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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8 聯合報 陳永順、曹馥年/嘉義
護理人員將產婦剖腹等照片po上網,各界譁然,大林慈濟醫院昨天主動通報「就是我們醫院」,急診室主任李宜恭指出,當時是兩名女實習生利用空檔拍照作為返校經驗分享,但擅自將照片PO上網行為明顯不當,將加強實習生的醫學倫理。
嘉義縣衛生局副局長蔡淑真等人到大林慈濟調查後表示,照片是在民國94年由輔英科技大學林姓女護理實習生所拍,主要作為同學學習用途,依醫療法及行政罰法第27條規定因超過3年,已超過可對醫院裁處時效,但縣衛生局會加強監督管理。
大林慈濟醫院看到護理人員將產婦生產及開刀房等照片,直覺是自家醫院的開刀房,院方主動調查,確定拍攝地點就在大林慈濟醫院。
大林慈濟醫院指出,照片是民國94年到醫院的女實習生所拍,兩名比YA手勢的人都是實習生;有的實習生為分享實務經驗,常利用開刀空檔拍照。
林宜恭表示,事後了解,被拍照的人,事先不知學生要拍照,執行手術的醫事人員沒有怠忽照顧病患,但在開刀房拍照確實不妥,會檢討改善。
他說,「把照片PO上網就是不當行為,非常不應該」,將召開醫學倫理委員會,不排除對攸關病患隱私等場所,明確規範拍照錄影等行為。
縣衛生局指出,當年的女實習生,目前在台南某醫院擔任護士,將函報衛生署處理;醫院說明照片並非剖腹產過程,而是皮瓣置換術。副局長蔡淑真說,本案已超過行政裁處時效,但無故洩露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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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 蘋果日報 周昭平、林錫淵╱高雄
又見護理人員拿病患的傷痛開玩笑!一名在國軍高雄總醫院開刀房實習的護校女學生,日前在個人臉書發文:「每次開刀雙手沾滿病人的血時都很有快感。」遭網友痛批是「愚蠢的白衣天使」,校方得知除要求女學生撤除文字,也表示將加強學生醫護倫理教育。心理專家直言,此舉「缺乏同理心,相當不宜」。
就讀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科五年級的陳姓女學生(十九歲),一月九日在個人臉書發文,「每次開刀雙手沾滿病人的血時 都很有快感」,文末還加上笑臉符號「^_^」,並重複po文三次強調。該文一貼出,立即引來多位友人回應,有人罵她「變態、胎哥(台語,意為「噁心」)」,但也有多達六十二人回應按讚,她自己還回應:「我變態,哈哈哈哈。」
「把人命當什麼」
有網友不滿貼文,提供網頁資料投訴《蘋果》,痛批:「這就是現在我們醫院裡的小護士?當我們開腸頗(剖)肚的時候她們總是很開心……這些小孩把人命當甚麼?我們的醫療體系都被這種愚蠢的白衣天使弄垮了信任!」
已知錯盼獲原諒
輔英科大學務長曾維昌證實陳女確為該校學生,昨已要求她將po文刪除,並將依學生實習前所簽訂「尊重護理倫理條約」第二條規定,最重予以小過處分。他表示,會加強學生心理輔導及醫護倫理教育。
陳女則透過學校護理學院院長謝秀芳表示,po那段留言是覺得能跟刀是種榮譽、有成就感,並無傷害他人意思;現在心裡很難過,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抱歉,希望大家原諒。
陳母則透過電話向《蘋果》表示,女兒個性本就比較大剌剌,得知貼文引起爭議後,一直掉淚哭泣、渾身發抖,「希望外界給小孩一個機會,也擔心事情曝光對她造成傷害」。
沒揭隱私未觸法
國軍高雄總醫院則認為,陳女未揭露病患隱私,屬個人行為、不願評論;高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吳明正說,陳女貼文未揭露隱私,類似抒發個人心得,未觸犯醫療法規。張老師高雄分會總幹事、臨床心理師涂喜敏說,「此舉相當不恰當」,也提醒她日後須學習適切表達個人感受,同時記得網路世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須謹慎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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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蘋果日報
怎麼會有這種「白目天使」!新北市板橋亞東醫院急診室一名女護士,前晚擅自將切腹自殺患者肚破腸流的血腥照片,貼上臉書(facebook)與朋友分享,還用輕佻語氣寫下:「哈好久沒看到我喜歡的人體了。」此舉經網友轉貼批踢踢實業坊後,引發網友狂批「太變態!沒醫德!」護士雖趕緊關閉網頁,但已引發眾怒。院方昨緊急出面道歉,新北市衛生局對該護士處以1萬2千元罰款、停業1個月嚴懲。
這名白目女護士何培瑄(33歲)從亞東技術學院護理系畢業後,就任職於亞東醫院,在急診室工作8、9年,目前擔任急診室護理部組長;平常喜歡在臉書分享工作心得。她把患者切腹照上傳炫耀引發風波後,昨非常後悔,痛哭流涕向院方承認錯誤。
網友痛罵「真是白目」
亞東醫院急診室一名不願具名的醫護人員表示,何培瑄平日工作認真,為人海派開朗,愛開玩笑,昨上班時看到媒體蜂擁而至,驚覺事情鬧大,解釋是一時好玩才po上網,後來覺得不妥,所以在昨凌晨撤下,沒想到引起這麼大風波。這名醫護人員說,因為這次事件,急診室所有醫護人員都被要求要重修醫事倫理法規課程。
前晚,何培瑄在急診室當班,一名切腹尋短的陳姓男子送醫急救,負責救護的何女立即用手機拍下傷者腹部血肉模糊的照片,7時許上傳至臉書與朋友分享,還輕佻寫下:「今日的外科自行切腹的武士刀精神還自行拉出腸子酷重點更衣時發現他自己刮完陰毛好怪哦」等文字。
何女的朋友在瀏覽照片後紛紛回應,暱稱「Yuki Hsu」的友人留言:「哇賽!這也太酷了吧!要是我看到了,應該會腿軟吧。」另一名友人「Jessie Chang」表示:「我快要嘔吐暈厥了...我真的拍拍手佩服妳,emergency room的護士好厲害,天下無敵...」也有疑似同業的網友說:「靠邀為什麼我們實習的時候都看不到?」
不過,在何女發布後3個多小時,照片迅速流傳到ptt,網友「tn3(踢恩山)」在ptt八卦板以「【爆掛】新北市亞東醫院」為題,張貼出何女的臉書頁面,痛斥:「這就是護理人員的水準?病人的照片是可以這樣隨便po網,讓妳當作笑柄的嗎?護理人員,請妳有點水準跟格調!」
此文一出,瞬間遭網友推爆,痛罵何女是「嗜血小護士!」「太變態,真的是白目!」網友Wendy說:「以後誰還相信醫生護士?隱私權難道不是醫病關係最基本的嗎?」
停業1個月罰1.2萬
亞東醫院昨緊急向大眾道歉,該院公關主任謝淑惠說:「今已經找到那位同仁了,她非常後悔,泣不成聲。」強調根據院內的倫理規範,將予重懲。
新北市衛生局昨午也為此舉行記者會,副局長林金富表示,在約談何女後,其行為已違反《護理人員法》第28條護理人員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祕密的規定,另也違反第35條相關規定,何女對於一時好奇洩漏病人隱私行為深感抱歉,將罰鍰1萬2千元並停業1個月。
病歷資料照片禁洩漏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急診室林姓護理長指出,通常遇到特殊傷勢或特殊病患時,才會拍下傷處照片作為日後教學用;此外,若病患病況涉及刑事或保險等責任,也會因日後調查需求拍照存檔,「像是刀傷、槍傷或家暴案等。」但醫護人員都會拿院內相機拍照,不可能用個人手機拍攝。
一名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部門醫護人員則指,拍攝患者傷處的決定權不在護士,且病理照片屬病歷資料一部分,「根據醫事人員法規、醫療倫理守則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根本不得公開,何況放在網路上!」他責備:「公開照片就很誇張了,還加戲謔註解取樂,相當不應該!」
醫改會呼籲護士道歉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直指:「這個護士真是太白目了!」她表示,護理人員不應以戲謔輕蔑態度對待患者,不洩漏個人隱私是最基本的尊重,何姓護士就學時訓練不足,醫院也須改善管理。她強調,何姓護士應出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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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記者 楊雅勻 報導
台南一家皮膚科診所,疑似因為醫療糾紛,院長竟然遭到病患與友人拍桌怒罵、揮拳打人,甚至是拿起椅子作勢要砸出面勸阻的員工。
這對男女一個坐在診間的坐椅上,這男的則是衝著院長拍桌怒罵!當時病患露出驚恐表情,有人還因此害怕到櫃檯退掛號費,沒想到隔了3天,這對男女又來了,這次更演出全武行!
除了拉扯,造成院長左手腕扭傷之外,員工出面勸阻,男子還一度拿起椅子作勢砸人!原來動粗的這對男女,去年9月2日到皮膚科診所找了一名主治醫師進臉部雷射治療,隔天皮膚紅腫,到診所來理論,結果院長代為出面談判,卻遭暴力相向,他們還向診所索賠200多萬,目前檢警已介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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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又見醫療暴力!彰化縣一名男子喝酒後因腰痛掛急診,因腰部劇痛要求醫師幫他打9劑止痛針,醫師認為打1針就能有所舒緩,拒絕男子要求,男子當場怒踹急診醫師。
根據《華視新聞》報導,彰化一名43歲黃姓男子,前天晚間酒後因為脊椎開刀後的傷口疼痛,前往彰濱秀傳醫院掛急診,並要求醫師為他施打9劑止痛針,急診室的39歲沈姓醫師評估認為僅需1針即可舒緩症狀,並未理會黃男要求,黃男不滿與醫護人員起衝突,邊爆粗口,邊狠踹醫師,但由於黃男腰痛無法使力,遭到醫護人員與警衛制服,綁在病床上,但是黃男持續破口大罵。
警方抵達現場後,黃男馬上求饒,被警方帶回偵訊時,邊講邊喊腰痛,並向警方喊冤,稱說以前到醫院就醫時,都是施打9針,而這次就不行,感覺醫師故意刁難他。
醫院表示,目前沈姓醫師仍正常值班,對於黃男的辱罵,醫師選擇原諒,但仍保留提告權,期盼不要再發生醫療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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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美國威斯康辛州61歲牙醫查莫里(Scott Charmoli)多年來故意毀損患者的牙齒以賺取數百萬美元,東窗事發後於本月10日被控5項醫療保健詐欺罪和2項患者治療虛假陳述罪名。
6月將開庭宣判查莫里判決,他的醫療詐欺指控將面臨長達10年監禁刑罰,另2項指控則各面臨長達5年監禁刑罰。
檢察官指出,查莫里經常故意鑽壞或毀損患者的牙齒,再向他們收取額外的治療費,以修復他造成的傷害。查莫里年收入從2014年的14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3900萬元)、安裝434個牙冠,激增到2015年年收入25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7000萬元),安裝1000多個牙冠。
檢察官稱查莫里2015年開始向患者施壓,要求他們在受損牙齒上裝不必要的牙冠。在裝牙冠前查莫里會提供保險公司他故意損壞牙齒的X光片,以證明患者有必要進行牙冠手術。
患者泰德斯奇(Todd Tedeschi)作證時表示稱,他自認牙齒很好,但查莫里強迫他在一次看診時做2個牙冠:「這太過分了,但他是專業人士,我只好相信他。」
檢察官絲圖爾特(Julie Stewart)提到,有些患者狀況不佳,比方遭逢喪偶,或罹患癌症、月光族,卻要支付查莫里沒必要的帳單。
查莫里從2016年至2019年期間,從牙冠手術賺取超過420萬美元的費用(約合新台幣1億1千萬元),比同期威斯康辛州95%牙醫做的牙冠手術還多。根據保險公司證詞,威斯康辛州牙醫平均為每100名患者提供少於6個牙冠,但查莫里為100名患者做了超過32個牙冠。
查莫里到2020年底,擁有價值超過68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億9千萬元)的資產,在威斯康辛州和亞利桑那州坐擁多間度假屋。
近100名患者因醫療事故起訴他,這些案件將在查莫里的聯邦刑事訴訟結束後開始審理。查莫里在2020年12月傳訊期間不認罪,他的律師羅賓遜(Nila Robinson)當時稱他只犯了「辛苦工作」的罪行:「他當然否認(犯罪)。他每週40到60小時的牙科工作賺來的財富,是他自己勤奮付出和良好商業頭腦的果實。」
牙醫梅爾(Pako Major)2019年收購查莫里牙科診所,審視查莫里的檔案時,發現他做的牙冠手術率異常的高,因此向當局舉報他的惡行。
威斯康辛州當局於2021年2月吊銷了查莫里的牙醫執照,並等待進一步的紀律處分。查莫里於1986年首次牙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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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黃寅
台中市一名婦人去年9月生產後大出血,診所雖立即讓她轉院至台中榮總治療,最後卻因缺氧性腦病變成了植物人。婦人丈夫今怒控診所未及時輸血,從叫救護車到送至榮總花了40分鐘,應變能力不足。診所人員今表示已盡力處理,因家屬已經尋求衛生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協助調解,昨並向法院提告,診所將配合衛生局與司法單位調查。
婦人的丈夫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指出,妻子懷孕後定期去西屯區一家婦幼診所產檢,醫師考量胎兒體型,建議在預產日前10天到診所催生,妻子因此歷經28至29小時把孩子生出,還開心拍下全家福。
他說,未料妻子被推到恢復室後,氣色差並有大量出血情形,即趕緊通知醫師。醫師說是子宮收縮不良,給予幫助子宮收縮的藥物便離開現場。護理師教他按壓妻子子宮,但出血仍持續,他看不對勁,趕緊請護理師查看。
婦人丈夫說,醫師見此情形即聯絡轉院事宜,但前後花了40分鐘,未做應有的止血及輸血的處置。他說,在救護車上,妻子虛弱地說她要走了,要他好好照顧寶寶,「我只能忍著扎心的痛,不斷的提醒要她別放棄,不准睡。」
他說,妻子在台中榮總輸了1萬cc的血,後來還摘除子宮,並經歷2至3次大小手術,治療至今已2個多月,身體各方面器官不斷衰敗,意識始終無法恢復,經由醫師診斷,是大量出血造成的「缺氧性腦病變」並表示,病人意識要恢復的機會渺茫。
他認為,這間婦產科診所緊急應變能力不足,從診所到台中榮總僅須3至5分鐘車程,但卻用了約40分鐘,導致妻子急救的時間被拖延。
一名資深婦產科醫師指出,產婦生產後半小時是最危險時刻,若有大出血更需緊急處理,除了應在子宮塞收縮劑,點滴裡也要加,並進行子宮按摩,還得立即輸血。為求時效,不必一定等救護車,醫師陪同用一般轎車送亦可。總之,產婦即使生產後也應隨時監控,一般會留在產房至少兩小時,等子宮收縮、硬了才推回病房,千萬大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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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徐秀娥
嘉義女拔20顆牙後陷入昏迷最後死亡,此案例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有人質疑牙醫的醫療行為太扯,但醫界為該牙醫面臨的處境叫屈。胸腔重醫師蘇一峰說,幫智能障礙患者拔牙,根本是高風險功德醫療,院方說死因是肺炎,蘇一峰也認為,病人的口腔衛生狀狀況,的確容易感染肺炎。
嘉義基督教醫院發聲明指出,10/30該病患是因牙齒全口蛙牙由診所轉診至口腔顎面外科,當日經主治醫師診視後安排接受相關術前檢查,並進行手術風險評估與說明。病患於11/4接受拔牙治療,手術時採全身麻醉方式進行,術中拔除20顆殘根,手術後送至恢復室觀察2小時,經測量血壓、血氧狀況良好,且給予術後衛教說明,當日病人出院返家休息。院方說,對於病人11/13辭世感到遺憾,既然此案家屬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一切靜候司法調查。
蘇一峰在臉書上評論此事表示,最近這幾年幫智能障礙患者拔牙的醫師一出事常常被告。內行人就知道,接手這種個案根本是賠錢醫療,高風險功德醫療,真的要賺錢是靠假牙植牙矯正!他擔心再這樣亂告下去,以後這群孩子勢必成為醫療人球。他並指出,有時候人球會產生,這些提告求償是最大的推手。
有網友質疑,牙醫稱拔一顆跟拔20顆是一樣的說法,那我打你一巴掌跟打20個巴掌有一樣嗎?對此,蘇一峰回應表示,主要是麻醉風險,麻醉20次其實醫生收費更高,但風險也非常高。另有人感到困惑,為什麼該病患被院方認定死因是肺炎?蘇一峰解釋,病人口腔衛生太差,容易肺炎。吸入性肺炎,也可能手術時間長,全身麻醉,以致口水流入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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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姿瑩
「國標舞女王」劉真因進行心臟主動脈瓣膜置換手術,在手術中心跳停止。她與死神搏鬥40多天後,最終仍撒手人寰。她2月初裝上葉克膜約2周,之後改裝心室輔助器,卻出現副作用,家屬焦急不已。辛龍手邊工作全部暫停,全心全意照顧愛妻。他從一開始不願坦承,到最後懇求外界幫忙集氣,內心煎熬可想而知。
雖然中途一度傳出家屬考慮轉院,但並未獲得證實,劉真的經紀人始終相信榮總會全力救治劉真。但劉真狀況不見起色,出現腦部缺氧等狀況,院方進行開顱手術為她清除腦中血塊。為了與時間賽跑等待換心,榮總評估過多種可能性,在劉真的病房中24小時都有醫護人員緊盯她的狀況,外界加油打氣聲浪更從未停歇,無奈最後仍未盼到奇蹟發生。
劉真搏命45天全紀錄
2月6日 於榮總接受心臟手術,手術中心跳停止,安裝葉克膜救命
2月7日~18日 狀況危急,轉至重症醫學部加護病房
2月19日 劉真昏迷新聞曝光,辛龍否認,但吳宗憲坦承辛龍正全力照顧劉真
2月20日 劉真經紀人請大家幫忙集氣;醫界研判等待換心
2月21日 傳出劉媽媽透露劉真已經甦醒,正在靜養
2月24日 吳宗憲透露劉真已經拆除葉克膜,準備裝人工心臟,情況嚴重
2月26日 劉真臉書更新動態,po出去年活動影片,粉絲留言為她集氣
2月27日 辛龍首度打破沉默,願用自己生命換劉真的命,請外界為老婆集氣
3月4日 傳出因腦中風而進行開顱手術
3月5日 開顱手術後狀況穩定,此時已經住院28天
3月22日 不敵病魔召喚,享年44歲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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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林口長庚醫院遭爆濫用子宮鏡檢查,甚至還造成1名婦人死胎流產,衛福部健保署今天上午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該院婦產科門診量占全國醫學中心15%,但子宮鏡檢查量卻占近半數;健保署抽審404件病例,有291件非必要或症狀不符遭核刪,核刪率72%,核刪點數約59萬元,還有1名婦人在3年內接受25次鏡檢,其中20次屬非必要檢查而被核扣。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指出,該署在接獲檢舉信件後,立即展開調查作業。至於外界質疑為何健保署沒有及早掌握狀況、及早調查,李伯璋說,由於健保都是事後申報,該署只能在事後針對大數據展開調查。
根據健保署資料分析,全國各醫學中心近3年(103年至105年)婦產科門診就醫人數平均每年約55萬人,林口長庚約8萬人,占全國15%;在子宮鏡檢查方面,在醫學中心每年平均檢查數為1.85萬人,其中林口長庚1年就有0.88萬人,占全國受檢人數47.4%,若進一步從婦產科門診病人接受鏡檢的比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為3.35%,林口長庚比率為10.5%。
林口長庚子宮鏡案件中,被認定不合理而遭核刪的理由包括非必要檢查、不符合健保適應証占5成5,另有3成是過於頻繁或重複檢查,其他則是無超音波、病理檢查等基礎檢查。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指出,醫師在做處置或侵犯性檢查之前,確認有沒有懷孕是基本要求,長庚案件顯示了在醫師養成過程是否有哪些部分需要檢討,例如該醫師執行子宮鏡前,卻跳過病理檢查、超音波檢查等流程,是因為老師教他這麼做,還是因為做子宮鏡的排程較短,這些都是必要檢討的環節,婦產科醫學會也將對該院婦產科醫師養成過程及檢查SOP再做檢視。
健保署指,全國各項醫療遭核刪比率約1%,而長庚子宮鏡遭核刪比率高達72%。核刪比率這麼高是否涉及浮報?是否會懲處?李伯璋表示,目前相關法規並未針對醫院浮濫申報、高核刪比率進行懲處,若法規有不足之處也願意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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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鮑建信/高雄
空軍李姓飛行教官因心臟血管阻塞,在國軍左營分院進行心導管手術後隔天死亡,家屬要求醫院和吳姓、楊姓醫生連帶賠償120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為醫生並無過失,判決家屬敗訴。
據了解,李姓飛行教官年度例行體檢時,因運動心電圖異常而應單位要求就診,於2019年5月3日到國軍左營分院檢查,發現冠狀動脈血管鈣化及部分血管狹窄與血管粥狀硬化,乃於同年6月6日上午,接受心導管手術後隔天凌晨死亡。
李男家屬指出,李男配偶接獲吳姓醫生徵詢是否動手術的電話,曾明確表示拒絕,院方卻為謀利,以欺騙及恐嚇手段使李同意,並認為手術有過失,要求醫院和動手術吳姓、楊姓醫生連帶賠償1200萬元。
左營分院等被告指出,2019年6月6日上午,李接受心導管檢查,冠狀動脈血管有兩條血管近端有嚴重狹窄,經討論後,李在意識清楚情況下簽立同意書,手術過程中,李出現左前降支及左迴旋支血流完全無法通過現象,隨即產生心律不整併發休克,雖經急救後轉至加護病房治療,仍然回天乏術,否認有過失。
高雄高分院調查,根據醫院記載李病歷,的確需要裝支架,吳姓醫生並向李解釋,護理師也曾拿病歷和同意書跟李確認,足見李知悉身體狀況而簽下同意書,整個療程均符合規定,認定沒有過失。
此外,家屬控告吳、楊涉嫌過失致死罪部分,業經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因此維持原審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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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陳淑芬
去年7月爆發盛唐、九褔中醫診所將禁藥硃砂入藥,造成包括前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兒子市議員張彥彤等40多患者鉛中毒。其中,張姓女患者在今年11月2日過世,成為鉛中毒被害人死亡首例,親友今天出面表示,張女抱著遺憾離開人間,希望盛唐中醫負責人呂世明要負起責任。
鉛中毒案目前仍在台中地院審理。據了解,張女士是乳癌患者,癌細胞轉移到肝臟,經西醫治療後,轉到盛唐中醫調養,沒想到竟成為鉛中毒受害人,於今年11月2日病逝,張女士的何姓友人及其他鉛中毒被害人家屬陳明振今天由律師陪同開記者會說明。
張女士的家屬悲慟未出席記者會,由張女士的友人何小姐出面指出,張女士成為鉛中毒的被害人後,醫師發現惡性腫瘤越來越大,建議她先處理腫瘤,暫緩肝臟排毒,而再接受化療。張女士這次住院治療,每天昏睡,病情越來越嚴重,在10月底清醒後表示要回家,沒想要,竟在11月2日過世,親友都相當不捨。
何小姐傷心地說,她本身也是鉛中毒案的被害人,張女士生前跟她談到求償問題,曾提到要「想好自己的後路」。何小姐說,被害人大多出現身體疼痛問題,連醫師都無法答覆是否與鉛中毒有關,所有的被害人都不想和張女士一樣帶著遺憾離開人世。她在後續的排毒方面就已花70萬元,呼籲盛唐中醫負責人呂世明要拿出誠意解決。
前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主委陳明振的妻子也是盛唐中醫鉛中毒患者,他提出3項說明表示,受害者期望,有法院認證的醫療單位鑑定,受害人的身體不適(疼痛)與鉛中毒之間的有關係,事隔一年多,許多病友經過解毒治療,血中鉛濃度已經大幅降低,但是後遺症還是持續發作。
陳明振呼籲,呂世明要拿出誠意討論賠償問題,而不只是透過委任律師表達,願賠償掛號費跟醫藥費,中醫鉛中毒案例是台灣首例,受害人須要面對長久的身體痛苦與不斷的醫療過程,病患及家屬身心俱疲,加害人應該受到合乎比例原則的懲罰,已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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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受害者協會視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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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沉痛控訴!兒子車禍手術成植物人7年 工程師家屬陳情抗議 這是個讓一個家庭破碎和一位父親心碎的真實故事,它有可能會發生在您我的身上, 台灣醫療受害者協會已於110年3月21日核准設立(台內團字第1100028243 ); 將秉持『關懷弱勢 不遺餘力 救助受害 熱忱積極』之創會宗旨, 全力為遭受醫療受害的弱勢族群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假如您身旁有親友遭受醫療受害而投訴無門時, 協會非常歡迎您能提供完整資料,我們將一本創會宗旨 進行瞭解並竭盡所能積極為受害者爭取應有的人道權益及公平合理的對待。 協會草創之初,經費預算多所拮據,委實有賴社會大眾拋磚引玉、共襄盛舉, 共同來為弱勢族群伸張公義、關懷救助!期許您不吝給予指導賜正。 捐獻帳戶:银行代號∶013 國泰世華银行 新店分行 帳號∶ O24-O3-5OO77O-5 户名∶台灣醫療受害者協會 王勝輝 會 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710號 電話:(0 2) 2 2 1 5 - 9 0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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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互動LIVE】
父親沉痛控訴!兒子車禍手術成植物人7年 工程師家屬陳情抗議 @中天新聞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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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 記者林昆慶、曾建勳/新北報導
一名原本任職於宏達電的王姓工程師2014年發生車禍導致頭部嚴重外傷,後送台北慈濟進行救治,家屬指控本來要出院,口腔外科一名許姓醫師卻執意替他進行口腔手術,但術後這名王姓工程師卻變成植物人,如今的他生活無法自理並且腦部受損,家屬無法接受。但醫院澄清刑事判決醫院無醫療疏失,不起訴定讞,對於家屬不滿給予尊重。
台灣醫療受害者協會主持人:「從小養到這麼大,要面對這種慘忍的後果嗎?」
父母親推著已經成為植物人的兒子王祥安一路跪爬進慈濟醫院,聲聲呼喚,家屬指控醫院醫療疏失,讓一家人本該有的順遂人生一夕變調。
王祥安爸爸王勝輝:「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我求求你好不好。」
王爸爸哭得聲嘶力竭,因為原本的寶貝兒子長相斯文秀氣,大學畢業就進入宏達電擔任工程師,本該有大好前途卻在2014年發生一場車禍,如今的他眼睛失明,生活起居無法自理還必須坐著輪椅。
家屬指控兒子在2014年7月發生車禍,頭部嚴重外傷被送到台北慈濟急救,後經救治原本要迎接出院,家屬指控口腔外科醫師拿口腔電腦斷層說是腦部電腦斷層,執意替兒子動口腔手術,但動完手術後兒子卻成了植物人。
王祥安爸爸王勝輝:「我們一家五口租一個小房子在住,我們一直借錢過日子,一定要轉達他,你說的,如果你沒有轉達呢?」
台北慈濟醫院主管:「我會回去呈報好不好?」
遭指控醫療疏失,台北慈濟主管出面接受陳情並承諾協助處理,院方也發聲明強調病患是術後發生非預期性腦出血導致腦部受損,並且家屬在肇事駕駛過世後轉向醫院提起訴訟。
纏訟至今,刑事判決醫院無醫療疏失,不起訴定讞;民事一審家屬求償4000萬元,院方也無需負賠償責任,二審還在審理中。對於家屬不滿、表達意見,院方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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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 吳珮如/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貌美的輕熟貴婦呂女,2018年間經商受騙而壓力過大,夜不成眠,求助醫美診所熟識的醫師劉祥耀。呂女指控,劉男推銷她購買舒眠課程,竟是注射俗稱「牛奶針」的第4級管制藥品普洛福靜脈注射液,3年多來她去了診所至少4百多次、花了2千多萬元打針,今年初因長期神智不清就醫,竟被驗出K他命反應,且診斷出麻醉劑上癮,讓呂女崩潰,怒告劉男涉販毒、過失傷害罪。
醫師劉祥耀透過診所發出聲明強調,呂女接受的療程都是在呂女強烈要求下,醫師並評估病情後,基於醫療目的提供,診所使用的藥品和劑量,皆不具成癮性,診所也從未主動對呂女推銷或建議任何療程,至於呂女是否在診所以外施用其他成癮藥物,診所無從知悉。對於呂女指控診所害她染毒、詐財並非事實,診所將準備對呂女提告,其他細節涉及司法程序,靜待調查,不便回應。
43歲的呂女在丈夫陪同下,日前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 她表示,今年1月她向警方報案、也向衛生署、衛生局申訴,所有的地方她都報了,卻沒有任何結果,讓她非常難過,只好直赴地檢署按鈴申告。
「我的人生都毀了,我對不起我的父母和小孩,我現在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我的小孩說,媽媽我可以跟你買時間陪伴我嗎?給我一點點好不好?我也病到沒辦法照顧獨居在南部的媽媽,我只是想睡個好覺…,結果變成藥物中毒…。」呂女痛哭失聲,不知自己為何會變成這樣、不知多久才能解除成癮、不知多久才能再懷孕…;丈夫則說妻子和以前不一樣,完全變了一個人。
呂女泣訴,自己原本和丈夫經營珠寶生意有聲有色,但2年多前生意觸礁而情緒低落,晚上都睡不著,所以才向醫師劉祥耀求助,劉的專業原本是婦產科,後來經營醫美診所。
呂女指出,當時劉向她推銷打針可以助眠,打完針就讓她在診所睡覺,每小時的睡眠時間要花3千元到2萬元不等,儲值療程1萬2千元至3萬5千元不等,從未開過收據給她,「打完針後就像是斷片,什麼都不記得」,呂女說,每次醒來神智就不太清楚,甚至曾有離開診所後神智不清,結果被計程車司機拒載的經驗。
但呂女為了睡個好覺,仍常往劉的診所跑,有時睡1小時,有時睡5小時,久而久之成了習慣,長達3年多的時間。呂女說,有時她睡到一半醒來覺得睡不夠,要求劉男給她再多睡一點,劉男竟會要她先給錢,她無法自己掏錢,劉男還會自己從她皮夾、口袋拿錢。
呂女出示雙方的對話紀錄,其中劉男曾在兩人的LINE備忘錄寫明「沒有看到現金絕對馬上拔針」、「今天沒有匯下次來就罰5千」、「如果非要這麼賴皮,以後8點到9點3萬、9點到10點5萬,你要來就來不要就拉倒」,把注射針劑講得猶如辦家家酒。
直到今年1月間,呂女躺在病床上神智不清的時候,被劉男推出診間,不讓呂女繼續睡,加上呂女近期發現記憶力不好、表達能力很差,且時常感到心情焦慮,呂女才決定向丈夫求救,不再找劉男求診,而去大醫院就診,不料抽血驗尿後,竟檢出K他命反應和對麻醉鎮靜藥成癮,「我不抽菸、不喝酒,沒有毒品的朋友!我何來的毒品?」如今還得進行戒癮療程,讓她十分痛苦。
呂女指出,她事後才知道,牛奶針被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雖然劉男向她解釋,他是婦產科醫師,依法可以使用牛奶針,但她要改善的是睡眠問題,劉男卻把牛奶針當商品在賣,根本已經逸脫醫療範疇,而涉嫌牟利販毒了。
且根據過去有許多案例是因為打牛奶針斃命,她也不是打牛奶針成癮的單一個案,如今呂女的手臂、小腿滿布針孔,都是過去打牛奶針留下的痕跡,她希望相關單位能教育醫師,不要再有其他人因為這藥品受害,她也因此決定出面提告,揭露劉男惡行。
草屯療養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黃聿斐則指出,牛奶針(丙泊酚Propofol)是短效麻醉藥,長期使用會因耐受性,導致用量愈來愈大,一旦造成呼吸抑制就有致命危險,因其副作用及風險,丙泊酚並不符合睡眠障礙治療的醫療常規,此外,有麻醉藥物成癮者以牛奶針作為戒癮的替代方法,亦可能衍生新的成癮甚至死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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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
中部地區知名的英文補教許姓名師12日凌晨在4千萬的豪宅上吊尋短,消息曝光震驚補教界,家屬對許尋短原因僅簡單交代「健康因素」,記者今接獲讀者提供訊息,指許在尋短前一周,曾寫了一篇千字文傳給周邊信任的好友,描述自己在去年底出車禍後,開刀失敗的心路歷程,並指控台中某區域教學醫院的林姓醫師「唯利是圖」、「毀我人生」;林委由醫院表示,治療許嚴守專業,給予最妥適照顧,未來若有相關調查,也將坦然面對。
林姓醫師今天整天進行開刀手術,但仍透過院方表示,林在治療過程,嚴守專業,並已給予許最妥適的醫療與照護,同時也已向患者、家屬清楚說明,未來如有相關調查、亦坦然面對。對患者發生憾事,院方及醫師都表達不捨,並請家屬諒察,期望早日釐清誤會,給患者與家屬妥善交代,亦還醫師一個公道。
讀者表示,許的死前留言會曝光,主要是與許交好的林姓補教業者,在案發後為提醒其他友人多多注意健康,在臉書上將全文貼出,因為後來發現文章被截圖後轉傳出去,擔心對許的家屬、對許開刀的林姓醫師造成影響,隨後又刪除文章;本報記者取得許在3日凌晨4時許,因為膝蓋手術後,痛到無法成眠所留下的文字紀錄,該紀錄許也傳給多名友人。
許在文中交代,自己在去年11月間騎車跌倒後,造成十字韌帶挫傷,對一般步行沒有影響,但只有在蹲下、跑步時,會有酸痛感,許尋求台中某區域教學醫院林姓醫師的協助,林建議許採取關節內視鏡檢查,並進行清創手術,手術在2月22日進行、25日出院。
「我的人生從那天起徹底毀掉!」許在文中指控,出院後狀況未見改善,今年3月7日晚間開始腫脹、滲血,緊急前往醫院找林治療,當天林用針筒抽出4個針筒的血水,隔天又抽出四個針筒,許認為手術這樣的結果證明「手術是失敗的」。
許在文中寫到,林只稱「別人都不會這樣」,3月7日後他舉步維艱,天天是憂鬱的,睡到半夜痛醒,心情飽受煎熬,他向任職的補習班提出辭職,「手術前人生是彩色的、手術後人生是黑白的」,他後來再尋求林的協助,如何解決膝蓋腫脹的問題,林建議他打類固醇、玻尿酸。
許在文中指控,林在建議他進行一個非必要的手術之後,還想要繼續賺錢,他的慘痛教訓是「絕對不要相信這種唯利是圖、沒有醫德的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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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曾雪蒨、王煌忠╱台中
台中市46歲黃姓女子本周一由妹妹陪同向《蘋果》投訴,妹妹說,姊姊在3月進行埋線拉皮,術後右臉麻痺、嘴巴歪斜,因無法接受整形後毀容,兩度割腕尋短,現由家人安排接受精神科治療,並對手術的星和醫美診所提告業務過失,求償1500萬元;診所反控黃女隱瞞身分接受整形,事後不付17萬元整形費,已控告詐欺。中市衛生局則認定診所未確定患者身分,依《醫療法》最高開罰5萬元。
黃女妹妹說,姊姊原是酒店會計,個性開朗、愛漂亮,但拉皮手術失敗大受打擊,兩度尋短獲救,也摔斷右腿得坐輪椅。採訪過程,黃女眼神呆滯,《蘋果》記者問她是哪個醫師拉皮,她卻頻喊:「我要回家!」難以對談。
對黃女家人指控,星和診所所屬星醫美學集團公關副理王育紋指,基於病患隱私,無法透露黃女治療細節,但黃女3月27日到診所時,填寫的姓名為王小姐,偽造身分,且治療後無法付17萬元費用,診所報警提告詐欺。
黃女妹妹說,姊姊在上月5日要求診所撤告,診所不理,事後卻遭拍下姊姊在診所旁嘴巴沒歪的照片,被診所認定已恢復正常,「我懷疑一定是診所找人跟拍的!照片是變造的!」診所稱照片是民眾提供,不願證實來源,但說相關事證已委律師處理,並對黃女指控業務過失的不實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
未核實病患遭罰
警方證實,3月28日接獲診所報案指稱,黃女於前一天術後以沒帶錢為由,未支付費用即離開診所。警陪同診所人員前往找黃女,黃女卻想趁機落跑被攔住,經調查身分,發現黃女就診時留下的姓名等資料是偽造,已依詐欺罪嫌函送法辦。中市衛生局指出,醫療機構未核對身分導致病歷登載未詳實,已根據《醫療法》規定對診所做處置,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台中市賴炳文整形外科診所院長賴炳文看過黃女照片後說,僅看照片無法論定黃女顏面神經是否受損,建議當事人可到神經內科檢查。賴說,埋線拉皮是對皮下筋膜拉線,讓皮膚緊致的手術,費用7萬至10萬元,建議找有經驗醫師治療,降低不慎傷及臉部神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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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林敬倫/宜蘭
藝人溫翠蘋么妹Jessica疑使用淨水琉璃的睡蓮產品治療乳癌,導致病情惡化,不幸於廿六日過世。宜蘭縣衛生局昨完成調查,販售產品的經銷商李得仕因誇大療效,被開罰兩百六十六萬元;淨水琉璃睡蓮主題館也因廣告誇大和標示不明,被開罰廿萬元。這是民國一○二年食安法修法以來,宜縣最重的裁罰。
李得仕否認曾聲稱可治癌
溫翠蘋日前召開記者會,淚控罹癌的妹妹接受三次化療後,認識賣睡蓮產品的淨水琉璃經銷商李得仕,李聲稱:「睡蓮是好學生,癌細胞是壞學生,在好學生的包圍下,壞學生就會變好或走開,可以讓人活四十年以上。」妹妹滿懷希望、花了上百萬元購買睡蓮原精服用,沒想到癌症病情反而惡化。李受訪時則否認販售前曾聲稱有治癌功效。
宜縣衛生局會同檢警前往淨水琉璃稽查,將產品送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從廣告、標示及流向發現,產品有廣告不實及誇大療效問題。
食安法修法後 宜蘭最重裁罰
食安法自一○二年修法後,產品誇大醫療效能,可開罰六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有廣告不實及標示不明問題,可開罰四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李得仕販售睡蓮原精,因誇大醫療效能,重罰兩百六十六萬元;淨水琉璃睡蓮主題館也因相關產品廣告誇大和標示不明,開罰廿萬元。
宜縣衛生局說,李得仕承認所有產品銷售與銷售網站,都是他自己處理。這是食安法修法以來,宜縣最重的行政裁處,重罰就是要正視聽,並提醒民眾勿輕信宣稱有療效的食品廣告。衛生局會進一步調查除了溫翠蘋妹妹之外,是否還有其他消費者受害?民眾也可主動舉發,洽詢電話03-933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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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顏凡裴/台北
台北市一名罹患心臟疾病的92歲劉姓老翁,前年自費120萬元到台北榮總醫院接受張姓醫師執行心臟瓣膜置換手術,不料引發心律不整及休克,雖經醫師緊急更換手術方式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家屬怒告張姓醫師業務過失致死罪,但士林地檢署認為術前醫師已善盡告知手術風險的義務,今將醫師不起訴。
劉翁家屬控訴,前年劉翁因心臟疾病到榮總就醫,張姓醫明知他的父親已高齡92歲,竟仍鼓吹他進行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卻未進行審慎的手術評估,也未告知如果瓣膜無法定位,需改進行傳統胸前手術,僅稱是以微創手術及半身麻醉進行,手術風險極低,成功率達95%~98%。
劉翁子女表示,該手術須自費120萬元,費用極高,是經過很詳細的考慮,籌錢才能幫父親開刀,沒想到手術過程中,張姓醫生突然向家屬表示,必須改用傳統開胸手術進行搶救,結果害死父親。 張姓醫生供稱,劉翁的病況已達重度,有進行心臟瓣膜置換手術的必要,這是醫療常規並無刻意鼓吹,他也有告知若手術當中產生無法固定人工瓣膜情形,必須轉為傳統手術挽救生命等風險,且這些在手術同意書上都有記載,另外他還花了1個小時,利用投影片向劉翁及其家屬解釋整個手術療程,最後由家屬簽立同意書才進行手術。
張姓醫師表示,他為劉翁進行手術過程中,因人工瓣膜一直無法固定在適當位置,劉翁產生心律不整及休克,必須立刻換成傳統手術以挽救生命,最後人工瓣膜雖經過手術已固定,老翁被送至加護病房時,也有點頭回應,但老翁因無法承受傳統手術過程中長時間的CPR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
士林地檢署根據榮總病歷,認定劉翁確實患有重度主動脈瓣閉鎖不全的情況,且根據醫審會鑑定,張姓醫師手術前已進行充分評估,並善盡告知義務,沒有故意忽略告知微創手術的風險,因此將張姓醫師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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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吳詠平
愛情真偉大!桃園1名容貌姣好的美容師,5年多前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病,因手術失敗外貌急遽衰老,頭髮全掉光,42歲看起來像70歲老婦,皮膚還潰爛流血,終日攬鏡自憐:「我現在像個怪物!」但相交15年的男友沒被她的樣子嚇跑,還每天不厭其煩替她敷藥、煮飯、洗澡更衣,女子感激說:「若沒有他,我早就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了!」
飽受病痛折磨的陳玉卿(42歲),生病前是美容師,面容姣好。27歲那年認識從事中古車買賣的男友張國棟(51歲),因男友離婚育有3名小孩,家人不認同這段感情,但2人早有結婚共識,只差一紙證書,後來因男方長輩過世,婚事一拖再拖,沒想到兩人在一起第10年時,她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病,徹底改變2人的命運。
術後身體嚴重排斥
陳女表示,2010年7月某天,她在上班時突然昏厥卻不知病因,隔年2月到林口長庚檢查,證實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除以藥物治療外,醫師王博南建議進行骨髓移植,配對後妹妹基因相合,2012年7月進行造血幹細胞輸注手術,術後醫師說沒成功須再做一次,當時身體不適,拒絕再次手術,選擇以藥物控制。
陳女說,術後1年身體突然發生排斥現象,臉部皮膚和指甲脫落,外貌急遽老化,42歲看起來像70歲,這幾年雖持續藥物治療,狀況卻越來越糟,不僅頭髮掉光,雙腿難以久站,全身皮膚不正常增生而脫皮潰爛,傷口滲出血水,臉龐也因長期服用類固醇腫成月亮臉。
「我現在像個怪物」
《蘋果》昨到2人家中採訪,陳女男友先到1樓店面張羅中古車生意,有空就到2樓住家照顧女友,家裡整理得井然有序。陳女拿出過往外形亮麗的照片,如今容貌迥異。她說每回和男友外出,「大家都以為我是他媽」,她每天以淚洗面,若非男友不離不棄,「我早就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了。」
男友說,女友以前很愛漂亮,對外貌也很有自信,但現在照鏡子都會邊哭邊說:「我現在像個怪物!」他嘴巴比較笨拙,不會安慰人,只能默默陪伴。
為了讓女友開心,現在只要有空,他就會帶她到石門水庫附近散心,再到咖啡館聊天,女友樣貌常遭受異樣眼光,但她已經比從前堅強、勇敢。
陳女因皮膚容易乾裂流血,男友每天替她全身塗抹藥膏2次,還會幫忙按摩雙腳,煮好三餐,洗澡、穿衣也由男友代勞,身體雖疲累,卻從未抱怨,男友說:「她是我的家人,我不照顧她,誰來照顧她?」
男友照料累到車禍
陳女男友說,女友生病頭一年,他的父母正好也生病,他蠟燭兩頭燒,一下到醫院照顧女友、一下回家照顧父母,精神不濟出過兩次車禍,慶幸無大礙。後來父母過世,他就專心照顧女友,「照顧她早已變成習慣,無所謂苦不苦。」他現在只希望女友病情好轉,未來風風雨雨仍會陪她一起度過。
【報你知】再生不良性貧血
萬芳醫院研究副院長賴基銘表示,「再生不良性貧血」是一種骨髓造血不良引起的貧血症。患者會出現頭暈、倦怠、皮膚瘀青、器官不正常出血等症狀,因白血球降低,患者抵抗力變差易受感染,嚴重恐致器官受損甚至死亡。
台灣發生率平均每百萬人有1到10個,好發年齡分布在20多歲年輕人或60歲以上族群,目前最有效治療方式為骨髓移植,但並非每個人都能幸運配對。
陳女醫療糾紛事件簿
2010/07 陳女不明原因昏倒,男友陪著到處就醫
2011/02 林口長庚醫院診斷出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
2012/07 陳女進行異體造血幹細胞輸注手術
2012/10 醫師告知手術未成功,須再做一次,陳女因身體不適未做
2013/08 術後發生排斥現象,身體狀況惡化住院,男友一路陪伴照料
2015/02 不滿醫師王博南未告知術後風險,控其業務過失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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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康彰榮
大陸網路巨頭BAT之一的百度,因為一名大學生透過其網站介紹的醫療機構和療法前去就醫卻無效,日前不治病逝,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議論,紛紛把矛頭指向百度,還驚動官方進駐調查。百度正遭遇創辦以來最大的難關。
今年4月,一位罹患罕見疾病「滑膜肉瘤」的21歲大學生魏則西,經多方求醫未見好轉後,透過百度搜索引擎找到了號稱有療方的北京武警總隊第二醫院,經過4次治療,花費20多萬人民幣,卻仍沒有起色,魏則西再轉赴其他醫院治療不久,不幸離世。
魏則西罹患的是一種難治的罕見疾病,武警第二醫院則是號稱擁有有效療法的大型醫院,但最後仍造成病患不治往生的悲劇,基本上是一場醫療糾紛,理應由醫病雙方去釐清責任歸屬。百度做為一個提供資訊的平台,卻在這個事件中儼然成為罪魁禍首,看似太苛責百度了。
然而,問題出在百度平台上提供給魏則西的相關醫療資訊與事實是有出入的,之後更傳出百度醫療資訊平台收入竟由中國最大民營醫療體系「莆田系」貢獻6成之多。事實上,百度網站上充斥許多不實廣告,誤導許多民眾就錯醫、吃錯藥,早為外界所詬病,此次的魏則西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應是累積的民怨終於炸開。
追根究柢,中國政府對於境外的搜索引擎採取嚴格審查的封閉態度,使得谷歌(Google)等全球主要搜索引擎在大陸市場施展不開,進而培育出本土一家獨大的百度,在無人與之競爭的市場法則下,自然會削弱其自我要求、自我成長的能力。
百度為擺脫外界的質疑,日前公開內部文件強調,自己有強大的「雷達系統」以打擊非法醫療機構和廣告,但以目前仍佈滿四處流竄且似是而非的醫療資訊看,百度的努力恐怕還是遠遠不夠的。希望藉由這次事件能給百度深刻的教訓,除了商業利益之外,能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痛定思痛,整頓好這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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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4 蘋果日報
曾獲選《商業周刊》「百大良醫」的台中榮總神經外科主任沈炯祺,遭病患家屬指控掛名主刀醫師卻由他人代為開刀,並委請律師檢舉涉詐欺、偽造文書。沈炯祺昨澄清「絕非事實,一切合法。」醫界認為,名醫同時開多台刀是普遍現象,衛生署應對開刀標準訂出規範,才能遏止這種情況。
死者的兩名女兒指控,母親廖楊春香(五十八歲)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進手術室,赫然發現隔壁床主刀也是沈炯祺,才知道當天上午沈排了五台刀,廖婦術後住進加護病房,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因敗血症死亡。委任律師李學鏞質疑,沈同時開五台刀,分別在第一、二醫療大樓與急診大樓,「難道沈炯祺是宋七力嗎?可以分身開刀?」
「多開刀錢不會變多」
沈炯祺澄清,一個手術須由二到三個醫師團隊進行,不是一人完成,「我開很多刀除了幫病人治病,也是為了訓練住院醫師跟年輕外科醫師接棒,絕非偽造文書,更不是獨吞業績獎金。」
中榮副院長吳少白強調,廖女士「開刀過程順利,死於術後併發症很遺憾。」允諾會落實開刀責任制;該院主任秘書姚鈺說:「每個醫師都有業績獎金上限,沈炯祺近三十年資歷每月獎金上限約二十六萬元,多開刀也沒法多拿獎金。」
高醫也有「跳台開刀」
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專員何秀美說,《醫師法》並無規範主刀醫師開刀時間,合格醫師都可協助主刀醫師開刀,「一台刀多個醫師共同執行並無違法。」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手術室主任陳榮祥說,每起手術的大小與風險不同,確實有不同醫師參與,掛名主治醫師會參與最重要部分,完成後由其他醫師接手,然後繼續參與其他手術,也就是「跳台開刀」,主治醫師確實可能同時掛名不只一台手術。
彰濱秀傳醫院院長楊大羽認為,幫名醫「代刀」在台灣並不少見,除了民眾對名醫的迷思外,尤其是教學醫院的名醫,還要兼負開刀與教導傳承。呼籲衛生署對開刀標準訂出規範,才能遏止這種情況。
手術 注意事項
●手術前直接詢問問診醫師「是你幫我開刀嗎?」「除了你還有誰?」
●與醫師溝通了解並選擇是否一定要手術治療
●手術前清楚告知醫師家族史、病史與飲食習慣
●手術同意書最好帶回家仔細研究再簽名
●手術前跟自己的麻醉科、主治醫師見面並聽取說明,了解手術時間及可能的風險與併發症
資料來源: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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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
北市衛生局查違規廣告 總裁罰金高達1億502萬
「3周感受乳房脹大」、「包覆多餘脂肪排出體外」、「一滴就能啟動基因」,這些都是涉及誇大、不實、甚至宣稱療效的違規廣告。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去年查獲化粧品、食品及藥物違規廣告共3088件,裁罰1720件,總裁罰金高達1億502萬元。其中,「圓滿D計畫」電視廣告被衛生局側錄165件違規最多,被列為違規廣告王。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圓滿D計畫」是一種中藥,宣稱可豐胸,由於藥事法規定所有藥物要進行廣告,都應該先向衛生署申請核准,但此項中藥沒有事先申請,依照違反藥事法可裁罰4萬至20萬元,且可累計裁罰。「圓滿D計畫」被側錄165件違規,共被罰255萬元。
化妝品類最多 有1928件
去年北市查獲的化粧品、食品及藥物違規廣告中,以化妝品類1928件(62.44%)最多,其次是食品類964件(31.22%)、藥物類196件(6.35%)。964件食品違規廣告效能宣稱中,以「醫療效能」271件(28.11%)最多,「減肥瘦身」246 件 (25.52%)居次,「壯陽」125件 (12.97%)第3。
邱秀儀也說,一般食品卻宣稱壯陽的「金駝鳥卡斯強」被查獲59件;健康食品卻宣稱可降血壓血脂的「健康好蒡」被查獲49件;號稱可長高的「成長180長高計畫」查獲43件;宣稱可減肥的「健康新胺」42 件。光是裁處「健康好蒡」、「健康新胺」共21件罰款金額就高達1262萬元。
邱秀儀表示,現在業者廣告、宣稱療效手法不斷翻新,常透過媒體介紹某樣成分功效,或者找名人現身說法誇大效能,再提供電話讓消費者來電諮詢,進而購買各項豐胸、長高、壯陽等產品。因此提醒民眾,不要聽他人推薦,不信不實廣告與食品療效,也不要購買誇大、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影響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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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4 自由時報 花孟璟/花蓮
花蓮縣衛生局與檢警合作,昨在玉里鎮查獲業者「田園小鎮」,販售的酵素食品「關之寶」、以及「效能男女內褲」,宣稱具有治療風濕、子宮消毒殺菌及攝護腺肥大預防等醫療療效,依照藥事法祭出1050萬元重罰。
花蓮縣衛生局查緝不法偽、劣藥,稽查隊在玉里鎮查獲連鎖健康食品商家「田園小鎮」,販售來自日本的商品,包括健康食品、日用品,卻違規宣稱有療效。其中,「關之寶」酵素一罐60包、每包2公克的酵素售價1800元,宣稱可治療風濕性關節炎,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依規定可處以100萬元罰鍰。
另外,一件250元的「效能型女性內褲」,宣稱可釋出放射線對子宮產生殺菌消毒效果;同樣也是250元一件的「效能型男性內褲」,宣稱有負離子,可預防攝護腺肥大,兩件商品因宣稱有療效,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最高可分別處以2500萬元罰鍰。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說,為了取信消費者,這類業者利用舉辦健康講座的名義,參加者可獲贈醬油、沙拉油,吸引老人、婦女聚集參加,販售的違規商品也是五花八門,從治百病的腰帶護具、可治療癌症的健康酵素、具有壯陽效果的內褲及食品,受騙參加健康講座的民眾因為現場「氣氛」,許多購買商品的「見證者」宣稱假療效、假見證,造成同儕壓力。
徐祥明說,這家連鎖店家之前在花蓮市也有設點,被花蓮縣衛生局查獲違規,呼籲民眾如發現類似案件,應該勇於揭發不法,若能提供違規宣傳現場的錄音、錄影,並向花蓮縣衛生局檢舉,只要違規事實查獲成立且行政訴訟也失敗,罰鍰金額可提撥5%給檢舉人當作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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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9 蘋果日報 謝昇璁、高鈞麟╱台北
電位椅」能治癌?標榜具神奇效果的「電位治療器材」近來引發熱烈討論,但有許多民眾表示,花十四萬元買一台使用卻無效。《蘋果》記者日前親赴店家體驗,發現業者以免費試用攬客上門,再誆稱電位產品能治腦瘤、抑癌,甚至要試用者握燈管令其發光,證明電流竄通人體,吸引民眾購買。對此,北市衛生局表示,業者已觸犯《藥事法》,醫師也直言是噱頭,籲民眾勿花冤枉錢。
免費試用吸客上門
針對引起關注的電位治療器材與電位椅,記者日前多次前往其台北市內湖區、士林區的體驗展售處查探,發現招牌上掛著大大的「免費試用」標示,玻璃上也有「Doctor」、「日本電位+遠紅外線+三段波動」等字樣,店內約有二十張座椅,坐滿免費體驗的中年人與銀髮族,椅子都鋪上連接電療器的電毯,腳下則墊著絕緣塑膠墊。
業者表示,現場連接電位器材的電位椅,主要功能是淨化血液、活化細胞、提高免疫力、排出毒素,甚至可治療腦瘤,紅外線坐墊有抑制癌細胞病變功能,強調台灣目前沒這項技術,是日本原裝進口。業者除不停吹噓療效,也不時指定在座者發表經驗肯定功效,還會補上一句:「這不是我說的喔!」頻頻強調:「你可以不相信我,你自己就是最好的人證。」
「中風歪嘴都改善」
記者在各場體驗會中,發現業者曾指著在座一名老婦說:「她之前一直無法入眠,睡覺時像煎魚翻來覆去,我們請她來說一下體驗後的效果。」老婦隨即稱使用後,「現在睡得可好,坐完電位椅,一天都睡十二小時以上。」業者也點了一名男子分享經驗,指對方曾因中風眼歪嘴斜,使用電位椅三次後,「現在說話都不會流口水。」甚至指著現場一名女子說,她是長庚醫院護士,因效果好,連護理人員都來坐電位椅。
推銷有如見證神蹟
為展現神奇效果,業者也拿出預備好的燈管,先關掉室內燈光,隨即要已接通九千伏特靜電的使用者握住一端,由業者握住另一端,此時燈管像通電般發出紅光,猶如一把光劍,令在場民眾嘖嘖稱奇。
接著業者以裝滿水的塑膠瓶,貼近已通電的民眾身體,讓他感受水瓶的震動。業者說,這都是把九千伏特靜電導入人體效果。推銷手法把場子炒得猶如神蹟見證大會。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經查這套器材雖有許可登記,但業者解說明顯誇大療效,甚至用經驗分享來取信於人,踰越原器材宣稱作用,依《藥事法》可處二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建議民眾購買類似產品前,應請教專業人員,或循正當醫療途徑使用。台大醫院復健科醫生饒紀倫也提醒,不當使用電位或電療產品恐出現嘔吐、暈眩,「有懷孕、惡性腫瘤、開放性傷口者切勿嘗試。」
業者辯稱沒說療效
該電位治療器材業者蘇先生昨向《蘋果》辯稱,很多療效都是民眾體驗後說的,員工只向民眾說有肩膀堅硬、頭痛、慢性便秘三樣療效,從未誇大或表示有其他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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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8 聯合報 簡慧珍、劉金清
彰化縣一名癌症患者被植入臍帶治癌,醫師指出,「土法煉鋼」的臍帶植入術,廿多年前曾在北部流行,每次收費五萬元,沒想到如今「轉往」中南部更新手法,透過業務員以老鼠會吸收客源。
彰化市婦產科開業醫師蔡鋒博說,他每年都會接到一、兩人來電,想收購臍帶,沒講出用途,因違法他都立刻拒絕,並沒詢問收購價格,但每年都接到這種電話,顯示一直有人從事相關違法醫療行為。
據了解,彰化這名肺癌患者,聽朋友說先前到南部一家診所植入臍帶幹細胞,逐漸恢復活力,半信半疑,向朋友索取相關資料,打電話給診所的「蔡小姐」。
去年十一月,患者瞞著家人到台南「治療」,診所員工開了四十多分鐘的車,載他到目的地後,帶他進入一個大約三、四坪的房間,一名身穿白袍的男子為他麻醉,然後植入臍帶,還說「用高科技在(臍帶)裡面放很多幹細胞。」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昨晚訪談這名病患,希望取得診所地址等資料以利查緝,但患者以個人資料全在「創威」生物科技公司手上,擔心會對自己及家人不利,語多保留。
葉彥伯說,類似植入臍帶強調有療效的詐騙手法,在大陸及菲律賓也曾出現過;衛生局初步比對創威的「專利證書」,發現與大陸內容如出一轍。由於證書內強調有療效,業者除涉嫌違反醫師法外,恐也涉及詐欺、偽造文書。
葉彥伯強調,如此詐騙手法相當惡劣,加上擔心繼續有民眾受害,已主動聯繫彰化地檢署,改以刑事犯罪偵辦,由檢警協助追查。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表示,坊間臍帶大部分是動物的,一般民眾難分辨,如密醫確在台南市執業,一定嚴查。
彰基小兒血液腫瘤科醫師王士忠說,法令禁止買賣臍帶和臍帶血,植入來路不明的臍帶,很可能感染提供者帶原的疾病,例如肝炎、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等,患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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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2 蘋果日報 曾雪蒨╱台中
台中市四十六歲男子陳淵銘因口咽癌復發,原擬從大腿移植皮瓣至頭頸患處的傷口;不料移植手術沒進行,大腿卻仍舊挨刀,且口咽癌傷口還變大,本月八日因癌細胞擴散併發多重器官衰竭過世。家屬決定提告求償。
陳妻不滿地說:「老公嚥下最後一口氣前交代一定要幫他討回公道,不要讓他白挨刀,即使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也絕不讓老公枉死」。
妻控醫院疏失
陳妻表示,為丈夫動手術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醫療計劃書中,明明寫著如患處傷口切片經半小時快速檢驗確定癌細胞未擴散,才可進行大腿皮瓣移植,但最後沒做皮瓣移植,大腿卻仍挨刀,連脖子原來約一塊銅板大小的傷口,也變成十公分大,醫院明顯有疏失!
雙方調解失敗
衛生局上周召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時,陳男家屬痛斥該院中途變更醫療計劃書,害陳男白挨一刀,且切片過程造成癌細胞快速擴散導致病情惡化身亡,要求醫院賠償一千八百八十八萬元;但中國附醫堅稱「醫療過程無疏失,且患者拒絕接受本院安排後續治療」,雙方調解失敗,家屬決定控告醫院相關人員業務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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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自由時報 余雪蘭、王善嬿/嘉義
嘉義某醫院謝姓醫師,八日下午在診間看診時,遭劉姓兄弟闖入,對其拳打腳踢,包括謝醫師與兩名出面阻擋的林姓與蔡姓女護理人員都掛彩,三人事後向警方控告劉姓兄弟。不過劉姓弟弟表示,他是去勸阻三哥不要衝動,而醫師也還手打人,他們不排除也提告。
院方人員陳述,昨天下午三點多,謝醫師正在門診替患者看病,突然有穿白衣的男子衝進診間,對謝醫師拳打腳踢,林姓與蔡姓護理人員見醫師被打,上前阻擋,被對方推倒、踹傷,謝醫師則腿部與下顎等處受傷。劉姓男子打人時其親友曾企圖制止。
勇敢跳出來阻擋醫師被打的林姓女護理人員,昨天說到事發經過,忍不住發抖並紅了眼眶,她說「其實很害怕,工作沒安全感,惟一值得慶幸的是,對方沒帶利器,否則不堪設想」。
院方表示,劉姓兄弟的母親(五十八歲)因脊椎問題到該醫院接受手術,不料術後發生感染,住進加護病房,一度好轉,但又惡化,住院一個多月,於前天因敗血症死亡,家屬無法接受,目前雙方仍還在溝通、協調中。謝醫師昨照常上班,但不願受訪。
劉家最小的兒子則說,母親有糖尿病,因大腿會麻,到該醫院就診,謝醫師表示要開刀,他們擔心母親無法負荷,並不贊成,醫師卻以糖尿病注射胰島素就可以控制、開刀,且微創手術傷口小,成功率達百分之九十七,鼓吹手術,不料母親手術後因合併症陷入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前天遽逝。
劉家小兒子說,母親是全家支柱,手術結果卻與醫師當初說法落差太大,三哥才會去找醫師理論,因醫師不理而出手。
醫院員工則表示,醫師被打已不是新聞,幾個月前,該院另位江姓醫師因拒絕病患要求開立不符實情的診斷証明書,患者當場揮拳相向,江醫師事後也提出告訴。醫院員工說,醫護工作除了有感染的風險外,現在又增加被打的風險,建議醫療單位把這類風險列入醫療管理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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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講醫病關係的故事,內容沈重。住院病人在假日找不到適當的醫生會診,家屬認為是被不相關的醫生誤診喪命,他公開心中的痛苦,希望類似的事不要再發生。
王自強(化名)控訴醫療制度殺人,甚至發現醫生為了掩蓋誤診之事,竄改病歷,而醫院卻只想賠錢,息事寧人。
經過調解,他選擇和解,醫院主動提出賠償60萬元喪葬費。
錢,不是目的,他只希望醫院增加醫生人力,改善假日會診問題。如今,3年過去了,眼見醫院病房愈蓋愈多,假日仍舊沒有醫生會診,他的內心充滿無力。以下是他的自述:
2018年春節期間,我的爸爸被北部一家區域醫院誤診為大腸癌,開刀過世。隔天晚上,媽媽夢到爸爸告訴她,「我不是大腸癌!為什麼送我去開刀?」。
#爸爸命不該絕
爸爸走的那一天,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被誤診為大腸癌。手術同意書是我簽的,兄弟姊妹和媽媽都怪罪我。自責心讓我非常懊悔,如果家裡真的有一個人要走,我希望走的是我,不是爸爸。
80多歲的爸爸平時在一家醫學中心看病。後來,住家附近一家區域醫院成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又有全人整合照護服務,多科會診,因此,捨大求小,就近治療。
大年初三,爸爸心臟不舒服,我帶他去看急診,因為他心跳變慢,便住進醫院。可是,從初三到初五,病房不見醫生,直到初六開工,心臟科醫生才來。他判斷爸爸心臟衰竭,要裝心律調節器,當天就立即手術。
約莫一個小時後,醫生出來說,爸爸年紀大,心臟壁較薄,裝調節器,不慎被戳破,造成心包膜積液,壓迫心臟,心跳、血壓突然下降。雖然如此,我覺得這是手術風險,可能運氣不好,我不怪醫生。
後來,醫生經由導管抽出積液,中午爸爸轉加護病房。到了晚上7:30,我們趁著探視視時間進入,被約束的爸爸因為護士忙碌,無暇餵飯,餓了一天,我們趕緊餵食,只見他狼吞虎嚥,吃下冷掉的白粥。
所幸他恢復得不錯,初七中午轉到普通病房,準備三天後出院返家。也因為他心情好,午餐吃了很多,吃得太急,沒想到食物塞住腸子,誘發腸阻塞,需要放置鼻胃管。
#主治醫師假日休息
第二天是週末假日,我不放心爸爸,想要轉到台北的醫學中心,得有醫生寫病歷摘要。可是,心臟科醫生休息,無法會診腸胃科,病房裡也沒有住院醫師,便商請院內6年前曾經幫爸爸開膽結石的一般外科醫生協助。
沒想到這個外科醫生判斷爸爸得了大腸癌第三期,腫瘤塞住腸胃道,而且癌細胞轉移到淋巴跟肝臟,需要緊急動手術。我正懷疑爸爸從沒有做大腸鏡,醫生如何判斷病情?
醫生答說,他已看過報告,發現癌細胞長在降結腸,此時不宜做大腸鏡檢查,內視鏡的管子伸不進去,若是硬做,會刺破腸子。但是,爸爸的腹痛逐漸好轉,又打嗝又排氣,還能下床,醫生卻在旁催促,要馬上動刀,免得活不了兩天。
我因為不懂醫學,心慌意亂,病房裡的人也叫我要給爸爸求生的機會。我想,老人家才剛動完心臟手術,不一定能熬過第二個手術,我不敢告訴爸爸他得了癌症,只說是腸沾黏。
眼見醫生急著要我立即決定,我難過地哭了,爸爸的生跟死,就看這一次緊急手術!於是,我瞞著媽媽,不想讓她擔心,獨自簽下手術同意書。2月28日的假日下午,在心臟科醫師不知情,無人商量情況下,爸爸被推進了手術室。
1小時之後,醫生拿著切下的一截腸子給我們看,說:「你很幸運,這腸子很正常,沒有癌變,我切下腸沾黏的部分,以後不會發病了。」此時,我心知不妙,哭著跪在手術室外。到了3月1日深夜,爸爸不幸過世了。
爸爸的死,我覺得是我的錯。
媽媽得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求醫吃藥,大弟、二弟也一樣,家人對我很不諒解,我非常內疚。我不斷問自己:為什麼沒有等麻醉科醫生做術前評估,就貿然簽下同意書?為什麼要拿病歷摘要,自作聰明,找來這個外科醫生?
後來,聽人家說,我才知道這個外科醫生醫術有問題,被院方視為「特別人物」。在他手下,經手病人多死於敗血症。想想6年前,爸爸讓他開膽結石,如果不是諮詢另一位醫師,緊急換抗生素,爸爸的敗血症可能也好不了。
爸爸走得很突然,我認為這是誤診,也是醫療糾紛。我想知道怎麼演變如此,病歷記載了什麼,便在3月3日向檢方申請保存病歷,到派出所做筆錄,並且在爸爸過世後20天,向醫院申請病歷。
#醫院亂改病歷像編故事
令人吃驚的是,醫院竟然竄改病歷,我曾經看過原本的病歷,對照新病歷,像編故事一般。
在爸爸的電子病歷中,假日會診的部分,都是手工書寫,是事後補上去的。他們解釋,醫生當時忙著治療,沒時間記錄,只好事後補寫。
竄改的部分包括:第一,病歷記載值班醫師在假日巡迴看診,其實當時是找不到醫師,他們沒到病房;第二,那個外科醫師是我找的,心臟科醫師卻補寫是他會診;第三,術前沒有麻醉評估,手術同意書卻出現麻醉科醫生的名字;第四,醫生將術後的小腸沾黏改為腸扭轉,兩者差距極大。
為了知道腸沾黏、腸扭轉的差異,我讀了好幾本醫學書,查詢美國醫界的治療指引,才知道腸扭轉憑藉觸診,甚至目視病人反應,加上心跳、血壓、電腦斷層和X光,就能判斷。可是,醫院事後卻說,爸爸因為腹痛,要開刀判斷。
#醫生誤判病情
現代醫學發達,怎麼可能倒退到開刀才能查病因? 那個外科醫師是庸醫嗎?怎麼連小腸和大腸都不知道?既然他被醫院視為「特別人物」,為什麼還讓他看診,誤導病情?事發之後,我詢問院方,要個交代,竟然沒有人出面!
我被逼得找民代幫忙,院長、外科醫生此時才出現,他們改口說,爸爸有腹水、又感染,仍堅持手術無誤,院方竟然開口問我:「你要多少錢?」。
為了查明真相,我同意檢方解剖爸爸的遺體。豈料檢方說爸爸有多囊腎,事實上,爸爸腎臟體積變小,沒有這個病;衛福部醫審會的鑑定報告護著醫生,竟然說,腹痛三天,需要手術剖腹,探查病情。
為了這件醫糾,我花了20萬元打官司不說,每出庭一次,就再一次撕開心裡的痛。
控告不是我的目的,半年後,我選擇和解。
我希望醫院增加假日醫生人力,改善假日會診制度,病人不再空等,院方也承諾改進。同時,我也要求外科醫生到家裡來,親自向媽媽說明。
可是,他們讓我失望了,除了給付喪葬費,對我不理不睬。
隔年春天,我知道一個越南太太得到肝病,年假期間轉診就醫,由於等不到醫生,在病房裡昏迷三天,肝功能指數飆到6000多,全身皮膚變成深黃色,轉到醫學中心的時候,必須換肝,就醫過程儼然是爸爸的翻版!
有多少人跟我一樣,遇到醫糾事故,變得無助?我相信,醫生也不願意發生醫糾,這是醫療制度的錯,誰能幫忙改善,救救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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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賴香珊
南投縣南投市67歲陳姓婦人今年元月因突然全身無力,經鄰近醫院急診認定為泌尿道感染,後因遲未改善後轉門診,又被判定為腦中風,臥床2個月轉往草屯佑民醫院才發現誤診,並非中風,而是頸椎脊髓壓迫。
佑民醫院指出,陳姓患者到院時,四肢癱瘓無力,整日臥床,生活也無法自理,其丈夫相當擔心,因此直接求助院長巫錫霖,而巫透過針扎檢測即發現應非中風,很可能是神經遭受壓迫,進而協助患者進行核磁共振等進一步確認。
院長巫錫霖表示,頸椎壓迫神經致半身癱瘓,確實容易跟中風搞混,但能透過經驗和仔細診療從臨床檢查判別病症,再經X光、CT、MRI等影像來釐清;而幫陳初檢時就發現其神經反射改變,應非中風,從影像判定後確認是神經壓迫所致。
由於,陳婦的頸椎第3至5節脊髓壓迫嚴重,頸椎後方神經幾乎被壓住8成,骨科醫師黃裕涵因此為她進行椎板成型手術,將後方椎弓掀開讓被壓住的神經回原處,而手術相當成功,吳術後隔天就能坐起,雙手握力明顯增加,雙腳也能抬高。
但黃裕涵表示,因前期誤診時間過長,吳的頸神經遭壓迫逾2個月而損傷,因此術後得進行復健,把失去的力氣再慢慢練回來,尤其是手部的協調性得透過職能或物理治療重新訓練,只要有耐心,未來走路和精細動作都不會有太大問題。
針對誤診問題,巫則表示,因醫療專業不同,診斷上難免會出現誤差,因此民眾就醫首要就是「找對醫生」,之後若對診療狀況有疑慮,可再找1至2位專科醫師進行診治,確認專家意見是否一致,大多就能降低誤診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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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發生醫療糾紛,你就會發現:台灣〝病人人權〞很差很差。因為法庭醫審會(衛福部所屬)為球員兼裁判而非公正第三者;檢察官、法官又多放棄 ─ 調查甄酌 ─ 職守,完全照抄(扭曲實證科學)所論為判決依據。我父親2010年在耕莘外科—陳梓泓醫師,我母親2012年在台大內科—郭律成醫師,2年之內先後遭到這兩大醫院的醫師團隊,不法侵害慘死。---------- 沈能俊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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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劉嘉韻
主張自然療法的許姓醫師在臉書上公開貼文指,自己收治一名婦人,在大腸癌術後又復發,調閱其病歷卻發現該婦人的術後病理報告是良性,病人診斷書卻寫大腸癌。他批判當初收治婦人的台大醫院「竟然做出這種違規又犯法的事」。不過當初收治患者的台大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任梁金銅卻回批,許姓醫師不具大腸專科專業,也不了解該患者當時狀況,貼文內容斷章取義。
名醫師貼出患者的病歷照片,不但可見患者的身分證字號,還可看到婦人與上周因大腸癌病逝、本土綜藝天王豬哥亮的主治醫師是同一人,即大腸癌權威梁金銅。
梁金銅今天下午接到《聯合報》致電採訪時,原本強調「許姓醫師根本不專業,也不了解病人的狀況,我不想回應」,但他愈說愈氣,也開始解釋該患者時的狀況。
他說,這名病人當時因為有其他的適應症要開刀,加上這顆腫瘤是在大腸右側,大約是3公分的扁平型,若是一般的大腸瘜肉,透過內視鏡切除較無問題,但這名病人的腫瘤屬於癌前病變,也就是快要癌化的狀態,且若透過內視鏡切除較危險,因此開刀切除,「台大是國家級的醫院,不會亂切」。他也批評許不是大腸專科醫師,不應該隨意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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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陳世河/台中
台中一名老翁長久咳嗽不癒,首次就醫被誤診為癌症,左上肺葉險遭切除,所幸二次就醫檢查,發現是菜渣堵住支氣管造成,經醫師使用支氣管鏡取出異物後,老翁住院幾天就健康出院。醫師建議民眾,遇重大病症時,建議到不同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如此可降低誤診機率。
台中慈濟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倪永倫表示,台中市80歲林姓老翁,約7個月前開始咳嗽,一開始他以為是一般感冒,吃了4個月藥不見改善後,老翁到一家大型醫院做檢查,X光檢查發現他左上肺葉有塌陷情形,斷層掃描發現左上肺血管旁邊有疑似腫瘤,氣管鏡檢查,發現支氣管有一個小腫塊塞住,夾出來東西只知道是發炎,無法確定是癌症或其他病變,醫師建議老翁開刀,切除肺葉進一步分析。
林姓老翁聽到癌症要切除肺葉,嚇得寢時難安,一星期後又到台中慈濟院再做檢查,希望能聽到好消息,不用動刀切除肺葉。
胸腔內科醫師倪永倫看過老翁之前檢查資料,決定進行支氣管鏡檢查,支氣管鏡管子伸入探查時,就被突出的淡黃色團塊塞,慢慢夾出一些組織並在腫塊處做3~4個切片,觸摸切片感覺比一般腫瘤切片堅硬,懷疑應該是不慎嗆入的食物或異物,花了2個小時時間,將塞住支氣管約0.8公分物體清除後,老翁咳嗽症狀明顯改善,住院4天候健康出院。
倪永倫表示,異物嗆入呼吸道導致腹部塌陷,非正式統計機會小於千分之二,堵住支氣管異物切片經病理檢查,確認是被肉芽組織包覆的蔬菜渣,並非惡性腫瘤,懷疑是嗆入食物的殘渣,留在支氣管裡,造成發炎後產生肉芽組織將菜渣包覆,最後堵住了支氣管, 她呼籲說:「避免呼吸道異物嗆傷,民眾進食時候要專心,要避免大聲吼叫或大笑」。
台中長安醫院胸腔內科醫師朱俊盈說,呼吸道異物嗆傷常發生在年幼小孩、老人及吞嚥困難民眾身上,一般民眾發生,有大部分是躺著吃東西造成,異物呼吸嗆入會久咳不癒,民眾如咳嗽看醫生3星期沒有改善,要趕緊到醫院做詳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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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7 蘋果日報
在醫學進步的今天,肺結核(TB,tuberculosis)早已不是絕症,就算結核桿菌已有抗藥性變種,只要經過正確療程,依然可以痊癒。但日前英國卻發生了一起少女因罹患肺結核而死的案例,目前主治醫師正在面臨醫療官司,因為醫師告訴少女的父母:你們的女兒得的是心病,她「為情所困」(Lovesick),建議轉診心理治療。
15歲的英國少女莎拉格(Alina Sarag),連續4個月因為身體不舒服,體重急速下降,到最後連吃東西都有困難,只能吃嬰兒食物維生。她的父母帶她看了4家醫院,前後共5個醫生,但沒有一個人診斷出來莎拉格罹患的是可以治療的肺結核,頂多只認為她「可能」肺部感染,但也沒有建議進行進一步的檢查。她的最後一個主治大夫是潘迪特醫師(Dr, Sharad Shripadrao Pandit),莎拉格的父母至少和他諮詢了50次,但潘迪特醫師最後的結論是「莎拉格應該是為情所困(lovesick),建議轉診到心理方面的醫師治療」,沒多久,沙拉格就病死了。
莎拉格的父親說:「我不知道在我與我的家人經過了這樣的痛苦後,以後我要怎麼信任醫療專業人士」,「看到自己女兒的命這樣被蹂躪,知道這種病根本就是可以治療的,就讓人心痛,她不需要為此而死的」。潘迪特醫師前天(15日)被以「嚴重疏失」(gross failure)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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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聯合報 蘇位榮、詹建富/台北
台北地院審判長李英豪到台大醫院健檢,醫師說膽囊有息肉;台大醫院肝膽外科醫師胡瑞恆建議開刀摘除膽囊,術後發現膽囊沒息肉。李英豪怒告五名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求償九百萬元。
李英豪做過麵包師父,苦讀考上司法官;審理力霸掏空案痛罵官員包庇,同事形容他作風強悍、嫉惡如仇。經此事件,李英豪昨天說,他堅決反對醫療除罪化;如果發生醫療疏失,醫師都免負刑責,醫療疏失問題將層出不窮。
台大發言人譚慶鼎昨天表示,這起案件的關鍵是醫病雙方對於「膽囊息肉」的認知差異;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感嘆:「外科如果動輒被告,以後就只有請菲律賓醫師來開刀了。」
譚慶鼎表示,不論膽囊內壁的突出物成分為何,從術後病理檢查發現,李英豪有慢性膽囊炎及細砂型膽囊結石,膽囊確有切除必要;而且該案送請醫療鑑定,也判定台大診斷沒有瑕疵。
李英豪說,他從一九九八年起每年到台大醫院健康檢查,第一年做完超音波掃描,醫師就說他的膽囊有一顆息肉。二○○八年十月的例行檢查,息肉都存在,當時的健檢醫師賴祐平建議他半年後再追蹤。
二○○九年四月,他掛胡瑞恆的門診,胡看了半年前的健檢報告,問診不到二分鐘就決定開刀;術後回診,胡竟說膽囊無息肉,但有慢性發炎,應該是誤診了。他因為被割掉膽囊,現在一吃肉就拉肚子,生活品質受到嚴重影響。
李英豪認為,胡瑞恆僅憑半年前的健康檢查報告,沒有再以先進核磁共振或電腦斷層掃描確認就動刀;過去十一年幫他健檢的四名醫師,也沒有以先進儀器檢驗,均屬重大醫療疏失。
法院本周二開庭,胡瑞恆改口稱李英豪的膽囊有息肉,必須切除。李英豪氣得說,絕對告到底。法院擇期再開庭。
案件在「醫聲論壇」引起回響。有醫師說,「今後台灣每一檯刀,哪怕是割雞眼都要做磁振造影」;也有人說,「外科醫師拿走法官的膽?法官也拿走外科醫師的膽」;「很快的,外科醫師會跑光了」。
(本會意見:又是拿專業來威脅民眾的言論,就是有少數醫療人員在毀壞醫師的形象與專業。一方面限制它國的華僑醫師來台執業,一方面又稱「內、外、婦、兒、急」五大皆空,醫院醫師人手嚴重不足,甚而要求立法院應立法「醫療行為除罪化」。如此會讓醫師更盡責的看護病患嗎?會耐心的傾聽病患的病情嗎?有將病患治療前後的利弊得失作詳盡的告知嗎?此案如果十年前一顆小結石被觀察到,十年未增大,難道問診2分鐘能作詳細評估所有可能的情形,必須急於動刀將膽切除?這小息肉或小結石十年無法危害病患的生命?這兩分鐘問診就發現會危害病患的生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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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聯合報 林佩均/潭子
印尼籍勞工蘇那前天向台灣友人透露身體不舒服,醫生診斷是中耳炎,蘇返家休息,昨清晨另名友人發現蘇躺在床上不動,醫療人員抵達蘇已無呼吸心跳,兩位友人傷心落淚,不敢置信好友失去寶貴性命。
來自印尼的蘇那(38歲)在台灣工作多年,與同鄉友人舒巴諾在潭子區某間工廠擔任電焊人員,前天蘇打電話向曾訴說身體不適,曾還陪同到附近診所就醫。
曾說,就診時醫生只說是中耳炎,蘇打完點滴就回宿舍,當時曾請同國籍的舒幫忙注意蘇的狀況,隨後他回自己住所。昨天清晨,舒到蘇的房間問要吃什麼早餐,發現蘇躺在床上不動,趕緊打電話給曾。
曾到房內發現蘇躺在床上,身上僅穿1件四角內褲。救護人員趕到施行急救仍不治。曾男向警方表示,蘇那在印尼結婚,有1名兒子,為了養家才到台灣工作,沒想到死在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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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蘋果日報 吳詠平、石明啟╱桃園
太離譜了!家住桃園八德市張姓男子指控,妻子懷孕後,在桃園福太醫院前後做了11次產檢,婦產科醫師李成業都說胎兒正常,但上月5日剖腹生產,兒子身上竟多了一條腿,還有發育不全的頭部及軀體,夫妻直說:「怎有這樣離譜的醫師?」已向衛生局申訴有醫療疏失,雙方調解中。
家屬控醫師隱瞞
福太醫院副院長林仁中澄清說,胎兒畸形部位在胸腹部,照超音波時胎兒身體蜷曲很難發現,張妻懷孕28周,醫師產檢察覺有異樣,曾告知張妻到教學醫院照高層次超音波確認,醫院該做的都做了;且依《優生保健法》懷孕超過24周就不能動流產手術,只能讓小孩生下來,會持續跟家屬溝通。
張爸爸說,妻子24歲,這是第一胎,前後11次產檢都在福太醫院,都說胎兒正常,直到28周醫師發現異常,卻僅向妻子表示胎兒頭圍及腹圍過大,胎位不正,但不影響胎兒健康,沒想到剖腹生產,兒子胸腹部竟多一條腿,讓他無法接受。
張爸爸說,兒子送林口長庚醫院療治,診斷是「寄生性連體雙胞胎」,寄生的雙胞胎頭部無腦、身體及生殖器發育不全,腿裡長有骨骼,經住院一周後動手術切除,兒子胸前留下長長疤痕;張妻更懷疑李成業醫師可能知道胎兒異常,卻隱瞞實情。
桃園聖保祿醫院婦產科主任戴維琛建議說,孕婦懷孕期間產檢,在懷孕20~22周時,最好自費作高層次超音波,仔細檢查胎兒顏面、四肢及器官,及早發現問題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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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5 蘋果日報 羅國甫╱台北
牙齒矯正一做七年!北市一名女老師七年前因暴牙問題,找牙醫鄭文韶進行齒列矯正,先後拔了五顆大臼齒,治療期間錯失三次出國工作機會,卻換來進食就劇烈疼痛的結果,不敢用後側牙磨碎食物,所有的食物須燉爛,再以門牙嚼食,水果也得打成汁,一頓飯至少花兩小時以上,她昨傷心說:「我很後悔矯正,矯正牙齒變成無法根除的噩夢。」
羅姓女老師(三十一歲)向《蘋果》投訴表示,二○○四年她找牙醫鄭文韶做齒列矯正,先拔除上下左右第二大臼齒、共四顆牙,開始戴矯正器,一年多後鄭文韶表示須再拔掉右上第一大臼齒,當時她曾問:「這樣不影響牙齒磨碎食物的功能嗎?」鄭文韶告訴她,很多人只有一顆大牙,就足夠磨碎食物了,她同意拔除,未料卻是噩夢開端。
水果得榨汁再喝
羅老師說,拔掉第五顆牙後,進食時食物塞進右側牙縫就痛不欲生,痛到頭皮發麻、流淚,在地上打滾,甚至整晚沒法入睡。她在外整天只能喝流質食物,連吃海綿蛋糕、香蕉都痛,有時同事聚餐,看到好吃的食物,也只能乾瞪眼,回家後再用電鍋將所有食物燉爛,以門牙慢慢咬著吃,水果也要打成汁用喝的,每頓飯至少要吃兩小時以上。她無奈說;「我不是因為吃飽不吃,而是臉頰用力過久痠了,累到沒辦再吃。」
「錯失出國機會」
羅老師指出,起初認為牙痛是矯正牙齒的正常狀況,但今年五月拆除矯正器後,進食時牙痛感仍沒改善,且多次因矯正牙齒錯失到國外工作的機會,她轉至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牙科部看診,醫師建議她右上得植一顆臼齒,所有臼齒須做牙冠,解決牙齒形狀才能根除咀嚼疼痛的問題。牙齒矯正療程一般只需兩、三年,羅嘆說:「矯正牙齒花了我七年的時間,換來無法進食的痛苦及放棄出國的機會,我很後悔矯正。」
醫稱療程沒問題
曾任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會長的鄭文韶,對於羅老師的指控,他解釋,首次拆除羅老師的矯正器時,其門牙歪了,經了解發現羅老師並未照指示戴固定器,目前其矯正療程已完成,咬合沒什麼大問題,這是羅老師個人感到咬合不正的主觀感覺,若治療結果不符她意,她可以找其他專家醫師治療、鑑定,也可以再度到北市衛生局開一次協調會,並強調:「我的醫療做法是合乎學理及醫理,可經得起考驗。」
羅女齒列矯正事件簿
◎2004/10/05:先拔除上下左右第2大臼齒、共4顆牙,戴矯正器矯治
◎2006/05/30:拔掉右上第1大臼齒並調整矯正器,進食時右側劇烈疼痛
◎2008/06:錄取國際合作基金會國際志工,因治牙問題放棄
◎2008/12:錄取韓國大邱華僑大學華語教師,因治牙放棄資格
◎2010/07/27:第1次拆掉矯正器發現門牙歪了
◎2011/05:拆除矯正器,但食物塞進右側牙縫很痛
◎2011/06/14:至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牙科部看診
◎2011/08/10:找北市牙醫師公會醫事委員會與牙醫進行調解,雙方無共識
◎2011/09/13:找北市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與牙醫協調,雙方協商破裂
資料來源:羅姓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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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4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
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學生邵沛晴,因腹痛及呼吸困難,一日晚上到中部某綜合醫院就醫,經醫師診斷為胃炎需住院;女童到半夜四時突然不適,醫師六時四十五分才趕到,女童不治。家屬控訴醫師誤診及延誤治療;院方表示,是否疏失尚待司法及醫療委員會鑑定。
一位清秀乖巧的小女孩,就這樣走了!邵沛晴家屬,昨日透過大甲區文武里長葉淑惠召開記者會說,沛晴因連續幾天腹瀉及呼吸困難,一日晚上七時到某綜合醫院就醫,原本要看胸腔內科,醫院表示十六歲以下要看小兒科,就轉到小兒科由醫師診治。
家屬不捨的說,家屬曾不斷向醫師提醒,沛晴呼吸困難;醫師卻診斷是胃炎,要求女童須住院治療。住院後醫院只給點滴,隔日凌晨四時許,邵母發現女兒情況不對,按鈴求助;護士人員卻說,醫師回去睡覺天亮才來。
經家屬一再反映沛晴呼吸困難,醫護人員才提供氧氣。沛晴在清晨六時許,即不適昏倒,鄰床病患家屬見狀通知護理站,院方才派急診室醫師到場打強心針及電擊,主治醫師也到院為女童進行CPR,但已回天乏術。
事後醫師改口說,女童疑為心肌炎。沛晴的家人,強烈質疑醫院先是誤診,住院後又未及時給予適當治療,醫療流程出現問題,才造成沛晴枉死。該主治醫師昨到場指出,女童死亡是他人生最大的遺憾,是否誤診及院方醫療過程有無延誤,將交由醫療委員會及司法鑑定,該院有誠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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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4 蘋果日報 王乙徹、曾雪蒨╱台中
台中市一名12歲女童上周四腹痛、呼吸不順到大甲李綜合醫院看診,初步診斷是胃發炎並住院觀察,前天凌晨女童疑因心肌炎猝死,女童父親指控醫師誤診、延誤救治。院方澄清從接到家屬求救到病情惡化僅約35分鐘,且急診醫師有前往救治,沒有延誤,後天將解剖釐清死因。
猝死女童邵沛晴的家屬昨舉行記者會,控訴李綜合醫院誤診,病情惡化時又延誤救治害死女童,邵母哭訴:「女兒第一次住院就走了!」女童父親邵崇碩說,就診時一直提醒女兒喘不過氣,但主治醫師賴信全還是當成胃炎治療。
邵父表示,前晨病情惡化時,按急診鈴只有護理人員處理,還說醫師在睡覺,他痛批:「護士憑什麼判斷不用打電話給醫生?」家屬已控告醫院業務過失致死。
賴信全強調,當晚檢驗報告顯示胃發炎,病情惡化時也馬上趕到醫院。李綜合醫院副院長劉邦丞表示,護理人員5時55分得知女童病情惡化,第一時間就通知值班醫師,6時許急診醫師替女童插管,賴稍晚趕到醫院,沒有誤診或延誤救治,後天解剖前將繼續與家屬協調。
衛生局醫政科長謝佳玲表示,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是否涉及醫療疏失,有待專業人員鑑定。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已經就醫且住院,還發生這種不幸,令人驚訝。」事發時院內應有主治醫師值班,該院顯然太輕忽,應檢討。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總院長周德陽表示,住院病人CALL緊急鈴後護理人員必須立即到場,回報情況給值班住院醫師研判,如無法處理須找主治醫師或其他醫師協助。
心肌炎應速救治
光田綜合醫院心臟科主任夏治平說,心肌炎是因為心臟受到濾過性病毒感染,導致心臟肌肉發炎的症狀,若不趕緊救治會引發心臟衰竭的致死危機。
邵小妹妹猝死時序表
◎04:00:前一天因胃炎住院的邵姓女童狀況不對,家屬按鈴求助,由護士處理;院方表示5時55分才接獲家屬通知
◎05:30:邵母再按鈴有人來為邵童插管;院方指出6時20分急診室醫師協助插管,6時29分展開急救
◎06:00:邵小妹病情惡化,急診室人員才上樓協助;院方表示6時許已通知醫師
◎06:49:主治醫師趕到醫院
◎07:29:女童不治
資料來源:大甲李綜合醫院、邵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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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3 中央社 陳靜萍台中
一名住在台中的小六女童1日因腹痛及呼吸困難,送醫後翌日不治,家屬今天透過里長控訴醫院延誤治療。大甲李綜合醫院表示,醫療過程有無延誤,將交由醫療委員會及司法鑑定。
家屬今天透過大甲區文武里長召開記者會指出,女童連日腹瀉及呼吸困難,1日晚上7時許由家長送到大甲李綜合醫院就醫,由小兒科賴姓醫師看診。
家屬表示,女童一度呼吸困難,但賴姓醫師卻診斷為胃炎,要求女童住院,隔日凌晨4時許,女童突然呼吸不順、四肢冰冷,護理人員表示醫師回去睡覺,天亮才來,因家屬一再反映女童狀況不對,院方才提供氧氣。
醫院表示,上午6時接獲病人家屬通知後,院方派急診室醫師到場打強心針及電擊,並進行CPR,但女童卻已回天乏術。家屬說,事後醫師改口女童疑為心肌炎。
面對家屬的指控,賴姓醫師表示,女童不幸身亡是他人生最大的遺憾,但是否誤診及院方醫療過程有無延誤,將交由醫療委員會及司法鑑定。
大甲李綜合醫院指出,賴姓醫師多次向病患家屬說明處理經過,對女童病情急遽惡化,醫師認為除腹痛外應有其他不尋常原因,因此將請法醫進一步鑑定,並交由醫療委員會及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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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 華視
星星王子他之前因為被誤診罹患心肌炎,導致左腳壞死必須截肢,他也對醫師提告業務過失,為了避免這樣的醫療疏失,衛生署舉辦病人安全論壇,特別邀請星星王子參加,希望透過他的例子,建立醫師告知責任,減少醫療糾紛。
星星王子三歩併兩歩,快速衝向舞台,看似健步如飛卻有那麼點卡卡的。原來他之前因為腎上腺嗜鉻細胞瘤進醫院,最後左小腿截肢。他說醫師誤診他是心肌炎,在心臟外科醫師建議下安裝葉克膜,使左腳壞死截肢,因此提告醫師業務過失,讓他了解病人有告知病情的義務。
病人也有知情的權利,根據衛生署統計,台灣每年因為醫療不良事件,而死亡的人數約六千到兩萬人。如果以世界各國醫療不良事件的比率平均百分之十推估,每十個患者中就有一人會碰到醫療不當的情況,甚至死亡。
為避免因治療疏失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衛生署邀集醫師和律師來探討,希望建立醫師告知責任以及民眾知情權益分寸的拿捏,降低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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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8 蘋果日報 曾佳俊╱新北
錯把膀胱當腫瘤!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因子宮腺肌症至亞東醫院進行子宮摘除手術,不料醫師竟將膀胱當腫瘤欲切除,劃了一刀才發現是膀胱,緊急再縫合回去,婦人原本術後兩天就可出院,現卻仍掛著尿袋躺在醫院。亞東醫院昨解釋,因病患子宮後方嚴重沾黏,進行剝離時劃到腫塊,才知是移位的膀胱,但縫合後已無礙,日後若有醫療問題絕對協助處理。
家住新北市土城區的高姓女子(三十五歲)已婚育有一子,多年來飽受子宮疼痛之苦,都倚賴消炎、止痛藥暫緩病情,上月舊疾復發,在診所建議下轉往亞東醫院掛號看診,主治醫師吳文毅提出包括施打類固醇、吃藥與開刀摘除子宮等三項建議,經與家人討論後,決定開刀切除子宮一勞永逸。
未經同意貿然動刀
高女丈夫表示,妻子上月三十日住進醫院,隔天下午進行手術,五個小時後,醫師出來告訴他,雖成功摘除子宮,但誤將膀胱當成腫瘤,打算一併切除時,卻在劃一刀後發現是膀胱,所以緊急縫合回去,還說妻子的膀胱與一般人位置不同,才造成此情形。
高女丈夫怒批,原本兩天後就可以出院,現卻仍掛著尿袋躺在醫院,「醫師為何沒經過精密檢查,也未經家屬同意就貿然動刀。」他氣得向市議員林國春陳情。
「怕一輩子背尿袋」
高女術後昏睡兩天,醒來才知自己膀胱無故挨刀,她出示手術同意書與手術紀錄表示,書面資料都載明自己罹患的是子宮腺肌症,醫生術前也僅建議進行「腹腔鏡全子宮切除術」,但事後調閱紀錄發現,手術項目竟多了「膀胱縫合術」,她擔心未來會有漏尿、膀胱無力等後遺症,恐怕「一輩子要背著尿袋」,希望醫院或醫師能給一個健康的保證。
稱修補後傷口癒合
亞東醫院昨解釋,醫師在手術中發現病患子宮後方嚴重沾黏,剝離過程中不慎劃到一腫塊,當時發現是膀胱,由於膀胱正常位置在子宮前方,推測可能患者先前剖腹產,造成膀胱沾黏移位至子宮後方,醫師發現劃到膀胱即進行縫合,並做兩次膀胱灌注測試,確定修補處無滲漏,才繼續子宮切除。
院方也強調,全子宮切除手術順利完成,醫師事後也主動告知家屬手術情形,及膀胱傷口約需五到七天才能癒合,目前病人已做過膀胱攝影,確定傷口已癒合,無漏尿情形,可拔尿管出院,日後若有醫療問題,絕對協助處理。
「有嚴重程序瑕疵」
對此,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手術中途若遇任何變化,包括變更手術方式、切除面積及使用其他自費材料,皆須經家屬同意,「院方有嚴重程序上瑕疵,明顯不符合規定,造成病人損失,醫院應好好提供病人完善的醫療補償。」
醫改會研究員張雅婷則建議,病患可向院方申請病歷了解就診狀況,並釐清自己需求,先向院內申訴,再向衛生局申請調解,之後評估是否上法院仲裁。
至於膀胱挨刀可能衍生的後遺症,署立台北醫院院長林水龍說,膀胱分布許多肌肉層,比較厚、保護的也比較好,一般術後癒合不錯,若有狀況可能是滲尿問題,循著傷口滴入腹腔造成腹膜炎,發生腹痛、發燒等症狀,可透過裝設導尿管改善,並等傷口癒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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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蘋果日報 李俊淇╱新北
醫院錯發病危通知差點嚇死家人!新北市一名糖尿病患者,半月前住進亞東醫院,家人前晚接到醫院病危通知,護士在電話中急迫詢問是否放棄急救,家人再三確認姓名無誤,隨後包括九十歲奶奶等一大家子焦急趕赴醫院,才發現病患躺在床上睡覺,病危的是隔壁床九旬老翁,家屬斥:「實在太離譜!」醫院對此表示歉意。
住在土城的民眾江奕諄(二十七歲)向《蘋果》投訴指出,弟弟江奕儀(二十五歲)因罹患糖尿病在亞東醫院救治,情況並不嚴重,不料醫院竟發布病危通知,一家人晴天霹靂,九十多歲的奶奶還差點昏倒,對於醫院的疏失,他氣憤地說:「萬一真的弄得阿嬤病危,醫院負責得起嗎?」
家屬一再確認姓名
江先生表示,弟弟住院半個多月,前晚嬸嬸突然接到醫院電話,護士在電話中口氣非常急迫,說弟弟病危,詢問是否要放棄急救,嬸嬸聽到嚇得六神無主,一再向護士確認弟弟的姓名,護士強調無誤,嬸嬸掛斷電話趕緊通知家人,一家十多人帶著虛弱的奶奶趕赴醫院,想探望弟弟最後一面。
護士弄錯病患資料
沒想到家人到病房,竟看到弟弟好端端躺在病床上睡覺,原以為弟弟真的走了,但卻看到隔壁床簾子拉起,醫護人員正搶救中,一問才知是隔壁病床的九旬老翁病危,把他們家人嚇得半死,「醫院竟然發生這樣疏失,我嬸嬸還一再確認名字。」
對此,亞東醫院公關謝淑惠坦承疏失,她表示,該名出錯的護士前天剛好輪班照料該病房,這次她第一次接觸該床病患,才會發生不熟悉病患資料的情形,對於發生這離譜的疏失,院方感到非常抱歉,除送家屬保健品外,也誠心道歉,並加強訓練,以避免再發生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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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聯合報 祁容玉/苗栗
卅九歲婦人魏麗英七日晚間前往頭份鎮建安中醫診所看減肥門診,針灸到一半突然休克昏迷,送醫急救延至八日凌晨不治,家屬指控院方業務過失致死,檢警昨相驗,將解剖釐清死因。
「好好的人,看個診就死了,叫我們怎麼接受!」魏婦家屬昨天含淚控訴,表示魏婦沒重大疾病,騎車出門卻橫著回家,他們只想知道真相,診所負責人與下針的醫師都不願回應。
檢警表示,魏麗英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體重八十公斤,七日傍晚先載國一的么兒去看牙醫,晚間八點左右再到建安中醫診所看減肥門診,由王姓女醫師在魏婦四肢及腹部下了十針,但針灸到一半,魏婦即抽搐、昏迷。
魏婦的兒子說,母親是第一次看減肥門診,掛號時聽見護士告知「第一次看減肥送卅分鐘針灸」,接著母親進入診療室,他在外等待,曾聽到拍打聲,針灸大概十幾分鐘,護士突然衝出要櫃臺人員趕緊打一一九。
魏婦送往頭份為恭醫院前已無心跳,到院急救後雖恢復心跳,但狀況不樂觀,轉送林口長庚延至八日凌晨不治,長庚載明的死因是「急性呼吸衰竭、蜘蛛網膜下腔出血」。
檢警昨天相驗,並請診所劉姓負責人及王姓醫師說明案情,王神情沮喪,不願對媒體說明過程,只表示「現在說什麼對家屬都是傷害」,一切就交給司法調查。
附近商家表示,診所約一年前開設減肥門診,生意很好;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診所合法立案,醫師也都有證照,將瞭解有無醫療疏失。
鑽研針灸十八年的署立苗栗醫院家醫科吳輝雄醫師表示,針灸減肥的刺激性不大,但仍可能導致「暈針」,出現血壓降低、心跳加快等症狀,通常休息就可恢復,抵抗力弱、皮膚易感染、空腹的民眾多半不適合針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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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自由時報
台大誤將愛滋器官移植的醫療疏失還在調查中,今天一位也可能疑為愛滋病受害者的母親跳出來向媒體控訴,她的小孩同樣遭受了這樣的無妄之災。據了解,這名母親的小孩2年多前出生時為早產兒,必須接受輸血,卻到今年6月才被告知輸血者已患有愛滋病,讓她感到錯愕與不知所措。
這起同樣離譜的事件發生在98年9月間,受害的嬰兒因為早產,引發器官缺氧,透過輸血後,得以保住生命,原本是一樁迎接新生命的美事,但嬰兒的母親卻在今年6月,突然接到醫院的消息,指當初熱心捐血的好心人,如今竟成了愛滋病列管者。據了解,其當時捐的血,已輸入2名嬰兒體內。
受害女嬰的母親表示,這件事情讓她相當痛苦,已經在心理造成陰影,面對責任的歸屬,當初的醫院與醫護人員互相卸責,已經讓她身心俱疲。雖然經過檢查後,孩子目前呈現陰性,但是否已安然度過空窗期?未來會不會發病,一切的未知都讓這位母親鎮日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由於愛滋病輸血高達7成的感染率,儘管目前女嬰顯示無發病情形,但是未來長達5年的追蹤期,對嬰兒母親的精神壓力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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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聯合報 陳惠惠、張耀懋
塑化風暴,楊技正成了英雄;愛滋器捐疏失,則歸責於一名協調師。天大地大的事,在台灣彷彿只靠一名英雄解救眾生,但一人犯錯,就足以毀掉整個世界。
很難理解,台灣民眾吃了幾十年的塑化劑,是靠一位雞婆的楊技正來終結;同樣地,四、五條人命安危,竟繫於一通誤傳電話。什麼時候,台灣民眾的衛生醫療安危,像好萊塢電影般地繫於「一個人」?系統、制度與體系的制衡力量都蕩然無存?
