專科醫師想投入高風險醫美手術,外科系醫師需曾參與十例高風險醫美手術,另再上卅二小時的學術課程並取得專科醫學會證書;內科系的醫師,除比照外科系醫師,還需取得相當於外科專科醫師訓練三年的課程證明。

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為醫美手術執行全身或靜脈注射麻醉,至少要有一名專任或兼任麻醉科專科醫師執行業務,未來若執行輕度、中度靜脈注射麻醉,執刀醫師之外,還需有另一位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在側,否則將依法開罰最高廿五萬元,嚴重者可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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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醫療事故法 醫療爭議先調解 2018/04/12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

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若發生醫療事故,應先調解,以緩和醫病緊張關係避免發生爭議。

衛福部表示,該法案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朝「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預防除錯提升品質」三大原則擬具,全文共計42條,其內容要點如下。

原則一、溝通關懷:100床以上醫院應設置醫療事故關懷小組,99床以下醫院、診所或其他醫療機構,囿於規模可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團體提供;醫療機構於醫療事故發生後,應即時進行病患關懷及協助,適時說明真相、建立互信,以緩和醫病緊張關係避免發生爭議。

原則二、爭議調解:地方衛生局應成立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均應先經其調解,調解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三個月。

另一方面,中央主管機關委託或成立專責機構,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及專業評析意見,以協助拉近雙方認知差距、消弭爭議、促成和解。調解結果需送法院核定,具司法效果,以減少訟累與社會成本。

原則三、預防除錯:醫療機構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形塑不責難的病安通報與風險管控,對於發生之重大醫療事故,應主動進行根因分析、檢討改善,並通報主管機關,至於嚴重的醫療事故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成立外部專案調查小組,提出報告促成系統除錯、預防再發。

衛福部強調,為使醫病雙方得以開誠佈公面對醫療事故,真誠和解並促使醫療體系進步,本法採用了道歉法則(apology law),不論是關懷溝通或是爭議調解過程,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所為之遺憾、道歉、讓步等陳述,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訴訟之證據或裁判基礎,而醫療機構內部病安事件通報之相關資料與重大醫療事故根因分析,也是基於主動改善、系統除錯及共同學習之目的,不得做為司法訴訟之證據或裁判基礎。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表示,近年國內醫療糾紛日增,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內容包括「醫療事故即時關懷」等3大原則,將有助促進醫病關係與提升醫療品質。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主持會後記者會轉述,賴清德於會中表示,近年國內醫療糾紛日增,使得醫病關係趨於緊張對立。為解決醫療爭議處理困境,改善醫病關係,今年1月24日已修正公布「醫療法」第82條,明定醫事人員民、刑事責任的過失構成要件與應裁量事項,以及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以使醫療責任判定更加明確合理。

賴清德指出,為配合「醫療法」第82條,衛生福利部擬具「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朝向「醫療事故即時關懷」、「醫療爭議調解先行」、「預防除錯提升品質」3大原則,將有助促進醫病關係與提升醫療品質。

賴清德於會中裁示,行政院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相關團體溝通協調,加強對外說明,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衛福部表示,草案以「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提升醫療品質」為目標,全文共計42條,內容要點包括第一,溝通關懷:100床以上醫院應設置醫療事故關懷小組,99床以下醫院、診所或其他醫療機構,可指定專業人員或委由專業團體提供。醫療機構於醫療事故發生後,應即時進行病患關懷與協助,適時說明真相、建立互信,以緩和醫病緊張關係,避免發生爭議。

第二,爭議調解:地方衛生局應成立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都應先經醫療爭議調解會調解,調解期間以3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3個月。另一方面,中央主管機關委託或成立專責機構,導入中立第三方提供爭點整理、專業評析意見,以協助拉近雙方認知差距、促成和解。調解結果需送法院核定,具司法效果,以減少訟累與社會成本。

第三,預防除錯:醫療機構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管理制度,形塑不責難的病安通報與風險管控,對於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應主動進行根因分析、檢討改善,並通報主管機關。嚴重的醫療事故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成立外部專案調查小組,提出報告促成系統除錯、預防再發。

此外,衛福部強調,為使醫病雙方得以開誠佈公面對醫療事故、真誠和解,草案採用道歉法則(apologylaw),不論是關懷溝通或是爭議調解過程,為緩和醫病緊張關係所為的「遺憾、道歉、讓步」等陳述,不得採為相關行政處分、訴訟的證據或裁判基礎。醫療機構內部病安事件通報的相關資料與重大醫療事故根因分析,也是基於主動改善、系統除錯與共同學習之目的,不得做為司法訴訟的證據或裁判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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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法/自費醫療 取消收費天花板 2017/10/16
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

衛福部正式公告修訂「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取消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收費上限,外國人到健保特約機構的自費上限一併取消。對於衛福部打開自費醫療天花板,醫界叫好,認為外國人不應享受健保低價果實;但醫改會呼籲,各醫療院所應於網站公開價格,避免收費爭議。

蔡英文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國際觀光醫療發展成重點。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解釋,過去非健保特約醫療機構的自費價,不得超過健保價的兩倍,但外國人沒有健保,沒道理收費也少,決定打開自費天花板,盼修訂原則後,能讓醫療院所發展國際觀光醫療更有利基。

石崇良強調,衛福部雖然打開自費價天花板,但醫療機構需先提供醫療設施水準、成本分析和市場行情等資料予地方政府審查,不可漫天喊價。

台北醫學大學公衛學院院長郭乃文表示,若以台灣高水準醫術發展國際觀光醫療,對外國人也用健保價收費,「真的沒道理」,若能收多一點錢,也可讓醫療機構將收益挹注於醫療器材設備更新。

不過,在修訂新參考原則時,也有反對聲音,擔心會促成醫療機構比拚財力現象,或吸引名醫脫離健保,排擠效應恐影響民眾就醫權。

石崇良表示,全台九成以上醫療院所均為健保特約機構,非健保特約機構仍算少數,應不會有類似問題。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也說,台灣國際醫療每年規模不到一百億元,和健保七千億相比,占比極小,且自費市場高度集中醫療資源發達區,就算吸引醫師脫離健保,走向自費市場,對國人影響也非常低。但機構若沒提供好的醫療服務,就算錢收多一點,也不一定能引誘外國人來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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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黨執政、「爭議」金不換?醫療疏失中持續「被消失」的病人 2017/04/06
民報 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秘書長、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

我們顯然不曾、也不願從歷史中學習,因為我們似乎擅長複製錯誤,甚至擴大錯誤!五年過去,我們換了另一個政黨完全執政,但對於《醫療法》修正案的爭議顯然沒換,病人,持續被消失中。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日(4月6日)排審《醫療法》修正案,共有九個委員提出版本,其中,最為爭議與關注的為《醫療法》第82條的修法,該條文主要是處理醫療疏失發生時,醫事人員(不限於醫師)是否需負擔民、刑事責任,而民眾是否不得向醫事人員行使憲法保障的訴訟權的爭論。這應該和人人都有關係,但,過去與現在,您有沒有曾關心您選區的民意代表提出什麼樣的主張?

先建立醫療除錯機制 再商議醫療疏失刑責
過去,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曾於2012年10月25日排案審查《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法,意欲大幅限縮(或排除)醫療疏失(事故)之刑事責任,當時並無行政院版,旋即引起廣大爭議,除學者與民間團體有疑慮外,法務部與司法院亦表態修法與刑法概念衝突,且恐造成司法判決困難,加上亦有立委和輿論認為應優先或併案討論《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中對病人權益之保障,與建立醫療事故之除錯機制後,才有立場商議發生醫療疏失(事故)如何將刑責合理化。

此舉迫使行政院於同年12月底同時向立法院提出《醫療法》第82條之1與《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兩部法草案。隔年、2013年1月9日,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再度併案審查該兩法案,由於相同爭議懸而未決,再度擱置至今。

5年前立法爭議未決 今日竟複製同樣問題
5年前的版本,無論朝野,多數以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以「故意」或「重大過失」,嚴重違反「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之行為」始須負刑責,當年醫師公會或衛生署還有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建議,然無論是對「重大過失」的定義不清,醫界內部甚至對於何謂「注意義務」?何又謂「醫療常規」?也出現內部爭論。

本文不談論法理上的爭論,也不談法務部與司法院對衛福部和立委版本的不同意見,法律部分已有文章提及,本文要強調的是:立法再急也要至少處理過去的核心爭議,再急也要提出一個比目前更好的修法,而非一再複製錯誤且又製造更多紛亂!

今日排審的《醫療法》修正案九個版本中,病人權利保障的前提與討論持續被消失,完全複製了2012年與2013年法案之所以擱置的核心爭議,當然也沒有被打入冷宮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併案審查,可悲的是,衛福部的回應似乎不打算從冷宮提取這部法,敷衍的拿各地方縣市政府自行設置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機制,和當年在爭議中試辦之「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劃與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來說嘴,假裝我國已經有了完善的醫療糾紛及醫療事故補償法來作為病人保障制度。說穿了,還是任由醫病自力救濟或是讓民眾繼續採取「以刑逼民」的訴訟方式來處理醫療糾紛,這是因為政府太忙?還是因為不會?還是因為爭議太大、太麻煩不想碰?所以行政部門讓自己變成一個「沒有政策,只有對策」的單位?