事件後台大醫院一片沉默,連幾名患者接受器官移植,台大醫院都不肯透露,唯一大方說的,就是那通「關鍵」電話。因為協調師與檢驗人員只以電話確認結果,把「陽性」與「陰性」弄錯了,沒電腦列印書面報告二次確認,才釀成嚴重疏失。
不只如此,連跨院捐器官都成了理由,即使以敢言著稱的柯文哲,這回也感嘆因為「一顆螺絲鬆了」,全盤皆錯,但台大醫院這回鬆的,可不只一顆螺絲。
等了三天,台大醫院高層總算出面道歉,但台大醫院始終沒說出口,該看報告的不只是協調師,還有負責執刀的四名醫師,且不只台大犯錯,成大也一樣。柯文哲這話只對一半,「不管怎樣,都是台大的錯」,不過,出包的不只有協調師。
「To err is human.(孰能無過)」,人都可能犯錯,而建立制度,就是要將人為疏失降至最低;跨院器官移植是醫療團隊群策群力的展現,如果調查後,協調師仍是唯一疏失,才是整個醫療體系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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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
國內爆發器官移植感染愛滋的重大醫療疏失,衛生署上午公布台大醫院三大致命疏失,認為協調人員與移植醫療團隊都必須負責。衛生署依法開罰台大和成大各15萬元,外界批評太低,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無奈地說,除非修法,否則最多只能罰15萬元。
石崇良指出,台大明顯犯下三大缺漏,首先檢驗人員跟協調人員之間口頭溝通出現失誤。其次,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協調人員(資深護理師)在口頭溝通及記錄之後,還應上網核對台大檢驗報告,再次確定。最後醫療小組負責醫師應該再確定檢驗報告。負責醫師獲得口頭報告後,還應上網查閱台大檢驗報告,不能只依賴登錄中心網站資訊。衛生署長邱文達堅持,該負責的就要負起責任。
石崇良強調,希望台大、成大等醫院能夠儘速與病患在賠償方面達成共識,如果病患及家屬有需要,衛生署不排除代為聘請律師,協助和解甚至與醫院打官司。
「明明醫院制訂層層把關動作,但卻沒有落實!」石崇良指出,這兩家醫院的相關人員是否失職,衛生署將委由專家學者實地調查,相信台大、成大會根據調查結果,處分相關人員。衛生署也成立「受害者關懷協助小組」,九名專家包括社工師、心理諮商師以及具有法律背景的學者,針對病人及家屬進行心理輔導。
檢:未必全可信
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查辦台大醫院器官烏龍移植案,中午派人前往行政院衛生署協調取得2份調查報告。檢察官認為,調查報告是醫院內部所製作,報告的真實性未必可以全然盡信,仍視報告為查案基礎,近日即會開庭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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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聯合報 陳俐君/台北
台大醫院誤將一名愛滋感染者捐贈的器官移植給其他病患,目前已知造成五名器官受贈者面臨愛滋感染風險。疾管局表示,現在已緊急針對病患施行預防性投藥;衛生署也要求台大醫院,除了向家屬道歉,最遲在本周二前,提交完整報告。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台大醫院上周四(廿五日)發生男性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導致病患受感染事件。據了解,台大在上周五發現捐贈者疑似感染愛滋後,緊急用快速篩檢與西方點墨法等方式雙重檢測,廿六日結果出爐,確認發生疏失,除了主動通報受贈器官之一的成大醫院,也同時向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通報。
石崇良表示,台大醫院是全台進行器官移植個案數最多的醫院,早已針對器官移植流程,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不該犯下這種錯,明顯有業務疏失」。目前正要求台大從今天起,三天內提出調查報告,釐清責任歸屬;若確定是因院內業務疏失,造成病患損害,院方除了會被處以罰鍰,移植相關業務部門,也將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若為醫事人員的過失,將依醫事人員法規懲處。
石崇良指出,衛生署除了要求台大醫院深切檢討,也要求提供受贈者完整照顧,並要主動向受害病人與家屬致歉,並說明原委;全案的責任歸屬,將在調查完畢後,視情節給台大醫院行政處分。
【記者陳俐君/台北報導】人在美國匹茲堡訪問的衛生署署長邱文達表示,已在第一時間接獲醫事處通報,對於台大醫院的疏失,感到痛心。
他表示,目前優先關心受感染患者健康狀況,快給予預防性投藥;其次是立刻檢討移植流程疏失;再者則是要求院方持續追蹤患者後續狀況,並要求加強醫護人員與病人安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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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聯合報 蘇位榮/台北
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病患,司法界人士指出,接受器捐的病患若因此感染愛滋病,可提起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失職的醫護人員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民事部分,醫院和失職人員都將面臨龐大的損害賠償金額。
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指出,司法實務上對於醫療疏失,一般是依刑法「過失重傷害罪」追究醫護人員刑責;但是對於愛滋病患,政府訂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這是特別法,應優先適用。
依該條例規定,移植器官、組織,應事先檢驗愛滋病毒;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若醫療機構違反規定,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果因此致人感染愛滋病毒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指出,台大醫院內部人員僅用電話詢問捐贈者的愛滋病毒檢驗結果,未按標準程序以電腦檢視書面報告,致誤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病患。這名愛滋病患的器官,被移植給五名病患。
趙子榮指出,台大醫院人員顯然有疏失,刑法處罰行為人;簡單說,就是「誰弄錯,誰就要負刑事責任」,而且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
趙子榮指出,這五名病患若因此感染愛滋病,可以向「台大醫院及疏失的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求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用、健康損害、勞動力的損失(算到六十五歲)、精神慰撫金等,這些金額預料將是天文數字。
另外,台大及成大醫院負責移植手術的醫護人員,基於信賴台大醫院已依標準作業程序做好檢驗而實施移植手術,得知真相後,這些醫護團隊人心惶惶,擔心受到感染。
趙子榮法官指出,這些醫護人員若未因此感染愛滋,可以向台大醫院請求醫療檢驗及驚嚇損失的賠償;若因而感染愛滋,可以如同受害的五名病患,提出相關損害求償。
至於捐贈器官的愛滋病患家屬,司法界認為,如果家屬對於家人感染愛滋病不知情,而將家人的器官捐出,並沒有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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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聯合報 張嘉芳、陳俐君
國內驚爆愛滋感染者捐器官,在負責手術的台大醫院不察下,導致五名患者已接受心臟、肝臟、腎臟與肺臟移植,面臨染愛滋風險。
一名感染愛滋的A君本月廿三日因意外墜樓後緊急送新竹南門醫院急救,次日宣告不治,經器官勸募後,A君母親同意捐出器官,並即聯絡台大、成大醫院摘除器官,由成大醫院取回心臟植入一名病患體內,台大醫院則取走回肺、肝、兩枚腎臟移植給四名病患。
術後,台大才警覺A君可能染愛滋,進一步檢驗確認;除通報衛生署外,台大和成大醫院緊急為五名接受器官移植的病患預防投藥,成大並進一步為施術的醫護人員預防投藥。台大昨晚在各界查證下召開記者會坦承疏失。
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表示「非常遺憾」,檢驗結果出爐證實捐贈者感染愛滋。對於患者接受移植手術可能感染愛滋,院方深表歉意,並向受術者家屬說明,對於家屬的擔憂,她強調,院方及醫療團隊會負起所有責任。
為何會發生這起重大疏失?譚慶鼎解釋,主要是檢核流程出錯,器官捐贈的協調師與台大檢驗人員僅以電話確認結果,將「reactive(陽性)、non-reactive(陰性)」弄錯,檢驗人員並未電腦印列書面報告二次確認,就進行移植手術,造成嚴重疏失。
目前已知肺臟移植患者為五十多歲男子,因先天不明原因的肺纖維化,導致肺部呼吸困難,每天在家需接受氧氣治療,好不容易熬一年多才等到肺臟。至於其他接受肝臟及二名腎臟移植患者,台大以「病患隱私為由」,完全不願透露任何細節。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洪健清說,第一時間無法確認患者體內的愛滋抗體,會再進行更精確的分子生物檢驗,預計一、二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染愛滋。
另外,譚慶鼎說,參與移植的醫護人員在手術過程中,並未有割傷、針扎及血液、體液等噴射,因此,未進行預防性投藥。唯成大已對醫護人員預防投藥。
檢驗人員是否懲處?譚慶鼎不願正面回應,只說院方會負起責任。不過,衛生署則強調,除行政罰鍰外,若因而致人感染愛滋時,失職醫護人員將面臨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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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8 聯合晚報 李樹人、黃玉芳
國內醫界龍頭台大醫院爆發罕見的重大醫療疏失,外界質疑疾病管制局對於愛滋病患列管出現了大漏洞,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上午強調,這次問題重點是醫院內部出問題;衛生署醫事處也認為,目前所有資料都指向台大必須負起責任,衛生署將依此究責論處,台大不但會被處以5到50萬元罰鍰,相關診療科別與服務項目更可能面臨停業處分,且要面對五位患者的天價民事賠償。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初步判斷這起器官捐贈手術引起愛滋感染的重大疏失事件,應為台大醫院內部疏失所造成,與新竹南門醫院無關。台大醫院需在三天內提出檢討報告,如果真屬業務過失,相關科別恐將面臨停業,及龐大的民事賠償。
施文儀強調,疾管局列管愛滋病患者是為了服務感染者,而不是為醫院服務,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醫療院所進行任何血液捐輸或器官移植前,都必須先檢驗愛滋病毒。石崇良指出,目前健保卡上不能註記及顯示個人是否感染愛滋,僅能註記器官捐贈同意以及安寧療護意願;如果在健保卡上註記愛滋感染等資料就等於違法。
石崇良說,目前所有資料都指向台大必須負起責任,衛生署昨天告知台大,必須在三天內完成檢討報告,衛生署將依此究責論處。如在醫療上業務管理上出現疏失,依醫療法108 條,必須罰5萬到50萬元罰鍰,按照情節輕重,最重懲處為診療科別與服務項目面臨停業處分。台大醫院移植團隊最重可能一段時間不得進行器官移植。
醫事處也認為,此事為台大內部的疏忽,依據醫療法規定,因醫療業務過失造成損害,醫療機構要負責損害賠償責任,台大醫院未來恐怕得付出驚人的賠償。
石崇良指出,依法醫院執行器官移植手術之前,一定要進行HIV檢驗。這次問題不在於疾管局的列管系統,而是台大內部溝通錯誤;台大必須提出完整報告,看看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依據HIV傳染防治及傳染者感染條例第11條,沒有檢驗要處3至15萬元,如果他人因此感染,則處3至10年的刑責,懲罰相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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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中央社 林長順
台大醫院誤將1名愛滋感染者器官用於器官移植,導致5名病患受害,有遭到感染之虞。法界人士指出,若病患確實遭到感染,可提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確保權益。
台大醫院誤將1名愛滋感染者捐贈的器官用於移植,已知導致5名接受器官移植病患遭受愛滋感染高風險,現已緊急對病患投以抗愛滋藥物。衛生署要求台大醫院3天內提出報告。
法界人士表示,若因此導致接受移植的病患遭受感染,病患有權提出「業務過失致重傷害」告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00元以下罰金。
法界人士說,即使檢察官或法院認定構成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只要被告認錯或願意和解,即使法官判決有罪,刑度並不高,甚至判決緩刑。原告可循民事途徑確保權益。
法界人士指出,舉最近判決的案子為例,已故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因醫療疏失成為植物人。刑事部分,法院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醫師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民事部分,最高法院判決何維莊家屬獲賠4000多萬元。
另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應事先實施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有關檢驗;檢驗呈陽性反應者,不得使用,因而致人感染愛滋病毒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全案是愛滋感染者蓄意隱瞞感染事實,同條例也規定,明知自己為感染者,而供血或以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提供移植他人,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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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3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
衛署下半年訂作業規範
時尚診所、醫美中心街頭林立,一家比一家裝潢高檔,但有醫師認為,現在醫美市場「一團亂」。衛生署則表示,只要有醫師資格,微整形不動刀,醫師並不違法,但年底前將針對醫美診所的安全作業指引訂出規範,明年度將展開醫美診所的評核。
搶客人 價格削價競爭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表示,去年衛生局實際走訪上百家醫美診所,發現有些醫師根本不會操作儀器,要等護理人員才動得了。群英整形外科診所院長賴永隆也說,許多科醫師投入醫美,以致市場一團亂,許多項目打價格戰,打玻尿酸從999降到888元,或是肉毒桿菌素補打不用錢。他質疑,明明是按CC 數計價,「怎麼可能免費幫你打?」
不少消費者也質疑,不是皮膚科、整形外科的醫師,可以做醫美嗎?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則表示,衛生署的專科是以醫療設計,因此時下正夯的醫學美容,非屬必要醫療,並沒有單獨的專科認證。
例如打玻尿酸等微整形,只要有醫師資格,都可以進行,醫師並無違法。但如果屬於侵入性的植入鹽水袋、果凍矽膠等隆乳,開刀拉皮等,就必須外科系醫師才能進行。賴永隆則認為,微整形、雷射的學習門檻很低,但是後續的護理以及醫師的經驗值,還是很重要。
對於現行醫美診所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石崇良也說,衛生署今年下半年將訂出安全作業指引,針對診所內部的麻醉藥物使用、術前充分告知患者、醫療場所的感染控制措施等訂出規範,明年進行評核。
但高偉君也認為,現行許多醫師雖會掛出「XX學會」認證,其實卻不知到底受過多少小時訓練,有些甚至只參加儀器廠商的一次研習,就掛出「台灣第一」、「義大利第一」等名號,很容易讓消費者混淆;因此她認為應該從醫療法、醫師法等著手,訂出儀器操作需訓練滿多少小時等規範,加強對醫美診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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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2 自由時報
雲林北港一名25歲少婦於7月10日在家中莫名暴斃,法醫進行解剖研判,少婦死因是「腸沾黏」,但她生前到住家附近診所就醫,醫生診斷出來卻是腸胃炎,只有吃藥及打點滴的治療,家屬認為是醫院第一時間沒正確診斷出病因,害得少婦枉死,因此死者家屬今天再診所前集結,灑冥紙抗議。
死者母親淚如雨下,說要替女兒討公道,她表示,死者在7月9日時出現腸胃不適的症狀,就到當地診所看診,當時醫師研判可能是腸胃炎,吊完點滴就回家,結果死者吃了一包藥後,就出現嘔吐情況,至隔天清晨4點多,還喊著口渴要喝水,但7點多的時候,她卻已四肢僵硬的躺在床上,且沒有生命跡象。
當初醫生診斷是腸胃炎,但法醫解剖遺體後,初步研判是因「腸沾黏」導致死亡,家屬認為要是醫院提早發現,一條人命就不會白白葬送,而家屬表示,醫院在事發之後都未給家屬一個正面回應,所以才在今天至診所錢灑冥紙抗議。
診所公關則表示,腸沾黏不容易被檢查出來,而且如果要檢查,在醫學方面要照斷層掃描,才能夠看得到。診所認為他們沒有醫療疏失,他們也理解家屬的傷痛,至於這起醫療糾紛,雙方就只能在法院上作進一步的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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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自由時報 廖淑玲
女子蔡宜珊本月九日下午因肚子痛,前往北港一家診所就診、吊點滴返家後,十日清晨被先生發現全身僵硬,已無生命跡象,家屬懷疑是醫療疏失不排除抬棺抗議,診所方面強調,蔡女當天是因腸胃炎就診,院方用藥並沒有問題。
診所強調用藥沒問題
住在雲林縣北港建國國宅的蔡宜珊,本月十日上午躺臥在房間死亡案,事後更被某家媒體報導影射成有如南投五人暴斃案,造成附近人心惶惶,連警方人員都說「別鬧了」。
死者家屬則強烈懷疑是醫療疏失,蔡宜珊的公公王順昇、父親蔡明義,都要求死者生前最後前往就醫的診所,要給一個明確的說明,否則不排除前往該院抬棺抗議。
死者的婆婆也以死者生前當晚看完病回到家,曾吃了一碗稀飯及荷包蛋,至於生前與家人都是共用餐具,家人都沒異樣,質疑醫院醫療不當。
死者生前看診的診所行政主任李孝荃說明,蔡女在今年二月曾因腸胃問題,前往看診,九日當天到院看病,也診斷是腸胃炎,醫生給藥並沒有問題,至於確切的死亡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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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 中央社 台中后里地區1名5歲的男童上個月到台中榮民總醫院進行疝氣手術,但疑醫師「開錯刀」,原應開左側卻兩側都動刀,但院方強調,並未開錯刀,只是作業有誤。
頁首 婦子宮外孕 醫竟誤診流產
2011/04/07 蘋果日報
桃園縣中壢的徐文良婦產科診所遭劉先生投訴,醫師未進行較精確的抽血檢查,導致他太太子宮外孕被診斷為流產,造成太太須二度進行手術治療。對此,徐文良婦產科表示,初次診斷劉太太是流產,而回診時已驗出她是子宮外孕。桃園縣衛生局說,此為醫療爭議,建議劉先生申訴。
劉先生說,1月31日太太腹部疼痛,且有出血現象,疑似有懷孕跡象,於是到中壢的徐文良婦產科診所就醫,醫師毛明鳳診斷指太太陰道大量出血,但照超音波,子宮內無胚囊,卻有許多物質,判斷是流產,因此替太太施行子宮搔刮手術,清除子宮內物質。
初診未驗血有疏失
2月8日劉先生帶太太回診,太太驗尿結果仍是懷孕,毛明鳳要求進一步抽血檢查,隔天再回診。
但回家後,太太開始腹部疼痛,他去電診所,毛明鳳告知抽血檢查結果為子宮外孕,他們趕緊到其他醫院急診,經診斷,太太左側子宮外孕合併腹內出血,須進行左側輸卵管切除手術。
劉先生質疑,毛明鳳在太太初診時,未進行抽血檢查有疏失,否則第一時間就可發現是子宮外孕。
醫師:做法沒問題
劉先生說:「搞不好太太可以不用切除輸卵管,也不用受第二次手術的苦。」他也擔心太太受孕機率因此降低。
對此,徐文良婦產科診所醫師毛明鳳說,病患初次就醫時,判斷為流產,抽血檢查須委外檢驗,通常須數小時才知結果,且第二次回診也替病患抽血檢驗,認為做法沒問題。至於家屬質疑因此須切除輸卵管,毛明鳳說,2月7日要求病患回診,但病患未回診,也可能因此延誤確診時間。
可向衛生局提申訴
婦產科醫師郭保麟表示,正值生育年齡的婦女,如有懷孕跡象,又有腹痛、出血、照超音波檢查,子宮內無胚囊等病狀,可能會被懷疑為子宮外孕,一般須透過超音波加上抽血檢驗,即可檢查出來。另外,在醫學上統計,女性切除輸卵管,並不會降低受孕機率。
桃園縣衛生局醫管科代理科長陳秋萍表示,此案屬醫療爭議,建議患者或家屬可向衛生局申訴,電話:(03)3340935轉2327。
醫療糾紛處理方式
˙保存門診、護理紀錄、診斷書、處方箋及手術同意書等文件
˙若有傷口,須拍照存證
˙可先至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向各地衛生局申訴
˙若衛生局協調破裂,循司法途徑提出告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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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1 TVBS 張倍綺
流感疫情雖然下降,但因為氣溫依舊偏冷,病毒肆虐,就出現這樣的案例。一名8歲男童,這個月5日感染流感,卻腹痛、腹瀉不止,在第一家醫院沒查出原因。直到轉到醫學中心,已經發現盲腸破裂,恐怕是其他感染導致發炎,家長認為聯合醫院的醫師太過疏忽,肚子痛了半個月,整整瘦了4公斤。
家長:「我的媽媽朋友昨天來,看到他就說『天啊,怎麼瘦成這樣』。」
幾乎只剩皮包骨,本來就不胖的陳小弟,生病兩個多禮拜,又瘦了4公斤,但他明明得的是流感,卻狂拉不止,最後才發現盲腸破裂。陳小弟:「最痛,最痛的時候,撞到一點點都會痛。」
家長:「你看,19日拉水、拉水,吐膽汁,發燒39度3。」
紀錄兒子每天病況,做母親的非常擔心,他一度得戴氧氣罩,相當嚴重,除了吃克流感,在聯合醫院住院7天中,驗了糞便,照了X光,只說是脹氣,家長十分懷疑。家長:「很多問題我都會一直反覆問醫生,加上X光片怎麼看,大概要做的醫療(有哪些),因為他看過很多次。」
孩子依舊腹痛,高燒,後來家長決定轉院到醫學中心,又做了超音波斷層掃描後,才照出盲腸破裂,但仍舊在查原因,專科醫師則研判,恐怕不單純是流感而已。台大小兒感染科黃立民:「持續性的疼痛,通常是有某個地方在發炎,或者整個腸子整個腹膜在發炎,那腹膜發炎最怕的其實是已經有個地方破掉了。」
聯合醫院回應,當初陳小弟住院,並沒有發現盲腸炎跡象,強調會持續關心他的病況,專家則說,流感並不會腹痛超過2天,尤其天冷,病毒肆虐,若不是家長鍥而不捨,最不樂見的就是腹膜炎引發敗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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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3 蘋果日報
林先生因感冒到北市北投的振興醫院急診治療,已告知會對具止痛、消炎功效的克多炎注射液(KETO)過敏,但該院醫生還是為他施打克多炎注射液,導致引發過敏,住院治療8天。對此,振興醫院坦承疏失,會檢討藥物開立流程,並建立過敏藥物警示系統。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依《醫療法》,病患可請求損害賠償責任。投訴組
林先生表示,對多種藥物過敏,曾就醫的醫院提供過敏紀錄卡,記載了會引發他過敏的藥物,2月14日因感冒前往振興醫院急診時,特別出示過敏紀錄卡提醒,但急診室醫師徐仕勇替他注射藥物後,不到半小時,身體竟出現發癢、發熱等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後,隔天早上7時左右出院。
引發蕁麻疹治8天
林先生回到家後,又出現起紅疹等過敏反應,甚至出現眼睛腫脹及呼吸困難的症狀,隨即回振興急診,醫師診斷為藥物過敏引起的蕁麻疹,住院治療8天。林先生懷疑是醫師誤用了引發他過敏的藥物,向院方反映,但未獲得明確的回應。他抱怨,妻子沒工作,又有3個小孩要養,家中開銷全靠他開計程車的收入,8天無法工作,還要付住院費用,實在令他無法接受,「感冒就醫,卻因藥物過敏住院,太離譜!」
院方檢討流程願賠
對此,振興醫院急診室醫師徐仕勇坦承疏失,指林先生有出示過敏紀錄卡,當時有注意到林先生會對克多炎注射液過敏,但因當天病患較多,且為快速減緩林先生感冒症狀,誤用了這項藥品。振興醫院公關室呂先生表示,會檢討藥物開立流程,並建立過敏藥物警示系統,避免再次發生相同事件,願賠償林先生住院損失,但雙方仍未有共識。
醫療糾紛民可申訴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依《醫療法》,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若因過失或故意致使損害病患權益,病患可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另外,發生醫療糾紛時,民眾可申訴,他們會請醫院說明,並成立醫療爭議調處小組,視醫師疏失部分論斷,該局電話:(02)2728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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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報導
十六歲劉姓少女染上毒癮,被送至台中少年觀護所勒戒,卻因特約醫師王明祥誤診,導致腹痛七日後,十二指腸穿孔致急性腹膜炎死亡,法院判決少觀所國賠三百萬元確定,少觀所給付該筆費用後,另向王明祥求償;王明祥認為自己無過失責任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仍認定少女死亡與王明祥誤診有因果關係,將其訴駁回。
劉姓少女在國中時期蹺家學美髮,劉父報失蹤人口,少女被尋獲時,因吸海洛因手臂滿布針孔;少女再度蹺家,愛女心切的劉父報警,九十三年一月十八日將其女送少觀所戒治。
同月廿八日劉女開始腹痛,向王明祥表示有胃潰瘍病史,王先開立三天量抗消化性胃潰瘍藥,但仍持續腹痛、拉肚子;卅日再度求診,王認為她應是毒品戒斷性症候群,改開戒斷性症候群藥物;二月二日少女腹痛難耐。王明祥仍認定是毒品戒斷性症候群,隔日病情惡化送醫途中不治。
王明祥堅稱沒誤診,劉姓少女腹痛是毒品戒斷性症候群,二月二日白天看診時,她一切正常,可能是當晚發生十二指腸穿孔,但少觀所並未通知他到場處理,少女死亡與他無關。法官認為,少觀所病歷表記載「劉姓少女入所一周後已無毒品戒斷性症候群現象」,她三次喊腹痛,以王明祥的資歷應有足夠專業能力辨識是否為急症,認定他有明顯醫療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五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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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2 中國時報 黃識軒/專訪
民歌年代的知名玉女歌手銀霞,唱紅〈蘭花草〉、〈陽光和小雨〉、〈蝸牛與黃鸝鳥〉等經典歌曲,暌違歌壇16年,暫定今年6月開演唱會。她母親張鳳前年3月過世,她說母親做健康檢查時已患大腸癌,但私立醫院的醫生做了大腸鏡檢查,只檢查一點點,謊騙做了全程,導致家人誤以為是一般腸胃腹瀉,延誤治療,這兩年她都致力於幫母親討回公道。
銀霞是甄珍的妹妹,姊夫是劉家昌,大有來頭,33年前首張專輯《秋詩篇篇》廣受好評,伍佰後來翻唱的〈愛你一萬年〉主唱就是她,後來她到美國唸書,返台又出《蘭花草》專輯大紅,總共出過13張唱片,離開歌壇16年,粉絲非常想念她。
她說,一直有人邀她復出,「去年和主辦單位見面,現場清唱〈偶然〉、〈蘭花草〉,我也希望趕快復出,不然盜版愈來愈多,夜市還有盜版商送我專輯,我有不同公司發行的三種版本,將近八十多首歌。」
父親猝逝 與母相依
她在美國念大二時,父親猝逝,多年來她和媽媽一起生活,感情深厚,「那些年是我最快樂的時候,後來淡出娛樂圈,偶爾飛去美國看姊姊,才不是大家說的周遊列國、到處玩樂,我有媽媽照顧,感到很輕鬆,因此不想復出。」但她太依賴媽媽,媽媽過世後,讓她重新適應單身生活。
感情白卷 結婚為媽
「我母親被醫療矇蔽,媽媽過世後,我提起告訴,該知名醫師急忙竄改病歷,掩飾其罪行。最近兩年,我幾乎都忙於打官司。」49歲的她說在感情上交了白卷,「從沒有真正愛過一個男生,交往的也沒有,以前想結婚是讓媽媽安心,媽媽過世後就更不想了。」為了演唱會,她開始看演唱會取經,最近看了蔡依林的,大誇蔡體力好,還笑說:「我也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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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蘋果日報
「恭喜你,你太太肚子裡沒腫瘤。」吳先生的太太經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張維君診治,指患有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須手術割除,但開刀後卻說沒有腫瘤,讓他傻眼。對此,張醫師表示,手術中才發現應是功能性腫瘤,已自行消解或破裂。但有專科醫師表示,為避免誤判,術前應再照超音波確認,貿然動刀,不夠謹慎。
家屬批醫師太自信
吳太太說,去年十月十三日,她腹痛到中國附醫急診,隔天轉門診,主治醫師張維君指她疑似患有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俗稱巧克力囊腫)須開刀,隨即訂下十一月二日進行手術。
但當天手術進行到一半時,張醫師突然叫吳先生進手術房,然後說:「恭喜你,你太太肚子裡沒腫瘤。」吳先生說,張醫師解釋是術前推測為子宮內膜異位瘤,但實際上是功能性腫瘤,會自行消解或破裂吸收。
但吳先生質疑,術前張維君醫師未再安排他太太照超音波檢測,才造成誤判,「那麼有自信,害我老婆白挨刀!」
對此,張醫師以書面聲明表示,病患最初超音波檢測,測得腫瘤直徑五點八公分,判斷疑為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瘤,十月十八日病人曾再急診,腫瘤直徑已增為七公分,因短期未改善且增大,術前重複檢查「並非常規」。院方則表示,張醫師已恪守專業知識,盡心盡力。
但專長巧克力囊腫的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蔡鴻德醫師指出,女性因生理變化可能形成功能性腫瘤,如黃體瘤,是排卵時形成的黃體,因內部出血堆積而成,會自行吸收消失,較有經驗的醫師,通常會等病患隔次經期後,觀察腫瘤是否消失,再做推斷。況且巧克力囊腫狀況惡劣須動刀時,術前通常會再照超音波確認,貿然動刀,不夠謹慎。
可諮詢第二家院所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君梅說,醫界看診時間普遍很短,若醫師過於自信、主觀易誤判,建議民眾面對重大手術時,應至少諮詢第二家院所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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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蘋果日報
小病醫成沒命!一向健康的中年男子傅仁貴,五年前只因腹痛到高市林進興醫院就診,大腸沒有腫瘤卻被誤診有顆如馬克杯大小的腫瘤,還貿然開刀切除,因麻醉不當造成傅男枉死。傅妻求償九百餘萬元,法院昨認定,醫師黃敦衍、楊志華草率誤診,麻醉醫師金良光麻醉不當,判三人及醫院須賠傅妻和子女共三百九十一萬元。
傅仁貴(四十四歲)妻子蔡英津昨氣憤說:「我丈夫只是像拉肚子腹痛的小病,還能騎車到醫院掛門診,醫院誤診害死一條命又不認錯,事後還聲請保全證據要求二度解剖,害我丈夫遺體冰了半年無法下葬。」她說:「五年來我被這件案子壓得喘不過氣,真的很不甘願他是這樣離開我跟孩子!我還要上訴。」
稱腫瘤大如馬克杯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痛批:「如果其他檢查都正常,醫師為什麼急著開刀?」她認為,絕不可能有電腦斷層照出腫瘤,解剖卻發現沒有的情況;本案如果不是誤診,就是拿錯病人的斷層掃描片,這兩個原因醫院都難辭其咎。
蔡英津提告表示,她丈夫傅仁貴身體一向健康,二○○六年一月十六日只因腹痛去林進興醫院求診,醫師黃敦衍觸診並做電腦斷層掃描,醫師楊志華判讀電腦斷層攝影片後診斷腹腔有一顆長、寬、高各約七、八、九公分的巨大腫瘤,要馬上開刀切除。
蔡女指控,醫師當天安排丈夫住院進行血液、癌胚抗原檢測,再做大腸鏡檢查,均無異常,但醫師仍說不開刀恐腫瘤破裂感染其他器官。十八日傅在手術麻醉後即休克,轉院兩周後不治,檢察官解剖發現他腹腔內根本沒腫瘤,因此控告黃敦衍、楊志華和麻醉醫師金良光、林進興業務過失致死。
高雄地檢署依醫審會鑑定認為醫師無過失,處分不起訴確定。但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後罕見不採醫審會鑑定結果,認為電腦斷層顯示傅的腫瘤大小如馬克杯,已有二十年經驗的醫師黃敦衍,在腫瘤如此巨大,其他檢查卻無癌症反應,應再作進一步診斷,但黃卻直接診斷應開刀切除,顯有過失。
麻醉師術前未訪視
另外,醫師金良光未在術前訪視病患,掌握病患當天身體狀況及麻醉風險;醫師楊志華無視病患曾動過腸部手術,僅依攝影片就判讀為腫瘤,均有草率的過失,昨判三人應與醫院共負賠償責任。
林進興醫院已歇業,當時醫院負責人前立委林進興說,若判定讞願賠;現任高雄四季台安醫院的金良光說,麻醉無不當,但願給補償金;現任台中林新醫院的黃敦衍說,將提上訴;現任高雄建佑醫院的楊志華連繫不上。高市衛生局說,此案刑事認定沒過失,即使民事判賠,也無法懲處被告醫師。
誤診致死 事件簿
.2006/01/16 傅仁貴左下腹痛求診,醫師黃敦衍從X光檢查發現傅左下腹有疑似腫瘤陰影。
.2006/01/17 傅再做血液、尿液及胃鏡、大腸鏡檢查結果均正常,但醫師告訴家屬電腦斷層有照出大腫瘤,須開刀切除。
.2006/01/18 傅中午進手術室,12:45麻醉、13:00休克、13:15電擊急救無效,轉送國軍802醫院。
.2006/02/03 傅因缺氧性腦病變合併中樞衰竭死亡,家屬告醫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
.2006/02/10 法醫剖驗傅腹腔無腫瘤,醫院要求二次剖驗。
.2006/06/30 第二次解剖相驗,無腫瘤。
.2007/09 林進興醫院歇業。
.2010/06/24 高雄地檢署三次調查皆依醫審會鑑定,認定醫師無過失,處分不起訴確定。
.2010/12/23 高雄地院民事庭認定醫師有過失,判賠391萬元。
資料來源:判決書
手術糾紛 因應之道
1.向醫院申請全本病歷,包括病程、就診、護理等紀錄及各項檢查報告。
2.若醫院拒給全本病歷,可向各地衛生局投訴。
3.若擔心病歷證據遭竄改、滅失,可在民、刑事起訴前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由法院強制扣得病歷。
4.拿到病歷後,請教其他醫生,多聽專家意見。
求助電話: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417659
資料來源:醫改會、《蘋果》資料室
接受手術注意事項
.了解手術內容,詢問2名以上醫師意見
.主動詢問手術治癒率、風險和併發症
.對麻醉藥品過敏或家族史者應告知醫師
.簽閱手術同意書,若意識不清可由親屬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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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李立法、羅欣貞/屏東
屏東縣一名72歲婦人本月初因咳嗽等不適就醫急診並住院,引流時約4公分長的刀片卡在體內,轉送高雄取出刀片,3天後過世,家屬無法接受;衛生局將啟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檢察官也將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依法處置。
婦人家屬表示,本月(7月)1日晚阿嬤因咳嗽身體不適,救護車就近送到國軍高雄總醫院屏東分院急診室,檢查發現肺積水,5日才開刀,不料醫護卻說刀片掉進體內夾不出來,轉送總院後,7日上午才送進開刀房取出刀片,接下來2天家人還能和病床上的阿嬤視訊,10日早上醫護卻打電通知說阿嬤情況不好,不久便撒手人寰,令人難以置信。
國軍屏東分院說明,患者1日診斷為心衰竭併右肋膜積水,4日電腦斷層發現右側肺炎合併膿胸與雙肺栓塞,5日放置引流管過程中,引流刀片意外卡於體內;轉送總院以內視鏡手術清理膿液,並將刀片順利取出,手術過程順利;然而患者10日上午病況惡化,死因為敗血性休克與右側肺壞死。
屏東縣衛生局11日指出,已經接獲反映,著手了解中,後續會啟動多元雙向醫療爭議處理機制;屏東地檢署則表示,檢察官將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並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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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趙容萱/台中即時報導
蕭姓國小女老師今年4月1日因胃食道逆流到台中太平一家診所接受胃鏡檢查時休克,緊急轉送醫院,在加護病房3天仍不治。家屬今天到診所拉著寫有「草菅人命!還五歲小孩一個媽媽」的白布條抗議,女老師的弟弟捧著女老師遺照出面表示,診所詹姓醫生事發後不聞不問,包括協調會因疫情延期3個月完全不當一回事,令家屬及親友無法接受並深感憤怒。家屬請了律師希望和解,醫師卻連協調會也不出面,希望醫師勇於面對,強調「絕對要討回公道」。
遭抗議的診所稍後在臉書發布新聞稿回應,針對蕭姓病患醫療糾紛,甚感遺憾,該診所診治及急救過程均依照醫療常規進行,並無任何違失。事發後,診所醫師前往蕭女士告別式會場致意,復前往衛生局調解;嗣後主動徵得蕭父同意,由診所聲請8月16日上午公所調解,當天醫師另有要診,經徵得蕭父同意,向公所請假,並改定9月調解期日,因此,診所本於誠意及理性解決事情,特此澄清。
女老師的弟弟表示,姊姊身後還留下一名5歲女兒,每晚都哭著找媽媽。第一次在台中市衛生局協調,家屬依照姐姐的薪資、女兒5歲到18歲的撫養經費,計算出1280萬元的求償金額,但對方卻只願意賠償80萬元,談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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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陳慰慈
有民眾預約今到三峽恩主公醫院施打疫苗,昨晚卻接到醫院簡訊緊急通知,要民眾今改至三峽清福醫院接種,恩主公醫院僅簡短回應,疫苗施打因有異動,改為清福醫院接種,請民眾依簡訊內容所指定時間地點進行接種。
對此,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位於鶯歌區永福宮接種站27日上午進行BNT疫苗接種作業時,疑似醫療作業疏失,以致有25位民眾遭施打「未經稀釋的疫苗原液」,這25位民眾目前觀察狀況正常,衛生局獲報後非常重視,立即要求負責施打的恩主公醫院啟動醫療關懷及監測,安排25位民眾診療檢查並尊重民眾意願住院觀察,進行為期一週的密切健康觀察,衛生局也著手展開調查,即日起停止恩主公醫院的疫苗施打作業,進行徹底檢討改善。
衛生局表示,這25位民眾均是透過中央疫苗預約平台預約接種BNT疫苗,14名女性、11名男性,年齡分布在18至65歲間,目前25人身體狀況僅有出現注射部位疼痛,並無出現異常或強烈副作用等不適反應,衛生局要求恩主公醫院立即安排他們到醫院接受檢查,提供住院觀察,若無意願住院,會每日密切關懷追蹤,持續觀察健康狀況,後續衛生局也會全力給予相關協助。
衛生局指出,恩主公醫院也因此事暫停疫苗施打服務一周,原本預約9月28日至10月1日四天於院內接種疫苗的800位民眾,移至清福醫院完成接種,另外兩處接種站也安排其他醫療團隊接手,協助原本已經預約疫苗的民眾完成接種,確保權益不會受損。
經衛生局初步調查,現場疑似將未稀釋的原液疫苗誤認為是殘劑疫苗而進行施打,針對這起醫療作業疏失,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即日起停止恩主公醫院疫苗施打作業一周進行懲處,衛生局也召集醫療專家學者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要求醫院加強人員訓練及落實所有環節,若無改善,最重可中止疫苗施打合約處分。同時也會通知各醫療院所,強化接種流程的確認機制,徹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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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WAN 記者:林淳芳
彰化基督教醫院(彰基)1名擔任志工17年的江姓婦人(75歲),去年因為腎積水前往彰基就診,王姓主治醫師在其體內裝入雙J管引流,卻引發江婦出現血尿等後遺症,家屬曾多次要求主治醫生另外檢查遭拒,由於病況未好轉,家屬帶著江婦轉往北部其他醫院才發現,早該移除的雙J管不但還在體內,膀胱內也出現大大小小腫瘤,醫生判定為「尿路上皮癌末期」,且癌細胞早已擴散全身。江婦家屬錄下她臨終前的控訴,表示彰基是她曾用愛付出的醫院,如今卻沒人願意幫忙,讓我感到很受傷。
江婦退休後,在彰基當了17年的志工,她熱心助人,時常在診間、病房探視病人、傳福音,也幫彰基拍過多支宣傳影片,只要醫院有需要,她總是義不容辭協助;甚至在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期間,很多志工避之唯恐不及,她仍堅持去彰基服務許多對醫院不熟悉的病患,常常在醫院外面一站就是好幾個鐘頭,忙到沒空吃喝,甚至沒時間去上廁所。
江婦的小女兒表示,母親在彰基求診期間,家人們不只一次要她到其他醫院求診,或是尋求其他途徑,但江婦始終不肯,只是因為她信任彰基,因此即便自去年9月到今年1月,江婦因病進出彰基多達11次,除了王姓主治醫師,江家還求助過彰基另外2位泌尿科醫師,但沒人願意認真幫助她。
「我相信彰基,因為彰基是上帝的醫院,也是我服事志工17年的地方。」江婦平常朗朗上口的口頭禪,也隨著對彰基的失望漸漸消失,江婦在臨終前,用盡全身力氣,控訴這間她曾經最愛的第2個家:「我很受傷,受傷的不是因為我的身體,而是彰基是一間上帝神愛世人所設立的醫院,創辦人蘭大衛從英國來台灣設立醫院,為了我們中部人這麼努力,用愛來愛我們、醫療我們,但為什麼醫療體系走位了?我不曉得之前有沒有人像我這樣受過傷?我不知道,之後還會不會有人像我這樣受傷?」
彰基公關郭芳智對此坦承,醫院確實有疏失,他表示許姓醫師開刀時,因為將病歷記載錯誤,才會讓家屬及王姓主治醫師認為雙J管已拆除。但許醫師術後有跟家屬告知無法移除,可能因為告知時間是在半夜,家屬沒聽清楚,才導致誤會產生。事發後,彰基也有派員去探望江女士,關心她的病情,也針對病歷筆誤開了數次會議,未來會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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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
沈姓男子五年前到診所做健康檢查,醫師未從胸部X光片發現他肺部有腫瘤,三個月後沈因肺癌病逝。家屬認為診所、醫師判讀錯誤,導致沈延誤治療,向診所及兩位醫師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其他醫院鑑定,認定健檢診所及兩醫師誤判,判診所與兩名醫師應賠償沈的家人共三四二萬餘元,可上訴。
家屬主張,沈男於二○一四年十月廿八日到一專門健檢的診所做健檢,胸部X光檢查報告只記載主動脈彎曲,沒有異常,但兩個月後就因胸部肋膜積水住院治療,並查出胸部有顆七點四公分大腫瘤,且已擴散至他處,隔年一月就因肺癌病逝。
家屬事後調閱健檢的胸部X光片,轉請其他醫院判讀,醫師認為依當時X光片已可看出肺部病灶,右胸疑有一處二至二點五公分的異常,有必要進一步檢查;家屬認為健檢診所醫師對X光片判讀錯誤,導致沈延誤治療、喪失存活機會,向診所和醫師提告求償。
診所抗辯,沈第一次到長庚醫院檢查也沒診斷出癌症,事隔兩天再做檢查才發現是「轉移癌」,已是癌症第四期,縱使健檢發現病灶,也不影響存活率;沈健檢前自行填寫沒有咳嗽症狀,顯示沒有肺癌徵兆。且和信醫院鑑定結果只懷疑有異常,卻未說明是否為肺部腫瘤,或腫瘤是否已第四期。
判決指出,根據和信醫院的鑑定結果,從健檢X光片可看出右胸近肺門處疑有異常,有必要繼續以X光或電腦斷層做進一步檢查等,足證X光片可檢查出沈的病灶,且足以讓醫師判讀,但陳姓、劉姓醫師卻誤判,不符臨床醫療水準及醫療常規。
法官認為,沈因為醫師的誤判,以為一切正常,沒有進一步檢查,把握及早治療時機,若非醫師的過失,沈必然會進一步檢查,不至於等到二個月後才發現腫塊,認定沈未能及早就醫和醫師錯誤判讀有因果關係,判診所、陳姓和劉姓醫師應連帶賠償沈妻一三四萬餘元、兒子一○八萬餘元、母親九十九萬餘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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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謝恩得
嘉義縣新港鄉何姓男子今年9月間到嘉義基督教醫院就診,病癒後,10月11日下午何男在醫院洗腎後就要出院,不料洗腎時,何男突然發生心血管疾病,急救後不幸往生。
家屬說何男往常洗腎都沒事,在醫院治療後也是院方說治癒可出院,怎麼好端端的人就突然過世,家屬認為院方有醫療疏失,醫護人員未即時發現,質疑醫療過程疑點重重,且院方曾和家屬協調,家屬因治喪期間不方便談論,但何男出殯後,院方卻不理不睬拒不賠償。
家屬今天由新港鄉長林茂盛和多位村長、鄉親陪同,前往醫院舉白布條抗議,要求院方出面處理以慰亡者在天之靈,如果院方仍拒不處理,後續將有更激烈抗議動作,每隔二週至三週必至醫院抗議。
嘉義基督教醫院表示,病人何先生是長期血液透析與糖尿病患者,9月20日因發燒到醫院急診住院,經診斷為壞死性筋膜炎並接受外科手術治療,術後進步穩定,10月11日下午何先生在進行例行性血液透析,因拒綁血壓監控壓脈帶,由護理人員定時手工量測血壓,血液透析期間多次量測皆為正常且病人並無異狀。
當天下午3點半主治醫師查房並與病人交談,3點50分當時血壓、心跳測量正常且可互動,4點08分護理人員發現病人突發意識改變休克,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急救,但病情仍急轉直下,下午5點半家屬決定放棄急救並辦理離院,研判為心血管突發性疾病。
至於家屬指控何男過世前,醫護人員未在場,跑去忙醫院評鑑,且沒有依規定量血壓心跳。院方說明調閱監視器並訪談鄰床病人,都證實醫護人員未離開,且都規定測量血壓心跳,且當天並非評鑑該科。
院方表示,醫學文獻紀載與臨床實務經驗皆顯示,心血管突發疾病為血液透析病人最重要的死亡原因。 事件發生後,醫院團隊多次與家屬溝通說明已善盡醫療照護責任,如家屬仍有疑慮可經由公正第三方或尋求司法途徑協助,醫院仍會持續與家屬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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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黃哲民/台北
緯來電視台前製作人徐治平8年前因胸部悶痛,到內湖國泰診所急診,聽從醫師巫慶仁囑咐搭計程車轉診國泰總院,途中疑因急性心肌梗塞不治,家屬提告求償800萬元,一審指醫師有過失,醫院有連帶責任,判應賠共308萬餘元,但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徐男死因無法確認為心肌梗塞,醫師處置無過失,逆轉改判家屬敗訴,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38歲)於2009年4月14日傍晚6時許,在公司感覺胸部悶痛,由一位同事陪同就近走到內湖國泰診所掛急診,巫男見徐男狀況不好,讓徐男插隊做心電圖等檢查,但找不出原因。
巫男告知診所設備不足,加上當時正逢下班尖峰時刻,若等候安排救護車很花時間,建議徐男自行搭計程車去國泰醫院總院。徐聽從囑咐,跟同事攔搭小黃,不料徐在半途突然抽搐失去意識,抵達國泰總院時已不治。
徐妻與當時僅8歲的獨子提告,主張徐男就診時症狀符合心肌梗塞特徵,巫男為徐男填寫的就診病歷與轉診單,也出現急性心肌梗塞的英文縮寫「AMI」字樣,代表巫男就算不確定,至少已懷疑徐男可能心肌梗塞。
徐妻認為,醫師若受限於設備或人力不足,至少應對病況危急的患者給予適當急救再轉診,並提供必要的運輸工具、救護人員與維生藥品設備,同時對患者或家屬說明轉診風險,但巫男僅輕率囑咐徐男自行搭計程車轉診,疏忽半途發病風險,要求內湖國泰診所應依僱用人身分,為巫男的過失連帶賠償她們母子共800萬元。
院方和巫男均抗辯徐男當時症狀不符合心肌梗塞特徵,也未經解剖確認,縱然確因心肌梗塞死亡,但巫男有開立硝酸甘油舌下錠給徐服用,並連繫轉診事宜,建議搭計程車更是考量當時交通狀況,由徐自行選擇,巫男醫療處置無疏失。
一審採納徐妻主張,判院方與巫男連帶賠償共308萬餘元,上訴高院審理2年半,法官認為現有資料,不足以佐證巫男當時已診斷或臆斷徐男心肌梗塞發作,且徐男生前無心血管病史,胸悶症狀在巫男為他檢查期間已緩和,巫男無從預見徐會在轉診途中急速惡化。
高院指出,依監視畫面計算,徐從內湖國泰診所搭車15分鐘抵達國泰總院,若當時就近轉診內湖三軍總醫院,車程時間差不多,至於安排救護車運送,會否因為配備救護人員與器材而避免徐男發病喪生,醫審會認為無從推測。
高院認為,徐男去世4天就火化,為其開立死亡證明的醫師證稱,在死因欄填載心肌梗塞是配合家屬的要求,而非解剖或病理檢驗,據此改判徐妻和徐子全部敗訴,醫院與巫男免賠,可上訴。巫男另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去年獲判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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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
一名41歲婦女因經期不規則、異常出血,一名長庚醫院醫師未確認是否懷孕,就以子宮鏡檢查,未料婦女竟早產。長庚醫院今天承認疏失,已向患者道歉。
據聯合晚報報導,長庚醫院內部最近流傳一封「長庚醫院可以要我噤聲,但不能要我扭曲良知,更不能要泯滅天良」公開信,控訴長期以來,該院婦科醫師為求業績,偽造病況過度醫療,強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醫療,將子宮鏡當成牟利的行銷工具,有女性員工因此早產。
長庚紀念醫院發言人黃璟隆下午受訪時表示,這名41歲婦女是林口長庚醫院員工,她近2年都有月經不規則狀況,一年只來1到3次,有時候會有陰道出血。她今年1月來看診,當時醫師判斷可能是子宮內膜病變,以子宮腔鏡檢查,當時沒有發現問題,且婦人也沒有懷孕,醫師就先開藥。
黃璟隆說,婦人今年8月8日又再度因月經不順、陰道出血來看診,因她有服用避孕藥紀錄,且加上身材有點胖,醫師當時沒有先確認是否懷孕,仍懷疑患者可能是子宮內膜病變,再一次安排子宮鏡檢查,檢查發現疑似血管增生,又再安排8月23日手術。
不過,黃璟隆表示,這名婦女23日到了開刀房,還沒開始手術,就已經早產,推測懷孕已23週。早產不排除跟先前做過子宮鏡檢查有關,醫師也坦承疏失,沒有執行懷孕確認,也已向婦女及其丈夫道歉,並取得諒解。
黃璟隆說,子宮鏡是診斷子宮內膜病變的重要工具,當時是因婦女經期真的很不規律,加上身型圓潤,醫師有口頭詢問她「是否懷孕」,婦女也不清楚。
婦女在8月8日的子宮鏡檢查,沒有發現懷孕;黃璟隆說,因子宮鏡視野有限,且確認懷孕還是以驗尿和超音波比較準。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也說,子宮鏡不會使用在孕婦身上,連他也沒用子宮鏡看過孕婦的子宮,推測該名長庚醫師不知道原來懷孕的子宮長這樣,才會下了「疑似血管增生」的診斷,並安排手術。
至於是否有子宮鏡濫用狀況,黃璟隆表示,「不會啦!」醫院不會鼓勵任何自費檢查或治療,除非符合適應症,不會有濫用。
長庚醫院下午也發布聲明指出,目前這名醫師已遭停權處分,將重新接受子宮鏡檢查教育訓練,經複審無誤才能再為病患執行檢查作業。
長庚聲明表示,醫院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婦產科所有子宮鏡病例逐案審查,目前進行審查的各案都符合檢查適應症。另半年內執行多次子宮鏡檢查個案,多為保留生育力的子宮內粘連、不孕、子宮內膜癌等困難個案療程,多次處理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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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鐘武達
護士,你累了嗎?1名患有多重慢性病的87歲許姓老翁,上月在員林市1家養護中心感覺不適轉院,轉院時兒子才查覺他手圈上的名條赫然寫的是另名老人的名字,接著老翁本月辭世,引發一場醫療糾紛。
這場爭端,院方解釋是護士誤植鄰床病患名條,承認有「行政疏失」,但強調並未給錯藥,且已對護士進行懲處。彰化縣衛生局則表示,家屬是否要由衛生局調處或訴訟尚未決定,不過,醫院未做到「三讀五對」違反醫療法,將予以行政處分。
許翁的親屬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控,老翁上月住進員林市1家醫院附設的養護中心,2天後就直說不舒服吵著要回家,當時院方聲稱老人是在撒嬌,但5天後,老人狀況越是不對勁決定轉到彰化醫院。結果,彰化醫院護士核對身分時,許子才赫然發現,之前養護中心在許翁手腕貼的名條竟然是他人。
許子強烈質疑養護中心貼錯名條,可能也給錯藥,是釀成許翁死亡 ,要求醫院與衛生單位交代清楚。
遭控醫院指出,許翁3月7日入院,症狀有充血性心臟衰竭合併肺積水、意識清楚,但有一定的生命危險。護理人員3月10日為他擦澡時,擔心手圈上的名條遇水糊掉,於是撕下重貼,不料誤抽錯鄰床陳姓患者的名條。但強調,給藥時,仍然核對床頭卡,且當時許翁意識清楚,許翁與陳姓患者都沒有給錯藥。許翁的死因,將尊重有關單位的調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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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非凡主播呂佳宜今早在臉書泣訴懷孕卻讓胎兒不保,中午於臉書PO出老公的陳情書,指看診的診所醫師誤診,表示已循正規管道尋求協助、要求賠償。診所醫師下午於臉書回應,指難道呂佳宜先前要求金錢賠償被拒,任意汙衊專業,並表達她公開此事造成媒體報導的不滿。由於涉及醫療糾紛,引發討論。
呂佳宜中午在臉書PO出老公的陳情書,指出有告知知名婦產科診所「禾馨民權婦幼醫院」的蘇怡寧醫師,有破水感覺,但醫師連兩週判斷是分泌物,並告知羊水少是胎兒腎臟有問題,要她回家等小孩掉下來。陳情書指出,後來轉往長庚醫學中心,確定是破水,但已錯失醫療時機,破水也引發感染,判定呂佳宜不得不將胎兒引產。
蘇怡寧醫師下午近3點於臉書回應此事,對於呂佳宜失去孩子感到抱歉,並強調基於隱私,無法也不願意討論她的健康狀況。但蘇怡寧對於呂佳宜的說法也相當不滿,「根據您自己的臉書記載,我絕對是世界上第一個,最早就告訴你胎兒有問題癒後非常不良的醫師,竟然還睜眼說瞎話說我誤診?這世界上還有公理嗎?」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不曉得有任何的理由,您可以這樣任意誣蔑我們的專業。」蘇怡寧質疑,難道和先前要求金錢賠償被拒,就可以任意這麼做?蘇怡寧對於呂佳宜公開此事相當不滿,表示無法諒解,「您恣意利用媒體人的特權,在各式媒體上放話混淆視聽,這才是最令人髮指的。」
對於蘇怡寧的說法,據《蘋果》報導,呂佳宜透過非凡公關表示她連一塊錢都沒有說過,請蘇醫師提出索求金錢賠償的證據。目前院方暫無法給出回應,正緊急召開內部會議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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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4 蘋果日報 劉榮輝、王智勇、王志弘╱台南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又鬧醫療糾紛。台北羅姓婦人半月前讓趙建銘做脊椎融合手術,疑意外戳破脊椎動脈出現大出血,轉送奇美醫院急救撿回一條命,羅婦親友指趙建銘術後對羅婦不聞不問,也沒道歉,令家屬無法接受,決定要討回公道。
疑戳破動脈大出血
羅婦女婿洪宗泯昨透過電話表示,岳母本月9日到新樓醫院麻豆分院讓趙建銘動手術,趙建銘手術前跟岳母說,是小手術,1個多小時就結束,沒想到手術做了4小時,還出現大出血,趙指岳母血壓不穩,轉送加護病房,到晚上才改口說她肚子裡都是血,岳母轉送奇美醫院急救8小時才撿回一命,後來才知道是趙建銘戳破脊椎動脈造成大出血。
洪宗泯並指,趙建銘術後未道歉,只派弟弟趙建勳到醫院探視。
趙建勳昨代哥哥回應:「相信哥哥絕不會講手術沒風險!」哥哥因門診、手術很忙,才由他代表前往致意,若病患和家屬有需要,他和哥哥都很樂意協助。
新樓醫院麻豆分院醫療部長楊柏常說,羅婦因坐骨神經痛和下背疼痛前來就診,術前病患簽下手術風險同意書,院方有紀錄可查,手術中出血應是手術併發症。
院方指應是併發症
楊柏常表示,趙建銘跟院方講只是出血,未說明是割破動脈。不過他說,羅婦家屬僅到醫院調閱病歷資料,未提異議,醫院也無從調查,若病患提出質疑,院方會召開醫療品質檢討會,調查趙醫師有無疏失。
台南衛生局醫事科長韓佩軒昨指出,當事人未向衛生局投訴,無法確認趙建銘是否有疏失。
趙建銘歷年醫療糾紛
2013/01
羅姓婦人到麻豆新樓醫院由趙建銘進行脊椎融合手術,婦人後腹腔大量出血,差點喪命,隨後轉送永康奇美醫院急救,事後趙派弟弟慰問,並未出面
2008/02
82歲陳姓男病患到新樓醫院求診,經趙建銘進行脊椎減壓手術,術後因急性腎衰竭致下肢癱瘓。趙否認醫療疏失,家屬不滿向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但調解不成立
2004/10
84歲柯姓女病患在台北醫院進行腰椎手術後2個月猝死,家屬質疑趙建銘未評估柯婦病史,8天內做2次手術,提告業務過失致死。趙指柯死於心室顫動,2007年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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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蘋果日報 徐養齡╱新竹
新竹縣一名婦人十一年前到新竹空軍醫院割盲腸,由外科醫師張世棟手術後,止血紗布竟留在她肚中,讓她長年腰腿疼痛,直到今年到他院求診才發現「病因」。婦人氣憤說:「太離譜!還好我命大!」向院方求償兩百四十萬元賠償金,但兩次協調後沒有共識,她決定控告張世棟業務過失傷害罪。
體內殘留肉芽腫
新竹空軍醫院行政主任吳家凱昨說,婦人曾惠娘腹中發現疑為紗布被人體吸收後,以線狀殘留的「肉芽腫」,醫師確有醫療疏失嫌疑,但因止血紗布在手術後由護士負責清點,而該護士已離職,院方將負起責任。
而院長及醫師都親自致歉,但院方認為求償金額太高,尊重曾婦訴諸司法的意願。
五十三歲的曾惠娘原在竹科任技術員,十一年前接受手術後,終日感覺腰部、腿部疼痛,遍尋中西醫求診仍無法根治,致她長期請假丟了工作。
院方僅願賠5.5萬
今年十月曾婦因腿痛,赴新竹台大醫院看骨科,醫師安排曾婦照X光片,發現其右腹部有明顯異物,位置與開盲腸時相同,曾婦聽了大驚,拿X光片找張世棟理論,張坦承有疏失,安排她十一月初免費開刀。
曾婦經手術後已無大礙,但對張的手術疏失,仍感到忿忿不平,痛批害她痛苦十一年,卻僅在她住院時口頭道歉,誠意不足。
她因腰痛無法久站,十年來工作就換了十次,醫療支出、精神損失難估,向院方求償兩百四十萬元,但院方僅提出五萬五千元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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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自由時報 吳仁捷/新北
板橋一對夫妻結婚2年多後喜獲麟兒,才出生5天的嬰兒,送到新北市板橋區一間婦產科檢查黃疸,5天後,夫妻竟接到婦產科通知,嬰兒失去呼吸心跳噩耗,轉院仍回天乏術;父母質疑婦產科有疏失,檢警目前仍待解剖,釐清死因及是否構成醫療疏失。
34歲林姓夫妻昨投訴媒體,指本月18日驗出黃疸指數已正常,沒想到診所19日持續照光,昨追問婦產科醫師時,醫師說17日他不清楚嬰兒送進照光室,推稱護理人員沒告知,而診所護理師則說,醫護團隊已盡全力照顧這名嬰兒。
海山警分局說,已報請檢方,近日將解剖釐清嬰兒死因,目前無法斷定是否為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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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7 中國時報 鄧木卿/台中
台中市八十六歲蔡姓失智老阿嬤,一月間身體虛弱,送進署立豐原醫院只想打一劑營養針,結果,醫師竟讓阿嬤一次吞下兩百公絲的鎮定劑,遠超出平日劑量八倍,害得阿嬤昏睡十一天,最後因吸入性肺炎不治,家人昨天泣訴醫師冷血,連個道歉、上香都沒有。
立法委員何欣純氣憤地說,近三年來,她統計全台署立醫院醫療糾紛案件,台中醫院五十三件,豐原醫院十七件,顯見一般民眾一直無法得到公平完善的醫療對待,她要求衛生署嚴加督導、改善,否則就刪預算。
阿嬤的女兒蔡小姐說,媽媽一月十五日晚上住院,隔天中午先吃下胃藥,晚上再吃醫師開立的鎮定劑(思樂康膜衣錠),不料吃完後,媽媽就昏死過去,直到第三天,叫也叫不醒,媽媽中途曾有嘔吐、氣喘現象,但醫護人員都未處理,導致喪失搶救先機。
蔡小姐說,媽媽以前一天吃廿五公絲的鎮定劑,如今卻是一次吞下兩百公絲,劑量明顯高達八倍,這才導致媽媽昏死。更可惡的是,院方不但說詞含糊不清,更不道歉、不來上香,召開三次協調會,都沒有誠意解決,家屬並不要賠償,只要求一個公道。
副院長陳俊烈表示,蔡老太太一月十五日因嘔吐、腹脹就診,初步診斷為肝硬化及腹水,建議住院治療,患者胃部有阻塞情形,疑似有腫瘤,建議放置鼻胃管以避免嘔吐,但家屬不忍患者痛苦而拒絕,值班醫師覺得患者躁動不安,雖然曾使用過鎮定劑,但可能是鎮定劑不足,因而增加劑量。
陳俊烈說,對於劑量增加八倍的問題,他認為都符合醫療常規,也都在安全劑量範圍,處置並無疏失,對於蔡老太太的死,院方甚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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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蘋果日報 台中
「看著女兒手背的傷口,我也疼得直掉淚!」呂太太控訴九個月大的女兒在署立台中醫院住院期間,左右手都發生點滴針頭漏針,應注入血管的藥劑誤打進皮膚組織,造成左手背嚴重潰爛須植皮治療,女兒目前須著壓力衣手套,日後還得做長期復健,她淚控醫護人員疏失。對此,台中醫院則解釋,可能是女嬰體質特殊,才會接連發生漏針情形,願合理賠償。
對於本案,近來極力推廣病人安全的詹廖明義醫師表示,此類糾紛相當多,關鍵在護理人員的經驗,以本案來說,可能就和護理人員經驗不足有關。
小手化膿傷口綠
台中呂太太抱怨,一月三十日九個月大女兒因罹患B型流感,在署立台中醫院住院五天治療,二月四日上午她替女兒辦理出院,發現女兒左手背因點滴針頭漏針,造成手臂腫脹、手掌僵硬,小兒科醫師當時請她回去自行用黃藥水濕敷即可,不料她返家時發現女兒手背傷口處突冒出大顆水泡,她火速趕回醫院治療。
呂太太回想指出,「治療期間女兒左手傷口先惡化變黑,再化膿變綠,整個小手又腫又痛。」醫護人員換從女兒右手背施打點滴,不久女兒因疼痛大哭,她驚覺右手背也開始紅腫,質疑又漏針,護理人員原稱沒問題,經重新檢查承認漏針,幸及早發現傷勢較輕。
辯體質特殊所致
呂太太不滿指出,當時台中醫院的一名整形外科醫師還樂觀表示不會留疤痕,原定二月十一日要她辦理出院,但因女兒傷口惡化,須用頭皮進行植皮,她憤而拒絕出院,因擔心女兒傷勢,經常詢問這名醫師治療情況,還被反譏「賠錢了事就好」,她氣到轉院治療。
署立台中醫院副院長黃元德表示,女嬰接連發生漏針情形,研判是女嬰體質特殊容易過敏所致,非疏失,針對此事院方會在合理範圍進行賠償,也盼女嬰早日康復。至於家屬質疑醫師言語不當,他指應為溝通誤會。
不過呂太太哭訴,事發至今院方從未對她說過是女兒體質問題,面對媒體卻給出這種說法,根本是推托之詞。
可向衛生局申訴
台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表示,臨床上常見漏針情形,造成女嬰手背潰爛的因素很多,目前難以判斷,建議傷患家屬可向該局申訴協商,傳真電話:(04)25278953。至於院方與家屬溝通的態度問題,如有不當,會要求院方改進。
醫療糾紛自保之道
1.先拍照存證
2.申請相關病歷及護理資料,以便保留證據
3.盡速另行求診,取得診斷證明
●申訴管道:
1.各地衛生單位
2.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3.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4.《蘋果》爆料投訴專線:0809-0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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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0 蘋果日報
台中一名年僅5歲男童前天由母親陪同到博愛外科醫院割包皮,沒想到全身麻醉術後一覺不醒,搶救轉院仍不治。父母哭喊:「三分鐘的小手術怎會奪走一條小生命?」怒對麻醉、動刀的兩名醫師提告。
動刀醫師林鼎淯指出,男童有先天性心臟病與氣喘病史,術前曾做檢查,並與麻醉醫師評估可行才動刀,手術過程平穩,「不知道為何男童會身體不適發病,我很難過、也很遺憾」、「我會面對,絕不逃避」。至於有無告知家屬有先天性疾病動刀的風險,林鼎淯手機有通但未接,《蘋果》以簡訊詢問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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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聯合報 陳俐君、陳惠惠/台北
五歲男童動包皮手術,再也沒醒過來。泌尿科醫師表示,除非是包皮過長導致反覆性感染,否則不鼓勵割包皮;尤其是學齡前幼童割包皮,須全身麻醉,最好多評估。
台北榮總兒童外科主任錢大維說,因發炎、感染等醫療原因需割包皮者,不超過百分之十五,多數人其實不必割包皮。
林口長庚醫院泌尿外科主治醫師黃世聰指出,台灣多數男嬰有包皮過長問題,有家長擔心堆積包皮垢,引發發炎、尿道感染等問題,讓孩子一出生就割包皮。
錢大維分析,國外較多人割包皮,往往是基於宗教因素或社會觀念,「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沒必要割包皮」。
新生兒不懂恐懼,不會亂動、亂踢,割包皮時不必全身麻醉;五歲男童則不然,因要全身麻醉,手術風險相對較高。
錢大維說,割包皮本身不是什麼大手術,少見嚴重併發症,以北榮為例,術後不需住院,不過,麻醉難免有風險,可能有惡性高溫,或麻醉後醒不過來,但是,極少人會碰到這種情況,風險約萬分之一。
錢大維說,幼稚園大班到小學一、二年級幼童,是比較尷尬的年齡,這時候包皮打開,比較容易感染。
但是,泌尿科醫師指出,就算包皮太長,只要沒發炎就不必割,除非是反覆嚴重感染、發炎,才需考慮要不要割包皮,否則洗澡的時候多泡溫水,以抗生素藥膏治療亦可,「若非必要,不要亂割包皮」。
黃世聰也建議,若孩子的包皮沒有感染、發炎的問題,不妨等到青春期後再考慮,這時不但只要局部麻醉即可;陰莖已發育完全,該割多少也較能精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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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 TVBS
今年9月,台中一名6歲小弟弟,在阿嬤陪同下,到診所看牙齒,沒想到打完麻醉藥之後,竟然停止心跳,出現休克的症狀,雖然牙醫師立刻急救,並且打電話給119,男童送醫後,仍然不治;家屬透過立委舉辦記者會,痛批診所有疏失,事後也沒有誠意和解,面對家屬指控,今天診所休診,無法取得聯繫。
余小弟的媽媽,想到寶貝兒子因為看牙醫斷送性命,情緒非常激動。男童媽媽:「為了看牙科而死掉,而且醫生還不聞不問。」
一條6歲大的小生命,來不及長大,雙胞胎姊姊也非常想念弟弟,小弟弟生長在單親家庭,從小由阿嬤帶大,一家人都非常不捨,阿嬤說,意外發生當天,她陪著孫子第5次回診看牙醫,卻在打完麻醉後,突然休克。
男童阿嬤:「他(醫生)就趕快來急救,送到醫院的時候,孫子在診所的時候,就沒有呼吸了。」
雖然牙醫診所的醫師陪同到院,事後卻沒有對家屬表示任何的關心。立委鄭麗文:「孩子死掉了,他有說什麼嗎?」男童阿嬤:「沒有啦,都沒有說。」
家屬非常氣憤,質疑診所醫療不當,並且事後原本要談和解,卻沒有下文,目前衛生局已經介入調查,遺體相驗病歷書上面寫著,男童過去的病史,有腦性麻痺,並且指出男童看完牙醫到院前,就已經失去呼吸心跳,將等相驗報告出來後,釐清死因,給余小弟跟他的家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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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華視
又傳出醫療糾紛,台中有個張先生,日前騎單車摔車,送醫治療後,醫師幫他照X光,還說沒有內傷骨折要他放心回家,可是回家後他卻痛到無法起床,後來到其他醫院檢查,才發現他有四根肋骨都斷掉了,但第一位醫生卻沒有發現。
張先生不能自己臥床得由家人攙扶著,動作也不能太大,因為一出力他就會痛。會這麼痛是因為他騎腳踏車摔倒,受傷送醫治療,不過第一時間卻沒有診斷出來,肋骨斷了,醫師為他包紮外傷後就回家休養,沒想到胸口卻越來越痛,痛到不能走路也無法自己上下床,緊急再到另一家醫院檢查,赫然發現肋骨竟然斷了四根。
張先生越想越氣,因為第一時間送醫,醫師診斷證明書上頭明明就寫著無骨折。但他到第二家醫院照X光,卻看到了肋骨斷裂,醫院回應是當時照射X光時,張先生是躺著拍攝的角度看不出來才會誤診,不過這樣的疏失卻有可能害張先生氣胸內出血,幸好及時發現才沒有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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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蘋果日報 沈能元╱台北
臺安醫院驚爆醫師接生後,留置止血紗布在產婦陰道的離譜事件。三十三歲的馬太太上月在臺安醫院自然產下一名女嬰,但會陰部持續疼痛,產後六天回院急診,才發現陰道內還殘留止血紗布,造成陰道發炎。對此,婦產科醫師表示,止血紗布若久滯陰道,有可能引發骨盆腔發炎,導致不孕。
位於北市的臺安醫院以婦產科專業聞名,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妻子曾馨瑩還曾在此產檢,但在此生產的馬太太卻飽受折騰。
陰道發炎產婦忍痛
馬太太昨受訪時表示,上月十三日臺安由婦產科主治醫師黃旭光接生,但產後她會陰部持續劇痛,十六日出院返家,會陰部疼痛沒改善,下體還流出咖啡色分泌物,發出惡臭。
馬太太說,出院時,黃旭光安排她十月二十六日回診,但十九日她痛到受不了,到臺安掛急診,躺上檢查台,值班醫師馬上說:「怎麼有塊紗布在陰道?」隨後夾出一塊止血紗布,且診斷她陰道已發炎。
隔天馬太太回臺安醫院申請病歷證明,遇到黃旭光,她追問:「你是不是忘記(陰道)裡面有紗布。」黃沒道歉,還回:「忘不忘記都有可能發生……放一個月是有可能的。」馬太太氣憤說,黃旭光沒一句道歉,她擔心經此感染後會不孕,沒法生第二胎。
開業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說,自然產女性會陰部會有撕裂傷,可能需止血紗布止血,但當紗布吸滿血後,易形成類似血塊物體,有時醫師會誤判沒取出,因此醫師應提醒護士清點止血紗布數量,待傷口沒出血後就應取出,最長應只放置一天或要換紗布。
院方:有要求回診
《蘋果》記者昨未能取得黃旭光回應,黃的主管、臺安醫院婦產部主任陳思銘說,黃旭光有要求馬太太回診,未不理會,也願進行後續醫療,但馬太太不能接受;並指院方已檢討、重新擬定手術作業流程,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提醒患者注意傷口
醫療團體、民間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昨說,醫師要放止血紗布在患者體內時,應先告知患者,讓患者能隨時注意傷口變化。
一名不願具名的婦產科醫師說,手術後將止血紗布遺留在患者體內就是不對,止血紗布吸滿血後,易滋生細菌,造成陰道發炎,嚴重時骨盆腔內子宮、卵巢、輸卵管都可能感染、導致不孕。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說,已接獲此申訴案,會進行調查。對醫師可能涉及的罰責,她只說現階段對誰是誰非無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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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6 中央社 龍瑞雲台北
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今天在台北榮民總醫院舉行眼科醫學會,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部主治醫師黃偉成發表因施打玻尿酸不慎,造成中心視網膜動脈阻塞導致眼盲案例。
黃偉成表示,一名40多歲婦人,今年2月在醫美診所接受玻尿酸隆山根,但注射後不到30分鐘,還未離開診所眼睛就突然看不到,送醫診斷為典型中心視網膜動脈阻塞,左眼因此全盲。
黃偉成表示,眼球內血管和臉部血管有些會相通,注射時可能針尖直接刺到血管,沒有反抽造成血管逆流導致阻塞,這就像腦血管阻塞會造成腦中風一樣,中心視網膜動脈阻塞可稱為眼中風。
黃偉成表示,雖然玻尿酸在3至6個月內會主動代謝,但眼睛已缺氧死亡,因此眼睛視力也無法再恢復,這在台灣是首次發生,國外曾發生,不過很多是因自體脂肪移植造成眼睛損傷個案。
黃偉成表示,「這是可以避免的。」注射時有很多注意事項,應隨時小心的確認有無進入血管,例如,反抽確認有無回血,另外還有注射的力量、位置、注射技巧等,而不是隨意打入臉部。
他提醒民眾,應找合格醫師正確使用玻尿酸,就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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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聯合報 沈旭凱/基隆
基隆市兩名分別有躁鬱症及高血壓病史的男子,日前各自在診所打針後不治,家屬昨向市衛生局陳情,希望查出死因;衛生局表示,檢察官已查扣診所病歷,並會同法醫解剖遺體,待報告出爐才能釐清死因。
據了解,30歲黃姓男子8日因感冒到祥豐街某診所打點滴後回家,突陷入昏迷,家人將他送到署立基隆醫院急救仍不治。另曾擔任里長的54歲張姓男子,9月30日因腰部痠痛到新豐街某診所打針,突感身體不適,診所叫救護車將他送往三總基隆分院急救,仍回天乏術。
市議員韓良圻昨天陪同兩起醫療糾紛的家屬,到基隆市衛生局陳情,希望衛生局為死者主持公道。兩家診所對家屬控訴,則以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願多作回應。
基隆市衛生局秘書杜雅惠表示,昨天已派員稽查這兩家診所,初步沒有發現違規情形;確實死因要等檢方解剖報告出爐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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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某婦兒科診所遭投訴,指日前一名護理師餵食四個月大的女嬰「口服輪狀病毒疫苗」時,玻璃針劑
掉地上破裂,但護理師撿起後仍繼續餵食,致玻璃碎片掉入女嬰口內,幸家長發現立即取出,未造成傷害。嘉義市衛生局昨派員查察確有疏失,將對護理師處以停業處分,診所也因督導不周,最高可罰二十五萬元。
碎片掉口中 幸被父親發現
衛生局調查,三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左右,家長帶著這名四個月大的女嬰到該診所接種自費輪狀病毒疫苗,該護理師在注射室為女嬰餵食疫苗時弄掉針劑,玻璃針劑上方破裂,但護理師撿起後仍繼續餵食,約一公分玻璃碎片掉入女嬰口內,女嬰父親發現,立即將玻璃碎片取出。
提供女嬰一年免掛號費
女嬰經X光檢查食道及胃部,未發現玻璃碎片及出血情況,家長指診所及護理人員顯有疏失,處理態度卻消極,提出抗議後,診所開具一張單據,提供女嬰未來一年就醫免掛號費,讓家長無法接受。
診所督導不周 最重罰25萬
衛生局醫政科長王鳳玉指出,口服輪狀病毒疫苗為液體具黏稠性,掉地上後,針劑玻璃不論有無破碎,已受污染,不能再重新餵食。該護理師未依標準作業流程執行,違反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五條,將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該診所督導不周,觸犯醫療法第五十七條,將開罰五萬至二十五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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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葉永騫/屏東
屏東縣霧台衛生所疫苗出包,疑因人為管控不當,造成COVID-19疫苗冷運冷藏運送過程出問題,導致有46位民眾接種到有效力疑慮的疫苗,衛生局獲報立刻下令禁打封存,對46位民眾即時啟動健康關懷14天及視健康狀況提供醫療協助。
屏東縣衛生局說明,這次出包是因衛生所員工未依疫苗領取標準作業流程,讓疫苗在運送存放過程中有24小時沒有溫度監視,又未在第一時間通報,而導致將效力有疑慮疫苗接種至民眾身上。 有效力疑慮疫苗封存 霧台衛生所暫停接種
衛生局已緊急召開會議及處置:
1.緊急成立關懷小組,針對46位民眾健康關懷持續14天及提供服務專線,並由衛生所主任親自拜訪說明,另視其健康狀況提供醫療協助。
2.內部進行檢討改進,疫苗承辦人記一大過、衛生所主管各記一小過。
3.通令33鄉鎮市衛生所務必遵守疫苗冷運冷藏相關規範及加強教育訓練,並成立稽查小組,3天內完成各衛生所冷運冷藏設備及系統維護查核,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4.將調查報告提報疾病管制署進行疫苗效力判定,依其判定結果及專家建議進行後續處理。
衛生局已暫停霧台衛生所的接種作業,直到調查及改善完畢後,再行恢復霧台衛生所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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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曹婷婷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爆料台北市AZ疫苗放到過期卻仍幫市民施打,台北市衛生局澄清該批疫苗非過期,而是診所上傳紀錄選錯批號。台南市長黃偉哲被問到台南如何避免類似狀況?他說,疫苗關乎人命,不可大意,這種情形不可能在台南發生,但別人既然發生,就引以為鑑也會特別小心,如果台南醫療院所管理不當,會依法處分,最嚴重就是解約。
黃偉哲今天被問到台南市如何避免類似情況發生,他說,衛生局將疫苗配發到診所、醫療院所時,都會依照批次,而且上面都有效期,也會請醫護人員施打時要看清楚,絕對不能把疫苗放到過期。此外,市府開設的中大型施打站,也嚴格審視疫苗。
台南市衛生局疾管科長林曉玫表示,台南在疫苗管理有一定規範跟規則,疫苗最重要就是冷運冷藏,每次中央撥配下來,系統會直接撥到地方協助接種的各醫療院所,每一期都有造冊,也會依照每次劑量分配給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審視過後,按照批號跟日期撥配下去,系統也會做撥入、撥出管理。該期結束後,會再做盤點、確認期限到什麼時候,如有疫苗屆期,也會在每次接種後做適時調配。
黃偉哲重申,打過期疫苗情形,幾乎不可能在台南發生,但如果台南的醫療院所管理不當,也會依法處分,如果沒有做好批次的登錄、審視,甚至幫民眾接種過期疫苗,會先將進行調查,調查時就先停權,調查結束後,依情況解約,最嚴重的處置就是解約。他強調,如果發生誤打或打過期疫苗的事,雖然最重是解約,但如果因此出人命,還必須負起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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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今上午東港鎮施打疫苗,施打莫德納疫苗第二劑的長輩有88人錯打成AZ疫苗,負責施打東港安泰醫院中午清點疫苗發現少了8瓶AZ疫苗,趕緊清查並通報縣府。屏東縣府衛生局今下午4點說明整起事件,東港安泰醫院被處暫停施打疫苗,涉及醫療法部分,縣府會在三天內調查懲處,並逐一與被施打民眾聯絡關懷健康狀況。
東港鎮因為迎王祭,長輩施打疫苗作業等迎王結束後施打,11月1日至3日施打69歲至64歲長者莫德納第2劑疫苗,縣府委託東港安泰醫院接種作業,3日最後1天施打作業,有330人預約。安泰醫院在中午回到醫院清點時,卻發現今天從醫院領出的38瓶疫苗中,並非都是莫德納,有8瓶竟是AZ疫苗。
屏東縣衛生局長施丞貴說,這批施打到AZ疫苗民眾,是今天上午在東港靜思堂9點到10點之間施打民眾,有8瓶AZ疫苗,有88人打到AZ,該時段有100人施打,已掌握100人名單,並緊急處置。
施丞貴說,衛生局會協助安泰醫院盡快找出打錯疫苗民眾名單,並主動了解民眾身體狀況,有需要協助醫療,縣府成立三個廿四時關懷專線,衛生局08-7380208,東港衛生所08-8325310,安泰醫院0988609708。
施丞貴說,衛生局也與屏東縣醫師公會商討,協助需要民眾後續醫療,啟動預防關懷,並請院方要持續三周關懷民眾,安泰醫院已暫停施打疫苗,涉及醫療法部分,會在三天內完成形成檢討與報告後續懲處。疫苗預約系統也關閉安泰醫院平台,先前有預約民眾,會由衛生局協助轉到其他醫療院算。
東港安泰醫院院長黃炳生也出面道歉,他說,中午都在檢討,流程上領取出錯誤,施打過程中第一線人員忽略3讀5對,導致錯打疫苗,陸續連續施打民眾情況,院方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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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蔡翼謙
花蓮慈濟醫院再次爆發醫療疏失!一位58歲蔣姓病患因罹患小腦膿瘍,約3周前住進慈濟醫院,昨天卻被新手護理師誤打過量抗生素,注射量整整高出一倍,家屬昨晚在臉書貼文痛批「一間這麼大的醫院,三不五時出差錯!」對此,慈濟醫院坦承疏失,並表示該病患目前健康狀況穩定,近日會持續追蹤觀察。
病患兒子蔣先生表示,昨天早上9時許,看見該護理師使用2瓶抗生素注射,因以往皆使用1瓶,所以向護理師提醒「是否有打錯?」但護理師再三堅持正確,便未繼續阻止,沒想到下午護理師慌張地跑到病房,承認昨早抗生素確實注射過量,表示「看錯病例了!」要立刻抽血,擔心對病患身體造成影響。
慈濟醫院醫務秘書李毅表示,醫師開立富克納抗生素(Fluconazole)每次應施打400毫克,但護理師昨天「不小心多給一劑」,誤注射成2瓶藥800毫克劑量,當天下午該護理師立即向家屬坦承疏失,並即時與主治醫師聯絡,昨天下午5時、今早6時進行2次抽血,檢驗肝腎功能指數,結果正常,近日會持續追蹤。
李毅說,該名新手護理師任職未滿一年,雖有疏失,但不會進行處分,因這次疏失並未造成病人嚴重影響,且若懲處,可能打擊醫護團隊士氣,會持續督導該新手護理師,讓他繼續為醫療領域貢獻。
蔣先生說,父親已經住院3周,昨天與該護理師詢問劑量問題時,護理師態度不佳,妹妹事後才在臉書痛批「一間這麼大的醫院,賺了那麼多錢,還建什麼功德會,結果真的有功德嗎?三不五時出差錯,三不五時上新聞⋯」等語,而目前父親體況無大礙,院方也向自己承諾,近日會密切觀察父親狀況,已經原諒慈濟醫院。
縣府衛生局表示,去年11月慈濟醫院爆發護理師誤注射尿液事件,事後進行2個病房、6護理人員無預警抽查,局內人員不定時親自至院內找護理人員「抽考」病患個案狀況,如今該院又爆發疏失,將加強無預警抽查稽核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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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戴永華
針對花蓮慈濟醫院爆發超倍施打抗生素的醫療疏失,衛福部表示,將調查院方是否遵守照護流程SOP,疏失細節尚待釐清;國健署前署長邱淑媞則建議,一定要落實注射針劑核對再核對的工作,建立防錯機制。
慈濟醫院是醫學中心,除了發生抗生素加倍施打的疏失外,去年10月也發生把尿液當成生理食鹽水注射病人身體的大烏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說,慈濟醫院是醫療水準高的醫院,應該是一時疏忽,醫事人員應該要加強訓練、確實建立SOP,才能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再發生,過去聯合醫院也曾發生發錯藥品的案例,有時因藥品字很像或音很像,容易搞混,因此需要再三提醒、重複確認,才能避免醫療錯誤。
邱淑媞表示,全世界醫療造成的傷害數字非常可觀,美國早在2000年就推動病人安全行動,因為醫療作業十分忙碌和繁複,是高風險工作,所以很多醫院會一再訓練醫事人員,要求審慎核對再核對,避免忙中出錯。
此外,第一線醫事人員出錯擔心被責備,經常不敢主動告知發生什麼事,造成醫病關係不信任。國外曾有調查發現,當醫療出錯時主動揭露、誠實告知、妥善溝通說明,反而比較能被家屬接受,建議一旦出錯就要立即通報,彌補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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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一名苗栗網友PO文指出,她的小孩到苗栗縣頭份市為恭醫院,出院時拔針被女護理師用剪刀剪出2公分左右的傷口卻沒發現,孩子哭到尖叫,反應後才道歉、帶去給醫師縫針,途中該名護理師還兇小孩「男孩子哭什麼哭」,令她相當心疼和憤怒。
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貼文表示,小孩5日出院時,一名身穿藍衣的女護理師拿著剪刀幫忙拔針,「態度魯莽,剪刀剪到孩子手臂,孩子反應被剪到很痛時,還兇說男孩子哭什麼哭」,直到小朋友肉被剪開痛到哭出來,家人上前才發現2公分長的傷口。
原PO上前反應後,該護理師仍渾然不知,直到把傷口指給她看才發現並道歉,但僅在孩子的傷處上擦碘酒處裡,讓她當場傻眼,氣得說「拜託,傷口那麼大,不縫針可以嗎?醫療人員怎麼可以如此沒常識?」後來由外科主任為孩子縫了三針,並承諾傷口醫藥費由他們負責。
醫院稱該名女子雖穿著藍衣服、是新進人員,卻是50歲的資深護理師,原PO認為護理師的行為讓她無法接受,「帶孩子去拔針時拽著點滴車就大步走,小孩在後面追的氣喘吁吁的,看孩子哭鬧還一直罵什麼男孩不可以哭,如此沒耐心沒同理心醫院也敢聘請」。
最後原PO還說,「我一向認為爛醫院有好醫生,一些醫生和護士(護理師)都很好,就是有這樣的老鼠屎壞了整個醫院的名聲」、「能體諒護理人員的辛苦,但絕對不能接受護理人員的不專業」,她希望院方能重視這件事,「不要讓不適任的人繼續荼毒別的小孩」。
網友看完後紛紛留言,「心疼呀!硬生生被剪肉」、「小孩好無辜」、「看到就好心疼,孩子對醫院有陰影嗎?」、「真的有誇張,光看這圖片就有疼痛感,何況孩子還掙扎過」、「好納悶拔點滴的針為什麼會用到剪刀…」、「應該是剪透氣膠布,小孩都會纏,不然怕跑針」、「請譴責改名護士好嗎?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院方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次事件是10月份剛到任的護理人員操作不當,除立即向家屬誠摯致歉,並關懷慰問外,後續的外傷回診處理也將全力協助。事發後,這名護理同仁也頗為自責,日後將加強職能教育,其職務也會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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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花蓮慈濟醫院爆重大醫療疏失,護理人員誤將放尿液檢體當成生理食鹽水注射,這名患者後來過世。醫改會表示,衛福部不應將醫療糾紛處理都推給地方政府,尤其花蓮最大醫院就是慈濟,地方能找來調查小組的專家恐都是慈濟醫師,「變成球員兼裁判」,認為中央應立病安會。
花蓮慈濟醫院傳一名小夜班誤將放在護理車上的尿液檢體,當成生理食鹽水注射到一名肝硬化病人靜脈,多日後病人過世。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今表示,已由花蓮衛生局介入調查,若確定人為疏失,將要求醫院致歉並賠償家屬;若為醫院管理層面問題,也會依法要求院方提出檢討報告。
今年台大洗腎接錯管事件後,衛福部擬建立醫療事故資訊透明平台。石崇良表示,已將相關機制補於「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的草案中,要求醫院未來帶發生重大醫療事故時,須主動通報,並提交事故分析及改善做法,否則就將受罰。
但該草案仍躺在立院待審查,石崇指出,現在僅能透過醫院評鑑,提供各醫院學習,避免類似事件反覆發生。至於這次花蓮慈濟醫院是否主動通報、何時開始介入調查,衛福部皆無法回答,處分權責留給地方衛生局。
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則指出,現在衛福部習慣將醫療糾紛處理都推給地方政府,但地方資源有限,專家難尋。以這次出事的花蓮地區為例,最大醫院就是慈濟,醫療事件相關調查專家一定都在慈濟,中央應該設有病安會,解決「球員兼裁判」窘境。
朱顯光也說,院方是否能在第一時間坦承錯誤是病家最關心的,近期醫療事故頻傳,希望「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草案」盡快通過,尤其應參照「生產救濟事故條例」,清楚規定時間院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兩日內,向病家提出關懷及說明,讓醫院間、醫病間能共同監督醫院管理問題,避免憾事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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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台大醫院接錯管事件將屆滿半年,國內醫院又發生重大病安事件。上月下旬,花蓮慈濟醫院一名小夜班護理人員,誤將尿液當成生理食鹽水,注射到急性肝衰竭患者體內。類似重大醫療疏失不斷發生,醫改會呼籲盡速立法,強制醫院通報病安事件,由第三公正單位協助分析原因。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已請花蓮縣衛生局介入調查,若認定醫院管理疏失,將要求院方提出報告;若是人為疏失,則由醫院負起賠償責任。他說,台灣目前並無任何法令可強制醫院通報病安事件,雖已將相關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但仍躺在立院,目前僅能透過評鑑加強院方制定除錯機制,醫策會也有鼓勵醫院匿名自主通報機制,盼能從根本解決。
該名慈濟醫院護理人員當時正為急性肝衰竭患者注射白蛋白,因注射點滴管路阻塞,欲使用生理食鹽水暢通管路,卻誤用放在同一台護理車上的尿液檢體,雖隨即被發現,但尿液已進入患者體內,緊急反抽並置換點滴管路。患者數日後過世,家屬質疑兩者有關連,要求賠償。
花蓮慈濟發出聲明強調,患者入院時急性肝衰竭,肝細胞大量死亡,呈病危狀態。護理部發現後,也立即啟動調查,檢驗化驗結果都屬正常,追蹤患者也未因此感染。事發後,家屬先由其他管道得知,院方也如實說明並致歉,後續會吸收所有醫療及看護費,若家屬不接受要循司法程序則尊重。
一名醫院管理人員表示,正常來說,檢體蒐集車跟護理車要分開,把生理食鹽水注射成尿液檢體,實在太離譜。
「重大病安事件並非首次發生。」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說,病安事件發生後,院方是否坦承錯誤或清楚說明來由,一直以來都是病家最關心的事。台灣至今卻無任何法源可幫助民眾,後續也沒比照國外制度,由第三公正單位協助分析原因,患者家屬到最後根本摸不著頭緒。
朱顯光說,盼台灣能盡速訂定法源,強制要求各醫院通報病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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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楊漢聲/台東
「我在認真照顧別人的家人的時候,是兢兢業業,但沒想到我自己 的親人卻是被草率對待!」支援台東偏鄉醫療的邱姓醫師,帶著小一 的2女兒到支援的台東醫院施打疫苗,卻遭多打了1隻4合1疫苗,心中 滿是怨念讓他憤怒po網,院方則在12日舉行記者會公開對家屬致歉。
邱醫師每個月到會到台東支援偏鄉醫療,未料自己女兒卻會遭遇如 此事情,他在臉書上寫道,每次攜家帶眷支援偏鄉醫療,小孩2個月 不到就跟著他下台東,每次就跟反攻大陸一樣,帶著奶瓶、消毒鍋、 擠奶器、安撫搖椅等一堆家當,就算颱風來也是冒著落石積水的風險 ,風雨無阻,沒想到換來的是犧牲自己小孩。
現在他只剩下滿滿的怨念,還有對小孩的愧疚,他在意的是,台東 醫院連一句「小孩狀況是否安好」都沒問過,只是一直逼問何時能提 供黃卡(兒童預防接種紀錄表)給醫院,官僚至此!最後他強調,3 讀5對本來就該在院方而非病人端,所以呼籲大家施打預防針請再三 核對。
台東醫院12日則舉行記者會,院長羅賢益代表院方向邱醫師與家屬 致歉,經確認在醫囑開立及整個核對過程確實有疏失,往後會改善流 程,盼不要再度發生類似事情,也會對小朋友持續關心,後續處理由 考績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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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台大醫院爆發血液透析管路「接錯管」的重大醫療疏失,消息曝光至今已第4天,台大醫院今終於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事件原委,記者會召開之前,發言人等人先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報告是事件在5月25日發生,當時已經立即處理,接錯管影響6名患者,2人已出院、2人仍在加護病房、2人已過世,但過世2人與接錯管並無關係,但是造成接錯管事件,仍要與各界致歉。
台大醫院聲明如下:
當日本院血液透析室,具有護理師證照與血液透析護理人員專業證照之護理師,輪值到加護病房為住院中病人執行透析業務時,因該加護病房為重新整建後,同時設有RO水與自來水之出水口。雖均有標示,但並未有完全無法誤接之防錯機制(請參考照片)。因其中有位病人跨班至小夜班方透析結束,下一班護理師收血時發現,原應接至RO出水口的管路被接到自來水出口,當下立即進行異常事件通報。本院發現異常事件時,積極面對處理,首重要確保病人安全與避免再次發生,因此院內立即進行處理與改善。
在醫療照護方面,此事件共有6位加護病房重症病人受到影響,本院立即進行此6位病人的血液及管路細菌培養,在監控1周後都未發現有細菌感染,因此院內參考相關資料認為目前證據顯示病人後續病況應與事件並無直接相關。(本會意見:若能由第三公正單位做血液及管路細菌培養較有公信力,否則球員兼裁判,其實並不具有說服力,甚至有偽造公文書之可能。國內應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醫療檢驗機構,做為醫療事故的裁判單位。)目前2位重症病人已經出院,2位重症病人仍在本院住院持續照顧中,其中不幸的2位急重症病人於事件發生後兩周以上過世。
病人與家屬方面,除持續提供良好的醫療照護及關懷,醫療團隊也主動向家屬說明事件始末及表達深切歉意,已獲得出席家屬的理解。
系統設備方面,院內也同時進行系統性檢討,本院在短時間內已經將全院的加護病房兩種出水口接頭完成更換,為具有防錯措施,任何人均無法誤接(請參考照片),確保都能正確接上,避免相同錯誤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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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
台大醫院爆發血液透析管路「接錯管」的重大醫療疏失,台大醫院今天出面道歉,強調事件後立即處理並檢討相關措施,另,醫院強調接錯管的人員為「資深護理人員」,但資深護理人員平時都是在洗腎室,這次是第2次進入到加護病房,且是連續2班都接錯管,接手的6人統統都接錯。
台大醫院血液透析室主任林水龍表示,目前洗腎室的護理人員,年資平均為19年,該名護理人員也是資深人員,礙於個資,不便告知年資,不過,該名護理人員平常都在洗腎室擔任洗腎的工作,近期才到加護病房協助洗腎。
林水龍表示,該名護理人員接錯管的時機,是他第2次進入加護病房協助,第1次沒有犯錯,可能是有人員陪同在他身旁協助,該名護理人員是白班的職務,上班時間為早上8點,每一班都只能洗4位病人,該名護理人員總共上了2次白班,總共接觸6名患者,第2次交班的時候,才被發現接錯管。
台大發言人王亭貴表示,台北市的自來水很乾淨,經過這次檢驗後,我們才發現台北市的細菌這麼少,本次非常幸運,台大當然錯了,但沒有造成重大傷害,台北市水質真的非常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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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趙容萱、李樹人、陳雨鑫
國內接連發生兩起重大病人安全事件,繼台大醫院洗腎接錯管事件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昨天坦承,該院於二月間也發生類似事件,但並未通報衛生局。衛福部昨天表示,已積極修法要求醫院強制通報,未來也將訂定重大醫療事故標準,要求醫院通報並提出警訊,避免再發生同樣的錯誤。
草案送立院 衛福部盼速通過
國內專家分析健保住院資料推估,台灣每年重大病人安全事件,包括死亡、重傷害,應在一點八萬件至兩萬件;但事實上,每年衛生局通報醫糾案件僅六百至八百件,顯示通報案件僅冰山一角。以最近發生兩起事件為例,皆未通報衛生局。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指出,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已將重大醫療事故列入強制通報,目前已送立院,衛福部盼能盡速通過,防堵下一次類似事件。他指出,由於病人安全事件涉醫療風險與醫院形象,目前無法要求強制通報,但各醫院都有內部通報機制,希望各醫院正視病人安全,積極改善。
跨科室支援人員 不慎誤接
中國附醫昨天聲明指出,院內神經加護病房今年二月發生一起「移動式逆滲透水處理異常事件」。台中市衛生局昨派員調查,發現神經加護病房二月廿三日晚間六點卅八分,收治一名女性洗腎重症患者,由洗腎室人員跨科室支援,提供移動式洗腎機協助洗腎,加護病房出水口是自來水,使用洗腎機必須外接逆滲透淨水機器,但人員不慎誤接自來水。
台中市衛生局科長楊敏慧說,院方事發僅針對病人安全系統做內部通報,並提出檢討報告,另採取防呆設計。衛生局將追查中國附醫是否有行政等疏失,並追蹤這名重症病患健康狀況,同時針對跨科醫護人員再教育,建立標準作業流程。
通報目的 不在究責在改善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二月發生的這起事件,與台大醫院五月發生的洗腎接錯管事件,幾乎出現同樣的錯誤情節。石崇良坦承,醫界目前討論,若中國醫藥大學附醫當時通報並提醒其他醫院,也許後續就不會再發生台大或其它醫院接錯管事件。
石崇良強調,通報目的不在究責,而是提出問題,力求改善。此次接錯管事件已委託醫策會召集專家學者,針對根本原因分析,該起事件未來不僅會成為各家醫院的教材,也會成為醫院評鑑委員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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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 記者蔡岳宏
臺大醫院5月25、26日發生洗腎機插錯管,疑似造成2人死亡,遭北市衛生局開罰10萬元!北市衛生局專家會議5日認定,操作人員確有疏失,台大督導不周因此開罰,但尚無證據顯示2位死亡個案與該次血液透析有關。(本會意見:如果RO水管竟接成自來水管不會對病患造成傷亡,是否其他洗腎病患也比造辦理接自來水管來洗腎。為什麼要用RO水管,就是為了減少感染,如此明顯的過失證據,台大應該要證明死亡原因與接自來水管無關,否則為什麼平常要接RO水管呢?)北市衛生局並建議,衛福部應建立醫院異常事件即時通報機制。臺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表示,尊重衛生局裁決,並再次向家屬道歉。
臺大醫院5月25、26日發生加護病房洗腎機RO水管竟接成自來水管事件,影響6名病人,其中疑似造成2名病人死亡。臺大醫院於媒體踢爆後才舉辦記者會說明,懷疑是醫護人員不熟悉操作導致事件。院方表示,已將RO水和自來水開關加裝防護裝置,並暫時要求不讓該護士從事加護病房工作。會後,王亭貴與血液透析室主管向社會大眾與家屬鞠躬致歉。
北市衛生局表示,經專家會議調查,尚無證據顯示2位死亡個案與該次血液透析有關,惟操作人員確有疏失,臺大醫院督導不周,已抵觸醫療法第57條規定,將依同法第103條規定,處臺大醫院罰鍰10萬元。
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對其他醫院達到警示效果,各醫院皆及時啟動內部檢視與改善,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北市衛生局建議,衛福部應建立醫院異常事件即時通報機制,以第一時間警示其他醫院來共同改善,或者透過修法,強制醫療機構通報異常事件。
對此,王亭貴表示,接受北市衛生局的裁定,並再次向家屬表達歉意,也針對全單位護理人員再次在職訓練、稽核,均已通過完成,確保事情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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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陳彩玲 、 陳人齊
基隆61歲陳姓婦人確診後連日發燒,卻遲未被收治住院,最終不幸於家中身亡,與陳婦同住的曾姓男子27日晚間一口氣寫了6張陳情書提出質疑,痛批通報電話無法接通,把市民逼進死路。
此案也引發外界對「居家照護」的質疑,認為政府為了確保重症醫療量能,有病床不收治高燒病患、但對「居家照護」確診者病程發展及掌握出現落差所致。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據醫院指出,個案的病理學檢查結果未顯示立即危及生命的徵象,包含呼吸沒有喘,全程無需使用氧氣等,且當時個案血氧濃度為百分之百,X光檢驗也未發現肺炎,抽血檢查除了發現白血球指數稍微偏高之外,其餘肝腎功能等分析都正常。
據了解,雙北乍看下確診人數遠超過其他縣市,但同為高風險的基隆市,自今年以來共有4000多人確診,但其人口數僅有36.2萬人,其確診率為千分之11.16,高於其他高風險縣市、排名第一,也因此陳婦身體不適二度前往醫院採檢,卻無法留院,也引來外界強烈關切。
陳婦21日身體不適前往基隆長庚採檢,返家發燒狀況未趨緩,同住的曾男22日下午5時許返家發現,陳婦已發燒逾12小時,立即打1922盼能協助連繫基隆市衛生局。期間得知陳婦PCR採檢為陽性,立即打119求援,將陳婦送至基隆三總分院接受靜脈注射治療,陳婦還因血氧過低戴上純氧面罩,但醫師評估無住院急迫性,竟又通知領藥回家休息、觀察。未料,24日下午被曾男發現已死亡。據了解,陳婦去年8月打過1劑AZ疫苗。
陳婦家屬得知消息悲痛欲絕,希望盡速處理後事,但因法定傳染病通執程序未完成,取得死亡證明也是一波三折。回顧事發過程,曾男相當憤慨,寫下6張陳情書盼為陳女討公道,質疑衛生局花大錢印製居家快篩陽性後流程指引,通報電話卻無法接通,把市民逼進死路;市長聲稱病房十足,但陳女持續高燒且血氧濃度低下,卻不能住院治療,質疑中、重症究竟如何認定?