今日之《醫療法》修正案中以第82條為核心,其餘條文修正幾乎在現行法制下,不修法也能處理,此文暫且不論。就幾位提案立委針對《醫療法》第82條之修正案內容來看:
邱泰源版:未解決「重大過失」與「專業裁量」爭論
李彥秀版:民、刑事一併限縮 過勞致疏失成免責理由

民進黨立委邱泰源幾乎複製年前核心爭議,所提《醫療法》第82條修法內容為「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以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顯然逾越臨床專業裁量範圍致生損害於病人者為限,負刑事責任」,仍未能解決何謂「重大過失」與「臨床專業裁量範圍」的核心爭論。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所提之修法草案為「按其情節,醫療行為非逾越臨床裁量所必要者,醫事人員不負民、刑事責任。結果屬醫療上必然之風險、病害所致生之部分或醫療系統性錯誤所致生者,亦同」,除前述爭議外,甚至將病人之民、刑事訴訟權利一併阻絕,別說此舉有違憲疑慮,李彥秀委員要如何對她的選民說清楚:「即使在醫療人員不是故意的情形下,但為什麼病人發生醫療事故損害時,國家和立委沒先談如何補償病人,卻先談阻絕病人的民事訴訟權?」

李委員甚至提出「前項之判斷(即「按其情節……系統性錯誤所致生者,亦同」)應審酌醫事人員勞動條件之限制」,毋庸置疑,過勞絕對會導致醫療錯誤與事故提高等危及病人安全與生命是不爭的事實,這就是為什麼國家至少應在基於病人安全與權利下,保障醫療人員的勞動條件。然而這提案是否意在告訴民眾,如果醫事人員是在過勞或是勞動條件不佳下,所發生的醫療疏失或醫療事故,亦不負民、刑事責任?倘此,則我們是否可以天真的以為,在咱血汗的過勞之島,《勞基法》或《刑法》或其他專業人員法規中,是否可以此概念修法勞工因勞動條件不佳、過勞等所致之業務過失,均也不負相關民、刑事責任?那麼,我國法律究竟是否還存在業務過失的法理基礎?

重啟《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再討論《醫療法》82條

我們也相當贊成對醫事人員法律責任之合理減輕,但說好的病人權利保障配套呢?
沒有人會想把要救人的醫事人員送進牢房或希望被罰得破產,更沒有人願意自己的親人朋友在醫療事故中傷害或死亡,但,我們是人,不是神,每個人都會犯錯,每個人也都會生病,但醫療事故中必須優先考量的是病人的損害與補償,而這補償機制中,其重要核心精神是「若有錯,則必須避免錯誤再犯」,因此醫療疏失、醫療事故的除錯機制與病人的損害補償是整部法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亦是醫療法82條修正案,醫事人員刑責合理化能否成功的鑰匙!

複製爭議無法解決問題,我們要向過去學習!5年前,部分學者與民間團體聯合提出至少五個國家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補償機制,同時分析了其他國家對於醫療人員、醫院在醫療事故中的法律責任歸屬,不知政府單位或是現今立委們多少人認真看過?既然人人都會是病人,人人都需要好的醫療體系和人員,難道我們不想醫病雙贏?倘此,立法院與行政院,應優先重啟《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之討論與審議,再進行《醫療法》第82條之修法,是為國家之福、民眾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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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糾醫師不負刑責 衛福部長:社會應多思考 2017/04/06
蘋果日報 沈能元/台北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進行《醫療法》修法議程,其中對醫師進行醫療行為時,若非故意引起醫療糾紛事件,應可不負刑責引發討論。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玉琴表示,此次《醫療法》修法顧及醫師刑責合理化,但也應有配套措施顧及病患權益。衛福部表示,將積極研擬醫療糾紛中病患權益的相關配套措施,再採行政命令補足。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說,發生醫療糾紛事件,醫師可能面臨訴訟或刑責,造成醫病關係無法建立,並影響病患安全及醫療品質,依近幾年經驗觀察,醫師因醫療爭議等事件被判刑率是低的,但卻十分耗費社會資源,若以病患因醫糾事件提告刑事,僅是進入一審階段就須費時3年,耗費醫事人力或民眾時間,延後補償時間。

陳時中說,若是醫師故意造成醫糾事件,衛福部會給予重罰,但若是非故意的醫糾事件,社會應思考是要用刑事責任來防止醫師錯誤變少,但卻耗費大量社會資源,或是去除刑責,避免讓刑責成為阻礙社會的力量。他相信應是要去除刑責的威脅,讓醫師為保障民眾健康好好地進行醫療處置。

陳時中指出,目前衛福部也制定「生產事故救濟條例」,並研擬醫糾資訊揭露、評鑑等措施,以保障病患於醫療糾紛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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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財團法人須擴大公益投入 行政院完成修法 2017/04/06
蘋果日報 沈能元/台北

為增加醫療財團法人醫護人力,改善薪資福利。行政院會今通過衛福部《醫療法》修正草案,要求醫療財團法人須擴大公益投入,將原規定投入教研及社會公益計算基礎由「醫療收入」結餘,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且優先用於補充短缺人力,改善員工薪資等,並終結萬年董事會,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只能連任1次,且不得同時擔任2個以上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避免利益衝突或不當輸送。

衛福部醫師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全台58家醫療財團法人,共辦理73家醫院,其中包括14家醫學中心,依《醫療法》舊法規定,醫療財團法人將其年度「醫療收入」結餘之1成用於教研及人才培訓,1成用於社會救濟與公益事務,但為讓醫療財團法人擴大公益投入,修法後投入教研及社會公益的計算基礎由「醫療收入」結餘,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並改善員工薪資福利及補充短缺人力,以提升醫事人員工作士氣。

石崇良說,新法也明定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只能連任1次,且同一人不得同時擔任醫療財團及醫療社團法人或2個以上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避免利益衝突或不當輸送,且為強化社會監督功能,不論醫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均應設置監察人,同時規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應有社會公正人士及由員工直選產生之員工代表董事各1名以上,以擴大社會與機構員工對醫療財團法人事務之參與。

石崇良指出,法案增訂醫療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章則、章程、董事監察人姓名及其現職、年度財務報告,並應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情形等內容,讓社會大眾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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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辱醫護妨礙醫療可處罰鍰 2017/04/21
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未來公然侮辱醫護人員,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醫療現場暴力事件頻傳,為提高醫療品質,維護醫護身心安全及保障病患就醫權益,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杜絕醫療暴力。

現行醫療法第2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設施。修正後條文加入公然侮辱,並拿掉致生危害醫療安全等字句。

未來只要有人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將可依醫療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果觸犯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另外,原條文規定,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後條文則拿掉拘役條文,加重懲罰。對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彥秀說,修法對醫護人員、就醫環境及病患有更多保障,希望檢察官、法官對醫療暴力要加重其刑,修法目的不是要罰金,而是要讓更多人知道醫護人員及其他病患權益重要性,有很多教育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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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修正醫療法 強化醫療財團法人監督善盡社會責任 2016/12/13
醫事司

針對今(13)日醫改團體召開記者會訴求主管機關應要求醫療財團法人將非醫務收入盈餘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並修法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衛生福利部表示,為促使醫療財團法人善盡社會責任,已研擬修正醫療法擴大社會公益提撥基礎,由原「醫療收入結餘」修正為「收入結餘」,將醫療收入與非醫療收入同時納入需提撥百分比之計算基礎,另外,亦一併修正醫療法中有關財團法人董事會治理之規定,目前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近期將召開會議審查,希望於本會期送請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說明,醫療財團法人為社會之公共財,具相當公益性,為使其治理透明化,並促使其財產使用健全發展、善盡社會責任,已經研擬修正醫療法相關條文,報請行政院審查,重點如下:
1. 將應提撥投入社福等公益事務支出之計算基礎,由「醫療收入結餘」擴大為「收入結餘」,即醫療財團法人須將非醫療收入納入社福金提撥比例計算基礎。
2. 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連選連任以一次為限,且不得同時擔任醫療財團及社團法人或二以上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
3. 董事會組成應有社會公正人士及附設機構非主管員工代表,且員工代表需由全體員工直接選舉產生。
4. 達一定醫院床數規模者,應由衛福部指派公益監察人一人。
5. 年度稅後盈餘應優先改善員工薪資福利及補充短缺人力。
6. 應主動公開財報、捐助章程、章則及董監事姓名及現職,財報如有不實者,簽證之會計師移付懲戒。
7. 對外捐贈動產達一定數額或比率,應事先報准並增列罰則。

衛福部並指出,醫療財團法人應依現行醫療法施行細則第30條之1規定,於所設立醫療機構之適當處所及相關資訊通路公開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費用之支用範圍及申請補助作業規定等事項,此外,本次修法除課予法人應主動公開其向本部申報之年度財務報告外,衛福部並將於年底前將各醫療財團法人社福金辦理與支用情形公開於網頁供大眾查閱。

衛福部強調,統計目前58家醫療財團法人投入社福之經費,自102年26億元成長至104年34.5億元,年增加率則由2.13%增至18.8%,此外,104年度財務報告中,計有恆基、東基、天主教花蓮教區、天主教若瑟、天主教耕莘、信義、中心診所及同仁院等8家醫療財團法人,其醫療收入結餘雖為負數,仍依醫療法第46條規定提撥。衛福部期透過修法明定規則,使醫療財團法人擴大投入各項社福支出,善盡社會責任,也可獲得社會各界更多的信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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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提告與拿錢間選擇 當事人好茫然… 2015/12/09
聯合晚報 董介白

醫生能否除罪化?假設每個醫生都有醫德、全力醫治病人,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家屬還不會責怪醫生,但如果醫生有過失,立法院初審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等於剝奪了民眾告訴權,讓產婦或家屬只能在提告與拿錢之間選擇。

內外婦兒科醫療糾紛多,醫師承擔來自於病患提告的訴訟風險,以及檢方追訴,多不願久待,醫療訴訟涉及醫療疏失遭追究刑事責任者,比例遍低,刑度不重,法院在量刑上,也都會給予緩刑或得易科罰金的空間。

縱使如此,醫界仍想要除罪化,因此力推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最近立法院通過初審的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草案,先選擇糾紛最多的生產事故,要面對不少考驗。

沒有醫生想醫死人,檢察官判斷醫事人員有無過失,是否違反醫療常規,來自醫界自家人組成的議事審議委員會,醫界說的算,在司法的偵審中,要去推翻醫審會的共識決不容易,若要醫學專業不足的病患負舉證責任,更是難上加難。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草案讓當事人只能選擇賠錢或提告,有責任的醫事人員又無須面臨代位請求返還,最後由全民埋單,不能達到正義公平的標準,期待這套救濟特別法,應有更大的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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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政法規中心成立 替新藥把關
2013/03/26 聯合報╱記者綦守鈺/台南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國立成功大學攜手合作,在成大成立「國家藥政法規研究中心」,未來將以成大為據點,推動各類藥政法規,建構一個重要的學術與實務交流平台。

「未來將更加嚴格的訂定新研發藥物與器材規範。」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法規研究中心籌備半年多,昨天正式揭幕,未來將結合產官學各界人才,強化各種藥品、醫療器材、化妝品與藥品管理。

康照洲說,法規中心成立,能為消費者更嚴格把關各種新上市藥品與器材的品質,例如新研發出來的器材要核准時需要通過什麼樣的測試與規範,之後便會由成大國家藥政法規研究中心的成員,整合多元觀點,共同擬定,以提升國人用藥安全。

成大校長黃煌煇表示,中心目前已著手擬定「藥物食品政策白皮書」,預計6月底將針對藥品、醫療器材與化妝品等提出相關政策,希望提供我國藥物食品修法的參考依據,並提供藥物政策及法規領域的人才培育與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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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正闖關/被批傾醫界 立委急擋下
2013/01/10 自由時報 施曉光/台北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部分條文,明定醫療糾紛發生,若未進行調解,不得提起訴訟,且未經調解逕行起訴的案件,法院也須移付管轄的「醫療糾紛爭議調解會」(簡稱調解會)先行調解。

醫糾草案通過 未經調解不得起訴
衛環委員會昨天一開始審查,立委的火氣便不小,原本在野立委認定應續審「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未料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蔡錦隆突然宣布改審「醫療法修正草案」,因該法遭民間團體強烈質疑偏袒醫界,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當場嗆蔡硬要「闖關」、「護航」、「放水」。
蔡錦隆則以「請妳注意用詞」反嗆陳節如等人,強調一切符合議事程序安排。但礙於反對聲浪,其他藍軍立委也沒有出面幫腔,只好打消原意,繼續審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根據昨天初審通過的條文,除納入訴訟前須先調解外,為保障病患不因調解影響訴訟權益,納入民間團體意見,規定訴訟時效因申請調解而中斷。
草案規定,調解會由醫學、法律或其他專業知識及有信望的公正人士九至二十七人組成,其中醫學以外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任期三年。
為迴避利益,調解委員若有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等情形,應自行迴避,否則當事人可以申請另指定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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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現形記 藍綠爭向醫界邀功
2013/01/04 自由時報 施曉光

朝野立委昨天集體上演一場爭向醫界表功「現形記」!

國、民兩黨立委昨天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相互就行政院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和「醫療法修正草案」爭取審查主導權,場面頗為難堪,讓在場行政部門官員看得傻眼。

立法院委員會安排議案審查的慣例,通常是兩位召委彼此尊重,國民黨籍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蔡錦隆曾安排「醫療法修正草案」審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則由民進黨籍召委劉建國主導。

本週輪值召委的劉建國昨統包兩案,打算與其他立委提案「併案」逐條初審,藍營則主張留待下週國民黨輪值召委再行處理,雙方皆想主導審查。

國、民兩大黨鞭林鴻池、柯建銘到場督軍,雙方唇槍舌劍後,最後集體跑到會議室外才喬好,民進黨團同意下週由藍營接棒,國民黨則妥協昨天逐條審查。

在「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強力遊說,及多位與醫界關係密切的朝野立委聯手下,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去年十月曾打算強渡關山,在全場只聞醫界聲音,完全沒有醫改與醫療受害者團體表達意見的情況下,要把醫療刑責合理化的「醫療法修正草案」通過初審送出委員會,甚至會議主席還放任醫界人士,在現場給立委「下指導棋」,由於動作實在太難看,有立委大喊「看不下去」才罷手。

對於立委幫醫界闖關,民進黨立委楊曜昨向其他人喊話,不要急著本會期通過,希望大家停下來想一想,不要當「業績」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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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安寧條例 放寬末期病人拔管門檻
2012/12/21 自由時報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末期病患撤除「心肺復甦術」或是「維生醫療」門檻,未來經兩位專科醫師認定、以及病人家屬簽暑同意書,就可放棄。

由於按先行規定,末期病人若想撤除「心肺復甦術」或是「維生醫療」,須經醫療代委任代理人、病人的配偶、以及其子女、孫子女、父母共同簽署終止同意書,還須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後,才能將其撤除。

因此今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明定末期病人若要撤除安寧緩和醫療或是維生醫療,只須本人或是1名家屬簽暑「預立選擇安寧醫療意願書」、以及兩名專科醫師認可,就可放棄。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項修法盼可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造福民眾。而陽明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對此也表示,過去的制度產生許多問題,不但許多家屬漠不關心,甚至有家屬還以遺產作為交換條件,對末期病患而言根本是折磨。

但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卻指出,過去的制度條件過於嚴苛,現在修法後放寬,變成容易執行,他擔心未來恐有衍生法律漏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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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各國無醫糾除罪化前例
2012/11/26 聯合報 劉時均/台北

行政院政務委員完成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修正草案的審查,法務部指出,主要意義是「將過失責任明確化」。全球各國均未將醫療糾紛「除罪化」,法務部認為除罪化並不適當,也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醫界有「除罪化」呼聲,法務部表示,世界各國目前沒有將醫療糾紛除罪化的前例;法務部七月舉辦公聽會,多數民眾也不支持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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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 調解不成才提告
2012/12/13 聯合晚報╱記者張文馨/台北

行政院會今通過醫療糾紛法草案,明定醫事人員的刑事責任,限縮在「故意」或「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致病人死傷」。另外,未來醫療糾紛制度將有「調解先行」和「及時醫療補償」,對於灰色地帶的醫療糾紛,給予補償,盼糾紛盡早落幕。

在這次通過的醫療法第82條之一修正案中,並未見到「重大過失」的文字,將刑事責任限縮在「故意」,或「違反注意義務」,並將醫療上可容許的風險,及當時當地的醫療水準列為不罰標準,被外界認為,醫界裁量空間過大,影響病人權益,衛生署長邱文達說,「重大」二字並未被法界接受,擔心有認定上的疑義,所以未放進條文中。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舉例,包含傷左腳開右腳、用錯癌症用藥劑量等,都屬於刑事責任的過失範圍。

新出爐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提到,未來醫療糾紛將「調解先行」,由直轄市或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設立調解小組,醫病雙方必須強制進入調解程序,調解不成再提告,一旦進入調解程序,關懷小組立即到位,協助處理後續關懷和專業醫療知識的問題,且院方必須在兩個工作天內提供病歷,縮短證據取得時間。

另外,行政院仿照紐西蘭「意外無傷害過失補償制度」,建立一筆醫療事故補償金,給予灰色地帶的醫療糾紛病人家屬一點補償,盼糾紛盡早落幕。

政院初步決定,將審查醫療糾紛提供及時補償金的審定時間,明訂為兩個月,必要得延長一次,邱文達說,補償基金預計有10到12億元的規模,日前衛生署研議最高可以賠償200萬元,但未見於本次修法條文中,邱文達說,這要等立院審查三讀後,再由衛生署訂立的辦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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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除罪,五大皆不空?
2012/11/29 聯合報╱張耀懋