對此,基隆市衛生局長吳澤誠回應,醫院有自己的醫療專業判斷,談不上疏失,未來會要求醫師進行專業評斷時,能更符合病人要求。對該個案未列入死亡通報遭質疑黑數,死亡通報速度太慢?陳時中則說「不要這樣講」,強調死亡數仍然會正常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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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慧貞
知名導演明金成8日晚在月子中心陪伴妻兒時,疑似心肌梗塞送醫不治,享年51歲,消息傳出震驚各界,廖峻的兒子廖錦德感觸多,想起4年前父親中風送醫時,因事發緊急,來不及選擇醫院,親眼看著爸爸變得無法行走,也不能以口語流利表達,「現在看到『黃金時間』四個字,都覺得格外諷刺⋯」。
廖峻2018年底傳出二度中風,經過治療與休養生息,目前身體已逐漸康復,過年前還特別錄製影片,向大家拜年,聲音宏亮有活力,兒子廖錦德今(9日)則在臉書寫下當年父親送醫狀況,嘆「有的醫院不得不慎選」,表示一開始聽父親朋友建議,就近前往某醫院,結果卻在急診室等候超過12個小時,期間他數度焦急詢問,卻換來護理人員不耐煩的口氣:「不是只有你們在等,大家都在等。」
廖錦德直呼永遠忘不了當時的場面,直到半夜再也無法忍受,堅持轉院到內湖三軍總醫院,回憶當時景象,「我只記得三總的護理人員看了病歷資料,著急的問我「他們(前醫院)怎麼可以拖那麼久!黃金時間都拖完了!」廖錦德嘆:「是啊~現在我看到『黃金時間』四個字,都覺得格外諷刺⋯」
經歷此事後,廖錦德提醒,關於心血管疾病問題絕不能忽視,天氣冷即是驗收成果時,平常除了保持健康體態、定時檢查,「醫院,真的要挑一下,沒碰到都很難相信落差之大...」,不過有網友認為並非醫院的問題,而是「醫療量能不足」,廖錦德則回應「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反思一下,我們所謂的醫療負擔,會不會反而是各醫院的第一窗口處理不當才造成的呢?人力上的短缺可以理解,但如果可以協助調度至其他醫院,趁早治療,沒有人喜歡住院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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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
嘉義縣22歲李姓女子去年9月因羊水破裂到台南市海安路三段一婦產科診所待產,醫師診斷需再安胎,隔日李女身體不適,院方緊急接生仍產下死胎,李女也險些喪命,家屬及診所多次協調未果,拒領新生兒大體,迄今4個多月,今天下午到診所前招魂,惟經乩童轉達新生兒認冤死的,要等到公平、合理的交代才要走。
診所指出,李女生產前體檢報告在彰化等醫療單位,醫師只能根據家屬提供的報告判斷,報告上說明李女的「子癲前症」屬低風險,才會決定繼續安胎,決定再安胎3天才接生。未料李女住進診所,隔天出現身體不適,院方緊急接生,胎兒一出生就死亡,李女休克、全身器官衰竭與無凝血功能的現象,緊急轉診成大醫院急救。
所方表示,李女在該診所生產時,發生不可預期嚴重子癲症伴隨胎盤早期剝離症狀,經成大診治確診,目前產婦已康復,新生兒經搶救仍不治,之後診所和李女家屬數次協調說明事發原因,家屬拒絕接受,並提出500萬元鉅額賠償,但醫事調解確認診所無醫療疏失,所方願協助家屬向政府申請「生產事故補助」並負責後續醫療費用。
李女父親表示,女兒不但沒有保住腹中胎兒,還昏迷住院1個多月,期間開刀兩次並一度洗腎。所方既然知道「子癲前症」有風險,在羊水破裂當天就該立即接生,而不是拖延生產時間,造成胎盤剝離,新生兒死亡,女兒險些喪命。
李父指出,家屬及診所雙方已到衛福部調解,但對方相當沒有誠意,想低調帶過此事。然而,雙方賠償談不攏,家屬拒絕領出胎兒屍體,在診所冰櫃內一放4個多月,李父等人下午3時到診所門口招魂,想把孩子魂魄引回祭拜,惟經乩童轉達新生兒認冤死的,要等到公平、合理的交代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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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今天說,今天將派專家到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火場調查,釐清事發經過及應變是否有系統性問題,而非追究個人,並呼籲外界不要陷入「夜間人力少」迷思。
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13日凌晨發生火警,造成9人死亡,多人受傷。根據最新統計資料,目前仍有11名傷者在加護病房,有7名傷者在普通病房。
長照機構惡火奪命,除燒出公共安全問題,外界也質疑夜間護理人力太少、院方延誤通報害命、消防演練失效等爭議。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上午在記者會表示,事發之後護理人員有打電話通報,且3名值班人員有立即進行疏散,並通報院內其他員工支援。至於是否有「延誤」,亦即「馬上要做的動作但沒有做」,檢方正在調查中,若真有延誤,一定會負起相關責任,不會迴避。
薛瑞元指出,衛福部今天也將派出2名災難應變專家到現場針對事故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CA),釐清事發經過和原因,找出系統性問題,而非追究個人。
至於夜班人力不足議題,薛瑞元也表示,「不要落入迷思」,假若一張病床要2個人協助才能疏散,50床就必須100人,「夜間人力增加再多都不夠用」。重點應是當狀況發生時,現場的人如何迅速因應,並把其他能支援的人力叫出來,讓整個醫院動起來,而不是僅病房人力去做。
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當天值班的1名護理師、2名照顧服務員都因火災嗆傷,其中2名照服員傷勢比較嚴重,目前還在林口長庚醫院加護病房。
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副執行長王必勝上午在記者會指出,昨天有探訪受傷的護理師,警方和檢調人員也有進行相關訊問,護理師情緒波動很大,且受到驚嚇,尤其是聽到有9名病患死亡後,非常哀傷。
王必勝表示,有詢問護理師當下處置過程,護理師表達「都有依照訓練執行」,相關的處置都有做到,但可能因現場狀況複雜,有許多困難。詳細狀況以檢調調查為主。
有關模擬大夜班失火消防演練納入評鑑仍發生憾事;薛瑞元指出,評鑑是提醒相關預防措施有沒有完善、若發生緊急事故如何即時因應操作。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在火災發生後迅速因應,「這個沒有做過評鑑和演習的話,絕對做不到」。並非有評鑑就萬無一失,但至少降低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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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祁容玉
衛福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昨天大火造成9死、12重傷、3名輕傷。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要嚴格審視檢討為何火勢快速撲滅,卻造成這麼大的傷亡,其中關於延遲報案,朱立倫認為,應全面檢討醫療、長照機構、或大型聚眾地點,可否設置立即通報系統,發生重大火災或治安事件就能自動通報。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在市政會議上也說明火災調查及善後情形。黃德清表示,火災原因究竟是電動床馬達、還是家屬帶來的氣墊床引起,昨已會同消防署火調組帶回證物進一步鑑定。致災原因部分,首先有延誤通報的情形,另外疏散過程中房門沒關造成濃煙四竄,再來就是病床本身材質易燃,燃燒速度快。
朱立倫指出,他感謝消防及現場救護同仁的辛勞,火勢很快撲滅卻造成嚴重傷亡,要嚴格審視檢討,針對延遲報案,他認為應全面、全國性檢討,各重大醫療、長照機構,或大型聚眾地點有沒有自動通報系統,一旦發生火災或重大治安事件,可立即通報,避免昨天部立台北醫院大火中找不到總機報案的狀況。
另外疏散時房門未關,昨天院方說法是指第四床把門卡住了,他認為未來在演練時,關門防止濃煙擴散的訓練要當成重要關鍵。對此黃德清解釋,關門防止濃煙一直都是消防演練的訓練環節,也強調床卡住房門是院方的說法,但仍不能排除是疏散時人員緊張,沒有把門關上。
黃德清也說明,9名罹難者的大體,昨天已完成6名相驗,另外3人今天會完成,臨時靈堂已由民政局搭建完成,未來是否要辦聯合公祭,要請台北醫院跟家屬協調,確定後再請民政局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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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游婉琪
花蓮市45年次的曾姓男子,在1月17日選舉次日凌晨,因嘔吐被送往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救治,3天後,院方以「沒有腦科醫師」為由,要求家屬將病人轉往慈濟醫院。曾男轉院後不久即過世,家屬抗議花醫醫療疏失。花醫回應,尊重家屬權益,「該負的責任都會負」。
曾姓死者同居人表示,1月17日凌晨3點多,發現曾姓男子不停嘔吐,請救護車送往花蓮醫院。急診後,醫師研判需留院觀察,因此轉往普通病房。當天白天,曾姓男子不僅全身冰冷,四肢還不斷發抖抽搐,在床上翻來覆去,主治醫師卻遲未出現,直到傍晚,曾男已失去意識及生命徵象後,才轉往加護病房。
曾男家屬指控,轉往加護病房後2天,院方替曾男做腦部斷層掃描,發現他嚴重腦瘀血,才以院內「沒有腦科醫師」為由,要求家屬將病人轉往慈濟醫院。曾男轉院後不久即過世,家屬質疑院方「如果換做自己家人,做何感想?」
花蓮醫院內科主任張凱坪解釋,曾姓男子到院當天,經急診室醫治後,血壓脈搏都相當穩定,才會安排入住普通病房而非加護病房,這是根據醫師專業認定。後來,曾男失去意識,就算當時在加護病房,依舊可能發生。
花蓮醫院發言人徐享達回應,曾男患有糖尿病,過去幾次到醫院就診,都在醫生還不允許的情況下自行離院。針對家屬不滿,院方絕對有誠意面對,也尊重家屬立場,後續家屬可透過衛生局行政介入,或尋求第三方公證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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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周綾昀
「已注射血栓溶解劑,成不成請家屬回家拜公媽!」屏東縣枋寮醫院醫療爭議,家屬針對醫師發言不滿及認為院方有醫療疏失,求償200萬元,5日於院門口招魂抗議,枋寮醫院則表示,以善盡專業醫療責任,無醫療過失,雙方談判破局。
7月5日晚間約10時30分,家屬發現36歲紀姓男子突然肢體無力跌坐地上,口齒不清,臉部表情、眼睛及嘴角歪斜,緊急於11時14分送至枋寮醫院急診室,院方經腦部電腦斷層掃描,確診為梗塞性腦中風,家屬同意後施打rt-PA(血栓溶解劑),卻不見成效,24小時後家屬堅持轉院至高醫,8月1日死亡。
紀姓男子父親紀秋霖淚訴,兒子年紀輕輕,還有一個在腹中5個月的孩子,卻因枋寮醫院錯判形勢,一直強調狀況良好,不給轉院也不肯做手術,僅施打血栓溶解劑,降腦壓等針劑都忽略,讓孩子就這樣撒手人寰,他心有不甘,向院方討公道。
枋寮醫院行政副院長沈昇螢表示,黃金3小時內注射rt-PA(血栓溶解劑)成功打通血中栓塞機率30%,且注射後24小時內不得手術,甚至也不能任意插導尿管等,只能使用非侵入性監測方式,觀察病患瞳孔、意識、體溫、血壓等,並供給氧氣、抬高床頭等減緩顱內壓增高狀況。
沈昇螢強調,雙方已於枋寮鄉調解委員會進行3次調解,病患也並非於枋寮醫院過世,依據高醫轉診回函也與本院判斷相同,強調無醫療疏失,若本院有過失,一定承擔責任,拒絕非理性的醫療暴力打擊醫護人員的信心及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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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4 蘋果日報
太惡劣!已故廚師簡伯原家屬日前開靈車、載鋼管辣妹,近200人隨棺赴新北市立醫院板橋院區撒冥紙,控訴院方未檢出簡男患腸中風,害他送醫19小時後枉死,不滿院方竟在其病歷記載藥物中毒,昨公布簡男市醫K他命尿液篩檢陰性報告,怒斥市醫誤診又說謊,疾呼:「還我們公道!」市醫說交由司法釐清。
簡伯原(23歲)本月10日因腹痛至板橋院區急診,5小時後病情惡化轉至北市新光醫院,開刀發現腸潰爛,診斷患腸中風,隔天因併發敗血症不治。上周四,家屬為簡伯原辦告別式,開靈車、載鋼管辣妹赴醫院抗議。
家屬提供簡伯原K他命尿液篩檢呈陰性報告﹙藍框處﹚,斥院方說謊卸責。 翻攝畫面
司法鑑定釐清真相
《蘋果》檢視抗議現場取得的市醫簡伯原急診病歷,其過去病史一欄,確實勾選其他並寫著「K他命」,轉院同意書登載「急性腎衰竭疑藥物中毒」。
針對家屬指控,新北市醫昨表示,當時向病患詢問病史時,陪同家屬確實向醫師表達曾有用藥病史,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交由專業醫療鑑定釐清真相。
「把弟弟當癮君子」
簡姊姊昨強調,沒有任何親友告知醫師弟弟有用藥,並出示市醫當時替弟弟做的K他命尿液篩檢,報告為陰性,代表沒有用藥問題,控訴市醫病歷竟寫「K他命用藥史」、「急性腎衰竭疑藥物中毒」內容,前後矛盾、自打嘴巴,斥:「醫院說謊!」質疑院方因收治許多毒癮者,而把弟弟也當癮君子,不但1.5小時內替他打了6支鎮定劑,未診出腸中風害命又說謊卸責。
至於先前大陣仗靈車、鋼管辣妹抗議,姊姊昨說,弟弟高中肄業隨父到中國唸書,回台服兵役後在板橋區餐廳當廚師,他生前有許多好朋友,其驟逝令大家都很傷心難過,主動穿黑衣送行,並到醫院撒冥紙抗議,「喪禮不穿黑的穿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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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聯合報 黃寅、趙容萱/台中
台中市救護車司機卓和華上個月右手臂動脈栓塞,送往台中市南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隔天陷入昏迷,延至上個月27日不治,昨天出殯,家屬質疑院方在病人昏迷前沒做任何搶救,有醫療疏失。
院方說,醫療團隊在收治卓姓病患後,因考量病患無法開刀,以打點滴、抽血檢查等積極醫治病患,但因病患栓塞進程快速,4小時後腦中風,立即送入加護病房急救,醫療團隊已表達已善盡責任,院方也將在20日邀專家召開醫療審查委員會,調查醫師是否有過失。
私人救護車公司司機卓和華上個月12日出勤到高雄市,突然覺得身體不適,到義大醫院就診,醫師診斷他右手臂動脈栓塞,並預定隔天替他開刀治療。
卓和華的哥哥蕭和儀(從母姓)說,弟弟在13日傍晚,轉診回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14日上午陷入昏迷,急救後延至27日不治。
台中市幾家私人救護體系的救護車20多輛昨組成隊伍送卓一程。蕭說,弟弟13日是清醒的走進急診室,還帶了義大的病歷,他一直喊手痛、頭痛、血壓飆高至170,醫生卻說不會有立即危險。
蕭指出,弟弟在隔天陷入昏迷,醫生卻沒做任何搶救措施,以致過了搶救的黃金時間,明顯有疏失。
院方說,卓因有多處血管發炎的罕見疾病,當天因院內無病床,建議轉院,家屬堅持留下,醫生在收治卓後,採取打點滴、抽血、電腦斷層等檢查等,病患在4小時後,腦部出現栓塞(腦中風),立即送入加護病房急救,已善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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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5 中國時報 唐嘉邦/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五十五歲的婦人余陳梅蘭,二月廿五日因為咳嗽前往診所就診,沒想到,在診療過程中因為急性氣喘導致死亡,家屬質疑診所沒有第一時間轉院,延誤近卅分鐘,且事後也不聞不問,廿四日到診所前抬棺抗議。
家屬認為,婦人過去身體健康,常和朋友到處旅行,卻在診所就醫時失去呼吸心跳,而且診所沒有在第一時間轉送大醫院,而是自行急救,導致延誤送醫約卅分鐘。後來雙方談和解事宜時,態度也不佳,婦人過世後更是不聞不問,沒有誠意。
昨天上午十一時許,約卅名家屬抬著棺材,並由婦人長子捧著牌位,到診所門前灑冥紙,診所雖照常營業,但現場並無人出面回應。
家屬指出,原本有想要向法院提告求償,但想到這樣遺體就需解剖,因此並不打算提告,抬棺抗議只是希望診所勇於面對,承擔責任。
診所負責人陳姓醫師事後受訪時表示,婦人氣喘病發後,診所立刻施以急救,所有醫療行為皆合乎正常流程,但由於當時路上塞車,導致送醫院時間略有延遲。
事後家屬反應激烈可以理解,但希望他們能靜下心來,一起圓滿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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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自由時報 王昶閔/台北
針對莊家榛家屬質疑台北榮總有醫療疏失,台北榮總昨回應指出,莊小姐2月9日就因身體不適,先至他院及診所就醫,症狀未改善,2月11月下午3時35分,到該院急診求診,經X光檢查顯示肺部浸潤,且低血鈉及發炎指數高,判斷為非典型肺炎。
榮總:測不到脈搏無法用葉克膜
針對家屬指控榮總醫師有診斷前後不一、沒有即時接上葉克膜搶救病患與打針後使病情惡化等疏失,北榮澄清,調查結果判定是疑似急性心肌病變,但醫學上,心肌炎的臨床症狀初始與上呼吸道感染或非典型肺炎,較無法明確區分;其次,當時因為急救過程中,無法測得病患脈搏跡象,因此無法使用葉克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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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蘋果日報 投訴組╱新北
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一名林姓胸腔內科醫師,在其門診時間遲到一個小時,候診民眾相當不滿。對此,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表示,該名醫師因上午門診時間較晚結束,才延誤下午門診時間,會檢討改進。新北市衛生局表示,醫師遲到會影響就診民眾權益,類似問題可向各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訴。
「上午門診延誤」
一名患者表示,他預約掛號去年12月15日林姓醫師下午2時門診,提早抵達候診,但2時10分仍未見醫師,詢問護士才得知醫師因上午在馬偕台北總院看診,結束時間較晚,預定2時30分才會抵達,但至2時50分醫師仍未到場,他因有私事待辦先離開,抱怨:「根本就是浪費人家時間!」
對此,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院長辦公室陳姓主任表示,經查當天林姓醫師確實因上午門診時間較晚結束,而延誤下午門診時間,直至下午3時才開診,會檢討改進,並研擬改善方案。
應即向院方反映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耀城表示,民眾遇醫師門診遲到、醫療人員服務態度差或紀律問題,都可立即向院方反映,若院方未妥善回應或遲未改善,可向各地衛生主管機關反映,協助要求院方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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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自由時報 楊政郡、許國楨、傅潮標、何宗翰、王昶閔
一名男性街友因中風,16日在苗栗縣後龍鎮路倒,隨即被轉送台中榮總緊急開刀,不過因警方一時找不到病患家屬,欠缺開刀同意書,台中榮總未開刀救治,男子拖到隔天不治,警方昨痛批院方「見死不救,實在太冷血!」
警傻眼:街友哪來家屬
不只這樣,當台中檢方代驗男子遺體,並囑託將無名屍暫存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未料台中榮總值日官不放行,急診室主任王立敏除了質疑「怎知是不是詐騙集團?」還拒接檢察官電話,最後是檢方嗆要辦醫院負責人妨害公務,院方見代誌大條,前晚才交出遺體。
警方調查,苗栗縣後龍鎮東門街何姓女子,上週五上午9點40分,在住處聽到屋外有人叫了一聲「啊!」她往窗外一看,發現一名男街友倒臥路上,於是趕緊報案。
街友身亡還拒絕移遺體
警方趕到時,男子已被救護車載往署立苗栗醫院,院方診斷為中風,腦內出血嚴重,男子被轉送台中榮總,院方說要開刀,緊急請警方幫忙找病患家屬,要簽開刀同意書,警方說男子是街友,但會盡力協尋家屬,但最後院方還是因缺了同意書,而未開刀,男子上週六上午7點多死亡。
上週六下午,苗栗地檢署囑託台中地檢署代為相驗遺體,女檢察官劉海倫驗完後,簽發遺體冰存通知書給中山醫大附設醫院,交代台中市協和派出所將屍體移往該處,但中榮總值日官(院方不願透露姓名)認為「那是開給中山醫大附設醫院」,不是給中榮,希望有正式公文,中榮急診室主任王立敏也質疑,沒有公文,怎知是不是詐騙集團?還拒接檢察官電話,雙方僵持不下。
據悉,員警向王立敏解釋,檢察官開出的冰存通知書,上面要求屍體暫存中山醫大附設醫院,「這就是公文書,還要什麼公文?」但王立敏就是不放行,堅持要出「公文」。
劉海倫檢察官對此震怒,認為難道她簽發的證明不算數,指示協和派出所將阻擋的負責人帶回訊問,製作筆錄,要辦他妨害公務。院方見代誌大條,緊急開會後,才交出這名街友遺體。
檢嗆要辦人 院方才配合
協和派出所昨低調說,當天並沒有請中榮的人到案說明,中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指出,檢方沒有要辦中榮院長或王立敏之意,「但是以往檢方開的冰存通知書,就是公文書,如果中榮不配合,只好以強制手段處理。」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醫療法60條規定,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給予適當急救,若醫療機構救治能力或設備不足,則應進行轉診等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否則可處一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醫療法:緊急情況不必同意書
石崇良說,雖然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為病人開刀前,原則上應取得病人本人或家屬同意書,但也規定,「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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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TVBS
因為盲腸炎住院,結果5天後卻腦中風癱瘓,在高雄有一位60歲的詹先生,10月16日,在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被發現昏迷不醒,家屬提出病歷紀錄,直指因為院方的腦神經醫師,遲遲沒有到現場診斷,患者由於在病床上昏迷了5個多小時,才會讓詹先生腦部嚴重受損,到現在還住在加護病房,而面對家屬的指控,院方不願意多做回應。
眼眶含著淚水,詹小姐想到爸爸,就忍不住哽咽,手上一大疊資料,全都是爸爸的病歷資料,10月11日,她的爸爸因為盲腸炎,送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救,原本以為只是小手術,沒想到病情大逆轉,16日的清晨6點,爸爸被發現陷入昏迷,但來會診的醫師卻是泌尿科和骨科的醫師,家屬質疑整個上午5個小時,院方沒有做積極治療,直到下午送加護病房,才診斷是腦中風。
投訴者詹小姐:「一直在聯絡腦神經外科,都一直沒有出現,都是由內科跟我們聯絡。」
在醫院的護理紀錄中,早上7點50分,院方電話聯絡神經外科的醫生,但醫師一直沒下聞,沒有聯絡到,一直到11點,院方的紀錄裡面,護士都還在拚命和腦神經科醫師取得聯繫,到送進加護病房前,都等不到神經外科醫師來診斷,質疑是因為這樣導致延誤病情。
詹小姐:「如果你們醫師趕不回來,因為高醫和榮總,都離你們這裡很近,你們是不是應該趕快幫我們轉院。」
面對詹小姐的質疑,院方不願意提出回應,只表明已經和詹小姐協調過,不過雙方溝通沒有共識,現在只能尋求司法途徑解決,對詹小姐來說,她認定院方有醫療疏失,就算要打官司,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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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2 東森新聞
署立基隆醫院傳出醫療糾紛!這個月6號的時候,一位十歲的小妹妹騎車摔傷上門求診,她的媽媽帶者女兒摔斷的門牙給急診室醫師,但疑似因為醫師處置不當,錯失黃金植牙期,小妹妹的門牙有可能因此不保,家屬憤怒提告,署基也表示遺憾。
看看這位楊小妹妹,身上臉上腳上都是傷,尤其翻開嘴唇,看的到她有一顆門牙,上面裝著鋼絲,這顆門牙,因為小妹妹摔車摔斷了,結果媽媽帶著斷掉的門牙及牙根,上署立基隆醫院急診室,卻得到這樣答案。受傷孩童母親楊太太:「交給醫師,他說不行。」但是楊媽媽不死心,沒有把斷門牙給丟掉,結果等了六個小時,從下午兩點到八點,終於等到骨科,要給女兒的手及腿開刀,骨科醫師才說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把斷牙放進牛奶裡保存。受傷孩童母親楊太太:「急診不知道,就該說不知,怎可回答沒救,現在植不回去,太過分。」
據了解,斷牙的黃金植牙期是八小時,但是楊小妹知道自己的斷牙還有救時,已經過了六小時,而且也沒有把牙放進液體裡保持活性,後來楊小妹妹求助台北三總,斷牙是給植回去了,但是三總的醫生說復原機會已經變低,家屬氣署基不懂基本急救常識,決定提告,為女兒的門牙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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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聯合報 郭安家、施靜茹/台北
粘姓男子日前遭毒蛇龜殼花咬傷,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就診,施打2瓶血清後,醫護人員不知醫院尚有庫存血清,四處詢問找血清,後來將他轉診以致延誤就醫,他將控告北醫業務過失。
市府衛生局局長林奇宏坦言,這是第一線醫療人員訓練問題,近日會約談相關人員,了解為何不知道醫院血清存量;此外一個月內也將建立血清展示平台,讓各醫院清楚血清存量。
北醫附醫昨天指出,已先為病人打出血性抗龜殼花蛇毒血清等藥物,經病人同意後安排轉診。
粘姓男子說,7月20日他在吳興街山上遭毒蛇咬,傷及右手小指頭,10分鐘後被送到北醫急救,當時急診室醫師宣稱血清不足,將他轉診;他事後求證,北醫當天還有20瓶血清存量。
粘太太說,他們不知毒蛇咬傷不能冰敷,但當時北醫卻實施冰敷,轉診後,榮總醫生見到冰袋,大罵「誰說可以冰敷!」結果她先生小拇指已瀕臨壞死,又施打14瓶血清。
粘姓男子目前進行植皮及組織再造手術,免去截肢之苦,但他越想越氣,昨天在市議員洪健益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北醫附醫指出,病人上午8時32分到急診室,右手小指腫痛,醫護人員請病人指認蛇種圖鑑,但病人當時不確定蛇種,指可能被龜殼花(出血性)或眼鏡蛇(神經性)咬到。
醫護人員先為病人注射點滴、抽血檢驗,並施打破傷風、抗過敏藥液,並降溫減緩病人疼痛和不適。
診治過程中,醫護人員一邊安排加護病房備用,一邊啟動急診處理機制,經病人同意即聯絡具毒物專科的榮總,安排轉院治療事宜,經榮總回覆確認,9時7分安排救護車預備轉院。
9時20分發現病人右手紅腫,研判被出血性毒蛇咬到的可能性較高,注射第一支出血性抗龜殼花蛇毒血清,及2支抗過敏藥液。9時32分救護車抵達,9時50分再為病人注射第二支出血性抗龜殼花蛇毒血清,同時轉送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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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3 蘋果日報
器官移植名醫被指勾結神棍斂財!一名嘉義腎臟病患接受台北榮總移植外科主任龍藉泉換腎手術後,因病情不見好轉,龍竟向患者家屬推薦到神壇問事,壇主獅子大開口要索16萬元法事費用,家屬拒絕,病患後來因併發肺炎往生。家屬憤而向《蘋果》投訴,懷疑是未配合神棍,病患才沒受到醫師妥善照顧死亡。
換腎病患余登煌(50歲)於本月7日在台北榮總過世,其妻李思慧日前在丈夫靈堂前泣訴:「他(丈夫)透過擲筊說一定要揭發醫師惡行,不要再有人受害。」遭指控的龍藉泉(50多歲)醫師前天在醫院辦公室面對李女質疑:「我不能諒解你一直叫我去那個神壇。」龍回說:「那只是我一個建議。」
龍藉泉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說:「發生此事我也感到很遺憾,可體會家屬心情。」他不願回應指控。
榮總:並非事實
台北榮總表示,經查龍醫師確會在家屬無助時,建議尋求宗教寄託,但該神壇作為龍藉泉都無所悉,家屬指控非事實。而余登煌是糖尿病合併腎衰竭患者,術前移植團隊已和病患及家屬充分溝通,術後因嚴重排斥,導致死亡,並無疏失。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組長朱顯光說,重症病患確有情緒、心理支持的需求,醫師可能出於好意給予相關建議,但應說明清楚,以免病家以為是另類療法或其他暗示,造成誤解。
夫換腎無法排尿
住嘉義的李思慧說,丈夫3年前因糖尿病洗腎,她決定捐腎救夫,今年7月中到北榮醫院向龍藉泉醫師求診,一周後完成腎臟移植手術。但丈夫術後一直未排尿,龍藉泉巡房時給她一張位於汐止的「天宇三三道合五化院」名片,要她去問問看,並說「這事不要告訴別人」。兩天後她到該主奉瑤池金母的神壇,負責人蔡勝義竟說是她帶二個嬰靈,丈夫才被鬼魂拖住無法排尿。
李思慧指出,蔡勝義說要辦法事,要16萬元。她認為對方根本是神棍歛財,不願配合。後來丈夫病情仍不見好轉,龍藉泉又對她說「妳只剩兩條路,一是我說:的名片,二是找精神科醫師。」
李思慧表示,上月中旬,龍藉泉又問她有沒有去找蔡勝義,還替蔡辯解嬰靈說,而丈夫上月底因肺浸潤住進加護病房,龍醫師巡房時不談病情,只對她說「我給妳的建議永久有效」。本月7日丈夫往生。
神棍瞎掰嬰靈說
《蘋果》記者本月14日佯稱母親罹子宮頸癌,是龍醫師介紹到神壇問事,發現神壇位處偏僻。蔡勝義聲稱是「龍藉泉20多年好友,龍的病患都來做過引渡。」並瞎掰嬰靈說,還推銷藥丸。
當時記者曾請蔡撥電話給龍藉泉,佯稱要拜託龍多照顧住院母親,蔡撥打手機後說:「沒人接電話。」蔡還表示,是龍拜託他來管理這間廟,但沒說神壇的收入是否會分給龍。
名醫推薦神棍事件簿
2008年 余登煌罹患糖尿病開始洗腎
2011/03 余妻李思慧決定捐腎救夫
2011/07/21 余男到台北榮總找龍藉泉醫師做腎臟移植手術
2011/07/28 余男接受換腎手術,手術順利
2011/08/14 余男術後未排尿,龍藉泉拿蔡勝義神壇名片給余妻,要余妻去那裡問問看
2011/08/16 余妻到神壇問事,蔡勝義稱余妻帶兩個嬰靈,拖住丈夫病情,要做引渡法事收費16萬元
2011/09/16 龍藉泉問余妻有沒有去找蔡勝義,並替蔡辯解嬰靈說
2011/09/30 余男肺浸潤,住進加護病房
2011/10/02 龍藉泉巡房時向余妻說:「我給你的建議永久有效!」
2011/10/07 余男在醫院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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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聯合報 邵心杰/台南
台南市蔡姓婦人8月間妊娠40周期滿,住進安平區婦產科診所引產催生,昨天他出面控訴待產13個小時,醫生未現身,直至分娩,胎兒竟沒有心跳,急救後迄今仍與死神纏鬥。
鍾姓院長澄清隨時掌握母子狀況,他說,胎兒發生臍帶脫垂,經立即緊急剖腹處置,已盡醫療職責。
蔡姓婦人說,原本滿心期待新生兒的到來,沒想到在醫院待產,卻成了這一生中最痛苦的記憶。她說,迄今院方仍在推卸責任,讓她無法接受。
她表示,8月16日預產期當天上午8點20分進入醫院準備自然產,直至晚上9點40分才進入待產室,內診後旋即決定緊急剖腹,晚上10點18分胎兒產出已無心跳呼吸。胎兒在母體內缺氧30分鐘,有癲癇情形,經急救後轉院,還在與死神纏鬥。
鍾姓院長澄清,產婦待產期間在院內與護士保持聯絡,隨時掌握母子狀況。
他說,產婦是第一胎所需時間較長,至晚上9點35分探視時胎心音、胎動正常,9點42分羊膜破水,但胎心音變慢,內診時發現臍帶脫垂,立刻緊急剖腹處置,仍產生新生的病症,是自然生產中少數無法預知和預防的意外及風險。
院方強調,願公開接受公正人士審查(本會觀點:誰是公正人士?是同業?常出事的那些同業?相同施治方式的那些同業?難道要讓生產充滿那麼多的不確定性及風險?難道沒有改善的空間,減低風險的措施?還是不願意改善!一但改善便承認自己沒做好!),如有疏忽將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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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5 聯合報 徐養齡/竹東
新竹縣竹東鎮13歲林姓少女與19歲男友發生性關係後懷孕,上個月她因肚痛到竹東榮民醫院急診,經診斷已接近待產期,未料她上完廁所後突然噁心想吐,院方急診發現胎兒已無心跳,她家屬認為是醫療疏失前天提告,竹榮則堅稱診斷無瑕疵。
竹東榮民醫院院長游漢欽表示,林姓少女急診時仍不知已懷孕,婦產科醫師依她腹部隆起程度,研判她有身孕,但因她未做過產檢,無法掌握胎兒健康狀況、發育過程,經超音波掃描,估算她懷孕36周,子宮頸開放2公分,胎兒心跳正常,醫生建議她住院待產,診斷流程無疏失。
林姓少女說,9月16日傍晚她因肚子不舒服,男友送她到竹榮急診,醫生告訴她是產痛,在她腹部裝上測量胎兒心跳的胎心盤,因她上廁所暫時解開,如廁後護士沒幫她裝回,約10分鐘後她感到噁心,喚來醫生診斷,才發現胎兒沒了心跳。
林女母親認為竹榮診斷疏失,造成女兒胎死腹中,要求院方負起責任,前天帶診斷書控告院方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她質疑竹榮未能即時察覺胎兒情況異常,害女兒年紀輕輕就流產,將與家人討論求償金額。
游漢欽對少女流產感到遺憾,但強調診斷過程絕無疏失,胎死腹中是無法預期的突發狀況,至於少女家屬質疑護士卸下胎心盤後沒有裝回,他說,當時護士正協助少女母親辦住院手續,離開僅約10分鐘,正常而言不致突然流產,事後在少女尿液中驗出有蛋白尿,健康顯然已有問題,胎兒死因尚待檢警解剖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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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聯合報 何祥裕/板橋
一名前市民代表日前腹痛住進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上周六發燒在醫院等一天,醫師只來看一次,家屬認為不妥趕緊轉院,緊急開刀才發現膽囊化膿腫脹,差點丟了性命;新北市議員胡淑蓉痛批醫院草菅人命。
胡淑蓉質詢時表示,這名前代表上周五因腹痛到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就診,醫師檢查懷疑膽囊可能發炎,病患當天住院就開始發燒;但家屬隔天等了一上午,未見醫師巡房,因病患高燒未退,打電話向她求助。
經她聯絡醫院高層,一名醫師來檢查並開退燒藥後,要病患繼續住院觀察;家屬在星期六晚間見醫院遲遲沒具體醫療做為,決定轉院到台北馬偕醫院,才發現病患膽囊化膿腫大,若沒有緊急開刀,膽囊恐破裂引發腹膜炎,有生命危險。
胡淑蓉痛批醫院草菅人命,並批評市立聯合醫假日只有3名醫師,人手嚴重不足;市醫公關主任張志杰表示,醫院例假日只留值班醫師,除非住院病患症狀惡化,不然都由值班醫師診療,這是公私立醫院的普遍現象,院方會重新檢討假日醫療人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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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2 蘋果日報
台北朱先生因傷到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院區住院治療,但住院期間多次接受施打點滴,接近空瓶時都是他自行尋求醫護人員協助拔除點滴針頭,甚至血液已回流到點滴管內,醫護人員都未發現,批評醫療品質不佳。慈濟醫院台北院區公共傳播室表示,會進行內部檢討改善。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院方應加強護理品質。投訴組
朱先生說,他因左手腕骨折,7月17日到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院區就醫,並住院3天治療。
自己捧點滴找醫護
朱先生說,印象中住院期間多次施打點滴,但點滴都快打完,卻沒有護理人員主動到病房協助拔除,至少有3次是由他自己親自捧著點滴,跑到病房外的護理站請護理人員拔除點滴針頭,他抱怨,「這種醫療品質真的很差。」
「沒有被用心照護」
朱先生說,7月20日更離譜,上午護理人員幫他施打點滴後,他入睡休息,睡醒後赫然發現,右手的點滴管內都是回流血液,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點滴液早已打完,他第4度自行前往護理站找護理人員協助拔除點滴,「感覺沒有被用心照護,病患的權益何在?」隨即請女友協助將有回血的點滴拍照存證。
院方:會檢討改善
針對朱先生反映,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台北院區公共傳播室表示,固定都有護理人員巡邏病房,建議病患遇這類問題可按呼叫鈴,記者追問,為何朱先生反映多次仍須自行拿點滴找護理人員,公共傳播室僅稱,會再進行內部檢討,應改善。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呂月榮說,一般護理照護,點滴時間可以計算,且應由護理人員加以確認病患的點滴是否須拔除,而不是讓病患或病患家屬通知,顯見院方的照護品質不佳,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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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自由時報 蔡彰盛/竹市
「乖孫在我懷裡痛得翻滾尖叫,我心如刀割,醫生護士竟然說這是蜂螫的自然反應,還說至少要痛6個小時,沒想到乖孫就這樣痛苦死去!我要告醫護人員業務過失致死!」遭虎頭蜂螫死的女嬰阿嬤黃曾寶彩流著淚痛斥。
稱急診室外拖了2小時
阿嬤指控,當時孫女痛得尖叫哭鬧、口吐白沫,在急診室外拖了2小時狀況都沒改善,醫護人員見情況不對,才送進診間急救,她認為「醫護人員有處理卻沒進一步關心」,她拜託護士幫忙,護士卻對她說「你別再說了!我已經很緊張了!」
後來急診醫師換班,還對她說「你看,孩子已經比較好了!」沒想到不久孫女就一命嗚呼,黃曾寶彩認為,如果醫護人員在那3個多小時的黃金時間積極救治,不至於造成這樣的結果。
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表示,女嬰6點多到院時全身末端肢體發紺變黑、呼吸喘、心跳每分鐘高達182次、血壓低且呈休克狀態,醫師立即給予氧氣及大量點滴、全套血液檢查,施打類固醇及抗組織胺等抗過敏針。8點多情況變差,緊急插管無效,9點47分心跳停止。
院方指出,女嬰遭虎頭蜂螫10多處,毒性連大人可能都無法承受,整個急救過程均依醫療標準作業流程執行,院方對此也感到遺憾。
院方強調有積極治療
急診科醫師張家豪說,家屬指有醫護人員說「痛苦是正常反應」、「會痛苦6小時」等語,他沒有講過這樣的話。至於有醫護人員對家屬說病況已較好,以及質疑為何3個多小時內沒有積極治療一事,張家豪肯定地說,醫護人員在女嬰送到後,始終積極地救人,當時臨床症狀的確稍微有改善,但後續的病情惡化,則非治療可以阻止進程。
前林口長庚醫院、現任南門綜合醫院急診專科醫師王少谷說,被虎頭蜂螫到最重要的觀察點,在於傷患對於毒液出現的過敏反應,輕者紅腫,重者會呼吸衰竭,甚至休克死亡。王少谷說,傷患蜂螫後出現的過敏反應,有的在幾小時之後才會出現,因此一定要慎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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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中央社 倪國炎
金門58歲楊姓男子前往署立金門醫院掛急診發生猝死,家屬質疑診斷延誤,今天到醫院理論;院方表示,死者為心肌梗塞發作致死,診斷和醫療程序都沒有疏失。
家住金湖鎮建華社區的楊男,12日凌晨0時30分因胸部絞痛,自行開車載著妻子到署金掛急診,但1個小時後病情惡化,經過急救回天乏術。
死者家屬認為醫院醫療疏失,上午由金門縣議員楊應雄陪同到署金討公道,死者妻子和子女質疑急診室值班周姓醫師「判斷錯誤、診斷延誤」,讓好好的人開車到醫院,卻死亡躺著回家。
署金院長歐天元和周姓醫師面對死者家屬說明急救經過,周姓醫師表示,病患有高血壓、高血脂病史,就醫時表明2天前即有胸痛,下巴兩邊發痠,因此,第1時間即研判為心臟疾病,依標準作業程序給藥和檢驗,並沒有誤診。
周姓醫師說,病患病情惡化情形出乎意料的快,急救即使用85分鐘,最後為心肌梗塞猝死,雖然已經盡力搶救,但無法救回寶貴的生命,他也感到十分難受。
由於死者家族中,曾有人罹患淋巴癌被署金誤診為疝氣,最後喪命,死者家屬不滿2年2死,要求醫院檢討改善,以及呼籲相關單位重視金門醫療資源缺乏問題,不要再讓枉死的悲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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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7 蘋果日報 王昭濱、呂品逸、林媛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因隱形眼鏡破裂導致左眼疼痛,上月到亞東醫院急診,醫師認為只是戴隱形眼鏡引起眼角膜發炎,只開眼藥水處方,男子過了五天仍感不適,改到其他眼科診所檢查,才取出隱形眼鏡碎片。他向亞東醫院反映,院方及醫師一度表示無疏失,日前才改口坦承疏失,男子氣憤說:「還好沒瞎,不然就成了獨眼龍!」
鍾姓男子(三十歲)是一家連鎖餐廳的經理,就醫後左眼已無礙,視力未受影響。他說,上月戴隱形眼鏡後不舒服,取出鏡片發現缺角,他認為是鏡片破裂。
僅開立眼藥水處方
當時鍾男不以為意去上班,到了下午仍感不適,因此到亞東醫院急診,被告知是隱形眼鏡破裂,醫師檢查約半小時,認為是戴隱形眼鏡所引起的眼角膜發炎,開眼藥水處方給鍾男。
稱「檢查時太緊張」
過了五天,鍾男左眼還是不適,到另家眼科診所就醫,醫師才取出眼瞼裡隱形眼鏡碎片。鍾男向亞東醫院投訴,院方允諾調查,後來竟回覆無疏失,上周才又改口稱醫師有疏失,並向鍾男致歉,也退還掛號費及鍾男請假損失約兩千元。
亞東醫院公關謝淑惠說,當初醫師確實有細心的為鍾男檢查,但可能眼球不斷轉動,加上鍾男緊張,故未檢查出隱形眼鏡碎片卡在眼內,此事已解決,「這不是醫療疏失,只是檢查時沒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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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自由時報 記者羅正明/中壢報導
一對劉姓夫婦昨天指控中壢某家醫院,孩子先天聽力受損竟未告知,害他們錯失黃金療育期,直到孩子兩歲半才發現狀況,說話能力連帶受影響。院方反駁,對方沒來聽取報告所致。
劉姓夫婦調出當年檢查報告存檔,報告確實載明有「兩側聽力篩檢異常」等字樣。
夫婦說,當年他們聽從院方建議進行聽力、代謝等六項檢查,院方有告知其中兩項檢查結果,他們還詢問其他檢查結果呢﹖院方回答沒問題就不會再說明,他們說,沒有任何醫護人員告知他們,一個月後要到醫院聽簡報。
夫婦說,孩子兩歲半時發現怪怪的,只會說媽媽等五個簡單詞句,帶去醫學中心檢查才發現聽力異常。
劉太太說,錯失黃金療育期後至少要兩年才能追回損失的療育期,為此她辭掉工作自製道具教導孩子,為了學會螞蟻兩字,甚至連續一星期帶著孩子去爬虎頭山,只為了告訴孩子「這就是螞蟻」。孩子無法理解喜怒哀樂,她還要姊姊哭給弟弟看,身心俱疲。她要求主管機關嚴格督考醫療院所。
巿代賴立竹說,依法醫療院所診治病人後應告知病情,這家醫院有違法之嫌。
院方:有通知聽取報告
被指控的醫院說,當時有通知劉姓夫妻一個月後要來聽取報告,可惜兩人沒來才會發生憾事,已檢討執行流程,未來若遇到類似異常個案,如果父母沒有回來聽取報告,會另行電話通知,再寄發檢查報告,確保檢查結果確實傳達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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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蘋果日報 蕭夙眉、曾雪蒨、許佳惠
醫院急診竟非全是二十四小時看診!台中市一對夫妻日前抱著突然失去呼吸心跳的六個月大兒子,到住家附近神岡童醫院急診就醫,不料急診竟打烊,又多花十分鐘轉送其他醫院已回天乏術。慟失愛兒的母親昨哽咽控訴:「有寫急診,就代表要二十四小時才對。」衛生署昨指出,未來將要求未提供全天候急診的醫院改稱「急門診」,以免混淆。
上周日晚七時許,中巿林姓夫妻抱著突然臉色發白、沒呼吸心跳的愛子,到離家最近的神岡童醫院急救,不料急診竟關門,再多花十分鐘轉至清泉醫院,林父抱著兒子急呼:「救救我的兒子!」但經三十分鐘搶救仍不治。檢警前天相驗遺體,研判是嬰兒猝死症奪命,疑和氣溫驟降有關。
百床才設全天急診
警方調查,死亡男嬰長得白白胖胖,是去年國慶日出生的國慶寶寶,上面有兩個姊姊,父母都對唯一的兒子疼愛有加,意外喪子的林母傷心地數度哭昏。
衛生署現行規範,綜合醫院達一百床病房數以上才需設二十四小時急診。神岡童醫院行政室主任楊立璿昨表示,該院僅二十八張病床,經報請中巿衛生局同意,二○○四年起不提供全天候服務。
醫:恐增更多糾紛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表示,近日將要求各地衛生局輔導醫院,凡無法提供二十四小時急診服務者,應改立招牌為「急門診」,此措施未涉及修法,可盡快上路。
但台灣急診醫學會前理事長、彰濱秀傳醫院代院長楊大羽認為,「完全沒意義」。他指出,急診設置有嚴格的人力與設備要求,急門診恐淪為「掛羊頭賣狗肉」,不但民眾就醫風險高,還可能增加更多糾紛,建議衛生署應加強全台醫療資源整合、加強轉診制度,才能讓民眾獲得保障。
嬰兒猝死疑為趴睡
楊大羽指,台灣地區醫院原有七百多家近年急速縮減至兩百多家,多變成安養中心、醫美中心,不少偏遠地區醫院即使有急診醫師、卻無專科醫師支援,也無專業設備配合,「神岡童醫院事件發生,預料急診醫院會再減少。」
台中榮總兒科部主任傅雲慶指出,嬰兒猝死常見於六個月以下嬰兒,常見問題是先天性心臟病或呼吸道受阻,國外曾研究和趴睡有關,因此建議兩個月以下嬰兒最好勿趴睡。
綜合醫院急診室設置標準
◎100床以上:
˙應有獨立急診室,須有注射液和注射器組、輸血器等設備
˙具心臟檢查設備、喉鏡、胃管、心電圖及血壓監視設備、抗毒蛇血清、約束帶、急診觀察床、推床、輪椅、空調等
˙急診室應設明顯標誌,保持通道通暢
急診手術、檢驗、放射線檢查及調劑作業應24小時作業
˙急診室須24小時開放,且至少有1名執業2年以上醫師值班
◎99床以下:
˙應具有一般急救設備、急診觀察床、推床、輪椅
˙未強制設置24小時急診
˙衛生署擬將非24小時急診更名「急門診」
資料來源:台中市衛生局、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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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首 精神科男醫診間嘿咻小17歲女病患?女控:受害不只我! 2020/11/17
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新北市知名醫院精神科某男醫生遭控訴對諮商患者伸狼爪,新北市一位20多歲的女性在PTT上發文控訴,醫生濫用職權,趁她心靈脆弱時給予陪伴,但卻只在男醫生想找她時才見的到面。文章擴散後竟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她鼓起勇氣將真相說出口,盼能不要再有下位受害者。
女網友在論壇PTT上發文親曝親身經歷,控訴大她17歲的新北市知名醫院精神科某位男醫師,不僅濫用醫生的職權,在她心靈最脆弱時趁虛而入,滿足自身的慾望還發展成長期的感情關係。更令人髮指的是,女網友發文後,還收到遭同位醫生侵犯的受害者來信,才發現這位醫生狼跡遍布各處。
2017年底,女網友因為焦慮症前往該醫院第一次就診,而2018年間北上返家後,開始連續在此看診,第二次就診時,醫生向她表明需要接受諮商,之後便穩定每周諮商一次,且由醫生本人替她進行諮商,從此開啟了一條不歸路。
很快的醫生就向她表明好感,並說「我很欣賞妳」、「妳是一個很棒的女生」等;同年11月底,兩人便在諮商室中發生了性關係,但女網友事後卻不停地思考自己到底喜不喜歡他,整個人變得患得患失,甚至看了大量的書籍,想確認自己是否陷入「移情作用」。
混亂不明,無法確認的關係讓她的身心狀況更加不穩定,女網友也試圖解套關係,向醫生說明「我覺得對醫生只是移情作用,我們不要再這樣下去了」,但醫生卻回覆是想幫助她,絕非想佔便宜。
女網友反覆陷進情緒中,無法自救,狀態非常不穩定,甚至她曾向醫師說「我覺得我的憂鬱來源就是你,我原本是為了解決問題才去看診,結果反而讓我情況更惡化」,更動念想為了此事離開人世間,掙脫一切紛擾。
女網友某次看見醫生曾傳訊給其他女性「抱抱」、「到家了」等語,她才發覺自己只是備胎,僅是暫時替補他慾望的存在。女網友沉重地寫下她至今仍不知道該如何定義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如同林奕含所著《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社會上有太多利用職權或是趁心理脆弱趁虛而入的人,難過地寫下「沒有經歷過的人是不會了解的。」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醫院院方16日獲知消息後,便立刻約談醫生,啟動院內調查,目前已暫停醫生的醫療業務,靜待調查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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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7 自由時報 黃美珠/竹縣
新竹縣非科班出身、俗稱「總統牌」的82歲老醫師秦士文,被控涉嫌不當使用類固醇,致患者引發猛爆性肝炎,造成一死,還有人爆瘦、爆肥、四肢無力、呼吸衰竭等。同樣受害的芎林鄉鄉長莊雲嬌之夫劉世雄也一度昏迷,幸及時救回一命。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昨天發現該醫師病歷上用藥登載不實,已涉嫌偽造文書和詐欺,將轉交警方處理。
醫生稱2cc以下不會致命
秦士文昨天坦承自己未依實際用藥登載在患者病歷上。但他強調,因所買的「的剎美剎松」類固醇已過期,去年10月催促廠商回收沒下文後就不再使用,改用「安西諾隆」等3種普通消炎、鎮痛藥劑替患者注射治療,每次注射都在2CC以下,不可能造成人命損害。
稽查小組調查指出,位於竹北市鳳岡路上的「宏信診所」是一人診所,從看診、注射、拿藥,統統由秦士文一人包辦,每次看診收費150元就打兩針。
稽查小組表示,民國50-60年代,國內醫學院尚不多,基於民眾看診需求,由國家輔導部隊的軍醫或醫護兵,直接通過考試院考試即發給醫生執照,坊間稱為「總統牌」醫師。涉案的秦士文就是66年間取得醫師證書,開業已約30年。
陳情者起先不知老醫師打的兩針是類固醇,後來有人突然爆瘦、爆肥、四肢無力、呼吸衰竭等,感覺有異,便從診所垃圾桶偷取走針劑空瓶,送交地方醫師「分析」才知嚴重性。
芎林鄉民范揚揚說,其妻謝秀蘭是B肝帶原者,今年農曆年前後,經人介紹去看診,施打兩針後感覺全身倦怠,3月5日因渾身不舒服掛急診,7日突然轉為猛爆性肝炎,14日就不幸往生。事後聽別的醫生說,肝不好的人,使用過量類固醇,因無法代謝反而可能引發猛爆性肝炎。
范揚揚說,不敢斷言妻子的死和秦士文的治療有絕對關係,但希望有關單位查清楚,讓老醫師不要再害人。
疑有十人受害
芎林鄉鄉長莊雲嬌聽聞後,驚覺其夫劉世雄去年底也曾去看診打了4針,不久後劉世雄就輕微腦中風,2月還一度肝昏迷,緊急搶救才挽回一命。她自己也因手痛去就診,打針後出現爆瘦和月亮臉等問題。她認為茲事體大,遂責成政風室訪查,發現竟有10名鄉親疑似受害,因此請縣府展開調查。
病歷上用藥登載不實
稽查小組除訪談醫師,調閱患者病歷資料,並帶走診所藥劑進貨單據等資料。初步調查發現,其對病歷有登載不實的行為,除違反醫師法、醫療法,另也有觸犯偽造文書、詐欺之嫌,是否撤照或勒令歇業?將視情節移送醫事懲戒委員會處理,同時呼籲民眾應多注意醫療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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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3 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
三十四歲陳姓產婦去年九月在高雄生安婦產小兒科醫院生下頭胎男嬰,卻爆發醫療糾紛,陳婦指控醫院未按照正常程序接生,她選擇自然產,進產房後,醫護人員卻沒教她自己用力,而是直接由護士大力擠壓肚子,「擠」出胎兒,導致產後大出血,進行二次手術。產後至今,她赴醫院看診三十九次,仍下腹疼痛,經診斷為膀胱脫垂。
事後陳婦向高市衛生局申訴,但與醫院兩次協調均失敗,陳婦怒向檢方控告醫師許天綸等當天接生醫護人員,涉嫌業務過失傷害。
陰道變形無法行房
陳婦氣憤說,當天一進產房,護士先叫她跨坐上產台,接著就不斷用力擠壓她的肚子直到小孩出來,過程僅十七分鐘,「我的小孩不是生出來的,是擠出來的!」
她還說,她因膀胱脫垂,尿道與陰道被擠壓變形,無法行房,連帶影響夫妻生活。對此,生安醫院潘姓督導指出,依《醫療法》規定,醫院不能對外透露病患病情,不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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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7 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趙容萱、王昭月、蔡容喬報導
台南市某醫院每月幼兒兩側疝氣手術高達一百五十人,平均全市三到四名新生兒就有一人挨刀,健保局認為醫院「不當開刀」賺黑心錢,已提出警告並著手調查。
「幼兒兩側疝氣發生率僅約百分之五,這些幼兒十分之九都是多挨了一刀!」成大醫院小兒外科主任陳肇真等多位醫師指出,坊間不少醫療院所鼓吹基於「預防治療」,小兒疝氣最好同時做兩側手術,家長不明究竟,不但多花錢,還讓孩子承擔不當醫療的風險。
醫界人士指出,這種不當手術牟利情形各地都有,「愈往南被不當開兩側疝氣手術的孩子愈多」,台中甚至有一名外科醫師號稱「開三萬例疝氣手術」;健保局說,已調查各地醫院幼兒疝氣手術是否偏高。
據了解,包括台中榮總、高雄長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等多家醫學中心,平均每月嬰幼兒疝氣手術不過三、四十例;健保局月前發現台南這家醫院的小兒疝氣手術數異常。
健保局訪查發現,有九成的家長說,孩子包皮過長或其他外傷就診,醫師檢查後說孩子有疝氣必須治療,為免另一側日後也出狀況,最好兩側同時手術,「醫師都這麼說了,當然只好讓孩子接受手術!」
健保局認為這家醫院可能「開了不該開的刀」,給予警告後,疝氣手術明顯減少,但醫院又推出號稱沒有傷疤的「陰囊中線」與「腹腔鏡」手術,鼓勵家長自費,健保局管不到自費,懷疑藉此規避稽查。
陳肇真說,兩側疝氣發生率低,多數小兒外科醫師認為「不必讓孩子白挨這一刀」;台灣疝氣醫學會建議,有症狀再開,不需預防或二側一起開。
醫師透露,坊間自費疝氣手術收費從四到七萬元,有醫師推出「一邊健保、一邊自費」,鼓勵家長兩側都手術,避免被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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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1 蘋果日報
蔡先生委託基隆市的喜安護理之家照護高齡84歲父親,第6天父親因病送急診,醫師檢查時意外發現父親雙腳竟三度燙傷。對此,喜安護理之家表示,有使用烤燈替蔡老先生保暖,不清楚為何造成燙傷。衛生署指出,依《護理人員法》,護理機構不得危害受照顧人健康,此案護理之家恐已違法,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投訴組
蔡先生說,原本聘用外勞照料父親,外勞逃跑後,因無暇照護,3月20日委由喜安護理之家照護,其間也陸續去電喜安關心父親狀況,3月26日護理之家告知,父親須抽痰且血壓略低,他要求送醫院急診,但到院後,醫師診斷指父親須立即住院並插管,否則有生命危險。
父因心肺疾病過世
蔡先生表示,醫護人員替父親更換病人服,不料脫掉襪子卻發現腳上有傷口,經醫師診斷為雙腳三度燙傷併蜂窩性組織炎。「好好一個人到護理之家,竟然三度燙傷,看傷口心都在淌血!」更氣人的是,他事後尋求第三公正單位協調,喜安竟未出席,而他父親卻已於4月18日因肺炎及瓣膜性心臟病過世。
負責人願協商解決
皮膚科醫師林佩琪說,一般燙傷分三度,三度燙傷已傷及皮膚真皮層,屬嚴重燙傷,皮膚無法自行癒合,僅能透過抗生素及植皮做治療。
對此,喜安護理之家負責人簡莉蓁說,3月26日為替蔡老先生保暖,讓他穿襪子、蓋棉被後,從晚上7時至9時照烤燈取暖,不清楚已造成蔡老先生三度燙傷,稱當時是主動詢問家屬是否讓蔡老先生就醫,不清楚死亡原因,4月20日到蔡先生的家中慰問,先前因合約內地址錯誤,協調通知書未寄達而錯過第一次協調時間,願再與家屬協商。
衛署:可重罰10萬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鄧素文表示,依《護理人員法》,護理機構不得危害受照顧人健康,依法得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喜安護理之家恐有違法之嫌,若是護理人員疏失造成受照顧人受傷,則可處該員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建議家屬可向該處申訴,電話:(049)23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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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3 蘋果日報 徐彩媚、顏幸如╱嘉義報導
保嘉德生技公司負責人葉俊麟涉嫌勾結多名醫師,製作高達三萬一千元「JECTOS」法國進口注射型人工合成骨(俗稱骨水泥)的偽標籤,詐騙病患超過五年,檢調日前傳喚台大醫院雲林分院骨科主任林鎮江,他坦承犯案,被以五十萬元交保;昨天再傳喚胡名孝等六名骨科醫師,部分坦承收取賄款。醫界龍頭台大醫師都污錢,讓檢調忍不住搖頭。
國產貨貼假標籤
檢方昨傳喚六名醫師分別為台大雲林骨科醫師鄭浩任、吳冠彣(音同文)、胡名孝及離職自行開業的林晉慶、成大醫院醫師許哲嘉、大林慈濟醫師陳元森。其中五名醫師分別以五萬至五十萬元交保。另外林晉慶因矢口否認涉案,則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調指出,醫療器材代理商葉俊麟,涉嫌與多家醫院骨科醫師勾結,仿製價格高達三萬一千元「JECTOS」法國進口注射型人工合成骨(俗稱骨水泥)的標籤,卻用國產二千九百元廉價的骨水泥混充進口貨,向患者詐取醫療器材費用,檢方三月間查扣四百多張偽造標籤,並將業者葉俊麟收押至今。
承認收禮拿贊助
因事關醫師名譽,檢方先從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及醫院帳冊核對,確認證據搜索完備後,才於日前傳喚台大雲林分院骨科主任林鎮江,林當時看到檢調的證據後,當場認罪。昨被傳喚的醫師表示,確實和葉俊麟吃過飯,年節也收過禮,廠商也會資助醫師出國參加研討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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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衛生署認定前基隆醫院醫師楊睿祥收取報酬,配合詐財集體調換檢體,切除健康病人的乳房、並化療,以詐領巨額保險金,決定廢止楊的醫師證書,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衛生署的處分並無不當,判決楊敗訴。
楊睿祥已改名為楊超然,他對法官表示,已深自反省,且坦白接受調查,希望能繼續擔任醫,但法院並不支持楊「廢止醫師證書」剝奪其工作權,處分過當的主張。
衛生署指出,楊超然於九十五年十月、九十六年十二月,分別把有罹癌的組織和健康病人的檢體調換,開立不實診斷書,切除兩位女病人的乳房,其中一人還進行化療。
衛生署認楊的行為嚴重違反醫學倫理,情節重大,雖有一位病人的裁處時效已過期,但仍足構成廢止證書的程度。
楊抗辯他雖開立治療癌症的藥物,但患者以生理食鹽水調包,沒打到病人體內,但未提出證明。
楊又說,他開的治癌劑量很低,屬安慰性投藥,不會對病人造成傷害。但法官認為,治癌藥物也會毒害人體正常細胞,副作用很大,仍對病人造成傷害,楊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專業及醫療倫理,不因劑量很低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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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7日蘋果日報【劉昌松╱台北報導】
外科醫師賴文治因在一九九六年間,在新竹南門綜合醫院值急診班時,未注意求診的大學生王耀昆因酒醉跌倒後嘔吐,可能有腦震盪,只處理外傷就讓王離院,隔天王被發現腦出血死在宿舍,昨被台灣高等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腦震盪未察
賴文治(六十三歲)的妻子昨沮喪表示:「官司打了十二年,衛生署鑑定都說我先生的處置『未違反醫療常規』,最高法院也因此三次發回更審,為什麼高院法官就一定要把責任判到我們身上。」賴文治則向法院辯稱,王耀昆是酒醉騎車撞到沙堆跌倒,經救護車送到南門醫院急診室,當時他診斷王前額等處輕微擦傷,從神經醫學判斷,王的意識清醒,血壓、心跳、四肢活動都正常,因此由護士交代王的同學注意後續傷勢就讓王離院。他懷疑,王回宿舍後又跌倒撞傷後腦致死。但法院認為,王曾在救護車上嘔吐,賴沒仔細檢查是否有腦震盪就讓王離開醫院,有醫療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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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3 中國時報 C2/中彰投新聞
中縣:台中市潘姓婦人十月廿二日騎機車和小貨車發生擦撞,當時身體僅有小擦傷,但送醫後,不斷感到頭暈,陪同家屬要求急診醫師更進一步檢查,但遭醫師拒絕,直到婦人嘔吐,醫師趕忙執行掃描後發現顱內出血情況危急,轉院四十天後竟不治,家屬質疑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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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蘋果日報 【周昭平、曾雪蒨╱連線報導】
高雄一名38歲孕婦今年8月發生車禍,腳骨折、頭挫傷,醫院進行骨折手術,讓她住院3天就出院;不料8天後,她卻顱內出血昏迷,上月初懷胎7個月時緊急剖腹產下一名女嬰,女嬰仍因腦室出血不治。家屬昨指控診治的高雄巿立聯合醫院未在第一時間替孕婦做電腦斷層檢查、及早發現顱內出血,怒告院方及醫師業務過失致死及重傷害。
「盼了許久的愛女,出生未滿月就身亡,讓我無法接受,一定要替太太討回公道!」56歲的林文清昨出面指控,8月15日,38歲、懷孕6個月的妻子陳雲貞騎機車被撞倒,送至高雄巿立聯合醫院急救,診斷為左腳踝開放性骨折、頭部挫傷,但X光檢查未發現顱骨骨折,住院3天出院,之後3度回骨科門診追蹤,醫院都沒發現異狀。
出生才20天死亡
林文清說,8月25日妻子一早起床,突然嘔吐昏迷再送聯合醫院,卻檢出腦部左側大出血,術後陷入昏迷,昏迷指數為10分(正常為15分);上月9日血壓出現變化,醫師又緊急替懷孕7個月的妻子剖腹產下體重1248公克的早產女兒,20天後,女兒仍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他質疑,聯醫未在第一時間替妻子做電腦斷層檢查,才未及早發現其顱內出血,導致她昏迷、還可能變成植物人;女兒又不幸早夭。
聯合醫院副院長林盟喬昨則表示,當時陳女頭部X光檢查正常、意識清楚,神經學檢查也無異狀,所以未做電腦斷層,「不料出現罕見的延遲性硬腦膜下出血,醫療過程無疏失。」
至於家屬擔心患者成為植物人,聯醫則表示,還需觀察1、2個月,目前無法斷言。高市衛生局已受理該案,將交由醫事審議委員會討論。
高雄榮總急診部外傷科主任黃豐締說,車禍患者除非昏迷或病情出現變化,才考慮做電腦斷層。
外傷易致腦血栓
但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副院長楊大羽指出,只要頭部外傷患者,該院都會做斷層掃描,不過,斷層掃描輻射恐影響胎兒,孕婦除非有明顯症狀才會做;而健保常核刪,迫使醫院對進行斷層掃描更謹慎。
楊大羽說,孕婦可能因外傷刺激造成腦血栓,引發血管破裂等危險,要防範延遲性硬腦膜下出血,患者出院時醫師應告知如有噁心、嘔吐或血壓、脈搏不穩、神智不清等情況,應立即回診。
孕婦昏迷產嬰過程
2010/8/15
38歲孕婦陳雲貞騎機車遭小客車擦撞,送往高雄市立聯合醫院,診斷為左腳踝開放性骨折、頭部挫傷,住院治骨折3天後出院
2010/8/18~23
3度返回聯合醫院骨科門診追蹤,未發現異狀
2010/8/25
一早嘔吐後昏迷再度送聯合醫院急診,進行左顱骨摘除及血塊清除手術,術後昏迷迄今,昏迷指數10分(健康人為15分)
2010/9/9
因血壓變化,緊急剖腹產下7個月大早產女嬰
2010/9/29
女嬰因腦室出血引發多重器官衰竭身亡
資料來源:陳夫林文清、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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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台中林小姐
九十九年九月, 因治療腦神經瘤而入院於台中某大醫院的林醫師, (病患本身為醫師) 於十月六日逝世於醫院加護病房。 病患神智清醒的走入醫院, 卻是被扛著出來。 這是病人家屬一輩子的痛, 希望台灣的司法能給予合理的交代。
台中某大醫院的腦神經科沈主任, 診斷林醫師為神經瘤。 說明將以低風險的微創手術治療, 且四, 五天後即可出院的情形下, 林醫師決定加以治療。 九月二日開刀後, 才發現是高風險的動脈瘤。 沈主任不但沒有馬上縫起來, 還立即準備動脈瘤的血夾, 一方面準備實行動脈瘤手術。 術後家屬極為憤怒, 手術當時醫療人員並沒有解釋還有其他風險較低的栓塞手術, 而誤導家屬簽了手術同意書。 隔天才做血管攝影後, 來了另一位崔醫師, 說明病患需要做栓塞手術。 九月四日做完栓塞手術, 加護病房說明隔天即可換至普通病房。
病患醒來後顯然極為激動。 崔醫師馬上給病患打了鎮定劑。 之後, 沈主任說明林醫師左手無力, 有中風的危險, 吩咐崔醫師給病患打了抗凝血劑。 先後打了三次。 因抗凝血劑是很容易引起腦內出血。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沒有置入腦壓測量器, 以致於無法監測腦內情況, 導致錯過黃金搶救時間。 讓病患腦內出血太久, 血塊把腦壓到側邊, 損壞了腦幹細胞。
九月四日晚上探病時間,家屬進去時發現病患瞳孔已經放大, 對光無反應。 告知護士後, 才慌慌張張的做CT scan(電腦軸向斷層掃描)後發現腦出血, 趕緊再實施救命的開顱手術。 但病患家屬(也是護理人士與留美醫師)早知道腦幹細胞已損害過久, 可能呈現腦死狀態。
病患家屬一直守在家屬會客室,只希望沈主任或醫院方面能老實的告知病情。 也懷著或許有奇蹟的心態, 守在醫院。 沈主任不但不老實說明腦死狀態, 還扯到病患有肺炎, 需要做氣切手術。 拖了一個多月, 家屬身心的痛苦煎熬難以文字形容。 直到十月初, 加護病房來了新的江主任。 發現病患腦死狀態, 馬上告知家屬病人已無救。 家屬無法諒解沈主任, 不但誤診又誤導病人接受高風險的手術,侵害了病患的權益、生命與尊嚴。 最後居然敢做不敢當,甚至拖延時間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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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9/01 記者俞泊霖、徐夏蓮/烏日報導
烏日鄉民吳文中年初因頭痛,前往台中市中山附醫就診,診斷為腦下腺垂體腫瘤,並安排2次腦部手術,但事後吳男卻成了植物人,全家生活陷入困頓,家屬昨天由縣議員張正興陪同召開記者會,強烈質疑院方醫療疏失,但中山附醫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發言。
病人家屬指手術有疏失
42歲的吳文中,2月間因頭痛,由妻子陪同前往中山附醫就診,吳妻說,丈夫住院經核磁共振斷層掃描,診斷為腦下腺垂體腫瘤,並由陳姓神經外科醫師操刀進行「經蝶谷內視鏡切除手術」,術後院方表示丈夫可返家休養。
吳妻說,丈夫3月初進行第2次手術,由曹姓耳鼻喉科醫師進行「蝶竇腫瘤切除術」,但術後3天丈夫不停喊頭疼,最後陷入昏迷,呈現植物人狀態。
昨天吳文中坐輪椅,由吳妻和3個念大學、高中子女陪同,出面控訴醫療疏失,吳妻指第1次手術後,丈夫不應出院,也質疑陳姓醫師在第2次手術時 ,私自進入手術房執刀,處理前次手術不完整之處,並聲稱手中握有證據。
吳男家屬說,事件發生半年來,曾寄存證信函給醫院,要求協商,並尋找醫師溝通,卻都不了了之,已在8月中提告。
中山附醫︰尊重司法判決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則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針對此案院方不便對外發言,中山附醫尊重司法判決。
張正興說,吳文中原擔任消防設備工程員,是家中經濟支柱,如今全家陷入愁雲慘霧,,要求醫院儘快出面負責。
開腦…喪失意識
中山附醫被控醫療疏失
2010-09-01/聯合報/B2版/大台中綜合新聞 記者蔡佳妤/台中報導
台中縣烏日鄉民吳文中今年2月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接受腦下線垂體腫瘤切除手術,經兩次手術後卻病情惡化、腦壓上升,現已完全喪失意識,家屬指控醫院有疏失,在確知需二次手術前就讓病患出院,使家庭頓失支柱。
中山附醫表示整起醫療糾紛已進入司法程序,院方尊重司法判決,不便評論。
42歲的吳文中原本從事水管焊接,撫養妻子和3個小孩,家屬指出,他2月間突然頭痛不止,到中山附醫就醫,經核磁共振診斷為「腦下線垂體腫瘤」,院方2天後由神經外科陳姓醫師進行「經蝶骨內視鏡切除手術」並住院1周。
術後,吳文中鼻子有腦脊髓液滲出,院方在他出院前兩天的護理紀錄中敘述病患「原腦下垂體殘存」,但仍讓吳文中出院休養,預計出院後1周回診再辦第二次手術。
第二次進行蝶竇黏膜乳突瘤切除手術後,吳文中開始出現頭暈、頭痛並發生嘔吐等症狀,之後陷入半昏迷狀態,經醫師腰椎穿刺檢查發現有中樞神經感染、腦壓上升情形。
家屬表示,當時醫師除了給予抗生素、降腦壓藥物,並未積極處理,接下來吳文中瞳孔放大、呼吸衰竭送加護病房,搶救後腦壓恢復正常,卻有腦中風現象,意識至今未恢復,成為多重障礙者。
家屬昨透過中縣議員張正興開記者會,聲淚俱下控訴院方在確知需進行二次手術情況下,仍讓病患出院,不符健保規定「不適當出院狀態」,已針對醫療疏失部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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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
桃園市中壢區某知名小兒科診所,今日遭民眾爆料,日前帶3歲孩子前往看診,沒想到醫師沒量體溫、沒坐快篩,看診短短3分鐘就診斷「哮喘、流感」,且症狀嚴重到需要打針,最後收到藥單更傻眼,每次吃3包藥粉、3種藥水,加上掛號費200元、加收410元藥品費、80元針劑費,看個診所竟收到將近700元,桃園市衛生局接獲民眾陳情,今日立刻派員蒐證調查,如醫療作業涉違反醫療相關法規,將依法處辦,並將會請負責醫師說明釐清。
社群網站「爆料公社」今有一名媽媽爆料,日前孩子疑似有感冒症狀,前往不少民眾力推、位於中壢區某知名小兒科診所看診,由於生意好、排隊民眾多,不疑有他而掛號看診,沒想到醫師沒快篩、就認定孩子得流感,開了克流感和各種藥物,爆料媽媽直覺不對勁,不敢讓孩子吃藥,立刻前往馬偕看診。
該名媽媽指出,到馬偕後醫師照完X光跟進行快篩,診斷孩子並無哮喘也沒流感,根據該小兒科診所開的藥單,安滅菌似乎為廣泛型抗生素,根本不敢讓孩子吃,該診所醫師根本亂開藥,不知道會害到多少小孩,擔憂是否民眾普遍認為只要診所「敢打針敢開藥」就是厲害名醫。
文章一出後,有社員紛紛回應「 我小朋友也去過這家,發燒38.6度就說要打針,那時小朋友才兩歲多,我當然不肯,結果也是開了一堆藥,把他們開的藥單拿給當過20年的護士看,我媽就說他們開的藥太重了,小朋友不用吃到這麼重的劑量,叫我以後別去這家,怕他們家的藥吃習慣,抗藥性變高加快肝腎功能的受損,我怕到就再也沒去過了。」
「我知道是哪一家!因為我女兒三個月大的時候看過一次,開超多藥的!吃了兩天他們開的藥後,連母乳都不喝了,一直睡。覺得不對勁轉去林口長庚給邱姓醫生看,看完後,被邱醫生臉黑黑的說把藥停了!從新開了藥吃!從那以後,我就再沒有去過......我是坐小黃車聽說醫生很厲害才去的!」
不過也有社員緩頰表示「其實有時候醫師是憑他累積的經驗看病。如果可疑患病,是可以投藥的!況且你到大醫院,醫療資源成本本來就比較高,不能完全說這位醫生浪費醫療資源,因為你照x光跟快篩,這些費用對健保來說也非常的高。」「小孩的藥本來就比較複雜,一種症狀一瓶,跟大人一樣一種症狀一顆是一樣的,不像以前把顆粒減量磨成粉,小孩的藥比較安全。」
衛生局表示,依據疾病管制署107年12月1日起公告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其中未滿5歲及65歲以上之類流感患者,無須進行快篩,醫師可視病患狀況與藥劑仿單說明及專業判斷,開立適當之公費藥劑。
衛生局呼籲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違反規定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依據醫療法第22條第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應開立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若違反規定,經予警告處分,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按次連續處罰。另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可依法開罰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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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蘋果日報
一名剛滿月的女嬰在台南奇美醫院檢查出有臍尿廔管漏尿問題,隔天安排開刀,醫師卻遲到兩個小時,且術後醫師複診告知沒問題,一個月後帶到診所檢查,診所立刻轉診台南成大醫院,再動了一次相同手術,家屬質疑奇美手術失敗,不負責任。對此,奇美醫院表示,家屬已向台南市衛生局申訴,靜待衛生局協調會說明。
投訴組
氣憤的家長林先生表示,去年10月7日女兒出生,一直有肚臍些微潮濕現象,滿月後至奇美醫院檢查,醫師告知有臍尿廔管問題、會漏尿,安排隔日一早9時30分開刀切除瘻管,並要求5時30分起禁食,但他們等到11時30分一直等不到醫師,他極力要求護士聯絡醫生,10多分鐘後醫師才趕到手術房進行手術。
「醫療品質很差」
術後一周,林先生帶女兒回診,醫師告知沒問題,之後也定時在女兒肚臍塗藥,但去年12月7日,卻發現女兒肚臍仍有潮濕狀況,前往附近診所就醫,診所醫師立刻安排轉診成大醫院,成醫檢查後,發現還是臍尿廔管漏尿,隔天再施行一次瘻管切除,術後女兒才復元,隔兩天他隨即向奇美反映,社工人員稱會詢問醫師再回覆,卻遲無下文,他痛斥「奇美醫療品質很差。」
對此,奇美醫院公共事務室表示,上月4日主治醫師透過社工室試著向家屬說明、溝通,但家屬表示已向衛生局申訴,不願私下和院方溝通,醫師也希望在公正單位見證下,說明手術情況及遲到問題。
院方:靜待調查
台南市衛生局醫事科技正吳清擬表示,上月初接到家屬申訴,就發文請奇美提出說明,若家屬無法接受院方說明,會召開醫療糾紛協調會;副局長林碧芬表示,會尋求一名專科醫師及兩名律師共同參加,聽取雙方說法做出調處,若雙方無法接受,家屬就得循司法途徑解決。
醫療糾紛求助管道
1.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處
2. 中央健保局醫療申訴專線:0800-030-598
3.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4.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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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6日電
全國防疫專家會議今天登場,多名醫界人士砲聲隆隆,疑因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死亡的劉小弟之父劉錦成醫師,以受害者家屬質疑兒子死因判定,也批評疫苗政策讓民眾沒信心。
這場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歐巴尼基金會主辦的「全國防疫專家會議」,上午第2場邀請的與談人士,都是經常投書媒體的醫界意見領袖,其中包括梧棲童綜合醫院婦癌科主任劉錦成。
輪到劉錦成發言時,他第1句話就是「我等這1天很久了」、「我是以疫苗受害者家屬身分前來」。他說,天底下沒有完全安全有效的疫苗,政府的疫苗政策沒有考慮民眾的想法,結果就是讓民眾對疫苗政策沒信心。
他表示,他兒子劉小弟死亡迄今15個月,法官沒有開庭審理,他也看不到劉小弟檢體送交美國疾病管制局檢驗的報告,「我完全不相信兒子死因是感染B19微小病毒」。
劉錦成質疑,自己親自照顧兒子33天,不論是病毒抗體反應、還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診治兒子時的報告,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引用美國報告聲稱的B19微小病毒,並不相同。
台下聽眾、成大醫院副院長、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起身說,從病程發展、病歷與用藥紀錄,可推測劉小弟在接種疫苗前即感染B19微小病毒,但因全案進入司法程序,病歷被封鎖,醫界無法以病理討論會方式釐清劉小弟死因。
蘇益仁指出,劉小弟發病時,初診診所使用類固醇壓抑病症表現,使得劉小弟體內病毒量大增,停用類固醇後,免疫系統反彈,引起類似幼年性風濕病的皮膚病變,轉診醫院又投以類固醇,病毒量再度增加;如此可以解釋劉小弟死亡時,器官組織均檢出大量的B19微小病毒。
座談會的尾聲,變成病理解剖專家回應受害者家屬質疑,直到有人發言認為不宜做病例個案討論,才結束談話,劉錦成不多做停留,說完要說的話即離開會場。
其他與談者也批評政策,高雄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教授李道真批克流感展延期限,衛生署拿不出羅氏藥廠的藥效保證;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質疑疫苗風險與效益是否相當;家庭醫學會秘書長李汝禮認為,防疫人員講的民眾聽不懂,民眾想的官員不清楚,溝通出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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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蘋果日報 【吳傑沐、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出生三小時女嬰疑遭保溫箱烤死案,苗栗檢警昨天會同女嬰父親,重新返回黃甫彥婦產科勘驗現場醫療環境,並模擬醫護人員急救女嬰的過程。檢方昨天相驗後,初步認定女嬰皮膚脫落部位,應是燙傷,但仍難確認是否為直接致命原因;至於保溫箱部分,檢方也將再擇期送由專業單位勘驗。
院方:急救才脫皮
承辦檢察官劉偉誠昨會同法醫研究所法醫到殯儀館進行遺體解剖,並在黃甫彥婦產科產房召開臨時偵查庭,偵訊當天參與急救的醫師黃甫彥、將嬰兒放進保溫箱的范姓護士、當班的呂姓護士,黃甫彥仍向檢方堅稱,女嬰身體有脫皮現象,是急救時搓揉造成。
檢察官劉偉誠表示,診所有無醫療疏失、急救是否失當?保溫箱機件是否正常?仍待專業的公正第三者協助調查。全案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調查。
女嬰父親莊璫旭昨天面對媒體時,情緒一度崩潰痛哭的說,我的小孩子是很健康、很頑皮,一出生就動來動去,原本很期待她的來臨,沒想到她沒機會再見到我們,就被「烤」死。莊男說,女兒剛出生時,我在產房外都有聽到她宏亮的哭聲,顯見其心肺功能良好,不可能有院方所說的呼吸窘迫症。
對於女兒身上的燒燙傷,醫生堅稱是急救時搓揉造成,莊璫旭怒斥說:「根本就是放屁!只會用專業愚弄大眾。」莊男並要求檢警還其公道。
苗栗縣衛生局藥政科長簡素華指出,檢警查扣的保溫箱,是衛生署檢測認證的合格產品,十餘年前出產後已轉第三手,黃甫彥婦產科係在七年前購入使用至今。
幾乎已無產婦上門
衛生局副局長葉雲城則建議說,主管機關每年的定期抽查,均以醫事人員資格為主,未來醫策會在評鑑時或抽查時,也應將器材保養納入重點考核項目。
黃甫彥婦產科診所發生女嬰疑似在保溫箱內被「烤」死案後,幾乎已經沒有產婦上門,昨一早有名婦人前往黃甫彥婦產科診所,將嬰兒室內最後一名新生兒領走,診所已形同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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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7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傅潮標/苗栗報導〕
參與搶救女嬰的為恭醫院護理人員表示︰「看到女嬰疑似被灼傷,好難過,救到流眼淚!」女嬰僅出生三小時,就被送院急救。為恭醫院醫護人員急救近一小時,仍無法救回女嬰性命,感慨萬分。
負責女嬰相驗的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劉偉成,妻子目前懷孕四個月,即將身為人父。他說,女嬰的背部赤紅、脫皮,看得不忍又震撼,一定會查明死因。
幼女僅活3小時 父親悲慟哭泣
為恭醫院人員也轉述,女嬰的父親聽到醫師宣告女嬰不治時,癱軟跪坐在地,悲慟哭泣,離開醫院時還不忘對女嬰說︰「寶貝,爸爸先走了。」讓人鼻酸。
為恭醫院婦產科護理長周儷薇表示,她在婦產科從事護理工作十多年,從未見過這種情形,保溫箱溫度最低是攝氏二十五度,最高三十七度,不太可能燒燙傷,除非是保溫箱壞掉了。
黃甫彥婦產科 地方評價兩極
為恭醫院小兒科醫師陳遠浩說,黃甫彥醫師對女嬰的急救處置,確有可能會造成脫皮、紅腫;如果將女嬰的傷勢比較成燒燙傷,女嬰受傷的情形是二級以上燒燙傷。
黃甫彥婦產科在苗栗縣竹南鎮是頗有名氣的婦產科,但黃甫彥醫師曾涉及數件醫療糾紛,被控告涉嫌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但檢方都認定罪證不足,全都不起訴處分。
劉姓、康姓婦人說,黃甫彥很細心,態度也很親切,產前檢查做得不錯;吳姓婦人說,她曾因羊水破孔在黃甫彥婦產科安胎半個月,她是高齡產婦且有早產跡象,黃甫彥醫師還建議她轉診到大醫院,不會強留想賺錢。
但根據苗栗地檢署資料,黃甫彥在九十一年被陳姓孕婦控告涉嫌業務過失傷害。陳婦後來撤告,黃甫彥獲不起訴處分。
九十六年,曾姓男子指控妻子在分娩時嘔吐並失去意識,黃甫彥將她轉送醫院急救,但在救護車上氧氣瓶開關損壞無法及時供氧,曾妻剖腹產子,不但男嬰死亡,曾妻也因子宮破裂而死。苗栗檢方認為黃甫彥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證不足,不起訴。同年黃甫彥被健保局指控涉嫌詐欺取財,檢方查無實據。
九十八年,陳姓孕婦產下男嬰無生命跡象,黃甫彥急救後無效,被控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檢方調查後認為他沒有過失。
女嬰睡保溫箱猝死 父親痛斥女兒被烤死 2011/01/07 自由時報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女嬰猝死案,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劉偉誠今天上午10點半會同警方與女嬰父親莊父重返黃甫彥婦產科勘驗,了解事發當時女嬰急救過程。劉偉誠表示,婦產科有無醫療疏失、急救是否失當及保溫箱機件是否正常等,仍待各專業的公正第三者協助調查釐清;莊父則痛斥黃甫彥的急救說法,「放屁,用專業愚弄大眾」,質疑「女兒是被烤死的。」
莊父今天上午一進入警局,記者上前關心後,他想起愛女的悽慘遭遇,原本強作堅強的情緒立刻崩潰,不停地哭泣抽咽;莊父說,女兒出生時,他在產房外頭都聽得到女兒的宏亮啼哭聲,女兒放入保溫箱時,全身被包巾包裹,但他從女兒露出的小臉蛋,也可以見到女兒臉色紅潤,十分可愛。 莊父說,因妻子是自然生產,產後他也在育嬰室旁相距不到3公尺的產房,替妻子的腹部按摩達2小時,期間也斷斷續續地聽見女兒的哭聲,顯見女兒的心肺功能很好,並非黃甫彥所說的「心肺功能不完全」。
對於女嬰背部的傷勢,莊父不認為是像黃甫彥所言「搓揉造成」,他說,他雖沒見到黃甫彥搓揉女兒背部,但他有看到黃甫彥替女兒做CPR及搓揉胸腹,但女兒的胸腹卻沒脫皮。他認為黃甫彥的說詞是「放屁,用專業愚弄大眾」,質疑「女兒是因保溫箱操作不當,被烤死的。」
莊父說,且事發之後,女兒一直被黃甫彥婦產科的護理人員用包巾包覆,他直到5日下午相驗時,才發現女兒的背部竟然有如此嚴重的傷勢。
莊父說著又忍不住啜泣地說,「他好後悔讓妻子在那裡生產」,他2歲大的女兒也好期盼妹妹的出生,沒想到還等不及看到,妹妹就離開了。
黃甫彥對莊父的質疑則不願多談,只表示「一切靜候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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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4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約半歲大的陳姓男嬰,去年8月由父母親帶到高雄市一家診所注射五合一疫苗後第8天死亡,家屬指控苑姓醫師發現男嬰發燒,仍為他注射疫苗,涉犯過失致死罪嫌;但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衛生署醫療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均認定死因與注射疫苗無關,高雄地檢署因而以不起訴處分。
家屬提告指出,去年8月22日,陳姓男嬰由父母帶到高雄市楠梓區一家小兒科診所注射五合一疫苗,注射前苑姓醫師診斷發現咽喉發紅,男嬰父母兩度詢問是否可以注射疫苗,醫師表示可以,並予注射。但隔天下午出現發燒,後來又出現咳嗽、食慾不佳及施打處紅腫現象,多次看診都無法改善,病情拖延到30日晚上竟至死亡。
苑姓醫師辯稱,當時男嬰只有喉嚨微紅,並無咳嗽、流鼻水、發燒等感冒症狀;他雖然沒有為男嬰量體溫,但有做視診、觸診,確定男嬰沒有發燒,才注射疫苗,況且男嬰在他的診所打疫苗已第三次了,之前都沒有問題。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結果,認定男嬰「因不明致病感染,引起下呼吸道感染併肺出血,續發呼吸衰竭而致命,死亡方式為自然死」。
衛生署醫療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說,注射五合一疫苗主要死亡原因是過敏性休克,絕大多數都在注射後30分鐘內出現,病理表現為喉頭水腫等,但男嬰的解剖報告,並無這類症狀,研判死因與疫苗無關。
檢察官說,苑姓醫師未以溫度計量病童體溫,雖違反醫療常規,但與男嬰死因並無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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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7日蘋果日報【周昭平╱高雄報導】
翻查專書控醫疏失 「讓他躺著等死」
高市一名男嬰出生六天後因先天性腸旋轉猝死,男嬰父親悲慟欲絕,為找出愛子死因,辭去工程師工作,全心找醫學及法律資料,發現兒子出生後每天都吐奶、死前一天還吐綠色膽汁,診所都未發現及時轉診,怒告診所業務過失;接生診所則表示,男嬰罹患的是先天疾病,處置無疏失。
痛失愛子的張先生(四十四歲)與妻子(三十四歲)結婚四年,長子一歲八個月大,今年五月開心迎接第二個男孩,不料老二卻在六天後猝死。張先生接受《蘋果》採訪時表示,太太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在高市楠梓的杏生婦產科診所自然產下次子,產後三天太太先出院,兒子因黃疸偏高住在診所嬰兒室,期間雖有轉診到高醫檢查黃疸,但都未發現異狀。
醫未發現吐奶異狀
不料,第六天竟猝死。張先生難過表示,法醫報告顯示小孩因先天性腸旋轉異常引發中腸段扭結,導致小腸出血性壞死,引發敗血性休克死亡。這段時間他辭去工作,到大學和公所圖書館查資醫學教科書及文獻資料顯示,先天性腸扭轉的明顯症狀就是吐奶、吐膽汁,與兒子死前嬰兒室紀錄記載相同,「但醫師都未懷疑異常轉診,明顯處置不當!」
張太太說,「小孩罹患的不是絕症,可是卻不知道他的病情,讓他躺在嬰兒室等死。」張先生說,「希望法律能還愛子一個公道,醫師也還欠我們一個道歉!」
杏生婦產科院長郭秋虎說,嬰兒室紀錄的吐奶是常見的嬰兒溢奶,不是噴射性嘔吐,不能與腸旋轉異常症狀畫上等號,事發時也有急救,自認沒有疏失。
「確實有照顧不周」
高雄長庚醫院新生兒科主治醫師陳豐順認為,先天性腸旋轉有時沒有症狀,但腸旋轉惡化成腸扭轉的病程雖快,也不至於短時間內休克身亡,若嬰兒室紀錄顯示有吐奶、吐膽汁等阻塞性異常,研判男嬰第五天就有腸扭轉問題,診所未能及時轉診,「確實有照顧不夠周延之處。」
高市衛生局醫政科指出,曾受理這起醫療爭議案件,因雙方見解差異大,只好由法官根據解剖報告及相關紀錄判定有無疏失。
先天性腸旋轉異常 小檔案
◎病因:胎兒在中腸發育過程中,腸道位置變異和腸繫膜附著不全,引起腸旋轉或更嚴重的腸扭轉壞死
◎發生率:約1/6000
◎症狀:常於出生第3至5天出現症狀,主為嘔吐、嘔吐物含膽汁、脫水、消瘦及便祕,嚴重時嘔吐物呈黃綠色,血便、發熱及休克
◎治療:無症狀不宜手術,有梗塞或急性腹痛應考慮開刀治療
資料來源:高雄長庚醫院新生兒科主治醫師陳豐順、《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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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 田兆緯/南投
南投洪姓婦人(35歲)今年7月在馨生婦產科診所生產,卻遇到疑似難產,用催生藥物、真空吸引等,最後靠壓肚子才生出孩子,但嬰兒沒哭,而產婦子宮破裂內出血嚴重,兩人皆轉院急救,雖都救回一命,但嬰兒腦麻、洪婦已成植物人,雙雙重殘讓丈夫大受打擊,決定訴諸媒體並提告討公道,對此,診所發聲明表示,很多因素難控制導致,將交由專業醫療機構鑑定。
洪婦的丈夫李先生,透過臉書《爆料公社》發文,並且投訴《蘋果新聞網》,他表示,妻子已經生過3胎,去年底懷上第4胎後,親友都說該診所風評不錯,因此決定在馨生生產。原本是全家高興等待新成員的好日子,卻疑似因為醫師的判斷錯誤,造成家庭破裂。
李先生說,今年7月7日產撿時,陳姓醫師表示肚內孩子已經3600克,可以留院催生,前後打了4次的催生藥物才進產房,當時子宮頸全開、羊水已破,醫生卻還沒到,且產房內還傳出護理師喊,「不要出力,叫醫生快一點(來)。」等語,等了近1小時醫生才到。
洪婦在醫生接生下,出力拼了1小時孩子還是生不出,當下卻未判定難產、立即剖腹生產,反而用真空吸引方式,也未能成功吸出孩子,醫生也馬上通知家屬陪產,護理師站在產婦右邊,用壓肚子方式,才成功將嬰兒生出,且嬰兒沒有哭聲,產婦也因此臉色慘白、體力耗盡。
當時陳醫師也通知莊姓院長協助,從兩名醫生口中得知,「疑似子宮破裂出血,要剖一刀才知道。」,當下讓李先生不滿,認為情況危急,醫生竟沒有十足診斷的把握,還問家屬「要不要當場開刀治療?」,也建議家屬可以轉台中中山醫學中心做手術,而李先生最後決定轉院。
惟轉院過程中情況緊急,因血壓偏低先到南投醫院急救,產婦因此休克被迫再轉往中山醫院,到院後立即做子宮切除手術止血,命是救回來了,卻因為大量輸血及施打藥劑導致器官衰竭,進而缺氧腦性病變,目前昏迷指數6到7,已是植物人狀態,而嬰兒也因為缺氧,被判定重度殘障腦性麻痺。
李先生認為,陳醫生疑似有太多判斷錯誤,相關經驗又不足,才導致妻子延誤就醫,之後又推卸責任,認為是家屬堅持要轉院,讓他無法接受,明明一個好好的家庭因此破裂,且他上有兩老、下有3名年幼子女,面對未來龐大醫護費用,要他們如何是好,因此決定提出告訴,替孩子跟妻子討公道。
對此,記者前往該診所,院方僅以文字聲明回覆,「針對此事件我們很遺憾,但已盡最大努力協助病患達最佳治療,子宫破裂無法預期,但我們仍立即做正確處置並提供治療方法,然而中間有很多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此結果,可以理解發生憾事後家屬心裡無法釋懷,但我們仍願意協助後續相關治療及對家屬的關懷。」。
院方聲明中也提到,生產有其風險,因多胎或胎兒預估較大,病人及家屬要求住院催生,相關風險評估、醫療處置都符合標準。針對病患狀況,有立即診斷是子宮破裂,告知要及時開刀,否則有生命危險,但家屬當下不接受在診所動手術,因此院方立即安排在中山醫進行。
過程中,院方一再向家屬表明,不能轉至其他鄰近醫院,因其無法處理此危機狀況,一定會因此延誤治療,且在救護車上護理人員一再反對提醒,但病人意識清楚跟家屬堅持改轉他院的決定,以致錯失治療良機。
最後院方表示,基於不公開及保護患者,對於細節無法多作說明,目前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非外人可以亂下定論,應由專業醫療機構進行鑑定。
南投縣府衛生局副局長吳美玲表示,縣府對此案表達遺憾,而當事人已經在11月份時跟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局方也在本月13日進行第一次會議,雙方都有與會,但最後沒有達成共識,因此並未調處成功,後續還是會繼續積極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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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張達智
北市知名婦幼診所烏姓女醫師遭家屬指控,剖腹接生有醫療疏失,造成新生男嬰出現暫時性呼吸急促、骨折、及頭血腫等傷勢,因此提告求償230萬餘元;不過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產婦體重達百公斤,且新生男嬰體重達4162公克,符合醫學上巨嬰定義,產婦脂肪很厚加上巨嬰,才導致胎兒生產過程產生傷勢,查無任何醫療疏失,判決烏女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家屬控告,2019年年7月某日上午,烏姓女醫替沈姓產婦進行剖腹產,生下體重4162公克的男嬰;隔天家屬被小兒科醫師告知男嬰有手臂與頭部有腫脹現象,經台北馬偕醫院診斷,發現胎兒有「新生兒暫時性呼吸急促」、「右側手臂肱骨幹閉鎖性骨折」、「頭血腫」等損傷,家屬因此認為施行剖腹的烏姓女醫有醫療疏失,提告求償醫療費用及撫慰金共約230萬餘元。
對此,診所反駁,男嬰為剖腹產新生兒,生產過程中未經過產道擠壓,因此有肺部羊水無法充分排出導致呼吸急促之情形,這是剖腹新生兒常見的呼吸症狀;另沈姓產婦生產時體重重達100公斤,屬於「肥胖母體」,再加上胎兒體重也達4162公克,符合醫學上巨嬰定義,由於母體腹部脂肪層肥厚,剖腹時壓住男嬰,且子宮收縮時又給男嬰施加壓力,導致男嬰即使剖腹也不易取出,烏女為避免男嬰窒息,才決定使用真空吸引器輔助,將胎兒拉出子宮,因此也導致男嬰頭皮血腫。
診所指出,由於母體肥胖,且男嬰又是巨嬰,本就有骨折產傷之危險因子,加上剖腹時開口相較男嬰體型來說相對狹窄,難以避免產傷發生,加之當下子宮收縮擠壓,男嬰在取出時產生剪力,這才導致右側手臂肱骨幹閉鎖性骨折,該傷勢並非醫療疏失所致。
在法院審理前間,全案送交醫審會鑑定,得知剖腹產胎兒因肺部無法充分排出羊水而易出現呼吸急促情形,是新生兒常見的呼吸症狀,通常3至5天內可以緩解;另產婦過胖、胎兒過重,均易形成骨折產傷風險,目前醫療上仍無法完全避免;而頭皮血腫部分,更是一般產婦生產常見的情況,況且烏女是以真空吸引器助產,難避免胎兒受傷,但其預後並無差別。認定烏女在本件手術中,並無無違反醫療常規之行為。
綜合上述,因此法官難認烏女有醫療疏失,最終判決其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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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林昭彰
新北市蘆洲區長榮路某婦產科診所因接生發生胎死母傷醫療糾紛,今天凌晨遭憤怒家屬撒冥紙抗議,並提告醫生過失致死。當時負責接生的黃姓醫師上午出面說明,聲淚俱下強調自己不會閃避責任,靜待調查。
黃姓主治醫師指出,陳婦是在懷孕第11周開始接受他的產檢,當時篩選發現唐氏症風險較高,因此第17周有做羊膜穿刺檢查,男嬰染色體是正常的,後來30幾周接近預產期最後一次產檢時,娃娃健康狀況和胎位都正常,決定自然產。
此為第2胎,由於媽媽希望能在24日早上7點讓寶寶出生,可是自然產不可能指定出生時間,因此先在23日晚上住院,隔天上午有使用催生藥「前列腺素陰道塞劑」1次,(本會觀點:有使用催生藥物引產,引產與自然產不同,是媽媽指定時間生的嗎?縱使是真的,你醫生的專業在那裏?有說明引產的風險嗎?等到出了人命才說已儘力搶救了,要引產前怎麼不儘你醫生的專業?還是你這醫生不專業?你知道前列腺素引產對產婦生產過程的影響有多大?你能確認產婦自體的分泌的前列腺素的量嗎?你額外給的前列素造成的子宮收縮據痛產婦能負荷嗎?子宮能負荷嗎?