這兩年,國內各大醫院招不到住院醫師,尤其是內外婦兒加上急診科最為嚴重。「五大皆空」的原因錯綜複雜,是否偏重醫院的訓練員額空缺,或是各專科醫師執業人口比降低了,都有不同的論點。不過,也有很多人認為因醫療糾紛不斷增加,迫使醫師從五大科出走。

相較於其他各科,外科、產科執業風險更高,醫師肩負更大的壓力,也承受更多醫療糾紛的風險。但是,高訴訟風險是否是年輕執業選擇科別的主要考量,進而造成五科皆空,其實頗耐尋味。

以新興的醫美科為例,其醫療糾紛或潛在消費糾紛案件的相對比率,絕不下於目前內外婦兒及急診、麻醉等科別。但醫美風起雲湧,吸引年輕醫師乃至其他科別醫師爭相轉入;以此看來,醫療糾紛似乎不是導致「五大皆空」的元凶。

醫療本就很多不確定性,沒有百分百肯定的答案。如何與病患溝通,反而是醫療糾紛處理過程的重要環節。今年中李法官狀告台大醫院誤割膽囊一事,若病患在被充分告知開刀的可能風險後,再決定是否開刀,事情的演變是否會有不同?醫界也可能不會因認真的好醫師在醫療糾紛事件被磨損而感到委曲。

醫療糾紛潛藏的交戰與折磨盤根錯節,諸如醫病資訊不對等、糾紛鑑定制度不完備、訴訟制度冗長,甚至民事賠償或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不全等。這些,都與醫療刑責除罪化與否關聯不大,卻與醫療糾紛及整個醫療生態的重建有更重大的關連。

醫師除罪化後,五大未必皆不空。後醫療網時代,我們其實沒有跨世紀衛生規畫藍圖。在醫療人力分配與鼓勵上,我們要有比除罪化更有力的政策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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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降低注意義務 失去專業的開始
2012/12/14 聯合報 曾守一/中華人權協會專案秘書

行政院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未來醫護人員只有在故意(如明明能救、該救卻撒手不管)、重大過失且偏離醫療常規(如開錯刀、開錯邊、給錯藥、開刀器械留在體內等)並致病患死傷,才負擔刑責。

先不論刑法的過失概念,是否能區分「重大過失」與「一般過失」。這個草案的內容,將使醫護人員受到刑法的特別保護,合法排除某些因細微「一般過失」造成的醫療刑事責任。這個結果,無疑降低了醫護人員原本應有的注意義務,和刑事責任的範圍。

衛生署以立法方式,全面降低醫護人員的注意義務,並不會讓醫護人員比較細心謹慎,進一步減少醫療疏失和醫療糾紛,反而是倒過來,誘使醫護人員抱著「重大過失」有恃無恐,輕忽「一般過失」的注意義務,未來甚至可能導致醫療疏失和醫療糾紛案件大為增加。

至於案件是重大過失或是一般過失,仍須透過刑事程序加以調查、確認,涉案醫護人員,仍不免必須出庭應訊。

能注意到一般人注意不到的危險、並且能避免這樣的危險,才能成為所謂的專家、專業,才會獲得一般社會大眾的敬佩。如果,醫護人員甘心將自己的注意義務,等同於蒙古大夫的注意義務,那麼醫護人員也會逐漸失去專業的身分,和社會大眾的景仰。

衛生署欲以修法「降低醫護人員的注意義務」這個藥方,解決醫療糾紛,事實上並不能禁止病患「以刑逼民」,或使醫護人員免於出庭應訊或遭起訴,反而使醫護人員有比修法前更加不小心的「誘因」,從而製造更多的醫療糾紛。

立法使醫護人員的注意義務與一般人的相同(或更低),其直接影響是破壞醫護人員的專業形象,以至於整體的毀壞社會大眾對醫界的景仰。其得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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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過失都不補償 專家:醫療法瑕疵
2012/12/15 聯合報 施靜茹/台北

行政院才通過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之一及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設計了「調解先行」和「及時醫療補償」制度。但專家質疑,政院版補償法中對有過失及無過失都不補償,設計有瑕疵。

台大公衛學院等昨天舉辦的「醫療傷害處理之法律與政策會議」,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聰富說,補償法中對有過失及無過失都不補償,那到底要補償什麼?應比照北歐對「有因果關係的無過失醫療疏失」,也要補償。

他解釋,假設喉部手術可能有萬分之幾機率令病人失聲,雖可能是副作用或病人體質所致,但也有可能如醫師在術前未充分告知,致病患接受手術後,發生後遺症,兩者還是因果關係,這時也該賠償。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說,目前立法院已有三個版本,下周會將政院版提立院審議,可充分討論。

陳聰富指出,九十一年到九十六年,交醫審會的醫糾刑事鑑定案件有兩千一百件,提到法院刑事案件有四百五十三件,僅有七件判醫師有罪定讞,且只處易科罰金或緩刑。

台大醫學院社會學科教授吳建昌上月才進行電話調查,九成受訪者表示,醫糾訴訟目的是希望知道真相和提升醫療品質;想懲罰醫師和獲賠償的有六成。

「『除錯機制』很重要!」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說,該會處理許多民眾投訴,「病家只想要道歉和真相」,錢不能解決痛苦,而是希望疏失不要再發生,國內通報和除錯機制仍不足。

「醫糾案件沒有壞人。」高等法院法官邱琦說,她審理醫糾案件,發現許多病家上法庭只想求真相,也有年輕醫師上法庭嚇得發抖,她相信醫師都是為了救病人。

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也表示,醫糾處理首要保護病人,其次為追根究柢錯誤,確實改進;萬一需賠償,則應由健保局、醫院和醫師三方共同承擔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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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草案/醫療過失刑責 範圍限縮
2012/12/13 經濟日報 蘇秀慧/台北

行政院會昨(13)日通過「醫療法」、「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明定醫事人員的刑事責任,限縮在「故意」或「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致病人死傷」,屬醫療上可容許風險不罰。

另外,未來醫療糾紛制度將有「調解先行」和「及時醫療補償」,對於灰色地帶(本會觀點:『灰色地帶』由誰認定?範圍有多大?以現有技術,若明明可避免傷亡的醫療行為,卻因醫師的未注意或輕忽藥物或施治所造成的傷害,這明顯是不專業及無知造成的醫療傷害。這是故意嗎?這是違反醫療常規嗎?以現在法律界及醫事界對醫療糾紛案件的草率辦案,要真相是何其難?若法界及醫界繼續包疪疏失的醫事人員,未來的「灰色地點」將愈來愈大,永無真相!補償並不是目的,除錯及避免再犯才是每一位醫糾民眾走上法院的目的,因為惟有透過「公正」的國家機器正視並改進錯誤的施治方法及糾正犯錯的醫療人員,才會走上法院。然而若連公正的法院及全民的政府都偏頗時,將造成一個不公不義的混亂社會,請問執政者你做了什麼?)的醫療糾紛,由政府成立補償基金,補償病人、家屬,盼糾紛盡早落幕。

行政院初步決定,將審查醫療糾紛提供及時補償金的審定時間,明訂為2個月,必要得延長一次,邱文達說,補償基金預計每年有10到12億元的規模,日前衛生署研議最高可以賠償200萬元,但未見於本次修法條文中,邱文達說,這要等立院審查三讀後,再由衛生署訂立的辦法決定。

補償基金來源包含醫療機構繳納醫療風險分擔金、政府預算、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等。政府預算撥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以不超過醫療事故補償基金總額的30%為上限。

在這次通過的「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案中,並未納入「重大過失」的文字,將刑事責任限縮在「故意」,或「違反注意義務」,並將醫療上可容許的風險,及當時當地的醫療水準列為不罰標準,被外界認為,醫界裁量空間過大,影響病人權益,衛生署長邱文達解釋說,「重大」二字並未被法界接受,擔心有認定上的疑義,所以未放進條文中。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舉例,包含傷左腳開右腳、用錯癌症用藥劑量等,都屬於刑事責任的過失範圍。

草案也仿照紐西蘭「意外無傷害過失補償制度」,建立一筆醫療事故補償金,給予灰色地帶的醫療糾紛病人家屬一點補償,盼糾紛盡早落幕。

陳說,醫療事故是從醫療風險難以明確責任歸屬的原則進行補償,有可能產生道德風險的問題,法案中已設計避免道德風險管控機制,衛生署應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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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將於7月6日舉行醫療法修正條文公聽會
2012/06/14 本會訊

法務部預計7月6日上午9點半在台北地檢署5樓大禮堂召開公聽會(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捷運小南門站),
會議主題是:醫療行為應否除罪化或過失責任應否嚴格化。
請有意願參加的民眾,與本會報名email:jfumie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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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書以中文記載 通過立法
2012/06/06 中國時報 曾薏蘋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醫療法》,規定診斷書應以中文記載,所記病名如與保險契約病名不一致,另以加註方式,方便病人申請保險理賠。院會並通過二項附帶決議,行政院衛生署應於一個月內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研擬進行醫學名詞統一中譯工作,以維護病患知的權利。衛生署應與金管會一個月內研擬「醫療病名與保險病名中英文對照表」,釐清診斷證明書病名與理賠的認定,降低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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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理賠診斷書應寫中文
2012/06/06 聯合報 李昭安、薛翔之/台北

醫院診斷書上記載的病名,常與病人投保病名不符,以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糾紛不斷。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醫療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案,明定申請理賠之診斷書應以中文記載,所記病名若與保險契約病名不一致時,則另行加註。

過去曾發生投保癌症險的病患因肺癌致心肺衰竭死亡,但診斷書只記載「心肺衰竭」,未記載肺癌,導致病人家屬持「心肺衰竭」診斷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保險公司拒絕。國民黨立委蔡錦隆等人為減少醫院、病患、保險公司三方對立及紛爭,因而提出修法。

壽險業者指出,現行實務上,保險公司在審核理賠案時,除了醫生診斷書外,還會調閱病歷,或是請保戶提供相關檢驗報告;也就是說,不會只以診斷書做為唯一依據。

至於修法後,能否有效降低保險理賠糾紛?壽險業者表示,恐怕得再觀察。因為醫院醫師有時候會應病人或家屬要求,將保單條款內容照抄上去,結果發生診斷書記載和病歷資料不符的現象,因此保險公司不會就此決定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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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版一字不差 立委提案爆炒襲?
2012/04/22 自由時報 施曉光/台北

立委提案修法爆抄襲爭議!最近廖國棟等國民黨立委與趙天麟等民進黨立委,分別提出「醫療法增訂第八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主張限縮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導致病人死傷的刑事責任。但比對雙方條文,竟然一字不差。

廖國棟私下非常生氣,主張自己才是原創版本;趙天麟則強調,早就關心此議題,不知道廖國棟也有提案。

長期以來,立委提案內容「參採」行政部門草案的情況所在多有。第七屆立法院曾出現立委版「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但草案總說明與政院版一模一樣,草案條文對照、立法說明欄內容,也都原封不動照抄,甚至還有立委提案拷貝前一屆其他立委提案;這次則是爆發現任立委提案條文內容完全一致的爭議。

趙天麟、李昆澤、蘇震清、李應元等立委提案的版本在本月初送案,十三日通過付委;但是廖國棟辦公室指出,他們和蘇清泉、黃昭順、蔡錦隆等立委提案的版本,早在三月中旬即完成研擬,隨即傳真到所有立委辦公室邀請連署,想要多一些立委連署,遲至本月十三日才送案,沒想到被人「捷足先登」。

廖國棟說,看到趙天麟提案內容時嚇一跳,「怎麼可能如此巧合!」最近他提案的「石油管理法修正草案」也有類似情形,無奈立委提案不能主張「著作權」,為避免再發生,已不再用傳真方式連署,改為親自拿著草案跑連署。

趙天麟則回應,立委提案條文一樣的情況很正常,沒什麼大不了。他以防堵美牛瘦肉精修法為例,朝野立委十幾二十個提案,內容大同小異,有什麼好大驚小怪?

他還說,不知道廖國棟也有提案,自己還沒當立委前就關切此問題,還特別參加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既然大家都提案,一起關心就好了。

由於醫療糾紛頻傳,醫界多年來推動刑責合理化修法,朝野提案的版本都明訂,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須是故意或嚴重違反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的重大過失才負刑責;「因重大過失致病人死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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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5瘦身店 契約不合格
2011/12/16 蘋果日報 郭美瑜╱台北

台北市政府昨公布瘦身美容業者稽查結果,有菲夢絲等五家知名業者被點名未採用衛生署制定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限期一個月改正;五業者昨均回應,會配合在月底前改善。

產品標示違規
北市衛生局上月稽查九十九家瘦身美容業者,二十一家未使用定型化契約。本月七日再擴大對契約、廣告等項目,稽查投訴率較高的京媛診所(店名卡羅時尚館)、佐登妮絲、菲夢絲(敦南店)、少豐國際(店名Beauty way時尚美學)、美夢成真(台灣分公司)等五業者,昨北市法規會開記者會宣布,五業者皆未使用定型化契約。
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並說,京媛診所疑廣告誇大;佐登妮絲契未辦理建物公安申報;菲夢絲的產品標示疑不合規定、未進行消防任務編組及演習,且未辦理建物公安申報;美夢成真販售產品疑標示不合及誇大等。市府要求本月底前改善完成。被點名的五家業者昨皆回應,會配合改善。

開罰2至10萬
北市衛生局處長陳立奇說,未採用定型化契約業者,將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開罰兩至十萬元;消防局股長柯志明說,消防設備不合格可依《消防法》開罰六千至三萬元罰鍰。建管處說,未辦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逾期未改善,可依建築法開罰六至三十萬元。

北市5家瘦身美容業稽查結果
★卡羅時尚館:
※未使用衛生署版定型化契約
※醫療器材廣告無廣告字號等
★佐登妮絲(南京二店)
※未使用衛生署版定型化契約
※未辦理建物公安申報
★菲夢絲(敦南店):
※未使用衛生署版定型化契約
※商品標示疑不合規定
※營業衛生無專人管理
※消防探測器不合規定
※未辦理建物公安申報
★Beauty way 時尚美學:未使用衛生署版定型化契約
★美夢成真:
※未使用衛生署版定型化契約
※化妝品疑標示不符規定等
※消防探測器故障
※未辦理建物公安申報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上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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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失衡/醫師法修法 不可篩檢寶寶性別
2011/12/08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人正在南非參訪的國健局長邱淑媞感到遺憾,但尊重監察院的決定。邱淑媞無奈地說,原本相關法令不夠周延,國健局主動發掘問題,並推動修法,不料還是被糾正,但國健局會繼續努力去做。

國健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李翠鳳指出,國健局從去年開始,每月針對國內四百多家優生保健醫療院所,監測男女嬰性別比率(SRB),如果男嬰女嬰出生比率高過於1.06正常值,網站上就會出現紅色警戒,當地衛生局會派員拜訪醫師,並抽查相關病歷。

國健局從去年6月啟動,現已收到成效。啟動前,第一胎性別比為1.078、第二胎1.091、第三胎1.118。到了今年10月,第一胎性別比為1.077、第二胎1.090,而第三胎則降至1.035。

在稽查方面,99年6月迄今,總共稽查了268家次,台中市某診所醫師遭受裁罰,除了移送至地檢署,受到重罰之外,醫師還得上課,修滿一定時數的相關課程。

李翠鳳指出,原本修正優生保健法實行細則規定,如果生產後,產婦的生理、心理將受到嚴重影響時,可由醫師進行人工流產。由於定義不明確,不少醫師以此規定,協助孕婦進行人工流產。

為此,國健局已著手修法,決將「胎兒性別問題」排除在外,孕婦不得以胎兒性別為理由,而要求醫師協助人工流產,醫師如果違法,也將受到重罰。新的修正內容明年就會公布實施。

衛生署今天已修正醫師法第28條第四條,醫師如果進行進行性別篩檢,一經查獲,將被處以10至50萬元,相信新生兒性別失衡問題,可以逐步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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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需經倫理審核 違者最高罰百萬
2011/12/10 自由時報 施曉光、魏怡嘉

為保障人權,提升研究倫理,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人體研究法」,明定人體研究必須先擬定計畫,再經由研究機構結合外部人士組成的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違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若研究者或研究機構違規情節重大,一年內將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相關研究經費補助。

根據該法規定,研究對象除了胎兒、屍體之外,以「有意思能力的成年人」為限,除需依照經審查會審查通過的方式和內容進行,並且要取得研究對象同意,詳盡告知研究內容;當研究對象為胎兒時,由母親同意,以屍體為研究對象時,要有死者生前的書面或遺囑同意,或是經死者配偶或父母同意。

如果是以強制利誘或違規方式取得研究對象資料,要被處五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鍰,研究主持人在實施研究前,如果計畫未經倫理審查會審查通過,或在研究結束後沒有立即銷毀研究材料,將被處新台幣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人體研究法通過影響有兩個層面,一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通過,未來涉及醫療基因的資料,都不得蒐集或運用,除非法有明訂,為避免屆時國家相關醫療發展受到限制及影響,人體研究法特別在這個部分做了規範。

另外,目前國內對風險較低的人體試驗則無任何規範,人體研究法通過後,無論風險高或是風險低的人體試驗都要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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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法界對話 推醫療補償制度
2011/11/28 中央社 陳清芳台北