到了上午9點左右,媽媽的陣痛較為劇烈,便施打1次減痛分娩針劑。後來進入產房開始接生時,發現媽媽已經很虛弱難以再自行用力,醫護人員幫忙加壓也沒效果,子宮沒開且開始變硬,加上寶寶的胎心音不是很好,馬上決定剖腹。
手術只花2分鐘便將胎兒取出,但娃娃已經全身軟趴趴,立刻交由小兒科醫生接手,後續診治狀況他不是很清楚,因為當時急著搶救媽媽,因為一開刀剖腹便發現媽媽的子宮破裂。
約從左側子宮底至子宮頸再到陰道破裂約20公分,立刻開始急救,並請潘姓院長進來幫忙,順利將子宮保住,直到血壓等生命徵象穩定,止血縫合之後,在穩定清醒情況下,由黃醫師陪同轉送馬偕醫學中心避免後續再度出血。
黃醫師說,自然產發生子宮破裂的情況大約只有2萬分之一的微小機率,較常發生在剖腹產或子宮曾經開過刀的情況下,陳婦因自然生產過程不順利,為保母嬰安全臨時應變決定剖腹卻發生憾事,相關責任尚待調查釐清,若有疏失他不會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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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王慧瑛
29歲許姓少婦去年11月到嘉義市一家婦幼醫院待產,疑是胎盤早期剝離,產婦和胎兒轉送嘉基進一步治療後,胎兒未能存活。家屬控訴醫師草菅人命,也說「一間婦產科竟然找不到麻醉師,不覺得很扯嗎?」讓他們期待迎接新生命的喜悅落空,質疑醫院有疏失。
許姓少婦的丈夫、親友等,今天上午到醫院外拉布條、呼口號抗議,第一警分局派員到場維持秩序,家屬呼口號後,暫時落幕。
這家婦幼醫院開張約一年,有兒科、婦科醫師團隊,規模不小。
許姓少婦丈夫表示,親友們滿心期待迎接新生命到來,不料生日變忌日,讓人難以接受。憾事發生後,當時接生的楊醫師連一句關心電話也沒有,缺乏同理心,讓人氣結,家屬要幫孩子討回公道。
醫院表示,對於病患家屬非理性要求,無法回應、同意,但願意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保留一切法律上的權益。
院方也說,少子化時代,醫護人員相當珍惜每一條新生命,醫學尚未到達完美,面對生產上許多非預期、不確定因素,也警惕自己要謹慎,期待家屬理性對話,或透過公正第三方做調查,別以非理性行為傷害已脆弱不堪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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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陳韋劭、黎百代╱新北
新北市一對夫妻,本周一在板橋一家婦產科診所順利產下一子,但2天後男嬰突出現流鼻血等症狀,轉送醫院急診後不久,男嬰即因腸胃道穿孔、新生兒敗血症宣告不治,夫妻倆懷疑婦產科診所有醫療疏失,醫生還說:「過年前本來就比較不平安」,昨早憤而號召30多名親友到診所撒冥紙抗議,「還我小孩來!」
痛失愛子的李姓夫妻(30歲、21歲)表示,去年發現懷孕後,固定在板橋民權路上的「林儀文婦產科診所」產檢,整個懷孕期間,醫生林儀文都未發現兒子有任何異狀,本周一他們歡喜迎來第一個孩子,林女也說寶寶很健康,沒想到2天後兒子竟突然猝死,令他們無法接受。
不捨僅2天緣分
李男指出,本周三兒子突然出現流鼻血等身體不適症狀,診所把兒子轉送到醫院急診,2小時後他接獲兒子病危通知,不久院方就宣告兒子病重不治,死因為腸胃道穿孔、新生兒敗血症。
李男說,第一個孩子在過年前來報到,全家人都很開心,但怎麼也想不到跟兒子的緣分只有2天,他懷疑林女有醫療疏失,到診所詢問兒子發病緣由,診所無法給他一個合理解釋,除了不願承認疏失,還急忙撇清關係,說要等檢方解剖釐清死因,再來討論後續處理事宜,林女甚至說出「過年前本來就比較不平安」這種風涼話。
李姓夫妻昨早與30多名親友到診所前拉布條、撒冥紙抗議,怒吼:「醫生出來道歉、還我小孩來」,診所見狀拉下鐵門休診,因現場情況一度混亂,警方到場進行交管,還有親友與警員發生拉扯,幸無人員受傷。
異常啼哭速就醫
對此事件,林儀文婦產科診所的林姓發言人表示,發生不幸事件相當遺憾與難過,但一切醫療程序都符合醫療常規,診所將配合司法調查,相關聲譽損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衛福部桃園醫院小兒科醫師斐仁生則提醒,新生兒發育未完全,除了基本的臍帶護理要確實外,也要注意黃疸狀況,若發現新生兒有活力不佳、食欲變差、異常啼哭等異狀,應速帶到醫院檢查,才不會錯失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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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針對新北市某婦幼醫院與產婦家屬間的醫療糾紛,市府衛生局今天中午前往訪談負責人。醫院強調,接生過程不涉及醫療疏失,且並未掉包胎盤檢體,為何檢體會不同,需司法調查。
新北市1名男嬰,在某婦幼醫院誕生後,疑因胎盤早期剝離導致腦部缺氧過久。家屬質疑院方隱瞞醫療疏失,並以其他胎盤檢體頂替,提告醫院負責人與院方,索賠新台幣3000萬元。
市政府衛生局今天中午前往醫院,訪談負責的婦產科醫師。醫事管理科長白姍綺表示,主要是針對醫院送驗檢體的過程,訪問瞭解,同時,也會請醫院提供醫療病歷記錄。
衛生局說,婦幼醫院表示,因胎盤屬於醫療廢棄物(本會意見:政府應推廣「病人經手術切除後的物品,應由病人決定如何處置。」),依規定要集中統一銷毀,男嬰家屬在事發後第6天才要求檢驗胎盤樣本。送檢時間於3月18日就已經通知醫事檢驗機構,由於3月19日、20日為星期假日,故21日才收取檢體。
至於胎盤檢體為何被家屬質疑掉包,衛生局說,醫院負責人強調,「絕對沒有刻意掉包」。醫療廢棄物也包裝好並且貼上時間、姓名等標籤,胎盤無法從外觀辨識,為何送檢的是另外的檢體?是否標籤脫落等?要請檢警釐清。
婦幼醫院也強調,接生過程不涉及醫療疏失。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因為家屬與醫院之間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以,醫事審議委員會並不會介入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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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2 聯合報 王文玲/台北
男子陳奕廷三年前開記者會,指板橋國泰醫院前副院長阮良圖產檢不仔細,讓他妻子生下右手前肢萎縮的女兒;阮提起回復名譽訴訟,要求賠償金一元及登報道歉。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陳上訴,陳須賠一元,並在報紙頭版報頭旁登啟事一天定讞。
判決指出,陳任意虛構編造阮拒絕作高層次超音波檢查,以致無法提早發現胎兒缺陷等情節,故意侵害阮的名譽,應負賠償責任。阮良圖已離開板橋國泰醫院另行開業。
陳奕廷主張只想知道問題出在那,給女兒一個交代,如果連這種疑問都不能探知,人的言論自由保障何在?但判決指出,言論自由有合理限制,陳如果認為醫師有疏失,可以打官司解決;媒體有強大影響力,開記者會發表言論就負有較高查證義務,但陳沒問專業意見或查相關文獻,非出於善意發表言論,無法免責。
判決指出,陳妻2008年四月懷孕,由阮良圖看診,陳妻翌年二月生下右手前肢萎縮的女嬰。半個月後,陳奕廷陸續透過平面、電子媒體,以爆料方式指責阮良圖「產檢不仔細」、「涉有醫療疏失」,「懷孕第十一周照超音波時,妻曾問為何有黑影,看不到手指,阮回答嬰兒手在動」、「胎兒第廿一周要求照高階的4D超音波檢查被拒。」
法院將病歷送鑑定指出,一般超音波產前檢查,幾乎無法發現胎兒肘關節以下的肢體缺失。陳也無法證明曾要求照4D超音波;陳妻懷孕第十一周照超音波時,陳不在場,是事後質問醫師為何看不到嬰兒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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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蘋果日報
台南一對林姓夫妻,家中育有3子,平時靠打零工生活,2年前妻子生完第3胎後結紮,但1個多月前竟發現懷孕,林先生詢問陳姓醫師,醫師竟說這不是生命,要再收取人工流產費用,林先生拿超音波照哽咽說,「這是有生命的,是個小孩」。
林先生痛批醫師態度惡劣,事發後都不聞問,現在林姓夫妻面臨宗教信仰與經濟壓力的拉扯,希望醫師給個交代;衛生署醫事處科長石村平說,醫療有風險,醫師在術前應盡告知義務,術後也應做好追蹤回診,若醫病間有爭議,可向衛生局陳情協調。林先生無奈的說,醫師都沒有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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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自由時報 吳岳修/台北
擁有亞洲第一位人類性學博士學位的台安醫院婦科名醫陳思銘,月前替一名產婦接生時,因產婦呼吸停止又大量失血,陳思銘緊急開刀搶救,仍告不治,家屬質疑醫療疏失,並指控醫院還在「開刀搶救時就找牧師來慰問,根本就是假急救」,警方將陳思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
院方︰罕見羊水栓塞 致死關鍵
台安醫院公關謝主任指出,賴姓產婦因為分娩時併發羊水栓塞,負責接生的陳思銘醫師緊急動刀搶救,賴婦仍因失血過多往生,但致死原因是產婦自體發生的羊水栓塞,非醫療疏失,而且不幸中的大幸,雖然母親遺憾過世,但腹中女嬰平安存活下來;至於牧師出現是因為台安醫院信仰基督教,原本就設有駐院牧師,視情況安慰與開導醫院中有需要的病人與焦急的家屬。至於陳思銘的回應,因記者昨天未連繫上,暫無法得知。
「羊水栓塞」(本會觀點:威廉產科學第20版第33章「羊水栓塞的診是臨床上的,通常是鑑定出特徵性的徵兆和症狀。」「古典的特徵是突發的低血壓、低血氧、和消耗性凝血病變」「婦女在分娩晚期或產後立即開始渴求空氣,然後迅速發作發疳或心肺停止合併散在性血管內凝血,大量失血和死亡)可說是所有婦產科醫師最害怕的夢魘,根據維基百科解釋,羊水栓塞十分罕見,每兩萬次分娩中才可能出現一次,大部份產科醫生一生執業生涯可能從未經歷過,然而陳思銘醫師在台安醫院執業期間,竟遇上兩次;根據警方調查,陳思銘多年前處理一起分娩案時(本會觀點:假使每天分娩一例,一年365位分娩,十年有3650位分娩,羊水栓塞的機會會不會太高了?),產婦也因羊水栓塞造成一屍兩命。
羊水栓塞臨床反應指的是,產婦分娩過程中,因為隔開子宮與羊水的羊膜及胎盤破裂,含有胎兒糞便、毛髮及皮屑等異物的羊水,進入孕婦體內,引發母體發炎、血液栓塞現象,進而造成產婦血液中凝血能力消失(本會觀點:凝血能力消失,一定會大失血?大出血是因胎盤從子宮剝離後,子宮不收縮,造成剝離處大量失血。而止血的關鍵是「子宮收縮」。威廉產科教科書Willams Obstetrics第20版第32章產科出血「在胎盤植入處,達成止血最重要的是子宮肌層收縮和回縮以壓迫血管並堵住其管腔。若母親血液固機轉相當正常,可因子宮張力過低而發生致命的產後出血。相反的,如果在脫去的植入處及其附近子宮肌層猛烈收縮和回縮,即使凝血機轉嚴重障礙,也不太可能從胎盤植入處發生致命的出血。」因此產婦是因子宮乏力,大量失血致死,且從胎盤剝離處失血。而子宮乏力原因可能是使用催產素或前列腺素或其它使子宮乏力的原因。「婦女的生產具有非常猛烈或非常有效的特性也可在生產後因為子宮無張力而失血過多。相似的,以催產素起動或增強的分娩也比較可能在產後子宮無張力並且流血。」「產後出血的婦女不應死亡,即使某些例子可能需要子宮切除,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所有產後的婦女都需要立即密切注意。」),導致產婦出現大量失血及心肺衰竭(本會觀點:心肺衰竭是因大量失血導致休克,最後必然會有心肺衰竭的結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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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蘋果日報 曾雪蒨╱台中
台中市林新醫院發生產房護士弄錯產婦資料,害新手爸爸差點抱錯嬰兒。林太太周一上午到林新醫院接受剖腹產,沒想到產房護士竟將林太太與其他產婦資料弄混,抱著林太太剛出生的女兒找別人當爸爸,幸好兩個父親都及時發現錯誤,沒有讓寶寶認錯爹娘。
林先生說,早上八點半將老婆送進待產室後就在外等候,九點多聽到寶寶哭聲開心等待迎接女兒,沒想到護士抱新生兒步出產房,卻叫著另一個產婦名字,他詢問護士「這不是我寶寶嗎?」護士還說要他繼續等,老婆還沒生,他繼續在產房外等候,等第二個產婦生產,第一個被叫名字的老公激動的跟護理站說:「這不是我孩子,我老婆懷的是男寶寶!」
沒確認產婦資料
院方驚覺護士弄錯產婦資料趕緊更正,林先生怒批:「沒確認產婦資料就剖腹產,我怎知道寶寶是不是我的小孩?」事後要求醫院驗DNA確認親子關係,「真的錯的太離譜。」
林新醫院公關主任吳士桂坦言,「產房護士的確將兩個產婦資料弄混,院方已組專案小組檢討,也將加強訓練。」前天雙方已和解,「院方已進行DNA檢測確認親子關係」。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謝佳玲表示,如醫院未盡督導之責導致患者傷害,經查證屬實可依照《醫療法》對醫院開罰五萬至二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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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0 自由時報 林宜樟/大林
女子薛淑翎剖腹生產後,才見了孩子一面,隔天就因血塊導致肺栓塞昏迷送醫,(本會觀點:血液循環全身一週需花費多久的時間?肺泡壁之微血管是很細微的,堵到肺動脈的血塊又要多大?什麼時侯血塊流入血液中?有多少血塊流入血管中?如何流入?)心跳一度停止,經大林慈濟醫院醫療團隊急救及施行手術,才讓她再見到孩子;昨天院方買了蛋糕慶祝薛女「重生」,她非常感謝。
30歲的薛淑翎,8月底以剖腹產生下第一個孩子,隔天卻忽然在床上暈倒,趕緊送醫急救。薛女送到大林慈濟醫院時心跳停止,已休克甚至瞳孔放大,急診醫師黃俊卿和護理長劉台娟等以CPR急救,更發現她有肺栓塞現象,趕緊通知心臟科醫師陳偉華,陳偉華安裝葉克膜後,讓薛女恢復心跳。
陳偉華檢查發現,原本剖腹手術產生的血塊, 應該會隨子宮內羊水排出體外, 但是薛女卻發生罕見的羊水混合血塊倒流,害薛女左右兩側肺動脈被大量血塊堵塞,連右心房都有3公分血塊;醫師以心臟不停跳方式動手術,取出十幾個大大小小的血塊,最大的血塊甚至長達5公分,相當嚇人。
黃俊卿說,一般人若心跳停止7到10分鐘,腦部會因缺氧受損,送醫到葉克膜安裝完成時間長達40分鐘,醫護團隊2分鐘換1人不斷以CPR維持血液循環,待葉克膜裝置完成才停止。
陳偉華說,產婦剖腹產因血塊回流引起肺栓塞的機率僅2萬分之一,且若已休克,死亡率超過9成,薛女恰好在急診室休克,醫師能即時搶救,腦部功能也未受損,非常幸運。
薛女丈夫蔡政峰回想,當時急診醫師告訴他妻子有生命危險,他痛哭哀求,才剛生第一個小孩,一定要救救她。劉台娟看到家屬哭泣,只想「拚了,一定要救回來!」薛女病後還未親眼看到孩子,從鬼門關走一遭後重生,最大的心願就是抱抱孩子,更感謝醫療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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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7 聯合報 蔡容喬/高雄
高雄市前鎮區一家醫院日前發生孕婦產後失血過多死亡事件,家屬質疑院方不向鄰近醫院調血,卻跑到來回車程要1個多小時的高市捐血中心血庫取血,才延誤時效導致孕婦喪命。衛生局昨天表示,已針對院方調血為何捨近求遠進行了解,初步研判有管理疏失,將開罰,院方對此不願表示意見。
衛生局醫政管理科科長吳明正說,該家醫院沒有血庫,無法儲備足夠血袋,但各醫院目前都有簽約,緊急狀況下可向鄰近醫院調血,醫院位於前鎮區,卻到楠梓的捐血中心取血,作業程序上並不合理,將進一步調查。由於家屬已向警方報案,對於醫師是否在手術時誤判情況,未提前準備符合孕婦血型的血袋,則須交由檢察官進行調查。
蔡姓孕婦11日在該家醫院產下一子後,因出血不止(本會觀點:又一產後出血案例,筆者家人於民國90年3月因產後出血不止死亡,經筆者翻閱產科教科書發現,產科醫師常使用前列腺素(PGE2)引產,易使體內內分泌系統混亂,而前列腺素濃度高時會刺激子宮肌收縮,而濃度低時子宮肌舒張,若此時胎兒娩出,子宮肌不收縮就會造成產後出血不止,因為產後止血最重要機制是「胎盤娩出後,子宮肌收縮,才能將胎盤剝離處的出血源封閉,若子宮不收縮,則母體與胎兒血液交換處的胎盤附著處,因胎盤剝離母體即會出血不止。」子宮不收縮或收縮不良之學名是「子宮乏力」,然而乏力的原因筆者認為是PGE2塞劑引起的,PGE2為人工之前列腺素,該激素混淆人體內分泌系統,造成「假熟」現像,一但胎盤娩出,藥效濃度變低後,自體之前列腺素又不足,子宮便收縮減緩,產婦的死亡風險就急速升高,一但備血緩慢或止血緩慢,產婦將可能會死亡。),院內又沒有蔡姓孕婦的AB型血液,緊急向阮綜合、高醫等鄰近醫院調用3袋血,並同步派員至捐血中心取血。不過後來該院仍向捐血中心取血,血袋送到醫院時,離孕婦出血已經過了1小時40分,輸血後轉送至醫學中心,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家屬不滿院方調血袋捨近求遠弄出人命,13日向警方報案。衛生局獲報後到醫院調查,科長吳明正表示,院方調血行政作業確有不當,將要求經手人員說明,並調閱與其他醫院調血的通聯記錄,釐清責任歸屬。依據醫療法108條規定,衛生局將開罰5萬至50萬元,罰款金額須等調查結束後再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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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7 蘋果日報 周昭平、王吟芳╱高雄
《蘋果》昨披露高雄一名蔡姓產婦在佳欣婦幼醫院自然產後大出血(本會觀點:有催生行為,請不要再誤導是自然產,應更正為陰道分娩。因為催生造成母體內分泌混亂,一點也不自然。),疑因醫院捨近求遠到捐血中心調血,致輸血不及身亡。高市衛生局昨至該院進行了解,初步認定院方捨鄰近醫院供血有疏失,擬依《醫療法》醫療業務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亡,開罰30至40萬元,並停止生產業務1個月。
血型罕見應備血
衛生局調查顯示,事發本周日下午6時半,該院先向平日合作的市立民生醫院調血,因民生血庫無AB型血液,轉向高雄捐血中心聯繫並前往取血,6時55分領到血,回院替蔡婦輸血已是7時半,輸血約3單位後蔡婦病情惡化才轉院。
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吳明正指出,因同時間佳欣醫院另一組人分別向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及阮綜合醫院調血,阮綜合已確實回覆可供血,院方仍捨近求遠,處置有疏失。加上蔡婦前一天就住院催生(本會觀點:果然又是催生造成的。如果催生又怎能說是「自然產?」陰道分娩與自然產並不相等,但就是有醫生要讓民眾以為相等,以方便催生,方便排時程接生。)、血型又是較罕見的AB型,院方理應先備血,才擬依法開罰及處分。佳欣昨不願回應。
「痛一次付代價」
死者大伯吳世傑認為,醫院有疏失就該處罰,「讓他們痛一次,為此付出代價」,希望能查出真相,給弟媳交代。律師盧世欽指出,衛生局開罰是行政處分,醫院是否涉及業務過失等刑事責任,還要由檢察官或法院認定。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林志祐昨與法醫針對死者進行解剖複驗,但表示死因現階段不明朗,須待法醫完成驗屍報告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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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6 蘋果日報 高雄
高雄市一對吳姓夫妻,中秋節前夕開心到佳欣婦幼醫院生產,迎接家中第二個寶寶,豈料妻子產後大失血死亡。期間佳欣花了1小時40分才調到血袋輸血、未及時轉至鄰近的大醫院救治,吳先生無法接受「喜獲麟兒,卻痛失摯愛」,痛批醫院「放任我太太在床上不斷失血,自生自滅。」佳欣則強調,會協助家屬處理善後。
34歲的吳先生對《蘋果》表示,32歲、當保險員的妻子,上周六下午在他陪同下至前鎮區的佳欣婦幼醫院待產;隔天下午進產房,5時24分自然產下一名健康男嬰。不料晚上6時許,妻子卻在恢復室休息時出血不止。
到大醫院僅5分鐘
吳先生說,院方對他表示,該院沒有他妻子AB型的備用血液,醫護人員向民生、阮綜合及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調血,同時也派員前往高雄捐血中心血庫取血。
1小時後,佳欣又向吳先生表示,他妻子「情況不樂觀」,是否願意轉送高醫,吳先生同意。半小時後救護車抵達,但吳妻狀況不穩,救護車不敢後送;10分鐘後由捐血中心取回的血袋送抵,院方替吳妻輸血再轉送高醫,但她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仍於晚上8時53分宣告不治。
佳欣到附近較大型、血袋充足的阮綜合醫院,車程僅要5分鐘;到高醫也只須要20分鐘,卻捨近求遠到來回車程需1小時15分的捐血中心自行取血袋,讓吳先生無法接受,周一下午向警方報案。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初步認為失血過多致死,且質疑佳欣醫護「產婦500c.c.的失血量是可接受的範圍」的說法,將擇期解剖複驗。
「需要再跟你們講」
經《蘋果》訪查。民生醫院當天無AB型血液;高醫請佳欣先向捐血中心報備,再調血給佳欣,但佳欣應允後卻未再聯繫;阮綜合醫院因沒聽過佳欣,向捐血中心供應課長鄔嘉文查證是否有該院,鄔表示確有該院後,阮綜合主動回電佳欣可以供血,佳欣卻回答:「有需要再跟你們講。」
吳先生近日情緒幾近崩潰,他的父母也難過說:「才剛聽到兒子打回來說『生男孫』,怎知沒多久竟又打來說媳婦在急救。」高雄市衛生局專門委員鄭明倫表示,吳先生可向衛生局申請醫療爭議調處。
佳欣婦幼醫院前身是小港方嘉宏婦產科診所,為地區醫院,門診表中僅有三名婦產科醫師看診。院長方嘉宏說,會協助家屬和醫師處理善後;接生的婦產科醫師莊為堯則推不清楚調血詳情。
高雄長庚醫院婦產部主任龔福財說,產後出血若醫師當機立斷立刻後送醫學中心處理,就可及時透過血管栓塞、手術介入等方式止血,「早一點送反而好處理。」
「轉院恐衍生糾紛」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部分院所太過輕忽,加上恐擔心後送大醫院會衍生糾紛,多會勉強處理。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表示,產後大出血很難預測與預防(本會觀點:因為產科醫師給藥催生,藥物作用於子宮肌,當然很難預測藥物被母體吸收的程度及吸收後母體的反應。然而胎盤娩出後,若子宮不收縮絕對會從胎盤剝離處失血且是大量失血。請問產科醫師從William產科教科書上沒有看到嗎?會無法預測嗎?),且失血速度很快,「及時後送轉院未必能解決問題」,基層院所必須建立輸血、備血的標準流程,即使沒血庫,也能在緊急時按照標準程序尋求協助。
佳欣醫院處理與醫界建議流程比較
★佳欣醫院處理過程
※18:00 蔡婦產子後突然出血不止
※18:20 佳欣向蔡婦的丈夫稱派員至捐血中心取血(來回車程約1小時15分)
※18:51 佳欣向高醫調血,高醫指需先通知捐血中心,但佳欣無回電
※18:55 佳欣向阮綜合調血,阮綜合向捐血中心確認後回電通知可供血,佳欣卻說:「有需要再跟你們講。」
※19:40 佳欣由捐血中心取回血袋,為蔡婦進行輸血
※20:00 佳欣將蔡婦轉送高醫,之後搶救無效
出血至輸血,隔了1小時40分
★其他醫師建議流程
應將產婦立即轉送可處置的醫院急救
1.佳欣→阮綜合 車程約5分鐘
2.佳欣→高醫 車程約20分鐘
資料來源:蔡婦家屬、高醫、阮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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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9 中時電子報 陳鴻偉/台北
彭姓男子的越南藉妻子,七月間到萬華一家診所生產,事後卻發生縫合傷口破裂,陰道裂至肛門簍管,導致糞便從陰道流出,每天都得包尿布,彭男氣不過,廿七日冒著風雨帶著一家五口到診所抗議,當眾叫老婆脫褲子,展示包尿布「慘狀」。
彭的妻子手抱剛出生的嬰兒,還帶著六歲、四歲的小孩,依彭男指示縮瑟地「陳情」,讓路人看了不忍,勸他「小孩子不用帶出來吧?」但彭男堅持「這是我們家的事!大家都要出力!」五人就這樣在診所前站了快兩個鐘頭。
診所表示,簍管是生產術後,一定機率會發生的不幸情形,院方慰問後,願意替彭妻重新治療,但彭堅持卅萬元賠償,他們很難接受,而且「太太還在等發炎消腫,叫她這樣站著,實在不太好。」希望不要再以此方式抗議。
彭姓男子打零工為生,一個月收入約兩萬多元,他訴苦表示,七月生下第三胎,老婆回家後,就發現縫線裂開,八月診所替她動手術,不料回去不到三天又裂開,而且大裂至肛門,老婆的糞便從陰道直接流出,苦不堪言,天天包著尿布,連三餐都只能叫小孩去買。
彭與診所溝通無效,他說已無法相信醫生的醫術,現已轉到其他大醫院就診,帶小孩抗議純粹要討公道,讓醫生難看。
受到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街頭雨勢忽大忽小,連巡邏員警都勸彭帶小孩到派出所休息,但彭不為所動,站了兩個多鐘頭才離開,揚言還會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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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中國時報 馮惠宜/台中報導
台中市地下做月子中心林立,一名產婦五月九日生下雙胞胎姊妹,產後母女住進劉邦斌婦產科診所附設坐月子中心,第四天大女兒突然失去呼吸心跳,她控該院未申請產後護理照護機構執照,護理人員不足還收容產婦與新生兒,不排除控告該診所「業務過失致死」。
台中市衛生局廿六日實地稽查,發現該診所未申請設置做月子中心,卻提供做月子服務,明顯違法,立即開罰,台中市長胡志強也指示對違法的單位依法究辦、並普查市內其他醫療院所。
卅三歲的黃太太婚後三年終於盼到雙胞胎女兒,五月九日在台中榮總順利生產,小姊妹經醫院新生兒健檢證實身體健康,沒有先天性疾病,出院後在五月十四日母女一起住進劉邦斌婦產科診所附設做月子中心,第四天大女兒即在嬰兒室暴斃。
黃太太廿六日出面陳述失去愛女過程,直言言,該診所院長劉邦斌「欠她一個交代」,她強調,「沒有要醫師為孩子的死負責,但醫師從頭到尾沒有告訴她,為什麼健康的大女兒會突然猝死」,一個生命從他手上流逝,卻只說一句「不知道」,任誰也不能接受。
黃太太說,她站出來是希望衛生局重視這些違法收容坐月子產父與嬰兒的機構,保障產婦與新生兒安全,衛生局人員昨也到該診所查看,負責人劉邦斌則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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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TVBS
台中市一名黃媽媽,9日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交給婦產科月子中心照顧,但小孩出生10天,醫師卻通知,雙胞胎姐姐猝死,媽媽趕到手術房,看到女兒已經手腳冰冷,沒有呼吸心跳。她質疑,月子中心人力不足、設備不夠,有疏失,但婦產科診所,沒有出面回應,衛生局稽查表示,診所依法不得附設月子中心,嬰兒死亡原因,還必須調查。
雙胞胎姐姐哭聲宏亮,黃媽媽說,小孩9日出生時相當健康,沒想到,住進婦產科坐月子中心,4天後,小生命竟然沒了,出生到死不到10天。醫護人員:「那個氧氣瓶,我知道我知道。」
雙胞胎外婆:「你前天跟我們講,你24小時都會在嬰兒房,我們才這麼放心,把孩子交給你們對不對。」
雙胞胎母親黃媽媽:「你連第一時間,你們救她的機會都沒有,而且你還叫了一個很遠的醫院的救護車來,整個延遲將近2、30分鐘。」
雙胞胎姐妹只剩下一個,死因還有待解剖報告釐清。傷心的家屬質疑,月子中心設備不足,延誤送醫,人手又不夠,2名護士輪早晚班,12個小時,平均得顧5名嬰兒,還要巡房、協助接生,孩子突然有狀況,卻沒有人能夠及時處理。
記者:「醫生開刀,你們是不是也要跟著進去開刀,那個時候嬰兒誰照顧?」婦產科護士:「我們老闆娘會幫忙看一下,特助、特別助理。」記者:「老闆娘有護士資格嗎?」婦產科護士:「她會看管。」記者:「老闆娘有保母執照嗎?」婦產科護士:「…這個不要問我。」
中市衛生局稽查股長吳雅玲:「我們跟劉醫師詢問,您之前是不是有收置,產婦在這裡坐月子,他說沒有。」
衛生局到場稽查,發現1到3樓,除了一名出血孕婦,沒有其他產婦和嬰兒,無違法事項,但家屬出示收據,明確寫著坐月子,項目也是月子費。衛生局表示,這間婦產科領有開業執照,但如果違規設立月子中心,最高可罰15萬,是否違反醫療法,以及涉嫌疏失部分,檢警正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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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聯合新聞網 記者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林姓女子前年到新莊某診所生產,未料生完後右腿竟然神經病變,得靠拐杖走路,後來林女男友只要小孩,不願娶林女入門,林女怒告醫師與護理師,但鑑定報告無法確認病變與麻醉有關,檢方雖然同情林女遭遇,只能不起訴。
林女告訴檢察官,她與男友原本打算生完小孩,就要結婚,但因為她的右腿變成這樣,男友家雖然願意照顧小孩,卻不願意娶她入門。
據查,林姓女子懷了男友的小孩,並在前年八月廿五日到新莊區某家婦產科生產,林女打算自然生產,但一直等到晚上,小孩仍舊生不出來,林姓醫師建議林女改剖腹生產,林女家屬也同意,並由莊姓護理師幫林女執行半身麻醉。
剖腹生產過程並無異狀,但林女隔天上午突然右腿疼痛,後來轉院治療,醫院發現林女不僅脊椎受傷病變,右腿的交感神經也有病變性疼痛。
林女告訴檢察官,她的右腿變得很敏感,碰到溫水時猶如被滾水燙到,摸一下就像被打一樣,右腿幾乎殘廢,不僅得套上保護套避免碰撞,走路還得靠拐杖;男朋友因此不願娶她。
林姓醫師與莊姓護理師偵訊時都否認有疏失,檢察官將全案送交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鑑定報告指出,脊椎麻醉有可能造成神經病變,胎頭壓迫骨盆神經也可能造成神經病變,但根據林女的病歷資料,無法判定是哪一種情況造成。
檢方認為,因為鑑識報告無法辨別麻醉與造成神經病變的關聯性,因此無從認定林姓醫師與莊姓護理師執行業務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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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5 蘋果日報 洪玲玲、呂健豪、陸運陞╱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懷第三胎的婦人,三月底至婦產科剖腹產,不料因前置性胎盤導致產後大量失血,緊急轉往大醫院搶救,醫師為保性命先摘除子宮,但因她失血過久致腳跟壞死,住院兩個多月恐截肢;其夫怒控婦產科延誤治療,大罵:「哪有人生產生到要截肢!」該婦產科昨表示,處置過程沒問題,沒有醫療疏失。
婦人陳柔穎(三十二歲)與丈夫王胤安(四十一歲)結婚十年,育有八歲長子及兩歲次女,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新北市蘆洲區宥生婦產科剖腹再產下一名女嬰,但陳柔穎卻因前置性胎盤大量出血,至今仍躺在醫院,她無法接受恐將截肢,情緒相當不穩定,其夫怒罵診所:「害我老婆沒了子宮又得失去雙腳!」
詢問指沒問題
王胤安向《蘋果》投訴指出,他的妻子懷第三胎一直是在宥生婦產科由副院長吳政諭進行產檢,過程中,吳有告知這胎是前置胎盤。
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許,妻子前往宥生待產,吳副院長隔天凌晨三時許替妻子進行剖腹產。王胤安因擔心妻兒狀況,清晨五時到七許時,兩度詢問妻兒狀況,醫師都回答沒問題。
王胤安說,上午九時許,院方突然告知妻子情況虛弱,建議轉診大醫院,他衝進開刀房,看到妻子全身發白冰冷、眼睛瞪大說不出話。
轉院病危通知
王胤安說,妻子送到新光醫院已是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急診室發出出血性休克的病危通知,經搶救恢復生命徵象,「到隔天上午已經輸血九公升,等於將全身血液換過一點五倍。」
新光醫院婦產科主任林禹宏表示,陳婦因前置胎盤導致產後大量出血,到院時已量不到血壓,緊急輸血後雖暫時穩定但仍持續出血,最後為了保住性命將子宮摘除,之後發現陳婦腳跟發黑,會同血管科醫師診斷後,轉進普通病房後腳跟組織已壞死,再由外科醫師進行清創。
稱「正常出血」
陳柔穎回憶,當時接受半身麻醉意識清楚,醫師刀開下去時,又告訴她:「妳這是前置性胎盤,會大出血喔!」她反問:「那怎麼辦?你們有能力處理嗎?」醫師只叫她放心休息,後來她意識陷入模糊,再醒來已在新光醫院加護病房,對於面臨要截肢的命運,她既難過又無法接受。
對此,蘆洲宥生婦產科透過律師發言人陳怡文強調,產婦是正常出血情況,送醫過程中意識清楚,昏迷指數滿分,轉診上沒有延誤,也沒有醫療疏失,對於新光醫院陳述的病況,他非醫療專業無法評論。
產婦恐截肢事件簿
★3/27:陳柔穎羊水破裂,至蘆洲宥生婦產科待產。
★3/28:
03:00副院長吳政諭為陳柔穎進行剖婦生產,產下一名女嬰。
04:20手術結束大量失血3100c.c.,院方緊急輸血。
07:00王胤安二度詢問妻子狀況,醫師仍舊表示平安沒問題。
09:00院方告知王胤安妻子情況虛弱,建議轉診大醫院,王此時見到妻子臉色慘白,情況危急。
11:30陳柔穎被轉往新光醫院,急診室發出出血性休克的病危通知,大量輸血5個小時,轉往加護病房。
★3/29:陳柔穎出血情況危急,新光醫院摘除子宮保命。
★4/3:陳柔穎轉往普通病房,但其雙腳腳跟組織壞死、深可見骨,開始清創。
★5/24:陳柔穎治療2個多月,經三次植皮,雙腳末端組織仍壞死,院方告知恐要截肢。
資料來源:王胤安、陳柔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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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 蘋果日報
賴先生帶懷孕近6周的太太到苗栗縣頭份為恭紀念醫院看感冒,杜姓醫師卻開立可能造成子宮收縮、不適合給孕婦服用的藥品,太太吃了兩顆後有出血情形,令全家不能接受。為恭紀念醫院表示,醫師開藥時誤選藥品並非故意,醫師會親自向賴太太致歉。衛生署醫事處第一科表示,杜姓醫師涉《刑法》業務過失,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投訴組
賴先生說,3月7日太太感冒症狀加劇,帶她到為恭紀念醫院掛急診,當時已告知急診科杜姓醫師,太太懷孕近6周,須避開影響胎兒藥品。隔天太太服用兩次杜姓醫師開立藥品,卻開始出血。他帶太太到另家婦產科診所就診,並提供為恭藥袋,醫師一看藥名就說,為恭開立的Cytotec(喜克潰錠)禁止給孕婦服用,可能會中止妊娠。
怕有副作用墮胎
賴先生說,吃了安胎藥後,太太已無出血情形,但這胎是計劃性懷孕,經家庭會議後,擔心藥品對胎兒會有副作用,只好忍痛墮胎,他怒稱:「真的很傻眼,全家都不能接受。」
醫院願協助醫療
婦產科醫師蔡鴻德表示,Cytotec是胃藥,可能造成孕婦子宮收縮,產生出血進而中止妊娠,不宜開立給孕婦服用,但不會造成胎兒畸形。蔡鴻德指出,孕婦懷孕初期也可能有出血症狀,較難確認出血與服用喜克潰錠有直接關係。
對此,為恭紀念醫院表示,杜姓醫師本欲開立適合孕婦服用、治療流鼻水的藥品,由於藥品的英文名稱與Cytotec接近,誤點選喜克潰錠,杜醫師會親向賴太太致歉,也願協助後續醫療照護。記者欲採訪杜醫師,院方以不方便為由拒絕。
致重傷可囚3年
衛生署醫事處第一科科長周道君表示,杜姓醫師已涉嫌《刑法》業務過失,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以下罰金,此案已屬醫療爭議,建議賴先生可向縣市衛生局申訴。
用藥安全注意事項
●主動告知醫師正服用、長期使用及會過敏藥物、是否懷孕等
●核對藥袋姓名、藥品名稱及數量
●確認、了解所服藥物及其作用
●依醫師處方服藥,勿自行更改藥量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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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藍凱誠/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婦產科診所去年發生護士驗錯血導致孕婦喪命,檢察官認為醫師不知情、護士有悔意,將醫師不起訴、護士緩起訴,引發護理人員質疑,認為根據醫療法,驗血須由醫檢師執行,將向市衛生局檢舉該院違法。
這家診所院長呂姓醫師昨天以正在看診為由,不願受訪;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說,檢方對被告有利證據,也一併調查;簡姓護士如果沒有過失,在檢方偵查時大可陳述清楚,檢察官不會冤枉她,由於案件詳細內情,外人並不十分了解,可能因此造成誤解,既然護理師公會有疑慮,檢察官會再了解情況,釐清疑點。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昨天均發布聲明,譴責該診所由護理人員為病人驗血,違反醫事檢驗師法和醫療法,依法可以開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護理師護士公會理事長潘純媚表示,根據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輸血檢驗及血庫作業」屬醫事檢驗師業務,若醫院沒有醫檢師,也須外包給專業檢驗所。
醫師指示護理人員為病人驗血,並不是護理專業認可,護理人員應該要勇於拒絕。潘純媚說,醫院管理者有責任熟悉各項醫事專門法規,不能以醫囑之名,叫護理人員違法。
潘純媚表示,她請教資深醫檢師後發現,該診所使用「玻片法」驗血型,早在30年前就被認為不夠準確,目前各醫院醫檢師早已經改用6管法檢驗血型,血清和血球血型檢測均吻合,才能確認血型。
高雄市衛生局科長吳明正表示,根據醫療法和醫事檢驗師法規定,若醫院沒有醫檢師,而由護士進行驗血,有違法之虞,將向法院索取判決書了解情形,再決定是否對醫院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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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5 自由時報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
現代人生得少又要生得好,台北市立案產後護理機構近五年增加一倍,爭議隨之增加,常有準媽媽預約多家機構爭取床位,進住前解約,機構卻不願退定金。衛生局提醒,進住前有契約審閱期,預定進住日前一天至一個月前解約,仍可拿回五至九成定金。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昨天指出,北市去年出生嬰兒共一萬八千五百卅人,生育率僅○.九三%,每對夫妻生育一.○七人,加上高齡生產與小家庭比例偏高,約有六至七成準媽媽選擇在產後護理機構坐月子,北市產後護理機構增至四十家。
不過,高偉君表示,準媽媽很難確定生產、進住時間,產後護理機構是唯一接受預定的醫療機構,因此衍生消費爭議,例如進住日前解除契約,機構未依規定退還定金、入住後提前離開,機構未退回未住滿日數的餘款。
高偉君透露,日前一名準媽媽先後在兩家機構預定床位,預付定金,其中一家先確定有床位,準媽媽於預定進住日期前的一個月內向另一家機構要求退還定金,對方卻拒絕,因而找上衛生局協調。
高偉君說,根據協調經驗,許多民眾甚至產後護理機構都不知道衛生署、消保會於去年底修正公告「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依照規定,預定進住日前一個月內解約,民眾仍可拿回五成至八成的定金。
高偉君解釋,除了在預定進住日當天解約,無法拿回定金,其餘均能拿回定金,只是比例不一;進住日前一天解約,民眾付給業者賠償金,不得超過定金的五成,換言之,民眾可拿回五成定金;前第二天至廿天解約,拿回七成;前廿一天至卅天解約,拿回八成;前卅一天以前解約,拿回九成。
高偉君強調,定金金額為總金額的一成,入住前至少有五天的契約審閱期,務必細看合約內容,申訴電話:一九九九轉七○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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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蘋果日報【沈能元╱台北報導】
國內醫界對產程遲滯的自然產婦,多會進行子宮體加壓來協助分娩,但本月初驚傳一名產婦,疑在加壓過程致子宮破裂,雖經開刀剖腹,足月胎兒卻已因缺氧,出生一周後死亡,產婦質疑子宮體加壓適當性。婦產科醫學會昨表示,子宮體加壓致子宮破裂機會極低,反而產程太長更可能使母嬰有生命危險,不建議停用。
「法國4年前禁止」
這名將已逝愛女命名為蔡宜靜的蔡媽媽上周五在無名小站(http://www.wretch.cc/blog/cynthia47/18844964)貼「我生了…寶寶當小天使了」文章,短短三天,至昨晚已有約六千人次瀏覽。她指自己本月三日於台北馬偕醫院生產,在自然產過程,助產士大力按壓她的腹部後,孩子不但沒生下,子宮也破裂,後雖剖腹產下女兒,但缺氧過久、無法自主呼吸,一周後死亡。
蔡媽媽強烈質疑子宮破裂與子宮體被加壓有關,指法國早在四年前禁止此助產法,但台灣未禁止這可能讓母嬰雙亡的助產方式。她並貼上體重三點三五二公斤的女兒照,引發網友討論。網友apaul1207指產婦都是無助的;另名網友liuwc更指這應算醫療疏失。
當天為蔡媽媽接生的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陳震宇昨受訪表示,對沒能保住嬰兒很痛心,但他認為個案子宮破裂應與體質有關,不是醫療疏失。
開業婦產科醫師李茂盛說,國內對產程遲滯的自然產婦做子宮體加壓協助分娩是常態,因此時胎兒頭部已卡在陰道,再不分娩產婦可能會因子宮過度收縮、陰道裂開大出血而死,胎兒也易缺氧死亡。而因子宮體加壓造成子宮破裂機會極低,醫學僅有零星報告。
醫界:不建議停用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說,雖部分提倡自然的歐洲國家停用子宮體加壓助產法,但除此案外,國內鮮少聽聞有不良反應,且禁止此方式,可能使更多產婦與胎兒有生命危險,因此,現不會建議國內婦產醫界停用。
子宮體加壓助產
台北長庚醫院婦產部產科主任徐振傑說,子宮體加壓是用於產婦自然產時,當胎兒頭部已距陰道口約1至2公分,無法順利分娩時,醫護以雙手按壓子宮體外腹部,協助分娩。極少數人會在過程中致使子宮破裂,但若子宮破裂致流血不止,產婦死亡率約4成,胎兒死亡率達5至7成。
網友意見
◎a20001231vv:我現是第2胎,第1胎護士是整個跳上來壓肚子,那一下真心有戚戚焉
◎joy791115:不該再有這種助產方式了
◎Samsung0401:你一定很痛,很難過,懷胎快10個月,就這樣沒了
◎angelf1212:現才知道,原來生產壓肚子是危險的,以前都被合理化
資料來源:無名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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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蘋果日報【丁牧群╱台北報導】
曾為陶子等女藝人接生的婦產科名醫黎惠波,遭女病患蔡幸真指控草率行醫,蔡女表示,黎三年前藉人工流產幫她處理子宮頸外孕,但手術失敗導致胎兒仍在不正常位置生長,造成她血崩,「血塊像鴨血一樣掉下來」,由其他醫師急救才保住性命。蔡怒告黎與其所屬的北市中山醫院,求償四百萬元,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黎惠波是北市仁愛路中山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另開設黎明婦產科診所,陶子、賈永婕等女藝人曾找他產檢或接生,名模洪曉蕾二○○七年子宮外孕血崩,就是由黎動手術撿回一命。黎昨回應說:「未來判決會說明真相。」並已委託律師向法院否認有醫療疏失;中山醫院也表示尊重法官審理。蔡幸真(三十九歲)則憤慨說:「我一定透過訴訟討個公道,不然我死也不會瞑目!」
懷疑手術沒清乾淨
蔡幸真二○○八年二月懷孕,找黎產檢,但懷孕八周超音波都照不到胎兒,也聽不到胎兒心跳,不過抽血、驗尿檢測卻顯示仍在懷孕狀態,黎研判可能子宮外孕,同年四月八日為蔡女進行人工流產手術。但蔡女指控,術後下體出血,甚至血崩,「血塊像鴨血一樣掉下來」,四月十九日曾赴台安醫院急診,台安醫生認為子宮內仍有血塊,懷疑手術沒清乾淨,建議她找黎回診。
異鄉休克緊急動刀
蔡女說,她四月二十八日到中山醫院回診,黎只照了超音波、清除血塊,她反映血塊會像鴨血一樣掉下來,黎卻堅稱術後流血是正常的,沒進一步驗血、驗尿檢測懷孕指數,只開了三天份的止血藥,並保證她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蔡女表示,當時她擔任旅行社領隊,因聽信黎的話,兩天後帶團到加拿大山區,竟又發生血崩,幾乎昏迷休克,她深怕命喪異鄉,用盡力氣傳簡訊給丈夫交代後事,幸好隔天輾轉被送到溫哥華的大醫院急救,醫師檢測懷孕指數發現她懷孕並未停止,找出子宮頸口上方的胎囊位置,手術清除後才救回一命。
沒提加國完整病歷
蔡女憤而控告黎與中山醫院須連帶賠償她在加拿大的醫藥費等四百萬元。但黎日前委託律師向法院答辯表示,蔡女聲稱術後血崩赴台安醫院急診,但台安病歷卻記載蔡女「陰道內鮮血及血塊共約五c.c. 」,顯非血崩,且台安也未指黎所進行的人工流產手術沒做乾淨。
至於蔡女另指在加拿大血崩險些喪命,律師答辯認為蔡女沒有提出加拿大醫院的完整病歷,無法證明她血崩,且據加拿大醫院提供的病歷摘要,並未確定她是子宮頸外孕,也無法證明黎的手術沒做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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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
1名婦人到醫院進行人工受孕,卻因子宮外孕輸卵管破裂大量出血死亡,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家屬一審敗訴,但二審認為醫師未詳盡檢查有過失,改判醫師醫院連帶賠新台幣202萬元。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張姓婦人因婚後不孕,民國91年3月間到新竹一家醫院進行人工受孕,由婦產科醫師主治,並於6月告知張婦已成功受孕,沒有子宮外孕情況。
但張姓婦人因下體流血及右腹疼痛,前後10 次到醫院複診,醫生認為只是先兆性流產,研判子宮、輸卵管沒有異常,因而告知張姓婦人是正常現象,僅施打安胎針並開藥給張婦服用。
判決指出,張姓婦人在7月31日晚上,因腹部劇烈疼痛,全身流汗、手腳冰冷、倒地昏迷送醫急救不治,經醫院解剖後,才發現張婦同時懷了兩胎,死因為其中一胎子宮外孕,導致輸卵管破裂、大量出血死亡。
家屬不滿醫生未診斷出子宮外孕,憤而提起民刑事告訴,並向醫院及主治醫師求償。
刑事部分,因檢方偵查認為醫師沒有過失情形,給予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院一審時,根據成大醫院鑑定報告,也認為醫師沒有過失,判決不需賠償。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合議庭認為,雖成大醫院鑑定認為醫師沒有過失,但身為人工生殖技術專家,應知道人工受孕產生子宮外孕的機率達1/100,且張姓婦人受孕後多次出現腹痛、出血情形,醫師卻沒有以腹腔鏡檢查,未盡檢查義務,仍有過失,判決醫師與醫院應連帶賠償死者家屬撫慰金20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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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0/9/30
台中縣光田綜合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劉斌,去年為產婦趙若詩接生後,未能及時輸血,低估實際出血量,救護車轉院過程中也未攜帶可供輸血的血液,致趙婦大量失血死亡,經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有疏失,台中地檢署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檢察官認為,劉斌(43歲)身為主治醫師,深知產婦生產的高度風險,本應依職責提供適切周全醫療服務,卻未注意被害人生命徵象顯示的警訊,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事後否認疏失,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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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台中報導 2010/9/8
3年前,台中市一名黃姓高齡產婦,到婦產科安胎失敗早產。黃姓婦人說,醫師沒有在場幫她接生,導致700公克的小女嬰出生後滑落產盤,撞傷導致腦室出血死亡。現在,法院認定,腦室出血是體重極低早產兒的併發症,和滑落產盤沒有關係,判決醫師無罪。
黃小姐(96.2.6):「寶寶出生時,完全沒人在場,所以我坐起來看小朋友,寶寶哭的時候我都知道,我還坐在產台看她好幾秒。」
3年前,黃小姐現身控訴,婦產科醫師沒有在場接生,她眼看寶寶自己出生,從產台滑落到處理台,至少有30公分的距離,寶寶未發育完全的頭顱,直接撞上處理台的鐵盤,腦出血,趕緊轉送其他醫院搶救,還是救不回來。黃小姐(96.2.6):「寶寶並不是從他(醫生)手中接出來,他講了天大的謊話,他昧著良心講這種謊話。」
經過3年調查,法院認定,腦出血是體重極低早產兒的併發症,而且胎兒沒有外傷,無法證明腦出血和滑落產盤有關,判決醫師無罪。婦產科醫師劉邦斌:「產婦從出生前到出生後,都沒有急救的意願,但是我們從頭到尾,都是盡心盡力在急救這個小孩。」
台中地檢署襄閱吳祚延:「診所內的監視錄影帶顯示,醫師有進進出出的狀況,當時其他護士的證詞,認為在嬰兒產下來的瞬間,醫師是沒有在現場。」
究竟是婦人自己放棄急救,還是診所醫療疏失,檢方還要依照判決理由,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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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10/08/12 12:44 廖雅玉
裝個避孕器打麻醉,有沒有可能導致人差點命都賠上?一名才剛生產完的年輕婦人,到婦產科產所裝避孕器,沒想到在手術過程中休克送急診,而且這名李太太在轉送到國泰醫院救治後,涉及醫療疏失的婦產科醫師竟然還進入國泰的加護病房,為婦人內診。被指控肇事的毛姓醫師診所暫時休診,但衛生局已經介入調查。
投訴人李太太:「只是覺得,當時有點記憶的時候,我會覺得說,我這輩子會不會就這樣子了。」
裝個避孕器,居然差點命都沒了,才剛過30歲的李太太勉強把話講清楚,控訴婦產科毛姓醫師醫療疏失,害她腦部損傷、智力衰退。
投訴人李太太:「我連洗面乳和牙膏都會拿錯,或者說泡牛奶,也都已經不知道份量了。」
投訴人李先生:「我進去手術室的時候,看到我太太嘴唇發白、瞳孔放大,人直的進去,橫的出來。」
回想當時情況,李先生仍然感覺不可思議;今年6月21日,陪太太到婦產科裝避孕器,10點半開始動手術,並且打了3支麻醉藥、鎮定劑,才不過十幾分鐘,李姓婦人就血氧下降、休克,最後被轉送國泰醫院急救。
命是保住了,但李太太還在加護病房時,早就從國泰醫院離職的毛姓醫師,卻進到加護病房替婦人進行內診。投訴人李先生:「手伸進去我老婆的下體,我老婆當時昏迷指數還在3,我覺得有點不把人當作人看。」
台北市議員張茂楠:「這是來找我陳情時寫的名字,就是這個『臻』,一直『臻』錯,拼湊不出來。」
台北市衛生局醫管處副處長林青梅:「這個都已經有違反醫療法,跟醫師法的相關規定。」
衛生局已經介入調查,包括國泰醫院為何放行非院內醫師,進入加護病房,但這位被指控的毛醫師卻不見蹤影,自行開業的婦科診所,門口貼上休診海報,怎麼這麼剛好?診所玻璃上還有親善醫院的標誌,這看在李姓夫妻眼裡,恐怕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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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06/09 13:35
台北市一名婦人,去年到國泰醫院生產,結果在產房待產了19個小時,雖然發現胎音異常,不過居然沒有任何產科醫生視診,導致自然產時,胎兒臍帶繞頸,寶寶手臂神經斷裂,事後國泰醫院還由一位素未謀面的黃姓醫師,以主治名義申請健保17萬元支付,家屬質疑,顏姓醫師及國泰醫院都有嚴重醫療疏失,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整個醫療過程還有疑義,正在調查。(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接獲民眾陳情,台北市一位施太太,原本是在內湖一家婦產科產檢,不過產檢的婦產科顏姓醫師,建議他生產時,以特約名義到國泰醫院生產,會由顏姓醫師接生,不過施太太生產過程,在待產室待產了19個小時,發現胎兒的胎音異常,反映給產婦知道,卻沒有任何一位相關的產科醫師來處理,導致胎兒自然產的過程中發現胎兒 臍帶繞頸,被迫強行拉出,左手臂神經叢斷裂,甚至事後,國泰醫院還有一位素未謀面的黃姓醫師, 以主治名義向健保申請17萬多元的健保支付,施太太痛訴,他19個小時的生產過程,寶寶出現異狀,居然沒有醫師來緊急處理,導致孩子出生嚴重缺陷,現在寶寶一歲多還在復建,眼睛也有大小眼的狀況,這是她永遠的痛。市議員李彥秀批評,施太太待產的19個小時,沒有任何產科醫生視診,導致胎兒有異常時,錯失了選擇剖腹的機會,甚至家屬還質疑,他們事後調出病歷,發現國泰醫院以一位黃姓醫師向健保局請領17萬多元
的健保支付,質疑病歷遭竄改,是否有醫療疏失、醫院詐領健保費,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回應,醫師是否有竄改病歷,會再進一步調查,不過調查婦人的病歷,待產時有兩位較資淺的醫師簽名,是否只有簽名沒有視診,還會要求國泰醫院說明舉證,至於是由素未謀面的黃姓醫師請領健保費,健保局表示,會核銷,如果有不當請領,會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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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呂志明/台北
1名男子2年前因腹痛前往醫院,並接受新式的微創疝氣手術,術後因為解尿困難到其他家醫院檢查,發現膀胱竟破了一個洞,男子認為是開刀時的醫療行為造成,因此對當初幫他動刀的林姓醫師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男子膀胱破洞術後接觸其他感染源,因細菌導致膀胱破洞,不起訴林姓醫師,;男子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調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行偵查,雙方最後達成和解,檢察官再次對林姓醫師做出不起訴處分。
男子指控,2015年4月間,他前往中心綜合醫院接受1名泌尿科權威的林姓醫師,以新式的微創疝氣手術治療,手術後3天因為小便困難緊急回診,醫師安排腹部電腦斷層攝影及超音波檢查,僅診斷為輸尿管尿路結石引發感染,讓他服用抗生素。事後他到三軍總醫院檢查,並診斷疑似醫療造成膀胱穿孔,因此認為林姓醫師有過失,提出告訴。
林姓醫師到案後否認這次手術有何過失,並舉證辯稱,他依照醫療常規替這名病患進行疝氣手術,手術後下腹部的超音波及電腦斷層均顯示術後膀胱是完整的,術後3天因為病患解尿困難,他要對方緊急回診,再次進行電腦斷層檢查,檢查結果膀胱仍是完整,因此才會進行插入導尿管進行導尿。
林姓醫師說,當時將病患的尿液送驗,結果驗出克雷柏氏肺炎菌 (Klebsiella pneumoniae) ,這種病菌會出現在尿液中,大多是因為糖尿病等免疫系統功能較低下者,因此又進行抽血檢驗,結果發現其淋巴球遠低於正常值,懷疑有後天免疫功能不全的問題,至於膀胱破洞、尿液從傷口冒出的問題,應是Klebsiella pneumoniae菌感染侵蝕所致,與手術無關。
台北地檢檢調閱中心醫院、三軍總醫院及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書,同時傳喚當時擔任疝氣手術流動護士到庭作證,認定一切處置均符合相關的醫療常規,而告訴人膀胱破裂的結果與Klebsiella pneumoniae菌感染侵蝕有關的可能性較大,且無法排除Klebsiella pneumoniae菌感染的情形,是術後離院接觸其他感染源所致,因此認為林姓醫師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男子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仍有事證尚待查證,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辦,就在檢察官傳喚雙方到庭說明後,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因此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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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ETtoday
一名33歲的蘇姓男子去年(2011)到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的「嘉美時尚整形診所」割包皮,但之後「命根子」不但瘀青疼痛,更因潰爛而致女友和他分手。蘇男控告操刀的醫師劉樂輝涉嫌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蘇男是因為自己生活習慣不佳、免疫力差,對劉樂輝處分不起訴。
茶商蘇家立是在去年6月因手傷開刀,透過上網,搜尋到「嘉美時尚整形診所」可以無痛割包皮,於是「上下一起整」,由該院院長劉樂輝動手術,但術後傷口沒有癒合,甚至下體潰爛。當時已交往兩年的女友以為他是罹患愛滋病,導致兩人分手。
蘇男怒告劉樂輝,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蘇男長期熬夜,凌晨開車到南投山區買茶葉,長途駕駛憋尿、致血液循環不佳、免疫力差,與醫師無關。蘇男堅稱醫師診療不當,一定會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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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中華日報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許姓男子因有勃起障礙前往求診,醫師建議他植入人工陰莖,但因術後他的恥神經劇烈疼痛,因此對醫師提起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醫師無過失處分不起訴,許不服提再議,日前獲發回,將由檢方重新調查。
許姓男子指控,去年一月四日,他向台北醫學大學的泌尿科林姓醫生求診,但林未詳查其身體狀況,術前也未注意他有無糖尿病、腎結石等增加風險的疾病,同月七日即以未經許可型號的人工陰莖植進他的體內,傷及恥神經,害他疼痛不堪。
許還舉證說,去年五月到九月手術後曾到處求診,並提出台北醫院、台北榮總及台大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證明他在術後受有恥神經受傷、疑似過敏,及併發急性腸胃炎、腎結石等傷害。
林姓醫師表示,手術是經許的同意才施作,回診狀況也很正常,許簽署麻醉、手術及輸血等同意書,所使用的「艾梅斯」人工陰莖型號,也屬於合法的醫療器材。
醫師植入許姓男子的人工陰莖,是衛生署核可的「艾梅斯」人工陰莖,是在無法正常勃起的男性陰莖海棉體兩側,植入兩根小棍子,再透過啟動功能,讓陰莖被動勃起。
檢方調查認指出,艾梅斯人工陰莖的使用限制,只有在病人有明顯的泌尿生殖系統感染或手術部位皮膚感染,才需禁止施作手術,但許並無相關方面的問題,認定醫師建議並植入人工陰莖的過程,符合醫療常規,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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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
台中市南屯區大墩南路某診所今天遭人抬棺抗議,鄭姓男子的家屬開著一輛小貨車,上面擺著棺材,並張貼白布條,控訴診所的曾姓醫師的醫療處置不妥,造成鄭變成植物人,鄭家屬今天到診所前灑冥紙、丟雞蛋,遭指控的醫師今天沒有出面,委由代表表示,將與律師研議後,考慮提出毀損告訴。
家屬指控,鄭姓男子(63歲)在去年2月間,在彰化某醫院接受曾姓醫師的治療,變成植物人,認為曾都沒有診療病患,任意指示護士注射,並一直跟家屬稱病情會好轉,還指控醫師閃避民、刑事責任,家屬已向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今天下午開庭。
家屬今天上午11時許,先由鄭的女兒及媳婦等人到場,並開著一輛載有棺材的貨車,車上張貼「失德!滾出醫療界」等標語,並將貨車停放在曾姓醫師位於南屯區大墩南路的診所前,還在現場丟擲雞蛋、灑冥紙,診所沒有開業,經警方到場協調後,家屬在場約40分鐘後離開,沒有爆發肢體衝突,診所今天無人接聽電話,尚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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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6 中央社 黃旭昇新北市
1名住院病患在睡夢中被護士叫醒餵藥,護士竟然沒拆開藥丸尖銳的錫箔包裝,讓病患吞下割傷食道。醫院緊急麻醉,以內視鏡取出「凶器」;家屬盼記取教訓,不要有人再受傷害。
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的洪姓民眾今天表示,他的56歲母親鄭婦因子宮肌瘤,5月底在桃園某醫學中心手術住院。手術過後2天,5月28日清晨5時,仍在麻醉、手術後的復原期,睡夢中被護士叫醒餵藥。
鄭婦坐在床沿,依照習慣先喝了一口白開水,接過護士手中裝藥的小杯子,將藥丸吞下。結果,鄭婦喉嚨一陣刺痛,咳了幾下,痛苦的咳出血。
洪男說,護士嚇壞了,一旁的家屬趕緊按鈴向護理站求救。他形容「媽媽痛不欲生」,相當難過。後來,護理督導與其餘護士來到病房,研判是護士沒有將包裝的藥錠錫箔拆開,直接讓病人吞下約2公分見方銳利的「錫箔藥」,才刺傷鄭婦的食道。
肇禍的年輕護士除了被指責「怎麼這麼粗心,沒有拆藥丸包裝?」也緊急求助耳鼻喉科醫師照射X光,證實銳利錫箔卡在食道中。醫師並研判,若無法以內視鏡取出,則必須將喉嚨或胸膛開刀手術取出。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資深護理師獲悉後,驚訝的說「實在是太誇張、太離譜了。」護理人員應該視病猶親,她以臨床經驗表示,類似重大疏失通常會交給醫院的評誡委員會討論議處。
類似案例相當罕見,吳姓藥師表示,通常藥局給予住院病患1天的藥量,避免受潮或變質,藥局不會將錫箔紙包裝移除,都是由護理站值班護士餵藥時剝開錫箔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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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 民視新聞 喬祖豫、陳建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婦人,罹患胃食道逆流住院,開刀前兩天,護士幫她打針時,居然粗心,錯把隔壁床患者的點滴,拿來注射,等婦人發現時,點滴早已打完,還好只是生理食鹽水,沒有大礙,但婦人不滿醫院事後態度敷衍,痛批難道非出人命了,才重視嗎。
陳小姐生病求醫,病沒醫好,反而碰上粗心護士打錯針,沒道歉也就算了,第一時間還企圖湮滅證據。陳小姐因為胃食道逆流,3月7日安排開刀治療,手術前兩天開始禁食,5日下午護士幫她打點滴,兩小時後,陳小姐起床如廁才赫然發現,點滴標籤上名字錯了、房號也不對,她嚇得衝到護理站求救還好錯打的是生理食鹽水,但陳小姐對醫院蠻頇的態度,無法原諒,保留所有證據告到衛生局。
開罰只是警惕!醫護人員,身負懸壺濟世的使命,醫療專業、更不容許絲毫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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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0 蘋果日報
桃園縣平鎮的壢新醫院遭投訴護士粗心。廖先生兩歲九個月大的兒子因感冒到該院住院治療,護士疏失未檢查針頭位置,誤將生理食鹽水打入兒子的肌肉層,導致右手臂腫脹疼痛不已。壢新醫院坦承此事,稱約2天後就會消腫,不會有後遺症。專家說,醫事人員應確認針頭位置是否正確才是。投訴組
廖先生說,兒子感冒情形嚴重,3月6日到壢新醫院掛急診,並住院治療,6日上午李姓護士更換兒子點滴針頭位置,從左腳腳踝換到右手腕。
醫院認錯願意賠償
換完後,兒子開始哭鬧,怎麼哄都沒用,30分鐘後李姓護士發現點滴液流速不正常,用針筒將點滴液強行注入他兒子右手,兒子哭得更大聲,「令我們心疼不已!」
廖先生說,3小時過後,兒子右手臂竟開始腫脹、無法抬高及彎曲,且不斷喊痛,李姓護士說,可能因針頭偏了,點滴液沒進入血管卻進到肌肉層。他痛批護士,發現點滴液流速不正常時,竟未確認針頭位置,「專業度太不夠了。」
對此,壢新醫院公關室陳先生說,李姓護士發現點滴液流速不正常時,未再檢查針頭位置是否正確就強行注入點滴液,此部分會再教育員工,並與廖先生討論賠償事宜,不過他強調,注入的是生理食鹽水,病患手臂約兩天後就會消腫,也無後遺症。
事後廖先生說,8日兒子手臂已慢慢消腫,但賠償金額與院方談不攏。
嚴重恐致細菌感染
台灣兒科醫學會副祕書長黃玉成說,生理食鹽水應打入血管,由於幼童血管較細較難找到,醫事人員應確認針頭位置是否正確,若偏離可能打入肌肉層,嚴重恐導致細菌感染,若消腫後未引發感染,應無後遺症。
桃園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陳秋萍說,民眾遇醫療糾紛可向他們申訴,會請院方說明,並成立醫療爭議調處小組論斷醫師是否有疏失,申訴電話:(03)3340935轉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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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0 蘋果日報
黃小姐的父親癌症住進台北市萬芳醫院,因8個小時未排尿,家屬要求引尿,醫護人員以未積尿而未引,直到4小時後發現黃父膀胱鼓脹,引出1000多c.c.的尿液,她質疑醫護人員判斷不準確。對此,萬芳醫院說,醫護人員當下用手觸碰的確無積尿。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由此可見醫療品質須加強,建議民眾向衛生局申訴。 投訴組
「竟讓老人家積這麼多尿,太扯了。」黃小姐說,78歲的父親因罹患多發性骨髓癌,9月中住進台北市立萬芳醫院,9月底時,她先生半夜12時左右,驚覺其父從下午4時開始就未排尿,立即要求醫護人員引尿,但一直反映到凌晨2時左右,醫護人員均稱尿量不多,未引尿,直到清晨4時另一醫護人員觸摸發現膀胱鼓脹,協助引出1000多c.c.的尿液。
另外,黃小姐表示,這是她父親第一次插鼻胃管,協助灌食流質食物時,發現灌食完後,鼻胃管一直在滴水,事後經其他醫護人員提醒,才知道灌食完後,需要將鼻胃管塞住,食物才不會倒流,她不滿事前無人說明注意事項,「這醫療服務真是太讓人失望了。」
嚴重恐導致腎盂炎
家醫科醫師余文瑞表示,一般尿液積了約100c.c.即有尿意,約500 c.c.會有明顯尿意,並感覺不舒服,1000c.c.的尿算非常多,醫護人員可透過手觸摸膀胱位置或直接引尿來判斷,但須非常有經驗的醫護人員才能藉由觸摸辨別,而憋尿、積尿都可能造成膀胱炎或嚴重造成腎盂炎等,須多加注意。
院方:當時未積尿
對此,台北市立萬芳醫院說,家屬剛反映時,護理人員有觸摸黃老先生的膀胱部位並未有鼓脹情況,後來換大夜人員檢查,發現已積尿,並協助引尿。
萬芳醫院說第一時間未向家屬說明鼻胃管注意事項,是因醫護人員輪班未交接清楚,已加強內部教育訓練,避免再發生。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由此可知萬芳醫院的服務品質應該加強,其實,抱怨各類型醫院服務品質的申訴向來很多,建議民眾可透過市民熱線1999向衛生局申訴,衛生局可行文醫院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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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 2010/10/05
打點滴怎麼會變成蜂窩性組織炎,還差點喪命呢,這是高雄一名男子向華視投訴,他說他到醫院掛急診打點滴時血液逆流,他要求更換點滴管,但護士卻不肯,結果隔天出院回家,手上還腫了一個大包,而且他還發燒、嘔吐、意識不清,送醫後才知道,原來打針的小傷口感染,變成了蜂窩性組織炎,差點引發敗血症。
撕開紗布,吳先生左手手臂上有明顯的縫合傷口,又痛又腫的傷口讓吳先生連睡覺都很難,他說會這樣是因為腎發炎到醫院掛急診,打點滴時卻血液逆流,他要求更換滴管,但當時護士卻不肯,結果出院回家後,手臂上先是出現一個像蚊子叮咬的紅腫,幾小時後越腫越大,而且一摸就痛,接下來他發燒、嘔吐、意識不清緊急送醫,被診斷是蜂窩性組織炎,手臂就被開了個大傷口抽膿,阻止傷口繼續感染引發敗血症。
吳先生氣憤的說,護士的疏失讓他原本插針管的傷口感染發炎,萬一出了事,他的家人怎麼辦,因為手術住院十多天,好擔心原本折氣球的工作就此沒了,他要醫院給一個交代,吳先生說,他站出來也是希望,醫院的醫療行為要更加謹慎,別又有下一個病患像他一樣,打點滴打到差點命都沒了。
影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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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08日蘋果日報
陳小姐投訴,兒子受傷到澄清醫院中港分院急診,醫院竟讓護理師違法動手麻醉縫合。記者查證,院方態度反覆,一開始院長室專員坦承確有其事,經衛生局介入,院方卻又改口否認。台中市衛生局醫政科長邱慧慈指出,護理人員不能執行縫合,由於投訴當事人願出面做證,本案院方涉違反《醫師法》醫療刑責,已依法移送。投訴組
陳小姐說,8月13日兒子左腳不慎撞傷,傷口約7到8公分撕裂傷,經送澄清醫院中港分院急診,醫師檢視傷口後就離開,將清除創口、麻醉及縫合程序,丟給護士執行,由於自身曾任職護理人員,得知護士縫合傷口屬違法行為,於是向院方抗議,卻得到院方回應稱「各大醫院都這樣做」。
院方說法不一她強調,「這些是醫師才能做的事,明明違法竟還說大家都這樣做!」院方說法讓她無法接受。
記者向澄清醫院中港分院查證此事,院方說法前後不同。8月18日,院長室專員楊修銘向記者承認,事發當天是他負責出面處理陳小姐的問題,他表示,「當天急診室人很多」,醫師確實在審視傷口後,就交由專業護理師進行麻醉及縫合,他還出示衛生署函釋,向記者說明,緊急情況下醫師得委由輔助人員執行縫合,同時經向院內急診主任、院長祕書及律師顧問詢問,也都確認此行為不違法,因此,院方做法並無不妥。
記者再向衛生局查詢並由該局介入調查後,中港澄清卻改口。9月中,院方改由高級專員吳建基回應,指護理師不能執行縫合,當天急診護理師只有協助醫師做縫合前準備,及縫合後整理動作,實際縫合是由醫師執行,絕無違法行為。至於楊修銘的發言,則屬個人「輕率回覆」。
最高5年刑責台中市衛生局醫政科長邱慧慈指出,依《醫師法》規範,無合法醫師資格者,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縫合是醫師才能執行業務,目前院方雖否認違法,但與病患說法迥異,因投訴當事人願出面,且本案事涉最高五年刑責,局方將製作雙方筆錄後,已全案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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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 2010/09/08
如果開刀開到一半醒過來,那是多恐怖的事啊!台北市就有一名婦人,到整型醫院切除汗腺,可能是麻藥的劑量不夠,他竟然手術到一半醒過來了,眼睜睜看著自己上半身血淋淋,嚇都嚇死了,還發現旁邊幫她開到的不是醫生,竟然是護士!發現並喚醒過來了他也手足無措,結果一查,動刀的人根本沒有執照,現在雙方告上法院。
換上墨鏡,不想再提起往事,原來開刀已成了李小姐的惡夢。六年前因為愛跳舞,怕流汗所以到整形診所動刀切除腋下汗腺,全身麻醉,躺在手術檯。昏昏沉沉的睡著之後,以為醒來流汗問題可以解決,結果不但不是如此。
手術到一半,突然驚醒,結果眼睛看到上半身都是血,隱隱約約還感覺得到手術刀從自己身上劃過,當下還以為是在做惡夢,直到看見旁邊的人,才知道這是真的。更恐怖的是醫生咧?醫生不見了。拿手術刀的竟然是護士。而且事後一查,還是一個沒有執照的護士,越講越激動,實在不敢相信,我們循線找到洪醫師,不過卻沒有出面,手術到一半突然驚醒,多麼可怕的惡夢,儘管事隔6年都還有陰影,這場夢還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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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7 筆者:李定陸
李之桐先生(F101493989)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日上午八時許於台北市忠孝醫院,由忠孝醫院泌尿科主任林碧海醫師進行攝護腺手術,於近十時手術結束後,於恢復室做短暫停留後推回九樓942病房第一床進行恢復。
我也伴隨父親回病房一直陪病到中午十二時許才離開,一直到我離開前父親都還能講話,只是麻藥未完全退去,因此講不太清楚。
我離開後由母親陪病,一直到近晚八時(二十時) 我才回到九樓942病房,當時母親向我表示說「父親好像不太對勁喔?」,我隨即向護士反映,護理站護士卻回應「妳媽媽都愛騙人、亂講」,「你父親很好只是需要休息所以在睡覺……云云」。
當時父親用來清洗攝護腺傷口所掛的點滴是兩瓶,跟我離開時所掛的一瓶有很大的不同,對於這個部份我當晚並未深究。只知病房助理「陳惠君」及護士「林玉玲」,對於父親的不省人事,沒有採取任何的對策,只是一再量血壓告知我們父親血壓很高。
然而我對她們的回應卻始終抱持懷疑,但我也無法說明父親為何處在昏睡狀態,而且時常咳嗽並偶而咳出髒血,一直不斷的抬起左手卻不抬起右手。一直到母親向我說父親的同學有人開攝護腺導至腦血栓致死的情況,我才想到父親會不會也是腦血栓,立刻向大夜班的護士「潘亞茜」反映,要求比照急診的規格來進行急診處理。當時已經是晚上十二點多了,不久後由當時的急診醫師也是腦神經外科醫師詹國慶前來診察後立刻通知要做斷層掃描;經過斷層掃描發現父親腦部左方有血塊;再送到加護病房已經是九月十一日的凌晨四點了。
主治醫生林碧海被詹國慶醫師從家裡用電話CALL出來,因為當時外面下著大雨,汐止地區都淹水,所以林碧海醫師我是在九月十一日的早晨十一點會客時間才看到他,我詢問他從斷層掃描圖片推估腦血栓(腦血管破裂)的時間是什麼時候呢?林碧海醫師告訴我應該是九月十日的下午五時。
從中午十二時到近晚八時(二十時)我回到九樓942病房,這一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當然不太知道,大部份都是由我母親的口中轉告得知,或者經由同房病友告知。
我陸續從母親的口中將九月十日下午片段狀況做了拼圖;
◎十日下午,父親曾有向護士表示想要喝水,護士竟回應口很乾的話,我再幫你加把柴好了。
◎十日下午,母親因為有點累小睡了一會兒,沒想到惹來護士的責備「奶奶點滴都沒了,你為什麼沒有注意看通知我們呢?」後來就把一罐點滴變成兩罐。
◎林碧海醫師前來看父親,「還沒有醒啊」,爸爸睜開眼睛看看不太理人又睡了,母親還在醫師走後問父親,剛剛是醫生啊你怎麼都不理人家啊。當時林碧海前來看父親的時間正是晚上送餐的時間。
◎病房助理陳惠君說,妳母親確實有說「剛剛還會說話」,卻沒講「現在怎麼不會說話」
晚上詹醫師通知要做斷層掃描時,因潘亞茜不知嚴重性還以為是要隔天才要做呢,後來經詹醫師告知並教導如何緊急連絡才插隊進去做斷層掃描,顯見小夜班護士並未將此狀況交接下去。
顱內出血患者有所謂黃金救援三小時的原則但是一名手術後病患卻在發生顱內出血後的近十二小時才送加護病房任誰也無法相信這是在醫院發生的。現在父親已喪失語言能力,右手右腳也無法行動,醫院護理人員的遲鈍難辭其究,故請台北市衛生局局長深入調查,給我父親一個公道與道歉。
註:全文轉載於李之桐醫療糾紛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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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馮惠宜
台中黃姓女嬰8月16日在烏日林新醫院出生,因黃疸及幽門狹窄症留院觀察,預計9月8日轉院手術,未料在8日辦理轉院時,家長發現女嬰左大腿骨折,女嬰父母中秋節出面控訴院方照護疏失,要求院方公布監視畫面;對此,院方回應已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
黃姓夫婦指出,7日接獲林新醫院說「孩子腿部腫脹」,後續照X光才得知是骨折,他們懷疑是院方7日更換點滴時,不慎造成孩子骨折,也不排除是照顧不當或甚至是虐待造成骨折。
爸媽指稱,女兒住院期間都待在保溫箱,骨頭不可能莫名其妙斷裂,畢竟這麼小的孩子連翻身都不會,所以才質疑是照顧疏失或遭受虐待所致?希望院方可以公布監視畫面,釐清女兒骨折的原因。
對此,烏日林新醫院表示,事件發生當下,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專科醫師進行會診並調查新生兒骨折可能發生的原因,也安排病嬰兒至醫學中心進行後續的治療。目前本院已主動通報各相關主管機關,檢調已介入調查,院方正全力配合調查,並會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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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9 聯合報 劉惠敏、陳瑄喻
罹患漸凍人症的美豔歌后葉玲,因積欠醫療費遭醫院提告。葉玲的先生程家昌表示,「一定要上訴」,他強調,不繳費是抗議醫院「不醫不護」,控訴台灣醫療照顧制度問題。
北市聯合醫院回應,對病人的照護,醫院一向盡心盡力,絕非家屬指控的狀況,院方尊重病人家屬上訴的權益,也會跟律師研擬後續法律事宜。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主張,葉玲住在醫院單人病房6年,積欠醫藥費超過329萬元。現在中國大陸出差的程家昌,早已知法院判決要求家屬給付,但他堅持要打官司到最後,因這「不是單純的債務問題」。
程家昌透過越洋電話表示,俗稱漸凍人的「運動神經元疾病」沒得醫,他不是無理要求醫護人員要治療她太太。他只希望比別人多花6萬元,「承租」月租9萬元的單人房,能給老婆更好的私人空間。
程家昌說,醫院這6年來,提供的是單純4坪大空間,及呼吸器等設備,醫護人員僅是每天探詢太太狀況,實際照顧是家屬請的兩名看護,但醫院每月還向健保局申請至少16萬元的費用,「對病人不公平、對健保也不公平」。
他認為,這不是他們家所面臨的問題,而是需全方位醫療照顧的漸凍人,居然還是由家屬或未受過醫療訓練的看護負責,顯示醫院照顧體系的荒謬,因此他拒絕支付醫療費,希望能引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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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自由時報
網友「豆丁海馬」11日凌晨因咳嗽,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北分院掛急診,豈料醫生問診過程打起瞌睡,令人傻眼,之後他在病床上打點滴,護士在附近大聲討論網拍、運費等話題,慶幸自己活著走出醫院,院方昨已致電道歉,但也讓醫療體系的超時問題再次暴露。
「豆丁海馬」13日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內湖版」,發表《可怕的急診經驗》文章,指11日因咳嗽咳到胸腔疼痛,加上發燒,來到中國附醫台北分院求治,量完血壓後,護士走進小房間把急診醫生叫起床,問診過程始終不見醫生拿出聽診器,打病歷的速度漸漸緩慢,最後竟一動也不動的睡著,「要不是我的咳嗽聲,他有可能一覺到天亮」。
「豆丁海馬」說,在急診室吊點滴到4點,不斷聽到「醫生的超大聲打呼聲」和「聒噪的護士不斷的討論要買哪些網拍」,他忍到受不了,詢問護士可否返家,醫生再次來觀察,因為他呼吸依舊不順暢,醫生才拿出聽診器並拍攝X光片,請護士為他打針及吸擴張劑,「這一切的程序不都應該在我一開始進急診的時候就做了嗎?」
媒體報導,院方坦承當天凌晨確有護士不當聊天情況,護理長已致電向患者道歉,並說該護士已非首次因工作態度和疏失被投訴。至於醫生問診打瞌睡一事,院方指稱,該醫生連續值班2、3天,每次值12小時,確有可能因太累睡著。「豆丁海馬」感受院方有誠意解決此事。
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說:「之前半夜去急診也碰到類似狀況,感覺差到不行,以後再也不願踏進這家醫院了,真是扯到爆。」;還有網友說「醫生是有誇張到,都要看病了,先整理一下精神恢復理智也是該做的事吧。」,也有人為醫生叫屈,認為這是所有醫療體制的大問題,單單的指責該位醫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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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病人如果沒有麻醉專科醫師在旁邊,可能成為植物人。小美(化名)的姐姐在摘除子宮的手術中,不幸這樣變成植物人。
她花費數百萬元的醫療費照顧姐姐,還花了近80萬元打官司,仍無法討回公道。她訴說自己的經歷,大聲疾呼病人安全。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的姐姐患有子宮肌瘤,2011年在南部一家地區醫院治療。2015年舊疾復發,回到醫院手術,醫生建議摘除子宮。
4月6日清晨6點,姐姐準備進開刀房,我在外面等候。豈料到了7:30,婦科醫生出來告訴我,上完麻藥,姐姐的喉嚨好像卡住,管子插不進去,心跳下降,他快嚇死了,手術沒有進行。經過急救後,要轉送醫學中心。
我擔心姐姐缺氧太久,會變成植物人,這名行醫30年的婦科醫生竟回答:「我們不是送一塊肉過去!」,好傷人的話語!
#姐姐變成植物人
沒想到我的擔憂成真,醫學中心診斷姐姐缺氧,腦部病變,成為植物人,從那天開始,她不能言語、無法行動,生活功能完全喪失。我不能接受這個事實,詢問婦科醫生未果,向衛生局申訴,協調失敗,於是,提出刑事、民事訴訟。
法院調解過程中,婦科醫生自認沒有疏失,說要盡道義責任,賠償72萬元,他認為,我姐姐活不過3年,打算以3年時間分期給付,他的言詞再度傷害我和我的家人!
我決定追查麻醉過程發生了什麼事?姐姐缺氧了多久?為什麼手術沒有找麻醉科專科醫生?還有,那個婦科醫生對我有什麼隱瞞?
我收集護理記錄單,上網找醫療、法律專家求教,多次查詢麻醉藥、醫學英文名詞等資料。這6年來,我對醫療過程與麻醉藥物有更進一步的了解,然而,這一切辛苦非外人所能想像。
根據那一分記錄單,麻醉護理師在6:50施打Propofol和Atracurium麻醉前導藥物,5分鐘後,姐姐發生喉頭支氣管痙攣,無法插管,血氧濃度降到80%,婦科醫生使用藥物和氧氣面罩。
到了7:03,婦科醫生通知麻醉科醫生前往醫院,在他抵達的途中,姐姐生命徵象不穩,接受心肺復甦術急救,直到7:15,稍有改善,血氧濃度是60%。麻醉科醫生到達後,7:20順利插管,生命徵象恢復,血氧濃度為100%。
8點半,救護車來了,到了醫學中心急診室,已是8:54,姐姐此時休克、呼吸衰竭,昏迷指數只有3,被送到加護病房。
#婦科醫生開刀兼麻醉
我以這分記錄對照醫生在病情訪談上的說詞,發現其中疑點重重,強烈懷疑記錄造假。如果我姐姐經過婦科醫生急救,血氧濃度達100%,為什麼醫學中心後來判定她休克、呼吸衰竭?
手術當天,婦科醫生一開始並沒有找麻醉科醫師,當時他正在戶外運動,直到姐姐不能插管,接到婦科醫生來電,才穿著運動服趕去醫院。
後來在第二次的病情訪談中,他告訴我,原本不知道有這檯手術,他是臨時被找來幫忙,我才明白原來婦科醫生不但開刀,還包辦麻醉,一人身兼二職。
我查到健保署規定,全身麻醉的手術限定麻醉科專科醫生進行,才有健保給付,這是病患的基本權利,但是,比對姐姐的麻醉記錄單,麻醉醫師欄位是麻醉護理師的名字,出院病歷摘要記載「困難插管」,是由那名護理師發現的。
如果是婦科醫生施行麻醉,麻醉醫師欄位為什麼不是他的名字?因此,我認為是麻醉護理師執行,婦科醫生害怕有密醫罪,只得一肩扛起麻醉責任。
#醫審會與健保署法令相抵
我在刑事、民事官司上提出質疑,可是,衛福部醫審會卻表示,依據「醫師法」第28條,具醫師資格者就可以執行全身麻醉,不必限定麻醉科專科醫生,醫審會的解釋顯然與健保署規定不同,同樣都是衛福部的單位,法令卻自相矛盾!
其實,Propofol仿單的警語及注意事項就載明:「醫師執行外科手術,不可自行使用Propofol2%,只能由麻醉科專科醫師或在他的監督下使用。」我更查到美國麻醉醫學會臨床指引,提到手術中使用Propofol,要由受過麻醉訓練的醫師給藥,不該由執行手術者給予。
我甚至還查到這個婦科醫生在1990年,只接受一個月的麻醉訓練,竟然不顧病人安全,獨自使用Propofol執行全身麻醉。
#婦科醫生違反麻醉藥使用規定
檢察官曾經就此詢問台灣麻醉醫學會,根據他們回覆,現在醫療專業分工精細,婦科醫師無法同時兼顧麻醉與手術,遑論使用深度鎮靜的Propofol,可是,判決書並沒有採納醫學會意見。
肌肉鬆馳劑的Atracurium也同樣在仿單上規定,要由有經驗的麻醉科醫師密切監督。我問過麻醉專家,施打Atracurium之後,病人無法自主呼吸,必須在2~3分鐘內插管,一旦停止呼吸,缺氧3~4分鐘,腦部受損,會導致死亡。
對照護理記錄單,我姐姐在6:55發生喉頭支氣管痙攣,婦科醫生只給予氣管擴張劑、類固醇和氧氣面罩。然而,她已經不能自主呼吸,氧氣面罩有何意義?
在麻醉醫生到院後,7:20插管,我推算姐姐缺氧最少10分鐘,如果婦科醫生臨機應變,一發現她不能自主呼吸、無法插管,馬上氣切,她也不會變成植物人。
不可思議的是,手術室記錄單、麻醉照會單上「麻醉危險性等級評估」「麻醉方式」「麻醉主治醫師」「麻醉訪視醫師」等欄位全是空白,到底誰是這場手術的麻醉醫師?誰來為麻醉後果負責呢?
還有,婦科醫生使用的麻醉同意書是1995年版本,殊不知衛福部已經在2004年修改,要求麻醉醫師說明麻醉風險並且簽名,也要記錄麻醉建議方式,保留病人同意聲明。由此可見,他完全輕忽麻醉安全。
衛生局也認為,1995年舊版沒有完全涵蓋衛福部的同意書格式,形同婦科醫生沒有善盡告知責任,違反醫療法第63條。
#法院判決離譜
令人不解的是,民事判決竟然無視衛生局解釋,認為婦科醫生只是違反行政規定,推說姐姐在2011年接受子宮肌瘤切除,施行半身麻醉時,婦科醫生已經說明麻醉藥的風險,判定她4年前就已知曉,醫生沒有未盡告知義務!
這是什麼推論?半身麻醉的風險等於全身麻醉嗎?何況事隔4年,姐姐不是醫療人員,如何能記得麻醉藥的副作用?法官沒有同理心,甚至當庭說我收集資料,增長了醫學知識,如果易位而處,她願意遇到醫療糾紛嗎?
雖然刑事、民事都沒有起訴婦科醫生,我仍舊不放棄,要爭個公平公道,不惜進入民事二審。想想姐姐的美好人生突然斷送,我的生活步調跟著打亂,也影響了工作。然而,陪著姐姐走這段艱辛的道路,我無怨也無悔。
我帶著她到外縣市的醫學中心接受高壓氧治療,下班後搭火車趕去探視,還帶她看中醫,針灸治療、做復健。她曾經因為劇烈咳嗽,導致鼻胃管磨擦,造成胃出血;尿道感染發燒,忍受痛苦,她也許不想這樣活著,可是,老天沒有帶她走,我就有一絲希望。
我相信,老天有一天會讓她醒過來,可以認得我,更希望類似的不幸不再發生。只是那個婦科醫生現在某家醫學中心看診,會不會又發生其他糾紛?我只能向天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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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呂志明
1名18歲留美的徐姓男大生,今年5月前往台北市「順風美醫診所」進行下巴抽脂整型手術卻昏迷,男大生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時,診所翁姓女員工曾到醫院探視,翁女本想拍病房照片給主管,讓主管能夠方便前往,卻徐男家人發現後蒐證,對翁女及劉姓負責人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翁女當下並沒有拍照,因此處分不起訴。
這起醫療糾紛發生在今年5月,年僅18歲、在美國就讀大一的徐男,趁著放暑假返台探親,並前往順風美醫診所進行下巴抽脂手術,手術過程中徐男突然昏迷不醒,因此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
事發後1個月,台北市議員林瑞圖還曾替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徐男當天上午9時進手術室,被不明麻醉人員麻醉後,約半小時就心跳停止、休克,主刀的陳姓醫師和診所未妥善急救,拖到中午12時58分才送抵台大醫院急救,延誤轉診3個多小時,造成徐男重度昏迷至今,案發後順風美醫集團完全避不見面,非常惡劣。
林瑞圖還說,順風美醫診所負責人為劉佳政醫師,他也是今年1月香港籍女珠寶商馬蘭在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擔任院長的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進行自體脂肪移植隆乳手術的主刀醫師,後來馬蘭不幸猝死。
而徐男家屬事後另指控診所的翁姓女員工,曾在6月5日晚間到臺大醫院偷徐男病房,因此另控告翁女及診所負責人劉佳政提起妨害秘密等告訴。
而當徐男送往台大醫院後,順風美醫診所排班前往醫院探視徐男,6月5日晚間,診所翁姓女員工前往探視時,因為診所主管也想要前往探視,翁女本來打算拍下徐男的病房位置傳給主管,讓主管能夠方便前往,徐姓男大生的家屬發現翁女在加護病房走廊外鬼鬼祟祟,還拿著手機像是要往病房裡照,因此對翁女及
但翁女到案後否認偷拍,她供稱當天她是依診所排班前往探視徐男,但因為不是家屬無法進入病房,當時診所主管原本也想到前往探視,她才會想要拍攝徐男病房所在位置的照片傳給主管,但最後主管因為臨時有事無法前往,她就沒有拍照片。
由於檢察官勘驗台大醫院加護病房走廊的監視畫面,發現翁女雖有拿著行動電話對著徐男的病房,但無法確定翁女當下正在拍照,且家屬也沒有提供任何徐男遭到偷拍的照片,檢察官開庭時也當庭勘驗翁女的手機,也沒發現裡面有徐男躺在台大加護病房內的照片,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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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張芮瑜
宜蘭縣羅東鎮一名26歲幼兒園女老師,昨天前往羅東一間醫美診所進行腋下去汗手術,不料術中打完麻藥女子感到不適,沒多久就抽搐昏迷,目前昏迷指數3,家屬質疑診所醫療疏失,哭喊「怎麼小手術搞到要人命!」宜蘭縣衛生局現正介入釐清。
「那麼漂亮的女孩子,卻被小手術搞到要人命...」該名陳姓女子的婆婆為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媳婦發聲,她表示,陳女之前赴醫美諮詢後曾說,手術不痛且幾乎無風險,她才接受手術,怎知卻出問題。陳女與先生育有一名6個月大孩子,家屬出示一家三口天倫之樂的照片,非常不捨。
家屬也稱,陳女過去沒有病史,非常健康,手術因為診所表示沒有風險,因此填寫診療資料時沒有緊急連絡人這一欄,質疑出事後診所沒有通知家屬,直到女子送醫才知情。
該診所陳姓經理出面回應,表示陳女進行的是較新且非侵入式雷射手術,採清醒狀態並局部麻醉處置,一開始女子都清醒,還能與醫師對談,術中卻突然痙攣休克,醫師發現後急救並送醫。術前都有徵詢顧客同意填寫表格,也使用正常一般藥物,其餘爭議醫竊交由衛生局調查,診所會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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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呂承哲、中國時報記者/ 王英豪
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所開設的「嘉仕美」整形診所,昨(24日)晚間驚傳42歲香港籍馬姓婦人進行自體脂肪隆乳手術猝死的意外。警方將施行手術的醫師劉佳政、葉姓麻醉師及2名護理師帶回偵訊,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4人函送法辦。
當時,馬女要進行的是「自體脂肪移植隆乳手術」,也就是抽取手臂和大腿腹部皮下脂肪,並利用自己脂肪注射到胸部,手術進行到一半時,馬女突然發生休克意外,劉姓醫師急救並將她送往國泰醫院,仍宣告不治。
其中,這名麻醉師葉春興在17年前,就曾有施作抽脂手術失敗,導致患者死亡的案例,因此被判緩刑;2004年也曾發生疑似麻醉不當,一名4歲男童在割包皮手術中當場身亡,並被家長提告。
據《蘋果》報導,以抽脂塑身聞名的醫師張炯銘,於2000年和葉春興幫黃姓女子施行抽脂手術,黃女卻在隔天術後併發脂肪栓塞死亡,張炯銘與家屬達成和解,但仍被判10月有期徒刑,葉春興被判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和緩刑。2004年,葉春興也與另一名醫師,替一名4歲男童進行割包皮手術,疑麻醉施作不當,事後被家屬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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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李香儀 / 攝影 柳中屏 吳居諴
李進良醫美診發生香港珠寶女富豪抽脂猝死,北檢裁定4名醫護人員,分別以5到30萬元交保,其中最為關鍵就是麻醉師葉春興,據了解他並不是李進良診所的麻醉師,是另外一間診所的麻醉科主任,疑似一人「兼多台刀」,醫界也私下表示,全台麻醉師人力短缺,常有「跑單幫」情形,因此令外界懷疑,他是否有真的全程確認整個手術的過程!
負責這一次馬姓女子整形的麻醉師葉春興,10萬元交保後就在路上講電話,在街頭走來走去,檢警一整天偵訊下來,發現手術中他是關鍵,據了解李進良的醫美診所只有1名麻醉師,但不是葉春興,他只是來兼差,掛名是大安區書田診所的麻醉科主任,醫界都知道麻醉師人力短缺,一天跑多台刀似乎很正常。
其實手術麻醉師須全程參與,警方扣走大樓監視器還有主機,就是要釐清麻醉師當天手術中有沒有遲到早退,身為別家診所主任,還來到李進良醫美診所,疑似一人兼顧好幾台刀。
全台麻醉師900多人,人力不足下,掛名這但執行那,「跑單幫」是私下都知道的事情,行情價1小時4000元,3小時8000元,每1小時加1000元。
警方扣除監視器,就是要看麻醉師到底有無全程參與,手術中的監測儀器恐怕就是關鍵,但疑似疑似關閉沒存檔,大樓監視器成了唯一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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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5 聯合報 張榮仁/台北
高姓婦人到台北市大直明水路一家美容診所拉皮,麻醉後身體不適竟陷入昏迷,送醫救治十二天,昨天上午過世;中山警分局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調查死因,釐清是否醫療疏失。
本月二日,五十三歲高姓婦人前往台北市明水路一家美容診所做拉皮手術。不過,高姓婦人進入診間麻醉後,呼吸、心跳出現異常,沒多久就昏迷,陳姓醫師急救後,叫救護車將婦人轉送馬偕醫院救治。
警方說,高姓婦人在馬偕醫院的病況一直不樂觀,住院十二天,昨天上午病情惡化過世。
中山警分局昨天上午接獲通報,通知這家美容診所陳姓醫師及護士等相關醫療人員到案,詢問當天手術過程;並報請檢察官偕法醫相驗,檢察官決定擇日解剖查明死因。
警方表示,高姓婦人的丈夫從事金融業,對於高婦到診所做美容拉皮卻「連命都沒了」,十分難過不捨,質疑美容診所涉及醫療疏失,要求檢警查明還家屬公道。
據悉,高婦疑似有免疫系統方面疾病,警方正調閱高婦的病歷,釐清死因以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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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華視新聞
來關心這起醫療糾紛,台北市知名的景升聯合診所,傳出有病患為了植髮,死在手術台上,死者劉姓男子,因為前額髮量稀少,上門求診,上個月29號,進行植髮手術,沒想到突然心臟休克、最後宣告不治。家屬質疑院方有醫療過失,不過診所表示,麻醉過程絕對沒有問題。
醫生拿著一根長長的針狀物,對躺在手術台的病患進行植髮手術,這是景升診所邱正宏醫師將過程錄影病上傳的實況轉播,但沒想到,三月二十九號45歲的劉先生,也是這樣給邱正宏醫生植髮,但毛囊都還沒種,麻醉過程15分鐘,劉先生就已經產生休克,呼吸心跳停止,命喪手術台,醫生也措手不及,植髮植出人命,這還是第一次聽到,醫生拿著當時的麻醉藥,強調有問劉先生對藥物過敏的反應,對方也都說沒問題,結果現在卻出了問題,等法醫解剖結果出來,就知道劉先生真正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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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聯合報╱記者羅印冲
監委程仁宏昨天指出,台灣麻醉醫師又稱「三超醫生」,不僅工作超時、超量,壓力更超過人體極限;台灣平均每位麻醉醫師一年要執行兩千件全身麻醉,甚至還要「跑攤」,衛生署對改善醫師數量不足等問題毫無對策,監院糾正衛生署。
護理專業出身的監委尹祚芊透露,有醫院竟出現一名麻醉醫師同時跑九個手術檯,甚至不同醫療機構同時由同一名麻醉醫師麻醉的離譜情況;有些小規模診所,則請薪資低廉的護理人員進行麻醉。
程仁宏表示,根據二○○五至二○○九年健保特約醫院申報的麻醉總件數計算,平均每名麻醉醫師每年執行二○○二件全身麻醉,相較美國等先進國家每年僅允許執行七百至八百例麻醉病例,台灣麻醉醫師工作超量情況令人憂心。他說,東部麻醉醫師人力沒有明顯成長,甚至呈現減少趨勢,顯示麻醉醫師人力區域失衡。
監委楊美鈴指出,有專家學者接受監院諮詢時提到「有所謂的小手術,但沒有所謂的小麻醉」,整個開刀過程,從開始麻醉到催醒,就像飛機起降,是風險最高的時候,這種高風險的醫療行為,竟然出現麻醉醫師「跑攤」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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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0日蘋果日報
專家建議婦人柯陳菊貴因下半身不明疼痛,醫師為她做「脊髓腔內嗎啡幫浦植入手術」,以嗎啡降低痛感,卻因劑量過高造成半身不遂和失語症。台北馬偕醫院疼痛科主任林嘉祥表示,該手術是在肚裡植入一個幫浦,幫浦內放置嗎啡等止痛藥物,再藉由連結的管子將藥物輸送到脊髓腔止痛。律師指出,若認為醫師有醫療過失,應盡速申請「全本病歷」或緊急向法院或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
可申請「全本病歷」
林嘉祥表示,這種手術主要用於頑固型疼痛、癌症患者止痛,效果比打點滴止痛效果強一百倍。長庚醫院婦幼麻醉科主任黃樹欽指出,這是一種很安全的手術,除非是劑量用得太高、裝置出問題,才會出現抑制呼吸副作用,否則不太會有後遺症。當柯婦病情惡化再度住院,柯夫四個月後才覺得醫師有醫療過失,緊急報案向檢方聲請保全病歷等證據,進而交由醫審會鑑定醫師有疏失。律師李育敏指出,醫療糾紛發生時病患或病患家屬根本不知原因出在哪裡,甚至不知道可能是醫療疏失。若有醫療疏失的疑慮,應盡速向醫療院所申請「全本病歷」或緊急向法院或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一面可拿該病歷諮詢其他專家意見,對未來的調解處理或打官司都有幫助。記者郭芷余、高麗玲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市婦人柯陳菊貴因長期下肢疼痛,前年由小港醫院外科主任醫師李昆興進行「脊髓腔內嗎啡幫浦植入手術」,術後柯婦暴痛抽搐,病情惡化癱瘓、失語。檢方調查認定,李昆興不當指示護士嗎啡加量,致柯婦休克,值班醫師張智輝延遲插管救人,都有醫療疏失,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兩名醫師。
盼討公道
柯婦丈夫柯文章昨說,柯陳菊貴(七十二歲)手術後就未再坐起來,沒說過一句話,僅依賴鼻胃管餵食流質營養品,三個月前又因發高燒、褥瘡住進醫院,「現在只剩我們相依為命,我的退休金全部花光了,現在只希望能夠獲得賠償,讓我可以繼續照顧她。」小港醫院昨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將靜候法院判決。
半身不遂罹失語症
柯文章提告指出,妻子的小腿長期不明疼痛,後來還延伸到下背,曾經到高雄長庚醫院動腰椎手術仍未改善,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由小港醫院外科主任醫師李昆興進行「脊髓腔內嗎啡幫浦植入手術」,經由一條導管,連接「可調式嗎啡幫浦」,將定量嗎啡定時注射進脊髓腔止痛。手術後嗎啡以每小時一點二西西劑量注射進柯婦的脊髓腔內,二十三日清晨七時許,柯婦在嗎啡滴入導管時,雙腳突然像被電擊般抽動,護理人員立刻打電話給在台北開會的李昆興,李指示護士急救但無效,李再指示護士,將嗎啡導入速率由每小時一點二西西增加到每小時三西西,稍後柯婦即失去意識,經急救後雖然撿回一命,但卻因缺氧性腦病變,從此半身不遂且罹失語症。照顧柯婦四個月之後,柯文章認為李和急救的醫師張智輝有醫療疏失,才向檢方報案。檢察官葉容芳到小港醫院,查扣全本病歷,將病歷送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未考量引發副作用
醫審會鑑定指出,李昆興未注意在脊髓打入嗎啡,可能產生抑制呼吸等副作用,卻將嗎啡劑量增加二點五倍,致柯婦病情惡化,動脈血氧飽和濃度降到百分之八十六(百分之九十以下就要救治),值班醫師張智輝(三十三歲)卻未即時插管成功,隔了半小時才會同麻醉科醫師順利插管,此時柯婦的血氧濃度已降至百分之八點二休克。檢方據此認定兩名醫師在醫療、救治過程有疏失,昨將兩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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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0/08/04
服務桃園縣南區某醫院的謝姓麻醉科醫師,九十六年五月間,為一名八歲女童進行全身麻醉手術時,疏於注意,造成這名女童雙眼視力失明跟四肢中度障礙,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將這名謝姓麻醉科醫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桃園縣某醫院的一名謝姓麻醉科醫師,九十六年五月間,為一名當年八歲的女童,進行肱骨骨折手術先行的全身麻醉手術時,疏於注意,導致血液中殘餘氧氣消耗大部分,心臟氧氣供應不足,心跳變慢,血壓過低,腦部血流供應不足,造成腦部永久性傷害,致使這名女童產生嚴重痙攣,雙眼視力全失及四肢肢體中度障礙之重傷害。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中指出,被告跟告訴人間遲未達成和解,竟於被告之醫療行為存有過失之情況下,導致終身雙眼失明及四肢中度障礙,對告訴人及女童本身,均屬難以承受之巨大痛苦。
桃園檢方偵查終結,依業務過失重傷害案件,將謝姓醫師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對被告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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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王志弘、劉榮輝╱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病患家屬指控,六十四歲父親前年十月至麻豆新樓醫院讓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進行脊椎手術,結果半年內三進三出醫院,動刀兩次都失敗,「脊椎有如爛水溝」,還疑因藥害全身起疹脫皮,去年五月往生。家屬氣憤說:「開個脊椎,一個身強體壯的人就這樣被折磨到死!」
死者女兒昨說:「藥物真的很可怕!」家屬在「爆料公社」發文,要提醒大眾「台灣藥物濫用很嚴重,也不要太相信名醫,免得賠了一條命」。
趙:不表意見
死者女兒發文指出,找趙建銘動手術,因術後狀況不佳又再動刀,趙很有擔當讓家屬僅負擔健保,「覺得他是大善人,誰知是全家人的噩夢」。家屬並指,父親術後竟全身起疹劇癢脫皮,住院近四十天也沒用,到高雄義大掛急診,才驚覺疑為藥物過敏所致,院方開刀清創竟發現先前手術的螺絲鬆脫,「脊椎有如爛水溝」,令人質疑先前手術失敗還延誤治療。
麻豆新樓醫院指出,本案去年已由衛生局介入協調,家屬並已接受協調建議尋求藥害救濟,至於藥害發生原因尚待釐清;院方轉述,趙建銘尊重院方說法,不便表示意見。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表示,經醫事審議委員會協調結果,該醫療爭議案件並不成立。
不具名骨科醫師指,脊椎手術後出現皮膚與黏膜組織發炎的「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造成全身潰爛,可能與病患基因及用藥成分有關,跟手術較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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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徐彩媚、李宗祐、吳慧芬
嘉義陽明醫院院長、骨科醫師謝景祥前晚臉書貼文「醫療崩壞又一例、醫學中心整形外科不會處理褥瘡?」指台北某醫學中心整形外科醫師,把褥瘡病人「從台北推到嘉義」,醫治褥瘡該是整外專長,但「收治褥瘡保證賠錢」,他見病人可憐,仍「撈過界」治療,也感嘆醫療崩壞下,讓醫護無力,病人受害,文章引發網友熱議。但新北市亞東醫院醫師稍晚到謝臉書自承是他請病患回去找謝,並暗示是謝手術有問題導致,謝則指褥瘡和2月時開的半髖人工關節無關。
整形外科醫學會今發表聲明,表示基於病人安全,褥創的清創只要受過外科相關訓練的合格醫師,都可以執行,整外醫師在褥創重建有專長,此事件無關健保給付,是考量病人病況,家屬接受度,建議給原手術醫師看,並非人球,這標籤太沉重。
謝景祥臉書寫,背部有15公分深褥瘡病人,周三從台北某醫學中心轉到該院,因他曾為這個病人開過人工關節,「褥瘡該是整外專長,怎找藉口推給骨科?還從台北推到嘉義?」
謝景祥說,收治褥瘡病人保證賠錢,曾收治1名10公分與7公分褥瘡病人,病人住院19天,健保核刪16天,只付3天,「健保刪刪刪,沒有醫師願積極處理病人。」「很難相信有醫學中心醫師這樣趕病人這麼遠,真是令人傷心難過。」
謝景祥呼籲網友分享此文,盼讓台北那位整外醫師看到,「別再把病人推到嘉義」,也希望砍他13天住院費的健保審查醫師看到,「希望您以後努力收褥瘡病人,通通三天出院,有機會得諾貝爾醫學獎。」
不過,亞東醫院醫師陳右昇昨晚到謝景祥臉書貼圖貼文說,「您找到我了,我的文筆沒有您好,只有當天我為您的病患清創後的照片,除了壞死的部位不是尋常褥瘡的位置外,照片中可見採集棉棒可直達您手術的部位,當處也有明顯紅腫。為了保護您,我確實建議病患家屬帶他回去給您再診。」暗示是謝的手術有問題才請病患去找謝。
謝則回說,「我沒說是那家醫院,也沒有問家屬是那位醫師。這是制度問題,我不該說任何醫師不對,我誠懇道歉。我幫病人清瘡的結果,真的和2月時開的半髖人工關節無關。」
有整外醫師看了婦人傷口照片說,確實可能是褥瘡,也有可能是先前骨科手術植入物感染,但不論為何,這兩類所致皮膚傷口,都需做清創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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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9 中央社倫敦/巴黎
英國「藥品及保健產品管理局」(MHRA)今天表示,英國大多數植入全金屬人工髖關節的病患,應該終其一生每年做檢查,以確定是否出現問題。
路透社報導,藥品及保健產品管理局表示,植入全金屬髖關節的病人應做血液檢查,觀察金屬離子濃度;如果金屬離子濃度上升或出現不良症狀,則必須進行核磁共振(MRI)掃描。
法新社報導,據英國廣播公司(BBC)與英國醫學期刊(BMJ)合作、今天公布的調查,數十萬名植入人工金屬髖關節的病患,可能因其設計缺陷而暴露在有毒金屬之下。
調查報告表示,風險來自「金屬對金屬」介面的髖關節,因為金屬摩擦可能產生鈷和鉻滲入體內的危險。
報告將矛頭指向美國保健大廠嬌生集團(Johnson & Johnson)的子公司「戴浦骨科公司」(DePuy Orthopaedics),並表示即便戴浦骨科已警覺到金屬髖關節有問題,卻仍然持續銷售。
調查人員表示,植入鈷鉻製品的風險從1975年就已得知,當年醫師發現金屬釋出的離子會與周邊組織起反應。
英國醫學期刊表示:「離子也可能順著血流,在經由尿液排出前,滲透進淋巴結、脾臟、肝臟和腎臟。」
報告指出,實驗室研究也證實鈷與心肌症有關,以及鉻離子為潛在致癌物質。
路透社指出,在部分病患反映需要進一步外科手術、或其他健康問題後,英國藥品及保健產品管理局向醫師發布關於人工髖關節的新臨床準則。
管理局表示,在6萬5000名植入全金屬髖關節的病患中,約有4萬9000名屬於高風險群。
先前傳出法國比艾比公司(PIP)矽膠隆乳植入物醜聞,英國藥品及保健產品管理局的這項作法,可能會加劇有關歐洲醫療設施監管的爭議。批評人士堅稱,歐洲監管太過鬆散,無法揪出不符標準的產品。(譯者:中央社郭中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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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4 聯合報╱記者曹馥年/朴子報導
嘉義縣黃姓婦人去年左手肱骨幹骨折,前往嘉義長庚醫院骨科就診。她指出,長庚骨科醫師不僅未把斷裂骨骼接回原位,讓她差點殘廢,院方事後還推卸責任「不干我的事」,讓她覺得長庚太沒醫德。長庚則指出,醫療處置無疏失,會改善服務態度。
55歲黃婦指出,她去年6月摔倒,左手肱骨幹骨折,前往嘉義長庚就診,骨科醫師蔡燿鴻未將骨頭接回原位,僅以固定器支撐手臂。過了4個月,手傷未見改善,她到成大骨科看診,醫師說「骨頭都沒長」,還因拖延治療,傷勢惡化。
黃婦表示,她又前往長庚找另一骨科醫師黃贊文檢查,黃表示骨頭未長,需手術磨去不齊的斷骨再接合,但術後恐變成「長短手」。她轉往台大創傷骨科求診,醫師採部分骨盆腔骨骼搭配人工骨、特殊鋼釘接起斷骨,歷經近半年療程終初步復原,現在持續回診。
黃姓婦人說,長庚醫師只以支架固定,未把斷裂骨骼接回原位,讓她傷勢惡化差點殘廢。
黃婦說,她有糖尿病,平日在家帶孫子,兒女會給她生活費,若長庚及早對症下藥,就不會延誤病情,讓她拖著病體南北奔波。去年12月,她訴諸衛生局醫事審議委員會,要求長庚賠償15萬職業損失。
黃婦表示,調處過程中,長庚態度惡劣,蔡燿鴻還說「要做滿6個月療程,才能看出骨頭有沒有長」。黃婦說:「4個月都沒長骨頭,等6個月還得了?」她表示調處未成立,長庚也沒道歉,她與丈夫想找院長陳情未果,公關人員還不耐煩地說「不干我的事」。
長庚指出,非開放性肱骨幹骨折,不開刀也有約90%癒合機會。黃婦有糖尿病史,BMI值偏高,骨折位移角度在安全的30度以內,為避免術後癒合不佳或病菌感染,院方採保守治療方式,以石膏副木板固定患部,藉肌肉下垂力量將斷骨移回原位接合。
長庚指出,斷骨原就需3到6個月才能長全,黃婦因糖尿病癒合較慢,但已生骨痂,並非全然沒長骨頭。手術風險已事前告知黃婦,黃婦當時也同意不開刀。醫院服務態度欠佳問題,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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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5 蘋果日報 記者黃任膺
台中市消保官翟威甯說,推拿雖未被衛生署列入醫療機構,但已屬半醫療行為,在實務上最常見到因施力不當造成後遺症,包括造成患者筋骨損傷或骨折,嚴重時恐致癱瘓。中港澄清醫院復健科主任蔡永裕提醒,在做民俗療法之前,最好照過X光片,確定頸椎、關節等狀況穩定,也無血管狹窄等疾病,以降低推拿風險。
選較具規模店家
蔡永裕說,許多三十多歲的女性因肩膀「緊緊的」,想去放鬆而去推拿,但做完後反倒覺得全身疼痛,好像「被電到」;診治後發現,這些女性是頭頸部的軟組織受傷,須治療一、二個月才好;頸椎動脈狹窄的病人,可能因旋轉頸椎,出現暈眩或甚至動脈剝離等危險;其次如老人家也可能因退化性疾病,導致在推拿時出現關節、韌帶鬆弛等現象。
翟威甯建議,民眾務必先透過專業醫師評估,是否適合坊間的民俗療法,另最好選擇較具規模、人較多的店家,若推拿過程出狀況,有證人可舉證。
若不適立刻反映
翟威甯也說,推拿時感到身體不適,要即刻向推拿師反映,必要時叫救護車送醫,「若等步出店家之後才就醫,推拿師可以當事人已離開店家才出事藉辭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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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5 【蕭夙眉、曾雪蒨╱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婦女年初因肩頸痠痛到一家養生館推拿,推拿師從肩頸推至雙手,拉甩她的左手,婦人痛得飆淚直喊:「比生小孩還痛。」推拿師竟以她筋太緊繃為由,繼續拉、推其左手,造成婦人左手肱骨骨折,因此無法工作,生計恐出現問題。推拿師竟推稱是婦人骨質疏鬆,只付了一萬元即不聞不問。
台中市四十五歲婦女張麗珠平時幫坐月子中心送月子餐與修改衣服謀生,她今年一月底因肩頸痠痛,到中市一家養生館找推拿師吳勇進推拿。張婦說,吳幫她按壓左手時,拉著她的手腕,把左手用力上、下甩動,還有拉扯,「我突然感到好痛」,吳稱是她「筋繃太緊」,隨即又與另一名推拿師合力對張婦的左手又拉、又壓,「我痛到哭出來,左手當下無法動彈。」
辯稱婦人骨質疏鬆
隔天,吳進勇繼續替她推拿,張婦形容:「越拉、越壓更痛,去醫院檢查,結果左手肱骨骨折。」張婦打石膏固定治療,看了四十一次門診,迄今仍在復健。
吳勇進承認弄傷張婦,辯稱:「我只是輕輕把她的左手頓一下,進行拉筋牽引的動作,沒想到她竟然骨折。」吳自稱從事推拿十多年,也有整復證照,不曾導致顧客骨折,懷疑張婦骨折是因為「她骨質疏鬆」。
給一萬元後不聞問
張婦反駁,指出健檢報告顯示她骨質密度正常,「真是活受罪,現在變成獨臂俠,無法工作,不能打掃、煮飯,生活非常不方便。」張婦控訴,她工作可能因此不保,但吳只送來一萬元慰問金,之後就不聞不問。
台中市消保官翟威甯指出,養生館依規定只能提供紓壓服務,造成顧客骨折已違反《消費保護者法》,受害民眾可持醫師診斷證明與X光片等資料,向養生館及推拿師求償,市府也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不得從事踰越營業範圍的行為,若未改善可依法處六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款。
涉及醫療行為已違法
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指出,推拿師僅能進行身體肌肉的按摩,不能有拉甩等具醫療性質的矯治動作,只有合格醫師、中醫才能對頸、脊椎等部位進行矯治,但民眾大多不清楚,將進行宣導。
台中慈濟醫院中醫部醫師謝紹安則提醒,每個人關節可運動範圍、可承受力道不一,一旦超出範圍就可能受傷。慈濟醫院骨科醫師蔣岳夆說,急性拉傷、重度骨質疏鬆症者、脊椎不穩定及孕婦都不適合進行推拿。
推拿 注意事項
●推拿師僅能進行身體按摩,不能進行拉甩等矯治行為
●重度骨質疏鬆、裝人工關節、孕婦、曾骨折者均不適合推拿
●有慢性疾病者應事先告知推拿師
●推拿過程中若有不適,宜立即終止,另尋診治
資料來源:台中慈濟醫院中醫部醫師謝紹安、台中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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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7日蘋果日報
陳小姐投訴,因頸椎椎間盤突出到林口長庚醫院手術,醫師在頸椎放置固定物,但未打釘加強固定,造成固定物鬆脫抵住食道,第一時間向醫師反映,卻未檢查,之後因吞嚥困難,只好再開一次刀,認為醫師有疏失。林口長庚醫院表示,手術本有風險。神經外科醫師說,打釘的確可減低鬆脫機率,但是否打由醫師評估。桃園縣衛生局醫政科則建議陳小姐可循司法途徑解決。投訴組
陳小姐說,因摔傷導致右手疼痛無力,6月初到林口長庚醫院脊椎神經外科就醫,經診斷為第5、6頸椎椎間盤突出,並進行椎間盤切除併椎體支架骨融合手術,術後曾向醫師反映,吞嚥困難,醫師稱可能是插管所致,但出院後,仍吞嚥困難,僅能吃流質食物,6月底到其他醫院照X光檢查,才發現原來是頸椎體間的固定物鬆脫,抵住她的食道。
院方事前已告知風險
「真的很扯,反映也不檢查。」陳小姐於是向林口長庚申訴,又進行一次手術,多打了金屬釘及金屬板,因多開一次手術又須重新休養2至3個月,向醫院請求30萬元的工作及精神損失,但至10月初雙方協調無共識。她認為,「醫療人員應該降低風險才對啊。」
對此,林口長庚醫院管理部說,陳小姐術後回診時,告知吞嚥狀況改善,醫師才未懷疑固定物可能鬆脫,且術前已告知椎體支架骨融合手術有鬆脫風險,是陳小姐選擇做這個手術,而第二次手術,也是應她的要求多打金屬釘。
陳小姐則反駁,她的吞嚥狀況未改善,6月底才會到其他醫院就醫,而且她不會選擇鬆脫率較高的手術,讓自己再多挨一刀,認為林口長庚的說辭很矛盾,已提告求償。
神經外科醫師璩大成表示,無論有無打金屬釘,皆有鬆脫風險,不過在椎體支架外再打上金屬釘,可再減低鬆脫機率及固定骨頭,但須由醫師評估是否施打,若病患頸椎椎體內固定物曾鬆脫,第二次手術一定須打上金屬支架降低鬆脫機率。
屬醫療爭議可提告訴
桃園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藍章杰說,此案已明顯為醫療爭議,建議民眾可向衛生局申訴,電話:(03)334-9563,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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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2010.09.21
台中縣光田醫院骨科周姓醫師替車禍傷者左腳關節手術,因施力過重造成骨折,台中地院認為手術沒有過失,但術前未告知風險,判賠22萬多元。
民國96年間蔡姓女子遭機車撞傷,她到光田醫院骨科接受治療,周姓醫師施以膝蓋關節徒手授動術,施力過重致左腳髕股骨折、左膝萎縮,她認為醫師有疏失,又沒有說明風險,求償3百多萬元。
醫院主張,手術前曾一天曾向她的妹妹解釋,並簽下手術同意書,若治療有急迫性,醫師對於罕見或極端的併發症,沒有說明義務;她長期住院臥床,有下肢肌肉萎縮情形,傷害非治療引起,加上術後要求轉院,因而延誤最佳治療時機,才讓左膝無法復元。
法官認為,經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對於關節軟組織纖維化造成僵硬,以手術外力強行拉開,發生骨折是常見併發症,她曾向醫師表明只要有風險就不願手術,手術同意書無法證明已盡告知義務,讓她無從選擇。
台中地院審理認定,車禍造成日常生活不便,術後雪上加霜,讓她喪失對醫師的信賴感,醫師事先未告知風險有疏失,判賠醫療費用、撫慰金22萬多元,但她局部性骨折疏鬆,骨折是併發症,手術並無過失,駁回其餘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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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莊琇閔、高詩琴/台北報導】2010/09/15
一名蘇姓女病患3月至台大醫院進行2次人工髖關節手術,術後不但疼痛難耐,兩隻腳也成了「長短腳」,但主治醫師蔡清霖仍堅稱手術成功,台大醫院也認為是其個人體質問題。她及丈夫氣憤台大醫院不負責任,昨由市議員李慶元陪同舉行記者會。蔡清霖醫生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手術很成功,不覺得有什麼疏失。
38歲的蘇女表示,她因髖關節退化性關節炎,3月8日在台大醫院進行第一次手術,置換人工髖關節,但術後兩腳卻長度不一,且手術部位疼痛難忍,每天得靠止痛針及安眠藥減輕疼痛。
她多次向主治醫師蔡清霖反映後,在同月22日進行第二次手術,雖然改善「長短腳」問題,但疼痛依舊,但蔡仍認為手術成功。
蘇小姐說,後來她調出台大所照射的X光片,自行至三總就醫,醫師告訴她,兩次手術都造成人工骨髓釘刺穿右大腿骨,建議她再回台大就診。
蘇小姐後來再回台大醫院找骨科江姓主任診治,江告知她需進行第三次手術,才能將人工骨髓釘放入適當位置,她已沒有勇氣繼續在台大開刀,轉至榮總就醫開刀,術後幾個小時就可下床活動,總算讓她的生活恢復正常。
蘇小姐指出,她對台大醫院隱瞞手術過程出問題,事後也不願負責的態度非常憤怒,已向衛生局提起醫療爭議調處。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視察杜仲傑表示,衛生局近日將安排雙方進行調解,若經2次調解後無法達成和解,就要進行訴訟,由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鑑定,判定醫師有無醫療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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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更新日期:2010/07/23
手腕骨折開刀,怎麼會演變成智能障礙呢?高雄市一名12歲女童,因為手腕骨折,今年4月在民生醫院開刀,沒想麻醉拔管後出現心跳呼吸異常,急救後雖然保住一命,但是卻變成中度智障,家屬質疑院方疏失,但院方堅持手術過程無誤。
林爸爸每天陪女兒做復健,簡單的口令只要一改變,女兒就反應不過來,一張張生動的水彩畫和捏陶作品,全是出自林小妹的巧手,沒想到歷經一場手腕骨折手術後,突然從12歲然變成像3、4歲小朋友,所有的才藝也都不見,畫畫也只能畫簡圖。
林小妹4月份因為騎腳踏車跌倒,左手手腕骨折,到民生醫院開刀,沒想麻醉拔管後出現心跳及呼吸異常,三次電擊雖然救回一命,但是林小妹卻因為缺氧性腦病變,情緒變得躁動,智商從111減退到48,家屬質疑院方手術疏失。
雙方堅持各自立場,但是,林媽媽面對女兒的轉變不願輕易妥協,在替女兒爭取公道的同時,持續陪著女兒復健,期盼女兒能回到過去聰明活潑的模樣。(民視新聞陳乃瑛、謝耀德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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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
新竹縣新埔鎮46歲的張姓男子在6月14日到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就診,並因肛門膿瘍開刀,隔天出院,數日後因發燒、身體不適返回醫院救治,22日敗血症死亡,張男遺孀與親友們認為此為醫療疏失,今天下午共赴醫院門口抗議、撒冥紙,要求醫院致歉、給予交代。
中醫大新竹附醫主秘王鍵元表示,張先生術後恢復良好,於6月15日出院,他在出院後第4天因呼吸喘症狀,19日回院門診就醫,經醫師診視當日轉急診治療,並發現其他病因後,立即轉入加護病房。醫療團隊積極救治並使用葉克膜支持生命,但不幸仍因敗血症休克合併多重器官衰竭,遺憾22日辭世,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
今天由張男的親人與宗親近50人手捧遺照、骨灰罈到醫院抗議,一度撒冥紙,要醫院出面說明,現場警方高度警戒。家屬指控,在醫院開刀治療後,出院當日有告知醫生身體不適並有發燒現象,醫生並未多作指示,數日後因發燒不止、身體不適,立即回醫院求治,不幸在22日於醫院因敗血症身亡。對此,醫院回應,出院當天有量血壓、體溫,當時未有發燒狀況。
家屬不解,年輕人開皮肉刀卻死於敗血症,醫院應表達歉意,並說明清楚醫療過程。其次,若是錯在醫院,張男是家中獨子,上有老父老母,下有2歲女兒,是家中的唯一經濟支柱,醫院應協助來維持家庭,但至今醫院冷漠以對,連拈香致意都沒做,家屬們也已經報案並向醫院提告,上週已經解剖,正在等待解剖報告。
王鍵元說,發生這件事情醫院甚感遺憾,將盡一切協助提供家屬及司法上必要的文件及醫療過程說明,以期能減低家屬對醫院的誤解;醫院盡力救治張先生並無懈怠情事,望請社會各界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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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
白髮人送黑髮人實在很痛! 這位父親指控,12歲的小兒子,五年前在林口長庚接受心血管繞道手術後,感染了超級細菌,醫院不只給藥劑量不足,後來裝設葉克膜不當,害兒子不幸過世,這期間他更發現醫院感染管控有有問題,加護病房病床距離太近,交互感染機會大增,而且還有外送人員沒穿防護衣直接進出加護病房! 對此,長庚醫院只回應 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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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京昇、鄭國樑、黃安琪
國內爆發自民國八十一年血液篩檢以來,首宗C型肝炎肝群聚感染。桃園市楊梅區「維蓮診所」疑重複使用針具,造成五名病患群聚感染急性C型肝炎,桃園市衛生局勒令診所部分停業三個月,並將護理人員移送地檢署偵辦;該局已掌握就醫名冊計一千兩百人,已聯繫通知進行抽血檢驗。 其中三名病患得知染上C肝相當氣憤,不排除對診所、醫生和護理人員提告。
護理員擅自放血 停業移送地檢署
衛生局指出,陳姓護理人員擅自替病患放血,除停業處分並移送地檢署,診所負責人李姓醫師及周姓藥劑生分別依醫師法、藥師法移付懲戒。診所停止所有注射治療,但一般看診照常,但因護理人員被移送,診所昨自行停止營業。
昨天前往該診所準備掛號看病、事先不知情的民眾表示,這家診所在楊梅開業超過廿年,過去沒聽說會重複使用針頭,且現在什麼年代了,診所怎麼可以重複使用針頭?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楊梅區今年初陸續發生二名急性C型肝炎確診病例,由於兩人互不認識,卻幾乎同時發病,檢查血液,發覺兩人竟為同一型C肝病毒感染所致,發病前都曾到維蓮診所就醫,並接受靜脈注射。
今年三到五月,同一區又新增三名急性C型肝炎確診病例,也都有到維蓮接受靜脈注射治療。診所辯稱僅重複使用針頭抽取藥物,但抽取藥物的針頭屬即用即拋。
診所冰箱 有過期十年胰島素
衛生局表示,這段期間多次到診所稽查,除發現醫療廢棄物未妥當處置、甚至還在診所冰箱內發現過期逾十年的胰島素、抗生素等藥品。李姓醫師稱完全不知情,也不曉得陳姓護理人員重複使用針具和過期藥品。
重複使用針具 醫師稱不知情
當地民眾說,李姓醫師年近九十,大家稱他「阿公」,病人不多,甚至傳出他已經不看診,而由另一名年輕醫師看診。不過衛生局表示,每次稽查都是李看診,周姓藥劑生也說沒有第二位醫師。
C肝潛伏期達六個月,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呼籲,去年六月十日到本月十二日,曾到該診所進行針劑治療的一千兩百位高風險民眾,應主動至楊梅區衛生所抽血檢查,疾管署也已成立專案小組對此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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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李京昇
桃園市楊梅區維蓮診所疑似重複使用針頭,引起C型肝炎群聚感染,已確定感染的五位民眾中,已有一人住院治療;高風險民眾一千二百人中,昨有八十六人前往楊梅衛生所抽血檢驗,衛生局預計一周後通知結果。
昨天一早,楊梅衛生所就有人排隊抽血,都是曾在維蓮診所就醫的民眾,有人忍不住痛罵:「實在太沒良心了!」維蓮診所附近居民則說,地方早有傳聞維蓮爆發C肝群聚感染,當時不以為意,沒想到事態嚴重。
維蓮診所遭桃園市衛生局勒令停業三個月,昨天大門深鎖。桃園市議員李家興、呂淑真在市議會質詢時提緊急動議,建議市府針對診所負責人李姓醫師提出假扣押,避免脫產,支付民眾檢驗、患者醫療及賠償費用等,市府也應協助受害者。
感染C肝病毒後,有二成的人在六個月內血中病毒量可自動被清除,但有八成會演變成急性C肝,其中的八成五會演變為慢性帶原。桃園市衛生局專門委員林國甯表示,五位感染C肝的患者有四人症狀較輕微,僅需藥物治療與追蹤,另一位事發後肝指數偏高,在醫師建議下住院治療,昨天肝指數已下降,但仍需住院評估。
衛生局長蔡紫君說,每人檢驗C肝費用六百至一千多元,衛生局先代墊,再向診所求償;C型肝炎治療費用可觀,會先與健保署協商,專案協助受感染患者。
敏盛醫院腸胃科主任韓明倫指出,急性C型肝炎目前治療方式有施打干擾素或口服抗病毒藥物,完全自費施打干擾素需支付七至十六萬元,但干擾素會伴隨貧血、惡心或發燒等多種副作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副作用較低,但療程需三至六個月,藥物基因型主要是第一型和第二型,若不符健保給付條件,需自費廿二至九十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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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3 蘋果日報
【案例】
男子潘孟辰因腦瘤至台中榮總由主治醫師沈炯棋開刀治療,醫師為潘男植入楆椎引流管,接著停止給予抗生素,後來潘男反應尾骶骨有一點痠痛感,醫師為潘男拔除引流管,下午潘男即出現發燒感染症狀,後因中樞神經感染導致心神喪失,呈近乎植物人狀態。家屬控告醫師未於7日內拔除患者楆椎引流管重新置換,又提早停止抗生素治療,才害潘男感染,請求賠償醫療、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800餘萬元。 報導╱許淑惠
【偵查】
台中地院依醫審會3次鑑定,認為醫師以一般預防性抗生素,無法對造成中樞神經感染的細菌生效,但因無法判斷患者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源,縱使持續給予抗生素治療,也無法避免患者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故判決醫院和醫師勝訴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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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聯合報 楊德宜/桃園
林姓婦人3年半前因腎結石就醫,醫師緊急取出腎結石,術後轉至普通病房,突然呼吸衰竭昏迷,直到去年底病逝。家屬昨天動員十多人拉白布條抗議。院方說,林姓病患住院2年來都是醫院無償照護,多次協調破局,希望循司法途徑解決。
林姓死者的家屬昨天到桃園縣1間大型醫院,持著寫有「還我媽媽」等字語的白布條抗議,林姓死者女兒說,母親3年前動腎結石手術引發敗血症,急救無效陷入重度昏迷,直到去年12月往生,醫院只賠償8萬元喪葬費。
院方說,林姓病患就醫時近60歲,診斷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衰竭,且腎結石是很難處理的鹿角石,已塞滿腎,醫師為保住婦人性命,仍願意動手術取出,但婦人因糖尿病造成血管病變,後來重度昏迷。
院方說,醫院無償提供林姓病患醫療照護,建議洗腎,家屬不同意。家屬原本同意8萬元喪葬費,後來又改要求1000萬元慰問金、500萬元喪葬費,醫院實在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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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8 聯合報 藍凱誠、蔡容喬/高雄
高雄市檢、調、警及衛生單位昨天宣布,查獲宏澤醫療材料公司未經衛生署核准,涉嫌製造「血止樂癒合纖維素」及「可溶性止血癒合紗布」,查扣130多萬顆產品,市價達1千多萬元,檢察官諭令負責人黃張桑連1萬元交保,並指示將產品送驗,查明是否會危害人體健康。
60歲的黃張桑連及丈夫黃哲郎昨天大喊冤枉,指宏澤公司生產的止血紗布產品,因未含任何藥物,90年間就已獲衛生署核准,有效期限2年,主要是因中華藥典裡沒有這項產品,衛生署為求慎重,多年來指示宏澤公司進行各項實驗,目前僅剩包裝安全性項目,若實驗結果順利,預計最快一多個月後就能取得衛生署許可。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指出,「血止樂癒合纖維素」主要是牙科手術使用的止血材料,用來填入傷口,藉由吸收血液中的水分,逐漸膨脹溶解成膠狀,達到封閉細血管末端的止血效果,且可由人體吸收,不必取出,因屬於高風險性的醫療器材,必須經衛生署許可才能製造。
宏澤公司雖已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但尚未取得衛生署核准製造的許可,90年間開始進口原料,加工製造上述兩項產品,並在包裝盒上標示不實的衛生署核准字號,販售給各大牙科醫療院所,檢調、警及衛生單位前天到前鎮區宏澤公司搜索,查扣130多萬顆產品,將黃張桑連依違反藥事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黃張桑連夫婦說,產品主要銷售給牙科診所,已有10年歷史,如果有問題,早就出事情了,怎麼能生存到現在?他們懷疑是因生意競爭,遭同行惡整。
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表示,宏澤公司雖取得經發局醫療器材製造業設立許可,廠區環境、設備也都審核過關,但仍須取得衛生署許可,才能製造或在市面上販售產品,如果產品上沒有衛生署字號,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4條,衛生局將通知各縣市衛生局將不合格產品下架、回收,並檢驗產品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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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2 蘋果日報
桃園市大興西路「醫MALL」基層群聚醫療網附設的婦茂產婦護理之家,6月中爆發幼兒呼吸道感染事件,且未合格立案,遭桃園縣衛生局開罰並勒令停業,卻不肯依法退還尚未入住的民眾兩倍定金,受害的洪太太大罵,「罔顧消費者權益!」對此,經營婦茂的醫茂管理顧問公司表示,擔心退還洪太太兩倍定金,其他人也會跟進要求,才拒絕。消保官指出,依法業者須退還兩倍定金。投訴組
洪太太表示,5月5日懷孕約7個月時,向婦茂支付一萬元定金,預約8月8日預產期當天入住每日要價8千元的坐月子中心套房,然而6月15日經媒體報導,驚覺婦茂發生幼兒呼吸道感染事件,且根本未合格立案,便立即向婦茂詢問。
產婦寄存證信函
洪太太說,當時婦茂稱正進行消毒,近期可恢復營業,但6月27日卻接獲婦茂通知,因收到衛生局處分書要求停業,要解約退還一萬元定金給她,但她因婦茂無法履約,臨時找不到適合的坐月子中心,氣得要求婦茂返還兩倍定金卻遭拒,直呼「太過分!」並在7月8日寄出存證信函。
桃園縣衛生局表示,婦茂未合格立案,且未即時主動通報衛生單位並啟動感染控制應變措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與《護理人員法》,共計開罰16萬5千元並勒令停業。
對此,醫茂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王希武表示,6月中還未收到處分書,無法確定是否遭勒令停業,才未告知洪太太,且當時有其他未受到感染的新生兒家屬吵著要退還定金,擔心若退還洪太太兩倍定金,其他產婦也會要求跟進,所以拒絕,不過7月11日收到存證信函,已退款。
歸責業主沒履約
桃園縣消保官羅明堂指出,只要消費者支付定金,契約即生效,依據法律強制力的「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在產婦與嬰兒進住之前,若可歸責於業者事由,致無法履約,業者須加倍返還定金。
挑選月子中心注意事項
˙可向當地建管單位查詢月子中心的建物是否合法
˙向當地衛生局查詢登記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
˙事前察看有無醫師或護理人員照料產婦與嬰兒
˙月子中心不得要求拋棄5天契約審閱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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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2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某豪華坐月子中心疑似出現群聚感染,從五月底起陸續傳出有嬰兒出現咳嗽發燒等症狀,診所無法醫治,緊急將嬰兒轉診到林口長庚醫院加護病房,如今病情轉遽,恐將插管治療。家長不滿中心隱瞞病情,向縣議員詹江村陳情,衛生局人員十一日下午前往稽查是否有疏於通報狀況。
「真的很不捨,看到他小小身軀恐要插管…」黃太太自責的說,每天花八千元到坐月子中心,沒想到竟將小孩放到「大病窟」。她嚴格遵守坐月子中心規定,一日以來僅抱過小孩一次,小孩前天突然咳嗽嚴重,緊急轉診到林口長庚加護病房醫治。
黃太太在加護病房外和許太太交談後,發現她的小孩上月廿八日入住嬰兒室,六月三日咳嗽情況嚴重,也在診所醫師建議下轉診林口長庚。
許太太說,既然坐月子中心先前有發現其他嬰兒生病,就應該清楚告訴其他家長有此情況,不應該刻意隱瞞,讓其他健康小孩來這裡染病。有家長懷疑是否坐月子中心空調設備、醫護管理出問題。
坐月子中心表示,管理上相當嚴格,若說有疏失,就是管控訪客方面,會通融長輩來看嬰兒;至於遭懷疑的空調也檢查過沒問題,甚至還加裝光觸媒或負壓等設施,中心願意負起小孩的醫療責任。
衛生局人員到場稽查後,局長劉宜廉表示,目前已調閱嬰兒病歷、調查坐月子中心環境,還要釐清嬰兒本身的體質才能研判有無群聚感染情況。
接連不斷有嬰兒生病,坐月子中心是否有疏於通報的責任?劉宜廉說,衛生局會進行調查,若有疏失,依《傳染病防治法》可開罰一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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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0/08/31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國泰醫院副院長黃政華被控未即時為剛從非洲返台、出現高燒症狀的謝姓女病患檢驗瘧原蟲血片,導致已感染惡性瘧的謝女延誤治療死亡,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黃政華有期徒刑十月。全案仍可上訴。 謝姓女子二○○五年七月從非洲烏干達、盧安達、衣索比亞等地旅行返國,入境時因高燒被疾管局人員戒送到醫院觀察;七月八日凌晨轉送國泰醫院就診,當時她發燒超過卅八度,醫院通知當時的感染科主治醫師黃政華會診。
法院調查發現,依黃政華的專業,看到剛從瘧疾疫區回國、有發燒的病徵,就應懷疑感染瘧疾的可能性,尤其謝女已表明多日高燒,有可能是在疫區遭瘧蚊叮咬感染導致,黃應立即做瘧原蟲的血片檢驗。
不料,國泰醫院遲未檢驗謝女是否感染瘧疾,謝女親人見她持續高燒,七月九日晚上更高燒達四十度,七月十日主動打電話向疾管局通報謝女疑在非洲感染傳染病,但醫師未即時診斷,擔心疫情擴散。
疾管局立即向國泰醫院查詢謝女病情,醫院才在當天下午檢查出謝女感染「惡性瘧」,並由疾管局人員攜帶治療瘧疾的「奎寧」投藥;但因延誤治療,謝女仍在四天後因瘧疾導致心肺衰竭死亡。
一審時,法官採信國泰醫院其他醫師證詞,相信黃政華在會診時曾懷疑是瘧疾,但因初步檢驗並未明顯證明是瘧疾,判決黃無罪。檢方不服而提上訴,高院發現謝女轉送國泰醫院時的檢驗報告都未附在卷證資料之中,要求醫院補齊資料也沒下文,法官因而帶著書記官、法官助理前往國泰醫院調取電腦資料中的醫檢報告。
法官在醫院詢問檢驗室人員時,法官助理發現律師多次用腳踢證人,意圖影響證人證詞;法官當場請證人換座位,證人才漲紅著臉調換座位。律師強調謝女病歷缺漏檢驗報告,是因病歷精簡所致。
法官後來認定,疾管局詢問國泰醫院謝女病況時,院方還聲稱初步診斷疑膽道炎、泌尿道感染及感染性腹瀉,並未進行瘧疾的檢驗,直到當天下午才驗出有瘧疾。
高院指出,黃政華當時身為國泰醫院感染科主治大夫,違反感染科專業,輕忽病患的病情,未要求醫療常規的檢驗,過失情節重大,導致病患死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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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自由時報 記者何瑞玲、何玉華、魏怡嘉報導
新北市某大型醫院林姓男員工,本身是同性戀,卻在去年參加醫院舉辦的捐血活動,事後血袋給兩名男子手術開刀輸血用,釀成一死、一人感染愛滋病。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現行明知染愛滋卻捐血導致他人感染,可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需證明故意為之,難度很高,疾管局共移送三件,有二件不起訴,僅此案遭起訴,且是以過失傷害罪論處。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這是國內首宗捐血導致他人感染愛滋遭起訴的案例。
自知為高危險群 仍捐血
二十多歲的林男辯稱,平時固定每隔三個月在西門町的紅樓做愛滋病毒篩檢,都是呈現陰性,最後一次篩檢是九十八年十二月,也是呈現陰性。服務的醫院是在隔年、也就是九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辦捐血活動,他自認沒有感染,加上醫院第一次辦捐血活動時,他未參加,引起同事議論,所以捲袖捐血,並非故意。
但檢察官認為,捐血登記表上,為保障受血者安全,載明「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毒,或二年內曾經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有男性間性行為或一年內曾經有危險性行為者(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等),均請切勿捐血」,台灣血液基金會人員在舉辦捐血活動時,也向林男解說上述內容,但林男明知自己是同性戀,也有男性間性行為,卻仍捐血,造成五十多歲李先生感染愛滋病毒,涉有過失傷害罪嫌。
另一位受血的七十多歲林翁,去年二月十日在三軍總醫院進行手術,術後十天出院,四月九日再度入院,十天後死亡,林翁在院期間未接受愛滋病毒檢驗,無法證實是否因輸血導致感染病毒而死亡,因此檢方無法認定林翁的死亡與林男捐的血有關,過失致死部分偵結不起訴。
這起愛滋病患空窗期捐血造成病患感染愛滋病,是受血者李先生去年一月在慈濟醫院接受手術出院後,發覺體力愈來愈差,抽血檢查發現感染愛滋病。李先生不是同志,手術前未感染愛滋病,衛生署接獲通報,追查發現是手術輸血感染,且捐血者竟然是醫院的職員。不過,該院以該事屬當事人隱私,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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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4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
卓姓男子因胸椎骨折赴台北長庚紀念醫院開刀,術後血壓下降死亡,家屬提告索賠。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醫師有過失,判長庚與醫師應連帶賠償家屬新台幣198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卓姓男子民國91年間因下半身無力,到長庚醫院骨科就診,經陳姓醫師診斷為胸椎爆裂性骨折合併下半身無力,並安排卓姓男子開刀。
卓姓男子在進行長達8小時的手術後,當晚6時許被送到加護病房,卻在1小時後出現血壓下降、休克現象,醫師雖立即為卓男輸血、施打強心針,但卓男仍因心律不整,無法測量血壓,隔天凌晨死亡。
卓妻與2名子女認為醫師動刀時有疏失,提出民事訴訟,向長庚和陳姓醫師索賠265萬餘元。
法院一審時,合議庭認定醫師進行手術沒有疏失,判死者家屬敗訴。死者家屬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合議庭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卓男是因手術時大量出血,引發血壓下降而死,認定死因與手術有關係,並審酌醫師對大量出血原因毫無所悉,認為醫師有過失,改判長庚與醫師應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精神撫慰金、撫養費198萬多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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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中國時報 洪璧珍、陳世宗/彰化、台中
二林鎮七十二歲振興里長洪定,去年九月健檢發現心臟冠狀動脈腫瘤,接受手術治療,不僅二天內開三刀,住院期間還感染肺結核,拖到上個月廿七日,竟因胃腸出血不治。家屬懷疑有醫療疏失,昨日上午捧著遺照向立委陳情,要求院方說清楚、給交代。
廿餘名二林鎮里長也到場聲援,並要求鎮長林國棟要出面,為洪定的冤死討回公道;里長們說,一個普通的例行健檢,搞到最後卻出人命,以後還有誰敢去健檢。
家屬指出,洪定生前身體硬朗,活動力強,去年九月中與十餘名里長一起到台中沙鹿童綜合醫院參加例行性健檢,結果檢出他有心臟冠狀動脈腫瘤。
家屬說,院方從台北請來心臟科權威醫師魏崢為死者開刀,十月十八日開完刀,里長抱怨手腳發麻,院方第二天即施予補救手術,術後情況仍未改善,院方以斷層掃描檢查,說脊椎有積水,當晚又進行第三次手術。
家屬說,三次手術換三個不同醫師,住院期間還遭感染肺結核,折騰了三個月,上個月廿七日,里長病故,死因竟為胃腸出血。立委鄭汝芬表示,將要求衛生單位調查院方是否有醫療疏失,給家屬一個交代。
梧棲童綜合醫院指出,洪定有高血壓及心臟病史,檢查時發現胸主動脈瘤、腹主動脈瘤、與冠狀動脈心臟病,因胸主動脈瘤瀕臨破裂建議動手術,術前曾告知是非常大的手術,具有各種風險。
去年十月廿日進行前胸切開胸主動脈重建手術,及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術後恢復良好,當天即拔除呼吸器。然因脊髓缺氧等問題,緊急進行第二、三次補救手術,因狀況緊急,不同時間由不同值班主治醫師負責,今年一月六日病情穩定出院。童醫院強調,洪後因腹瀉一周第二次入院,住院後因大量腸胃道出血,不到一天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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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
減重的代價實在太大了,台南市41歲莊姓女子,因體重破百,去年4月在成大接受縮胃手術,但術後卻狀況不斷,從去年5月住進醫院到現在,前後一年多,而且目前身上除了插鼻腸管、還有腹部引流管,從去年5月到現在沒有吃過東西,都是靠灌食,期間莊女多次崩潰,雖然目前體重掉到只有58公斤,但她表示如果能夠選擇,真的不敢再重新來一次。
莊女與動手術的成大醫師間有醫療糾紛,莊女的家人從本周一起,雇用5輛宣傳車在市區繞行,其中一台還停在醫院門口,車上寫著「成大XXX醫師欺壓弱勢、避不出面、還我公道」,醫院前人來人往惹人矚目。
醫院表示,之前已與莊女協調多次都不成。而莊女住在醫院單人房內一年多,家屬因為糾紛未解決,拒絕給付積欠的醫療費用170餘萬元。台南市衛生局則表示,之前曾協助協調,但也沒有結果。
莊女在手術前重達116公斤,不顧家人反對接受縮胃手術,將胃縮小到只有原來的1/3,但術後不到一周就出現發燒等感染症狀,送進加護病房,後來因為感染嚴重,在醫師建議下裝設鼻腸管灌食,但卻發生疑似灌錯管的意外。
莊女家人表示,鼻腸管有兩個通道,一個是把食物灌進胃、一是灌到十二指腸裡,莊女在手術後胃部出現缺口,造成腹膜炎,所以不能再灌胃、只能灌腸,但護理人員卻誤把食物灌進胃裡,使發炎情況更嚴重;而術後胃部有缺口,也是因為當初縮胃時,醫師沒有把傷口縫好造成。
莊女在治療過程中不僅反覆感染,同時可能因為治療藥物引發嚴重過敏,「全身的皮幾乎脫了一層」,飽受折磨,她批評醫師未能體會病患的痛苦,態度傲慢,她同時也擔心身上的管路不知何時才能移除。
這起醫療糾紛在網路上也傳開,有人指莊女藉著霸床想逼醫院就範,也有人指莊女主要未依照醫師指示進食,才會發生後續問題,但莊女與家人都否認。
醫院表示,有關胃部滲漏及鼻腸管灌食等相關問題,都已妥適處理,強調這些都不是造成莊女長期進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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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孫友廉/新北
1993年一名13歲曾姓少女因盲腸炎到亞東醫院開刀,事後卻昏迷不醒,淪為植物人,至今已24年,事後兩方簽訂合意書等約定亞東須負擔曾女醫療、看護責任,但近年卻爆發紛爭,曾家怒控亞東應負擔雇請外籍看護全額費用,多年卻僅付薪資15840元,提訟追討5年來的差額25萬餘元,另追討亞東須提供卻未提供的尿布、氣墊床、輪椅等支出16萬餘元。新北地院今判亞東須付看護差額25萬餘元,但不需提供尿布等用品,全案可上訴。
曾女父母向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提訟,表示女兒在1993年間由於盲腸炎至亞東醫院開刀,卻發生醫療疏失,導致女兒昏迷不醒,如同植物人,兩方在1993年6月簽定「合意書」,約定亞東應負擔曾女所有醫療與看護照顧責任。
曾家表示,雙方曾多次簽定補充約定書,雖一度約定亞東應付外籍看護費用15840元,但主要是因當時政府規定外籍看護工的最低薪資就是15840元,原本亞東就應負擔全額,且隨著基本工資調漲,自2011年起至2016年5月,亞東已積欠看護薪資差額、仲介費、健保費等等,共計25萬餘元;另亞東有答應要負擔增加尿布、氣墊床及輪椅等生活必要支出,共16萬餘元,卻未支付,因此才提訟跟亞東追討42萬餘元。
亞東醫院則表示,此案是曾家單方面認為屬醫療疏失,院方曾多次要送鑑定卻遭拒,也在民代協調下簽訂合意書,醫院先付慰問金150萬元,餘款170萬元則在曾女出院時給付。日後雖多次簽定補充約定書,曾家卻不讓曾女出院,而當時亞東就是約定負擔雇用外籍看護15840元,且院方從未答應要負擔曾女尿布、氣墊床等醫療輔助品費用。
法官基於兩方的合意書及多次約定書內容,認為雖一度改成亞東須負擔15840元,但原意是要取代曾女住院期間的看護費,因此亞東應擔任雇用外籍看護全部費用,須償還曾家先墊付的25萬餘元;不過,法官也認為亞東雖有承諾在曾女住院期間須提供良好診治、檢查等醫療照護,但沒答應要提供如尿布、氣墊床等個人醫療器材、生活必需用品,此部分則判曾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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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5 聯合晚報 李樹人
傷口小、恢復時間短,微創手術優點多,不少患者都會要求醫師透過內視鏡、腹腔鏡來動手術。但如果醫師技術未到位,則可能讓小手術變成一場大災難,「微創變重創」!中部某醫院最近就傳出醫師進行微創手術時,意外扎到病患下腹靜脈,造成嚴重內出血,險些要了人命。
秀傳亞洲遠距微創手術中心院長吳鴻昇主張,微創手術亂象確實必須整頓,建議衛生署、各醫學會及醫學中心召開研討會,討論微創認證等相關措施,透過學習及實際操刀訓練課程,提升昇國內微創手術品質及水準。
秀傳彰濱院區醫療副院長隋善中表示,傳統外科手術一旦出問題,傷口較大,比較容易搶救。微創手術傷口只有兩三個小洞,如技術不純熟出問題,扎到血管或神經,小洞就會變成「大」刀,必須把傷口變大才能看清楚,找出問題癥結。
國內醫界早在1988年就引進微創手術,當時主要用來切除膽囊、盲腸,隨著技術及儀器精進,傷口越來越小,造福許多患者。但有些「藝不高,卻膽大」的醫師在經驗不足下,幫病患進行微創手術,就可能引發醫療糾紛。
據了解,中部某大醫院一位外科醫師在幫人做腹腔鏡微創手術時,不慎扎到病患的下腹靜脈,但當時沒有發現。手術後病人推回病房,血壓急速往下掉,才又趕緊送回手術室。
也曾有經驗不足的醫師在微創手術過程中,發現病人不對勁,體內出血但又不找不到出血點,最後慌了手腳,也顧不得面子,將病人轉送至醫學中心急診室。
在日本「微創變重創」的慘痛個案更是時有所聞。吳鴻昇指出,五年前,日本就發生過兩起攝護腺癌患者接受腹腔鏡微創手術時,大量出血不幸死亡的個案。事後調查發現,主刀醫師經驗不足,竟依照圖譜下刀,結果病人動脈破裂大出血時,卻不會透過腹腔鏡止血救人,就這樣眼睜睜看著病人死去。為此,日本場實施微創認證制度,外科醫師想做微創手術,一定要接受訓練獲得認證。
微創手術小檔案
微創手術為運用新式及不同的儀器及技術,對人體組織結構傷害最小並達到手術目的。通常具有恢復快、疼痛少、住院時間短、後遺症較少的好處。
1987年法國完成全球第一例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台灣在隔年引進,國泰醫院率先邀請美國專家來台示範。近年來微創內視鏡手術的技術、設備和器械推陳出新。
以腸胃手術為例,傳統剖腹傷口至少20至30公分,微創手術只要開3至5個洞,最大洞口1.5公分。近年來微創手術盛行率已漸漸凌駕傳統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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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聯合報 白錫鏗、趙容萱、田兆緯/台中
廿六歲陳姓少婦本月十六日坐月子期間,因腹痛到台中市清泉醫院接受膽結石內視鏡手術,開刀十分鐘心跳停止,死在手術台上,家屬認為醫院有醫療疏失提告;院方表示,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逃避法律責任。
死者丈夫包姓男子昨天表示,政府推動醫療糾紛除罪化,是為改善醫病關係;手術有風險難免,但事情發生後,醫師應和家屬好好溝通,「這是態度問題,不是立法能解決的。」
包姓家屬說,妻子上月生第二胎,本月十六日腹痛就醫,檢查是膽結石,醫師安排開刀,家人認為是相當安全的小手術,不料卻死在手術台上。
包姓家屬說,他生氣的是醫師在手術後,沒有和家屬說明手術過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沒有誠意解決問題;開刀的王姓醫師在死亡證明書上記載病患是心肺衰竭,但法醫解剖死因是「腸繫膜穿刺」大量出血,導致休克死亡。
家屬表示,他們在意的不是錢,錢不能換回親人寶貴生命,在意醫師的態度,醫師應讓家屬知道當時如何救治病人。
清泉醫院發言人黃惠單說,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王姓醫師不回應相關問題;院方關心家屬,也會持續提供必要協助。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劉長宜表示,國內醫療糾紛頻傳,台中法院兩個月前成立審理醫療專組,試辦醫療調解、醫療專家諮詢、醫療鑑定等。
劉長宜說,陳姓少婦猝死案,法院將先調解,由法界、醫界人員擔任醫療調解委員,找出醫病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並由台中榮民總醫院等四大醫院負責醫療鑑定,兩個月內提出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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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自由時報
有民眾今天上午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抗議,現場混亂。
媒體報導,1名罹患急性胰臟癌的女童到高醫開刀,疑似因膽管切除沒接好,導致傷口感染,院方又開第2次刀,家屬質疑有醫療疏失,情緒激動、拉白布條抗議,對此,高醫表示,手術沒有疏失,且女童術後恢復狀況良好。
報導指出,女童親友稍早到高醫中庭抗議醫療疏失,主因女童因急性胰臟癌來進行切除手術,不料導致腹膜癌,又再次進行手術,短短5天內開2次刀;家屬情緒激動地指出,院方不僅膽管切除沒接好,膽汁在女童體內亂流,術後2天,還將引流管拆除,血水血塊根本沒排乾淨。
高醫回應,手術沒有疏失,膽管縫合上沒有問題,急性腹痛經過各種檢查,無法得到確切的結果,所以做了第2次腹腔鏡的探腹,後來證明裡頭只有些微的血水,經過清除,女童術後恢復相當好。
此外,家屬質疑,因為他們向衛生單位投訴,使女童反遭逼出院;高醫則表示,家屬要求住單人頭等病房,從6月底到8月底,都沒支付費用,院方也沒催討,由於女童恢復良好,可以出院,才安排他們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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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東森新聞
南投一名婦人四月十七號車禍骨折,指控送往草屯一家醫院開刀急救,,三天後轉送到台中其他醫院治療,醫師發現腿內有兩條血管沒有縫合導致出血壞死必須截肢,家屬質疑是前一家醫院的疏失,上午舉著血淋淋的開刀照片,到醫院抗議。
高舉標語大聲抗議,家屬要醫院給個交代,還給婦人一條腿,手上拿的是婦人手術的照片,牌子上貼的也是血照,如此血淋淋抗議,就是要醫院說清楚講明白,左腿膝蓋以下,遭截肢的洪姓婦人,坐著輪椅也要到現場替自己討公道,家屬指控,四月十七號婦人發生車禍就近送往草屯這家醫院急救,三天後轉送台中另一家醫院救治,沒想到醫生診斷發現,大腿內的血管竟然沒有縫合。
醫院副院長 王斯弘:「血管沒有縫合,我想不可能在這邊住院住三天的時間,這就可以做證明。」醫院強調過程沒有疏失,但失去一條腿,家屬怎麼能接受,不僅罕見的拿出手術照片,更趁紅燈時走在斑馬線上做出無言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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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4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國泰醫院外科醫師陳德芳替黃姓婦人切除罹癌乳房後,忽略病理報告,將「侵襲癌」當「原位癌」治療,結果黃婦的癌細胞擴散,變成乳癌第四期,去年底死亡;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陳德芳。
陳德芳並非第一次被控醫療疏失。二○○六年底,他替張姓癌症病患動手術後,住院醫師楊佳穎不慎插破血管,陳德芳未及時施救,造成病人敗血症死亡,北檢起訴陳、楊。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已判決陳、楊及醫院要賠償家屬三百零四萬元。
據指出,黃姓婦人三年前自行發現右乳房硬塊,在二○○七年八月到國泰醫院就診,由陳德芳實施乳房根除手術。
當時黃婦的腫瘤病理報告為「侵襲癌」,比一般乳癌更為惡性,但後來組織病理化驗為「零期」原位癌,陳德芳忽視病理報告的嚴重性,僅以治療原位癌方式治療,對黃婦表示僅需服用賀爾蒙及定期回診,不用化學治療。
黃姓婦人按時服藥,每月定期回診,每三個月抽血檢查,回診時多次反映手術部位上方有腫痛現象,陳德芳並未觸診檢視,僅告知復健治療即可,要黃婦放心。
術後一年四個月,即二○○八年十二月七日,黃婦的病情加重,陳德芳要求她立即住院,隔天切除二點七公分腫瘤,告知「癌細胞已擴散」,轉診血液腫瘤科檢視發現已是「乳癌第四期」。
黃姓婦人立即轉往北醫治療,但當時癌細胞已擴散全身而無法治癒,拖至去年十二月三日死亡。
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黃姓婦人並非罹患原位癌,不應以原位癌方式治療,也不用採賀爾蒙治療,應定期門診、抽血及超音波檢查,檢方據此認定陳德芳有醫療疏失,要負起過失致死的刑責。
誤診死人 醫遭追加起訴2010/12/04 蘋果日報【呂志明╱台北報導】
國泰醫院外科醫師陳德芳,4年前因為一起醫療過失,被判要和同僚連帶賠償304萬元,刑案官司仍在訴訟中,又因未正確說明婦人黃素專的乳癌病情,導致黃婦癌細胞移轉不治死亡,家屬一怒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認為陳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在前案一審辯論終結前,依法追加起訴。
另涉醫療過失案
2006年,陳德芳替一名張姓病患實施12指腸壺腹性腺癌進行切除手術,術後插管時不慎插破血管,又沒有及時發現治療,造成敗血症死亡,被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民事賠償的部分,法院判決陳德芳及一同執行手術的醫師楊佳穎以及國泰醫院,必須連帶賠償304萬元。 1年後,50多歲的婦人黃素專因發現右乳有硬塊,前往國泰醫院就診,陳德芳明知檢查報告為「侵襲癌」,比一般的乳癌更為惡性,卻僅告知黃女得到的是原位癌零期,僅需服用賀爾蒙、定期回診就好,以致黃女延誤救醫,使得癌細胞擴散到肺部、淋巴、脊髓、心臟等處,最後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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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中國時報 【廖素慧/嘉義報導】
醫療糾紛民事、刑事不同調!婦人到大林慈濟醫院治心臟病,在進行PDA(開放性動脈導管)手術中,大量出血致死。醫療疏失刑責獲不起訴,家屬提起民事訴訟;嘉義地院採認台北榮總鑑定結果,以醫師延遲二個多小時,才建立體外循環急救,與婦人死亡有關,判決醫院及醫師賠家屬五百八十四多萬元。
大林慈濟醫院表示,死者手術中,因動脈導管鈣化及組織嚴重沾黏,增加手術難度,這是無法於術前測知。此案刑事部份,經醫審會鑑定無過失,相關醫療疏失及竄改病歷之刑事訴訟,均已獲不起訴處分。對於民事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行上訴。
陳姓婦人生前因先天性心臟病、二尖瓣閉鎖不全等症狀,於九十五年四月十日上午,由大林慈濟醫院醫師林老生,進行PDA手術,術後持續昏迷十一天後死亡。陳婦林姓丈夫及兒女,控告醫療疏失,嘉義地檢署採認醫審會鑑定結果不起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嘉義地院駁回交付審判聲請,但家屬不服,提出民事訴訟獲勝訴。
家屬指述,林醫師做剝離PDA動作時,因持血管鉗傷到PDA靠近肺動脈之處,才造成急性大量出血二千五百CC。術前,林醫師自稱做PDA逾百例,成功率九九%,但實際採用手術是「低體溫體外循環併PDA人工血管修補術」,與家屬簽署同意書的「動脈導管結紮」手術,在風險、併發症有很大差別。林醫師輕估手術風險,備血嚴重不足,延遲使用體外循環機補救,導致術後還要大量輸血,卻為時已晚。
台北榮總醫院鑑定認為,陳婦手術時,在上午十時至十時卅分大量出血,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建立體外循環機,應可再縮短時間。法官採認此鑑定結果,認為林醫師延遲二個多小時才建立體外循環,導致死者腹內器官缺氧,造成出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致死。
法官判決慈濟醫院及林老生醫師,應連帶賠償林姓丈夫殯葬費及精神撫慰金共一○四萬二千七百元,六名子女各八十萬元精神撫慰金,總計五百八十四萬二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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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
高雄1名陳姓男子民國93年當兵時,遭國軍高雄總醫院(802醫院)檢查出有隱睪症,手術後卻仍腹痛難耐,自行就醫後發現高雄總醫院開錯刀,最後導致他生育能力受損。
民進黨籍立委陳瑩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陳姓男子的叔叔陳榮正出席陳述事件經過。
陳榮正說,這名役男是在93年入伍服役,因此依照規定到兵役課體檢,當時醫官表示有疝氣需要到醫院檢查,因此到國軍高雄總醫院泌尿科檢查,不過院方沒有經過任何醫療儀器的檢查,只用肉眼觀察以及生殖器觸診就表示要開刀,這名役男只好配合進行左側睪丸拉下固定、右側睪丸切除的手術,之後就入伍當兵。
他指出,沒想到之後陳姓男子覺得腹部疼痛,自行到高雄榮民總醫院檢查,發現當初手術拉下來的是腸子而非睪丸,導致左側睪丸嚴重萎縮,因為怕產生病變只好切除,至於原本說要被切除的右側睪丸則沒有被切除,但是輸精管卻被切除,影響生育能力。
陳榮正表示,陳姓男子不僅在身體上受到傷害,連心理上也產生影響,多次陳情都沒有獲得回應,而他也到許多大醫院詢問是否有「義睪」卻無所獲,他說,國家體檢制度不夠完善,這是應有的態度嗎?
陳榮正說,這個烏龍手術發生後,導致陳姓男子為了躲避壓力,從高雄跑到台北來工作,雖然有很多與異性相處的機會,但因為自閉,完全沒有跟異性互動的念頭,還要承受家中奶奶對傳宗接代的壓力。陳榮正說,如果當初高雄總醫院沒有手術錯誤,陳姓男子不會損失生育能力。
陳瑩說,當個兵居然連「蛋蛋」都不見了,「難道這就是國家對役男的醫療處理態度嗎?」她也質疑國軍高雄總醫院涉及醫療疏失。
陳榮正指出,希望國軍協助陳姓男子裝設「義睪」,至於無法生育是否將提國賠,陳榮正說,「這部分要看軍方的誠意了」。
到場的國防部軍醫局醫療保健處副處長楊榮木表示,病例的狀況還有待了解,30日以前了解狀況後,回覆給家屬與陳瑩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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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0/07/23
一名張姓男子罹患癌症,卻因為在國泰醫院動手術,造成血管破裂死亡,家屬憤而提告,認定主治醫師陳德芳和值班醫師楊佳穎沒有及早處理,插破血管,才會發生不幸。全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醫師的確有疏失,因此,判決國泰醫院敗訴,連同醫師要賠償家屬300多萬元。(杜大澂報導)
這起醫療糾紛發生四年前,張姓男子經過診斷罹患十二指腸壼腹性腺癌,由國泰醫院外科部主任陳德芳操刀,進行切除手術,不過,過程中,病患有細菌感染、積水等情形,醫師決定放置頸部中央靜脈導管,不料,三個星期之後,張姓男子出現發炎,值班醫師楊佳穎重新調整,卻在多次拔插管之後,造成張姓男子血管破裂,主治醫師和值班醫師沒有發現異狀,僅僅使用止痛劑和氧氣,結果病患隨即因為感染合併敗血症,導致休克和器官衰竭死亡。
家屬不滿醫師沒有及早處理,憤而提出告訴,求償八百萬元。法院審理期間,雖然醫師強調沒有疏於注意。不過,法官則是根據醫事鑑定委員會的報告,認定兩名醫師確有醫療疏失,因此,判決國泰醫院和醫師敗訴,必須賠償家屬三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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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2010/10/07
王姓婦人腹痛就醫,建佑醫院醫生蘇君明進行二次切除腸道手術後,排泄物漏液現象惡化,為掩飾醫療疏失,涉嫌竄改病歷,並導致王婦腸道幾乎無法使用,被依過失重傷害和偽造文書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九十六年五月廿一日,婦人王黃美華因腹痛就醫,前往建佑醫院看診,醫生蘇君明(四十二歲)診斷為腸疝氣,三天後手術,發現疝氣合併部分腸壞死,向其夫說明病況,並切除小腸壞死部分,王婦傷口未好轉,一直有排泄物滲出。
卅日下午,蘇見王婦病情惡化,二度實施剖腹探查術,發現她腹腔內糞便漏液及嚴重感染現象,卻未改施依腸道改道併腸造口手術,再次進行壞死腸道切除,致使漏液更嚴重,無法收拾之下,蘇為掩飾醫療過失,涉嫌竄改病歷表,登載施以腸造口手術。
六月六日,王婦轉往長庚醫院治療,切除壞死小腸並進行腸造口手術,病情始好轉,但其小腸只剩下七十公分,腸道系統幾乎無法作用,營養極度不良,並有重大不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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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蘋果日報
黃太太因氣胸問題到台北榮民總醫院開刀治療,麻醉師在她背部放置一條細小導管時,連續施做4次都未能找到正確位置,直到第5次才成功,導致她硬脊膜外腔破裂,腦脊液外漏,出現腦壓失衡、嚴重頭痛嘔吐現象,因此得多住院2周。台北榮民總醫院表示會檢討,並持續觀察病患復元情況。專家指出,麻醉師若多次未能完成這項困難技術,應先暫停,不該再繼續執行。投訴組
桃園黃先生表示,3月8日手術時自費8000元讓太太接受硬脊膜外腔病人自控式止痛術,麻醉師須在太太背部放置一條導管,以便術後由此給予止痛劑以達快速止痛效果,但麻醉師竟施做4次,都未能將導管置入正確位置,造成太太疼痛不堪,最後是另一名麻醉師協助處理才成功。
腦壓失衡頭痛嘔吐
黃先生說,放置導管後隔天,太太出現嚴重頭痛嘔吐現象,經檢查是硬脊膜外腔穿破,導致腦脊液外漏,造成腦壓失衡,須多住院2周。他抱怨,現在不但要桃園台北兩地奔波,兩歲兒子又天天哭著找媽媽,直呼「身心壓力疲憊不堪。」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范守仁說,硬脊膜外腔是脊椎內的一個空腔,內有腦脊液圍繞著脊髓,硬脊膜外腔破裂,會導致腦脊液外漏,造成病患不適,其治療方式為平躺靜養讓傷口癒合,若傷口遲遲無法癒合,須進一步利用血液修補。
辯「病患瘦血管細」
范守仁表示,要將導管準確置入硬脊膜外腔是項困難技術,病患太瘦或血管太細,很難一次成功,若麻醉師施做兩次都無法完成,應讓其他麻醉師進行,不應一再施做,造成病患疼痛不堪。
對此,台北榮民總醫院公共事務室公關組長張建城表示,麻醉師的確施做4次都未能將導管放置正確位置,不過否認麻醉師技術太差,而是病患太瘦所造成,會檢討,並持續觀察病患復元情況。
醫病事後達成和解
事後黃太太已於3月21日出院,並與院方達成和解。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依《醫療法》,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時,過失或故意致使損害病患權益,病患可向各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訴,請求損害賠償。北市衛生局申訴電話:(02)2728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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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聯合報 記者蕭白雪
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到台北市婦幼醫院摘除子宮,因麻醉疏失成為植物人,最高法院已判決醫院及醫師要賠償兩千三百多萬元;家屬又追加求償一千多萬元的看護費用,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再判決家屬勝訴。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當時四十八歲的何維莊因子宮肌瘤,到婦幼醫院動手術,麻醉醫師傅世慧發現她出現無法通氣、插管的狀況,卻未馬上作氣切,延誤急救,造成何維莊成為植物人。
刑事部分,傅世慧因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被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確定。民事部分,何維莊的丈夫、台大獸醫系教授賴秀穗,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求償六千八百萬元。
一、二審及更審都認定醫院及麻醉醫師有過失責任,判決醫院必須負起免費照顧何維莊終身的醫療服務責任,及所有醫療照顧費用。三年前,最高法院終於判決確定,醫院及醫師須連帶賠償兩千多萬元,創下國內醫療糾紛賠償最高紀錄。
賴秀穗後來向法院追加起訴,要求醫院及醫師給付九十五、九十六年間,何維莊的看護費、醫療費、日常生活支出等。高院認為何維莊家人提出的植物人生活支出等,未逾創世基金會所列的概算表,判決醫院要再給付一千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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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更新日期:2010/07/04 12:56
台中一名78歲的吳老先生,前年手術後,因為痰卡在喉嚨,造成休克,後來成了植物人,家屬向醫院提出業務過失告訴,檢方日前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家屬強調一定會上訴,但讓他們最不滿的是,他們提告後過了16個月,才收到法院開庭通知書,當時老人家都已經過世11天了,家屬不滿臺灣司法偵查,怎麼可以慢的這麼離譜?
吳老先生生前和太太快樂出遊,照片中,夫妻倆幸福甜蜜,當時吳老先生身體還很硬朗,沒想到2年前,吳老先生進行摘除腫瘤的手術後,因為喉嚨卡痰,造成他缺氧半小時,最後成了植物人。
家屬:「很痛!我非常痛!每當我去幫我爸爸洗澡時,我很難過,我一個這麼慈祥的爸爸,今天怎麼會變成這樣子?」
家屬指控,老先生開刀後,出現呼吸急促現象,叫護士、醫師幫忙抽痰,卻一直沒人處理,造成痰卡在喉嚨,事後院方雖緊急搶救,但吳老先生已經缺氧半小時。
家屬認為醫護人員處置不當,一狀告上法庭,卻一直等到16個月後,老先生已經過世11天了,才終於收到法院出庭通知書。
家屬:「這中間,我們,我哥哥有打電話去詢問3、5次,為什麼都完全沒有下文?為什麼要等人過世了之後,法院才來傳喚我們?」
台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徐錫祥:「這個程序不可能很快,不可能,因為要慎重,因為審議委員會,不是隨便開一下就決定。」
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今年6月出爐,但家屬強烈不滿的是,司法偵查過程慢的誇張;對此,檢方強調,檢察官不具備醫療專業能力,醫療糾紛案件都得先送行政院醫事鑑定委員會審議,但國內醫療訴訟案太多,常常塞車,才會拖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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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報導】
新竹縣民張忠明去年8月因總膽管癌在署立新竹醫院開刀後往生,家屬質疑醫療疏失,昨天到醫院抗議,新竹醫院醫務秘書侯守賢說,他們和家屬開過2次協調會,但認知有落差,主治醫生楊銘棋認為,該做的都做了,沒有疏失。
侯守賢說,張忠明的家屬要求600萬元賠償,院方無法接受,但考量家屬心情,願付18萬元慰問金,家屬若不滿,建議循法律途徑,讓法官評斷。
「好好的人開刀就死了,叫我們怎麼承受?」張忠明的兒子張森雄說,71歲的父親去年8月動手術,術前身體健康,還自己走進開刀房,14個小時的手術後,醫師告知很成功,腫瘤已切除乾淨,但轉入加護病房後,隔日上午家屬就接到病危通知,趕到卻不見醫師在場。
張森雄說,見父親嚥下最後一口氣,他追問護理長、護士死因,都得到「癌症末期」的說法,醫院開的死亡證明卻記載「凝血障礙、多重器官衰竭」,說法矛盾。
主治醫師楊銘棋透過院方發表聲明表示,因該手術複雜,術前已告知家屬「有相當風險」,家屬也簽同意書,張忠明手術中突然出血不止,經加壓止血和輸血,轉入加護病房後仍有凝血障礙,處置後仍出現急性腎衰竭。
張森雄說,父親去年也在長榮醫院開刀,也沒有血流不止,這次術前檢查都正常,醫師也說可以開刀,卻發生憾事。他認為新竹醫院沒解決誠意,醫師也沒半句道歉,決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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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今日新聞
馬偕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呂衍達96年為林姓病患看診時,病患肺部雖有陰影,但呂卻2度誤判為正常,患者找別的醫師看診後,被診斷出肺部惡性腫瘤,並於隔年病逝;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呂8個月徒刑,審酌他與病患家屬和解,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林姓病患96年4月間求診,呂衍達判讀X光片時,雖發現林某胸部有4.8乘3.5公分的陰影,但他認為那是肋骨交界,僅開出治療胃酸逆流的藥,同年11月林某仍咳嗽不止,再度求診於呂,但還是未發現罹癌。
後來林姓病患到馬偕腸胃科求診,發現他已是肺癌第4期,立即安排住院治療,但癌腫瘤也轉移到骨及腦部,97年2月不治死亡。
呂衍達坦承疏失,並與林某家人和解,法官特別在判決書中諭知,希望他在日後醫療生涯中,除學術研究領域外,更能本著「視病如親」的心貢獻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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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7 聯合報/B2版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今年7月剛接受台南市立醫院表揚「抗癌鬥士」、80歲的王森國,10月不適就醫被檢查出是肺癌3期,一個多月後即過世,家屬昨天指病患3年前就有暴瘦等症狀,醫師卻一直未檢查出異狀,質疑醫療有疏失。
家屬與院方人員昨天在院內開協調會,王森國的女兒王琴喨要求醫院為醫療過失道歉,但醫院表示仍在了解過程中,雙方未達成共識。
王森國18年前被檢查出罹患肝癌,之後在市立醫院接受栓塞、酒精注射及電燒等治療,18年間狀況穩定,今年7月,醫院舉辦癌症病友活動,還頒獎表揚他抗癌的努力。
但今年10月初王森國再度入院,醫師在他肺部發現3公分大的腫瘤,且已擴散,11月12日手術治療,22日因術後感染去世。
家屬質疑,王森國3年前就有咳嗽、胸悶、不明原因發燒,體重一年內掉了10公斤,經常進出醫院,但醫院一直沒有確切的診斷,去年還為患者進行心導管手術,也未發現異狀,卻在10月突然發現腫瘤,懷疑過程有疏失。
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家屬提出疑問,卻被醫院人員指為「想要索求賠償」,家屬認為醫院沒有改善誠意。
昨天雙方協調,醫院表示,必須再調出過去就醫紀錄才能了解,18年來醫院盡心照顧病患,這次再發現癌症,手術過程順利,未料術後併發感染,院方也覺得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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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0/08/24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婦人四年前腎衰竭到中國換右腎,術後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門診追蹤,兩年內就醫逾四十次,但醫師都未發現她左腎長了棒球般大的惡性腫瘤,去年在屏東一家小醫院才檢出,雖手術切除,但癌細胞已擴散,今年四月病故,死前她不滿高醫輕忽,囑咐丈夫提告。
轉科遭諷「自作聰明」
高醫腎臟內科主任陳鴻鈞昨回應,醫師都依規定為病患做抽血及尿液檢查,並未發現異狀,病歷記載主訴腰痛才兩個月,當時已留意,醫療無疏失。
死者蔡秀鳳(享年五十七歲)的丈夫許建參表示,一九八九年妻子罹患急性腎衰竭,左腎萎縮、右腎功能剩一半,她規律服藥控制病情,四年前赴中國廣州換右腎,回台後都在高醫追蹤;兩年前腹部出現不適,腎臟科醫師都以其腎功能及尿液檢查正常為由,未進一步診治;轉掛肝膽科門診,還被醫師揶揄「自作聰明」,僅開胃藥給她。去年三月蔡婦腹痛在屏東國仁醫院就醫,醫師用超音波檢查出她左腎長出棒球大的腫瘤,「還問她怎麼忍這麼久!」她回高醫確診,再到義大醫院開刀取出左腎、輸尿管等器官,但腫瘤已轉移至肺。
許建參表示,妻子今年四月病故前,對留下兩名未婚的兒子,很不甘願,要他向高醫的蔡哲嘉、洪啟智及張文宇三名醫師提業務過失致死告訴。三名醫師昨都不願回應此案。
吃抗排斥藥罹癌率增
屏東龍泉榮民醫院腎臟科醫師洪堯民表示,換腎病人因吃抗排斥藥,罹患膀胱、輸尿管及腎臟等腫瘤機率比常人高出二十至三十倍;萎縮腎臟更易累積毒素產生病變,「每年至少應做一次超音波檢查。」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呂佳育建議,單一病症長期在同一家醫院就醫都未改善,最好轉診尋求第二意見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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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
基隆有婦人今天在臉書社群投訴,女兒腳傷送部立基隆醫院急診室,但醫師卻只縫合外傷,女兒回家後腫痛,隔天再去門診,醫師才診出腳踝骨折上石膏,「可以加強急診醫師的專業和素質嗎?」醫院表示虛心接受,將確實檢討改善。
有婦人在「基隆人」臉書社群投訴指出,女兒在端午節晚上在新豐街出了點小車禍、當下送部立基隆醫院急診,感謝急診醫師緊急處理並縫合了她的外傷,她趕到醫院時傷勢已經處理好。
但她說,女兒說她的右腳踝又腫又痛,根本無法著地、請求醫師是否可照個片子看有否傷及骨頭,但醫生回答不必要。
婦人指出,女兒回到家後,腳仍腫的像麵龜,痛了一整晚,隔天去外科門診照X光,確定是腳踝內外側均斷裂傷,立即轉到骨科上石膏。
受傷的女兒也在臉書回應,在急診時重複三次強調覺得腳踝很痛,但醫師摸都沒摸就說是肌肉問題,「怎樣都不讓我照X光。」
部立基隆醫院晚間回應說明,醫院說,對於急診就醫事件,病患不幸受創與不適經驗造成的身心傷害,本院實感同身受,已由社工人員致電家屬表達問候之意。
醫院回應,針對家屬對醫院急診醫療的建議,本院虛心接受,亦將確實檢討改善。對於本院並未收到該則網路反映訊息,因而造成民眾之誤解,亦已向家屬解釋說明,對於網路資訊等的問題亦一併進行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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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6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台中市澄清醫院醫生賴重佑在救治車禍傷患陳光榮時,未注意傷患已內出血,引起腹部腫脹、血壓降低,甚至導致休克,但賴某未依臨床指引規範程序作初步評估,導致陳光榮死亡,檢方偵辦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光榮是在97年9月23日晚間9點多,因車禍被送到台中市澄清醫院急救,當時曾進行胸部、頸椎、股盆、大腿等X光檢查,發現他有多處骨折情況,進而施以電腦斷層檢查,發現傷患為多發性外傷,因此啟動創傷小組,由醫生賴重佑擔任組長及主治醫師。
到了當晚11點多,賴重佑發現傷患血壓降低,又檢查不出原因,依據當時情況,賴重佑必須依高級外傷救命術臨床指引規範,對傷患的病情重新進行初步評估,以找尋休克原因,但他卻未注意,只將傷患安排進入加護病房;24日凌晨0點左右,傷患的體溫降為32度,且腹部變硬,賴重佑仍然未進行初步評估步驟,直到24 日凌晨4點左右,傷患血壓降到32/12毫米汞柱,心跳只剩下每分鐘59下,才由醫生進行急救,然已回天乏術。
檢方偵辦時,賴重佑表示在傷患血壓下降時,他以為是服用的藥物所致,而其腹部變硬,則推斷是腸蠕動變差所引起,而根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報告,賴重佑對於傷患的病情轉變,未即時作初步評估,與一般醫療常規不符,因而認為賴重佑的醫療行為有過失。檢方也根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報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賴重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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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審結台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醫療過失案,院方及醫師被控疏失,導致病患敗血症死亡,合議庭依長庚醫院鑑定報告,認定醫院與醫師須為病患死亡負責,判決病患父母共可獲連帶賠償415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被害人許俊輝因右腳傷口3天未癒,且有發燒症狀,2006年6月5日下午到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掛急診,醫師診斷須住院開刀,不料4天後許俊輝因敗血症休克不治,許俊輝的父母遂告上法院,要求損害賠償。
合議庭認為,整型外科主治醫師吳傳昶看診時,未重視被害人腎功能不佳,且已罹患壞死性筋膜炎,可能因此導致敗血症,也未追蹤細菌培養報告,造成病患未改用適當抗生素而死亡。
至於醫院方面,合議庭認為,院方未建立檢驗室細菌培養即時通報制度,使護理人員遲了14小時才查知病患細菌培養報告,此外院方也未妥善監督醫師就診,因此院方須與吳傳昶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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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宏瑞 2010/10/15
56歲的民眾林文清,與38歲的太太陳雲貞結婚4年多,好不容易將有個孩子,太太在8月15日發生一起車禍,手、腳、頭部受傷送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急救,住院3天後出院,太太連續3次回診都沒有發現異狀,沒想到8月25日清晨太太口吐白沫,緊急送醫後,發現顱內出血,診斷是「亞急性硬腦膜下出血」,開刀取出血塊後,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昏迷指數10。
陳雲貞在昏迷後,9月9日再度緊急開刀取出腹中胎兒,20天後,新生兒也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丈夫林文清出面指控聯合醫院在太太出車禍的第一時間沒有為她做腦部斷層掃描,才導致太太昏迷、小孩死亡。
對此,聯合醫院不認為有疏失,因為「亞急性硬腦膜下出血」的出血點小,很難被發現,院方當時已做了必要的檢查,且全案已送衛生局申請調處,將等醫審會審查會再說,但會全力給予家屬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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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0/09/11
〔記者羅正明/平鎮報導〕平鎮市葉姓市民左手拇指受傷,他說,壢新醫院先縫合止血,拆線後才發現肌腱斷裂再開一次刀。他說,只是個小傷,竟然折磨2次。院方表示,急診分輕重緩急,止血是第一要務,當時有叮嚀回診時要看骨科,此案處理流程並無疏失。
葉姓市民在家磨菜刀時不慎割傷拇指到醫院縫8針,他說,曾詢問醫生有沒有傷到筋骨,醫生說沒有,沒想到10天後拆線,拇指無法伸直,才發現肌腱斷裂必須全身麻醉再開一次刀。
第2次開刀未收費用
他表示,第2次開刀院方沒收費用,由此可證明院方承認有疏失之處,不然不會免費。
對於葉姓巿民質疑,醫院解釋,對方到院時拇指血肉模糊,依據外傷處理程序,當務之急就是止血、縫合,回診時再找骨科會診,確認是否傷及其他部位。當時拇指尚能略微伸展,沒有明顯肌腱斷裂症狀,處理流程並無疏失。
醫院強調無醫療疏失
醫院說,開刀有健保給付,醫院僅針對傷患的自負額部分給予折讓,所以非免費,折讓不等於院方承認有疏失。
此件醫療糾紛,雙方向桃園縣政府申請醫療爭議調處,院方認為沒有疏失不願賠償,調解不成立。
衛生局說,醫療爭議調處只有調解紛爭功能,無法認定醫療過程有無疏失,如果傷患仍有疑義,建議採取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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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搶救邱小妹受肯定 院方:將上訴
蘋果日報2010/08/24日
【許淑惠╱台中報導】六年前,因搶救醫療人球邱小妹案聲名大噪的梧棲鎮童綜合醫院腦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明鍾,在同年九月為出車禍的二十歲男子陳仁傑進行腦部手術,因術後未再做電腦斷層檢查,未植入顱內壓監測器,未及時發現顱內持續出血病情惡化變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昨判決醫院和醫師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連帶賠償二千八百零六萬元。
難以挽回
二○○五年一月,北市邱小妹遭父親毆打致腦出血,在台北找不到病床,遠送中縣梧棲鎮童綜合醫院開刀治療,主治醫師李明鍾全力救邱小妹如女兒十四天,受各界肯定。童綜合醫院昨發表聲明:「對重判深表遺憾,將上訴。」陳家昨聯絡不上,不知其回應。
轉診再開刀已太慢
陳父提告指出,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陳仁傑車禍頭部硬腦膜上出血,由李明鍾做腦部手術後轉至加護病房,醫師呂志明、李傳輝加入醫療團隊。術後陳沒有好轉反而逐漸昏迷。同月二十九日陳轉診台中榮總,才發現他顱內持續出血,隔天再開刀已太慢,他因二度腦創傷,變成植物人,因此提告求償三千三百餘萬元。
李明鐘等人辯稱,陳男腦部受創嚴重,經判斷再次手術不能改善症狀,且風險太大,而腦部大力撞擊後,遲發性出血難以避免,並非醫師疏失不作為。
未追蹤顱壓有疏失
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陳男因腦部持續累積血塊,造成腦細胞壞死左側癱瘓,與醫師未積極監控腦壓和治療,有因果關係。法院據此認定,醫師術後未及時再做電腦斷層掃描,未放顱內壓監測器追蹤,以致無法判斷是否再開刀,有醫療疏失,判賠二千八百零六萬元。
陳仁傑昏迷後父母將他轉往沙鹿光田護理之家照護。○七年五月他突然甦醒開口喊媽媽,院方安排偶像伍佰探視,他還向陳母說「愛妳一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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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0/08/24 〔記者林良哲、歐素美/台中報導〕
因處理台北邱小妹妹「人球案」而聲名大噪的台中縣童綜合醫院醫生李明鍾,二○○六年間為車禍受傷男子陳仁傑進行腦部開刀,手術後,未予以斷層掃描及植入顱內壓監視器,致陳某腦細胞壞死而身體癱瘓、雙眼失明,法官審理後認定是醫療疏失所致,判處該醫院及李明鍾等三名醫生連帶賠償二千八百零六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某後來緊急轉院到台中榮總進行手術,醫生從其腦中取出二百西西血液,但因腦細胞壞死,造成陳某腦創傷,身體左側癱瘓、雙眼失明、大小便失禁,已被法院宣告禁治產。家屬認為,因童綜合醫院醫生疏失才造成此一結果,訴請醫院及李明鍾、呂志明、李傳輝三位醫生連帶賠償三千三百三十六萬餘元。
法官審理時,醫院及醫生否認有醫療疏失情況,但法官認為,三名醫生明知陳某病情變化甚大,卻未採取進一步治療方法,確實達到醫療過失程度,而陳某當時年僅二十歲,卻遭此重創,因此判賠陳仁傑及其父母二千八百零六萬元。
得知判決結果後,陳仁傑的父親陳福德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家屬為了救獨子長期忍受煎熬,四處求神拜佛尋找名醫,中西醫並治長達一年,陳仁傑才甦醒並開口講話,目前重癱需每天復健;家人為了照顧仁傑,不但散盡家產,他和妻子也無心於事業,以致經營的工廠關門歇業,生計也受影響,連二個女兒為了照顧哥哥,也不想結婚了。
童綜合醫院昨表示,對如此重判、深表遺憾,待收到判決書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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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10/08/03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杜姓婦人疑因誤診送命案,昨日對涉嫌看診的前康寧醫院急診室主任鄭耀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檢察官罕見的以鄭姓醫師態度傲慢,非入監難收儆懲之效,具體求刑三年。鄭醫師目前人在國外,鄭目前任職的萬芳醫院則表示,在全案定讞前,不會做任何處分。
有心臟病史的杜姓婦人前年四月六日因胸痛、背痛、左側無力等症狀,送往康寧醫院急救,但急診室主任鄭耀銘卻涉嫌忽略杜婦病史誤診為感冒,未安排轉診或深入檢查,即讓婦人出院,導致婦人數日後死於主動脈剝離。
鄭耀銘畢業於國防醫學院,專長為急診醫學、外傷醫學,案發後由康寧醫院轉任萬芳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並兼任國軍松山總醫院等醫院醫師。萬芳醫院昨表示,鄭醫師目前出國,不知其回應。
檢方則表示,鄭某忽略杜婦長期心臟病史,卻堅稱沒有過失,應訊態度更是傲慢,面對檢察官提出的不利證據,一再搬弄醫學專業名詞搪塞,且鄭某身為資深醫師,面對致命疾病卻輕忽大意,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因此具體求處重刑。
調查指出,杜姓婦人送往康寧醫院急診時,負責診療的鄭某卻告訴家屬只是小感冒,不需做很多檢查,也未提及杜婦可能患有致命的心贓血管疾病,僅安排心電圖、胸部X光,開予感冒藥物即讓杜婦出院。
豈料杜婦返家不到六小時,即因病情急速惡化送往國泰醫院急救,經診斷為高致死率的主動脈剝離,術後仍因敗血症併多重器官衰竭,於去年四月十九日宣告不治,家屬憤而對鄭姓醫師提出告訴。
診斷出杜婦有主動脈剝離的國泰醫院陳姓醫師證稱,主動脈剝離是相當可怕的致命疾病,而胸背疼痛更是典型症狀,當初發現杜婦下肢無力,研判應為神經或血管問題,安排進一步檢查才發現主動脈已剝離,才導致腳部沒有脈搏。
檢方強調,鄭某的過失並非在無法診斷出杜婦患有主動脈剝離,而是鄭某忽視杜婦心臟病史,對杜婦所稱的下肢無力、後背疼痛置之不理,且明知康寧醫院當時並沒有核磁共振、主動脈血管攝影等設備,卻未盡到建議轉診的義務,顯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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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10/05/15
〔記者楊政郡、徐夏蓮/台中報導〕一場小車禍進醫院仍救不了!中山醫大附設醫院醫師張士文為謝姓車禍病患主治,病患到院直說腹痛及會喘,張某只以抗生素及解熱鎮靜劑治療,雖有檢查,卻未及時查出腸道穿孔造成腹膜炎、敗血症,第三天緊急手術已來不及,第五天病患死亡,醫事審議委員會認為有明顯過失,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
張士文昨天正常上班,對於被起訴,他淡淡地說一切靜待司法調查。
病患直喊肚子痛、會喘
起訴書指出,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晚間,謝某騎機車跌倒,被救護車送到中山附醫急診室,謝某表示自己肚子痛,臉部、膝部多處擦傷,急診室醫師進行腹部超音波,未發現腹腔出血,謝某持續反映肚子痛,並擴及整個腹部疼痛,急診室醫師再安排腹部電腦斷層,還是未發現氣胸、血胸,只發現腎臟萎縮。
腹部超音波 沒看出病灶
主治醫師張士文廿一日下午三時判斷應是血腫造成腹痛,廿二日下午約五時安排腸道造影,當天晚間病患出現敗血性休克初期狀況,廿三日清晨六時幾近休克,值班醫師沒找到病因,只是症狀治療,情況持續惡化,才轉入加護病房並通知張士文。廿三日上午七時,張士文才懷疑是腸道破裂導致腹膜炎,緊急進行手術。
檢方以過失致死起訴醫師
檢方指出,病患一再主述肚子痛,專業醫師應能研判腹部有創傷甚至穿孔,廿二日晚間已有敗血性休克初期狀況,理應研判有腸道破裂敗血症之可能,還是慢了十二小時才進行手術,已過了黃金救治時間,廿五日中午宣告不治。
檢方指出,醫事審議委員會也認為此過程,張士文顯有過失,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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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記者 曹佼人 / 攝影 吳俊緯 報導
一位男子因為牙齒有裂痕,在桃園一家診所補牙,但沒過幾天同一顆牙又裂開,醫師說把裂開的地方磨平,男子卻發現自己另外兩顆沒有裂的牙也被磨,甚至和診所要病例還拿不到。衛生局調查診所表示,已經將病歷給他,後續也可以再寄一份,至於為何牙裂要磨其他兩顆牙齒,已經進入爭議調處。
投訴民眾王先生:「本來沒有問題,現在卻搞到很不舒服,不但原本那顆沒有治療好還給我反而去動,我不該治療的那兩顆。」
想把裂掉的牙齒補起來,但卻莫名讓另外兩顆牙變得很敏感,王先生上個月9日,因為後排牙齒裂開,到桃園一間診所看診,當時醫師替他補牙沒想到21日補牙位置又斷裂再回診,醫師跟他說把裂掉地方磨平,但王先生認為沒改善醫師再次磨牙王先生卻發現,醫師磨的是另外兩顆沒裂的牙。
投訴民眾王先生:「(另一家醫院說)最後一顆,已經磨的太底了真的磨太底了要修復非常困難。」
王先生覺得不對勁,轉到另一間院治療,醫師說補牙的顆要做根管治療,至於上面兩顆牙不應該被磨平,向當事診所要病例還碰壁。
投訴民眾王先生:「它跟我推三阻四,一下說要問他們老闆,一下說病例沒辦法給我。」
截至新聞播出前,當事診所沒有回應桃園市衛生局表示醫療爭議調處已經入案辦理中,詢問診所表示22日當天就已經提供病歷,但民眾投訴沒收到,衛生局再要求診所聯繫溝通,診所表示已經和民眾聯繫會再郵寄病歷給他,但其他醫師認為因為牙裂去磨其他牙齒,狀況不常見。
北市牙醫師公會理事溫斯勇:「它比較不是一個標準,一定會去做得,有時候牙齒小小崩掉牙齒表面有點粗糙,醫師可能第一建議病患把它(裂牙)磨平滑就好。」
臨床醫師觀察門診內大多病患都是定期回診洗牙,再來是牙痛而自述牙裂或牙崩的病人數量,排行也有進前三。
北市牙醫師公會理事溫斯勇:「有些人其實有嚴重蛀牙,但是他因為沒有不舒服或者是他曾經有補過很大的洞,剩下的齒質結構(脆弱)。」
衛生局也提醒若遇上醫療糾紛,可以提出申訴並提出賠償金額,最後依照爭議調處定案後裁定另外若診所拒絕提供病歷,可處1萬以上5萬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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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
檢警相驗擇日解剖釐清死因
嘉義一名34歲鄭姓女子本月4日到嘉義基督教醫院治療全口蛀牙,牙醫師診視後,安排拔牙手術一次拔除20顆殘根,鄭女術後當日出院返家,翌日出現昏迷,送醫急救後,延至13日拔管過世,死因初判為肺炎,家屬報案質疑其死因是否為拔牙感染所造成,檢警今天相驗後,將擇日解剖釐清死因。
嘉基聲明回應,鄭女10月30日因全口蛀牙由診所轉診至該院口腔顎面外科門診看診,經主治醫師診視後,安排接受相關術前檢查;本月4日至該院接受拔牙治療,手術時採全身麻醉方式進行,術中拔除20顆殘根。
家屬質疑死因 嘉基︰靜候司法調查
嘉基表示,鄭女術後送至恢復室觀察2小時,經測量血壓、血氧狀況良好,給予術後衛教說明,當日鄭女出院返家。期間,本月12、13日該院有與家屬聯繫,表達關心,對於鄭女13日過世,家屬所提之手術造成感染相關爭議,該院雖感遺憾,但予以尊重,本案家屬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一切靜候司法調查。
鄭女家屬質疑說,牙醫師診視安排相關術前檢查時,沒有告知要拔幾顆牙,作怎樣的處理,只講手術要拔牙,術後才說拔了20顆牙,其中18顆牙壞死了;家屬問「為何拔20顆牙不需住院?」牙醫師回應「之前處理都這樣,這只是小手術,不須住院」,鄭女造成很嚴重的肺炎,懷疑是拔牙感染所造成,希望檢方釐清死因找出真相,不要讓鄭女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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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吳慧芬/高雄
只是拔個牙,脖子竟腫起差點死掉。一名22歲男大學生,到診所拔左下方臼齒,拔牙後他的脖子卻腫起,一周後更出現吞嚥與呼吸都困難情況,到高雄榮總就醫,醫師研判是拔牙時使用氣動式拔牙器械,導致拔牙時氣體隨拔牙傷口灌進男大生體內,造成其脖子皮下與胸部縱膈腔氣腫,經住院治療,男大生脖子與縱膈腔才「排氣」成功,化解因氣腫導致呼吸窘迫致死的危機。
收治男大生的高雄榮總耳鼻喉部主治醫師林明毅將此個案寫成論文,刊登在最新一期《急診醫學》國際期刊。林明毅說,男大生就醫時,主訴一周前剛拔左下方臼齒,脖子持續腫起,他起初只是單純拔牙腫脹,但一壓脖子,會出現像壓防撞氣泡塑膠片的聲音,且吞嚥愈來愈困難,呼吸會喘因此掛急診。
林明毅說,經安排電腦斷層檢查,他發現男大生脖子皮下、胸部縱膈腔充斥空氣,一般人這兩個部位是不會有空氣的,男大生因這些被灌進的空氣,壓迫著緊鄰的食道、呼吸道等組織,才造成他進食與呼吸困難,立即收治入院。
由於男大生發病無外力撞擊,僅有拔牙行為,林明毅研判是男大生拔牙時,疑使用氣動式拔牙器械,動力機械加壓空氣時,導致空氣隨拔牙傷口,灌進脖子皮下組織,與胸部的縱膈腔,才會出現皮下氣腫與縱膈腔氣腫病況,由於口腔細菌多,噴進氣體恐造成深頸部與縱膈腔感染與敗血症,立即收治男大生住院與用藥治療。
林明毅說,男大生治療後,皮下與縱膈腔氣腫漸消褪,約十天後康復出院,像男大生這類拔牙造成氣腫情況雖少見,但若再延遲治療,若引發敗血症,可能致死。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牙醫師謝尚廷說,拔牙可用電動或氣動器械,若使用氣動器械,有微小機會,加壓空氣可能隨空氣灌進下方脖子與縱膈腔,造成氣腫,要避免這種情形,建議拔下方臼齒或智齒時,牙醫師宜使用電動器械設備,而民眾若拔牙後,出現脖子腫、呼吸不順等異狀,要快就醫。
高醫胸腔外科醫師張博智說,縱隔腔是在胸腔內兩側肺臟中間的部位,內部包含著胸線、心臟、大動脈、大靜脈、氣管、食道等重要器官,正常狀況下,除氣管、食道有空氣外,其它部份不該有空氣存在,若存在從口腔灌進的空氣,「確實很危險」,不只氣管、食道被壓迫,還可能因這些帶菌空氣引發全身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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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鄭郁蓁/台北
現在拔顆牙,一顆至少三千元!40歲的朱姓女士日前到牙科診所拔 牙,手術進行中,醫生詢問是否要填充膠原蛋白,朱小姐以為非用不 可,「嗯」了一聲表示答應,沒想到,到櫃台付費時竟要價5000元。 因已經填入,只好摸摸鼻子付費,但她認為沒有在術前告知,非常不 合理。
牙醫師表示,上述朱女士遇到「先做再告知」的狀況,「每天都在 發生」,因為醫材價格不一,比起拔牙只賺健保費,醫材替醫院和診 所帶進的財源更多,加上醫生有進帳績效的壓力,因此都會說服患者 使用。
民眾反映,現在到牙科診所拔牙,醫生多會告知病人需填放膠原蛋 白,但小小一個填充物,費用視品牌及大小,一顆2500元到6000元不 等,若指定要更好的「骨膠原蛋白」,則要1萬元。
膠原蛋白 五成患者接受
萬芳醫院牙科主任施永勳表示,過去拔牙,尤其是智齒,因傷口大 止血不易,縫合後空腔易因血水凝結太慢而發爛變臭,近年改採塞入 膠原蛋白,可止血並促進癒合,塞入的膠原蛋白經一至兩周就能被人 體吸收。
施永勳指出,近年患者對拔牙填充膠原蛋白的接受度越來越高,尤 其近兩年,高達五成患者願意花數千元,在拔牙後的缺口處填充一塊 膠原蛋白,希望讓傷口癒合得更漂亮。另一名執業牙醫也表示,在向 患者說明後,10名就有9名會埋單。
傷口自癒 填不填無所謂
不過,有醫師私下透露,任何大小的傷口都有自癒能力,齒槽骨也 會自行復元,膠原蛋白雖可促進癒合,但和不裝填的差異,效果並不 顯著。
對於牙科收費亂象,衛福部心口司長諶立中承諾,近日內將盡快行 文給牙醫師全聯會和各地衛生局,通令所有牙醫必須事先告知病人, 才能使用自費醫材;衛生局則須確實稽查,各醫療診所在費用訂定上 是否核備符合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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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徐子倫
丁先生二年前因上排虎牙不美觀想矯正牙齒,諮詢多間診所,最終找曾看過診的汎德牙醫聯合診所范醫師,費用共約十二萬元。但去年十一月回診,醫生告訴他可拆矯正器,拆完後請他簽拆除同意書,當下他覺得上排牙齒整排仍凸出,醫師建議他可透過咬合矯正,並安排他再回診。
直到今年四月丁先生回診,上排牙齒角度並未改善,醫師卻說沒空間調整,只能再重裝矯正器,他無法接受,決定向衛生局投訴,卻被告知要檢附醫療相關單據,他這才驚覺矯正牙齒這期間,對方都沒開收據給他,事後被他要求院方才補開,太離譜了。 沒收據 恐逃漏稅
新北市衛生局衛生稽查科科長劉淑玉表示,依《醫療法》規定無論是否使用健保,醫療院所收取醫療費用,皆應開立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收據,未開可能影響病患報稅及保險給付的權益,診所還恐涉嫌逃漏稅,違反者應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罰。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公關主委江錫仁說,依照片難判斷上排牙齒是否過前,但以門牙上下咬合的水平中線及垂直來觀察,屬合理範圍。另建議民眾可於治療前多詢問不同醫師意見,並事前溝通治療計劃及預期效果,減少糾紛發生。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技正龔漢芸說,此案雙方說法缺乏共識難釐清,建議民眾若發生醫療爭議時,可至衛生局申請醫療調處,由公正第三人協助雙方溝通,但若協商未果或診所拒調處,可透過民事訴訟處理。
怕遺失 事後補開
汎德牙醫聯合診所回應,助理可證實矯正器是患者簽同意書後才拆除,患者當下未有不滿,矯正前也曾溝通預期效果。今年回診時患者才又要求調整,醫師評估認為須修磨牙齒或打骨釘,無法僅以維持器調整,將配合衛生局調處。針對收據事後補開,恐影響病患報稅及申請保險給付的問題,汎德解釋,矯正屬長期治療,病患常遺失收據要補開,造成診所負擔,故將收據按次開立並保管,結束再給病患,若主動要求會直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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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魏怡嘉/台北
「揪團折扣」、「限時優惠」不夠看,最近牙齒矯正出現「當場決 定心動價」的新攬客招數,且在臉書社群上流傳,醫療改革基金會表 示,在臉書上不當招攬,馬上就決定做牙齒矯正恐創造衝動性醫療消 費,將衍生更多醫療糾紛,首任牙醫出身的衛福部長陳時中應該優先 來『矯正』這股歪風。
攬客新招 醫改會憂心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表示,近來醫改會在臉書社群上看到某牙科診 所矯正招攬廣告,強調「當天決定均一心動價105K」或「2人同行20 0K」、「兩位必須同時當天一起預約」,並強調直接私訊粉絲專頁貼 文「想了解」,診所即會主動私訊與聯繫。令人憂心的是,這個臉書 並非個案,也有其他牙科診所利用臉書社群違法攬客。
辜智芬進一步指出,網路社群是許多人獲取資訊的第一個管道,而 「立即決定」的衝動性醫療消費,不僅讓民眾無法理性思考,也剝奪 徵詢第二意見的權利,加上術前無法評估與風險告知,不僅會有更多 的醫療糾紛,受害民眾恐怕求償無門。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這類的違法廣告,多在網路、平面出現,現在 更「跨足」社群,遊走在三不管地帶,主管機關應出面管一管。
違法廣告 遊走三不管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 、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的醫療廣告宣傳,已違 反醫療法第103條,可處新台幣25萬以下罰鍰,即便是社群網路也一 樣,牙醫診所不要心存僥倖。
此外,依醫療法規定,醫療廣告若違反第85條、第86條,如有涉及 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等,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醫師證書一年,石崇良 指出,將請所轄衛生局蒐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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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9 中廣新聞網
植牙價格高,動輒數十萬元,一旦效果不如預期,非常容易造成醫療糾紛。台灣牙周病醫學會理事長林保瑩指出,植牙的失敗,很可能是事前忽略治療牙周病。
國民健康局調查顯示,40歲以上成年人,有90%都有輕重程度不一的牙周炎,甚至有人35歲就開始掉牙,追究原因,不是蛀牙或老化,而是牙周病。
台灣牙周病醫學會理事長林保瑩指出,近年來許多人進行植牙,但是植牙未必就一勞永逸,一名60多歲男性律師,花了快80萬元,共植牙8顆,沒想到植牙一年之後,居然一顆顆開始掉落,醫師表示,植牙之所以失敗,其實是事前沒有評估、忽略牙周病的治療。
根據調查顯示,牙科診療糾紛中,「植牙」就佔了將近4成,排名第一,許多人因為植牙失敗而訴訟,光是2002年至2010年,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就有36筆。
牙周病醫學會提醒,牙周病患者應先以治療為優先,治療沒有成果,或有不適合保留的牙齒時,才會建議拔牙、植牙,而不是一味要求植牙,否則花大錢卻是做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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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蘋果日報
林先生控訴,前年底開始到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的瑞邦牙醫進行植牙及做假牙,沒想到做完後,牙齒竟咬合不正,左右邊咬力不均,造成臉頰兩側關節痠痛。對此,瑞邦牙醫不願接受採訪。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建議民眾向衛生局申訴。投訴組
林先生說,前年12月開始陸續至瑞邦牙醫診所治療牙齒,並做左側1顆臼齒的假牙及植牙3顆,共花費25萬5000元,去年植牙及假牙製作完成後試戴,發現牙齒左右兩邊咬合有高低落差,向瑞邦反映,牙醫師沒有替他重做,只磨短他右側的牙齒來平衡左側,卻造成他多顆牙齒痠痛,前門牙咬合也出問題。
「咀嚼力不如前」
林先生說,他再向瑞邦反映,牙醫師雖替他修補門牙,但咬合問題仍未改善,去年底他到其他牙科就診,經醫師診斷為咬合不正,且左右邊咬力不均,牙齒左低右高,左上第二小臼齒、第一大臼齒與左下第二大臼齒咬不到對咬牙。他抱怨,「咀嚼力大不如前,而且咬合時臉頰兩側關節痠痛,實在很難受。」他已對瑞邦牙醫診所沒有信心,要求診所賠償,但直至2月中雙方仍無共識。
直接向衛局申訴
2月17日記者致電瑞邦牙醫要求採訪此事,診所負責人曾明彥回電表示,2月21日可接受採訪,但21日當日該診所卻以與投訴人正在協議中為由,不願受訪。
牙科醫師李正喆表示,製作假牙時,為平衡可能微磨其他牙齒,但不可磨過多,而造成咬合不正或咬力不均的原因有二,一是原先病患咬合即有問題,通常醫師會先評估,是否需先替病患矯正咬合再植牙;二是病患進行植牙或假牙後造成,病患臉頰兩側關節也易出現痠痛或疼痛,且臉頰一側的肌肉也可能過於發達甚至使用過度,導致嘴巴無法張開,建議醫師可替病患調整咬合,或重做植牙、假牙。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本案已屬醫療爭議,建議民眾可直接向衛生局申訴,電話:(02)2728-7080。
做假牙注意事項
˙治療前可先拍照存證
˙保留醫療單據
˙與旁邊的牙齒色差不可太大
˙套上假牙試咬確認是否穩固、咬合平均
˙有問題應立即向牙醫師反映
資料來源:醫師李正、《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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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3 蘋果日報
吳小姐去年到新北市中和區的和安牙醫診所做上顎右側側門牙假牙,幾個月之後因牙齒出現問題而回診,醫師替她打牙釘冠心柱固定,但卻造成上顎牙齒左右不平衡,影響咬合。對此,和安牙醫診所表示,願替吳小姐處理。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建議吳小姐申請協調。投訴組
吳小姐說,去年中因上顎右側側門牙蛀牙,到新北市中和區的和安牙醫診所做假牙瓷冠,去年11月底刷牙時發現包覆在假牙瓷冠內的真牙斷裂。回診時,牙醫師指出,須打牙釘冠心柱才可固定真牙再重戴瓷冠。治療完後,她當下發現咬合時,這顆假牙會與下排牙齒異常接觸,醫師也再進行了微調。
醫:飲食或外力造成
但吳小姐表示,回家後,還是覺得咬合異常,之後飲食發現右側假牙較左側真牙高,左右不平衡,造成門牙難以咬斷食物,使得食物常會卡在牙齦與瓷冠之間,讓她非常困擾。
後來,吳小姐再到另家醫院就醫,經醫師照X光及臨床檢查,診斷結果是牙釘冠心柱偏移,且假牙兩側正常咬合下皆有接觸,即咬合有問題,建議進行假牙調整及評估。她抱怨,「假牙做不好,影響到平常生活,感覺都很困擾。」
對此,和安牙醫診所院長李敬勇說,吳小姐回診時是真牙斷裂,推測可能是飲食習慣或外力造成,因此替她施做牙釘冠心柱,再套上瓷冠,費用共1000元,但吳小姐當天沒帶錢,診所尚未收到這筆費用,願替她處理牙齒問題。
吳小姐表示,因不知道是真牙斷裂,誤以為是先前做的假牙有問題,所以未帶錢去。但治療完後,醫師也曾微調,咬合卻還是有問題,已經對醫師失去信心,不願再拿牙齒當實驗品,已向衛生局及牙醫師公會申訴。
衛生局可申請調解
中華民國牙髓病學會常務理事白勝光表示,咬合時,假牙與其他牙齒出現不當接觸,通常可以些微調整,如果接觸面過多,須重做瓷冠。而牙釘冠心柱偏移,若偏移較大可能造成咀嚼後牙齒裂開;若偏移角度較小,則沒有問題。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耀城說,病患對醫療有疑異,可向衛生局申請調解,申訴專線:0800-085-115。
醫療糾紛因應方式
1.應保存門診、住院、護理紀錄、診斷檢驗報告、處方箋及手術同意書等文件
2.若有傷口,須拍照存證
3.可先至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4.可找各地衛生局協調和解,若協調破裂,當事人可由司法途徑提出訴訟
資料來源: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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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
宜蘭市一間牙醫診所的尹姓院長,為周姓病患拔除一顆臼齒,後來病患出現急性鼻竇炎等症狀,被病患提告指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宜蘭檢方認為這名醫師未盡術前告知義務,又沒有重拍X光片確認,導致病人蒙受傷害,6日將他提起公訴。被告的律師對此表示遺憾,指會在法庭上提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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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家樂/南投報導】 2010/9/30
患有糖尿病的中寮鄉劉姓男子,二年前到南投縣某醫院就診,院方直接拔牙後造成頸部腫大疼痛,左側慢性硬腦膜下血腫,頸部感染併敗血症休克,經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進行頸部膿瘍切開手術和氣切手術才幸運救回一命,家屬不滿院方未善盡醫療責任,控告馮姓牙醫師醫療過失。
牙醫師坦承替病患拔除左下第八顆臼齒,但否認有醫療過失。急診室醫師說,劉姓病人因牙痛、左臉頰紅腫前來就診。病人自稱有糖尿病,他除了抽血培養外,也替病人注射強效抗生素。因懷疑蛀牙是個感染源,才會診牙科醫師,把蛀牙拔除。
63歲劉姓男子,前年8月間,因左下排牙齒牙痛、臉頰頸部疼痛到醫院掛急診,值班醫師會診牙科,發現病患的左下臼齒蛀牙,便安排病患拔牙治療後再住院休養。劉姓男子拔牙後,頸部腫大疼痛,左側口咽腫脹,慢性硬腦膜下血腫,呼吸衰竭,經轉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急診會診耳鼻喉科,發現左會厭紅腫,手術後出現呼吸功能不良,趕緊再進行第二次頸部膿瘍切開引流手術,三天後因靜脤栓塞,出現下肢水腫。十天後再作開顱手術,清除腦膜下血腫。過了五天又作氣切手術。
就診病患的家屬都很不解,拔牙怎會搞成這樣?
家屬表示,牙醫師有責任告知病人「糖尿病患血糖值在200以上,病人若又患有蜂窩組織炎,都不得拔牙治療」。但牙醫師拔牙時,沒注意到病人血糖值高達267,又有蜂窩組織炎,竟決定拔牙,醫療過失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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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10/7/16 23:02
醫病糾紛鬧到議會,2位病患家屬向醫院投訴,看牙周病,最後卻是得癌症,痔瘡開刀卻開到腳不能走,事後醫院和醫生的態度,卻是推卸責任不負責,家屬情緒激動,跪求能還他們公道。
鏡頭前泣不成聲,甚至情緒激動跪倒在地,因為陳太太怎麼也沒想到,老公看醫生診斷的牙周病,竟然是癌症。
投訴病患陳太太:「他明明看到切片報告是癌症前期,他卻對我說是牙周病,病歷上也說是牙周病,至今都沒有判決,沒有賠償,我的孩子送給別人,念到幼稚園,我現在連她臉已經不認識了。」
無獨有偶,因為就醫出問題的,還有這位小姐。投訴病患:「開外痔手術,當天晚上我的右腳就不能動了,他們在5月14日,就叫我出院或轉院。」
痔瘡手術,現在卻搞得只能靠輔助器材,才能勉強行走,2位病患不約而同找上議員投訴,但卻無法可管。醫病促進協會:「由病患對醫生去評核的動作,不是說隨便醫好了,就出去了。」
醫病關係僵持,賠了健康,被害人還得花心力投入訴訟,什麼時候才能給病患安全保障?得看主管機關怎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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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7/30 23:00
在國家肅貪防弊的大好形勢下,被害人仍有冤難伸 醫師亂切病患的臉,人證物證齊全卻獲法官判無罪,公理何在?
本案經醫事審議委員會兩次鑑定報告出爐,並認定桃園市天主教聖X祿醫院,被告沈X泓、魏X嶽牙醫師有違反醫療常規,然而刑民兩案經過近四年的醫療訴訟,民案一審尚未判決,但刑案卻在6月14日由桃園市地方法院黃X哲法官宣判被告兩人無罪,今被害人強忍悲痛將被害經過公諸於世。
1. 被告魏X嶽在95年10月16日於被害人看診時,未告知病情亦未簽具手術同意書下,作侵入性切片檢查,於同月23日被害人回診時魏X嶽已知切片報告是癌前病變,卻以牙周病告知,僅提供牙結石清除,並從此未約診或轉診。
2. 被告沈X泓在95年11月20日被害人再次就診時,已知前次切片報告是癌前病變,且診察口腔有腫瘤產生時,仍未告知癌變的事實,卻在未經被害人簽具手術同意書下,將被害人帶進一個小房間裡對長時間潰爛的腫瘤組織做清創手術,當被害人家屬問是否有替代方式治療時,卻遭醫生呼斥「你是醫生還是我是醫生」而事實上其只是一個未具備外科專長的牙醫師,卻拿人肉當豬肉切,事不關己。
3. 同月23日被告吳X翼在沈X泓清創手術後已確診被害人罹患口惡性腫瘤,為了掩飾前兩位被告誤診與濫用手術,竟在被害人同月28日回診時,不告知病情,亦未經簽具手術同意書,對惡性腫瘤施以切片手術,造成再度傷害,事後為了掩飾犯行,在病歷上添加懷疑二字,以此迴避刑責。今被害人強烈質疑擅意清創手術以及對惡性腫瘤再次切片的行為就是加劇腫瘤迅速生長的兇手,乃至後來病情惡化確診為口腔癌末期而不及提早治療,使被害人必須接受顏面大面積的切除。三年多來被害人接受多次化療以及40幾次的放射治療,唾液腺萎縮吞嚥困難,被鑑定為中度殘障,只能靠喝流質營養品補充體力維持生命,更因口腔無唾液需不斷啜飲水,使被害人無論身處何處都必須隨身攜帶兩壺尤其是臭燻燻的尿壺,陷入困頓的生活也逼迫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必須送人寄養,家庭拆散何其無辜,然而冷血醫卻說:告的你發瘋也不會勝訴,果然人證物證明確的案件得不到公平的判決,被害人求訴無門,不禁淚眼哭訴,控訴司法不公,試問被害人還有多少個三年可以耗?