「錢少、事多、離監獄近」是台灣婦、兒、內、外、急診醫師面臨的困境。醫界與法界29日將舉行研討會,討論如何將可預防的醫療傷害降到最低,避免醫療訴訟,共創醫病雙贏。

這項「醫療事故預防及不責難補償制度國際研討會」主辦單位除台灣法學會、台大法學院,更匯聚各大醫學會、各大醫院與醫事團體、立法院厚生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大法官孫森焱、台大法學院院長蔡明誠、台灣法學會前理事長黃瑞明等人發表專題演講

這項研討會由台大法學院、台大公衛學院等近30個單位合辦,與會人士將從來自瑞典和丹麥的醫師也將在會中分享北歐的醫療補償制度。

來自北歐的兩位專家更將在大會上現身說法,一位是瑞典病人申訴委員會資深法律顧問艾思帕森(CarlAW Espersson)主談「北歐不責難醫療人員的補償制度,為何增加病人的權利及安全?」;另一位來自丹麥哥本哈根大學的麻醉科醫師霍夫(Lars D Hove)副教授則主談「北歐不責難醫療人員的補償制度是預防醫療事故強而有效的方法」。 (本會觀點:兩個洋墨水來說明「醫療不除罪,醫師無法幹」的必要性及前例。請問美、俄、中、英、德等先進國家有「醫療除罪」嗎?這不是除罪了醫療技術就進步,病人就不會受害。而是醫德及相關某醫療過程及方法,就是會造成病人損傷,卻又無人糾正或不會自我反省。沒有反省及偵錯的團體,又如何會進步?那只是一個無止盡膨脹的氣球,它總會有「爆炸」的一天。)

主辦單位指出,國內現有疫苗傷害、藥害傷害賠償制度,衛生署預計最快明年2月試辦「生育救濟計畫」,雖然為期3年,研討會召集委員會認為至少踏出歷史的第一步,透過研討會交流,希望他山之石可以激起台灣火花,未來透過立法達成全面無過失補償的全贏局面。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指出,台灣面臨「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皆空(本會觀點:以婦產科來說,出事的產婦一定都是待產過程,醫生從未來看過胎心音及宮縮圖,在待產過程讓產婦處於被過度用藥起動分娩(催生),待產宮縮過程任由護士(現多為產科專科護士或護理師)判讀產程、胎兒及母體狀況。有專門的訓練判讀「胎兒缺氧,可能臍繞頸(需醫師立即動刀?或任由缺氧?)」、「母體宮縮過久,可能產後子宮乏力,造成大量出血」「過早催生,使母體自體激素宮縮無力,任由子宮頸舒張生產,而胎盤剝離後大出血」。許多可能的變數,待產過程醫師從未出現,如何從數據來判讀。直到用盡各種「手段、外力」讓子宮頸開到5指,醫生才會來「收成」,這就是部分台灣婦產科醫生的生產方式。若出現醫療糾紛了,便說是「產婦體質造成,或特殊病名來卸責」殊不知「婦產科醫師的除罪化早以悄悄來到。」甚至更有人放話「以後沒人來接生了」,恫嚇所有的台灣人民。難道我們產婦單純到「醫院的婦產科醫師盡到『待產過程的注意』並提供你所『學習到的專業』讓我們產婦生產順利」這有這麼難嗎?一定要立法除罪,才能讓你高枕無憂的繼續將你的「責任」,「發包」給護理師,如此你的專業才能「顯現」嗎?也許那些傳統不以病人為主的婦科醫師不願意改,如此違背以救人為職志的醫師角色,反覆造成產婦及胎兒損傷,毀壞一個又一個的家庭,又怎能吸引新血加入,因為是你們自已將你們自已的職業及尊嚴扼殺了。),為了逐漸挽救崩壞的醫療體系,瑞典、丹麥學者將分享北歐實施30年的「無過失補償制度」,盼成國內借鏡,改善醫療與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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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立法院成為有錢人的權力遊戲場
2011/10/04 聯合報 社論

牙醫師公會為使立法院通過「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確保二代健保仍將牙齒醫療列為基本給付,涉嫌以金錢遊說立法,八名涉案立委一審無罪,二審全數被判重刑。由無罪變有罪,立委大聲喊冤,「政治迫害」是他們一致的指控,「政治獻金成賄款」是他們共同的辯詞。

立委收錢立法被判刑,早有定讞案例。一九六七年,三名立法委員因為收受植物油公會給付的五萬元到卅萬元賄款,推動降低黃豆進口稅率法案,被判處七年到八年不等的刑期,此即著名的「黃豆案」。

那時沒有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立委以「法律顧問費」、「法律研究費」辯解接受金錢的性質。不過,法院認為,不管名義為何,立委明知公會送錢和他們參與審議法案的職務有關,仍然收受,即構成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收賄罪」。

四十多年後,又有立委因為收錢立法涉嫌觸法。除了牙醫師公會案,中藥商公會全聯會爭取調劑權送錢給立委,高等法院亦於去年改判八名立委有罪;最高法院雖將全案發回更審,發回理由之一,則是要高院確認,接受遊說的法案是否對大眾福祉不利,立委收錢,是否觸犯罪刑更重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從四十年前的油商案,到今日的牙醫師、中藥商案,法院有關的判決標準更見細緻。提案、發言、審議、表決,都屬立委職權,立委因收賄而積極推動或投票贊成某一法案完成立法或修法,就構成貪汙。

此外,再以法案有利國計民生與否,決定立委是否違背職務。法案有利國計民生,立委沒有違背職務,只是有錢推才動,罪責較輕;反之,立委明知法案不利社會整體利益及民生,還拿錢幫忙推動,已違反職務,罪責較重。

立委不能因為收錢才立法,不僅是社會共識,更明定於法律。遊說法規定,遊說者不能向被遊說者交付賄賂,政治獻金法亦明載,政治獻金的捐贈,不得行求期約不正利益。立委職權行使法更早已規範:立法委員接受人民遊說,不得涉及財產上利益的期約或授受。

這些規定,意在健全民主政治的發展,避免立法院成為金錢橫流,有錢為大的利益輸送場。要遊說,程序應公開透明,要獻金,有選舉前的時間限制,金額不能太多,須開收據,切開金錢與個案的關聯性。

切開金錢與個案的關聯性,就在斬斷立委收錢與行使職權的對價關係,這也是法院判決立委有罪無罪的關鍵點。

不管政治獻金法有無實施,不管立委收的是獻金、是顧問費,錢的名目可以創出千百種,重點在於立委是否就特定個案收錢才推動立法,構成對價。檢察官起訴,意在突破名目迷障,發掘行賄事實;而立委的答辯,必須說服法官,不是賄款,是捐款。

牙醫公會金錢遊說有罪判決公布後,藍綠立委紛紛提出聲援,彷彿擔任立委是多麼危險的行業,很容易因為收取政治獻金,接受遊說被入罪。其實不然。刑事採嚴格證據法則,立委豈會傻傻分不清個案與通案之別?立委若能守法接受遊說、獻金,要拉大與貪汙構成要件的距離絕非難事。

立法影響社會民生,立委若受賄立法,社會將更朝向有權有錢階級傾斜。好的立法足以興邦,壞者足以毀邦。台灣貧富差距日益加大,階級流動趨緩,立法院若再遭金錢綁架把持,成為有錢人的權力遊戲場,未來發展堪憂。牙醫師案仍待最高法院裁判,立委們與其高喊政治追殺,擔心淪為階下囚,不如藉機檢省,落實遊說與獻金程序,提升立法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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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350萬立法 無罪變有罪 蔡煌瑯改判8年, 若放任漁利 「將使公僕為富人服務」
2011/09/28 蘋果日報

高院審理金錢遊說立法案出現大逆轉!2003年間8名立委向牙醫師公會收錢並協助推動《口腔健康法》立法被起訴,一審全獲判無罪,但高院認為若放任8人利用職務機會額外漁利(指賺外快),將「使公務員只為有錢人服務」,昨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改判立委蔡煌瑯等8人有罪,各處8年不等徒刑,並褫奪公權。本案還可上訴。

昨被改判貪污罪的被告共9人,除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及幫他收賄350萬元的哥哥蔡朝正各重判8年、褫奪公權5年外,其餘7名立委目前都已卸任,包括案發時國民黨的張蔡美,民進黨的趙永清、李明憲、李鎮楠,親民黨的邱創良、楊富美及台聯的廖本煙,分別收賄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各判刑7年半到7年2月不等,均褫奪公權3年,等於藍綠一起貪。
特偵組查出,2001年間,媒體傳出計劃中的二代健保要將牙齒醫療改為附加險,也就是排除在基本給付之外,牙醫師擔心影響職業收入,由當時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亦昇出面,成立9人小組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並集資針對當時第5屆立委中有影響力的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委員,進行金錢遊說。