4. 以上人證均是被告方的護士在法庭中證述,物證為病例、健保檔案及醫囑證明。可向本人索取,我的信箱:nina2006123123@yahoo.com.tw今通過朋友轉寄給您,請各位正義之士踴躍轉寄此信件並請看記者會影片血淚的控訴,以此糾正不良之風,我雖死無憾,願來者可追。記者會影片網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SfsNNOBI5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qQ5FB--w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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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蘇育宣
台南市一間連鎖醫美診所爆出醫療糾紛,李先生控訴,40歲的妻子於5月間前往進行抽指手術,術中休克,院方卻4小時後才將其轉送大醫院治療,經搶救37天,妻子仍不治離世,留他與8歲兒子兩人,而院方的態度也令他難以接受。
李先生指出,事發於今年5月間,40歲的李太太前往台南市一間連鎖醫美診所進行手臂、背部抽脂手術,約在當日下午5時左右,太太在術中出現休克情形,但院方卻在晚間9時才將太太轉送大醫院搶救,且在晚間10時才通知他。
李先生表示,太太被送醫後就呈現昏迷狀態,二度轉院後病況也不見好轉,經過37天後,仍不幸於6月底被院方宣告腦死,不曉得究竟在手術過程發生什麼事,才導致原本好好的妻子陷入昏迷,驟然離世。
李先生哽咽地說,「我的小朋友才8歲,現在我太太突然走了,我真的一個人不知所措。」同時也指控醫美診所在事發過後對此事避而不談,也沒提供監視器畫面給他,希望能給他一個交代。
對此,醫美診所回應強調,並非不理會家屬,只是此案涉及醫療糾紛,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關於監視器影像也已整個被檢調單位取走,並非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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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葉庭欣 、中時、 林郁平
北市中山區一家知名醫美診所,17日替1名林姓女子進行抽脂手術,女子卻不幸意外身亡,緊急送往國泰醫院,院方認為死者到院前就已經死亡,不願開立死亡證明。家屬控訴診所延誤送醫,害死自己的寶貝女兒。醫美診所31日下午出面回應,急救措施都符合規定,「一切交給司法處理。」
26歲的林姓女子,17日在男友的陪同下前往中山區一間醫美診所進行抽脂手術,卻在過程中不幸身亡,消防人員到場後將林女送往鄰近的國泰醫院,但為時已晚。國泰醫院方認定林女到院前死亡,不願開立死亡證明。
家屬質疑,抽脂手術表定4點結束,但直到6點女兒的男友才發現診所慌慌張張地在急救,質疑醫美診所為何不在第一時間通知在外等待的男友,指控這段時間可能錯過了黃金急救時間,且診所至今也不解釋事發經過。
醫美診所31日下午出面表示,面對醫療糾紛所發生的憾事,深感哀痛,第一時間都有聯繫家屬,給予最大的支持與幫助,所診也強調,醫療過程及急救措施都符合規定,包括當時手術一直進行到下午6點半,並無所謂表定時間,而且發現患者狀況有異後,先立即報119,同時也請來民間救護車,在等待救護車期間,立即施打強心針搶救,醫療過程及急救都合乎規定,且病患是由消防局送醫,非可以由診決定,未來一切都交給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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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黃捷
台北1名年約40歲的婦人到某知名醫美診所,針對私處部位進行雷射除毛手術,術後發現私處竟長水泡,氣得控告林姓醫師過失傷害。案經醫審會鑑定,認定林醫師術前已有告知風險,且手術過程符合醫療常規,台北地檢署因此處分不起訴。
婦人提告指出,她2019年間到台北市某知名醫美診所,由林醫師替她做雷射除毛手術,去除陰毛,但後來她感覺私處很不舒服,更發現長了好幾顆水泡,趕緊到醫院檢查,才知道私處皮膚灼傷。
林醫師否認有疏失,但仍願意提供後續修復服務,婦人不同意,向林醫師求償30萬元,調解因而破局。
檢察官將本案送醫審會鑑定,鑑定結果指出,雷射除毛本就有燒燙傷的風險,而林醫師術前已有清楚告知,除毛過程也都符合醫療常規,檢察官因此認定林醫師沒有過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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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
網路專欄作家「冒牌生」楊立澔,2017年在淨妍醫美診所動隆鼻手術,卻導致右眼失明、部分鼻樑潰爛,提告醫師曾俊夫涉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另提民事訴訟求償,初步先請求1500萬元勞動減損費,視後續治療情況再追加。台北地院今上午開庭,冒牌生親自出庭,他向法官表示,右眼失明後將斜視,進而影響左眼視力,因此還須動手術。
診所表示,醫師為合法合規執行醫療業務,曾醫師資格也符合醫療規定,同時使用的器械皆有滅菌,並為合法使用的原廠針頭。
據了解,當初雙方的確進行和解溝通,但因冒牌生要求賠償3900萬元而導致破局,在事件發生後冒牌生在其他醫院的所有重建手術費用,診所至今已全數支付近百萬。
楊立澔常在個人粉專分享創作文章,獲得不少好評,他在2017年7月去淨妍醫美診所台北站前店,進行玻尿酸隆鼻手術,卻發生意外導致右眼失明、鼻梁部分潰爛。
刑事部分,他提告醫師曾俊夫涉業務過失重傷害,台北地檢署去年2月開偵查庭,律師當庭請求送醫審會鑑定,不過直到年初開庭至今,未知悉鑑定結果。
冒牌生委任律師方道樞表示,提刑事告訴後,診所方願簽和解書賠償1000萬元,附加一條但書是「消息走漏」必須反賠2000萬元。考量提告後,恐有家屬以外之人得知此事,卻全把帳算在我方頭上不合理,因此拒絕和解,另提民事訴訟,要求淨妍公司、站前店及曾俊夫應連帶賠償。
北院今上午開庭,冒牌生主張,診所未告知手術必要性及風險,未善盡告知義務、沒載明曾俊夫僅具備家醫師醫師執照,而沒整形醫美專科資格、未選用原廠建議規格針頭、術前未進行滅菌、術後施打降解酶劑量不足。
他指控,在術後五分鐘內說明右眼不可視的情況,醫師卻沒叫救護車送往最近具備高壓氧的醫療院所。案發是5點多,6點搭計程車出發,所方卻捨距離較近的台大、馬偕不去,基於息事寧人心態將他送往有合作關係的三總,因為交通壅塞,直到7點30分抵達三總,8點才排診高壓氧,已延誤就醫。
診所委任律師林鳳秋辯稱,這是個案合作,他擔任代言人與一般醫病關係不同,楊之前在別間診所已施打過玻尿酸,且在接受本件治療前,也接受過其他醫美,楊將自己塑造成一般病患,對於醫療風險及醫師身分全然不知,冒然接受治療,與事實不符。
林鳳秋表示,完全符合常規,再施打前有回抽確認無回血才換慢注射,且案發後立刻施打降解酶共8000單位。三總是當時聯繫後最快能施以高壓氧的醫院,並非故意延遲。冒牌生把不實訊息訴諸媒體,已造成所方困擾,不排除提出反訴。
庭末,審判長諭知將向檢方請求調卷了解鑑定進度及調閱診所稅籍,全案候核辦。冒牌生庭後受訪向民眾呼籲,要慎選醫美診所,一般人無足夠醫療常識去了解,因此決定動刀要很注意,否則會有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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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羅真
醫美診所林立讓「修修臉」變得好便利,但有不少人還沒瞭解要做的治療有哪些、是些什麼東西、做了有什麼風險,就匆匆灑鈔票接受治療,卻得到反效果。
有一名熟女日前照鏡子覺得臉部下垂,赴醫美診所詢問相關療程,在診所行銷人員大力宣傳下,隨即拿出10萬元安排埋線拉提。埋線過程中,她被施以深度麻醉、睡著了,醒來後發現自己的臉日漸凹陷、瘀青,且因色素沉澱變黑,變得比過去更醜。
她尋求新光醫院醫美中心主任唐豪悅的幫助。唐豪悅認為,臉部凹陷可能肇因於埋線量太多、埋太深或者線拉得太緊,但她並不是自己的病人,無法確定這位患者在接受治療、深度麻醉期間,診所醫師做了哪些處理、是否還有打什麼針,仍建議她回頭找該診所醫師。
唐豪悅說,臨床上有許多類似個案前來求助,埋線埋成月球表面、打完針鼻子化膿、打完針臉腫成兩倍大的都有,他們共同的特徵之一是,只知道自己做的是美白、做的是拉提,但無法回答自己被施以哪些藥物、哪些處置。
其次,他們當中許多人被施以睡眠麻醉,但其實,除了開刀,絕大多數的醫美療程不需要睡眠麻醉。一來,睡眠麻醉本身拿捏不當會有危險;二來,唯有病人清醒,才能反應痛、反應不舒服,現場的醫師才能立刻知道施打劑量會不會太強、需不需要調整。
因此,唐豪悅建議愛美女性,事先要爬文做功課,並仔細諮詢醫師,瞭解自己要做的療程細節;第二,醫美不是什麼急迫治療,諮詢醫師後應回家再想想,可多方比較再決定;第三,醫美療程毋須一次到位,應少量、定期規律地做;第四,除非開刀,盡可能不要做睡眠麻醉。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說,過去接獲不少投訴,民眾聽了美名為「醫美諮詢師」的行銷人員或者網頁小編的宣傳而倉促做醫美,實際效果不如預期。
何叔安提醒,只有醫師能解說病情與治療,其他人都不能替醫師診斷或回應專業問題。他建議,做醫美應尋求合格醫療院所,諮詢得當面跟醫師請教,且千萬別預先繳費、務必要取得收費單據,以避免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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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簡浩正
衛福部疾管署昨天公布國內首例疑似因美容療程引發肉毒桿菌素中毒案例,為北部四十餘歲女性,十月在大陸非醫療機構施打不明成分美容針,四天後出現吞嚥困難、視力模糊及呼吸困難等症狀,緊急就醫,目前症狀改善,但手部仍稍微無力。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國內未曾接獲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通報,患者一開始沒有說出曾注射美容針,影響診斷、通報採檢時間距注射超過三周,檢驗為陰性,但依症狀及流行病學資料判斷,應屬極可能病例。
香港自二○一六年接獲首例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通報,截至今年十一月,共十七例疑似個案,其中十一例曾到大陸接受注射。另外,大陸曾發表文獻,二○○九年四月至二○一三年六月共八十六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個案,為現有文獻中,累積個案數最多者。
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說明,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多是人為因素導致,如用量不當或成分劣質。
書田診所神經內科主任醫師黃啟訓說,此例疑似注射肉毒桿菌素後中案例,恐因醫事人員技術不熟練,打錯位置、或劑量太大導致。
醫源性肉毒桿菌中毒可能於注射後數小時、數日或數周發病,症狀包括腹痛、神經麻痺等,嚴重者甚至呼吸衰竭而亡。林詠青說,目前唯一的治療方式為中毒一周內使用抗毒素,但遭毒素入侵神經,僅能靠自體代謝。
林詠青提醒,民眾若需使用肉毒桿菌素,應選擇合法機構及醫事人員執行注射,並主動詢問注射製劑成分及是否有藥品許可證字號。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發言人、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黃毓惠表示,國內以醫療為目的肉毒桿菌素幾乎從美、德兩國引進,經衛福部核准後使用,僅少數患者會有頭暈、頭痛等副作用,短暫休息即可恢復。
黃啟訓指出,肉毒桿菌素原用以治療顏面神經痙攣等症狀,後發現有除皺功效,普遍應用於醫美等手術,但本身有肌肉、神經方面疾病,如漸凍人、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患者為高風險群,不適合打肉毒桿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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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
新北一名孫姓女子嫌自己小腹微凸、屁股不夠緊實圓潤,求助醫美診所抽脂整形,想把「四方臀」變成「蜜桃臀」,未料手術結果不如預期,認為術後併發症還造成反效果,從此只能穿長裙、長褲遮羞。她向診所協調未果,興訟求償90萬餘元,但新北地院調查認為診所已告知併發症的可能,其症狀也在容許範圍內,手術並無疏失,官司最後以敗訴收場。
孫女指稱,診所曾在手術前保證整形後腰圍縮小、胃凸脂肪減少,原本的四方臀也會雕塑成蜜桃臀,呈現微笑曲線,但手術結果與其保證相去甚遠,不但腰部右高左低、臀部沒有微笑曲線,大腿皮膚還變得凹凸不平,做了第二次手術也沒有改善。她表示,整形未達目的,還被反效果所害,因信心大失,現在不敢再穿短褲,面對旁人異樣眼光,也只能在四下無人時,以淚洗面。
孫女認為手術未如診所先前保證結果,還造成她身心傷害,因此向診所求償手術費30萬5000元和精神撫慰金60萬元,但診所表示大腿凹凸狀況是抽指後的併發症,並提出醫審會鑑定證明手術未違反醫療常規,也沒有失敗,指糾紛是雙方對美醜的認知有落差造成,主張駁回其請求。
法院調查,孫女是2014年11月第一次接受手術,手術前曾三度到診所諮詢,手術同意書也是她自己簽屬的,認定她事前已知抽指有併發症的可能,加上鑑定書內容表示其腰部和雙腿未見視覺上可辨識的凹凸波浪情況,孫女到其他診所評估狀況的結果也顯示左、右大腿粗細相同,因此診所沒有醫療疏失所造成的侵權行為或違法契約情形,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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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
藝人胡瓜女婿李進良的「嘉仕美」醫美診所在22日晚間6點時許,1名香港籍馬姓女子在進行手術時猝死,劉姓醫師、葉姓麻醉師以及2名護理人員都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據了解,該名葉姓麻醉師在2000年、2004年已經有2次致死紀錄,但詳細死因還需等相驗結果出爐。
台北市消防局勤務中心在22日晚間6點時許,接獲「嘉仕美」醫美診所的報案,指出1名女子在手術過程血壓急速下降仍在搶救中,救護車到場後將女子送往國泰醫院急救,但仍回天乏術。
警方在22日晚間傳喚劉姓主治醫師、葉姓麻醉師以及2名護理人員到案說明,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地檢署,在23日時馬姓女子(香港籍,52歲)的家屬也抵台處理後事,檢方稍早也針對馬女的遺體進行相驗,目前結果尚未出爐。
據悉,替馬女麻醉的葉姓醫師在2000年時,與當時抽脂名醫張炯銘替1名黃姓女子進行抽脂手術,不過黃女在隔天卻因脂肪栓塞離世,經和解後張炯銘與葉姓麻醉師分別被判10、5個月的緩刑。
但是在2004年時,葉姓麻醉師替1名要割包皮的4歲男童麻醉,結果男童在手術過程中死亡,檢方在2007年時認定葉姓麻醉師在麻醉前未先評估、測試,在插管後也沒有監控CO2的濃度,最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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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吳珮如/台北
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因想消除腹部、臀部橘皮脂肪,去年5月間到北市的葛萊美診所,諮詢號稱可消脂、消橘皮的「電波馬甲」醫美療程,結果醫師蘇熙文看診後,竟讓櫃台人員汪女幫陳女操作醫療器材。事後有其他民眾檢舉該診所,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才發現此事,檢察官認為,蘇熙文和汪女及診所負責人陳女涉犯《醫師法》,但考量3人認罪,給予3人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各支付公庫1萬元至8萬元。
根據該診所網站指出,「電波馬甲」是以手控式導入儀傳送電波到脂肪層中,精準施打在一定深度的脂肪層,讓脂肪細胞產生高熱藉此破壞脂肪細胞,並利用負壓輔助吸脂,增加電波滲透率,達到消除脂肪並具備緊緻肌膚的功能。
由於醫美機器屬於醫療器材,依法須由醫師操作,卻有民眾檢舉該診所涉嫌讓護理師操作機台,衛生局登門調查後,從病歷等資料發現,診所竟讓連護理師資格都沒有的櫃台人員操作機器,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
醫師出庭時承認讓汪姓櫃台人員操作器材,但宣稱事先有為汪女作教學,才讓汪女操作機器,汪女也坦承曾幫一名女子做電波馬甲消橘皮,一次收費僅1480元。
檢方考量,醫師、汪女和診所負責人都認罪,且該名接受療程的女子事後並無不適,雖然3人已觸犯《醫師法》,但給予3人緩起訴處分。記者今天走訪該診所,適逢診所公休日無法聯繫上相關人員,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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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
穴位埋線減肥正夯,不過卻屢屢傳出醫療糾紛,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日前接獲陳情,指有兩名女子接受張姓女中醫師埋線治療,疑似因埋線不當,意外感染蜂窩性組織炎,其中一名女性更因狀況嚴重,前後做了4次清創、2次手術、2次住院,住院時間長達40天,大腿還留下長達15公分的傷疤,更因住院讓工作都沒了。
對此,該診所表示不回應,一切交由律師處理。北市衛生局則說,將派員前往稽查。
67年次的葳葳表示,原本因婦科問題,去中醫診所打算調養身體,不過當時醫師建議,可以做埋線治療,可加速藥效吸收,於是從去年5、6月開始埋線,一直到10月,期間每周幾乎都會埋10針左右,每次收費一千多元,總計埋了超過上百針。
埋線期間,葳葳的右大腿外側曾發現紅腫硬塊,不過當時中醫師表示,是埋線吸收不良,因此繼續在患部針灸,疑似因延誤就醫,後來轉診到整形外科,發現是蜂窩性組織炎,情形嚴重,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診部開刀治療。
童仲彥表示,葳葳前後歷經4次清創,傷口寬10公分,深度達5公分,每次換藥的時候都相當痛苦,都得打嗎啡止痛,葳葳的大腿還留下15公分的傷疤,後續還因為白血球過低,導致第二次住院。
葳葳表示,光是醫療費用就花了20萬元,事後中醫診所僅來醫院探望過一次,出事後幾乎都不聞不問。
葳葳痛罵,自己的傷口這麼大,沒有被截肢,還活著就算不錯了,如果被截肢了,過世了,要拿什麼來陪,自己向診所求償不到40萬元,但診所僅願賠償20萬元左右。
69年次的小米,因看到葳葳的「慘狀」,及早治療,傷勢沒有這麼嚴重,但同樣也感染蜂窩性組織炎,住院治療花費近10萬元。
對此,衛生局表示,將派員前往現場了解,若發現醫療過程環境不佳等狀況,將依醫療法先處以警告處分,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開罰1萬至5萬元不等,採連續罰;另建議雙方可提出醫療糾紛調處,衛生局將會找公正第三方做良好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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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吳詠平/桃園
桃園大溪一名43歲陳姓美容師,6年多前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病,因手術失敗外貌急遽衰老,頭髮全掉光,看起來像70歲老婦,皮膚潰爛流血,終日攬鏡自憐:「我現在像個怪物!」但交往16年男友沒被嚇跑,每天不厭其煩替她敷藥、煮飯、洗澡更衣。陳女感激說:「若沒有他,我早就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了!」不料,本月初陳女因為感染併發肺炎,送醫救治直至本月10日不治死亡。男友悲慟地說:「怨、當然有怨,恨、當然有恨,誰能給我真相!」
陳女的張姓男友表示,2010年7月某天,女友在上班時突昏厥卻不知病因,隔年2月到林口長庚檢查,證實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除以藥物治療外,醫師建議進行骨髓移植,配對後妹妹基因相合,2012年7月進行造血幹細胞輸注手術,術後醫師說沒成功須再做一次,當時身體不適,拒絕再次手術,選擇以藥物控制。
張男說,女友術後1年身體突然發生排斥現象,臉部皮膚和指甲脫落,外貌急遽老化,42歲看起來像70歲,這幾年雖持續藥物治療,狀況卻越來越糟,不僅頭髮掉光,雙腿難以久站,全身皮膚不正常增生而脫皮潰爛,傷口滲出血水,臉龐也因長期服用類固醇腫成月亮臉,最後選擇到地檢署控告醫療疏失,全案還在偵辦中。
張男表示,這月初女友因為感染病發肺炎,送醫救治到本月10日不治死亡,兩年多來不離不棄照顧女友,面對這樣結果完全無法接受。張說,長庚總算要到這樣結果,人死了什麼都沒有了。
張男難過地說,這月3日女友感染呼吸困難到長庚急診,剛開始都還有意識,後來就不對了,10日送回家後就等於在等死。張男說自責的說,我顧她兩年都沒問題,早知道就不要送到長庚。之前為了行動不便的女友,還買了一輛休旅車讓輪椅方便上下,女友還沒用到就走了。
原本做中古車買賣的張男,為了女友開了一間咖啡廳,裡面放女友生病前的畫作。張男說,女友還想要開畫展,之前也要我幫忙買作畫的原料,但是現在都來不及了。唯一可告慰的是,把她之前的照片拿出來,看著她先前的模樣,希望女友在天上能重拾她希望的樣貌。
張男幫女友折紙蓮花座,不時望著窗外,淚水不自主的從眼角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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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黃仲丘、沈能元/台北
一名50歲女性最近半年發現額頭腫起,全無消退跡象,到大醫院檢查,才發現腫起部位已發炎、產生肉芽腫,且內竟有一堆玻尿酸等微整形填充物,推測是微整形注射做過頭,多種填充物間產生不良反應,加上按摩過度,才產生罕見「走山」到額頭現象;醫師說,微整形雖夯,出包病例卻不少,民眾若過度注射,小心愛美不成反「害」面子。
收治病例的三軍總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江建平說,其實該女初到門診時,一開始並不願承認做過任何微整形,後僅自陳只做過一次豐頰注射,但記不太清楚施打是哪種填充物。
江建平表示,醫療團隊後再仔細詢問,並詳細檢查,才發現該女臉上做過相當多次的微整形注射,包括玻尿酸、聚左旋乳酸、微晶瓷等全都試過,且幾乎遍布全臉,許多部位還打過不只一次,甚至還打過不只一種。
至於額頭上的凸起,經醫療團隊切片檢查後,發現組織內混雜玻尿酸、聚左旋乳酸等填充物,推測可能是該女在鼻樑附近施打聚左旋乳酸後,與此前在周遭注射的玻尿酸發生不良反應,引發肉芽腫,加上施打後恐按摩力道過強,填充物才會鬆脫,並大量位移到額頭皮下,進而造成明顯腫起。
江建平也說,這類微整形不良反應、造成填充物位移病例,其實在臨床不算少見,該院近2年至少收治3起,除該女外,另2例也都是女性,其中1人在鬢角下方施打玻尿酸,結果玻尿酸後往上位移約2公分並凸起,另1人則是於眼角下方注射自體脂肪,後卻異常腫脹。
馬偕醫院整形重建外科主治醫師姚文騰則說,肉芽腫是人體免疫系統吞噬異物導致的發炎反應,日前也曾收治一名30歲女性,在別家院所於臉頰、脖子施打玻尿酸數天後,注射部位竟出現約2公分大小突起,不但會痛,還流膿,到他門診時已嚴重感染,只好動刀清瘡,卻留下暗沉傷疤,愛美心血全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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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魏莨伊
台北市60歲陳女士今在民進黨市議員阮昭雄陪同下開記者會,指控無良醫師2年前替她做拉皮手術,沒去除法令紋反留疤,「醫美變醫醜!」身心受創。她向醫師討公道,醫師只願退8萬元,但卻避不見面。阮昭雄指,如今診所改名,醫師還改到新北市執業,要求衛生局嚴格把關。
陳女士說,她愛美,2年前到北市全新時代診所看診,一名陳姓醫師聲稱,做拉皮手術可撫平法令紋,她聽信醫師花18萬元,卻看不出效果,醫師還說要等消腫才看得出來,但數月過去,臉上法令紋沒消失,左右耳旁還多了超過3公分的傷疤。
陳女質問醫師,對方說法令紋周圍有很多神經,不可能全消除,她認為受騙,要求退費,但醫師只願退8萬元,還嗆不然就去提告。陳女委屈表示,醫師一再拖延,甚至去年連診所都歇業,醫師跑去新北市板橋繼續執業,她一毛錢都沒拿到,還需負擔後續修復費用,轉向衛生局申訴。
據了解,陳醫師目前在板橋某醫美團隊執業,致電詢問,對方還稱陳醫師只接受預約,且一月都滿了。
市議員阮昭雄表示,北市醫美診所有415家,近3年醫療糾紛有658件,其中355件都是醫美糾紛,高達54%,但不少人會在年前進行醫美讓自己煥然一新,要求政府嚴格把關。
衛生局醫管處長何叔安說,美容醫療糾紛很多,但任何醫療過程都有風險,效果因人而異,病人選擇服務停看聽,應慎選合格醫療院所,目前還不能確認該醫師是否在診所擔任專任醫師,此案仍在調查。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醫美糾紛介於醫療行為與消費行為之間,醫美在法律行為上屬於醫療行為,就要回歸醫療相關法規處置,此案發現醫美效果不如預期,仍要回歸醫療糾紛的範疇處理。稅捐處表示全新時代診所沒有開明細跟發票,有逃漏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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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2 自由時報
最新一期的壹週刊報導,美食家梁幼祥的中國籍大嫂朱麗娟,綜橫兩岸經貿,數月前有意跨足台灣醫美市場,前往台北長庚體驗腹部抽脂手術,不料,術後卻出現呼吸不順等症狀,接著瞳孔放大,陷入昏迷,引發肺栓塞,兩週後逝世,令親友悲痛不已,認為是院方醫療疏失;對此,長庚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尊重調查結果。
梁幼祥接受媒體採訪時,仍氣憤難平,他痛斥院方在大嫂往生後不理不睬,而且態度消極,更直指「她(指大嫂遺體)在冰櫃裡躺了170幾天,家屬不知道怎麼處理」,但院方卻「不理不睬」、無人聞問,親友憤而提告,質疑院方有醫療疏失。
整形醫師梁偉中表示,抽脂雖是現行普遍手術,不過,的確有肺栓塞的致命風險,他指出,抽脂面積大、部位多及手術時間長等情況下,容易引起患者肺栓塞的危險,呼籲愛美人士在抽脂前先了解手術風險,並考量自身狀況。
而長庚醫院僅發表聲明,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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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5 蘋果日報 郭美瑜╱台北
民眾李小姐向市議員汪志冰投訴,今年2月起在北市亞漾仁愛整型診所及亞漾林森整型診所預繳33萬元做隆鼻、抽脂補臉等美容整形手術,4月到亞漾仁愛整型診所由醫師張東舜做隆鼻、抽脂補臉手術,術後覺得鼻樑凹凸、眼窩下方不平整,返回診所求助改善,卻找不到醫師,上網查才發現張東舜因詐領健保費被通緝中。經協調診所退她隆鼻手術8萬元。
但主管機關北市衛生局竟說,該醫師登記執業場所為彰化縣,依法向當地衛生所報備支援北市醫美診所。亞漾診所違規使用地下一樓空間已裁罰1萬元,衛生局僅能查處醫師有無合法支援,要查有無通緝有困難,需判刑確定才能決定是否撤銷醫師執照。消費者因醫療糾紛要調處,衛生局可要求診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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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 蘋果日報 郭美瑜、邱俊吉╱台北
夏季是抽脂整形的旺季,但有四名女子向北市議員潘懷宗投訴,指在北市嘉美時尚診所由醫師劉樂輝做腿部抽脂術,術後出現抽脂部位凹凸不平。北市衛生局調查後,發現劉樂輝執業地在高雄,未經報備來台北執業,已對其罰款,並將對這四起醫療糾紛案進行調查。
潘懷宗昨陪同女投訴人出席記者會,其中A女指一年多前花十二萬元,到嘉美時尚診所由劉樂輝進行腿部抽脂術,她懷疑麻醉過程非由麻醉醫師進行,致她出現術後撞牆等失控舉動,且遭抽脂的雙腿粗細不一、凹凸不平。
抽脂進行時好痛
另一名出席記者會的D女找劉樂輝做腿部抽脂與自體脂肪隆乳術,術後大腿也凹凸不平、胸部更有硬塊。潘懷宗並稱另兩名B女、C女也指控經劉樂輝進行抽脂後腿部變得坑坑洞洞,B女還稱雖有被麻醉,但抽脂過程仍感疼痛。
開業整形外科醫師曾繁穎說,抽脂管徑有粗有細,以零點三五公分管徑為例,抽一側腿部約一個小時,若用零點四公分管徑,因吸得快,半小時就可完成,但術後較易出現患部凹凸不平。台大醫院麻醉部醫師孫維仁說,部分體質特殊者,術後可能出現撞牆等異常舉動,但麻醉後、手術過程仍會痛,則涉麻醉用藥是否恰當。
執業未報備開罰
劉樂輝昨受訪時指他雖是泌尿專科醫師,但有赴國外美容醫學會進修,也有誠意解決與上述女子的醫療糾紛。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指,經調查劉樂輝登記在高雄執業,但卻未經報備在北市嘉美時尚診所執業,該局已對劉與診所負責人,分別開罰二萬元與五萬元,也將針對上述四起醫糾案進行調查。
抽脂、脂肪充填手術注意事項
★應找合格整形外科醫師進行
★術前應詳細詢問醫師手術效果及可能後遺症
★不論是抽脂或脂肪充填手術後,患者須穿上束衣2至6個月,以免抽脂部位腫脹、變形
★不是所有抽出的脂肪均可存活,或可充填到其他部位,勿有過高期望。若以自體脂肪隆乳為例,通常只能增大約1個罩杯
★進行手術前可上網查詢醫師背景http://gis.doh.gov.tw/index.asp?search=2
資料來源:呂旭彥醫師、蔡豐州醫師、北市衛生局
醫療糾紛申訴管道
★衛生署醫事處:郵寄至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
(02)2700-1234
(07)225-1234
(04)2375-7234
★各縣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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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0 蘋果日報
據傳整形外科診所院長李進良,19日替女客人進行削骨手術,卻因顱內出血送醫急救,目前仍在加護病房;上周六(27日)李進良到醫院探病時,竟被媒體拍到日前傳出過從甚密的田欣作陪。
據《壹週刊》報導,李進良3月時鬧出酒店摟妹風波後,和藝人小楨分居中。日前他駕駛白色跑車,到醫院探視女病患時,副駕駛座上就是田欣,探病後2人隨即去大直載一名男性友人出外用餐,2人之間雖然刻意隔著友人,卻不斷眉來眼去談笑風生。
李進良和田欣發現自己被周刊跟拍後,田欣還刻意用皮包遮臉,不願意曝光。周刊事後求證李進良,他僅表示,去探病是幫忙朋友,不是醫療糾紛,田欣是共同朋友「偶爾會碰面,但不會私下連絡。」回應似乎跟事實不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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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9 東森新聞
愛美女生,想要打玻尿酸回春,看起來更年輕.結果有一位王小姐,花四萬塊打蘋果肌,回家發現臉頰有硬塊,醫生幫他用降解酶消除,卻讓他一臉凹陷,一臉膨,變成大小臉,王小姐氣的要求診所全額退費,但診所堅稱絕對沒有用降解酶。
投訴人王小姐:「臉頰多了一塊,像一個小鳥蛋,就凸一塊在那個地方,太明顯了,看起來就很恐怖,一塊肉瘤在那個地方,我就當場跟他講,怎麼會這個樣子,他自己也說怎麼會這樣。」說的好激動,因為王小姐花了四萬塊錢打玻尿酸,原以為可以換來蘋果肌,誰知道打完玻尿酸,王小姐右臉出現硬塊,醫生趕緊注射降解酶,溶解玻尿酸,反而讓他右臉凹陷,左臉膨,變成大小臉。
投訴人王小姐:「他現在居然講說給我打麻醉藥,我自己是麻醉科的,麻醉藥會讓我臉消掉嗎?沒意義嘛!打下去臉會更腫耶。」氣的不得了,因為注射前,王小姐皮膚看起來還比較光滑,注射後,臉上多了兩道深深法令紋,降解酶還造成右臉頰塌陷。衛生局主秘姜郁美:「本來玻尿酸打太多,就要打降解酶是可以的,它是特殊藥品,需要申請,我們會去作調查。」
診所堅持沒幫王小姐用降解酶,也願意進行修復療程,只不過王小姐已經要求全額退費,直說以後不敢為了愛美,隨便打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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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民視新聞
雷射美容原本是要讓自己更漂亮,但如果出問題,不但美不成,還可能造成傷害!在屏東有一位婚紗業的蘇小姐,八月間雷射除斑,沒想到臉上卻留下四道明顯痕跡,到現在還得戴口罩出門,她認為是醫療疏失,因此對醫師提出告訴。
拿下口罩,蘇小姐右臉上,膚色明顯比較深的部分,就是雷射除斑後留下來的,但這已經是復原的成績了,四個多月前,她的臉是這樣的。
原來,她在屏東這家醫美診所進行淨膚雷射除斑,還打了玻尿酸,但醫師才剛動手不久,她就覺得臉很痛,等到冰敷結束,她張開眼看到自己的樣子,簡直不能接受,醫師後來從診所離職,診所則是幫忙善後。但,蘇小姐認為醫師該為她這些日子來的痛苦負責,因此對醫師提出告訴。
替蘇小姐動刀的醫師,在屏東一家規模不算小的醫院整形外科中任職,我們透過醫院公關,還是無法和當事醫師取得聯繫,因此無法確定是醫療出了問題,還是蘇小姐的膚質影響,只能提醒民眾,愛美也可能有後遺症,找好醫師找好醫院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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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蘋果日報
愛美女性常選擇施打雷射淨膚,但一名年輕女子到台北市亞漾仁愛整形外科診所花費699元體驗,醫師替她施打時卻不慎造成她右耳廓燙傷、且有耳鳴現象。對此,業者亞漾醫美表示,當時醫師是好意順便替消費者耳廓處施打雷射,願賠償醫療費用。律師表示,此已屬《民法》不完全給付,消費者依法可請求損害賠償,如醫療費、精神賠償等。投訴組
新北市陳小姐說,7月初網購亞漾仁愛整形外科診所的699元體驗券,可到診所做雷射8倍淨膚、去除貓熊眼、細胞保溼再生術等醫學美容,11月19日前往位於北市仁愛路二段的診所,由張姓醫師替她施打雷射。
但在施打過程中,陳小姐右耳卻突然聽到「砰」的一巨響,除受到驚嚇,同時覺得耳鳴,她形容,「耳朵悶悶的。」向醫師詢問,醫師僅稱是替她耳廓處痘痘施打雷射造成,要她休息一下即可。
起身後頭暈不適
不過陳小姐說,施打完雷射起身後仍感頭暈不適,向服務人員反映,被告知若不舒服可就醫檢查,於是她離開診所後,立即前往其他醫院急診檢查,經醫師診斷為耳鳴、右耳廓燙傷兩處。她不滿只是去做醫學美容,卻成耳朵不適及燙傷,「真的很離譜。」
「願意溝通協調」
亞漾醫美管理部執行長林璟蕙表示,當時醫師想替陳小姐去除耳朵的青春痘,才會好意順便雷射耳朵處,不料陳小姐卻反映有耳朵不適情況。
林璟蕙表示,若陳小姐提供診斷證明,願賠償醫藥費,也願陪同就醫,會與陳小姐親自溝通協調,釐清責任歸屬。
可請求工作損失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表示,醫師施打雷射,造成陳小姐右耳廓燙傷,已屬《民法》不完全給付,陳小姐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如醫療費、交通費、因此請假的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施打雷射淨膚注意事項
★施打完須嚴密防曬,以防產生色素沉澱
★多使用抗自由基產品,如含維他命C、E保養品
★每次施打須間隔4至6周,讓皮膚有機會休息
★充分了解醫師專業背景,勿只比較收費高低
★若施打後產生不適,盡快就醫,並向業者反映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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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3 聯合報 張宏業、陳金松/台北
台北市「新時代婦產科診所」八十三歲的醫師劉炎烈,被控替林姓女病患施行隆乳手術失敗,導致林女出現四個畸形乳房、左右胸型大小也不一,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劉炎烈自認醫術精湛,怎麼可能隆出四個乳房?事後替林女做二次手術,若林女還不滿意,願意退還醫療費,並拿出六萬元慰問金。檢察官勸和解,林女接受劉炎烈的提議,同意撤告,檢方因此處分不起訴。
劉炎烈擁有整型醫師執照,雖然高齡八十三歲,仍是新時代婦產科診所的執業醫師,替病患開刀診療。檢察官問他為何這把年紀不退休?他用濃厚的鄉音說:「要賺錢餬口。」
記者昨天下午走訪新時代婦產科診所,職員告知劉炎烈已下班離去,無法得知他對檢方處分不起訴的說法。
林姓女病患二○○九年生產後,認為乳房下垂,前往新時代婦產科診所求診,希望進行隆乳整型手術。
林女說,當天她進入診所,由黃姓女護士問診,不知道主治醫師是誰,直到換了手術服、躺上手術台,才發現執刀醫師是老先生,雖然想拒絕,但已來不及。手術結束,她胸前竟出現四個乳房,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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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華視
做雷射美容要小心,這位莊小姐長得很漂亮,為了讓雙腿更迷人,她去做了雷射除毛,沒想到手術後四個月了,腿上的疤痕還是很明顯,就像是魚鱗腿一樣,但醫師不承認有疏失,她決定求償。
莊小姐拿出四個月前在薇娜醫美診所雷射除毛的照片,再對照四個月後的現在,大腿小腿魚鱗狀的燒傷疤痕還在,莊小姐實在不甘心,好好的一雙腿,花一萬三是為了要拒當毛毛腿,結果醫生幫他進行光熱破壞毛囊、就是雷射除毛手術,結果腿上出現一塊塊燒傷疤痕,像是魚鱗爬滿大腿小腿,這下毛毛腿沒改善還變成魚鱗腿、讓他好後悔。
開服飾店的莊小姐,只要被客人看到他的腿就會被說好恐怖,像醫美診所理論,診所說法是莊小姐沒有徹底冰敷,造成的後果跟醫生無關,除毛變燒傷,現在莊小姐只能先乖乖擦大醫院給的藥膏,問他要不要再雷射除毛,她知道還是不要亂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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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6 TVBS 吳亭儀
曾經是無名票選正妹的廖小姐,到幫大白鯊陳今佩甩肉而聲名大噪的醫美診所,想「去斑」卻成了大花臉,她指控,診所要求她同時施打脈衝光和雷射療程,結果打了3次就變成大花臉,而且診所一度答應免費幫她治療、恢復,卻又在今年3月反悔,因此憤而向消保官投訴,並且跳出來控訴對方是黑心診所。
投訴病患廖小姐:「看我的皮膚狀況,我身體的皮膚並沒有怎麼樣,可是我這一年來,我沒辦法睡覺,我要吃這些藥、擦這些藥,三天兩頭看醫生,吊點滴。」
口罩下的臉滿是紅腫,還有雷射後的灼傷痕跡,其實30歲的廖小姐本來是無名人氣正妹,因為愛美,到曾幫陳今佩塑身的醫美診所雷射去斑,沒想到噩夢就此開始。
廖小姐:「紅腫、起水泡,還有我的兩頰側面整個灼傷,導致全臉長滿疹子跟過敏。」
從雷射前人人稱羨的正妹,變成雷射後的大花臉,廖小姐不能接受,98年3月,她到診所諮詢,當時不是醫師的董事長建議她,直接脈衝光、雷射一起打,3次療程後,就出現紅腫水泡,但診所卻要她打完12次療程,直到99年3月,皮膚惡化,對方還說要免費治療,但今年3月再次就醫,診所改口,拒絕治療。廖小姐:「我這一年來這樣子,誰可以幫我負責,沒有人,這是黑心醫美,惡劣醫美。
遭投訴診所董事長鄭陳麗香:「6次療程做完,她還繼續要購買療程,但是她買療程那段時間,就皮膚開始有一點,她自己也換回去了,有一點這方面的問題。」
面對投訴,診所董事長喊冤,只說當事人皮膚本來就有問題,廖小姐挽起袖子證明,並出示到台大醫院的驗血報告,堅持要跟診所對簿公堂,為自己出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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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2 蘋果日報【石明啟╱桃園報導】
桃園一位婦女擁有傲人F罩杯雙峰,卻引發腰痠背痛及駝背,一年多前,她到醫院作縮乳成D罩杯手術,因手術後傷口發炎,回診後被醫師切除右乳頭,僅存左乳房也失去知覺,婦女控訴桃新醫院醫療疏失,但醫院否認,雙方協商談不攏,婦人昨和親友十多人到醫院舉白布條抗議,要求「還我乳房」。
黎姓婦女(四十四歲)表示,她從事服務業,一年多前因乳房大,常造成腰痠背痛及駝背現象,二○○九年八月五日到桃園桃新醫院作縮乳手術。手術後,胸部傷口隱隱作痛,醫護人員換藥時,會滲出大量黑色血水,令人作嘔。
美胸變成一大一小
黎姓婦女指出,當時院方卻只替她作消炎、止痛及麻醉,疼痛症狀未改善,甚至還對她說「手術很成功」,未料八月底竟告訴她,乳房組織壞死,對她切除右側乳頭。後因傷口嚴重潰爛,她自己去長庚醫院求診,醫院發現情況嚴重,為她清創、縫合治療。
黎婦控訴說:「手術失敗後,真的好想死!」身材完全走樣,兩側胸部留下長長疤痕,原本豐滿胸部,變成一大一小,右乳頭被切除,還塌陷,左側乳頭雖保留,但因縮乳手術,變得沒知覺。洗澡時看到自己胸部,更讓她萬分痛苦,極度自卑,也無法工作。
昨上午婦人和十多名親友及縣議員詹江村等到桃新醫院抗議,要醫院「還我乳房」。黎婦控訴醫院、醫師隱瞞傷口狀況,造成她錯失轉診治療時機,事後醫院只願退手術費八萬元遭她拒絕。黎婦說,有關醫療疏失提告已委律師處理。
醫:患者撕美容膠帶
桃新醫院院長室祕書黃安翊昨指出,手術前,醫師已告知手術風險及麻醉可能併發症;術後患者右側乳房有腫脹,及循環不良症狀,八月底回診出現結痂,於是進行痂皮移除。之後為患者進行局部拆線縫合,並將美容膠帶貼在傷口,告知為防傷口裂開不能將美容膠帶撕下,但九月患者回診時,發現患者美容膠帶已撕下,也因此發炎。
但黎婦說,她到長庚醫院檢查,發現傷口發炎,醫院才將膠帶拿下,雙方各執一詞。去年二月,雙方曾到縣衛生局調解不成,醫院說,患者先後提出六百萬、四百萬元求償,院方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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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5 民視
身兼塑身達人和舞蹈老師的張淳淳驚傳染上怪病,今年7月到美容診所進行「腿部微調手術」,幾天後,大腿內側突然潰爛,下半身出現40處肉瘤,疑似感染罕見的「非結核分枝桿菌」,張淳淳懷疑,疑似是器材沒消毒才會感染,要繼續和診所商談和解事宜。熱力擺動四肢,以健康形象教導民眾瘦身操的塑身達人張淳淳,身材已經夠好,卻驚傳她動了美容手術,卻失敗還染上怪病,沒想到回家沒幾天,左大腿內側潰爛化膿,有40處肉瘤,緊急就醫後,懷疑是手術讓她染上怪病。
事實上,這種罕見的「非結核分枝桿菌」,可能後續會引發的是蜂窩性組織炎,敗血症,嚴重恐怕致死。
像張淳淳這樣的例子,有整形醫師說,腿部雕塑就是抽脂,除了手術感染的風險,醫生如果長時間雷射、超音波抽脂,也會有不良效果。
愛美是女人天性,動個手術卻感染上怪病,或許連張淳淳自己也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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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蘋果日報【投訴組╱台北報導】
施打微晶瓷進行微整形,近來相當夯,但二十七歲外形亮麗王小姐控訴,在北市知名的于賓診所進行微晶瓷隆鼻手術後,鼻頭發炎化膿、潰爛,雖經治療,現仍凹凸不平。于賓診所說,推測應是病患術後曾手碰觸鼻子或傷口遭污染,才發炎。
信評估過敏仍手術王小姐說,她原任一家洋酒商的品牌大使,因想讓鼻子看起來更高挺,五月二十七日到于賓診所進行微晶瓷隆鼻手術。術前曾告知醫師她有過敏性鼻炎,主治醫師彭于賓評估後稱「沒問題」。但她簽署手術同意書時,發現上面註明禁止使用在有過敏病史,且有嚴重過敏性體質,或多種嚴重性過敏存在或病史的病患,因相信醫師的評估,還是同意進行手術,費用二萬三千元。
不料術後隔天,王小姐的鼻頭開始發炎腫脹、第三天竟化膿、潰爛,第四天回于賓診所就醫,經醫師治療,現在鼻頭仍泛紅、凹凸不平,還留下疤痕,讓她身心備受煎熬地說:「工作也沒辦法做,鼻子變醜,也變得容易焦慮。」
對此,于賓診所經理彭于瑞表示,王小姐施打當天無不適,由於她發炎最為嚴重的是靠近右側鼻翼處,推測可能是傷口遭污染或用手摳鼻子造成。但王小姐說,手術後維護都來不及,怎麼可能還會去摳。
彭于瑞還說,已提供醫療照護,也願替王小姐除疤,但她要求登報道歉、或賠償五十萬元,或轉診的醫療費用,所方難以同意。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常務監事林長熙醫師則說,患有過敏性鼻炎並非不能夠施打微晶瓷,但術後須注意消毒,避免用力搓或按壓注射區域、三天內不要配戴眼鏡,避免施打部位因壓迫變形。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進行各種醫學美容時,都應充分和醫師討論,了解手術風險、後遺症以及效果等,手術後若有任何糾紛,可手機或市話撥打1999向他們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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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蘋果日報 洪玲玲、陸運陞、呂健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銀樓老闆上月到新光醫院健康檢查,施打麻醉藥後竟休克,院方緊急用葉克膜才穩定他的生命跡象;家屬指控,院方判定休克是因心肌梗塞,緊急在隔天進行心導管手術,但術中卻發現心血管功能無異常,經轉送台大醫院搶救,昏迷七天才清醒。家屬不滿「健檢差點變成辦喪事」,認為醫院有疏失,昨憤而向北市衛生局具狀申訴。
住在新北市的銀樓老闆洪忠海(五十九歲),在蘆洲區當地經營銀樓生意三十多年,擁有兩間店,身家超過三千萬元。
洪妻表示,丈夫為了身體健康,五年前起,每年都花費一萬八千多元,固定到新光醫院進行全套健康檢查,洪太太說:「之前做檢查都好好的,哪知這次差點一命嗚呼!」
怕再誤診轉院救治
洪太太說,丈夫平常很注重身體的健康情況,今年三月中旬,他按往年慣例到台北市新光醫院做健康檢查,但在進行胃鏡項目時,施打麻藥後卻突然在手術台上嚴重休克、心跳停止,院方發現後緊急搶救,在家屬堅持下急救兩小時,終於挽回一命,但須仰賴葉克膜(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or,中譯為「體外膜氧合」,又名「體外維生系統」,英文縮寫「ECMO」,取代病患心肺功能的機器)來維持生命跡象。
洪太太指控,當時醫院推測造成丈夫休克的原因是心肌梗塞,便要求家屬簽署同意書,隔天又進行心導管手術,豈知卻發現丈夫的心血管功能並無異常,家屬認為醫院對於休克原因交代不清,唯恐之後又發生誤診,且丈夫已昏迷,於是在新光協助下,緊急將丈夫轉至台大就診。
體重驟降十一公斤
洪老闆轉至台大後,由知名外科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教授接手,洪太太轉述,當時柯醫師曾表示,洪老闆到院時昏迷指數已到三,得再度接上葉克膜維持生命,肋骨由於之前急救後全斷,左腿上因新光接葉克膜開出的傷口則惡化。
經一周持續治療與觀察,洪老闆意識終於恢復清醒,但已有肝腎臟器受損、嚴重失憶等狀況,且左大腿動脈處葉克膜的舊傷口潰爛化膿,須持續洗腎、清創,體重也驟降十一公斤,氣若游絲,洪太太說:「在鬼門關前走了一趟,幸好在台大團隊重新搶救下,才保住性命。」
新光醫院拒絕回應
雖然新光醫院事後全額負責洪老闆的醫療費用,但始終否認過程中有任何疏失,洪太太出示相關資料生氣地表示,每年花費VIP等級的健檢費用,卻因麻醉差點送命,「健康走進去,卻推著出來。」她質疑新光在麻醉藥劑量或配方上出問題,並於昨天到台北市衛生局具狀申訴。
《蘋果》昨天向新光醫院查證此事,新光醫院公關、祕書課股長王啟儒表示拒絕對此事做任何回應。
醫改會:保全病歷
對此,台灣醫療改革會董事長張苙雲則表示,這種情況第一個動作就是保全病歷,此外,對於疑點要向院方打破沙鍋問到底,「如果新光醫院的確有疏失,除了負責後續醫療費用,也應向患者與家屬道歉。」
健檢突休克開刀事件簿
2011
★3/15:上午8時,洪老闆赴新光醫院報到做健檢,9時30分家屬接獲醫院急電表示休克,正急救中
★3/16:新光研判休克肇因於心肌梗塞,家屬被要求簽同意書讓患者做心導管手術,卻發現無心血管問題,晚間患者轉院至台大醫院
★3/21:經過約7天昏迷,患者在持續治療後,終於清醒、恢復意識。但有諸多後遺症需洗腎與後續復健
★4/26:患者出院,家屬備妥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向台北市衛生局申訴
資料提供:洪先生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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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3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 】
台中市一家貿易公司鄭姓老闆,肚子不適到醫院做大腸鏡檢查,不料竟被戳破腸子,接手治療的醫師又未查出腸穿孔竟再以甘油灌腸,致引發腹膜炎,經緊急開刀縫合才救回一命,控告兩醫師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台中地檢署調查,認定急診科醫師張維恆誤診造成腹膜炎,昨將他起訴;對做大腸鏡檢查的醫師何士奇不起訴。
有夠倒楣
鄭男昨表示:「本來沒事,卻因照大腸鏡,弄破腸子,還又被灌腸,把病情搞得更嚴重,我因此開刀三次,以後真不敢再去醫院檢查身體了。」鄭說將另外提告,向醫師求償上百萬元。澄清醫院公關吳建基表示,本案將由法院審理,醫院會向法院說明醫療程序,現在不便對外說明。
辯「是家屬要求」
鄭男(五十歲)常因飯後胸悶、飢餓會腹痛、常解稀便等症狀,去年四月六日上午到台中市澄清醫院做上消化道和大腸內視鏡檢查,但查無異狀。下午返家後,仍有腹脹氣、壓痛感。晚間他再到澄清醫院掛急診。
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張維恆(四十五歲)先讓鄭躺著拍X光檢查,發現鄭腸內有氣體,就以一百二十c.c.的甘油灌腸,灌腸後鄭仍感不舒服。張改要鄭站著拍X光,才發現鄭的左右橫隔膜都有氣體,疑似腸穿孔。
鄭認為被張誤診,憤而轉往林新醫院治療,經開刀發現直腸破裂,裂口有十公分長、三公分寬並引發腹膜炎,立即手術縫合。鄭出院後控告兩醫師。張辯稱是家屬要他灌腸,他才灌的。
姿勢錯誤致不察
檢察官調查指出,經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大腸鏡造成腸破裂的風險機率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何士奇已盡應注意義務,沒有疏失,對何處分不起訴;但張維恆為鄭做X光檢查時姿勢錯誤,致診斷錯誤,又未注意腸鏡檢查後,腸內應無積便且約一、二小時脹氣就會消失,事隔九小時仍有氣體,應有問題,卻仍對鄭灌腸才引發腹膜炎,據此認定張有疏失。
大腸鏡檢查 注意事項
●檢查前三天要吃低渣飲食(蔬果),前一天要無渣飲食(流質食物)
●檢查前一天下午四時服用排便劑;若要全身麻醉,半夜起停止喝水
●有乙狀結腸沾黏者,做大腸鏡檢查時腸穿孔風險度極高
●下腹部開過刀者、婦女剖腹生產者、子宮動過刀者,腸穿孔風險也高
資料來源:台中榮總大腸直腸外科主任王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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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自由時報 鄭旭凱/雲林
雲林縣口湖鄉77歲李姓老翁上個月29日因為腳麻前往水林鄉一家診所就醫,打針吃藥後隔天仍覺不適,隔天再度前往吊點滴後一出門即昏倒,送往嘉義長庚醫院後於31日不治,家屬質疑診所醫生有疏失,今天上午披麻帶孝捧著死亡靈位到診所門前撒冥紙抗議。
診所醫生回應指出,當時診斷就發現老翁有血栓現象,並建議到大型醫院就醫,長庚醫院開立的死亡證明也清楚記載為急性心臟衰竭心因性休克死亡,診所並無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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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9 中國時報
北縣:童姓女子頭暈、嘔吐到鶯歌某診所就醫,沒想到在事後中風送醫不治,法院認為童女的中風僅能由腦部斷層掃描檢出,但陳姓醫師的診所並無此醫療設備,且事發時他已請童女平躺休息十分鐘,處置難認有疏失,駁回家屬一百五十萬元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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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宏斌、陳俍任/台北報導】2010-10-07/聯合報
桃園機場又惹爭議。八十歲的周奶奶日前在機場昏倒,送醫時,友人詢問救護人員是否可送林口長庚醫院,但對方以「壢新與機場簽約」為由拒絕,周奶奶隔天下午即過世。家屬昨天質疑,「為何不送設備較好的林口長庚?」
家屬說,壢新僅是地區型醫院,設備不比林口長庚,且機場到長庚只要十分鐘,到壢新卻要廿分鐘,不懂為何捨近求遠;而且壢新醫院還索取五千元的救護車費用,相當不合理。
桃園站主任魏勝之指出,航站醫療中心去年公開招標,只要地區級教學醫院資格就可來競標,當時只有壢新醫院與敏盛醫院來投標,得標的壢新,必須廿四小時派駐醫護人員在一、二航廈。
出席記者會的桃園機場副主任溫永松表示,病患送哪家醫院急救需經醫師專業判定,並非一定都送壢新,救護車自付額可用健保支付。
壢新主治醫師吳清平說,壢新被衛生署評鑑特優醫院,規模為區域教學醫院,加護病房設備不輸長庚,與機場合作沒有問題;且該病患因肺炎引發腦部缺氧、全身抽筋、血壓不穩,到院時已難救回,但仍持續搶救十幾小時,「已盡力了,家屬也知道」。
當天在機場負責急救的壢新醫師李俊賢說,周奶奶友人確有要求送長庚,但因不是親屬,意見無代表性,且病患生命跡象微弱,秉持「就近」原則,他決定送往壢新。
記者查證,壢新距桃園機場約十七公里、長庚約距二十一公里,兩者分別位於中壢、林口交流道旁,皆可經國道一號抵達。
昨天的記者會上,壢新副院長許詩典指將對家屬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但話還沒說完,立委蔣乃辛立即打斷說「不用再講了,要講到法院去講」,家屬也不滿,拍桌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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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 2010/10/6
懷孕三十六週的台北縣孕婦邱鈺雯,三日凌晨身體不適,求助台北縣消防局,距她板橋南雅西路住處最近的原本是亞東醫院,但院方表示已滿床,救護車急速將孕婦載往中和雙和醫院,但邱婦到院前一分鐘失去呼吸心跳,院方緊急為邱婦引產,母女均未脫險,正與死神拔河。
家屬︰為何不就近送醫邱婦丈夫昨天質疑:「救護員為何不就近將人送醫?」邱婦的公公也說,三十四歲的邱鈺雯是長子媳婦,兩人結婚數年,育有一女,這次是第二胎,家中原本要快樂迎接新生命,現在竟然發生這種事,相關單位一定有疏失,應追究責任。
台北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說,三日凌晨一時接獲這件救護案,但亞東醫院內外科均「通報滿床」,救護員車上徵得婦人丈夫同意,十分鐘內趕抵中和雙和醫院,路上給予婦人急救,未料到院前一分鐘,量測婦人生命徵象,已無呼吸、心跳。消防局說,救護技術員均按標準流程處置。
台北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人員說,即使醫院通報滿床,依緊急醫療法精神,不得拒收重症或到院前沒有呼吸、心跳病患。亞東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蔡光超表示,醫院急診容量有限,為提供較佳醫護品質,醫院有「通報滿床」義務,但若是急症要送到院,不會拒收。
消防局指揮中心指出,亞東通報滿床時,護理師聯繫縣立醫院板橋院區、新莊署立台北醫院及雙和醫院,但縣立醫院、署北沒有接收婦科患者能力,救護人員只能將婦人送雙和醫院。執行本案的李姓救護員說,趕到孕婦家時,病患說吸不到空氣,但當時還能自行上擔架,雖然送亞東只要五分鐘,但三度詢問一一九後,才送雙和醫院。
消防局︰依流程聯繫送治消防局人員說,雖說他們執行緊急醫療運送責無旁貸,但醫院有無能力、病床接收病患,應由醫政機關主導與控管,但長年來主政單位不管,消防單位因此在大型醫院「通報滿床」時,將患者送往遠程醫院,也因而衍生救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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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2日蘋果日報
台南成大醫院及永康榮民醫院遭病患家屬投訴,處理轉院不當,其父從成大醫院轉永康榮民醫院時,成大醫院告知將轉到加護病房,不料竟是住進一般病房,隔天即身故。對此,永康榮民醫院說,未被告知轉診到加護病房。成大醫院公共事務室說,有口頭告知。台南縣衛生局表示,雙方說法不一,建議杜先生申請調解。投訴組
杜先生說,父親(83歲)因其他病症進行檢查時發現有腹主動脈瘤,5月13日到成大醫院急診,並進行腹主動脈瘤支架手術,之後轉加護病房,7月初院方告知,父親的病情平穩,雖然無法脫離呼吸器,建議轉院治療,經他同意,院方聯絡永康榮民醫院,並在診斷書上註明轉診到加護病房繼續治療。
未加註僅口頭告知
杜先生說,但7月8日父親轉診到永康榮民醫院時,竟是到一般病房,雖然有用呼吸器,隔天因病情惡化死亡。
他質疑,轉院過程中有疏失,「加護病房變成一般病房,這也太誇張了吧,無法接受。」
對此,永康榮民醫院及成大醫院各說各話。永康榮民醫院院長鄭錦翔說,成大醫院僅告知病患無法脫離呼吸器,傳真給他們的病患資料上也未註明須住加護病房,當時該院加護病房無空床,若是得知須住加護病房,也不會接收這名病患。
成大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林聖哲則說,7月6日傳真個案病歷給永康榮民醫院時的確未註明住加護病房,但處理人員有致電口頭告知,內部紀錄上也註明是轉加護病房,且7月8日再致電確定,永康榮民醫院告知無病床,但正在挪床中。
衛局建議申請調解 台南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沈秀娟表示,究竟病人死亡與入住加護病房是否有關,有待認定,不過病患轉院後的確未入住加護病房,既然兩家醫院說法各異,建議杜先生可向衛生局申訴,電話:(06) 6375-893。
台北榮民總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邱宗傑表示,腹主動脈瘤多是因血管硬化、糖尿病、高血壓、抽菸、遺傳等,造成腹主動脈血管管壁剝離,管壁變薄後形成,可藉腹部電腦斷層掃描或超音波檢查發現,一旦發現罹患應就醫治療。
- 應保留門診、住院、護理紀錄、診斷檢驗報告、處方箋及手術同意書等文件
- 若無保存,應盡速申請相關醫療文件
- 若有傷口,須拍照存證
- 可先至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 可找各地衛生局協調和解,若協調破裂,當事人可由司法途徑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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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體小舖」創辦人醫美診所昏倒病逝 無牌醫師竄改醫療紀錄被法辦 2021/12/02
自由時報 王冠仁、錢利忠/台北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今年7月下旬到台北市松江路「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時,忽然昏迷倒地,送醫救治2個月仍於9月底不幸病逝。黃女兒子認為診所有過失,在黃病逝前就提告,警方介入調查發現,診所傅姓負責人沒有醫師執照,黃的醫療紀錄也被竄改,因此最後將傅與一名護理師以違反醫師法、偽造文書罪嫌送辦。北檢偵辦中。
警方調查,今年7月23日,71歲黃慧娟前往台北市松江路「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但黃卻忽然昏迷倒地;她事後被送往馬偕醫院救治,雖然恢復呼吸心跳,但卻一直陷入昏迷,直到9月底病逝;黃女兒子不滿,在黃病逝前就對診所提告。
據了解,黃當天在診所內尚未進行美容療程,而是在洗手間內要換衣服時忽然昏倒。
傅姓負責人起先聲稱,只有對黃進行一般保養、美容療程,做這些療程不需要醫師執照。可是警方發現,黃過去有進行埋線等侵入性療程,但黃的醫療紀錄上卻沒有如實際載;再加上若要進行侵入性療程,必須有醫師執照方可進行,但傅「無牌」。
警方認定黃的醫療紀錄有被重新謄寫、竄改,且傅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醫美療程,因此將傅與一名護理師依照違反醫師法、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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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意「病歷紀錄員」看診、開藥 中壢懷寧醫院院長判刑1年10月 2021/06/15
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桃園市中壢懷寧醫院院長吳清彥被控大膽授意無醫師資格的「病歷紀錄員」許育名、蔡智敏替病患看診、開藥,吳男否認犯行,但證人指證歷歷,蔡男因認罪獲緩起訴處分確定,高等法院今依違反醫師法,仍判吳男1年10月、許男1年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清彥分別於2016年9月、12月僱用畢業於中國醫藥大學中醫學系的許男、菲律賓法蒂瑪大學醫學系畢業的蔡男擔任病歷紀錄員,許、蔡2人均未考取醫師執照,吳男卻要求2人執行看診、開立醫囑單等醫療行為,被人錄影蒐證並檢舉,桃園地檢署於2017年發動搜索。
檢方偵查時,吳男否認指示許、蔡2人執行醫療行為,辯稱都有明確制止,且於會議時要求院內人員不得稱2人為醫師;不過,院內醫護人員指證歷歷,還有護理人員於搜索時,才知原來2人不是醫師;另有醫師證稱,曾向院方反應這樣違法,但都沒有用,只好選擇離職,避免跟他們共事。
許、蔡2人也坦承被要求執行醫療業務。許男說,當初應徵時的職稱是行政主任,做一些醫療紀錄等工作,後來因人力不足,院長要他幫忙開立醫囑等,後來知道要做醫療行為,沒多久他就離職了;蔡男則說,院長有指示他開立醫囑等工作。
桃園地院綜合認定,吳男說詞乃卸責之詞,明知許、蔡2人無醫師執照,卻授意2人執行醫療行為,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他1年10月徒刑、許男1年徒刑;至於蔡男則在檢方時獲緩起訴處分確定。
全案上訴後,吳、許坦承犯行,但都主張一審判決太重,高等法院則認定一審判決妥適,今判決駁回上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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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龍潭再見越籍密醫 收費僅市價一半生意佳 2021/02/04
中時 黃婉婷
又見越籍密醫!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月1日會同龍潭警分局執行搜索,再度於龍潭一處民宅查獲非法美容室,40歲武姓越南籍配偶雖不具醫師資格,卻非法提供隆鼻、雙眼皮、玻尿酸等醫療侵入性服務,衛生局依醫師法第28條將武女函送,全案交由桃園地方檢察署後續偵辦。
繼去年11月2起越籍密醫被查獲後,衛生局今年再度接獲檢舉,指龍潭區中興路有越南籍人士於民宅處疑似執行醫療行為。據悉,該處客源除口耳相傳外,也有移工是從臉書獲悉工作室資訊,網頁上貼滿整容前後對比圖片,宣傳醫美成效,不少同鄉見狀紛紛前往捧場,生意極佳。
調查指出,該工作室為武女所承租,專門用來執行美容服務,武女供稱她提供醫療的項目有隆鼻、雙眼皮及消脂針等醫療侵入性服務,工作室內查獲麻醉藥、止痛藥、抗過敏藥及電燒針等多項醫療器具。
由於武女整容收費便宜,價格幾乎是市價一半,每月預計能執行近20場「手術」,每人收取5000元的費用,等於武女每月可收入快10萬元,警方推估,非法醫美工作室共開業1年多,粗估不法獲利高達150萬元。
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武女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可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別輕信非法美容行為,倘若發生醫療糾紛將難以釐清相關責任。龍潭警分局訊後已將武女函送,全案將移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後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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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密醫! 針灸治療還餵病人過期5年藥粉 2019/01/30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
苗栗縣竹南鎮一家整復養生館掩護涉嫌密醫,縣警察局刑警大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檢舉,警方蒐證後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馮美珊指揮,昨天搜索查獲斐姓負責人(男、52歲),扣案大批藥品,赫然發現有過期5年多的藥粉,及養生館自行調配的藥物,全案今天依涉嫌違反醫師法、藥事法、詐欺等罪嫌移送。
警方及衛生局調查,斐姓男子在竹南鎮市區懸掛整復養生館招牌7、8年,自稱在大陸等地自修受過相關訓練與學習,並與其他同行交流,但並未取得台灣中醫師資格,卻以治療肌肉痠痛、運動傷害,設診療間幫病患針灸、把脈、開立藥方等涉及醫療,養生館查獲上百份民眾診療紀錄,記載病症及診療行為。
警方搜索查獲數千瓶不明藥品,種類琳瑯滿目,甚至比中醫診所還要多,其中,很多是自行調製成分不明,更有大量過期藥品,最多過期5年多,衛生局表示,藥品來源雖為中藥廠,但部分已過期多時,民眾吃下肚,不但無法治病,更容易傷害身體,警方將進一步訪談病人了解。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林國清表示,春節將近,警方與縣政府衛生局共同查緝密醫違法醫療行為,要讓民眾安心過年,展現縣府團隊協力合作,共同守護縣民健康與幸福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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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抽脂昏迷身亡 診所無醫師執照卻動刀遭判刑 2018/04/16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
28歲陸姓女子到尚未開幕的醫美診所應徵,遭慫恿抽脂當「活招牌」,術後竟陷入昏迷不治。台北地檢署查出參與手術的職員池岳龍竟沒醫師執照,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池及診所負責人林玉清。台灣高等法院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兩人各判2年2月、2月徒刑。
2013年6月13日,原從事保險業務的陸女,赴位於北市敦化商圈還未開幕的微笑國際診所應徵,上班數日後遭慫恿抽脂當活廣告,動刀時竟抽蓄、陷入昏迷,躺在病床上1個月多,隔月25日因腦缺氧宣告不治。
北檢依據醫審會鑑定報告,認為林玉清未做好術前評估、急救措施不完備,死因與手術有因果關係,且參與手術的池岳龍竟不具醫師資格,認定2人涉有業務過失,依法起訴。
判決指出,池岳龍不具醫師資格,卻執行麻醉、抽脂、豐胸等核心醫療行為,診所也未設置進行大範圍麻醉手術時,必須具備的「生命徵象(血壓、心跳、呼吸、血氧等)監測儀器」與處理危及生命緊急狀況的「急救設備(甦醒球、喉頭鏡、氣管內管、急救藥物、電擊器等)」。
法院認定,案發當晚9點40分陸女抽脂完,要進行胸部麻醉時,9點45分發生眨眼、抽筋、全身躁動吼叫抽搐症狀,55分突然起身、「無法配合」,客觀上已有危及生命狀況,但現場無急救設備,僅由池岳龍按摩腳部不明穴道、林玉清給予氧氣、糖水、輸液,遲至10點8分才撥打119,有延誤救治及設備欠缺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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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洗牙觸犯醫師法 移送偵辦 2017/11/09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一名網友在社群網站「爆料公社」貼文,表示自己去高雄市一家牙科診所洗牙時,竟是由女性牙科助理執行,洗完牙後,牙齒變得痠痛敏感。診所負責牙醫師否認有讓牙助洗牙,強調是對病人進行刷牙衛教;衛生局醫政科看過影片後,認定牙助違反醫師法第28條,將依密醫罪移送檢調偵辦,對診所負責人開罰。
依據網友提供影片,診所內一名女性背對鏡頭,頭部穿戴透明塑膠護套及護目鏡,手持連結管線的儀器,正對躺在診療椅上的民眾口腔操作,發出「ㄘㄘ」類似磨牙聲響。
網友說,這名護理人員違法從事洗牙的醫療行為,之前被她洗完牙後,造成琺瑯質不可逆的危害現象,牙齒痠痛敏感,要大家慎選牙醫診所。
醫政科科長莊輝同表示,該間被指控的牙醫診所僅有一名男醫師執業,影片中被指控為人洗牙的卻是女性,且從影片內容看來不像是在衛教,而是疑似正在從事醫療業務,明顯觸犯醫師法第28條第1項,無醫師證照卻從事醫療行為,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期,得併科30萬元至150萬元。衛生局會將影片直接移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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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婦拉皮害送命 復健醫師認赴韓學整型 2017/04/12
蘋果日報 徐彩媚、李宗祐/嘉義
台北法泊時尚診所前院長詹富盛,同時是台灣形體美整合醫學會理事長,月前頂下嘉義市一家美容護膚店要經營醫美診所,尚未向嘉義市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即在3月15日為熊姓婦人(57歲)進行拉皮手術,熊婦在手術過程中休克,雖緊急送醫,經搶救後昏迷指數3,延至4月9日不治。詹富盛和死者兒子私下已達成和解,但不願對外透露和解金額,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檢警和法醫研究所法醫今日上午在嘉義殯儀館對熊婦遺體進行解剖相驗,將採集腦部和五臟等器官檢體送驗,以查明死因;詹富盛醫師和死者家屬上午都有到嘉義市立殯儀館,外傳雙方已達成和解,但都迴避記者採訪;詹富盛還一度躲進廁所,發現是女廁只好出來,但仍不發表意見。嘉義地檢署表示,熊婦死因將待法醫研究所正式報告出來後再作認定。
詹富盛對檢警及衛生局都強調,不清楚熊女死因,也坦承自己是復健科醫師出身,但有自費去韓國學整型,並參加相關的醫美課程。檢方將函文衛福部,了解侵入性和非侵入性的醫美,是否有不同的條件要求,特別是執行拉皮開刀手術,是否必須要有國家考試及格等證照。
檢警調查,詹富盛(48歲)準備在嘉義市執業,與有業務往來的舊識熊姓婦人(57歲)商妥以16萬元幫她做拉皮手術,術後請熊婦當見證人,詹就在預定開設醫美診所的嘉義市向榮街的「媚姿美白除痘中心」幫熊婦進行手術。
據了解,「媚姿美白除痘中心」3月15日當天還未改裝為醫美中心,詹富盛向頂讓人林小姐借用場所幫熊婦做醫美手術,詹和一位護士及行政助理,下午4點準備幫熊女進行臉部拉皮開刀手術,預計手術時間4小時,但手術進行途中,在5點多即發現熊女心跳和血壓有些不穩,到了約7、8點發現熊女狀況有異,緊急幫她打強心針、插入呼吸球等,發現情況未改善,他緊急駕車將熊女送嘉基。
詹富盛坦承,手術時沒有麻醉醫師在場,但他強調,事前有要求熊女驗血、量血壓,熊女自行到南投竹山一家檢驗所做檢查,他有看檢查報告才動刀,詹富盛強調:「該做的我都有做」。不過,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王文禾醫師說,拉皮開刀手術,除驗血量血壓外,還要做心電圖,且應該在無菌室以及有專業麻醉師等完整醫療環境下開刀才行。 檢警調查,死者熊婦十多年前嫁來台灣,但先前在中國跟前夫育有兩子,熊婦和台灣的丈夫離婚後,在中國的長子(36歲)以依親名義來台和母親同住,對於母親枉死,熊婦兒子不願受訪,但與詹富盛口徑一致,都對檢警表示雙方已達成和解。
嘉義市衛生局醫政科長王鳳玉表示,詹沒有在嘉義市執業登記,且在不合格的醫療院所違法進行手術,違法事實明確,將依《醫師法》開罰,另將送嘉義市醫師懲戒委員會調查,最嚴重會吊銷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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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執業登記就動刀 婦人拉皮陷昏迷 2017/03/25
自由時報 王善嬿/嘉義
北市「星鑽國際醫美診所」院長詹富盛醫師,本月十五日在台北市撤銷登記歇業,還沒向嘉市衛生局執業登記,當天就在嘉義市一間未合法登記的美膚中心,為熊姓婦人動拉皮手術。不料熊婦突然休克,急送嘉基醫院急救,昏迷指數三,至今仍在加護病房觀察。
詹姓醫師為復健科 目前失聯
詹原定昨自中國返台,但至今失聯,嘉市衛生局已發文要他廿七日到案說明,將先依違反醫師法第八條開罰二至十萬元。家屬擔憂熊婦病情,暫時未對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也尚未向嘉市衛生局提出醫療糾紛調解申請。
熊婦(五十七歲)十五日獨自到該間美膚中心做拉皮手術,突然休克,詹富盛趕緊將她送醫。醫院要發病危通知,卻找不到家屬,向轄區派出所報案,警方協助聯絡家屬,全案曝光。
嘉市衛生局醫政科長王鳳玉表示,詹為復健科專科醫師,初步了解,手術進行時,疑有兩名輔助醫療人員,兩人是否為護理專業人員?術前有無做檢查?麻醉醫師是否在場?醫療過程有無合乎程序?將送醫師懲戒委員會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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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牙只要4萬?密醫害慘病患遭起訴 換地址秘密營業 2017/03/30
自由時報 黃捷/台北
57歲簡姓齒模師未取得醫師資格,對外自稱牙醫,在北市北投區開設「福仁牙醫診所」,打麻醉、拔牙、抽神經、根管治療、安裝假牙樣樣都來,收費超低廉,植牙一顆只收4萬元,卻與許多病患都有醫療糾紛,北市衛生局去年3月17日持票前往診所搜索,從起獲的掛號看診單中,發現他至少替53名病患治療,士林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起訴,但簡男診所目前改換地址,仍持續營業。
檢方調查,簡男發放廣告衛生紙、LINE訊息宣傳診所,由越南籍妻子向病人收取掛號費,處理診所雜務,陳姓婦人前年前往該診所拔牙、植牙,支付30萬元醫療費用,事後上下顎骨卻受傷發炎,許多病患植牙後反而惡化,吃飯喝水都有困難,多與簡男有醫療糾紛。
簡男被逮後原先否認有醫療行為,只是協助診所其他醫生製作齒模,見檢方出示診療紀錄等事證,他又改稱是菲律賓西北大學畢業,已取得實習醫師資格,但提出的文憑僅是影本,真實性待查,也沒有其他證據。
起訴書指出,簡男幾年前就曾遭依違反醫師法,判刑2年定讞,2007年5月縮刑期滿執行完畢,至今已超過5年,此次遭訴不構成累犯。
但據了解,簡男自2002年首次被判刑,診所15年都未換過地址,直到今年初遭到搜索才換址秘密營業,至今仍有民眾在網路上看到廣告與簡男聯繫,被害人可能還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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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院長涉僱密醫 檢調釐清 2017/02/17
中央社 桃園
桃園市中壢區一家醫院的院長,涉嫌以每個月6萬元薪資,僱用2名未取得醫師執照人員,幫病患打針、開立處方箋,今天遭桃園地檢署指揮市刑大與衛生局調查,檢警並傳喚多人說明。
檢警日前接獲檢舉指出,這家醫院院長在自家所經營的醫院中,疑似僱用沒有醫師執照的58歲、47歲人員,從事注射、開立處方箋等醫療行為,病患質疑醫療品質受到影響。
檢方今天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桃園市衛生局等單位,兵分多路前往3人的住處辦公室與醫院搜索,並傳訊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檢警指出,受僱的其中一人為菲律賓醫學院畢業,但未具有醫師資格,至於是否涉及其他不法,仍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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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鬧區看診14年,騙上千病患 無照護理師冒充藥師 2017/01/14
蘋果日報 吳慧芬、石秀華、王吟芳╱高雄
史上最扯密醫!高雄市一家位於鬧區的診所,聘請僅高職學歷、無醫師執照的男子曹正序看診長達14年,他雖領時薪180元,月入4、5萬元,但病患多達上千人,連附近警局警員都是顧客。檢警接獲檢舉,本周二與衛生局到診所突擊,當場查到曹男為一名女大生看診,還查出診所內有3名平均約60歲的護士也是假的,無護理師證照。檢方昨訊後依涉嫌違反《醫師法》,諭令曹男10萬元交保候傳。
杏安診所在高雄市中正四路,與知名六合夜市僅半分鐘車程。警方調查曹正序(55歲)涉當密醫看診,先喬裝從台北到高雄旅遊的情侶,突身體不適,臨時看診。
警方形容當時曹男先詢問身體哪裡不舒服,用聽筒聽診、看喉嚨,量耳溫、血壓,接下來朝喉嚨噴藥,再確認是否要打點滴?喬裝病患的警方說:「拿藥就好了。」過程中確定曹男有密醫行為,回報檢察官後在本周二搜索稽查。
稽查時,診所內有兩名女患者正在打點滴,另兩人在候診,警方帶搜索票進診間表明身分,曹男正在幫一名24歲感冒就醫的女大生看診,警方問:「你有醫師執照嗎?」曹男回:「沒有。」女大生當場愣住,難以置信問警方:「那位醫生真的沒執照嗎?我看過好幾次耶,蠻有效的。」
時薪180打針抽50元
警方調查,杏安診所1992年立案,5年前由現高齡89歲的鄭姓老醫師頂下時,診所有一名有執照的張姓醫師,曹正序雖僅有私立樹人高級醫事職業學校藥劑科畢業學歷,卻已在該診所看診9年,診所內3名自稱是護理人員的鍾姓(58歲)、施姓(63歲)、詹姓(61歲)護士,也只有國中或高中學歷,無護理師執照,月領22K薪水。
警方以診所電腦病歷推估,曹男多年來看過上千患者。鄭姓老醫師供稱,知道曹男無照,但因請不到人,充當護理師的3名女員工因考量在診所從年輕做到老,年紀大了,不好找工作,不忍辭退,所以頂下診所時一併延續錄用。
曹男坦承靠先前在醫院當助手時勤做筆記才當密醫,但看診時薪僅180元(現基本工資時薪133元),若幫病患打點滴、打針,一次可抽50元,月領4、5萬元。
無健保近六合夜市
高市衛生局表示,杏安診所求診者多是流鼻水、喉嚨痛等疑似感冒症狀,未曾接獲此診所醫療糾紛投訴。衛生局人員說,杏安登記有兩位合格醫師與一位合格護理師執業,但本周二稽查時由曹正序看診,無護理師與藥師執照的鍾女調劑藥品,「誇張又大膽」,也查獲診所有過期藥品。
警方表示,附近新興分局警員、特種行業女子、上班族、住戶都是診所顧客。附近居民徐小姐說,杏安評價是「看病很快就好」,雖無健保,一次看病拿3天藥得自費6、700元,但因就醫方便,不少鄰居與六合夜市遊客會去就醫,診所也接受民眾自費1100元吊點滴。當地青山里里長江武吉說,他女兒曾晚上發燒又拉肚子去掛診,回家即退燒與止瀉,曹是密醫,「怎會這樣?」
以合法掩護躲查緝
高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欽程說,該公會有3900多名會員,杏安醫師從不跟會員打交道,昨才知是聘密醫。王指,曾聽說密醫在偏鄉招搖撞騙,此次竟出現在鬧區,「前所未聞」。
高市大同醫院家醫科主任戴書郁說,密醫看病很快好,可能是亂槍打鳥,抗生素、止痛藥等全都開,病人直覺很快解除症狀,不知可能造成抗藥性或忽略感染等主要病症。
對曹男當密醫14年,衛生局竟查不到?衛生局人員說,杏安「以合法掩護非法」躲避查緝,之前均排白天稽查,都是合格醫師看診,但曹男晝伏夜出,下午4時至晚上12時看診,此次若非有人檢舉,「未必能查到。」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說,衛福部提供查詢系統只能查合格醫師在哪家診所執業,並無醫師照片,民眾無從分辨,民眾若要避免看到密醫,建議進診所後應先看所內懸掛的醫師證書,就診時再比對看診者是否與證書照片為同一人。
診所內查獲過期藥
高市衛生局指,密醫最高可處5年徒刑;聘僱密醫的診所負責醫師最重可被廢止診所與醫師證照。另未具護理師證照從事護理人員職務,最高可罰15萬元,未有藥師資格調劑藥品者,最高可罰30萬元,此次稽查在診所內查獲過期藥品,最高可罰2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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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渥醫美用密醫 挨罰10萬停業1月
2013/03/05 聯合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
北市府衛生局查獲「凱渥醫美診所」由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為患者開立減肥藥、注射美白針等侵入性治療。經法院判決確有密醫事實後,衛生局對診所負責人開罰10萬元,及處以下月起停業1個月處分。
對此,「凱渥醫美診所」員工說,她們不清楚此事,只聽說診所可能停業,負責人也不在,無法回應。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表示,去年無預警與警方前往列管醫療機構稽查,共查緝密醫案件153件並移送地檢署23件,「凱渥醫美診所」是最新判決確定者。
「凱渥醫美診所」網站上標榜,「提供最完整、最安全的醫療美容服務」。不過衛生局1月無預警與警察前往診所稽查,發現不具有醫師資格人員,為消費者施打美白針、肉毒桿菌,且還開立減肥藥物,因而移送地檢署偵辦,近日經法院判決確定。
衛生局強調,去年查緝的密醫案件當中,除醫美診所最多外,也有不少打著民俗調理名號,以紓解疲勞、整骨整脊為招攬,卻擅自為民眾診療下診斷開立來路不明的藥物、注射針劑等,提醒民眾勿輕信,以免花錢反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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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6 蘋果日報 戴之聖╱基隆
基隆一名齒模師,無醫師執照卻從事拔牙等醫療行為,月前他替一患有高血壓男子,拔除1顆大臼齒,對方卻在拔牙後起身上廁所,突然暈眩倒地不起,齒模師見狀雖施以CPR(心肺復甦術)急救送醫,但隔天仍不治,家屬憤而提告,基隆地檢署昨依違反《醫師法》對其提起公訴,男子家屬昨則氣憤地說:「事發至今,連句抱歉都沒有!」
引腦底動脈瘤破裂
基隆地檢署調查,密醫邱欽松(59歲)從事齒模業,明知無醫師執照,卻從8年前起,在其位於基隆市信二路6樓住處,替民眾從事拔牙、牙齒診治行為,今年9月12日晚上10時許,蔡姓男子(54歲)到其住處麻醉拔牙,卻導致引發腦底動脈瘤破裂、蜘蛛膜下腔出血死亡。
警方事後在邱男住處查獲拔牙鉗、撬齒器、車牙器與注射針筒1組,病理解剖更顯示,蔡男本身患有高血壓,拔牙時緊張致使血壓升高,進而研判蔡男死亡與此次醫療行為有相關性。
邱男雖坦承替蔡男麻醉拔牙,卻說蔡男拔牙後僅流些許血,「他的死亡和拔牙絕無關聯。」但昨仍遭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應告知全身系統病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牙科醫學部部長陳立愷呼籲,民眾進行拔牙等或口腔手術前,若患有全身系統性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或血液方面疾病,均應向醫師說明,以利麻藥劑量及施行方式評估,他還特別提醒,正服用抗凝血劑或骨質疏鬆用藥「福善美」的民眾,拔牙前也得先告知,以免發生拔牙後血流不止或骨頭壞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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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9 TVBS
高雄市一名中度中風的男子,去年因為做假牙花了6萬元,還和醫師發生醫療糾紛,疑似是因為錢討不回來加上沒有謀生能力,生活過不下去,他憤而騎車到齒模診所前引火自焚,還留下遺書要假醫師還他命來,而當時他拿著20公升的汽油點火,火舌瞬間衝到住宅2樓還差點波及附近居民。
殘障機車被燒得整台焦黑,嚴重扭曲變形,一旁還放著一桶20公升的汽油桶,56歲的男子就在這家齒模診所前引火自焚,火勢之大,把附近鄰居嚇得魂都飛了。
附近居民:「聽到碰一聲,我趕緊下來,我下來的時候,火已經到上面了,要是再晚個5分鐘就都毀了,整排住家都毀了。」
火勢還波及到停在一旁的機車,機車被燒得只剩半邊骨架,男子則是嚴重燒傷已經沒有生命跡象,機車上留下2封遺書,一封寫下自己中度中風沒有謀生能力,另一張還寫著齒模診所的醫師是假醫師,還我命來等字眼。
高市三民所長周美鳳:「磨齒工的技術員就幫他,7顆牙齒把他打平然後給他收費6萬元,他認為錢是這位醫師誆他的。」
疑似是因為醫療糾紛,死者在去年3月就已經提出告訴,沒想到今年9月18日就要開審理庭,但每個月只能領3000元補助的男子,戶頭裡只剩66元,可能是自覺生活過不下去,他在凌晨2點多,選擇用激烈手段報復結束生命,卻差點波及鄰居,恐怖的行徑實在讓附近居民捏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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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聯合晚報 孔令琪/台北
微整型熱門,但醫美診所良莠不齊。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天上午表示,北市部分醫美診所有「密醫」、「密護」,一年多來,民眾一再檢舉,衛生局一再放水,只罰業者6、7萬元,以致「密醫」診所照常營業。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杜仲傑表示,將加強查緝,也籲請民眾認清醫美診所、醫護人員的證照,注意自身權益。
杜仲傑指出,醫療行為屬醫師法管轄,並非由行政單位開罰,衛生局查獲後,必須由檢調單位偵辦;若民眾發現密醫、密護從事醫療行為,可向衛生局檢舉。他也呼籲,盡量不要團購醫美診所療程,因為醫療有一定的成本,團購優惠多,恐怕易有問題。
李慶元今天舉行記者會,受害女姓張小姐出面表示,她在網路看到某醫美診所刊登的療程優惠廣告,上月11日前往進行大腿雷射除毛治療;她一進入診所,就有由自稱護士的人為她做侵入性雷射除毛治療;更離譜的是,該診所看不到任何關於醫師或護士的合法證照,也沒有醫師為她問診,只有自稱護士者帶她進診間治療。
張小姐說,這些自稱護士的人一邊哄她說「這個雷射除毛不需醫師施打」,一邊按著雷射儀器的波長能量下處方,又一邊向她推銷包套的療程。最後她付完診療費用,診所還不肯開具合法收據,讓她非常不安。
李慶元指出,台北市有130多所醫美診所,但從去年至今年8月,北市衛生局接獲密醫案多達229件,其中181件衛生局最後以「查無違法事證予以列管後復查,仍無具體違法事證」簽結,未見衛生局對密醫、密護猖獗的現象有積極作為。
李慶元表示,今年2月他舉發北市某兩家醫美診所內充斥密醫、密護後,衛生局只分別以其他違法事證裁罰6、7萬元。他追蹤調查發現,業者行事轉為低調,以服務老主顧為主,但仍涉及密醫、密護,可見衛生局的裁罰方式,根本嚇阻不了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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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6 自由時報
台北市某牙醫不收掛號費,洗牙、補蛀牙等小問題都是免費看診,不過網友有網友痛訴,看診大半時間都是由護士操刀,不到2個月,補過的地方就開始脫落。壹電視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指出,該診所護士涉嫌違反醫師法,可處6個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診所可處1個月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
3年前有網友在部落格上表示,台北市某牙醫診所不收掛號費,「雖然他可能同時看好幾個病人,但人家是妙手小廚師,他則可以算是妙手老醫師吧,快準但不狠,而且人還蠻不錯的,親切體貼,只能說,我的心已經被他俘虜了。」
但半年後又在文章底下更新,痛訴補牙處開始脫落,媒體記者實地看診,發現醫師看病如逛大街,同時替多名患者治療,看診實際時間約1分半,隨後8分多鐘都由護士處理。
對此,診所主治醫師表示,護士只是順手幫忙清洗表面污垢;台北市衛生局則說,若未持有醫師執照從事醫療業務,可處可處6個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違法的診所與醫師,可處1個月至1年以下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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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9 民視新聞 喬祖豫、余壽生、李坤錫台中
台中慈濟醫院驚爆,擅用無照護士協助開刀,投訴的是院內一名合格護士,她說醫院有9個開刀房,只編制11位外科助手,沒想到其中6人是無執照護士,因為5月手術過程,有患者大失血,她看不下去才向衛生局檢舉,沒想到3次的稽查,卻查無事證,衛生局否認通風報信;而慈濟醫院則坦承,的確有「無照護士」協助開刀,願意改善。
這是台中慈濟醫院開刀房5月的護士班表,這張也是台中慈濟醫院5月開刀房的護士班表,兩份版本人數竟然差了一半,醫院被踢爆人事造假。
投訴人李先生的家人,是台中慈濟醫院的開刀房護士,本來以身為白衣天使為榮,沒想到踏進職場後,才發現理想與現實有差距,因為醫院竟然還讓無照護理人員,協助開刀。
李先生說醫院有9個開刀房、表面上有11名外科助手的編制,實際上有照的護士才5人,長期人手不足、超時工作就算了,醫院還讓非護理人員進開刀房,豈不是拿人命開玩笑。
5月9日蒐證齊全後投訴台中市衛生局,稽查人員10日、15日跟22日連三次稽查,卻查無不法衛生局否認通風報信,但事件曝光後,慈濟高層徹查,坦承疏失開刀房內,除了醫護人員跟患者,很少人會知道裡頭的真實情況,有人說這就是醫界不能說的秘密,但東窗事發後,不能不改善這樣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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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8 蘋果日報
在龍年生子潮推波助瀾下,不少醫療院所瞄準產婦坐月子需求,紛紛成立產後護理機構,但彰化縣彰濱秀傳紀念醫院附設的母嬰親善中心,未經合格立案就開始營業,讓準媽媽直呼:「太誇張!」對此,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坦承,確實尚未合格立案就營業,尊重已入住產婦欲退費或轉往他處意願。彰化縣衛生局表示,院方已違反《護理人員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投訴組
老家在彰化的台北戴小姐表示,目前懷孕七個月,預計產後要到彰濱秀傳新成立的母嬰親善中心坐月子,但她致電詢問卻發現,中心內有14間房,也就是母嬰共28床,護理人員分3班制,但每班只有1名護理人員照顧所有產婦與嬰兒。
醫院:願退費
戴小姐質疑,護理人員人手不足,「有可能影響產婦與嬰兒安全。」記者查詢彰化縣衛生局官網(http://www.chshb.gov.tw/index.asp)合格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名冊後,發現沒有彰濱秀傳附設的母嬰親善中心,明顯尚未立案就營業。
對此,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副院長隋善中表示,母嬰親善中心3月開幕,坦承尚未核准立案就營業,除了會盡快申請立案外,也會協調已入住產婦退費或協助入住其他合格產後護理機構。
最高可罰15萬
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黃敏慧指出,彰濱秀傳產後護理機構確尚未合格設立,已違反《護理人員法》,依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已令其限期改善。她提醒,產後護理機構的建物及設備除須符合《建築法》與消防法規,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產後護理之家每20床(含嬰兒床)至少應有一名護理人員,24小時均應有護理人員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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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1 聯合報 李承穎/草屯
南投縣草屯鎮出現來自台中市某檢驗所「抽血推廣員」,向民眾推廣巡迴肝癌健檢,抽血檢查一次只要100元,民眾抽完血後自覺不對勁報警,王姓抽血人員雖出示護士執照,但是南投縣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跨區執業未報備」,開罰6千至1萬元不等罰鍰。
機車行林姓店員說,長期從事修車工作,沒時間健檢,自稱台中檢驗所人員登門推廣「巡迴肝癌篩檢」,便花了1000元檢驗B型和C型肝炎項目,事後自覺上當被騙,趕緊上網呼籲網友別受騙,「沒想到已有7、8人已抽血」。其中一婦人甚至購買6000元檢驗項目。
警方昨天帶回沿街「推廣」兩檢驗所人員,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長趙聆惠表示,抽血人員雖有護士執照,但是仍違反護理人員法中的跨區執業未報備,檢驗所不當招攬醫療業務,也可開罰6千到3萬元。至於有無涉及醫療行為?趙聆惠說,將和台中市政府討論,若違反醫師法中的沒有醫師資格卻從事醫療行為,將函送南投縣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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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2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
醫學美容風行、醫療糾紛跟著增加,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昨天表示,連許多有名的醫師都會因為經驗不夠,或是接受錯誤資訊,造成求診者毀容,消費者在接受醫美前,應該多蒐集資料,不要貿然進行,才不會花錢又受氣。
皮膚專科醫師王正坤對於目前「不管是哪一科的醫師都能從事醫美」很不以為然,他表示,衛生署目前發給專科醫師執照,與醫美相關的只有皮膚科與整形外科,其他科的醫師多是拿到醫學美容相關學會的會員證,卻號稱自己是醫美專科醫師,已經觸法。
上網查詢醫美診所,可看到不少醫師掛著「醫美專科醫師」頭銜,卻不見衛生單位取締,台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只要民眾檢舉,會依法處分。
王正坤說,常有失敗個案到他的診所要補救,很多情況相當離譜,卻沒有專業醫師願意出面糾正。
例如以玻尿酸撫平皺紋或隆鼻,坊間醫美醫師習慣以「傘狀注射」方法,即單一的穿刺針孔,插入皮膚內再多方向注射,王正坤質疑「如果是一般打針,你會這樣亂戳嗎?」很多玻尿酸廠商提供給醫師的教材,都教授傘狀注射,卻增加感染與潰爛機率。
曾有患者讓一名大學教授以玻尿酸撫平淚溝,以傘狀注射造成皮膚潰爛,也有患者隆鼻,結果整個鼻子爛掉。
打肉毒桿菌也有學問,王指出,不少藝人找名醫打到嘴歪眼斜,「不是劑量不對就是打錯地方,最簡單的是絕不能打在皺紋上,只能打在肌肉上,否則保證臉垮」。
他認為,沒人願意糾正,主要是不願「把其他醫生教會」,反過來成為自己的競爭者,但倒楣的是消費者。其實,醫師應事先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自己決定要不要冒險,但現在醫美太競爭,「怕講了患者會嚇跑」,多數醫師不敢說明,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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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4 聯合報 曾增勳/桃園
桃園縣衛生局前晚會同警方,在八德市查獲女密醫周致沛涉嫌幫4名市民放血,因查出她不具醫護身分,依醫師、藥師法規定移送法辦。
衛生局、警方指出,女子周致沛(46歲)曾在台南市同樣從事密醫行為,被查獲移送法辦,後來又往來台南、桃園縣八德兩地,以電話接受民眾預約方式,在八德市和平路一處民宅,幫民眾放血,每次約6人接受放血診治至少1個多月以上。
衛生局副局長康清雲說,周女以針頭刺入民眾手背血管內,每次放血20西西,衛生稽查員及警方拍照存證後,查扣現場30瓶肝臟治療劑、頭皮針、注射筒等醫療器具。
周女供稱,她是受朋友之託,從台南北上幫朋友放血,舒緩痠痛,並未收費。警方求證現場民眾也說未繳費。
不過周女自稱是台南市一家診所離職護士,衛生局調查卻發現周女根本沒有醫護證照,從事放血已涉及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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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1 中廣新聞
有消費者向市議員李慶元陳情,指控到知名的醫美診所微整形,竟發現疑似是由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執行療程;另外,透過網購買療程,由於價格較便宜,總是約不到診。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這兩家醫美診所是否有密醫行為,已經移送檢調調查,另外醫美療程不得透過網路團購,會後續調查。(林麗玉報導)
一名王小姐,最近到台北市一家知名的「凱渥醫美診所」微整型,由於陳小姐有國字臉的困擾,希望藉由打肉毒桿菌瘦臉,沒想到花了近萬元打肉毒,竟是疑似由不具醫師資格的密醫執行,陳小姐說,當下就覺得毛毛的,一旦有問題該怎麼辦?甚至事後打了肉毒之後,效果一邊有瘦臉、一邊沒有,還瘀血淤青,嚇得她不敢再打肉毒桿菌。
另外還有一名陳小姐,最近到台北市知名的「激光醫美診所」,施做雷射除毛,由於這家激光醫美診所透過網購打出便宜價格,已經吸引數萬民眾團購,不過這家醫美診所,也疑似是由密醫幫民眾看診、施做療程,還有許多民眾買了這家醫美診所的醫療折扣券,事後卻排不到約診,診所的態度也極差。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技正杜仲傑回應,北市衛生局去年已經接獲許多民眾檢舉,已經到凱渥醫美稽查過三次、激光兩次,由於有消費者取得蒐證影像,已經將兩案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而診所如果由不具醫師資格的人從事醫療行為,就屬密醫,違反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如果調查屬實,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網購不得賣醫療療程,如果透過網購網賣醫療療程,將違反醫療法第八十四條,而醫美診所如果透過網路招攬業務,已經違反醫療法第六十一條及一百零三條,可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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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2 聯合報 陳俊智/玉里
過年本是家人團聚的節日,但花蓮縣玉里鎮卻有一名徐姓婦人因為洗腎引發昏迷休克,前天在花蓮慈濟醫院過世。家屬質疑洗腎中心在醫療過程中顯有疏失,昨天到洗腎中心抗議。
洗腎診所表示,一切都按照醫療程序進行,也做出適當的處置,對於家屬要求,他們願意配合,兩天內提出醫療報告與當時值班人員名單,並提供當時監視器錄影畫面。
根據里長吳光玉轉述,這名婦人1月3日早上7點時到診所洗腎,療程中婦人突感身體不適,胸口悶痛,隨後出現休克症狀,8點多送往玉里慈濟醫院時,已呈現昏迷狀況,前天早上不幸過世,死亡原因是腦部缺氧。
家屬表示,婦人發生狀況時,醫生是在趕回診所的路上,因此質疑診所在醫生沒有在場的情況下,由護理人員自行對病患進行醫療行為,有明顯疏失。昨天縣議員龔文俊、玉里代表會副主席呂家宜、農會前總幹事呂茂林等人陪同家屬,前往這家洗腎中心抗議,並限期2天要診所給個合理答覆。
死者丈夫傷心的說,當時是他送太太自己走進診所,原本是好好的一個人,接回家時卻是冰冷遺體,對此他感到非常痛心難過。若診所不能給他們合理的答覆,他們將尋求法律途徑,為親人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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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9 聯合晚報 黃玉芳、李樹人/台北
在購物台販售的醫美諮詢券,據瞭解,光一個檔次就可預收數十至數百萬元。但看似折扣多、超便宜的醫美療程諮詢券,卻可能潛藏風險。不少網友抱怨,買了諮詢券進了診所,卻被強力推銷再加購其他產品;也有皮膚科醫師指出,有民眾雷射術後反黑,才發現進行療程的根本不是醫師本人。
超便宜諮詢券 陷阱超多
國內醫美診所密度高,為了爭奪市場,這幾年購物台也加入戰局,面對集團連鎖醫美診所的超低價促銷,許多皮膚科診所都覺得壓力沈重。以除毛來說,一般單次除毛約3000至4000元,但電視購物的除毛諮詢券卻可以殺到六次6000元。
皮膚科醫師趙昭明無奈地說,醫療不能廣告,電視購物台販售醫美諮詢券,原本就是違規,表面上與醫療無關,僅「提供諮詢」,但實際上就是一種低價促銷。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皮膚科主任邱品齊指出,低價促銷並非醫療應該做的事。民眾買了醫美諮詢券,進了診所,免不了面臨強力推銷的壓力,還必須承受許多醫療風險。
邱品齊說,民眾躺在診療台上,接受微整形時,必須閉著眼睛,根本不曉得是誰在執行醫學美容。就有女性拿了醫美諮詢券,接受雷射微整形,術後卻皮膚嚴重反黑。原來打雷射的人居然是護士,而非醫師。
不少網友也在網路上分享經驗,有人坦言,買了覺得受騙上當,雖然號稱數十堂課、「認券不認人」,但其實列出的課程是一起進行,因此實際做幾次就結束了,也不可能分給親友。
不買產品 立刻「變臉」
另外,雖然購物台常常標榜「不推銷、沒壓力」,但網友說,不買產品很難脫身,不然就是服務人員立刻「變臉」。還有醫師會說,消費者買的券「正好」不適合膚質狀況,進而遊說消費者補差價、改買其他療程。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也說,已陸續接獲民眾投訴,包括抱怨診所服務態度不佳,還有檢舉作療程的根本不是醫師,顯示類似糾紛不少。因此醫改會建議,民眾千萬不要誤踩地雷,以免「醫美不成變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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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0 蘋果日報 沈能元、何哲欣╱台北
立委林郁方之子林鴻緯所開設的晶鑽醫學美容診所,昨遭《壹週刊》踢爆聘請未具醫師資格的密醫,為民眾進行雷射除毛療程,林郁方昨坦承兒子確曾指導護士為患者除毛,「若有違法,該罰就罰」。北市衛生局指近日將約談林鴻緯,若查證屬實,林鴻緯最重可被處以廢止醫師證書。
林郁方:違法就罰
《壹週刊》昨報導,接獲檢舉指有民眾到北市晶鑽醫學美容診所進行雷射除毛療程,卻由不具醫師身分的護士、光療師進行,該民眾曾要求由醫師操作,但診所人員以醫師很忙、要等為由推托。
北市衛生局人員昨上午前往該診所稽查,診所大門深鎖,稽查人員只好離開,診所稍晚才營運。診所人員指出,林鴻緯昨未上班,但診所內醫療行為都依法執行,會對《壹週刊》保留法律追訴權。林郁方昨則坦承,兒子因不好意思看女性私處,診所開業之初,曾在旁指導護士為患者除毛,「兒子若有違法,該罰就罰」。《蘋果》昨未能聯繫上林鴻緯。
最重可撤醫師執照
北市衛生局主任祕書姜郁美說,雷射除毛屬醫療行為,近期將約談林鴻緯說明,若查證確有非醫師身分的護士等人做療程,將依《醫師法》,將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者移送檢方,可處六個月至五年徒刑,併科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金,而林鴻緯最重可處停業一個月至一年,或廢止其執業執照、醫師證書等處分。
姜郁美並指,晶鑽七月間曾因在網路大打限時美容療程的醫療廣告,違反《醫療法》醫療機構不得以不正當方式招攬病人,已開罰五萬元。林鴻緯自台北醫學大學畢業後,曾在台北榮總擔任皮膚科總醫師,一名不具名的北榮醫師表示,林當年以高分考進該院,任職期間表現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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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中國時報 宋志民、林淑娟、朱梅芳
黃志瑋投資的「雅偲聯合診所」被讀者爆料,合夥人、也是余苑綺前男友的馬克(吳孟達),未具醫師執業執照,卻幫巧巧、彈頭數名藝人施打雷射,形同密醫,觸犯醫師法,他昨堅決表示:「不太可能吧,並沒有打,沒執照規定不行吧。」聽說有藝人承認被他施打雷射,他隨即以家人插播,掛斷電話。
最重可停業一年
密醫最高已罰150萬,診所也可被處停業一年,甚至吊銷醫師證及開業執照。讀者爆多位藝人接受馬克親自免費施打雷射。記者訪查, 10多位藝人都驚呼「馬克沒有醫生執照不能打」?有人一開始承認馬克親自施打雷射,知道記者要報導,立刻改口「是給醫生打的」。六月、大小炳等人稱給專業醫生打,馬克有時在旁看。
靠投資月入30萬
人在美國的巧巧和在杭州的彈頭來不及「串供」,第一時間承認馬克幫他們打雷射,還誇他技術很好。得知他沒執照,巧巧嚇得不願多說,彈頭則說「我是挺黃志瑋才打的啦,只打兩次」。
馬克兩年前與余苑綺交往,曾傳他劈腿,並搭上康康前女友毛毛,從有報導指他拿余天名義招搖,連診所違建也找余天,後與余苑綺分手。余苑綺曾提供資料指他是輔大心理系畢業,但他說出自醫生世家,不過承認自己不懂醫術,在國外讀書時靠改車賺錢,他很有理財頭腦,回台投資房產及合夥整型美容診所,月入30萬。
余天昨聽聞馬克是密醫,不悅說:「沒有執照怎麼可以觸法?」他說見過馬克一次,沒接受他免費美容。」黃志瑋昨透過經紀人說,不知道此事,診所都是有醫師執照的醫生執行醫療行為,馬克只是擔任公關經理,很多藝人跟他很熟、透過他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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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3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民眾在診所施打脈衝光等醫美療程,屬於醫療行為,操作執行者必須具有醫師資格,若由非醫師人員擅自執行相關醫療業務,即屬於密醫行為。恐觸犯《醫師法》第28條,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金,所使用的器械還要沒收。
衛生署提醒民眾,為確保自身權益,即使進行非侵入性的雷射光療等醫美療程,都應確認是由醫師執行,如果有違法情形,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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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4 蘋果日報 陳瑩欣、楊景婷╱台北
才女作家的老公是荒唐密醫!讀者向《蘋果》投訴,知名女作家陳艾妮結縭30多年的丈夫陳健生,無醫師執照卻違法看診30多年,不但稱「癌症不用化療」,還離譜地對求診的精神病患表示「看A片放鬆就會好」。陳收費昂貴,估計月收入逾百萬元,招搖撞騙多年,收入達數億。
陳健生自稱醫學博士,他的妻子陳艾妮出書逾百本,以寫兩性、婚姻關係聞名,活躍於藝文界,且因具畫家身分,有「才女作家」稱號。對於枕邊人違法行醫多年,陳艾妮昨竟稱「不清楚」。
先卜卦解運才看診
讀者王小姐向《蘋果》投訴,她曾陪兩名分別罹患癌症及精神疾病的親戚找陳健生求診,陳說:「癌症不用化療,在我這裡就沒問題。」還對罹患精神疾病的親戚說:「你帶幾片A片回去看,心情放輕鬆就會好。」親戚見陳一副「名流醫生」姿態,對病情好轉充滿期待,但吃了陳開出的中藥粉,付了每個月1萬2千元藥費後,兩人都治療無效。
王小姐說,陳篤信命理,給他看診得先至桃園中壢小神仙相命館卜卦、解運後,才願意看診。記者本月中佯裝病患至相命館指名找陳健生,翁姓女相命師即拿陳健生名片給記者,並說陳認為治病要「命理與藥理結合」才易治癒,隨即收費500元為記者「解運」。
記者向陳健生約診後,至陳位於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阿波羅大廈的工作室求診,牆上掛滿匾額,還有陳健生夫婦與馬英九總統,夫婦倆與監察院前院長、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錢復夫婦的合照,以及陳大剌剌穿醫師袍和影星胡因夢等的合照。
記者等了半小時才看到診,陳卻先與記者閒聊40多分鐘名人八卦。記者佯稱要求子,他說:「在我手上還沒有不能生的,除非是八字沒有。」並說胡因夢等名人都靠他幫忙助孕或安胎,胡險些流產,是他打電話給小神仙幫忙化解才保住孩子,「很玄很玄的。」陳說做這行三十餘年,不僅為錢復一家人調養身體,也與馬總統「很熟」,錢復曾帶馬要讓他治療膝蓋,但馬拒絕。
估月收入逾百萬元
為記者看診時,他要擔任助理的兒子拿音樂CD及佛經等書給記者,「聽音樂、念經調理身體。」陳的兒子隨後收取8千元藥費,並交付一個月份量的中藥粉末藥包,但無任何明細及收據。估計陳每周看診4天,每次8名病患,月收入逾百萬元。
衛局指無照將查緝
北市衛生局昨確認陳健生無醫師執照;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說,無照卻把脈、診斷及提供藥品,屬密醫行為,依《醫師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陳涉違法行醫,衛生局將查緝。
記者昨與陳健生對質,他坦承無醫師執照,但辯稱沒開業也無醫療行為,「大家都是來找我聊天,我賣藥給老朋友而已。」記者質疑病患沒處方箋,他也不能賣藥,且藥品無明細及收據,他慌亂說:「不要這樣!大家交個朋友好不好?」
針對陳健生指與馬總統熟識,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馬總統與陳艾妮是台大同屆同學,所以認識陳健生,多年前陳艾妮夫婦確曾主動提供健康諮詢,總統予以婉拒,近年已無聯絡。
國泰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錢復坦承認識陳健生二、三十年,「陳醫生是很好的人。」但他表示只是常向陳諮詢健康問題、請陳幫忙調養身體,並無醫療行為。錢復嚴正表示,「從未帶馬總統給陳先生看過病。」
為胡因夢把脈安胎
影星胡因夢說,懷孕時確曾讓陳健生把過脈,詢問營養方面的問題,「因為陳艾妮的關係,大家都是朋友。」雙方很久沒聯絡;她聽到陳健生是密醫,苦笑說:「我不知道這件事。」
對於陳健生稱看A片可治精神疾病,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專科醫師楊聰財直呼:「鬼扯!」他強調,千萬別聽信不符醫學常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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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聯合報 范榮達、胡蓬生/苗栗
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良安診所在地方小有名氣,一天看診六、七十人,檢警昨天查出診所以83歲老醫師郭伊龍掩護,涉嫌讓僅有高中職學歷、軍中醫務兵退伍的葉承煬看診5年,嚇壞庄頭的居民。
良安診所陸續因違反醫療法、護理人員法被衛生局開罰,8月還被衛生局查到藥架上有過期藥物,依違反藥事法罰款3萬元,衛生局指出,這次如果違反醫師法確定,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如情節嚴重,將評估停業或吊銷醫師執照。
白沙屯駱姓居民說,這家診所生意好,老人家特別喜歡去,聽說藥下得很重,「一次見效」,但曾傳出醫療糾紛,所以她一直不敢去。
良安診所登記的負責人是郭伊龍,看診的疑是鐵皮屋主葉承煬(58歲),衛生局曾多次接獲檢舉良安診所雇用密醫看病,但稽查時郭伊龍都在診所坐鎮,均無功而返。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洪清秀指揮縣警局刑警大隊、通霄警分局蒐證多日,昨天搜索查獲葉承煬涉嫌為人看診。
檢警上午十點半進入良安診所,發現郭伊龍躺在診療床上睡覺,叫了一分鐘才醒來,檢警要他操作醫生用電腦,他兩手一再發抖,動作生疏,他解釋受到驚嚇,才會如此。
檢警查出,葉承煬從民國95年起非法看診,病症包括感冒、糖尿病、高血壓、腰痛等,開給方劑及雇用沒有護士資格的人為病人打針,申請健保,昨天看病的民眾就有六十多人,他雖否認密醫行為,但有病人指證,全案依違反醫師法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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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東森新聞
台中市潭子一位醫師,看診竟然是用隔空視訊的方式,幫病患清鼻涕或消毒喉嚨等治療行為,都是由護士來操刀,病患問醫師為什麼不在?護士的回答都是醫師感冒,忙著寫病歷!只透過視訊看診,真的有辦法看診嗎?東森新聞帶您獨家直擊。
病患走進診所的診療室裡頭,沒看到穿白袍、戴聽診器的醫師,反而是護士開始做初步問診。病患:「不是醫生出來看喔?」護士:「醫生負責寫病歷。你喉嚨紅紅的會很痛嗎?」病患:「有一點。」護士熟練的拿起壓舌板檢查病患喉嚨腫脹發炎的情況,接著拿起棉花棒沾沾消炎藥水就往喉嚨塞,護士:「吞進喉嚨。」病患:「啊(嘔吐)。」護士:「喔,你喉嚨好腫喔。」
忍受不了強烈的不適感,病患不斷發出劇烈嘔吐的咳嗽聲,護士清理完鼻涕,在喉嚨塗上消炎藥水,接著引導病患坐到一台電腦前,這時候醫師才終於出現,只是病患看到的並不是醫師本人。醫師:「你有流鼻水嗎?」病患:「有。」醫師:「喉嚨痛嗎?」病患:「對。」醫師透過電腦螢幕視訊對病患問診、開處方籤,既沒有親自診療,也沒有拿聽診器檢查肺部及呼吸道,就這樣隔空看診未免也太神奇了吧!
患者:「醫生寫這麼多。」護士:「藥都幫你開好了。」病患:「怪了,又沒看到醫生。」護士:「他感冒了。」病患:「喔。」護士:「所以診療費都沒有收。」護士解釋醫師因為感冒無法親自看診,診療動作才會全交由護士操刀,衛生局表示除非是偏遠地區或特殊情況才能視訊看診,醫師隔空替患者看病的行為恐怕已經觸法。
(本會觀點:醫生身體不舒服,應該請假休息,該醫生透過視訊問診,醫生應有的「望、聞、問、切」失真多少?若發生病患傷亡,送到衛生署鑑定,結果可能為「醫生有看診,護士協助醫師執行護理行為,因此並無過失」。這不就是衛生署縱容、醫生草率輕忽的典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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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9 華視新聞
沒有西醫執照的實習醫師,可以看診嗎。這荒謬的事情,就發生在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有一位老太太住院接受長期照護,不過幫她治療的醫師,竟然是沒有醫師執照,還診療更改主治醫師的藥單,病患在六月初已經往生,家屬相當氣憤,要醫院出面負責。
陳小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的母親不是讓最信任的主治醫師治療,而是讓一名沒有醫師執照的實習醫師診療,還擅自更改病患用藥。而這位盛姓實習醫師,醫院網站上標記的是住院醫師,但衛生局上登記的資料卻是實習醫師,不具醫師資格還執行醫療行為,如果查證屬實衛生局就要開罰。不過再怎麼罰都挽不回病患的生命,家屬誓言要幫死的不明不白的老母親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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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黃寅、趙容萱/台中報導
台中市維新醫院院長許景琦被爆料涉嫌雇用密醫醫死人,去年9月間造成李姓女病患不治,檢察官昨天搜索維新醫院(本會觀點:事隔這麼久,證據有多少?),查扣相關病歷表等資料,帶回院長許景琦、無照醫師許博一,和相關護理人員共11人,漏夜偵訊。
維新醫院昨天正常營業,院方人員對前往的記者表示「不接受採訪」,請記者到醫院外。對於整起事件,院方人員說「不清楚」,一度報案,要求警方驅離記者。
檢舉者何俊宏昨天在台中地檢署廣場爆料,自稱他是維新醫院的前總務,檢舉院長許景琦雇用密醫許博一,擔任醫院顧問、許的特助及公關,許博一雖擁有大陸心理諮商師執照,但在國內卻無醫師執照,卻在去年9月間為33歲的李姓女病患診治,疑因用藥過量、使用不當,造成李死亡。
何俊宏強調,他因「看不慣」(本會觀點:真希望台灣的醫療能多些像何先生這般的人物!)院長許景琦雇用密醫,與其他護理同仁提出檢舉,他去年10月間辭職,而許博一也在同時間離職。
何俊宏又說,本月初還有名罹患躁鬱症的54歲女病患,疑因打針有問題,在保護室內面朝下窒息死亡,希望檢察官查清楚。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昨天率調查員,兵分四路,前往維新醫院、院長許景琦、許博一住處等搜索,查扣帳冊、病歷表等資料,傳訊許景琦等人到台中市調查處漏夜偵訊,調查女病患死亡是否不當醫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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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非醫師操刀 診所辯:不知違法
2011/05/19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醫學美容越來越夯,加上夏天快到了,許多女性對雷射除毛頗為心動。有民眾指控,北市知名的膚適美診所,竟讓護士自行使用雷射除毛機執行療程,不但欺騙消費者,也已違反醫師法。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護士一般只能執行抽血、打針等業務。
雖然醫師法第28條有但書「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可不罰,但衛生署已有函釋,雷射屬侵入性治療,不適用此條但書。
醫師法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者不能擅自執行醫療業務。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並沒收所使用的藥械。
陳青梅說,這次因陳情人已有影片,有具體證據,衛生局將依照行政程序法將全案移送檢調查明。
膚適美診所主管戴安憶表示,診所禮拜一到禮拜六皆有門診,現場一定會有醫生,不可能只有護士。但她也說,有時若醫生太忙,可能會由醫生囑咐護士來施打。「但我們以為這樣的行為是符合但書,不知道已違法」。
年紀20出頭、綽號「小雲」的女子,昨天在市議員李慶元陪同下舉行記者會。
她表示,3月底前往診所進行雷射除毛,卻發現沒有醫師幫她問診,從頭到尾都是護士跟她洽談,也是由護士操作雷射除毛機,小雲同時拿出影片佐證。
小雲說,雖然事後身體沒有發生不良反應,還是覺得太離譜,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
李慶元指出,根據熟悉業內人士指出,市內133家醫美診所中,約有8成的診所雇用光療師、美療師及護士,違法執行多項醫美療程。
所謂的光療師、美療師只是擁有國內販售雷射醫療器材廠商為非醫療人員進行短期操作訓練課程,期滿結業後頒給的證書,他要求衛生局應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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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施打雷射 數次嘗試秘密錄影終逮到
2011/05/19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這次醫學美容診所雇用護士違法施打雷射遭踢爆事件,除顯示部分醫美診所的無視法律,更顯示現行法律與制度下,檢舉醫美診所不法醫療行為的困難。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去年衛生局曾大規模普查北市133家雷射及微整型診所。
但依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前,需先出示證明文件及表明來意。「往往我們一出示證件,對方東西收的收,動作變的變,很難抓到什麼」。(本會觀點:診所違法的治療行為,會當面做給主管機關看嗎?主管機關應如何監督把關?醫糾出事後病歷的拖延製作與刪改,憑此「假」病歷送醫事鑑定,又怎麼會有公正的醫療鑑定呢?)
然而,在醫療機構出現醫療器材卻是再自然不過。「就算我們看見護士在雷射除毛機旁,只要沒看到她使用機器的動作,就不算證據」。希望民眾若發現不法行為,通報主管單位,合力打擊不法。
市議員李慶元表示,大部分的醫美診所都會要求消費者換衣服,並把隨身包包放在固定位置。民眾蒐證難度高,此名陳情民眾嘗試數次才秘密錄影成功。李慶元提醒,消費者要主動索取診所的醫療收據單。不然,醫療過程一旦出現問題,不少美容診所就會歇業,逃避法律責任或改名另起爐灶,用不同名字但相同手法欺騙消費者。 (本會觀點:建議所有的醫療行為,皆需有錄影存證,如此即保護優良醫生也保護民眾就醫權利。若無醫糾過數月後銷毀,若有醫糾則直接送請保存證據及鑑定,如此才能還原事實真相。否則人死了,都是醫生在自圓其說,「法院聽醫事鑑定,醫事鑑定看病歷,病歷是犯罪人利用專業術語製作,犯罪人會寫下犯罪證據嗎?」病患的人權、生命權誰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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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射除毛非醫生操刀? 醫美糾紛多
2011/05/18 TVBS
醫學美容越來越流行,坊間醫美療程也是五花八門,但有民眾踢爆日前找上知名診所做雷射除毛手術,但操刀的竟然是護士,更扯的是,醫生從頭到尾都沒出現,直說被騙了,而當時護士卻跟他說,醫生太忙,所以代為操刀,衛生局說雷射屬於侵入性治療,若不是由醫生親自進行,依照醫療法要開罰。
戴著鴨舌帽、頭低低,口罩幾乎把臉都遮住了,小雪爆料日前去美容診所做雷射除毛手術,但沒想到操刀的不是醫生,竟然只是護士,覺得自己被騙了,還用手機拍下過程。
影片內容陳情人:「這護士打就可以囉?」影片內容操作者:「對啊。」
陳情人小雪:「我從進去到結束,一眼都沒看到醫生,他們告訴我醫生都很忙。」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清梅:「這是一個很具體的證據,根據醫療法來講,雷射是屬於醫師一定要親自做的話,確實是由護理人員來操作,目前已經違反醫師法28條規定。」
面對指控,這間台北市相當知名的美容診所照常開門營業,拿出「護理執照」反擊。業者戴安憶:「醫師來處理或者是醫生給予劑量,但是醫師一定都有在現場。」
澄清絕非假護士,但影片中確實沒有醫生,兩造說法難兜攏,美容糾紛最好事前釐清,免得事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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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死人? 離職員工控:無照助理擅看診
2011/05/17 TVBS
台中市一家私人醫院,一名自稱離職員工出面爆料說,醫院竟然聘請沒有醫師執照的助理,對病患進行醫療行為,甚至因此導致病患致死的情況發生,上午檢察官兵分四路,到醫院及相關人員住處進行搜索,但目前還未公開調查結果。
投訴人何先生,自稱是台中市某醫院的離職員工,下午在地方法院前,向媒體爆料,醫院院長雇請了一位沒有醫師執照的助理,私底下對患者進行醫療行為,讓他看不下去。投訴民眾何先生:「打針和藥物治療都是醫療行為,處理完之後,直接把她(患者)關在保護室裡,導致婦人窒息死亡。」
何先生還說,這名助理跟院長交情好,即使院長知道他私下幫病人看病,也沒有立即懲處,直到患者死亡,這名助理才離開醫院。何先生還強調,不只他,醫院裡其他同事也受不了離職。投訴民眾何先:「6個,連我一共7個護理行政人員,都出來指控這個院長。」
台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吳祚延:「(檢方到)醫院以及相關人住處,4個地方進行搜索。」
檢方兵分四路展開搜索,但並沒有說明是不是和何先生的指控有關,醫院方面也十分低調,沒有正式對外回應,是不是如何先生所指控的內容,還有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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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治肺癌 文盲密醫害死博士 延誤8個月 咳血竟說「腫瘤已破 結痂就好」
2011/05/11 蘋果日報
文盲密醫誆騙博士可治癒其肺癌,卻害他延誤治療時機,枉送性命。一名私立大學助理教授前年發現罹患肺癌,放棄西醫治療,竟花了十多萬元、求診密醫十二次,延誤病情,今年初不幸病逝。警方接獲檢舉,上周四逮捕密醫及其女兒。誇張的是,警方發現八十五歲高齡的密醫竟目不識丁,看診時口述給僅有國中學歷的女兒抄寫藥方,抓藥給患者。全案依違反《醫師法》和《藥事法》送辦。
警方指出,生前在真理大學工商管理學系擔任助理教授的死者楊永和(三十九歲),有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學位。二○○九年初,楊被檢出罹患肺癌,經友人介紹,同年十一月到密醫陳慶安(八十五歲)左營住處求診。
每次看診收逾萬元
有碩士學位的楊妻向警方說,陳嫌告知,丈夫的腫瘤是良性,治療可改善,丈夫前後就診十二次,每次花費一、兩萬元,治療約八個月,夫發現咳嗽帶血,陳還宣稱是「肺腫瘤已破,等結痂後就能痊癒」,其實當時丈夫的肺癌已轉移到脊椎,無法行走,今年一月病逝。
怕化療誤學生課業
刑大偵查員李福彬說,楊妻應訊時未責怪陳嫌,只嘆丈夫擔心化療恐耽誤學生課業,才找密醫;楊妻也曾因鼻病找陳嫌看診三次,但效果不好,「當時還勸先生改看西醫,但未被接受」。
對此,楊男同系的老師何月妃昨驚訝說:「不知道楊老師去看密醫,只知他看中醫!」她表示,兩年前得知楊罹癌,楊之後因癌細胞擴散到脊椎,上課無法久站,他雖硬撐,但病重後就沒再來上課。
警方調查,去年十一月衛生局曾赴陳慶安住處稽查,發現無招牌,但有近十人候診,陳坦承無醫師執照,已依《醫師法》送辦,查獲藥粉則未驗出偽禁藥成分;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但患者仍絡繹不絕,陳常從晚上八時看診到深夜。
門聯「百草仙法製」
陳嫌看診處門前貼的對聯寫著「百草岐黃仙法製」,暗喻功力一流,看診時還會瞇眼、若有所思,以取信患者;女兒黃陳碧娥(五十三歲)代為手抄藥單,配藥供患者食用。警方上周前去搜索,查扣手抄藥單、中藥材進貨明細表等證物。陳辯稱,不少患者服用其藥方後好轉。警方仍在釐清受害人數。
陳嫌鄰居則透露,陳嫌是屏東人,當過磚窯工人,看診已十多年,據說是向唐山師父習醫,病患陸續慕名上門,幾乎每晚都有人求診。
台灣肺癌學會理事、高醫胸腔內科醫師黃明賢說,不少肺癌患者怕化療引起掉髮、嘔吐等不適,轉尋求另類療法,甚至有醫師自己的父母也有相同心態,但延誤病情,最後重回醫院治療,卻為時已晚,「病急亂投醫與學識高低無關,但博士找密醫還是讓人很訝異!」
高雄市立中醫醫院院長趙家瑩說:「癌症正規治療仍以西醫開刀、放射或化學治療為主,中醫居輔助角色,緩解化療不適、增強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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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冒牌牙醫 隔街另起爐灶
2011/03/30 【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前年才因沒合法醫師資格,在鶯歌非法收病人看牙的冒牌牙醫林調宗,竟在法院審理期間,在離上次被查獲地點距離不到五十公尺地方重新執業,甚至還提供健保,不久又被檢舉移送法辦。板橋地檢署昨日偵結,依違反醫師法將他起訴,一旦判決確定,他就得面臨入監命運。
據了解,林調宗(男,四十四歲)與李宣昭(男,五十五歲)二人不具合法醫師資格,竟在前年二月開始在鶯歌鶯桃路上,由李擔任「佳安牙醫診所」負責人,林親自幫病人看牙,進行上藥、洗牙、拔牙等牙齒醫療業務。
經相關單位接獲檢舉於同年七月查獲,板橋地院於去年六月判決,分別將李、林二人依違反醫師法,判處七月及六月徒刑,林因坦承犯行獲緩刑四年,同時向公庫支付十萬元。
豈知坦承犯行的林調宗,去年二月在案件審理期間,竟另起爐灶在上次被查獲處距離不到五十公尺的福安街上,又找人開設一家牙醫診所,門外懸掛「益德」兩字招牌,繼續營利看病,甚至還提供健保,同年六月再度遭衛生局查獲。
板橋地檢署昨偵結,檢察官認為林嫌明知故犯,甚至在法院審理期間繼續執業,昨將他提起公訴。一旦此案判決確定,其上一案緩刑將面臨撤銷,並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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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無照看診3年 大陸中醫碩士被訴
2011/03/06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
擁有大陸燕京函授醫學院學歷及北京中醫藥大學碩士學位的溫慶文,在台灣沒有中醫師資格,卻在住處等地看診給藥;台北地檢署最近依違反醫師法及藥師法起訴,求刑2年6月,併科200萬元罰金。
55歲的溫慶文無照看診3、4年,有些病患的婦女病或臉上痘痘沒治好,認為效果有限,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北檢接獲轉報,去年6月7日查獲溫的密醫行為,他的住處還有自製中藥膠囊的設備。
檢方起訴,溫慶文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從2007年起,在中山區長春路住處或附近咖啡廳,以「DR.溫家文」名義,替病患把脈、視診替病患診療,並開立處方箋給藥。
溫慶文強調他不是完全不懂中醫的密醫。但檢方認為,溫明知未取得合法醫師執照,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且不得販售未經核准製造的偽藥,卻看診給藥,對民眾的健康安全產生嚴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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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醫為人放血 當場被逮
2011/02/23 聯合報╱記者蔡明樺/蘆竹報導
桃園縣衛生局昨天接獲民眾檢舉,前往蘆竹鄉大興路1處民宅稽查,當場查獲正在幫8名民眾放血治療的范姓密醫,已涉及醫療行為,被衛生局依違反醫師法罪嫌移送法辦。
衛生局表示,51歲的范姓男子坦承沒有受過醫療專業訓練,也沒有固定職業,扎針放血是自己看書無師自通,平時都住在屏東,只有預約治療的民眾達到一定人數時才會北上,每個月到蘆竹3、4天,平均每天幫10人放血,收取500至3000元不等的費用,已持續2年。
衛生局指出,范男自行到藥局買針頭,扎入小腿血管放血,接受治療的民眾年齡都在50歲以上,自稱有高血壓、頭痛、手痠腳麻等症狀,經朋友介紹找上范男。
衛生局官員坦言,老人家普遍對扎針治療存在「迷思」,認為打針比吃藥的療效好,事實上,西醫也有放血治療,不過患者需先經過驗血,經醫師專業評估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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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官方版醫師資歷認同
2011/02/13 台灣新生報
國內某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劉姓醫師,號稱有兩個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身分,受到質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後,最近發出公文指出,劉姓醫師「確」曾被國內單位「派訓」至哈佛大學醫學院,而認同該醫師是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此一認定形同官方認可國內醫師「派訓」至國外研究機構,即可自稱是該國外機構之「研究員」,國內醫界浮誇造假之風將更加不可收拾。
本報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社論指出,國內某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醫師號稱是「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及「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建議國內婦癌醫學會等專業組織鑑定一下,「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和「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產部研究員」的定義。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最近在處理一件與劉醫師有關的「不當醫療廣告」案件時,也就劉醫師「哈佛研究員」部分進行調查,但是結論卻令人啞然。台北市衛生局北市醫護字第10030769200號函說明之第六條指出:經本局於99年12月22日約談劉XX醫師(吳XX代理)說明…「…有關劉XX稱集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病理部研究員、婦癌專科醫師之事,經查劉醫師確於82年由北榮派訓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研究員及病理部研究員,另劉醫師確具有國內婦癌專科醫師資格。至所稱哈佛大學醫學院掃癌專科醫師之經歷,係筆誤本院之前即已發現,並於當時隨即更正,…。」一件醫師自我認定的可疑資歷,就此結案。
北市衛生局公文的意思是說,劉醫師自稱「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癌專科醫師」的經歷是筆誤,但因「確」於82年派訓至哈佛大學醫學院婦科腫瘤部及病理部,而認同劉醫師有哈佛大學醫學院兩個研究員資歷。
依教育部公布的「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對研究員一詞有特別的認定。該辦法第三條:研究人員分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及研究助理四級。第四條:研究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任大學副研究員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八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研究員」不是「研究人員」也不是「受訓學員」,大學研究員資歷等同教授,如何才可取得研究員資格,條文說得很清楚。
研究員(ResearchFellow)的資格必由大學或研究機構頒授,「派訓」單位無權授予,這是簡單的常識;任何人宣稱有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身分,就應提出哈佛大學的授予的證書;而且劉醫師哈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員的英文譯名為何,也使人好奇。
本報社論曾指出,醫界浮誇和造假之風由來已久,最普遍的例子就是到處存在的學歷與經歷的「自由心證」與造假,短期出國進修的,招牌卻掛著國際知名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名片上的教職、主任、主治醫師、總監等名號隨便醫師愛怎麼吹就怎麼吹。
台北市衛生局出面調查劉醫師的哈佛研究員資格,原本是釐清醫界浮誇亂象的大好機會,但是不調查尚好,如今有公文為證,等於官方認同醫師自編的學經歷,而收到副本的衛生署卻不置一詞,醫界相護姑息的態度令人慨嘆;有了官方版護身符,從今以後,台灣醫界必會冒出更多國外著名醫學機構的「研究員級」醫師,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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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智齒味覺失 女大生告長庚
2011/02/09中國時報【吳政峰/基隆報導】
陳姓女大生九十七年間赴基隆長庚醫院拔智齒。陳女求診主治醫師,實際操刀卻是住院醫師。陳女術後出現右側舌頭麻庳,且味覺喪失,回診後病況未見改善,陳父氣得向基隆地檢署提告,指二名醫師與基隆長庚醫院院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基隆地檢署八日偵查終結,因提告時間已逾醫療糾紛發生日起六個月內的法律追訴期,二名醫師與院長獲不起訴處分。
針對陳女指控她求診主治醫師,卻未「說清楚、講明白」實際由住院醫師拔牙。衛生署昨晚強調,若查證屬實,此舉已違反醫事倫理,醫師將接受行政懲處。陳女另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交由衛生署醫審會鑑定醫師是否涉嫌醫療疏失,以保障病患權益。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姓女大生九十七年間赴基隆長庚醫院牙科掛號醫師蔡啟穎門診,拔除右側第三大臼齒(智齒)。護理人員先在陳女臼齒周邊打麻醉藥,隨後一名男醫為她拔牙。術後,陳女瞥見為她拔牙的醫師袍繡上「侯俊羽」名字,這才恍然大悟替她拔牙是住院醫師,而非主治醫師。
術後返家的陳女因為口腔遭嚴重感染,出現麻、腫、脹痛現象,而回診後感染處康復,卻發生右側舌頭麻痺,且併發味覺喪失的後遺症。陳女近二年數十次赴蔡姓主治醫師門診治療,症狀未見改善,且院方遲未與陳女達成和解賠償。痛心愛女天天忍受食之無味、舌頭麻痺的陳父去年三月向基隆地檢署提告二名牙醫師與醫院院長涉嫌觸犯過失傷害罪嫌。
陳氏父女向檢方提告時間已超過六個月的追訴期,醫師獲不起訴處分,但基隆地院表示,陳女已在去年十一月在民事法庭向牙醫師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全案仍在審理。基隆長庚醫院管理部昨晚回應,過去未聞類似醫療糾紛。法院若判決醫院敗訴,醫院將評估是否有上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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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打針豐胸 無照婦被起訴
2011/01/31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
黃姓婦人佯稱有柬埔寨醫師執照,涉嫌替甯姓女子打膠原蛋白進入胸部豐胸,還保證「大到滿意為止」。甯女後來發現乳房變得硬硬的,緊張地到醫院檢查才發現黃婦替她打的是矽膠而非膠原蛋白,且乳房出現腫大淋巴結的後遺症,憤而報警,板橋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罪嫌起訴黃婦。
檢方調查,甯姓女子(30歲)自認胸部平坦,希望能豐胸提升罩杯;2004年甯女經過友人介紹,找新北市黃姓婦人打膠原蛋白豐胸。
黃姓婦人佯稱她有柬埔寨醫師執照,可提供小針美容豐胸術,手術只需以針筒注射膠原蛋白至乳房內,安全無虞,若術後仍認為不夠大,還可再追補打,「大到滿意為止」。甯女聽信黃婦讓她打針;後來甯女認為胸部不夠大,再追加補打兩次共花20多萬。但到去年十月,甯女到醫院檢查,才發現黃婦打進乳房的是矽膠,且被診斷乳房出現非特異性腫大淋巴結的後遺症,憤而報警。
黃婦去年底自柬埔寨返台,在機場被拘提到案。她向檢方承認有為甯女做豐胸手術,並說擁有柬埔寨醫師執照,為甯女注射的是膠原蛋白,並非矽膠,當初收費6萬元,並非20多萬元;她只有為甯女注射一次,事後並未再追加補打。
檢方認為黃婦提不出柬埔寨醫師執照,也未領有國內醫師執照,卻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已違反醫師法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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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檢驗所 派無執業登記護士當場抽血 皆違法
2011/01/21 蘋果日報
位在新北市新莊區的亞東醫事檢驗所違法派員在外推銷健檢,且無執業登記的護士還在民宅抽血採樣,民眾直呼「誇張」。對此,這家遭投訴的檢驗所表示,登門拜訪並抽血是為方便民眾,也承認該護士無執業登記。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檢驗所在外推銷健檢業務及無執業登記的護士替民眾抽血,均屬違法。投訴組
有一名男子投訴,上月22日他太太的公司來了一名自稱是新北市亞東醫事檢驗所的健康顧問左晏寧,上門推銷健檢業務,他太太同意檢查。
未登記可罰3萬
但簽署檢體採集同意書後,左女竟當場替她抽血,事後左女雖稱具備相關知識與護士證照,不過還是令他們覺得不妥,「很不放心衛生情況。」
記者調查,這家位於新北市新莊的亞東醫事檢驗所有合法登記,左晏寧也具護士資格,不過左女並無執業登記。
新北市衛生局心理及長期照顧科技正彭美琪表示,依照《護理人員法》規定,護理人員須取得當地主管機關的執業登記,才能執業,無執業登記就替民眾抽血,已違法,可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也說,依《醫事檢驗師法》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派員在檢驗所外的地方推銷健檢業務,如有得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通常是裁罰推銷的行為人,但是若檢驗所事先知情,也會追究檢驗所的責任,民眾可撥檢舉電話(02)22577155轉醫管科。
稱方便民眾健檢
對此,左晏寧本人強調是進行衛教宣導;至於有無替民眾抽血,她不願正面回應,要記者找公司發言人。
遭投訴的新莊亞東醫事檢驗所發言人顏宗賢說,為方便沒時間去醫院做健檢的民眾,才會在推廣時,由護士直接抽血送驗,而左姓護士確實沒有執業登記,他們曾經申請過,因衛生局認為檢驗所不需要護士,不願核准。
新北市衛生局技正彭美琪則說,醫事檢驗所並不在中央認定護理人員執業的規範場所,所以才未核准,此案這名護理人員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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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9 聯合報 記者張家樂/南投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俊仁」診所遭通緝中劉姓密醫,涉嫌從去年三月起,雇用七旬有照醫師看診,再四處收集健保卡,偽填就診紀錄詐領健保費,病患中有整個家族同一天就診紀錄,讓檢警看得傻眼。潘姓醫師再三撇清責任,強調沒詐領健保費。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賴韻羽日前接獲檢舉,指埔里鎮某家診所積欠藥商藥費未清償。檢方昨指揮。南投縣警局刑警大隊兵分多路,傳喚16位就診病患,以及 72歲潘姓醫師到案說明,並依違反醫師法等漏夜偵訊中。
檢警指出,未到案診所負責人劉姓密醫,為埔里鎮「俊仁」和「育仁」兩診所幕後老闆,雇用年邁醫師開業後,再到山地鄉假借醫療服務,收集健保卡換給酸痛藥布,再偽造就醫紀錄申請健保給付牟利。
另有民眾檢舉,小孩患有腸病毒卻在育仁診所被誤診成扁桃腺發炎,事後才知道看診的是劉姓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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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自由時報
台北市八德路上一家老牌婦產科,遭檢舉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形下,替未成年少女進行人工流產,診所護士還是一名沒有執照的退休教師,市府衛生局得知後,也將比對媒體報導的影像,進行深入追查。
媒體報導,北市八德路一家婦產科診所,遭民眾檢舉違法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替未成年少女進行俗稱「墮胎」的人工流產,且醫師還表示,不管病人想要開刀、或是服藥都可以,但根據相關法規,未成年需在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下,才能夠進行人工流產,因此診所行為恐觸法,附近居民更指出,該婦科診所護士,也只是一名沒有執照的退休老師。
北市府衛生局指出,根據目前醫療法、醫師法相關規範,若診所非法墮胎行為屬實,將可處10至50萬不等罰款,最重將可吊銷醫師執照。此外,該名護士是否真為無照護士,衛生局也將查訪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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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男子王煒翔沒有醫師資格,涉嫌幫人把脈看病,混裝製成人參酵素膠囊等偽藥,檢察官昨天依違反醫師法、藥事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罪嫌起訴。
警方另移送曾任苗栗縣公館鄉公所建設課長王煒翔(原名王宏光、51歲、在押)涉嫌詐欺,認為他把1顆成本不到3元的膠囊,利用會員及出書,誇張醫療或保健效果行銷,1顆賣到30元。但作證的11名會員都表示「吃了感覺身體有改善,並沒有受騙的感覺」,因此詐欺部分,檢察官只能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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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自由時報
根據媒體報導,一名在桃園牙醫診所上班的男子,本身還沒有合法醫師資格,竟就在診所內從事拔牙等行為,被桃園地檢署依照違反醫師法函送法辦;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被告坦白從寬,且願捐20萬元給予公益團體,因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這名張姓男子現年40歲,涉嫌自民國97年12月起至98年4月止,受雇於桃園市一間牙醫診所,並於診所內從事拔牙、洗牙、補牙和麻醉等行為,由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卻又沒有合法醫師資格,因此桃園地檢署將之依照違反醫師法函送法辦。
桃園地院表示,張姓被告坦白從寬,並且願意捐款20萬元予公益團體,合議庭法官審理終結,,以違反醫師法處以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如不服判決,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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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8日蘋果日報【張君豪、尹維源、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再不跳出來,只會有更多病患受害!」三名滿腔熱血的美女護士挺身而出向《蘋果》指控,北縣英仁醫院泰山院區放任密醫替病患急救,造成兩人死亡;院方並偽造病患呼吸治療紀錄,詐領健保費。檢警昨晚兵分多路大搜索,破窗衝入醫院,並拘提院長、密醫等四人到案。檢方懷疑有病患可能因氣切等醫療過程不當而死亡,院方及密醫已涉違反《醫師法》、詐欺、業務過失致死等罪,甚至不確定故意殺人重罪。
檢警查扣大批病患病歷、醫院請領健保給付資料、帳冊及電腦設備,搜索行動至今凌晨結束。檢警並對英仁院長黃明山、密醫鍾煥箴(34歲、有竊盜前科)等漏夜隔離偵訊。
密醫注射30劑強心針
三名女護士無法接受北縣英仁醫院行徑,挺身而出爆料不法。
勇敢向《蘋果》踢爆醫院黑心醫療行為的護士曉莉(化名)、雅琪(化名)、美靜(化名),僅20多歲。她們今年9月向《蘋果》投訴,她們當護士是為幫助人,也以為醫護人員本應是懸壺濟世,沒想到年初她們到英仁醫院服務,卻看到醜陋邪惡的一面。她們在專收需長期呼吸治療病患及老人照護、慢性病患的泰山院區工作,雖然照護病患很辛苦,但不減她們的熱情。她們說,她們慢慢發現院內有些不對勁,其中鍾煥箴是台北醫學院呼吸治療系肄業,僅有護士證照,半年前卻擔任晚間10時至隔天清晨的夜班醫師,並對院內病患自稱是「鍾醫師」。護士指出,今年7月25日凌晨2時許,一名病患休克、情況危急,但鍾不管在場無醫師,自行指揮急救,後來病患呼吸心跳停止,改以緊急注射30多劑強心針,但病患仍宣告不治。護士指出,事後有護士致電院長黃明山告知狀況,黃竟說:「我很累,你找鍾醫師宣告死亡就好。」鍾隨後自行開立死亡證明書,隔天清晨再蓋其他醫師的章了事,大部分醫師因鴕鳥心態不敢揭發,病患家屬至今仍被蒙在鼓裡,以為是病重身亡。隔幾天,一名女病患休克,鍾再度擅自注射藥物,急救後同樣宣告不治,事後如法炮製開立死亡證明書。三名正義的女護士受不了良心譴責陸續離職,曉莉說:「搶救瀕死病患要有證照的專業人員才能確保病患安全,知道這個真相,我很替家屬難過。」雅琪也難過地說:「他(鍾男)穿著醫師袍下醫囑,指揮大家搶救病患,但是這根本不是救人,是在害人!」曉莉無奈地說,有時院內人手不足,也由沒有護理師及護士執照的呼吸治療師陳佳姵代行護理行為,主管機關上門時再以他人護士執照頂替檢查。
故意不縫病患氣切孔
面對三護士指控,英仁醫院院長黃明山(右)堅稱:「沒有的事!」。
三名護士並指控,院方還長期把病情穩定、可自行呼吸的病患當搖錢樹,由呼吸治療師填寫不實治療單據,偽造供應呼吸氣體、氧氣面罩使用紀錄,詐領健保費;而本身已有氣切孔、但慢慢能恢復自主呼吸的病患,反而未將其氣切孔縫合,藉以繼續騙取健保費。護士說,這些病患多半無法以言語表達,院方「太惡質、太缺德了!」接獲三名護士投訴,《蘋果》立即派員入院調查,發現院區二樓楊姓病患有氣切孔,但呼吸治療器卻未開啟;三樓王姓病患未使用呼吸器及氧氣面罩,氣體治療單及治療紀錄上卻填寫有使用。《蘋果》將調查結果和護士投訴內容轉交警方,檢警經長期監控,並比對檢舉資料、健保局函覆文件及官員證詞,認為院方及密醫已涉觸犯多項罪嫌。板橋地檢署昨晚指揮大批警力,兵分20多路搜索英仁醫院及院長黃明山、密醫鍾煥箴等多名醫療人員住處。晚間9時45分,檢察官率隊先抵達新莊院區,泰山院區疑似接獲通報,在另組檢察官抵達前竟悄悄拉下鐵門。晚間10時許,另組檢察官率幹員抵泰山院區時,院內仍亮著燈,檢察官拍門疾呼:「我們執行公務,趕快開門!」院內護士回應:「你們是誰?」檢察官再高喊:「我是檢察官,趕快配合!」但院方遲遲不開門,檢察官大怒,下令破門,幹員立即持圓撬、破壞剪破壞醫院後門鐵窗,進醫院搜查。英仁院長黃明山日前面對離職女護士的指控,堅稱:「沒有的事!」還說:「有時因半夜院內沒有醫生,醫生在家透過電話下醫囑也很正常。」
涉不確定故意殺人罪
律師汪紹銘則指,密醫鍾煥箴違反《醫師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聘僱密醫的醫院或醫師,可處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或廢止執業執照及醫師證書;醫院詐領健保,將觸犯《刑法》詐欺罪,刑期和業務過失致死罪相同,可處5年以下徒刑;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
三護士指控 英仁醫院黑心事跡
- 放任無醫師執照的男護士替病患進行急救、注射強心針的醫療行為,疑造成病患死亡。
- 病患身亡後,無牌醫師開立死亡證明再蓋其他醫師章。
- 人手不足時,無任何證照的呼吸治療師代護理工作,稽查時再以其他護士證照矇騙。
- 偽造呼吸治療紀錄詐領健保。
- 為了詐領健保補助,延誤將氣切病患的氣切孔縫合。
慢性病患家屬 如何防黑心機構
◎選擇政府立案及評鑑優良的醫療或照顧機構。 ◎留意機構立案證書上的地址是否與現址相同。 ◎留意機構人力是否足夠,患者與醫護人員比為8:1或5:1為佳。 ◎可在用餐時段或假日無預警至機構訪視,了解實際運作情形。 ◎時常至機構探視患者。 ◎發現患者身上出現不明傷痕等異狀時,應向當地主管衛生機關反映。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祕書長吳玉琴、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護科科長方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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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自由時報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只要打兩針,就能升好幾個罩杯」 、「還可到府服務喔」,陳姓女子誤信友人吹噓,花29萬找女密醫黃炤琴隆乳,不料打了針,原本吹彈可破的「大饅頭」,7年後卻硬如年糕,毫無彈性,且大小不一;她後來到台大醫院檢驗,才知被注射矽膠,而非什麼「神奇的針劑」,憤而向北市刑大報案。
女密醫黃炤琴目前定居柬埔寨,前天搭機返台準備投票,在機場被警方逮捕。自稱日本大阪醫療學院畢業的黃炤琴,坦承沒有台灣的醫師執照,但辯稱陳女透過親友一直拜託,一時心軟才答應,幾年下來一直為此擔驚受怕,還說僅收對方5、6萬元的「紅包」;警方昨依違反藥師、藥事、詐欺等罪嫌,將全案移送板橋地檢署,訊後黃女被諭令30萬元交保。
現年34歲的陳姓女子表示,她因見黃女的女性親友「胸型很漂亮」,並向她吹噓「只要打兩針,就可升好幾個罩杯」,「可到府服務」,一時心動才找黃炤琴隆胸。
她說,92年、93年,黃炤琴分2次到她租住處施針,當時沒有不良反應,先後付出29萬費用;但近年察覺乳房逐漸變硬,今年已堅硬如石,毫無彈性,且大小不一。擔心發生副作用,趕緊連絡對方,黃女告訴她,有特殊藥物可迅速變軟,但1針要5000元。
誤以為注射膠原蛋白
被害人認為,前2次的注射已發生嚴重後遺症,於是9月27日先到台大醫院檢驗,才知當年被注射矽膠,不是什麼「特殊神奇的針劑」,幸好沒再讓黃女補一針。警方說,陳女當時誤以為黃炤琴為她注射膠原蛋白,如今胸部變形,不得不手術清創取出,以免衍生病變或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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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宜蘭市60歲藍姓男子被控沒有中醫師資格,為人針灸診療,推銷保健食品聲稱有療效,被害人花錢買來吃,卻治不了病。宜蘭地方法院依照違反醫師法、詐欺取財罪判刑藍姓男子10個月有期徒刑。
藍姓男子則辯稱,針灸是他當中醫師的父親教的,鄰居患病要洗腎,問他的父親有無留下治病祕方?他回答治病要看病情,並不能靠祕方。但鄰居求助,他才針灸,雙方談起他銷售的產品,才出售試用。
判決指出,藍姓男子明知自己未通過專業考試評鑑取得中醫師資格,去年10月21日往前回溯2年間,在吳姓被害人住處以毫針針灸4次,每次收取費用300元。
判決指出,藍姓男子銷售不具醫療效用的保健食品,在醫院遇到吳姓被害人說腎功能有異,竟說洗腎者服用後療效不錯,連癌症患者吃了都有效,並向被害人妻子佯稱有組產品,療效極佳,許多人服用後就不用洗腎,被害人夫婦誤信,花2萬6千元買不具療效的保健食品。
判決指出,期間吳姓被害人無力下床,眼睛發腫,意識逐漸昏迷,藍姓男子還說這是好轉現象,吳姓被害人最後因持續惡化,到醫院急診,被害人妻子提告。宜蘭地院以藍姓男子違反醫師法,處有期徒刑8個月,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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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9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牙醫師宋銘峻、耿主恩,被苗栗檢調指控涉嫌與密醫鄭月雪、徐清華掛勾,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數百萬元。苗栗地院昨天依共同連續詐欺取財罪,判處宋銘峻有期徒刑2年、耿主恩2年8月;鄭月雪、徐清華另違反醫師法,各被判刑3年8月、1年2月。
判決書指出,鄭月雪為健保局特約診所、苗栗縣後龍鎮昇陽牙醫診所實際負責人,與所僱用的徐清華,都不具牙醫師或鑲牙生資格。
95年1月1日起到97年11月6日被查獲為止,為患者看診、補牙、洗牙與根管治療、裝置與整修假牙,違反醫師法擅自執行醫療業務。
判決書指出,鄭月雪為向健保局請領相關醫療費用,聘僱具牙醫師資格的宋銘峻、耿主恩,並由宋擔任負責醫師,由宋親自填寫或宋、耿授權由鄭自行填寫違法看診的病患病歷,並在病歷上登載為宋或耿看診。
鄭月雪再以昇陽牙醫診所名義,將不實資料傳送到健保局申報,以詐領診察費、藥事服務費,共計詐取數百萬元。鄭月雪再以每月申報金額的6成,計算宋、耿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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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4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安姿美容公司負責人劉容秀、美容講師趙書英,未取得醫師資格,涉嫌擅自執行美容醫療行為,致使彭姓女顧客皮膚潰瘍,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劉容秀(43歲)、趙書英(39歲)分別為安姿美容國際公司負責人和高雄區美容講師。公司並在97年間起,對外銷售「微針導入療程」套裝組合,治療皮膚凹洞、疤痕、妊娠紋等。劉並指示各業務員告知顧客凡購買全套療程,可無償指派專人施作美容療程6次。
隔年7月23日,公司指派趙書英到高雄市瑞源路,為彭姓女顧客美容,使用微針滾輪在她腹部、大腿上部等處滾動,造成多數細小傷口,達到除皺效果,但因未用酒精消毒傷口,術後僅用生理食鹽水擦拭,導致傷口感染潰瘍,彭女憤而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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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台中縣牙醫診所邱姓醫師僱請不具牙醫師資格的助理,替病人進行牙齒冷光美白治療,並塗抹腐蝕性藥劑,患者向衛生局檢舉,台中地院將邱依違反醫師法判刑4月,緩刑3年。
豐原市牙醫診所邱姓醫師,民國94年起僱請沒有護理資格的林姓女子、有牙科助理資格的張姓女子,多次替病人從事醫療行為。
一名病人見網路廣告後到診所看牙,後來轉到北部某醫學中心看診,才知診所非法看診而檢舉,兩名助理坦承協助牙醫師進行療程。
法官認為,邱身為執業牙醫師,為降低醫師人力削價競爭,僱用無牙醫師資格的助理從事療程,未維護醫療品質,考量沒有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將邱判刑4月、緩刑3年,兩名助理判刑2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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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4 聯合報/B2版/大台中綜合新聞】 【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未具醫師資格的王玉玲,購置美容醫療機器設備,在台中市區從事電波拉皮、提眉整型,施打玻尿酸、美白針等,經客戶提出告訴,台中高分院依違反醫師法罪將她判刑8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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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2010-10-16/聯合報/B2版/竹苗綜合新聞
新竹縣五春堂酸痛整復中心負責人柳玉成與妻子謝送妹無醫師資格,卻多次為病患開藥,95年間還要求患紅斑性狼瘡的葉姓患者停服西藥,改喝他的中藥,導致葉死亡,新竹地院昨依違反醫師法,將柳判刑9月,謝判刑8月。
檢警調查,72歲的柳玉成和56歲的謝送妹,有違反醫師法前科,仍多次從事醫療行為,95年2月間,罹患紅斑性狼瘡的葉姓男子前往看診,柳玉成誤診為糖尿病,以中藥粉、藥草供葉服用,並要葉不要服用西藥。
葉的病情未好轉,柳玉成除繼續調配中藥供葉服用,並安排葉到五春堂住院治療,由謝送妹負責煎藥供葉服用,葉卻出現昏迷、抽搐等症狀,送醫後因胃腸道出血、紅斑性狼瘡,敗血症併多重器官衰竭不治。
柳玉成夫婦在檢警調查、法官審理期間不斷否認犯行,雖在高院審理民事賠償案達成和解,兩人仍堅稱未違法。
法官考量,兩人最後坦承犯罪,也支付賠償金,因此將柳、謝分別判刑9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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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莊祖銘、魯永明/嘉義
中正大學法律所黃姓研究生去年9月10日至民雄衛生所打高端疫苗,當月16日騎機車停等紅綠燈時突然昏迷。黃生指導教授盧映潔出面指控,大林慈濟醫院交付兩塊頭蓋骨時竟然漏給一塊,導致黃生被多進行一次頭蓋骨縫合手術,家長決定提出民刑事訴訟。
大林慈濟院方表示,尊重家屬意願,靜待司法判決。
盧映潔指出,黃生因血栓昏迷後,先後在大林慈濟醫院進行兩次腦部降壓手術,分別取下左右各一塊頭蓋骨,後為就近照顧,去年11月10日轉院至林口長庚醫院,為進行頭蓋骨縫合手術家屬於11月29日去取兩塊頭蓋骨時,大林慈濟醫院僅交付1塊頭蓋骨。
盧映潔說,因頭蓋骨是用密封容器裝起,家屬無法確認內容物,院方人員表示內有兩塊頭蓋骨,但是林口長庚醫院12月8日下午3點動刀卻發現容器內只有1塊頭蓋骨,緊急聯絡大林慈濟醫院,晚間10點多另塊頭蓋骨才由救護車送到,兩天後才動第二次頭蓋骨縫合手術。
黃生家長認為,大林慈濟院方疏失,導致他必須再次面臨重大手術風險,經盧映潔協助,先申請嘉義縣衛生局醫療糾紛調處,院方卻僅提出3萬6千元慰問金,後增至6萬元,雙方落差太多調處不成,後決定委由嘉義法扶律師,對院方提出民刑事訴訟。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說,大林慈濟與中正大學研究生家屬,針對醫療糾紛申請調處不成立,家屬走司法途徑維護權益,大林慈濟坦承醫療行政疏失,並非醫療疏失,衛生局調查認定醫療行政疏失,將依醫療法裁罰,罰則最少5萬最高25萬元罰款。
另,黃生注射高端疫苗後昏迷至今,家屬向中央提出藥害救濟120萬元,去年12月9日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函文表示此案不合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給付要件,表示無醫學實證說明與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之關聯性。對此,家長決定提起訴願,現仍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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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黃美珠/竹縣
峨眉鄉衛生所替4名幼兒錯打去年已過期的流感疫苗,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今天召開考紀會,總共議處5人,其中,負責管理疫苗和實際執行施打的護理人員2人各記小過1支,2個負責登錄所有疫苗使用狀況的護理人員分別記申誡2支和1支,衛生所主管則連帶申誡2次,負責督導的縣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則沒有人被波及。
衛生局長殷東成說,疾管科沒有人被連帶懲處,是因為有善盡督導責任,但事發的衛生所卻沒有落實,所以懲處並未向上發展到疾管科。衛生局已經要求各衛生所甚至是轄內的醫療院所都要引以為戒,強化且落實基本的管理工作。
此外,民眾也質疑,食物本來也是對人體有用的東西,但是過期的食物卻有害人體健康,對於衛生局第一時間說卻4名幼兒被接種去年過期的流感疫苗並無大礙。殷東成說,疫苗過期不一定有害人體,主要要看有無變質,變質了才會有問題。
峨眉衛生所這次共有9劑過期的流感疫苗沒有銷毀,外觀上看起來並沒有變質,其中4劑才會被誤打。
殷東成說,失職人員坦承管理鬆散才會沒有銷毀本該銷毀的疫苗,接著後來又發生誤打。所以峨眉衛生所內實際負責管理疫苗的同仁和當天替4名幼兒接種的,統統各記小過1次。
主要負責登錄疫苗使用狀況的同仁記申誡2次,次要負責人記申誡1次。峨眉衛生所主管因為疏於管理、督導,申誡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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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許麗娟/高雄
高雄市92歲潘姓老翁15日接種疫苗,今天清晨因身體不適緊急送醫救治,陪同的一名女家屬在聽聞病情後激動跪地痛哭,另一名男家屬則因人員管制無法進入,加上看到大批員警到場而怒飆「我要見市長,昨天(15日)打完疫苗一天沒有事,今天就發生狀況」,高雄市衛生局證實老翁已身亡,診斷疑似為心肌梗塞。
據了解,老翁今年92歲,15日接種疫苗,今天凌晨出現不適狀況送醫,因一名家屬被擋在急診室外大表不滿,在醫院叫來警察後,更氣得在急診室外飆罵,直說是高雄市民要見市長,急診室外則不斷傳來女性痛哭的聲音,老翁經搶救不治。
警方指出,今天凌晨1點多接獲高醫來電報案,在急診室有糾紛請警方協助,員警到場了解,其中一名家屬因不熟悉防疫期間的探病規定僅能1人陪同,態度及口氣較激動與院方發生爭執,經協助處理及安撫,也溝通讓家屬進入,無醫療暴力或違法情事。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該名長者有慢性病史,於6月15日上午接種疫苗,接種後無特別不適反應,直到17日凌晨出現不適緊急就醫,到院後死亡,診斷疑似為心肌梗塞,市府將全力協助家屬後事及相關救濟,並進一步釐清真相,責無旁貸。死因是否與施打疫苗相關,將向中央疫苗接種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通報。
高雄市87歲以上長輩2天共1萬6538人(含不在籍845人)完成接種,接種率51.8%,市府評估有意願接種的長輩約為69.4%,約有2萬3830人。今日預計4400人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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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彭健禮/苗栗
苗栗縣三義鄉85歲老婦接種AZ疫苗後,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恢復生命跡象。衛生局長張蕊仙於今天在疫情說明會指出,老婦目前尚在加護病房救治中,並提醒接種疫苗者,若出現不適症狀超過48小時,請儘速就醫。
另外,衛生局統計,截至今天上午11點7427人接種,接種率59.3%,預計明天完成接種。
三義鄉85歲老婦15日下午接種疫苗後,昨天下午出現身體不適情形,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恢復呼吸心跳。張蕊仙今天說明,目前老婦尚在加護病房救治,經查老婦有高血壓慢性疾病,平日在三義鄉衛生所拿藥。
張蕊仙說,接種疫苗後,可能會有接種部位腫脹、發燒畏寒、體溫上升、肌肉痠痛、關節痛、噁心、疲倦等副作用,一般約48小時可緩解,若超過48小時不適症狀未改善,請儘速就近到熟悉醫療院所就醫,並告知有接種疫苗。
張蕊仙指出,隨著疫苗接種人數增加,不良反應通報數量也會增加,相關疫苗接種不良反應通報,衛生局將協助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及收集相關病歷資料,提送中央審議,由中央判斷是否與施打疫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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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鄭名翔/台北
台北市士林區96歲老翁昨天早上打完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苗,晚間就在家身亡。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說,目前正在司法相驗,可能是因疫苗受害,台北市政府將持續關懷,必要時會協助申請相關救濟;市長柯文哲則強調,須由社區力量關懷獨居長輩,「政府沒辦法盯著每個人」,請民眾多關心鄰居狀況。
全台高齡長輩率續接種疫苗,但也傳出多起不良反應甚至死亡案例。黃珊珊今天於台北市防疫記者會上說,士林區96歲老翁打完疫苗過世,死因還在進行司法相驗中,但可能是因疫苗受害,北市府會持續關懷,衛生局必要時也會協助申請相關救濟程序。
柯文哲指出,目前台灣有AZ及莫德納兩種疫苗,不同疫苗可能涉及特殊適應症,這是醫療專業問題,將再討論是否那些慢性病不適合施打。
柯文哲說,許多獨居長者需要社區的力量協助,包括預約、帶著去施打疫苗、後續關懷等,「政府沒辦法盯著每個人」,終究要靠社會鄰里的力量,「只能拜託大家,多關心一下你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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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黃旭磊/高雄
高雄市1名51歲警員於本週15日注射完AZ疫苗後,昨晚不適送醫,經醫療團隊診斷為腦出血,入住加護病房觀察。
六龜警分局今天證實此事;警方說,民防組警員管進宏於15日下午4點到高雄巨蛋施打AZ疫苗,返家後即有發燒、頭痛及嘔吐症狀,經過一晚未緩解,16日請假,當晚7點持續發燒、頭痛並會嘔吐,由妻子陪同搭119救護車前往義大醫院急診。
義大醫院下午向本報表示,病人診斷為腦出血入住加護病房觀察,意識清楚,已循疾管通報系統通報,至於是否與疫苗接種有關,需由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進行審議。
警方強調,管警曾罹患僵直性脊椎炎治療,因個人體質不同,施打疫苗副作用有所差異,誘發原因仍待醫院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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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
「我沒有哭的權利,只能見招拆招,不斷向前走。」高雄補教業者凱西,她國一的大女兒莎莎,去年底施打新冠肺炎BNT疫苗後三天,陸續出現多重神經症狀,頭痛、身麻,手無法抓握,最後手腳不自覺抖動,無法說話如中風患者,住院六周,被醫師通報為疫苗嚴重不良反應。
頭痛無力 醫師急收住院
凱西說,莎莎是氣喘患者,長期治療病況穩定,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前特別經過醫師評估後才施打,但打完第三天,卻是噩夢的開始。
莎莎在校劇烈頭痛、胸悶,隨後出現頭部刺痛、麻感,兩天後,妹妹拿東西給莎莎卻掉在地上,莎莎才意識到她的手沒力氣、握不住,求助於神經內科,醫師發現莎莎無法抓住醫師的手,立刻收治住院,開啟六周的住院歷程。
醫院對莎莎進行一連串的檢查,除了一般的驗血、尿,還測腦波、電腦斷層、神經傳導試驗,甚至抽脊髓液等,各項檢查無所不試,類固醇劑量打到最大仍未改善。最後免疫球蛋白、生物製劑也用上了,仍未能控制腦部的不定時放電,症狀一度考倒醫療團隊。
短短兩天 病情突然惡化
某天,莎莎突然不自主的臉部抽動扭曲,手腳抖動,走路沒力氣,說話不成句子,只能一個字、一個字的慢慢講,最後跟醫師對話只能筆談,宛如中風病人,病程惡化快速,僅有短短四十八小時,快得讓凱西害怕,「孩子怎麼變成這樣」,當下她決定北上求援。
凱西帶著莎莎的病例、拍攝的影片到北部醫學中心求助,北部醫師看了各項資料後,認為是疫苗引起的功能障礙,莎莎宛如一台電腦,鍵盤沒壞、主機沒壞,但是作業系統出了問題,短則三個月、多則一年,判斷會慢慢恢復。莎莎住院六周後,帶著症狀出院了,出院時,病例寫著「多發性神經炎」。
外表改變 月亮臉水牛肩
出院後,莎莎頭痛、手抖狀況仍不時出現,因為施打大量類固醇,莎莎外觀改變,月亮臉、水牛肩,體重增加近十公斤,六周改變了一個孩子,從身形、體重,加上仍不自主的手腳抽動、說話仍慢,從學校資優生,到現在出現創傷症候群。她由開朗變安靜,從身體、心理,到面對同學的眼光與關心,都需要幫忙,需要時間慢慢恢復。
莎莎多次問媽媽「為什麼是我」,凱西只能故作堅強說,不知道這樣的孩子有多少,「還好是我們」,父母有足夠知識能理解、有資源可查詢,數十萬的醫藥費也有保險可支應大部分,更重要的是有完整家庭支持與後援,可以一起面對,比其他家庭受到的衝擊小多了。
凱西說,她支持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夫妻二人也都打滿三劑,但孩子「我不會再讓她打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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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林縉明
台北市又發生診所打錯疫苗,一名接種過BNT的民眾要打流感疫苗,卻被打成AZ。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下午出席民眾黨永續台灣論壇受訪表示,醫療執行錯誤很常見,但還是要避免。另外,對於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要求疫情指揮官陳時中,應該為施打高端疫苗者要出國須多打其他國際認證疫苗道歉,陳時中卻稱「不然要怎麼樣?」柯文哲說,指揮中心要道歉的事情多了,不差多這一項。
台北市診所再度發生打錯疫苗事件,柯文哲表示,醫療執行錯誤很常見,只是非醫界不曉得,以前加護病房常常打錯針死人,所以好的醫療非常強調SOP。柯認為,畢竟是打AZ,國外有混打臨床實驗,情況還好。
因應民眾出國需求,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是打高端疫苗者,可混打國際認證疫苗,高嘉瑜認為,對於打高端的人,須補打其他國際認證疫苗,政府應該道歉,「這沒有什麼要道歉的」,這次是其他國家的政策,必須解決這樣的問題。
柯文哲批評,他(陳時中)就是一痞天下無難事,指揮中心要道歉事情多了,不差多這一項。至於是否覺得陳時中態度傲慢,柯文哲避答「不要問我」。
對於民眾施打高端疫苗意願低,柯文哲以密醫比喻,有些密醫醫術不錯,問題是沒有牌照,高端疫苗不見得沒效,重點是國際認證,他認為,高端有效,但安全性、混打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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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
桃園市八德區一間診所替病患施打過期近3年的點滴,市議員簡智翔接獲陳情,要求衛生局稽查並調查囤積藥品是否為診所常態,衛生局派員稽查確認點滴過期,更發現還有36項藥品也過期,最久逾期13年,依違反醫療法與藥事法對診所開罰11萬元,護理人員因施打過期藥品也處停業2個月,衛生局將持續追查。
簡智翔昨在時代力量桃園黨部舉行記者會,他指出,前天接獲市民陳情並提供蒐證影片與音檔,指控這家診所護理人員不諱言點滴過期,對患者的質疑還回應「過期沒有關係,(標籤)是給衛生局看的」,並說只要沒開封就沒關係,若有問題只是全身起疹。
市府衛生局主任秘書林國甯說,這家診所開業15年,過去2年無違規紀錄,前天獲報後稽查發現,護理人員確實為病患施打過期點滴,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處停業2個月處分,診所未盡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專門職業法規定執行業務,違反醫療法第57條,裁罰5萬元。
有市民前往桃園八德一診所看診,打點滴時發現瓶身印製的有效期限,竟早在2016年12月5日過期。記者張裕珍/攝影 衛生局進一步清查診所調劑室所陳列的藥品,發現調劑室架上也有36項藥品過期,包含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胃錠、善腦清錠等,其中黴癒錠早在2006年5月19日就到期,衛生局全數封存,這家診所陳姓醫師否認有讓病患使用或施打過期藥劑,「保證絕無用到病人身上」,是管理不當才會存放過期藥品,對此深表歉意,由於違反藥事法,衛生局也裁罰6萬元。
「提供過期藥品就是不對!」林國甯說,施用過期藥品不僅減少藥效,可能也有影響健康的疑慮,追蹤陳情市民的身體狀況目前都正常。衛生局藥政科長張敬崴說,管理藥品應秉持先進先出原則,這家診所應是管理不當,已請診所盡速提供先前的診療紀錄,將會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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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
北部一名女學生Bella前年施打HPV二價疫苗第二劑後出現身體疼痛,父親向衛福部申請救濟,但經決議她本身就有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身體反應與施打疫苗無關。Bella父親訴願失利後提告,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並命重新審議併求償近9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言詞辯論終結,訂4月11日宣判。本案是國內首宗HPV疫苗疑似受害家屬控告公部門的個案。
2016年9月30日,14歲的國二女學生Bella接種公費疫苗後,開始全身各處疼痛,經小兒科醫師診斷書為多發性關節炎,並寫下「疑似疫苗接種後遺症」。再經血液檢查、風濕免疫科會診,女孩最終被診斷罹患「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
父親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給予三萬元醫療費用補助,但判定與疫苗無關。理由包括:「Bella施打第二劑才產生不良反應,打第一劑疫苗時並未出現。」、「二價雖標註可能引發肌痛跟關節痛,但並沒有產生『多處關節痛』的相關文獻。」
北高行今上午進行言詞辯論,Bella父親委任律師方文獻主張,女孩在施打疫苗前都沒「關節炎、痛」,卻在6日後出現疼痛反應,自此陸續看46次診,發生的症狀符合健保重大傷病,且國外相關研究資料顯示兩者有相當關聯性。
他主張,依據行為時的(修正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第7條、第7之1條、第7之2條及行政程序法第5條、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規定,衛福部應補償醫療費用、增加生活需要支出、精神慰撫金共89萬2892元。
衛福部委任律師高振格辯稱,女孩是罹患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仿單是記載「關節痛」非「關節炎」。前者是症狀、感受,後者是疾病,而疾病會有痛的感受;且施打後發生不良反應雖是密切的,但不能僅以時間性即證明有因果關關係,要以醫學實證研究佐證。
庭末,審判長蕭忠仁諭知,有無因果關係合議庭會再審酌,全案辯論終結。改訂4月11日宣判。雙方代理人均表示不會到庭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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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
新竹一名男童一向健康,這幾天家長卻發現他走路姿勢怪怪的,媽媽注意到孩子右膝腫了好大一包,趕緊帶他就醫。檢查發現,男童的關節炎症狀相較一般細菌性關節炎而言並不典型,核磁共振影像顯示個案右膝明顯積膿,但臨床表現痛感不強烈,不致嚴重影響走路,也沒有高燒,由於個案滿月時曾接種過卡介苗,機警懷疑可能是卡介苗接種後引發的骨炎、骨髓炎類的不良反應。
在新竹馬偕小兒科、骨科聯合醫療團隊掌握早期治療契機下,病童住院接受引流手術,檢體確認是結核桿菌感染,持續接受12個月的抗結核藥物治療,未再出現其他骨關節症狀,也無遺留長短腳或行動不便等後遺症,順利康復;檢體後經疾管署細菌培養確診為卡介苗菌引起之關節炎。
由於卡介苗是活菌減毒疫苗,部分免疫力較差的幼童接種後可能會出現不良反應,常見且輕微的如接種部位局部膿瘍、淋巴結腫大等,極少數幼童則會如個案一樣,發生較嚴重的副作用,如關節結核、骨炎、骨髓炎。
不過結核桿菌繁殖速度慢,病程進展相對緩慢,當判斷骨炎症狀特殊,加上有卡介苗接種史,即使已經接種1、2年(個案發病時為接種後1年7個月),小兒感染科主任林千裕強調,「有經驗的醫師會警覺懷疑可能是接種後的不良反應,並安排專屬的結核桿菌培養,才有可能及早診斷、正確治療。」
由於掌握診治最佳時機,男童接受骨科清創手術並確認結核桿菌感染後,持續給予兩種有效抗結核藥物,監測未再出現其他骨關節症狀並完成12個月標準療程,順利痊癒。
林千裕提醒,有爸媽印象還停留在新生兒出生後在住院期間就會完成接種,為了加強孩子的保護力,記得主動帶小朋友到健兒門診施打卡介苗,最遲不要超過1歲。
若超過1歲才施打,施打前必須先做皮膚結核菌素測驗,排除因嬰幼兒抵抗力較弱可能已經受到結核桿菌感染,此外,施打前也要先確認孩子是否有免疫機能不全方面的問題,以免併發其他嚴重感染。
新竹馬偕醫院指出,共同照護文化是新竹馬偕小兒科的一大特色,小兒科每天由2名以上的專科主治醫師一起照顧病童,透過各次專科的資源互惠與團隊合作,即時溝通討論治療原則與照護方針,不僅能全面掌握病童狀況,當發現病童有多重疾病時,也能照會相關科別醫療資源共同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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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 沈能元
今年15歲的Bella從小活潑、好動,十分喜愛運動,假日與家人爬山時,總是一馬當先走在最前方,國小也是班上田徑隊隊員,負責接力賽跑的最後一棒,是個體力好、充滿活力的孩子,但2016年9月30日,14歲的她接種子宮頸癌疫苗後,隔天出現接種疫苗的左手臂痠痛,隨即手腕、膝蓋也開始疼痛,經醫師診斷罹患「幼兒型多發性關節炎」,疑似為疫苗後遺症,自此人生變調。
Bella的父親說,Bella發病前常在學校打籃球、跑步,因此當Bella接種疫苗後發病,他原以為手臂痛是打籃球造成的運動傷害,不以為意,但疼痛範圍卻逐漸擴大,Bella又常因手臂、手腕、膝蓋疼痛到學校健康中心報到,且疼痛又多在關節部位,他驚覺疼痛可能不單純,為了方便告訴醫師女兒的症狀,開始用平面人形圖記錄Bella不適症狀。
採訪時,Bella的父親翻著人型圖密密麻麻的筆記,如接種疫苗隔天2016年10月1日左肩膀手臂很痠、2日左肩膀手臂OK,6日左手腕關節疼痛、8日右手腕關節疼痛等,直到現在已記錄1年8個月。每一筆都代表著Bella身體的痛苦及內心的折磨,在Bella爸媽眼中這些疼痛紀錄更是對女兒的疼惜與不捨,當拿給醫師看時,醫師還不敢置信地說「這麼多?」,Bella爸爸回答「就是這麼多」。
Bella發病後曾到醫院就醫,但服藥後症狀沒有好轉,約近2周後又到醫院進行抽血等檢查,當天看報告時,醫師立即要求女兒需住院檢查、治療,Bella爸爸回想,當時他與太太兩人當場「嚇到了」,Bella媽媽驚嚇過度,一度眼前發黑差點昏倒。最後經醫師診斷Bella罹患「多發性幼年型關節炎」。
Bella開始就醫檢查後,Bella爸爸懷疑,Bella關節痠痛症狀是在疫苗接種後,會不會是疫苗問題,即與住家所在的新北市衛生局聯繫,只聽到衛生局人員說,「您女兒是新北市的第一例」,「心想不會吧,怎麼可能?中樂透也沒這麼準」,這段對話直到現在Bella的父親還印象深刻。
Bella接種疫苗至今已有1年半,發病後經歷無數疼痛,從剛開始手臂痠痛,到手腕、髖骨、大腿、膝蓋、腳踝等處疼痛,她的體力嚴重衰退、無法跑步,像是膝蓋疼痛時,幾乎無法使力、彎曲,之前住傳統公寓3樓,光是爬3層樓的樓梯都需要10分鐘,因為怕阿公、阿嬤擔心,到家後還得忍痛走進家門,直到現在都不敢讓他們知道。
為了控制Bella病情,住院及出院期間都使用類固醇藥物治療,當時藥物最高劑量1天需吃9顆類固醇,導致Bella體重上升,出現月亮臉及水牛肩副作用,原先愛漂亮、喜歡拍照、打扮的她,變得不愛拍照、打扮,甚至也不願出門,而每次拍照時,她一定躲得遠遠的,時間長達約半年。
Bella爸爸說,還記得有一次Bella到外婆家玩,並約在外婆家附近的捷運站碰面,Bella一出捷運站就看見外婆,以為外婆也看見她,但當兩人走近時,外婆竟沒有認出她來,還與她擦身而過,因為當時她接受類固醇治療,變得好胖,導致外婆認不出她,這件事至今都讓她相當難過。
個性獨立的Bella,在學校表現不錯,老師學期評語都是「熱心公益」,一直是老師的小幫手,發病後仍十分重視學校生活,上課時若需到醫院看病,她也堅持要回學校上課,但有時看她膝蓋疼痛,在學校無法上下樓梯,爸爸告訴她「爸爸可以揹妳」,可是正值青少女時期的Bella,說什麼都不願爸爸在學校揹她,所幸同學知道Bella的狀況,上、下學會幫她拿書包、攙扶她上下樓,但父親看著被攙扶的她,心中有說不出的難受。
Bella在國二發病期間經常出入醫院,功課、運動成績衰退,對此她內心十分自責,還在家庭聯絡簿寫下此事,她也不願放棄運動,在學校運動會時跑接力賽跑的最後一棒,但跑步時真的跑不動,眼前會突然一片光亮,看不見前方,只好先停下來,等待視力漸漸恢復後,再用剩餘的眼角餘光慢慢用走的,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其他同學超越她。
對於這些生病後的挫折,Bella總是默默承受,不願讓他人知道,她個性好強,到現在還是繼續跑步,但已經沒辦法加速衝刺,假日與家人一起爬山,以往走在最前方的她,現在都是走在最後一個,先前與家人爬山時,還差點中暑,體力無法負荷。
Bella爸爸說,Bella發病期間,隨時擔心女兒身體突然疼痛,像是他只是去上洗手間,就會擔心在外面等的女兒會不會突然跌倒,當時日子過得提心吊膽。Bella疼痛如果發生在膝蓋,她會無法走路、會跌倒,若發生在手腕將無法拿筆寫字,如5月中旬的國中會考,他提醒女兒需要先吃止痛藥,避免考試時無法作答,沒想到Bella為考試順利,不須提醒已先吃止痛藥,Bella個性很獨立,只要是自己可以辦的到,總希望能自己來。
現在Bella的病情已逐漸穩定,但仍在服藥中,對於未來,Bella爸爸表示,沒有想太多,只希望就如醫師所說,女兒只需吃藥2年半病情就會好轉,如果未來真有類風濕性關節炎,也只能持續就醫。他說,衛福部一直認為Bella病情不是疫苗引起,為了讓大眾知道接種子宮頸癌疫苗可能的狀況,選擇提出行政訴訟,也期盼在疫苗仿單加註警語,不希望有下一個國中女生出現與女兒一樣受苦的情形。
對於,前年發生Bella的不良反應,國健署癌症防治組組長吳建遠說,目前規劃年底接種公費子宮頸癌疫苗,將不硬性規定一定要施打,這不是受到此事件影響,不過該署會審慎應對,積極進行風險控管,隨時掌握施打情形,若有過敏、免疫疾病等族群,則建議不要接種。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痛痛女孩(Bella)出現的幼年型關節炎,經判定與疫苗無關,但因個案為釐清與疫苗關係曾就醫檢查,因而給予醫療補助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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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新竹馬偕紀念醫院護理人員將新生兒B肝疫苗注射錯打成巴斯德五合一疫苗,經查有4名嬰兒受影響,院方今天坦承疏失,表示已和家屬溝通,將負起責任,提供必要醫療追蹤觀察。
媒體報導,新竹馬偕醫院2月初爆發打錯疫苗事件,4名新生兒原本應接種B型肝炎疫苗,卻誤打為出生4個月後才應施打的五合一疫苗,即便發現有誤也未通知家長和衛生單位,涉嫌隱匿不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稍早證實。
新竹市衛生局代理局長楊清媚今天受訪表示,衛生局接獲通知後,立即調查,請院方提供相關資料釐清案情細節,若有違反相關法規,將依規定處辦;另也要求醫院主動對家屬及個案進行追蹤和關懷,並回報衛生局。
新竹馬偕紀念醫院今天發聲明表示,針對疫苗注射問題,已與新生兒家屬溝通,院方將負起最大責任與誠意,承諾為新生兒提供必要的醫療追蹤觀察。
新竹馬偕醫院說明,今年2月6日院內藥局依照處方,應送4支B肝疫苗至嬰兒室,但由於疫苗外觀與五合一疫苗極為相似,擺放位置也相近,因此不慎提供成巴斯德五合一疫苗,當班護理師也未發覺藥袋內藥物有異,為4名新生兒施打疫苗。
院方表示,發現疫苗注射事件後,在以「病人安全」為最高考量的前提下,院內小兒感染科主任依據文獻查證,並立即諮詢專家,五合一疫苗屬於不活化疫苗,不會傳染疾病,且為常規施打疫苗,安全性高,密集觀察4名新生兒,並進行相關健康評估,確認均未產生任何不良反應,出院時及後續門診均無異常。
院方解釋,事件發生後,立即進行院內病安通報,並啟動根本原因分析流程,於2月至4月間進行所有相關人員、主管約談及場地訪視,作出報告後,於病安公開會議公布報告內容及改善方案,進行相關檢討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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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TV 記者謝育炘
醫療糾紛演變成撒冥紙抗議!新北市樹林一家診所外,昨天(7日)晚上聚集大批黑衣人,警方到場後趕快舉牌驅離。根據了解,原來是因為一名女病患六月時,因感冒在這家診所就醫,不料打完針後,引發藥物過敏休克,由於賠償金額喬不攏,病患的朋友撂人包圍診所抗議。
三十多個黑衣人包圍診所,又是大聲鼓譟,又是冥紙滿天飛舞。
帶頭的李姓男子,拿著大聲公,對著診所不斷吶喊,引來不少民眾圍觀,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警力,舉牌警告。
原來在今年六月份,一名林姓女子因為感冒到診所就醫,但打完針後,卻因為藥物過敏併發急性休克,急救後,轉到大醫院治療才撿回一命。
樹林分局彭厝派出所長 陳冠儒說明:「賠償金無法達成共識,所以率民眾前往抗議,李姓民眾是要求12萬元和解,診所只願意賠償6萬元。」
女病患覺得診所有醫療疏失,但雙方賠償金額談不攏,事隔兩個月,林姓女子的好友,李姓男子在臉書上號召人馬到診所抗議,員警到場舉牌後,群眾才漸漸散去,雖然沒有人員受傷,但這麼多黑衣人聚集,也讓鄰居們心驚膽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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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劉榮輝/台南
台南王姓男子(35歲)去年10月24日因胃酸逆流身體不適,要妻子就近在中西區民生路自在藥局購買吉胃福適(1百多元),藥師陳建國卻稱該藥只有保養沒有藥效,建議她改買有藥效的泰胃寧,於是花了2百多元買了泰胃寧。
王男隨後服用該藥,查覺該藥不像他之前吃的胃乳是甜的,反而是苦中帶麻,王妻還跟他強調是藥師特別推薦,應該不會有問題,不過當下還是有點不放心,於是拿起藥盒看了一下,竟發現藥品已過期1年半。
剛開始也不以為意,直接將藥拿回藥局退,藥師還跟他說,他以為到期日是2019年,隨即將藥錢退給王妻。
沒想到夢魘才開始!當天晚上王男開始出現藥物過敏現象,隔天整個臉腫成麵包超人,且呼吸急喘。王妻見狀不得了,趕緊帶他掛急診,醫師診斷是藥物過敏(尋麻疹)引發氣管腫脹,呼吸困難,必須住院24小時供氧治療,經住院觀察8天後才出院,目前仍持續追蹤治療中。
王妻表示,她打電話要陳建國到院了解,丈夫是服藥後發生過敏就醫,以免陳日後誤解他們要坑他,沒想到陳稱很忙推辭,事後也不聞不問,她前後打了3次電話,去藥局找他3次,陳建國都不理不睬,且態度惡劣,她氣得報案,陳建國才在丈夫出院當天,帶著2瓶茶葉探望。對於後來的醫療與疏失賠償,陳建國亦僅願意賠償醫療費用,其餘就兩手一攤沒錢了事,為此已對陳建國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南市衛生局表示,該局去年10月29日接獲民眾檢舉自在藥局涉販售過期藥品,同年11月1日至現場查核,自在藥局大門深鎖,同月4日再次前往查核,稽查當時未看到過期藥品,惟現場藥師承認確實曾販售過該泰胃寧懸液,該藥局無處方販售該藥品,同年12月12日以違反藥事法裁處自在藥局3萬元。
陳建國坦承販售未經醫師開立處方箋用藥給民眾,並遭衛生局裁罰,唯否認藥品過期,有允諾負擔對方醫藥費1萬9千元,只是對方提出賠償金額太高,他認為不合理所以無法接受,但仍強調有誠意解決此事。
律師李合法表示,藥局販賣過期及未經醫師處方箋用藥給民眾,除違反行政法要被裁罰外,如果民眾吃出問題,藥師會涉犯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如果因此致人重傷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此外還要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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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邱雯馨/台中
台中鄭小姐表示,為求孕,9月8日去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美德醫療大樓中醫部中西醫聯合科就診,主治的賴姓醫師在診間告知會開兩週分量的消遙湯,一天服用一包,在醫院藥局領藥時,藥劑部人員未比對藥物數量,也未告知服用方式,就讓她領回。
鄭小姐說,返家後要吃藥時,看到藥袋上註明服用方法是三餐飯後各服用一包,不疑有他就照著藥袋上指示一天服藥三次,不過三天後藥包只剩下5包,根本不足兩週分量,詢問其他同樣也是喝消遙湯的病患,對方告知確實是一天一包,她才發現藥袋標示錯了,一天服一次藥,標成一天三次,讓她相當不安,擔心服用過量湯藥會有副作用,更不滿藥劑部人員疏失未確實比對藥包數量與服用方法,氣呼「萬一喝出問題怎麼辦!」
對此,記者多次致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採訪此事件,院方拖延超過兩週,始終不願回應,也不願說明鄭小姐的湯藥正確服用方法;另外,記者也多次聯繫主治醫師,並留言確認鄭小姐湯藥正確服用方法,至截稿前,也未獲得醫師回覆。
不過鄭小姐說,經《蘋果》介入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有與她聯繫,告知消遙湯藥包的確是一天服用一包,藥袋的服用方式標示有誤。
台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洪美智表示,醫院給藥時,應遵循「三讀五對」原則,取藥、拿藥、放藥都須朗讀,還得確認患者、藥物、時間、劑量、途徑等五項數據都正確,才可發藥,此案醫院未確實落實,已違反《醫療法》,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開業中醫師吳明珠指出,加味消遙散或已經製成湯藥的消遙湯,有疏肝解鬱與清熱養血的功效,主治現代人精神壓力大,容易緊張造成煩躁易怒、失眠或肝鬱血虛,服用加味逍遙湯可幫助放鬆,也可幫助調理女性月經不調問題,其固有成方中有當歸、茯苓、梔子、芍藥、柴胡、甘草、白朮、牡丹皮、煨薑,醫師會再依病患體質狀況加減藥方,服用超量會讓身體感到過於放鬆,不會有其他過於傷身的副作用,病患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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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聯合晚報 孔令琪、李樹人/台北
國內發生首例施打流感疫苗發生猝睡後遺症的案例! 北市小二李姓學童,去年施打季節性流感疫苗,竟成猝睡身障兒,甚至上學途中半路猝倒睡。李姓學童母親上午在台北市議員張茂楠陪同下,落淚陳情。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處長朱玉如強調,台灣過去並沒有發現相關個案,疾管處會幫忙家屬申請預防接種受害補助,並且協助醫療。
李姓學童上午出席陳情記者會,儘管現場嘈雜,他一個小時五度猝睡,前一分鐘還在撕海報紙,下一秒鐘就猝睡,醒來時也眼神渙散身。
李童母親哭訴說,孩子原本活潑、好動,但去年10月接受流感疫苗注射後,上課期間無預警猝倒、睡著倒在地上,也害怕人群,常歇斯底里,到任何地方都要家人陪伴。
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澄清,國內外並無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引發兒童猝睡症的案例,希望家長循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管道,由專家協助釐清原因。他也說,國內公費流感疫苗都經過嚴格審核才上市,品質及安全無虞。
醫師:疾病、疫苗的因果關係 難推估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主任黃玉成指出,國內只出現這個個案,就目前的證據,實在很難推估疾病與疫苗間的因果關係,兩者相關性無法研判。
周志浩表示,依照目前文獻資料,國外某大藥廠特定廠牌H1N1新型流感疫苗,曾出現零星猝睡症報告,但該廠牌疫苗台灣並未進口。瑞典、挪威等北歐等國家研究發現,猝睡症的兒童青少年病童具有特別的遺傳體質,並與接種國外特定廠牌的H1N1新型流感疫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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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0 蘋果日報
一名男性患者到高雄市河堤美先皮膚科診所就醫初診,掛號時告知有藥物過敏史,櫃檯人員還將過敏藥物註記於其初診卡背面,結果醫師仍開立令他過敏的藥品,害他雙眼紅腫,向診所及高雄市衛生局反映一周卻遲無下文。對此,河堤美先診所表示無法對外說明。衛生局醫政科表示,目前醫病雙方說法不一致,只能調處。專家指出,醫師未依一般醫療常規問明初診病患是否對藥物過敏,應檢討改進。投訴組
林先生表示,他因頭皮癢於5月2日首次前往河堤美先皮膚科診所求診,掛號人員還特地詢問他是否會藥物過敏,他出示隨身攜帶的筆記,告知對IBUPROFEN(中樞神經系統用藥╱解熱鎮痛)、AMOXICILLIN(抗生素╱合成青黴素)這兩種藥過敏,掛號人員還註記在初診卡背面。
服藥後過敏就發作
林先生說,經診所謝姓醫師看診完,他回家服藥後,不到兩個小時就產生過敏反應、雙眼紅腫,察看藥袋,才發現醫師開了會讓他過敏的IBUPROFEN,立刻折返診所由另名醫師施打藥劑舒緩過敏症狀,他當下除向診所反映,隔天並向衛生局投訴,但到5月9日下午都無任何回應,他無奈地說:「我只想要一個道歉。」
按常規醫應主動問
經《蘋果》介入,5月9日傍晚,林先生就分別接到衛生局承辦人員及河堤美先謝姓醫師來電,謝姓醫師說,初診卡並未送到醫師看診處,所以不知他對藥物過敏。
對此,河堤美先診所行銷公關林柏廷表示,事涉病患隱私,不便對外說明。
高雄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吳明正表示,經向診所查詢,謝姓醫師稱不知病患有藥物過敏,病患也未告知,雙方各說各話,病患可申請調處。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朱顯光表示,病患在掛號時已告知有藥物過敏史,就算醫師未看到,依一般醫療常規,醫師開藥時也會詢問病患是否會對藥物過敏,但醫師卻未主動詢問,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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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蘋果日報 周昭平╱高雄
高雄一名孕婦因陰道出血轉診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醫師開藥安胎,不料疑因藥劑部疏失,誤給治療男性前列腺肥大、對孕婦是禁忌的藥物,該名孕婦吃了兩天才發現吃錯藥,儘管醫師評估還在懷孕初期,對胎兒應無影響,但孕婦仍因擔心生下畸胎考慮引產。高市衛生局得知後表示,將究責開罰。
誤拿前列腺藥
高醫表示,該名孕婦有兩次流產經驗,加上是高齡產婦,主治醫師婦產部主任詹德富評估後開UTROGESTAN(優潔通)給她服用安胎,疑因藥劑部疏失,誤給成外包裝類似、擺放櫃位相近的PROSCAR(波斯卡),孕婦吃了兩天發現有異,回診確認吃錯藥,但已吃六顆。詹德富坦承,懷孕及可能懷孕婦女服用會抑制睪固酮濃度的波斯卡,恐致胎兒外陰部畸形,該孕婦回診時憂胎兒健康,考慮是否引產。事後高醫開會檢討,決定改善作業流程,對該名孕婦後續醫療照護會負責並給予協助。
服藥搞懂用法
高雄榮總婦產部主任余堅忍指出,學理上孕婦受精懷孕十二周後,胎兒生殖泌尿系統才會出現生長變化,懷孕初期誤服,影響有限。
高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吳明正說,藥師給錯藥若造成患者傷害,依《藥師法》可開罰兩千至一萬元。高市藥師公會常務監事湯金獅提醒,服藥前要注意用法和用量,比對姓名、年齡等是否正確,並了解藥物適應症與禁忌才能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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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6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
台中市85歲蔡姓老太太吃不下飯,家人送醫注射營養劑,家屬控訴醫師讓老太太吃8顆鎮靜劑,導致老太太昏迷不醒,最後因吸入性肺炎過世。醫院表示,已盡力,沒有疏失。
蔡老太太家屬控訴行政院衛生署立豐原醫院醫師有嚴重醫療疏失,在立法委員何欣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明。
蔡老太太女兒表示,85歲的媽媽在1月15日因進食少,想幫她打營養劑,經醫師以超音波檢查,發覺媽媽的肝有異常情形,當天晚上立即住院。
家屬說,醫師第1天檢查時,沒有給任何藥,隔天有給感冒藥,第2天晚上吃了鎮靜劑,卻昏迷不醒,最後才知道醫師給了8顆鎮靜劑,但平常老太太只吃1顆鎮靜劑。家屬質疑高達8倍以上的劑量,是奪去老人家寶貴生命的凶手。
豐原醫院表示,蔡老太太因身體虛弱、嘔吐、腹脹至醫院急診室就診,初步診斷為肝硬化及腹水,因已高齡85歲,建議住院治療。
患者入院後,因在家中有嘔吐情形,於是安排胃鏡及腹部超音波檢查,照胃鏡發現胃有阻塞情形,疑似有腫瘤,建議放置鼻胃管以避免嘔吐及吸入性肺炎發生,家屬不忍患者痛苦,拒絕此建議。
醫院表示,老太太當時躁動不安,考量「思樂康膜衣錠」鎮靜劑對呼吸抑制的副作用最小,因鎮定劑可能不足因而增加劑量。當晚服用鎮定劑後,患者嗜睡,值班醫師訪視給予鎮定劑解毒注射,患者意識曾暫時清醒,隨後又出現嗜睡現象。
因病人持續嗜睡狀態、血壓偏低,主治醫師診視後安排腦部核磁共振檢查及腹部電腦斷層,診斷為陳舊性腦中風及吸入性肺炎情形,病情惡化,家屬也簽署放棄簽署急救同意書。
豐原醫院強調,針對藥物使用都符合醫療常規,也在安全劑量範圍,處置並無疏失,在醫療照護上已盡最大努力。
立委何欣純表示,家屬希望醫師道歉也為死者上香,但都沒有獲得善意回應 ,因此民意代表居中協調。她說,未來也會針對衛生署轄內署立醫院的醫病關係、醫療品質及醫療疏失進行督導考核,進而減少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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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1 TVBS 劉德芸
一名高姓婦人長期失眠,中醫診所開給她「五寶散」,但她2年吃了28罐,出現幻覺、幻聽等汞中毒症狀,經過化驗才知道,她吃的五寶散汞含量超過2000ppm,是標準的4千倍,婦人告藥廠生產偽藥,官司打4年,法院最後判藥廠無罪,婦人受汞毒所害,現在還是無法完全痊癒,她決定向源頭主管機關衛生署求償。
高姓婦人:「毒藥啊,五寶散本來就是一個毒藥。」
高姓婦人口中的毒藥,2年她吃了28罐,原本希望改善失眠,沒想到開始起紅疹、腹瀉、便秘,甚至出現幻覺、幻聽,醫師確認是汞中毒。
五寶散拿去化驗,汞含量2073.5ppm,超出標準值0.5ppm將近4000倍,藥罐上頭還標示每公克含硃砂40毫克,硃砂是汞的化合物,換算汞含量等於4萬ppm,是標準的8萬倍。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技正林步芳:「幾千種中藥材,你說一個通則,就是所有東西都要適用,其實那有點困難。」記者:「現在的製劑,假設它裡面還是可以含有硃砂?」林步芳:「是啊是啊,沒錯。」
高姓婦人說,她從民國94年開始吃五寶散,同年,衛生署公告禁止硃砂,但是又允許藥廠繼續製造,婦人質疑衛生署包庇,而且五寶散許可證在93年到期,衛生署直到97年才同意許可證展延,中間4年空窗期,五寶散照賣。
記者:「審查期間,許可證到期,還可以繼續生產?」林步芳:「法律上其實沒有規範到這點。」
高姓婦人:「那個法官是烏龍法官,我可以大膽的質疑說官商勾結。」
婦人告藥廠生產偽藥,但更一審法院判藥廠無罪,至於衛生署的認定是否有瑕疵,台中地檢署目前以貪污治罪偵辦中,婦人汞中毒治療4年,如今腸胃幾乎不會蠕動,伴隨不定時抽筋,每天要吃7種藥,她無法接受結果是衛生署沒錯,藥廠也沒錯,決定提出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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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3 蘋果日報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出包,護士交還給氣喘病人的多包藥袋中,竟夾雜一包其他患者的止咳藥,害病人不慎誤食,直呼:「真離譜。」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坦承疏失,向當事人致歉,並懲處失職人員。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若經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對院方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投訴組
「害我吃錯別人的藥掛急診!」林先生說,5月中他曾因氣喘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住院,6月5日至9日間二度住院,他將上一次醫生開給他近10包藥袋交給護士,以便住院期間服用,9日出院時,除領取這次醫師新開的藥品,另外,也向護士領回入院時交付的剩餘多包藥袋,因信任醫療人員專業,他未仔細檢查藥品即返家。
林先生說,6月18日晚間,因醫師開的新藥已服用完,他找出多包舊藥袋,拿其中一包的藥品服用,不料服用後開始氣喘腹痛,驚覺有異,重新檢視藥袋才發現,這包藥袋的患者姓名欄,寫的竟是另一林姓患者姓名。
又住院感覺很差
林先生表示,當下立刻致電中興院區表明誤食他人藥品感到不適,深夜12時仍覺得不舒服,只得前往該院掛急診,太太抱著小孩也陪在醫院過了一晚,經醫護人員抽血檢查確認無大礙,19日清晨5時才出院,他抱怨:「感覺很差。」
未來會加強稽核
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坦承疏失,經查證,護士未確實核對還給病人的藥物,導致病人誤食其他患者的止咳藥,但也稱止咳藥不致誘發病人氣喘,後續會提供適當的診療,未來更會加強稽核。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公關部表示,針對護士作業疏失,已懲處失職人員。
依《醫療法》糾正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若因為護士沒有確實清點,造成病人藥袋中夾帶他人藥袋,將會依照《醫療法》對院方予以糾正、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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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8 聯合報 記者李蕙君、羅紹平/台東報導
「人走進去,卻橫著出來」,國立高雄大學人事處秘書胡文坤,前天到署立台東醫院進行腎結石手術,注射顯影劑不久即暴斃,胡妻馮春秀控訴院方草菅人命;署東醫院表示遺憾,但強調,醫護人員皆全程陪同照護,會全力協助家屬善後。
55歲胡文坤原任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主任,今年3月間調升高雄大學人事處秘書,因腰部痠痛在高雄就醫檢查出腎結石,因家在台東,決定返鄉動手術清除腎結石卻喪命。
馮春秀昨天上午由台東縣議員張國洲陪同舉行記者會,馮春秀雙眼紅腫說,她先生前天上午10點多在署東醫院注射顯影劑後,隨即出現心悸及全身盜汗症狀,身上衣褲全濕透,後來手指發黑,呼吸窘迫,自行打開放射室大門,跑出來求助,隨即陷入昏迷,院方才緊急動員搶救,當天下午1點多宣告不治。她指責醫院草菅人命,他先生注射顯影劑後無人看護,以致過敏未能及時急救。
署東副院長王裕煒及放射科主任醫師郭盛強調,胡文坤就醫過程都有醫護人員全程陪同,放射科人員轉身準備第3張X光片時,才發現病患自行走出放射室,造成家屬誤認無人照顧。
郭盛表示,病患在注射前,已詳盡評估,確認無過敏史、氣喘史,甚至連病患「吃海鮮會不會過敏」都進行了解;顯影劑注射劑量是40CC,比標準的50CC還少,但病患選擇健保給付的「離子性」顯影劑,非病患須部分負擔750元的非離子性顯影劑,家屬若同意解剖且確認是藥物過敏,院方會全力協助家屬爭取藥物傷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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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7 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
台中檢調發現近年有俗稱「大象針」的管制藥品麻醉劑「治得舒」流入市面,有人用來解毒癮,有人用來自殺、殺人,查出一統實業副總經理莊永恆、業務員李維哲涉嫌假冒4家醫院診所名義,向藥廠購買轉售11間藥局。檢調昨搜索藥商藥房並約談26人,訊後將莊永恆、李維哲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各諭令十萬元交保。
失婚女醫注射亡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謝志明從近兩年驗屍案發現,至少有10人死於治得舒「大象針」包括有毒癮的林富清注射大象針殺害林妻後再開槍自殺;台中婦產科女醫師曾怡嫻疑因老公外遇離婚後打大象針自殺;洪姓毒販注射大象針後,精神混亂竟從高樓往樓下丟電視機。
冒名轉售11藥局
謝志明深入追查得知,治得舒是麻醉劑,施用微量有如吸毒,用量高則會致命,所以被毒蟲用來解癮,並查出台灣僅一家藥廠出產治得舒,交由經銷商一統實業公司經銷。
因注射治得舒須拿針筒接管蝴蝶針,形狀像大象鼻子,被醫護戲稱「玩大象」,而治得舒是麻醉劑屬第四級管制藥品,只有醫療院所才能購買,一統公司副總經理莊永恆、業務員李維哲涉嫌假冒全民醫院及育德診所、莊永安診所、傑出診所向藥廠購買,再轉售給中部11家藥局。
據調查,藥廠賣給經銷商每支治得舒約30元,一統再以每支100餘元賣給藥局,藥局以每支450元賣給顧客,1998年起至今,平均每月賣2000至30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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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TVBS
案例中的這個小朋友,會出現疑似過敏症狀,家長質疑是因為吃了感冒藥,尤其今年感冒的人特別多,很多人總覺得一定得吃藥不可。但感冒所開出的藥,其實多半只是消炎止痛,雖然安全性高,但仍然有過敏機率;再看看疾管局統計,光是1到3月已經引發肺炎的類流感病例,就比往年增加3成8,感冒人數恐怕還要更多,醫師就認為,濫服感冒藥的情況,導致今年出現罕見的感冒藥過敏案例,一名年輕女生,甚至因此失明。
3種消炎止痛藥,「舒緩」喉嚨痛,對付感冒,醫師最常用。藥醫師沈采穎:「都是消炎藥,但成分不一樣。」
就算藥性溫和,卻有一名28歲的年輕女性,去年底感冒,服用診所開給她的,這類止痛消炎藥,當中含有MEFENAMIC和Diclofenac兩種成分,造成嚴重過敏,才吃一天,就變成這副德性,嘴唇破裂潰爛,喉嚨痛到受不了住進醫院,第二天起黑紫色疹子,之後全身長水泡,隔了兩天,身體脫去一層皮,畫面讓人怵目驚心,甚至到最後,雙眼失明。
長庚醫院皮膚科醫師鐘文宏:「比較嚴重的藥物過敏,包括造成皮膚的潰爛,但發生的機率不高,可能幾萬分之一。」
機率雖然很低,但醫師指出,就是因為太多人濫服感冒藥,疾管局統計,1到3月類流感病例,從前年89萬人,2010年略降為70.8萬人,今年暴增到123 萬人,高出3成8,而感冒人數恐怕比這數字還要高。鐘文宏:「在國外他們感冒的建議,不會去看醫生,民眾去看醫生,醫生問完診,最後還是叫你回家多喝開水。」
除非久咳不癒或是鼻涕化膿,醫師認為,感冒未必要馬上吃藥,只要多喝水、多休息,除了過敏體質得格外注意,就算一般民眾服藥出現搔癢,建議停藥,甚至嘴巴出現水泡,恐怕就是嚴重藥物過敏的前兆,並且最好記錄藥名,免得小感冒卻吃出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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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TVBS
感冒兩個月一直沒好,一名3歲多的小朋友,每天吃藥,居然吃成了月亮臉水牛肩,家長一度懷疑感冒藥含有類固醇,才會讓她的雙頰腫大,不過TVBS拿藥物前往SGS進行檢驗時,沒有發現類固醇,小兒感染科醫師也表示,可能是過敏引起的反應。
投訴家長林媽媽:「喝藥藥喔,喔,妳弄得滿嘴都是啦。」
3歲大的安安,每天都要吃感冒藥,但兩個月下來,居然變成月亮臉,臉頰非常腫,和之前的巴掌臉相比,腫了兩倍大,寶貝女兒變成這副模樣,林媽媽很擔心。投訴家長林媽媽:「(另一家醫院)判斷是說是吃到類固醇,才會月亮臉,然後肚子大。」
林媽媽一度懷疑感冒藥可能含有類固醇,因為2月初安安感冒一直沒好,3月6日換醫院、換藥後,臉就開始浮腫,3月底才驚覺停藥,這中間安安的外觀改變很多,3月6日還是原來的模樣,但3月底時,臉頰已經腫得非常厲害,連老師都覺得可疑,4月2日停藥時,還是無法完全消腫。
投訴家長林媽媽:「(臉頰)沒有彈性,好像一個石頭一樣,然後腫腫的,都完全捏它都是硬的。」
不只臉頰變腫變硬,肩膀也變寬變厚,看起來很超齡,不過醫院否認開類固醇,TVBS把藥送到SGS檢驗,小兒科醫師檢查藥單後,都顯示沒有類固醇。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這個小女生大概就是一個過敏,至於她的過敏來源,我們沒辦法確定。」
小兒感染科醫師表示,安安全身腫脹,可能是過敏引起的,但不管是什麼原因,林媽媽還是不能接受感冒會變成月亮臉,目前已經停藥後,希望安安趕快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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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蘋果日報
懷孕17周的謝小姐到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就醫,醫師竟將止痛藥,錯開成治療帕金森氏症或抑制泌乳的歐普酪膠囊,她吃一顆後才發覺。對此,慈濟醫院台北分院表示,經查是醫師開藥時,電腦操作選擇失誤造成,歐普酪膠囊對孕婦及胎兒不會引發副作用,會檢討藥物開立流程。專家表示,這個膠囊對孕婦及胎兒的確不會引發副作用,但建議院方建立藥品多重確認管道,避免開錯藥。投訴組
謝小姐說,2月7日上午到慈濟醫院台北分院產檢,因腹痛,請醫師陳國瑚開立止痛藥。領藥回家後,腹痛不已,服用一顆藥後就睡覺休息,睡醒後腹痛不但未減,頭也莫名疼痛,原以為是藥品的副作用,察看藥袋發現藥品有誤,並不是止痛藥,而是歐普酪膠囊,用途居然是治療帕金森氏症或抑制泌乳,副作用則是暈眩、頭痛、噁心、高血壓等症狀。
謝小姐立即致電院方,被告知是醫師開錯藥,雖隨後院方派專員送達正確藥品,但她仍相當氣憤,也擔心歐普酪膠囊會影響胎兒發育,「萬一對胎兒造成傷害誰要負責?」
提供產檢折扣致歉
對此,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共傳播室主任陳先生說,經查因欲開的止痛藥與歐普酪膠囊英文字首相近,陳國瑚醫師在電腦操作選擇時發生失誤,才造成疏失,不過有參閱相關藥學文獻,確認歐普酪膠囊對孕婦及胎兒不會有副作用,願提供謝小姐產檢折扣,並檢討藥物開立流程。記者要求採訪陳國瑚,公共傳播室主任陳先生表示,此事由院方統一發言。
應設多重確認管道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黃閔照說,歐普酪膠囊對孕婦及胎兒不會引發副作用,院方應建立藥品多重確認管道,避免開錯藥,危害病患權益,甚至造成無法挽救的遺憾。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品質股股長陳銀旬說,遇醫師開錯藥,而發生醫療糾紛時,民眾可申訴,他們會請醫院說明,並成立醫療爭議調處小組,視醫師疏失部分論斷,該局申訴電話:08000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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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TVBS 辜士陞
嘉義市一名3歲男童,21日晚上發燒,9點多吃完藥後睡覺,深夜12點多,還發現退燒好轉,沒想到隔天上午7點多,男童母親發現他全身冰冷,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由於男童有過敏體質,家屬懷疑可能是退燒藥惹禍,目前已把退燒藥已交給檢警化驗,希望能找到男童死亡原因。
早上8點多,3歲男童的父親抱著他,衝進急診室,急著找護士幫忙,小男童身上雖然包著毛毯,但全身冷冰冰,沒有呼吸心跳,情況危急。
醫師:「到院時全身僵硬四肢冰冷,沒有生命跡象,急救後宣告不治。」記者:「吃感冒藥會有這種狀況嗎?」醫師:「這沒辦法判定,要看他吃的藥,身體有什麼症狀,才有辦法判定。」
家屬說,陳姓男童前一天感冒發燒,吃了藥之後,深夜12點退燒了,狀況好轉,但沒想到男童母親早上一起床,卻發現男童全身冰冷,怎麼叫都叫不醒,才趕緊抱到醫院求救,但還是宣告不治。員警:「小孩子有皮膚的疾病,有在服藥,警方已經扣押藥物。」
根據瞭解,男童身上沒有外傷,卻在服感冒藥的隔天死亡,由於男童有過敏體質,會不會是藥房的退燒藥惹的禍?警方已經拿剩下的退燒藥化驗,希望能找出男童死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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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華視
來關心這起醫療糾紛,台中一名男子患有糖尿病,因為腳趾頭擦傷,他擔心傷口會發炎,就到醫院打了抗生素,沒想到男子突然無法呼吸還氣喘發作,隔天住進加護病房,但最後因為心肺衰竭不幸死亡,他的妻子控訴醫院有醫療疏失,但院方表示,男子的死因是蜂窩性組織炎,不是藥物過敏,一切進入司法程序。
童太太激動的說,先生當時的傷口只有5塊錢硬幣這麼大而已,小小的擦傷怎麼會致命,拿出照片,66歲的先生今年全家才拍了全家福,夫妻倆吃著團圓飯,先生因為患有糖尿病,坐在輪椅上,腳破皮,連忙送醫救治,哪知道醫生打了一針抗生素,先生馬上氣喘發作,童太太嚇壞了,哪知道隔天醫師又打一針,先生氣喘到無法呼吸,接下來收到的就是加護病房的住院單。
童太太大罵,醫生沒有注意到先生對抗生素過敏,指控醫生醫療疏失,而遭控訴的是台中這間醫院,院方解釋,童先生是傷口感染到蜂窩性組織炎導致心肺衰竭,院方說蜂窩性組織炎,小小傷口就算只是10塊錢硬幣大的紅腫,只要引起併發症,死亡機率就高達10%,目前只能進入司法程序。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1/201011120607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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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N 記者:張哲偉 彰化 報導 2010/09/25
彰化二林發生醫療糾紛!一名懷孕5個月的孕婦,日前到溪洲的婦產科診所就醫,結果家屬指控,孕婦回家吃了醫生開的藥之後流產,質疑醫生開錯藥;但醫生堅稱,他開的只是普通安胎藥,雙方協商沒交集,孕婦家屬上百人,聚集診所前抗議。
抗議婦人:「孫子本來都沒事的,卻被醫死…。」
婦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一度因為情緒太激動,倒在地上,被送上救護車。
婦產科診所變成抗議地點,上百人要找醫生理論,主角是婦人的媳婦,家屬說,2個星期前,媳婦肚子不舒服到診所就醫,當時她還跟醫生說,她懷有5個月身孕,醫生開藥讓媳婦回家服用,結果當天孕婦在家裡流產。
孕婦丈夫:「一出醫院上車,我老婆先吃一顆藥,回到家6點多,半個小時之後,從房間走出來沒多久,羊水馬上破掉。」
丈夫說,他們結婚6年,妻子懷的小孩,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孕婦丈夫:「花了4、5年(求子),金額上百萬跑不掉,我們全省到處這樣子跑。」
夫妻倆原本還期待小生命到來,但一切突然變了調,他們懷疑並指控醫生開錯藥,害死他們的小孩;但診所醫師認為,孕婦是早產,和藥物沒關係。醫師:「我們用的藥物都是婦產科例行性的常規的安胎藥物,藥物使用沒有任何問題。」
雙方各說各話,這起醫療糾紛,吵到最後沒有結論,最後只能請法官裁定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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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東憲/台中報導】 2010/09/19
台中市北屯區64歲婦人施教額上月初在家摔跤送台中榮總急救,院方判定是癲癇發作,住院期間有次在兩個小時內注射兩劑鎮定劑,施婦因此昏迷5天,醒來後卻無法言語,也認不得親人,他的丈夫李長金質疑院方有醫療疏失,將請立法委員盧秀燕代為討公道。
台中榮總表示,施婦原本就有糖尿病等多重病史,腦部多年前也開過刀,而鎮定劑有不同劑型,院方使用均依專業判斷,醫師及社工員在施婦出院前已向病患家屬說明清楚,如果家屬懷疑院方有疏失,可調閱病歷查明。
「我的老伴已成半個植物人!」李長金說,施教額上月4日上午在家摔跤,由消防隊救護車送台中榮總急救後,住進神經外科病房,8月11日晚上9時及11時各注射一劑鎮定劑後,昏迷5天5夜,後來雖然甦醒,卻已神志不清,認不出家人,也無法言語,頂多能點個頭。
李長金說,原本希望能讓妻子多留在醫院接受照護,院方卻說「沒問題、會好起來」,要求本月11日出院,他只得轉送老人養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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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劉明岩/彰化報導】2010/09/16
彰化市民曾清墀,4日因肚子不舒服,到彰化市鄭光人腸胃科診所求治,護士為他打針後,曾清墀當場昏倒送醫不治。家屬質疑醫療疏失,診所又未出面解決,昨天上午發動上百人抬棺撒冥紙抗爭。
鄭光人診所迄今仍休診,但發表聲明強調,數度釋出誠意欲與對方和解,主導協談親友稱已知曾清墀死因是「心肌梗塞」,卻不斷施壓要求巨額補償慰問,懷疑背後有人操控。他要求秉持正義公理,不能任家屬予取予求開此惡例。
曾清墀(57歲)親友昨天拉著白布條,撒冥紙,更動用靈車、棺木到診所抗議。他的兒女捧著遺照,跪在診所前哭訴鄭光人說要去調解會調解,隔天卻失約,至今不理不睬,罔顧人命,要求鄭光人出面,還他們公道。
彰化警分局約派出50名警力到場戒護,由於診所鄰近彰化女中,警方擔心家屬哭聲、擴音器抗議聲影響安寧,由副分局長洪慶麟舉牌警告,家屬在抗議約30分鐘,清理滿地的冥紙後才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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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05/23 22:01
日前民視獨家報導,臺灣人服用癲癇老藥「卡巴氮平」的風險問題,沒想到事隔一星期,又發生有診所醫生開立此藥治療病人腿痛,導致罹患了藥物過敏「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全身又痛又癢起水泡,差點賠上一條命,不過桃園衛生單位認為應該只是單純的醫療糾紛。
徐先生拉開上衣,水泡的疤痕還是一點一點佈滿全身,再秀出半年前這幾張照片,發病當時,從頭到腳只見潰爛發黑的水泡,身上完全找不到一塊完好的皮膚,連嘴唇周圍都不放過,脫落的指甲現在長回來也不完整,這恐怖經歷竟只是因為徐先生腿痛,到這家骨科診所就醫,吃了藥造成的。
引發過敏的就是藥袋上這顆叫做卡巴氮平的止痙用藥,除了藥名,竟完全沒註明副作用,更不是用在適應症,只因為它止痛效果好就開給病人,引發嚴重過敏。
徐先生服用卡巴氮平,引發史帝文生強生症候群,現在不但罹患乾眼症,半年來也無法工作,診所卻只願賠償5萬元了事,問題出在「藥」身上,差點讓人丟了性命,如果單單用醫療糾紛草草帶過,像徐先生這類案例恐怕還會一個接著一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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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新聞雲 記者黃宥寧/綜合報導 影像紀錄
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本月18日駕駛賓士休旅車,行經新竹縣新埔鎮褒忠路時,跨雙黃線違規左轉撞上直行戴姓騎士,騎士經送醫搶救2天後仍宣告不治。家屬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指出,肇事的羅男疑有強大背景,赴警局製作筆錄時,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全程陪同;不僅如此,羅上靈堂捻香後,一轉身就打電話「報平安」稱「這家人很好處理」,甚至連診斷證明都疑遭人動手腳。
痛失至親的家屬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難過表示,18日下午5時許,擔任社區保全的戴姓騎士(53歲)騎車要往竹北上班,卻遭羅姓駕駛違規左轉撞上,接著人彈飛撞上路旁電線桿後重摔在地,事發後騎士被送往東元醫院急診救治,隔日在羅男安排下轉院至馬偕醫院救治,但人仍於20日凌晨宣告不治。
家屬得知死訊後,立刻打電話想通知肇事的羅男,豈料,對方卻未接電話,只好改以簡訊通知,隔日上午,家屬再度聯繫,接起電話的羅男第一句話竟是「他是心肌梗塞走的」,讓家屬詫異不已,因為他們根本尚未了解真正死因,但羅男卻瞭若指掌且斬釘截鐵回應,彷彿第一時間就知情,泰若自然的模樣讓家屬認為他一點都不像一名才撞死人且感到難過的肇事者。
警方21日通知被害家屬前往新埔分局寶石派出所製作筆錄時,家屬指出,新埔分局長就已在場,並第一時間接過被害人之健保卡,警方接著反問死者女兒「父親有無自殺傾向?有慢性疾病?」讓一旁家屬傻眼至極,而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此時就在一旁來回走動,小小派出所竟有分局長前來關心車禍筆錄,另外,筆錄結束後,家屬更目睹分局長上前向羅男搭話。
除此之外,死者家屬事後拿到馬偕醫院的診斷證明,一見上頭的醫囑頓時瞠目結舌,醫囑上僅寫,「患者因急性心肌梗塞、胸椎第六節、胸椎第12節及腰椎第一節、左髖及左胸股骨折、頭部頓傷、心肺衰竭至急診求治併入院加護病房治療,111年5月19日進行心導管手術治療及支架置放手術,111年5月20日0時40分急救後病危宣告死亡」。
家屬質疑,死者明明是因車禍才入院急救,但醫囑上卻完全沒有寫到車禍,立刻向醫院反應後,醫院才又補開第二種版本「患者因車禍外傷胸椎第六節、胸椎第12節及腰椎第一節骨折、左髖及左胸股骨折、頭部頓傷由東元醫院轉院至本院治療,因急性心肌梗塞於111年5月19日行心導管手術治療及支架置放手術,於111年5月20日零時40分急救後病危宣告死亡」。
這樣的醫囑讓家屬忍不住懷疑,當時是羅男極力推薦要轉院,因為馬偕有他熟識的醫師,因此診斷證明恐遭「動手腳」,目的就是羅男想將死亡結果導向非因車禍造成,而是戴姓騎士本身健康狀況就有問題。家屬認為,從製作筆錄開始,到開立診斷證明,整個過程都相當離奇,擔心最愛的親人死的不明不白。
對此《東森新媒體ETtoday》致電給羅姓副總,他在電話中激動喊冤,車禍當下他車速僅有10公里,是戴姓騎士車速過快撞上。事發後,他積極安排戴姓騎士到最好的醫院救治,而騎士胞兄也不斷向他道謝,對於死者去世他也感到相當遺憾;對於分局長在場陪同製作筆錄,他則解釋,他與分局長本來就認識,但因為知道死者去世後,感到相當害怕,所以打電話給警界朋友訴苦及詢問方法,分局長會在場,應該是警界朋友轉述才到現場,真的不是他帶去的,最後他也表示,會盡最大誠意處理。
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回應,羅姓副總接到同仁製作筆錄通知,心情需要被安撫,本來請另位朋友陪同,但因該名友人家人確診不克前往,當天才由他本人親自過去,筆錄過程約1個小時,他全程都未介入,僅有過去了解並安撫羅的情緒,同時也有告訴羅,案子一定會進司法程序,並且有教對方後續處理需要展現誠意跟當事人做溝通,做一個妥善處理。
據悉,當日戴姓騎士送往東元醫院急診,意識清楚也能進行酒測並簽名,20日搶救無效,目前全案已報請司法相驗,訂於26日解剖以查明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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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1 自由時報 〔記者阮怡瑜/彰化報導〕
國民黨籍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因貪污案被判刑3年10個月定讞,原本去年5月應入監執行,但他在台中榮總醫師張燕多次提供診斷證明書下,再三拖延入監,甚至潛逃至中國;彰化地檢署認為張燕提供不實診斷書,昨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張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年6個月。
檢指張燕讓白得以拖延入監
起訴書指出,98年5月,檢方首度要求白鴻森到案執行,但當時白仍具議長職務且正值開議,無法強制拘提,直到他被解職後,要求他於去年6月5日到庭,他卻在當天凌晨因急性冠心症住進彰化秀傳醫院加護病房,並於8月初轉至台中榮總,由心臟血管外科醫師張燕為他做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去年10月起,檢方3度要求白鴻森到庭執行,但因白出具張燕開出的診斷證明書指出「病患仍需住院治療,否有性命不保之虞」,甚至張燕還親自陪白出庭,證明白「病況嚴重」,檢方基於信賴醫師專業考量,多次延後入監時間,沒想到,白鴻森去年12月13日從醫院逃跑,潛逃中國。
診斷出性命恐不保 太誇張
起訴書根據證人指出,白鴻森在中國時每天走路運動2、3個小時,都不必他人攙扶,因而懷疑張燕協助白鴻森拖延入監,故將白的病歷資料、診斷證明書,全送交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根據鑑定報告,張燕開立的兩張診斷證明書都出現「不合情理之處」,例如,已不必使用正壓呼吸器,卻還聲稱白鴻森需持續住院使用;報告書更直指診斷書中「否有性命不保之虞」應屬較「誇大」之說法;去年11月16日,白鴻森出庭前連續使用靜脈輸注血管擴張劑、氧氣、心電圖等,報告書也指出是「以誇張動作出庭,回院即移除,不合醫療常情」。
檢方指出,根據這份鑑定報告,認為張燕確實涉嫌透過偽造文書方式來幫助白鴻森規避入監,審酌他身為專業醫療人員,竟多次出具不實醫院函文及診斷證明書,誤導檢方判斷,進而使受刑人趁隙偷渡出境,請法院依法量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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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中國時報 【馮惠宜/台中報導】
「因病住院開診斷證明,不是辦出院時就能一併開立嗎?」有民眾投訴女兒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住院申請診斷證明,出院時院方推說門診複診再來開,複診時又要求要看戶口名簿正本,讓他和女兒為了一張診斷證明,三番兩次跑醫院,多繳了兩次掛號費,質疑院方巧立明目A掛號費。
中國附醫主秘吳錫金不願解釋院方相關規定,只強調「是我們做得不好,會要求改進。」台中市衛生局醫政課長邱惠慈表示,患者住院要求開診斷證明,院方不應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如為幼兒只要能證實親屬關係,沒理由要家長一再跑醫院掛門診,如查證屬實依醫療法可處一到三萬不等的罰款。
李姓男子十個月大的女兒月初因為中耳炎發燒,住進中國附醫兒童醫院六樓病房,住院治療三天,院方通知可以出院。當時他即要求一併開立診斷證明,未料護理站要求他等出院帶孩子複診時再請醫師開證明。
隔了幾天他和太太帶孩子複診,再向醫師要求開診斷證明,門診護士拿出內規,要求他們要帶戶口名簿證明親屬關係。當時醫師也很驚訝,但護士很堅持這是醫院新規定,害他們為了一張診斷證明三天兩頭就跑醫院掛門診,他直批是院方想A掛號費,說不定還可向健保局多請健保給付。
究竟幼兒就醫開診斷證明,需不需要帶戶口名簿?台中市衛生局醫政課長邱惠慈說,家長代為提出申請,只要能證實彼此親屬關係,沒有理由一定要持戶口名簿。她也強調如民眾遇不合理刁難可逕向衛生局反應,以維護自身權益。
相對於中國附醫的做法,台中市另兩家醫學中心台中榮總、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強調,住院病患如有需要開診斷證明,只要患者提出要求,都會在出院時即一併開立,讓病人不用多跑一趟醫院,多繳一次掛號費,如為幼童只要可證明親屬關係證件,家長即可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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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郭安家/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兩度犯下殺人案後,都聲稱自己患精神疾病,求職被殺的林姓女子家屬昨天指控陳「腦袋清楚」,設計縝密的殺人計畫,是國家制度造成腦袋這麼清楚的人犯罪。
陳姓男子當年殺死兩女童後,檢方認為他犯案冷靜、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求處死刑,一審判決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多次發回,主要都在爭執陳有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高院更四審判十六年,更五審在九十八年判他十二年後定讞,因減刑減為六年,當時他已被羈押超過六年,判決確定沒幾天便獲釋。
在歷次審理過程中,對於陳姓男子一再辯稱是受魔鬼殺人意念影響下殺人,法院曾請台大、榮總醫院、桃園療養院、國軍北投醫院等為他進行精神鑑定,其中,台大醫院認為他犯案時已達心神喪失,榮總及北投醫院認為他屬精神耗弱,但桃園療養院認為他可以將FM2磨成粉放入飲料、又誘拐女童服下,犯後還能詳細陳述殺人過程,認為他犯案時精神狀態正常。
法院最後認定他在案發時屬精神耗弱,加上自首為他減刑兩次,但判決中指出,陳曾有不遵醫師囑咐按時服藥治療精神病的情形,為防衛社會安全,應到醫療院所監護兩年;不料,他在出獄後進入北投醫院監護不到半年,醫院便以公文通知檢察官,指他精神狀況已有改善,「無繼續住院必要」,法院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裁定交付保護管束,沒想到,不到一年,陳再度以有惡魔叫他殺人為由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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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公共的議題,全國民眾都應該知道,保護病人的法令:
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北審字第0974004240號函,主旨「貴院專案申請不符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之事前審查藥品,自即日起作業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1、依本局97年9月24日健保審字第0970034143號函辦理。
2、按行政院衛生署91年2月8日衛署醫字第0910014830號函釋,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原則如下(1)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正當理由)(2)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3)應據實告知病人(4)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醫學文獻(5)用藥應盡量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3、另依藥害救濟法第十三條第八款規定:「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不得申請藥害救濟」。爰此,為維護病患權益,嗣後,貴院專案申請不符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之使用案件,請檢附病患同意書、病患詳細病歷資料、治療計劃書、傳統治療方法無效評估報告(續申請個案應另提出使用療效評估報告)、最近5年佐證文獻報告、事前審查申請書等相關資料,並備公文專案申請。
4、又倘該項藥品係屬貴院需經「人體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者,亦應一併檢送「人體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文件。
5、「病患同意書」內應敘明該藥品不符衛生署適應症及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法第十三條第八款規定,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不得申請藥害救濟。
(一)、依民法184條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獨立侵權行為);「如」台大醫院善盡監督醫生及管理藥品之職責依中央健保局規定事前審查作業方式規定領藥,病人不符合中央健保局「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用藥」條件,病人不會被違法施打具毒殺B細胞作用之莫須瘤癌瘤藥物,導致肺纖維化需肺臟移植,病人非傳統藥物無效的患者,仍有副作用低的衛生福利部許可適應症「注射與口服類固醇藥物」可用,療效與安全性確定,不會侵害病人身體固有利益,101年2月日血液檢查全部正常,無不正常淋巴球、無癌症腫瘤,無類風濕性關節炎,無自體免疫疾病乾燥症,無證據需施打具毒殺B細胞作用之莫須瘤癌瘤藥物,不符行政院衛生署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原則,非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無正當理由)
(2)非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非合理使用)
(3)未據實告知病人(4)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醫學文獻衛生福利部核准衛署菌疫輸字第0006999號莫須瘤注射劑說明書載有「使用莫須瘤(MabThera)用於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以外之自體免疫疾病的療效與安全性目前尚未確立」;『因台大醫院未監督醫生管理藥品職責』,病人被違法施打具毒殺B細胞作用之莫須瘤癌瘤藥物,導致肺纖維化需肺臟移植,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及民法188條第1項前段台大醫院與吳柏樟醫生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吳柏樟已有構成民法第184條 第1項與第2項、第193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197條之1、第245條之一第1項第1款及第3款、醫師法第25條第3項與第4項、違反醫療法第82條第1項,及構成醫療第82條第2項、民法第73條、民法第111條、及醫師法第28條之4: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第5項「出具與事實不符之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罪」之規定。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前段台大醫院與吳柏樟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及依照民法第213條負有肺臟復原醫療義務或依民法第215條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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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姜宜菁
「兩張巴氏量表怎麼照片是同一人?」嘉義市府衛生局發現異樣通報檢調單位,追查發現在嘉義市經營人力仲介公司的侯姓夫妻,涉嫌長期豢養人頭病患,透過掮客,以每件十五萬元代價,讓欲聘僱外籍看護工但不符資格民眾如願,三年共冒領七十三件巴氏量表,不法所得近千萬元。
警方前天兵分多路帶回侯姓夫妻等十六人,依組織犯罪、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移送嘉義地檢署。檢方訊後認侯姓男子、羅姓、張姓掮客夫婦及陳姓掮客等四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侯妻與翁姓員工四人則各以兩萬元至五萬元交保,其餘八名被告請回。
侯姓主嫌在法院開庭時坦承犯案,法官裁定廿萬元交保,陳姓和張姓女掮客羈押禁見,羅姓掮客五萬交保。
警方發現,五十一歲侯男十九年前曾被查獲以假結婚的方式,仲介外籍人士來台,當時獲判緩刑;不料,隔年他又看準巴式量表申請過於嚴苛與民眾需求有落差,主動聯繫想聘僱外籍看護工但無法取得「巴氏量表」的人。
據調查,侯長期豢養數名有身心障礙的人頭病患,平時即假冒名義,由假冒家屬身分者幫忙推輪椅到醫療診所就醫,掮客還先教授如何與醫療人員應對、陳述病情,讓醫療人員誤認是被看護人就診,取得醫師開立「雇主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監護工專用診斷證明書」及「巴氏量表」後,再藉此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
侯男等人為預防人頭病患過於密集找特定區域的醫師會被起疑,跑遍全台醫療院所。警方跟監發現,有假病患完好地走下車,再裝得病懨懨坐著輪椅進醫院,出醫院後則快活地抽菸。「健保卡和量表上的照片差很大,醫師怎麼沒起疑?」警方訪查醫師,醫師們多表示,人生病後面容有改變。
嘉義市衛生局人員去年三、四月間,發現有兩張不同的巴式量表,使用同一個人的照片,為求慎重,報請嘉義市地檢署和市調站追查;警方調閱該公司近三年申請近四百件案子,發現其中七十三件有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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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一名男子6月因自殺送急診仍死亡,家屬認為沒有急救卻收到1萬多元帳單,急診醫師反駁有依規定急救,卻疑以自費方式收費,家屬不滿轉向健保署申訴,健保署今天表示將啟動調查。
醫勞盟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近期接獲醫院急診醫師反映,6月一名自殺患者由119救護車送往醫院急診,到院時無呼吸心跳因此立刻開始急救,隨後向患者家屬收取急救費用,家屬卻向健保署提出申訴,醫勞盟批評健保署接到申訴「難道不會用頭腦想一下嗎」,竟發文質疑醫院為何收費,把醫院當賊。
健保署台北業務組科長許忠逸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日前接獲一名民眾反映,他的家人今年6月底上吊輕生,送到健保特約院所急診時,醫師告知患者已「死亡多時」,19天後卻接獲院方要求繳納新台幣1萬130元的急救費用。
申訴民眾指出,家屬當天接獲消息立即趕到醫院,院方既沒要求出示健保卡也沒告知有費用,加上家人送醫時既然已經死亡,為何還有急救醫療費,認為不合理要求健保署介入瞭解。
根據醫勞盟公布的急診醫師回文指出,該患者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呈現死亡狀態,符合OCHA(到院前死亡)狀況,且患者身分不詳、無家屬陪伴,本來就應依OCHA患者處理流程進行急救,隨後才宣告急救無效,至於家屬有無提供健保卡,並非醫師醫療職責。
許忠逸指出,由於民眾陳情多半是單方面說法,健保署依照標準流程必須徵求當事人同意後,把申訴情況告知醫院進行調查,除了會請醫師說明外,也會調閱當時的病例,才能研判如何處理。
許忠逸解釋,一般而言,若患者有急救需要,不論家屬是否在旁,醫師都會進行緊急醫療處置,畢竟「救命是第一優先」,同時由醫院工作人員聯繫家屬,畢竟後續若有手術等侵入性治療或辦理健保給付等,都需家屬協助。
他表示,若患者送醫時無法確認身分、沒有健保卡,醫院仍會進行醫療處置,並在第一時間由院內的急難救助基金先行墊付,等到聯繫上家屬再確認是否有健保,若有健保就會依規定申報醫療費用,若有自費部份再由家屬繳回;若無健保則會輔導加保,但目前台灣沒有健保者已相當少見。
不是沒有家屬、沒有健保卡就必須自費,許忠逸強調,患者只要有健保身分,醫療院所即便第一時間聯絡不上家屬或找不到健保卡,多數會先以欠卡方式處理,補卡後再申請健保給付。不過,根據健保署資料顯示,該醫院並沒有向健保署申請這筆健保費,疑似以全自費方式處理。
許忠逸指出,這事件目前仍在調查階段,未來會調閱病例瞭解醫師在現場究竟做了哪些醫療措施,緊急醫療後為何沒有要求先押金、後補卡,以及患者有健保身分為何還以自費處理,釐清醫療措施是否為健保給付項目。
至於醫勞盟指控健保署把醫院當賊,許忠逸澄清,一切都是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健保署凡是收到申訴,都必須蒐集雙方說法、調閱病例才能找出問題,無法在第一時間就判斷誰對誰錯,否則有為行政中立、行政程序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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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投訴組盧廷羲/台中報導)
台中林先生投訴,11月3日到北屯區的大源診所自費400元施打流感疫苗,未用健保支付,豈料月底上網查看健康存摺,竟發現11月3日當天的就診紀錄顯示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醫師甚至開立「心喘鎮糖衣錠」等三種藥品,他並沒有領任何收據及藥品,讓他痛批離譜,「真的太莫名其妙了!」
林先生說,他有投保商業醫療保險,擔憂留下病歷紀錄,影響往後理賠權益。誇張的是,他向呂姓友人分享此事,朋友回想,去年11月底也曾到該院施打疫苗,經他們查詢紀錄,竟發現病歷同樣顯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也「領」了三種藥,直呼匪夷所思。
對此,大源診所陳姓所長表示,此次是櫃台人員一時疏忽,把其他病患的病歷誤植到林先生病歷上,會向健保署取消申報費用,核銷紀錄,稱是單一個案。記者追問,去年11月是否有相同誤植狀況,他則稱暫不清楚,須進一步釐清。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專門委員林興裕指出,醫療院所應在24小時內上傳病歷資料,隔月再申報健保費用,此案確實收到林先生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就診紀錄,會要求診所說明為何誤植。 林興裕補充,民眾反映該診所已有二次疏失紀錄,且狀況雷同,將深入調查該院病歷資料,若有大量不當申報,詐領健保費情形,將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予以記點一次,累計記點三次者,可令該診所停業一個月。
網友聽聞此案,紛紛提出質疑,有人說「自費打疫苗的,被掛健保號,拿人健保卡寫入,有開藥記錄卻沒給藥,還重複發生,很難相信是無辜弄錯!」也有網友感同身受,「有次去診所拿胃藥,藥單有寫針劑……我又沒打針!」另有人困惑,「自費為何要刷健保卡?醫師沒幫病人看病,為何還能開藥?藥師又是把藥交給誰?這筆是如何申報的?」直呼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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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賴筱桐、翁聿煌、鍾泓良/新北
新北市凃姓男子上個月二度中風,出院後至板橋長生診所就醫,醫師竟竄改健檢報告資料,把原本正常的三酸甘油脂數值從93mg/dl改成193mg/dl,膽固醇152mg/dl改成182mg/dl,並要求患者自費三萬元施打藥劑,事後他調閱原始報告才知數據遭偷改,指控醫生大賺黑心財。
昨晚六點為板橋長生外科診所門診時間,記者到場發現鐵門拉下,致電診所電話及手機均未取得回應。鄰居表示,醫生李昌雄昨天有事情要忙,所以不會開診,也提到李執業多年,日前衛生局上門稽查,但並不清楚是否發生醫療糾紛。
凃男投訴媒體表示,若知道身體正常,根本不會白白花錢挨針,醫生利用患者無助心理大賺黑心錢,非常不應該,他懷疑自己並非第一個受害者,氣憤向衛生局檢舉。
協助凃姓民眾調閱正確醫檢資料的市議員許昭興表示,凃男因聽信診所說法,白花三萬元施打醫師建議針劑,濟世救人是醫師天職,若以竄改健檢報告數據的手法賺錢太惡劣,事後居然辯稱是「善意謊言」,她希望衛生局依法嚴懲,導正風氣。
醫師供稱 是為提醒患者注意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白姍綺表示,七月二十九日接獲民眾檢舉前往長生診所稽查,負責人李昌雄坦承竄改病歷,並供稱是為提醒患者注意,衛生局已收回凃男病歷資料,另抽查其他病歷資料查核,因偽造文書事證明確,移送檢調偵辦。
白姍綺說,長生診所七十八年於板橋開業,負責人為合格醫師,近年無違規情形,將調查其施打藥劑是否符合仿單適應症及用法,並約談當事人釐清細節,若涉及其他違規事項,將依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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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3 蘋果日報 桃園
《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面對病患要求提供病歷複本時,不得拒絕或無故拖延,但龍潭喬治牙牙醫診所卻私訂規矩,稱患者須出具律師函才能申請病歷,讓申請遭拒的病患大罵:「被刁難!」對此,診所不願回應。衛生局指出,拒提供病歷,最高可罰5萬元。
「親自申請竟被百般刁難。」桃園游先生說,6月27日到龍潭北龍路上的喬治牙牙醫診所拔智齒,因轉院治療需求,7月初遂和家人前往診所申請病歷,但診所卻堅持不願提供病歷複本,還嗆聲須拿律師函才能申請,漠視病患權益。
游先生出示申請病歷當日手機錄影畫面,影片中喬治牙牙醫診所員工態度強硬稱沒辦法提供。
衛生局:會要求改善
對此,記者多次致電喬治牙牙醫診所,對方皆以醫師、主管沒空為由,拒絕回應。
桃園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余依靜表示,《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應依病人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會要求診所改善,如病患申請病歷再被刁難,可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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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蘋果日報 邱俊吉
擔任業務員的楊先生,十月間到北市創健診所健康檢查,隔月收到健檢報告卻指他「子宮頸發炎」,他向診所反映「太離譜」,但診所僅指裝訂錯誤。醫療改革團體抨擊這凸顯醫療院所管理不當,若誤植他人癌症檢體恐發生危及人命事件。
30歲的楊先生向《蘋果》投訴,指兩個月前他以眷屬身分參加與親友任職公司有合作關係的創健診所健檢,「想說是生平第一次健檢,還自費2000元加做腹部超音波檢查」。
「不可能做抹片」
但11月中旬楊先生收到報告,竟發現自己在子宮頸抹片檢查項目中,被以紅色區塊標出子宮頸發炎,他怒批:「我一個大男人沒子宮頸,更不可能做抹片」,但向創健查詢,對方僅冷漠說裝訂錯誤,要求把報告寄回,才會重寄一份正確報告。
事後楊先生愈想愈生氣,擔心也許其他檢查也會有誤,本月初再主動致電創健,希望退回自費的2000元,但創健僅稱會派人與他聯絡,自此音訊全無,他氣憤轉向《蘋果》投訴。
將退還自費2千元
楊先生表示,他除質疑創健服務態度差,也質疑其他檢查項目正確性,更替其他健檢者擔心,要是「沒發炎的檢出發炎,或有癌症檢出沒癌症」,後果不堪設想。
創健診所以健檢聞名,該診所昨表示會退還其自費的2000元;但對是否處分此烏龍事件的相關人員、楊先生報告是否僅為裝訂錯誤,均不予回應。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昨說,雖說是健檢報告裝訂錯誤,但仍不能排除診所人員將檢體混淆可能性,且要是出現把甲報告誤為乙,又把乙的報告誤為丙的連環錯,受害人將不止一人,將進一步了解。
健檢應保留收據
醫療改革團體、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痛批,醫療院所時有病歷管理失當問題,「有男性住院一陣子,出院後看報告發現自己被登記是女性」,連基本管理都未落實,要是連癌症檢體都誤植,難保不會發生危及人命事件。
醫療改革基金會提醒,接受健檢一定要留下合約或收據,當健檢過程或結果有瑕疵,即可依據這些事證,以利事後爭取應有的權益。
創健診所健檢報告烏龍事件簿
10月中旬
.楊先生以一家電子公司眷屬身分參加創健診的一般健檢,並自費2000元進行腹部超音波檢查
11月中旬
.楊先生收到郵寄健檢報告,顯示他的「子宮頸發炎」;向創健查詢,僅要求楊先生自行寄回報告,然後才會重寄正確報告,引起楊先生不滿
12月上旬
.楊先生與創健再次聯繫,並質疑整套健檢的正確性,要求退還自費的2000元;創健僅稱會請業務人員與當事人聯繫
12月28日
.楊先生久候,創健仍無聯繫,投訴《蘋果》
12月29日
.經《蘋果》調查後,創健向楊先生承諾,將會退還2000元
資料來源:楊先生
健檢權益注意事項
.須保留合約與收據,當健檢過程有瑕疵或錯誤,可以此向地方衛生局或消保官申訴
.若醫療院所要求退回出現疏失報告,記得影印拍照留存
.如健檢結果出錯,導致受檢者接受沒有必要的檢查或治療,可考慮循法律途徑要求民事賠償
資料來源:醫療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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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東森新聞
南投信義四死案,從中毒大逆轉成下毒情殺,但法醫研究所檢驗報告始終認定,肉毒桿菌是致死主因,其中三人嘔吐物只有微量催芽劑,南投地檢署將檢體送往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所再次化驗有驚人發現,四人不但都有催芽劑反應,而且濃度高的嚇人。
信義鄉四死,從七月五號案發至今將近兩個月,案情如連續劇般,從中毒再逆轉到情殺下毒,原本法醫研究所報告認定,其中三人有微量催芽劑反應,但不足以致命,主要死因是肉毒桿菌,不過藥毒所檢驗結果卻有驚人發現。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宋恭良:「發現四位死者的檢體都有呈現二氯乙醇,以及代謝物氯乙酸反應。」
不只四人都有催芽劑反應,而且濃度高的嚇人,下毒的就是他,朱明福,不滿前女友王美永嫁別人,竟在米酒裡攙入10cc催芽劑,連同王美永雇用的工人田福榮夫婦也一併喝下毒米酒枉死,看守所透露,朱明福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抄寫佛經,似乎想贖罪。南投看守所人員:「他情緒很穩定。」據主管表示,在舍房裡面除了靜坐之外,他們有閱讀還有他本人會抄寫一些佛經。
法醫研究所的報告為何和藥毒所有這麼大的出入,檢方不願多說,藥毒所的檢驗對朱明福大為不利,檢方將邀集毒物專家判讀,一但確認催芽劑是致命死因,朱明福將依殺人罪起訴,最重可求處死刑,喧騰一時的四死案,也可望真正的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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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中央社 張榮祥
衛生署胸腔病院今天驚傳放任肺結核病患未住院趴趴走,再詐領健保給付,院方醫師更涉嫌勾結假病患偽造住院資料,任由假病患向保險公司申領保險金,南檢已傳訊多人偵辦中。
台南地檢署、雲林地檢署昨天指揮台南市警局、雲林縣警局等,搜索設於台南市仁德區的衛生署胸腔病院,查扣22名病患資料,傳喚多名護理人員到案,且以視訊偵訊肺結核病患。
涉案的衛生署胸腔病院吳姓醫師尚未到案,南檢表示,吳姓醫師已同意到南檢說明,若是吳姓醫師仍未現身,檢方將拘提。
胸腔病院護理人員坦承遭查扣病歷資料的病人,絕大多數未待在隔離病房,護理人員更配合病患登載不實的醫療紀錄,吳姓醫師也知情。
南檢調查,吳姓醫師診治下的22名肺結核病患中,涂姓病患未強制隔離,檢方偵訊後,已由疾病管制局人員送到高雄民生醫院隔離治療;另有1名高傳染性的蔡姓病患在外遊蕩,找不到人。
南檢發現,22名病患中,有多名假病患,疑似長期贈送吳姓醫師高級禮品,取得假病歷資料,再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數年來已詐得保險金新台幣3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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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中央社 陳清芳
繼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出書批評血汗醫院後,1位藥師也出書大爆診所A健保藥費、租牌藥局黑心推銷等內幕。他認為,癥結在於制度不良、稽核不實,及部分民眾「好騙難教」。
這位先後任職醫學中心、開業診所及社區藥局,資歷超過10年的藥師告訴中央社記者,他的真心話不吐不快,但又顧慮身家性命,只好化名Drugs出版「白袍藥師的黑心履歷」,由出版社向楊志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取得推薦。
Drugs指出,中央健保局為簡化診所申報健保作業,實施「3日簡表申報」,即不論處方何種藥物,3天藥費一律總共新台幣66元,診所醫師當然拚命用低於66元的廉價藥物,才能供得起先生娘血拚買名牌。
Drugs分析,診所A藥費的常用花招是使用分裝藥,耳鼻喉或小兒科的感冒藥,健保多可給付原廠瓶裝的水劑,但診所常用不知名藥廠的大筒水藥,再分裝小瓶給病童服用;至於皮膚科診所大多以簡陋的塑膠盒盛裝藥膏,其實健保都可給付原廠條狀或罐狀、未開封的完整藥品。
同時,設備簡陋的診所藥局,對兒童使用的磨粉藥,通常用坊間每台數百元的果汁機打碎充數,不僅分裝時會產生使用劑量不均的問題,馬虎且不重視清潔的陋習,更會讓小朋友吃到之前藥劑的殘餘,長期下來恐對身體產生不好的影響。
Drugs說,社區藥局、連鎖藥局穿白袍坐在櫃檯後面的人,不一定是藥師,Drugs說,正港藥師把牌照租給藥局,履見不鮮,就算是藥師執業,也時常傳出醫師開的是原廠A藥,藥房卻配同成份的廉價B藥,藥師賺價差,損害病人權益。
他在書中披露,社區藥師大部分收入來自銷售保健食品、個人醫療用品,使用「奈米鈣」、「水解蛋白」等名詞來唬弄消費者,使消費者多花錢買下噱頭大於實效的成人奶粉、嬰幼兒食品、清潔用品等,甚至使寶寶接觸更多非天然的化學成份。
Drugs認為,診所藥局在醫藥分業的基層,天高皇帝遠,稽核執法不實,亂象層出,台灣民眾衛教觀念不足,看不懂藥品標示,又執著「快快吃,馬上好」,且道聽塗說,也讓有心人士趁機大賺黑心錢,吃進不必要的藥品和來路不明的食品,增加肝腎負擔,無怪乎台灣的洗腎率名列世界前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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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中國時報 馬瑞君/台中
知名台中榮總醫院大腸直腸外科主任王輝明,遭投訴涉嫌不實申報詐領健保費,另涉數起醫療糾紛案,一名八十多歲老榮民動手術遭誤傷輸精管、致一顆腎臟遭切除;另有患者大腸切除卻被改成小腸造口手術,後休克急救又動手術切除仍不治。台中榮總反駁,都是莫須有指控,健保局已調病歷查明真相。
洪姓民眾指控說,他父親九十七年二月因乙狀結腸癌,由大甲李綜合醫院轉診台中榮總,當時就是相信「名牌權威醫師」找王輝明診治。原病歷報告已記載癌細胞有移轉至肝臟情形,王卻草率記載成「無移轉」;後來施行內視鏡手術後,因復原狀況不佳出現腹部接合處滲漏,王也未做任何處置。
「為什麼都沒有醫者父母心的心情對待病人?」洪姓民眾說,當他們急切詢問父親病情變化及後續治療時,王輝明卻是漫無邊際討論有機食物的重要性;錯失黃金救治時間,他們只得緊急改主治醫師,仍來不及挽回他父親性命。
洪姓民眾指出,他原本欲提告訴追究王輝明的刑事責任,但被母親以「人死不能復生、醫師養成不易」制止;陸續得知有其他相同受害案例,讓他覺得不應該再沈默決定提陳情書,希望相關單位應正視。
還有名八十多歲李姓老榮民,被王輝明動手術誤傷輸尿管,老榮民術後反映不舒服都未被重視,直到被發現感染時必須切除一顆腎臟後挽回一命。後老榮民委託律師提起自訴,律師表示,王輝明開庭時曾當面道歉,後雙方以四十五萬元和解。
王輝明另被檢舉疑有不實申報、詐領健保費,明明是施行健保支付點數較低的「大腸鏡息肉切除術」,但申報為點數較高的「經肛門切除手術」。
對此,台中榮總回應都是子虛烏有指控和不實檢舉黑函,疑似有心人士惡意、假冒他人之名檢舉,健保局早已調閱相關病歷查明;王輝明被指醫療疏失部分,台中榮總說,醫療過程原本就不可能盡如人意,是有些病歷細節被刻意放大、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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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2 蘋果日報
台中陳先生投訴,因工傷到賢德醫院就診,調病歷向勞保局申辦勞保給付,事後發現年齡、病史嚴重錯誤,院方卻拒絕立即向勞保局更正。對此,賢德醫院表示,病歷確實有錯,原本因程序考量未立即發函勞保局,現已發函更正。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表示,病歷錯誤對病人權益影響極大,醫療院所應更注意,犯錯也應主動積極面對。投訴組
現年39歲的陳先生表示,去年9月中工作不慎摔傷左手肘,久痛月餘後,到骨科就診才查出骨折,隨後前往台中市太平區賢德醫院開刀治療,今年5月調閱病歷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資料送出後才看到病歷影本上記載「56 year-old」(56歲),年齡有誤。
衛生局不理申訴
陳先生說,經詢問友人才知病歷上「主述、病史」欄的英文敘述,除年齡寫錯外,還誤植他有椎間盤突出、右腳踝腫痛病史,他慶幸地說,「還好有調病歷,不然就被一直錯下去。」院方雖認錯,卻不肯立即發函勞保局更正。他抱怨,曾向台中市衛生局申訴,承辦的醫事管理科江姓科員未追查,只要院方和他自行協談。
醫院已發更正函
賢德醫院公關主任王素朱說,醫師誤植資料造成病歷錯誤,院內事後已主動察覺更正,但顧及程序,才建議陳先生請勞保局發函讓醫院更正,而非主動說明,對於造成陳先生不便已致歉,並已發更正函給勞保局。
而被抱怨處理不當的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江姓科員表示,接獲申訴後有要求院方更正,但不願回覆有無稽查。該科科長謝佳玲則指出,賢德稱因系統問題才出錯,將安排稽查,若確實病歷不正確,可依《醫療法》處最高5萬元罰鍰。
官方應積極調查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表示,院方應更積極正視錯誤,而衛生單位受理申訴,理應積極查證,醫院既稱電腦系統錯誤,難保受害者不會更多,建議衛生局應立即調閱資料,稽查是否為通案,不能等院方自行處理。
病歷錯誤申訴管道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02)2709-1329
行政院衛生署 (02)8590-6666
各縣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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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1 中廣新聞網
台中市一名魏姓老翁年初重病,搭救護車從祥恩醫院轉送署立台中醫院,結果在急診室過世。家屬指控說,老翁到院時還有呼吸血壓,比對急診室和救護車紀錄,發現救護車到院後十一分鐘,醫師才診視,質疑老翁因此喪命。台中醫院則說,老先生到院前死亡,依標準流程搶救,沒有不當。(寇世菁報導)
八旬魏姓老翁的家屬,氣憤不平向台中市議員李天生投訴。家屬說,老翁生病住進祥恩醫院,因為健保給付期限到期,今年二月八號搭乘救護車轉往台中醫院,家屬隨車照顧,當時老人家還有心跳血壓,但到醫院後,院方卻說,沒有血壓,認定到院前死亡。家屬事後調閱相關資料,發現醫師診視時間是救護車到達後的十一分鐘,質疑因此賠上性命。議員指出,六月底衛生局為此召開醫事審查會,台中醫院急診室主任指稱台中救護車記錄表記錄不實,因為急診護理站沒有在救護車記錄表蓋章,急診護理長懷疑救護車記錄表數據造假,議員批評醫院企圖推卸責任給台中救護車公司。
對此,署立台中醫院急診室主任陳世雄表示,魏姓老翁到院時,配戴呼吸器,設定十六下,心跳二十,已經量不到血壓,所謂消失十一分鐘,因為病人到院後,醫師先搶救性命,告一段落才會做記錄,救護車記錄單上,台中醫院護理人員沒有任何簽名,所謂血壓一百五十數字怎麼來的,院方不清楚。
院方一切急救流程都按照標準作業程序,絕無不當。同時家屬質疑台中醫院草菅人命,到台中醫院就診轉到其他醫院,兩個月後發現有併發症,救護車送轉回台中醫院急診室,進去沒有血壓心跳,從到醫院,到醫師來,之間有十一分鐘,究竟發生何事,醫院推責任給救護車,送來沒心跳,羅生門,但救護車記錄交給醫院有血壓心跳,明顯雙方有糾紛,二月八號發生,去年底有症狀住進台中醫院,健保給付因素,轉其他醫院,兩個月發現併發症包括尿道感染,希望轉回台中醫院。後來救護車道急診室十一分鐘沒有醫師處理。門診記錄看起來,接手護理人員,醫師接手十一分鐘後,家屬不滿,發生事情,推卸責任。死因不明,家屬氣憤,衛生所開死亡證明書,草菅人命,沒血壓心跳,跟家屬說要不要留一口氣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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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5 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報導
嘉義市大佳診所負責人洪霈濃醫師與妻子蘇琡媜,遭離職護士陳玉櫻向嘉義地檢署提告,指控97年10月至98年2月間涉盜刷其健保卡,偽填病名及診斷證明,向健保局申領醫療費,檢方昨天將洪霈濃夫妻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洪霈濃夫婦激動喊冤說「是陳玉櫻向我們拉保險不成,挾怨報復誣陷」。
洪霈濃是台大醫學系畢業,德國科隆大學醫學碩士、博士,與妻子在嘉市經營大佳診所,是知名婦產科醫師,他和妻子得知起訴,情緒激動,無法置信。
他們說,16年前雇陳玉櫻當護士,陳做3個月就被他們開除,後來陳到保險公司任職,到診所看病兼拉保險,每次看診都有完整紀錄可查,他們否認拿陳留存健保卡盜刷,絕不可能為了向健保局請款1445點(每點1元)就偽填病歷,「檢方不採信對我們有利證據」。
檢方說,洪霈濃與蘇琡媜利用陳玉櫻97年10月14日求診時遺留的健保卡,或佯稱以查詢子宮頸抹片檢查結果等事由,取得健保卡盜刷,再交還陳玉櫻,在病歷偽載陳罹患「陰道炎」等病名及診斷、給藥不實事項。
洪霈濃再以不實診療紀錄,向健保局申領診療費、診察費等,讓健保局承辦人陷於錯誤,共核付醫療費用1445點。後因陳玉櫻98年10月以耳疾為由,向中國人壽申請理賠,公司調查得知就醫紀錄,認定陳投保前就罹陰道炎等疾病,在保險契約批註此等疾病不在保險範圍,陳發現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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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自由時報 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
丈夫投資多家醫院,妻子開設多家養護機構,日進斗金,豈料,夫妻倆竟還貪圖小利,拿雇用的外籍看護工之健保卡盜刷A健保費,犯行昨天被台南地檢署查獲,粗估盜刷超過800次,至少詐領30萬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柯怡伶、林怡君和檢肅黑金專組及健保局台南分局調查發現,醫師彭武朗涉嫌夥同其妻邱孟秋,於95年1月起至98年8月間,在彭武朗投資或受雇的「彭耳鼻喉科」、「鄭敦文醫院」、「現代醫院」、「現代診所」及「惠惠馨診所」等院所,利用邱孟秋經營「聖功老人養護中心」、「聖功護理之家」、「現代護理之家」等養護機構代為保管聘雇的23名外籍看護工健保卡之機會,盜刷23名外籍看護工的健保卡,並偽造不實之病歷紀錄,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
檢警昨天出動30人在台南、高雄等地,針對彭武朗夫婦的住家及辦公室,計5個處所,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帳證與病歷資料,並傳喚彭武朗夫婦到案偵訊。
據檢方粗估,彭姓夫妻合計盜刷逾800次,已查出詐領30萬餘元,其餘詐領金額尚在清查中,該夫妻的行為已涉偽造文書與詐欺等罪嫌。訊後彭武朗夫婦因坦承犯行,並願配合調查,繳回所詐領之健保費,檢察官訊後已予請回靜待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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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2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苗君平、劉明岩/連線報導】
台中市大甲李綜合醫院醫師黃政嘉、黃二榮、陳宏龍及護理師謝婷如,涉嫌勾結人力仲介業者開立不實巴氏量表,供業者非法引進外籍監護工,昨天被警方查獲,將黃政嘉等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國道公路警察局刑警隊破獲這起人口販運集團,除4名醫護人員外,還有牽線的白手套杜振輝、盧國隆牽線,以及人力仲介業者崔曉嫚,偵訊後,依人口販運法、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他們均否認不法,但檢方清查醫院資料,發現16件疑有問題,明明申請民眾能夠走路、騎車,醫師卻記載「行動不便」。
大甲李綜合醫院副院長黃瑞興昨天表示,院方對開立巴氏量表的證明,三令五申不能偽造、誇大,一切要按規定,不僅常在院內會議上宣導,甚至診間也貼有公告,目前還不清楚這3名醫生是否有違法,如果有的話也是個人行為,院方不清楚其中過程,一切交由司法單位調查。
警方去年10月接獲檢舉,指稱從事醫療器材銷售業務的杜振輝、盧國隆,與大甲李綜合醫院的醫師熟悉,即充當仲介業者與醫師的白手套,涉嫌開立偽造巴氏量表牟利,警方經派員喬裝病人到診間實際了解,並透過監聽確有其事。
警方查出,雇主是以每件3到4萬元代價非法引進外籍監護工,醫師收取1萬元、護士2000元,其餘由白手套及仲介業者朋分,這些監護工除從事看護工外,還要做一些與申請不符的工作,像清潔打掃等,有的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5小時,遭嚴重剝削,已知此一集團非法引進外勞超過兩年,人數上百人,獲利至少三、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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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6蘋果日報 【投訴組╱台北報導】
曾先生任職的公司1月安排員工到北市南京東路上的聯安診所做健康檢查,聯安竟誤植健檢報告,將一名員工的部分健檢資料,誤夾在另一名員工的報告中。
遭投訴的聯安診所對此坦承疏失,指僅誤植一頁資料,且該頁無法辨識受檢者身分,已向當事人致歉。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醫院須確保報告資料正確,不可有錯誤或外洩個人隱私。
檢查結果夾錯份
「真離譜!」曾先生說,1月14日一名同事收到健檢報告,卻發現裡面有一項自費檢查結果,但他並未自費做這項檢查,反映後才得知聯安在製作報告書時,把另名同事的檢查結果夾在他的報告裡。曾先生認為診所作業太草率,連健檢報告都弄錯,實在很不應該。
對此,聯安診所副理蔡佩芬表示,診所在製作這家公司的員工健檢報告書時,誤把一頁非當事人的檢查報告混入裝訂在另一名員工的報告中,才造成錯誤,目前僅發現一本健檢報告出現異常,且頁面上只有流水號,無法辨識身分,已向當事人致歉。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醫院在製作檢驗報告時,須確保資料正確,不可有資料錯誤或隱私外洩情形,民眾發現此情形可向衛生局檢舉,會以個案認定是否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市民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7100或7106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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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中國時報 呂素麗/高雄報導
市立民生醫院因前院長謝敬崇及內科醫師洪明潤等五人兩年多前涉及偽造文書案,遭健保局裁罰內科住院及門診停約一年,罰款二千多萬元;院方不服提申復敗訴,去年底再向衛生署提爭議審議,並向五名醫師提民事求償;代理院長蘇健裕說,停約茲事體大,為了院內其他員工及病人的權益,絕對力爭到底。
九十三年間,內科醫師洪明潤及郭恩芳涉及溫氏家族詐領保險金案,兩人後來認罪協商獲緩起訴;健保局裁罰九十七年九月及十月內科停約,兩人也不得申報健保給付,但因未扣營業執照,兩人仍看診。
當時院長謝敬崇便宜行事,以共同診治的方式,將洪、郭兩人看診的健保給付由醫師許鉉昂、蔡光喜具名向健保局申請,停約兩個月期間,民生醫院向健保局申請內科門診及住院給付總共一千零一十四萬多元。
後來民生醫院發現不妥,主動「自首」,在九十七年十二月六日向健保局自行撤回一千零一十四萬元的申請,這筆錢後來由院方提列為當年度的醫療損失,自行吸收。
而檢調也介入調查,於九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大舉搜索民生醫院,謝敬崇等五人後來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緩起訴處分。
司法方面落幕,但健保局卻於去年九月突然函文民生醫院,以緩起訴處分內容為根據,對民生醫院作出三點行政處分,包括謝敬崇等五人停約健保業務一年,內科住院及門診停約一年、按領取的保險給付或醫療費用處以兩倍罰鍰。
蘇健裕說,此案與一般健保詐騙案迥然不同,申請健保給付的一千零一十四萬多元確實是病人看病提出申請,且院方在自行撤回後,並未向健保局領取一毛錢,從何罰起呢?
此案真正受害的是民生醫院的無辜員工及病患的權益,如果內科停約一年,將影響內科眾多病患的權益,包括呼吸照護病房、負壓隔離病房及加護病房等重症病患,他們必須自費或轉院,權益怎麼辦?
蘇健裕強調,院方不惜打行政訴訟,一定力爭到底,而院方在民意代表及主計單位的壓力下,也已向五名醫師提民事侵權行為,要求他們賠償醫院損失的一千零一十四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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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胡瓜女婿李進良被控「偷跑」以果凍矽膠為病患隆乳,爆發醫療糾紛;台北地院認定李進良未經核准從國外輸入矽膠乳房為病患隆乳,病歷卻偽載是鹽水袋,違反藥事法及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李進良因隆乳糾紛,先前遭台北市衛生局罰鍰並停業3個月,李進良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停業處分,目前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衛生署公告禁用矽膠隆乳,李進良卻以矽膠為洪女隆乳,還在病歷故意記載「以生理食鹽水植體」,完全未提果凍矽膠隆乳,顯然是為規避犯行,偽造病歷。
李進良辯稱,乳房重建須從腋下開一小傷口,再置入填充物,因為果凍矽膠無彈性,臨床上都是以鹽水袋灌水後進行尺寸測試,他因忙碌僅在病歷上概略記載診察過程,但後來有將完整手術過程記載於電腦,並未偽造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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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日蘋果日報
王先生的父親6月2日因口腔潰瘍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就醫,之後檢查是罹患口腔癌而開刀住院,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院方卻誤植看診日期為2月13日,導致引發理賠爭議。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坦承疏失表示,病患就醫日期是6月2日,因掛號的號碼是2診13號而誤植,已發文更正。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醫院處理過程中若有疏失,民眾可申訴。投訴組
王先生說,3月22日父親購買南山人壽醫療險,6月2日因口腔潰瘍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看診,但未見好轉,6月17日到另一間家醫院就醫,經檢查罹口腔癌須住院開刀。8月9日他們向南山申請理賠,但11月1日南山理賠部卻寄出存證信函,指他父親曾於2月13日到和平院區就診,屬帶病投保,不但終止契約還拒賠。
錯植為掛號號碼
王先生只好自行向和平院區調閱父親的病歷,確認父親初診日是6月2日,並非2月13日。他又再向和平院區申請院方提供給保險公司的病歷,檢查發現這份的初診日期有問題,乍看之下是6月2日,但被覆蓋的字跡寫著2月13日。他不滿抱怨:「怎麼會有2個日期呢?太奇怪了吧!」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劃行政中心公關組說,經查病患初診日是6月2日,並非2月13日,因病患當時掛號的號碼為2診13號,醫生在製作提供給保險公司的病歷摘要時,誤植為2月13日,直到發文給保險公司後,內部才發現日期錯誤,但僅更正留底的資料,直接在錯誤日期上複寫,並未通知保險公司,日後會加強內部管理。
釐清後已獲理賠
南山人壽則表示,再向醫院調閱病歷資料,確認無2月13日病歷資料,已恢復保單效力及依約理賠。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和平院區未仔細核對病歷資料就發文給保險公司,造成民眾理賠發生爭議,民眾若認為醫院處理過程中有嚴重疏失,可手機或市話撥打1999申訴,而院方應加強管理,避免再發生相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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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林偉信
李姓女廚師7年前到台中的「林新醫院」接受胸腔腫瘤切除手術,醫師將她的臂神經截斷,造成她手部麻痛等後遺症;她提告求償,一審判賠20萬元,二審認定醫院與醫師未善盡說明義務,侵害其醫療自主決定權,改判賠120萬,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2014年5月22日,從事廚師工作的李女到林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經胸腔X光片及電腦電層檢查後,發現胸腔左上方有3公分大的腫瘤,醫師為她進行胸腔鏡腫瘤切除手術;但手術後醫師未告知她的臂神經遭切斷。
後來,李女的左手腕無法轉動,還有手臂麻痛,甚至逐漸出現左眼瞼下垂、左眼窩下陷等現象;她認為醫院及醫師手術有疏失,提告求償。
台中地院一審認定,醫師手術及醫療處置並無疏失,但須賠償李女精神慰撫金20萬。二審台中高分院也認定,林新醫院及醫師對李女的醫療處置,沒有違反醫療常規,但卻未善盡告知說明義務。
合議庭認為,兩名進行手術的醫師沒有告知李女臂神經,恐因手術受損的風險,侵害她的醫療自主決定權,造成她的人格權受侵害,改判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李女不服提上訴;因不符合法律審要件,遭最高法院駁回,醫院判賠120萬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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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
南投一名婦人因肝臟水泡問題,去年到台中榮總接受內視鏡檢查,不料醫師卻擅自在其肝臟及膽管間裝支架,結果引發敗血症,雙腿截肢險些喪命,其他醫師會診後認為,根本沒有裝支架的必要,家屬得知後氣得提告。醫學系教授直言,台灣很多醫院為了賺錢,都會引導病患進行不必要的手術、檢查或自費購買昂貴藥物,讓病患成了利潤掛帥政策下的冤大頭!
2015年,南投埔里一名王姓婦人,因為感覺胃不舒服,掛了榮總埔里分院廖苡君醫師的門診,被診斷出肝臟長了一個泡泡,她持續追蹤治療5年,甚至連廖醫師調職台中榮總,王婦也跟著到中榮接受廖女的診治。
去年8月,廖女發現王婦肝臟的泡泡擴大為7至8公分,而且顏色混濁,恐是惡性腫瘤,且會壓迫到膽管,在家屬同意下,王婦接受內視鏡檢查,但廖醫師在未告知家屬,感染風險恐提高7至27倍的情況下,擅自給王婦裝設支架。
結果,王婦9月4日傍晚出院,6點回到家,隔日凌晨2點併發敗血症第4期,又送回榮總,經院方發了4次病危通知,最後2次因性命垂危,分別截掉左右腿,才保住一命。家屬氣憤的說:「人進醫院的時候好好的,只是胃痛,出院卻敗血症病危,還得截肢,中榮必須給個說法」。
院方為家屬開協調會時,兩位醫師像是吃了誠實豆沙包,坦言:「重點在於肝臟的泡泡是良性還是惡性,如果是良性,打開來抽一抽就好;如果是惡性,裝支架更沒意義,因為至少得切除2/3肝臟」,換句話說,裝設支架是不必要的手術;家屬的委任律師認為,廖的行為違反醫療常規,有重大疏失,已為王婦提出過失致重傷害的刑事告訴。
對於患者家屬的控訴,台中榮總公關室蕭先生表示,此案患者家屬已經提告,對方的說法跟事實有一些出入,但因為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也送醫療糾紛鑑定,中榮與被提告的醫事人員,尊重司法調查,靜待司法偵審結果。
行醫超過40年的C姓醫學系教授表示,若追蹤5年都沒擴散成肝癌,9成是良性水泡,既然做內視鏡檢查,廖醫師首要的,是採集泡泡旁組織化驗,再決定如何治療,而且,膽管週遭細菌很多,裝支架感染風險高,但醫院為了賺錢,類似「不必要」的手術、用藥、自費醫材,濫用情形很普遍。
C教授指出,台灣的椎間盤突出手術,8成是不用開刀的,但醫師總是鼓勵病患動手術,非開放性骨折,固定就好,但台灣醫師會鼓勵患者上釘子,如此可以開2次刀。C教授強調,台灣的醫病資訊不對等,讓患者及家屬只能對醫師的說法言聽計從,成為醫院利潤至上的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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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報導 製作人.社長張淯 文.孫苡傑、陳煥鈞
成立《海賊王驚點語錄》粉絲團,網路專欄作家「冒牌生」楊立澔,時常在個人粉專分享自己的創作文章,獲得許多網友不少好評,在臉書擁有超過77萬粉絲,也是出版一系列書籍的暢銷作家,常常在網路平台上直播分享。不過在2017年下半年他突然沉寂,有近一年時間沒再透過網路平台直播;原來當年7月他與淨妍醫美診所台北站前店合作,接受玻尿酸隆鼻手術,卻發生意外導致右眼失明,鼻樑部分潰爛。
2018年2月待傷口穩定後,「冒牌生」開始接受鼻子重建手術,過程中取額頭皮膚和耳後軟骨進行重建,至目前為止已做了6至7次相關手術,因為手術之故,額頭產生傷疤,鼻子仍然有變形狀況,「冒牌生」透露,最近一次重建手術在2018年12月3日,不知未來還有多少手術等著他……
1年多前,「冒牌生」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停止在社群平台開直播,雖然後來陸續有網路文章刊出,但仍然讓關心他的臉友(臉書好友)感覺有些不尋常。沒人想到,他是因為接受合作醫美診所的玻尿酸隆鼻手術,導致右眼失明且鼻子潰爛,整張臉幾乎毀容,原本有著光明未來的他,人生跌入黑暗的五里霧。
在2018年8月初,「冒牌生」打破沉默站上鎂光燈前,先在臉書發文,後來接受媒體訪問,指出為他手術操刀曾姓醫生,將施打的玻尿酸逆流注入右眼視神經血管,「他(醫生)打第一針瞬間,我右眼視線就只剩下一半」;那時的他,並不知道未來將成為身障者。根據「冒牌生」對記者的說明,當天醫生並沒有告知他手術風險,診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讓他簽下手術同意書與麻醉同意書,冒然將他送進手術室。
老天爺希望我看見世界的美好
在2018年底,「冒牌生」接受《獨家報導》訪問,他表示有一年的時間都在跟診所做協商,討論賠償等事宜,但是沒有達成共識。到了2017年12月底,「冒牌生」決定提告之後,淨妍醫美診所開始漸漸沒有聯絡,甚至等到新聞曝光,醫師與診所方面一直沒有再聯絡。「反正現在醫師他們也過得很好,也在等法院判決,我們也是在等法官判決,可是這件事情的判決可能要拖很久。」未來的方向在哪?「冒牌生」既點頭、又搖頭。
「有天我媽媽看到袁惟仁的新聞」,「冒牌生」聲音中帶著一點哽咽,「她看到袁惟仁臥床的新聞後,那天晚上打電話給我,跟我說:『我們要用另一個角度看。』我聽著有點茫然:『什麼事?怎麼了?』我媽說,還好受傷的只是一隻眼,要感謝還有一隻眼睛,還看的到。其實我一直都是這麼想,一直告訴自己還有一隻眼睛。老天爺讓我只有一隻眼睛,是希望我看見世界美好的一面,不是那悲慘的另一面。」
「冒牌生」楊立澔在2017年7月17日下午,踏入到台北車站附近的淨妍醫美診所,原本希望離開時是一個嶄新面貌的自己,結果迎接他的,是全世界沒有人想走進的困境。
送醫院急診,竟然叫計程車
曾姓醫生為「冒牌生」進行玻尿酸隆鼻手術,打針瞬間一陣刺痛,右眼視線就開始模糊。雖然後來醫生再施打玻尿酸溶解?,試著化掉玻尿酸,但沒有出現效果。「冒牌生」表示,自己當下還因緊張而嘔吐,即使該診所請所內另一位醫生進行緊急處理仍然沒有改善,一直延到晚上6點,診所才叫計程車,將他送往內湖的三軍總醫院急診,沒有叫救護車。
然而,當時適逢下班尖峰時間,延誤了急救時間,晚上7點才抵達醫院。後來住院10天接受高壓氧治療,右眼視力一直不見起色,再到板橋亞東醫院做視神經檢查,遭判定「已無光感」。
不只右眼失明,雖然在住院的10天期間,接受高壓氧修復神經治療仍然無效。除了右眼看不到,「冒牌生」透露,因玻尿酸隨著血液竄流,鼻子瘀青逐漸惡化,不單開始化膿流血,甚至還出現潰爛狀況。即使受傷,「冒牌生」仍然心繫工作,還詢問傷口是否會好,三總醫師嚇了一跳:「你還想工作!你到底知不知道這個有多嚴重?」
「冒牌生」說,事發後兩天,淨妍醫美診所院長陳俊光才到三總,在未經三總的許可下祕密處理「冒牌生」的鼻子和臉部傷口,再次施打溶解?。「冒牌生」提到,三總的護理紀錄甚至還記載「淨妍醫美的人把三總的護理人員擋在門外」。「冒牌生」指出,醫美診所的清創似乎沒有帶來好轉,鼻子傷口持續潰爛,外表也開始結痂,最終轉往台北長庚醫院處理。
2018年2月待傷口穩定後,「冒牌生」開始接受鼻子重建手術,過程中取額頭皮膚和耳後軟骨進行重建,至目前為止已做了6至7次相關手術,因為手術之故,額頭產生傷疤,鼻子仍然有變形狀況,「冒牌生」透露,最近一次重建手術在2018年12月3日,不知未來還有多少手術等著他。
找不到鑰匙孔、走路看不見焦點
因為只有左眼看得到,在缺乏距離感的狀況下,「冒牌生」在臉書上的內容寫著,「每天開門,我找不到鑰匙孔」,雖然朋友們在今年生日時為幫他辦了慶生宴,但是他甚至無法為自己點蠟燭。
「冒牌生」告訴記者,只要到外面的大街上,或者在很多人的地方,「我都會感到害怕,走路的時候很怕會撞到別人。有時候人從我右邊過來,我看不到,也找不見目光的焦點。」
除了右眼失明的不方便,因為臉部幾乎毀容,「冒牌生」表示不敢近距離看到自己的臉,即使照常演講和在IG平台發照片,照片都是遠遠拍,甚至不敢開直播和錄製Youtube頻道。手術失敗後一年間「冒牌生」都不太敢關燈睡覺,「我怕燈一關,明天是不是就全看不見了」。
搶救機制與黃金時間?
玻尿酸微整形發生意外狀況,搶救有時效性,但目前尚沒有標準的治療流程。意外發生當下,病患會覺得非常疼痛,此時醫生應立刻停止,不再用力的推針。若注射玻尿酸的部位皮膚突然失去血色,就可懷疑否注射到的血管或壓迫血管,此時應當趕快提供玻尿酸的溶解?,迅速將玻尿酸溶解為水劑散開。
如果影響到視神經,患者在第一時間就會覺得視力模糊,無論病人是部分的視覺或全部的視覺喪失,醫生都要立刻處理。關於黃金搶救時間,皮膚可能要在數小時內就處理;如果是眼睛視網膜,搶救時間可能只有1到1.5小時之間。
醫生還可以提供硝酸甘油類的藥物,也就急性心臟病所使用的藥物,它可擴張血管盡量讓栓塞部位有更多血液循環;或是注射甘露醇,用來保持血管的滲透壓、降眼壓。第三是開始按摩眼球,用手輕輕向下壓0.2到0.3公分,時間大概是20秒到30秒並反覆動作,然後觀察視覺有沒有稍微好轉,並且立刻轉診至專業眼科醫師,確認視網膜的狀況。日後若病況較穩定,可以進行高壓氧治療,讓栓塞造成的傷害降低。
學會與疤痕共處,與傷口一起變強大
很多人問「冒牌生」,怎麼樣走過這段痛苦,他寫下一段話:「傷害留下來的疤痕不會立刻完全消失,所以我們要學會的是與它共處。你的傷口不是你的敵人,它只是在保護你,和你一起變得強大。」
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建手術中,「冒牌生」感嘆:「眼睛看不到了,鼻子攣縮變形了,我的醫生為了修補我變形的鼻子,從我的額頭拔了一塊肉下來補在那裡,那我額頭又多了一塊疤……。整件事在別人來說,只是茶餘飯後;對我來講,是我一輩子的事情,我不曉得何時才會慢慢跟這件事情說再見,現在我32歲,到了38、40歲,它還是會在。」
「冒牌生」也說,傷後上台演講,擔心台下觀眾會把他當成殘疾人士,並且以異樣眼光看待他。「12月(2018年)的時候,有個男生來聽我演講,當時我外表狀況還不錯,那個男生說:『欸,我看你恢復得很好,沒有什麼問題啊,你那天真的很會演,根本就沒有什麼狀況吧!』也有朋友說:『我覺得你好棒,你好堅強。』我知道這些人想鼓勵我,也感謝這些朋友們的好意,可是我不想這麼棒,不想堅強,因為這不是我想要的。」
「冒牌生」回想,有一次他的母親曾問他,「你是不是覺得媽媽把你生的不夠好,你才去做醫美?」,其實自己從來沒有這樣想。「我永遠記得她在我面前強忍著眼淚的模樣。」對於母親在這段過程當中所吃的苦,覺得自己很不孝,不只讓自己受傷,也讓家人的心受傷。
和解條件無理,診所自稱無責任
在進行玻尿酸隆鼻手術失敗後續處理過程中,「冒牌生」和淨妍醫美診所也開始進行後續賠償問題。剛開始診所聘請的律師表示,手術失敗是醫生和「冒牌生」方面的問題,願意以新台幣100萬元和解,但診所沒有責任。「冒牌生」對於該診所一直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感到難過、憤怒。
歷經幾次談判,雙方協議1千萬和解,但「冒牌生」表示,無法接受和解書內提到若事情曝光要倒賠診所1千萬的條件,因此協商破局。「若是對方的人將事情曝光,我也要賠償1千萬?這太不合理」,對方律師辯稱僅要求事情曝光原額賠償並無不妥,終致破局。而「冒牌生」則因為不能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條件,才決定交由司法判決。
「冒牌生」表示,糾結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幾經考慮後,最終決定在2018年8月公開此事,讓大家知道施打玻尿酸的風險和嚴重性。
「我從來沒有為這件事掉過一滴淚,但11月6日那天,我在IG上面寫了一篇文章,那時我哭得像個嬰兒,寫的時候哭,在寫完之後看到大家留言也哭。哭不是因為難過,而是一種釋放,過了這麼久,我的委屈總算宣洩了。」
經歷了如此長時間,「冒牌生」再度站出來,在《獨家報導》發聲:「最近去輔仁和淡江大學演講,然後覺得我喜歡工作,喜歡跟大家講話,因為我工作會忘記自己是一個受傷的人。我回答讀者們的問題,覺得自己有被需要的價值。當讀者問一些工作、人生、生活的困頓,我會給他們說說我的故事,他們聽了後會更有力量往下走,其實這對我來講,就是再好不過的人生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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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玻尿酸微整形?
玻尿酸是人體內本來就有的天然成份,屬於一種葡萄糖胺,存在於皮膚、眼球、關節裡面,有保水、滋潤及潤滑等作用,在人體內會隨著年紀越大,玻尿酸的產量會逐漸減少。
當玻尿酸注射進皮膚比較淺層的地方,可以讓皮膚看起來緊緻、光澤有彈性,一般注射在靜態的紋路、皮膚的凹陷處,例如法令紋、淚溝、太陽穴,及臉頰凹陷的地方。
玻尿酸微整形的材料與技巧不停在進步中,玻尿酸有相當多不同的種類,也有許多不同的注射方式,以應用在不同的部位上,現在甚至有些玻尿酸在注射某特定部位時,會出現類似拉皮、提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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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尿酸微整形的危機?
玻尿酸微整形,以眉心至鼻翼兩側三角地帶的風險較高,在非常罕見的病例中會出現皮膚壞死、眼睛失明等,但機率僅有數萬分之一。造成皮膚壞死與造成眼睛失明的情況不同,皮膚壞死是因為注射玻尿酸造成血管栓塞或者是血管壓迫。
眼睛失明的原因是因為注射玻尿酸時,有極小的機率,因為將玻尿酸注射到某一條小的動脈血管裡,逆流到視網膜的動脈造成栓塞。我們的視網膜極為脆弱,只要有一點點玻尿酸進到血管裡,就會造成部分或是全部的壞死。
發生意外的機率,有部分可歸因於醫生對於解剖構造的熟稔、手術操作的手感,以及手術經驗。醫生為預防手術出現問題,首先動作上都會比較溫柔,第二是醫生會用手指按壓著鼻樑與眼睛的中間,避免玻尿酸逆行到視網膜的動脈;另外,醫生可能會有回抽的動作,還有鼻樑額頭比較危險的部位會使用鈍針,讓刺進血管的機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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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對事件回應
對於「冒牌生」的指控,淨妍醫美診所在媒體聲明強調,事發之後即在第一時間作出相關之醫療處置,認為相關過程應該沒有任何不妥,聲稱並無所謂封口費一事,並且反指「冒牌生」求償3,900萬元不成,才在事發一年後,將這件已由檢察官偵查中的事件公開。
淨妍醫美診所也強調,他們和「冒牌生」之間屬於商務上業務合作代言關係。並表示無法認同「冒牌生」提出遠超單純醫病關係要求,不成後用自己熟悉的網路媒體,進行為不實的攻訐。此外,他們也呼籲媒體在檢察官偵查結果出爐之前,不要報導該事件,以達到維護相關當事人的權益,以及符合法律之相關規定。
「冒牌生」方面表示雙方最後的協議是1000萬,因談判破裂並沒有拿到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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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郭宣彣
新竹李姓男子長得俊俏,希望讓皮膚變得更好,找醫美診所求助,在診所建議下施打雷射卻出現反黑等後遺症。李男因不滿,雙方產生醫療糾紛,李找黑衣人到診所恐嚇醫護人員「看是要躺著出去,還是走著出去」,強索退費4萬4千元。新竹法官認李男犯妨害自由罪,日前依共同犯強制罪判3個月,緩刑2年。
李姓男子找連鎖醫美診所,希望能改善肌膚等問題,診所建議施打雷射手術,他刷卡買療程,施打後卻出現反黑的後遺症。他帶著4、5名黑衣人回診所討公道。
李男認為,施打後沒有達到效果,反而變得更糟「反黑」。他到診所後,要求諮詢師與醫師要求退刷課程費用4萬4千元,卻被告知「退刷費用要向店長報告,由店長決定,她們無權做主」。李男嗆,「看你是要躺著出去還是走著出去」恐嚇,嚇得診所工作人員、及店長出面退刷4萬4千元,怒控李男強制罪。
新竹法官審酌,李男明知現場諮詢師與醫師並非店長身分,無權處理退費,還出言恐嚇,導致諮詢師與醫師心生恐懼,店長也感覺生命受威脅,不得已才被迫退費,認定李男犯行,因此日前依共同犯強制罪,處以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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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即時 突發中心陸運陞/新北
新北市一名71歲黃姓婦人,今年初眼睛逐漸看不清楚,到住家附近眼科診所就診,發現左眼白內障,醫師手術治療後為她配戴保護傷口用的隱形眼鏡,但黃婦兩次回診就未再回診,上月初左眼感到不適、淚流不止,到別家醫院才從左眼取出配戴5個月之久的隱形眼鏡,黃婦指控醫師沒告知戴隱形眼鏡,「太不專業!」醫師則表示,白內障手術病患都要安裝隱形眼鏡,黃婦應該主動回診,不能將責任推給他因病患。
黃婦表示,今年初向家人表示眼睛有問題看不清楚,透過友人介紹,在5月初前往中和住家附近的「林眼科」診所就診,經主治醫師林憲源看診後,告知她左眼罹患白內障,需動手術才能重見光明,由於診所規模較小,需向北市的雙眼明診所借手術房動刀,9日由林醫師執行手術結束後,家人繳完費用,就返家休息。
黃婦指控,隔天10日左眼包著紗布返回林眼科診所回診,經過簡單的檢查及點藥就返家,過一個禮拜16日第二次回診時,林醫師簡單問診後,接著詢問她:「妳右眼也有問題,要不要也快點開刀。」黃婦則表示,很怕兩眼同時看不見的感覺,等左眼好些再討論,沒想到林醫師卻對她說:「既然妳不想開刀,那就不用回診了啊!」讓家屬質疑,是否只想賺取手術費用,而黃婦也就未回診。
黃婦說,她的視力逐漸恢復,上月8日凌晨2點,左眼開始感覺刺痛並淚流不止,向家人反映,立刻前往新店慈濟急診,經醫生檢查完後發現,她的左眼淚流不止及刺痛原因,因長期配戴隱形眼鏡,造成左眼刮傷,她沒配戴過隱形眼鏡的經驗,家中也無人替她配戴,怎麼會有隱形眼鏡。
黃婦表示,經詢問醫師,可能是之前動白內障手術時,診所為她配戴保護傷口用的隱形眼鏡,立刻回家翻診所給的術後注意事項,才發現內文中告知她可能有配戴隱形眼鏡,她認為診所應該清楚告知有安裝隱形眼鏡,並非只給張注意事項,她已經過兩次回診時,醫師未告知也未取出,事後也未來電追蹤情況,讓她覺得醫師不專業也不夠貼心。
不過,為黃婦動白內障手術的林醫師強調:「我沒有醫療的疏忽!」他翻出黃婦就診紀錄顯示,黃婦左眼接近全盲,右眼視力則只有0.1,今年5月9日手術結束後,10日前來換藥,接著在16日來複診,白內障手術需要追蹤兩個月,照規定保護用的隱形眼睛,需術後一周後取出,但當時評估認為須再配戴一周。
林醫師表示:「絕對沒說不開刀就不要再來!」預計在黃婦下次回診時取出的隱形眼鏡,因未回診使得無法替黃婦取出。對於家屬質疑未告知有安裝隱形眼鏡,林醫師未說明是否口頭告知,他解釋:「這是每個人都要裝的,是例行公事。」
林醫師說,隱形眼睛目前是每個動白內障手術病患都要安裝,是為了保護人工水晶體,黃婦應該主動來回診,不能將責任推給他。而術後衛教單上則表明「手術後,若裝置有保護作用之隱形眼鏡,回診時會拿出,如未取出即自行掉落時,請勿再戴回去,丟掉即可,感染,此時須立即戴上平光眼鏡或太陽眼鏡保護。」。
醫改會研究員辜智芬認為,醫師在術前簽訂手術、麻醉同意書時,就應該告知病家為何需要開刀,解釋會替病家安裝何種醫療器具,並告知用途,患者如果是較為年長者,除了術前提醒外,而護理師在術後衛教時應再次告知注意事項及提醒注意回診時間,在整體上應該要有更完善的提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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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蘋果日報
台中65歲男子林士詮因眼睛發癢,去年3月到大甲周眼科看診,醫師周景清告知:「你眼睛裡有一些髒東西,明天再來,我幫你清一清。」隔天林男前往診所,周醫師在未給林男簽署任何文件情況下,擅自將他麻醉進行半個多小時治療,再開藥水請林男回家點眼睛,事後林男視力不斷減退,去年底轉到豐原一家眼科診所就醫,才被告知眼睛曾經動過白內障手術。
林男女兒前往周眼科查詢,證實去年3月有動手術,但無法出示林男簽署手術及麻醉同意書等文件,質疑醫師有醫療疏失,憤而向本報投訴。 報導╱曾雪蒨、林世雄
專家意見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手術前未讓患者簽署同意書,已違反《醫療法》,可處5~25萬元罰款;手術造成視力減退屬醫療糾紛,可向衛生局申訴,或透過司法訴訟爭取賠償。周眼科診所醫師周景清坦承,手術當天護士小姐太忙,「忘了」讓林先生簽署同意書,願接受處分並賠償患者2萬元,但仍強調當天有告知患者要進行白內障手術。
醫療糾紛自保之道
˙保留就醫收據與處方箋等相關證明。
˙向醫療院所所屬市府衛生局投訴調解。
˙知悉因醫療行為受傷之日起6個月內可提刑事告訴。
˙2年內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鑑定醫療傷害並求償。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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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台灣新生報
宅男偶像帶起自體脂肪隆乳風潮,卻也出現乳房爛掉的失敗案例,林口長庚醫院整形外科主任鄭明輝今天表示,這種游走法律邊緣的手術,植入過多脂肪,後果不堪設想。
鄭明輝指出,台大醫院、台北榮總、三軍總醫院等醫學中心都有相關經驗,現在長庚就在追蹤兩個失敗案例,患者乳房穿孔爛掉,傷口一直有分泌物滲出,無法癒合。
不論宅男偶像自己爆料,或是網路蒐尋資料,都一面倒地強調腰、腹、臀、大腿的脂肪不浪費,抽脂塑身還可以豐胸,卻未告知手術有風險,這風險就是鄭明輝口中的「脂肪壞死液化」。
鄭明輝指出,台灣婦女每側乳房一次植入一百c.c.以內的脂肪比較安全,實際安全範圍有待臨床研究,問題通常出在一次植入太多的脂肪,原以為胸圍尺寸大躍進,結果脂肪無法在乳房內存活,反而壞死。
他說,醫師通常會在乳房三個點穿刺,避開肌肉及乳腺,用細針將脂肪顆粒慢慢推進一層層的乳房組織中,每顆直徑○‧二到○‧三公分的脂肪顆粒均勻散布,被原有的胸部脂肪包住,存活率可超過一半,耐心分兩到三次執行手術後,通常乳房可增加兩個罩杯。
不過,最重要的是,衛生署對自體脂肪隆乳的定位不明,既沒有准許、也沒有禁止。台灣整形外科醫學會認為,為了保險起見,最好用於乳房重建修補,而非單純地造波豐胸。
台、美整形外科醫學會日前簽約策略聯盟,美國整形外科醫學會理事長魯斯(MalcolmZ.Roth)指出,乳癌手術後的重建、先天乳房畸形、放射線治療造成的孿縮、義乳隆乳後的莢膜攣縮,才建議使用自體脂肪隆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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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3 蘋果日報
國民健康局積極推廣四癌篩檢,民眾只要符合標準,都可在各大醫院免費篩檢,不過,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搞烏龍,未經患者同意即替她申請篩檢,還在她的健保卡內註記已申請,造成病患事後在其他醫院篩檢時遭拒。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表示,是流程疏失,承諾改進。台中市衛生局表示,院方未告知病患就主動申請的流程有問題,已發文要求改善。投訴組
台中黃先生表示,10月21日太太到現居地一家綜合醫院申請免費四癌篩檢,因他有篩檢經驗,讓太太特地帶了糞便到院,以便採樣,掛號時,護理人員告知,經查資料太太於8月25日在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已登記篩檢過,無法再篩檢。
「真的很誇張」
黃先生說,當時太太是因車禍外傷到中國醫大附醫複診,沒人問他們要不要篩檢,質疑院方為達推廣績效在搞鬼,「真的很誇張」。
健保卡遭註記
中國醫藥大學附醫癌篩單一窗口負責醫師花俊宏說,民眾掛號時,若符合免費癌篩標準,院內電腦系統會自動在民眾健保卡註記並申請癌篩,再由醫師向病患推廣。
花俊宏說,當天門診醫師判斷黃太太腿部有外傷,不宜採樣,就取消申請,自然沒向黃太太說明,不過因當時已還她健保卡,無法變更卡片資訊才造成誤會,他並強調,沒篩檢院方當然無法向健保局請領補助金。他承諾,會盡速解決系統自動註記問題。
發文要求改善
台中市衛生局保健科表示,經查中國醫大附醫並未申請黃太太的癌篩補助,無違法,不過院方先主動在病患健保卡註記,事後再告訴病患的程序有問題,已發文要求改善,之後也會抽檢院方是否改正,並已將此原委特別知會當地醫院,黃太太的四癌篩檢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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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中央社 沈如峰宜蘭
1名平時獨居的羅姓病患於9月27日因猛爆性肝炎,在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去世後,一直冰存在院內太平間。家屬在他過世後 8天才知悉。院方今天說,聯繫發生問題才導致如此。
羅姓死者的弟弟今天說,他哥哥9月26日與友人喝酒,不料兩人喝醉後,友人隔天發現他哥哥口吐鮮血,緊急送往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但不久就因猛爆性肝炎去世,直到10月5日警方才通知家屬。
「人送到醫院沒救活,醫院把人丟到太平間之後就沒事了嗎?」家屬表示,死者去世8天後他們才知道,不只連頭七都來不及做,現在院方還要向他們索取數千元的醫療費與遺體保存管理費,真的是太超過。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指出,死者過去在院內有多次就醫紀錄,曾留有2支家人的聯絡電話號碼與1支友人的電話號碼。院方說,死者過世當天,院方多次連絡家屬都沒連絡上;事後雖連絡上死者友人,但家屬還是不知道;在「連繫不是很好的情況之下,加上期間有週末假日」,最後才報警,請求警方連絡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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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蘋果日報
民眾到台北市新禾齒科診所欲進行植牙,付完定金、上完麻藥後,服務人員才告知報錯價格,須補3萬元,讓患者相當不滿。對此,新禾齒科表示,是服務人員疏失,若該患者願意繼續治療,願依原報價進行治療。律師說,此案屬《民法》的延遲給付,病患得要求退還定金及車資等賠償。投訴組
台北沈小姐說,父母親曾陸續到新禾齒科診所就醫進行雷射牙周病治療、植牙等療程,已付63萬餘元,9月14日她母親再到診所欲做三顆植牙,櫃檯人員報價19萬5000元,並以診所名片寫明9月19日植牙及報價,及須於9月16日前匯一萬元定金等字樣。
沈小姐說,9月19日她母親到診所拍完X光片後,服務人員告知植牙為3顆,她母親還詢問是否有優惠價格,對方告知仍是19萬5000元,無法再優惠。
拒治療當場離開
服務人員隨後替沈小姐母親打麻藥,誰知打完麻藥後,被請到櫃檯,服務人員卻告知報價有誤,價格應該是22萬5000元,即須再加價3萬元,沈小姐說,「感覺像是被趕鴨子上架,還白白挨了麻醉藥」,遂拒絕加價,憤而離開診所。
「願意自行吸收」
對此,新禾齒科表示,正確的價格是22萬5000元,但是因為服務人員筆誤寫錯價格,診所願意自行吸收,不過,有可能視患者本身骨骼條件差異,日後若有其他如開窗補骨這類不屬於原先植牙療程的部分,患者則須再另行付費。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第一科科長周道君說,醫療院所報價有誤差,可依《民法》的相關規範處理。
契約生效須履約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指出,雙方約定價金19萬5000元,且患者已給付定金,契約生效,診所就須履約。
廖芳萱說,患者如期到院診療後,診所才說報錯價,當下無法替患者進行療程,此已屬《民法》延遲給付,患者可向診所請求退還定金、當日來回車資、可能得請假就醫的薪資損失等,建議雙方再協調,或者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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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0 蘋果日報
病患到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進行人工心律節律器裝置手術,指定使用型號P150DR心律節律器,手術後才得知安裝的是A5DR01節律器,與原先指定型號不同,家屬大為不滿。馬偕新竹分院坦承行政疏失,稱換器材廠商後未及時更新書面資料,又未讓家屬簽名確認,會改進。中央健康保險局說,兩節律器無價差,但院方確實有程序瑕疵,應立即改善。投訴組
新竹高先生說,9月中74歲的母親因心跳速度過慢到馬偕新竹分院就診,9月20日開刀時,醫師發現母親也有心室過顫情況,經醫師建議,簽署同意書更換為健保自付額5萬元,型號P150DR心律節律器。
坦承疏失允改進
但術後高先生拿到的心律節律器保證卡卻註明型號是A5DR01,非同意書所註P150DR,他反映後院方竟回覆A5DR01心律節律器品質較佳,對病人無不良影響,但他不滿院方未經家屬同意擅自更換裝置型號,直呼「太誇張,根本不尊重病患及家屬!」
對此,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公共事務組說,因更換器材供應商已不再用P150DR心律節律器,且不常有病患裝置心律節律器,才未即更新同意書器材資訊,但稱已口頭告知家屬須更換A5DR01心律節律器,坦承未收回同意書更新再讓家屬簽名有疏失。高先生否認院方曾口頭告知,已向健保局申訴。
心臟血管科醫師邱富群指出,人體靜止時每分鐘正常心跳數約60至100次,若異常緩慢或過快,藥物治療無效,可安裝人工心律節律器改善。
更換醫材應通知
中央健保局北區業務組科長陳尚斌說,P150DR與A5DR01兩節律器的健保自付額同為5萬元,兩者無價差,但馬偕應充分告知並及時更新使用的醫療器材資訊,若手術中須更換器材,應提供資訊正確的同意書且讓家屬簽名確認,會要求馬偕新竹分院立即改善。
醫療糾紛申訴管道
1. 健保局醫療諮詢專線:0800-030598
2. 消基會醫療糾紛處理委員會:(02)2700-1234
3.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02)2709-1329
4. 各地衛生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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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30 蘋果日報 陳世河、曾雪蒨╱台中報導
台中市后里區一名五歲男童日前因左邊疝氣到台中榮總開刀,不料連另一邊也被動了疝氣手術,家長抨擊醫師未告知、未經同意竟然就開刀,強烈懷疑醫師開錯刀、A健保費;院方強調,醫療過程絕無疏失。
太忙不及說明
五歲董姓男童日前因左邊有疝氣,經診所確診後,至台中榮總進行疝氣手術;不料手術後,董小弟腹部竟有二處傷口,家長質問後,才知道兒子左右兩側都開刀了。男童母親轉述小兒外科主任陳厚全說法,開刀時發現男童另一側也有疝氣,所以一起開了,「因為太忙、來不及說明」,但這說法家屬無法接受。
陳厚全昨未接手機,該院社工室主任莊李和說,陳厚全進行疝氣手術時,發現另一側也有疝氣,決定兩側同時修補疝氣囊,術後才跟家屬說明,「已針對手術前後說明過程有瑕疵道歉,但醫療過程絕無疏失」。
台中醫院泌尿外科醫師朱朗軒說:「手術中發現另一側也有疝氣,的確應先告知家屬再繼續手術。」但因術後疝氣囊都須切片送驗,只要證實雙側組織確實為疝氣囊,應可釐清有無開錯刀情況。
調查有無觸法
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謝佳玲說將在收到院方報告後,審查有無違反《醫療法》規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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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李容萍、王昶閔/綜合報導
患者接受長庚醫院、諾華藥廠的藥物測試出現嚴重後遺症,致下顎壞死遭切除,醫院及藥廠竟皆不認帳!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質疑衛生署未善盡監督之責。衛生署回應說,已暫停林口長庚醫院所有臨床試驗申請,並要求長庚提評估報告。
黃淑英昨偕患者家屬A女出面召開記者會。A女指出,其父因罹患攝護腺癌在林口長庚醫院就診,泌尿科莊姓醫師認為其父適合接受諾華「Zometa」的新療效(骨質疏鬆)試驗,其癌症疼痛也能減緩,遂在二○○八年三月同意參與試驗。
A女說,她父親二○一○年初發現下顎疼痛,六月底確診是下顎骨壞死,開刀取出腐骨,嚴重影響其語言、進食功能,現只能進用流質食物。
A女指出,試驗同意書只說可能導致「下顎、牙齒部位的感染,稱缺血性壞疽」,還強調機率極低,更宣稱因試驗所引起的傷害或損失時,諾華將負起法律賠償責任。但長庚的倫理委員會推說試驗過程沒有問題,諾華也不理會他們的請求,最後僅長庚願意支付其醫療自負額。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呂念慈強調,只要是醫療行為所致之損害,都要負賠償責任,此案凸顯長庚出現疏失,將予以查核。
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副組長許蒨文指出,這不是新藥實驗,無須官方審核,只需長庚的人體試驗審議委員會審查即可,將要求長庚做出評估報告。
林口長庚醫院昨晚發表聲明強調,該臨床試驗的用藥是上市藥品,非屬醫療法所稱人體試驗,對「江先生」發生不良反應事件,深感遺憾,但會繼續積極給予醫療照護。院方今年一月廿六日、四月廿一日及五月六日曾積極居中協調台灣諾華公司進行江先生的賠償事宜,目前雙方尚在洽商中。
諾華藥廠指出,當初在得知此案後,已立即積極向保險公司爭取補償金給江姓病患,諾華與病患家屬並在今年一月與五月間兩度召開協調會,諾華將持續與病患家屬聯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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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8日電)
民眾參與藥物人體試驗,導致下顎骨切除,但醫院及藥商互踢皮球,求助衛生署也遭拒;衛生署官員今天表示,已暫停林口長庚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臨床試驗申請,並要求提評估報告。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接獲民眾陳情,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陳情人父親2008年3月接受林口長庚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建議,接受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所委託「Zometa」藥物實驗,但2010年出現下顎骨骨髓炎及骨壞死,多次手術並切除下顎骨,只能吃流質食物,且影響語言。
陳情人表示,藥物試驗同意書僅載明約有1%患者「出現下頷或牙齒部位感染,通常需要進行手術治療」;同意書也保證,若參加實驗引起傷害或損失,藥商將依法負賠償責任,也為受試者投保。後來父親出現下顎骨壞死副作用,質疑醫師、醫院同意書沒有善盡告知義務,剝奪中斷藥物試驗的機會。
陳情人向醫院、藥廠求償,雙方卻互踢皮球,藥廠更主張牙齒部分感染是已知風險,且載明同意書中,不屬於保險涵蓋範圍,也沒有損害賠償。陳情人求助衛生署,衛生署不受理,僅給民間團體諮詢電話,求助無門讓她灰心。
立委黃淑英表示,受試者因藥物試驗副作用就醫也是試驗一環,費用應由藥商負責,陳情人父親案例有使用健保資源,違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人體試驗不列入健保給付規定,且台灣有許多人接受人體藥物實驗,要求健保局查核。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副組長許蒨文會中表示,藥物試驗責任險賠償部分,應由藥商和受害民眾協調賠償;對於林口長庚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是否善盡告知職責、提供病患足夠資訊,已要求提出評估報告,目前已暫停長庚醫院IRB提出的臨床試驗申請。
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李純馥表示,會優先處理病患狀況,由健保支付就醫,如果確認陳情案例為藥物實驗副作用求診,健保局會核檢醫院申報健保費用,將代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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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0 東森新聞
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姪子,最近跳出來控告萬芳醫院的神經外科名醫洪國盛,他說自己因為有脊椎痛的毛病,聽這位名醫的建議開刀,沒想到下半身從此幾乎癱瘓,過去喜歡爬山,現在連站都很困難。
會計師 陳正三:「因為這張名片,我才相信他,相信他的醫療技術跟醫德,結果你看。」陳先生拿著名片,越想越氣,以為遇到了神醫能夠治療他脊椎痛的毛病,沒想到卻讓他下半身幾乎癱瘓。
會計師 陳正三:「做過傳統腰椎手術,再第二次動刀,用遠距微創手術,我是獨一無二受害者,手術成功率零,醫師可以動刀嗎?醫師假如告訴病人手術成功率零,病人會同意手術嗎?」 喜歡登山的陳先生,百岳已經已經爬完一半,看著影片中自己還能健步如飛的爬山,再看看自己現在坐在輪椅上,行動還得靠太太幫忙,實在很感慨。
會計師 陳正三:「我玉山群峰就差一個玉山西峰沒有去,現在不可能,現在連站都很困難。」
滿滿的照片,都是陳先生每一次登山的紀錄,如今只能坐在輪椅上回憶,而對於陳先生的控訴,萬芳醫院強調,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所有爭議都交由司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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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5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埔心報導】
彰化縣86歲病患吳賴玉英大年初四突然昏迷,送南彰化某醫院救治,醫師說是膽發炎建議開刀,她的女兒說,母親年初三就告訴她們「她快要死了,要讓她安詳的死,千萬不要急救她」,但醫院一直要為她開刀,開刀後媽媽病情更惡化,讓她們母女更痛苦。
醫院社會服務室林主任表示,救人是醫師的職責,不能家屬說不想治療,就放任病人病情惡化,且開刀有病人哥哥簽下同意書,醫院處置並無不當。
吳小姐說,媽媽中風7年,因病情未有明顯起色,曾多次透露如果她病情惡化,千萬不要救她「要讓她自然、安詳的走,她不要再開刀受苦」。
吳賴玉英被送到醫院後,醫護人員先詢問恢復意識的母親要不要開刀,母親拒絕開刀,吳小姐也不同意開刀,只希望把媽媽送回家。沒想到醫院又打電話去問她哥哥,哥哥說要開刀就開刀,而且還簽了同意書。
吳小姐說,哥哥沒有照顧母親,憑什麼違背母親的意思?媽媽開刀後,意識更不清楚,還要包尿布,形同植物人;她現在只是想站出來呼籲醫界,要尊重病人的意願,不應該開的刀本來就不該開「希望不會有下個悲劇發生」。
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表示,醫師若不給病人積極性治療,也怕會有醫療糾紛,醫院都會給家屬簽手術同意書,若家屬不願開刀就可以簽下「拒絕開刀」,或許有時家屬間也會有不同意見,院方應對家屬加強醫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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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日蘋果日報
同意書未提冠狀靜脈剝離風險 女提告
林小姐在北市振興復健醫學中心進行心臟節律器置換手術,術中發生非自發性冠狀靜脈剝離,手術同意書卻未提及此風險,另外,術中還發生休克造成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她智力退化及行動不良,家人質疑手術有疏失。振興復健醫學中心說,同意書只會提及較大風險,病患休克研判應是對顯影劑過敏造成。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說,《醫療法》規定,醫師應充分告知手術不良反應,建議家屬申訴。投訴組
林小姐說,44歲的姊姊是鋼琴老師,多年前就已裝心臟節律器,因節律器電力將不足,6月1日到振興復健醫學中心進行雙心室型心臟節律器置換手術,不料術中竟發生重大意外,除冠狀靜脈剝離外,還因休克產生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姊姊智力退化成7歲及行動不良,「別說工作,現在根本無法自理。」
無法接受醫療疏失
林小姐說,她察看手術同意書,並未提及會發生冠狀靜脈剝離的風險,且6月7日家人詢問醫師,醫師告知,造成冠狀靜脈剝離後,姊姊突大叫,便開始抽動,也不清楚發生什麼狀況,醫師說可能是血管破掉,不過觀察當時病人沒有大量出血。她質疑,醫師進行手術有疏失,才造成姊姊失血而產生休克,「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台灣介入性心臟血管醫學會祕書長黃瑞仁醫師說,非自發性即是因手術造成的冠狀靜脈剝離,自體可修復,病患不會出血,也不會休克,若手術中血管破掉,造成大出血,有可能造成病患缺氧休克,一旦休克超過4分鐘即會造成缺氧性腦病變。
醫稱對顯影劑過敏
對此,振興復健醫學中心心臟內科主治醫師馮安寧表示,此類手術有3%至5%靜脈剝離風險,當時病患血管並未破掉,認為病患是對顯影劑過敏,造成休克反應。該中心說,手術同意書只會提及較大風險,較小的風險則口頭告知,因家屬要求860萬元賠償及醫療費,他們希望替病患申請藥害救濟。林小姐則表示,已提告求償。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醫療法》規定,醫師須向病患告知手術不良反應,若未告知病患易產生醫療糾紛,此案已是醫療爭議,家屬可向衛生局申訴,電話:(02) 2728-7080。
醫療糾紛處理方式
1.保存門診、護理紀錄、診斷書、處方箋及手術同意書等文件
2.若有傷口,須拍照存證
3.可先至其他醫院尋求專業說明
4.可找各地衛生局協調,若協調破裂,可由司法途徑提出訴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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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許淑惠╱台中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醫師劉榮東為大學生林鼎翔進行開顱手術後,林左耳聽力喪失、右耳聽力受損,林父林茂圳向劉提告求償250萬元敗訴。不懂英文的林父把劉提供給法院的英文病歷輸入電腦翻譯,與原始英文病歷對照,發現劉竄改病歷,另告偽造文書,檢方昨將劉起訴。
抓出醫師竄改病歷的林父昨激動說:「醫師拿英文病歷糊弄我,法官又不相信我,要為兒子討公道只能靠自己,我不能讓兒子白白被犧牲。」 花1年時間查證原始病歷未註記耳聾,被竄改後卻出現left hearing deaf(左耳聾)的文字。 國中畢業的林父從事美髮業,對英文、醫學專有名詞一竅不通,他把英文病歷逐字輸入電腦,透過翻譯軟體翻譯,但很多專有名詞翻譯後卻是「有看沒有懂」。 林父跑了好幾家書店找醫學書籍,並參考網路版醫學辭典,將醫院提供給法院的165頁英文病歷花1年時間才翻譯完,再對照原始英文病歷,確定病歷遭竄改後,再製成表格,提供檢方偵辦。林父說,最明顯差別是原始英文病歷寫左耳受損,後來病歷卻變成左耳全聾。 起訴指出,2年前,就讀屏東科技大學化工系的林鼎翔(24歲)經常暈眩,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檢查出腦神經長瘤,由醫師劉榮東進行切除手術。出院後,林左耳聽力喪失,檢查發現腦內仍有瘤。林父認為劉沒切除腫瘤卻切到聽神經,憤而向劉求償250萬元。 依偽造文書起訴
病歷竄改前後差異整理表
審理過程中,劉否認醫療疏失,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提供給法官的鑑定報告指出:「切除聽神經上的腫瘤,若超過2、3公分,一定會造成聽神經損傷,無醫療疏失。」雖然林父一再向法官說:「劉醫師提供的病歷不是真的﹗」法官仍不採信,一審判林父敗訴。 林父查出竄改證據後,向檢方控告劉榮東偽造文書。劉辯稱只在病歷補充說明,沒刪改。檢方認為補充後的病歷與原意不同,依可處3年以下徒刑的偽造文書罪起訴劉。記者昨聯絡不上劉,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則表示,靜待司法判決。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副組長黃經祥表示,竄改病歷不可取且易惹上官司。黃並建議民眾,醫護人員給藥或做任何醫療處置時,家屬可加以記錄,若日後發生醫療糾紛,也可以幫助回憶。
頁首 他逐字英譯中 揭發醫師竄改病歷
2010/10/29 【聯合報╱記者黃寅、洪敬浤、白錫鏗/台中報導】
這是一位父親為證明兒子手術失聰是醫療疏失,父子自力救濟,力抗司法與醫療體系的故事。
主角林茂圳是位美髮師,完全看不懂英文;二年前,念大學的長子林鼎翔因經常性眩暈,手術後失去聽力,他懷疑是醫療疏失,提起民事求償,開庭他發現醫師出具病歷有異,法官不採信,判他敗訴。
他一個又一個字母把病歷輸入電腦,再用翻譯功能比對製表後,向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告訴,檢察官採信他自力救濟比對結果,認定醫師篡改病歷,昨依偽造文書罪把醫師起訴。
「我不信公理喚不回!」林茂圳說,雖然民事法官判他敗訴,「但真相最終還是會水落石出」,民事他已上訴二審,「相信司法最終會做出令人信服的判決」。
不過被檢方認定篡改病歷的中山醫大附設醫院劉姓神經外科醫師說,林鼎翔患聽神經瘤,到院已喪失聽力,官方鑑定報告也認定聽力喪失是疾病造成,他是事後在病歷補述,並非竄改病情,被起訴,他匪夷所思、很難過。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說,病歷內容是否偽造,民事庭審理時並未發現,承審法官認為本件既已鑑定,並無再鑑定必要,不能以事後檢方查出病歷真偽,來推斷當時審理狀況。
林茂圳的長子林鼎翔就讀屏科大,二年前因經常性昏眩到中山醫大就醫。林茂圳說,劉未告知手術可能導致的後果,逕自切除兒子的聽覺神經,導致兒子的左耳終身耳聾。他懷疑醫院有疏失提起民事求償,開庭時他發現醫師交給法庭的病歷,和他最初申請的病歷「有很多地方不一樣」,包括部分段落、格式、醫院關防。
林茂圳說,他去年九月間開庭時曾提出質疑法官沒理會,根據醫師提出的病歷送鑑定,上月判他敗訴。
「我不懂英文,只好一個字母、一個字母輸入」,林茂圳憑著毅力,惡補電腦翻譯功能,對比兩分病歷,發現有十多處不同,「最離譜的是,說我兒子就診時,就已沒有聽力」。
林茂圳根據比對結果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指醫師篡改病歷,為讓檢察官更清楚了解他還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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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2010/09/28
簽署手術同意書,能代表醫師有盡手術風險告知義務嗎?台中地院兩民事判決出現天壤之別的見解,但兩判決可看出法官還要有其他佐證,如果只拿出同意書,醫師被判敗訴可能性高。
未告知風險 醫師敗訴醫療糾紛事件中,醫師會提出病患或家屬的「手術同意書」來保護自己,到了法院後法官認為光是手術同意書,還不能證明醫師已盡風險告知義務。
蔡姓女子因車禍復健,96年到沙鹿光田醫院作「關節徒手授動術」手術,事後竟造成骨折及左膝萎縮,蔡女雖簽署手術同意書,法官認為手術過程雖無疏失,但醫師未盡告知風險義務,蔡女手術前向醫師表明只要有風險即放棄手術,醫師未說明風險,判決應賠償22萬餘元。
法官說,不是有簽署手術同意書就代表已盡告知義務,醫師有實質上說明之必要,這位醫師自承因蔡女沒有骨質疏鬆情形,未說明該手術有骨折之可能併發症。
另一案件劉姓小說創作家(筆名葉芊芊,創作小說80餘本),因罹患甲狀腺機能亢進之葛瑞夫茲氏症,95、6年間到中國附醫進行「次全甲狀腺手術」,術後情況越來越差,四肢麻痺頻繁、抽筋、頭疼及早發性老人痴呆等傷害,5年來已無法創作,劉女控告醫院及醫師醫療疏失。
此案法官認為手術過程沒有疏失,至於醫師告知義務,除手術同意書,傳訊門診護士,她證稱被告一般情形〔此案到底有告知或無告知?未說明清楚即能當證據?〕都會向病患解說手術原因、風險及其他不利後果或替代療法,曾聽到醫師解說甲狀腺功能高、低的不同。
法官認為,依此認定被告醫師已向劉女說明,堪信醫師已盡告知義務,判決不須賠償。劉女昨得知判決非常不滿,她說要用生命來繼續上訴。
醫界人士指出,有關告知義務是每位醫師心中的痛,每次手術都有風險,可能的後遺症、併發症3天3夜都說不完,到底說到什麼程度才算盡告知義務?〔3天3夜?是裝高級嗎!任何手術或治療一定有說明風險、副作用等(3天3夜難道是文學鉅作?),這也是病人花錢想聽的事實,目的是讓自己得到最好的健康。〕如果病患發生的併發症,剛好沒告知或解釋,就歸責於醫師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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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0/09/28
筆名「葉芊芊」的小說作家劉姓女子,甲狀腺手術後四肢麻痺,導致難以寫作為生,她指控醫師未告知風險,求償900多萬元;台中地院認為,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認定醫師已告知併發症,因此駁回求償。
昨天她告訴記者,雖然醫師曾要自己簽同意書,但對嚴重併發症隻字未提,醫師公然說謊讓她很不甘心,她手腳發麻、嘴臉抽搐,強調會上訴到底,「我要用生命打官司!」
劉姓女子5年前因甲狀腺機能亢進至台中某醫學中心治療,術後缺鈣引發四肢麻痺、手指成雞爪狀,她認為醫師未告知手術併發症,第一時間也沒有給予鈣片或幫助吸收鈣質的維生素D。
她嘴臉不斷抽搐、曾痛苦到送急診,經診斷是「長久性副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向王姓、張姓、黃姓3名醫師求償。
醫院主張,原本她在其他醫院治療,曾拒簽手術同意書,轉來就診後選擇手術,可見是否接受手術或繼續服藥是自行決定;至於併發症是血鈣過低,她未按醫師指示回診及持續服用鈣片。
法官認為,經醫療鑑定,維生素D可促進鈣吸收,但要視臨床症狀而定,她曾簽下手術同意書,開刀是合理醫療處置,醫院沒有疏失,因此駁回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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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0日蘋果日報
台北縣新莊市的昭明眼科診所遭病患林小姐投訴,2005年因乾眼症持續到該診所就醫,醫師2008年已發現她右眼眼角膜上出現混濁不透明情形,卻未告知,如今混濁情形有擴大狀況,她擔心影響視力。昭明眼科診所卻說,當時是針對乾眼症治療,且目前病患視力良好。台北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表示,《醫師法》規定,醫師須告知病況,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投訴組
林小姐說,5年前因乾眼症到新莊的昭明眼科診所就醫,之後陸續到診所回診,今年8月底再到昭明眼科就醫,醫師告知,發現她右眼眼角膜上出現不透明情形,開立病歷摘要及病歷,建議她轉診到其他醫院檢查。
嚴重可能影響視力
林小姐表示,到其他醫院就診,經診斷為慢性結膜炎、乾眼症、角膜變性、角膜不透明等症狀,並被告知,若角膜不透明狀況持續擴大,可能影響視力,建議長期追蹤觀察。她詳讀昭明眼科診所提供的病歷摘要發現,2008年12月25日醫師已發現眼睛出現異常,「哪有醫生不跟病患說病情的,真誇張。」
對此,昭明眼科診所院長徐榮昇表示,2008年認為眼睛異狀是老化現象,直到今年8月發現角膜混濁狀況持續擴大,才告知林小姐,初步認定可能是老化現象或其他不明原因,且林小姐到其他醫院就醫,多數是建議觀察,目前她的視力正常。事後林小姐已向衛生局申訴。
異狀皆應告知病患
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醫師蔡宜倫表示,角膜混濁不透明是指角膜上物質沉積,屬於角膜變性,成因有可能是先天,如體質、老化,或者後天疾病,如乾眼症,一旦角膜變混濁,無法恢復原狀,嚴重可能影響視力,若是先天原因造成,無法減緩惡化,若後天引起,對症下藥可能可避免惡化,臨床上,醫師檢查病患眼睛,有任何異狀皆會告知病患。
北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楊耀城表示,《醫師法》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患或家屬告知病情,醫師未告知已違法,依法得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建議林小姐向衛生局申訴,再透過專業鑑定確認是否有醫療疏失,可用手機或市話直撥1999市民熱線。
常見醫院違法
- 藥袋上未註明副作用、警語
- 醫師未告知恢復期、後遺症
- 未開立收據
- 違法超收費用
- 未告知病況、注意事項
- 若遇醫療爭議,可向各縣市衛生單位申訴
- 資料來源:台北縣衛生局、《蘋果》資料室
nowNews今日新聞更新日期:2010/08/06 19:02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相信有不少眼鏡族會到眼科診所進行雷射手術消除近視、遠視等毛病,一名大四女學生卻投訴,花了4萬3000元到知名眼科診所做一種高階的虹膜定位前導波手術,診所使用的卻是行情價3萬元的傳統雷射手術,疑似導致整整一年時間,眼睛出現嚴重眩光現象,看東西幾乎模糊不清,女學生說,現在連賴以維生的家教工作都不能做。
無論是掛在牆上的看板,還是馬路上的紅綠燈,對黎同學來說,眼睛看到的,通通像照相機失了焦的模樣,黎同學說,「只要在暗一點的地方,我就會看不清楚,光就會變成輻射狀散開來,就很像很大很大的仙女棒。」
黎同學母親表示,「還沒有手術之前,她平常都是打工都去當家教,但是自從手術以後,她都沒有辦法去當家教,現在她自己個人的生活費都成問題。」
大白天有太陽,就得戴上太陽眼鏡,看書不到5分鐘,眼睛會乾澀、酸痛不堪,得點人工淚液才能減緩,已經大四的黎同學說,一切都是一年前,在一家知名眼科診所做雷射手術後才開始的。
黎同學表示,「診所說因為我瞳孔比較大,會有眩光的問題,所以要選擇他們比較高階的叫做奈米式的手術方式,到最後他們居然是態度很不好的跟我說,我可以幫你調整(後遺症),但是要收耗材費6000元,我覺得他們這種馬虎的態度,我根本不可能再去調整。」
拿出手術後報告,黎同學指出,最後一行寫著NO,表示高階的虹膜定位前導波手術根本沒開啟使用,高階手術變成低階,導致過度矯正造成嚴重眩光,花了4萬3000元得到的卻是反效果。
這家眼科診所客服經理劉俊杰表示,「其實她所提的這些技術是整個我們流程裡面一部份,我們整個手術的流程都是按照標準,既定的標準作業流程進行。」黎同學則說,「他們說這個眩光是純粹屬於我的個人體質問題,那我覺得如果是我個人體質問題,術前的檢查是不是等於白做了?」
診所強調,包括手術前簽手術同意書,手術中都有詳盡的說明與告知,但黎同學也強調,手術前診所並沒有告知風險,雙方看來各執一詞,手術過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黎同學拿出一年來辛苦蒐集的資料希望診所能給個答案。(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楊佩琪、楊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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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0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
美女名醫林美秀擔任安法診所主治醫師時,專案申請進口一批免疫藥劑,事後卻以用剩藥劑施打未經申請的病患,遭北市醫懲會認定違反《醫師法》撤銷醫師執照,覆審後雖改處停業六月,林仍不服再打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懲處合理,昨判她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林美秀(四十歲)專長家庭醫學,目前擔任聯欣診所院長,她長相甜美、口條清晰,常接受媒體訪問,昨卻透過公關低調表示:「不方便表達意見。」她的律師林詮勝也說,林還沒決定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二○○五年,林美秀在以「抗老化」療程聞名的安法診所擔任主治醫師時,以為十七名病患改善免疫疾病名義,向衛生署申請專案核准進口德國製PanThymo等藥物,事後卻將十七名病患未用完的藥物,注射在另七名未經申請的病患身上。
原應撤銷醫師照
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後移送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議處,醫懲會認定林美秀違反《醫師法》非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規定,並嚴重違背醫學倫理,決議廢止她的醫師執照。林提起覆審,衛生署醫懲會改認定,林違反《醫師法》業務上不正當行為,撤銷原廢照處分,改處停業六月,林仍不服,再打行政訴訟。
辯院方疏失受害
林美秀辯稱,是安法行政人員疏失,誤認另七名病患已申請用藥獲准,害她在不知情下為他們注射,還喊冤說SARS期間造成院內感染死亡的醫師,也只被罰停業三月,她的病患沒受傷害,卻被罰停業六月並不公平。
坦承學他人偷跑
但法院認定,林美秀曾向衛生局坦承依循其他診所作法,先借用其他病患獲准進口藥物,注射在尚未獲准病患身上,等獲准後再回補,因此認定她明知違反規定仍用藥,違背《醫師法》及醫學倫理,昨判她抗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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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許佳惠╱連線報導】
台中縣有傳統整復員資格的蘇景崇,以電療器連接像湯匙的金屬棒號稱「金剛寶杵」為會員治病,今年四月被台中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刑十個月。但台中高分院則認定,金剛寶杵電流僅七點七伏特,對人體沒影響,作用如同按摩棒,昨改判蘇等四人無罪,立刻引起一審法官、衛生署質疑二審法官的見解。
引發爭論
判蘇景崇有罪的台中地院審判長林三元昨表示:「沒有醫師資格,使用儀器做電流侵入性的治療就違反《醫師法》,和電流強度無關。」台中高分檢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辯金剛杵非醫療儀器
去年六月,《蘋果》踢爆蘇景崇(五十五歲)以「金剛寶杵」替人靈療治病,同年八月,蘇在台中縣東勢鎮替民眾電療治病時被檢警查獲。蘇辯稱,金剛寶杵不是衛生署所稱的醫療儀器,他只是為民眾做推拿、按摩、收驚等民俗療法,未執行醫療業務。台中地院將電療器送衛生署鑑定,衛生署指無法判斷電療器是醫療器材或一般電器,但用電療方式做民俗療法,若會影響人體結構和及生理機能,就屬侵入性治療,違反《醫師法》。法官據此判蘇與助理十月到六月不等徒刑。蘇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承審法官林清鈞將金剛寶杵送成大醫學工程所鑑定,測得電流為七點七伏特,電流太小對人體沒影響也無醫療功能,唯一功能是按摩穴道。法官認為,蘇具有傳統整復員資格,可從事按摩民俗療法,昨改判蘇等四人無罪。
違《醫師法》可判五年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昨表示,該署對民俗療法採取不得使用儀器、不具侵入性、不得開藥的「三不」管理原則。以本案為例,使用導電設備就屬儀器,且不管電流強弱,只要電流通過人體就屬侵入性治療,明顯違反衛生署規定和《醫師法》,依法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金。
電療功能與禁忌
◎功效:利用電流輸出,達到刺激神經止痛,促進患部周邊循環、肌肉收縮等。 ◎方式:以衛生署核可的醫療器材,輸出低、中、高頻電流。 ◎禁忌:腫廇區域、孕婦肚子周邊、急性感染患者、開放性傷口、裝有心臟節律器者,不能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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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魏翊庭
新北市某衛生所被爆男醫師疑似性騷擾,一名呂姓女子6月底、7月中旬兩度帶寶寶去打預防針,遭一名6、70歲男醫師問診時,撫摸大腿膝蓋及撥開大腿,氣得PO上爆料公社;意外發現有其他2名女性也受害,在林口分局忠孝所協助下,被害人到警局製作筆錄,對該醫師提出性騷擾申訴。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要求衛生所將幼兒置於診療床上,避免肢體觸碰。
該女子指出,第一次帶寶寶就診,以為是非故意,當下也立刻反應,卻遭忽略,第二次再去,卻還是發生同樣情形,氣得PO網求助。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第一時間先暫停該醫師衛生所門診,改由其他衛生所醫師支援。衛生局並說,醫師未經解說及同意,協助幼兒擺位,致民眾感受不佳,不過看診作業期間診間全程均有護理師跟診人員在側。衛生局曾訪醫生,醫生否認有性騷擾,說沒有注意到幼兒母親的提問;一旁護理師也說, 在診間未注意到有不妥行為。
衛生局強調,保護病患就醫安全,並尊重第一線醫療人員執行業務之專業,呼籲本事件尚未調查清楚前,勿造成醫病關係對立與不信任。目前該案全力配合警方調查中。
衛生局也表示,要求衛生所調整執行兒童健康檢查的作業流程,將幼兒置於診療床上進行,以確保幼兒安全及避免肢體觸碰到家長衍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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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吳珮如/台北
北市一名梁姓男子多年前生病到榮民總醫院就醫後宣告不治,子女認為醫師有疏失怒提告,事後梁家人無法接受醫師獲不起訴的偵查結果,去年竟多次到榮總的上級機關退輔會撒冥紙、丟雞蛋,還張貼「詐騙集團」等標語抗議,台北地檢署認定梁家人的行為已詆毀退輔會聲譽,今依侮辱公署罪將梁家5人起訴。
檢警調查,梁家人出庭時承認撒冥紙、丟雞蛋等作為,但強調父親死於醫療過失,但醫院卻沒責任並不合理,先前提告也都不起訴,讓他們相當失望,才會到退輔會抗議。
檢方認為,即便梁男子女們只是為了表達訴求,但對著退輔會建物丟雞蛋和撰寫標語等方式,會讓外界誤以為退輔會與民眾發生嚴重糾紛,毀損退輔會聲譽,因此依侮辱公署罪起訴梁家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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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8 聯合報 【記者羅印冲/台北報導】
「未經我同意」 病人當場反應遭冷語 事後抗議院方還問 「哪裡碰到妳?」「要告就去告」
家住新店的劉女士因咳嗽滲尿,二月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檢查膀胱,但院方檢查時未經她同意,允許三位男實習醫生現場觀摩,讓當時未著衣物的她深感受辱。劉女士昨天透過立委羅淑蕾指控忠孝院區院長黃碧桃毫無悔意,還惡言回嗆病人「要告就去告」。
劉女士昨天哽咽控訴,檢查膀胱必須褪去全身衣物,當時她只披一件薄毛毯,毫無安全感。當她抬頭看到男實習醫生後,先是嚇了一跳,隨即向在場女助理抗議,但女助理冷冷回她,「副院長同意的」,並未要求實習醫師離開。
劉女士指出,二月廿三日發生男實習醫生現場觀摩事件後,院方試圖大事化小、敷衍了事,三月四日她與丈夫找黃碧桃及副院長盧星華理論,但黃、盧二人態度高傲,毫無悔意,甚至逼問她,「他們(實習醫生)哪裡碰到妳了?」
劉女士說,院方對她後續的醫療行為明顯漫不經心,最近她還是會有滲尿、尿床等症狀,但醫院不僅拒絕讓了解她病歷的盧星華會診,甚至要求她轉到其他醫院。她難過不解,「難道在醫生面前,病人永遠矮半截?」
劉女士指出,受辱當天她就到台北市衛生局提出控訴,同時也向監察院陳情;四月十九日雙方將舉行協調會,她要求院方鄭重道歉,並提出合理賠償,同時公開宣示不再欺壓病人、拿掉僵化公務員心態,給社會大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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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9 蘋果日報 羅國甫╱新北報導
女病患肩頸痠痛求助中醫,卻被脫褲針灸臀部!新北市1名女子因肩頸、腰部痠痛,長期在「健宏中醫診所」治療,日前她至該診所治療肩頸,中醫師卻將她褲子、內褲脫至大腿處,針灸其臀部,並要她把腿張開,她嚇得說:「不要弄了。」由於治療時沒有護士跟診,警方已依《性騷擾防治法》將看診的中醫師函送法辦。
王太太(35歲)昨向《蘋果》爆料,指稱她因肩頸、腰部痠痛,在新店區中央路「健宏中醫診所」看診已逾2年,周三晚上6時許,丈夫(45歲)開車載她回診,當時1名陌生面孔的李姓中醫師幫她看診,她告訴醫師自己肩膀、頸部痠痛,醫師指稱要進行針灸治療,並要她趴在診療床,未料卻被性騷擾。
王太太說,她每次看診都穿著輕便運動服,當醫師要她趴在床上,她雖納悶肩頸痠痛為何要趴著治療,仍因信任該診所而照做。
回車上放聲大哭
接著醫師將其褲子、內褲褪至大腿處,她還來不及反應,臀部已遭扎了1針,醫師甚至要將其褲子褪至膝蓋處,並要她把腿張開,她覺得不對勁,急忙制止說:「不要弄了。」醫師聽聞轉往隔壁床治療男病患,2分鐘後幫她拔針後離開,她嚇得穿好褲子,回丈夫車上放聲痛哭。
且無女護士跟診
王男聽聞妻子遭遇怒不可遏,衝進診所找李姓中醫師理論,醫師堅稱脫褲子針灸是診療時必要程序,他質疑為什麼沒有女護士陪同,醫師說:「我們診所沒有女護士,只有櫃檯的小姐而已。」他憤而報警;警方訊後將李醫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
對此,健宏中醫診所主任表示,李姓中醫師並非診所聘僱的醫師,當天因為有醫師請假,商請他過來代班診療,他和病患之間的醫療糾紛,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願置評。
《蘋果》質問為什麼會沒有女護士跟診?他解釋目前中醫診所都是這樣,而且診所內診療間使用的拉簾,屬於半開放式的空間,醫師治療時不可能會對女病患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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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蘋果日報
桃園縣中壢天晟醫院一名住院病患投訴,入住每日2000元單人房,但病房內設備不良,不僅插座鬆脫掉落、電線用膠帶黏著,連房內廁所水龍頭扳手一使用就解體,讓病患家屬大為不滿。中壢天晟醫院表示,設備確有損壞,已修復。桃園縣衛生局醫事管理科表示,依法院方應提供安全就醫環境,若接獲檢舉,會要求院方說明並改善。投訴組
一名不願曝光的病患家屬說,小孩先前因病到天晟就醫,自費入住房號613單人病房,但住院期間,他卻發現病房內冰箱後方牆壁上的插座、病床旁電話的插座都掉落未固定,電線直接暴露在外。
「是讓兒童住的嗎」
病患家屬表示,病房裡連插座上連接的電動床插頭,還用黑色電氣膠布黏著包裹,覺得安全堪慮,他抱怨:「這是讓兒童住的病房嗎?這樣的住院品質真不安全,太誇張了。」
這名家屬還說,房門手把可能因多次使用而彈性疲乏,很難轉動,甚至家人使用房內廁所洗手檯的水龍頭時才一扳動,水龍頭的扳手就當場解體,就連病床的床板也會因外力輕推而晃動。
家屬說,向院方反映這些設備過於老舊,有安全疑慮,但護理人員卻告知,院內工務單位很難申請,無法即刻修繕。
院方:已修繕完成
對此,中壢天晟醫院社會服務室說,經實際到613病房查看,相關設備確有損壞,感謝民眾反映,已做內部檢討改善及修繕完成。
一扳就壞
單人病房內廁所,水龍頭一扳就壞。投訴人提供
插座鬆脫
房裡插座鬆脫,電線裸露(左圖),另有插頭損壞,院方竟直接以膠帶包覆(右圖)。投訴人提供
醫療院所設備不良處理方式
1. 立即拍照存證
2. 向醫護人員反映
3. 填寫意見表交付醫療院所服務櫃檯
4. 反映無效,可向所屬各縣市衛生局陳情
資料來源:桃園縣衛生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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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16/社會新聞 2010/09/04 【羅融、單厚之/特稿】
為民喉舌自是立法委員的職責,但在偵查庭前毫不避諱的為親友大動作開記者會、反嗆病患家屬,不僅跨越了立法、司法之間應有的分際,更是對病患及家屬的二度傷害。
醫界出身的涂立委應該最清楚,醫病關係從來就是不對等。醫生與病患醫療專業知識的鴻溝,讓多數病患沒有選擇的必須相信醫生,把自己的身體和生命交到醫生的手中。無論醫生說要檢查、吃藥、動刀,多數病患都只能乖乖的接受,沒有任何打折扣的空間。萬一發生了 醫療事故,即便是遭遇重大、不可挽救的損害,醫病關係仍舊是不對等的。判斷是否有醫療疏失的權力,還是掌握在其他的醫生手中,涉及過失的醫生和判定者之間是不是門生故舊,外界根本無從得知。
家人是直挺挺的走進醫院,卻記憶力喪失、行動遲緩的走出醫院。受傷害的當事人除了訴諸司法,透過媒體或民代發聲,為自己與家人因醫療傷害而引發的全家苦痛找個出口,可以說是不得不然的選擇。
立委在偵查庭召開的前一刻,為原本就屬相對強勢的一方,舉行記者會「說明案情」,除了意圖干預司法之外,恐怕很難有別的解釋。從李文忠案到蘇嘉全案,民進黨近日連續炮轟司法檢調不公,在此同時,或許也應該回頭約束自己公職人員的行為,守住政黨和政治人物該有的最後一點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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