另7立委也判有罪
蔡煌瑯因哥哥蔡朝正藥商身分及關係,率先提案立法,邱創良等7名立委則分別以積極支持或消極不反對方式,促使法案以《口腔健康法》名稱三讀通過,事後,特偵組查出牙醫師公會以「贊助金」名義捐900萬元給蔡煌瑯等8名立委,依收賄罪將9人一併起訴。
不料,台北地院竟認為8名立委協助推動修法,有利全民健康,且檢方無法證明牙醫師公會支付立委的款項,並非單純捐贈或政治獻金,因此認定立委收錢和推動立法之間沒對價關係,判9人全部無罪。
但高院認為,推動有利全民的法案,是立委職務上本來就該做的事情,「如果讓領國家俸祿的人,可藉由職務機會額外漁利(指賺外快),日後民意代表或公務員都可毫不避諱,公然向服務對象收取賄賂。」且認定只要與行使職權有關,立委都不能拿錢,否則就違法,因此將9人全部改判有罪,並痛批蔡煌瑯等人,「侮辱公務行為的純潔性,使公務員只為有錢人服務,自非國家之福!」

蔡煌瑯批政治追殺
蔡煌瑯昨得知改判有罪後怒批:「強烈懷疑是政治追殺,一定會上訴到底!」廖本煙也質疑司法不公,並點名:「當時立院副院長江丙坤收350萬元,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收100萬元卻都沒事,根本是國民黨操控司法!」其餘被改判的立委也一致表示將提上訴。

民眾:重判很合理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昨肯定法院針對「對價關係」做出正確判決,至於廖本煙點名的立委,多因證據不足而簽結,若有不法事證,歡迎檢舉。現任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建文昨晚未接手機。另針對判決結果是否影響蔡煌瑯、趙永清、廖本煙參選本屆立委,民進黨說:「三審定讞有罪才會影響提名。」
民眾黃俊章說:「立委是民意代表,不應收錢辦事,二審重判很合理。」民眾陳家詡則痛批:「立委審查法案收錢失去公正性,還犯貪污罪,一審無罪太離譜,還好二審找回公平正義重懲貪污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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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 衛生署 總統 均為共犯(謝炎堯)
2011/06/01 蘋果日報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目前全民正為塑化劑的毒害陷入恐慌焦慮,民眾指責政府失職,檢察官思考要以殺人罪偵辦,可是另一件為牟利而傷天害理的法案,已在立法院三審通過,衛生署明知而不制止,如果馬總統疏忽公告實施,後果嚴重。

少數呼吸治療師運作修改《呼吸治療師法》,允許「資深」呼吸治療師可以獨立執業,設置「居家呼吸治療照護所」,包括收容照顧長期使用插管呼吸器的病人。呼吸治療師是醫療團隊中極為重要的一員,依據國際呼吸照顧體制和規範,呼吸治療師的業務包括胸部和腹部大手術的呼吸功能衛生教育,急慢性呼吸衰竭的復健物理治療(與物理復健治療師業務合法重疊),維護組裝和操作呼吸器等,但不許獨立照顧使用呼吸器病人。

病患若死是謀殺
使用插管呼吸器治療呼吸衰竭病人是人力密集昂貴的複雜醫療行為,需護理師24小時觀察病人生命徵象,按時給藥,醫師要每日觀察評估病人的病情和飲食營養狀態,因應變化作適當的處理,檢驗師要負責檢驗病人動脈血的氧氣和二氧化碳含量,營養師提供病人各種途徑營養品,藥師管用藥,呼吸治療師只管呼吸器的操作與維護而已。
如果修法允許「資深」呼吸治療師可獨立照顧長期使用插管呼吸器病人,違反《醫療法》、國際呼吸照護體制和規範及醫學倫理,病人絕對無法獲應有的醫療照顧。衛生署長不出面阻止,放任立委修法通過,讓「資深」呼吸治療師收容照顧長期使用插管呼吸器病人,呼吸治療師就已觸犯「蓄意傷害病人」罪,總統、衛生署長、立委、健保局和轉介病人的醫師都是共犯,如果病人死亡,就是謀殺!
呼吸治療師可以獨立執業,設置「呼吸治療照護所」,提供氣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病人的呼吸功能衛教,呼吸功能檢查,吸入療法的正確使用,急慢性呼吸衰竭的復健物理治療,維護組裝和教導睡眠中呼吸中斷症候群病人使用居家口罩型呼吸器等正當、合法、有益民眾的健康照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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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拿獎金 注意身邊事 檢舉留紀錄
2011/05/12 自由時報 黃忠榮/台北報導

檢舉獎金百百種,想成為檢舉達人嗎?台北市議員高嘉瑜調閱市府相關資料發現,市府各單位有許多五花八門民眾不知道的檢舉獎金,只要隨時注意身邊小事物,人人都可以成為檢舉達人,既可領取豐厚的獎金,還可以改善社會環境。

亂丟菸蒂 成功舉證多
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組長蕭永祺表示,目前關於廢棄物檢舉案件,成功舉證並發放獎金約四成,其中亂丟菸蒂就佔發放獎金的四成,只要資料充分,就可以檢舉,也會受理。
蕭永祺說,檢舉若有影片最好,或有連續性的照片,環保局會想辦法找到行為人;亂丟垃圾的話,環保局會派隊員埋伏,或是從垃圾袋中尋找相關證明。
前廿大檢舉 環保局就佔九項
高嘉瑜指出,前二十大檢舉獎金總金額,其中發放項目最多的是環保局佔九項,內容有「亂丟菸蒂」、「烏賊車檢舉」、「棄置垃圾包」,光是亂丟菸蒂這一項,九十九年度就發放五○二萬餘元獎金。
衛生局也佔了前二十大檢舉獎金發放的六個項目,檢舉項目有「菸害防治法」、「醫療法」、「化妝品衛生管制條例」等項目,除了以上民眾可能比較耳熟能詳的檢舉項目之外,其他像是財政局有提供「私、劣菸酒檢舉」,以所核處罰金罰鍰及沒收沒入物變價款之二十%計算。
此外,大地工程處有提供「於山坡地開挖整地」的檢舉項目,政風處有提供「檢舉市政府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等。
高嘉瑜表示,全民狗仔時代並不是希望人人去偷拍,而是希望人人都能隨時注意身邊的違規或是不法情事,並且勇於檢舉,讓所有市民都能為台北市的市容盡一份心,也提醒民眾能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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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草率太誇張 司改會籲設究責制度
2011/12/15 新頭殼newtalk 楊宗興/台北

大家都聽過恐龍法官,但你聽過恐龍檢察官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組成「追緝惡檢小組」,日前召開2波記者會公布了6個檢察官辦案草率的案例,希望法務部正視這個問題。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今(15)日表示,檢察官可以主動辦案,權力比法官更大,但目前完全沒有監督機制,他呼籲法務部應該要建立一套追究惡檢的機制,不要讓民眾因為檢察官的草率而受害。

今天中午的「開放編輯室」節目請到林峯正來談「什麼是恐龍檢察官?」他表示,由於訴訟案件必須先由檢察官調查偵辦並具體起訴後,才會由法官進行審理,而法官只能就檢查官起訴的部分做判決,無法任意選擇判決的範圍,因此可以這麼說,「有恐龍檢察官才會有恐龍法官」。

林峯正解釋,司改會志工與50名義務律師將98、99兩個年度,被最高法院宣判無罪的800件案件的判決書找出來,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去篩選,最後得到將近1成有爭議的案件,並在日前舉辦的2波記者會中公布其中6件離譜個案。

林峯正首先介紹其中1件個案,某毒犯與警方交換條件,用1名無辜第3人持槍讓警方逮捕,換取警方的不追究,後來這個無辜者到檢察官那邊翻供,不承認槍是他的,說那是有人付錢要他頂罪,然而檢察官依然起訴,並且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三審都被判無罪。

林峯正解釋,在這個案子中,檢察官明知嫌犯是頂罪的無辜者,但仍然起訴,遭判無罪後,還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寧願花時間在濫訴,而不是花時間去抓毒犯、追究警方責任,實在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林峯正提起另1個案子,是1宗偽造文書案,一、二審都判被告無罪,然而提告人表達上訴意願,檢察官也同意提出上訴,但三審僅就「法律審」,上訴書除了案件事實還須寫明「原判有何違法之處」,可是檢察官僅「引用」或「檢附」告訴人書狀,當然結果就是遭法官直接駁回。

林峯正強調,上述案例絕對不是少數,然而,法務部卻沒有一個機制可以防止檢方草率辦案。他要求法務部說明,如何對個別檢察官的濫權、疏誤進行一般性的了解與究責?有何具體做法控管檢察官起訴跟上訴的品質?

林峯正指出,在上次記者會後,法務部立即作出回應,表示:「如發現承辦檢察官確有疏失,將視其情節依據相關規定議處」,然而,至今未看見法務部檢討任何一位檢察官,司改會對法務部表示遺憾,未來將會不定期繼續公布案例,希望法務部能正視相關問題。

他認為,法務部不該要求民眾個別舉報檢察官失職,因為民眾光是爭取無罪判決就大費心力,哪還有力氣去跟草率的檢察官糾纏?法務部應該要建立一套防堵的機制,以免更多受害個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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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事件影響 超過八成民眾不信任法官
2011/08/12 自由時報 吳岳修/台北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天上午發表「100年上半年全國民眾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報告」,研究顯示接近七成的受訪民眾認為台灣治安狀況不好,與會學者一致提出警訊,諸多「恐龍法官」事件重創民眾司法信任感,首度超過八成的民眾對法官持不信任程度,中正大學校長吳志揚語重心長強調:「台灣目前最核心的問題,就在司法改革,重建民眾司法信任感」。

研究顯示,接近七成的69.9%受訪民眾認為台灣治安狀況不好,且不滿意度比例有明顯偏高,但對未來治安改善有信心者比率為44.4%,較去年小幅增加,會擔心自己或家人成為被害者的比例,在歷次調查中首次跌破五成,顯示政府對治安的努力有成效,逐漸達到民眾的期待水準。

曾登上行政院調查十大民怨第二名的詐騙問題,在政府大力投入防制作為下有明顯成效,61.9%的民眾表示滿意,不僅較去年大幅提升4.2%,首度突破六成滿意度;毒品問題約有9.3%認為嚴重,較去年略微增加,但超過半數民眾認為毒品成癮者是「病人」,除了司法介入外,更需要醫療體系的介入。

日前廣受爭議的性工作除罪化及設立專區問題,不贊成除罪化的民眾多數的54.9%,較去年增加3.5%;進一步由性別交叉分析來看,男性支持率超過半數54.7%贊成,女性僅35.4%贊成;支持在自己居住的縣市性工作專區的贊成比例為34.7%,較贊成性工作除罪化的比例又低了一成,顯示風化專區仍有鄰避效應的發生,全國設立專區贊成比例超過五成的只有台東縣、宜蘭縣及新竹市。

死刑議題方面,堅決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為57.4%,就算有配套措施而願意廢除死刑的民眾,更是降低到35.3%,顯示台灣社會仍然趨向反對廢除死刑,民眾依舊支持重刑重罰。

中正大學犯防中心這次研究採用電話調查法,訪門時間為民國100年7月15日、18日至22日共6日,研究母體為台灣地區19縣市,不含澎湖等離島,針對20歲以上設有戶籍民眾進行調查,成功訪問樣本數為2055個,在95%信心水準下,信賴區間最大為正負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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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審制獲認可 司法院將擬草案
2011/07/26 中央社 賴又嘉台北

司法院今天召開第3次全民司改策進會,人民觀審制度在會中獲委員認可,司法院將研制相關草案,未來若獲行政院會銜及立法院支持,將優先在士林、嘉義地院試辦。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說,多數委員對觀審制採取正面態度,幾乎每位委員都對觀審制發表意見,有委員認為觀審制可先以模擬方式進行,評估模擬中所遇到的問題,減少衝擊;也有委員建議,未來除在北部、南部試辦,東部也應有試辦法院,擴大試辦地區。

林錦芳指出,法務部部長曾勇夫與檢察總長黃世銘都在會中支持觀審制,並認為檢察官應多配合參與,落實真正的司法為民。

根據司法院目前的試擬方案,人民觀審制度僅適用於最重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必要時得以擴大適用案件類型;合議庭並由3名法官與5名觀審員組成,另視案情需要,得設置1到4名的備位觀審員。

司法院指出,觀審員的資格須為年滿23歲、具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的中華民國國民,並將有出席費與旅費。

觀審員於審判時,須全程參與調查證據、辯論及評議,原則上由審判長訊問被告,但必要時,經審判長同意觀審員也能詢問被告或證人。觀審員並能在評議時,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陳述意見,但不參與準備程序,不能事先閱覽偵查卷證。

觀審員並須有全程在場,並陳述意見的義務,參與審判期間也不得出現有害審判獨立或司法信賴的行為。

另外,法官與觀審員討論後,由觀審員陳述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意見,再由法官另行評議,決定是否採納觀審員的多數意見;若法官判決結論與觀審員多數意見不同,應在判決內記載不採納觀審員意見的理由,觀審員也需保守評議祕密。

司法院為提升司法透明度,今年1月開始研議人民觀審制,並先後召開10次會議,邀請德、日、韓國教授分享國民參審經驗,並進行民調,調查民眾對觀審制的看法,完成基本架構研議後,今天送交司法改革策進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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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人民觀審制 地院辦親民日 嘉義地院庭長、法官多表贊同 法界人士憂心 讓民眾表示意見卻無表決權 恐淪為有權無責
2011/03/09 中國時報 廖素慧、許素惠/綜合報導

司法院研擬推動「人民觀審制」,用意讓民眾能參與審判,提升司法信心,八日到嘉義地方法院進行「親民日」活動,廣邀法界、醫療 、里長、校長參加,獨缺開放一般民眾與會,而法界人士多憂心觀審制讓民眾表示意見卻無表決權,恐淪有權無責,徒增干涉司法之慮。

雲林地方法院「親民日」昨邀請民眾座談,提出司法改革建言,有人認為應重視黑道圍標問題,有人建議加強院檢周遭治安,降低車輛失竊率,還有人提議以修憲或公投解決人民觀審制違憲的阻礙。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表示,包括韓、日全球七十八個法治國家立法讓不具法律專業的一般民眾參與刑事審判程序,美國採陪審制,由人民陪審團認定犯罪與否,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德國採參審制,人民與法官共同認定犯罪與否、適用法律及量刑,日本實施裁判員制,類似參審制。

林俊益說,司法院研擬「人民觀審制」是由人民擔任「觀審員」,針對重罪案參與第一審法院審判程序,提供意見供法官參考,但不參與表決。

嘉義地院許進國庭長、法官黃明展、律師公會理事長黃文力等人多認為,贊同人民參審,分擔法官的責任,但若只表示意見,沒有表決權,恐有「有權無責」的疑慮,採參審或陪審,最好一次到位,權責都有。

雲林地方法院八日舉行親民日參訪,司法院長賴浩敏原要南下聽取基層對司法改革的心聲,不料跌倒不克前來,刑事廳副廳長陳明富與會,向民眾簡介該院構思中的人民觀審制度,並進行問卷調查。

陳明富指出,觀審制從七十六年起就開始研議,但因憲法法官獨立審判規定,由人民觀審有違憲之虞,以及成本考量等因素而受阻,延宕廿多年,如今鄰國日、韓腳步都已超前我國。

大埤鄉代張啟學認為,司法單位從與民眾息息相關的細節改善起,人民才能有所感受,接著再來討論制度變革。

代書廖祥淇現身說法,指受託標法標物時遭黑道恐嚇,希望院方加強開標現場治安。另法院內外車子失竊率居高不下,也是極為諷刺。崙背鄉代洪順河要求提升司法形象,跳脫「法院是我們某某某開的」名言累贅。虎尾郵局經理盧桂雲建議嚴審詐騙案件,她常接到假檢察官詐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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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住院 竟出現大傷口
2011/07/11 蘋果日報

民眾飼養的貴賓犬因食欲不振到全國動物醫院台北分院住院,入院時毫無外傷,但住院1天半,腹部卻出現長約8公分、寬約5公分傷口,飼主控訴院方「太可惡!」全國動物醫院總管理處原聲稱,傷口是犬隻入院前燙傷,事後又改說是乳腺炎。但獸醫師說,乳腺炎僅會乳房腫脹,不會造成如此傷口。律師說,飼主可向業者求償。投訴組

許小姐說,她的兩歲貴賓犬「波娃」,6月15日凌晨因產後出現低血鈣情形,造成食欲不振、嘔吐及發燒,她將波娃送往全國動物醫院台北分院就醫,醫師診斷須住院,入院時無任何外傷,16日中午院方致電告知因波娃有乳腺炎,須開刀治療,但她拒絕。

哭好多天難接受
不料16日下午許小姐到院探望時,發現波娃腹部出現一個巨大傷口,讓她非常震驚及難過,當場質問院方,醫師卻稱此傷口是乳腺炎造成,她氣得趕緊辦理出院尋求其他動物醫院治療,並將波娃傷口拍照存證,出院後還得將波娃與幼犬隔離,費神照顧受傷的波娃及幼犬。她哽咽地說,「我哭了好多天,波娃就像家人一樣,住院卻有這麼大的傷口,我怎麼都無法接受。」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祕書長黃慶榮獸醫師看過傷口照說,乳腺炎只會使乳房腫脹,不會有這樣傷口,但無法僅憑照片判斷造成此傷勢原因。
全國動物醫院總管理處行銷企劃部經理曹百薇原本稱,波娃入院時體表就有燙傷而起水泡,是燒燙傷的傷口,住院後傷口擴大。記者提出質疑,告知該院醫師向飼主表示是乳腺炎造成,事後曹百薇才改口說傷口是乳腺發炎出血壞死造成,希望與飼主溝通協調。

業者已致歉溝通
許小姐說,事後全國動物醫院有向她致歉溝通,不過她未要求任何賠償。
律師廖芳萱表示,寵物入院才產生不明傷口,院方無法交還完好的寵物給飼主,已屬《民法》債務不履行,理當負起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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